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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一)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 取得投資時的會計分錄為: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倒擠差額,也可能在貸方)”;貸記:“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對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的計算,主要是熟練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的計算。 (重點)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現金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實際利率:采用某一折現率將該債券未來的現金流量折算成現值,恰好等于債券最初的攤余成本,則該折現率即為實際利率。實際上就相當于已知未來現金流量以及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求折現率。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三)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其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明細科目余額)”、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會計核算的簡化
持有至到期投資有關會計處理的重點和難點在于攤余成本的計算,攤余成本的計算公式很復雜,并且不易理解,下面筆者舉例介紹一種簡單易行的方法。
(一)折價發行 當債券的發行價格小于票面價值時,即為折價發行。在折價發行方式下,投資者每期末的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比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少,少收到的利息視為新增的投資額,所以,投資者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在逐年增加。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 (逐年增加)×實際利率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價款961萬元(含交易費用),從活躍市場上購入乙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100萬元,票面利率3%,按年支付利息(每年33萬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實際利率6%,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公司依據該債券情況和自身運用資金方面的安排決定將該債券歸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單位:萬元,下同)
(1)20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100
貸:銀行存款 961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39
(2)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2007年,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為961萬元,實際利率6%。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961×6%=57.66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1100×3%=33,
兩者的差額24.66(57.66-33= 24.66)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7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4.66
貸:投資收益 57.66
借:銀行存款 33
貸:應收利息 33
2008年,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增加到985.66(961+24.66)萬元(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24.66萬元視為甲公司新增的投資額),實際利率6% ,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985.66×6%= 59.14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1100×3%=33
59.1396-33= 26.14為調整的利息
2008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實際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6.14
貸:投資收益 59.14
借:銀行存款 33
貸:應收利息 33
2009年, 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增加到1011.80(961+24.66+26.14)萬元(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 26.14萬元視為甲公司新增的投資額),實際利率6%。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1011.80×6%=60.71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 1100×3%=33
60.71-33=27.71 為調整的利息
2009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7.71
貸:投資收益 60.71
借:銀行存款 33
貸:應收利息 33
2010年 ,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增加到 1039.51(961+24.66+59.14+ 27.71)萬元(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27.71萬元視為甲公司新增的投資額),實際利率6%。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1039.51×6%= 62.37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1100×3%=33
62.37 -33=29.37 為調整的利息
2010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9.37
貸:投資收益 62.37
借:銀行存款 33
貸:應收利息 33
2011年,首先計算調整的利息,139-(24.66+26.14+27.71+29.37)= 31.12,然后計算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調整的利息+現金流入= 31.12+33= 64.12
2011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31.12
貸:投資收益 64.12
借:銀行存款 33
貸:應收利息 33
(二)溢價發行 當債券的發行價格大于票面價值時,即為溢價發行。在溢價發行方式下,投資者每期末的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比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多, 多收到的利息視為投資成本提前收回,所以,投資者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逐年減少。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 (逐年減少)×實際利率。
[例2]甲公司2007年1月1日購入A公司發行的3年期公司債券。公允價值為52802.1萬元,債券面值50000萬元,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還本,票面年利率6%,實際年利率4%,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公司依據該債券情況和自身運用資金方面的安排決定將該債券歸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20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50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802.1
貸:銀行存款 52802.1
