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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引言
會計工作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是非常重要的,其全面而系統的反映和記錄了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運轉的過程。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監管可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保持公正和效率,這既可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又是對黨目前正在進行的反腐倡廉運動的響應。然而,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的問題層出不窮、矛盾重重。這就使得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監管尤為迫切。本文正是基于這一目的,就目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基礎工作問題。會計基礎工作對整個財務活動來說是基礎性的工作,其好壞直接決定了這個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順利。目前來說,會計基礎工作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原始憑證問題。這主要表現為原始憑證沒有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來認真填寫,存在不少不填、少填、漏填現象。目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都缺少對資金支出的審核和控制,這大大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和水準。此外,原始憑證的造假問題也非常的嚴重。有些發票的填寫的項目不是實際中的活動,或者就是經濟活動的范圍完全不是發票本該使用的范圍。另者,有工作者把收據和發票混在一起使用,使用過期的發票。更為嚴重的做假,私自制作虛假的原始憑證。(2)記賬憑證的問題。這主要包括填寫的記賬憑證過于簡單,對于業務的處理拖延或者寫的名稱不規范;有些單位在開設銀行賬戶時會形成無法監管到的賬目;年終記賬沒有正確反映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或者是使用了內容不完整的憑證。(3)賬簿和財務報告問題。一般企事業單位使用的賬簿是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而有些單位使用自己隨便弄來的賬簿,或者記賬不清楚明確而致使無法核對。財務報告主要是內容不完整,對于財務報表沒有做足夠詳細的備注和說明。
2.會計核算制度問題。這主要是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由于規模不大而致使一人將財務會計工作全權負責,這樣非常容易產生一些腐敗分子。有些部門無視國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而隱瞞貪污國家的資金和單位上繳的收入。
3.采購支出問題。一般來說,在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中,出于管理科學化和節約規范化的考慮,在采購的時候都是實行統一采購的。然而一些單位卻才有化整為零、移花接木、先購后采等歪門邪道來避開政府部門的統一采購標準,從而使相關人員可以從中獲取私利。
4.預算管理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政府信息透明度的增加,傳統粗放型的財政管理模式已經嚴重不適合行政事業單位了。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不做好預算管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超額支出、無目的的支出,這些都嚴重浪費了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力、財力、物力。由此造成的年終核算賬目的時候無法向整個單位部門交賬而偽造原始憑證。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監管的措施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我國在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會計法》。但這遠遠是不夠的,因此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這樣就可以使會計工作有法可依,有律可罰。對于違法行為要加大審查力度,嚴懲不貸。
2.實行審計第四關系人制度。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權威性和可靠性,對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權可以從其手中轉移出來,交給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行使,這樣可以確保本單位核算工作的質量,其審計關系圖如下。
由上圖我們可知,審計委托人將審計的權力托付給審計第四關系人,然后審計第四關系人找審計人,由審計人來對被審計人進行審計。第四關系人必須是完全獨立于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的第三者。這樣就可以確保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3.加大檢查監督力度。這既可以選擇社會上的獨立的第三方進行監督,也可就選擇行政事業單位內的兄弟單位之間相互監督。在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時,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一旦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依據有關規定要從嚴處罰。另外,上一級的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的監管,防止其。
4.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財務工作歸根結底是要通過財務工作者來實現的,因此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直接影響其工作的質量。一個優秀的會計工作者不僅要有專業的技能還要有非常高的道德素質,能夠做到自律和慎獨,能夠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這可以通過加強地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逐步實現。
5.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現代信息技術對會計管理核算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不僅有助于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更可以促進行政秩序的有序化和法制化。此外,這也的使得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監督更加便捷,有利于推進各種會計制度、年度預算、年終核算工作的順利實行。
四、結語
雖然在會計核算中存在各種問題,但是只要加強監督,最終必然會使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越來越好,這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職能的充分行使。
參考文獻:
[1]趙麗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甘肅水利水電技術,2010(02):23-24.
[2]象山縣財稅局.象山財稅學會課題組,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收付轉型的研究,浙江財稅與會計,2010(11):121-123.
