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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臨的形勢
近年來,全國城市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住房公積金事業也得到了快速發展,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
(一)資金存量大,分布和使用率不均
根據《全國住房公積金2014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注1為1.1萬億元。出現部分城市公積金資金存在閑置,同時部分城市住房公積金資金存量告急的現象。究其原因,一是住房公積金屬地化管理,資金封閉運作;二是用途單一,住房公積金是具有保障性和互的個人住房資金,不能他用;三是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長,貸款資產的流動性較差。
(二)資金運作能力受限,爭議性頗多
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公積金中心”)本身并非金融機構,現行政策性文件的硬性規定使得公積金中心在新形勢下資金運作受到多重限制。在無法滿足職工個人住房貸款需求時,便會引發公眾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的爭議,爭議資金的流向、爭議增值收益的使用、爭議資金管理的合理性。
二、提出的思考
為解決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中出現的上述問題,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規定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簡稱“公積金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公積金資產證券化按照資產類型可以分為權益類和收益類。權益類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本身(已發放未結清的貸款余額)作為基礎資產進行的證券化。收益類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增值收益等未來的預期收益作為基礎資產進行的證券化。目前,已有武漢和上海等幾個城市進行了實踐探索,相關經驗值得思考。
(一)實施的合法合規性。對于公積金中心而言,任何一種融資措施的實施,都需要保證其合法和合規性。雖然國家出臺的政策鼓勵推行公積金資產證券化,但卻沒有制定相應的實施規范,各項融資措施實施的合法合規性有待進一步規范。
(二)操作的可行性。一方面,公積金資產證券化靈活性較弱,發行產品通常有年限,不能隨時選擇停止,只能轉讓。另一方面,在各地公積金中心缺乏具有相關金融專業背景人員的現實情況下,實施公積金資產證券化復雜的業務操作流程無疑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三)風險的可控性。風險防控、資金安全對于各公積金中心而言是工作的重點。雖然資產證券化可將風險轉移、分散,且證券化的資產通常屬于相對優質的資產,但由于從打包資產發售至最后到期回購其中環環相扣,任何一個環節一旦出現問題,就會起漣漪效應,其風險性不容小視。
(四)成本的可覆蓋性。住房公積金實行的是“低存低貸”的利率政策,公積金資產證券化利率水平與市場相對脫節,收益率處于較低水平。發行證券還存在傭金、稅費和管理費用,綜合成本很高,需要通過超額抵押等方式進行增信。實施過程中不確定因素較多,其成本是否可以由增值收益完全覆蓋需要進一步論證。
三、應對的措施
(一)政策法規體系的制定
目前住房公積金融資方面缺乏一個完整的政策法規體系依托,建議國家充分總結已實施資產證券化城市的成功經驗,盡快制定住房公積金融資方面的政策法規體系。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定位、確立融資流程合法合規性,從而保障融資的有效實施。
(二)風險防控機制的建立
隨著住房公積金事業的不斷發展,對公積金風險防控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議不僅對住房公積金融資方面的風險點進行分析防控,更應該形成住房公積金整體風險防控機制。一是優化開源,在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擴面的同時,提高繳存質量,減少少繳、漏繳等情況的發生,從源頭控制風險;二是優化結構,在嚴厲打擊騙提、騙貸的同時,調整提取和貸款結構,著力保證職工住房的剛性需求,從業務過程中控制風險;三是優化管理,通過制度建立、過程留痕、內外部監督、道德約束等合力聯動,從整體上管控風險。
(三)金融專業性人才的引進
當前全國公積金從業人員大都不具備金融專業背景和知識體系。隨著公積金資產證券化工作的推進,對金融專業性人才的需求將日益突顯。無論是從拓展住房公積金融資渠道出發,還是從長久高效的運作管理住房公積金出發,引進金融專業性人才迫在眉睫。建議各級政府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引進金融人才方面能夠給予政策性支持。
(四)探索搭建全國性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平臺
我國住房公積金采用屬地化管理,不能跨市融通。公積金中心不具備金融職能,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等多項融資業務要委托銀行辦理。這些制度上的制約導致公積金管理成本高,服務效率低,存在風險隱患。建議搭建全國性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平臺,對住房公積金行業內提供資金拆借;對住房公積金在行業外部進行的融資事宜實施統一負責和管理,公積金中心也可以借此資金運作平臺直接向銀行進行商業性貸款,以提高公積金管理服務效能,充分保障資金安全。
參考文獻
[2]劉靜.淺談住房公積金信貨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J].科技展望,2016.02,254頁.
