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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規模
(一)美國博士招收規模 與我國的情況類似,并非所有美國高校都具有會計學博士學位授予資格。根據Hasselback的教職員工目錄所提供的資料,全美3500多所大學中只有73所學校設有會計學博士點。另外還有少數一些學校則提供會計方向的商科博士學位(如杜克大學和佐治亞科技大學等)。在過去的15年中,獲得會計學博士的人數呈逐年遞減的趨勢。上世紀90年代初時,大學每年有200名左右的會計學博士畢業,而到2002-2004年,每年只有不到100名左右的博士畢業,到2003年畢業生人數只有69名(如圖1所示)。
與我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的會計學教師近幾年來出現了短缺。2005年,一項由美國會計學學會和Accounting ProgramsLeadership Group (APLG)主持的調查顯示:2005至2008年,會計學博士畢業生只能夠滿足教育行業49.9%的需求,而高校急缺的審計和稅務方向博士,僅僅能夠滿足22.8%和27.1%的需求,以至一個剛畢業的會計博士、新的助理教授的工資比一個大牌的生物、化學、或經濟學教授的工資還高。導致該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近幾年大批教授退休,另一方面是由于越來越少的會計學專業人士選擇學術研究作為他們博士畢業后的第一份職業。
(二)我國博士招生規模 與美國高校近年來基本保持在百人的招生規模相比,我國的會計學博士招生規模則略顯龐大。截至2008年,在我國1089所高校中,有508所開設會計學專業,其中有35所高校或研究所擁有會計學二級學科博士點。從1982年我國恢復學位制后設立首批會計學博士點以來,這些機構已為我國培養了上千名會計學博士。本文根據教育部網站以及各大高校、研究所的招生主頁披露的信息搜集整理出的結果顯示,2009年會計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數將達290人左右,統計情況詳見表1。
自1998年教育部明確設立“財務管理”本科專業以來,各高校已相繼開設財務管理碩士點與博士點,然而人們對財務管理學科內容的認識卻產生了較大的困惑與分歧。這種現象很大程度是源于國內學術界對“finance”學科內涵的不同認識,也就導致了國內的財務管理專業在系所設置、任課教師、專業名稱、課程安排上產生了差異。鑒于我國財務管理學科設置的特殊性,本文還對各個高校的財務管理專業的博士生招生情況進行了統計。在這35所高校、研究所中,單獨進行財務管理學專業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學校并不是很多。另外,本文的統計數據并未包括企業管理或金融學等學科下的財務管理專業或財務投資方向的招生情況。由表1可以看出,我國目前公開披露的會計學博士研究生招生數量為223人。如果按照已披露招生計劃的高校平均每位博士生導師招收一至兩名的平均水平,估計未公開披露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41名博導的招生計劃約為60人,則每年會計學博士生招生數量應該在280人左右。這個數字約是美國招生數量的三倍。另一方面我國的博士生導師的數量增長也比較迅速,自改革開放以來至2004年底評選出的博士生導師共計100名,而近四年間這一數據又翻了一倍。近年招生規模和師資力量的迅速擴容反映出改革開放以來一直穩步發展的我國會計教育已進入了跨越式的發展階段。
二、生源結構
(一)美國的生源情況 根據美國會計學會/APLG研究顯示,現在就讀的博士研究生中大約46%都有1至5年的工作經驗,其中38%的人擁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據一項調查問卷顯示,在美國90%的學校都要求學生在在論文開題之前必須脫產學習,因為他們必須注冊所有的博士課程,同時選擇教學或研究助理的工作。有些學生會中途退出博士研究生項目,而選擇在另外一個大學擔任助教或講師,但是在兼任教職員工的職位的情況下,想要完成博士論文的寫作還是相當困難的,所以美國的高校并不推薦以兼職的方式完成學業。
(二)我國的生源情況 相比較而言,我國的博士招生中在職的生源仍然占有較大的比重。東北財經大學、南京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廈門大學公布了博士錄取的詳細類別(見圖2),其他院校并未對此信息進行詳細披露。在以上五所高校中,非定向類博士生的比重平均為44.8%。盡管已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相繼宣布停止招收在職博士研究生,但廣泛的市場需求和會計學教師隊伍整體研究素質的提升要求使得其他院校不得不在此方面做出平衡。從長期來看,就會計學博士的培養目標而言保持高的在職博士生比例仍然是值得討論的問題,如圖2所示。
三、入學方式
(一)美國博士的入學方式 美國大學博士項目的錄取標準因學校的不同而各異,但大部分的學位項目都會重點考評申請者在本科或碩士期間的成績單,自我陳述、推薦信以及GMAT(管理類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部分學校還會考察申請者的職業經驗、職業證書,如注冊會計師證(CPA),注冊管理會計師(CMA)等。在各項的考察指標中,無論是對國內還是國際學生來說,GMAT成績是評價申請者非常重要的一個標準,主要側重考查申請者的抽象邏輯思維、數理分析以及閱讀和寫作的基本能力,此外再加上自我陳述材料和知名教授的推薦信,使得各個學校得以較全面了解申請者的基本素質。
(二)我國博士的入學方式 國內各高校、研究所招生考試普遍采用筆試加面試的形式。筆試科目的不同設置體現了各個學校會計學的辦學思路和研究方向,其中對于兩門專業課的要求以經濟學和會計、財務理論最為常見,但也有不少高校選擇會計學加管理學或會計學加財務管理學作為考試科目。在命題方式上,大多數學校都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命題,極少數學校如廈門大學則由導師依據各自研究方向,自主命題。另外,在35所高校、研究所中,只有財政部財政科學所在英文與專業課考察之外要求申請者加試一門理論,其余學校對于政治類課程均不做要求。
四、培養模式
(一)美國博士的培養模式 在美國,獲得會計學博士學位平均需要4.8年的時間,其中修學課程需要2.5年,完成論文需要2.3年。盡管有更長的學習期限和更嚴格的課程壓力,但是大約82%的學生還是能夠獲得博士學位。
(二)我國博士的培養模式 由于會計學博士教育與國際接軌,國內會計學博士教育與培養發展至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文獻回顧研討課程,需要選修的研究領域,同時還有一些統計和計量研究的方法課。達到課程的要求之后,學生必須通過其相關領域的綜合考試。然后進人了論文撰寫的階段。學生首先提出自己的研究設
想,在得到答辯委員會的同意之后,才能開題,繼續論文的完成。畢業時,的質量和數量上,國內高校的要求不盡相同。另外,國內一些高校如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上海財經大學采取美國的博士生培養體制――導師組制,即招生時不再分導師、分方向的單獨招生,而是統一招生、統一培養,到博士生二年級或三年級時,學生根據個人學術興趣,選擇該領域內的導師進行論文輔導,但其他高校仍然以導師制的培養模式為主。
五、資助與補貼