(2)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2007年6月31日,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為52802.1萬元, 實際年利率4%。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52802.1×4%÷2= 1056.04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兩者的差額(1500-1056.04= 443.96)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7年6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56.0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43.96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減少到52385.14(52802.1-443.96=52385.14)萬元, 實際年利率4%。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52385.14×4%÷2= 1047.16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兩者的差額(1500-1047.16 = 452.84)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7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47.16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52.84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2008年6月31日,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減少到51905.3(52802.1-443.96-452.84=51905.3)萬元,實際年利率4%。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51905.3 ×4%÷2= 1038.11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兩者的差額(1500-1038.11 = 461.89)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8年6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38.11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61.89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減少到51443.41(52802.1-443.96-452.84-461.89=51443.41)萬元,實際年利率4%。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51443.41×4%÷2= 1028.87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兩者的差額(1500-1028.87 = 471.13)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8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28.87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71.13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2009年6月31日,甲公司持有債券實際占用資金額減少到50972.28(52802.1-443.96-452.84-461.89-471.13=50972.28)萬元, 實際年利率4%。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50972.28×4%÷2= 1019.45
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兩者的差額(1500-1019.45 = 480.55)即為調整的利息。
2009年6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19.45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80.55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2009年12月31日,采用倒推的方法,先算調整的利息,2802.1-443.96-452.84-461.89-471.13-480.55=491.73
而現金流入(即應收利息)=50000×6%÷2=1500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 1500-491.73=1008.27
2009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1500
貸:投資收益 1008.27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91.73
借:銀行存款 1500
貸:應收利息 1500
短期投資收益的涉稅問題
會計上對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特殊情況外,在實際收到時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不確認投資收益;而稅法要求除特殊情況外,均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特殊情況是指,短期投資取得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對于短期股票投資,稅收上必須嚴格區分持有收益與處置收益,因為二者在所得稅上的處理截然不同。處置收益是所得稅稅前所得,不需要還原,也不需要比較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各自的適用稅率,直接并入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持有收益是所得稅稅后所得,并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按照被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進行還原,且需比較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各自的適用稅率。如果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低于被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還應作為免于補稅的投資收益進行處理;如果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其已繳納的所得稅額還應作為應補稅的境內投資收益的抵免稅額進行處理。
短期投資收益的稅務處理
例如,某企業2002年1月從銀行買入按年付息的A企業債券100000元,2月收到2001年債券利息5000元,3月將A企業債券以107000元賣出;2002年4月以銀行存款164250元從證券市場購入的股票B作為短期投資,2002年5月B公司宣告并分派現金股利4250元,2002年6月以170000元賣出(B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5%)。則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2002年1月,購買短期債券時:
借:短期投資———債券A 95000
應收利息 5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對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5000元,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包括在債券的初始投資成本中,稅法也認同會計的這種做法。
2002年2月,收到2001年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應收利息 5000
收到購買時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5000元,只沖減已記錄的應收利息,不沖減短期債券的初始投資成本,稅法也認同會計的這種做法。
2002年3月,處置短期債券時:
借:銀行存款 107000
貸:短期投資———債券A 95000
投資收益———短期投資處置收益 12000
由于沒有取得持有收益,會計制度和稅法確認的處置收益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如果存在短期投資持有收益,必然會導致以后處置時,會計制度和稅法確認的處置收益不一致。
2002年3月,購買短期股票時:
借:短期投資———股票B 164250
