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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風險;預警系統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市場是整個市場經濟體系的動脈。但是金融本身具有的高風險性和在發生金融危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使得金融的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
1金融風險的現狀以及原因思考
金融風險是一定金融資產在未來時期內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也是指任何有可能導致企業或者財務損失的風險。
從世界上的一些國家的教訓看,金融危機最終表現都為支付危機。離我們最近的便是美國此次的“次貸危機”,僅占美國房屋抵押貸款10%的次級貸款危機會演變成人類歷史上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機,雷曼、美林、AIG等跨國金融巨頭如此不堪一擊,連一向被認為投資避風港的貨幣基金也不再安全。
由于市場競爭日益加劇、資產證券化可以轉嫁風險,銀行和住房抵押按揭機構放松信貸標準,不必再擔心借款人違約和壞賬風險。華爾街的銀行家們通過成立專門目的公司(SPV),買下這些風險極其高的次級債,精心設計和包裝后再以此抵押,發行一種結構性投資產品——債務抵押債券(CDO)。為了能順利銷售,信用評級公司再將CDO拆分打包成不同風險級別債務層的CDO。為了吸引投資者,發行機構再以CDO為基礎,衍生出信用違約掉期(CDS)。當美國長期低利率政策的預期破滅后,這一脆弱的平衡瞬間瓦解:房屋價值縮水、利率提高。借款人停止支付月供;CDO評級下降,價格縮水;CDS也無力補償,為了償還投資債務,投資者只有競相拋售持有證券,“金融恐慌”閃電般擴散。論文
2我國金融業風險現狀
我國金融業目前最大的風險來自于傳統體制的影響以及監管失效導致的違規。由于長期積累的體制性、機制性因素,國有企業建設資金過分依賴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財政化;再加上金融機構內部管理不善,造成龐大的不良債權,導致金融資產質量不高。近年來,我國證券、期貨市場一直存在大量違法違規現象,一些證券機構和企業(包括上市公司)與少數銀行機構串通,牟取暴利,將股市的投機風險引入銀行體系;一些企業和金融機構逃避國家監管,違規進行境外期貨交易,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
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信息披露是我國金融監管的主導性制度安排。信息披露也可以稱“信息公開”,受到我國金融立法的重視,成為我國金融監管的重要制度。從經濟學上來考慮,在信息化的時代,有效的信息披露能為經營者和購買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于正確的投資決策的形成,而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信息披露制度能有力的防止由于信息不對稱、錯誤等導致的不平等現象,防止信息壟斷和信息優勢導致的不公平。
3如何防范和預警金融風險
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如何防范和預警金融風險成為至關重要的課題。
3.1穩健經營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石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穩健經營是我國金融機構比較現實和理性的選擇,既可以不因保守而無法分享我國經濟增長的成果,也可以避免因激進而導致的重大經營失誤。首先,任何一家金融機構的發展都應該是適度的。真正可持續發展不應受宏觀環境和經濟周期的影響忽快忽慢,而應始終堅持穩健的方針,堅定不移地朝這自己的戰略目標前進。美國的“次貸危機”充分說明了穩健經營的重要性。只有結構合理,才可能持續地保持相對穩定的發展速度。其次,任何一家金融機構的發展都必須堅持收益與風險相匹配的原則。金融機構能夠承擔的風險受限于所擁有的資本,從而決定多少盈利。如果所承擔的風險超過資本金,就會處于一種高危的經營態勢,偶然的波動都可能引發經營危機甚至倒閉,而一家金融機構的倒閉往往又會引起連鎖效應,造成金融危機。
3.2傳統信貸業務的底線,做深、做細、做透次貸危機的根源之一就是金融機構為追求過度利潤而過度投機,過分迷信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分散作用,從而使其偏離了金融業經營的基本準則,而這些準則有助于經營從源頭上規避風險。這些基本準則包括:審慎評估借款額度對銀行和借款人的合理程度;關注借款人的現金創造能力;評估借貸風險與收益的平衡等等。
3.3保障金融安全,就要加強金融監管,將金融活動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金融風險最大就是機構風險,所以,金融機構就要在國家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練好內功”,完善內控機制。在我國,立法和執法一直都重視國家監管,而對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和內控機制的完善沒有足夠的重視。這種內控和外控的不平衡削弱了外控監管的效果,無益于金融整體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設立和完善,再加上監管對信息披露的制約,就有利于將國家金融監管的外控機制轉化為金融機構的內控動力。國家監管對信息披露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的要求,就勢必會給金融機構經營造成壓力,使其增強透明度,保持良好的經營狀態。
3.4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完善相關政策一方面,要增強風險意識,密切關注流動性資金的去向,尤其是匯市、房市、和股市的去向,避免由結構性泡沫演化程整體泡沫;另一方面,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相關的交易規則。第三是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增強抗風險能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司治理金融危機商業銀行
1金融系統穩定的重要性
自從20世紀70年代末發達國家和一些新興國家陸續實施金融自由化和放松金融管制之后,全球發生銀行危機的國家和頻率與之前相比有很大幅度地增加。在Bordo和Eichengreen(1999)的一項有關金融危機的研究中,他們選取的21個樣本國家在1945~1971年期間,只發生了1次銀行危機。但就在1975到1997年之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成員國共發生了54次銀行危機。
