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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人事和經費保障情況
我局現有人員18人,其中審計業務人員僅7人,審計或會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人,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因此,在全區機構精簡、編制緊縮、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區政府去年為我局特批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中心,確定事業編制5人,但人員尚未招聘。2010年我局經費支出203萬元,其中財政安排資金97萬元,占我局經費支出的48%,其余經費由我局自籌,主要來自我局審計處理處罰收繳資金。近幾年,我局班子成員的任免均征求了市審計局的意見。
2、工作機制、規章制度建設情況
我區領導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凡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會議都要求我局參加,給予了審計部門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權力,在審計執法遇到阻力時,有關領導及時出面協調,排除干擾,并要求紀委等部門密切配合,2010年以來,審計報告被區領導批示、批轉計10件。區委、區政府先后制定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系會議制度》等規章制度,成立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組長。同時,我局針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加強村級財務的制度化建設和審計規范化建設等問題向區政府、區紀委提交專題建議報告,在我局的建議下,區政府相繼出臺了《區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關于加強村級財務收支審計監督的意見》、《關于加強村級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區財政性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則制度。
3、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落實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每年都派出審計骨干力量擔任主審,要求審計人員緊緊圍繞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要求,以“兩個報告”的內容和要求為出發點,在審計工作思路、審計范圍和內容上有所創新。近幾年,在區人大常委會上,我局主要領導作的《關于區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受到了委員們的好評。對于審計報告中反映出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區人大常委會均會下發專題審議意見,同時,要求區政府針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結果報告。
二、嚴格依法行政,讓審計有威
1、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近幾年來,我局將審計整改作為審計成果轉化的一種重要方式,采取多項有力措施,不斷加大審計整改督促檢查力度,取得明顯成效,審計決定執行率達100%,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書面回復率達100%,審計整改落實率達80%,有效維護了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了審計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審計整改制度,維護審計決定的嚴肅性。我局出臺了《區審計局審計整改落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審計整改督查考核制度、審計整改分析報告制度、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審計整改通報制度,為審計整改落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審計建議的質量,幫助被審計單位規范管理。我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被審計單位實際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注重從制度、管理、機制上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審計建議,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加強財務管理,增強審計整改落實的可行性;三是完善審計整改回訪制度。我局要求所以被審單位在收到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一個月內,向我局書面報送審計整改報告,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對審計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并注重服務與監督并重,指導、幫助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四是建立審計整改落實情況跟蹤制度。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將前次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為本次審計的重要內容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對沒有整改落實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說明原因,并進行“跟蹤”披露,有效促進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落實,提升了審計工作的影響力和執行力。
2、被審計單位接受和配合審計情況
【關鍵詞】煙草行業;經濟責任;審計框架
經濟責任是指行業所屬企業或部門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依法對所在企業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行業所屬企業或部門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行業所屬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縣級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獨立核算主體的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期間,以人事部門任、免文件為依據。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期間的起止點一般以人事部門任、免文件發文之日的前月末來確定。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