(一)美國攻讀博士學位的資助與補貼方式 在美國,機會成本是很多人不愿意攻讀博士學位的原因,而且商業界的薪酬增長會更加加劇這種機會成本。AAMAPLG研究顯示,每一所大學都會以某種形式為學生減免學費。平均每人每年的學費減免額為16559美元,從公立學校到私立學校的金額不等。同時,學校還會為學生提供助學金和擔任教學工作與研究助理的補償。其中獎學金額度的差距非常大,受訪的大學平均每年提供13132美元的獎學金,但最少的只提供3000美元,而最多的提供28000美元。部分學校也為學生提供健康保險。另外一個補助來源則是教授夏季課程,申請合格的博士生大致能獲得3000美元,從1000美元到9000美元不等。其他的助學基金來源還有兩項最著名的專為少數民族學生提供的AICPA獎學金和畢馬威獎學金。除去生活花費之外,學生們還需要為學生活動、教材、研究材料和統計研究軟件付費。大多數的學校不會為學生提供醫療保險,所以學生們需要自己支付保險金。參加學術研討會的大部分費用也需要學生自己支付,學校只會提供很小的一部分補助。
(二)我國攻讀博士學位的資助與補貼方式 目前我國博士生培養方式分為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等多種方式。其中,占研究生主體的國家計劃招生的“公費生”,由國家下撥培養費,不僅學費免收,并且每月配有基本生活費。但在各高校為博士研究生所提供的補助無論是以獎助金形式還是減免學費的形式都相對較低。有的學校在經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后,補貼形式由減免學費轉換為獎助金的形式。評選的標準則是基于學生在上一年所發表的學術研究成果。但由于現有的生活補助對于平均在學年齡較大的博士研究生來講依然相對較低,目前各高校內非定向的全脫產博士研究生到外實習、兼職已成為普遍現象。博士研究生資助的主要性質,應當是研究生參與勞動的工資,而不應僅僅因為研究生這一身份。研究生資助來源,應當是研究生勞動的受益方,即如果能夠按照恰當的方式向博士研究生提供足額、適量的資助金,一方面可以減輕在讀生的生活負擔,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學術研究當中去;另一方面也可以為高校和研究所吸引更多的優秀的人才,讓一些優秀學生不會因為經濟條件所迫而放棄選擇本來更適合他們的發展道路。現階段各高校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和培養中存在的差異,歸根結底是對于培養目標上的界定仍然不夠清晰。博士階段的教育應專注于培養學術、研究型的人才,從而實現教育資源更好的配置、促進會計人才培養模式的良性健康發展。
六、結論與建議
(一)適當延長博士生培養年限 如將現階段大多數高校三年學制擴展到四至五年學制,一方面可以形成一種隱性的選拔機制,一開始就保證對某領域有研究興趣的人才進入,令很多不夠堅定者“望而卻步”。另一方面適當延長學制我國當前流行的碩士生兩年制培養模式相契合。2002年起,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等高校紛紛改制,絕大部分文科專業都改為兩年,理科專業介于兩年和三年之間。依照國際慣例,碩士學位是高等教育中的過渡性學位,學制一至二年。盡管我國目前才剛剛步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本科教育普及率與國外的一些國家仍有較大差距,然而隨著近年來高校的不斷擴張,我國的本科教育普及率正在逐步提升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研究生改制與國際接軌是一個大趨勢。許多實行碩士兩年制的高校也表示,縮短學制不僅可以節省國家教育資源,培養更多高層次的人才,還可以改善研究生教育結構,重新定位碩、博培養功能。培養年限的延長使得博士生入學后有機會接受更為扎實的系統學術訓練和相關領域知識的完善,以適應當前國際上會計研究對基礎文獻、數理分析與實證研究的重視。
(二)控制招生規模與在職人數比例 在對2008年各院校招生數量的統計中,可以看到部分博士生導師一年招生人數多至四到五名。博士生的“批量式生產”使得人均占有教育資源的不足,而終會一定程度上影響學術研究水平。根據財政部副部長王軍(2008)的觀點,現在會計理論文章發表的不少,但真正有深度、有見地、達到國際學術水平的文章卻不多;會計審計著作越寫越厚,越寫越多,但真正能影響廣泛、影響長遠、影響國際的卻不多。因而,國內的會計系和教授應該有意識地在博士招生和培養過程中貫徹會計博士項目以培養會計教師和開展會計學研究為目標,并為博士生創造研究的環境和生活上的保障。所以,會計博士項目應該本著小而專、少而精的標準,寧缺毋濫。
(三)采用導師組制培養模式 首先,導師組制可在學生入學時對其綜合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減少對專業方向的要求;其次,導師組制的培養方式可以讓博士生有更寬松的選擇范圍。現階段本科、碩士研究生的教育仍然以職業導向型為主,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則以研究導向型為主,博士研究生所需要適應和掌握的思維和方法與本碩學習階段有著顯著的差異。前面一到兩年的學習期間作為兩種教育的轉換和緩沖,無疑會加深學生對該領域范圍理解的深度和廣度。在經歷一段博士階段的深入思考之后,博士生結合自己的研究興趣,再定研究方向,能夠更好的發揮和表現自己,從而有益于最終的研究成果。而導師組制則便于提供這樣的選擇機會。
摘要:大股東的特點是通過其股權規模掌握著對公司的控制權,進而影響上市公司投資行為,本文對不同比例的大股東的投資行為進行了影響研究,得出大股東持股比例與總投資支出及資本性投資支出都有著正的效應。
關鍵詞:大股東控制;投資行為
我國上市公司一直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即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較大,掌握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進而影響公司的投資行為。對大股東如何影響上市而公司的投資行為并且其影響路徑的研究很有必要。
一、大股東影響投資行為的理論分析
在Berle和Means描述的情況更多是美國資本市場完善的國家,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分散的,職業經理人的決策不會受到任何股東的影響。但是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委托問題更為普遍。大股東在參與企業治理行為中主要有著不同的傾向,既有積極監督的動機,又有可能對企業資源進行侵占。在股權比較分散時,其問題外部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利益沖突。當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時,經理人侵吞公司利益的成本就越大。當公司股權集中度增加的時候,大股東變成了此時的內部人,問題就轉變為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沖突。我國中國股權結構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大股東控制,資本市場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以監管大股東的非理性投資行為。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大股東會侵占中小股東的利益,大股東通過配股可以套取現金,并掠奪上市公司的財富,導致資本配置效率的下降,同時,大股東通過控制權優勢能夠侵占本應投向其他領域的現金流,造成投資效率低下。
大股東傾向投資于能給自己帶來較高私人收益的項目,以實現自身財富的最大化。由于沖突的存在,大股東具有積極進行投資和使用企業資金的強烈動力,導致上市公司投資支出水平的提升。由于大股東小股東沖突的存在,大股東具有積極進行投資和使用企業資金的強烈動力,導致上市公司投資支出水平的提升。因此,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資本性投資支出的的關系在我國資本市場的表現應當是正相關。
二、數據說明與描述性統計分析
