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7 17:16:58
導語:在總經理任職報告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大家好!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我于年月任個人業務部經理,兩年來,在省公司黨委、總經理室的正確領導下,在機關各處室、市分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業務發展、隊伍管理、教育訓練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下面就兩年來做的主要工作做簡要總結,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努力學習政治、業務理論,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崗位技能。
兩年來無論工作多么繁忙,沒有放松政治和業務理論學習。一方面積極參加省公司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同時主動學習江總書記的幾個重要講話和紀檢部門下發的有關廉政建設的學習材料,培養自己的政治敏感力和廉政意識。對專業理論學習,更是常抓不懈,由于保險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和復雜化,深感責任重大,除了積極參加各種培訓外,利用了大量的業余時間學習專業理論、法律法規、營銷邊緣理論及金融專業知識,兩年來用業余時間撰寫具有業務指導性的文章篇,分別在總省公司不同刊物上使用,起到了一定的導向作用。
二、狠抓業務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我想做為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抓業務發展是我的中心工作,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的放松,兩年來圍繞這個中心抓好幾項具體工作:⒈科學計劃。兩年來業務發展計劃都是在大量調查研究基礎上,根據總公司和省公司黨委的指導思想,結合機關相關部門意見制定而成。⒉做好推動。業務計劃能否落實,關鍵在推動。兩年來先后組織實施了八個重大的業務推動活動,都達到了很好的業務推動效果。年至月,由于分紅險剛剛上市,加之市場又受高息集資的影響余波未盡,分紅險上市三個月情況不太好,為了盡快扭轉局面,帶領工作組經過精心策劃和準備,以具有本省特點的產品說明會為突破口,掀起了分紅險銷售的,最高的一場說明會達千萬元。年九⒐兩個月以分紅險銷售為主要內容的“非常行動”勞動競賽,天保費收入億,當時超過了廣東和上海。“鴻泰杯”企劃活動由于策劃快、部署快、行動快,一個半月保費收入個億,又一次超過了上海和廣東,兩年來,我省個險業務的規模和速度均走在了內陸省份的最前列。⒊搞好總結。業務計劃、業務推動、搞好總結,政策兌現是生產力提高的關鍵。兩年來堅持不失信于人的誠信原則,每一項活動結束后,及時總結并如期安排落實相關政策,特別是競賽活動中的承諾,沒有讓一位業務員失望。當去基層公司看望業務員時,他們講到“我們不是為了別的,我們連續開單十幾天就是看看省公司的人說話算不算話。”在一次巡回報告會上曾經承諾凡是在本月能夠連續開單十天者,我都要親自去看望他。由此使我備感誠信的重要性和因此產生的強大能量,基于這一點,兩年來在這一方面堅持做到了說到做到,決不失信的人,也正因為如此,在萬名業務員當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形成比較強勁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抓住隊伍管理不放松,全力打造業務發展的生力軍。
隊伍管理工作是個人業務工作的又一項中心工作之一。張總曾經指出:抓隊伍就是抓業務。兩年來在隊伍管理問題上煞費了心思。年的隊伍是在前幾年業務規模急速擴張時建立起來的,由于人民銀行七次降息,保險條款由儲蓄型向保障型急速轉軌,業務員和客戶心理準備不足,業務員的業績急速下滑,收入大幅下降,隊伍出現了非常不穩定的狀況。當時感到有千斤壓力,面對現狀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了解情況。到任的第三天便帶領工作組下基層,深入一線和業務安員面對面交談。數十天的調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影響隊伍穩定的六大因素即政策棚架、行政干預、條款單一、宣傳不力、獎罰不分、制度不嚴等。二是對癥下藥。根據上述問題,經總經理室同意,迅速召開人管理工作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對策。各級公司根據各自存在的不同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解決,并指出了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使營銷團隊的管理走上制度化。年月,根據市地的工作情況和全系統一年多的思想和制度的準備和成熟情況,省公司下發文件,果斷廢止了各市地自行的“基本法”,到年底全省“基本法”達到了相對的統一,為實施新的“基本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就業務員的相關待遇和獎勵問題,省公司連發了相關文件,我部又組成工作組兩次進行巡回交叉檢查,督促落實,有些問題會同省公司財務部門也有效地得到了落實,在業務員當中引起了強烈反響。這期間還借助推行“兩個規范”,增加了活動量,加之后來新險種的上市,業績攀升,收入增加,隊伍穩定,工作得到了有效解決。⒊規范行為、賞罰分明:隊伍穩定不能一味遷就姑息,一方面正確引導,下發了業務員行為操守和違規違紀處罰辦法;一方面又對于不良行為堅決進行處理。特別在年下半年競爭最為激烈的時候,對一些人搖擺不定、離心離德,及時提出了“講清利害、誠心挽留、熱情歡送、不再接收”的應對策略,起到一定的穩定作用。后來一些人到同業公司一段時間后又想回來,根據形勢變化又提出“可以接收”,對極個別人堅持拒收。這樣有張有馳、區別對待的策略,在最激烈的人才競爭時段起到了重要作用。⒋親情管理。兩年來,利用各種機會和條件同全系統一半以上的業務員直接見面和交流。任何時候都以一個兄弟般的身份和親情對待業務員,最廣泛地向他們傳承公司的文化、觀念和發展前景,結下了深厚的友誼,樹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這一切也在隊伍管理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⒌抓好三支隊伍,即組訓講師隊伍、主管隊伍、精英隊伍,通過有效的工作,目前有組訓多人、講師余人、高級主管人、中級主管人、銷售精英近千人。
四、抓緊抓好教育訓練工作,為業務發展和隊伍管理創造有效的保障體系。
兩年來,教育訓練始終處于業務發展的前沿,支持著業務發展和隊伍管理。一是組訓隊伍的培訓。至今不能忘記的是年月,我省第一期以自己的力量教學,為期天有人參加的組訓班。由于準備充分、訓練嚴格、內容充實、全程跟蹤,培訓收到了顯著效果,這支隊伍目前都作為各級團隊中的中堅力量,在支撐著團隊的經營。目前組訓力量已達到近余人。二是主管培訓。兩年來最大限度的培訓主管隊伍,近千人接受了不同內容的培訓。三是講師培訓。為了使培訓制度化、系統化、規范化,同時也為了節約培訓成本,經過兩年的努力,已建立起省聘講師人、省聘見習講師人的專兼職講師隊伍,這項工作走在了全系統前列。四是管理人員的培訓,協同人事部、教育培訓部和信息部,先后舉辦了不同類別的管理人員培訓班,使全省營銷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五、抓好幾項大的基礎工作。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為了使我省個人業務工作有一個長足長遠的發展,先后抓好幾件大的基礎工作。一是個人人檔案管理工作。通過檢查、評比,目前近萬人的隊伍全部按照總公司和保監辦的要求建立了規范的個人檔案。二、信息通報工作。自年月創建了“營銷快訊”,至今已有近百期,及時通報情況、交流信息,加快了信息傳承和互相促進,特別是今年開通了“信息直通車”,受到全系統基層公司的普遍歡迎。三是建立了人群眾組織。先后建立的人業務發展研究會,并于年月召開第一次年會;成立人精英俱樂部,于今年月正式揭牌;建立了人“愛心社”,使人有了自己的組織,補充和完善了公司的企業文化。四是建立了完善的表報制度,保證了業務數據分析的科學有效性。五是推行“兩個規范”,為業務的長足發展和產能的提高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六、新基本法的試點工作的成功,
為人管理走向正規化、科學化打下堅實基礎。
七、開好了兩個大會。一是年的“雙過半”和今年月份首屆高峰會的成功召開,為業務發展和隊伍管理起到典范作用。兩會的影響力,將持續激勵團隊和管理者的士氣和信心,進而推動生產力的不斷提升。
八、抓好了部室建設,綜合素質日漸提高,盡力使部室人員有能力駕馭日益激烈的競爭形勢。目前全處同志團結協作、遵守紀律、士氣高漲,都能登臺講課,都可以獨立工作。
總之,兩年來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些績效,但要特別感謝的是總經理室和機關各處室,沒有他們的支持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局面,還要特別感謝我的副手對我工作的極大支持和無私奉獻,感謝全處同志對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次謝謝他們。
回顧二ОО六年,我在行領導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行的經營目標,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通過營造良好的信貸文化,建立風險控制長效機制,使我行的信貸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不斷增強,結構調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信貸規模、質量與效益實現了同步增長。現將20__年度的個人述職及述廉情況報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工作措施
(一)信貸規模、質量和效益實現同步增長。在過去的一年中,我部堅持以發展為主題、以效益為核心、以質量為基礎的經營管理思想,各項授信業務在更加合規和穩健的基礎上保持了快速發展。一是客戶數量有明顯增加。我部將新增客戶數納入考核體系,使全行的授信客戶由年初的1701個增加到年末的1983個,客戶群進一步擴大,表內外授信余額達到276.94億元,比年初凈增加了33.09億元。自營貸款余額為156.1億元,比年初凈增加33.62億元,增幅達到27,增長速度是近幾年來最快的一年。二是信貸資產的質量明顯提高。在轉化了“洲際酒店”等存量不良貸款的基礎上,嚴格控制新增不良貸款,使資產質量得到了明顯改善,不良貸款比率和余額實現雙降,不良貸款率已經降至1.53,不良率是我行成立以來的最低點。三是信貸資產效益有逐步改善。加強了利率和利息回收工作的業務管理,平均利率水平由年初的6.13提高到年末的6.61,較年初提高了0.48個百分點;年末的收息率為97.9,較去年末的80.35提高了17.55個百分點,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信貸規模、質量和效益實現了同步增長。
(二)防范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加強。為了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貸款,提高我行的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我部著眼于建立和完善風險監測、預警與防范的長效機制,狠抓貸款三查制度,從而使我行防范信貸風險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1、在貸前調查方面。一是加強貸前調查工作,統一調查報告格式。我部下發了《文秘部落商業銀行關于加強公司類信貸業務貸前調查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客戶經理要深入到客戶中去,調查到詳細情況。在此基礎上,又在全行范圍內推行了統一的公司類授信業務調查報告格式,規范了信貸調查報告的內容。二是建立了客戶進入與退出標準,優化客戶結構。根據我行情況,結合市場實際,我部在年初就制訂了授信客戶的進入與退出標準,明確了房地產、汽車、商品流通等幾個重點行業的客戶選擇標準,指導支行進行客戶選擇,提高客戶質量,更好地防范授信風險。三是狠抓人員培訓工作,提高信貸隊伍素質。20__年我部采取舉辦培訓班、召開視頻會和崗位互動等多種方式,開展了5期信貸業務的培訓工作,使客戶經理在客戶選擇、風險評估、貸后管理以及銀行承兌、貿易融資等方面的業務知識和風險控制能力有所增強。
2、在授信審查方面。一是清理和完善規章制度,理順審查工作機制。20__年,我部對信貸管理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并制訂和完善了《XX市商業銀行20__年授信投向指引》、《XX市商業銀行法人客戶公開授信管理辦法》、《XX市商業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貸款管理的通知》等11個辦法制度。二是嚴格執行政策法規,切實防范政策性風險。對不符合《貸款通則》規定的借款主體及貸款用途不予審批;對產能過剩、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資源耗費型企業的授信業務實行嚴格控制。三是規范授信審查審批,切實防范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重點是嚴格控制借新還舊、貸款展期和重組,同時,加強對股東背景的審查,嚴禁對信用等級在BBB以下的客戶進行授信。四是修訂合同文本,規避授信業務的法律風險。在法律部的配合下,我部牽頭完成了《貸款合同》、《最高額抵押借款總合同》、《抵押合同》等16個格式合同文本的修訂工作,更好地控制和規避了合同文本中的法律風險。