審計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計劃、下達審計通知、編制實施方案、召開進點會議、開展現場審計、編制審計底稿、出具審計報告、下發審計意見、上報整改報告、建立項目檔案。
1.制定工作計劃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本著“凡提必審,凡離必審,任期內輪審”的原則制訂年度工作計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由審計部門負責制訂,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人事部門擬訂審計對象名單以及審計要求,交審計部門制訂工作計劃。如因年中臨時人事調整導致審計計劃調整的,由人事部門提出書面意見,提交聯席會議審議后進行調整。
2.下達審計通知
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應在實施現場審計三個工作日前,向被審計責任人所在單位(以下簡稱被審計單位)下發審計通知書并抄送被審計責任人。因特殊情況,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3.編制實施方案
審計部門根據審計通知組成審計組實施審計,審計組負責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經審計組組長審核后實施。
4.召開進點會議
審計組進點時,由被審計單位負責組織召開由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進點會。
5.開展現場審計
審計組實施審計時,可以運用檢查、觀察、詢問、監盤、重新計算、外部調查等方法,獲取充分、適當、可靠的審計證據。對被審計單位的信息系統,可以采取復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審計證據。
6.編制審計底稿
審計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均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應當經審計組主審、組長復核。
7.出具審計報告
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以書面形式征求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組長對審計報告負責。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基本情況、企業財務績效分析、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需要說明的事項和審計評價等六個部分。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應當在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達審計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書面意見,均視為無意見。
8.下發審計意見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收到審計報告30日內,完成審計報告的審定工作并擬訂審計意見書,經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下發給被審計單位,抄送被審計責任人。
9.上報整改報告
被審計單位要在接到審計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按照審計意見書的要求,對照審計報告和底稿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逐條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上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10.建立項目檔案
審計終結后,審計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所有審計資料整理歸檔。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按“項目立卷、審結卷成”的原則定期歸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的項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確審計項目工作底稿、報告的歸屬權。
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評價及責任界定
審計組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施審計后,要根據審計查證或者認定的事實,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審計評價。審計評價要以審計數據為基礎,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審計責任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評價指標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審計評價不應超出審計的職責權限和審計范圍,與審計內容相統一,評價結論要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撐,與審計事項不相關、審計證據不充分的問題可以不評價。
審計組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要區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
三、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工作成果運用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除向下達審計指令的管理層提交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外,還要抄報上一級內部審計管理機構并抄送本單位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和整改報告作為干部業績考評、職務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被審計責任人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納入人事干部檔案管理。審計部門要對紀檢監察部門提供的需在審計中予以關注的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反饋。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審計查出的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被審計單位在收到審計意見書后15天內,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層以上干部進行傳達。