大量金融危機研究表明,銀行危機通常處于金融危機的核心地位,并且決定著金融危機的深度和廣度。近年來的經驗證據也表明了這一點,例如,1994年的墨西哥危機之所以比1998年的巴西危機持續的時間更長,帶來的危害更大,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銀行系統的問題。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之所以如此嚴重,關鍵原因也是由于銀行系統卷入到危機之中。
在2006年12月之前,中國將向外國全面開放銀行業。隨著金融部門越來越開放,其面臨的競爭將越來越激烈,不穩定的因素將不可避免地增加。銀行業本身具有內在的脆弱性,因為銀行是一個通過短期負債與長期資產的結構來創造流動性,并且實行高負債經營的行業。貨幣不匹配是開放銀行業脆弱性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加之我國信息不對稱、契約不完全的問題比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要嚴重得多,因此在未來幾年內銀行系統發生危機的可能性會加大。所以,維持銀行及金融系統的穩定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十分重要,是當前我國面臨的一個十分關鍵和棘手的問題。
2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與金融危機
有關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原因的相關文獻很多,但歸納起來主要有3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強調了危機國家經濟基本面的惡化;第二種觀點強調了投資者自我實現的恐慌;第三種觀點強調了政府提供的擔保所產生的道德風險。雖然這3種觀點從不同的角度解釋了金融危機,但是并沒有主要關注處于微觀基礎的銀行。實際上,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所存在的嚴重缺陷不僅是危機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也增加了危機的嚴重程度和所付出的成本代價。公司治理不僅對于單個的金融機構,而且對于金融系統甚至整個經濟系統都起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近年來發生的許多金融危機,例如亞洲、俄羅斯和拉美國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薄弱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機制。
公司治理結構是聯系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正式和非正式關系的制度安排,并通過公司所追求的目標、實現這些目標的手段以及監督這些目標的績效為企業的運作提供了一套機制,以使各利害關系人在權利、責任和利益上相互制衡,實現公司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良好的公司治理應為董事會和管理層提供恰當的激勵機制去追求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的目標,并能夠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以及更好地利用公司的資源。
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僅對企業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是維持金融系統穩健和抵抗外部沖擊的一個關鍵因素。Johnson和Boone等的研究發現,公司治理特別是對中小股東保護的有效性比標準的宏觀經濟基本面方法更能夠解釋金融危機。那么,作為處于金融系統主導地位的銀行來講,其公司治理是否薄弱對金融系統的穩定更是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近年來一些國家的銀行監管當局開始越來越重視銀行的公司治理在促進金融穩定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同時,在日常業務中,銀行面臨著各種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等。對這些風險處置不當會對整個金融系統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需要銀行部門能夠識別、監督和控制這些風險。而良好的公司治理則是實現有效風險管理的基礎。
因此,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公司治理對金融系統穩定的影響得到了國際金融機構的極大關注。例如,金融穩定論壇(FSF)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OECD公司治理原則》作為衡量金融體系健全與否的12個主要標準之一。同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也將公司治理結構納入其對銀行的監管內容中。1999年該機構了《加強銀行機構的公司治理》,從銀行價值取向、戰略目標、責權劃分、管理者相互關系、內控系統、特別風險監控、激勵機制和信息透明度等八個方面闡述了良好的銀行公司治理機制所必備的基本要素。
3中國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缺陷
經過不斷的金融體制改革,中國的金融體系逐步實現了多元化。但目前銀行業金融資產在全部金融機構資產總額中占絕大多數比重,其中銀行業又以四大國有獨資銀行為主體。截至2003年底,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占到全部銀行業資產總額的55%,并承擔著全社會80%左右的支付結算量。這種十分薄弱的治理結構造成了巨額的不良資產和過高的不良資產比率,大大增加了銀行系統的脆弱性。中國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3.1全體公民作為國有商業銀行所有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
