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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 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 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范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 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的工作衛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 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 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系;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 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范圍內 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 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 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 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 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 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 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 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 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 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 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 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 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 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 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 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鑒 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務合同.
一、勞務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
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
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四)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本工程隊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二)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
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
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勞務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
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四)工程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工程隊內公示.工程單位
和勞務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勞務工發生工傷時,工程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勞務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
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
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
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勞動法律、法規,加強分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管理,規范勞動執法行政行為,嚴明紀律、責任,提高執法水平,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領導職責
第二條分局成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分局長是行政執法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日常工作。
第三章行政執法職責范圍
第四條分局依據國家《勞動法》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2、管理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
3、管理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4、管理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5、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企業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方面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勞動工作。
6、負責勞動普法工作,接受勞動法律、法規咨詢。
7、綜合管理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第五條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服務工作,以及政策性就業安置、失業職工再就業服務工作。
2、辦理企業用工申報、招用外省勞工和招工廣告核準工作,負責勞務扶貧和勞務合作工作。
3、負責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服務工作,抓好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工作。
4、負責流動就業統計,臨時工調配費核繳工作。
第六條勞動爭議調解依據國家《勞動法》、《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處理規定范圍內的勞動爭議調解、處理。
2、實施勞動合同簽訂、鑒證管理,指導、協調村(居民)勞動服務站勞動爭議調解、處理工作。
3、承擔鎮勞動爭議仲裁庭日常工作。
第七條分局內設三個職能室,其負責人是行政責任人。
第一,綜合辦公室職責:
1、負責協調領導指揮調度,工作計劃、綜合性調研、制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的組織實施。
2、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做好會議、檔案、信息、保密、財務、保衛、接待工作。
第二,培訓就業辦公室職責:
1、實施有關勞動就業基本政策、城鄉就業工作措施,管理職業介紹中介服務機構、涉外就業服務機構。
2、管理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指導監督實施政策性就業的安置、調配。
3、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集體所有制企業招用合同制職工管理,做好勞動統計,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培訓計劃。
4、管理社會力量興辦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機構,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第三,仲裁監察辦公室職責:
1、綜合管理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制定企業調整勞動關系政策、措施,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做好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2、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檢查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
3、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方面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企業勞動年審,負責勞動、勞動普法工作。
第四章行政過錯責任追究
第八條分局及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中,因故意或者過失違法行使職權,給國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第九條追究行政執法責任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罰相結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原則。