本文研究我國企業股權結構同企業投資行為之間的關系,樣本選取為制造業上市公司的數據。為了保證上市公司投資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筆者選擇了上市時間5年以上的制造業上市公司,樣本區間為2007年-2013年,剔除ST,*ST經營業績不佳的上市公司數據,得到上市公司1002家。
本文中的數據都是從CSMAR獲得,除了機構投資者數據是從Wind(萬德)數據庫中搜集得到,其余數據全部從CSMAR數據庫中搜集得到,數據處理采用spss統計軟件和EXCEL完成。本文中的I是指企業總投資,I=總投資/當年總資產。而It指的是=當年構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當年總資產。
第一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顯示其對上市控制程度,進而影響公司投資行為,研究不同持股規模的大股東對投資支出的影響效應很有必要。把不同持股比例的第一大股東分成4組,分別為股權相對分散、集中度偏小、高股權集中度、及大股東絕對控股。其中第一組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為10%以內,第二組里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有所增加,為10%-30%,第三組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0%-50%,第四組顯示大股東持股比例為50%以上。對不同組別的數據進行投資變量的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表1描述了2007-2013年間不同大股東控制程度上市公司的投資支出特征。
第一大股東通過其持股比例對企業產生不同程度的控制,影響著企業治理結構,進而影響了上市公司的投資支出水平。通過對不同大股東持股比例下的總投資和資本性投資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可以揭示第一大股東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內在的特征和規律。從總投資支出情況來看,不同組別的均值和中額位數都表現出隨著第一大股東持股程度的變化趨勢不規律,第一組到第四組總投資支出的均值分別為0.111,0.109,0.127,0.144,相似的是,第一組到第四章的資本性投資支出的均值0.075,0.061,0.088,0.094,說明當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越高,就能夠通過控制權來決定上市公司的投資決策,并傾向于進行大規模生產性投資。當股權絕對分散(第一大股東的投資支出10%)時,其資本性投資的均值0.075大于第二組(股權集中度偏小)。這又驗證了股權分散時企業內部存在管理者-中小股東的委托問題。此時,由于中小股東比較分散,對企業管理者進行監管的成本與收益不符合,所有最后中小股東會選擇不作為。缺乏監管的企業管理者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很有可能選擇過度投資行為,盲目進行資本投資,擴大規模。當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時,管理者和中小股東的之間的委托行為得到緩解,其投資傾向于理性狀態。當股權集中度較高(大股東持股比例是30%-50%時),企業中的委托問題逐漸變為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問題,第一大股東為了其私人收益有增加投資的動機。當第一大股東的達到50%,即存在絕對控股,第一大股東東通過行駛自身的控制權來決定上市公司的投資決策,并傾向于進行大規模投資。
三、相關性分析
采用pearson相關系數對資本性投資支出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進行相關性進行分析,得到,說明資產性投資支出與第一大股東存在正的相關性,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增加時,資產性投資支出增加。
四、研究結論
上市公司不同的大股東持股規模的確對企業投資行為有著正的影響,由于我國的一股獨大的股權特征,大股東通過其持股掌握著更多的中小股東無法掌握的資源,傾向于對自己更有利的投資,很可能有過度投資行為,我國應該不斷完善資本市場,加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防止大股東通過其股權比例行使自己的控制權,影響企業合規的投資行為。(作者單位:西南大學)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分形市場假說 有效市場假說 股票市場 價格確定
中圖分類號:F830.9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770(2011)07-043-04
對于股票價格行為的理解是人們參與市場、把握市場和塑造市場的起點。這對于我國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的金融市場建設,意義尤為明顯。股票市場對資源的配置是通過價格機制來實現的,對股票價格行為的解釋和定價效率的研究,一直是金融投資領域中不斷爭論的熱點問題。
用統計方法研究股票價格與收益問題,最初出現于Bachelier1900年的博士論文,他重要的貢獻是認識到隨機游動過程是布朗運動,但他對其分析工作起著重要作用的假設:市場收益是獨立同分布(IID)的隨機變量,卻沒有給出足夠的實證支持。隨后,人們幾乎忽視了將統計分析應用于股票市場,直到1940年代,統計分析應用于股票市場才有了迅速的發展。Kendall(1953)年的研究再現了Bachelier的思想,他利用剛問世不久的計算機探求股票價格的波動模式,發現股票價格沒有任何模式可尋,他提出股價遵循隨機游走規律(Random walk)。經過最初的困惑,經濟學家們對Kendall現象達成了共識:價格的隨機波動,反映的正是一個功能良好,有效率的市場,而不是非理性的。之后,Cootner(1964)在其經典文集“股票市場價格的隨機性”中。收集了一批計量分析文章,從而奠定了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的理論基礎。
一、價格的隨機游走與市場有效
有效市場假說(EMH)是主流的股票市場理論。有效市場假說實際上是信息效率理論,該理論認為,如果信息以不帶任何偏見的方式在證券價格中得到反應,那么就可認為市場是有效的。有效的股票市場意味著股票的現時價格充分地表現了對股票的預期收益,也反映了影響股價的基本因素和風險因素。Roberts(1967)根據市場價格所反映的信息集,將市場分為弱型有效、半強型有效和強型有效三種市場類型。弱型有效、半強型有效和強型有效三種市場類型分別反映的是市場的歷史價格信息、所有公開的信息及所有可知的信息(包括內部的和私人的資料)。為了更準確地描述市場有效性理論,Fama(1991)將傳統的弱式、半強式和強式有效三個層次的市場有效性分類方法重新描述為收益預測、事件研究及私人信息檢驗三種。
EMH假定投資者是理性的、有秩序的和有條理的,人們是以因果線性的方式對信息做出反應。由于投資者對新信息立刻做出反應,所有的信息都反映在價格變化之中,每日的價格行為只同當前的信息有關,而與以前的價格無關,因而價格是獨立的隨機變量,當投資者足夠多時,收益率分布趨于正態分布且方差有限。價格的獨立假設和正態分布使得在資本市場的分析中使用概率和微積分得以正當化,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現資理論(包括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期權定價模型(Black-Scholes)和套利定價理論(APT))與IID假設(獨立同分布)和正態分布也是緊密相關的。
