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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務目標
整治辦事處駐地環境,整治村(居)環境,整治國道、省道、縣鄉公路兩側的環境。通過整治,達到全區環境面貌的整潔、衛生、美化、亮化、綠化的目的。
二、整治的范圍
傅莊、冊山、高都、羅西、湯莊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三、整治的重點任務與要求
(一)傅莊街道辦事處
1、整治的重點:老206國道、江付路兩側。
2、整治的任務要求:
(1)路面進行改造建設;
(2)道路兩側鋪裝人行道板,排水溝進行配套建設;
(3)道路兩側沿街破舊樓房按規劃進行逐步改造建設或全部粉刷;
(4)道路兩側綠化,路兩側安裝較高標準的路燈;
(5)拆除道路兩側違章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影響市容的破舊房屋、殘墻斷壁。
(6)清理道路兩側占道經營物品及各類垃圾。
(7)規范道路兩側的各類廣告。
(二)冊山街道辦事處
1、整治的重點:江福路,河冊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務要求:
(1)江福路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駐地區域道路兩側鋪裝彩板人行道,兩側敷設排水管溝;
②駐地區域道路兩側沿街舊樓房按規劃進行逐步改造建設或全部粉刷;
③道路兩側綠化;
④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違規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河時建筑;
⑤清理整頓駐地區域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及時清除各類垃圾;
⑥規范道路兩側各類廣告標牌,清除各類不規范廣告。
⑦道路兩側合理設置垃圾箱(池)。
(2)河冊路的整治任務及要求:
①對所轄區域壞損的路面進行修建;
②駐地區域道路兩側沿街舊樓按規劃逐步進行改造建設或全部粉刷;
③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河時建筑;
④駐地區域清理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及各類垃圾;
⑤規范駐地區域道路兩側各類廣告標牌,清除各類不規范廣告。
(3)南大路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拆除道路兩側違章建筑物、構筑物;
②清理道路兩側各類垃圾。
(三)高都街道辦事處
1、整治的重點:程沈路,河冊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務要求:
(1)程沈路的整治任務及要求:
①駐地區域鋪設彩板人行道,路兩側敷設排水管溝;
②駐地區域道路兩側沿街舊樓按規劃進行改造建設或粉刷;
③道路兩側按規劃設計進行綠化;
④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河時建筑;
⑤清理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堆積物品及各類垃圾;
⑥規范道路兩側各類廣告標牌,清除各類不規范廣告;
⑦道路兩側合理設置垃圾箱(池);
⑧清理整頓各類車輛的亂停亂放。
(2)河冊路兩側的整治任務及要求:
①道路兩側綠化;
②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河時建筑;
③清理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堆積物品及各類垃圾;
④清理整頓各類車輛的亂停亂放。
(3)南大路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河時建筑;
②清理道路兩側各類垃圾;
(四)羅西街道辦事處
1、整治的重點:湖北路,俄黃路,化武路。
2、整治的任務要求:
(1)湖北路的整治任務:
①對所轄區域的壞損路面改造修建;
②駐地區域道路兩側鋪設彩色人行道板,敷設排水管道;
③道路兩側綠化、駐地區域亮化;
④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違規建筑物、構筑物;
⑤清理駐地區域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及各類垃圾;
⑥規范道路兩側各類廣告標牌;
⑦道路兩側合理設置垃圾箱(池)。
(2)俄黃路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對所轄區域所有壞損路面改造修建;
②道路兩側綠化;
③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違規建筑物、構筑物;
④清理道路兩側各類垃圾。
(3)化武路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改造修建現有路面;
②拆除道路兩側的違章違規建筑物、構筑物;
③清理道路兩側各類垃圾。
(五)湯莊街道辦事處
1、整治的重點:老206國道兩側、櫻花路。
2、整治的任務要求:
(1)駐地區域老206國道兩側的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道路兩側沿街舊樓房按規劃逐步改造建設或全部粉刷;
②道路兩側綠化、駐地區域設置路燈亮化;
③拆除所轄區域道路兩側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
④清理駐地道路兩側占道經營及各類垃圾;
⑤規范道路兩側各類廣告標牌,清除各類不規范廣告。
(2)櫻花路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要求
①道路兩側的綠化完善提升;
②清理道路兩側“三堆”;
③道路兩側合理設置垃圾箱(池)。
四、駐地規劃及村居規劃
(一)傅莊街道辦事處、冊山街道辦事處、高都街道辦事處、羅西街道辦事處、湯莊街道辦事處五個街道辦事處,要求在2005年完成駐地控制性詳規的修編或編制。
(二)2005年全區各街道辦事處行政村(居)規劃修編率達到30%;2007年各辦事處的行政村居的規劃全部修編完成。
五、村(居)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與要求
(一)村(居)的環境整治
1、村內大街小巷都整潔衛生,無“三堆”,排水管溝暢通。
2、主要街道綠化、亮化;
3、村內衛生有專人管理,垃圾及時清理。
(二)舊村居改造建設的任務與要求
1、2005年全區每個街道辦事處至少有一個村(居)進行村莊改造建設。
2、村(居)改造建設要符合建設程序,要在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工程建設文件、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后進行建設。
3、單體設計要由有資質的設計部門設計,并經法定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的通知》、國家安監總局《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深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落實區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全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安全社區建設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安全生產中心工作,貼近安全生產實際,以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范能力為基本要求,以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傷害為目的,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穩妥推進,全面提升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為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強基固本、提供支撐。
二、任務目標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安排,“十二五”伊始,全省都要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總體目標是,“十二五”期間,全省有400-50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啟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300個建成省級安全社區,200個建成國家級安全社區,安全社區數量覆蓋全省鄉鎮(街道辦事處)20%以上。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我區十三個街道辦事處都要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2012年度的任務是:路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要申報創建國際安全社區,其余十一個街道辦事處要申報省級和國家級安全社區。
三、創建程序
(一)安全社區分為省級、國家級、國際級安全社區,啟動安全社區創建的街道辦事處,根據要求申報創建省級和國家級安全社區,達到國家級安全社區標準后可繼續申報國際安全社區。
(二)安全社區建設實施依據:
(1)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行業標準《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
(2)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安全社區評定管理辦法》;
(3)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全國安全社區現場評定指標》;
(4)其他有關要求。