貸:銀行存款 164250
2002年4月,收到宣告分派的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4250
貸:短期投資———股票B 4250
由于宣告分派股利在購買之后,會計制度要求沖減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稅法要求分回的股權投資持有收益,不論是否補稅,都一律按被投資企業的適用所得稅稅率還原成稅前所得,并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是,如果該持有收益屬于免稅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低于被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15%,還應作為“免于補稅的投資收益”5000元[4250÷(1-15%)]進行申報;如果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的適用稅率15%,其已繳納的所得稅額750元[4250÷(1-15%)×15%]還應作為“應補稅的境內投資收益的抵免稅額”進行申報。
2002年5月,處置短期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 170000
貸:短期投資———股票B 160000
投資收益———短期投資處置收益 10000
截至3月30日,六大上市險企2016年財務報告已全部披露,那么各家保險公司2016年表現到底如何?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除中國平安外,中國人壽、中國太保、中國太平、中國人保、新華保險等5家險企凈利潤均有所下降,其中,中國人壽和新華保險凈利潤同比下降均超四成,分別達119億元、49億元。據了解,投資收益同比下降及傳統險準備金折現率假設變動等成為2016年保險公司凈利潤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6年,各家上市險企投資收益表現到底如何?在投資組合上有何變化?2017年,各家保險公司在投資方面有何規劃呢?近期,中國平安、中國人保等上市險企紛紛公布了年報并召開了業績會,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解答。
六險企總投資收益率下降
《投資者報》記者注意到,2016年各家保險公司在總投資收益率方面至少1.5個百分點的下降。其中,中國人保總投資收益率最高,達到了5.8%,同比下降1.5個百分點,其次是中國平安,總投資收益率為5.3%,同比下降2.5個百分點。中國太保、新華保險、中國太平、中國人壽則分別以5.20%、5.10%、5.01%及4.56%的投資收益率名列三四五六位。中國太平總投資收益率下降幅度最大,達到了2.96%,另外,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太保的總投資收益率降幅也在2個百分點以上。
《投資者報》記者注意到,2016年,6家上市險企投資資產總額高達7億元,投資總資產均較2015年有所提升,其中,中國人壽2016年投資總資產達2.5萬億元,同比上漲7.24%,體量居上市險企首位。此外,中國太平投資總資產同比上漲幅度最大,增長14%,達3770億元。
不過投資總資產的上漲,并未帶來投資收益的上升。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六大上市險企的投資收益均有至少14%以上的降幅,其中,新華保險降幅最大,高達29.22%,達323億元,公司在年報中稱,投資收益的下降主要由于投資資產買賣價差收益減少所致。降幅最小的為中國太保,2016年中國人保投資收益達到了435億元,同比下降14%。
投資資產最多的中國人壽2016年投資收益同比也下降了23%,達1082億元,針對下降的原因,中國人壽副總裁趙立軍在業績會上表示,去年利率呈現下行趨勢,加上上半年內地A股劇烈波動,下半年低位徘徊,導致了公司去年的價差收益的大幅下降。
另類投資比例上漲
2016年,資產荒背景下,固定收益類投資依然占據大頭。不過據《投資者報》記者觀察,2016年,大多數保險公司的投資呈現出定期存款降低、權益性投資占比下降、債券投資占比微降,而理型產品、另類投資等上漲的趨勢。
權益性投資方面,除中國平安外,其余5家保險公司權益性投資占比均有所下降。數據顯示,中國平安保險資金2016年的權益性總投資資產達3350億元,同比上漲19%,占比達16.9%,同比有3.2個百分點的上漲。具體來看,股票、權益性基金、債券型基金的投資占比均有所下降,但優先股、理財產品(包括信托公司信托計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等)的投資比例有所上漲。
2016年,債券投資方面,僅有中國人壽加大了債券投資的比例,其余,5家險企均降低了債券投資的比例。具體來看,中國人壽2016年債券配置比例由2015年年底的43.55%上漲至45.62%。
另類投資方面,主要是指傳統的股票、債券和現金之外的金融和實物資產,包括理財產品、信托計劃、股權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等。多家保險公司2016年理財產品投資比例有所上漲,例如中國平安,理財產品投資占比上漲0.7個百分點至2.1%,中國太保固定收益型理財型產品投資占比上漲1.7個百分點達4.7%。
中國人壽副總裁趙立軍在業績會上表示,未來會增加海外和另類投資,例如政府PPP項目方面的投資機會,也會借助滬港通和深港通,投資 H股市場。中國平安方面也表示,另類投資將關注PE、不動產、基建等另類資產的投資機會。
國壽判斷A股今年機會不大
股票市場投資方面,中國平安首席投資官陳德賢表示2017年公司仍將以股票投資為主,除了過去強調的低估值、高分紅的藍籌股之外,健康醫療、個人消費和新科技方面將成為公司優先選擇的板塊。港股投資方面,公司港股投資的出發點與A股市場類似,主要基于價值投資,注重長期持有帶來的增值及分紅收益。
中國人壽趙立軍則表示,從A股現在的估值以及市場輿論來看,初步判斷不具備大幅上揚的基礎,因此在權益的公開市場投資,中國人壽會審慎選擇個股,通過提升操作水平來提升投資收益。
[關鍵詞]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持有收益;期末計量;出售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 A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以交易為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屬于企業的流動資產。在《財務會計》教材中這部分內容往往讓學生感到比其他流動資產難理解,難掌握。對這部分內容的核算,我認為應從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時收益,期末計量及出售這幾個方面來全面理解。
1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初始計量及記錄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當時的公允價值作為成本入賬,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作為當期損益,計入“投資收益”賬戶。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的手續費、傭金及按規定上交的印花稅等。
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若包含已宣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作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核算。
例1:2010年1月3日,A公司購入B公司2009年1月1日發行的期限5年,票面值100元,利率6%,按年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1 000份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該債券市價為102元,發生相關稅費5 000元,當年利息于第二年2月份支付。
分析:A公司2010年1月3日購買的債券是2009年1月1日發行的,并且2009年的利息要在2010年2月1日支付,債券利息是以持有債券為依據發放的。2010年2月1日A公司會獲得2009年的利息,這部分利息不應屬于A公司所有,所以A公司在購買此債券時,先墊付出來,待債券公司發放利息時從債券公司收回。這就意味著A公司購入的債券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100×1 000×6%=6 000元,根據有關規定,這部分利息應計入“應收利息”賬戶,發生的相關稅費5 000元計入“投資收益”,按公允價值(市價)102×1 000=10 2000元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應從其他貨幣資金中支付。
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和利息包括兩部分內容。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實際支付的價值中包含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這是企業在購買時墊付的資金,在實際收到時沖減已記錄的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能作為投資收益核算。