3、在貸后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分片聯系制度,完善風險預警機制。總行貸后管理中心按支行分片,實行定點聯系制度,在總行與各分支機構之間搭建起貸后管理信息溝通的雙向互動橋梁。同時,還建立了授信業務60日到期監控制度,先后下發整改通知和加強授信后管理通知39份,向總行領導和相關部門報送重要風險預警信息5條。二是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相結合,加強貸后跟蹤管理。貸后管理中心在加強非現場檢查的同時,加大了現場檢查的力度,并針對貸后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存量授信業務出現的風險苗頭,適時策劃和啟動了風險敞口300萬元以上公司授信業務調查、銀行承兌匯票簽發業務調查、房地產專項調查、年內到期授信業務調查、樓宇按揭業務調查等9項重點調查和現場檢查工作。全年共查出各類授信業務風險問題73個、管理問題11個,涉及問題授信金額7.49億元。三是編制貸后管理手冊,規范貸后管理行為。20__年,為了解決貸后管理不到位,基礎管理仍顯薄弱等問題,我部貸后管理中心編寫了《貸后管理手冊》,全面規范了貸后管理的制度、流程和標準,對提高我行的貸后管理水平必將起到積極作用。
4、在信息系統管理方面。我行信貸管理的電子化水平明顯改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
面:一是信貸管理系統進一步優化,數據質量得到提高。我行信貸管理信息系統通過一年的使用,在各部室、支行提出的相關需求基礎上,我部與科技部反復磋商,初步確定了信貸管理信息系統優化方案,使該系統得到不斷優化,系統的統計、查詢和監測功能開始發揮。二是企業征信系統正式上線,信息查詢更加快捷方便。按照人總行全面征信管理工作的要求,我部配合科技部成功完成了信貸管理信息系統與全國企業征信系統接口程序的開發、存量客戶信息的整理和有關數據的報送工作,經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驗收,我行客戶信息已按時提交全國企業征信系統入庫,為全行查詢授信客戶信息、防范信用風險提供了信息保障。三是個人征信系統全面啟用,信用查詢實現全覆蓋。我行對私業務在個人征信系統中的查詢率達到100,該系統拓寬了我行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提高了個人貸款業務的審批效率,同時,在宏觀調控背景下,為預防假按揭提供了有效的防范工具。四是在線審批開始推行,電子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之下,借鑒其它先進銀行的經驗,我行遠郊支行的部分授信業務已經推行了在線審批,審批方式和審批效率進一步改善,也標志著我行授信業務向電子化審批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三)信貸結構調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__年12月31日,我行貸款余額為167.07億元(不含貼現38.24億元),存貸比為56.7%(含貼現的存貸比為69.7%)。其中,我行最大十戶貸款余額為32.26億元,占我行資本凈額的135.75,比去年末下降了62.67個百分點;余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余額為47.18億元,中長期貸款比例為766.27,較年初增加了470個百分點;關聯交易授信余額為36.84億元,較年初的38.52億元下降了1.68億元,各項信貸結構調整指標均圓滿完成了董事會下達的目標任務,進一步推動了我行的結構調整工作,大額授信、集中度風險和行業風險有所釋放。
(四)反商業賄賂及案件防范工作扎實推進。為了弘揚誠信、敬業、創新、清廉的企業精神,防范商業賄賂,我在不斷加強思想建設,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同時,與部室員工一起認真學習了《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案件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及銀行業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第九次、第十次工作會議精神,輸理和查找了近兩年來本部室及業務管理條線內控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案件風險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進行了整改,擬訂了《授信工作人員廉潔自律暫行規定》,簽訂了《信貸管理部治理商業賄賂承諾書》,進一步規范了授信行為,做到了警鐘常鳴,營造了一個反腐倡廉、人人自律的工作氛圍。
三、當前信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關聯交易授信余額居高不下。由于歷史的原因,我行關聯交易授信余額一直較高,20__年末為33.3億元,是我行資本凈額的185,大大超過銀監局關于“關聯交易總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50”的規定。實行結構調整以來,雖然加大了關聯交易的控制力度,但因資產重組的需要,20__年地產集團被列為我行的關聯方,關聯貸款余額增至38.5億元。今年,高發司又向我行申請了1.7億元中長期貸款,XX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拆借資金4.5億元(目前歸還了3億元),致使關聯交易余額居高不下,目前仍高達36.84億元,占資本凈額的155.05,超出監管指標105個百分點。
(二)中長期貸款比例呈增長趨勢。12月末,我行余期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余額為47.18億元,余期1年以上的中長期存款余額為6.16億元,中長期貸款比例為766.27,超出XX銀監局年初給我行下達的監管指標(120)646.35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①余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存款降至6.16億元,比年初下降了6.74億元;②XX特鋼系列增加中長期貸款5億元;③XX國開行聯合貸款增加中長期貸款4.66億元;④為轉化XX酒店貸款,XX公司增加中長期貸款8000萬元,XX公司新增中長期貸款1.9億元。
(三)集中度風險仍很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截止20__年末,單戶貸款1億元以上的客戶共有32戶,占我行客戶總量的1.6%,貸款余額61.9億元,占全部貸款總額的37.06,即37的貸款資源集中在不足2的客戶中;②最大十戶貸款余額之和高達32.26億元,占資本凈額的135.75;③全行單戶超比例的企業共有6戶,授信總額為43.59億元,占全部授信總額的15.5,集中度風險比較突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為了充分發揮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優勢,提高我行的核心競爭力,促進我行業務又快又穩地發展,我在20__年的工作思路是:優化管理,提高效率;控制風險,促進發展。
(一)優化管理,提高效率
1、進一步明確信貸投向和客戶目標,使全行的營銷工作做到有有的放矢。為了明確業務方向,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我們的基本思路是圍繞“扶優扶強,以質量和效益為核心,穩步推進信貸結構的調整”這個指導思想,逐步將信貸資源向綜合回報高的優強企業集中;逐步降低市政及酒店貸款占比,提高優強的工業企業、優強的商貿流通企業、良好的小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占比;逐步退出現有回報低、風險高的貸款。
2、改進和完善信貸流程,建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模式。按照總行關于事業部制構想和流程銀行的要求,改進信貸流程,對授權和業務流程進行必要的調整,確保我行的審批流程能適應我行的業務發展的要求。
3、提高貸款審批的效率,適應市場競爭和拓展客戶的需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了提高審貸效率,重點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充實信貸審查人員,確保適當的人力資源;二是全面推行在線審批,通過提高電子化管理水平的方式提高業務審批效率。
4、加強貸款的后評價工作,為優質的合作項目及客戶開啟綠色通道。通過加強貸后管理,對存量客戶的合作情況實施后評價工作,從中篩選出合作回報高、業務風險低的優質客戶,并在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合作方式等方面向優質客戶開啟綠色通道,實行差異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對優強企業授信項目的審批速度。
(二)控制風險,促進發展
1、繼續完善授信管理制度,為信貸業務的發展及風險控制提供制度保證。通過完善信貸管理的相關制度,防范授信業務的合規性及操作風險,修訂房地產貸款及按揭貸款管理辦法等一系列信貸管理制度。
2、嚴守信貸審查的第二道防線,防范信貸業務可能產生的風險。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統一的調查報告格式,使支行上報的信貸調查報告更加完整和規范;二是總行要針對各個行業的不同特點,分別制訂行業審查要點,逐步形成一套符合商業銀行實際、又能有效控制風險的信貸審查標準和方法。
皖能電力雖然人員不獨立,卻并沒有實施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但問題的本質并不在此,而是上市公司是否尊重和遵守法律的問題
吳優福請辭皖能電力的總經理,本來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因為他同時擔任上市公司總經理和控股股東安徽省能源集團的副總經理,是違反上市公司治理的有關規定的。主動請辭,畢竟是上市公司和控股股東對自身錯誤的一個改正,但該公司有關人員的言論,卻令人不能接受。據報載,當記者就吳總既擔任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同時又擔任控股股東的副總經理是否是“明知故犯”詢問上市公司的有關人士時,該人士不以為然:“吳總是2006年開始任職上市公司總經理一職的,但是2007年才有證監會出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通知要求,所以有個過渡期嘛。”
其實,《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并不是“2007年才出的”,而是在2002年1月7日,就由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頒布實施。該準則的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人員應獨立于控股股東。上市公司的經理人員、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在控股股東單位不得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控股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承擔上市公司的工作”。監管當局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要保證上市公司的獨立性,防止控股股東將上市公司當作他的下屬單位,不正當地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防止控股股東將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損害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這一準則是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準則,對于上市公司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上市公司應當不折不扣地執行。