[1]盧海,許珂.住房公積金信貸資產證券化問題思考[J].經濟論壇,2014.01,88頁.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管理 內控制度 問題 對策
公積金內控管理制度是內部管理的一種形式。指公積金管理機構在遵守我國憲法和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同時根據自身的運營特點以及相關情況,如外部環境,自身能力,掌控資源等,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管理方法,目的在于防范大額資金運作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保障相關人員的權益,提高資金運作效率,實現工作任務目標。因此,加強住房公積金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完善內部管理,有效控制資金風險成為了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控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以往的歷史經驗和數據現實,公a積金存在風險的主要原因在于內部管理體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或者不能嚴格按照流程進行管控,因此需要加大內部控制的力度。這里所說的內部控制是世界上普遍施行的一種內部管理方法,其主要的機制是通過內部職能、權利、責任、機構和人員的互相制約,互相制衡,達成相關的目標。方式是通過對從事業務活動進行制度管理等程序,是組織內部約束機制的主要內容,對維護正常的資金管理秩序,確保中心的資源和利益,尤其是防控大額資金風險,提升資源利用率,確保住房公積金事業按照既定的目標穩步前行,最大化發揮其效益,促進社會發展,穩定宏觀環境。
(一)崗位職責存在問題,未能實現內部的有效制約和監管
通過調查發現,大部分公積金管理部門都僅僅根據自身的流程需求,設立了相應的工作崗位,雖然有具體的崗位分工和崗位目標,沒有設必要的控制崗位或相互制約的崗位,不能實現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制約,加之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容易出現工作不認真、敷衍了事的情況。
(二)對內控管理不夠重視,不夠嚴謹,甚至很多都是限于表面形式
一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在對重要決策,尤其是風險較高的重大決策上缺少內控管理,也沒能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容易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如大額資金提取沒有提高授權級別,向其他賬戶劃轉資金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有提升審查級別。
二、住房公積金內部管理機制建立和施行的意義
(一)有利于清晰界定權利責任,達成組織結構上的高效
科學的內控制度要想有效建立和實施,必然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設定最優化的內部流程和工作權責分配,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權限,做到部門之間人員之間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獎懲分明,紀律嚴明。
(二)有利于資源優化,達成經濟上的效益
眾所周知,公積金中心雖然也存儲著大量的資金,并且掌控著這些資金的操作,但是它同一些社會上的基金等資金管理方式不同,它是公益性質,沒有利潤的訴求。然而,也正是因為它掌握著社會上集中的巨額財富,所以仍然存在著促使資源優化,提高這些財富的潛在的經濟效益的職能。
三、構建住房公積金內部管理機制對策研究
(一)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并切實執行
一是要明晰權利責任,完善首長負責和授權制度。對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人員的權責做明確劃分和設定,按照崗位職責和業務分配適合的權限,避免越權越級的現象。二是要對現有資金進行嚴格管理,防止資金缺失、挪用、侵占、貪污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規范操作流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內部制度的要求進行操作,對現有資金委托銀行進行管理,詳細記錄來往賬戶和資金信息;對于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的文檔,資料,尤其是印章和票據等重要物品專人負責,分權管理,避免一人獨攬,增加資金風險。
(二)嚴格依照流程進行審批和發放貸款,防止騙貸、冒貸等不良和違法現象
對借款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嚴格審核和把關,實行首接負責的方式全控把控。管理中心應當對匯繳賬戶信息變更提取及轉移個人資信評估、個貸擔保、貸款審批等建立初審、復審終審三級復核制度,避免違規貸款違違規支取現象發生
(三)建立信息平臺,充分實現信息共享
隨著科技發展的進步,信息平臺和建立越來越多地用于企業單位的控制管理體系之中。公積金管理機構也應重視這方面的建設,通過網絡平臺的建立和系統共享上的應用,提高內部控制的運轉,確保資和資源方面的全面穩定安全。這里就要求我們在網絡信息化方面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四、結束語
我國的共公積金體制有效地解決了互助住房的問題,在社會上發揮了極大的效用,但是同時我國的公積金制度還不完善,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加強管理。通過內部管控制度,從事前審批,事中跟蹤監管,事后總結完善的角度去建立內控的完整體系,才能確保資源安全,并促使資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進而維護整個公積金體制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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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 廉政風險 內部控制 資金安全 運行機制
本文系2013年浙江省住房公積金和房改研究會課題:“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的內控制度和內部監督體制有關問題的研究”階段性成果。