在有效市場理論框架下,價格的隨機游走是其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它解釋了價格的不可預測性,對有效市場假說的大多數檢驗也是考察其隨機游動的性質。隨機游走及與之相關的收益的正態分布假設是現代資產組合理論(MPT)的決定性的理論基礎之一,可以這樣說,沒有了價格的隨機游走,有效市場理論和現代資產組合理論也就所剩無幾了。
可以看出,主流的金融計量理論基于一種線性思維,即認為相對于每一個作用,都有一個成比例的反作用,也就是認為市場是靜態的、均衡的,在這種線性思維下,價格行為的獨立性和收益分布的正態性是其必然推論。然而,如果價格行為是非獨立的、非線性的,那么,我們就需要重新審視市場的有效性問題。
對市場的有效性假說,幾乎是從其產生之日開始,有關的實證研究、支持的證據和質疑就一直是金融界的熱點問題。1970年代以前,大部分實證結果都是支持有效市場假說的,然而,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現象已無法在這一理論框架下得到合理的解釋,如收益率的尖峰和胖尾、元月效應、小公司效應、低市盈率效應、過度反應和反應不足等等。
1980年代以來,非線性經濟學的興起,尤其是分形等理論在資本市場研究中的開展,為我們認識股票市場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展現了全新的理論前景。
二、股票價格的分形研究
Mandelbrot(1982)摒棄了傳統歐氏幾何關于物體形狀的整數維數的表達方式,提出了對于不規則形狀用分數維數來表示。比如對海岸線長度的度量,它就既不是1維的也不是2維的,在分形的概念里,用介于1和2之間的分數表示其維數。簡單說,分形或分數維,就是沒有特征尺度卻有自相似結構及存在標度率。我們可以從看似雜亂無章的時間序列中計算其分數維來表征其結構。所謂自相似性,是分形理論的一個基本概念。這里我們還用度量海岸線的長度進行說明,如果你用一公里長的尺子去度量,可以得到一個長度;如果你用一米長的尺子再去度量,又會得到一個更長的長度;如果再用一分米長的尺子去度量,長度會更長…,這樣繼續下去,可以得到無限多個長度。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海岸線沒有特征長度。但如果將海岸線用兩種不同的比例尺繪制,可以看到兩個圖形非常地相似,這種相似性就是自相似性(當然這種自相似性有嚴格的統計定義,這里只是為了便于對問題的理解而進行形象的說明)。關于不同時間標度的相似性就叫做標度不變性。沒有特征尺度和具有自相似性是分形具有的兩個基本特征。雖然分形并無統一的特征尺度,卻有標度率,因而存在著規律性,這就使我們發現并掌握其規律成為可能。Mandelbrot(分形理論的創立者)和后來的學者將分形理論應用于資本市場價格行為的研究,揭示了股票價格運動中廣泛存在的持久性、長期記憶性、自相似性、標度不變性等等非線性特征,表明價格行為是分形。
與主流金融計量理論的價格隨機游走和收益正態分布的假設不同,分形市場研究表明價格運動不是隨機游走,而是服從被成為“分數布朗運動”(Fractional Brownian Motion)的有偏隨機游走,收益分布也不是正態分布,分形市場框架下,用“穩定帕累托”(Stable Paretian)分布的分形分布族來描述收益分布規律。
分數布朗運動與描述隨機游走的布朗運動的最主要區別是前者不再是獨立的增量過程,而后者是獨立的,也就是說,分數布朗運動包括了價格行為的相關和記憶特性。
在分數布朗運動中,價格增量間的相關性表示為:
CN=2(2H-1)-1
其中:CN-相關性度量; H-赫斯特指數(Hurst exponent)。
在分數布朗運動中,在時間跨度的事件之間有著相關性,因此,兩個事件相繼發生的概率不一定是50%,Hurst指數描述了這種相鄰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Hurst指數有三種不同的類型:1)H=0.5;2)0≤H
H=0.5時,CN=0,表明時間序列是隨機的和不相關的,也就是布朗運動所描述的隨機游走。
0≤H
0.5
當H不等于0.5時,觀測就不是獨立的,每一個觀測值都帶著它之前發生的事件的“記憶”。這同“馬爾可夫過程”的短期記憶不同,它是長期的,近期事件的影響比遠期的大,今天發生的事件影響未來,今天我們所處狀況是過去我們所處狀況的一個結果,這時“時間之箭”對于時間序列的進程就是有意義的。
在對資本市場價格行為的分形研究中,Hurst指數H對于研究時間序列是一個重要的統計量,它可以將隨機序列與非隨機序列區分開來,并對時間序列分類。其重要性還表現在對收益分布規律的描述上面。
人們很早就發現,股票收益不是正態分布,相對正態分布來說,有明顯的“尖峰”和“胖尾”(概率密度曲線在均值附近有更高的峰度值和過多的尾部觀測值)。Mandelbrot將之稱為“穩定帕累托”(Stable Paretain)分布,即分形分布。由于其分布的密度函數難以用顯式表達,故用其特征函數表示為:
其中,λ是尺度調整參數,它表示曲線的寬度,λ>0;β是偏斜度的度量,-1≤β≤+1,β=0時,分布是對稱的;δ是位置參數,表示均值的位置;α是特征指數,α既度量分布的尖峰程度又度量分布的胖尾程度,0
其中,m是正態分布的均值,s2是方差。因為穩定帕累托分布關于時間在統計意義上是自相似的,因此該分布是分形。
可見,有效市場假說是說α必須等于2,而分形市場研究認為α可以在1和2之間取值(H在0.5~1之間取值),這一范圍內的α對應于上面討論的具有持久性或稱趨勢增強的分數布朗運動,其特點是長期相關性和統計上的自相似性,這時,主流的隨機游走和正態分布是不適用的。如果股票收益表現出持久性,那么概率分布就不是正態分布;如果隨機游動不適用,那么大部分傳統的數量分析工具將是不適用的,特別是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和作為易變性和風險度量的標準差的概念。
當0
從以上討論我們可以看出,確定Hurst指數對于分形分析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Hurst指數是Hurst提出的統計量,Hurst通過對尼羅河水位的幾十年的觀測,發現水位的變化并不遵循隨機游走,即不是獨立的增量過程,Hurst建立了如下的關系:
R/S=(aN)H
其中:R/S-重標極差,R是樣本的極差,S是標準差;
N-觀測次數;
a-常數;
H-Hurst指數。
將上式取對數,就得到:
Log(R/S)=HLog(N)+HLog(a)
Log(R/S)-Log(N)直線方程的斜率就是Hurst指數H。這就是Hurst提出,后來又經Mandelbrot和Peters等學者發展完善的R/S分析(重標極差分析,Rescaled range analysis)方法的基本思想(R/S具體算法及檢驗見文獻)。
資本市場價格行為的分形研究表明價格行為存在長期記憶的特點,因此,價格不是獨立的隨機變量。同樣,價格收益率分布也不是正態分布。人們早就發現金融市場價格不是正態分布,而是與正態分布相比,有更高的峰值和更胖的尾部。在分形市場分析的框架下,用分形分布描述金融市場價格的這種分布特性。早在1960年代,Mandelbrot就研究了棉花的價格,發現棉花的價格不服從正態分布,可以用α≈1.7的對稱Levy穩定分布,也就是分形分布來描述。,Manlegna和Stanley使用了標度從1分鐘到1000分鐘的1447514個數據,研究了美國標準普爾500指數的分布規律,得出可用分形分布來描述該指數收益分布所具有的尖峰和厚尾的分布特征的結論,他們的成果發表在著名的“Nature”雜志上。
國外學者將分形分析方法廣泛應用于包括股票市場、貨幣市場以及各種經濟指數等在內的金融市場的研究,將價格的分數維,長程記憶性、自相似性、標度不變性等分形特征深刻地凸現出來。
為了解釋股票等金融資產價格的分形和混沌機制,Peters(1994)提出了分形市場假說(Fractal Market Hypothesis)來作為有效市場假說的一種替論。
三、分形市場假說及其涵義
分形市場假說(FMH)對市場的解釋主要集中于信息對有不同投資期的投資人行為的不同影響上,而傳統的有效市場理論對此不加區分。有效市場理論假定人們是理性的投資者,對信息作出理性的反應,追求特定風險下的收益最大或特定收益下的風險最小,這意味著所有信息對所有投資者具有同樣的影響。而這正是分形市場假說與有效市場假說的不同之處。