在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對于這部分現金股利或利息,要認真分析其組成內容:若屬于被投資單位以前年度實現的收益的分配,即屬于投資前被投資單位所產生的收益的分配,應沖減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若屬于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收益的分配,是投資者應享有的股利和利息,應確認為投資收益。
例2:接例1,2011年2月1日,A公司收到B公司債券利息6 000元。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6 000
貸:應收利息6 000
例3:接例1,2011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
分析:2011年,屬于A企業債券持有期,在此期間產生的利息屬于A企業應享有的收益,應確認為當年的投資收益,因為這部分100×1 000×6%=6 000元的利息要在2012年2月1日收到,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先計入“應收利息”賬戶,收到時再沖減應收利息。
會計核算為:
2011年12月31日
借:應收利息6 000
貸:投資收益6 000
2012年2月1日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6 000
貸:應收利息6 000
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與記錄
這部分內容是關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重點,需要設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既核算公允價值高于原資產賬面余額的差額,也核算公允價值低于原資產賬面余額的差額,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期末時的公允價值計量,當公允價值(當日收盤價)高于其賬面余額時,按其差額調高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當公允價值(當日收盤價)低于其賬面余額時,按其差額調低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
例4:接例1,2012年12月31日A公司購入的債券,市場價為105元。
分析:年末,A公司購入的債券公允價值105元高于該債券的賬面價值102元,根據有關規定,應調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105-102)×1 000=3 000元,調高后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變為105 000元。
會計核算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3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 000
例5:接例4,2011年12月31日,A公司購入債券市價為101元。
分析:年末,A公司購入的債券公允價值101元,低于其賬面價值105元,根據有關規定,應調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105-101)×1 000=4 000元,調低后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為101 000元。
會計核算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4 000
4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
這部分內容是關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難點,出售時實現的損益有兩部分構成:一是出售該資產時出售收入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二是原來已經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入賬的金額。這兩部分內容,即為實現的損益,計入“投資收益”賬戶。
例6,甲公司將其擁有的股票10 000股全部出售,每股售價20元,相關稅費3 000元,處置當日該股票賬面余額150 000元,其中成本130 000元,公允價值變動20 000元。
分析:出售凈收入20×10 000-3 000= 197 000元與賬面價值150 000元的差額47 000元為出售本身產生的收益,原來出售前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收益20 000元,都屬于甲公司已實現的收益,應計入“投資收益”賬戶。
會計核算為:
借:銀行存款197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X股票(成本)130 000
――X股票(公允價值變動)20 000
投資收益47 0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 000
貸:投資收益20 000
出售后,共實現投資收益67 000元(20 000+47 000)
若例6中出售的股票賬面余額150 000元,其中成本180 000元,公允價值應變動30 000元。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97 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X股票(公允價值變動)3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X股票(成本)180 000
投資收益47 000
同時:
借:投資收益3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 000
出售后共實現投資收益(47 000-30 000)17 000元
[例]20×0年1月1日,XYZ公司支付價款1000元(含交易費用)從活躍市場上購入某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250元,票面年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約定,該債券的發行方在遇到特定情況時可以將債券贖回,且不需要為提前贖回支付額外款項。XYZ公司在購買該債券時,預計發行方不會提前贖回。XYZ公司將購入的該公司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且不考慮所得稅、減值損失等因素。為此,XYZ公司在初始確認時先計算確定該債券的實際利率:
設該債券的實際利率為r,則可列出如下等式:59(1+r)-1 + 59(1+r)-2+ 59(1+r)-3 + 59(1+r)-4+(59+1250)(1+r)-5 =1000(元),采用插值法,可以計算得出r=10%,由此可編制表1:
首先,XYZ公司20×0年1月1日購入債券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250
貸:銀行存款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50
同時,用“持有至到期投資”的T字賬戶登記購入債券時的發生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
20×0年1月1日 1250 250
20×0年期初攤余成本 1000 ×10%=100(計入“投資收益”)
20×0年12月31日 41
20×1年期初攤余成本 1041 ×10%=104
20×1年12月31日 45
20×2年期初攤余成本 1086 ×10%=109
20×2年12月31日 50
20×3年期初攤余成本 1136 ×10%=114
20×3年12月31日 55
20×4 年期初攤余成本 1191 最后一年先倒減出利息調整
20×4年12月31日 59 1250
以20×0年12月31日為例,借方應收利息=1250×4.72%=59(元),貸方投資收益=1000×10%=100(元),倒減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的發生額等于41元,同時將41元登記到總賬戶的借方。這時,可以得出20×0年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041元,即20×1年年初的攤余成本。剩下三年都是按以上思路,倒減出應收利息和投資收益的差額,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同時將其發生額登記到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總賬戶中。最后一年時,為了調整尾數,必須先倒減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的發生額,再根據應收利息算出投資收益的金額。
(1)20×0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1
貸:投資收益 100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2)20×1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5
