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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力量與資本力量同樣強大的國家,一旦上市公司被披露污染環境、虐待童工、壓榨工人等,不但其產品銷售和品牌形象會在短期內出現明顯下降,消費者和客戶也會抵制無視社會責任的上市公司產品,投資者為避免利益受損,往往不愿意在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上市公司中投入資金。
近幾年在中國,漸漸完善的資本市場也成為了企業牛虻們的重要陣地。財務造假、環境信息缺失等信息的披露給上市公司帶來的沖擊越來越顯著,全新的“社會責任投資”理念也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還沉浸在“資本逐利”思維的人們終將驚嘆,來自資本市場的壓力亦可成為推動商業倫理發展的動力。
股市牛虻嚇哭張茵
2008年4月14日,香港“大學師生檢查無良企業行動(SACOM)”了《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廠報告》,5家企業榜上有名,其中張茵旗下的“玖龍紙業”被指血汗工廠、“港企之恥”。
SACOM是香港一個以保護勞工權益為主的民間團體,成立于2005年6月,成員主要由香港大專院校的師生組成,目的是檢查企業不當行為。在這份報告前,SACOM把迪斯尼、佐丹奴等國際知名企業納入監督對象,通過實地調查、暗訪了解了大量知名企業在珠三角的代工廠用工情況,最終將調查結果形成文字報告公布。
在報告中,SACOM指出玖龍紙業五大行為涉嫌違反中國勞動法規,包括工傷事故頻發、工人沒有定期體檢、合同簽訂不規范、工資單缺失、乙肝歧視等問題。
報告后,SACOM向玖龍紙業的主要投資人富達投資、匯豐資產管理、摩根大通等機構和個人如李兆基、鄭裕彤等玖龍紙業投資人、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發出呼吁,希望他們以拋售及拒絕購買玖龍紙業股票等方法向該企業施壓,直至工人工作條件得到改善。同時,SACOM也將報告寄給了全國總工會、廣東省總工會、廣東省各相關政府部門。
2008年3月,正值玖龍紙業股價大跌之時,張茵正在籌劃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投資級債券,同時謀求收購越南一家造紙廠的控股權,因此,新一輪融資對于玖龍紙業至關重要。恰逢此時SACOM將血汗工廠的矛頭直指玖龍紙業,令張茵猝不及防:“那是風吹頭發我都害怕的日子,SACOM一下子沖上來了。”她對媒體說,在網上看到報告的全文時,一下就哭了。
2008年5月8日,玖龍紙業在東莞召開媒體會,張茵不得不正面回應了SACOM的指責。
財務打假威力驚人
而商業倫理與資本市場最密切的關聯莫過于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而中國資本市場亂象叢生,監管缺位導致財務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給投資者帶來重大投資風險,于是也造就了一堆專門盯著資本市場不放的專業牛虻。
比起其他領域的民間力量來說,資本市場的牛虻們殺傷力驚人,他們一旦掌握證據并公之于眾,馬上就能在股市上制造出堪比颶風的效應,令上市公司膽戰心驚。
2001年,中國證券市場出現了一位草根財務打假專家,他曾用網名“飛草”“申草”以及最為人知的“夏草”,從2001年起開始“財務偵探”生涯,持續撰文質疑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問題,被喻為“虛假信息披露殺手”。據媒體報道,自2004年到2008年,證監會立案查處的125家違法違規上市公司中,由夏草最先公開質疑的有25家,占總數的20%。
夏草打假的方式并不特別,依據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報和其他公開信息。2008年4月30日,2007年度上市公司披露工作基本完成,夏草在公開信息的1500家上市公司中隨機抽選了200多家公司的年報進行財務分析,從中找出了10家存在虛構貨幣資金、虛構存貨并隱瞞巨額占資和巨額資金流向不明等重大問題的公司。以博客為平臺,他撰文《中小板十大涉嫌偷漏稅過會公司》、《滬市2007年報十大涉嫌報表粉飾上市公司》等文,引起市場及輿論一片嘩然。因為財務打假,夏草名聲大噪,引起了政權市場從監管層到普通投資者的普遍關注,其中一些草根投資者更是其擁泵。
專業牛虻:做空機構
雖然夏草最終“退隱江湖”,但是美國做空機構的存在及其專業性使資本市場專業牛虻的位置從不曾空缺。
與中國不同,做空機制是美國資本市場的合法交易。眾多做空機構通過調查上市公司存在的弊端,在公司股票未受影響時借入公司股票,再做空調查報告,使“問題上市公司”股價大跌,進而以認沽價買入公司股票還給借貸者,從而獲取市場差價。
在美國,1995年至2002年之間,做空者發現的惡意會計手法比監管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現得更多。眾多做空機構的初衷是盈利,但不可否認的是,做空機構客觀上已成為監管上市公司的利器。
目前,在美上市的中國概念股屢屢遭到以狙擊和做空問題中概股為目標的渾水調查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的獵殺,其調查手法主要是通過查閱資料和實地調研,從公司、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行業專家等方面入手。目前,東方紙業、綠諾國際、中國高速頻道、多元環球水務、嘉漢林業和分眾傳媒都受到過渾水調查公司的攻擊,大部分股價出現大幅下跌,其中綠諾國際和中國高速頻道已退市,多元環球水務已停牌。
這也提醒在美上市的中概股:造假有風險,赴美需謹慎。
社會責任投資
對于NGO來說,資本市場是他們“曲線救國”的客場,但是,對于投資者來說,資本市場卻是他們的主場,關鍵是――他們是否愿意改變投資方式。
今天的社會,投資者高居在經濟社會的頂層,我們習慣于這樣一個邏輯:擁有投資的少數人投資的目的在于獲取盡可能多的利潤。于是,你被當下這種四處可見而且運行了很多年的“古老”邏輯而說服,當你成為下一個投資者,你也將為盡可能獲利而投資。
在這樣的投資邏輯下,我們只看到金錢的光環和力量。種種問題也隨之產生:
使用奴隸勞動比為工人支付工資、承擔社保更為廉價;破壞生態比小心翼翼保護環境更為廉價;建造房子比保護文物更有商業價值……如果人們認為投資公司僅僅是為了不顧一切地獲得最大商業利潤,那么我們期望的更好的未來將不可能實現。
幸而有人提出了“社會責任投資”概念。社會責任投資(SRI)是基于社會責任理念的一種投資行為,與傳統投資相比,社會責任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不僅要考慮傳統的財務指標,還要考慮該投資將給社會、環境等方面帶來的積極或消極的影響。作為一種全新的投資方式,社會責任投資可以引導企業兼顧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在經濟、社會和環境三者之間形成互補、并存的關系,進而推動整個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社會責任投資》一書的《前言》提到:“當今世界上市公司的新一代股東正努力獲得話語權,他們堅信為孩子、鄰居和自然環境創造財富與竊取財富是有很大區別的。當新一代股東的數量更多、權力更大時,負責任的、可持續的商業實踐行為就順理成章了。”
社會責任投資也正在成為現實并改變著。美國三個最大的資產管理機構中的教師退休基金(TIAA/CREF)和先鋒集團(Vanguard Group)在2000年上半年各自為社會責任投資者發行了共同基金。有數據表明,美國社會責任投資資產從1995年的6390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2.71萬億美元。此外,在整個25.1萬億美元專業管理投資資產中,社會責任投資占到約九分之一――美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社會責任投資市場。
社會責任論壇2007年社會責任投資報告顯示:截至2007年9月30日,日本社會責任投資市場總值達73億美元,其中包括65億美元的社會責任投資基金。
一、科學合理規劃,推進布局調整
(一)制定安全發展布局規劃,優化產業布局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統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區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將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集約用地”的原則,依照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過國家審核的41個開發區產業定位,確定化工產業的集中區域或園區,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要積極推廣**化學工業區產業鏈一體化和循環經濟經驗,在化工集中區域和化工園區,要合理整合資源,集聚關聯產品,優化園區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各區、縣人民政府應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并將規劃正式對外。從20**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區域內建設,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