(三)申請省級安全社區的街道辦事處應經區安監局審核同意,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后向省安監局提出評定申請,由省安監局組織現場評定,達到省級安全社區標準的,頒發“省級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四)申請創建國家安全社區的應按照《安全社區評定管理辦法》,在向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遞交創建備案表時一并報省安監局備案。申請評定時,由區安監局審核同意,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市安監局印章、向省安監局備案后,向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提出評定申請,經專家組組織現場評定,達到國家級安全社區標準的,頒發“全國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五)申請創建國際安全社區的街道辦事處經區安監局審核同意,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市安監局印章,向省安監局備案后,向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提出創建申請。經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現場評定達到國際安全社區標準的,頒發“國際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是全區“十二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是“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中“四個創建”之一。各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安全社區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創建規劃和計劃,安排專項資金,落實責任和措施,廣泛動員參與,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安全社區建設穩步推進。
(二)為鼓勵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省政府安委會將安全示范社區的評選作為“四個創建”之一給予表彰獎勵;省、市每年的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只在取得“安全社區”牌匾的街道辦事處中產生。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區年“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正處長級干部、區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環保局、區市政園林局、區工商分局、區文廣新局、區交巡警支隊、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檢查和督促責任部門和有關單位建設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工作進度,確保工作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二、建設范圍及目標
建設范圍: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范圍內。
建設目標:在年建成市級“安靜居住小區”4個,其中,街道辦事處2個、街道辦事處1個、街道辦事處1個。
三、責任部門及職責
區環保局:牽頭對創建工作實施統一規劃,具體負責創建的組織協調工作,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建筑工地嚴格進行夜間施工審批,加大執法力度,按照驗收要求完成噪聲監測。
區市政園林局:牽頭對擬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占道經營實施執法檢查,防止流動商販和夜間攤點噪聲擾民。
區工商分局:牽頭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及其他商業門面進行監督檢查,取締無證照經營戶。
區文廣新局:負責配合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區交巡警支隊:積極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周邊城市路段及小區內設置禁鳴標志。
區公安分局:加大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管。
各街道辦事處: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創建工作。積極按照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基本條件篩選確定轄區內擬創建對象,按照“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嚴格實施,加強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協調與溝通,確保創建工作通過驗收。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準備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小區認真進行統計,按照創建的基本條件,選定擬創建小區名單。各街道辦事處務必于6月25日前將確定的創建小區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7月1日前啟動創建工作。
(二)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宣傳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必要性,使創建工作能夠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積極支持,引導社區居民從日常的環保行為做起,提高廣大市民的環保意識。
(三)組織實施階段(8月1日-9月30日)
創建具體工作由各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實施。一是與各居委會聯合,對小區的人口、建筑物及所在單位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為建設“安靜居住小區”提供科學根據。二是根據“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指標和區域噪聲污染情況,制定噪聲治理方案;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以達到創建指標要求。三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環境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防治小區內道路交通噪聲和生活噪聲污染的管理措施,將其納入物業管理制度和公民公約以便共同遵守。創建完成后,由區環境監測站根據考核指標規定的環境噪聲監測項目和要求,對建設后的“安靜居住小區”環境噪聲現狀進行測試,并出具監測報告。
(四)檢查、整改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小區創建工作進行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對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完善。
(五)初步驗收階段(12月)
各街道辦事處于12月10日前向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報送相關驗收材料,報送的材料包括工作總結、小區基本情況和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方案(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環境噪聲監測數據。領導小組將對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建設工作進行初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
“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難度較大、要求較高的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務必高度重視,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我國城市社區體育(以下簡稱社區體育)是體育社會化的產物,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社區體育主要是在街道辦事處的轄區內,以自然環境和體育設施為物質基礎,以全體社區成員為主要對象,以滿足社區成員的體育需求,增進社區成員的身心健康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開展的區域性的群眾體育。黨的以來,隨著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社區體育有了較快的發展。但是,發展還不平衡,人們的社區體育意識還不夠強,社區體育組織還不夠健全,參與的人和單位還不夠廣泛,場地設施等物質條件還不能滿足人們參加體育活動的需要等問題,還不同程度的存在著。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下簡稱《體育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努力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就近、方便、文明、有序的體育健身環境。現對加強社區體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任務與職責
(一)社區體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采用多種方式,發動、引導、組織社區成員開展經常性的體育健身活動,提供門類眾多的體育服務,滿足社區成員的體育需求,增強體質,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建立文明、健康、科學的社區生活。