遍查皖能電力2002年以后的歷年年度報告,均提到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及證監會的規范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但是根據報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上市公司的人員缺乏獨立性這一問題卻依然如故。其實,吳優福在2006年擔任上市公司總經理之前,該上市公司的總經理也是由控股股東的總經理擔任的。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公司根據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面修改了公司章程,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二十六條中,就上市公司人員的獨立性問題也做出了與準則相同的規定,想必公司也把這條寫進了公司章程。但是就在此年,吳優福作為控股股東的副總經理走馬上任,就任上市公司的總經理。
也許,皖能電力雖然人員不獨立,卻并沒有實施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但問題的本質并不在此,而是上市公司是否尊重和遵守法律的問題。其嚴重性還在于皖能電力的違規,并不像某些違法者偷偷摸摸的處于地下狀態,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違規。因為其在年報中,一面向公眾表示其嚴格遵守準則,一面又在其高管的任職情況中反映出其人員的不獨立,毫無顧忌,這種行為既是在褻瀆法律,也是在侮辱公眾。因此,這件事實在是關涉中國的資本市場是否令行禁止,也關乎資本市場法律的嚴肅性。同時該事件也暴露了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狀況。“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想把有關規定落到實處,需要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指望當事人自覺守法是不現實的。根據皖能電力公開披露的信息,其人員不獨立的問題一目了然,但監管部門卻熟視無睹,讓這一違規問題“一過渡”就是七年,未免也有點太長了點吧。
一、此次述職報告希望達到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一) 通過述職報告的撰寫考察高管干部的理論水平、道德品質、文化修養和業務能力。
(二) 通過開展公開述職報告會、述職公告等形式,述職者向公司員工進行匯報,接受員工的審查和評議。
(三) 以述職的形式對述職者前一段的工作實踐內容進行回顧,總結以前工作經驗,汲取失敗的教訓,進而強化述職者自身的責任意識。
(四) 通過述職者的工作概述,使上級領導對述職者的業務水平、組織管理才能及工作實績增加了解,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進行監督。
(五) 通過述職報告工作的開展,使上下級、同級各部門之間相互了解、增加認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上級支持、同級部門的幫助以及本部門員工的積極配合,促進工作有序開展。
二、述職報告注意說明事項:
1. 述職是擔任一定職務的人向特定對象陳述自己履行崗位責任的
情況,所以述職的主體應以第一人稱的口吻出現,針對自己的
有關情況進行自我述評。述職者需根據自身的崗位要求,從德、能、政、績、廉等諸多方面進行全面的報告,如實地闡述全部
業績。 此次述職考評人為各述職者直接上級。
(一) 此次述職時效性確定為年中述職(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請各述職者按規定時間(20xx年7月25日前)上交述職報告,人力資源部隨后會聯系相關領導,安排口頭述職等相關工作。
(二) 此次述職形成的材料將作為述職者升遷、留任、降職、調任的重要憑據,納入個人檔案。
(三) 述職者的述職報告在經過領導小組審核后,需向所屬單店、部門全體員工進行宣讀,以便接受全員的監督和評議。
(四) 述職報告寫作時要仔細回顧和反思任職期間內的崗位職責、預定目標、工作情況、實際成績、所得經驗、存在問題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客觀務實地表述成績、說透問題、講清措施、點明方向。
三、述職報告的結構安排
(一) 標題
統一按公文式單標題格式,任職時間+職務+文種名稱,如《20xx年度上半年xx部總監述職報告》
(二) 主考者
本次述職的收受人、審閱者和評價者為公司總經理、營運副總、生產中心副總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可標明“公司各位領導:”。
(三) 前言
只需用簡潔文字交代清楚述職人的現任職務、職責任務、任職時間、崗位責任、主管或分管工作、任期內工作目標等即可。
(四) 主體
通常有二種寫法:一種是橫式結構,一種是縱式結構。對于任期內的述職是分管多項工作的述職者,由于其任職時間長,職責范圍較寬,宜采用橫式結構,把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工
作分幾個方面來陳述;而一般的年度述職、階段性述職可采用縱式結構,按時間順序分幾個階段陳述,也可以把某項工作或任務按進程分階段述說,然后得出綜合結論。但不管用什么方式陳述,都應抓住重點。
(五) 結尾
這部分可以簡述自我評價,表明態度,對未來工作做出展望,也可針對過去工作的連貫性和現有的條件與環境,對未來的工作進行初步的規劃,這也是對工作的一種高度負責。
(六) 落款
在正文右下角適當位置需要署上述職人的姓名及日期,其格式如“述職人×××”,“××××年××月××日”。姓名前空一格,在述職人姓名下方要用公元紀年標明撰寫述職報告的年月日。
(七)行文層次序數的寫法及排版參見公司行文標準。
下面首先從幾個案例分析高管離職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
違規操作 無奈辭職
無論是公司違規經營還是個人未合法操作,兩者始終是聯系在一起的。因違規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進而喪失任職資格的高管不在少數,而違規方式更是形態各異。信披違規高管受罰――五糧液
2011年7月30日五糧液集團(000858)公告,公司董事會于2011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彭智輔先生請求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的書面申請,公司董事會同意彭智輔先生因個人原因辭去所擔任的董事會秘書職務。
雖然公告稱董秘辭職是個人原因,但早在2011年5月17日公司就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五糧液高管予以警告,并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其中,對彭智輔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證監會對五糧液介入調查是源于2009年3月9日媒體報道了五糧液在亞洲證券存放資金的情況。
2009年3月1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問詢函,要求五糧液說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是否在亞洲證券存放款項等問題。200g年3月17日,五糧液《澄清公告》稱,“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從來沒有任何資金存放于亞洲證券公司”。
但媒體報道不是空穴來風。經調查,五糧液沒有將投資公司對媒體報道的智溢塑膠存放在亞洲證券款項承擔的負責收回責任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問題。媒體報道之后,公司又未及時做出澄清。隨后面對證監會的詢問,公司披露信息與事實明顯不符。因此,針對五糧液在公告中沒有將投資公司對智溢塑膠存放在亞洲證券款項承擔的負責收回責任披露是重大遺漏,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披露信息有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此外,五糧液還存在2007年年度報告存在錄入差錯未及時更正并未及時披露董事被司法羈押事項的違法行為。
針對五糧液的以上所述行為,證監會給予公司行政處罰的處分,并對責任高管處以警告和罰款。
在深交所上市規則中,對于董事會秘書的任職資格有著詳細的規定,其中一種情形就是自受到中國證監會最近一次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人士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信息披露違規董事會秘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受到行政處罰也無可厚非。然而,出現違規現象,無論是對個人、對公司還是投資者均會帶來不利影響。
籌備重組無奈換帥――ST方源
2011年8月8日晚,正在停牌籌劃重組的ST方源(600656)公告稱,因董事長任昌建遭證監會行政處罰,為避免給公司后續重組及相關事項造成負面影響,任昌建申請辭去所擔任的董事長、董事職務。與此同時,公司高層人員也發生變動,陳杰辭去總裁職務,方道辭去常務副總裁職務,伍寶清辭去首席財務官職務,上述三人同樣也是因遭到證監會處罰。
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ST方源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規兩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11年5月16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稱公司2009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有關事項、2009年半年度報告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時任董事長任昌建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任昌建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同時,因時任總裁陳杰、時任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方道、首席財務官伍寶清為2009年半年報虛假陳述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3人均被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
遭監管部門處罰。對公司經營和投資者關系均產生影響。就在收到證監會告知書當日。ST方源市值跌幅達3.99%。此外,高管受處罰也會影響公司重組、再融資等。
個人違規牽連公司――熊貓煙花
2011年7月25日,熊貓煙花(600599)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董事長趙偉平的書面辭呈,趙偉平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以及在公司董事會擔任的所有職務。
對于趙偉平離職的原因,熊貓煙花方面僅以“工作原因”一筆帶過。其實,在2010年11月24日公司就公告,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書》。2006年7月1日趙偉平當選瀏陽花炮(后改名熊貓煙花)董事后買入瀏陽花炮股票,并在6個月內又賣出872.503股,獲利371萬元,觸犯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趙偉平的炒股所得應歸公司所有。趙偉平辭職之前,就因為多次違反法律法規被投資者稱為資本市場的“慣犯”。
201 O年7月,湖南證監局對熊貓煙花進行的現場檢查責令公司就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其中之一是董事長長期缺席股東大會。從2007年至2010年7月,熊貓煙花召開的16次股東大會中,董事長趙偉平缺席了14次。2011年3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熊貓煙花控股股東銀河灣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趙偉平公開譴責。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任與行為指引》的規定,近三年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士不能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因而趙偉平的離職是因多次違規不能再擔任公司董事長等相關高管職務。
自公布董事長辭職公告以來,ST方源股價一路下滑,市值縮水嚴重。自2011年7月25日sF8月22日,市值累計跌幅達11.68%。
“熊貓煙花第一人”趙偉平的辭職是市場關注的焦點,對高管敲響了警鐘。應該思考如何防止個人不合規從而牽連公司受損,重視將個人和公司整體利益融為一體。
欺詐發行董事長被捕――ST大地
ST大地(002200)于2007年12月21日上市,是A股首家綠化行業上市公司。然而上市三年后,竟被查出招股說明書存欺詐,董事長被逮捕,隨即辭職,ST大地接連上演了幾出“大戲”。一切皆敗露于頻繁變更的業績公告。
