摘要:鄭政文[2019]49號2019年3月7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國土資源部關于整頓和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174號)和《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城鎮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調整工作的通知》(豫國土資辦發〔2017〕42號)的有關規定,鄭州市已完成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技術成果通過了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的鑒定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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