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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的國有或國有控股水力發電企業的管理大多實行分級管控。合同管理的流程大致及主要工作如下。(1)立項階段。從合同訂立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五種方式角度出發,合同立項可分為招標項目合同立項和非招標項目合同立項。從分級管控的角度出發,合同立項可分為集團公司立項(公司)、分公司或區域公司立項(分公司)、項目公司立項(子公司),三個層面的合同立項按照管控權限逐級上報審批。立項流程形成的過程文件及資料主要有招標及合同簽訂計劃報表(項目公司)、單項合同立項請示(項目公司)、招標及合同簽訂計劃批復(集團公司、分公司)、單項合同立項批復(集團公司、分公司)、合同立項報審單(項目公司)及其反應本合同基本情況的資料等。(2)合同文件設計階段。合同文件的設計。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方式的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競爭性談判邀請書、復詢邀請書)、投標須知(競爭性談判須知、復詢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協議書、履約擔保格式、預付款擔保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要求及標準(技術條款)、投標文件格式等。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條款、履約擔保方式及格式、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及其附表、資料。合同文件的設計應依據或參照標準合同文件、示范合同文本,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本公司的管控制度,合法合規、公平合理、科學的設計。對于可預見的事項不應留有活口,對于不可預見的事項應有原則的設計活口。合同文件的設計應遵循便于履行、易操作的原則。合同實施階段。合同實施階段是合同管理過程中歷時最長的階段。主要的工作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力、監督對方(承包人、服務人、供應商、受托人等)按合同約定及時、全面的履行合同義務,處理合同變更,處理對方提出的索賠,向對方提出反索賠,辦理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合同實施階段的管控首當其沖的是要及時、全面的做好合同實施過程記錄,養成書面溝通問題的良好習慣,對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偏差、發生的變更等事項應及時的發出書面文件,一旦發現對方違約,應立即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收集反索賠的資料、收集解決爭議事項的資料,要有打官司的意識和證據準備,但應盡可能的協商解決爭議問題,避免采用法律手段解決爭議;其次是及時、適時的處理對方提出的合同變更、索賠等事項;再次是及時的做好工程進度結算及支付,切實有效的管控好計量、計價及支付工作。(5)合同收尾階段。合同收尾是指合同實施階段基本結束,合同履行進入了辦理竣工驗收、竣工結算階段。主要工作為整編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清理匯總工程計量及計價資料、處理遺留商務問題、辦理竣工結算、委托中介機構實施造價審核,編制竣工決算報告、迎接竣工審計,支付合同尾款,退還履約擔保文件或擔保金,編寫合同管理工作總結報告。
2合同設計管理
水力發電企業常發生的合同可歸類為:承攬合同(加工、定作、修理、設備更新改造、測試、檢驗等)、采購合同(買賣合同)、技術咨詢及服務合同、后勤服務合同、小型基建工程合同。合同文件的設計應遵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行業主管部門、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示范合同文本、標準合同文件,結合標的及企業的具體情況設計合同文件。本節以承攬合同為例,探討一下主要合同條款的設計。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設備更新改造、測試、檢驗等。合同條款設計參照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包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加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301)、定作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302)、修繕修理合同文本(GF-2000-0307)、承攬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303)等。承攬合同的條款設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定做人和承攬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所。承攬合同的當事人為定作人和承攬人。在合同文本設計時,定作人和承攬人的名稱首先要在合同正文前分段書寫,然后還要在合同正文(或附件名稱)后分欄與其單位信息(名稱、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住所、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傳真、電子郵件、開戶銀行、開戶名稱、銀行賬號、簽訂日期等)合并書寫。承攬人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等法定證件的復印件應附在合同后面備查。(2)承攬項目。承攬項目即承攬合同的標的。標的就是“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即“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目標”。標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合同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標的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分為四類:一是有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貨幣和有價證券等;二是無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勞務,指不以有形財產體現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輸行為,委托中的、行紀、居間行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體現履約行為的有形物或無形物。承攬合同的標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加工物、定作物、修理物、更新改造的設備、測試物、檢驗物等)。是承攬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是承攬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它是承攬合同權利義務的基礎,反映了當事人的訂約目的和要求,是承攬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沒有標的,承攬合同關系不可能建立。承攬合同的標的在合同條款中一般以承攬項目名稱(加工物名稱、修理物名稱、更新改造物名稱、測試物名稱、檢驗物名稱)表示,如“××水電站1#機組A級檢修工程”、“××水電站1#機組制動器改造工程”等。項目名稱的確定,應遵循準確表示的原則、保持與檔案記錄名稱一致的原則。(3)承攬項目范圍。承攬項目范圍即承攬合同標的的數量,即合同范圍,是標的量化的約定,是標的計量。
3合同的公證與審計
合同的公證,尊重自愿的原則,雙方當事人均可提出公證的申請。公證形成的法律文書為公證書,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但是,合同的公證,在合同管理中往往被忽視,應給予重視。合同的審計。從審計的范圍層面,包括合法性方面的審計,合同價格的合規性及合理性方面的審核及審計,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合規性審計。審計機構的層面,包括外部審計(國家審計機構的審計或國家委托的審計公司的審計)和內部審計(企業審計部門的審計或企業委托的審計公司的審計)。為此,對于按規定必須要審計的合同,在合同條款的設計時,應增加約定審計事項的條款,以免引起付款方面的爭議,如增加“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須通過造價咨詢公司的造價審核、審計公司的竣工決算審計后方可支付”等條款。
4結語
關健詞:方式 招標 評標 條款
一、如何正確靈活的運用采購方式
采購單位應根據項目需求特點和市場情況合理選擇采購方式,政府采購主要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竟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電子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等。其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最為常見。
1.公開招標(又叫競爭性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上招標公告,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招標方式。
2.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
邀請招標的方式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公開招標的缺陷,同時又能夠相對較充分地發揮招標的優勢。
3.竟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者采購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方式。
4.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機關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
5.詢價采購是指對幾個供貨商(通常至少三家)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一種采購方式。
詢價信息公開面較狹窄,局限在有限少數供應商,一般很少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媒體上詢價公告,滿足于三家的最低要求,排外現象較嚴重。
6.電子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電子交易平臺。
該平臺通過引入北京中關村電子商城價格指數,有效地控制協議商品價格,給采購人、供應商提供一個公開、透明的商品交易平臺,使協議商品價格更加公開透明且便于監管。該平臺的啟用,解決了協議商品價格信息與市場嚴重脫節、協議成交價難以把控等問題。
二、編制招標文件要注意的事項