(二)積極引導,創造條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須向工業區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調整”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實行轉產、搬遷、兼并、關閉,積極促進和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市經濟信息化委應會同財政、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快形成和出臺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蹤指導力度,積極協調相關地區爭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鎮)區、黃浦江上游水資源保護區內82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布局調整工作。
積極推廣閘北、閔行等區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地區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二、加強源頭管理,提高本質安全
(三)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
市、區(縣)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
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劇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以下統稱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啟動現有化工裝置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書面承諾,通過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和裝置的安全本質度。企業實施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相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改造完成后還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將評估結論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商務委等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從嚴審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學品、合成氨、高純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的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四)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運輸許可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新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申請延期換證的企業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同意頒發許可證或延期換證;達到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生產企業,在申請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免于現場核查,經資料審查后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要把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自動控制、緊急停車等,納入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內容。有關安全評價機構必須將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是否實現自動控制作為安全評價的一項內容,分析其工藝危險性及存在的事故隱患,提出完善技術措施,并出具評價結論。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各類危險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運輸通行證等證件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各級財政、金融、保險、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號),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企業嚴格按照《**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滬財企〔20**〕**號)和《關于本市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滬金融辦〔20**〕**號)等有關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
(六)強化技防措施,實施科技興安
各級安全監管和環保部門要大力推廣應用加油(氣)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氣回收技術。20**年底前,完成對世博會場館周邊300米內、即使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安全距離仍不符合條件的加油(氣)站HAN阻隔防爆技術改造,并完成外環線以內所有加油站油氣回收技術改造。
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要按照**市地方標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載監控系統基本技術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建設和應用,確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監控系統平臺的建設、調試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GPS監控信息接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速度、路線、運行安全狀況的動態監控。在試點基礎上,20**年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電子營運證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運營車輛資質、技術狀況、日常維護、規范營運等方面的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有關企業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
鼓勵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應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技術(HAZOP),提高化工生產裝置潛在風險辨識能力。要確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通過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每一階段都應制定試驗開題報告,組織技術條件論證,編寫試驗總結報告,并通過專家技術鑒定,在此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七)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現狀評估導則》(滬安監管危化〔20**〕85號)要求,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企業要及時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及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并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以及定期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實施24小時實時監控和管理。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相關場所、設施要實施視頻圖像監控。
