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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完善規章制度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對法律界影響最直接的,是與調整經濟關系有關的法律體系和行政法體系。由于實體法秩序與程序法秩序的內在關聯性,加入世貿組織自然對程序法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世貿組織規則中包含著許多程序理念和程序意識,加入世貿組織使這種影響對我國的民事糾紛解決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將起到直接作用。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已更加關注世貿成員以及組織對經濟糾紛解決的方式和程序。我國的企業經常遭遇來自其他世貿成員的反傾銷訴訟,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熟悉這些國家的訴訟程序。我們也要利用世貿規則積極通過訴訟程序對它國企業的不正當競爭提訟,以維護我國企業的合法利益。
過去,我們可能更習慣于通過非訴訟途徑和行政化的方式去應對這些糾紛,加入世貿組織以后在這方面就有了較大的變化。企業已開始利用訴訟手段積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我們的企業在國外的積極應訴有所增加,一些企業在國外取得了反傾銷訴訟的勝利,并通過法律手段在國外鞏固了自己的市場地位。還有很重要的一方面,世貿組織要求成員落實法制統一、公開透明的原則,相應地也要求我國的民事訴訟程序更加公開透明,提高司法的統一性和當事人的平等性。一年來我國的司法改革正在順應這種要求,法院的一些內部規定也逐步走向公開化、法定化。
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法制環境帶來的影響是深遠和長久的,有些影響我們現在還不能預測和預見,但整體來看目前的影響是積極的。
(一)缺乏學校層面上的統籌規劃
當前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統籌規劃,該制定什么,不該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沒有統一的安排。導致大學內部的規章缺乏體系性,顯得零散雜亂,也容易出現規章之間管理范圍的交叉、重疊;也容易出現無人管理、無規矩可循的“制度盲區”,“管理盲區”等問題。
(二)規章制定人員缺乏相關專業知識
多數學校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由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負責草擬。雖然草擬人員在其所從事的工作領域中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但是,草擬規章制度同樣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規范,制定的規章很可能起不到預期的管理效果,甚至還可能出現制定的規章在程序上或內容上存在違法情形,最終導致規章無效或存在較大法律風險等情況。
(三)規章制度制定過程論證不充分
當前很多部門的規章制度,受到部門領導主觀影響比較大,受領導換屆、輪崗影響大,不同領導對同一項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臺不同的的規章制度。同時,規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廣泛的論證,往往只在部門內部達成一致意見,對外征求意見流于形式,多數情況下得不到有針對性、負責任的修改意見。這使規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從而導致規章制度自身的穩定性大大降低,嚴重影響了規章制度各項規范功能的實施效果。
(四)規章制度的內容結構不完整
當前學校職能部門為了開展某項工作往往通過制定某項規章制度予以開展,但是多數規章制度中缺乏相關罰則的規定,即如果相關人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執行,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會受到什么處罰,這些內容規章制度本身沒有涉及。這使得很多規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強制力,對規范相關教職員工的行為上起不到實質性的管理作用。
二、完善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對策
根據當前大學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通過將規章制度管理部門與制定部門相分離,在各職能部門設立規章制度建設專員,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建設規程等方式來完善。
(一)將規章制度建設的統籌管理工作劃歸綜合性部門
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需要有一個綜合性的部門來負責統籌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內部職責劃分上,避免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在權力邊界上出現重疊、交叉。如果一項事務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共同管理,那么這類規章制度就由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會同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相關規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項有多個文件管理,給實際工作帶來不便;二是有利于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管理,對于學校規章制度的“廢、改、立”都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便于學校站在全局的、整體的高度去管理,去統籌規劃;三是規章制度有一個統一的機構,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統地了解學校內部所有規章制度,既便于規章制度的宣傳推廣,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執行。
(二)各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
大學內部是一個非常龐大復雜的系統,涉及的管理內容、專業知識非常多,要想通過設立一個部門來專門負責校內各類規章制度的擬定工作有很大的難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將各部門業務知識熟練,工作經驗豐富,熟悉本領域工作的教職工確定為本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專員。由他們負責本部門的制度建設工作。學校負責定期組織各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專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以不斷提高相關人員規章制度建設的專業能力。
(三)學校層面對規章制度建設程序制定統一規范
關鍵詞:高校;財務規章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F235.9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12-0093-02
近年來,我國高等學校的辦學規模急劇擴大,收入快速增長,與此同時,支出卻以更快的速度增長,收支矛盾日益尖銳,資金缺口不斷加大。在此情形下,如何組織收入,合理配置資源,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已成為高校亟待解決的難題。解決此難題的措施很多,筆者以為,加強財務規章制度建設是不可缺少的一個方面。為此,本文專門對此作嘗試性的探討。
一、高校財務規章制度建設的必要性
(一)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要求
高校的財務規章制度,是高校為了組織和管理財務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財務規定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總稱?!陡叩葘W校財務制度》第一章總則中規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江蘇省高等學校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第一部分中強調:“各高校必須設立財務處(室),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制定學校財務規章制度……”可見,加強高校財務規章制度建設是財經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合理配置學校資源,發揮資金效益的需要
當前,我國的高校都存在資金緊缺現象,但為了生存和發展,高校正積極采取各種舉措,努力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教學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規章制度也是舉措之一。高校通過制定制度,強制性地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教學的運行、實驗和實習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教學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建設等等方面,以便充分發揮出資金的使用效益,為學校的運轉和發展提供保障。
(三)加強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校內經濟秩序的需要
高校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的經費管理制度,加強了日常經費報銷中的憑證管理,限定了經費的使用范圍、使用標準和使用比例,界定了經費的審批權限,明確劃分有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以此保證學校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規范高校內部的經濟秩序。
(四)均衡各方利益,構建和諧校園的需要
高校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和諧的校園環境,而構建和諧校園的一個重要方面便是實現部門之間、院系之間、教職員工之間、學校與學生之間、學校與社會之間利益的均衡。如何實現利益均衡?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制定并施行各項合理的制度。比如,公平合理的預算經費分配制度有利于實現部門之間、院系之間利益的均衡,從而有利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搞好學校的建設。
(五)提高會計人員服務質量,規范會計工作的需要
高校建立了完善的制度體系后,各項經費的報銷都有規可依。會計人員只需對照制度進行判斷,然后按規定處理即可。這樣會計人員在日常核算中所需要的職業判斷會簡化,主觀因素的影響會減小,不同的會計人員對相同業務的處理差異會變小,會計人員的服務質量會提高,從而有利于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建設。
二、高校財務規章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機構不完善
高校要發揮財務規章制度的約束作用,首先得保證財務規章制度本身的規范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設立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機構。在實際工作中,財務規章制度通常先由財務部門的一個或幾個工作人員兼職擬定,缺少制定制度的專門人員和機構。因為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能力、學術素養和時間有限,由他們制定出的制度必然會存在諸多不足。
