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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骨髓間充質干細胞;重癥急性胰腺炎;保護作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Explore the protective effects of the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s o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in ratsSHAN YU-qiang*,LUO Liang,JIA Zhong,CAI Yang,JIN Hui-cheng,FENG Guang-hua. *Department of Genernal Surgery, Hangzhou First People’s Hospital, Hangzhou 310006,China
Correspondance author:JIN Hui-cheng, Email: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effects of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s (MSC) o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SAP)in rats.Methods A total of 60 ra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normal group (n = 10), the model of SAP group (n = 10), the transplantation of the MSC group (n =20), the combination of the MSC and the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G-CSF) group (n = 20). The conversion rate of MSC was detected by using immunofluorescence methods, and the level of amylase in serum was assayed by using biochemical methods.Simultaneously, the level of interleukin-6 (IL-6) in serum was determined by using 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ELISA). Results The conversion rates of the MSC increased, and consequently, the levels of amylases and interleukin-6 in serum were reduced(P
【Key words】Mesenchymal stem cells;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Protective effects;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重癥急性胰腺炎(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SAP)是消化系統常見的急重癥[1]。骨髓間充質干細胞(mesenchymal stem cells,MSC)是存在于多種器官中的多能干細胞,具有多向分化潛能,且易進行體外分離和純化培養。因此,探索其在胰腺損傷中發揮的修復作用,具有重要的臨床應用價值[2-3]。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G-CSF)是一種多肽鏈的細胞生長因子,具有免疫調節、血管保護及促進血管發生的作用。近年來,使用MSC緩解脊髓損傷、MSC治療腦損傷、MSC治愈肺損傷等具有一定作用[3-4]。因此,本實驗首次以SAP大鼠模型為研究對象,尾靜脈注射EDU標記的MSC與G-CSF,檢測SAP大鼠胰腺組織的免疫熒光及轉化率、血清淀粉酶的含量和白介素IL-6的質量濃度。探討MSC對SAP胰腺損傷后修復作用的機制[5],為臨床開展MSC治療重癥急性胰腺炎提供理論依據。
1 材料與方法
1.1 實驗動物與主要試劑
雌性成年大鼠,鼠齡8周,60只,體質量200~250 g,由南方醫科大學實驗動物中心提供,動物合格證:0096502;雌性幼鼠,鼠齡4周,5只,體質量40~50 g,由廣東省醫學實驗動物中心提供,動物合格證:0097319; L-精氨酸購于北京鼎國昌盛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購于齊魯制藥有限公司;淀粉酶檢測試劑盒購于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IL-6 ELISA試劑盒購于Neo Bioscience公司。
1.2 方法
1.2.1 MSC的分離培養及EDU標記 造模前1周,將雌性幼鼠脫臼處死,用75%酒精浸泡。無菌條件下分離股骨和肱骨,用DMEM培養基沖出骨髓,制備成單細胞懸液。取3代以后的MSC調整細胞質量濃度分別為1×106個/ml和5×106個/ml備用。將全部細胞進行EDU標記,使用4%多聚甲醛固定后,在0.5%Trion X-100的PBS中室溫孵育,再加入1×Apollo工作液避光進行孵育,DAPI染核后熒光淬滅劑封片,熒光顯微鏡拍照。
1.2.2 動物分組及造模 將60只雌性成年大鼠,隨機(隨機數字法)分為6組,每組10只。健康對照組,不作任何處理。SAP模型組,通過2次腹腔注射間隔1 h,注射L-精氨酸2 g/kg制作SAP模型,造模后12 h經尾靜脈注射PBS。少量MSC移植組,造模后12 h經尾靜脈注射1×106個/ml分離培養的MSC。大量MSC移植組,造模后12 h經尾靜脈注射5×106個/ml分離培養的MSC。少量MSC加G-CSF聯合組,造模后12 h經尾靜脈注射1×106個/ml分離培養的MSC后,并于12、24、36 h時點經尾靜脈注射40 μg/kg的G-CSF。大量MSC加G-CSF聯合組,造模后12 h經尾靜脈注射5×106個/ml分離培養的MSC后,并于12 h、24 h、36 h經尾靜脈注射40 μg/kg的G-CSF。分組注射成功后,分別在第3天、第7天隨機處死每組5只大鼠,解剖取胰腺組織并取血。免疫熒光檢測胰腺組織及MSC的干細胞轉化率,生化法檢測血清淀粉酶的含量,ELISA法檢測白介素IL-6的質量濃度。
1.2.3 檢測免疫熒光及轉化率 分別在第3天、第7天處死每組5只大鼠解剖取胰腺組織。將胰腺組織置于4%中性甲醛溶液中固定,常規石蠟包埋、切片、染色,觀察胰腺組織病理學變化。二甲苯脫蠟,依次經過100%、95%、85%、75%、50%乙醇、純水,再進行抗原修復,10%正常山羊血清封閉,一抗4℃孵育過夜。熒光標記二抗室溫濕盒避光孵育,再使用DAPI室溫濕盒避光孵育,抗熒光淬滅劑封片后使用熒光顯微鏡觀察。免疫熒光技術檢測CK19,分析MSC分化的干細胞轉化率。
1.2.4 生化法檢測血清淀粉酶含量 分別在第3天、第7天每組5只大鼠尾靜脈取血,全血離心并分離血清,用于血清淀粉酶含量的檢測。
1.2.5 ELISA法檢測血清白介素IL-6質量濃度 空白孔加入標準品通用標本稀釋液,反應孔加入標本和不同質量濃度的標準品。再在空白孔加入生物素化抗體稀釋液,反應孔加入生物素化抗體工作液。避光室溫放置后,空白孔加入酶結合物稀釋液,反應孔加入酶結合物工作液。使用酶標儀檢測白介素IL-6的OD450值,并根據標準曲線的公式計算白介素IL-6的質量濃度。
1.3 統計學方法采用SPSS 13.0軟件完成統計處理,實驗數據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組間比較采用多重樣本獨立非參數檢驗和重復測量方差分析,以P
2 結果
2.1 MSC的培養及EDU標記
原代培養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主要有成纖維樣細胞、巨噬細胞及圓形內皮樣細胞。經傳代培養后,可去除雜細胞,使細胞成分逐漸得到純化。MSC分離培養12 h后有少量聚集生長的貼壁細胞,3 d后貼壁細胞伸出偽足呈紡錘形。首次傳代培養后MSC生長速度加快,出現長梭狀渦旋排列的細胞集落。5 d后細胞大量增殖,多數呈成纖維細胞樣形態。細胞傳代3代后,細胞逐漸純化形態變得均一,大多呈長梭形漩渦狀排列。藍色表示標記的細胞核,紅色表示標記的EDU。大多數細胞已經標記 EDU,見圖1。
2.2 大鼠的生長情況
健康對照組大鼠狀態正常,MSC移植組和MSC加G-CSF聯合組術后狀態基本良好,活動自如。SAP模型組第2天,開始飲水,稍后進食,并排少量黑便。第3天,精神狀態明顯變差,行動緩慢,進食飲水減少,在注射部位出現瘀黑,且有毛發少量脫落。正常組大鼠腹腔無滲液,胰腺組織呈粉紅色,組織柔軟,胰腺及其他臟器無水腫壞死。SAP模型組大鼠腹腔內有大量腹水,顏色晦暗,胰腺組織明顯充血水腫壞死,臟器黏連,腸腫脹壞死。MSC移植組和MSC加G-CSF聯合組大鼠腹腔內可見少量腹水,胰腺組織充血水腫程度較輕,少見出血壞死灶。
2.3 免疫熒光及轉化率的檢測
免疫熒光檢測可知,少量MSC移植組熒光計數低于大量MSC移植組,少量MSC加G-CSF聯合組熒光計數在各組別中最高,大量MSC加G-CSF聯合組熒光計數在各組別中最低。采用多重樣本獨立非參數檢驗統計分析,組間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圖2。
2.4 血清淀粉酶含量的檢測
健康對照組淀粉酶含量低于SAP模型組,MSC移植組淀粉酶含量也低于SAP模型組。少量MSC移植組淀粉酶含量高于大量MSC移植組,少量MSC加G-CSF聯合組淀粉酶含量在各組別中最低,大量MSC加G-CSF聯合組淀粉酶含量在各組別中最高,組間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2.5 血清白介素IL-6質量濃度的檢測
健康對照組IL-6質量濃度低于SAP模型組,MSC移植組IL-6質量濃度也低于SAP模型組。少量MSC移植組IL-6質量濃度高于大量MSC移植組,少量MSC加G-CSF聯合組IL-6質量濃度在各組中最低,大量MSC加G-CSF聯合組IL-6質量濃度在各組中最高,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3、4,圖3。
3 討論
在重癥急性胰腺炎(SAP)的臨床發展過程中,沒有進行治療的重癥急性胰腺炎,第3天是SAP的急性炎癥期,表現為最危急的胰腺炎癥狀[6-7]。重癥急性胰腺炎經過有效治療后,第7天是SAP的炎癥緩解期,臨床表現為癥狀有所緩解,各項檢測指標也會有相應程度的改變[8]。
實驗結果可知,骨髓間充質干細胞(MSC)[9]的轉化率上升,血清淀粉酶的含量和白介素IL-6的質量濃度下降。免疫熒光檢測的雙熒光表明,在SAP導致胰腺損傷時,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分化為胰腺干細胞,修復并再生胰腺組織[10]。在胰腺組織得到修復并且SAP的炎癥逐漸緩解后,直接引起體內淀粉酶含量下降,同時,炎性介質白介素IL-6[11]的含量也隨之下降。因此,本實驗結果驗證了SAP由急性炎癥狀態到炎癥緩解狀態的指標改變以及修復過程。
通過組合療法的實驗結果可知,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對SAP造成的胰腺損傷,有明顯的修復作用。并隨著MCS的細胞量增多,干細胞的轉化率升高,炎性癥狀減輕,炎性介質減少,骨髓間充質干細胞的修復作用增強。增加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12],產生一定的刺激及免疫調節作用。當MSC細胞量較少時,G-CSF的刺激作用表現出協同效應,進一步加大MSC的干細胞轉化率,抑制炎性癥狀,降低炎性介質,聯合增強骨髓間充質干細胞的修復作用[13]。但當MSC細胞量較大時,G-CSF的刺激作用表現出拮抗效應,干細胞轉化率受到嚴重干擾,炎性癥狀加重,炎性介質增多,拮抗作用極大地加重胰腺組織的損傷。大量研究表明,主要是由于重癥急性胰腺炎損傷胰腺組織后,加入的骨髓間充質干細胞轉化為胰腺干細胞,進行再生和自我修復,改善胰腺組織的功能。同時由于不同的協同作用及拮抗作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的免疫調節作用可以向兩個相反的方向發揮功效。骨髓間充質干細胞有著極高的臨床應用價值[14]。