貸:投資收益 104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3)20×2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0
貸:投資收益 109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4)20×3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5
貸:投資收益 114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5)20×4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9
貸:投資收益 118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借:銀行存款 125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250
關鍵詞:新準則 債券投資 核算 方法 比較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根據公司購買債券目的不同,可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三類,由于公司投資債券的意圖不同,因此投資期限與金額也會不同。本文針對這些變化之處進行簡要的研究,以供參考。
一、購買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與稅法差異分析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以及應用指南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資產企業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相關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在持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案例一:2007年7月1日,光明公司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020000元購入南鋼公司發行的債券(每張價格為102元)債券10000張,另發生交易費用2040元(交易費用為成交金額的2%.)。該債券每張面值100元,剩余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7%,每年4月1日付息一次,光明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2007年12月31日南鋼債券的收盤價為108元,2008年4月1日收到債券利息為每張為7元,5月20日以每張103元價格轉讓,交易費用為2060元。
會計核算如下:
1.2007年7月1日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20000
投資收益 2040
貸:銀行存款 1022040
2.2007年12月31日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00
3.2008年4月1日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70000
貸:投資收益 70000
4.2008年5月20日光明公司轉讓持有的全部南鋼公司債券
借:銀行存款 1027940
投資收益5206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20000
――公允價值變動 600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00
貸:投資收益 60000
新準則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方法體現的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而稅法體現的是成本計量屬性。光明公司2007年7月1日購買股票時發生的交易費用2040元,會計上作直接投資收益的借方,減少利潤,而按照新所得稅法規定,購買股票發生的交易費應該計入投資的成本,因此需要納稅調增2040元:2007年12月31日投資的公司債券按照期末公允價值計量,升值60000元,企業會計一方面增加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60000元,同時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增加利潤60000元,但是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因此需進行納稅調減60000元;2008年4月1日收到利息時,會計核算確認為投資收益,而稅法規定投資公司債券收到利息需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收到的是投資國債的利息則免稅,因此本例中會計與稅法對于收到的利息處理是一致的:2008年5月20日光明公司轉讓持有的全部南鋼公司債券時,會計與稅法存在的差異是由于投資成本處理的不同,因此需要轉回,需要納稅調減2040元,因此新準則下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與稅法存在較大的分歧,必須認真對待。
二、購買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與稅法差異分析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主要應解決該金融資產實際利率的計算、攤余成本的確定、持有期間的收益確認以及將其處置時損益的處理。
新準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同時,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三、購買債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與稅法差異分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企業購人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新準則規定,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應按債券的面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資產負債表日,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一)籌劃思路 企業進行投資活動可以使用自有資金,也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以及向企業借款等方式從企業外部籌集資金。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發行股票所需要支付的股利只能用企業繳納完所得稅的稅后利潤支付,而發行企業債券所要支付的利息或借款的利息,符合扣除標準的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可以看出,企業采用對外負債籌集資金的方式縮小了企業應繳納所得稅的稅基,與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的方式相比稅收負擔大大減輕。因此,企業在可以從多種籌資方式中進行選擇時,從減輕稅負的角度考慮,應優先采用借款和發行債券的方式籌資。
(二)案例分析 A企業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注冊資本只有600萬元,需要向銀行貸款400萬。假設借款年利息率為10%,年利息為40萬元,當年的稅前利潤為200萬元。可以看到,企業由于采用了負債籌資的方式(在投資總額中負債資本比例為40%),利息40萬元可作為稅前扣除金額,從而縮小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減輕稅負10萬元。
二、投資方式選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投資活動按照投資物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貨幣資金投資、有形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投資的方式不同,所要涉及的稅種不同,享受的稅收待遇也就不同。一般情況下,從被投資企業的角度考慮,接受有形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要優于貨幣資金投資。首先,接受的有形資產投資,其折舊費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也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都能夠縮小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變動產權時,要進行資產評估。而資產評估可以高估它們的價值,對投資企業來說可以節約投資成本,對被投資企業來說則可以多列折舊費用和攤銷費用。然而,從投資企業的角度考慮,使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則要承擔更多的稅收負擔,具體可能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等。投資企業應綜合考慮投資雙方的稅收負擔情況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