(二)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嚴密
制度的制定通常包括立項、起草、審核、發文和施行等程序。目前不少高校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的一般程序為:根據實際需要立項,財務處相關人員起草,財務處處長初審,主管財務校長審批,校長簽發施行。由此可見,制度起草前,缺少必要的調研,制度起草后,缺少必要的征求意見環節,這樣制定出的財務規章制度在其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可能存在欠缺。另外,財務規章制度的審核工作主要是由財務處長和主管財務的校長完成,缺乏一個集體的、專業的審核。這樣制定出的財務規章制度在權威性和法律效力方面不可避免也會受到影響。
(三)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的認識有誤區
在實際工作中,不少人持有這樣的觀點:要么不制定制度,要制定就得非常完美。因此,在制定制度的過程中,討論來討論去,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最后還可能不了了之,嚴重影響了制度效用的及時發揮;另有一些人認為:制定財務規章制度是財務部門的事,與其他部門無關。因此,在制定制度過程中,該參與而不參與,造成制度的適用性下降;除此之外,還有些人認為:制度應該高度概括,太具體會顯得瑣碎。
(四)財務規章制度施行受阻,無法發揮出制度應有的作用
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施行。有些高校制度很完善,但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致使制度名存實亡,最終導致經費管理的目的落空。
三、解決高校財務規章制度建設中存在問題的措施
(一)設立完善的制度制定機構
由于制度制定是一項嚴謹而縝密的工作,為保證制度的質量,高校應充分發揮集體的智慧,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比如組建一個由主管財務的校長任組長,學校財務、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相關經費管理部門負責人以及一些財務專家為成員的小組,全面負責制度的立項、調研、起草、征求意見、修改、審核、發文以及修訂工作。
(二)聯系實際,廣泛征詢意見
一項制度在起草的前后,需要廣泛地征詢意見,不僅要征詢校內部門、院系的意見,而且還應向兄弟院校請教,尤其是對于預算經費的分配辦法,部門、院系的創收分配制度、經費管理辦法等等,更應參考其他高校的具體規定,從而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財務規章制度。
(三)完善制度的制定程序,強化集體的、專業的審核
制定并施行財務規章制度,是高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應經過集體審議、批準,這不僅是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也是充分發揮集體智慧,提高財務規章制度質量的要求。此外,在制度制定的過程中,還應強調專業人士的審核,力求制度的規范和科學。
(四)轉變觀念,提高認識
任何一項制度都要經歷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不要期望制定出永遠適用、完美無缺的制度。同時,制度建設是學校的工作,它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還需要學校其他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此外,制度的內容應具體,表達要明了,以免執行過程中產生疑惑。
(五)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推動財務規章制度的施行
1.全面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
高校的財務部門是預算執行的監控主體,財會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財務規章制度能否順利施行。因此,財會人員應通過學習、討論、交流,透徹理解制度,熟練掌握制度,靈活應用制度。平時注重提高自己的道德素養,在工作中,能真誠且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師生員工。
2.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做好制度的宣傳解釋工作
要施行制度,首先得讓師生員工了解制度。高校可充分發揮校園網絡、廣播、電視臺、校報等的作用,向廣大師生員工做好制度的宣傳解釋工作。財務部門還可通過自制單據的巧妙設計,進行制度的宣傳。
3.積極尋求各級領導的支持
校長是高校財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他的言行,直接影響著財務規章制度的施行。另外,高校每項經費的報銷都須經過相應的審批人審核,因此,推行財務規章制度也離不開經費審批人的支持。財務部門可采用匯報、溝通、交流、部門商討等方式向校長、經費審批人宣傳有關制度,讓他們了解、熟悉和執行制度,把好執行制度的第一關。
關鍵詞:規章制度;有效性;黨風廉政
中圖分類號:D26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014(C)-0038-01
隨著改制企業、個體私營企業不斷增多,健全的管理規章制度對一個公司重要作用越來越明顯。大部分企業認為應該加強勞動規章管理,規范企業內部管理無章可循、對員工的行為無明確的規章制度、無相應的崗位職責等限制性規定的狀況。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在處理員工違紀行為、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合法合理的理由,由此導致勞動爭議,直接危害到企業和員工的合法利益。下面從四個方面來探討黨風廉政的制度規制問題。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公司管理制度是企業發展的法寶。企業規章制度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才能確保行之有效:內容要全面系統、內容合法、規章制度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體現出人性化管理以及采用規范的名詞和術語。也就是說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制度相關規章制度要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進一步進行梳理、修訂、完善和補充規章制度,保證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保證各項工作流程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二、增強制度執行力
執行規章制度貴在一個“嚴”字。各級領導要認真維護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讓企業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在辦事過程中要勇于堅持原則,對違規長者部分親疏,做到法律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堅持獎罰分明。因為好的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執行,不僅形同虛設,還會發生問題。這一點對于我們職能部門和手中有一定處置權的人來說,尤為重要。
目前,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現象還依然存在:個別部門執行制度時隨意性很大,對自己無利的就不執行,有利的就執行,對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人就寬,對與自己無關的人就嚴,執行規章制度因人而異;有的執行制度不嚴肅,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使制度在落實中變得面目全非,制度形同虛設;企業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制度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有的部門只注重人員的業務能力素質,不注重道德素質修養,工作中對制度熟視無睹,缺乏制度的約束性,然而公司對潛在風險因素的控制完全寄托于人的自我約束和道德品質,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改善,沒有道德素質合格優秀的人才來執行制度或者執行制度不到位,企業的運行一定會出現問題。權力不能凌駕于制度之上,不能游離于制度之外,否則就是利用權力破壞制度。因此,不折不扣的落實制度是防范公司風險的“防火墻”
三、制度規范化操作
各級行政主管要加強對違規事件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對相關違規事件和人物進行歸檔、注冊和跟蹤調查,嚴防和杜絕包庇、偏袒和大事化小、小事化小的傾向出現。需要制裁的不能破格知識勸解、說教,需要開除的絕不擅自破格開除以觀后效的處分。
如今各大企業均啟動了標準化建設工作,初步建立了規范的規章制度體系。但制訂這些標準規范都是為了執行。如果不執行或執行無效,再好的制度也只不過是一張廢紙,毫無意義。我們發現,目前有章不循、執行不嚴、違章不究的違規行為依然大量存在,屢查屢犯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甚至有的規章制度被束之高閣,被人遺忘毫無約束力。究其原因,一是企業內部缺乏對法律法規的認識,不熟悉規章制度,規章制度被當成擺設或被當成應付檢查的手段的問題。二是沒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不懂法、不熟悉規章制度導致實行者淡漠法律的效力和強制力,對于企業規定的眾多條文,不清楚哪些是“紅線”禁止的,辦事缺乏必要的標準、沒有原則性,辦事只是按照個人習慣主觀辦事,這種無知讓執行者產生無畏,無畏就出現盲目“敢干”,沖動的“敢干”導致違章甚至犯罪。這些問題極易讓公司的管理陷入一種隨心所欲的無序狀態。因此,在企業管理中,絕不能讓企業規章制度“冬眠”。切實有效的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是防止腐敗行為發生的關鍵。
四、制度文化教育
為了能真正杜絕違規,保障公司利益,一定要從人的思想上做文章。全公司要開展制度學習,學習貫徹工作。增加企業內部法制觀念和違章守紀的自覺性。引起業內人士的重視,并把認真學習貫徹規章制度作為企業文化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讓每個人都能熟悉規章制度,共同維護執行,讓黨風廉政深入人心。
在開展學習時,要采用中心組學習模式,進行集中學和自學等方式帶頭學習規章制度。各部門要結合開展的學習型班組、學習型黨支部、學習型單位等組織員工有效學習,在員工中廣泛地進行講解和說明,讓每一位員工熟知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減少執行中的偏差和失誤。學習完后要建立完善嚴格的考核程序,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學習效果測試。
結語:只有合法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保障員工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和履行義務,避免勞動糾紛的發生。將勞動關系納入正常有序的制度管理范疇,規建立并完善章制度后,企業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認真辦事,杜絕隨意性和無知性,時刻以嚴格嚴肅的態度來執行規章制度,不斷加強企業和員工的黨政意識,真正做到用規章制度來規范自己的行為,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河北大唐國際豐潤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1]郭文龍.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是處理爭議依據的法定前提[J].中國勞動.2005(06).