(二)市、區人民政府要把發展社區體育作為貫徹《體育法》、實施《綱要》的一項具體措施,納入城市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作為社區建設和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的一項內容,努力為居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物質條件。
(三)市、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加強對社區體育的領導,依據《體育法》和《綱要》制定社區體育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區體育組織為主體的社會體育組織網絡,制定開展社區體育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社區體育理論研究,建立社區體育發展的指標體系。
市、區人民政府教育部門要在保證學校教學秩序和體育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學校體育設施對社區居民開放,開展有償服務。切實發揮學校體育教師、體育設施在開展社區體育活動中的積極作用。
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根據城市管理中街道辦事處的管理、協調、指導、服務等職能作用,將開展社區體育作為街道辦事處的一項工作職責,將社區體育作為社區建設的組成部分,統籌規劃和評估,在政策上給予扶持。
市、區人民政府文化部門在建設和發展社區文化的工作中,要重視社區體育的開展。街道辦事處的文化站,要大力宣傳體育健身對增強體質、豐富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質量等方面的意義,有計劃地開展豐富多彩、小型多樣的體育活動。
市、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劃部門,要按照國家對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的規定,將市、區、居住區的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合理布局,統一安排。
在開展社區體育工作中,要重視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作用。
(四)街道辦事處對轄區體育工作具有領導、管理的職能。要調動轄區內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健全體育組織和組織社區內成員經常開展體育健身、竟賽、表演和體育交流活動。組織開展成年人體質測定工作,協助體育行政部門做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工作。
(五)居委會應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廣泛宣傳、發動。組織居民經常開展群眾性的體育健身活動。
(六)到本世紀末,我國社區體育的發展達到:經常參加社區體育活動的人數有較大的增長,體育健身活動的環境和條件有較快的改善,社區成員的體育意識和體質普遍增強,社區體育組織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國家、社會、個人三者有機結合,社區。單位、家庭共同發展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組織管理與體制
(七)按照《體育法》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體育工作”的規定,區(市轄區、不設區的即為市,下同)人民政府可授權街道辦事處主管轄區社會體育工作和組織實施轄區體育活動。形成以市、區體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分級管理體制,以及條塊結合的組織網絡。
(八)街道辦事處應成立以街道辦事處行政領導掛帥、轄區內各有關單位參加的社區體育組織。應有部門管理體育工作,配備專兼職體育干部,在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要充分利用轄區內各單位人才、資源和場地等條件,組建街道辦事處一級的各類體育協會、文體中心、體育指導站、健身俱樂部等,形成在街道辦事處領導下的街道、居委會和單位多層面的體育組織網絡,有效地開展多種多樣的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滿足社區成員的廣泛興趣和愛好。
(九)居委會應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居住區、樓群晨、晚練指導站等體育組織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社區內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要增強社區意識,支持、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社區體育工作,積極參加社區的各類體育活動。
三、骨干隊伍建設
(十一)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培養、選拔德才兼備,熟悉、熱愛體育工作的干部充實到街道辦事處和社區體育組織,并在政治上、生活上關心愛護社區體育干部。
(十二)社會體育指導員是開展社區體育的骨干。要充分發揮他們在開展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中的技能傳授、鍛煉指導和組織管理作用。
(十三)要充分發揮轄區內各單位體育干部、業余體校教練員、體育教師以及熱心體育和有體育專長的離退休人員的作用,吸收他們參與社區各類體育組織的領導與管理工作以及活動的組織、技術指導等。
(十四)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有計劃地舉辦各類培訓班,加強對各類體育干部、體育骨干、體育積極分子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
四、場地設施的建設與利用
(十五)體育場地設施是社區居民開展體育活動必需的物質條件,是體育活動經常化的重要保證。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社區體育場地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的建設。已建成的居住區要努力挖掘潛力,為居民修建簡易體育場地;新建居住區、小區,必須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的(GB9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和原城鄉建設部、國家體委*年頒布的(86)體計基字559號《城市公共體育運動設施用地定額指標暫行規定》,規劃、建設好社區體育設施。
(*)街道辦事處應在轄區內有計劃地修建社區體育活動室或體育服務站(點),并配備相應的健身器材設備。到本世紀末,力爭50%以上的街道達到上述要求。
(十七)合理使用街道轄區內現有的各類體育場地設施,充分發揮其作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一律向轄區內單位和居民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場地設施,在不影響工作和生產秩序的前提下,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居民開放,為居民健身服務。
(十八)應在社區內公園、閑置空地和樓群間合理布局簡易的體育場地設施,開辟健身場所,使居民就近就便參加體育活動,做到運動場地就在身邊。鼓勵居民自力更生及義務維護和建設體育場地設施。提倡居民添置體育健身器械,開展家庭健身活動。
(十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破壞和挪用體育場地設施。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體育設施的,須經當地體育、城市規劃行政部門批準,并及時歸還;確因城市建設需要改變社區體育場地設施作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要在就近、方便使用的原則下,先行在適當地點擇地新建,面積、標準不得低于原有設施。五、經費來源
(二十)社區體育經費實行公益型的管理方式,多渠道籌措經費。區人民政府要根據《體育法》的規定,逐年增加對體育事業的經費投入。體育行政部門要對社區體育工作安排經費并逐年有所增加,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資助社區體育活動和體育設施建設,鼓勵轄區單位舉辦或承擔社區大型體育活動。有條件的社區,可設立由團體和個人投資的社區體育發展基金。社區的各類體育協會或其他體育組織可實行會員制,可向會員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
(二十一)積極創造條件,開發體育產業,依法開辟體育經營場所,為經營體育產業提供有利條件。要努力開展技術指導、骨干培訓、體育表演、健身咨詢等多種形式的社區體育服務,在經營、稅收、資金等方面參照*年8月民政部、國家體委等14個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的有關政策執行。
六、健身活動
(二十二)社區體育以經常性健身活動為主體,堅持業余、自愿、小型多樣,遵循因地、因時、因人制宜和科學文明的原則。在開展各種體育健身活動中,要講究科學,注意安全,重在參與。實行傳統健身養生法與現代健身方式相結合,個人鍛煉與集體活動相結合,健身娛樂與醫療保健相結合,健身活動與節假日活動相結合,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
要加強晨練、晚練和季節性體育鍛煉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引導不同特點的人群參加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
要關心和重視知識分子、老年人、幼兒和殘疾人的體育活動。
(二十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競賽活動,激發居民體育健身的積極性。競賽活動以動員盡可能多的居民群眾參加為基本出發點,辦出特色,形成傳統。
社區體育組織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定期舉辦綜合性體育競賽活動和單項競賽活動,要有目的地結合節假日組織體育競賽、表演和社區內外的交流活動,形成熱點,利用寒暑假舉辦形式多樣的中小學生單項體育競賽、培訓以及鍛煉小組等活動。