(二)案例分析 具體如下:
案例一:A企業準備同B企業共同出資設立C企業,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其中,A方800萬元,占40%;B方1200萬元,占60%。A方打算用價值800萬元的舊機器設備和價值800萬元的房屋、建筑物投入,有兩種方式:一是以機器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房屋、建筑物算作其他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物作為注冊資本、機器設備算作其他投入。
方案一:依照稅法規定,企業直接投入設備作為注冊資本,不征收增值稅及相關稅收附加,但是把房屋、建筑物出售后投入另一企業,視同為房產轉讓,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契稅。應納稅金為:
營業稅:800萬元×5%=40萬元;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40萬元×(7%+3%)=4萬元;
契稅:800萬元×3%=24萬元(由受讓方繳納)。
方案二: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A企業不需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但B企業需繳納契稅。A企業把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出售給B企業,售價未超過設備原值。因此,不需繳納增值稅。最終只有B企業繳納的契稅:800萬元×3%=24萬元。
A方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由于改變了出資方式,最終使稅收負擔減少了44萬元。
案例二:A公司有一塊賬面價值為65萬元的閑置土地,對外出租的年租金收人1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出租無形資產應該繳納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即為0.5萬元的營業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為0.5×(7%+3%)=0.05萬元,印花稅為財產租賃合同的千分之一即0.01萬元。綜上考慮,該公司每年所得稅前的租金收人為9.44萬元,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9.44×25%=2.36萬元,則有所得稅后的凈收人為7.08萬元。
如果公司將該土地對外投資,則免征營業稅。從表面看,公司只要預計每年的投資收益大于7.08萬元,就可以選擇投資入股,但事實上還有幾下因素制約:首先,出租的土地可以在出租方企業所得稅前攤銷,而對外投資的土地卻是在被投資方攤銷,因此,由出租轉為投資后每年的企業所得稅稅基增大,從而加重了稅收負擔。其次,公司考慮到投資的風險因素,在預計的年投資收益稍稍大于7.08萬元時選擇投資是很不明智的。
三、長期股權投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股票的長期投資又稱為長期股權投資。我國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企業持有的股票在被投資企業中所占的比例是選擇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核算的主要依據。當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時,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對, 對其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會有影響的,因此,也就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
(二)案例分析 A公司2010年1月1日以每股1元的票面價格購入B公司600萬股股票,占B公司股份總數的10%,A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B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15%。B公司2010年全年的凈利潤為200萬元。2011年3月15 日,A公司收到B公司20萬元的股利。假設A公司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只存在B公司中。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核算法下的會計處理:
2010年1月1日取得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600萬元,貸記“銀行存款”600萬元,
2010年12月31日,B公司實現利潤,A公司實現了200×10% =20萬元的投資收益,但成本法核算下不做賬務處理。
2011年3月15日A公司收到股利:借記“銀行存款”20萬元,貸記“投資收益”20萬元。
這筆投資收益應計入A企業2011年的所得額中,在2011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補繳所得稅20/(1-15%)×(25%-15%)=2.36萬元。可以看到,A公司2010年的投資收益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額延遲了1年繳納。如果A公司將已經實現的投資收益留在B公司繼續進行投資而不匯回公司,那么A公司的投資收益在會計資料上就反映不出來,從而避免了這部分投資收益應繳納的所得稅。
A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時的會計處理如下:
2010年I月1日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600萬元,貸記“銀行存款” 600萬元。
2010年12 月31 日B公司實現凈利潤200萬元,A公司確認200×10% = 20萬元的投資收益,同時增記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會計處理為:借記“長期股權投資”20萬元,貸記“投資收益”20萬元。
201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 A公司應就這筆投資收益補繳所得稅20/(1-15%)×(25% -15%) = 2.36萬元。
2011年3月15日收到B公司分配的20萬元股利時,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會計處理為:借記“銀行存款”20萬元,貸記“長期股權投資”20萬元。
即使A公司將已經實現的投資收益留在B公司繼續進行投資而不匯回, 公司僅可以不作分錄, 但仍然要在2010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仍然要補繳所得稅2.36萬元。
由此可以看到,在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分回之前,投資企業使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其投資收益賬戶不反映實際已實現的收益;而權益法下不管投資收益是否已經分回, 均在賬戶中反映。因此,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可以將已實現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 從而補繳企業所得稅。同時,股利的發放一般晚于投資收益的實現,在實際收到股利時繳納所得稅,企業可成功地遞延稅款的繳納。綜上所述,在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盡量選擇成本法進行會計核算。
四、長期債券投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獲得的存款利息及企業債券利息收入需要繳納所得稅,而國庫券利息收入可在計算所得稅時予以扣除。因此,企業在進行債券投資時,除要考慮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等因素外,還必須充分衡量投資企業債券的稅后收益與國債利息收入的相對大小,以便合理決策。同時,購買國債相比企業債券更能保證企業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
(二)案例分析 籌劃一:投資國債與存款選擇的稅務籌劃
某盈利企業有閑余資金300萬元存入銀行,年利率為1.98%,期限為1年。企業獲得利息收入5.94萬元,該利息收入應計所得稅1.485(5.94×25%)萬元,企業得到稅后凈收益4.455萬元。若該企業用300萬元購買年收益率3%的國債,可獲得國債利息收入9萬元,該收入全部免繳所得稅。