近年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監察、審計、糾風等部門密切配合,聯合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審計和專項治理活動,發現仍有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履職不到位,內部管理不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機制不完善,違法違紀案件時有發生,住房公積金運行財務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風險隱患。導致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外部因素之外,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出在內部,因此,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成為我們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內部控制體系概述
風險,是指由不確定性因素形成的潛在危險或造成的潛在損失,即未來結果的一種不確定性。廉政風險,是指黨員干部在執行公務或日常生活中發生腐敗行為的可能性,以及因教育、制度、監督不到位和黨員干部不能廉潔自律而可能產生不廉政行為的風險。根據上述基礎定義,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是指相關權力職能部門或單位人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行使財務職權或履行財務職責時產生廉政風險的可能性。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內部控制體系是將現代管理學理論、方法應用于反腐倡廉實際,圍繞如何有效預防和控制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轉化為腐敗行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內部管理控制與會計控制。
二、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住房公積金業務規模快速增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穩步增加,增值收益大幅提高,歸集余額快速上升。如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底歸集余額1599億元,是2007年底歸集余額625億元的2倍多,因此,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資金存儲、財務核算等方面工作的風險隱患不斷積累。縱觀近年來曝光的涉及住房公積金領域的一些案件顯示,住房公積金被擠占挪用、權力人員與銀行勾結、違規轉存資金、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內部人員貪污以及工作失職瀆職事件時有發生,暴露出人為造成的資金安全漏洞。在已經查處或曝光的案件中,有的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與財務人員串通合謀,典型的有湖南的李樹彪案、北京朝陽區的劉毅案、成都的楊燦智案、甘肅蘭州的陳其明案和湖南衡陽的劉向陽案等;有的是財務人員鉆制度空子作案,典型的有湖北省漢川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財務人員鄧某某截留歸集款購買彩票和賭博案。因此,為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亟待開展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研究,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根據歷年住房公積金案例梳理和調研情況,經逐條對照《廉政風險防控指引》,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的表現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財務思想道德方面風險
住房公積金財務相關人員思想上放松自我約束,私欲膨脹;世界觀、價值觀松懈甚至扭曲;崇尚權力,財經紀律意識淡薄;風險防范意識薄弱,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導致無視制度紀律規定,濫用自由裁量權,做出有悖常理的決定;對非個人職責管轄范圍內的工作施加影響;千方百計鉆營制度漏洞,謀取不當利得。
(二)財務崗位職責方面風險
住房公積金財務相關崗位職責不清,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集體決策和執行議事規則方面,領導獨斷專行或者軟弱放任,失職瀆職,;面對人員緊缺困境,會計和出納崗位一人雙肩挑;財務崗位相互間缺乏牽制,監管不足;內部審計部門形同虛設,監督乏力。
(三)財務業務操作方面風險
住房公積金財務業務操作責任不明確,權威性缺乏;業務流程設計不科學,責權利不對應;實際業務執行不規范,隨意性大;操作績效考核不完善,獎懲措施不健全;業務操作過程監督不到位,缺乏信息技術支撐。
(四)財務制度機制方面風險
財經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易造成監管無法可依的局面;財經制度規范不及時,時效性差,形成制度瓶頸,埋下安全隱患;財經制度貫徹不徹底,執行不到位;財經制度之間相互獨立,缺乏牽制制約,發揮約束力和監督力的作用明顯減弱,難以監控常規性業務操作流程。
(五)財務外部環境方面風險
外部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銀行爭奪銀行存款,導致理財環境日益復雜化,相互間利益交叉,嚴重影響資金調動、資金劃撥、資金存儲等業務的正常履行秩序。個人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消費圈對財務管理也會帶來一些不利影響。
四、住房公積金財務廉政風險防范內控體系構建
近年來,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梳理權力清單、評估風險等級、規范權力運行、加強風險預警、強化考核追究等環節,采取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置等措施,構建以崗位為點、流程為線、制度為面的財務廉政風險防范內控體系,實效顯著,近三年在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目標管理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借鑒寧波做法,筆者提出構建財務風險防范內控體系思路:
(一)加強宣傳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1、創新廉政教育形式。建立以住房公積金高級研修班為廉政教育新平臺,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廉政法規講座;依托“道德講堂”,組織“我身邊的道德故事”正文活動,開展職業道德教育。
2、深化廉政文化建設。廉政文化與文明創建工作相結合,增強廉政文化的影響力、吸引力和滲透力;豐富《住房公積金簡報》“廉政之窗”專欄內容,搭建廉政文化宣傳平臺;元旦、春節前組織專題教育,給干部職工家屬郵寄廉政公開信;簽訂廉政風險承諾書。