關鍵詞:規章制度;企業發展;途徑
一、規章制度建設對企業的重要性
總體來說,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章制度建設有利滿足企業市場化的需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主體建設的目標,公司法等一系列關于“企業主體”的法律從宏觀的層面上規范了企業的組織與行為,而在微觀上建立企業的組織行為架構,就有必要制定企業規章制度。企業內部良好的規章制度,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充足的動力,使其發展能夠把握市場規律、掌握市場發展動態,從而適應現代化的開放要求。
(二)規章制度建設有利于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企業要做大做強,不斷擴展自己的規模,需要走創新之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管理創新甚至會比技術創新有更重要的意義。高水平的管理是企業發展壯大的依靠和支撐,而規章制度則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和源泉。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能夠保障企業運作的有序化、規范化,能夠有效約束員工的行為,協調企業內部各方,讓企業管理更加科學有效。
(三)規章制度建設有利于保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使職工在勞動過程中有了共同的行為規范,對于職工的勞動有了統一的衡量標準,有利于避免用人單位對職工的不公平對待;另一方面,企業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有很多內容都涉及到對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如有關勞動過程中安全生產、社會保險待遇、員工福利等內容,都能夠有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當前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規章制度未能符合國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業制定規章制度時不了解或漠視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會影響整個公司的發展,這種情況表現在國家法律法規已頒布或修訂,而相應的企業制度還未得到及時的完善,由此導致了生企業整體發展方向與國家法律政策出現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業規章制度同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目標相悖。企業制度建設的根本是為了實現企業的相應經營目標,而有些企業在規章制度建設過程中僅就制度而制定,未針對企業的整體發展目標制定具有針對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這樣就徹底失去了企業制度建設的方向,也無法對企業發展產生有力推動力。
(三)企業規章制度與現實脫節,缺乏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執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業制度出臺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對于企業來說就是一紙空談。有些企業缺乏對本企業實際的深入調查研究,僅借鑒其他企業成功做法,卻不符合本企業實際,與現實脫節,無法實施,有些即使達到了高標準嚴要求,但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相當的困難,這就是缺乏實踐和未從實際出發的后果。
(四)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缺乏民主參與。許多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都只是由企業的董事會或總經理甚至是某個部門制定后即實施。一旦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缺乏全體員工的積極參加,在規章制度的制訂、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的問題就無法及時反映到制訂部門,制度建設難以真正得以貫徹實施與有效執行,企業的管理就無法真正得到提高。
三、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的途徑
(一)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業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及整體發展方向,同時根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的修訂,及時調整相關規范制度使其與國家法律、制度相適應。同時只有符合國家政策發展方向的制度,才能并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提升企業規章制度的法律及政策效力可以從三方面入手,首先,企業要梳理現有規章制度,做好修訂新增工作。這就要求企業組織企業內部位法律人員和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對現有的所有規章制度進行梳理、審查,可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現有的規章制度是否與法律、法規特別是《勞動合同法》相違背,建議作何修改;現有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現有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政策發展趨勢。經過這樣一番徹底的疏理和清理后,企業的規章制度體系才能成為一個合法又符合政策要求的科學體系。其次,企業應增加法律審核程序.保證規章內容程序合法。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內容和程序合法為前提,違法的內部規章制度無效。為了確保企業勞動規章制度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法律審核人員應由專業法律人員擔任。法律人員在審核勞動規章制度的合法性時應主要注意規章適度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是否齊全、完善且具有可操作性;制定主體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等等。最后,企業應加強書面化日常管理.留存相關行為證據。從《勞動合同法》的諸多條文規定來看,法律傾向于要求用人單位加強勞動關系書面化管理。這要求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加強書面化管理,在相應的勞動規章制度中細化規定特定行為程序,注意留存相應行為的原始書面材料,使各個管理行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為防范企業勞動管理法律風險夯實證據基礎。
(二)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必須符合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目標。首先,企業應建立與其戰略發展相適應的規章制度。企業的一切行為都應該圍繞企業的戰略目標來實施,不同發展戰略和管控模式,意味著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重點不同,這些差別必須最終落實在規章制度里面。規章制度的設計作為公司層面一項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必須要滿足企業戰略發展的要求,兼顧企業現實和未來發展的需要。規章制度建設只有與管理重點和企業發展戰略相匹配,才能有效保障管理目標的實現。因此,企業必須統籌各方面關系,做好規章制度的設計工作,必須結合公司戰略、目標定位、管控模式相適應,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實現規章制度的實用性和協調性。另外,企業應確保規章制度與戰略匹配的及時性。在實際工作中,應根據企業的宗旨、戰略目標,圍繞不斷變化的生產、管理工作去制定、執行、維護制度,一切與戰略目標產生沖突的規章制度都應及時修改或廢止。
(三)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必須重視執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業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可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1)加強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以保障制度執行者對制度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對規章制度的宣貫工作要形成制度化、專業化, 并使之落實到制度所涉及的各個部門和員工。(2)切實把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到實處,不斷落實崗位職責、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業務標準、規范管理行為, 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3)抓好現行規章制度執行效果評價工作。企業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支持、協調作用, 確保評價全面有效, 避免形式化。
(四)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必須重視民主參與。對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特別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 都須事先廣泛征求員工意見, 保證員工從源頭上參與規章制度管理。通過員工參與制度的制定、檢查及監督,建立起員工自主管理的機制。規章制度是要靠員工共同遵守的,因而也要充分反映員工的意愿。因此應該將規章制度的制定權交給員工,只有經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反復輪回,充分聽取和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并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才能確保制度的公正性,民主性、規范性,得到員工的認可,員工才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定,要讓員工意識到規章制度對維護集體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是利于企業發展的。
綜上所述,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 要不斷探索符合企業特點的規章制度的新途徑,進一步提升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戰略性、執行性和民主性, 從而增強企業的實力, 全面提升企業管理品質。