招標文件是政府采購活動中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它不僅規定了完整的招標程序,而且還提出了各項具體的技術標準要求和商務條件,規定了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參加投標的依據,也是評審委員會評標的依據和擬定合同的基礎。
招標文件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投標邀請書、項目技術規格、數量及質量要求、項目商務要求、評標方法、評標標準、無效投標條款和廢標條款、投標人須知、 合同格式及合同條款、投標文件格式等。編制招標文件應注意以下事項:1. 祥細,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該考慮到的事情都要考慮到,即使當時想到了,但還不能確定具體的要求,也應提出來,讓投標商根據自已的經驗來建議。否則如有疏忽可能造成被動,會給招標工作帶來困難。
2. 準確,招標文件對各項采購要求表達準確,一是一,二是二,不允許使用大概、大約、可能等不確定的語句,否則會造成理解上的差異。
3. 簡捷,以最簡單的話把采購的目的、要求和服務等敘述出來。
招標文件中項目技術規格、數量及質量要求、項目商務要求最好是由采購方自已負責。
三、在評標工作中應把握的幾個環節
評標是指按照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比較和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投標人的過程。評標是否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決定著整個招投標活動是否公平、公正;評標的質量決定著能否從眾多的投標竟爭中選出最能滿足招標項目各項要求的中標者,最大限度地實現招標人的利益。
第一個環節,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的組成,招標人的代表、相關技術、經濟法律專家,人數須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評委會的人員隨招標項目而組建,項目不同,人員不同,但原則不變。
第二個環節,強調評標委員會的回避制度,指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有利害關系的包括投標人的親屬、與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經濟利益的人員。如果有此類出現應當按照規定更換,評標委員會的成員自已也應當自動退出。
第三個環節,招標人應采取措施保證評標過程的保密。這是最關健的環節,招標不保密,就不要招標,在評標前一定要宣布紀律。保密包括評標的過程設計到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標底的價格、中標后選人情況、投標商資料等。
四、確定政府采購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買賣雙方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它是采購方與供應方明確其在授予合同后的權利與義務責任法律文本,合同成立需要兩個重要條件,即雙方達成一致和對雙方具有法律方面的約束力。合同簽定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記載履行合約的細節和祥細條款,同時在雙方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作為交涉的法律依據。合同分為基本條款和其它條款,基本條款是合同里面的重要項,包括采購項目的名稱、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數量、成交金額、交貨和資金的支付方式等條款。其它條款包括對賣方交貨期時間的規定、保險、索賠、爭議的解決辦法,有關費用的支付、證件、單據的提交、貨物驗收及方法等。合同條款應注意以下幾個的問題。
1. 一定要寫明商品的名稱、規格型號。它是供應商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據,同時也使采購達到具體要求的法律依據。
2.明確數量與條款。由于交易雙方約定的數量是交貨的依據,應正確掌握成交的數量和明確計量單位,(如重量單位、長度單位、數量單位、面積單位、體積單位)。
3.成交金額。必須按政府采購方式已確定的金額來簽合同,不能隨意改變。
4.包裝、交貨和資金的支付型式。對包裝條款規定要具體明確,包括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包裝的標志和費用的負擔,寫明具體的交貨地點,商品成交后的支付方式等,如意思含糊,容易引起糾紛。
第一條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縣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有關單位(以下簡稱采購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辦理的政府采購,適用本辦法。
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國家專項資金、事業收入、以政府(含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信譽或財產擔保的借貸資金及政府性其他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是指采購部門以購買、租賃、委托或雇用等方式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采購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質優價廉的商品,良好的售后服務和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的;
2、以集中采購和招標采購為主導采購方式,依法實行公開、公正、公平競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維護公共利益,保護供應商合法權益;
4、未經批準,不得采購國外貨物、工程和服務;
5、同等條件下,優先采用縣內產品。
第二章政府采購機構
第五條財政局是我縣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下設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和政府采購中心。
第六條政府采購辦負責我縣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定我縣政府采購政策辦法和中長期規劃;
2、編制、和調整我縣政府采購目錄,確定招標采購范圍的限額標準及采購方式;
3、管理和監督我縣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
4、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管理政府采購資金;
5、審批進入我縣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
6、審批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業務的資格;
7、負責組織全縣政府采購人員的培訓和建立縣政府采購信息系統;
8、處理政府采購投訴;
9、辦理政府交辦的其他采購事宜。
第七條政府采購中心為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政府采購辦下達的采購計劃及要求,組織實施集中采購事項;
2、承擔不具備或被取消獨立采購資格的采購部門的采購業務;
3、受政府采購辦委托采購或組織招投標事宜。
4、建立與政府采購相適應的信息系統;
5、定期向縣采購辦報告采購經營情況。
第三章政府采購主體
第八條政府采購主體包括采購部門和供應商,采購部門分為集中采購部門和非集中采購部門。
第九條政府采購辦下設的政府采購中心,為集中采購執行部門,辦理集中采購業務。
第十條我縣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有關單位為非集中采購部門,負責采購未達到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
第十一條采購部門可以委托具備政府采購業務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承辦政府采購具體業務。凡具備下列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可以申請取得政府采購的業務資格:
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
2、熟悉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職人員的20%以上接受過政府采購管理機關或其授權機構組織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
3、具有足夠數量的專業人員,其中中級和高級職稱的技術、經濟、法律專業人員占在職人員總數的60%和20%以上;
4、具有較完善的供應商信息庫、專家庫,能采用現代科學手段完成政府采購工作;
5、政府采購辦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供應商是指具備向采購部門提供貨物、工程和服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取得政府采購的供應商資格:
1、具有中國法人資格或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4、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和經營狀況。
5、政府采購辦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章政府采購范圍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范圍主要有貨物、服務和工程三大類別:
1、貨物類:辦公、醫療、科研、教學、文體、廣播、電視等所需的用品、器械和設備,以及公務用機動車輛。
2、服務類:會議、接待、維修等各項政府所需的社會服務。
3、工程類:含有政府財政投資的各種建筑、安裝、裝飾和修繕等工程項目。
具體項目詳見《*縣政府采購目錄》。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實行大額集中采購,小額分散采購的采購模式。
第十五條政府集中采購就是由政府采購中心統一組織采購。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集中采購:
1、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
2、一次性批量購買的貨物總金額達1千元以上(含1千元);
3、單臺(套、件)價值0.5千元(含0.5千元)以上的物資;
4、價值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建筑及修繕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5、公務用機動車輛的購置、保險、維修及燃油;
6、大、中型會議、接待等服務項目;
7、采購部門無采購能力或被取消采購資格的;
8、有特殊技術要求或政府采購辦有專門規定的。
第十六條分散采購就是對未達到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經采購辦批準,各采購部門可在縣政府采購辦確定的政府采購定點供應商處自行采購。
第五章政府采購方法
第*條政府采購主要采取向社會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具體實施方式由政府采購辦區別不同情況確定。
1、公開招標采購,是指采購部門或其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