2.各單位要建立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跟蹤檢查制度和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按時上報整改情況,審計部門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意見和整改建議,對執行審計意見或整改不徹底,要查明原因,及時督促落實,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有效整改。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紀檢、人事部門要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以及領導干部管理檔案,作為單位、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問責。
參考文獻:
[1] 劉英來.經濟責任審計研討會綜述[J]. 審計研究,2006(06)
一、切實提高對審計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審計整改是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成為行政執法的難點。國務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工作,專門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級政府認真抓好審計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和各單位一定要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審計整改的落實,在全區營造一種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
二、嚴格執行審計整改工作“五項制度”
搞好審計整改工作,必須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證。因此,全區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審計整改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五項制度”,確保審計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一)整改情況報告制度。一是被審計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審計局報告審計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區審計局要不定期地向區政府報告審計整改情況;三是每年年底前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綜合情況。通過以上報告制度的落實,使區人大、區政府及時準確了解審計整改工作情況,并以此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整改聯席會議制度。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由區政府辦公室、區紀監委、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審計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并落實1名聯絡員,必要時可邀請有關部門列席。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聯席會議每季召開1次,由區審計局通報審計整改情況,提出協調解決審計整改的相關問題的建議,各成員單位通報審計整改工作相關問題,區紀監委、區委組織部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干部管理、監督、選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進度督查制度。區政府辦公室及區紀監委督查審計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督查結果,促使審計查出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對涉及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協調溝通,促使有關部門及時依法查處,并將督查、查處結果反饋區審計局。
(四)整改責任問責制度。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問責的重點對象。問責的主要內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區紀監委、審計局在這三個方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在具體操作上,還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意問責、媒體新聞問責等形式。
(五)整改結果公開制度。區審計局要在繼續做好審前公示的基礎上,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公開,讓人民群眾了解審計整改情況,促使被審計對象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充分運用社會力量督促審計整改工作。公開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審計單位公布審計整改情況;二是在區政府網站上審計整改信息;三是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審計整改典型,并對那些拒不整改和屢查屢犯的部門或單位的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批評。
三、切實加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
審計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實效,事關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大局。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審計整改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及時了解審計整改情況,認真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確保審計整改取得預期效果。
(一)抓好審計法制建設,把審計整改工作作為依法治區的一項重要內容。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目標,將審計整改工作制度納入全區“五五”普法內容,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全民審計法制意識,促進審計決定、審計意見和建議有效落實。