參考文獻:
關鍵詞:資產控制;制度;分析;措施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7月29日
內部資產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了規范資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規避資產損失所采取的內部控制制度。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資產是企業擴展業務的堅強后盾,也是實施資產增值的核心保障。然而,部分中小企業由于資產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導致資產價值流失,給企業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本文試圖探討中小企業內部資產管理問題,為規范資產管理提供有借鑒性建議。
一、中小企業資產管理現狀
1、資產管理部門較多。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由于管理職能的不同,資產分別由不同的職能部門保管。凡用于維持企業日常管理需要的辦公設備資產,保存在企業辦公室等管理部門;涉及生產經營活動的原材料等資產,保存在生產車間、倉庫等部門;涉及應收債權往來等資產,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現金性資產管理,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這種狀況說明,企業資產管理是一個多職能部門共同控制的管理系統,涉及的職能部門較多,資產管理場所分散,管理難度較大。
2、資產管理流程簡單。資產管理是維護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中小企業中,物資資產管理流程通常包括入庫、領用和報廢等環節。企業購買的物資資產,按照入庫要求,辦理入庫手續;當企業需要投入生產時,辦理資產領用手續。對于應收債權等資產,主要核對資產價值、應收期限等業務流程;對于現金性資產,主要核對賬實相符等內容。這種資產管理流程,是一種簡單化的管理制度設計,涉及的管理環節較少,內容簡單。
3、資產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管理主體是明確經濟責任的重要標志。在中小企業中,由于生產經營管理規模的限制,企業資產管理流程較為簡單,責任主體并不明確。如有些企業會計人員除了進行正常的賬務處理之外,還承擔資產管理業務,負責保管資產,核對資產價值。企業部分業務管理人員除了負責產品生產銷售業務之外,還負責債權性資產追繳業務,集多種管理職能于一身。這種資產管理體制,容易造成管理職責的混淆,導致資產管理主體責任不清。
4、資產數據統計口徑不一致。在中小企業管理過程中,資產管理數據不一致現象經常發生。企業填報的各種表格,經常出現實物資產不一致現象,部分數據偏大,部分數據偏小。實物資產價值與賬務資產價值不一致的現象也經常出現,導致企業不知道究竟何種數據為最終數據。此外,報廢資產的核銷不及時,也是資產價值不一致的主要表現形式,最終將出現資產價值不一致現象。
二、造成內部資產控制制度不完善的原因
(一)資產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的制度缺失。完善的資產管理制度是提高資產管理效能的有效手段。在一個管理完善的企業中,資產管理制度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制約關系,確保資產管理及時到位。由于中小企業經濟規模較小,各項規章制度有待完善,特別是資產管理制度有較大欠缺。通常企業只是關注資產入庫、領用等環節管理,對資產的跟蹤管理關注不夠,沒有及時全面系統了解資產存量和流量信息,這是造成資產管理不善的主要原因。部分中小企業基本沒有資產管理系統,也沒有相應的資產管理制度,容易造成企業資產管理混亂。此外,一些對資產管理有特殊需求的中小企業,雖然也制定了一些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但是,這些規章制度主要是抄襲其他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具有操作性,不適合企業自身情況。
(二)資產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導致的制度缺失。資產管理效率與資產管理人員素質有直接的聯系。管理人員素質較高,業務管理能力較強,則資產管理效果較好。管理人員素質低下,適應性不強,則資產管理效果較差。中小企業受經濟實力影響,無法提供高薪報酬,無法聘用高素質資產管理人員,是一個急需解決的核心問題。由于無法聘用高素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容易導致資產管理混亂,影響資產管理效果。此外,中小企業通常沒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專業培訓,沒有建立相應的資產管理制度,致使資產管理人員只能憑感覺進行業務處理,規范性不足,業務處理能力不高。除非企業及時完善資產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有目的地進行專業培訓,提高人員素質,才能提高管理效果。否則,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的局面依然不會改變。
(三)資產統計口徑不一致導致的制度缺失。資產數據統計的真實性取決于資產核算口徑,口徑一致則資產數據真實性較高;反之,則資產數據可信度較低。一個完善的企業管理系統,對資產管理核算口徑提出要求,要求同類型物資,必須納入同一資產范疇。否則,容易造成資產管理混亂。雖然財政部對資產分類做出一些具體規定,并列舉了一些主要實例,指導資產管理人員實踐工作。然而,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部分在資產目錄中沒有標明的資產,需要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判斷,以確保資產歸類準確。目前,中小企業由于資產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專業判斷能力不強,導致出現資產歸類不一致的現象。此外,企業沒有建立相應的資產分類目錄,沒有制定判斷新資產類別的專業標準等,都是造成資產統計口徑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四)資產管理流程不清晰導致的制度缺失。明晰的資產管理流程,能有效規范資產管理行為。中小企業受資產管理人員少的制約,沒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時更新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明晰資產管理流程。這種不規范的資產管理流程,容易造成資產管理混亂,造成人員管理責任不清。此外,管理流程的不完善,也會造成資產流失,虛增企業資產。
(五)資產管理風險點標注不明導致的制度缺失?,F代會計管理理論研究表明,實施風險控制,標注風險點,是防范資產管理風險的有效手段。中小企業由于資產管理流程不規范,造成管理流程圖標注不合理,沒有形成制約關系。此外,由于在管理流程圖中沒有標注風險控制點,沒有關注重大風險點,無法及時控制風險,容易造成風險失控,導致資產流失。
(六)資產管理系統運用不足導致的制度缺失。資產管理系統是規范資產管理的有效工具。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均采用資產管理系統,用于規范資產管理。然而,中小企業受資金制約,無法購買合適的資產管理系統,無法進行規范化資產管理。部分中小企業雖然購買了資產管理系統,受資產管理員人數過少的制約,沒有使用資產管理系統,造成資產管理系統使用不足。此外,部分中小企業資產管理系統長期沒有升級換代,導致資產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效果不好。
三、提高資產內部控制管理的措施
(一)購置資產管理軟件,實施精細化管理。在企業資產管理過程中,系統管理的重要性得到管理人員的高度重視。軟件系統管理由于客觀公正,提供數據的及時,受到管理者的歡迎。中小企業管理者應購買相應的資產管理軟件,用于資產管理全過程。在購買資產管理軟件時,可依據企業經營管理規模,及企業資金實力,購買合適的管理軟件。如企業資金實力有限,可以購買資產管理軟件的部分模塊,以節省資金。企業資產管理人員可在軟件工程師的指導下,依據企業資產管理實際情況,設置適用的管理模塊,規范資產管理。
(二)完善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規章制度是指導業務發展的依據,也是規范業務流程的有效手段。中小企業應加強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依制度來管理業務。目前,企業可根據不同的業務類型,制定不同的規章制度,實施分類管理。如可制定現金性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債權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流動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和長期性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等,通過規章制度來管理業務,規范業務內容。此外,企業也可采取出資購買服務等方式,邀請專業公司幫忙制定規章制度,指導業務實踐活動。
(三)明晰資產分類,規范資產管理。按照財政部資產管理分類原則,細化資產類別,合理分類,是規范資產管理的有效手段。在管理資產業務時,對于國家已經明確分類的項目,依照國家具體分類進行管理。對于國家沒有具體分類的資產,可以出臺資產類別管理辦法,依據管理辦法進行細化分類,細化管理。如對于債權性資產,應加強期限管理,盡量爭取資金短期內回籠,規避資金風險。對于現金性資產,應加強日常清點,加強賬務核對,防范資金風險。對于長期性資產,應關注債務人的經營管理情況,關注其長期償債能力分析,確保債權安全。
(四)加強資產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提高業務處理能力。資產管理人員是直接從事業務管理的經辦人,是決定管理信息質量的核心。資產管理人員專業素質,是直接決定信息質量的關鍵。中小企業應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資產管理人員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提高業務處理能力。在培訓內容選擇上,應選擇業務流程知識、資金管理知識、會計專業知識和融資成本計算等內容,通過對相應內容進行培訓,提高人員業務判斷能力,提高業務處理質量。
(五)細化業務流程,明晰風險點,規避業務風險。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細化業務流程,細化分工,明確經濟責任,是有效防范業務風險的關鍵。中小企業可以依據業務經營管理情況,梳理業務內容,設置風險控制點,規范業務管理。此外,依據國家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設置業務流程風險控制點,對重要風險控制點實施專人進行監督管理,以規避業務風險。
四、結論
通過本文研究發現,中小企業由于資金實力、經營管理規模和管理能力的限制,造成資產管理混亂,風險較高。通過加強資產管理人員專業培訓、使用資產管理系統、明晰風險控制點等措施,能有效規避業務風險,提高資產管理質量。
主要參考文獻:
[1]房青.關于完善我國企業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若干探討[J].經濟研究導刊,2008.12.