籌劃二:投資國債與企業債券選擇的稅務籌劃。
有兩種長期債券,其一是甲企業債券,其利率為4%;另一種為國債,利率為3%。企業應該投資哪一種債券呢?表面上看起來甲企業債券的利率要高于國債利率,但是前者要交納25%的企業所得稅,而后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比較的應該是稅后收益。通過計算:4%×(1-25%)4n/3時,投資其他企業債券的收益才會高于投資國債的收益。
關鍵詞:外匯儲備;投資收益;改革
一、我國外匯儲備投資收益現狀
受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模式的影響,我國在對外貿易中積累了巨額的外匯儲備,是世界排名第一的外匯儲備國,2014年外匯儲備總量一度達到歷史最高點39932億美元。盡管后來我國外匯儲備總量在不斷降低,但余額總數仍然大大超過國際收支差額,利用外匯儲備進行投資是確保其資產保值與升值的必然要求。但我國外匯儲備投資現狀并不容樂觀,具體而言,便是外匯儲備投資收益較低,據相關學者2013年的研究數據顯示,凈損益將近-40000億元,投資狀況堪憂。在中國的外匯儲備投資中,美國國債,尤其是中長期國債是我國投資的主要形式,但美國國債的投資收益率相對較低,這自然會從整體上拉低我國外匯儲備投資的收益率。不僅如此,我國投資美元資產,除了和美元在國際結算中的地位緊密相關以外,也是為了確保外匯儲備安全的重要選擇,但美元資產占比過重也會從另一個角度影響到外匯儲備的安全與收益,最為典型的便是受收益受美元匯率波動影響很大。2007年、2008年美元相對于人民幣貶值期間,中國外匯儲備投資凈收益為負數,就是明證。
二、我國外匯儲備投資收益存在的問題分析
1.投資思維保守在外匯儲備投資中,安全性與盈利性是國家考慮得最多的兩點內容,也是決定外匯儲備投資行為的根本因素。基于對投資安全性與盈利性的關注程度不同,外匯儲備的投資思維可以分為保守性投資思維、激進性投資思維兩種基本模式,兩種模式各有利弊,最佳的配置則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追求投資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目前我國的外匯投資收益并未做到此點,近年來凈收益率常年維持在1%左右,這和我國在外匯儲備投資中的投資思維保守有著很大的關聯,我國外匯儲備組合投資的首要考慮目標是安全,因此,長期國債等安全系數高的投資占投資的主流,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盈利性。2.投資力度薄弱我國外匯儲備存量很大,盡管近年來總量不斷降低,但常年維持在3萬億美元左右,2017年1月-5月更是連續4月遞增,但相比于總量而言,收益率并不容樂觀,就以占比最大的美國國債投資而言,總體收益率在3%左右,機會成本過高,僅次一項成本就有數千億美元的成本,著我國當前外匯儲備投資力度較為薄弱有著很大的關聯。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對外匯儲備投資管理的專業機構,成立于2007年,資本運作經驗相對不足,未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構件多元化的投資組合,戰略性資產分配中存在著嚴重的結構性問題,收益較低的美國中長期債券占比過高,影響最終的投資收益。3.投資結構單一在國際外匯儲備投資市場中,多元化的組合投資策略是保障外匯儲備收益的根本保障,也是盡可能降低賬面損失,甚至實現外匯儲備盈利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外匯儲備投資以美元資產為核心,美國國債、公司債以及機構債占據了我國外匯儲備投資中的最大份額,這固然和美元是世界支付手段中獨一無二的地位有著很大的關聯,也和我國在外匯儲備投資中的求穩心理緊密相關,各種形式的美元資產占外匯儲備投資的70以上,其次為歐元、日元等投資。不同的投資在收益上有著很大的區別,據2015年6月份的數據顯示,美元投資的收益率僅為3.996%,遠低于同期在華FDI企業的平均收益率。
三、我國外匯儲備投資的改革策略研究
1.轉變投資思維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外匯儲備投資中,都堅持以多元化的組合投資為基本形式,這一點已經成為共識,但在組合投資中,不同資產的投資占比如何分配,卻有著很大的不同。相比于發達國家乃至部分發展中國家在外匯儲備投資中的成功經驗而言,我國的外匯儲備投資總體上是保受的,對此,轉變投資思維就成為從源頭上改變投資收益率偏低的必然要求,我國要在兼顧流動性、安全性的基礎上,以盈利性作為投資的重要目標,并且,我國外匯儲備總量巨大,相比于其他國家而言,抗風險能力更強,在組合投資的設計中要勇于創新,以求變替代求穩。當然,同時也要考慮到通貨膨脹、匯率變化、機會成本、沖銷成本等關乎到投資收益的內容。2.加大投資力度從各國外匯投資的成功經驗而言,投資主體脫離政治干預,往往能夠取得更好的投資效果,如挪威成立的挪威銀行投資管理公司,當前,我國的外匯儲備投資主要由政府背景深厚的中投負責,我國可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投資主體的創新,在法律法規的允許范圍內,創建自主性更高的國家外匯儲備投資公司,加大投資力度。同時,在投資內容上,我國可以成立不同形式的外匯儲備投資基金。比如,我國是能源、資源弱國,人均資源遠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對此,我國可以將外匯儲備投資和國家宏觀發展戰略結合起來,以外匯儲備為基石,建立石油基金等,同時也可以效仿俄羅斯,適當增加外匯儲備中的原油與黃金比重。3.優化投資結構當前外匯儲備投資中的收益低,歸根到底是投資結構不合理所導致的,優化投資結構就成為改革中的重點。就以美國債券投資而言,收益偏低的中長期債券是投資重點,短期債券占比低于10%,對此,我國可以加大短期債券的投資占比,同時加持機構債券等收益較高的債券比重。又如,非虛擬經濟范疇也是我國外匯儲備投資的重要內容,我國可以利用外匯儲備積極開展跨國投資與海外并購,直接購買國外的技術、能源、產權等。風險與收益是并存的,我國在大踏步改革外匯儲備投資結構的同時,必然也會在原有投資的基礎上,帶來許多新的,不可預測的風險,此時,強化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必不可少。換言之,優化投資機構需要與風險防控布局并舉。
四、結語
我國是首屈一指的外匯儲備大國,外匯儲備總量是第二名日本的三倍。但我國在外匯儲備投資中卻面臨著收益率偏低的問題,對此我國在投資中需要采取針對性的策略,如包括轉變投資思維、加大投資力度、優化投資結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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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債券投資風險防范
債券投資是投資者通過購買各種債券進行的對外投資,它是證券投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來說,債券按其發行主體的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債券投資的風險是指債券預期收益變動的可能性及變動幅度,債券投資的風險是普遍存在的。與債券投資相關的所有風險稱為總風險,總風險可分為可分散風險和不可分散風險。
1債券投資風險的表現形式
1.1不可分散風險
不可分散風險,又稱為系統性風險,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給市場上所有的債券都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具體包括政策風險、稅收風險、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1.1.1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政府有關債券市場的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法規出臺,引起債券價格的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政府對本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通常有一定的規劃和政策,以指導市場的發展和加強對市場的管理。政府關于債券市場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應該是長期穩定的,在規劃和政策既定的前提條件下,政府應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引導債券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1.1.2稅收風險
對于投資免稅的政府債券的投資者面臨著稅率下調的風險,稅率越高,免稅的價值就越大,如果稅率下調,免稅的實際價值就會相應減少,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下降;對于投資于免稅債券的投資者面臨著所購買的債券被有關稅收征管當局取消免稅優惠,則也可能造成收益的損失。
1.1.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市場利率的可能性變化給投資者帶來收益損失的可能性。債券是一種法定的契約,大多數債券的票面利率是固定不變的,當市場利率上升時,會吸引一部分資金流向銀行儲蓄等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對債券的需求,債券價格將下跌;當市場利率下降時,一部分資金流回債券市場,增加對債券的需求,債券價格將上漲。同時,投資者購買的債券離到期日越長,則利率變動的可能性越大,其利率風險也相對越大。