【關鍵詞】外賬管理;風險
如何建立一個符合當地法律、法規以及與當地稅收法律、法規相適應的外帳會計核算體系,同時按照施工所在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上報當地財稅機關所需要的各種會計信息,是當前我們面臨的主要任務。本人就境外項目財務核算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涉稅情況,對如何做好外帳闡述如下:
一、外帳的定義
按照施工所在國的法律法規或經當地財政稅務部門備案批準的會計制度建立的對外帳冊、報表及其他會計信息,根據項目部(公司)的會計核算方式及報表,轉換為所在國當地財政法規或經當地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格式稱為外帳。
二、建立外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外帳是公司國際化發展的需要。任何一個跨國經營企業都必須按照施工所在國的會計法律及法規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會計信息并接受當地稅務機關的審計。外帳和內帳實質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對外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只是為了適應兩個國家不同的會計制度和財稅法規,而使得兩套帳的語言文字、入帳形式、入帳內容、入帳時間、會計期間,成本范圍、納稅基礎等方面有所不同;
其次,外帳對于規范公司在施工所在國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及其他涉稅風險方面起著重大的作用。因為跨國經營企業,面臨的主要是涉稅問題,如何籌劃好外帳,降低涉稅成本,合理規避納稅空間,對公司在國外的生存及發展至關重要。因此,加大外帳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各種涉稅方面的潛在風險,為公司帶來潛在的效益空間;
最后,外帳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業形象,為公司開拓國外市場,以及更好地實現公司在海外的“本土化”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企業為了更好的發展國際空間,拓展所在國的市場份額,就必須按照所在國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從而提高公司在所在國的知名度與影響力。
三、如何做好外帳
(一)了解當地的會計法律法規,按施工所在國的會計法律法規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帳務處理。企業通常是按照本國的會計核算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的帳務處理系統。而外帳是在內帳處理的基礎上,把相同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的會計核算流程按照所在國的會計核算方式,語言等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在帳務轉換過程中,一定要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法律法規,避免因操作不當,給企業帶來不利因素;
(二)聘請有經驗的會計師進行指導,同時加強與當地財稅部門的溝通。首先讓當地會計師協助審核和編制當地稅務部門要求報送的各種財務報表以及日常的納稅申報,這對公司處理好稅務方面的工作十分必要,通過當地會計師審核或編制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納稅申報資料,往往很容易通過當地稅務部門的審查,便于我方外帳工作的操作;其次,應加強與當地稅務部門溝通,便于掌握和了解當地的會計法律和法規,理清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從而進一步完善外帳管理體制,規避外帳風險;
(三)了解與合同相關的稅務條款,認真研究各項稅收減免以及增值稅退返的法律法規及其它會計帳務處理方法。首先,會計人員要經常與商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對合同里的涉及納稅的條款進行溝通和研究,確定合同是否免稅或者部分減免稅;其次,對于大宗設備及材料的進口,要確定不同種類貨物的進口關稅稅率、增值稅稅率以及其他稅種稅率的高低和有無,可以在操作過程中進行規避;最后,對于相關稅費的退返,一定要及時了解,確保按時退回,降低退稅成本;
(四)及時進行納稅申報,避免逾期或者滯后給項目帶來的罰款或風險。首先要了解公司或項目每月應該申報的收入及稅費種類,以及其他應扣或代扣稅項;其次,要了解收入以及各項稅費的申報期限;最后,在規
的時間內,按照應申報的納稅事項,及時進行納稅申報,規避各種風險;
(五)及時獲取納稅證明。在進行申報的同時,按施工所在國財稅要求,及時獲取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批復或其他證明文件,為公司在施工所在國的年度稅務證明更新做好準備,同時也為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歸集資料;
(六)項目外帳處理方法。項目的外帳處理,應該嚴格按照所在國的要求,進行帳務處理和會計核算。項目一旦確定好會計處理方法后,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當地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并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七)財務人員素質的要求。由于國際承包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點,對財會人員素質提出了比國內工程更高的要求。首先是語言上的要求,因為國際工程的大部分會計資料是施工所在國的文字,業主、分包商、供貨廠商大部分是外國人,如果語言不通,就很難做好財務工作。因此,掌握外語是做好國際承包工程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其次是財務業務水平的要求。要求財會人員除了熟練掌握國內工程核算業務,還要熟悉和掌握國際工程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特點、方法以及工程所在國的會計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做外帳的方法和技巧;最后還有外事紀律的要求,要求財務人員應遵守當地法律,尊重當地人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和平相處,維護公司和國家的利益;
(八)最后,會計電算化軟件的要求。為了提高會計核算的工作效率,外帳工作也應當與時俱進,必須采用與所在國相對應的會計軟件。這就要求我們選擇一套適合當地會計核算模式的會計電算化軟件。該種軟件的應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會計管理水平,同時也能滿足外帳核算的要求。
四、外帳處理過程中的納稅籌劃事項
關鍵詞:社保資金 管理 問題 措施
社保資金是社保體系的運轉基礎,對社保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對維護社會穩定及公平起著重要作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迅速,但由于社保體系建立較晚,相較于社保資金的大規模發展而言,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從而凸顯出了一些相應問題。因此,如何加強社保資金管理,是當前業內亟待思考的問題。
一、社保資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社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資金投資與運營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二是監管者與資金管理者均是我國的勞動保障部門,這種集管理和監管與一身的管理模式,在執行者道德自律失效時,必定會出現很大問題;三是缺乏社保資金的受益人及信托人的監督,資金的運行不透明使得資金投資者僅僅指導所繳款項是今后退休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不清楚資金具體的運行狀況,使社會監督淪為虛設;四是沒有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致使社保資金不能有效實現保值增值。以上暴露出的四方面問題在現實案例中也得到了應正,如因缺乏正確的監督和法律法規的約束,上海社保資金管理中心將34.5億社保資金挪用至高速公路投資;廣州某市暴露出的1.7萬家社保資金由一人管理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二、財政部門加強社保資金監管的幾點建議
(一)完善社保資金監管體系