2、邀請招標采購,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3個以上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
3、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采購部門直接邀請3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
4、詢價采購,是指對3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
5、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部門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
第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1、采購對象在市場上質價差別較大,競爭性較強,通過招標能獲取最大資金節余的;
2、一次性采購數量多、金額較大或單項價值較昂貴的貨物;
3、財政撥款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和金額較大的修繕工程項目;
4、政府采購辦認定的其它應招標采購的項目。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邀請3家以上供應商鑒別比較,擇優選定: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無合格的;
2、招標所需成本費用過高,與采購總價值不成比例的;
3、因急需采購,按招標方式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
4、采購的質價在市場上彈性不大或相對統一的;
5、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殊要求的;
6、政府采購辦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對貨源單一,無替代供應商,或原采購合同有特殊規定,以及為扶持相關產業,從殘疾人福利企業及慈善機構購買的,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第六章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的項目,政府采購辦及受委托的政府采購中心或社會中介機構為招標人;取得供應商資格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為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公開招標采購應嚴格按照招標公告、制定招標文件、投標商資格審查、發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簽定采購合同、履約監督、驗收等一系列法定程序辦理。
邀請招標應當向3個以上特定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二十三條招標公告由政府采購辦或委托政府采購中心在縣內,載明招標人名稱、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數量、實施地點及獲取標書的辦法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招標文件由政府采購中心或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編制。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并做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應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但是,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情形必須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對投標人的投標情況必須保密。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做出實質性的響應。投標人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內將投標文件送達指定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提前開啟。超過規定截止時間收到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六條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并邀請公證人員參加。嚴禁投標人與招標人在開標后進行任何形式的協商談判。
第二*條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縣政府采購辦認定的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奇數,其中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第二十八條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或由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20日內,簽訂采購合同,并報政府采購辦備案。
第二十九條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10日內,向政府采購辦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七章采購預算的編制
第三十條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行政部門及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的同時,對本部門、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單獨編制部門采購預算,上報財政局主管業務股室。
第三十一條財政各業務股室在組織編報部門預算時,審核確定部門采購預算,報政府采購辦,由政府采購辦匯總編制本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下達政府采購計劃,交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預算年度內,經批準追加的財政支出,屬政府采購范圍的資金,財政有關業務股室要及時調整政府采購預算,報政府采購辦。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單位隨年終財務決算一并編報政府采購決算,上報財政業務股室審核,政府采購辦匯總政府采購決算,上報縣政府。
第八章政府采購資金管理
第三十四條政府采購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付、統一核算的辦法。財政局根據政府采購辦編制的采購計劃,將預算內、外采購資金轉到“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儲。采購部門自籌資金的,在采購啟動前也要存儲到“專戶”中。
第三十五條縣政府采購辦按采購合同規定付款方式,通過采購資金專戶直接支付貨物、工程和服務價款。采購結余的資金,屬財政資金退回國庫;屬采購單位的,退還采購單位。
第三十六條采購部門憑政府采購辦的付款憑證及供應商原始銷售單據作為記帳憑證。
第九章政府采購監督
第三*條政府采購辦對政府采購活動監督檢查,對采購合同和結算書進行審核驗收,符合規定的,辦理采購資金撥款手續;對應由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而自行采購,或未經政府采購辦批準而擅自采購的,由采購辦提出意見,財政有關業務股室,按其采購額度核減年度預算經費;對違反規定采購,可能給國家、社會公共和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或導致采購無效的,可以責令采購機關停止采購,并做出處理。
第三十八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新增國有資產的管理,及時辦理新增資產登記。
第三十九條政府采購應當接受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政府采購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政府財政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十章政府采購違紀處理
第四十條采購部門有下列情形的,采購無效,必須改正,并由行政主管機關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1、應當采用招標采購方式而未采用的;
2、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3、委托不具備政府采購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承辦政府采購業務的;
4、與社會中介機構或供應商違反規定串通的;
5、開標后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6、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采購合同的;
7、拒絕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檢查,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的;
8、其它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情形。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的,采購無效,必須改正,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取消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的處理;給采購部門造成損害的,必須給予賠償:
1、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的;
2、提供虛假投標文件的;
3、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與采購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違規串通的;
4、開標后與招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5、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機關簽訂采購合同的;
6、向政府采購部門及當事人提供不正當利益的;
7、不配合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檢查的;
8、其它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情形。
第四十二條社會中介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無效,必須改正,并由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及財政部門給予查處并取消采購中介資格。給采購部門、供應商造成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政府采購業務資格的;