本實驗分析MSC在胰腺損傷后發揮修復作用的機制,在加入骨髓間充質干細胞進行SAP治療時,重癥急性胰腺炎導致胰腺組織損傷后,釋放炎性因子的同時,產生干細胞遷移因子,引導骨髓間充質干細胞進行定向遷徙至胰腺,并分化為胰腺干細胞,從而促進組織再生,發揮修復胰腺的作用。此時,也可分泌干細胞特異性生長因子,增強胰腺組織再生作用,改善SAP導致的胰腺組織損傷。加入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后,根據不同MSC的細胞量,導致不同的協同或拮抗效應關系。MSC聯合G-CSF發揮協同免疫調節作用時,抑制胰腺星狀細胞的活化,降低炎癥因子的損傷,減輕胰腺的免疫炎性反應。MSC聯合G-CSF發揮拮抗免疫調節作用時,激活NK細胞、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從而導致加重胰腺的組織損傷[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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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12-10)
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13.04.012
作者單位:310006 杭州,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普外科(單毓強、賈忠、蔡陽、金慧成、封光華);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MICU(羅亮)
(一)建立突發及重大事件應急值班制度,分管執法的副局長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通訊工具,要保證24小時暢通,應急人員隨時待命。
(二)為應急工作配備必備車輛,需要扣押假冒偽劣物品時,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應急指揮通訊系統,經常保持與公安、工商、衛生、整頓辦等部門的熱線聯系,確保在應急機制啟動時,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聯絡暢通和積極配合。
二、突發及重大事件的報告
(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及重大事件,必須在2個小時內簡單向鄭州市局處置領導小組和新密市政府報告,聽從上級處置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下達的處置意見或采取的應急措施。
(二)突發及重大事件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案情經過及相關背景情況、事件發生時或發生后采取的緊急措施等。
三、事件影響
對涉及面廣、性質惡劣、危害嚴重、影響較大的突發及重大事件需向整頓辦、工商、衛生、農業、食品藥監、公安等職能部門通報的,應在事件事實基本查清楚后,函告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對處置的突發及重大事件,需要向相關職能部門和上級部門提出建議的,應在事件事實基本查清楚后,將書面建議書寄送相關職能部門。
四、群眾影響
對涉及面廣、有可能涉及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突發及重大事件需要向社會公眾進行警示或引導的,應對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后逐級報上級局或市政府,經批準同意后,通過相關媒體進行公告。
五、批示事件的處理
(一)對上級部門及領導作出批示的突發及重大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應按上級要求,迅速組織人員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突發事件開展調查工作,并進入應急狀態。
一、近年來“三爭”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爭取項目方面:項目工作作為我市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幾年的努力,一批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呈現出非常喜人的發展勢頭。20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迪賽諾生物制藥、上海紡織產業園、某某港碼頭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特大項目紛紛開工建設,僅今年上半年新開工千萬元以上項目76個,其中5000萬元以上項目25個,億元以上項目13個;竣工千萬元以上項目41個,比上年同期增加5個。
(三)爭取政策方面:相關部門和單位發揚“釘子精神”,不怕困難,通過不懈努力,終于使某某港一類口岸獲得國家批復、某某經濟區區域環評獲得通過;交通、國土等部門利用與上級部門的良好關系,為爭取項目、爭取資金取得政策上傾斜與扶持,有力的支持了項目落戶和地方經濟發展。
二、我市近年來的“三爭”工作主要特點
(一)認識統一,全社會“三爭”的濃烈氛圍初步形成。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三爭”工作作為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加快地方經濟發展的突破口來抓,出臺了一系列招商引資、爭取政策和爭取項目資金的目標責任文件,并建立健全了工作督查、落實、獎懲機制,集中全市上下的精力和智慧,千方百計引進項目、資金,爭取國家政策扶持,借助市外資金來強力拉動縣域經濟發展。市領導經常對“三爭”工作進行調度、督查和調研,并親臨談判桌與外商老板談判,親率有關部門負責人到上級部門跑項目要政策,極大地鼓舞了全市上下爭取項目、資金、政策的士氣。
(三)暢通渠道,“三爭”工作外部環境不斷完善。通過加強與某某籍在外人士的聯絡,增進了解,培養感情,充分發揮“人脈關系”來助推某某經濟發展,是“三爭”工作的一大法寶。通過成功舉辦系列招引活動,聘請“三爭”信息聯絡員,組織各種聯誼會等形式,廣泛聯絡在外老鄉,增進他們對家鄉的了解,激發愛鄉熱情,與許多外商老板建立了長期友好的關系,許多老鄉表示將為家鄉的建設和發展出資出力。通過跑市跑省、跑部進京,經常到上級部門聯系工作、聯絡感情,定期或不定期邀請上級部門的領導來我市視察工作、檢查項目、了解困難,爭取上級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與中央、省、市許多部門建立了相互信任的關系,為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奠定了基礎。
三、存在的問題
我市“三爭”工作雖然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績,但整體水平還不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與新形勢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一些工作的“短腿”逐步暴露出來。
(一)基礎性工作還不夠扎實。一是項目庫建設滯后。目前還沒有一個全面、權威的項目庫,幾個職能部門雖儲備有項目,但零亂、分散,且儲備的項目沒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等有深度的資料,更談不上項目建設信息網的建立,軟件和硬件設施都有一定程度的滯后。二是資料準備不充分。有的單位申報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基礎資料不全面,技術水準達不到要求,得不到上級部門的認可;有的單位信息閉塞,工作被動,不善于結合本地實際挖掘項目資源,不積極捕捉“三爭”工作的有關信息,使不少機會白白流失。三是個別單位不注重關系的理順。有的單位平時與上級部門和在外鄉友不聯系、不交往,有事才找人家幫忙,“平日不燒香,急時抱佛腳”,所以人家往往只是表面應付,甚至產生反感;有的則是跑回一個項目后就對上面不聞不問,不繼續進行感情聯絡,搞一錘子買賣,往往是“跑一個項目,丟一個碼頭”。
(二)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目前我市的“三爭”工作基本上沒有形成完整的工作機制,制約了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我市雖然有專業的招商局,但是懂業務、會招商、會爭取政策資金的人才太少。如何挖掘項目,如何準備項目資料,如何項目信息,如何包裝項目爭取有關支持,有了項目如何跑、往哪跑、有些什么策略,許多部門的同志對此一臉茫然。由于缺乏跑項目、爭資金、要政策的基本知識,不懂其中的基本技巧,往往導致工作的盲目性,常常是事倍功半。
(三)部分項目落實難度較大。有的單位對項目重爭取輕服務,認為項目跑回來了就萬事大吉,沒有對項目進行全力服務,導致許多項目遲遲不能上馬,甚至流產、夭折。一方面,一些項目資金和配套資金無法及時撥付到位,影響了項目建設進度;另一方面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特別是一些與投資項目息息相關的配套設施跟不上要求。如港區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給入園企業的選址和開工建設帶來難度,也影響了后續項目的引進。
四、做好“三爭”工作的對策建議
項目是地方經濟發展的“內動力”,資金是地方經濟的“催化劑”,政策是發展地方經濟的“助推器”。通過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是擴大招商引資、調優經濟結構、增強發展后勁必然要求,是實現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由之路。當前的形勢要求我們必須牢牢把握國家投資向基層傾斜、國際國內資本加速流動、產業加速轉移的趨勢與機遇,堅定不移地把“三爭”工作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一)樹立全新“三爭”理念。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是推進經濟發展、壯大地方經濟總量、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徑。因此,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樹立全新的“三爭”理念,著力強化“三種意識”。一是強化“能爭”意識。樹立“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斷腿、不怕丟面子、不怕遭失敗”的“三爭”精神,自覺繃緊做好“三爭”工作這根弦,特別是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堅持“從我做起,向我看齊,由我負責”,形成“領導帶動、活動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的“三爭”工作新格局。二是強化“會爭”意識?!叭隣帯睂嵺`證明,僅有工作的熱情還不夠,知道如何爭取才是成功的基礎和前提。既要了解有關政策,又要了解各方信息,及時調整“三爭”工作思路和對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強化“善爭”意識。各單位要注重“三爭”工作的技巧,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和外地老鄉、客商的感情聯絡,廣交朋友,廣結人緣,用個人的品行和人格力量贏得上級領導和投資者的信任,建立起真實友誼,保持長久關系,為“三爭”打下堅實的感情基礎
(二)扎實做好“三爭”基礎工作。一是要加大項目庫建設力度。建議建立全市項目總庫,明確主管部門,配備專業人員,建立項目建設網站,全方位收集項目信息,全面整理和規范項目,及時開發和補充后續項目。一旦有了看得見、摸得著、信得過、有前途的項目,向上爭取就有了依據,民間投資就有了方向,外商投資也就有了載體。二是要加大項目篩選和儲備力度。把項目建設與本地資源利用和產業開發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產業不論一二
三、項目不論大中小、資金不論多與少、對象不論外和內,千方百計多儲備項目。三是要確保項目申報質量。市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掌握國家宏觀政策的走向和外商投資熱點的趨向,緊緊盯住國家部委、省級部門、國內外大公司、大集團、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及時搞好與當前國家政策和外商投資相對接的重點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高標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和招商引資的成功率。
一、 依法履職,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活動