第十條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其辦公室主要受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案件。
第十一條下列行為屬行政執法過錯,應予以追究:
1、經鎮人大、市勞動局監督或者群眾投訴,經查實確屬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
2、經上級行政、復議機關撤銷或者變更的具體行政行為。
3、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惡劣后果的具體行政行為。
4、實施行政監督、管理、處罰和強制措施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過錯行為:
⑴沒有事實根據,證據不足予以處理或者實施罰款;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不予處理,放縱姑息。
⑵違法采取檢查措施,、、謀取私利,向他人泄露案情、被檢查單位商業秘密和有關保密資料的。
⑶違反法定程序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造成一定后果,或者超越法定權限的。
⑷未經上級批準超越案件審理期限,或者案件審理或者處罰結果顯失公正的。
⑸其它受追究的行政執法過錯行為。
第十二條過錯責任由造成過錯的責任人承擔,兩人以上共同導致錯案的按責任大小分別承擔;由于領導違反規定錯誤命令,指揮造成執法錯誤的,領導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因執法過錯導致國家賠償,需向有關責任承擔人追償的,依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責任人徇私枉法,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的,從重追究;主動糾正執法錯誤、減輕危害后果的,從輕追究。
第十五條執行任務時,因領導命令干擾導致執法過錯的,追究領導者責任。執行上級機關、檢察院、法院決定出現錯案的,不作錯案追究。
第十六條過錯責任追究種類:A.通報批評。B.減發、停發獎金。C.取消一定期限內評選先進、晉升資格。D.記大過。E.降級、降職。F.撤職。G.開除。H.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述種類,可視情節單獨或者合并適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過錯行為發現途徑主要有:
1、當事人對錯案提出申訴、控告。
2、在審核案件和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錯案。
3、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發現的錯案。
4、其它可發現行政執法過錯的途徑。
第十八條行政執法過錯由市勞動局組織調查,作出過錯認定意見并審批后,由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
第五章實施要求
第十九條分局行政執法活動和具體業務措施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全體執法人員逢星期五下午進行學習。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
3.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關鍵詞:企業;女職工;權益;勞動保護
中圖分類號:D442.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26(C)-0115-01
建筑施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不僅是必要的,而是實現社會男女平等的必經途徑。我國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早已建立,但因實踐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保護標準執行不力、保護范圍失當等問題,以致引發一系列的不良社會現象。本文主要是對建筑施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問題進行了一定的思考。
一、建筑施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一)特殊勞動保護標準設置不當。對女職工在建筑施工企業特殊環境中,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大都是關于禁忌、經期、孕產方面的勞動,這些勞動法律法是基于女職工的身體特征及其不同的生理反映而制定的。實際上,由于女職工在不同崗位上的差異性,有的女職工就必須保持非常高的效率及精神集中度,而長此以往,對于經常用到電腦的女職工而言,特別是對有身孕的女職工,長期受到電磁輻射,勢必會影響其孕期胎兒的健康成長。這也對孕婦及胎兒健康成長不利。因而可以看出,女職工勞動保護法應當要立足于婦女在特殊勞動中的特殊性,要考慮到女職工的不同處境、經歷及生活中的細節,還要結合不同崗位及面臨的不同環境來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切忌不能籠統的制定最低限度的一致保護標準。(二)女職工禁忌勞動保護規定執行不力。我國相關勞動法律法規早就對建筑女職工禁忌勞動做出明確的限定:不可讓婦女在第Ⅳ級體力勞動強度下作業;不可讓婦女參與建筑業腳手架的組裝和拆除作業等。在不少的建筑施工工地上,有不少管理者明知道女工不適宜干這類禁忌勞動,因其工種薪酬不高且人手不夠時,只有雇傭勞動婦女。這些企業無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為了自身的利益損害了女職工的權益,相關部門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三)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不夠。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是指要保護好婦女“五期”期間的勞動權益。不少建筑企業對此認識不夠,建筑企業非但不在女職工結婚、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期間為其提供勞動保護,如以人手不夠為由不調離懷孕婦女的夜班崗位或不良環境的崗位,以經費或特殊原因為由不為婦女“五期”提供各種必要設施,甚至還有部分建筑企業以女職工結婚、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為由與其解除、終止合同或工資減發或欠發,取消其晉職、晉級等方面的利益。此外,在建筑企業中男女職工議事比例嚴重失衡,女職工下崗人數偏多、“內退”年齡偏低、再就業率偏低現象普遍存在。這些現象與我國憲法規定的企業女職工男女職工享有同等權利嚴重相違背。(四)建筑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設施不齊全。我國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應當逐漸建設并健全女職工沐浴、沖洗、孕婦休息、哺乳方面的保護設施。通過對一些建筑企業的調查發現,不少企業有男職工的吸煙室,去沒有女職工衛生室或是只有簡陋室,這類現象不解決,最容易引發不良社會現象。
二、建筑施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策略。建筑施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遠不止上面所列舉的,本文主要就突出問題進行了分析,而究其原因在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仍不健全、勞動法不全面及執行不力、企業管理者保護女職工的意識不強、女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及意識淡薄。鑒于此,筆者結合工作實踐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女職工權益保護建議。(一)依據具體情形合理制定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標準。法律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男女生理差異所決定的,也是逐漸實現男女平等的根本途徑。要合理的制定出勞動保護標準,就要綜合考慮到某些工種的具體要求、男女的敏捷差異及社會因素等方面。就我國國情而言,對女職工的權益保護標準的設定應當聯系其具體的工作;要搞清楚標準制定的目的、工作的要求及目的與要求的聯系,要相信這些標準的制定是社會必須的且是合理的。(二)加強提高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的可操作性。法過于宣言化、綱領化,勢必導致執行過程中困難重重,在此可以借鑒西文發達在此方面的成功經驗,如德國在孕期保護方面,就詳細的對企業女職工產前產后的健康保護、工資保護及就業保護等進行了規定,以盡量避免產前產后的婦女的健康受工作的不利影響,避免婦女在產假期間不會承受經濟損失,避免婦女因生育問題而下崗。這類做法是值得肯定的,這也是我國目前女職工權益保護當中必須解決的問題。(三)加強女職工特殊權益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企業女職工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武裝自己,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損害時,應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如因不良環境造成的婦女流產、死亡、畸形、人格權(此指遭受到企業用人部門某些人員的侮辱、身體侵害、貶損),女職工有理由提出賠償請求。此外,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應當朝著社會化方向發展,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實現使企業的負擔加重,因而必要通過政府引導和借助社會的力量來實現。(四)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保護女職工的意識。企業是落實女職工權益保護的主體,經營管理者應當注重自身法律意識的提高,如可以積極學習《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轉變依法辦事的觀念,切實改善女職工的勞動環境,以維護職工的權益,進而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此外,經營管理者還應當樹立正確的社會責任意識,從人本主義出發來保護女職工的權益,同時企業責任意識也是企業實現創利過程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