國家作為國有商業銀行的出資者,享有剩余索取權,但國家是一個非人格化的產權主體,真正人格化的產權主體是全體公民。但對每一個公民來講,其并沒有足夠的動機、資源和能力去監督銀行。國家政府可以看作是每個全體公民的人,然后政府通過具體的行政機構把經營權利交給其委派的官員行使。這時,一方面國家政府的目標是多元化的,追求銀行價值的最大化并不是其最重要和唯一的目標。另一方面,對于實際行使經營權的政府官員來講,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出現極大的不匹配,而且政府官員的首要目標是行政目標而不是所有者目標。這種從全體公民、中央政府、管理機構一直到經理人員之間的具有行政性的層層委托關系,使作為所有者的全體公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護。
對于股份制商業銀行來說,其控股股東基本上仍是國有企業,使得這些銀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帶有行政色彩并普遍存在著內部人控制和道德風險問題。普通股股東無法對經理人員進行有效的監督,其利益也難以得到有效保證。
3.2對經理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強,鼓勵了經營者的漠視風險和欺詐行為
與行政體制高度一致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設置,一方面使得銀行的貸款決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預,另一方面使得總行對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缺乏監督和控制。參照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制定的薪酬制度,不能對經營者進行有效的激勵和約束,反而增長了經營者進行欺詐和權力尋租的動機。例如,廣東佛山的馮昌明與工商銀行廣東分行、佛山分行等有關銀行高層管理者內外勾結,涉嫌騙取貸款70多億元。
3.3資本市場、產品市場和經理市場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
一是通過股價變化和接管威脅,進行產權交易的資本市場可以起到約束公司管理層的作用。但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并沒有這樣一個資本市場,上市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由于大量非流通股的存在而大大削弱了資本市場的對管理者的約束作用。二是雖然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傾向開始呈現出下降的趨勢,但銀行業市場仍然處于金融抑制下的行政壟斷狀態。在政府的普遍而深入的保護和干預下,使得本來在金融體系中就居于絕對主導的銀行業忽視了風險控制和經營績效的改善。三是在有效的經理市場上,企業經理作為人力資本,其價值取決于市場對經理在知識、經驗、誠信度和經營業績等方面的評價。但銀行經理人員的選擇往往受到政府的干預和影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任命,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
4完善中國商業銀行治理,增強金融系統的穩定
完善銀行業的公司治理必須形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所以公司治理的完善不僅僅限于內部治理結構,筆者認為應該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通過股份制改造,建立起合理的股東結構和內部治理結構,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各項具體職責和權利。在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處于股份制改造進程中的國有商業銀行已經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機構,但僅僅有形式上的架構是遠遠不夠的,重要的是增強具體操作和執行的有效性,真正建立起對相關責任人的有效激勵、制衡和懲罰機制。特別是對沒有盡到自己職責以及違反法規的責任人要給予相應的懲罰。
(2)在銀行業的相關資本市場、產品市場和經理市場建立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通過建立和完善進行產權交易的資本市場約束銀行的公司管理層,通過消除政府對銀行業的過度干預來增強國有銀行的風險和競爭意識,通過消除高層管理人員的政府任命制來形成有效的經理市場。通過破產、接管、并購和重組等潛在威脅來約束經營不善的銀行,降低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同時,成立專門的擔保機構對存款人實行有限的擔保,降低由國家對國有銀行實行無限擔保所帶來的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
(3)健全與金融機構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增強法律的有效執行和法治建設,其中后者顯得更為重要。法律的有效執行一方面可以保護銀行對貸款進行有效回收,另一方面可以抑制大股東和內部管理人員侵害廣大存款人和小股東的利益,這是維持銀行系統穩定不可忽視的部分。
(4)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財務報告的準確性和質量,完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對違規者實行相應的懲罰和糾正措施,這是存款人、中小股東、監管者和資本市場對銀行進行有效約束的前提條件。應該制定和實施完備的措施來保證中小股東參與公司的治理,發揮資本市場對銀行的有效約束作用。
一、財政和金融對國家財政安全的交互影響
1.財政、資金對國家財政安全的交互作用
財政和金融共同主導著社會資金的流動和資源的配置,極大影響著社會經濟結構和產業發展方向,二者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既相互協調又相互沖突[1]。財政與金融都以資金作為載體,均擔負著合理、有效調控經濟以穩定物價、發展經濟、促進就業的職責,有效調控的實現需要以財政和金融的健康運行為前提,也需要財政和金融從不同角度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因此二者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一定的協調性,正是二者的協調為國家經濟安全提供了保障。然而,財政資金的籌集具有強制性,資金的使用具有無償性,而調控重點在改善經濟利益分配上,與金融非強制籌集資金、有償使用資金、著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等特點格格不入,因此,二者也存在著強烈的矛盾沖突[2]。這些矛盾沖突處理得當則有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進而有助于維護國家財政安全,處理不當則會影響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最終也會危機國家財政安全。