監督檢查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等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是監察大隊的主要工作職能。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監察大隊組織開展了安監系統“安盾”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并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一是“安盾”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力度加大。今年以來,在不同行業開展了四次“安盾”專項執法行動,其中“安盾”1號行動主要針對醫化行業,“安盾”2號行動針對機械、冶金行業,“安盾”3號行動針對礦山行業,“安盾”4號行動針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行業。這一系列的執法行動力度大、成效明顯,使一批隱患被發現,一批問題得到整改,一批企業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力查處,保障了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好轉,得到了上級安監部門的肯定。如針對我縣醫化產業發展較快、安全事故易發的問題,我們以“減少醫化行業安全生產事故、保障行業更快更穩發展”為目標,開展“安盾”1號行動。共檢查大小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26家。檢查不但發現了隱患和問題,還使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意識大大提高。在“安盾”2號行動中,共檢查機械、冶金行業企業16家,對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進行處罰?!鞍捕堋?號執法行動正在開展,目前已檢查3家企業。“安盾”4號行動計劃在年底春節前后展開,目前正在分析行業特點、制訂行動方案。
二是“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效明顯。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突出了對嚴重危害生產安全、嚴重污染環境、無證無照、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小化工”的查處。在專項行動中,共立案查處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件5起,沒收危險化學品1000多桶。并創新沒收品處置方法,通過與財政、發改、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溝通,將原先需財政出錢銷毀的1000多桶危險化學品進行公開拍賣,由有相關生產資質的企業拍走作生產原料再利用,拍賣收入達20.8萬元。同時,還對部分煙花爆竹零售點銷售“走私”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了查處,共查處了14家零售點。行動也警示了其他零售點,督促他們要合法經營,杜絕走私劣質煙花爆竹流向市場?!按蚍侵芜`”案件查處數達到縣政府對我局考核要求數的200%。
三是依法執法得到嚴格遵守。對行政處罰每個環節的工作責任、審核責任、審批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細化分解,確保做到整個行政處罰過程程序規范、合法。全面使用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均制作說理性文書,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透明,提高執法公信力。其中,“吳××未經批準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案”在全市安監系統案卷評查中被評為優秀案卷。截止11月,共立案查處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在內的案件30起,已經完成市安監局對我局的考核任務。在執法中,做到了全年無行政復議案件、無行政訴訟案件,也沒有發現其它違法違規事項。
二、強化服務,促進企業安全發展
以“優環境,促發展”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樹立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的理念,轉變作風,強化服務,努力提高社會滿意度。
一是理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開展企業隱患整改跟蹤服務。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全程跟蹤幫助企業落實整改,直至發現的隱患和違法行為得到徹底消除。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服務。在執法檢查中,針對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向企業贈送相關法律法規小冊子,幫助企業糾正違法行為,提高企業依法生產、經營的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發展。
二是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幫助企業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嚴格執法程序的同時,全部使用說理式行政處罰決定書,將處罰與說理相結合,教育被處罰對象。同時,耐心細致地向每一位被處罰對象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爭取他們對執法活動的理解。開展行政處罰事后回訪服務,每年分兩次對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進行回訪,征求企業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企業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繼續推行 “二卡一書”制度,推進文明執法、廉潔執法,接受企業監督?!岸ㄒ粫笔侵笀谭ǔ兄Z卡、執法監督反饋卡和安全生產建議書。執法人員進入企業檢查時,首先要向企業遞送“二卡”,向企業作業廉潔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的六方面承諾,企業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舉報、投訴可以通過監督反饋卡,反饋到局紀檢監察部門;執法建議書是在對企業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發出建議書,對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建議,對企業服務作出承諾實行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制度。從已反饋情況看,服務監管對象對監察大隊的服務態度、辦事效率、黨風廉政等方面的好評率均為100%。
三、多措并舉,建設廉潔高效隊伍
一是以學習來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以“政治合格、業務精湛、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為總體目標,以人人“懂法律政策、懂執法程序、懂基本業務”和“會檢查、會調查、會用法、會執行、會群眾工作”為基本要求,切實提高隊伍素質。堅持每周一次的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政治素質。通過行政處罰案件案情分析會、監察執法業務知識培訓、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活動,提高執法水平。加強同局里其它科室和公安、消防、環保、質監等單位的溝通協作,為執法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是以效能建設來加強隊伍的規范管理。每年對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梳理,確保制度健全、合法、合理,實現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有效促進了廉政反腐和機關效能建設。要求每位同志經常對制度落實及工作紀律執行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做到自覺遵守工作紀律。
三是以教育監督促進廉潔自律。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監察大隊負責人與內部人員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大隊全體人員不定期進行廉潔自律自查和互查,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承諾書》,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九條紀律”、“六個不準”,沒有一人因違紀違規受到處分。
五、自查自評,做好關鍵崗位考評相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審計法實施條例)頒布實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的有關規定予以了明確和細化,使審計監督機制更加健全,審計監
督職責更加明了,這對于規范審計監督行為,強化審計監督指導和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目前,各地審計機關正在普遍宣傳、學習貫徹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法實施條例5月1日就將正式實施,如何正確貫徹實施,是擺在各級審計機關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過學習審計法實施條例及以往的審計工作情況,針對幾個具體問題談點自已的體會供同仁參考。
一、審計依據問題
目前各地審計機關在編制審計方案、制發審計通知書和審計報告中審計依據有兩種操作方式:一是以審計法第三章16條至30條規定的相關內容為審計依據,二是除以審計法第16條至30條規定外,將各級政府批轉審計機關年度項目審計計劃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上述兩種操作方式,誰對誰錯有待明確,筆者傾向第二種做法,依據是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新審計法第五章審計程序第38條規定“審計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實施條例第五章審計程序第三十四條“審計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按照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通過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審計機關執法依據除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按照本級政府的要求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遇有特殊情況的須經本級政府批準才可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依據審計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審計依據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審計查出違紀違規問題定性、處理、處罰依據問題
目前,各級審計機關項目審計結束后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作為審計定性的依據,審計處理、處罰依據有兩種表現:一是依據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相關規章中明確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是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作為審計處理、處罰依據。
上述兩種做法和表現形式都存在與新修訂的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銜接和完善的問題。