結語: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而女職工權益維護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這需要社會各界的積極響應和支持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才能逐步的實現女職工在勞動、生存、發展上等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重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關鍵詞:勞動權;憲法視角;法律;勞動保障;基本權利
勞動權作為構成公民基本權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不但維護著公民的尊嚴,而且是公民依法行使其他權利的基本保障。勞動權在我國憲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每階段憲法在勞動權方面都有十分明確的規定。然而,當前我國針對勞動權的具體實施卻依然處于落后的計劃經濟時代,不能科學合理地反映勞動權的實質,這對我國勞動權的貫徹落實造成了嚴重阻礙。所以,從憲法視角對勞動權進行研究,對于保障我國公民的勞動權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價值與深遠意義。
一、憲法視角下勞動權的基本內涵
憲法最為國家最高法,其主要對國家機關、公民、體制機制等根本事項進行規范。勞動權作為憲法的一個構成部分,簡而言之,就是對勞動領域中的基本秩序進行規范。所以,憲法視角下的勞動權即具有憲法的優位性與基本性等方面的共性,還具有專門規范勞動部門等方面的特性。其中,憲法規范中對勞動權的保障是憲法對人權實施保障的邏輯出發點。憲法對人權進行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維護個人尊嚴,保護公民的合法勞動價值。而新時代人權保障的核心就是對公民勞動權的保障,因此,只有對勞動權進行有效地保障,才能夠促使廣大公民在公平公正、有尊嚴、有經濟保障的環境下謀求發展。所以,憲法視域下的勞動權應該根據國家的社會經濟實際發展狀況,對憲法中的勞動秩序進行改進與發展。[1]
二、當前我國勞動權在憲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落后的憲法勞動權保障制度
目前,我國憲法領域中的勞動權保障問題依然很多,尤其是我國憲法中涉及到的勞動權保障相關規定,仍然處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發展階段。陳舊落后的勞動權制度保障體系,使得勞動領域中的諸多新興問題無法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難以滿足新時代公民的勞動發展要求。同時,雖然我國進行過四次憲法修改活動,但依然未促使憲法深入到民眾的生活當中,相關的勞動保障制度也未能得到切實的改革,落后的勞動保障制度局面沒有改善,嚴重制約了我國公民勞動權益的合法訴求與強有力的保障。
(二)不健全的勞動法律法規體系
由于受“憲法委托”這一功能影響,使得我國制定出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制度,從一定程度上講過于片面或粗糙。比如,在1994年制定出的《勞動法》,其在拘束力與勞動保障等方面的實質性效力非常有限;在團結權、民、管理權等一些高端勞動權利方面,雖然也制定了宣示性的規定,但卻沒有明確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所以,這種缺乏實質性意義的勞動權規范,根本無法有效保障廣大公民的合法勞動權益。[2]
三、加強我國勞動權憲法保障的路徑探析
(一)健全憲法中勞動權條款規定
作為法律效率最高的憲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本與基礎,具有廣泛性、根本性與最高性的特征。所以,憲法規范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系到其規定內容的效力性。建立健全憲法中有關勞動權的具體規定,能夠有效促進憲法體系中勞動權保障體制的嚴謹性、完整性、協調性以及分明性。比如,完善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健全的勞動保障法律體系。立法是確保憲法規范得到貫徹落實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快推進《保險法》、《就業法》、《合同法》、《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才能夠大力改進我國憲法中的勞動權法律保障體系,促使各方面的勞動關系得到科學高效的保障。
(二)構建完善的憲法訴訟制度
憲法訴訟主要是指國家機關以及公職人員對憲法規定范圍內的公民基本權利造成侵犯,致使公民向司法機關對其提起控訴的一項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僅僅可能會受到平等主體的侵犯,而且有可能受到來自國家公職權力的侵犯。尤其是作為社會經濟權利領域中的勞動權,其在實踐過程中通常需要借助于國家權力加以實施,因此,構建完善的憲法訴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不當的國家權力干預,確保公民的合法勞動權得到全面保障,最大程度的發揮憲法在社會生活中的最高效力。[3]
(三)增加政治決策中的勞動者代表
提高政治參與度是確保勞動權落到實處的核心與關鍵。從目前我國憲法的發展狀況來看,必須擺脫將勞工群體視為社會發展的“被動接受者”的錯誤認識,而應清醒認識到勞動群體是社會發展“主動參與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在政治決策過程中,要充分尊重廣大勞工群體的權利,科學增加勞動者代表人數,確保社會各界都能聆聽到勞工群體的合法訴求,使得勞工領域中的各種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積極保障勞工群體的合法勞動權。
[參考文獻]
[1]徐爽,王深.中國框架下的勞動權保障研究———以歷部憲法中的勞動權條款為分析對象[J].石家莊學院學報,2013(02).
[2]鄧煒輝.論憲法結構中勞動權的立憲保護義務———以世界55部憲法文本為考察對象[J].廣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9).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姓名)為×××(工種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種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享受×××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要明確具體)。
第六條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農業勞動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 ,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 。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條 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托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農業勞動合同范文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崗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 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違章違紀處罰條例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業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四)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 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 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前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七)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八)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二)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安全生產
(十三)甲方必須認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制度、法規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和法規。
(十四)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若乙方在違反安全操作的情況下發生工傷等安全事故,醫療費等治療費用、受傷人員及護理人員的誤工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五)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
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六)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七)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十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十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
(二十)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