三、夯實監管基礎,提高執法能力
(八)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和本市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有效機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新申請或延期換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要同時提供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劇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評,按照規范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并將自評報告提交相關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20**年底前,上述企業應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九)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普查登記,及時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確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健全全市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庫,逐步實現資源共享,為有效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打好基礎。
(十)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等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過程監控、跟蹤整改制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崗位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同時,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下達整改指令書,落實隱患治理、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各區(縣)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臺賬,每季度按期將本地區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市級監管部門備案。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各級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質量技監、環保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督促相關企業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常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教育培訓活動,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企業全員安全培訓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成績應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十二)針對重點環節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進蘇浙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聯控機制建設。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合理確定市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進出專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標志和標識設置,并負責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險化學品運輸沿線道路,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查驗、執法,各級安全監管、交通管理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基礎信息平臺及車輛實時監控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控,并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專業人員資質情況以及車輛安全警示標志設施等情況進行查驗;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收發貨責任倒查制度,聯合有關部門推廣使用電子卡(標簽)查驗、登記,同時建立道口危險化學品超裝卸載應急處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動態監控通報、聯合執法同步、查處意見反饋”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可控度。
各級安全監管、建設、質量技監、市政、消防、水務、房地、市容環衛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檢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要求,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場所檢修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安全專項整治,促進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安全受控。
(十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
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暫行規定》(滬安監管危化〔20**〕**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和專家的作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檢查水平。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許可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提請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有關人民政府要組織限期予以關閉。
(十四)完善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地區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相關應急預案,規范和加強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確保危險化學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處置。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規定,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開展警示教育。受區、縣人民政府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單位,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危險化學品死亡事故調查結束后,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將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復印件)報市安全監管部門。