2.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對國家財政安全的交互影響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是無處不在。金融風險是金融活動的內在屬性,產生于多元的經濟活動主體和不確定的經濟活動,存在于一切金融活動[3]。由于金融與財政息息相關,一旦國家出現金融風險,國家財政為穩物價、保增長,勢必擴大支出化解或減輕金融風險,扶持金融機構。這就打破了財政原有平衡,增加了財政負擔,使得財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危機。
由于經濟運行因素、政治因素、自然因素、技術因素等因素的影響,國家財政也面臨著一定風險。財政具有分配資金的功能,因此當面臨風險時,國家財政會動用一定金融手段來解決消弭風險,這就將財政風險轉嫁給金融,增加了金融風險,進一步削弱了對國家經濟的調控能力,對維護國家財政安全是極其不利的。
綜上所述,財政和金融各自存在著一定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通過財政與金融的交互作用影響著國家財政安全。要規避或減輕兩種風險對國家財政安全的影響,需采取有效手段對財政與金融的交互作用進行監控、預警,即建立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
二、建立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
目前,財政領域中極少有從財政金融交互影響的角度出發,建立國家財政風險預警系統的案例,但有學者通過研究國內外大量財政和金融案例,發現了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在形式與危害上的相關性[4]。因此,本文認為,要維護國家財政安全乃至國家經濟安全,亟需著眼于財政和金融的交互影響,建立一套能夠有效預警風險的體系,防止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相互轉嫁,引起國家財政和經濟的進一步惡化、失控。
1.系統的建立原則
財政金融交互影響下的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的構建應堅持國情性、國際性、宏觀性、可行性等原則。
國情性原則是指系統建立過程中所涉及的指標、警戒線、風險權重等需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進行選取、設定,需符合本國的經濟、政治制度和政策,符合本國經濟發展特點和內容,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風險預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系統建立的國際性是指系統需基于國際認準的金融風險管理指標和先進的財政風險管理理念,如《巴塞爾協議》、財政風險矩陣等[5]。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今天,要想獲得長足發展,就必須與國際接軌,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這樣,國家財政就面臨著國際國內的雙重風險。因此,建立的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需在指標概念及相關理念上與國際權威保持一致,這樣才能同時預警國際、國內的風險,有效維護國家財政安全。
國家財政安全預警是國家財政風險的宏觀管理,這就要求預警系統能夠從宏觀角度出發,整體性地反映財政風險。宏觀性原則要求預警系統的指標具備高度概括性,且相互補充,能夠客觀、全面地反映財政風險的總體狀體和變化,能夠實現對宏觀財政風險的完整描述。
可行性是指預警系統中的各項指標是切合國家財政宏觀管理工作需要的,是適應國家財政發展和改革需要的,且在數據獲取方面具有方便、及時、準確、權威的特點。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預警系統得到切實落實,才能真正發揮風險預警作用。
2.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指標
財政風險根據表現形式的不同,可分為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其中顯性風險包括直接顯性風險和或有顯性風險,隱性風險包括直接隱性風險和或有隱性風險。有學者結合漢娜財政風險矩陣和我國實際情況,指出國家安全財政預警系統應包含4個子系統、23個風險預警指標。4個子系統即直接顯性風險系統、或有顯性風險系統、直接隱性風險系統、或有隱性風險系統。
直接顯性風險系統中包括財政集中率、稅收彈性、財政赤字率、外債負債率、國債負擔率、國債償債率、國家財政債務依存度、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比重、投資性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等10個指標,或有顯性風險系統包括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資本充足率、失業率、國有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經產項目差額/GDP、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率等7個指標,直接隱性風險系統包括預算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預算外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財政支出對財政收入的彈性3個指標,或有隱性風險系統包括M2增長率、股票市值/GDP、股票市盈率3個指標[6]。其中,直接顯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透明度和確定性最高,風險可控性最大;有顯性風險系統和直接隱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不確定性較大,可控性較小;或有隱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的不確定性最大,可控性最小。
這些指標涉及了對國家財政安全有重要影響的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財政活動和金融活動,較全面地反映了國家財政管理面臨的風險因素,確可作為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的預警指標。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