五度業績變更。自2009年10月30日公司公告2009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布2009年度業績預測始,至2010年4月30日公告2009年年度報告,中間歷經五次業績變更。變了五次“戲法”后,綠大地2009年的凈利潤從最初的盈利1.04億元變為最終虧損1.5億元。
三換審計機構。2008年10月14日至2011年1月11日綠大地三次更換審計機構,由合作7年之久的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換為中和正信會計事務所,到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再到更換為中準會計師事務所。兩年多的時間變更了三次審計機構。
高管變動頻繁。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公司相繼更換了董事、監事、財務總監、總經理,甚至董事長,在一年半的時間內高管如此頻繁的離職,令投資者猜測公司經營存在問題。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3月18日董事長何學葵競被捕。
屢遭監管部門查處。2010年3月17日,綠大地因
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0年7月9日,因“2009年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違規”等深交所向公司開出罰單。2011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被公安局逮捕。2011年5月4日,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上市三年多,擁有如此荒誕的經歷,給公司帶來的是持續下滑的股價。自公布董事長被逮捕公告之后,公司市值累計跌幅達40%之多。
另謀高就 尋求發展
2011年8月9日,國內地產龍頭萬科A(000002)宣布,公司執行副總裁袁伯銀已經辭職,這已是萬科2011年出走的第四位高管。
袁伯銀2007年加入萬科集團,歷任萬科集團助理總經理、萬科集團副總裁、上海萬科總經理、萬科集團執行副總裁。袁伯銀加盟萬科前為百安居(中國)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袁伯銀離開后將回歸家居行業,出任國內知名家居賣場紅星美凱龍的總裁。對于離開的原因,袁伯銀坦言希望成為家居行業的領軍人物,實現職業生涯的更好發展。
而在袁伯銀辭職前,萬科另外2位執行副總裁徐洪舸,劉愛明,執行總裁肖楠也相繼辭職。其中徐洪舸與肖楠在深圳成立了一家新的地產公司,劉愛明則轉投協信地產擔任CEO,這4人同樣是另謀高就。
2007年,萬科實施“007行動”,從行業外引進了一批具有大型企業管理經驗的職業經理人,尤其關注具有跨國公司從業經歷的對象。袁伯銀是這一批萬科引進人才中的最重磅人物之一。
萬科的職業經理人制度雖能有效保證公司不會因某位領導的離職而出現動蕩,但也產生不少負面影響。該制度弱化了個人的作用和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高管個人價值和成就感的缺失,給高管的離職埋下隱患。雖然萬科對高管也實施了股權激勵制度,然而四位高管都是在實施股權激勵之后先后離職的。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和股權激勵制度是否合理,能否對高管起到約束作用還需要進一步的考察和調整。
未及上市 高管頻變動
2011年8月19日是常山藥業(300255)登陸深圳創業板的日子,然而上市前夜董秘竟突然離職。這給剛剛上市的常山藥業伏下了陰霾。據悉,在董秘辭職前已有多位高管離職。
2008年9月,常山藥業決定免去王文明的總經理職務,聘任姬勝利為公司總經理;2009年5月,公司聘任王志華為副總經理;2009年11月,公司聘任張志英為公司副總經理兼質量總監、李英俊為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張威為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2010年4月,王志華的副總經理職務就被免去:2011年7月,李英俊因故辭去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同時公司聘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張威兼任董事會秘書。
李英俊離職的真正原因還不得知曉,但在公司上市前夕突然離職確實引來不少質疑。頻繁更換高管,其背后是否隱藏公司治理混亂和業績變臉的先兆。對擬上市公司而言,高管團隊是否穩定是決定能否順利上市的一個影響因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以此對照,常山藥業顯然不令人滿意。
洶涌離職 或為套現
高管離職和減持套現向來被認為有千絲萬縷的關系。而近期頻繁出現的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尤其是新上市公司高管的集體離去,以及減持套現潮的出現,更自然的將兩者聯系在一起。
據粗略統計,截至8月24日,2011年共有163家中小板公司出現高管辭職現象,占中小板公司總數的30%,共有221名高管遞交辭呈。創業板有51家公司的64名高管辭職。
與高管洶涌離職相伴的是出現減持套現潮。7月份中小板發生高管減持215筆,合計套現近10億元,8月份以來中小板高管減持市值已超過16億元。
這兩個現象結合起來考慮,公司上市后高管希望能盡快套現是人之常情,然而相關規定對在任期間的減持比例限制的很嚴格,這使得急于套現的高管只能另尋蹊徑。
防范高管離職
高管離職一來會影響到投資者對公司估值的判斷,動搖投資人的持股信心;二來離職可能會產生“羊群效應”,導致公司核心成員的大量流失。綜合高管離職的原因分析,就公司應如何約束高管離職,加強公司經營團隊的穩定性,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加強高管法規意識。高管因為違規操作受監管部門的懲罰喪失任職資格的不在少數,而違規表現又是各不相同。無論是信息披露不符合規定還是個人買賣股票操作存在問題,都是因為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掌握不夠甚至無知,以及對違規行為心存僥幸。因此,公司對高管的相關培訓絕不容忽視。加強法規學習,熟練掌握規章制度是防止違規的保障。尤其是關鍵責任人,若因不熟知規定造成違規事件,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均會產生負面影響。要是每個高管明白,違法違規不僅會使個人失去任職資格,還會使公司遭投資者質疑,甚至影響再融資等重要公司經營舉措,甚至導致公司毀于一旦。
加強高管股權管理制度建設。為加強高管和核心工作人員的穩定,股權激勵成為公司留住人才的一個重要途徑。如何在激勵的同時加強約束功能,是公司面臨的一個挑戰。在設置股權激勵制度時,結合公司特點和發展戰略,設置科學的行權期和行權數量以及激勵對象是至關重要的。尤其是新上市公司,高管在上市前會獲得一部分股票,公司上市后會出現急于套現的現象。如何使離職不再成為高管減持籌碼的重要途徑,解決問題的關鍵需從源頭上截斷“減持通道”,進一步規范公司上市后短期內的高管辭職行為。
首先,延長高管持股的鎖定期,在申請IPO時要求高管承諾自上市之日起有較長的鎖定期,離職之后較長時期內不得轉讓股份。同時,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后一段時間內,不能再到原上市公司或其他競爭性同類公司中任職。
其次,適當延長持股高管離職后的限售期限,至少要使離職高管減持節奏不能快于在職高管。即便解禁,也不能一次性全部拋售套現,每年減持股份不得超過一定比例,使離職不僅無助于減持,而且加大減持難度和風險成本。
再次,解禁數量可以與任職年限掛鉤,任職年限越長,每年解禁數量越多,還可以考慮高管退休后可獲得分紅等措施。
規范高管增減持流程。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數量及對“窗口期”把握不準確就容易違規。公司聯合監管部門一起為高管建立一套完備的減持股票流程,在限定期和敏感期凍結被限制的股票,避免減持過程中有違規現象出現。
公司高管離職通告范文一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副總經理傅崑嵐先生的辭職申請,傅崑嵐先生因工作變動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自本公告之日起,傅崑嵐先生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傅崑嵐先生所負責的公司相關工作已進行了交接,其辭去副總經理職務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和進行。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高管離職通告范文二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7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級副總裁錢衛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錢衛先生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所任公司高級副總裁的職務,辭職后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接受錢衛先生的辭職申請,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2015年7月27日)生效。錢衛先生的離職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帶來重大影響。
公司對錢衛先生在任期間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公司高管離職通告范文三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副總經理易曉琳女士因合同到期,與公司已辦理離職相關手續。易曉琳女士的離職不會影響本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易曉琳女士所負責的工作已實現平穩交接、過渡,離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任何職務,易曉琳女士的離職不會對公司的工作及生產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且不會影響公司持有的核心技術。
公司對易曉琳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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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聘用合同書范文一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董事長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的總經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負責組織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責權關系,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聘用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職務: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公司總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受其委托,組織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 年。
三、聘用方式:授權管理,部份授權經營。業績考核、薪酬考核。
四、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1、總體目標每年實現利潤(稅后) 萬元,今后年度每年遞增 萬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2、分類目標
五、乙方的報酬
聘用期間乙方的報酬為年薪、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三部分組成。 計算方式為:報酬=年薪+考核報酬+獎勵報酬
1、年薪:乙方實現總體目標年薪為人民幣 萬元(含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達不到總體目標按比例扣減。
2、考核報酬:考核報酬為人民幣 萬元,年終結算,考核范圍為:總體目標和分類目標實現結果,考核實現利潤指標完成率、貸款額度計劃完成率、不良貸款控制率、貸款回收率、風險控制率等指標,據此計算支付,達不到即相應扣減。
3、獎勵報酬:獎勵報酬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實現當期年度經營利潤超過總體目標利潤的,提取超過總體目標利潤部分的 %作為獎勵基金,獎勵基金由乙方自主決定分配,其中不低于 %的比例獎勵分配于乙方,其余用于獎勵給公司其他管理人員及員工,獎勵基金于年終結算后并完成財務審計后發放。