FMH的主要觀點有:
FMH 1. 市場是由大量具有不同投資期水平的投資者組成的,即由短期和長期投資者組成;
FMH 2. 信息對短期和長期投資者具有不同的影響;
FMH 3. 價格是短期技術性的交易和長期基本價值評估的綜合反映;
FMH 4. 當短期投資者和長期投資者對信息的評估不同時,市場保持穩定。當市場上的投資者的投資期趨于相同水平時,市場趨于變得不穩定了。
簡言之,EMH假定投資者是價格的理性接受者,價格反映了所有信息,所有信息對投資者的影響相同,在投資者足夠多時,這導致了隨機游走和正態分布。而FMH認為投資者是根據自己的投資期評估信息的,正是由于短期投資者和長期投資者對信息的評估不同,信息的分布也是不均勻的。所以價格并不是反映所有的信息,而是只反映對特定投資期的投資者有用的信息。價格正是短期和長期投資者根據對市場信息的不同評估而進行的投資活動的混合結果,這導致了價格具有自相似的分形特征。市場的穩定性取決于不同投資期的投資者對信息評估的趨同程度。
分形市場假說作為對有效市場假說的替論,它把市場價格行為與不同投資期水平的市場參與者行為聯系起來,來解釋市場的穩定性,價格的突變性及由此引起的資本市場的價格的分形結構,為人們對市場的認識提供了一個新的和非常有吸引力的理論視角,也啟發我們從非線性和分形的視角重新思考股票市場的有效性問題。
四、從分形市場假說看股票市場定價的有效性問題
傳統的統計方法和工具強烈依賴于獨立假設和正態分布,對于揭示價格行為的持久性和記憶性等非線性特征無能為力,而對金融市場的非線性研究正是指出了價格行為的長程相關性和有序性,也意味著在主流有效市場假說意義下的市場的無效性。
非線性方法揭示的金融市場價格的非線性動力學機制,對于我們理解金融市場有效性的最大的啟示,就是將“時間之箭”納入了價格行為研究的視野。價格行為的對初始條件的敏感、路徑依賴、長期記憶和自相似性,告訴我們“時間之箭”與價格行為是息息相關的,而在主流金融理論中,由于假定人們對信息的反應是理性和線性的,因此時間對于價格行為是均勻的,無意義的。
股票市場定價的有效性,必定是要同特定的時間標度和特定時段聯系在一起的,否則是無意義的。股市上每種股票的價格的本質是它們作為相對價格而存在,即相對于其它所有股票的價格而存在,股市通過它,表達出對它所代表的企業的評估。說甲股票值5元是沒有意義的,除非知道乙股票值10元、丙股票值20元,只有這樣我們才可能談論甲股票是否正確評估的問題,才可能談論甲股票的價格是否有效的問題。而市場是根據與該企業相關的各種信息來確定一只股票的相對價格。各種信息傳進股市,使相關行為人形成關于該企業的經營狀況及可能的財務結果的預期,拿這些預期與別的上市公司的同類預期相比較,就可以給定股票的相對價格。各種信息不斷地涌入股市,由于投資者對信息的非線性反應,決定了市場對這些信息的反映與反應需要時間,因此,股票的相對價格總是在走向合理的過程中。
由于股票的價格變動是互為信息的,這決定了股票相對價格走向合理的過程的非同步性,在某一特定的時間標度里,比如年、月或日,市場中股票的相對價格總會有被錯誤定價的,其原因是人們對信息的反應是以非線性的方式做出的。
綜上所述,股票市場對于股票的定價是相對有效的,股票市場的相對有效性就是在一定時間標度下的特定時段內,不同股票定價的相對正確程度。這也是筆者對“時間之箭”對于股市有效性的意義的理解。
股票價格行為歸根結底是反映了投資者的行為,不同投資期的投資者對信息的不同評估及其趨同程度的不同,使股票價格行為在不同時間表現出不盡相同的特點,也使股票定價的有效程度有所不同。因此,我們更應該以動態的、相對的方式去理解股票市場價格行為,而不僅局限于靜態、絕對和均衡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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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敦煌文獻;“歷”文書;賬簿格式;唐宋時期
敦煌文書是研究中古時期中國社會經濟狀況的稀世瑰寶,具有多方面的史料價值。i其中占據重要地位的“歷”文書,較為系統地反映了唐宋時期我國會計記錄方式及觀念的歷史演進。然而,自20世紀初發現以來,因為文獻流散等多方面原因,相關研究一直未能得到充分重視,對有關“歷”文書的各種重要問題如文書性質、意義、分類、定名等甚少較為深刻的探究。“歷”作為一種文書類型,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中占據重要位置。僅納入《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以下簡稱《釋錄》)的“歷”文書即達260件,占《釋錄》中34類1391件文書的18.69%。那么,“歷”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文書,與籍、賬、牒、簿、稿、狀、契、憑等其他各類文書有何區別及聯系?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中,“歷”文書處于何種地位?其實質是什么?有何重要的歷史意義?相對于其他會計文書,學界對“歷”文書的研究著力稍多,但依然存在諸多不足及缺憾。唐耕耦先生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就注意到了“歷”文書的會計史價值,除編輯《釋錄》時在“歷”文書的分類、整理及定名等方面下大功夫外,并在《敦煌寺院會計文書研究》一書中對“歷”文書的性質、特點及分類等進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開創性意義。然而,唐先生的研究僅能依據微縮膠卷展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對文書細節的觀察;而缺少會計學背景,使其研究在文書定名、分類及部分文書會計價值的把握方面存在一些缺憾。后來的研究者雖然有從多個方面對“歷”文書進行考察,2但在關于“歷”文書的性質判斷、定名及類別劃分等方面,基本都沿用了唐先生的既有成果。本文以《釋錄》所收文書為基礎,參閱其他新刊布資料,依照國際敦煌項目(IDP)提供的高清圖片深入研判原始文書,析解典型“歷”文書的格式特點及會計學意義,辨別一些概念性詞匯的異同,以期從本源上還原唐宋時期會計的一些基礎事實。
一、“歷”文書基本分析
(一)帶有原始標題的“歷”文書納入《釋錄》的“歷”文書凡260件,分別歸入“納贈歷”、“便物歷”、“什物歷”、“諸色入歷”、“諸色破用歷”,以及“敦煌會計歷等財政文書”、“施入疏”、“諸色入破歷計會”等多個類別。藏經洞所出敦煌文書,因為殘破或剪貼粘貼等原因,大部分是沒有原始標題的。3如此必然導致一些文書分類定名及含義考察上的困難。本文先就《釋錄》所載,析出原文書中帶有原始標題的“歷”文書,考察其名稱、類別及格式特點,然后擇其典型進行剖析研究。上表經反復核對,僅包含原文書中標題明顯且直接標示為“歷”的文書。另需說明的是,伯3231號(11),《釋錄》目錄中寫為“癸酉年至丙子年(公元974——976年)平康鄉官齋籍七件”,共包含7件文書,第1件前缺,第2、3件寫為“官齋籍”,第4、6、7件寫“官齋歷”,第5件只寫“官齋”。因此,準確地說,帶有原始名稱的“歷”文書共有32號34件。