社保可以說是一個國家能穩定和諧發展的重要基礎之一,做好社保資金的管理,保證社保資金的安全與增值是當前我國社保系統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國社保體系建立僅十年左右、有問題是必然的,但究其根源還是以法制的不健全為主要成因。因此筆者以為因盡快健全與完善社保資金管理及監督辦法,并根據當前表現出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設立法律條規,規范社保資金的征繳、支付、運行管理及監督體制,使社保資金的運行有據可循、有法可依。此外還需完善社保資金投資法,讓社保資金可以進行制度化、規范化的投資,以避免資金投資狹窄或亂投資行為的發生。相關政府部門還應對社保資金管理制定出相關法律框架,對參與社保資金管理的相關人員進行制約,促進其自律能力的提高。所以,只有不斷對社保資金監管體系進行完善,方能有效預防腐敗現象的滋生,提高社保資金的增值能力、奠定社保系統在國家和諧穩定發展重點重要基石作用。
(二)加強社保資金收支財政監管,提高資金透明度
我國的社保資金種類較多,勞動保障部門即是社保資金的管理者,亦是其監督者,從而導致了當前我國社保資金的收支較為混亂。筆者以為,想要有效解決該問題,首先必須做好社保資金的收入管理。要檢查是否存在應收不收或應收而未收的情況存在;其次是要做好資金的支出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國家規定的使用范圍對資金的支出做出合理的籌劃;最后就是提高社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嚴防暗箱操作。相關財政部門可要求社保資金管理部門將每年的社保資金運營情況向全社會做出通報,并建立嚴格的資金披露制度及社會監督機制,保障社保資金運行過程的透明,將知情權賦予信托人及社保資金投資人。
(三)加強社保資金安全使用管理
安全管理不單是針對社會發展,還應體現在對社保資金的管理上面。社保資金管理原則就是在以安全為前提進行增值運營。據勞動保障部門相關社保資金管理工作的規定,社保資金在支出一些必要費用后,余下部分應購買國債或存入銀行,不可進行其它投資。社保資金需嚴格遵循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納入財政專戶,任何部門不可進行私自挪用。要加強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保資金監督管理體系。同時,財政部門需要對社保資金預算做好事前監督,保證預算的真實、合法、科學;在社保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財政部門不單要做好監督內控,還需同時做好財政收支情況監督、并對重點資金重點關注;在社保資金財政覺決算方面,既要確保決算的精確性,也要管理好社保資金,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四)對社保資金投資管理實行優化
筆者以為想要提高社保資金的投資效率,首先必須提高其管理人員的素質。社保資金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投資理念,要有豐富的資金投資理論知識。相關部門要不斷培養和引進投資理財的專業人才,增強社保資金運行優勢;其次要土偶按社保資金投資范圍,當然不是盲目違規的投資,需要財政部門制定出相關規定,可適當將資金投入債券、股票等領域;再次財政部門需要對社保資金投資風險進行嚴格控制,將投資風險控制在科學、合理的范圍之內,既保障了資金的安全性、同時也提高了收益;最后財政部門應對社保資金投資績效進行評估,分析收益與風險,總結出進一步改善的措施。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經濟的大發展使社保資金的規模日漸加大,因社保資金是人們群眾的“養老錢”,故此其監管問題也成為了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當前我國社保體系建立時間不長,其中必然存在不少問題,但只要國建不斷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財政部門加強完善社保資金監管體系,做好資金的預算管理,加強其安全使用和投資效率,就能有效解決當前社保資金凸顯出的諸多問題。
參考文獻:
對于稅收籌劃的探討目前已經處于與企業戰略理論同等高度的位置上。最初進行稅收籌劃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節省稅額支出,但隨著對稅收籌劃研究的不斷深入,已經不單單起到節稅的作用,還需要納入到企業戰略策劃的范疇之中,著眼于相關的長期利益方面而不能只看重眼前稅款節約數目大小,由此才能真正實現個人與企業及社會之間的最有利目標。
一、有效稅收籌劃的評判標準
當前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強調的是有效性,如何評判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否有效,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判斷:
(一)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否與當前相關法律規范相符合
國家的稅收具有強制作用,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企業稅收籌劃最基本的條件是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要求,觸犯法律法規企業將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嚴重者會得到法律制裁。因此判斷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性時首先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否與企業成本效益相符合
企業經營最根本目的是獲得效益。因此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經營活動中首先考慮所得收益要大于其投入的成本,這個道理用于稅收籌劃活動同樣適用。在稅收籌劃方案實施同時除了可以獲得收益之外還需要控制所需成本,判斷稅收籌劃是否有效,最基本就是看獲得收益是否與成本相符合,如果收益不能大于成本則說明稅收籌劃是無效性的。
(三)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否與企業長遠戰略目標相符合
目前稅收籌劃應當是企業從事的一項長期活動,因此要與企業長遠戰略目標相符合。企業要想長遠的發展就不能只考慮短期利益,而要從長遠戰略出發,以這個角度來看企業稅收籌劃,如果不能與企業長遠戰略目標相結合的話,必然會導致企業在日后將面臨增加成本的局面。
二、導致企業稅收籌劃成效不佳的原因
(一)企業的稅收籌劃沒有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企業的經營活動最主要目標就是獲得利潤,在這個目標驅動下,企業財務管理在以前很長時間里都是以獲得最大利潤為其主要目標,但隨著企業管理理論的不斷深入,這種觀點就產生了很大問題,因為沒有想到企業規模和發展時期及經營風險等內容,所以在稅收籌劃問題上,也不能僅僅用減少納稅額達到增加企業利潤的目的,還需要從企業財務管理整體利益出發進行考慮。
(二)企業的稅收籌劃對涉稅風險不能進行有效規避
稅收風險目前已經成為企業普遍關注的一個焦點,產生稅收風險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對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等內容理解和執行上存在偏差,因此導致稅務部門對企業做出加收罰款與滯納金等處罰,所以要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涉水風險進行有效規避才能達到真正節稅的目的,否則企業很可能陷入困境之中。比如企業如果因為少交了稅款而被納稅部門認定是偷稅漏稅,輕者可能處以罰款而重者很可能涉及犯罪行為,企業也會因為稅務問題觸犯法律使名譽受損。
三、企業提高稅收籌劃有效性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數據庫和信息收集系統
稅收籌劃是在遵守國家稅收政策、法規下進行的一種理財活動,而國家稅收政策、法規是隨著經濟環境變化不斷修正、完善和變動的。任何稅收籌劃方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這就意味著要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性必須有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傳遞系統和稅收籌劃數據庫,以實現稅收籌劃對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相關適度性要求。所以,企業如果想取得籌劃的成功,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就必須密切關注國家財稅法規變化,并隨著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變動,及時修訂或調整納稅籌劃方案,來規避稅收籌劃可能帶來的風險。
(二)以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稅收籌劃的出發點
在稅收籌劃發展的初級階段節稅是其目標,對于稅收籌劃的中級階段來說,稅后利益最大化則是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目標了,而真正的高級階段則是要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階段。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一項重要內容,將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稅收籌劃主要目標,可以使企業發展具有長期實力,不會拘泥于眼前短期利益,這樣稅收籌劃雖然在短期內可能沒有明顯效果,但對于企業長遠戰略目標來說則是非常有價值的。