1.1.4通貨膨脹風險
由于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名義收益率-通貨膨脹率。在通貨膨脹的條件下,隨著商品價格的上漲,債券價格也會上漲,投資者的貨幣收入有所增加,會使他們忽視通貨膨脹風險的存在,并產生一種錯覺。其實,由于貨幣貶值,貨幣購買力水平下降,債券的實際收益率也會下降,當貨幣的實際購買能力下降時,就會造成有時候即使我們的投資收益在量上增加了,但在市場上能購買的東西卻相對減少。當通貨膨脹率上升到超過債券利率水平,則債券的實際購買力就會下降到低于原來投資金額的購買力。
1.2可分散風險
可分散風險又叫系統性風險,是指某些因素對單個債券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具體包括信用風險、回收風險、再投資風險、轉讓風險和可轉換風險。
1.2.1信用風險
當債券發行人在債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為信用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公司債券中,公司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不能完全履約支付本金和利息,則債券投資者就會承受較大的虧損,就算公司的經營狀況非常良好,但我們也不能排除它存在財務狀況不佳的可能性,若真有這種可能,該公司的還本付息能力就會下降,那么就會發生它不能按約定償還本息,從而產生了信用風險。
1.2.2回收風險
對于有回收性條款的債券,常常有強制收回的可能,而這種可能又常常是市場利率下降、投資者按債券票面的名義利率收取實際增額利息的時候,而發行公司提前收回債券,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就會遭受損失,從而產生了回收性風險。
1.2.3再投資風險
由于購買短期債券,而沒有購買長期債券,將會有再投資風險。例如,長期債券利率為10%,短期債券利率8%,為減少風險而購買短期債券。但在短期債券到期收回現金時,如果利率降低到6%,就不容易找到高于6%的投資機會,從而產生再投資風險。
1.2.4轉讓風險
當投資者急于將手中的債券轉讓出去,有時候不得不在價格上打點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傭金,因這種付出所帶來的收益變動就產生了轉讓風險。
1.2.5可轉換風險
若投資者購買的是可轉換債券,當其轉成了股票后,股息又不是固定的,股價的變動與債券相比,既具有頻繁性又具有不可預測性,投資者的投資收益在經過這種轉換后,其產生損失的可能性將會增大一些,可轉換風險因此產生。
2債券投資風險的防范
2.1合理估計風險的程度
在進行投資之前,投資者應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和掌握各種信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去分析投資對象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1)從宏觀方面,必須準確分析各種政治、經濟、社會因素的變動情況;了解經濟運行的周期性特點、各種宏觀經濟政策特別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變動趨勢;關注銀行利率的變動以及影響利率的各種因素的變動。
(2)從微觀方面,首先要從總體上把握國家的產業政策,其次要對影響國債或公司債券價格變動的各種因素進行分析。對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來說,充分了解企業的信用等級狀況、發展前景和經營管理水平、產品的市場占有情況,其中公司的信用等級狀況可由專業的債券信用等級評定機構完成,其余的各種因素必須依靠投資者在充分掌握相關信息后,才能得出較為準確的判斷風險的結果。
2.2全面確定債券投資成本
確定債券的投資成本也需要投資者在進行投資之前開展,債券投資的成本大致有購買成本、交易成本和稅收成本三部分。
(1)債券不是免費的,我們要獲得債券還須等價交換,它的購買成本在數量上就等于債券的本金,即購買債券的數量與債券發行價格的乘積,若是中途的轉讓交易就乘以轉讓價格。對附息債券來說,它的發行價格是發行人根據預期收益率計算出來的,即購買價格=票面金額的現值+利息的現值。對貼息債券,其購買成本的計算方法為:購買價格=票面金額×(1-年貼現率)。
(2)債券在發行一段時間后就進入二級市場進行流通轉讓,如在交易所進行交易,還得交付自己的經紀人一筆傭金,不過,投資人通過證券商認購交易所掛牌分銷的國債可以免收傭金,其他情況下的傭金收費標準是:每一手債券(10股為一手)在價格每升降0.01元時收取的傭金起價為5元,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經紀人在為投資人辦理一些具體的手續時,又會收取成交手續費、簽證手續費和過戶手續費。
(3)我們還需要考慮的是稅收成本,雖然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是免稅的,債券交易也免去了股票交易需要繳納的印花稅,但我們投資公司債券時要交納占投資收益額20%的個人收益調節稅,這筆稅款是由證券交易所在每筆交易最終完成后替我們清算資金賬戶時代為扣除的。
2.3準確計算債券投資收益
債券的投資收益包括利息、價差和利息再投資所得的利息收入。這僅僅只是其名義收益,即投資債券的名義收益=面值×持有年數×債券年利率+價差+利息,這里的價差在債券溢價發行的時候應該是負值。但實際上,收益是一個社會范疇的概念,它必須綜合考慮物價水平的變化,或者說成通貨膨脹因素,所以,當我們來計算實際收益時,還必須剔除通貨膨脹率或價格指數,即實際收益=名義收益/價格指數,這樣才能準確計算債券投資收益。
2.4把握合適的債券投資時機
所謂把握合適的債券投資時機是指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一方面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即自己單位或個人能夠支配的長期資金數量,一般而言,我國大部分單位能夠支配的長期資金十分有限,能用于債券投資的僅僅是一些暫時閑置的資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債券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又能取得高于銀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資的債券期限短,投資者一旦需要資金時,能夠迅速轉讓,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采取這種投資方式能保持資金的流動性和靈活性。另一方面需要密切注意利率的變化,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此時便存在風險,但若是進行短期投資,就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資機會,反之,若利率下降,長期債券卻能保持高收益。
2.5選擇多樣化的債券投資方式
所謂債券投資方式多樣化,一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別投資于不同種類的債券,如國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等。各種債券的收益和風險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將資金集中投資于某一種債券可能會產生種種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資金全部用來購買國債,這種投資行為盡管非常安全、風險很低,但由于國債利率相對較低,這樣做使得投資者失去投資公司債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資金用來投資于高收益的低等級公司債券,收益可能會很高,但缺乏安全性,也很可能會遇到經營風險和違約風險,最終連同高收益的承諾也可能變為一場空。而投資種類分散化的做法可以達到分散風險、穩定收益的目的。二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散投資在不同期限的債券上,投資者手中經常保持短期、中期、長期的債券,不論什么時候,總有一部分即將到期的債券,當它到期后,又把資金投資到最長期的證券中去。假定某投資者擁有20萬元資金,他分別用4萬元去購買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種債券,這樣,他每年都有2萬元債券到期,資金收回后再購買5年期債券,循環往復。這種方法簡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資者有計劃地使用、調度資金。
總之,債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那么,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必須對各類風險有比較全面的認識,并對其加以測算和衡量,同時,采取多種方式規避風險,力求在一定的風險水平下使投資收益最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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