建立一個良好的軟件環境,不可避免要牽扯到人的管理,談到人的管理就要牽扯到規章制度的建立、實施等一系列的問題,有人說規章制度要嚴格為好,一是一,二是二,不能考慮特殊情況,如果全都嚴格遵守了,沒有什么完不成的,企業也就能做好了,也有人說,制度是人定的,只要是人制定的就會有特權,不是說要以人為本嗎?制度太嚴了,會沒人權的,會讓職工沒有認同感,其實我覺得這兩種說法都對,我現在要從制度方面談談企業的管理問題。
首先,規章制度建立要合理,規章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為了企業的發展,如果目的達不到,要修改,而企業的發展則需要規章制度的約束與指導,如果建立的規章制度成為企業發展的桎梏,也要進行修改,也就是說,規章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日新月異、與時俱進的改變的,它適應生產、工作的要求,它為生產、工作提供了方向與方法,所以,它又是超前的。一旦發現現有的規章制度不適應工作的需要,要及時改進、更正,不斷進行修改,要逐一推敲,不要讓職工看不懂,不明白。
第二,職工必須了解、熟記、理解與自己工作相關的規章。規章制度如果不為職工了解、熟記、理解,那規章制度就不能稱之為規章制度了,因為它的目的是規范職工行為的,如果職工不知道,怎么規范職工行為。所以,新員工進廠首先要記住與自己工作要關的規章制度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在工作中逐漸運用到實際中去。
第三,規章制度的執行問題,企業就是隆隆開動的火車,而規章制度就是鐵軌,它限制企業的行進方向,又增快企業的行進速度,有制度不執行,企業要出軌,要翻車的,很多的企業,制度拿出來,很全面,很完善,但一談到執行,則啞口無言了,規章制度的執行時,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如何消除特權,認真執行規章制度,是每一個做企業的人要考慮到的。考核嚴與否,決定了企業的發展的速度,很多的企業為此設立了專門的考核部門,但考核部門作為一個特權單位存在,很容易產生腐敗,所以,考核部門人員要經常換,甚至要用基層代表來做為考核人員,對規章制度進行嚴格的考核。在實際中,考核時,人們常常對罰很看重,有領導說,只有罰狠了,罰疼了,才能真正杜絕違章、違紀事件的發生,而對于獎,則沒有人關心,認為,你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缺陷,隱患都是你應該干的,你拿工資、獎金,你就應該做到這些,做不到,就要扣你的工資、獎金。
其實在每一位管理者手中,都應有兩根指揮棒:一根是獎勵指揮棒;一根是懲罰指揮棒。只獎不罰,則容易造成軍心懈??;只罰不獎,則容易引起軍心不穩。因此,一流的企業管理者,必須要用活手中這兩根指揮棒,獎罰分明,該獎的要獎,而該罰的一定要罰,絕不能因為人情而心慈手軟。在春秋戰國時期,吳王讀完《孫子兵法》后,就想見見孫武,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個真正有才華的人。于是吳王就找來孫武,問他:“你的這些兵法,是否真像你寫的那么管用?這樣吧,我給你180個宮女,你去按照此法把她們訓練成精良的戰士?!睂O武一口答應下來,立即著手訓練。挑了吳王最寵愛的兩個妃子擔任隊長,讓她倆持著戰戟,站在隊前。孫武將操練的要領和紀律都講完了以后,就喊口令讓宮女們演練??墒撬麆倓傄缓翱诹?,宮女們就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來。孫武說:“約束不明,令不熟,這次應由將帥負責?!庇谑侵匦伦髁苏f明。然后又擊鼓,發出命令。宮女們又一次哄笑起來。孫武說:“紀律和動作要領,已講清楚,大家都聽明白了,但仍舊不聽從命令,這就是故意違反軍紀。隊長帶頭違反軍紀,應按軍法處置?!庇谑撬钊税褍蓚€擔任隊長的妃子抓起來,砍頭以示懲戒。吳王聞聽大驚失色,急忙傳令,讓孫武不要殺他的愛妃。可是孫武說:“我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當即把兩個妃子一同斬首。又指定另外兩位妃子任隊長,繼續操練。當孫武再次發出口令時,所有的宮女都服從命令,而且嚴肅認真,舉手投足都合乎要求。孫武對吳王說:“令行禁止、賞罰分明,這是兵家常法,為將治軍的通則;用眾以威,責吏從嚴,只有三軍遵紀守法,聽從號令,才能克敵制勝。”這一番話,講明了獎罰的重要性,說得吳王心服口服,不但怒氣隨之消失了,還誠心誠意地拜孫武為將軍。后來,吳國軍隊在孫武的嚴格訓練下,紀律嚴明,戰斗力很強,使吳國在當時威名遠揚。這個年代久遠的故事,一直到今天,都讓我們深受啟示。在訓練前,孫武就講明了紀律,這一點今天的大多數中層管理者很容易做到。但不容易的是,在執行的過程中,一旦碰到人情,很多中層管理者就跨不過去,大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草草了事。而孫武卻嚴格地按照紀律執行,絲毫不講情面,也正因為這樣,才能讓所有的人都聽令而行。不論是軍隊還是企業,要想健康、正常地運轉,不但要有嚴格的獎罰制度,而且還要有能夠嚴肅執行獎罰制度的管理者。
由此可見規章制度的正確實施對企業的重要性。我認為一個好的規章制度并能夠進行正確實施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有以下幾處好處:
1、讓下級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
明確的規章制度起著紅綠燈的作用,可以有效地約束團隊。中層管理者讓團隊成員知道綠燈的地方可以行走、快走,出色的人可以得到獎勵,從而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而紅燈的地方則不能走、不可碰,誰跨入了,誰就要受到懲罰。
2、樹立管理者的威信
企業管理者要嚴格地按照制度進行操作,不僅讓團隊成員更快地成長,而且無形中也樹立了自己的威信,讓大家心服口服。否則,對于該獎賞的團隊成員視而不見,該懲罰的團隊成員因為講人情而放棄懲罰,那么即使墻上貼著明確的制度,也只是廢紙一張,起不到任何作用。不僅如此,還會降低管理者在團隊中的威信,出現團隊成員不服從管理的情況。當然,作為團隊領頭羊的管理者,必須以身作則,為大家樹立良好的榜樣。只有如此,方能站在指揮臺上,使所有的人團結一致,共同為組織的發展而奮斗。
3、生產得以安全順利進行
規章制度的順利執行是生產鏈條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規章制度正確實施保證了生產、安全制度的順利完成,使生產更安全、流暢,規章制度的罰讓生產職工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全神貫注、聚精會神,而獎則讓生產職工干勁十足、沖勁十足、斗志昂揚。
由此可見,規章制度的正確實施對于企業來說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要經營好企業,使企業贏利,使企業長久發展,使企業人心所向,就要重視規章制度的制定、實施、操作等,特別是規章制度的實施、執行情況,只有規章制度完善了,企業才能逐步走上正確發展的道路,才能使企業不會只局限于一個小范圍發展,才能使企業真正做大,做強。
參考文獻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5)09-0099-03
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使社會治理模式發生了深刻變革,人治已漸退出歷史舞臺,法治成為人類制度文明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主法制的日漸成熟,法治在被確立為治國方略的基礎上,逐漸深入人心,并得到了長足發展,但也要看到,其中還存在諸如公民法治意識不成熟、法律不完備、社會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較弱等問題。在高等教育領域,高校的治理也同樣經歷了一個法治漸進的過程。高校的治理,通常認為有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之分。外部治理主要是對高校和政府、社會、市場等主體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規制,主要表現為政府如何對待高校。內部治理主要是對高校和教師、學生等主體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規制,主要表現為高校如何對待師生。面對類型多樣的高校治理問題,本文從法治視角僅就公立高校的內部治理問題予以討論。
一、法治是高校內部治理的必然選擇
1法治是高校治理適應人類社會制度文明進化的時代之需。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發展,高校面臨的內外部環境急劇變化,高校內外部關系更加復雜,各種利益群體間的博弈更加激烈,高校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壓力和挑戰,傳統的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體系越來越不合時宜,大學治理的現代化成為重大的時代命題,迫使大學在治理過程中尋找最符合現代社會文明、最有效、最科學的治理方式、治理路徑。法律作為人類社會為維護共同生存發展秩序而發明的規范,能夠以其穩定性、平等性和可預見性,為人類活動指明方向。相比以往的人治,法律之治更公開、公平、公正,更符合制度理性,因此,法治自然成為文明社會的基本治理模式,依法治國順理成章地成為國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成為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個單位一體遵行的治理方式。高等教育系統和高校也不例外,依法治校成為依法治國語境的自然延伸和貫徹。