(三)要注意對稅收風險進行規避
不能對稅收風險進行有效規避是當前企業稅收籌劃沒有達到很好效果的一個主要原因。近幾年稅收風險逐漸被人們所了解,認清了稅收風險對企業的影響,如何規避稅收風險就成了企業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在稅收風險的規避上企業可以成立專門負責部門對企業涉稅內容進行準確細致的籌劃,也可以通過專業稅務處理機構來解決企業涉稅事項,通過有效涉稅事項風險的規避,不存在稅收問題才更能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稅收籌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財務決策的內容
目前,企業財務決策由于以往觀點影響下很少對稅收問題進行考慮,只僅從稅收顯性成本角度來考慮,這樣做的后果就是企業財務決策結果往往與最高稅后收益率相差甚遠。由于稅收成本與非稅收成本之間存在著你增我減的關系,而有效稅收籌劃要在這中間尋找一個平衡點,以達到企業最大利潤的目的,就要對企業的稅收成本與非稅收成本之間進行明確區分。
我們從企業稅收成本與非稅收成本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只有充分考慮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影響,才能真正在企業財務決策中使總成本降低,進而真正的發揮稅收籌劃有效性,提高稅后收益率。
對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性的探究還應當建立在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保持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應有關注,才能使企業稅收籌劃發揮最佳作用,實現真正意義上合理避稅的目的。
參考文獻:
[1]董盈厚.稅務籌劃的經濟學性質及其對會計價值之拓展[J].稅務與經濟,2011(1)
【關鍵詞】 中小企業;融資;金融機構
一、發達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經驗與借鑒
1.有力的政策支持。(1)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西方國家都奉行立法先行,為改善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弱勢地位,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各國都相繼制定了關于中小融資的法律法規。日本有《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指導法》、《信用金庫法》及其他涉及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達三十多部;其他各國也都制定了在規范和發展中小企業金融的相關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為優化中小企業金融環境、構建中小企業金融體系奠定了基礎。(2)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在與大企業競爭中處于劣勢,很難從商業性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擔保以及保險。為此各國都設立專門政策性金融機構服務于中小企業,通過直接貸款、提供擔保或其他形式的信貸援助等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融資。
2.積極發展和規范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美國政府通過法律的形式規定,地方商業銀行必須將融資額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業;自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日本商業銀行逐漸向中小企業增加貸款發放,截至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對中小企業融資額度占融資總額度的65.8%;德國商業銀行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也占重要地位。在引導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發達國家還積極發展了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它們既有政府出資成立的,也有民間組建的,但都對中小銀行給予優惠政策、提供信貸擔保或直接貸款等,在保證中小企業獲得經營所需資金,為中小企業服務提供金融服務方面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3.建立風險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西方各國都非常重視其建設,其中美國的風險投資公司最為典型,在首次公開招股的企業中,約有1/3是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對象。目前,美國各種民間風險投資公司約有600余家,主要是對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投入資金。日本、德國等其它發達國家也都建立了風險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資金支持。
4.適時建立二板市場。二板市場或創業板是發達國家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是美國納斯達克(NASDAQ)市場。1991年日本也開始啟動本國柜臺市場網上交易系統(JAsrAQ),加拿大、英國、法國、新加坡等國家和臺灣、香港等地區都為中小企業融資上市建立了二板市場,這在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創新民間融資制度、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制度等方面都值得我國參考和借鑒。
二、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策略
1.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一方面應加快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金融機構法》、《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等新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對已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引導各地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護。
2.加強政府扶持。中小企業融資離不開政府扶持,除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配套措施外,還應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如政府出資,并引導民間資金建立中小企業風險補償基金;財政出資或擔保融資設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政策性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給予中小企業本身及為之服務的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以財稅政策支持等。
3.完善資本市場。適當降低中小企業發行上市門檻,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建立我國債券或股票的柜臺交易市場體系,擴大股票融資;加快完善債券發行制度和信用評價體系,大力推進集合債券,積極創新市場產品,使債券融資成為中小企業一個的新融資渠道。
4.完整中小企業金融體系。首先大型銀行應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對中小企業應實施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其次中小商業銀行應充分發揮服務中小企業的地緣優勢;最后互助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中國扶貧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微型金融組織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應在政策支持的基礎上,積極引進外資和民間資金,為當地中小企業提供合適的金融服務。