七、評比表彰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在利用、整合和規范現有再生資源渠道的基礎上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模建設,形成以社區標準化回收亭和規范的回收企業、站、點為基礎、分揀中心為載體、綜合利用為目標的“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工作目標:通過構建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用2-3年的時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覆蓋全區、多品種回收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將全區90%以上的再生資源進入設立的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到80%以上,實現再生資源回收產業化發展。
二、建設標準化基礎設施
(一)建設標準化回收亭
1.規模。根據市政府的要求,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
交售方便、綠色環保的原則,按照每1500戶投放一個的標準,由投資有限公司在我區具體承建、安裝標準化回收亭140個(其中街道辦事處60個、街道辦事處24個、街道辦事處18個、辛安街道辦事處25個、街道辦事處7個、街道辦事處6個)。具體投放地點由投資有限公司提出初步意見,經各街道辦事處、規劃、土地、行政執法等部門同意后實施。回收亭經國家驗收合格后,每個補貼5000元。根據我區情況,先行在街道辦事處和街道辦事處進行試點,根據試點效果逐步推進。標準化回收亭建好投入使用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回收亭所處的位置及回收人員名單。回收亭所覆蓋區域內取締一切無照經營和走街串巷回收的經營行為。
完成時間:2012年10月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市政公用局、供電部、投資有限公司
2.標準。回收亭按照七統一標準(統一規劃、標識、著裝、價格、計量、車輛、管理)配備相應的計量器具、回收車輛,固定回收電話等回收設備。
完成時間:2012年10月
責任單位:投資有限公司
3.從業人員。標準化回收亭從業人員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無犯罪記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一定的語言能力,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每一標準化回收亭應配備2-3人,從業人員選擇上應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優先考慮本次規范中未保留的有證照的回收站(點)人員和部分走街串鄉的回收人員。投資有限公司將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名單報區發改、公安、行政執法和工商部門備案。
完成時間:2012年12月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公安分局、區市政公用局、區工商分局、投資有限公司
4.運營。標準化回收亭設立原則上不得影響交通,考慮到回收物品日清的方便,有關部門應給運輸車輛提供必要的方便。對正規回收人員、車輛進入小區回收不得收取費用。回收亭必須安裝治安監控探頭。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分局、區市政公用局
5.后期規劃。對以后的舊村改造小區和新建商品樓小區、經濟適用房小區、公共租賃房小區等,應在規劃時考慮到標準化回收亭的配套建設。
責任單位:區規劃分局
6.宣傳。采用張貼宣傳資料和發給市民一封信等做法,加大對建設標準化回收亭的宣傳力度,讓廣大市民了解建設標準化回收亭的意義和作用,以取得市民的支持。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發改局、投資有限公司
(二)建設分揀中心
1.功能。分揀中心是對除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嚴控廢物以外的再生資源進行集中分揀、簡單加工、資源分流的固定場所。我區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土地(具體土地的選址,應充分考慮分揀中心所需的運輸方便性、規劃長遠性和環保的有關要求),土地使用手續按照區土地和規劃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完成時間:2012年11月
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區規劃分局、區環保分局、區發改局、區城建局、區公安分局、區市政公用局、供電部、投資有限公司
2.規模。分揀中心初期形成廢金屬年回收分揀能力10萬噸以上,廢紙年回收分揀能力8萬噸以上,廢塑料年回收分揀能力2萬噸以上的規模,年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最終形成廢金屬年回收分揀能力25萬噸以上,廢紙年回收分揀能力18萬噸以上,廢塑料年回收分揀能力7萬噸以上的規模,年銷售收入15-20億元。分揀中心逐步建立企業信息系統與擬建立的政府信息系統聯網,積極推進“在線收廢”聯網建設。
完成時間:2013年12月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投資有限公司
3.用地要求。根據市政府的要求,考慮到我區的土地供應情況,投資有限公司在我區建立分揀中心規劃用地為50畝左右的土地3塊。由投資有限公司按照我區提供的土地建廢鋼和有色金屬分揀中心一個,安排現有回收廢鋼和有色金屬的企業、站、點30個左右進入經營;建廢塑料、廢紙和廢舊容器分揀中心一個,安排現有回收廢塑料、廢紙和廢舊容器的企業、站、點35個左右進入經營;建小型回收企業、站、點集中經營分揀中心一個(解決未進入前兩個分揀中心的65個左右小型回收企業、站、點的經營問題)。分揀中心經國家驗收合格后,補貼370萬元。
完成時間:2012年12月
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
4.進入標準。分揀中心由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由我區現有規模較大的企業進入進行自主經營或與投資有限公司以合作合資等方式經營。進入廢鋼和有色金屬分揀中心以及廢塑料、廢紙和廢舊容器分揀中心企業的標準為:廢金屬年回收分揀能力1000噸以上,廢紙年回收分揀能力1200噸以上,廢塑料年回收分揀能力1000噸以上。具體經營管理方面的事宜由投資有限公司和自愿入駐分揀中心的企業協商,區發改局協助投資有限公司做好企業的選擇和相關政策的解答。完成時間與建立分揀中心的時間同步。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投資有限公司
5.建設和管理。根據市政府的要求,由投資有限公司按照我區所提供的土地,提出分揀中心設立的可行性報告,報區發改部門審批,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建立分揀中心,并負責具體管理。分揀中心建設分為分揀、加工、管理培訓、生活等四個區域,總投資約為2億元。分揀中心建成后應符合工商、環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投資有限公司
三、加強行業監督管理
(一)對原有回收企業、站、點的整合
1.按照市和我區有關要求,對目前我區具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廢金屬回收經營許可證的185個各類回收企業、站、點進行整合。整合過程中,將目前持有廢金屬回收經營許可證而沒有進行工商注冊的企業,有相關證照而沒有實際經營場地,經營場地無土地使用手續、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站、點,證照到期后予以注銷。
完成時間:2012年10月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工商分局
2.整合后保留的企業、站、點實行總量控制,由發改部門按照我區再生資源實際情況公布全區總量數額和各街道辦事處的總量數額,超出總數的工商部門不再進行新的注冊審批。
完成時間:2012年10月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工商分局
3.整合后保留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站、點,在分揀中心未建立前,其經營場地應符合城市環境、衛生的相關要求。回收廢紙、廢塑料的如有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規定,應符合其規定的要求。
完成時間:2012年10月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區環保分局、區公安分局
(二)對整合后回收企業、站、點的長效管理
1.為確保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清理整頓后不出現新的非法收購站點的反彈,管委(區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區綜合治理體系,由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簽訂責任狀,各街道辦事處與各村居兩委簽訂責任狀,將此項工作列入各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區綜合治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2.區相關部門在清理整頓的同時,將違法占地上的違章建筑予以拆除。土地部門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加強日常管理,解決農村延包地違法出租的問題。
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區市政公用局