3、加強從業人員管理。一是實行競聘制,關鍵崗位實行競爭上崗、擇優選用。二是建立輪崗交流和強制休假制,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以杜絕關鍵崗位人員或串通作案。三是建立全員培訓制度,定期開展業務技能和廉政教育培訓,加強綜合素質提升,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四是建立不定期審計制,對負責人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離任離崗審計。
(二)明確崗位職責,完善內部運行機制
為適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和管理規模的不斷擴大,管理過程中,破除自上而下的科層式組織結構,簡化管理層次,增加管理幅度,激發職工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建立一種緊湊的橫向組織―扁平組織框架結構,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內部運行機制。
1、探索管營分離的扁平組織框架。根據工作崗位和職責權限,構建職責清晰,層次遞進,緊密相連的管營分離制衡體系。行政領導層,作為運籌策劃、全面管理的法定責任主體;職能管理層,作為承上啟下、業務指導的運作主體;運營操作層,作為直接面向繳存職工受理、報批、協助操作等日常業務職能的服務主體;金融配套層,作為提供委托業務服務的中心外延層。
2、建立條塊結合的監督控制體系。職能管理層對歸集業務和貸款業務實行“條”線管理;運營操作層和外延層對提取業務和金融配套服務實行“塊”的管理;通過分析條塊結合信息,計劃財務部和執法稽查部根據條塊結合信息,實施交叉驗證。“四層一體”的運行機制,實現了職能管理層、運營操作層和外延層共同對行政領導層負責的有效制衡機制。
(三)細化操作流程,促進業務執行到位
財務廉政風險逐漸呈現間接性、隱蔽性和復雜性的特點,風險大多隱藏于正常業務管理過程中,僅靠事后監督難以發現,需從源頭、細節上預防和治理。
1、規范資金使用操作流程,確保資金安全運行。住房公積金專戶、增值收益專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專戶的所有銀行存款對外支付或內部轉賬的業務辦理流程,按照“權限劃分、按級審批、分類支付、跟蹤落實”的原則,細化職工提取資金每日結算、提前還貸、外地轉出、貸款發放、委托提取、繳存單位錯繳退款等每項支付業務流程,明確網銀支付和票據支付的人員權限、AB崗分工以及支付工具的交叉分離保管等,實現資金使用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零死角的陽光操作。
2、優化大額資金存儲流程,杜絕違規存儲使用。住房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在運行過程中大筆資金(不含住房公積金日常業務保障備用資金)存儲的業務辦理流程,如在已開戶的銀行賬戶之間調度劃撥;銀行賬戶中活期存款轉存定期存款;銀行賬戶中定期存款提前兌付;上交財政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和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等財務行為,按照“集體決策與分工負責制相結合”的原則,結合資金規模,運用風險等級分類、限定資金審批額度、設置分級審批權限、實時監管部門報備等方法,實現了大額資金存儲操作高效、科學、安全的陽光運行。
3、梳理存款額度分配流程,強化權力制約監督。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的存款管理,按照“公開透明、客觀評價、全面考評”的原則,結合管理中心工作要點,年初設定承辦銀行提供金融配套服務綜合貢獻量化考核指標,信貸管理部、公積金管理部和執法稽查部等相關業務部門按月對承辦銀行的工作業績、服務質量和擴面人數等金融配套服務工作進行量化考核,計劃財務部在確保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的前提下,確定考核調整資金總額,并按考核結果依次分配考核調整資金到各承辦銀行。將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額度分配與承辦銀行配套服務綜合貢獻考核掛鉤,規范了承辦銀行業務操作,促進了管理中心科學分配存款額度,實現了銀行存款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管理。
(四)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建立一個規范化、透明化、系統化、制度化、覆蓋全面、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內控管理制度體系,是各項管理活動嚴格執行的基礎,是完成內控管理目標的前提和保證。
1、健全協調機制。一是建立年度審計制度,由上級監管部門或審計部門每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進行審計;二是加強信息披露,每年定期向社會披露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狀況,接受社會監督并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三是建立紀檢監察員監督制度,自覺接受上級監管部門派駐的紀檢監察員對銀行賬戶設立、重大項目采購、大額資金調度、銀行存款存儲、資金支付等業務的全方位、立體化監督。
2、健全決策機制。一是完善集體議事規則,尤其涉及重大事項決策、干部任免和人員錄用、大額資金使用、銀行存款存儲分配等事項時,不能搞“一言堂”、“拍腦袋”決策。二是強化決策全程監督,決策時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通過集體討論,依據客觀、科學和制度,從多種決策方案中,擇優選取;決策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跟蹤,督促落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決策實施終結時,要由監督機構進行客觀的決策效果評價,決策錯誤應追究責任。
3、健全內控機制。一是完善內部稽核機制。嚴格監督財務管理上是否相互控制、業務流程上是否相互制約、工作職責上是否相互牽制。二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全省統一的住房公積金監管系統,實現對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資金流量、資金流向等情況的動態監管、實現以住房公積金實時結算為基礎的資金流實時控制和業務合規監管、實現資金調劑、資金運作、運行績效評價功能的監管系統。
(五)防范外部風險,加強提前預警建設
1、重視廉政建設。一是把廉政風險預警作為加強內控管理常態化工作。二是實現廉政風險和業務風險同步防范,有效克服廉政與勤政的“兩張皮”現象。
2、加強社會監督。一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二是建立群眾舉報處理制度。三是收集媒體輿論意見。對待善意的意見和建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3、關注風險信息。本著保護職工安全的原則,采取多渠道、多方面的途徑對干部職工八小時內外行為情況進行動態排查,廣泛了解收集干部職工廉政風險信息,抓好源頭的預警防控。
五、結束語