5.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從內因與外因的關系看,要從根本上解決融資難問題,中小企業應加強自身建設,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和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改善經營管理,加大信息透明度,強化信用意識,提高經營效率,為企業融資創造有利條件。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政監督;工作
依法理財是財政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財政監督是財政部門推動和實現依法理財、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財政監督是財政管理重要職能之一,《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財政部門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規定。財政部門既是財政監督的實施主體,可以根據法定的監督權限和范圍,對本部門內設機構以及預算單位或企業實施監督。下面從廣饒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實際出發,談一談對財政監督工作的幾點認識。
一、基本情況
2015年,廣饒縣財監局緊緊圍繞財政改革和財政管理工作特點,積極開展了事前審核、事中監控與事后檢查稽核相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內監督與對外監督相結合,財政管理與財政監督相結合的多層次、多方位監督檢查。為維護國家財稅法令的統一、整頓和規范財經秩序,保證財政正常運行和宏觀調控措施的順利實施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1.著力健全檢查制約機制,突出把住“四關”
一是把住“政策關”,在檢查實施前,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做到知情在先;二是把住“進點關”,嚴格按照規定于檢查實施前三天下達通知,確保檢查的嚴肅性;三是把住“紀律關”,下達檢查通知同時,申明檢查紀律,便于被查單位和群眾對檢查組實施監督;四是把住“程序關”,嚴格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檢查,確保各個環節周密嚴謹。通過把住“四關”,有力地保障了監督檢查依法、依規、依程序進行。
2.突出監督檢點,提升檢查層次與效能
一是突出以確保民生政策的落實到位為檢點。按照全縣財稅檢查工作計劃,根據《廣饒縣財政局關于對2014年度惠民實事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和《2015年度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方案》要求,廣饒縣財監局于2015年4-6月份和11月份對全縣2014年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關愛城鄉居民特殊群體等8項惠民實事和2014年度、2015年上半年醫療衛生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要求,通過采取審查賬目、現場查看等形式,重點檢查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重點。為切實履行會計監督職責,進一步提會計信息質量,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5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魯財監[2015]6號)要求,廣饒縣財監局對廣饒縣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東營華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東營正和木業有限公司、魯星新天地國際影城、廣饒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司等五個單位的2014年度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收支、財務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及相應處理。
二、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還不到位
有的預算單位或企業有這樣一些認識,“監督檢查是審計和紀檢監察的事情,與財政無關”、“財政監督是檢查預算單位的,財政自家還查什么查”、“財政的職責就是籌集和分配資金”,這些言論說明對于財政“重分配、輕監管”的現象仍然存在,對于財政監督工作思想認識上還存有誤區。
2.方式方法還不科學
在實務操作中,財政監督工作存在事后監督多,提前介入少;專項檢查多,常態監督少;合規性檢查多,績效性檢查少等等一些問題。雖然“金財工程”已經啟動多年,但相關軟件、網絡本身就沒有財政監督的功能模塊和操作系統,造成財政資金運行已實現“信息化”,而財政監督卻仍然“手工化”的尷尬局面。
3.執法力度不夠
對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要依據《會計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除了對單位處罰外,對相關責任人視情況輕重也要給予行政處分。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只側重對單位給予經濟處罰,卻很少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進一步完善財政監督的建議
針對前述問題,現提出3點進一步完善財政監督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宣傳,提升財政監督意識
依法理財和依法行政是財政部門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關鍵著力點。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監督宣傳,在財政系統內部突出財政監督的重要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同時,堅持分配管理與監督檢查并重的原則,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加大對預算單位和企業的宣傳,“財政資金撥付到哪,財政監督就跟蹤到哪”,不斷提升財政監督意識。
2.優化方式方法,提升財政監督效能
財政監督檢查必須轉變過去事后檢查型為主的工作方式,走具有財政管理特色的事前參與,事中控制和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之路。事前參與,即應對監管單位進行實際調查或與相關部門進行核實的基礎上實行零基預算,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監管單位虛報預算的弊端;事中控制即對財政資金的撥付及使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不斷提高財政監督管理水平。
3.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督質量
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自身的特點決定了財政監督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這就要求財政監督檢查人員要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全面熟悉財政業務,熟練掌握監督檢查的專業技能,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關鍵詞:涉外稅務 審計 依據 問題 建議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經濟與世界的聯系越來越緊密,涉外企業成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重要的一部分,對此完善與加強涉外企業的審計對我國稅務制度具有積極地促進作用。稅務審計是審計機關依法對企業的涉稅企業信息進行稅務管理。我國開展稅務審計的目的就是加強對國家稅務機關以及海關相關稅收活動所進行的審計、對納稅主體的繳納稅款、以及履行稅務活動的審計。
涉外稅務審計是國家稅務部門對涉外投資企業、外企以及在華從事勞務的外國人員納稅(扣區繳)業務進行分析,檢查以確認其是否依法正確計算繳納稅款的專業檢查。目前,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納稅申報不實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稅務審計尚在起步階段,近年來我國會計理論和實務發展變化很快,相關的法律法規發展相對滯后,使得涉外稅務審計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本文通過對涉外稅務審計相關問題的研究,目的在于豐富涉外稅務審計的理論,探求解決當前我國涉外稅務審計困境的途徑。
1 我國涉外稅務審計的主要依據
