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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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習防災減災常識,提高防災減災意識
2.未雨綢繆防災減災,全民參與共筑平安
3.災害無小事,預防要及時
4.手牽手積極防災減災,心連心構建和諧家園
5.無論春夏與秋冬,積極防災不放松
6.警鐘長鳴抓防范,積極防災保平安
7.有備無患,平安相伴
8.防災事關你我他,減災利國又利家
9.尊重規律講科學,防災減災重行動
10.防災減災,平安常在
11.普及防災知識,弘揚減災文化
12.防震減災從我做起
13.加強防震減災,關注生命安全
14.防震減災,利國利民
15.汲取教訓,依靠法治,積極防御,共促和諧
16.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17.普及防震知識,提高減災意識
18.大力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社會抵御災害能力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震后救災與重建等(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防震減災工作所需要的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四條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第五條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震減災活動的義務,并有制止和舉報阻礙、破壞防震減災工作行為的權利。
第六條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并組織實施。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地震活動趨勢,提出確定本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防御城市的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短期與臨震預報方案、震情跟蹤制度、地震前兆信息傳遞網絡,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加強預測,提高地震監測能力和預報水平。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地震監測預報需要和規劃要求,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和預測預報的科學技術研究。
各地方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資金,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同級財政承擔。
各級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地震監測臺網,由同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八條對可能產生誘發地震的大中型水電站、水庫以及其他重大工程,應當根據防震減災要求設立地震監測臺網。地震監測臺網由工程建設單位投資建設并管理,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其臺址勘選、設計和參與技術驗收,并進行業務指導。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護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設施、地震觀測環境和有重大科學價值的地震遺址、遺跡。
第十條地震預報實行統一制度,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的長期、中期、短期、臨震預測報告,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
在震情跟蹤中,發現臨震異常,情況緊急的,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批準和48小時之內的臨震警報,同時向上級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向社會或者泄漏地震預測意見。
與地震預報有關的地震宣傳報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地震災害預防,堅持工程性預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預防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二條本省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并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和驗收。
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民房建設抗震設防的規劃和指導,逐步提高其抗震能力。
第十三條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其它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審定全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地、州、市、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實施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五條對必須進行專門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設計應當包括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并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建設工程,有關部門不予批準立項施工。
第十六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負責管理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與施工。
鐵路、公路、民用航空、水利、電力等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按照各專業抗震設計規范,負責管理本系統、本部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與施工。
第十七條對已經建成的大型公共活動場所、重大建設工程以及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建設物、構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
第十八條根據震情和震害預測結果,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科研、培訓、演習、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要求管理、震害預測等工作,提高綜合防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第十九條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昆明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還應當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省級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省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或者本系統的地震應急預案,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大中型企業、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工程和學校、醫院、大型商場、公共娛樂場所、車站等人員集中的單位和場所,應當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國家鼓勵、扶持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工作。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助裝備的儲備和使用訓練工作。
第二十一條省人民政府破壞性地震臨震預報后,即可宣布預報區進入臨震應急期。臨震應急期一般為10日,必要時可以延長10日。
預報區臨震應急反應措施包括:
(一)地震部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二)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
(三)要求有關部門對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四)督促檢查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五)平息地震謠傳和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第二十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5.0~5.9級可能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一般破壞性地震,震區縣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工作。省人民政府根據災情和震情,組織有關部門支援災區抗震救災工作。
發生6.0~6.9級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死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震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省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抗救災工作。
發生7.0級以上可能造成大量人員死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特大破壞性地震,省人民政府和震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實施緊急應急措施。
第二十三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各方力量,開展搶救、自救和互救,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和蔓延;及時將震情和災情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適時向社會公告震情災情。
(一)地震部門負責震情和災情的速報、地震趨勢判定、地震恢復重建中的烈度復核;會同建設、民政、衛生等部門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評估,并將災害評估結果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
(二)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緊急轉移安置、生活救濟、接收捐贈、災情核查統計和組織災區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
(三)建設部門負責災區重建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工作,鑒定、統計工程損壞情況,指導城鄉房屋搶險排險,組織市政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四)衛生部門負責救治傷員,做好災區醫療和防疫等工作;
(五)電力部門負責電站、供電線路的搶險和恢復供電工作;
(六)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的搶險排險,解決飲水困難;
(七)公安部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負責災區黨政機關、新聞單位、金融機構、抗震救災物資等的安全和火災撲救及預防;
(八)電信部門負責通訊設施的搶修,保障通訊暢通;
(九)交通、鐵路部門負責被毀公路、鐵路的搶修,保障災區交通及抗震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
(十)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第二十四條抗震救災所需資金和物資,通過國家調撥、自籌、生產自救、國內外捐贈、保險理賠和信貸等方式籌集。
各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地震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恢復重建方案,由震區縣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和實施;嚴重破壞性和特大破壞性地震的恢復重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震區各級人民政府實施。
重建方案應當采用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復核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設防。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監測環境造成危害的;
(二)破壞列為保護的地震遺址、遺跡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專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責令改正,處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有關建設單位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
(二)不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或者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的。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批準未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立項施工的;
(二)擅自向社會或者泄露地震預測意見,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虛報、瞞報災情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震減災工作中,不服從命令、、、的;
2、桌椅下面躲藏好,組織撤離傷亡少。
3、滯留教室出不去,不哭不鬧等機遇。
4、冷靜躲到“三角地”,書包護頭莫忘記。
5、水盡量省著喝,尿液血液也收集。
在防震減災網站的設計中為避免以上問題的出現,應本著以下設計原則,提高網站的實用價值.在實際的防震減災網站設計中,筆者更傾向于以教育網站的模式進行設計,將瀏覽該網站的網民們看成是學習者,并進行系統的教學.
1.1信息完善化
信息的完善是整個防震減災網站的支柱,然而在網站中它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對于信息量的不足將會導致人們對網站建設產生認識上的偏差,甚至會對防震減災網站建設的意義產生懷疑.在對防震減災信息的完善方面,需包含地震的產生、震前的現象、震中的措施等等,其中對自救措施更應祥相加描述,一旦地震發生,網站中每一條信息的解說都可能在地震中得以應用,而只有信息完善的防震減災網站才會得到網民的認可.
1.2技術多樣化
技術這里是指多媒體技術,多媒體技術是利用計算機對文本、圖形、圖像、聲音、動畫、視頻等多種信息綜合處理、建立邏輯關系和人機交互作用的技術.在社會發展的今天僅以簡單文本信息對防震知識進行敘述,已經無法滿足人們對知識的認可,而且易讓人們在操作方面產生主觀上的錯誤,不但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會適得其反,所以在網站建設上多媒體技術的應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1.3網站宣傳化
網站的本身就是一個宣傳媒介,一個好的網站自然會被人們所宣傳,但為了能加快網站的傳播速度,可以在網站中建設宣傳模塊,并實現在線交流的互動功能,對網民的意見進行記錄后,到網站的論壇上由網民們進行投票決定網站的進一步改革,使網站不但注入新鮮的血液,更在交流與互動中不斷完善,由于大家不斷參與到其中,防震減災網站的建設也會逐步得到大家的認可與關注.
2防震減災網站設計思路
2.1網站內容的選擇
網站的內容選擇上主要從兩個層次進行篩選,第一個層次是網站的模塊主次之分,網站的建設主要以防震減災知識的內容、與地震信息的匯報為主要模塊,設置在防震減災網站的主頁醒目的位置上,將工作活動、災后重建的情況等模塊置于次要模塊中.通過模塊的主次劃分能突出主體,可更加直觀的展現出網站的重點,讓學習者有目的的進行學習.第二層次的劃分主要是針對防震減災知識的內容所進行選擇,這里更傾向于將知識與多媒體技術的融合,從視聽出發完善網站知識內容的質量.雖然這種思想雖然早已被大家所熟知,但筆者認為更重的是表現形式的創新與合理應用,例如:在防震減災視頻的設計中,可采用雙畫面對照,一畫面顯示正確的操作方法,另一畫面顯示常規的錯誤做法,用紅線圈出主要出現錯誤的地方同時將畫面定格幾秒鐘,方便學習者找出重點.這里的創新點在于通過雙畫面對照的形式,促進了學習者獨立思考并加深了記憶,更好的從群眾角度出發.