(二)加大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把審計成果提升到更高層次。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聽取區審計局意見,對審計查出的普遍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認真地分析研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從根本上防止、遏制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發生。
一、科學制定審計計劃,統籌整合審計資源
近年來,該局建立了《被審計單位審計項目庫》,將所有審計對象和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統一管理,年初根據省市安排和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圍繞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資金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科學有序地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后再組織實施。在年度項目計劃框架內,除財稅和基建審計項目,對其它各類審計項目,采取通盤考慮、統籌整合、均衡下達各股室的方式,這樣既有利于實現交叉審計,促進廉政建設,也有利于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審計能力。同時,局機關與各股室在每年初都簽定目標責任書,在完成審計計劃項目數量、質量、流程、時間和督促落實審計決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創新文書表格內容,抓好審計質量基礎工作
為了抓好審計質量的基礎工作,該局除對上級規定的審計文書表格和內容標準進行轉載、修改、印發之外,也將審計中其他環節的文書格式,如審計公示、審計實施方案、項目評審會議記錄、審計廉政紀律回執單、審計組長審核意見書、業務股長復核意見書、法制股審理意見書等進行了設計。對一些關鍵環節的審計程序,如審計通知、審計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文書內容的撰寫方法和標準作了統一規定。每年還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審計程序環節中涉及的文書樣式,包括檔案整理所需格式,進行修改更新,并要求審計人員嚴格按照規范的格式,認真編制審計文書和填寫相關表格內容。
三、規范工作流程,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審計
一是嚴格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以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為依據,突出審計重點,細化審計內容,明確時間安排,方法步驟和人員分工要有操作性。二是依法審計取證。要求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內容進行取證,取得的證據必須有證明力,審計取證單上要讓被審計單位或經手人簽字蓋章。三是嚴把審計底稿關。規定審計組必須按照審計實施方案所列審計事項的對應順序,對審計工作底稿及時進行統一流水編號,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匯總表”,以杜絕可能出現的隨意取消、毀棄審計底稿所查問題的現象。四是強化審計報告質量。該局要求審計報告必須做到要素齊全、數據準確、表述清楚、內容真實全面,定性、處理、處罰恰當,引用法律、法規準確詳實,避免審計評價的內容籠統和超范圍、超權限的評價,審計處罰嚴格實行罰繳分離,所有罰沒款項全部由財政收費大廳統一出具票據,按規定解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重視審核復核審理,防范審計風險
一是夯實審計組長審核這個基礎環節。要求審計組長對每個審計工作底稿及所附審計取證單進行全面審核,在簽署審核意見的同時,將本項目所有審計底稿審核的綜合情況,歸納到“審計組長審核意見書”上。二是嚴把業務股長復核這個中心環節。要求業務股長對審計組征求意見后的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的書面意見、審計組采納情況的書面說明、審計實施方案等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復核,在“業務股長復核意見書”上提出書面意見。同時,業務股長將征求意見后的審計報告修改稿,以及此項目的所有程序材料送法制股審理。三是強化法制機構審理這個關鍵環節。該局創新設計了“審計項目程序材料審理表”,對規定程序和要求做了細化,法制股在收到審理材料5個工作日之內,對審計項目中所有審計程序材料是否齊全、合規進行審理,出具“審理意見書”。業務股長填寫“對法制股審理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連同法制股審理過的審計報告、決定及相關審計材料一并送分管局長審簽,再報局長檢查審閱后,召開業務會議研究、審定簽發報告。同時設計了“審計項目審理情況登記冊”,對審計項目在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登記,并注明是審計報告中的問題還是程序材料上的問題,以此作為年終考核一項內容的依據。此外該局把審計報告中常用的法律法規認真進行了搜集、整理,匯編成“審計報告常用法規引用樣板”,下發到各業務股室,方便了審計人員正確運用法律法規。
五、改進方法,積極開展審計項目質量考評活動
該局每年進行一次審計項目質量考評活動,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考評辦法,使其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實行“審計過程”與“審計成果”考評“雙百分制”。兩個方面共涉及14項評分內容,109個評分事項及標準。其中“審計成果”包括審計查出的問題及處理處罰等4項內容,“審計過程”包括調查了解記錄等10項內容。具體考評各業務股室兩個年度審計項目案卷。一個由各業務股自行推薦,另一個由現場隨機抽取,要求所有項目案卷必須齊全。審計質量考評領導小組現場監督考評過程,各業務股長擔任考評成員,抓鬮確定各自的考評內容,對照考評表格上確定的評分事項和標準,以無記名方式逐項量化打分。凡是需要扣分的內容,考評成員必須進行記錄,說明存在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對未按規定要求實施審計的項目,除相應扣分外,業務股室還要進行補充完善,對涉及違反廉政規定的項目實行一票否決。考評結束后,根據得分高低,評出一二三等獎,及時兌現獎懲,并組織全體人員聽取考評成員對審計項目進行講評,促使審計人員嚴格執法。此審計質量考評做法在《中國審計報》登載后,得到了省內外審計機關的來電來函“取經”。
六、加強整改落實,不斷增強審計工作執行力
該局起草制定了《澄城縣審計整改工作監督管理辦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印發至全縣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貫徹執行。要求被審計單位由主要領導負責,對照審計結果,逐項提出具體措施認真整改落實,并將審計整改情況書面報告給該局,該局匯總后年終向縣政府和縣人大匯報審計整改結果。同時,將重要審計事項及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督查范圍,該局也及時制定了審計整改落實跟蹤督辦制度,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回訪檢查,采取查閱審計檔案、與被審單位座談等方式,增強了被審單位落實整改的自覺性,審計整改工作連年獲得人大常委會好評。