我國涉外稅務審計開展主要依據的就是我國法律制度,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改革的不斷深入,為促進外商增加對我國的投資,需要我國的涉外稅務審計工作要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的基礎就是要有健全的相關法律法規。1999年國家稅務機關頒布的《涉外稅務審計規程》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其明確了涉外稅務審計的目的與內容。其目的是以規范涉外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最終促進審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其內容主要包括涉外稅務審計工作流程、審計程序、基本技術和要求等四大部分。2000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要大力推進《涉外稅務審計規程》;2001提出要嚴格按照《涉外稅務審計規程》進行涉外稅務審計工作。
2003年7月10 日,國家稅務總局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稅收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85號)(以下簡稱“國稅發[2003]85號文”),對涉外稅務審計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并要求涉外企業稅務主管部門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大實施涉外稅務審計規程的力度,同時,明確規定《涉外稅務審計規程》是國家稅務總局規章,其所列文書與其他稅務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04年4月6日,為進一步規范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涉外企業”)稅務審計,提高稅收征管效率,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涉外企業稅收管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涉外企業聯合稅務審計暫行辦法》(國稅發[2004]38號)(以下簡稱“國稅發[2004]38號文”),把涉外企業聯合稅務審計劃分為跨區域聯合稅務審計和國地稅聯合稅務審計兩種類型,并規定了實施兩種聯合審計的組織形式和應采取的方式。
2 我國涉外稅務審計實施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2.1 依法納稅受到體制的制約 一般情況下我國對于稅收指標的確定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和上一年的征稅基數確定的,這樣的稅收指標設置存在具有不科學性,因為我國對上一年的各項指標的匯總主要目的是進行統計分析的,而不能依靠其數據作為來年的計劃指標確定依據。地方政府越權減免稅收的行為嚴重制約著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我國對于納稅機關等部門的考核指標主要就是收稅的多少,因此在利益的面前,我國的稅收部門對企業的稅收管理主要采取“計劃完成納稅”,而不是在現有法律法規的監管下,實現依法納稅,其結果不利于我國吸引外商投資。
2.2 涉外稅務審計主體不統一,信息分散,整理分析困難 我國對涉外稅務審計的管理存在主體的不統一現象,自從我國實行地稅與國稅的制度后,更加加劇了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難度,因為一些地方的涉外稅務審計由稅務部門管理,而有些地方的涉外稅務審計則由稽查局負責。同時我國的相關法律也沒有明確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范圍,造成涉外稅務審計工作主體混亂。由于涉外稅務審計主體的不統一,勢必會造成對被審計機構的信息分散,不能對涉外稅務機構的信息進行全面的了解,結果就會無形之中增加審計機構的成本支出,因為信息分散需要大量的審計人員經過長時間的搜集獲取,有的甚至還要涉及到涉外企業的關聯交易等,總之這些原因會影響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2.3 涉外稅務審計人員業務技術欠缺,審計手段比較單一 我國的稅務人員因知識的局限性及受傳統稅務稽查程序的束縛,在涉外稅務審計實施過程中比較傾向于選擇傳統的查賬手段。近年來會計電算化進程較快,對傳統的查賬方式產生了很大的沖擊。另外由于審計人員受到自身知識的限制他們很少運行現代先進的管理方式進行涉外稅務審計工作,造成審計人員審計手段技術欠缺的原因有多種,一是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制度不健全,我國審計人員每天要面對大量的工作,他們沒有多余的時間學習新的知識;二是審計人員的思想意識認識不正確,他們對審計工作的處理方式只能認識到膚淺的層面,沒有意識到先進審計手段對審計工作的意義。
2.4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在中國的特殊性待遇 改革開放以后,為了吸引外資,引進資本和技術,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外資企業授予了特殊的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企業優越感較強,往往不按照我國稅務機關的要求處理業務,在內部控制這一環節上,出現了與稅法相悖離的問題。但是其后續的結果在賬面上不易反映出來,容易為稅務管理人員所忽視。涉外企業的管理者諳熟我國的稅法,利用國家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以偷稅為目的進行周密的稅收策劃。從而達到損國家之大公,肥一己之小私的目的。
3 改善我國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相關建議
3.1 健全我國稅收征收管理體制,完善涉外稅務審計法制建設 體制建設是必須的,沒有健全的體制作為保證,各項工作的開展就失去了保證,尤其是稅收管理部門,加強體制建設刻不容緩。稅務管理部門應當改變稅收指標制定的標準以及考核辦法,糾正將上年的稅收情況作為下年稅收的重要考核指標的指定標準。相關部門要提高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質量并將審計的結果作為考核指標。對政府越權減免稅收的問題,除了追究納稅人的責任以外,還應當追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涉外稅務審計法律法規。完善的法制建設能夠有效地促進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由于歷史等原因,目前還沒有涉外稅務審計的相關法律。建議在稅法或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律中增加涉外稅務審計的內容以加強涉外稅務審計工作。
3.2 重新明確涉外稅務審計的地位和職能作用 涉外稅務審計人員對于其工作目的存在一定程度的錯誤認識,認為我國設立審計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時發現企業在稅務方面的問題,并且根據問題及時督促與制定完善的措施,但是隨著我國各項制度的完善,涉外稅務審計應該體現現代審計理念,現代審計理念應該包括經濟監督、評價以及鑒定。經濟監督職能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措施督促被審計企業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約束與保護下開展經濟活動,享有法律權利、履行法律義務;經濟評價職能通過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調查與分析做出科學的評價,進而提出相關的審計建議。經濟鑒證職能是指審計單位通過審核檢查確定其實際情況后,對被審單位以審計情況作出鑒定,并通過出具審計報告的形式,向報告的使用者證明,被查單位以審計項目信息的真實性與公允性。
3.3 明確涉外稅務審計的主體,促進信息化平臺的建立 稅務管理部門要統一涉外稅務審計的主體,設立專職稅務審計機構,加強涉外稅務審計力度。要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完善我國的涉外稅務審計機構,比如在稅務機構設置審計處室,將涉外稅務審計作為常規化的工作。除此之外還要加強信息技術在涉外稅務審計中的應用,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具體方式可以在對企業的納稅會計信息審計時利用計算機技術,審查企業的會計信息,尤其是對企業盈利方面的信息要重點處理。同時還要建立涉外稅務審計工作信息平臺制度,在盡可能的情況實現對涉外企業的會計信息平臺的互通,避免涉外企業在會計信息方面作假。