2.2遵循認知學習理論
認知主義學習理論源自于格式塔學派的認知主義學習論,經過一段時間的沉寂之后,再度復蘇.從20世紀50年代中期之后,隨著布魯納、奧蘇貝爾等一批認知心理學家的大量創造性的工作,使認知學習理論又進入一個輝煌的時期.認知派學習理論家認為學習在于內部認知的變化,學習是一個比S—R(S表示刺激,R表示反應)聯結要復雜得多的過程.他們注重解釋學習行為的中間過程,即目的、意義等,并認為這些過程才是控制學習的可變因素.認知過程在網站設計的應用.首先來了解一下人的認知流程圖(如圖1),人的認知是從環境對人的感受器發生作用開始,從而影響感覺登陸器,感覺登陸器的反應強度會影響記憶效果,通過不斷的環境影響,記憶的效果也會不斷的增強,最終由短時記憶變成長時記憶.由于頭腦中存在這些記憶,當外界環境改變時,記憶會促進反應發生器做出相應的發應.我們可將環境看成是防震減災的網站,而網站的設計將最終決定人的記憶效果,而記憶效果也將影響人們在面臨災害時的行為.針對網站的主頁設計要盡量的簡約化、條理化,要讓學習者一目了然,明白網站的主要內容,以便于有目的學習.認知學習理論之發現學習法.美國大教育家布魯納曾提出發現學習是學習知識的最佳方式,發現學習也就是使學習者明確學習目的和意義從而對學習產生濃厚的興趣,借助外界條件進行獨立學習、思考與總結.布魯納指出,發現=尋求人類尚未知曉的事物的行為+自己的頭腦親自獲得知識的一切形式(學習者所獲得的知識盡管都是人類以知曉的事物,但是,如果這些知識是依靠學習者自己的力量引發出來的那么對學習者來說仍是一種“發現”).對于防震減災網站建設來說學習者處于主動地位,而網站的內容設計要引導學習者積極主動的去學習去獨立思考問題,為了達到這一效果,就必須將目前外界環境的影響三部分因素有機的結合起來,這三部分因素別為:抽象因素(文字和符號為主)、形象因素(視頻和音頻為主)、能動因素(實踐為主)(如圖2).其中抽象因素是最能引發學習者的獨立思考的環節,但抽象因素過多又會導致學習者的疲倦感、興趣降低等現象,所以防震減災網站的內容要有目的的設計,將抽象因素與形象因素相結合,再由實踐來鞏固記憶.結合認知理論的導航設計.根據人的認知過程,防震減災網站的導航設計也可通過人的認知過程來安排.可以從地震災害的記錄、地震形成的過程、防震知識的學習、災后工作的現狀、到國內外的地震信息圖等,筆者只是大在這里致設計了一下,主要是從人們認識地震到逐步了解和關注地震的角度進行的分析.這樣設計的好處是能讓學習者在其學習的過程能產生明確的思路,避免在產生知識的混亂,也利于學習者學習記憶,在實踐中也會表現出最佳的效果.