七、強化廉政措施,嚴格審計工作紀律
關鍵詞:內部審計;效果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1
一、審計效果不好的原因
1.審計項目的選取不夠科學。審計項目的選取是由審計范圍決定的。現在內審的范圍很大,可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效益審計、專項審計等,但在選取審計項目作為部門年度目標時主要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覺得審計部門什么都能做,除了上級和領導制定的審計項目外,自己還列舉了一大堆審計項目,卻沒有考慮到部門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是否與這些項目匹配。例如在科研單位,審計部門人員大多來自財務和其他專業,平時對單位的科研活動基本沒什么介入,不了解科研的基本流程,如果貿然要開展科研項目流程審計,不見得會取得好的審計效果;二是沒有將部門目標和單位目標相結合。內部審計是為單位的管理層服務的,要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進行評價,提高單位效益,幫助實現單位目標。內審部門在選取審計項目時,往往從自己部門出發,沒有經過廣泛的討論,沒有和經營管理中的主要問題結合起來,沒有抓住熱點和亮點項目,造成領導關心的沒審,審的領導不關心,效果不言而喻。
2.審計質量存在問題。審計報告洋洋灑灑,從審計內容的方方面面都進行了描述,但提交上去,領導知道存在的一些問題報告上卻沒有反映,或者說審計時根本沒有關注或發現。造成質量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內審部門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人員少,任務多。在有限的時間內,審計人員要完成大量的工作,審計的深度有限,往往保住了進度,犧牲了質量;二是審計人員能力有限,審計人員多來自財務、經濟等專業,面臨的審計范圍越來越寬,一些審計內容超出了審計人員的能力范圍,并且在短時間內難以提升;三是審計質量控制不完善。很多內審部門沒有建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造成審計項目的開展缺乏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審計時沒有完善的審計程序,缺乏規范、標準的工作底稿,沒有復核。審計報告格式不規范,內容不完整,問題描述不夠清楚、重點不突出。審計建議缺乏建設性,操作性不強,影響了審計質量。
3.審計威懾不夠。開展審計之前,沒有進行審計公示;審計報告出來后,只在一定范圍內傳閱,主要是主管領導、被審計單位領導和被審計人員才能看到審計報告。報告中揭示的問題沒有受到更多的關注,問題是否嚴重主要看主管領導的意見。此外,很多審計都是事后審計,如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被審計人已經調離工作才對其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對其很難有影響和約束,感覺如走過場、走形式。
二、提高審計效果的途徑
1.選取適當的項目。在確定審計項目時,要立足本單位,了解單位目前運行中存在哪些主要的風險,將風險級別高的列為審計的重要項目;其次,要在部門內部進行廣泛地討論并及時與主管領導進行溝通,聽取多方面的意見;最后,在確定審計項目時,要考慮審計部門人員數量及素質,對暫時缺乏相應能力的不要貿然立項,至少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調研、學習,摸清基本情況后再說。
很長一段時間,給工作人員帶來很大麻煩的就是內部審計工作是誰審計誰負責,雖然誰審計誰負責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保證工作的連貫性,但是也存在問題,那就是審計人員在它們審計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對被審計的單位有很全面的了解,而且使得審計的工作非常的多而繁重,從而導致了了現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重審計輕整改,因此很多單位都能夠僥幸過關,審計工作沒有發揮太大作用,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秩序。所以增強內部審計整改的意義非常重大,它能夠使社會運行在一個正常的秩序了,能夠使不過關的單位收到應有的懲罰,能夠使優秀的單位擁有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和公平的發展平臺。在審計之后發現問題,就到了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整個,發現問題不去解決和沒有發現的結果、意義是一樣的,所以整改才是最關鍵的,只有把整改切實的落實到位,審計的工作才發揮了它的意義,才能真正的體現它的重要性。
二、內部審計事后整改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知不到位
對于很多單位來說,它們對審計整改工作還不夠重視,對于它們來說似乎只有利益才是王道,一切的問題都可以給利益讓路,這就導致了審計整改工作被忽視,這么重要的一個工作從很久以來就一直被排斥,處在一個被忽視的地位。
(二)發展不平衡
發展的不平衡主要還是對于一些小單位的歧視,對于他們很重視的集團、企業,設計部門就會重點審計,在對這些他們重視集團審計的過程中,往往就會加大人手,增強審計監督力度,所以最后的結果就是審計工作完成的相對比較好,而那些不被重視的企業單位,由于人手缺乏,審計力度不強,最后導致整改效果很不理想。就是這種不平衡的審計整改工作的進行,才讓一些單位有了僥幸的心理,只要不被審計部門看上,審計整改工作就是紙上談兵,那就好似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
(三)整改不徹底
整改不徹底也是內部審計事后整改監督的主要問題之一,有些個別單位只是為了配合審計部門工作,在表面上做做工作,實際整改根本沒有進行,或者有些單位找出各種理由來推脫整改工作,口頭上答應而實際根本沒有進行整改。而且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審計部門要求增強內部整改建議的時候,企業往往處理的非常好,當要求改正之前出現的問題時,落實的就不到位。
(四)執行有障礙
執行有障礙主要體現在被審計部門不夠給予配合,故意推脫,尋找各種理由不進行審計整改,被審計單位的不配合,也導致了審計事后整改工作做的不好。
三、加強內部審計事后整改監督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認識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認識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能夠給審計整改工作帶來很大的好處,當被審計單位有足夠的認識,也就會去足夠的重視和配合,即使是很少的工作人員去進行審計整改,也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并且進行全面徹底的整改,使審計整改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充分認識到審計監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是進行審計監督整改的前提,也是進行審計整改的重要工作,如果重視度不夠,那么工作落實也就不到位,最后的效果自然不好。