4、休息休假: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規定的員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條件,乙方均有權等同享受。
5、社會保險: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自己繳納了各種社會保險,故乙方要求甲方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如相關部門要求甲方為乙方交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承諾甲方交納的保險金,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年薪中扣除。如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甲方按四川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
六、乙方的職責: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甲方提交述職報告和經營計劃方案,報董事會審核通過。
2、主持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經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3、組織實施甲方年度經營計劃方案;
4、擬定設置、調整或撤銷甲方內部管理機構的具體方案,報董事會批準;
5、擬訂甲方的基本管理體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體規章;
7、提請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或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依有關規章制度決定對甲方職工的獎懲、升級、加薪水及辭退;
10、在職責范圍內,對外代表甲方處理業務;
11、批準單筆 萬元以下貸款,單筆 元以上的貸款報董事長批準。組織對每筆貸款業務的風險評審和有效擔保評審,單筆貸款業務在 萬元以上的貸款必須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后按照前述的約定批準程序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根據其批準權限簽字批準。
1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維護公司利益
13、每月10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公司財務報表。
14、每月25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下月公司資金使用計劃表和費用計劃表,經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15、獲得經董事會批準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權對按規定提取的各項分配、獎勵基金擬定分配方案及形式,報董事會批準實施。
16、甲方章程和股東會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七、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親屬、朋友或者與其有關聯的公司發放貸款;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7、聘用經營時間,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貸款,公司經營活動所需貸款須按甲方董事會同意批準方式進行;
8、不得侵占公司財產,不得挪用公司資金
八、乙方議事規則
乙方研究決定除貸款業務以外的問題可召開總經理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乙方職權范圍內(貸款業務除外)的重要事項。總經理會議由總經理、副總經、財務負責人和部門經理參加,由乙方主持。總經理會議每月召開2-3次,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特殊情況下。由乙方提出,可召開臨時總經理會議。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問題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原則,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由乙方集中多數成員意見作出會議決議。總經理會議決議以《公司文件》或《總經理會議紀要》的形式執行。對外報送的重要《公司文件》應經董事會同意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署。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的議題,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應事先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向會議說明。股東可參加總經理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
總經理辦公會協調、解決甲方日常經營活動的具體事項。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經理辦公會在充分聽取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召集人作出解決意見;難以作出解決意見的,召集人應及時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意見,用《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下發執行。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有關部門承辦。乙方負責協調和檢查落實。
3、貸款業務的審批程序和議事規則按公司單獨規定的《貸款業務審批規定》執行。
九、乙方違反公司法、章程、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處理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其職權范圍履行職務。發現乙方有濫用權利的行為、越權行為及不作為行為,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有權制止,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實際損失無法計算的,按其年薪總額(包括獎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賠償。
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財物。非經股東會議或董事會同意,不得將甲方的財物為其本人及其親屬服務。違反此條,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其一切乙方職務;不構成犯罪的,將相關財物歸還甲方,并賠償甲方因其侵占、挪用或服務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視其情節輕重決定其職務的聘用。
3、乙方必須謹慎處理有關貸款合同、擔保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事項。因乙方的失誤導致簽訂、履行合同造成甲方 萬元以上的損失,乙方應引咎辭職。并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嚴格按照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履行職責。非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同意,不得改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的相關內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其一切甲方職務,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針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獨立董事、財務經理、部門經理及合同當事人提出的與甲方利益有關的任何形式的提議,必須召開總經理辦公會長議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或超出其職責范圍的事項,應在當日通知董事長,由股東會或董事會決定。否則,甲方以其職責不作為對其予以處理。
十、擔保:為保障雙方切實履行本協議,甲方以本公司的 提供擔保,乙方以 的財產提供擔保。
十一、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任合同。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法、違規經營,經甲方指出后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甲方干預經營活動導致乙方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違法經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總經理的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務,其報酬按調整后同等崗位人員的報酬支付。如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其工作崗位和職務調整,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6、如乙方不能勝任該職位工作當年考核沒有完成年度生產經營利潤目標,且無董事會認可的正當理由,則乙方應自動辭職,甲方不予補償薪酬。
7、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公司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及任職期間審計,清產核資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8、因乙方的報酬為年薪制,無法確定月薪,故甲乙雙方約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算。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董事會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董事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報酬,同時由董事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衛負總責,因安全保衛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董事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董事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十三、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與本聘用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或相沖突的,以本聘用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十四、甲方的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總經理聘用合同書范文二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遼寧寶豐石油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 務:董事長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的總經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負責組織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責權關系,加強管理,以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現簽訂本聘用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遼寧寶豐石油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受其委托,組織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長負責并報告工作。按照責權相統一的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公司的管理、生產管理、設備管理、人員管理等,以總經理為主,公司的原料采購、市場銷售及資金籌措以董事長為主,雙方責任主次分明,目標一致,工作中能力互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