2.3虛擬現實的應用
20XX年5月12日是我國第六個“防災減災日”,為切實做好“防災減災日”各項工作,促進學校安全教育建立和諧校園,防災減災,勝于救災;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學校是人員最集中場所之一,特別是中小學生體質還相當柔弱,抵抗力非常有限,一旦發生大的水災、火災、、地震、重大突發性災害等,極易造成重大傷亡。因此,當自然災害降臨時,逃生和自我保護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使大家應急避險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在密集場所緊急避險、自救自護和應變的能力,掌握災害來臨時最有效的逃生方法,學校今天上午舉行了全校師生防震逃生演練。演練中,教師沉著鎮定、恪盡職守,學生臨危不懼、師生同舟共濟、眾志成城,演練因此十分成功。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班子重視,演練活動組織到位
為了確保演練活動落到實處,我校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各班班主任等為組員的領導小組,并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和全校教職工大會,部署演練工作。會上,學校領導要求全體教師首先從思想上要引起重視,增強安全意識,在學生中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抓住這次演練機會,提高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學校領導還著重強調,對于這樣的活動,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確保這次演練活動順利進行。
二、認真籌劃,演練方案安全可行
在方案中就演練的時間、路線、內容、對象都作了具體的說明。對這次演練的具體操作程序、疏散要求與注意事項作了認真的講解。為了確保演練活動按方案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疏散集合地點、疏散順序和注意事項。要求班主任教育學生,聽到宣布后,全校師生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命令,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不得擁擠、推搡,搶先出教室,不得重返教室,不得喧嘩、不開玩笑;如發現有人摔倒,應將其扶起,幫助一起逃離危險地。各位領導到達規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務。
三、井然有序,演練效果良好
校長下達命令:“演練開始:請大家不要慌,一切聽從老師的指揮,馬上有秩序地撤離。”在場教師指導學生有秩序地迅速撤離。到達目的地,各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向校長匯報。這次活動全部學生從教室撤離到操場只用了3分多鐘,(兩次演練從組織到演練結束只用了15分鐘。)演練按預案進行,整個演練過程既緊張、又有條不紊。這次演練活動是對我校《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一次檢驗,不僅再次落實了我校應付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實際應對和處置實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增進師生之間的患難真情,真正掌握在危險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整個演練活動達到了預期目標。
四、觀看安全教育片,提高防災減災意識
組織學生觀看《安全專題教育片,知識守護生命》,這堂特殊的課以生命意識教育為主題,為學生講述的是用知識守護生命的道理,倡議小學生都進行應急避險教育。通過觀看,不僅讓師生學會了避險知識,還提高大家的生命意識,懂得了災難面前堅持就是勝利,懂得了民族團結就勝利的偉大和力量,懂得了團結互信、相互扶持的意義。
五、以教育講座宣傳,學習防災減災知識
1、學校共同努力營造“防災減災宣傳”的氛圍,讓全體師生明確防災減災的重要性,利用主題班會宣傳安全教育防災的重要性,各班以安全教育課活動課為陣地,向學生講授防災救災知識,開展防災減災安全教育主題活動。
2、各班利用板報,展出防災減災圖片、防災減災科普掛圖等,制作了各種防災減災知識板報、手抄報,以“關愛生命,防災減災”為題,專欄宣傳防災減災知識,在活動中,我們向全校師生征集安全主題手抄報,并從中選出部分優秀作品在校園中進行展示,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受到同學們的歡迎。
3、利用遠程教育組織學生收看“地震來了該怎么辦?”網絡視頻,了解地震的發生與避震措施,發生火災消防隊員臨危不懼撲救大火,在大水中武警官兵同惡浪搏斗,挽救了在大水中將要走到盡頭的一個個生命。學生學到了知識,增強了團結意識。
4、組織學生聽“防震減災”安全知識講座,提高防震減災意思,增加知識。
5、組織學生學習“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開展交流討論活動。通過這一系列的演練、宣傳教育活動,增強了廣大師生對防災減災的認識,讓廣大師生了解和認識防災減災工作在學習生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了師生的防災減災意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以宣傳教育為體驗平臺,掌握防災減災的技能
為進一步提高全校師生的防震減災意識和應急意識,讓學生掌握基本的防災避災知識和技能,增強師生的應急疏散能力和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這次宣傳教育、知識講座、觀看教育影片、實際演練活動既是對我校師生的應急避險的一次檢驗,也是師生的一次生命體驗。不僅再次落實了師生應付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師生實際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師生防震、防災減災的安全意識,真正掌握在危險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
中學防震減災活動總結 例2
我校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增強學生防震意識,提高學生防震減災自我救護能力。我校領導十分重視防震科普宣傳,結合學校第二課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使防震科普知識成為我校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宣傳教育實踐,我校師生防震減災意識得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
1、健全機構,強化領導。
在防震減災工作中,校領導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緊抓實。調整充實了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防震減災工作。修訂完善“山天中學防震減災工作應急預案”,并及時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領會其精神,并要求滲透到各自的工作中。
2、強化宣傳,增強意識。
充分利用廣播、電子屏、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加強地震科普知識普及的力度、廣度和深度,加強地震知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做到師生人人皆知。同時,利用升旗儀式,史地生組的劉雪松老師向師生介紹了地震的成因及過程,受到學生的歡迎,較好地宣傳了防災自救知識,加強對在校師生的培訓教育,增強廣大師生的防震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3、開展演練,提高能力。
5月13日,我校組織了防震減災演習活動,提高了師生主動參與的積極性,讓學生身臨其境地體驗了一把防震避險,提高廣大師生的應急避災能力。