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要指導中小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當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大中型化工企業建立聯系機制,通過簽訂應急服務協議,實現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本市安全生產情況逐級報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要向所在地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有關中央和市屬企業要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考核;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應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十五)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體系。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即將施行為契機,積極通過地方立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提高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完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保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有法可依。
(十六)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地區要在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十七)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安全生產專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中介組織嚴格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體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和帶儲存設施的經營安全許可要聘請專家參與審查;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要充分咨詢專家意見;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指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十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黨委的領導下,發揮政府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涉及部門多、環節多。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檢查效果。
論文關鍵詞:民間投資;投融資體制改革;發展戰略
論文摘要:溫州市場經濟起步較早,民間投資較為活躍,投資領域較為寬泛,但民間投資涉足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較少。本文圍繞溫州城市基礎設施如何向社會投資主體開放,通過調研分析,探索擴大利用民資的方法、途徑,并提出相應對策措施,為溫州豐厚的民間資金拓展出一條有效的投資途徑。
一、溫州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是形勢發展的需要
溫州當地充沛的財富積累和民間融資手段的靈活性與多樣性,不僅使溫州經濟始終保有旺盛的活力,也使溫州人的投資理念和投資行為,在市場上總是領先一步。今后幾年,溫州將進入一個新的大規模建設時期。在這個時期,原有的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已經不能適應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步伐。溫州市面臨的形勢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1.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矛盾日漸突出當前,溫州市正在努力實施“百項千億工程”,5年內擬建設重大項目103項,涉及總投資2040億元,其中基礎設施1100億元;計劃2003~2007年內完成1370億元,其中基礎設施計劃完成投資600億元,如果考慮到城市發展空間轉移以及城鎮化進程加快帶來郊區和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資金壓力還要大。如此龐大的資金需求,單靠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以及以國有機構為背景的銀行借貸投資,是遠遠不夠的。據測算,“百項千億工程”的資金缺口在40%左右,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矛盾將越來越突出。
2.充裕的民間資本正在積極尋找投資出路根據溫州銀監局2004年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03年年末,溫州轄區內民間資本存量約2770億元,這其中貨幣資本接近1000億元,實物固定資本1155億元,實物流動資本637億元。
溫州民間投資涵蓋較廣,幾乎涉及所有行業,但主要集中在傳統的制造業和收益率較高、準入門檻較低的房地產業。2002年在全市限額以上房地產業和制造業的投資中,民間投資分別為全行業投資的84.4%和70.3%,占絕對主導地位。一些民企更是投入巨額資金開拓新的產業,例如2003年溫州9家民營企業出資2.788億元參加了溫州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中瑞、中馳財團等強強聯合的投資主體正在涌現。在2003年溫州市完成的448.60億元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中,非國有投資完成額達302.18億元,占67.36%,已超過2/3。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溫州民營經濟迅速發展,民間資本的力量不斷壯大,正在積極尋找出路,他們越來越青睞于有固定市場、回報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已經具備了投資基礎設施的條件。近年來,溫州“購房團”現象、外地政府頻繁來溫招商現象、溫州人大規模異地投資現象,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溫州民間資金在本地難以找到更多的投資機會。一旦克服市場準入制度上的缺陷和相關政策方面的障礙,溫州基礎設施投資領域中社會資本的比重將會迅速提高,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化的進程將明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短缺的矛盾將會大大緩解。
3.與先進省市相比溫州市的改革步伐已經滯后全國各地特別是一些先進城市正在努力轉換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有效舉措,一些省市在基礎設施市場化改革方面已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如深圳市對水務、能源、燃氣、食品、公交五大集團的股權出讓進行了國際招標,并取得成功。上海市提出投融資重點將從以挖掘土地級差效益等城市自然性資源為主,轉向挖掘大規模投資形成的存量資產,盤活國有資產存量,實施國有資產的戰略性調整;投融資方式從以政府注資和建立舉債機制為主,轉向建立項目法人制、市場化融資為主;投融資管理從投資為主轉向投資與管理并重,建立從資金到資本、從資本到資產、從資產到資金再投入的良性流動機制,擴大資金滾動放大效應。北京市結合奧運會場館建設、地鐵項目建設,全面開放基礎設施市場,建立投資北京服務平臺,推行項目法人招標,目前已有很多國際知名公司、民營企業、股份制公司在投資北京基礎設施建設。
二、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存在問題
1.合理的定價機制與盈利模式尚未普遍形成基礎設施產品價格的制定往往具有較大的行政規定性,考慮了社會穩定、弱勢群體的承受能力等很多非經濟因素。許多管制價格低于邊際成本,如城市污水處理費僅0.5元/噸,低于實際運轉成本。污水處理廠等基礎設施理想的盈利模式還未建立,垃圾處理費征收辦法尚未出臺,民營投資主體相關費用被拖欠現象時有發生,既不符合社會資源配置的要求,也不利于吸引社會資金的投入。