二、聘用期限:
公司總經理的任期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協定,在乙方任職期間,雙方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與支持,求大同存小異,一切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和出發點,開展全面合作。
三、聘用方式:
授權管理,部份授權經營、業績考核、薪酬考核
四、經營目標:
乙方在任期三年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實行按比例逐年遞增的考核辦法進行目標考核,必須按合同要求完成下列經營目標(按10個生產周期,300個生產日計算):
1、第一年:每月加工生產原料氣3500噸,(即每日應加工生產原料氣120噸,至少不低于115噸)全年加工生產原料氣總額不少于35000噸,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2、第二年:每月加工生產原料氣4000噸,(即每日應加工生產原料氣135噸,至少不低于130噸)全年加工生產原料氣總額不少于40000噸,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3、第三年:每月加工生產原料氣4500噸,(即每日應加工生產原料氣150噸,至少不低于150噸)全年加工生產原料氣總額不少于45000噸,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4、第一年完成年度純利潤500萬元以上,利潤率不低于3%;第二年完成年度純利潤800萬元以上,利潤率不低于3%;第三年完成年度純利潤1200萬以上,利潤率不低于3%。
5、生產加工的原料損耗率應控制不高于0.05%;
6、生產設備完好率應控制在95%;
7、產品合格率不低于98%;
8、應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將事故率控制在零;
五、乙方的報酬:
聘用期間乙方的報酬為基本月薪、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三部分組成。計算方式為:報酬=基本月薪+考核報酬+獎勵報酬
1、基本月薪: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實現經營目標,基本月薪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稅前)。
2、考核報酬:考核報酬為每月人民幣伍仟元,按月進行績效考核,年終結算后按實際完成情況發放,考核范圍為:總體目標和分類目標實現結果,考核實現利潤指標完成率、生產計劃完成率、風險控制率等指標,據此計算支付,達不到即相應扣減。
3、獎勵報酬:獎勵報酬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一年后實現當期年度經營凈利潤的,甲方提取公司凈利潤部分的3%支付給乙方,作為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個人獎勵獎金,另提取公司凈利潤部分的10%作為獎勵基金,獎勵基金由乙方自主決定分配,但其中至少應將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獎勵給公司其他管理人員及員工,個人獎勵獎金及獎勵基金于年終結算后發放。
4、乙方受聘后,在甲方工作業績突出,圓滿完成第一年度生產經營指標,甲方從公司長期發展和激勵乙方繼續努力工作的角度出發,從第二年度起給乙方3%的紅利分紅權,該分紅從凈利潤中提取。
5、休息休假: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規定的員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條件,乙方均有權等同享受。
6、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比例繳納三險一金,按葫蘆島市社會保障部門規定本市勞保統籌的最低標準承擔,如乙方要求按高于最低標準線其他標準繳納保險,則超出部分的保險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六、乙方的職權、職責:
1、總經理應向董事長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長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長下達的各項工作指標,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長匯報;
2、根據董事長要求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方針,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和改進;
3、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向董事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其他高層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聘任或者解聘由公司董事長裁定;
4、任免除需經董事長批準以外的其他公司管理人員;
5、為甲方的生產經營及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提供足夠資源,協助董事長共同進行融資活動;如:生產經營流動資金短缺融資、設備改造融資、新建項目融資等;
6、組織實施甲方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方案并配合董事長組織實施融資計劃方案;
7、協助董事長為公司再建項目共同開展融資工作并負責項目前期的調研審核工作;
8、應定期向甲方提交述職報告和生產計劃方案,報董事長審核通過。
9、主持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經營生產,并定期將實施情況向董事長報告;
10、擬定設置、調整或撤銷甲方內部管理機構的具體方案,重點解決公司管理層及職工隊伍建設問題,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配置實現公司生產經營和設備管 理的正常運轉,具體方案報董事長批準;
11、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門工作;
12、負責公司生產原料、設備、配件等供應信息的管理及信息資源配置,保證公司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銜接與正常運轉;
13、協助董事長共同負責開拓原材料采購市場及生產產品銷售市場;
14、負責協助公司財務部門擬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并對上報董事長的財務決算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進行審批;
15、負責制定修改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績效考核辦法,積極進行各項改革,推行崗位責任制,不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16、在職責范圍內,對外代表甲方處理業務;
17、對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各種費用支出及各分廠/分公司固定資產購置單筆壹萬元以下,零配件采購支出單筆伍仟元以下,生活辦公用品支出壹仟元以下的經營支出進行審批,超出部分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18、決定公司生產設備出現問題的相關維修事宜,對設備大修應向上申報計劃,獲批準后按計劃實施;
19、制定公司營銷方案,經營方案,經上報批準后按計劃進行實施;
20、對公司重大技術改造和項目投資提出合理化建議,報董事長審批;
2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維護公司利益;
22、董事會(董事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七、乙方禁止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親屬、朋友或者與其有關聯的公司進行關聯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其他公司或者其他個人提供債務擔保或融資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7、不得侵占公司財產,不得挪用公司資金;
8、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隨意泄露公司的生產經營信息;
9、其他
八、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任合同。任何一方認為在本合同期滿后,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法、違規經營,經甲方指出后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乙方違法經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勝任總經理的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務,其報酬按調整后同等崗位人員的報酬支付。如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其工作崗位和職務調整,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5、如乙方不能勝任該職位工作,當年考核沒有完成年度生產經營利潤目標,且無董事會(董事長)認可的正當理由,則乙方應自動辭職,甲方不予補償薪酬。
6、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公司資產進行任職期間審計,在確定無任何問題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及獎勵的,按照乙方年度工資的二倍支付違約金;
2、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乙方職務,否則按照乙方年度工資的二倍支付違約金;
3、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因合并,轉讓或解散等事由的出現,無法與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年度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乙方三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董事會(董事長)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董事會(董事長)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報酬,同時由董事會(董事長)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負總責,因安全保衛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董事會(董事長)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董事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5、其他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與本聘用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或相沖突的,以本聘用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經理聘用合同書范文三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為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
二、 聘用期限: 自 20xx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期限內,須完成銷售額(人民幣) 1200萬 元(大寫: 壹仟貳佰萬 元正),利潤額(人民幣) 1 元(大寫: 壹 元)的總體目標。
四、 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 計算方法為:報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利潤分紅。
A.基本工資:每月(人民幣) 15000 元;