今后,我校將繼續認真組織開展校園防震減災宣傳活動,并把這項工作常規化。結合學校的實際,進一步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提高全鎮師生防震減災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確保災難來臨時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中學防震減災活動總結 例3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防震減災知識進校園活動,增強全校師生的防震減災的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師生在地震中的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和抵御、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確保災難來臨時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我校認真貫徹我區教育局文件精神,在第二個防震減災日來臨之際,xx小學開展了“加強防震減災,關注生命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防震減災工作應急預案》,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提供安全保障。現就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預案
1、“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鐘校長
副組長:宋書記、苗校長
組員:教導處、德育處、后勤主任及學年組長
2、召開防震減災專題會議,由后勤部門制定“防震減災工作應急預案”,并及時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領會精神。
3、成立學校防震減災科普宣傳領導小組,由教導處、德育處負責主抓這項工作。結合學校實際,進行防震減災疏散演習與宣傳教育工作。
二、“防震減災”主題教育活動內容:
1、大力宣傳
20XX年5月11日早晨,學校門前的電子屏幕上就打出了“加強防震減災知識,提高抗震救災能力!”、“加強防震減災,關注生命安全”等宣傳標語。在學生、家長、教職工中進行大力宣傳,增強人們的重視。
2、班級召開“防震減災”主題班會
2010年5月12日7:45分,全校利用早自習時間組織召開了專題的防震減災主題班會,普及學生防震知識,切實提高應急避險能力。為做好此項工作,德育處還給班主任印發防震減災材料,對學生進行教育、宣傳。
3、在全校進行“防震減災”專題講座
20XX年5月12日9:30分,德育處利用廣播對全體師生進行了專題講座,提高廣大教職工、學生的防災減災意識。內容如下:
一是:不要急
破壞性地震,從人感覺震動到建筑物被破壞,平均只有十二秒鐘,在這短短的時間內,千萬不要驚慌,應根據所處環境迅速作出保障安全的抉擇。如果住的是平房,可以迅速跑到門外。在樓房里,千萬不要跳樓,應立即切斷電源,關掉煤氣,暫避到洗手間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鋪等下面,震后迅速撤離,以防余震。
二是:人多先找藏身處
學校里人多,如遇地震,最忌慌亂,應立即躲在課桌,椅子或堅固物品下面,待地震過后再有序撤離。教師等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冷靜指揮人們就地避震,決不可帶頭亂跑。
三是:遠離危險
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應用手護住頭部,迅速遠離樓房,到街心一帶。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遠離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壓線等。正在行駛的汽車和火車要立即停車。
四是:被埋要保存體力
如果震后不幸被廢墟埋壓,要盡量保持冷靜,設法自救。無法脫險時,要保存體力,盡力尋找水和食物,創造生存條件,耐心等待救援。
這次講座不僅讓師生們了解了地震的成因及過程,更受到學生的歡迎,較好地宣傳了防災自救知識。同時,師生們也知道了發生地震等緊急情況如何去應對。
4、開展全校性應急疏散演練
由后勤、教導處、德育處聯手根據學校教學樓結構和班級分布特點,制定相應的防震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學習。認真落實責任分工,當堂任課教師為各班的主要具體疏散責任人。按照辦公室位置每一樓層每一個樓梯都有一位教師負責安全疏導。當聽到防震預報緊急疏散鈴聲后,各班主任、當堂任課教師首先要保持冷靜并盡快做到:拔掉電源,組織學生有順序地跑到室外的空地上,并且遠離電線。
在學校領導安排下,全校用了5分鐘的時間到達指定安全地點,在本次活動中提高了學生主動參與的積極性,讓學生身臨其境地體驗了一把防震避險,加強了這方面的安全自護自救能力。
5、學生編出“防震減災”順口溜
1.認真學習貫徹防震減災法律規章。年內將以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標準《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修訂)和《省防震減災條例》為主線,在深入推進全市地震系統工作人員學習貫徹的基礎上,加強執法人員培訓,著力抓好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普法活動。利用防震減災法律規章頒布實施日、科普宣傳周等有利時機,運用廣播、電視、電臺、報紙、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擴大宣傳覆蓋面,確保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2.全面落實防震減災目標任務。適時召開全市防震減災聯席(擴大)會議,傳達國務院、省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與各市(區)簽訂2013年度防震減災目標責任書。今年也是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貫徹實施的第一年,市局將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市政府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和聯席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各市(區)要在此基礎上,組織召開防震減災聯席會議或工作會議,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確保全市防震減災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加快地震監測臺站建設,不斷健全震情信息共享平臺
3.切實推進臺站建設進程。繼續推進靖江形變觀測、姜堰蘇10井改造和姜堰強震臺建設的步伐,認真落實市地震臺網中心信息化建設,提高監測臺網運行保障能力,并對地震監測設施、觀測環境保護等工作進行檢查。與此同時,認真做好十二五重點項目--市2000米深井建設工程前期的調研論證工作,為市數字化深井測震臺陣的建設打下基礎。
4.做好地震短臨跟蹤工作。組織實施震情監視和短臨跟蹤方案,牢固樹立“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堅持月、季、半年、年度地震趨勢會商制度,及時編制趨勢研究報告,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宏微觀異常及時調研分析,把握震情趨勢,及時通報震情,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5.建立震情快捷傳遞機制。進一步完善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報送工作網絡體系,明確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報送工作人員,準確及時、快速全面地報送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同時,與市相關主流媒體建立震情信息快速公布機制,確保社會公眾在第一時間及時了解地震信息,避免謠傳或不必要的恐慌。
6.完善地震宏觀觀測網絡建設。加強宏觀觀測點規范管理,推進靖江宏觀觀測網智能化改造,在鞏固已有地震宏觀觀測點基礎上,新增2個地震宏觀觀測點,市局要適時指導地震宏觀觀測點建設和管理,引導群測群防人員及時收集、上報異常信息,切實做好宏觀異常落實工作。
三、重視城鄉建設地震安全,不斷提高震害防御能力
7.繼續開展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工作。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危險性評價項目是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局相關職能處室要主動加強與施工方、監理方對接,掌握第一手資料,把控項目進度,保證施工質量;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工作涉及到的市(區),要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主動派員參與項目建設,共同推進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地震危險性評價工作的進程。