3.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切實做好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以及回收站點、分揀中心的環保、消防審批工作,規范再生資源的回收種類和范圍。規范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行為,查處非法收購、倒賣電力、市政公用設施等行為。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要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的規定組織回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處理企業進行處理。對再生資源回收產生的危險廢物應交由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加強對回收企業管理人員和回收拆解工人的業務培訓,提高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工商分局、區環保分局、區公安分局、投資有限公司
四、落實有關政策措施
1.對回收經營企業,按國家、省、市財政、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我區財政、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分局
2.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規定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責任單位: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分局
3.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城市規劃,并在用地上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發改局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是指:一是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將零散自然村進行撤并,向規劃中心村或保留的自然村集聚,對配置不當,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閑置、廢棄的農村居民點(戶)、村社集體管理用房用地實行復墾,將其復墾為耕地或可轉為耕地的園地及其他農用地。二是指根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將分散在農村的閑置的廢棄磚瓦窯用地,廢棄的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倒閉企業用地或搬遷企業的原有用地和廢棄礦山等廢棄工礦用地實施復墾,將其復墾為耕地或可轉為耕地的園地及其他農用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管理。
第四條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項目入庫審批、監督承擔單位實施項目,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指標和收益的管理,會同區農業等相關部門驗收復墾項目,申請市國土房管局抽查確認項目復墾面積、新增耕地面積和新增耕地質量等級;區農業部門加強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土壤質量和后期利用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區土地整理中心為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承擔單位,負責籌集復墾項目資金,開設建設用地復墾專戶,確保復墾經費專款專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區測繪、設計、編制實施方案;負責項目的入庫備案、組織實施和竣工資料報送工作。
第六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應當維護土地權利人(復墾項目區集體經濟組織及土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
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應當征得土地權利人同意。村、社集體使用的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同意。
第七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必須堅持項目法人制度、施工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施工合同制、實施公告制、項目審計制等管理制度,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驗收標準和相關建筑規范要求。
第八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申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土地權利人自愿申請;
(二)項目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報;
(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
(四)實施同一項目區域相對集中同一村社或鎮范圍內;
(五)單個復墾項目實施區域不超過同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兩個行政村;
(六)復墾片塊與周邊農用地連為一體,有利于復墾后的生產經營管理;
(七)具備復墾后宜農用途的管護利用條件;
(八)實施年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第九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遵循以下申報程序:
(一)每年10月30日前,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申報下年度的復墾計劃。
(二)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應在每年12月30日前,對下年度計劃復墾項目進行審查;組織踏勘、核實項目范圍、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土地權利人意愿和周邊土地利用等情況并出具現場踏勘意見書;向市局報送下年度復墾計劃。
(三)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據市局下達的年度復墾計劃,在當年8月30日前向市局申請當年復墾項目入庫核查備案,并辦理通過核查備案項目的入庫手續。
第十條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資料:
(一)擬選點土地權利登記狀況表和擬選點地類統計表;
(二)拆舊建新對照表;
(三)建新處地類圖斑統計臺帳;
(四)擬復墾項目區和建新區1:1萬最新土地利用現狀圖;
(五)擬復墾區權屬證書(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
(六)建設用地抵扣或無須抵扣的明細表;
(七)土地權利人自愿申請表;
(八)項目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文件;
(九)項目區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鎮村建設規劃圖;
(十)項目區實地現狀照片(按單個區塊提供具有明顯參照物的遠、近景照片各一組以上);
(十一)項目區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使用權人簽定的復墾協議書,復墾協議應明確項目位置、面積、土地權屬、安置補償方案、權屬調整方案、違約責任等內容;
(十二)集體使用的建設用地復墾,須提供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同意的決議;
(十三)項目區所在地農民群眾意見征求表和匯總表;
(十四)資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十五)以承擔單位名義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補償及后期管護利用協議;
(十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申報復墾項目應提交的資料:
(一)提交項目備案申請表;
(二)項目實施方案及預算;
(三)項目片塊1:500規劃圖和項目單體工程設計圖冊(含項目區勘測報告);
(四)承擔單位與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復墾協議書;
(五)資金來源證明;
(六)項目實施前及項目規劃公告;
(七)項目評審材料。
第十二條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項目實施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建設用地復墾項目領導小組,并派專人現場協調管理,在項目區公布擬實施項目的工程量、投資和工期要求,接受群眾監督,確保項目順利實施。項目承擔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項目投資、進度、工期、安全和合同管理進行現場監督,并派駐專職代表負責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質量要求
(一)新增耕地圖斑范圍內的建筑物必須全部拆除,礫石及瓦礫含量不超過15%。
(二)同一田塊內田面應保持平整;高差應與周邊農田相一致,路、溝、渠與周邊農田相連。土壤耕作層不小于40厘米,達到農作物耕種要求。
(三)坡度大于15度的,應設置成水平梯田(土),不同水平梯田(土)間高差在1米以上應設置石砌田(土)坎。
(四)復墾區內道路布局合理暢通,結合周圍耕地設置相連的生產路,路面夯實或硬化。
(五)復墾區應布置排水溝,復墾為水田的應有溝渠配套,無水源保證的地方,應建造灌溉用的蓄水池。
第十四條項目竣工驗收
項目驗收按“初驗—竣工驗收—驗收確認”的程序進行:區土地整理中心組織初驗,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市國土房管局組織驗收確認。承擔單位申請項目竣工驗收應提交的資料:
(一)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項目竣工報告及其相關附件;
(三)1:500復墾項目規劃圖和單體工程設計圖;
(四)1:500復墾項目竣工圖、現狀圖和1:1萬復墾前后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及電子光盤;
(五)工程審核報告;
(六)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及批復文件;
(七)新增耕地測算報告;
(八)新增耕地分等報告;
(九)工程監理總結或農民群眾監督資料;
(十)土地權屬調整報告;
(十一)新增耕地符合補劃基本農田條件的圖件、表冊、責任書;
(十二)復墾前后對比照片(按單個片塊提供具有明顯參照物的遠近景照片1組以上)和土地整治標志、標識牌照片;
(十三)招投標資料和相關合同、協議書;
(十四)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十五)工程移交及后期管護協議等資料;
(十六)申請項目驗收的圖、表、冊及初驗意見。
第十五條項目后期管護利用
在項目竣工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需要調整權屬的土地進行調整分配,并同項目區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及時簽定后期管護和利用協議,確保項目區工程設施的管護和土地的充分利用。
第十六條補償補助標準及程序
(一)補償補助標準。
1、退出農村宅基地及建(構)筑物補助標準。擁有合法宅基地且戶籍在宅基地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自愿申請將宅基地交回集體經濟組織并承諾整戶不再申請使用宅基地的,按下列標準給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退出農村宅基地及建(構)筑物的建(構)筑物補償、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購房補助和土地所有權人收益后,征地時不再享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助權利。
(1)建(構)筑物補償標準。擁有合法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且結構完整的房屋,參照現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對建筑物進行補償(見附表1)(以房屋產權證載面積為準)。擁有合法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結構不完整但尚有殘值的房屋,對其房屋殘值按50元/平方米給予補償(按房屋產權證載面積)。
宅基地附屬設施用地范圍內的構(附)著物等按4500元/畝給予一次性綜合補償,構(附)著物等由土地使用權人自行清除。
(2)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標準為1.5萬元/畝(以土地使用權證載面積為準)
(3)購房補助標準為2.0萬元/人(以退出宅基地及建構筑物時在籍農業戶口人數為準,不含掛靠人口)
(4)室內裝修綜合定額補償標準(見附表2);
(5)土地所有權人收益。以市驗收確認的減少農村建設用地指標為準,按1.7萬元/畝的標準支付給土地所有權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所有權人收益的90%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10%用于復墾后土地的后續管護和利用。
在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合法宅基地,但戶籍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自愿申請將宅基地交回集體經濟組織的,按本條(1)、(2)、(4)項標準補償。
因繼承或接受贈予取得宅基地并完善了繼承或贈予手續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自愿申請將宅基地交回集體經濟組織的,按本條第(1)、(4)項標準補償。
建新拆舊或應拆未拆的,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范圍內構(附)著物等按4500元/畝給予一次性綜合補償,構(附)著物等由土地使用權人自行清除。
2、自愿在經批準的規劃確定的新村居民點新建或聯建房屋的,其建(構)筑物補償、宅基地附屬設施用地范圍內構(附)著物等補償以及土地所有權人收益按本條(1)、(5)項標準執行,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按退騰的宅基地證載面積扣除新村居民點占用宅基地面積后,按1.5萬元/畝標準補償;建房補助標準為1.0萬元/人(以在籍農業戶口人數為準,不含掛靠人口)。
3、農村其他建設用地建(構)筑物補助標準。擁有合法產權證書的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自愿申請并經批準納入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益事業及基礎設施用地按本條(1)、(2)、(4)項標準補償。廢棄的磚瓦窯、礦山等無主建設用地,在復墾項目區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由項目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作出書面說明,村、鎮簽署意見后再實施復墾,按本條(1)、(2)項標準補償給所在集體經濟組織。
土地所有權人收益按本條第(5)項標準執行。
(二)補償補助支付程序
1、原宅基地(其他建設用地)及建(構)筑物補償支付程序。
(1)清理丈量。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國土所對納入復墾范圍的宅基地房屋占地、宅基地附屬設施用地、其他農村建設用地等進行實地清理丈量、登記造冊(面積以投影面積計算,單個圖斑補償面積不得大于實測1:500現狀圖實施面積)。
(2)公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清理丈量基礎上,計算各原宅基地(其他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各項補償費用后,在項目區較集中的地點張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接受群眾監督。
(3)審核。公示無異議并經項目所在國土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無誤的,報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同意后,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協議,收回原土地房屋產權證書交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銷。
(4)兌現。復墾項目經市國土房管局入庫備案后,項目承擔單位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補助費用直接從專項經費中撥付到原宅基地(其他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帳戶。
2、建(購)房補助支付程序。
(1)申請。原宅基地使用權人憑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薄、補償協議、原房屋“兩證”或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購房合同或房地產權證或去向證明、新建房證明等,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建(購)房補貼申請。
(2)公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在項目區較集中的地點張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
(3)審核。公示無異議并經項目所在國土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無誤的,報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
(4)兌現。復墾項目經驗收確認后,經審核符合建(購)房補助條件的,將建(購)房補貼從專項經費中直接撥付到原宅基地使用權人帳戶。
3、土地所有權人收益支付程序。項目實施完成后,根據市驗收確認的減少農村建設用地指標以及指標使用的進度分期支付到集體經濟組織帳戶。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該項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工作經費。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工作經費按照驗收確認的減少農村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屬區土地整理中心投資并組織實施的項目,土地整理中心分別按1500元/畝支付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項目所在國土所工作經費;分別按200元/畝支付給項目所在村、社集體工作經費,專項用于復墾項目工作。
經區政府批準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投資并組織實施的項目,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別按3000元/畝、1500元/畝支付給區土地整理中心和國土所工作經費,用于項目申報、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入庫備案、竣工驗收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分別按200元/畝支付給項目所在村、社集體工作經費,專項用于復墾項目工作。
經驗收合格下達減少建設用地指標合格證起一個月內,由項目組織實施單位一次性支付給相關單位。
“隨著濟瀆廟水資源開發前期工程的啟動和整體規劃的逐步推進,北海將被打造成我市靚麗的北花園。”濟源市北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盧多璋對北海濟瀆廟水資源開發前景信心十足。
信心源于實力。