(二)關于“歷”文書的初步認知1.從上表分析可知,《釋錄》所載260件4“歷”文書,帶原始標題者34件,占13.08%。其名稱包括:納贈歷、貸粟歷、便面歷、褐歷、借貸油面物歷、便粟歷、授百姓部田春苗歷、突田歷、地子歷、破用斛斗布等歷、出酥油面米麻毛等歷、破油面歷、使白面歷、使用油歷、常住破歷、沿寺破歷、官齋歷、付麵歷、諸色入歷、納設歷、付酒歷、次第歷。廣泛地涉及納贈、貸便、授田、納稅、破用、付出、收入、設齋、納供、以及受戒時登壇的次第排列等公(官府)私(寺院、民間會社)業務。由此可見,在當時,“歷”是一種適用范圍極為廣泛的文書類型。2.從表中所列各種“歷”文書的名稱可以看出,敦煌“歷”文書已有明確的定名,采用根據業務特性分別命名的方式,在名稱上盡量反映所記業務的基本要件,包括時間、所涉人員、事由、業務性質、項目、文書性質等。如: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來兒身故納贈歷(時間)(所涉人員)(事由)(業務性質)(文書性質)辛亥年十二月七日后某寺直歲法勝所破油面歷(時間)(所涉人員)(業務性質)(項目)(文書性質)需要說明的是,這種定名方式一直沿用至后世,直至二十世紀上半期,民間中式賬簿依然普遍采用此種定名方式,如下文中“光緒三拾四年新正月吉立廣泰昌銀錢流水老賬”封面圖片(圖9)所示。3.“歷”文書的定名,因為各種業務各自的特點,以及可能因為記賬人本身的原因,在一些特殊業務的處理中,尚會發生猶疑不定的情況,表明對于文書的命名,尚處探索之中。這一點,伯3232號(11)中7件官齋籍(歷)文書的名稱變化可以作為明顯的例證。對于“歷”與“籍”的區分,該文書的記錄人并不具有十分確定的把握,因此才有第2、3件寫為“官齋籍”,后面第4、6、7件寫“官齋歷”,而第5件只寫“官齋”的情況出現。一字之差,恰能反映其間的猶疑。
二、“歷”的文字意義及會計解釋
理解“歷”文書的真實意義,首先需要了解“歷”之含義。對于“歷”,姜伯勤稱之為“帳目”ii;王永興認為:“歷是一種重要的文書形式,歷不僅存在于財物文書之中,如唐代勾官印署、行朱訖,必書于歷,這種歷與財物無關,但從出土文書看,財物歷更為普遍。”iii陳敏則認為:“‘歷’與數目、簿冊均有關系,所以敦煌文書中也常用‘歷’作為憑證賬簿的名稱。從文書中‘歷’、‘歷狀’的內容來看,‘歷’多指憑證,也包括一部分賬簿”,并引S.6452號(7)《壬午年(公元892年)三月六日凈土寺庫內便粟歷》和P.3234號背(5)《壬寅年(公元942年)正月一日以后凈土寺直歲沙彌愿通手上諸色入歷》說明其分別“類似于現在的出庫單”及“相當于現在的收入匯總憑證”的類別確定。而另外一件S.5937號《庚子年(940)十二月廿二日都師愿通沿常住破歷》則被認為“相當于現在的支出明細賬,也可以視作匯總記賬憑證。”iv關于“歷”字,《辭源》列明其四種意義:1.推算日月星辰之運行以定歲時節氣的方法。《大戴禮?曾子天圓》:“圣人慎守日月之數,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時之順逆,謂之歷。”2.年代,壽命。3.數。《管子?海王》:“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大女食鹽三升少半,吾子食鹽二升少半,此其大歷也。”4.日記本。宋蘇軾《東坡志林三?修身歷》:“子宜置一卷歷,晝日之所為,莫夜必記之。”《說文》則曰:歷(歴),過也。“歷”之初始意義,與古人以日月之數、星辰之行來序四時相關聯。凡天體之運行,時間之更替,皆有其固有之次序,謂之“歷”。以自然之序一一列示,乃為“歷”。故有“歷歷在目”之說,意思是條陳屢列,清晰分明。
由此觀之,“歷”之蘊意,頗類似于英文詞匯“list”(列示、列舉、列表)。至唐宋時期,如《東坡志林》所見,又衍生出“日記”之意——即將所發生事務,依照時間順序逐日記錄。對會計記錄而言,也就有了相當于后世日記賬(也叫“序時賬”、“流水賬”)的“歷”式記錄。作為會計記錄的“歷”,是一種可能按時間順序一一列示的記錄形式。不過,從上文所析出的34件敦煌“歷”文書所記內容來觀察,其時人們所稱之“歷”,既包含有明確序時特征的記錄,如伯3578號《癸酉年(公元913年)正月沙州樑戶史氾三沿寺諸處使用油歷》,也有不含時間因素,而僅僅是分項列示的“歷”文書,如伯3423號《丙戌年五月七日乾元寺新登戒僧次第歷》、ДX2149號a《戌午年(公元958年)四月廿五日寒食座設付酒歷》。進而,從時間的角度來觀察,敦煌“歷”文書既有反映一段時期(數個月乃至一年)業務的(如:6452號(2)《辛巳年(公元981年)十二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庫借貸油面物歷》,自辛巳年十二月十三日至壬午年十二月十一日),也有反映某一具體時日業務的(如:伯4635號《某年某月七日社家女人便面歷》,伯2842號背《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來兒身故納贈歷》,斯4884號背壬申年(公元972年)正月廿七日褐歷等)。5由此可知,敦煌文書中的“歷”文書,既有相當于序時流水賬的業務記錄,也有對一些事物(事務)并不包含時間因子的列示。也即是說,從“歷”作為名稱的實際含義上看,正在經歷“歷”的字義由“一一列示”向“日記賬”的轉換。在下文分析中我們還將進一步看到這一時期記錄形式轉換的證據。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因為所登記的業務內容和發生的時間各不相同,所以,“歷”并不一定具有序時特性,但其作為業務發生時第一時間所做成的業務記錄這一特性,卻是確定無疑的。在下文有關“歷”與“帳”的區別的討論中,對此將有進一步說明。因何本指歷法的“歷”字,會被用到會計記錄方面來,除了以上字義上的分析外,我們還可以看到歷法與會計“歷”文書在形式上的共通之處。以下提供兩個實物例證:一是敦煌市博物館藏漢簡《歷書》,該《歷書》1990年出土于清水溝,27枚簡,日各一條,從右到左列出從四日到卅日共27日的歷法信息。另一個實例是敦煌文書中的具注歷日,王重民、榮孟源等先生曾對其進行整理研究。6觀察原始文書可以看到,不論是漢代簡牘歷書,還是敦煌文書中紙質的具注歷日,都具有按照日期逐行順序記錄的特點,與多數會計“歷”文書的記錄形式相同。這應該正是敦煌會計賬簿文書之所以稱為“歷”之形式淵源。
三、“歷”文書例釋
為了解“歷”文書的格式特點,進一步探究其實質性意義,以下引幾份帶原始標題的“歷”文書進行討論。1.伯3234號背,《甲辰年(公元944年)二月后沙州凈土寺東庫惠安惠戒手下便物歷》寺院放貸文書。定名明確(甲辰年二月后東庫惠安惠戒手下便物歷)7、每項業務分記一行,格式規范,記錄清晰。作為一件完整的便物歷文書,共72行,記錄凈土寺東庫惠安惠戒手下出便糧食情況。錄文及格式:1.甲辰年二月后東庫惠安、惠戒手下便物歷2.李幸端便豆壹碩,至秋壹碩伍斗。(押)3.同日張和子便豆壹碩,至秋壹碩伍斗。(押)梁戶張咄子弟住在蓮臺寺門4.史都料貸豆叁碩。(押)5.何義信便豆壹碩,秋壹碩伍斗。(押)得麥八斗,是何奴子陪6.索延慶便黃麻貳斗,至秋叁斗。(押)住在僧愿真巷7.安員進便豆壹碩陸斗,至秋兩石肆斗。(押)住在寺前大街西8.馮友祐便豆兩石,至秋叁碩。(押)共宋游弈同巷9.陳黑子便黃麻捌斗,至秋壹碩貳斗。(押)(中間略)69.彭憨子便麥壹碩,至秋壹碩伍斗。(押)70.信便麥兩碩,至秋叁碩。(押)范宋章曲住71.押衙宋略明便麥肆碩伍斗,至秋陸碩柒斗伍升。72.王幸豐便麻壹碩伍斗,至秋兩石二斗五升。得一石八斗。(后空)本文書以“甲辰年二月后東庫惠安惠戒手下便物歷”為題,時間、地點、經辦人、業務性質諸因素明晰可辨。業務發生的時間,標題中寫“二月后”,究竟后至何日,無法判明。記錄中兩處寫有“同日”,表明在登記便物賬時也注意到了時間因素。但對于便物(糧)而言,時間因素并非至關重要,因為這種業務通常都是在每年二、三月份青黃不接時集中辦理,其記賬的重點在于保證借貸人認可(畫押),記錄真實準確的借出數量及秋天還貸數量。為了便于聯系,使還貸有保障,部分項目后還用小字注明了其他相關信息,如住址、人物關系等。
本文書有如下特點:(1)明確的標準化名稱;(2)記錄正文以借貸人姓名為主,頂頭書寫,人各一行;(3)采用格式化的記錄形式,如:姓名業務性質品名借出數量還貸時間還貸數量簽押附注(或有)例:安員進便豆壹碩陸斗至秋兩石四斗(押)住在寺前大街西(4)每筆業務下皆有簽押,確證借貸及歸還數量;(“押字為憑”8)(5)絕大多數人名項旁畫有表示賬目結清的符號。2.斯5822號,《楊慶界寅年地子歷》官方記錄。是吐蕃占領敦煌時期記錄民眾交納田畝稅(地子)的情況。由楊慶界收集曹興國等應繳地子后,統一納付入庫,故名之曰“楊慶界寅年地子歷”。文書存7行,后缺。錄文及格式:1楊慶界寅年地子歷2青麥肆馱半玖斗,小麥肆拾馱貳斗,粟柒馱伍斗3糜兩馱,豆肆馱半伍斗,計伍拾玖馱壹斗4曹興國小貳斗徐遊巌粟貳斗田福子小半馱貳斗杜邕5小陸斗,豆壹斗,趙騷騒小陸斗王光俊小半馱伍斗,青伍斗粟五斗粟半馱伍斗6董元忠青貳斗,小半馱貳斗王孝義小伍斗,豆壹斗7吳瓊小半馱,豆伍斗曹進玉(后缺)文書內容可總體上分為標題、總納數、分戶繳納數三部分,從記錄格式上注意了三部分內容的區分:(1)標題用較大字體頂頭書寫;(2)總納數部分分兩行書寫,起首字低于標題一字位置,先分寫青麥、小麥、粟、糜、豆各數,再結出合計數;(3)分戶繳納數部分,按人名、應繳各項細數逐一書寫,人名字體較大,應納谷物名稱及數量字體略小。應納項目較多時則分兩行書寫。雖然文書依然采用滿行書寫方式,但通過位置和字體大小的調節,做到了記錄清晰整齊。作為官府文書,其字跡較一般寺院或私人文書工整。