2法治是高校應對治理困境的現實之需。在大學發展史上,高校曾作為特殊權利主體而長期存在,成為相對獨立于社會系統的“象牙塔”。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這一現象逐漸被打破。在我國,從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1]到西北政法大學申博行政復議案,[2]高校作為被告或原告的法律糾紛日益增多。同時,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發展,教育腐敗問題在為社會所詬病的同時亦成為高校自身之痛。高校辦學糾紛和各類違法違紀現象的日益增多對高校治理形成了強有力的倒逼機制,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高校治理的現代化和法治化。高校治理的法治化依賴于依法治校的推進。依法治校是指高等學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內外部各類關系,在內部治理中貫徹法治原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對其各項事務進行有效治理的理念、模式和狀態。[3]就外部關系而言,法治有利于厘清高校和政府、社會、市場的關系。就內部關系而言,法治有利于厘清高校與教師、學生等各類利益主體的關系。高校內部法治能夠使高校內部治理緣法而治,能夠有效規制高校內部各類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使各類主體得以和諧共生,從而實現高校和高等教育的和諧發展。
3法治是高校實現自身功能的時代要求?,F代大學自歐洲中世紀產生以來,其功能經歷了不斷演變的過程,已從最初單一的育人功能擴展為現在通常所說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四項基本功能。[4]從整體趨勢看,高校越來越多地受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外部因素影響和制約,高校也在與外界因素的互動中不斷發展壯大,并逐漸提升自身的影響力而成為智力、人才、創新的高地,在服務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過程中逐漸走向社會的中心。就高校的功能實現而言,人才培養是其最根本、最核心的任務,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的人力資源是當今時代對高校最強烈的期待。培養什么樣的人雖是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宗旨所作出的選擇,但培養能夠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卻是時代給予高校人才培養的內在規定性。就社會治理形態而言,法治是制度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其實現自然需要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能力的公民。因此,培養具有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大學生就成為高校人才培養的一種內在規定性。實現高校內部法治其意義不僅在于自身得以良好治理、保證其自身功能的順利實現,還在于其能夠對整個社會的法治實現發揮引領示范帶動作用。
二、高校內部法治的困境
在以改革為主題的近30多年的中國社會發展中,有人認為“高等學校是中國計劃經濟體制即使不是最后的也是最頑固的堡壘之一”,[5]意指中國的高等教育發展緩慢。而實際上,從1977年恢復高考開始,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從未停止,而是步履鏗鏘、闊步前進,高等教育的大發展、大進步有力支撐了中國現代化的步伐。與此同時,高校治理方面的改革和進步也持續推進,一些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實施,高校的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高校管理現代化成為一個時代主題。但在以法治為旨歸的時代,高校內部法治還存在諸多困境。
1教育法律法規不完備。即使是高校內部的治理也須臾離不開外部因素的影響。高校內部治理主要是對高校和教師、學生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規制和調整,其權源基礎被學界公認為是高校的辦學自主權。關于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權源,有學者認為高校作為培養人才和增進智力的場所,其天生擁有學術自由權,而學術自由權需要辦學自主權的維護,故而辦學自主權是大學天生的權利隱喻。有學者認為現代大學作為中世紀以來的產物,其產生和自主權主要是以特許狀和授權法案的形式獲得,因此特許狀和授權法案是其權源基礎。也有學者基于現代市場經濟和民主社會的背景,認為高校辦學自主權是政府和社會對大學有所期許的狀態下對高校權力的一種讓渡??疾旄咝^k學自主權的歷史,雖背景和實際情況各有不同,但當下高校內部治理的自主權無疑受到了各種因素的制約,特別是在大學已不復“象牙塔”之實的情況下,其已不是隔離于社會的“自治領地”,而需要接受來自政府和社會的介入和限制,而這種介入和限制當然主要依靠法制來進行。在我國,當前與公立高校有關的法律法規較少,目前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4部法律。從數量上來講無疑太少,從內容來看明顯滯后。我國教育立法在某種意義上是對處于變革過程中的教育管理實踐經驗的總結,故而因我國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不充分導致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同時由于立法工作的特點和我國立法技術的相對不足導致已經制定的法律法規又因改革的深入而愈加滯后。
2內部規章制度不完善。如前所述,我國有關公立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規較少而且滯后,無法為高校內部治理提供完善的、科學的、規范的所依之法,因而要實現高校內部治理的法治化,需在外部法律的指引下制定規制校內管理的“法”,即學校章程和具體的規章制度。經過不斷的探索、修訂、完善,各高校都在一定程度上制定了較為系統的、科學的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但綜覽這些內部“法”,還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普遍缺乏法治思維。我國是一個人治傳統濃厚的國家,時至今日人治的觀念還表現出強烈的慣性,體現在管理方面就是較少受規范性、科學性、程序性較強的制度約束,呈現出較強的主觀意志性、隨意性。這一傳統反映在高校管理領域,即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更多考慮管理的效率性和便利性,較少主動限制自身的權力,而且普遍缺乏系統性。二是冶理效果有限。雖然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學校章程應是學校成立之必備條件,但由于我國高校管理中過強的行政化色彩,章程并未受到應有的重視,要么被作為純粹的“材料”,要么被束之高閣,并未真正發揮“組織法”“綱領法”“最高法”的作用。同時,學校的其他規章制度也多從管理的便宜性和實際需求出發而制定,并未考慮整個內部治理的系統性需要,往往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傾向。三是存在與上位法沖突現象。由于專業限制和法治意識不強,學校內部的許多規章制度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存在不一致、甚至悖謬的現象,違法情況屢見不鮮。這種情況大多是因立“法”者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立法技術而造成的。這種與法律的沖突現象極大地減損了高校規章制度的有效性。
3規章制度未被有效執行。與制度的不完善相比,高校內部治理過程中最大的問題是現有的規章制度未被有效執行,主要表現為制度稻草人現象[6]和“錢穆制度陷阱”問題并存。學界通常將法律的不被執行問題稱為法律稻草人現象,以此來形象說明法律的虛化問題。法治的內涵一方面是要有完善的制定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則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面的執行。高校內部法治的實現同樣如此。由于高校管理過程中長期存在的行政化傾向和一定程度上的熟人社會問題,導致規章制度被束之高閣現象大量存在,大大影響了規章制度作用的有效發揮。且在規章制度被虛化的同時,“錢穆制度陷阱”問題也嚴重存在。我國著名歷史學家錢穆在分析中國歷史時指出,中國政治制度演繹的傳統是,一個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個制度來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制度變成了病上加病。這一傳統現象被稱為“錢穆制度陷阱”。我國高校管理中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高校管理當然存在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問題,但并非全部如此,更多的是執行不到位的問題。管理者卻往往有意無意地規避制度執行不力的自身責任,而將責任推給不會說話的制度,并由此啟動新的制度制定工作,在“錢穆制度陷阱”中越陷越深。