(二)實現審計監督整改工作制度化
審計整改工作的長期有效的進行下去的重要保障就是審計監督整改工作制度化,那么如何去完善制度化呢?首先應該去建立一個完整的整改報告制度,這主要是從全局的角度出發,其次是明確責任,把責任落實到個人,讓他們真正感到自己需要好好的進行整改工作,否則可能帶來很嚴重的后果,之后就是健全制度,一切都需要按照制度辦事,這方面主要是避免個別單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對工作人員進行行賄,使審計監督整改工作不能夠在一個正常的軌道上運行。
(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在審計工作落實后,需要進行監督,建立審計監督小組,同時各級領導也需要多多重視,經常對正在審計的單位進行抽查,檢測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不能給被審計單位一絲僥幸的心理。
(四)審計整改納入年度考核指標
把審計工作納入年度考核也是對審計人員的鞭策,如果審計工作做得好,就會有相應的獎勵,如果做得不好也會得到相應的懲罰,這不僅僅能夠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增強競爭力,也能夠使審計工作得到更好的進行,從而使企業的管理更加的規范和有序,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也能夠擁有巨大的收益。
審計成果及其運用的意義,某種程度上也就是審計工作的目的和存在的意義。本文結合實踐,提出了國有企業基于“三需求”為導向的“五服務”審計成果運用模式,對其內涵、特征及主要做法進行了探索。
關鍵詞:
國有企業;審計成果運用;模式
審計成果運用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環節,是審計人員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工作結晶,其運用程度的高低直接關系著審計監督和服務的價值所在,是衡量審計工作實施的質量高低的體現。因此,研究審計成果運用,某種程度上來說,關乎審計工作的目的和存在的意義。
1審計成果運用模式構建的必要性
從外部來看,國有企業系統面臨的社會環境、政策環境和輿論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社會各界對國有企業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監管也越來越嚴,已形成了對國有企業立體交叉的監督體系。就內部而言,為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依法從嚴治企已作為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長期堅持的基本方針,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這些都要求國有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充分發揮自我約束體系的作用,構建完善的審計成果運用體系,積極落實內部審計整改,最大限度的從內部防范和化解風險,保障干部員工平安、經濟平安。
2“三需求”為導向的“五服務”審計成果運用模式創建概述
2.1內涵以公司各層級的審計需求為工作導向,以多樣化的審計報告作為載體,以務實的工作會議作為平臺,以有效的機制建設作為保障,根據不同對象提供差異化審計服務,在優先滿足公司領導需求的基礎上,實現審計成果在管理部室和基層單位的及時共享,使審計成果能更廣泛、有效地滿足公司各層級管理需要,推動公司依法治企建設和平安建設。
2.2特征①以需求為導向。根據決策層、管理層及執行層需求,有針對性開展審計項目,提供優質服務,變決策層、管理層及執行層對審計成果運用的“被動接受”為“主動接受”和“自愿接受”,提高審計工作成效。②以服務為宗旨。樹立審計服務理念,提供差異化審計服務。即服務于公司領導決策,服務于公司績效考核,服務于業務部門改善管理,服務于人事董事部門及監察部門的干部管理與廉政監督管理,服務于基層單位經營管理提升。③以機制作保障。建立內審要情專報、審計成果綜合分析、審計成果共享、整改督辦、通報與考核等五種工作機制,優化審計服務流程,暢通審計成果運用路徑,實現審計成果運用的閉環管理。
3主要思路與做法
3.1主要思路本模式主要思路是以三個層面(決策層、管理層及執行層)審計需求為審計工作的立足點,以五項重點工作(公司領導決策、公司績效考核、業務部室改善管理、人事監察部門干部與廉政管理、基層單位經營管理)為審計服務的主要方向,通過搭建兩個平臺(本部審計委員會和公司審計工作會議),建立五項工作機制(內審要情專報、成果綜合分析、審計成果共享、整改督辦、通報與考核),實現審計成果運用的閉環管理,全力提高審計成果運用水平,全面提升審計成果運用效果,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科學發展。
審計成果作為審計工作的最終結果,是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有關業務活動信息、審計發現、結論以及審計意見和建議的真實體現,是為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和高層領導決策提供更多有價值依據的最有效途徑。如果審計成果得不到利用或利用不充分,將直接影響著審計職能的發揮,減低審計工作價值,增大企業經營風險。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審計成果的共享和運用,以此搭建企業規范經營管理的平臺。
一、當前審計成果運用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直以來,審計機關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向被審計單位發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向上級機關寫出審計報告或審計調查報告。之后,審計案卷交檔案室被束之高閣,審計結論只在有限的范圍內發揮作用。此種工作模式浪費了大量的可利用的審計信息資源,沒有發揮出對一個項目進行審計所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主要表現在:
(一)審計成果運用的意識不強。無形中浪費了大量的審計資源。現實生活中,不論是有關領導還是審計人員往往認為審計工作就是查找問題,提升、運用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副產品”,不會產生效益。直接表現為相關單位和人員存在重審計決定的落實,輕審計建議的采納;重查處問題,輕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重審中監督,輕審后督查整改。有時還顧忌“家丑不外揚”或從“保密”的角度的考慮,使得審計成果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無形中浪費了大量的審計成果資源。
(二)審計成果轉化的時機滯后,相關部門間缺乏聯動。一方面不少審計人員認為只有等審計項目結束后才有審計成果,才談得上轉化問題,忽視了審計成果的另一個載體就是審計信息的作用。另一方面審計項目本身時間過長,相關部門擬運用審計成果時,審計結論尚未作出。這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體現得非常明顯,領導干部任免的時效性非常強,而審計有著較為復雜的程序,往往審計尚未開始或結束,干部的調任就已經完成,審計結論只能在很有限的范圍發揮參考作用。