新審計法第四十一條“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規定的程序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進行審議,并對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一并研究后,提出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
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
審計法實施條例第5條第二款“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理、處罰的決定”。
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九條“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區別情況采取審計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處理措施,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向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處理、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目前,相關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明確有執法主體單位,直接借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條款作為審計處理處罰的依據就存在執法體資格不合法的問題。
三、審計救濟途徑及受理單位問題
新審計法第四十八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新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審計機關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
不能根據財政、財務隸屬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的,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
根據法律和法規規定,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有本級政府安排的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或委托的審計項目,審計決定中告之的被審計單位救濟途徑的受理機關有待進一步明確。
如何正確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審計
法實施條例,更好地運用實施條例,推動審計工作更好更快發展,為地方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是當前和今后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一件大事。針對上述情況,筆者提出如下建議,供同仁參考:
一、審計依據
應依據審計法相關條款規定和各級政府批轉的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完整表述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條規定和《人民政府批轉局關于年審計工作計劃安排意見的通知》(政發號)……
二、審計查出違紀違規問題定性、處理、處罰依據問題
審計定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作為審計定性的依據,審計處理、處罰公兩種情況:一是若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無明確的處理、處罰意見的,依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作為審計處理、處罰依據,二是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有明確的處理、處罰意見的,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處罰種類及幅度,依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條款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需移送或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的制發移送處理和審計建議書。
三、審計決定書中告之被審計救濟途徑及受理單位問題。
1、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是指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應當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的案件。
2、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必須堅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職責權限。
3、對上級交辦、其他部門移送和群眾舉報的國土資源舉報件,應當登記。登記人員接受舉報人當面舉報的,必須詳細記錄,并由舉報人在記錄上簽名或者簽章;接受電話舉報的,記錄中要注明聯系方式。舉報人不愿意使用真實姓名或要求保密的,登記人員應當尊重舉報人的意愿,嚴格保密。登記舉報案件時,發現不屬于其管轄的,應當向舉報人說明,同時將舉報信函或者筆錄移送有權處理的機關。
4、各分局(所)在受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舉報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明確案件受理人。受理人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調查處理,力爭處理到位,并記錄在案;確需立案查處的,必須填寫《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立案呈報表》,附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勘查平面圖,提交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初步調查情況匯報,按照程序上報局分管領導同意后立案;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交辦、移送案件的單位或者舉報人。
詢問筆錄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應寫明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被詢問人基本情況及詢問主要內容;第二部分即詢問人與被詢問人問答記錄,應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詢問完畢后,交被詢問人閱讀或念給被詢問人聽,如錯記、漏記應當面糾正,由被詢問人在補正處簽名或蓋章,并在筆錄末頁注明“以上記錄我已看過(或向我閱讀過),與我所講一致”或其他意思相同字樣;第三部分即尾部,由詢問人、被詢問人、記錄人簽名或蓋章。
現場勘驗應當制作筆錄。筆錄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應寫明案由、用地單位(人)、勘測時間、勘測地點、被邀參加人、勘測人、記錄人;第二部分即勘測文字說明,包括項目名稱、四至方位、占地類型、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等,勘測文字說明應與照片和勘測圖相對照;第三部分即尾部,由用地單位(人)、被邀參加人、勘測人簽名或蓋章。當事人拒絕參加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5、對在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必須及時制止,記錄在案。需立案查處的,必須按程序立案。
6、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經批準立案后,由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和各分局(所)配合查處。一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包括所有農民非法建房和集體違法案件)由各分局(所)查處。對批準立案案件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應當及時函告局有關業務部門停止為當事人辦理用地審批和土地登記等相關手續。對立案查處的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必須抄報市國土資源局備案。
7、查處案件應當實行獨立辦案和責任追究制度,并指定案件主辦人、協辦人;重大案件,應當成立辦案小組。承辦人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承辦人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兩人,并向被調查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一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承辦人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承辦人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因案情復雜等原因不能按期辦結的,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1
8、承辦人必須對初步調查情況進行審核。如需進一步調查,承辦人可以向當事人、證人或者關系人提出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由被調查人閱讀或者由承辦人向其宣讀,并由調查人和被調查人簽名蓋印。制作詢問筆錄應當使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黑水筆,一般不得涂改;如被調查人確需修改的,在修改處由被調查人加蓋印章或者按手印。
9、承辦人應當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彬炍镒C或者現場時,可以對物證或者現場進行拍照、攝像和測量。對勘驗情況和結果應當制作筆錄、繪制圖件,由勘驗人、見證人和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參加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10、證據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 物證;
(二) 書證;
(三) 視聽材料;
(四) 證人證言;
(五) 當事人陳述;
(六) 調查筆錄和勘測筆錄;
(七) 鑒定結論;
(八) 其他。
承辦人必須認真鑒別上述證據,未經查證屬實,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11、經調查認定有違法行為的,承辦人應及時向當事人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
12、承辦人在案件調查結束后,應當根據違法事實,對照法律、法規,進行案情分析,形成《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調查報告》,報局案件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責成承辦人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
《調查報告》包括下列內容:案由、調查機關、承辦人、調查時間、當事人情況、經調查認定的主要違法事實(即案件發生時間、地點、占地類別、占地面積、建筑物面積和結構、違法行為發生和發展的經過及現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以及違法行為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的態度好壞等,另外對有關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也要加以說明)、違反條款、違法性質、適用罰則、初步處理意見等。韃楸ǜ媛淇鈑沙邪烊飼┟?蚋欽攏?瓷夏輟⒃隆⑷鍘?