4程序正義缺失?,F代法治在一定程度上講是一種程序性正義,程序正義也是現代制度文明的集中體現。對于高校來講,無論是規章制度的制定,還是規章制度的實施都普遍存在忽視程序的問題,更多追求的是實質正義。一般來講,追求實質正義是人類社會的終極價值追求,但對于實質正義古往今來并沒有一個完全統一的標準。換句話說,實質正義是一種理想追求,因此又普遍認為實質正義是法律追求的一種應然狀態。相比實質正義追求永遠在路上的狀態,程序正義的追求則可以因程序性行為的實現而實現,更容易達到一種實然的狀態。因此,現代制度文明都把程序正義作為追求實質正義的必然路徑。當前高校規章制度的制定大多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起草,由校長辦公會或黨委會研究通過,在這個過程中,師生的參與度較差,師生的意見建議得不到足夠的重視,更缺乏嚴謹的審議程序。由于程序的缺乏,相關規章制度的民主性明顯不夠,由于師生參與性較差,師生對規章制度的認同感也往往差強人意,自然已定的規章制度無法獲得他們的自覺履行,這也是很多規章制度成了“紙上法律”的根本原因。而規章制度執行中,管理者的慣性思維、程序性的較少關注,特別是在事關師生自身利益的問題上,師生的知情權、申訴權得不到保障,則是近年來師生狀告學校案件日益增多的根源所在。
三、加強高校內部法治的進路
1提升依法治國整體水平。依法治國作為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越來越得到執政者和社會各界的一體公認。經過長期的建設,我國已初步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治國的制度基礎得到夯實。人們法治理念雖有所增強,但仍顯淡薄,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都較為欠缺,這些或多或少都反映在了高校的治理上。如今的高校已非躲進小樓成一統的象牙塔,已經通過千絲萬縷的聯系融入了當今多元的社會,其治理理念、治理體系都不可能脫離社會而獨善其身,更不可能理想般地超前于當今時代和所處社會環境,而是社會治理的一個縮影。因此,高校治理的現代化和依法治校的實現,必然依賴于整個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和依法治國的實現程度。而提升依法治國整體水平,必然增強高校內部依法治理成效。
2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規體系。我國高等教育立法是在高等教育改革調整的過程中進行的,在某種程度上是對改革成果的規范性確認,其本身帶有較強的滯后性,特別是近30年教育改革的廣度、深度、速度使得滯后問題更加突出。如前文所述,我國的高等教育立法存在數量少、線條粗、整體滯后等現實困境,有必要進行完善和提升。當前,我國正在大規模進行教育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教育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指日可待,這無疑將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治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把握好法律規制和大學辦學自主權的關系,把握好二者的度和界限,既不能以法律規制為借口,細致入微,以致侵害大學辦學自主權,傷害高校的辦學活力,減損大學辦學目標的實現,也不能過分強調大學辦學自主權,而排斥法律的規制,從而阻礙高等教育的發展。
3完善高校內部規章制度體系。國家宏觀的法治狀況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完善程度,是高校內部法治實現的外部條件,即外因。而高校內部規章制度體系則是高校日常辦學和內部治理的主要的直接的依據,是高校內部法治實現的內部條件,即內因。雖然學校內部法治的實現有賴于內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但毫無疑問內因是關鍵。完善高校內部規章制度體系,首先要制定合法合理的大學章程,發揮大學章程“綱領法”“組織法”“最高法”的作用。其次是要制定和大學章程相匹配、相補充的具體的規章制度,從而形成寬嚴相濟、疏密有度的內部治理制度體系。在規章制度制定過程中,既要避免事無巨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傾向,也要避免缺乏系統性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既要避免制度缺失,更要避免陷入錢穆制度陷阱。
降低產品成本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要降低產品成本,一個很重要的方法就是開展成本控制活動。成本控制是利用會計所提供的各種信息資料,計算實際或預計脫離目標的差異,找出產生差異的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差異,保證目標實現的過程。
成本的控制職能在加強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過去我們所采用的成本控制方法,往往側重于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也就是在成本形成過程中采取措施降低其發生額,在事后進行分析,制定進一步控制的措施。
為了避免在成本控制中產生損失或將損失縮小到最低限度,在成本控制中除了要采用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外,還應同時采取防護性控制,以彌補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不足。
成本控制中的防護性控制是指在成本控制系統的程序中建立若干項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控制和預防弊端、偏差的發生。防護性控制同其他成本控制方法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在,它是在預先所設計的程序中就考慮到了防護的需要,從而制定了防護的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偏差的發生。
不可忽視約束性條件
在防護性成本控制中,利用規章制度和利用約束條件所進行的控制特點不同,運用的手段也不一樣。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來執行。所謂約束條件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
程中,對一些經濟活動所進行
的限制,如哪些活動不可以做,哪些活動可以做,應該如何去做等。約束條件的強制性較弱,它是對于一些不便于制定規章制度進行強制性管理的項目進行的,各單位和人員可在一定的范圍和程度上執行,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兩者的有機結合,相互補充,可提高成本控制的效果。
根據本企業生產和成本管理的實際情況,結合成本控制的目標,制定出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是成本控制中的一種重要方法,它能起到類似于消防隊的作用,對于生產經營活動實施有效的制約。在防護性控制中,制定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是一項重要的內容,它關系到防護性控制能否取得較好的效果。如果這些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制定得較好,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便于有關單位和部門具體地實施和操作,就能起到防護的作用。
在制定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時,一般情況下,企業在進行成本管理工作中,都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在做得比較好的企業里,這些規章制度還比較健全,對于做好成本控制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約束條件在企業里制定得卻不是很多。
在成本控制中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應如何與企業的其他規章制度相協調,做到相互之間不沖突,并能相互補充,共同為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服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要做到這一點,在制定成本控制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時,應充分考慮企業的各種情況,熟悉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并經有關部門反復論證后才能實施。
在這里,應特別強調的是約束條件的問題。由于約束條件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某些行為的限制,所以,其強制性比規章制度要弱一些。有時約束條件并不一定制定成相應的條文,而是在生產實踐中大家共同遵守的一些約定俗成的行為規范。為了加強對成本管理行為的約束,可將這些規范整理、加工后,編制成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就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了。
由于防護性控制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有些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制定得并不完善,對于有些行為可能并沒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或約束條件,應當在實踐中不斷地總結經驗,加以充實和完善。有時,人們對規章制度認可的程度可能大一些,而對于約束條件的認可程度大打折扣,這是人們對約束條件認識不高的一種表現。應當認為,并不是企業所有的工作都是通過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來進行的,因為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較長的時問,且不具有靈活性的特點,而約束條件則具有靈活性。有時行為規范比規章制度更易于被人們所接受,這也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的體現。