3.4 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 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復雜性要求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能力都要有提高,首先審計人員的觀念要有創新與發展。傳統的審計工作主要是對涉稅企業、機關進行賬務審計、其主要目的是審計企業的稅務情況,其具有一定程度的滯后性,而現代經濟思想的發展,要求審計人員在觀念上樹立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意識,審計人員站在企業戰略高度,通過“經營風險透視-業績評價-會計報表剩余風險分析-實質性測試的時間范圍和性質的確定”的思路,將審計企業與國家機關的會計報表信息失真與企業經營風險實現結合。其次審計人員要具備較強的分析能力。涉外稅務面向的是外國企業、外籍勞務人員等,他們享有我國特殊法律制度的優惠待遇,一些應繳稅外企或者個人可能會利用法律空子,進行某些手段的掩飾,因此在從事涉外稅收審計工作時需要審計人員能夠對其進行準確地判斷與分析。最后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技術和職業判斷能力。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教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通過各種類型的培訓,講座,專題討論等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3.5 涉外稅務審計的國際化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經濟業務復雜,經濟往來關系復雜,涉及海內外,從而加大了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難度。要解決這一問題就應該改進我國的會計、審計工作。近幾年來,會計電算化在企業中得到了普及,從而要求審計工作的信息化。2007年新會計準則的內容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為提高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問題的焦點是我們要盡快熟悉涉外企業的內部控制以及后續反映中存在的問題,對其偷稅,漏稅現象進行有效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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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項整治時限
年一月至年十二月。問題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存在違規領購的行為,具體包括: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私售、倒買倒賣、販運、窩藏假、向他人提供或者借用他人、盜取(用);
(二)是否存在違規開具的行為,具體包括:應開具而未開具、單聯填開或上下聯金額等內容不一致、填寫項目不齊全、涂改、轉借、轉讓、、未經批準拆本使用、虛構經營業務活動,虛開、開具票物不符、開具作廢、未經批準,跨規定的使用區域開具、以其他單據或白條代替開具、擴大專業開具范圍、未按規定報告使用情況、未按規定設置登記簿;
(三)是否存在違規取得的行為,具體包括:應取得而未取得、取得不符合規定的、取得時,要求開票方或自行變更品名、金額、自行填開入帳。
三、專項整治方法
堅持應查必查、自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投入力量,重點檢查,防止走過場。縣地稅部門在檢查前,要摸清重點檢查對象的使用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重點檢查對象。對購買、使用假的要集中精力,查深、查細、查透。對檢查出的違反使用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嚴厲打擊、決不手軟。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檢查時間
(一)單位自查階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單位按本通知規定的內容要進行全面自查,自查面要達到100%,地稅部門要做好納稅輔導工作。自查結束后,各單位將自查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后,將自查總結于12月20日前上報縣地稅局。
(二)重點檢查階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在自查基礎上,財稅部門將抽調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低于20%自查的納稅人進行重點檢查,對涉及偷逃稅款的,由地稅部門進行立案查處。對應使用而未使用地稅監制的納稅人,責令限期改正并給與相應處罰,同時收繳其自制的(門票),并對承印廠家一查到底。
(三)總結建制階段: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地稅部門要對此次檢查工作認真進行總結,做到有情況、有數據、有分析、有建議,切忌空洞。
五、工作要求
(一)端正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對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整治,對于維護稅法嚴肅性,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完成財稅收入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端正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支持地稅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幫助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二)主動自查,大力配合。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上述確定的檢查內容,認真開展本單位、本部門取得、開具、保管情況的自查工作,并積極配合地稅部門開展整治活動。
[論文內容提要]企業并購是投資銀行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業務,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是指投資銀行為協助企業進行合并與收購而展開的一系列融資服務活動。本文就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的作用、存在問題及對策提出探討。
一、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的作用
企業并購是投資銀行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業務,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是指投資銀行為協助企業進行合并與收購而展開的一系列融資服務活動。
(一)投資銀行可以幫助企業并購更有效率地完成
對于各國企業并購的程序與形式,并購的各種談判,各種并購方式的優劣,并購的法律、法規,政府行為對企業并購的影響等專業知識,企業一般是不具備的,而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及專家一般都具備這些專業知識。因此,并購企業有必要取得投資銀行的幫助,以便對并購交易進行全面的策劃。同時,投資銀行~‘般具有豐富的融資經驗和廣泛的金融網絡,而企業并購通常涉及的金額較大,僅靠并購企業白有資金往往難以完成大型并購交易。因此,并購企業需要投資銀行的融資支持,通過投資銀行幫助籌措資金,設計合理的融資方案,促成企業并購的完成。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一般都有參加并購策劃的實際經驗,他們以其在企業資產評估,財務處理,并購法律、法規運用等方面的實踐經驗為并購雙方服務,從而使企業并購更有效率地完成。
(二)投資銀行對企業并購中的買方和賣方的積極作用
對企業并購中的賣方來說,投資銀行的積極作用則表現為幫助它以盡可能高的價格將標的企業出售給最合適的買主,而對企業并購中的買方來說,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可幫助它以最優的方式用最優的條件收購最合適的目標企業,從而實現自身的最優發展。對敵意并購中的目標企業及其股東而言,投資銀行的反并購業務則可幫助它們以盡可能低的代價實現反收購行動的成功,從而捍衛目標企業及其股東的正當權益。在我國,投資銀行積極參與企業并購還能夠產生重大的宏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投資銀行能在企業并購中發揮橋梁作用,引導企業并購的方向
企業的并購重組要符合我國企業戰略性發展的需要,必須以投資銀行為橋梁。借助投資銀行,企業可以進行高效的資本擴張,可以完成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的重組,這是企業擴大規模、增強實力的便捷途徑。我國企業效率普遍很低,通過借助投資銀行市場化的改革與重組技術,對其實行全面重組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目前我國正面臨著經濟結構調整的艱巨任務,通過投資銀行催化企業進行并購活動是實現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投資銀行依據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導向,在企業并購與重組中能起到導向作用。
