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學院學報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國內刊號為:14-1392/D。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93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
山西警察學院學報將本著“準確定位、保持特色、規范發展、全面提高”的辦刊思路,真正把刊物辦成理論性與實踐性兼具參考性與指導性的期刊。
重要注意事項,請認真閱讀
一、技術貢獻:論文應突出作者在警務領域的研究成果和技術貢獻。無論是新理論、新方法、實踐模式、案例分析還是政策建議,都需要清晰地闡述其研究背景、方法和成果,并對其在警務實踐中的意義和應用進行分析和討論。
二、內容要求:論文應包括引言、文獻綜述、研究目的、方法與實證、結果與分析、結論等部分。內容應具備科學性和可讀性,相關理論和實證應有明確的關聯和支撐。論文中使用的數據和圖表應真實可靠,引用的文獻必須完整準確。
三、計量單位執行GB3100/3101/3102-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所有部分)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并以單位符號表示。
四、主題和范圍:我們期待投稿與警務管理、刑事偵查、治安維穩、社會安全以及相關領域的原創研究論文。論文可以關注理論方面的探討,也可以關注實踐經驗和案例研究。論文應具備對警務領域發展有積極推動作用的研究意義和實用價值。
五、正文:要求思想正確、主題突出、數據準確、文從字順、邏輯性強,具有科學性、新穎性、實用性和可讀性。
六、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七、摘要應直接給出研究目的,用一句話概述即可。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必須詳細具體,研究結果包括具體數值或趨勢,被確定的關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結論是對結果的分析、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等。
八、對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等作出介紹,其前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排在篇首頁地腳,基金項目之下。
九、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十、正文標題與層次:文內標題力求簡潔、明確,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論文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1”,“1.1”,“1.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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