8.依法強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監管。各市(區)地震局要主動和發改、住建部門聯系,加強新修訂的《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標準的貫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新、改、擴建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監管,組織開展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確保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在抗震設防中依法應用。按照條例規定,做好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抗震設防工作,努力做到當年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面達到100%,切實將抗震設防要求監管工作職責化、制度化、社會化、公開化。
9.開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區建設。各市(區)地震部門要圍繞“建立組織與管理機構、完善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制定地震應急預案、開展宣傳教育與培訓、提高居民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等5個方面,在基礎條件較好的社區開展地震安全社區創建工作,今年力爭創成5個省級地震安全示范社區。同時,組織引導居民更加重視家庭防震,更加注重防震減災科普教育活動和地震應急避險演練,確保社區居民基本具備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技能,科學應對地震事件,正確應對地震傳言,全面提升社區抵御地震災害能力。
四、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不斷提高處置地震災害發生的能力
10.做好新一輪地震應急預案修編工作。今年我市新一輪地震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將全面啟動,全市地震系統要按照上下貫通、左右協調、前后銜接的原則,做好新一輪地震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各市(區)地震局要在全市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情況調查的基礎上,組織修訂地震應急預案。同時要推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做好地震應急預案的修編工作。
11.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活動。今年,各市(區)要選擇重點部門、重點社區和重點學校開展模擬演練,檢驗反應能力。同時結合地震部門自身實際,組織開展全市地震應急聯合通訊演練,市局將主動與省地震局及市有關部門協商確定聯合通訊演練的科目設置,切實提高市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要鞏固志愿者隊伍,加強培訓指導。
12.開展地震應急工作檢查。各市(區)要進一步明確應急工作程序、層級管理職責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發改、住建、安監等部門的聯系,印發《市地震應急檢查管理辦法》,定期對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災情速報系統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救援物資儲備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編制避難場所的應急疏散預案,引導相關部門抓好地震應急基礎裝備建設,完善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建設,保障應急工作及時、高效地進行。
五、強化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13.大力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各市(區)地震局要建立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積極推動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及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綱要,納入黨校培訓內容,切實提高領導干部依法進行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水平。要繼續推進地震科普示范學校和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示范教育效應,確保創建成效。
14.加強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全市地震系統要充分利用國家“防災減災日”期間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集中宣傳,全力抓好地震知識“五進”宣傳普及活動。各市(區)地震局要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鄉鎮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基層宣傳陣地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防震減災知識教育活動。今年將組建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人員相對穩定的地震知識宣傳員隊伍,深入到機關、學校、社區宣講防震減災知識,同時及時掌握社會公眾對地震知識的需求,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讓受教育者聽起來解渴,確保防震減災宣傳教育任務落到實處。
15.做好信息和輿論引導。各市(區)地震局要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信息網站建設,及時工作動態信息,更新知識內容,要繼續完善信息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信息采集、上報工作。同時要加強信息報道采寫工作的培訓,提高信息報道水平,使門戶網站成為宣傳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平臺。市局辦公室要進一步完善地震動態信息制度,健全網站地震信息篩選、應用和共享機制,切實提高信息服務的社會功能。
六、加強學習教育,不斷深化地震部門自身建設
16.加強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全市地震系統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十精神,認真學習兩會精神和省市委全會精神,市局繼續組織地震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再教育活動,將在系統內開展“互學、互評、互促”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培訓,引導和鼓勵工作人員參與到各項學習教育,全面提升地震系統干部職工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1、當人們在遇到突如其來的地震時,千萬不要驚慌失措,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采取應急措施。在來不及逃出房屋的情況下,住平房的人可就近躲避在堅固的寫字臺下、炕沿下、床板下等。
2、住樓房的人應盡快從大房間躲避到廁所、廚房等小房間處;當來不及逃離大房間時,應躲在內墻墻角下、家具與門框附近等處,并保護頭部和呼吸安全;不要躲在樓房的外墻角,以防外墻震裂倒塌而跌出墻外。不可躲在陽臺上、窗戶旁與擁在樓梯口,更不可盲目跳樓以防摔傷。
3、當主震約在20秒鐘過去后,要立即撤出房間,以防接著而來的余震造成傷害。住高層樓房的人不可乘電梯逃離。為防地震造成停電和火災,可沿樓梯撤出。逃出室外或己在室外的人應保護頭部,以防止被瓦礫等物砸傷,并迅速往廣場、操場、公園等空曠安全處疏散,要躲開狹窄街道、高樓、影壁、女兒墻、煙囪、橋梁、高壓線、變壓器、河堤,水壩等危險地段。
