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制度創新,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主要路徑之一是構建審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分析了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及監管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存量、利用、資金之間的關系,設置了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及監管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存量、利用、資金5個子項指標,考慮關鍵績效指標,在子項指標下又分別設計了25項具體指標,從而建立了一套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剖析了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之間的關系。構建了相關模型,采用層次分析法測算了指標權重,確定了評價標準;以Z市為例,將指標實際值與目標值進行對比計算出各具體指標得分,再考慮指標權重,分別測算出各子項指標得分、總指標得分,以此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自然資源資產環境責任開展審計績效評價。研究結果表明,采用這些指標、方法切實可行,可以比較全面地考核領導干部任期內自然資源資產環境責任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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