2009年,濟源市委、市政府“打造水景觀、彰顯水文化、謀求水經濟”的水資源開發總體工作思路給了北海人靈感。以此為契機,北海街道辦事處做出了一項徹底改變北海面貌的決定:進行濟瀆廟水資源開發。
濟瀆廟是濟水之源,也是濟源市城市文化精髓,它的開發建設影響將是深遠的。
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拓寬渠道、招商引資,圍繞難題合力攻堅,北海開始了濟瀆廟水資源開發工作并確定了四項基本原則。
這四項基本原則是濟瀆廟水資源開發順利進行的保證:在程序上堅持“先安置后開發”原則,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在操作上堅持“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在建設上堅持“先公益建設、后商業開發”的原則;在實施中,堅持“中間突破,向外延伸”的原則。
同時,結合實際,北海辦事處又制訂了“一湖、一路、一方案”的詳細規劃。
一湖,即龍泉湖,辦事處出資200余萬元聘請河南水利設計院對龍泉湖及周邊水質地層進行詳細勘測鉆探、規劃設計,為龍泉湖開挖提供基礎資料;一路,即湯帝北路,為更好地服務水資源開發前期工程建設,重新規劃一條開發區域的主干道。
《水資源開發三年規劃建設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建設項目、完成時間、責任領導、工作標準,科學安排、分解到項、責任到人、具體到天,確保開發工作穩步推進。
迎難而上
濟瀆廟水資源開發涉及面積廣、人員多。任務非常艱巨,作為一項城市標志性工程來說,其建設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困難面前,北海人沒有氣餒,沒有退縮。
前期開發資金短缺,北海街道辦事處多方籌資1000余萬元,緩解資金困難。為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辦事處抽調20名機關干部分兩組,挨家挨戶分析形勢、宣講政策、算賬對比,按照不讓群眾利益受損失的要求,做好群眾附屬物賠償工作,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把群眾的思想高度統一起來,為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的群眾基礎。
招商引資,是實施水資源開發的關鍵環節。
為把實力強、信譽好、品位高的大公司、大財團引進來,北海街道辦事處成立了濟瀆廟水資源開發招商小分隊。由辦事處主任王天中帶隊,主動出擊,先后8次奔赴北京、廣州等省內外城市洽談招商事宜。
根據《紹興市愛衛辦關于印發紹興市2013年愛國衛生工作總結和紹興市2014年愛國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紹市愛衛辦〔2014〕5號)要求,今年我區滅蚊、滅蠅工作將接受紹興市愛衛會的復查驗收。為確保“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驗工作有序開展,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為宗旨,圍繞復查達標工作目標,通過廣泛發動、全民動員、認真組織、科學指導、標本兼治,使城區的蚊蠅密度始終控制在國家允許標準之內,確保“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工作順利達標。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府辦分管主任和區衛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下設四個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復查達標的宣傳、指導、督查、保障等具體工作事宜。各重點部門和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其他部門單位確定專職人員負責滅蚊、滅蠅工作。各社區、行政村等單位也要建立由3——5人組成的滅蚊、滅蠅專業隊伍,負責做好本轄區范圍內滅蚊、滅蠅工作的摸底調查、藥物統計、登記造冊、檢查考核等工作,確保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繼續推行除“四害”市場化消殺模式,城區除“四害”消殺實行市場化招標,對城區范圍內的公共區域外環境、“五小行業”、沿街店鋪、重點工地及重點單位開展消殺服務,區愛衛辦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滅蚊、滅蠅效果,提高消殺服務質量。
三、區域范圍與重點場所
1.區域范圍:城區東至區計生指導站,南至城南中學(南復線),西至春暉立交橋(329國道),北至三環線,總面積約16平方公里。在此范圍內的所有單位、社區、行政村、個體工商戶以及公園、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環境,均屬滅蚊、滅蠅實施對象。城區規劃擴大部分為滅蚊、滅蠅防護區。
2.重點場所:滅蚊重點場所是指積(存)水處、下水道、建筑工地、廢品存放處等需要綜合治理環境衛生的特殊場所。滅蠅重點場所為城區賓館、酒家、飯店等飲食行業和食品、糧食、釀造、水產、肉食加工、農貿區場、個體工商戶等服務行業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轉站、廁所、下水道、園林綠化帶、河道等。
四、實施標準
通過全方位、大面積的多次滅殺,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區蚊、蠅分布密度,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一)滅蚊具體標準
1.居民住宅、單位內外環境各種存水容器和積水中,蚊幼及蛹的陽性率不超過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區大中型水體中的蚊幼或蛹陽性率不超過3%,陽性勺內幼蟲或蛹的平均數不超過5只。
3.特殊場所白天人誘蚊30分鐘,平均每人次誘獲成蚊數不超過1只。
(二)滅蠅具體標準
1.重點單位有蠅房間不超過1%,其它單位不超過3%,平均每陽性房間不超過3只;重點單位防蠅設施不合格房間不超過5%;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2.蠅類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蟲和蛹的檢出率不超過3%。
五、工作任務與職責
(一)主要任務
1.集中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及時清理衛生死角,徹底消除蚊、蠅孳生地,保持城區衛生清潔度。
2.規范生活垃圾袋裝化及收集、運行環節。
3.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個體飲食攤點、單位食堂等特殊行業,設置完善的防蠅設備,落實滅蠅措施。
4.以化學噴殺為主,同時采用拍、粘、誘等物理方法,在全社會全面開展蚊蠅消殺工作。
(二)職責分工
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單位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
1.區愛衛辦:統籌協調,統一安排,具體負責制定計劃、牽頭協調、督促檢查、資料匯總、迎檢考核。
2.區委宣傳部:組織各新聞單位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動員全社會人人動手、消滅蚊蠅。
3.區財政局:負責滅蚊、滅蠅經費的保障落實。
4.區經信局:負責城區各中小企業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5.區教體局:負責城區學校、幼兒園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6.區建設局:負責抓好公共衛生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環境的整治和保潔,落實垃圾袋裝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殺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城區垃圾處理廠、垃圾中轉站、下水道、公廁、公園及公共綠地等的滅蚊、滅蠅工作(經濟開發區下水道、公園、公共綠地等滅蚊、滅蠅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做好)。
7.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各汽車站、客運車輛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8.區水利局:負責城區河道及兩岸的環境整治及滅蚊、滅蠅工作。
9.區文廣局:負責文化市場、娛樂行業和各影劇院的滅蚊、滅蠅、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小網吧、小歌舞娛樂場所的滅蚊、滅蠅工作。
10.區衛生局:負責滅蚊、滅蠅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技術指導,蚊蠅密度監測、評價、抗藥性試驗等;負責醫療衛生單位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1.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及糧食加工場所、大中型餐飲單位、醫藥商店、農貿市場、商店、超市及其他監管對象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小餐飲店等“五小行業”及沿街店鋪的滅蚊、滅蠅工作。
12.區城管執法局: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亂搭亂建地段及公共環境地段的滅蚊、滅蠅、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
13.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4.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大中型商場、美容美發店、旅館招待所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5.區建管局:負責城區范圍內建筑工地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6.區糧食局:負責糧庫、糧油店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