2、超出權限進行采購業務;
3、與供應商違反規定串通的;
4、拒絕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檢查的;
5、其它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采購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理。
關鍵詞:采購管理;成本控制;對策
一、采購成本的定義及其影響因素
采購成本的高低是衡量采購效益是否高效的重要指標,采購過程中產生的成本可以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顯性成本,即可計算的成本,是指采購過程實際發生的貨幣支出成本,而隱性成本則是指在采購活動中的機會成本。
采購成本的構成具有多樣性和動態性的特征,從目前較為普遍的采購行業標準來看,影響采購成本的因素主要有:采購價格因素、采購數量因素、產品市場信息因素、產品運送方式因素、采購策落因素等方面。
二、采購成本控制途徑
針對影響采購成本各因素,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提出解決的對策,使采購方在實施采購活動中處于主動位置,從而把采購物資成本降到最低。
(一)把分散采購轉變為集中采購。集中采購是把各個部門的標準化、同質化的需求集中起來,增加采購數量,加大采購籌碼,實現采購規模最大化,采購成本最小化。海爾集團采購部通過對鋼板、化工物料、電子零部件等大宗原材料實行集中采購后,為公司節省成本達到20%~30%。海爾集團特別提出了“四大”集中采購策略,即“大訂單、大客戶、大市場和大資源”。為了做到集中采購,采購部門和產品設計部門通力合作,對空調、洗衣機、電冰箱等產品所用到的電纜進行了統一的重新設計,能夠標準化的一定要標準化,能采用通用部件的盡量使用通用部件。通過這些措施,海爾集團所采購的電纜由原來的幾百種減少為十幾種。采購產品種類減少,才能順理成章地實現集中采購。據透露,僅此一項改進,就使得海爾集團在電纜采購上節約了大概20%的成本。(二)選擇優秀的合作供應商。一個符合企業發展需要的供應商可以發展成企業戰略合作伙伴,對企業的發展百利而無一害,但是如果選擇錯了,不合適的供應商會讓企業處于產品質量風險、供應風險、財務風險甚至企業生存風險。因此,在企業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之初,必須做好供應商選擇評估,具體包括:供應商的質量控制、企業生產規模、研發技術能力、價格成本分析、綜合管理水平、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等,在確定其為合格供應商前必須進行樣品確認,小批量或批量驗證,供應商實地多維度考察等程序。從企業風險管控來看,為避免采購風險過于集中,原則上一個物料必須不少于三家以上合格供應商,特殊情況如該物料是只有寡頭供應商的則由采購決策委員會集中確定。(三)多渠道控制采購價格。采購價格是影響采購成本最直接因素,在控制渠道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貨比三家:對采購物資,采購實施部門或者采購人員必須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比價,對比的物資具有同等品質,供應商具有可比性,通過制度約束規定采購人員不能“拉郎配”,雖然貨比三家并不能完全保證這此價格市場上最低的,但相比而言不至于偏離市場價格過大。2.遵循歷史最低價原則:對于已經實施過采購物料,在每個采購合同周期(一般為一個年度)結束前,必須根據市場價格趨勢以及采購批量的多少再與供方洽談,可以使用“歷史最低價”的方法,對以往采購價格與現采購報價進行對比:按照價格不高于質量不低于以往合作的原則確定供應商。3.加強價格日常分析管理。價格日常管理要充分進行采購市場的調查和資訊收集,一個企業的采購管理要達到一定水平,應充分注意對采購市場的調查和資訊的收集、整理,只有這樣,才能充分了解市場的狀況和價格的走勢,使自己處於有利地位。如有條件,企業可設專人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定期形成調研報告。(四)完善采購內部管控機制。采購流程的環節雖不是很復雜,但蘊藏的風險卻是巨大的。內部控制管理基于以上考慮,也提出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7號——采購業務》具體規定,對采購的主要流程進行了梳理,明確了采購業務的主要風險點,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的控制措施。企業在對采購實施部門、采購人員以及采購流程上應該嚴格按照內控管理監督要求,建立和完善本企業的內部管控機制,制定各個環節的主要風險點及管控措施,覆蓋采購物資的質量和價格、供應商的選擇、采購合同的訂立、物資的運輸、驗收等供應鏈全過程。
三、最優采購方式的選擇
關鍵詞:醫療設備 采購 采購流程
醫療設備是不斷提高醫學科學技術水平的基本條件,也是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醫療設備已成為現代醫療的一個重要領域。醫療設備的專業性及特殊性決定了它的購買價格及后期維護保養都將是昂貴的。因此,怎樣做好醫療設備的采購環節及醫療設備的維護管理環節,成為了近些年來各個醫院越來越關注的問題。
醫療設備的采購是醫療設備進入醫院的第一步,只有在醫療設備采購的過程中把好關,做好各項工作,才能確保后面的各個環節正常有序地運作下去。
目前許多醫院成立了采購中心,將設備科的醫療設備采購職責與醫療設備后期維護職責分開,一方面防止了職務犯罪的發生,另一方面也使得醫院各部門各司其職,使得醫療設備的采購、維護等各個環節能更積極有效科學的運行。
采購流程的第一步就是計劃,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如何制訂采購計劃需要各醫院設備科及采購部門不斷地進行探索,采購計劃務求做到從實際出發,根據醫院自身的實際狀況例如醫院的規模、醫護人員的技術水平,醫院可以動用的流動資金量等來制訂,切忌追求大而全,杜絕浪費,避免加重病患的經濟負擔[1]。制定了科學的采購計劃,經過一系列的行政審批程序后,就開始進入實質性的采購步驟。
已經有眾多的經驗及文獻表明了采購過程中招標程序的嚴肅性及重要性,但是在這之前還有一個環節往往會被大家忽略,那就是采購醫療設備的前期調研工作。臨床科室根據自身的醫療需求提出購置需求,但所謂術業有專攻,如何采購到符合臨床醫療需求,又具備較高的性價比的醫療設備,就離不開設備科工程師的前期調研工作了。前期調研的工作內容包括了很多部分,醫療設備的功能、性能、主要技術參數、配置、售后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價格等都是前期調研的內容。調研的渠道也非常多,目前網絡發達,可以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醫療設備的合法性,通過各行政區域的工商局查詢潛在供應商的合法性,通過設備的國內外官方網站查詢其技術參數及主要性能,通過政府采購網站查詢設備的歷史中標價格等等,只有在對市場上存在的同類型同級別的設備進行過以上各方面的了解后,才能形成具體的、有實質性意見和建議的調研報告,經過院內共同決策,從而進入流程的下一步:招標。
招標是一種國際上普遍運用的、有組織的市場交易行為,是貿易中的一種工程、貨物、服務的買賣方式,相對于招標,稱之為投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買方)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說明招標的工程、貨物、服務的范圍、標段(標包)劃分、數量、投標人(賣方)的資格要求等,邀請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標人(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的采購方式分為以下幾種: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而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2]。對于高于政府限定的金額的項目,需要進行政府招標采購,政府采購的招標程序一般為: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機構辦理委托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后,編制招標文件。
4.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
6.接受投標人標書;
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
8.由評標委員對投標文件評標;
9.依據評標原則及程序確定中標人;
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12.進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糾紛。
招標是嚴肅的,最大限度地保證招標的公平公正性,也一直是各地方政府、黨和國家不斷追求的目標。由此,招標前的前期調研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前期調研工作細致,那么在招標過程中就能對各投標產品了如指掌,合理評標,從而購買到性能好,技術高、售后完善、價格優惠的性價比高的產品,降低購買成本。
在經歷了制定計劃、行政審批、前期調研、決策招標的過程后,醫院購置的醫療設備的品名、型號、價格、配置、售后服務等內容已經確定,醫院供應商簽訂合同。合同,是指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3]。通過合同明確上述所有的條款后,就進入了流程的最后一個環節:安裝、調試、驗收、入庫,這也是醫院維護自己權益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各種商業行為光怪陸離,許多不法商人就像蛀蟲一樣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啃噬的漏洞,驗收環節把關不嚴,造成的后果將會是難以想象的。驗收過程中對任何一個細節的忽視,都會導致前面的所有心血全部白費。驗收的工作是繁瑣的,國產及進口的設備驗收大同小異,都需要查看外包裝的完整程度,點算貨物,核對銘牌型號、產地等,對于進口的設備,在拆封包裝之前還需要聯系商檢,需要查看其報關單等,有物質條件及技術人員條件的醫院,還可以購置專業的測試儀器對新購置的設備進行設備性能檢測并記錄,從醫療設備進入醫院的第一天起就為其建立“健康檔案”。上述這些驗收工作,都要求驗收人員記錄到驗收報告中,以備后查。完成了驗收工作,為設備建立起一一對應的編碼及檔案,至此,醫療設備采購工作告一段落。
綜上所述,醫療設備的采購過程是復雜的,需要科學的計劃與管理。
參考文獻:
[1]康莉萍.淺論醫療設備的選購和維護管理[J].中國醫療器械信息.2009,15(11):84,85,88
[2]黃正東,郭雪清.數字化醫療設備維護管理的思考[J].醫療設備信息2004,19(11):68,69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采購效率,促進廉政建設,明確各采購方式運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財政部18號令)及有關法律、法規,現結合中心各科室職責,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中心組織實施的項目采購,按照本規程組織實施。
第二章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采購方式
第一節招標項目的接受與分辦
第三條縣財政局下達招標采購計劃,由中心辦公室統一接受登記、分辦,并負責內部催辦。
第四條收到縣財政局下達的招標計劃文件后,采購室應及時與采購單位商洽與采購項目相關事項,并擬訂委托協議。委托協議書應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確定委托或授權事項。