2.行政性壟斷局面有待打破當前體制下基礎設施領域雖然有一定程度的民間資本進入,但行政性壟斷仍未從根本上打破。一些行業和部門自行立項、自行設計、自行發包、自行施工、自行收費、自行管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項目、資金在體制內封閉運行,民間資本欲投無門。在行政壟斷下,社會資本難以大量進入,政府的部分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成本缺乏競爭平抑;在行政壟斷下,政府投資職能與投資管理職能不分,政府投資與企業投資不分,政府缺位與越位現象并存。
3.市場準入制度需要建立完善改革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放開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市場,必須先立規矩,有章可循。同時,基礎設施的特點決定了它與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必須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哪些行業可以放開,放到什么程度,哪些企業可以進入,進入的條件是什么,都需要提出明確的要求,以方便投資者操作。
4.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急需確立和改進基礎設施行業涉及到公共利益,而且具有自然壟斷性,消費者的選擇程度比較低,必須加強政府對其的監督管理。目前,溫州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的具體管理辦法和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臺。過去政府對公共行業的監管機制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具有“監督者”和“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容易發生角色錯位,需要進行改變。同時,明確的監管體系,也是吸引國內外投資者的基本條件。因此,無論從政府角度還是從投資者角度,都需要我們建立一套科學、公正、透明的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
5.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工作嚴重滯后制訂專項規劃時前瞻性不夠,往往重近期,輕遠期,對綜合性、網絡化項目認識不足。基礎設施各專項規劃之間協調性差,部門協調不夠,缺乏綜合平衡。規劃的公開性也不夠,往往由部門關起門來搞規劃,未及時向社會公布征詢意見,社會各界參與度低,投資者獲取相關規劃信息的渠道不暢,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投資信心。
三、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措施
1.積極吸引社會投資,推進新建基礎設施項目的市場化抓緊制訂并貫徹實行《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辦法》,完善配套相關的市場準入政策和措施,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對于自來水、燃氣、熱力、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公路等新建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逐步減少政府投資,及時以政府新聞的方式向全社會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信息,采取BOT等方式面向社會投資者招標。對于經營性社會發展基礎設施項目,在界定政府與社會投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采取PPP模式吸引社會投資者合作建設。對于政府行政辦公設施、城市道路、公共綠地等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以政府投資為主,逐步實行代建制;有條件的也可按照BT方式吸引社會建設資金,政府通過補償機制和回購方式,回報投資者。
2.盤括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實施國有基礎設施企業股份制改造按照“未禁即入、有需則讓”的原則,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經營性基礎設施存量資產要逐步面向社會投資者開放。要根據基礎設施領域不同行業的特點,在保持一定比例國有股份的前提下,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對盈利性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有條件的爭取整體推向市場;對不能整體改制的企業,采取剝離不良資產、實行管網分離等辦法,逐步實行股份制改造或進行資產、經營權轉讓。實施基礎設施企業股份制改造,引入戰略投資者,既要引入資金,又要引入技術和先進的管理,實現引資、引智和引制相結合。要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改善國企治理結構,解決預算軟約束問題。盤活部分存量資產,存量變增量,來投入新的基礎設施建設。如對股權進行評估,通過股份轉讓、增資擴股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入駐,回籠增值后的財政性資金,滾動發展,形成資金-資本-資產-資金的良性循環。
3.加強基礎設施企業債務管理,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政府有關部門要在中介機構配合下,認真研究改善基礎設施國有企業融資結構,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政府財政風險。嚴格基礎設施企業債務管理,引導銀行貸款投向;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發行企業債券,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選擇預期建成后有穩定收益的新建基礎設施項目,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結合落實CEPA措施,與香港聯交所聯系推進溫州市的企業上市。香港聯交所現在對基礎設施企業有規定,不要求3年存續期,可以用新組建的項目公司上市,只要項目有比較好的預期現金流,有長期的穩定收益,推薦這樣的企業直接上市融資,也是一個直接融資的途徑。以國有投資主體為組織者,積極推行項目融資,利用資金信托計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面向民間資本、民營企業,籌措建設資金。選擇信用好的項目進行發行信托產品的試點工作。
4.改革政府投資管理方式,發揮政府投資的“乘數效應”制定政府投資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改變重投資、輕融資,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監管,只注重對具體項目撥款、進行直接投資的單一方式,根據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分別采取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擔保、建立補償基金等多種手段,增強政府投資的引導和放大作用,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乘數效應”。
借用京、滬、深等地高層次的策劃顧問公司、財務顧問公司(銀行)、法律顧問公司(律師事務所)、招標機構力量,依托專家咨詢委員會,加強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融資方案的制定等前期工作,便于立項和決策,并為實現投資與項目的順利對接創造良好的條件。做好項目的包裝和推介工作。
5.理順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的價格體系對擬推向市場的基礎設施項目,組織專家進行成本和產品服務價格論證,并在綜合考慮價格總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其產品和服務定價,在價格無法短期到位的情況下,制定相應的投資補償政策,為進行市場化運作創造必要條件。
組織有關行業和政府部門,選擇處于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進行產品和服務價格的論證,并在考慮各類企業成本和盈利水平、物價總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等綜合因素的基礎上,逐步制定相關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價格的總體定價、調價辦法和分行業實施細則,推動市場形成價格機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