總之,加強財務廉政風險防范是一項艱巨、長期的任務,只有充分發揮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和制衡機制,才能從源頭上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事業的健康長足發展。
參考文獻:
*年,我市各級財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努力化解經濟增長放緩帶來的財政增收困難,財政收支平穩運行,為促進我市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了財力保障。
(一)順利完成全年財政收支任務
全市財政一般預算收入622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10.8%,比*年決算數增長18.7%。其中,市本級一般預算收入278.5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10.1%,比*年決算數增長15.5%。全市財政一般預算支出完成713.3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89.6%,比*年決算數增長14.4%。其中,市本級一般預算支出284.3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87.7%,比*年決算數增長8.3%。
全市基金收入221.3億元,比*年決算數下降29.8%。其中市本級基金收入162億元,比*年決算數下降33.2%。全市基金支出284.6億元,比*年決算數增長25.8%。其中市本級基金支出150.4億元,比*年決算數增長16.5%。
(二)加大民生和公共事業投入力度
*年市本級財政一般預算在民生和各項公共事業方面的實際支出196.1億元。主要項目包括:教育支出23.3億元,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農民子女、家庭困難子女受教育的權益。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9億元,完善共享型社會保障,逐步解決社保歷史遺留問題,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醫療衛生支出17.6億元,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提高城鄉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住房改革支出5.7億元,改善城鄉居民住房條件。文化體育傳媒支出14.1億元,促進文化體育等相關事業的發展。農林水利支出3.8億元(不含專項轉移區、縣級市支出6.4億元),用于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公共安全支出26.9億元,用于構建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平安*建設等。推進城市交通狀況改善,公交行業虧損補貼6.8億元,車用液化石油氣補貼1.6億元,出租車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地方配套0.3億元,公交地鐵票務優惠補貼0.8億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相關支出18.6億元。環境保護支出2.3億元,優化人居環境。
(三)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年市本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支持經濟發展支出52.8億元,主要項目包括: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1.2億元,專項用于中小企業發展資金0.1億元、技術創新專項資金0.3億元;扶持糧食風險基金支出1.1億元,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相應安排支出8.9億元用于增加直屬企業重點項目國有資本金的投入,并投入0.2億元用于農資、食糖、凍肉及藥品儲備;大力改善貿易和投資環境,支持外貿發展資金投入0.7億元,直達國際航線補貼0.3億元,支持*港發展資金0.4億元,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0.4億元,外商投資總部發展資金支出0.5億元。推進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武廣客運專線*段拆遷資金11億元,廣珠城際線項目4.5億元。
積極穩妥地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協助企業應對嚴峻的經濟形勢。*年,共有92個項目經融資擔保中心擔保獲得銀行貸款157,839萬元(含銀行承兌匯票等綜合授信品種金額),在保項目90個,在保金額80,684萬元。
(四)不斷完善各項財政制度建設
1.推進和深化我市財政國庫制度改革
(1)實行財稅庫行橫向聯網。橫向聯網系統一期的電子繳稅入庫業務系統已成為我市重要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年1月1日,財稅庫行橫向聯網二期電子撥款系統投產,實現了財政資金的支付與清算的電子化和信息資料的共享。
(2)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年3月,市本級預算單位正式啟動公務卡改革試點工作,市財政局等8個預算單位成為首批試點單位。公務卡制度的建立,進一步提高了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了預算單位現金流量與控制預算單位現金風險,有效加強了預算執行監督。
(3)推動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改革。*年10月1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市勞動社保局等7個預算單位成為首批試點單位。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改革是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和發展,對提高預算執行透明度、規范單位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年,全市國庫集中支付財政資金累計938.6億元,占全市支出64%,其中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累計577.2億元,占市本級支出65%,區(縣級市)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累計361.4億元,占區(縣級市)支出62%。
2.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
在深入調研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年開始實行的市對區(縣級市)財政管理體制提出完善方案并上報市政府。一是在計算各區人均財力時綜合考慮常住人口和財政供養人口這兩個因素,較好地平衡了各區的利益;二是加大獎勵力度,提高各區發展財政經濟的積極性;三是規范市與區(縣級市)項目配套資金負擔比例,增強配套政策的透明度。