第五條委托協議書,應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簽訂。
第六條辦公室接到縣財政局下達的政府采購計劃文件后,報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示后,按簽署意見送呈信息室、采購室進行辦理。
第七條信息室、采購室接受招標項目后,由該科室主任為項目負責人,科室人員為項目協助人。項目負責人擬定招標具體方案,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實施。
第二節編制招標文件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一般應在采購單位提供能滿足編制招標文件條件的技術參數和需求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招標文件編寫工作。特別重大或特殊緊急的項目,按主任批示辦理。
第九條招標文件應當符合財政部18號令第十八條及下列要求:
(一)一般使用統一的標準文本和格式。
(二)準確反映采購單位提出的技術參數和需求,但不得指定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或商品,不得有傾向性或歧視性的商務與技術條款。
(三)相關技術標準和參數難以確定的,可以征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的意見。
(四)其他與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
(五)招標文件送公證及財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后須經采購單位書面確認并加蓋公章,方可出售。
第十條供應商對招標文件的疑問,由采購室作出答復。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情況,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購買招標文件的所有供應商,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招標文件由辦公室組織發售、登記,核對和供應商資質及證照等有效情況的驗收工作。
第三節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
第十二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由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招標公告,并打印存檔。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信息室在四川政府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七個工作日。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在縣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監督下采購室(至少2人在場)從評審合格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投標人,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十三條招標公告應當載明:中心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招標項目的名稱、數量或招標項目性質,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及地點等。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日止,不少于二十日。
第十四條招標文件、招標公告(附“政府采購計劃下達文件”)經采購室主任簽字后,送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簽批。
第十五條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由采購室編號、留存,辦公室蓋章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四節投標
第十六條招標項目原則上應將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確定為投標供應商。
第十七條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實質性響應。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應當拒收。
對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項目,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拒絕其投標。
第十八條開標前,中心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違者,一經查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72條之規定報縣紀檢(監察局)、財政等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五節開標
第十九條開標活動由辦公室和采購室組織,具體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落實開標場所,布置會場,通知監督、公證等部門相關人員參加(采購室協助);
(二)采購室負責制定開標程序和方案,確定主持人、唱標人、記錄員和開標評標過程的影印資料的收集和制作工作;
(三)辦公室負責簽收供應商投標文件,審核投標保證金交納情況等。
第二十條縣紀檢(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領導和中心邀請的相關監督員對開標、評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公證人員對招標進行全程公證。上述相關監督部門負責人的參會由辦公室負責聯絡接待,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采購室。
第二十一條開標時,在監督人員(或公證人員)的監督下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唱標,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未宣讀的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內容,評標時不予承認。
第二十二條唱標過程由采購室指派專人負責價格分的計算及匯總。唱標完畢后,投標單位代表退場,信息室按招標文件上的規定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招標采購結果,并打印存檔。
第二十三條在招標采購過程中,有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予以廢標,中心在開標大會上或在采購中心網上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供應商。需要采取其他采購方式重新組織招標的,由采購室寫出書面材料交辦公室報送縣財政局重新確定采購方式。
第六節評標和定標
第二十四條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就招標文件征詢過意見的專家,不再作為評標專家參加評標。采購人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本部門或者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標。中心工作人員不參加采購項目的評標。
第二十五條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原則上應在開標前確定,并在招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需求表(包括采購人是否參加、專家人數、專業類別等)由項目負責人填寫,經主任簽字后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需求表向縣財政局提出申請,在開標前一天從縣財政局“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評審專家一般由中心兩名工作人員在縣紀檢、財政局采購辦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共同抽取,一人負責隨機抽取專家并按規定及時通知,另一人負責記錄抽取過程。專家抽取完畢,抽取人、記錄人、監督人共同簽字,并將專家名單及抽取記錄密封于信封中,由縣財政局采購辦加蓋騎縫公章。信封于開標之時在監督(公證)人員的監督下拆封。
第二十七條若“專家庫”不能滿足方案需求,需在“專家庫”外聘請專家,由縣財政局確定。抽取評審專家的有關人員對被抽取專家的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等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由辦公室指派專人進行負責。
第二十八條采購室在開標前1個工作日內制定出評標辦法,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及時密封。起草評標辦法的相關工作人員應嚴守秘密。對評標辦法中的政策性加分,應先報縣財政局批準;評分標準提交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討論決定并簽字認可。
第二十九條評標活動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程序辦理,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科學地選擇評審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價格分一般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第三十條評標工作應嚴格遵循財政部十八號令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程序,依次為投標文件初審(含資格性檢查、符合性檢查)、澄清有關問題、比較與評價、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編寫評標報告。
評標報告是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標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評標結果編寫的報告(評委會全體成員應簽字),其主要內容包括:
(1)招標公告刊登的媒體名稱、開標日期和地點;
(2)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3)評標方法和標準;
(4)開標記錄和評標情況說明,包括投標無效投標人名單及原因;
(5)評標結果和中標候選供應商排序表;
(6)評標委員會的授標建議。