4、若地震時在立交橋上,司機和乘客應迅速步行下橋躲避;若地震時正在車間、影劇院、商場、學校等公共場所,若時間允許可依次迅速撤離;在來不及時,可就近躲在車床下、桌子下、舞臺下、椅子下、柜臺兩側等處。大地震后還有多次余震,此時不能回到尚未倒塌的建筑物內;倒塌的建筑物如發主火災應迅速撲滅,以救出被困往其中幸存的人。被埋在廢墟中的人,應盡可能加固自己同圍的支撐物,并用連續有規律的敲擊聲和呼喊聲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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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震后救災與重建等(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
第四條防震減災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五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防震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科學研究成果,提高防震減災工作水平。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第七條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震減災活動的義務。
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應當執行國家賦予的防震減災任務。
第二章地震監測預報
第九條國家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鼓勵、扶持地震監測預報的科學技術研究,逐步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水平。
第十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并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根據全國地震監測預報方案,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震活動趨勢,提出確定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意見,報國務院批準。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加強地震監測工作,制定短期與臨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提高地震監測預報能力。
第十二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加強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檢測、傳遞、分析、處理和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的預測。
第十三條國家對地震監測臺網的建設,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分類管理。
全國地震監測臺網,由國家地震監測基本臺網、省級地震監測臺網和市、縣地震監測臺網組成,其建設所需投資,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為本單位服務的地震監測臺網,由有關單位投資建設和管理,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指導。
第十四條國家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地震觀測環境應當按照地震監測設施周圍不能有影響其工作效能的干擾源的要求劃定保護范圍。
本法所稱地震監測設施,是指地震監測臺網的監測設施、設備、儀器和其他依照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的地震監測設施、設備、儀器。
第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確實無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征得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同意,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采取相應的措施后,方可建設。
第十六條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制度。
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程序。
任何單位或者從事地震工作的專業人員關于短期地震預測或者臨震預測的意見,應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按照前款規定處理,不得擅自向社會擴散。
第三章地震災害預報
第十七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本法所稱重大建設工程,是指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工程。
本法所稱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水災、火災、爆炸、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和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包括水庫大壩、堤防和貯油、貯氣、貯存易燃易爆、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的設施以及其他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
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放射性污染的嚴重次生災害,必須認真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依法進行嚴格的抗震設防。
第十八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并負責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審定工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但是,本條第三款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務院鐵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負責分別制定鐵路、公路、港口、碼頭、機場、水工程和其他專業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
第十九條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并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
第二十條已經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構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屬于重大建設工程的建筑物、構筑物;
(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筑物、構筑物;
(三)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建筑物、構筑物;
(四)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建筑物、構筑物。
第二十一條對地震可能引起的火災、水災、山體滑坡、放射性污染、疫情等次生災害源,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條根據震情和震害預測結果,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修改防震減災規劃,應當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公民在地震災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強對有關專業人員的培訓,提高搶險救災能力。