13、調查完畢后,一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由各分局(所)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由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提請局案件審議委員會集體審議后執行,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審議應當制作筆錄,由參加審議的成員簽名,審議中的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入筆錄,并將筆錄歸入案卷。
14、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土地(礦產)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在做出責令停產停業、拆除建筑物和構筑物、沒收建筑物和構筑物、移送或者數額較大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土地(礦產)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案件承辦部門應當在組織聽證7日前,向當事人送達《土地(礦產)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會由縣局組織。聽證會應當制作《聽證筆錄》,分別由當事人、委托人、案件承辦人、聽證主持人以及聽證員簽名。
15、經審議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應當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一)認定舉報不實或者證據不足,未發現違法事實的,發出《撤銷立案決定書》,立案予以撤銷。[2]
(二)認定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發出《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三)認定當事人拒絕、阻礙國土資源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當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四)認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行政處分建議書》并附調查報告及有關證據材料移送縣局,由縣局移送行政監察機關處理;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由縣局移送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處理。
(五)認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在案件調查終結后30日內,將有關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及對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處理的,縣國土資源局可以先給予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30日內,將有關證據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16、對違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拆除或者沒收的,不得以罰款、補辦手續取代;確需補辦手續的,依法實施處罰后,進行征地補償和收取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規費。
17、在縣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作出后,必須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送達有關法律文書,應當直接送交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簽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簽收;本人已向國土資源部門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簽收;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收。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拒絕簽收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送達的文書留置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住所或者收發部門,即視為送達。
18、當事人對國土資源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期滿后由縣局提出《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連同案卷副本送交華亭縣人民法院,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9、承辦人在案件處理完畢后,應當填寫《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結案報告》,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后結案。承辦人在案件結案后,應當將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文書、圖件、照片等,編目裝訂,立卷歸檔。
20、歸檔順序為:1、結果材料。包括:《土地犯罪移送書》、《土地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土地違法行為行政處分建議書》、罰沒款憑證等;2、能證明案件來龍去脈的材料。包括:《土地違法案件立案呈批表》、調查報告(內含《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詢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及其它有關材料)、《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土地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聽證筆錄、案件討論筆錄、土地管理公文送達回證、《土地行政處罰決定執行筆錄》、《土地違法案件結案報告》、舉報材料等。經復議或訴訟的案件,單獨立卷,順序同上。
21、重大案件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案件結案后,應當將下列文書報上級國土資源局備案:
(一)《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行政處分建議書》;
(三)《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結案報告》;《3》
(四)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應當附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復印件;
(五)經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附人民法院判決書副本。
22、在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承辦人、分管領導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回避:
(一) 與被調查人有近親屬關系的;
(二) 本人或者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查處案件的。
承辦人員的回避,由分局(所)、監察大隊負責人決定;分局(所)、監察大隊負責人回避,由局分管領導決定;局分管領導的回避,由局長或者局案件審議委員會集體決定。
23、建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統計制度。各分局(所)應當每季度向縣國土資源局報送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統計報表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分析報告,監察大隊應當每季度向市國土資源局報送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統計報表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分析報告。
24、承辦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因過錯致使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使正常的執法工作受到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實施誡勉談話;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給予行政處分。
一、努力保持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態勢
全市上半年完成生產總值86.1億元,增長17.9%,其中:第一完成增加值18.4億元,第二產業完成增加值38.4億元,第三產業完成增加值29.4億元,分別增長5%、20.3%和23.3%,完成地方財政收入4.6億元,增長26.1%,稅收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達到73.4%。農業結構調整成效顯著。糧食生產能力逐步提高,夏糧總產達1.1億公斤,與去年相比,增產1055萬公斤。果業生產向規范化、科學化發展,上半年實施平衡配方施肥果園達到16萬畝,創歷史新高。農業產業化、標準化順利推進,上半年新發展各類畜禽飼養場82個,磊磊乳品成為伊利集團最大的奶粉合作伙伴;鼎立種雞成為目前膠東半島最大的蛋種雞苗供應商。生豬生產恢復較快,上半年存欄生豬達到33.4萬頭,出欄生豬33.3萬頭,其他蛋類、奶類也均保持了較快增長。工業經濟綜合實力不斷增強,質量和效益同步提高。上半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增加值28.6億元,增長23.9%;規模以上工業實現利稅11.9億元,增長26.9%;實現利潤7.4億元,增長29%。企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全市新增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6個,完成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4.4億元,增長36.3%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可達13.6%。企業技改和創新力度不斷加大。先后組織方圓、富爾達、東源風電3家企業提報全省重大產業技術與裝備研發項目;組織黃海水產、海富生物2家企業上報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貸款材料。服務業迅猛發展,對經濟貢獻率不斷加大。上半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34%,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服務業提供的地方稅收占地方稅收的比重不斷提高。旅游業總量不斷膨脹,上半年全市接待國內外游客近百萬人次,增長31%,全市旅游總收入5.2億元,增長33%。會展業規模不斷擴大,成功舉辦了xx針織毛衫原輔料暨機械設備展銷會、第三屆中國xx沙雕藝術節、紅櫻桃民俗旅游區櫻桃節等會展節慶。物流業蓬勃發展,依托臨港、核電等產業區建設,著力引進和培育大型物流企業,積極發展了以物流平臺為支撐,以第三方物流為主體的區域性物流中轉基地。上半年,交通貨運周轉量達到36227萬噸公里,港口吞吐量持續攀升,xx港貨物吞吐量22萬噸,同比增長80%。餐飲業檔次和品味進一步提升。在重點引導海景、海怡和觀海等餐飲龍頭改善服務條件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了京海酒店、海福萊大酒店、海洲灣生活廣場、荷蘭街等新區高檔酒店和特色餐飲群項目建設進度。