第三十一條中心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也可以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三十二條由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中心在收到采購單位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書面回復、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后,由采購室起草中標通知書和中標公告,送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簽字,辦公室蓋章、留存,信息室在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由評委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不需采購單位回復,在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后,按程序由信息室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中標公告一般應在開標后七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供應商名單、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中心(或采購人)的名稱和電話。
在公告的同時,中心將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采購人不按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由采購室要求采購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向主任(或副主任)報告。
第三十四條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采購室填寫退款通知,科室主任簽字后辦公室辦理退還手續。
第三十五條采購室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備案工作,并及時匯總各類材料,連同評標報告經采購室主任簽字后存檔,并將相關資料報送縣財政局采購辦備案。
第七節質疑答復
第三十六條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質疑。中心在收到投標供應商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質疑事項超過質疑有效期、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送達之外方式提出的質疑,中心認定為無效質疑,不予受理,由采購室及時書面告知質疑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八節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及驗收
第三十七條采購人委托或者授權由中心組織或配合的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及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工作,以及進行的各項履約檢查活動,由采購室負責組織或配合。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采購人(或中心)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副本應在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送縣財政局采購辦備案。
第三十八條采購人自行組織項目驗收的,由采購人負責;采購人邀請中心參加驗收的,由中心協助驗收。驗收合格由采購人填寫《采購驗收單》并加蓋公章。
第九節文件整理歸檔
第三十九條辦公室負責檔案的歸檔、儲存和管理工作。采購室應認真收集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文件和記錄,在采購項目辦理完畢一個月內經整理及裝訂后移交辦公室,并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第三章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第四十條中心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采購計劃文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采購委托協議。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應向中心采購室提交采購需求設備技術參數。貨物類一般需提供采購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貨物用途、技術規格及參數要求、供貨方案、培訓、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要求。工程類一般要提供設計圖紙或工程詳細做法說明。
第四十二條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要求為三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三條采購室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主要包括項目概況、談判須知、技術需求、商務條款、報價文件格式等。
第四十四條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競爭性談判公告,設定一定報名資格條件,報名時間為一至二個工作日。
第四十五條談判小組從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與談判。
第四十六條中心向入圍的供應商發出競爭性談判邀請并向其發售《競爭性談判文件》。從文件的發出到供應商遞交談判文件截止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七條談判小組對遞交的談判文件進行評審,分別對單一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內容包括價格,技術,服務,商務等。價格允許二次報價,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預算價,則允許所有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再報價一次。二次報價時,每一供應商應將二次報價填好后密封于中心提供的信封中送交談判小組。待所有供應商報價完畢,由相關當場拆封,向談判小組成員公布二次報價情況。談判小組應當比照最低評標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即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財庫[2007]2號)[如出現價格,技術,服務,商務等一致的情況,則由談判小組決定,并出具書面決定理由]。
第四十八條采購室在談判結束后二個工作日內將談判結果報采購人。采購人如對談判結果無異議,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確定成交供應商名單并送采購室。采購人也可以授權談判小組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確定后,由采購室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供應商。
第四十九條收到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書面回復,由信息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和平昌縣政府采購中心網上成交公告,采購室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第五十條驗收由采購人或由中心配合進行,驗收合格由采購人填寫《采購驗收單》并加蓋公章。
第五十一條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并送中心兩份副本。
第五十二條中心將《政府采購委托協議書》、《成交通知書》、《成交公告》及一份合同副本送縣財政局備案。
第五十三條采購室將項目有關文件整理歸檔裝訂后30天內送辦公室存檔,并辦理好書面的交接手續。
第四章詢價采購方式
第五十四條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計劃文件和采購人委托采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用途、采購時間等各項具體要求,由采購室編制詢價采購文件。詢價采購文件書包括下列內容:
(1)采購項目的規格型號、數量;
(2)供應商報價;
(3)服務承諾及具體質量保障措施;
(4)交貨方式;
(5)詢價采購時間、地點。
第五十五條詢價小組由中心及采購人代表共三人及以上的單數組成。
第五十六條詢價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采購文件讓其報價。內容應包括采購項目需求和條件、采購合同、報價格式要求及報價截止時間等。
第五十七條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采購文件必須密封后送中心采購室。
第五十八條在詢價結束后,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向采購人推薦成交供應商人選。采購人同意認可后,中心將向成交供應商簽發成交通知書,同時由采購室將成交結果通知所有參與詢價的未成交供應商。
第五十九條采購合同的簽訂、備案、履約驗收等參照招標程序執行。
第五章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第六十條根據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計劃下達文件要求,由采購室會同采購人制定單一來源采購方案。根據采購項目的需求和特點,明確單一來源采購商談的主要內容。
第六十一條組成單一來源采購小組。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經濟、技術方面專家(在縣財政局專家庫中抽取)組成。
第六十二條邀請特定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與單一來源采購小組就技術、商務等方面進行商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達成成交意向,并形成單一來源采購書面記錄,由單一來源采購小組成員、監督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第六十三條中心將單一來源采購結果送經采購人確認后,向成交供應商簽發成交通知書。
第六十四條成交供應商按與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確定的技術及商務條款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報中心和縣財政局備案。
第六十五條合同的履約驗收等參照招標程序執行。
第六章附則
【關鍵詞】政府采購制度 財政部門 縣級政府采購
一、縣級政府采購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隨著政府采購工作的深入開展,采購范圍的逐步擴大,縣級政府采購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也逐步暴露出來:
(1)由于采購數額較少,形不成大的采購規模。(2)很多單位對采購業務還不甚了解,不知道如何進行采購,采購方式單一,造成政府采購效率低下。(3)采購預算尚未編制,采購計劃執行較難,隨意性較大。(4)縣級政府采購市場小,供應商又是三級供應商,而且缺乏競爭意識,采購價格上無優勢、后續服務也達不到要求。(5)目前各縣的政府采購機構是在財政部門某個科室中附設一個政府采購辦公室,實行“管辦合一”形式,缺乏強有力的內外監督、管理和制裁手段和措施。
二、加強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與監督的措施