二、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投資銀行業及并購方面的法律法規
我國在并購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規較少,也還沒有《投資銀行法》,相關法律體系殘缺不全,這嚴重影響了企業問并購業務的規范開展,投資銀行開展并購業務也是在沒有相關法規明確認可的情況下進行的,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整體效率受到很大影響。以現有的最具法律性權威的《證券法》來看,并沒有明確指出證券公司可以開展并購業務。這對于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的發展顯然是很不利的。我國處于社會經濟的轉型時期,經濟活動中的并購業務非常復雜,不但涉及復雜的企業運作和管理問題,還涉及復雜的利益關系,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約束和法規依據,許多投資銀行的業務操作十分不規范,而且違規操作現象嚴重;在并購過程中行政干涉嚴重,強迫性并購、壟斷性并購等違反市場秩序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投資銀行對企業并購業務不夠重視,并購業務所占比率低
我國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資銀行的體系建立、運作的投資銀行并不多,嚴格說來只有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家,另外還‘些大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從事著投資銀行的部分業務。其余大部分較小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規模不大,運作程序不規范,人員素質不高,管理不標準。投資銀行業務包括傳統業務、創新業務和引申業務三類。隨著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作為創新業務的企業并購業務在投資銀行的收入結構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已經成為了現資銀行的核心業務。投資銀行的業務結構高度偏重傳統型業務,這與現資銀行的要求不相符合,也與我國目前的國有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改革以及外資對我國企業并購現狀極不相稱。
(三)缺乏專業型人才,投資銀行的規模現狀不適應我國正在發展的并購市場
企業并購業務是高度專業化的業務,而且我國轉型時期復雜的經濟狀況也增加了企業并購的困難,對投資銀行的專業化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國投資銀行在總體上專業化素質不高,缺少從事并購業務的高級專業人才和企業運作的專家型人才,缺乏具有國際理念的并購方面的管理人才。而我國目前這些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綜合性人才還相當稀缺。企業兼并、收購、重組等外部交易型戰略實施社交涉及金額巨大,市場價值估測難度很高,交易程序手段復雜多樣,所以需要投資銀行家這樣高素質的頂尖人才。投資銀行自身的實力和信譽很大程度j-決定了一項并購業務能否成功。我國投資銀行的最大題是規模小,經營規模是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
(四)在并購過程【f1的錯誤觀念使得政府行政干預過多
由于觀念的原因,lj前我國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產暈組【可臨重重障礙。住現有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稅體制下,各級政府經濟利益目標最大化的實現,依賴于地方政府行政邊界內所屬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常常會于自己的種利考慮,直接出面以行政手段來干預企業的重組事務。我國長期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使得政府和企業對投資銀行的作用認識不夠,企業的行政性行為特點比較明顯。我國1e處于經濟轉軌時期,企業尚未完傘進入市場軌道運行,政府在企業并購中仍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國有企業的并購中,政府的介入叮能會使并購的交易成本降低,使并購活動進行得比較順利,從而在一定程度淡化了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的力量。
三、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業務的對策
(一)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加快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投資銀行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可能的范圍內積極拓展業務,并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借鑒外國經驗,進行制度創新。應快對投資銀行的設立標準、設立程序、業務范圍、基本經營規則、分監合并、財務會計、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事項作法律卜的明確規定,并在適當時機出臺《投資銀行法》等相關法律。同時,現有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也存在著不利于投資銀行及企業并購發展的矛盾,也應對現有有關法律法規加以適當修訂與補充。進一步完善相關企業并購與反壟斷方面的法律、法規,確保企業并購在法制軌道健康運行。而對于目前不利丁投資銀行及企業并購發展的一相關法律法規,應對其加以適當修訂和補充。相關法律部門應根據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業務方面的實踐和經驗,盡快建一套比較完善的投資銀行或企業并購方面的法律體系和業務準則。為改變我國投資銀行的融資瓶頸問題,在法律上應對融資渠道做出明確的規定,…定程度上放寬對資金管理的限定條件,擴大和完善投資銀行的融資渠道。
(二)調整業務結構,在并購業務方面樹立自己的特色
我國的投資銀行必須轉變觀念,徹底擺脫塒傳統型業務的過分依賴,把企業并購業務作為公司的核心業務發展,充分利用現在有利的經濟形勢增加并購業務在總收入中的比重。投資銀行要想在并購場上發揮主導作用,就必須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樹立并購業務的特色,在業務的技術含量上拉開與其他市場中介的差距。業務特色是市場定位的核心,投資銀行除把并購方案精心設計好之外,還應在融資安排、企業評估定價與企業整合等方面進行創新,將自身定位在…一個比較高的水準之j。從國外投資銀行業發展來看,大券商的優勢事實上并不表現在三大傳統業務上而是表現在新興領域如并購業務、項日融資、金融工程、風險投資等。
尤其是并購業務不僅使投資銀行獲得了高額的顧問收入,而且還能通過為客戶提供短期融資而獲得利息收入,并購咨詢業務已經成為促進投資銀行成長,體現核心競爭力,降低利潤波動,抵御系統風險的重要的利潤增長點。所以我國投資銀行應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投資銀行的成功經驗,大力開展二大傳統業務之外的其他項目,并把并購業務作為我國投資銀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三)培養并購業務專業人才,逐漸推動投資銀行的規模化建設
并購業務不僅需要系統地掌握和分析信息,而且需要高度發揮的構思和創意,更需要調動和組合資源實施方案的能力,這需要大量精通并購業務的高素質專業人才,目前活躍在我國并購市場上的操作人員大多數是以前的發行人員,無論在操作上,還是在思維模式上,他們都難以滿足并購業務發展的需求。因此,專業人才的培養對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的開展顯得特別重要。投資銀行本身也要積極參與并購重組,加速資本集中,向規模化轉變,組建有競爭實力的投資銀行參與競爭。目前我國有多家具有豐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可是這些公司都存在著注冊資本、資產規模偏小的狀況,與國外的大券商相比,尚有相當大的差距。國際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歷程表示,為數不多的現代化大型券商占主導地位,成為行業龍頭與支柱,是投資銀行業務成熟的重要標志。因此,為了提高我國投資銀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通過兼并重組擴大規模,加速產業集中應該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發展的當務之急。為改變我國投資銀行專業素質普遍不高的現狀,投資銀行應該加強與國外投行的交流,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強對員工的技術培訓,提高員工在企業并購業務上的專業素質;積極培養和引進熟悉企業并購業務的高級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