二、全力以赴抓好全市重大工程的立項工作。
圍繞市里確定的重大工程以及需省級以上立項的重點項目,我局靠上去做工作,努力保證了各類項目順利審批和立項工作。
一是亞沙會場館立項工作。年初,我局安排人專人到xx市發改委學習了全運會運作方式,并向市政府提出了立項投資等方面的建議,目前,已請xx工程咨詢院編制完成了《第三屆亞洲xx運動會比賽項目區和亞運村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是xx濱海路(xx段)立項核準工作。年初,經我局與xx和省發改委溝通匯報得知,該項目的立項工作審批權限在國家發改委,需經歷批復項目建議書、批復可研報告、批復初步設計三個階段,為加快工程立項審批進度,我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細致的準備匯報工作,取得了上級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國家發改委同意將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立項。3月17日,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破例對我市濱海路項目組織了專家評審,5月初我市項目審批所需資料即全部上報至省發改委,6月份又協調青島方已經為我市出具了支持性文件,不僅為全市節省了大量的審批費用,而且極大地縮短了審批時限,在省內創下了同類工程審批速度之最,7月10日,xx濱海公路(xx段)正式通過省發改委核準。
三是抓好新建重大項目的省級以上立項。對全市新建重大工程項目,進行明確分工,安排專人負責并超前介入,與業主一起研究政策,積極為其準備審批材料、提供政策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議,最大限度地爭取在國家產業政策范圍內,予以靈活變通,滿足企業需要,并爭取年內取得實際性進展。
二、創造性地抓好全市產業規劃制定工作。
一是著眼全市產業發展現狀,努力加快全市“一片兩帶”規劃工作進程。按照xx市委、市政府關于對“一片兩帶”產業發展的定位,我局積極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全市各鎮區(街道)產業發展情況進行了詳細摸底,在掌握大量基礎數據的基礎上,又邀請了省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及xx市發改委長規科,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了對初稿進行了修改工作,目前初稿已形成,預計7月份可通過專家評審。
二是針對重點經濟工作,積極抓好了全市海洋經濟規劃工作。組織青島海洋大學海洋研究所相關專家30余人次來我市進行了實地考察,并召開了專題座談會,完成了《海洋經濟規劃》初步方案,待初稿修訂完成后,即可進行專家評審并定稿。
三是積極配合省、市發改委做好其他各類專項規劃工作。按照上級相關部門要求,對編制全省《黃金工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水泥行業循環經濟利用余熱發電規劃》以及《xx省電力中長期發展規劃》等一系列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調研,做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四是在廣泛調研并征求的意見的基礎上,編訂、印發了《2009年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為在全市上下營造了一個鼓勵服務業膨脹發展、培植服務業骨干企業、關心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良好環境。我局組織人員制定了《**年xx市服務業發展意見》,《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方向,確定了全市服務業重點項目,建立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和科學的統計、調度機制,目前,正根據《意見》要求,對全市物流業進行調研并制定相關發展意見。
三、高標準加快推進全市重點項目開復工工作
一是積極抓好xx市級重點項目推進工作。xx市級重點項目關系到xx市整體產業布局和發展重心,目前,我市共有xx核電、濱海路、核電設備制造和隆和通生物科技4個項目列入了xx市重點項目調度,上半年均達到或超過了xx市考核要求。隨著維蒙特鋼結構、海霸能源電動車、金海螺商業廣場、來福士海洋工程等大項目的開工建設,我們將爭取更多地項目擠進xx市重點項目盤子,列入xx市重點項目調度。
二是全力抓好xx市內重點項目開復工及招商情況的日常調度。局內成立了重點項目辦公室,副科級單位,對列入全市“雙重點”的57個加工制造業項目和投資過2000萬元以上開復工項目實行了周調度制度,認真分析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并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加快工程進度,為市領導決策當好了參謀。
三是多渠道抓好全市重點項目爭取上級政策和信貸資金等項服務工作。為加快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進程,市發改局靈活把握政策,通過多種方式,努力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進程。為保證全市重點企業合理運用當前政策杠桿、節省流動資金,我局安排了各科室人員主動深入重點企業,先后向比艾奇電子、明瑋包裝、華源公司等8家企業介紹了當有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政策,為他們想辦法、出主意,為今后企業向上進行政策性資金爭取打下了堅持的基礎。目前,已為核電設備制造辦理了采購進口設備免稅金額130余萬歐元;為xx美豐機械辦理了采購國產設備退抵稅金額100余萬美元;積極爭取將隆和通生物化工列入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產業專項項目;向省、市各級金融機構推介我市重點企業23家,擬申請銀行貸款19.87億元,盡最大限度地滿足重點項目信貸資金需求。
四、多渠道抓好上級政策和資金爭取工作
1、積極推進產業招商。密切配合xx市合作辦各項工作安排,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市重點發展領域,圍繞核電產業、加工制造業等多個方面,先后組織方圓集團、華源公司等4家企業參加了xx-溫州投資貿易洽談會和寧波產業招商推介會,有針對性地搞好項目包裝推介,搭建引資平臺,取得了較好地效果。
2、加大政策性資金爭取力度。注重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了解和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和項目信息,注重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有針對性地指導和組織鎮區街道和相關企業,圍繞我市優勢產業提報項目,堅持做到了篩選編制一批、上報儲備一批、爭取到位一批。其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已到位國債資金80萬元;“里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和“南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已通過淮委評審,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已列入明年計劃。另外,正著手爭取看守所建設、鄉鎮衛生改造等各類社會事業類項目,力爭年內列入省級計劃盤子。
3、爭取了證券公司在我市設立營業部。為進一步拓展全市證券業務范圍,我局在市發改委領導的協調和幫助下,先后與多家證券公司進行了接觸和商談,目前確定由齊魯證券公司來海投資設立證券營業部,6月15日經齊魯證券公司董事會正式通過并下發文件,同意在我市設立證券營業部。
4、積極抓好企業上市工作。為進一步完善企業的資本結構,為企業搭建直接融資平臺,我局先后組織方圓集團、富爾達集團、黃海水產、通源科技等公司參加了xx市企業上市融資現場會議,并積極做好省證監局工作,幫助他們積極創造條件,爭取盡快能夠在創業板上市。
5、認真抓好調查研究。今年以來,我們圍繞全市重點工作,狠抓調查研究,圍繞全市加工制造業、服務業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城市經濟等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先后完成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業的影響等調研,制定了一片兩帶、海洋經濟、服務業等支持產業發展的意見,為市領導當好了參謀。
今后,發改部門各項工作任務更加繁重,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要時刻保持清醒地頭腦,認真分析當前全市經濟發展形勢,充分地估計困難和挑戰。當前,在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亟待改進之處:
一是要進一步抓好全市重點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工作。受土地、信貸等政策制約,我市重大項目的儲備和引進上均出現數量不足、質量不高等問題,將會影響到今后幾后的項目建設;
二是政策和資金的爭取工作亟需加強。**年受國家宏觀政策影響,我市爭請項目數量較往年減少,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們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力度不夠,提出和包裝項目的能力不高,對上級政策信息的把握還需進一步加強。同時,在亞沙會的資金爭取方面,還需上級部門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給予資金扶持。
三是深入基層調研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在農業結構調整、重大項目建設、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鄉鎮園區建設等多個方面,沒有拿出高質量的調研報告,分析問題抓不準重點,挖掘深層次問題的能力更是遠遠不夠,需引起高度重視。
下一步,我們將努力克服客觀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各個層面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著重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加快推進全市重點工作。圍繞我局承擔的xx市考核項目,集中1-2個月的時間,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加快向前推進,確保各項工作年終考核獎分、不扣分,力爭年內各項工作考核進入xx市前三位。
二是認真抓好重點項目立項工作。跨海大橋立項工作已經完成,下一步,要在重點抓好亞沙會場館立項的同時,加快篩選出對全市具有重大影響的大工程、大項目,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掌握政策,主動與項目單位對接、提前介入,確保在全市重大項目的立項工作上不出紕漏,進而做出成績。
一、把加快工程建設作為第一要務
(一)完成東環路10.2公里建設,開工建設約14公里的西北環路。該項目建議書已經通過省發改委審查待批,目前“工可”編制完成并經市局、省廳公路局審查通過,11月2日已經上報省發改委待批。規劃、國土、環評、洪評及礦產覆壓等前期工作已經完成待批,計劃2011年年底前完成該項目立項,2012年上半年開工建設。
(二)加大水運建設力度。湖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11.2公里,今年重點做好地面清障工作,明年重點做好施工協調工作。預計2014年10月全面建成通航。港遷建:建設16個1000噸級內河泊位,年吞吐能力500萬噸;辦公區2500平方米,15萬平方米貨物堆場,疏港道路7.5公里(在沛朱線的基礎上擴建)。目前該項目已經上報省廳、市局港口管理部門,規劃、土地、環保、洪評等工作正在進行中,項目建議書正在編制中,預計2012年9月開工建設,2013年10月完成建設任務。內河海事水上應急救援中心工程:占地10畝,工程概算約1000萬元,新建2000平方米水上應急救援綜合樓及救援船只和其它相關救援設施。預計2012年3月開工建設,2012年10月完成建設任務。