第二十四條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與可能,在本級財政預算和物資儲備中安排適當的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
第二十五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
第四章地震應急
第二十六條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準。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省、自治區和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還應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法所稱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地震災害。
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扶持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工作。
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助裝備的儲備和使用訓練工作。
第二十八條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二)應急通信保障;
(三)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資金、物資的準備;
(四)應急、救助裝備的準備;
(五)災害評估準備;
(六)應急行動方案。
第二十九條破壞性地震臨震預報后,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所預報的區域進入臨震應急期;有關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第三十條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國務院應當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有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本法所稱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災區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自我恢復能力,需要國家采取相應行動的地震災害。
第三十一條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震情、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地震災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震情和災情。
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地震災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災情調查結果,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第三十二條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為了搶險救災并維護社會秩序,國務院或者地震災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地震災區實行下列緊急應急措施:
(一)交通管制;
(二)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藥品統一發放和分配;
(三)臨時征用房屋、運輸工具和通信設備等;
(四)需要采取的其他緊急應急措施。
第五章震后救災與重建
第三十三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弊櫓鞣矯?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震情和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地震災區提供救助。
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國務院應當對地震災區提供救助,責成經濟綜合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救災工作并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統籌安排救災資金和物資。
第三十四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傷員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民政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提供救濟物品,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第三十六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交通、郵電、建設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措施,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并對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第三十七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持社會秩序。
第三十八條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九條在震后救災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服從指揮,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第四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
各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地震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震害情況和抗震設防要求,統籌規劃、安排地震災區的重建工作。
第四十二條國家依法保護典型地震遺址、遺跡。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保護,應當列入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有關建設單位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的;
(二)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的。
第四十六條截留、挪用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震減災工作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一、領導重視,提高認識
為保證我縣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的全面、有序、有效開展,成立了以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卜xx為組長、縣防震減災局局長xx為副組長的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領導小組。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一)開展防震減災現場科普宣傳活動。由縣防震減災局、國土局、安監局、民政局、教科局、衛計局等10余個部門,聯合在小廣場開展宣傳科普活動。活動現場共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冊(張),懸掛橫幅14幅,發放防震減災宣傳環保袋、圍裙4000余個、便攜式小電筒2000余個,接受群眾咨詢1000余人次,讓活動宣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二)開展防震減災宣傳影片展播活動。從5月11日開始,為期一周在小廣場和縣電視臺滾動播放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片和《唐山大地震》、《驚天動地》等地震相關影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