(三)協調溝通力度不夠,審計成果亟待提升。由于審計項目分散在各個業務科室,有時甚至需要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等其他單位部室配合完成。由于分工不同,協調溝通不夠,很難從單個審計項目中挖掘出苗頭性、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并加以綜合分析,從完善制度、機制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造成審計項目質量不高,成果本身存在缺陷。
(四)審計人員受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的限制,職業判斷力不強,揭示問題不充分,改進建議的可操作性不強。受審計人員創新能力制約,有的項目如預算執行審計,年年審,年年老一套,發現的問題每年都大同小異,該糾正的基本都已落實整改,報告的模式相同,只是換換數字而已。這就會減少或失去審計成果的作用。
還有,審計部門在審計項目完成后也很少進行總結,審計回訪結束后就進行裝訂,案卷進入了檔案室被束之高閣,本來應該作為經驗的東西沒有被很好地總結出來,作為經驗交流材料或案例教學;或是總結分析一下項目存在哪些問題,安排項目時的目標是否達到,應該吸取哪些教訓等。作為機關內部或審計系統內部都沒能很好地利用已有的審計信息資源。
二、提升、運用審計成果的對策建議
觀念是行動的先導。要轉變思想觀念,要消除審計成果轉化運用是“副產品”的錯誤思想,樹立宏觀意識,將審計成果的運用看作是發揮審計監督建設性作用的一件大事來抓。
(一)多渠道通報審計成果
一是按照審計程序,審計部門每次審計活動后形成符合規范的書面審計報告,報經上級領導同意后下達審計意見,提出審計發現問題、處理意見和管理建議。二是對部分審計成果,以工作通報的文件形式向有關單位進行通報,為審計成果的廣泛使用提供了條件。三是審計活動結束后審計部門及時召開紀檢監察、人事、財務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一方面對審計成果及時予以通報,另一方面讓相關業務部門參與完善審計意見和管理建議,提高了審計整改工作的可行性。
(二)多層次提煉審計成果
一是針對工程審計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與集中性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與匯總,形成綜合性管理建議書。二是審計部門定期向管理層提交綜合風險報告。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對企業運營目標造成的風險影響大小,從問題金額大小、性質嚴重程度、重復發生率、范圍普遍性等方面著手,對局部、零散的審計資料進行匯總梳理,分析研究,發現共性的、帶普遍性或性質嚴重的問題。并針對各類問題深入客觀地分析妨礙企業價值提升的關鍵因素,從問題存在對企業運營、會計信息、法律法規遵循等方面分析潛在的風險影響,并從政策、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有效的、治本的建設性意見,從人員勝任、IT支撐、執行加強等方面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和辦法。通過加強對審計成果再次提煉,促進企業建立起有效的風險防控機制,實現微觀審計向宏觀效應的轉化。
(三)多方式落實問題整改
一是審計過程中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落實發現的問題整改,審計過程也是督導問題整改的過程,做到邊審計邊規范。二是審計部門在通報審計成果的同時,明確各事項的整改時限、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列表方式,通過《審計整改通知單》或者工作聯系單送有關部門,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三是審計部門自行或聯合相關部門組成督導組,對被審計單位內、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進行現場督導,對整改有困難的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操作意見,對重點問題的整改進行核實和跟蹤,確保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整改。四是對重點項目開展后續審計,對被審單位整改情況進行全方位跟蹤檢查,以考證整改反饋信息的真實性,確保問題得到徹底糾正。
(四)多舉措防范問題再發
一是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已發現的問題按照制度,客觀、公正進行處理,對問題的整改過程,是一個加強業務輔導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過程。二是注重建立和健全長效機制。針對問題整改不僅僅要求停留在表象問題上,而是從制度完善深入,從而有效防范問題的再次發生,消除或降低了企業經營風險。三是與內控實施細則修訂完善相結合。內部審計每年參與結合內控實施細則修訂,對日常審計中發現流程設計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優化和改進的建議,促進內控流程的進一步優化與完善,降低流程實施風險。
三、提升內部審計價值的幾點思考
(一)制度健全是基礎
完善的制度體系是規范企業經營管理,保障審計成果高效運用的基礎。應在單位負責人績效考核辦法中,進一步明確和加強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檢查、督促和落實情況的連責績效考核;加強內部控制責任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專項考核規定,明確了內控制度設計、執行和評估責任,并與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掛鉤;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實施細則中,涉及跟蹤落實審計結果的質量控制要求,從而保障問題和缺陷得到及時整改。
(二)審計質量是關鍵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問題,全面提高審計質量是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促進審計價值提升的關鍵所在。審計人員受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的限制,職業判斷力不強,審計發現問題不充分,改進建議的可操作性不強等審計工作自身存在的問題將會影響審計成果的可用性。內部審計必須建立嚴格的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與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保證全員隨時掌握與更新履行其職責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并不斷提高熟練程度。審計人員要做實做細審前調查,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通過統籌計劃和安排,明確具體目標和細化審計內容,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建立并執行審計復核制度。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要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和加工提煉,把微觀成果提升到宏觀層面,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和建議。要加強對審計報告表述方式的研究,報告既要用絕對數說明事實,還要注意用相對數表明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既要原汁原味地反映審計情況,還要有理性分析和可行對策建議。只有不斷加強對審計人員素質、審計作業過程、審計后續工作的控制,提高審計質量,才能更好地利用審計成果,提升審計價值。