針對縣級政府采購中存在的以上困難和現象及我國絕大多數縣域經濟還不很發達,實行“管辦合一”模式既符合我國的國情,又符合中央精簡機構的要求,筆者認為,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須找準位子,講究方法,做到對內不爭權,對外不攬權,強化服務意識,規范操作,狠抓制度建設,依法行政,防止出現由過去的“分散腐敗”變為現在的“集中腐敗”現象,解決“管辦合一”中“兩權分離”問題。
1.強化服務意識是前提
在政府采購中扮演“主角”的政府采購中心,一手托兩家:一邊是采購單位,一邊是供應商,“橋梁”作用已日益增強。發揮政府采購中心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供應商了解政府采購,并積極參與政府采購,讓那些原先對政府采購有抵觸情緒的采購單位主動配合,推動政府采購事業的發展。
2.健全政府采購預算制度是基礎
(1)完善預算編制程序。采用“兩上兩下”方法:第一步由采購單位自下而上地編制部門采購預算;第二步財政預算部門由上至下地審核部門采購預算;第三步采購單位根據修改意見由下而上地編制部門采購預算;第四步財政預算部門由上至下地下達采購預算。(2)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約束性。部門采購預算一經下達,就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開展采購活動,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3)根據各單位的采購預算,統籌安排全縣的政府采購業務,爭取達到相同物品的集中采購目的,形成集中采購規模,對于小額零星的采購物品可由采購中心先調查核實詢價后,安排單位在限價范圍內直接采購。
3.建立內部制衡機制是核心
(1)在財政局內部建立“分兵把守、各司其職”的牽制機制。政府采購辦、預算等科室主要負責政府采購政策的執行、采購預算的編制、采購方案的制定、采購計劃的審批、采購過程的監控等;各業務科室主要負責所屬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計劃、資金來源和立項的審查,在審查合格的基礎上下達“政府采購通知單”;政府采購辦(政府采購中心)根據政府采購計劃和“政府采購通知單”,負責采購標準、方式的審查、信息、招標文書的編制、開標、定標、項目驗收等具體采購工作;國庫集中支付中中心根據政府采購辦(政府采購中心)開具的“政府采購付款通知書”和項目驗收報告等手續負責采購資金的集中支付;財政監督檢查局負責采購行為和財務的監督檢查;紀檢監察室則具體負責政府采購工作中的來信來訪等工作。(2)在政府采購辦(采購中心)內部建立“三分離”制度。即經辦采購的人員、負責采購合同審核的人員、驗收人員三者分離,相互制衡。(3)執行嚴格的采購資金支付程序。首先,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內部實行“三分離”:授權批準與執行業務職務相分離;業務經辦職務與審核監督職務相分離;業務經辦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相分離。其次,要認真審核有關付款要素,包括:采購人對采購貨物、工程、服務的驗收報告,供應商開具的貨物、工程、服務發票,采購合同副本,以及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4.加強內外部監管是保證
(1)實行現場監督與采購結果的審查相結合。每次采購要嚴格規范采購操作程序,使采購工作在法定的程序下運行、在公開的場合中操作,每次開標都要邀請公證、監督部門進行現場監督。(2)實行社會中介與專業審計部門審計相結合。要聘請具有獨立性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政府采購內部制衡機制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計。由專業審計部門對政府采購的預算和計劃、采購程序、采購管理、采購效益進行定期審計,并及時向市政府和人大反映檢查情況。(3)實行社會監督與舉報獎勵相結合。首先要做好采購信息的公開工作,借助社會輿論的力量來監督政府采購工作,抑制腐敗行為滋生的念頭。其次對違反政府采購制度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不僅要嚴肅查處,還要公布暴光。同時還要聘請人大代表作為政府采購特約監督員,向社會各界公布政府采購舉報電話,對舉報有功行為進行必要的獎勵。(4)建立供應商誠信建設機制與投訴質疑機制。
①成立“供應商評估小組”,由該小組來確定評估的標準、目標,并在執行中不斷對評估體系進行改進。②以守法、誠信經營事實為依據,建立科學的評價考核體系。形成以價格和質量為重點,圍繞名詞定義、基本政策、運行策略及評估標準在內的較為完整評價考核體系。③建立嚴格的失信懲罰機制。失信懲罰機制是通過經濟手段和道德譴責手段作用,懲罰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失信者,將其從市場活動中剔除出去。④建立誠信獎勵機制。對誠信度較好的供應商進行激勵。沒有有效的激勵機制就難以維護良好的供需關系。⑤完善采購中心供應商數據庫。此舉是為了在進行采購時,便于向有關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書,同時也便于采購中心維護供應商信息,評估供應商誠信等到級,有利于采購機構共享供應商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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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內部控制的角度,采取明確人員業務分工、規范招標信息公開、聚集若干重點環節、完善績效考核制度等流程優化措施,加強制衡與監督,以改進當前職業院校招投標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關鍵詞 :職業院校;招標;流程;優化;內部控制
作者簡介:陳霞,女,常州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財務處高級會計師,主要研究方向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G71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7747(2015)05-0033-02
2013年度,江蘇省公共財政教育支出(包括教育事業費、基建經費和教育費附加)1368.86億元,比上年增長8.35%。隨著教育經費投入的逐年增加,職業院校在基建工程、實驗室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教學、科研設備采購及大宗服務項目等方面投入的占比越來越大。招標投標的采購方式規范了職業院校的采購活動,極大地提高了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項目采購的質量。近年來,在職業院校招投標管理過程中也確實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不加以完善,容易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給教育事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從內部控制角度,進一步完善職業院校招投標流程、加強事前和事中的制衡與監督顯得尤其重要。
一、當前職業院校招標投標流程的薄弱環節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一個招標項目一般有如下環節:提交立項申請、制作招標文件、招標公告、資格審定、開標、評標、公示結果、合同簽定、項目(設備)驗收等。招標各環節都有其相應的管理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常會有各種各樣的疏漏,往往產生中標人并不是最理想的投標單位、合同簽訂有遺漏細節、實施過程質量得不到保證等問題。因此,剖析這些薄弱環節非常重要。
(一)招標詢價渠道不規范
設備(項目)使用部門在提出招投標立項申請和經費來源預算方案時,對擬購設備的性能、品牌、及是否適應教學使用等知道的并不具體,只是簡單訴求項目完成后要達到某些功能。他們的市場調研方式往往是先向兄弟學校了解相同設備的采購價格及使用情況,而后向若干供應商咨詢相應項目價格。在此過程中,供應商也會通過其他途徑來打探該項目的預算情況,所以常常出現幾個企業的投標價與項目的預算非常接近的情形。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與招投標的管理模式無關,不管是集中模式(在學校或校外設立專門的招標管理機構,有獨立的工作人員和運營經費),還是兼管模式(由分管領導牽頭成立招投標領導小組,由兼職人員負責招投標工作),只要是具體負責人員的專業化水平不夠,人員分工不明確,工作方式簡單,工作責任心不強,很容易造成詢價不規范的情況。
(二)招標文件制作不嚴謹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在實際操作環節,特別是制作招標文書時,也會出現文件制作不嚴謹的情況,如在招標書中寫明要求投標單位提供某產品銷售授權證明書,實際上在本區域內銷售授權證明書往往只有一家,那么就會導致開標時發現其實只有一家單位符合條件,不符公開招標條件,只能流標。不但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而且也影響項目的建設周期。這與招標管理部門專業性強度不夠,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夠有密切的關系。
(三)評標時間安排不合理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但是對具體多長時間通知評標專家,并告之評標事項沒有法律規定。職業院校評標專家的產生一般是在學校各專業領域具有一定職稱以上的、有著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中遴選。而具體參與哪個項目的評標人員只在開標前才能接到邀請,并且評標人員對所要參與評標的項目往往一無所知,只有開標時才能見到招標文件,評標專家才算接上了參與評審項目的“地氣”。當然,這從保密、或者從防止串標等需求角度而言是有利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不對稱,沒有提前做好準備,一方面,評標專家對項目的訴求理解不到位;另一方面,對擬采購設備的性能也不清楚,這樣導致評標就只能停留在評分表所限定的幾個指標上,容易“紙上談兵”,評標專家的專業化優勢沒有被很好地利用,對項目評審的深度不夠。
(四)項目監督落實不到位
簽訂合同直至項目完工驗收是國家教育經費有效使用的關鍵環節。在實踐過程中,往往重視招投標的過程,而容易忽視合同簽訂和對項目實施的過程性監督,或者容易產生監督不到位、操作不規范的現象。例如,投標方的附加義務沒有在合同中注明,或者沒有得到實施。在實踐操作時,有時簽訂合同的人員往往沒有參加評標過程,對評審現場討論的一些細小的環節并不清楚;有時在格式合同的簽訂時會忘記加上補充條款;有的中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提出每年可提供一些學生實習崗位、新生報到時可提供礦泉水、贊助一定數量的貧困生等。這些優惠因為人員變更而被遺漏,這也是工作人員不固定、分工不明確導致的。
二、職業院校招標投標流程的優化建議
加強內部控制,主要目的是防范和控制風險,預防腐敗和瀆職現象。根據內部控制理論,在涉及單位相關利益主體和企業內部各分工主體的利益被侵蝕時,應以制衡的方式形成內部控制,而涉及單位不同層次主體確定的責任目標不被實現時,應以監督的方式形成內部控制。[1]職業院校要加強招投標流程的設計,特別是業務的設計,充分發揮事前和事中的制衡與監督作用。