17.區旅游局:負責星級酒店的滅蚊、滅蠅工作。
18.區供銷總社:負責所屬農批市場、水果批發市場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9.區國土局: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尚未落實單位的待開發地段的滅蚊、滅蠅等工作。
20.鐵路上虞站:負責火車站的滅蚊、滅蠅工作及環境整治、垃圾袋裝、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21.廣電總臺、上虞日報社:開辟專題、專欄,進行滅蚊、滅蠅工作及相關健康知識宣傳。
22.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做好各社區、行政村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滅蚊、滅蠅組織管理工作;對各社區、行政村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滅蚊、滅蠅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對城郊結合部的旱廁、露天糞坑進行整治,開展居民小區及防護區內衛生整治;配合環衛部門實施垃圾袋裝化管理,清除蚊、蠅孳生地。
各部門單位要搞好環境衛生,及時清運垃圾,清除蚊蠅孳生地,食堂要配置滅蚊、滅蠅、防蠅等設施設備。各星級賓館、飯店、酒家及車站候車室要做到絕對無蠅及室內外無蚊蠅孳生地。
六、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4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級除“四害”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成立專兼職除“四害”工作隊伍。
2.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制訂滅蚊、滅蠅工作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
3.廣泛發動,全民動員,開展宣傳教育,逐級簽訂滅蚊、滅蠅達標責任狀。
4.選擇藥械,進行藥效試驗,落實滅蚊、滅蠅工作經費等。
5.編發滅蚊、滅蠅宣傳資料,開展滅蚊、滅蠅技術骨干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4年6月至8月)
1.加強垃圾袋裝化管理。
2.各部門單位、社區、村開展環境整治工作,清除衛生死角和蚊蠅孳生地。
3.滅蚊、滅蠅達標區和防護區的所有單位、場所統一時間,統一藥物,實行五次大面積噴殺。第一次噴殺在6月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噴殺一次。
4.在大面積統一噴殺的基礎上,各單位、家庭要堅持日常噴殺工作,原則上隔天進行一次。
5.開展達標自查,制訂鞏固方案;做好資料、數據的匯總工作。
(三)驗收階段(2014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對下屬單位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合格后將達標考核驗收情況報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9月中旬,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滅蚊、滅蠅工作進行達標復查驗收。未達標的單位要及時整改,直到達標。
3.9月中下旬,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滅蚊、滅蠅資料,匯集成冊,報請紹興市愛衛會考核驗收。
七、管理考核
滅蚊、滅蠅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與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簽訂工作責任書;街道、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社區、行政村等簽訂工作責任書。在復查達標驗收中,凡發現蚊、蠅密度超標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達標,必要時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復查達標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附件:上虞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上虞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方 靜
副組長:錢宏偉 區衛生局
夏萬土 百官街道辦事處
杜永剛 曹娥街道辦事處
杜秀麗 區府辦
成 員:區委宣傳部、經信局、教體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文廣局、廣電總臺、衛生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業發展局、建管局、糧食局、旅游局、供銷總社、上虞日報社、國土局、鐵路上虞站、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衛生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下設四個專業組:
宣傳組:組長:王勝堅 宣傳部
成員:章亞芳 疾控中心
趙忠夫 百官街道辦事處
夏湘濃 曹娥街道辦事處
技術組:組長: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員:余曉峰 疾控中心
李 軍 疾控中心
謝凱蕾 疾控中心
督查組:組長:陳亦明 衛生局
成員:糜大雄 百官街道辦事處
章來興 曹娥街道辦事處
過 政 建設局
余 權 市場監管局
陳建夫 交通運輸局
孫衛國 教體局
徐建棟 衛生局
楊國權 衛生監督所
后勤組:組長:糜大雄 百官街道辦事處
成員:吳麗萍 曹娥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社會治安的管控能力,提高對違法犯罪打擊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安裝電子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要求(寶政發【】45號),現就我區下一階段視頻監控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情況
自年以來,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編址、分級組網、全程三級聯網”的原則,已在城區經二路、新建路、清姜路、寶光路、姜潭路、濱河大道等骨干道路自行鋪設光纖80公里,在公共地段和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點135個,建成主輔兩個區級視頻監控指揮中心,在城區8個戶籍派出所建成三級監控平臺。全區視頻監控建設框架已基本形成,但全區的視頻監控點布建還有很大的差距,不能形成有效覆蓋;視頻信息儲存、指揮系統、傳輸平臺建設還不夠完善。
二、安裝范圍
年視頻監控點安裝主要在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商場(超市)、公共復雜(娛樂)場所、人員聚集場所、長途客運站等地的臨街重點部位及部分公共重點地段。重點加強經二路地區的建設,基本實現視頻監控無縫隙對接。
三、建設目標
年主要工作任務是:在全區建成視頻監控調度指揮中心,建成視頻監控網絡傳輸平臺,在轄區重要部位建設6套智能分析系統,在經二路沿線增加監控布點密度,基本實現無縫隙對接;動員社會各單位出資在重點部位及臨街公共重點地段安裝攝像頭,按所屬轄區分別接入城區8個戶籍派出所三級監控管理平臺,實現前端監控點的監控和管理,24小時實時監控及統一指揮、高效機動、協調聯動和智能化管理。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區視頻監控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由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有關單位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按照領導小組的總體工作思路和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設計驗收等工作。
五、實施辦法及任務分工
整個工程由區視頻監控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綜治辦牽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社會單位攝像頭安裝的聯系動員和設備及安裝費用的收取;公安分局組織中標單位按照規劃和技術標準進行安裝,并將視頻資源接入公安視頻監控中心;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協調下屬行業單位籌措前端設備費用按時上交,并協助建設單位解決施工過程中光纖鋪設、用電等問題。
區屬商貿企業由區商務局負責落實;
各中小企業由區工信局負責落實;
區內所有中、小學校由教育體育局負責落實;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衛生系統由區衛生局負責落實;
公共娛樂場所由文化廣電局負責落實;
轄區各行政單位(包括市級以上各部門、單位)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
六、實施步驟
(一)年月15日前,公安分局完成對全區所屬單位、重點區域的摸底、規劃工作,確定安裝位置和數量,并將實施方案報視頻監控系統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區綜治辦組織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社會各單位宣傳動員;
(二)年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三)年月1日前,完成經二路地區建設任務;
(四)年月20日前,完成其它地區建設任務。
七、工作要求
1、工程建設由綜治辦牽頭,公安分局、區政府督辦室、區安監局配合,抽調專門人員進行督導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