近年來,我縣審計機關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實施審計監督工作,為維護財經秩序、保障地方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廉政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縣審計執法環境總體上也是好的,絕大多數單位能夠支持配合審計,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認真整改違法違規問題。但也有少數單位法制觀念淡薄,對自身存在的問題缺乏正確的認識,審計決定落實不力,存在不及時落實甚至拒不落實的情況。審計決定是審計監督結果的直接體現,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是強化審計監督的重要保證。為了更好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現就進一步強化審計決定落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抓好審計決定的落實。各級政府要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落實審計決定的重要性。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支持審計部門依法監督,積極運用審計手段,加強對部門和單位的監管。對審計機關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特別是涉及面廣、處理難度較大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單位認真研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審計處理事項的落實。對延遲執行或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單位及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監察部門說明情況。政府組織的各項考核評比活動,將注意征求審計部門的意見。
二、要加強培訓與宣傳,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接受審計監督的自覺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繼續加大中央兩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宣傳力度,將有關財經、審計法律法規作為對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落實審計決定、切實整改問題的自覺性。
三、要認真執行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決定。審計決定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執法文書,被審計單位如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沒有異議的,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執行。包括將應繳款項繳入指定賬戶,全面糾正違紀違規問題,健全管理制度,規范財政、財務收支行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并將執行審計決定和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審計機關等。被審計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執行;仍不執行的,審計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并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要積極配合,共同促進審計決定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得到及時全面的落實,需要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監督部門要將審計決定執行情況檢查納入正常監察工作,使監察、審計聯合檢查審計決定落實情況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并依法對有關部門配合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對審計機關依法提請暫停撥付與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行為有關的款項、代扣罰沒款等事項,要及時扣繳和清收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稅務機關對審計機關作出被審計單位補繳稅款的決定或移送處理的意見,應當依法足額征收。金融機構對審計機關建議保障貸款資金安全的措施等,應予以支持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要督促下屬單位全面落實審計決定。
五、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審計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以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依法作出審計決定。要貫徹“一審二幫三促”的原則,堅持審計處理處罰與規范整改相結合,把促進整改作為審計監督效果的重要檢驗標準。對嚴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規定,屢查屢犯,或者有阻礙審計工作行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要依法從重處罰。對違規問題嚴重又不落實審計決定的單位要實行跟蹤審計制度,直到整改到位為止。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報告要反映其任期內所在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整改存在問題的情況。審計機關還要加大推進審務公開的力度,努力擴大審計影響,提高社會對審計工作和審計處理的認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