在進行防護性成本控制時,除了要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外,這些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還應比較科學、完整和實用。如果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缺陷較多,不便于各單位執行,則各單位在具體操作時難免會出現問題。所以,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制定得好壞,直接關系到防護性控制的效果。在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里,由于各項規章制度較嚴,在防護性成本控制過程中也能建立比較好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這樣就形成了良性循環,從而使成本管理工作不斷取得較好的效果。
防護性控制應“以人為本”
采用防護性成本控制不但要求其制定的規章制度或約束條件比較規范、科學,而且要求進行成本控制的人員有較高的素質,包括精神文明方面的素質。防護性成本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對人們素質的一種檢驗。成本控制是一種綜合性的工作,各方面工作的好壞最終都會在成本指標上體現出來,而防護性成本控制能將人們的這種素質更好地體現出來。
在建立防護性成本控制時,應建立完善的控制制度(或稱檢查制度),檢查各單位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檢查工作可由成本管理部門會同企業的其他職能科室共同負責完成。防護性控制由于是根據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進行的,政策性很強,因此,應對該項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的檢查。這種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約束條件。如果出現問題,應檢查其出現問題的原因,監督其改進。
防護性成本控制中的檢查階段與其他成本控制方法的不同之處在于,它不是通過成本控制標準與實際成本控制的結果進行對比找出偏差,評價成本控制的效果,而是通過檢查各單位或個人對成本控制制度和約束條件執行的情況,間接地控制成本費用的發生。應當認為,只要各單位或個人認真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一般就能取得較好的成本控制效果。
在進行防護性成本控制檢查時,不像其他成本控制方法那樣有比較直觀的數據資料可供對比,只能是按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規定的要求,進行深入細致地檢查。這項工作需要被查單位給予較好的配合,否則,不能取得較好的控制效果。
防護性控制檢查中對約束條件的檢查,應與規章制度的檢查相區別。由于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各單位應當沒有折扣地貫徹執行;而對于約束條件,由于強制性較差,應針對不同的約束條件,采取不同的方法。
對于成本控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規章制度不嚴、約束條件不合理等情況,要進行修改。對各單位執行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情況的檢查,應給出檢查的結果,對于執行較好的單位,應總結其先進的經驗;而對于執行較差
的單位,應查明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并歸屬不同的責任單位。若是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定得不合理,則應對其進行修改;若是責任單位工作上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則應根據規定的處罰規則進行處罰。
由于防護性控制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需要管理人員來完成,成本控制的管理人員應不斷增強控制意識,自覺參與控制活動,使自己所做的各項工作都能同防護性控制聯系起來。在眾多成本控制方法中,防護性成本控制屬于利用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來進行控制的,政策性比較強,因此,要求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應掌握這些控制的原則和方法,在進行成本控制的工作中,應能自覺利用這些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來進行控制,以免使這些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變成空架子。
防護性控制是個系統工程
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對防護性控制的效果影響很大,在一般情況下,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的,各項規章制度比較健全,對經濟活動的約束力也比較強,這樣就為防護性控制的開展創造了條件。此時,采用防護性控制的效果就比較好一些。而在企業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中,就應花大力氣搞好防護性控制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以便為開展控制活動打下基礎。
防護性控制的反饋系統十分關鍵,它與其他控制方法的反饋系統不同,它不是將實際執行的結果同控制目標相對比,而是根據在執行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經過研究之后,對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進行修改使之逐漸完善。因此,我們所設計的防護性控制系統應具有較強的靈敏性,也就是說它能非常及時地發現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的不足,并能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防護性控制系統運行得如何,應通過反饋系統進行檢查。若該反饋系統能將成本控制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及時、準確地收集上來,則說明該反饋系統還是比較靈敏的。若成本控制的相關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地取得,說明該反饋系統的靈敏度較差,需要進行維護或修正。
防護性成本控制的反饋系統包括企業成本管理人員對成本控制效果的檢查及各車間、部門成本管理人員所進行的檢查。通過檢查,能查明該系統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維護的意見或建議。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防護性成本控制就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防護性控制可以廣泛應用于企業的成本控制中,如以材料費用的控制為例。
材料費用是企業成本費用支出中的一個最主要的支出項目。材料費用的高低,對成本水平的高低影響很大。首先要控制材料的采購成本,如果采購材料的成本就很高,日后無論采用怎樣的成本控制方法,都很難做到使成本水平大幅降低。因此,材料采購工作中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主要內容應包括采購材料制度的制定、采購材料價格的確定、運輸方式的確定、材料入庫驗收制度的制定、材料采購地點的約束條件等。規章制度和約束條件可根據采購材料的具體情況制定,若采購材料的種類繁多、價值較高,則可制定的詳細一些,以便于進行控制。
由于采購材料時各種不確定的因素較多,如采購地點、價格、運輸方式、付款方式等都可能經常變化,因此,比較適于制定一些約束條件來進行管理。以材料采購地點為例,其約束條件可以有供貨單位與企業的距離、交通是否方便、運輸工具是否便宜等。由于有了約束條件,采購人員在采購時,就可能根據這些條件來選擇供貨單位,避免可能出現的問題。
材料的發出要由專人負責,并要建立相應的憑證和賬簿進行登記。在一般情況下,應至少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負責,以便起到相互牽制的內部控制作用。材料的使用要有明確的責任制,應按定額領用,實行節約有獎的制度。建立廢料和余料退庫的制度,對于貴重稀有材料應隨領隨用,未用完的應及時入庫,以避免損失和浪費。對于一些不適宜制定消耗定額的材料,可制定其使用的一些約束條件,如在什么情況下使用,如何使用,怎樣進行消耗數量的控制等。
企業的成本管理部門要根據生產情況經常檢查材料控制制度和約束條件的執行情況,有關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生產第一線,當發現規章制度沒有得到遵守或出現其他問題時,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如企業目前普遍存在的有章不循、浪費驚人的現象,就應通過切實可行的辦法予以排除。由于約束條件的強制性不大,而且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或范圍內使用的,因而,對約束條件的檢查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