(三)完善鄉鎮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二個鄉鎮客運站、三個鄉鎮交管所新建及改建。河口鎮客運站、朱王莊客運站已經于2011年10月完成規劃、土地、環保和其它前期工作,2011年底完成招投標等其它前準備工作,2012年3月中旬開始進入施工階段,2012年10月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四)抓好為民辦實事項目。計劃建設農村公路共9個項目,約16.02公里,省農路辦批準后將于2012年3月底開工建設,2012年10月底全面竣工通車。計劃農村公路危橋改造10座,省農路辦批準后將于2012年3月底開工建設,2012年12月底全面竣工通車。
(五)續建沛豐鐵路段。沛豐鐵路段21.78公里,我們將積極協調做好相關工作,預計2012年10月底完成建設任務。
二、把對上爭取作為重要途徑
項目前期工作難度大,審批、土地制約明顯,“開工難”的矛盾依然突出。對需要省、市審批的重點項目,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銜接協作,落實專人跟蹤催批,分工負責、合力推進,全力以赴抓好重大項目的前期及上報工作。積極與省、市規劃搞好銜接,爭取更多的支持,在計劃安排上給予傾斜,使我縣更多的交通設施項目進入省、市計劃盤子。
積極推進堤頂路、沿湖路建設項目。一是加快推進繞城路建設立項。二是微山湖湖西大堤(堤頂路)全長79公里,其中我縣境內40.8公里。貫穿龍固、楊屯、大屯、沛城、胡寨、魏廟、五段七個鎮,向南連通藺家壩,打通后將至的距離縮至為半小時車程,使成為離最近的縣城。旅游快速通道的開發建設是沿湖文化旅游產業帶建設的關鍵環節,打通這一綠色通道,不僅對完善區域路網布局、提高通行能力有重要作用,對地區沿線開發微山湖旅游資源,發展文化旅游產業更是意義重大。三是沿湖公路經沛城鎮、胡寨鎮、湖西農場、魏廟鎮、五段鎮,銅山縣沿湖農場、華潤電廠,止于市區三環北路。境內段現有老路長45.5公里。該路段提檔升級后,將會提升公路主干道通行能力,加快沿湖旅游資源開發,打通南面進出快速通行能力,全面帶動沿線沿湖八個鄉鎮的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方便近十萬群眾出行,提高居民生產生活質量。四是加快推進天津東路對上爭取立項。
目前市局已拿出初步方案,我們積極做好對上爭取工作,力爭早立項、早開工、早見效。
三、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為交通運輸發展的動力源泉
(一)進一步加強資金和用地保障。積極爭取省、市對納入計劃的省級干線公路、地方連接線公路、航道建設、農村道路、農村危橋等補助資金;建議縣政府進一步加大對交通運輸項目的投入力度,并在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中,確定一定比例的政府性資金,用于支持公交發展;在保證公益項目政府財政性投入為主的基礎上,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和運輸企業,并給予利息優惠、稅收優惠、收費補償投資等政策支持。
(二)深入推進交通運輸改革,努力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照大交通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加快職能轉變,推進綜合運輸法制體系建設,逐步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體制。積極推進實施鄉鎮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及鄉鎮交管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改革工作事關基層交通運輸發展、執法形象和穩定大局,明確鄉鎮交通運輸綜合管理所的職責職能,推動全縣鄉鎮交管所改革和交管所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健全完善基層交通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基層交通運輸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并根據上級鄉鎮交管所改革的要求,計劃利用兩年的時間爭取上級部門支持的情況下,完成對所有交管所進行改造、改建和新建,最大限度地實現縣、鎮交通運輸管理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四、把強化交通運輸管理作為工作重點
(一)加快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進程。將統籌城鄉客運協調發展作為解決城鄉居民“行有所乘”的民生工程,堅持公交優先、城鄉一體、綠色低炭的發展理念,創新體制機制,整合系統資源,加強網絡銜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加快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落實鎮村公交發展扶持政策,大力推進鎮村公交發展,制訂《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實施意見》,制定全縣鎮村公交發展計劃。合理調整城鄉客運經營分工和運行機制,統一資源配置,統一服務規范,提升農村客運服務水平。依托農村公路網,鼓勵和引導發展靈活多樣的運輸服務,加快縣域內農村客運班線的公司化改造。開通龍固、敬安兩個試點鎮鎮村公交,在此基礎上推向全縣各鎮,確保2015年鎮村公交通達率達到50%,力爭60%,確保2020年前全面實現城鄉客運一體化。
(二)加快完善城鄉客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對不符合客運班車安全通行條件的農村公路和橋梁,加快實施改造。加強農村客運站點建設,優化布局,做到路、站、運一體化。優化城鄉客運經營結構,認真做好城鄉客運線網的統一布局規劃工作,并以此為指導積極穩妥地推行城鄉客運公交化運營。加快發展鎮村公交,到2015年,全縣50%的鎮實現村村通公交,鎮村公交公司化率100%。積極探索城市客運管理的新思路,認真貫徹市局提出的“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具體政策,推動公交優先發展各項措施的落實。努力維護城市客運行業穩定,合理控制出租車總量,積極推進出租汽車更新,認真研究油價上調對公交、出租行業帶來的沖擊。深化城市客運文明建設,鞏固拓展“文明駕駛、規范服務、群眾滿意”主題活動成果,推出一批行業服務品牌。
(三)進一步規范出租車經營。出臺出租車整頓實施方案,堅持“屬地管理、綜合整治、依法嚴管、務求實效、疏堵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監察、公安、交通等部門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集中時間和力量加大城市客運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進一步改善經營環境,維護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創造公平競爭、和諧有序的城市客運市場環境,提高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形象。
五、把營造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建設一流的交通運輸隊伍作為重要保障
(一)加快營造更加規范有序的市場運行環境。進一步夯實交通依法行政基礎,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拓寬安全監管覆蓋面,推進預防、預控、預警體系建設,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模式,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工程建設行業監管,建立“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四級質量保證體系。提高“招投標管理過程監管系統”應用水平,逐步建立“準入、考核、退出”機制,推進招投標監管和規范評標行為。加強運輸市場管理,以安全、節能減排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完善道路貨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完善對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從業人員的誠信考核,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扶持和鼓勵4S店、汽車快修、汽車連鎖企業發展,強化駕駛員培訓機構管理,提升汽修和駕駛員培訓質量。強化科技信息對交通管理和服務的支撐作用。推行干線公路收費站不停車繳費系統,提高運輸工具運營效能和管理水平。積極探索建立綠色交通發展機制,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鼓勵路面材料、施工廢料、棄渣、港口和航道疏浚土等資源的再生和綜合利用,注重溫拌瀝青、抗車轍材料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推廣應用,積極發展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二)加快建設一流的交通運輸隊伍。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強隊伍建設,是提高執行能力、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形象的關鍵。我們要按照“抓隊伍建設、保交通先行”的總體總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建設一支政治強、有能力的干部隊伍。提高交通行政執法的規范化水平,建設一支作風硬、紀律嚴、服務好的行政執法隊伍。以“學先進、樹新風、建體系、創一流”活動為載體,深化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推進學習型行業、學習型單位、學習型機關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構建反腐倡廉教育機制、權力運行監控機制、預防腐敗工作機制、糾風工作長效機制、懲治腐敗工作機制,加快完善交通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努力建設一支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高素質交通隊伍。
六、把增強行業軟實力作為重要抓手
近5年來,市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共審理重大稅務案件37件,占市局稽查局同期案發數的10.6%。通過審理共變更稽查部門擬處理意見17件,退回稽查部門補充調查案件3件。通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納稅人共補稅款2,688萬元(其中,企業所得稅651萬元),交罰款233萬元。從實踐情況看,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在以下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保證了國家稅法的正確貫徹執行。通過重大案件審理,糾正了基層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一些錯誤和偏差,確保了國家統一稅法的正確貫徹執行。
(二)強化了執法監督。在重大案件審理中,法規部門(審委會辦公室)和有關業務部門在案件審理環節介入,通過事中監督,進一步深化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增強了執法責任感,提升了執法水平。
(三)優化了納稅服務。在重大案件審理中,審委會辦公室堅持嚴把“證據關、法律關和程序關”,堅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依法行政原則,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和合理權益,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滿意度和美譽度得到提升。例如,在審理一起案件時,稽查部門以納稅人批量銷售給關聯企業的價格低于銷售給非關聯散戶的價格為由,依據征管法第36條予以調整征稅,經審理認為,納稅人大批量售價低于小額零星售價符合營業常規,而稽查部門又沒有納稅人銷售給非關聯企業的批量售價作比較參考,據此,市局審委會辦公室認為該案證據不足,退回稽查部門補證。
(四)規范了執法行為。通過重大案件審理,就有關問題加強與稽查部門、稅源管理部門交換意見,對一些典型性問題,審委會辦公室通過向稅源管理部門發出稅收執法建議書,切實解決了一些執法上的問題,進一步規范了執法行為。