B.績效工資:每月(人民幣) 5000 元(按照當月績效考核評分發放,評分小于60分,無績效工資;120分封頂)
上述 A、B 二部分當月考核,次月 15日前 兌現并發放;
C.銷售提成:按 自然年度銷售總額 * 1% 計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標,不計提)
D.利潤分紅:按 自然年度凈利潤總額 * 10% 計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標,不計提) 乙方同時享有 五險一金、年假、公休假 等公司所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須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條件并承擔相應費用。
五、 權利義務
(一) 甲方由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2.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 制訂公司的整體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 聘任或者解聘財務相關的管理人員;
6. 監督乙方的工作
(二) 乙方職責
1. 對甲方的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行使一切經營權、管理權、人事權及部分財務權限,并接受甲方董事會的監督,保證甲方正常經營,長效管理,保值增值。
2. 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在遵從董事會制定的利潤分配方案下,決定部門及崗位具體利潤分配方案;
4. 應于每月第7個工作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相關財務報表;
5.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外的管理人員;
6. 不得改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稱和經營范圍,如需改動,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
7. 不得以甲方名義申請貸款,如有需要,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8. 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9. 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10. 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六、 財務權限
1. 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年度銷售計劃》內所涉及的各項常規費用開支,單筆不超過(人民幣) 50000 元的,由乙方簽字,即視為有效,財務即可執行。
2. 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乙方可批準單筆(人民幣) 5000 元以下,不在《年度銷售計劃》內的費用,月授信額度為(人民幣) 50000 元;如超出,則乙方須向甲方申請,待甲方審批同意之后方可領用(為提高效率,甲方自接收申請24小時內未做出回復決議的,視為拒絕,因此造成損失,由甲方一并承擔)。
3. 董事會保證公司賬戶流動現金不低于(人民幣) 100000 元,作為日常經營管理等費用,具體支出項目包括生產物料、團隊建設費、市場營銷費用、供應商賬款等與公司經營相關的費用。
七、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未按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履行管理職責,無重大失誤,甲方無權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甲方除需按合同約束支付一切乙方應得報酬外,還需支付乙方三個月的工資(按乙方月收入的平均值計算)作為補償金;乙方工作失誤的判定,需由公司全體主管及以上員工開會決議,以不記名形式投票表決;
3. 因甲方任何違約行為而導致乙方解聘,甲方需在公共媒體以書面形式予以說明真實原因,甲方不得詆毀乙方的名譽或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如有違反需向乙方支付全年報酬作為賠償,情節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 乙方違約責任:
1. 執行年度經營計劃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甲方董事會做出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等處理決定;
2. 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甲方董事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處理決定;
3. 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董事會做出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等處理決定。
(三) 甲乙雙方如有不可預見事宜需中途解除合同的,雙方經協商,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九、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2份。
甲方:
(蓋章/簽名)
1.建立規范的工作分析標準和流程。
2.對公司所有部門進行科學的部門工作分析,制訂各部門工作說明書。
3.對所有崗位進行科學的工作分析,制訂各崗位的職務說明書。
二、計劃的目的
為高效地開展公司的工作分析,科學準確地對公司所屬部門和所屬崗位進行工作分析,特制訂本計劃。
三、工作分析的目的說明
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部為集團人力資源開發制定的發展規劃,決定實施工作分析。此次進行工作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配合集團進行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規范的修改和制訂,通過工作分析來了解集團分公司各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職責、關系及在此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知識、技術、能力,掌握各崗位的相關正確數據。
四、計劃職責
該計劃主要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各部門相關人員予以協助。
五、工作分析的內容說明
根據集團分公司內部的實際部門設置與人員配置狀況,此次工作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確認各分公司內部部門設置、各部門內部崗位的確認、崗位工作范圍、工作任務、工作方法及步驟、工作性質、工作時間、工作環境、工作關系、人員種類、工作技能等,最終完成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規范的制定。
六、工作分析的用途說明
1.組織結構研究
2.人力資源規劃
3.績效評估
4.人員任用及配置
5.人員招聘及甄選
6.工作評價
7.薪資調查
8.員工培訓及發展
9.工作流程分析
10.薪資結構
11.職業規劃
12.目標管理計劃
13.職位分類
七、工作分析的相關流程說明
1.工作分析的流程
2.崗位說明書和工作規范書的形成流程
·市場工作計劃書·教學工作計劃書·會計工作計劃書·招商工作計劃書
·服裝店工作計劃書·項目計劃書·企業計劃書·培訓計劃書·創業計劃書模板
八、工作分析的方法選取說明
根據集團分公司的人員配置情況,此次工作分析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和觀察法。
九、工作分析的步驟及相關人員、時間安排說明
1.項目小組的建立
工作分析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做周密的準備;不僅需要人力資源部各人員的團隊行動,還需要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協助。項目小組的框架圖如下:
2.工作分析的步驟及人員時間安排
項目對象負責人時間 1.2問卷填寫培訓(部門工作分析問卷和崗位分析問卷)各分公司所屬事業部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部門經理、員工xxx在發放問卷實時調研培訓或者是視頻培訓
2.1工作分析問卷設計(部門工作分析問卷和崗位分析問卷)——xxx
xxx
xxx3—4個星期(包括分公司除總經理崗位外各崗位)
2.1員工填寫問卷(崗位分析問卷)各分公司部門經理、員工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3—5天
2.2各分公司部門經理審核問卷各分公司部門內部員工各分公司各部門經理3—5天
2.3各分公司理審核問卷各分公司所有部門經理及員工各分公司總經理5—7天
2.4各分公司所屬事業部總經理審核問卷各分公司所有部門經理及員工各分公司所屬事業部總經理7—10天
2.5人力資源部收集問卷并整理各分公司所有部門經理及員工xxx
xxx
xxx1個月—1個半月
3.1訪談題目設計——xxx
xxx
xxx3—4個星期(包括分公司除總經理崗位外各崗位)
3.2確定訪談員工各分公司所有部門骨干員工xxx
xxx
xxx訪談時實時選取重點崗位訪談員工
3.3人力資源部組織訪談并整理訪談信息各分公司所有部門骨干員工xxx
xxx
xxx1個月—1個半月
4.1人力資源部綜合整理工作分析問卷和訪談問題,撰寫工作分析報告——xxx
xxx
xxx1個月 5.2各事業部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核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規范書各分公司所有部門經理及員工各事業部總經理,各分公司2—3星期 5.4人力資源部進一步修訂并最終定稿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規范書——人力資源部、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半個月
合計————10—11個月
3.各調研分公司的選取及調研時間的確定
根據集團內部分公司的設置現狀上來看,計劃選取xx分公司(包括xx分公司),時間一個月;xx分公司,時間一個月;xx分公司(包括xx分公司、xx分公司)一個半月進行訪談調研。
4.工作分析步驟詳細說明
第一步:明確公司組織結構,對公司各部門工作進行工作分析。 分析公司組織結構圖;收集現有部門職責說明;明確部門分析要素;制作部門工作說明書模板。
明確工作分析的目的、意義和作用;研究工作分析的方法和技術;確定工作進度表。
(2)調查階段:3月23號~4月23號
編制各種調查提綱和問卷;根據具體的部門進行調查,主要與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經理進行半結構化訪談。
采取面談法和問卷調查法。
(3)分析階段:4月24號~6月24號
收集有關工作的特征及需要的各種數據,如規章制度、各人員對各部門工作的認識等。仔細審核已收集到的各種信息。創造性地分析、發現有關工作和部門的關鍵成分。歸納、總結出工作分析的必須材料和要素。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科學分析;制作標準的工作分析表格。
(4)反饋運用階段:6月25號~7月25號
對人力資源部制作的部門工作說明書進行討論和定稿。運用部門工作說明書對各部門崗位進行工作分析指導與運用。
第二步:對各崗位工作進行工作分析;先對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崗位進行分析(8月上中旬),再對普通崗位進行工作分析(8月下旬)。 確認工作分析方法;確定工作進度表;進行宣傳,加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認識和定位;確定崗位分析要素。
制訂工作分析規范,包括:工作分析的規范用語;工作分析項目標準書。
選擇信息來源
信息來源有任職者、管理者、客戶、工作分析人員以及有關管理制度。
(2)調查收集階段: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崗位調查8月28號~9月11號 確定工作調查方法,編制各種調查提綱和問卷;根據具體的崗位進行調查,主要與各部門經理和本職工作人員進行半結構化訪談。
收集有關工作的特征,以及所需的各種信息數據
收集任職人員必需的特征信息數據
采取觀察法、面談法和問卷調查法。
(3)分析階段: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崗位分析9月27號~10月11號 審核收集到的各種工作信息
分析、發現有關工作和任職者的關鍵成分
歸納、總結出工作分析的必要材料和要素
A.一般資料分析
(A)工作名稱
工作名稱標準化,按照有關職位分類、命名的規定或通行的命名方法和習慣確定工作名稱。
(B)工作代碼
各項工作按照統一的代碼體系編碼
(C)工作地點