(一)明確人員業務分工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規定,為發揮內部控制的制衡作用,一方面,學校應當根據崗位職責權限,對不相容崗位進行職責分離;另一方面,要進行流程再造,細化崗位職責。學校應當加強招投標人才隊伍建設,要加強對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養,要加強對評標專家隊伍的培養。既要加強法律法規培訓,明確紀律要求,也要加強項目建設業務知識的培訓,切實提升參與人員的業務水平,也要定期輪崗,防止腐敗的發生。
(二)規范招標信息公開
采取信息化、大數據的方式管理招投標是必然趨勢。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蘇教財〔2013〕15號)文件要求,高校要明確財務信息公開內容,包括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同時,要明確公開時間和方式,高校須在預決算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以學校網站為主要載體,主動充分向社會公開上述信息,要求高校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并建立財務信息公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規范信息公開,加強數據的使用和管理,既要讓企業要充裕的時間做好投標準備,也要讓評標專家提前了解相關信息,做好評標的業務知識儲備。管理部門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數據的及時采集,以便學校及時采取制衡和監督措施。
(三)聚集若干重點環節
要防止招投標的隨意性和重點環節產生漏洞。(1)要加強內部采購預算管理。學校應將屬于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全部編入采購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各項支出。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各系部作為最終使用部門要提前做好項目論證,制定完整的預算范圍,列明預算科目、采購資金數額、采購項目、性能指標、采購數量等內容,做到盡可能與政府采購程序相同步;[2](2)加強合同簽訂和實施的監管。合同簽訂之前,應當將合同草案交學校領導、相關專家進行審核把關,對提出的修改意見要認真研究,重點項目還要邀請法律顧問參與,要對照評標會議紀要,對評標過程中產生的補充意見,要及時納入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及時對照合同約定,檢查實施的質量和進度。
(四)完善績效考核制度
規范招投標的流程管理,既是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要求,也是對學校參與此項工作人員的愛護。招標采購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這就要求在實踐中結合社會實際發展情況,建立統一領導小組,協調操作,提前進入監督的招標工作機制,以規范的流程管理保障學校的利益,以公正透明招標方式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為學校發展建設服務。[3]沒有制度約束,更容易在招投標過程中滋生腐敗,使個別人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樣的案例并不鮮見。因此,除了紀律教育外,必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招投標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加強項目實施的審計,及時發現
問題,防微杜漸。對為學校招投標工作作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獎勵,對實施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違法違紀問題及時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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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采購;招投標;區別
由于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實施《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以及其他的管理方法,使政府的采購工作進一步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增強了政府在采購上的管理規范性,杜絕政府采購資金上的浪費,進一步減少了腐敗現象的出現。本文將分析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區別和問題,同時也給出建議。
一、行為規范的區別
《招標投標法》規范招標投標的行為,而《政府采購法》規范政府采購的行為。具體區別如下:
(一)行為性質的區別
招標投標是指在市場經濟狀態下,進行相關的經濟活動。如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和承包、大宗貨物的買賣還有服務項目的采購和提供時的交易行為是指賣方提出自己的條件,采購者選取最好的賣方(提供方)。《招標投標法》中的招標具體是指“標買”,但是,這跟我國以前所頒布的法律含義是不同的。
政府采購行為是存有一種行政行為,即使學術界在政府采購合同與行政合同有過不同的看法,但如若只是將政府采購合同其中的一方面,那就跟行政行為并無二致。在一般情況下,招標投標行為也被看作是民事行為(由于政府招標采購被看作成一種特殊的招標行為),因為我國《招標投標法》中存在很多的規定,所以,政府的干預是有限的。可是,政府采購法是指政府采購機關通過租賃、雇用、購買等方法來獲得貨物、服務和工程的行為。
(二)行為范圍的區別
《招標投標法》規范全部的招標投標行為,例如:投標銷售行為和政府的招標采購行為。《政府采購法》規范采購的行為和選用什么樣的采購方法,例如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采購等等。由于招標只是政府采購制度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因此,政府采購會選用最經濟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最終的確定是由法規來規范的。
(三)行為運行過程的區別
招標行為的出發點是貼出公告或投標邀請書,進行投標、評標、中標,雙方簽下合同就說明招標完成。而政府采購行為首先是管理采購計劃,然后對采購計劃和合同內容M行審查,其次確認采購方法和采購程序的實行,簽訂合同并履行,最后審閱采購的結果。所以,政府采購制度不僅涉及領域廣,而且還對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要求高。
二、強調法律責任的不同
《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雖都規定了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但是兩者強調的重點是不一樣的。《招標投標法》把招標投標行為看作為民事行為,所以《招標投標法》主要側重于民事責任。《政府采購法》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最主要是指政府機關怎樣管理政府采購行為,所以,它側重于行政責任。
三、典型問題的對策
在實際情況中,可能會碰到與兩法有關的問題,在解決問題時可按照以下幾點進行,第一,判定問題產生的類型,是因為采購行為或政府招標工程,還是其他方面;第二,結合兩法的規范,分析并得出解決方案。本文將解析一些典型的問題。
(一)確定招標公告的媒體
《政府采購法》第十一條規定,政府采購信息(其中包括招標公告)要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具體指財政部門)在媒體上準時地向社會公開,但采購信息所需的媒體只能是指定的。而財政部將《中國政府采購》、《中國財經報》雜志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作為指定的全國政府采購信息招標公告的媒體。《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計委頒布《關于指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媒介的通知》,但只有《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日報》以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作為指定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媒介。
依據兩法的規定,兩部委如若都指定四家以上的媒體招標公告,會引起招標公告渠道雜亂,容易讓很多供應商錯失交易的時機,減少了采購項目的競爭力。而在實際操作中,主要的問題是怎樣確定招標公告的媒體。因此對策如下,由于政府招標貨物服務更適合于《政府采購法》,所以此類招標公告應由財政部指定媒體;在政府招標工程中,因為招標公告的是在招標投標時,更適合于《招標投標法》,所以只要在原國家計委指定媒體招標公告就好。
(二)確定自然人供應商的資格
《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允許自然人作為供應商(投資人)。《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才能參加投標,除此之外,投標人只能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因此,兩法在自然人是否具備供應商資格上有著差異。依據兩法的法制制度,由于政府招標貨物服務更適合于《政府采購法》,所以,自然人可以投標;在政府招標工程中,招標投標更適應于《招標投標法》,投標指的是招標投標行為,而招標的科研項目只能個人參加投標,所以,不允許自然人投標。
(三)確定自主委托機構
《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項目只集中在采購目錄上,需要通過委托機構才能采購;如若沒有采用集中采購目錄,可選擇委托機構采購或自行采購。而《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該法賦予招標人相當大的自主選擇權。兩法在自主委托機構的規定存在差異。
由于在政府招標貨物服務中和在政府招標過程,招標投標發生在是否要委托機構采購之后,都適應于《政府采購法》,所以,項目是集中在采購目錄上的,需要通過委托機構才能采購;如若沒有采用集中采購目錄,可選擇委托機構采購或自行采購。選用招標投標的,適應于《招標投標法》,因此能自行招標,不要再委托給機構。
四、兩法制度下的困境
如今很多城市都有政府采購辦和建設工程招標辦,政府采購中心和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由于兩家機構在做法上存在差異,分工界限不明確,有時一部分的項目有兩家機構處理,而有一部分項目兩家都沒有去處理,形成多頭管理現象。例如小型工程招標,不僅能選擇在采購中心也可選擇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可是實際的操作存在差異。如深圳某個城市,區別在最高限價要不要公開。采購中心認為不必公開最高限價,但交易中心認為必須公開采購預算。
五、結語
為了增強政府采購制度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防止腐敗現象等作用,我們不僅要建全政府采購運行機制、建設政府采購監督體系、堅持改革創新、建立建設防止商業賄賂長效機構,還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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