3.斯2472號背,《辛巳年營指揮葬巷社納贈歷》此件文書為民間社邑組織(巷社)于辛巳年辦理指揮喪葬事宜時,成員納贈助葬物品的帳目。文書存39行,第2行為標題,第1和第3至34行記龍錄事及李社官等33人納贈數,第35行記見付主人喪葬剩余物資(油、餅、粟、柴)數目,第36至38行為重訂社條。39行字跡不清。錄文及格式:1龍錄事粟并油柴2辛未年十月廿八日榮指揮葬巷社納贈歷3李社官并4龍社長粟并油柴紫綿綾帛綿綾帛練一丈九尺5氾宅官6氾愿昌粟并油緋綿綾丈五一接兩故7氾團頭粟并油柴生絹半疋8氾富通粟并油柴孔什德絹招9孔幸子粟并油柴故爛半幅碧絹生絹內三接計丈五(中間略)33張佛奴粟并油柴碧絹一疋彭丑奴二人招34高員佑粟并油柴帛練紫綿綾內兩接一丈六尺35見付主人油三十一合餅五百四十枚又二十粟兩石柴三十一束36辛巳年十一月一日,因為送指揮,眾社商量,自后三官則破油一般,37虞侯破粟壹斗,其贈粟則分付兇家,餅更加十枚,齋麥兩碩,黃麻八斗38每有納贈之時,須得全納,一般不得欠少,自后長定39……本文書是標準的納贈歷,除個別地方文字脫落外,基本完好。文書標題完整明晰,每項記錄皆采用統一形式如下:姓名(或職位)所納規定物品所納絹帛名稱及數量例:龍社長粟并油柴紫綿綾帛綿綾帛練一丈九尺其中姓名字體較所記內容字體為大。這種差別是會計記錄格式化并突出所要強調內容的常用方法。所有成員皆按統一標準交納“粟并(餅)油柴”,故這四項物品不寫數量,其余絹帛之類各人交納品種及數量各不相同,一一詳列細數。
本文書交納絹帛名數處皆有表示賬目已經核對結清的符號。文書第35行記“見付主人油三十一合餅五百四十枚又二十粟兩石柴三十一束”,表明所納物品除用于喪葬開支外,剩余油、餅、粟、柴交付主人。本文書較特別的是第36至38行有關修訂社條的記錄,一方面表明社條由眾社員一同制定和修訂,另一方面,社條的修訂記錄在納贈歷上,表明納贈歷作為會社辦理喪葬事宜的記錄資料,是要由會社統一保留的。本件納贈歷立賬日期為“辛未年十月廿八日”,會社成員商量修訂社條在“辛巳年十一月一日”,表明一件納贈歷的記錄期間,通常是從開喪到送葬結束數天之內。參考其他納贈歷文書的題名,可知納贈歷作為喪葬儀式上收納會社成員納贈助葬物品的帳目,是按死者名諱(如: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來兒身故納贈歷、丙子年四月十七日祝定德阿婆身故納贈歷)或兇家姓氏(如:辛未年三月八日沈家納贈歷)設賬。此件納贈歷可視為納贈歷文書之典型,具有如下特點:(1)有明確的定名,表明了時間(辛巳年)、事由(營指揮葬)、文書歸屬(巷社)、性質(納贈歷);(2)人各一行,姓名、品名、數量記錄清晰,且以字體大小變化來區分不同內容;(3)標注有核對賬目的符號;(4)文書中記錄“見付主人”物品數,兼具結賬之功能;修訂社條也在同一件文書上刊明,凸顯了文書功能上的綜合性。4.伯3578號,《癸酉年(公元913年)正月沙州樑戶史氾三沿寺諸處使用油歷》這是一件私人文書,記錄沙州樑戶(油坊主)史氾三沿寺院各處使用(供)油的情況。文書采用滿行序時記錄方式,詳列供油時間、用途、數量、經手人等信息。其最大特點在于雖然采用滿行記錄形式,但卻保持了嚴格的序時特點。以下是其所記時間摘錄:癸酉年正月十一日樑戶史氾三沿寺諸處使用油歷十五日廿二日早上二月八日十九日三月廿四日四月十三日十五日廿日廿六日五月四日六月十二日七月十二日廿七日八月五日九月五日十六日十月一日記錄中寫明了業務發生的月份和日期,當一月內有一筆以上發生時第一筆后業務只寫日期不寫月份的形式,與近現代中式會計的日期標記方式完全一致。也說明此件文書屬于比較嚴格的序時記錄,具有流水(序時)賬性質。此種特性在敦煌文書中較為多見。如伯2642號《年代不明(公元十世紀)諸色斛斗破用歷》,雖前面部分缺失,但從十月一日至十二月四日的日期標注非常詳細。
5.斯6829號背,《丙戌年(公元806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緣修造破用斛斗布等歷》這是一件寺院修造工程成本費用賬,文書記錄丙戌年正月十一日至八月十四日寺院修造工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文書共33行,采用分行記錄形式,格式規整,記錄清晰。錄文及格式:1丙戌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緣修造破用斛斗布等歷2十九日買張奉進木,付麥肆碩3廿二日買康家木價,付布肆疋,計壹佰柒拾陸尺,折麥壹拾碩,又付粟叁碩4二月十一日付翟朝木價布壹疋肆拾伍尺。卻入5三月十四日出麥捌斗,雇索鸞子等解木手工城西6四月二日出麥柒斗,付曹雲恩解木七日價7同日出麥貳斗,付索家兒充解木兩日價。又一日價,麥壹斗8九日出麥柒斗,付索鸞子充解木五日價9廿一日出粟柒斗,付彭庭賢雇車載城西木(中間略)26八月二日出布陸拾尺,與道惲修佛座賞物27同日出布陸拾柒尺,付靈圖、金光佛充杜邕木價28同日出白面叁斗,付質英將窟(旁注小字:別歷收)取赤土食29同日出白面壹(旁注小字:別歷收)碩柒斗,供赤白人,從六月廿三日至七月30十四日并修佛座人等食,布肆尺,造泥巾31又出白面貳斗(旁注小字:別歷收),入赤白處,油半勝,赤白處用32以前都計,出麥粟五十二石二斗一升,(小字:內一十七石八斗一升麥,卅四石四斗粟)油九升33布三百卅九尺。又布一丈一尺出賣,(小字:卅四石四斗粟,每尺五升)無念其特點:(1)題名準確,全面地標示出了業務所涉及的時間、事由及項目內容;(2)嚴格序時、分行登記;(3)在逐日逐項登記的基礎上,最終結出了合計(都計)數;(4)六項支出旁小字注“別歷收”,表明已經注意到不同賬歷間的牽制關系。
四、“歷”文書的性質及格式特點
上文選寺院、官府、社邑、私人、成本文書各1件做了初步考察,以下以之為基礎進一步分析“歷”文書的性質及格式特點。
(一)“歷”文書的性質綜合以上各方面資料,本文認為:1.“歷”是唐宋時期廣泛應用于敦煌寺院、官府、民間會社及私人的一種文書形式,是以一定格式列示各種社會經濟活動中所涉及人、事及經濟活動內容的記錄方式。2.“歷”文書所涉及內容,以經濟活動為主,兼及個別非經濟性活動(如伯3423號《丙戌年五月七日乾元寺新登戒僧次第歷》,只是登壇受戒的排列次序)。因此,不能絕對地稱“歷”文書為會計文書,但大多數“歷”文書卻屬典型的會計文書無疑。3.“歷”作為文書名稱,廣泛應用于納贈、貸便、授田、納稅、破用、付出、收入、設齋、納供等業務,屬于當時公私賬簿最廣泛使用的名稱,一定意義上,“歷”即相當于后世的“賬簿”。不過,正如下文將會討論到的,在唐宋時期“帳”、“簿”二字另有所指,而真正意義上的會計賬冊作為業務發生時的原始記錄,僅稱為“歷”。4.部分“歷”文書具有明顯的“序時”特征,其功能相當于后世的流水賬(也稱日記賬、序時賬),可視為流水賬的先驅。但并非所有“歷”文書皆嚴格序時;是否具備序時特點,關鍵在于業務的性質及業務發生的時間特性。5.部分“歷”文書包含經辦人簽名(或簽押),具有一定的憑據性作用,同時兼具賬簿記錄和原始憑證等多重功能,反映了當時人們因實際業務需要而靈活設賬和使用記錄材料的特點。但總體來看,會計“歷”文書更偏重于“歷”列示業務記錄的性質,屬于賬簿而非會計憑證9。至于在賬簿上雜記其他內容,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民間會計常見的習慣,直至民國時期的會計賬簿中依然十分多見。106.從記錄形式上來看,“歷”文書的記錄包括逐行逐項登記(人各一行或日各一行)和連續滿行登記兩種形式,逐行逐項記錄清晰易辨,連續記錄則不易分清各筆業務。對比多件文書的記錄內容,初步認為,之所以依然采用滿行連續記錄的形式,主要目的應該是為了節省紙張。11
(二)“歷”文書的格式特點敦煌“歷”文書是目前所見,自紙張代替簡牘記錄之后最早的會計記錄實物證據,處于簡牘記錄向訂本式紙質記錄演進的中間環間。因此,其中所包含的文書格式方面的許多發展變化及特點,具有重要的會計史意義。為了更好地把握“歷”文書的實際意義,特概括“歷”文書的格式特點如下:
1.明確的定名當在現實生活中,紙張逐漸取代簡牘作為記錄的主要介質,文書的定名也逐漸得到重視并日益規范。考察“歷”文書實例可見,但凡完整的文書(包括起首完整而后部殘缺的文書),通常皆會在起首第一行寫明文書的名稱,且多獨立成行。與近現代中式賬簿的定名相類似,該名稱通常包括立賬時間、記賬人身份姓名、與所記業務的關系、所涉項目內容、文書類別等,如“庚子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都師愿通沿常住破歷”、“辛巳年十一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庫借貸油面物歷”、“壬寅年正月一日已后直歲沙彌愿通手上諸色入歷”等,已經形成相對標準化的名稱標示,與近現代中式賬簿的封面信息(賬簿名稱)十分相近。所不同的是,敦煌“歷”文書中將賬簿名稱寫在起首第一行,后世賬簿則因采用訂本賬形式,封面單獨成頁,所以采用立賬時間居中,賬簿名稱(往往包含內容及業務類別信息)寫于左首靠上,賬簿所屬機構名稱寫于右下角。與近現代中式賬簿通常在賬簿封面正中寫“XX年X月X日吉立”相類似,敦煌“歷”文書標題起首的時間標示,通常也只是寫起始(開始記賬)日期(相當于立賬日),部分則在日期后加“已后”二字,所記內容可能跨年,但目前所見,大都不超過一年,這也符合當時業務量相對較小,以及本冊式賬簿出現以前單幅紙張記錄的要求。
2.根據業務性質及所記內容靈活確定記錄形式及要素前面分析中可見,敦煌寺院、官府、會社及私人業務,廣泛地涉及納贈、貸便、授田、納稅、破用、付出、收入、設齋、納供等諸多方面,為了反映清楚各類具體業務,人們依據各類業務的特點及信息需求,在賬歷的格式設計方面動了許多腦筋,形成了一定之規。表現在實務中,則是我們目前所見到的各類“歷”文書各不相同的具體格式。以下概括列出幾種主要文書的格式特點:①納贈歷——人各一行,人名頂頭書寫;人名字體大于所記業務內容;所納項目列示中,定額繳納項(餅粟、粟餅柴油、面柴餅粟麻等)列前,自主繳納項(布帛)列后。②便物歷——頂頭書寫,人各一行;內容以“便某某若干,至秋若干”方式記錄;借方畫押。③入歷——序時特點。收入物品品名數量列前,來源居后。④破歷——因人因事,擇適而設。根據具體業務特點采用序時、簽押等多種不同技術形式。3.通過字體大小的變化和位置安排收明晰、醒目之效;4.根據業務內容及節省紙張的需求靈活地選擇滿行或分行記錄形式。分行記錄的使用是會計記錄格式化、標準化的重要標志。有些文書依然采用滿行記錄方式,但也有一些文書采用了分行記錄方式。尤其斯6829號背《丙戌年(公元806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緣修造破用斛斗布等歷》,不但格式規整、記錄整齊,而且采用嚴格的序時方式。
五、“歷”與“籍”、“賬”之區別及聯系
了解中國會計賬簿名稱之演變,是清楚地理解“歷”之含義及“歷”文書會計史意義的重要基礎。當今會計中所謂“賬簿”,歷史上曾有過多種不同的名稱,其間轉換頗為復雜。商周時期稱之為“冊”、“籍”,春秋至秦代則稱為“籍”或“籍書”,漢代則名之曰“籍”、“簿”及“簿書”等。“籍”,從竹,出現于“簿”之前,字形如多篇竹簡卷束成捆,疊置擱放之狀。西漢時“籍”與“簿”既密切相關,又有一定區別:凡文獻典冊稱為“籍”,如其中與財政經濟相關、具有統計性質的戶籍、名籍等;凡與會計方面相關的記錄,則稱為“簿”或“簿書”。此后直至唐宋,關于“籍”,基本沿用了這個用法,如戶籍、名籍,皆屬具有統計意義的名錄。13敦煌文書中有多件名為“籍”的文書,如:ДX1382號《河西都僧統應管一十六寺僧尼籍》14,斯0113號《西涼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敦煌郡敦煌縣西宕鄉高昌里籍》等。在敦煌文書中,“帳”15字也已經有較為廣泛的使用,如“寫帳日”、“寫帳人”、“帳訖”等。郭道揚教授考證發現,“帳”最早用以表示帷幕或床帳,其用于代指會計賬目,始于魏晉南北朝時期(公元222年——589年)。v當時,皇帝與達官顯貴熱衷于巡游,每次巡游都要在沿線每隔一定距離置一篩帳作為休息享受之用。篩帳內往往陳設各種貴重精良的用品用具。為了保管好這些財物,要為每一篩帳委派專人進行記錄。凡登記篩帳之內的財物,便簡稱之為“記帳”,而把作成的書面記錄稱之為“帳”。這樣,幕帳、床帳之“帳”便約定俗成被人們引申為與會計相關的“籍帳”、“計帳”乃至“簿帳”。至唐代,一直沿用計帳之法。16而相應地,“帳”字也作為會計賬目的代稱,廣泛地運用于社會經濟生活,并在敦煌文書中多有出現,比如斯4782號《寅年乾元寺堂齋修造兩司都師文謙諸色斛斗入破歷筭會牒殘卷》中,即有“寫帳日”(白面叁斗,油半升,粟肆斗,以上充神寶幢寫帳日食用),伯3234背(9)《癸卯年正月一日已后凈土寺直歲沙彌廣進面破》第3行有“面五斗五升祘會愿通中間六日及寫帳人食用”;伯3841號背《唐開元廿三年?(公元735年?)沙州會計歷》第119行(《釋錄》卷一第424頁)有“其年秋季帳訖”,第123行(《釋錄》卷一第425頁)有“開廿年春季帳訖”;伯3348號背《唐天寶四載(公元745年)河西豆盧軍和糴會計牒》第5行(《釋錄》卷一第426頁)有“載夏季載支糧帳訖”等。
極為重要的是,本文研究發現,在敦煌文書中,“帳”字只用來指稱一般性帳目,而未.................用于具體帳簿的定名.........。《釋錄》中收錄的定名為“帳”的文書,僅見“西魏大統十三年瓜州效谷郡計帳”(卷一)、“力皓等戶帳”(卷二)、“堂舍房基帳”(卷三)等區區數件,皆屬分類整理或研究者定名,而非原始名稱!敦煌文書中所見會計賬冊,原始標題中皆用“歷”定名,而未見有用“帳”者。本文進一步研究發現,《慶元條法事類》所包含的南宋初年(公元1127年)至慶元年間(1195-1200年)的法令(敕、令、格、式和隨敕申明)中,用到“帳”字時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作為一般帳目(如前帳、今帳),另一種則是作為上呈的帳目報告(如“帳狀”、“季帳”等)。“歷”則依然用于指稱具體帳簿,并有“交歷”(交接記錄)、“門歷”(出入庫記錄)、“帳歷”、“簿歷”等多種說法,表明對“歷”文書的類型區分更趨細致。其卷三六《庫務門》中,更有《州縣場務收支歷》,是對場務會計帳記錄及結帳形式的規定。表明在南宋時期,依然以“歷”作為具體帳簿的名稱,并有關于“歷”保管不當的罰則。17其中言明“遇有收支即時注歷,每日轉計都數,監官書押。在州者旬赴知州以次簽書舊歷,限十日繳申州勘磨”。可見直至南宋,“歷”依然作為具體會計帳簿的名稱與作為會計(帳目)報告的“帳”相區別。同時也說明,“歷”用作帳簿名稱,并非限于敦煌一定的地區性習慣,而是全國皆然。關于“歷”與會計報告的具體關系,吐魯番文書中的《唐天寶十三載(公元754年)礌石館具迎封大夫馬食?歷上長行坊狀》18是極好的例證,限于篇幅此處不再贅述。
六、結語
鑒于自魏晉以降,因為紙張取代簡牘成為主要的記錄載體,導致自此以后直至明末之前有關會計歷史的第一手原始資料極少留存,敦煌文書對于中古時期中國會計史的研究,實則具有重要的填補空白的根本性意義。“歷”文書則是打開這個寶庫的鎖鑰。它下以憑、契、疏、抄錄等各種原始憑據為支撐,上與祘會牒(稿)等綜合性報告相勾連,在秦漢簡牘會計向后世以訂本式賬簿為核心的紙質會計記錄系統的演進中,充當了至為重要的中間環節,內涵地揭示了中式會計思想及方法演進的許多重要史實。“歷”文書作為唐宋時期會計賬簿記錄的代表性形式,在會計記錄格式化及記錄形式的發展進步方面,具有重要的承上啟下作用。本文研究發現唐宋時期的敦煌會計中以“歷”作為具體會計賬簿的標準稱謂,并通過進一步查考相關史籍,確證了這一判斷,并初步得出這一現象并非局限于敦煌一地,而是全國皆然。這是以前有關唐宋會計史的研究中從來未曾有人注意到的重要發現。與敦煌“歷”文書的研究相關,有兩個重要問題,本文未暇展開:一是“歷”文書與憑證、報告及其他文書的關系,其間的區別、聯系及配合;另一個則是敦煌會計文書所代表的會計事實與唐宋時期一般內地會計的關聯性及代表性問題。對此需在后續研究中進一步展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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