3.加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完成了172個項目自評審核和3個項目的重點評價,并向市政府、人大提交了《*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情況報告》,積極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探索建立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新機制。此外,還正式出臺《*市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試行辦法》(穗財績〔*〕58號),進一步規范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體系。
4.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
*年先后制定并經市政府批準出臺了3個規范性文件:《*市市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和《*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辦法》,從制度上保證了行政事業資產從配置、使用到處置全過程的監管,實現了對資產從入口到出口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
5.構建政府采購監管新框架
為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我市打破原有政府采購監管格局,進一步強化基層監管職能,明確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預算項目政府采購監管,按預算項目歸屬將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政府采購過程監管、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批等監管權下放區(縣級市)財政部門,實現了事權與財權相統一、權利與職責相匹配。
6.實行城建投融資模式改革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在認真研究總結城建資金的投入管理學習、借鑒國內城市城建投資投融資模式的先進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擬訂了《關于推進我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
7.加大財政周轉金清理力度
積極采取法律訴訟、優惠還款、政策核銷、財政抵扣、轉增資本公積金等措施,加快解決財政周轉金歷史遺留問題。*年,共清理回收財政周轉金59,954萬元,其中,現金回收12,853萬元(含財政抵扣),政策核銷32,843萬元,內部往來款清理14,258萬元。
8.建立綜合治稅工作機制
我局擬訂了《*市綜合治稅工作管理規定》并以市政府名義印發。今后,我市的綜合治稅工作將由市政府綜合治稅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由市財政局協同稅務等28個部門和單位具體落實,從而形成了政府牽頭、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的稅收綜合治理機制。
9.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建設
重新修訂了《*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實施辦法》、《*市財政局政務公開目錄》及《*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細化實施政務公開的內容及具體項目,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736例。制訂了《*財政網欄目內容保障方案》和《*財政局辦公自動化系統政務公開內容保障方案》,確保政務信息的及時更新和維護。共向市政府門戶網站報送政務公開信息489條,被市政府網站采用的信息有462條,采用率達95%,報送量及采用量均居市直部門前列。
(五)加強非稅收入征收管理
積極應對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加大非稅收入組織征收工作力度。一是加快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完成742個市屬執收單位的數據錄入,培訓860多人,已有479個單位使用系統,通過系統上繳非稅收入133億元。二是以檢查促征收,組織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等非稅收入專項檢查,查出違規資金22,000萬元。三是加大財政票據管理力度,首次開展財政票據購領資格年檢,通過核票追繳非稅收入1,000多萬元。四是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停征、取消和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策,確保各項惠民利民舉措落到實處;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清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六)切實加強財政監督管理
制定并完成了《*年*市本級財政檢查工作計劃》。檢查項目22項,其中對外檢查17項,對內檢查2項,重大工程項目全過程財務監督3項,內容包括市工商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國資委等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市民政局等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補助和養老保險補助等8項專項資金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截至11月底共組織查處單位違紀違規金額5,866.07萬元,應收繳財政資金4,275.40萬元,已收繳1,744.59萬元。收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的效果。
會同市監察局等部門制定了《*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財經責任問責試行辦法》。這是我市首個針對政府部門首長的問責制度,目的是通過規范財經資金運行,加強對重點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促進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全面正確履行職責,促進政府行政執行力的提高。
穩步推進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年共審核工程概、預、結算及土地開發成本等項目2,287項,審核金額799.38億元,核減不合理及不必要的開支73.89億元,核減率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