(五)降低了稅收執法風險。在案件審理中,審委會辦公室十分關注稅收執法風險的防范,對于一些納稅人與稅務部門爭議較大,且政策缺乏明文規定的,本著“法不禁止即自由”、“疑案從無”的原則,作出了有利于納稅人的意見和決定,有效防范了稅收執法風險。
(六)推進了重大行政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市局重大案件的審理和定性均實現了集體審理。即使是在初審環節,也由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將案卷傳遞給各成員進行初審,由各成員單位提出初審意見,然后再集中大家的意見,提出審委會辦公室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召開審委會進行集體會審,由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各成員單位共同對案件進行廣泛深入的討論,認真貫徹落實了集體審理的案審原則,既保證了審理意見和結論的合法、公正,又推進了重大行政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
(一)關于功能定位
根據《辦法》第1條規定,重大稅務案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和規范對重大稅務案件的監督”。該功能定位并不全面準確,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確有監督功能,但還應當有規范執法、為納稅人服務和防范執法風險的功能。此外,通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還可以發現一些制度問題,通過政策執行反饋制度反饋上級機關,因此,還應當有為領導層決策服務的功能,建議《辦法》修訂時增加這些功能。
(二)關于制度出臺形式
《辦法》的內容涉及執法主體、案件審理程序、涉及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還涉及與相關法律和政策的銜接問題。如果僅以國稅發的紅頭文件形式出臺,存在潛在的稅收執法風險。理由是,根據“合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由于規范性文件對于法院審案僅僅是“參考”,并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拘束力,因此,稅務局以《辦法》為依據介入稽查案件審理并作出有關處理決定,可能帶來一定的訴訟風險。建議《辦法》以部門規章(即以總局令)形式出臺為妥。
(三)關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的原則
《辦法》第4條規定,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循公正、合法、及時、有效的原則。但隨著依法行政的深入推進,“合理行政”原則已日益重要,因此,建議在《辦法》修訂時加入“合理”原則。
(四)關于作出決定的主體
《辦法》規定,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后,要以審理委員會所在機關名義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交稽查部門執行。本規定的優點在于貫徹了“權責統一”原則,即稅務局審理的案件要由稅務局承擔責任,應對復議和訴訟等行政執法爭議。但該規定涉嫌與上位法的規定相抵觸。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稽查局專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如果稅務局對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作出處理決定,可能與征管法實施細則的上述規定相抵觸。因此,從控制執法風險角度,建議由上級稅務局審理后,對上述案件交由稽查部門作出決定并執行。
(五)關于重大案件的確立標準
《辦法》規定,重大稅務案件的標準,主要根據涉案金額、案件性質、爭議程度、社會影響面4個因素來確定。同時,《辦法》規定,按重大稅務案件標準審理的案件達不到上年案發數10%的,須下調標準。在審理實踐中,該標準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年度間重大案件審理任務不均衡。實踐中可能會存在某一年度審案數量過多、而另一年度審案數量過少的情況。二是“上年案發數”難以準確界定。三是“一刀切”的審理比例(10%)欠科學,而下調標準則會影響行政效率。在經濟稅源發達地區,由于稽查查辦案件多,10%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任務會顯得相當繁重,變相導致稅務局有關部門成為下屬稽查局的“第二審理部門”;而在經濟稅源欠發達地區,稽查辦案少,按10%的標準,一年只審理2-3個案件,重大案件審理制度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另外,完全沒有必要為了硬性達到10%而下調標準,將稽查局辦理的簡單案件交由市局審委會審理,使簡單案件審理程序復雜化,影響行政效率,浪費行政資源。針對以上問題,建議將“上年案發數”改為“上年案件調查終結數”,提高操作性。將10%的固定比例改為彈性幅度比例,例如,規定為5%-10%。
(六)關于組織架構和決策體制
第一,組織架構不明確?!掇k法》只規定審委會成員由稅務局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但是“稅務局領導”是指所有的局領導還是部分局領導、有關部門是哪些部門均不明確。省局規定,四川省國家稅務局案件審理委員會主任由省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法規、稽查工作的局領導擔任。第二,審委會成員單位(指有關部門)的職責不清。容易導致淡化責任、把審委會辦公室移交的案件當成“額外負擔”等問題。第三,案件審理的決策體制不明確?!掇k法》規定,審理委員會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作出審理結論。這個審理結論是如何形成的,是按合議制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作出?并無明文規定,實踐中容易形成不同的做法和模式。對于第一個和第二個問題,建議《辦法》在修訂時予以進一步細化明確。關于第三個問題,筆者認為,合議制對于發揮集體智慧,推進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確保程序和實體公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稅務案件審理屬于行政管理行為,從我國現行行政管理體制來看,又應當采取行政首長負責制,即審委會主任或者其授權的副主任具有最終決定權。借鑒法院審案模式,《辦法》修訂時可以考慮采取合議制。
(七)關于案件審理的程序
1.關于補充調查問題。《辦法》規定,審理委員會辦公室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可以退回稽查部門補充調查或重新處理。這一規定不明確之處有三:一是補充調查的次數問題,一個案件最多允許補充調查幾次不明確;二是補充調查的時間問題,即應該在多長時間內補充調查完畢不明確,反復補充調查無疑會影響行政效率,侵害納稅人的合法權利;三是經退回補充調查仍無法定案,是由稽查局處理還是由審委會根據“疑案從無”的原則直接處理?建議《辦法》修訂時對以上問題予以明確。 轉貼于 2.關于執行監督問題。《辦法》規定以審理委員會所在機關名義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交稽查部門執行。但《辦法》未規定稽查執行部門向市局審委會反饋案件執行情況,而審委會審理的案件,其執行情況是至關重要的,關系到行政執行力、上級機關決策效果和稅收法治環境的公平公正,如果對此缺乏必要的監督,本制度的實施效果定會大打折扣。故此,建議《辦法》引入稽查部門對重大案件執行情況要向稅務局進行反饋的機制。
3.關于案件材料的送發問題?!掇k法》規定,審理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審理委員會審理前3天,將有關案件材料送發審理委員會成員。這里的“有關材料”過于籠統,如果有關材料是全部案件材料,則在目前征管軟件未全面推進電子檔案前提下,案卷復印工作量很大,不具有操作性。建議將“有關材料”進一步明確,在目前條件下,可進一步細化規定為稅務稽查報告、審理工作底稿、稽查局審委會記錄、主要證據清單和證明對象即可。
4.關于審理時限。《辦法》規定,經審理委員會審理的案件應在一個月內完成。案情特別復雜的案件,可適當延長審理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40天。對于重大稅務案件,40天的審理時間規定過短,建議延長為3個月。對于特別重大、案情特別復雜的案件,建議規定經審委會主任或授權的副主任批準后,可再繼續延長制度。
5.關于回避問題。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稅務人員在核定應納稅額、調整稅收定額、進行稅務檢查、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復議時,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有有關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因此,建議對重大稅務案件實施行政處罰等時,規定相應的回避制度。
(八)關于案件審理方式
《辦法》將案件審理形式局限于書面審理,這種方式不太全面。重大案件審理大多屬于案情復雜的案件,書面審理一般是就案審案,就材料審材料,審理人員對案情缺乏深入調查了解,可能造成審理工作偏差,影響案件審理質量。建議《辦法》在修訂時引入實地調查和聽證審理機制,以提高案審質量。
(九)關于案件審理制度的政策依據
《辦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條第2款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應當明確劃分稅務局和稽查局的職責,避免職責交叉。重大案件審理工作實際上也應當歸屬于稅務局和稽查局的職責劃分范疇。第二,根據新《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46條第3款:案情復雜的,稽查局應當集體審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應當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報請所屬稅務局集體審理。由此,重大案件審理制度并不是稽查工作規程下的子規程,而是對稽查工作規程的作出的特殊規定。綜上,建議重大案件審理的政策依據還應當至少包括《征管法實施細則》和《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十)關于超期作出決定滯納金的加收
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75條規定,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實踐中,重大案件審理存在普遍超過40天的審理期限的情況,因重大案件涉及稅款金額通常較大,如果稅務機關予以加收滯納金,那么滯納金金額將會很大,對此納稅人反響強烈,這種情況,是否屬于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稅務機關的責任(細則解釋為指稅務機關適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當或者執法行為違法)?對此,建議予以解釋或者進一步予以明確。
(十一)關于審委會辦公室的初審權限問題
根據《辦法》規定,審委會辦公室如判定稽查移送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符合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正確,擬處理意見適當的,就不需要報審委會進行集體審理。審委會辦公室的這項初審權限過大,如不正確行使,會存在較大的制度真空。建議修訂《辦法》時,將審委會辦公室的初審權與其他成員單位進行合理分擔,強制規定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在審理過程中必須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共同進行。
(十二)關于重大案件審理案例庫的建立
重大案件審理的結果不僅僅會影響其審理的某一個案件,同時也往往會在一定的范圍內起到同類案件的示范效應。建議建立重大案件案例機制,使同類案件得到相同處理,以保證處理、處罰決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