(D)工資等級
(E)職務等級和崗位類型
B.工作規范分析
主要目的:全面認識工作整體。
(A)工作任務分析
明確、規范工作行為,如工作的中心任務、工作內容、工作的獨立性和多樣化程度,完成工作的方法和步驟、使用的辦公用具和材料等
(B)工作責任分析
通過對工作相對重要性的了解,配備相應權限,保證責任和權力對應。盡量用定量的方式確定責任和權力
(C)督導與組織關系分析
了解工作的協作關系和隸屬關系。包括:直屬上級、直屬屬下、該工作制約哪些工作,受哪些工作制約、在哪些工作范圍內升遷或調換,協作關系等
(D)工作標準分析
(E)工作考評要素分析
(F)聘用條件分析
包括工作時數、工資結構、支付工資方法、福利待遇、該工作在組織中的正式位置、晉升的機會、工作的季節性、進修的機會等等
D.任職資格分析
(A)教育培訓情況
受教育、培訓程度,教育、培訓經歷、學歷、資格
(B)必備知識
對使用的辦公設備、操作規程及操作方法、工具的選擇和使用、安全技術、企業管理知識
(C)經驗
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操作能力和實際經驗。包括:過去從事同類工作的工齡和業績等;從事該項工作所需的決策力、創造力、組織力、適應性、注意力、判斷力、智力以及操作熟練程度
(D)心理素質
完成工作要求的職業性向,包括:體能性向,即任職人應具備的行走、跑步、爬行、跳躍、站立、旋轉、平衡、拉力、推力、視力、聽力等;氣質性向、即任職人應具備的耐心、細心、沉著、勤奮、誠實、主動性、責任感、支配性、情緒穩定性等 將工作分析結果,以文件的形式表達出來,形成工作說明書
公司中固定的、經常性的職位均應有工作說明書
按照統一的規格和要求進行編制
第三步:調整修改完善
對工作分析的所有結果進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用2個月(12、1兩個月)的時間全面完善工作說明書,制訂規范的制作、修改、操作流程,制訂工作分析標準
十、工作分析項目的費用核算
實施該計劃的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初步匡算,完成該計劃預計需要xxx元。
明細項目列支如下:
項目路費住宿費
xx分公司xx元xxx元
第一條為了完善保險精算監管制度,規范保險公司內部治理,防范經營風險,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總精算師,是指保險公司總公司負責精算以及相關事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條保險公司應當設立總精算師職位。
第四條總精算師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的規定,遵守保險公司章程和職業準則,公正、客觀地履行精算職責。
第五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審查總精算師任職資格,并對總精算師履職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任職資格管理
第六條總精算師應當具備誠實信用的良好品行和履行職務必需的專業知識、從業經歷和管理能力。
第七條擔任總精算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中國精算師資格3年以上;
(二)從事保險精算、保險財務或者保險投資工作8年以上,其中包括5年以上在保險行業內擔任保險精算、保險財務或者保險投資管理職務的任職經歷;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取得國外精算師資格3年以上的,可以豁免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條件,但應當經中國保監會考核,確認其熟悉中國的保險精算監管制度,具有相當于中國精算師資格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總精算師:
(一)有《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中禁止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情形之一的;
(二)中國保監會規定不適宜擔任總精算師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未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任職資格,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總精算師。
第十條保險公司任命總精算師,應當在任命前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核準任職資格,提交下列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時提交有關電子文檔:
(一)擬任總精算師任職資格核準申請書;
(二)《保險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
(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職務聲明書》;
(四)擬任總精算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精算師資格認證證書等有關文件的復印件,有護照的應當同時提供護照復印件;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中國保監會應當自受理任職資格核準申請之日起20日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20日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中國保監會主席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決定核準的,頒發任職資格核準文件;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總精算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擬再擔任總精算師的,應當重新經過任職資格核準:
(一)因辭職、被免職、被撤職等原因,不再為該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工作的;
(二)受到責令予以撤換的行政處罰的;
(三)出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
第三章總精算師職責
第十三條總精算師對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并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及時報告保險公司的重大風險隱患。
第十四條總精算師有權獲得履行職責所需的數據、文件、資料等相關信息,保險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非法干預,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第十五條總精算師有權參加涉及其職責范圍內相關事務的保險公司董事會會議,并發表專業意見。
第十六條總精算師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分析、研究經驗數據,參與制定保險產品開發策略,擬定保險產品費率,審核保險產品材料;
(二)負責或者參與償付能力管理;
(三)制定或者參與制定再保險制度、審核或者參與審核再保險安排計劃;
(四)評估各項準備金以及相關負債,參與預算管理;
(五)參與制定股東紅利分配制度,制定分紅保險等有關保險產品的紅利分配方案;
(六)參與資產負債配置管理,參與決定投資方案或者參與擬定資產配置指引;
(七)參與制定業務營運規則和手續費、傭金等中介服務費用給付制度;
(八)根據中國保監會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審核、簽署公開披露的有關數據和報告;
(九)根據中國保監會規定,審核、簽署精算報告、內含價值報告等有關文件;
(十)按照本辦法規定,向保險公司和中國保監會報告重大風險隱患;
(十一)中國保監會或者保險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七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精算師應當根據職責要求,向保險公司總經理提交重大風險提示報告,并提出改進措施:
(一)出現可能嚴重危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的重大隱患的;
(二)在擬定分紅保險紅利分配方案等經營活動中,出現嚴重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權益的情形的。
總精算師應當將重大風險提示報告同時抄報保險公司董事會。
第十八條總精算師提交重大風險提示報告的,保險公司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或者化解風險,保險公司未及時采取有關措施的,總精算師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在保險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總精算師的職責。
第二十條總精算師由保險公司董事會任命。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任命總精算師,應當在任命前與擬任總精算師簽署《職務聲明書》。
《職務聲明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總精算師工作職責;
(二)由擬任總精算師作出的,將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交離職報告的承諾;
(三)擬任總精算師在審讀前任總精算師離職報告后作出的有關聲明;
(四)中國保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在同一保險公司內,董事長、總經理不得兼任總精算師。
第二十三條除下列情形以外,總精算師不得在所任職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機構中兼職:
(一)兼職機構與總精算師所任職保險公司之間具有控股關系;
(二)總精算師在精算師專業組織中兼職從事不獲取報酬的活動;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總精算師因辭職、被免職或者被撤職等原因離職的,應當在辭職時或者在收到免職、撤職決定之日起20日以內獨立完成離職報告,并向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提交。
離職報告應當對離職原因、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和精算工作移交進行說明。
離職報告應當一式兩份,并由總精算師簽字。
第二十五條保險公司任命總精算師,應當在申請核準擬任總精算師任職資格以前,根據其要求,將前任總精算師離職報告送交其審讀。
第二十六條總精算師因辭職、被免職或者被撤職等原因離職的,保險公司應當自作出批準辭職或者免職、撤職等決定之日起30日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一)總精算師被免職或者被撤職的原因說明;
(二)免職、撤職或者批準辭職等有關決定的復印件;
(三)總精算師作出的離職報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保險法》規定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總精算師,中國保監會可以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警告,責令予以撤換,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責令予以撤換的具體適用,按照《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等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除前條規定的情形以外,總精算師違背精算職責,致使根據中國保監會規定應當由其簽署的各項文件不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對總精算師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未經核準擅自任命總精算師的,由中國保監會予以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總精算師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有關事項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予以警告。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總精算師的任職管理,本辦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所稱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