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1 18:54:23
導語:在銀行保險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一)西方國家銀保合作模式的演變
銀行保險的合作模式決定著雙方的合作深度和廣度,在協同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西方國家的銀保合作模式也是在摸索中逐漸前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合作階段(1980年以前)。在我國稱作協議合作,是較為初級的合作模式,銀保雙方合作較為松散。第二階段,戰略聯盟階段(20世紀80年代—90年代末)。這時的銀保雙方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往往采取優勢互補、要素流動、風險共擔的戰略合作模式,雙方在產品、渠道,以及一些特定項目、領域采取“一對一”合作模式,并建立排他關系,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滲透更加充分,融合度更高。第三階段,一體化經營階段(20世紀90年末以來)。這是目前西方國家主流的銀保合作模式,在這期間銀行和保險公司相互持股、相互收購,組建金融集團,銀行和保險擁有共同的品牌、渠道、客戶和后臺支持,實現了銀行和保險業務的徹底融合。一體化經營模式,直接促進了西方國家銀保市場的繁榮,使銀行保險業務發展飛躍到了一個更高的平臺。
(二)西方國家銀保產品的演變
西方國家銀行保險產品創新步伐與銀行合作模式由淺及深息息相關、密不可分。根據銀保合作模式走過的三個不同階段,銀行保險產品創新也相應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傳統的保障型產品階段(1980年以前)。
這一階段推出的保險產品更多是為了提高客戶的信用水平或抗風險能力,這時的銀保產品更多是銀行業務的附屬品,大多是為了規避銀行風險而要求客戶購買的銀保產品。例如法國推出的住房貸款人壽保險,就是銀行為了防范貸款人因受到傷害甚至死亡而喪失還款能力要求貸款人購買的銀保產品。
第二階段,儲蓄型壽險產品階段(20世紀80年代—90年代末)。
西方國家儲蓄型壽險產品的推出,外因在于客戶越來越不滿足于當時銀行儲蓄的低收益率,急需尋找一種設計簡單、購買方便、價值穩定、收益更高的替代產品;內因在于銀行和保險戰略聯盟的出現,使得滿足客戶需求得以可能。因此,當法國率先推出滿足上述條件的新型銀保產品之后,立即風靡于市,迅速走俏,促使西方國家銀行保險業務實現了高速發展。
第三階段,個性化銀保產品階段(20世紀90年末以來)。
由于一體化經營時代的到來,金融集團開始著手深入挖掘客戶銀保業務需求,利用“短、平、快”的銀保產品研發平臺,更加迅速直接地滿足客戶個性化銀保服務需求,銀行保險產品急劇增加、急劇富有個性化特征,從此西方國家銀保產品進入了百家爭鳴的時代。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投資連接保險的出現,一個投資連接產品可以通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投資組合連接。
(三)西方國家銀保銷售方式的演變
西方國家在銀保合作銷售產品上最早采取的是間接銷售的方式,隨著銀保合作的日益加深,以及銀行人員保險業務素質不斷提高,也逐步采取了直接銷售的方式。目前,這兩種銷售方式仍并存于西方國家銀保產品銷售中。兩種銷售方式具體情況如下。銀行直接銷售方式是指銀行前臺柜面人員經過保險技能品培訓后直接在銀行柜面向客戶推介銀行保險產品。在這種方式下,保險公司一般要為商業銀行提供量身定做的產品,并且僅在銀行渠道銷售。保險公司大大減少了人力成本,包括人員工資、培訓支出、管理支出等,商業銀行也省去了間接銷售方式下的中間環節,提高了銷售效率。銀行間接銷售方式是指銀行柜面人員先與客戶建立聯系,進行初步營銷,達成投資意向后,將客戶推薦給保險公司駐點人員,完成銀行保險的最后銷售。在這種銷售方式下,銀行保險銷售對銀行員工保險素質的要求不高,銀行員工往往過度依賴保險公司駐點人員才能進行銷售。同時,銀行對保險公司駐點人員的管理也受到考驗,稍有松懈,經常發生保險公司駐點人員越權、過度銷售等行為,極易造成后續客戶的投訴。
二、西方國家銀保業務的發展經驗
僅簡單地從時間上比較,歐美銀行保險僅比國內早誕生25年,但其間歐美卻實現了銀行和保險業務的高度融合,快速發展,而國內銀行保險至少有十余年處于緩慢發展期,2008年以來的快速發展也在曇花一現中衰敗了,自2010年底開始步入了“衰退”階段。銀行保險業務歐美與國內的冰火兩重天,說明西方國家銀行保險業務有很多值得研究,值得借鑒的地方。
(一)西方國家銀保合作模式演變的啟示
仔細分析西方國家銀保融合的三個階段不難發現,監管寬松是銀保業務得以由淺及深融合發展的必要條件。這期間,監管機構由僅僅著眼于傳統的金融機構,轉向了對特定金融功能的盡管,這樣就造就了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能夠在金融功能上進行更加廣泛、更加深遠的重新組合,這也就誕生了西方國家銀保業務的一體化融合,促成了銀行保險業務的飛躍。
(二)西方國家銀保產品演變的啟示
從西方國家銀保產品推出軌跡看,是一個“保障型——儲蓄型——個性化”的過程。這個過程讓客戶經歷了初始的保險產品教育階段,即客戶能夠從接觸銀行保險開始就在第一時間認識到了保險的保障型功能,其次才是對收益率的要求,然后再走向了個性化的軌道。因此,西方國家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客戶在被銀行引導購買銀行保險的過程中也得到了循序漸進的保險素質的教育。而相比之下,我國銀保市場從起步開始就直接與國際社會進行了“全面對接”,我們的國民沒有經過保險基本素質的教育,我們的儲蓄型保險設計簡單、購買方便,而價值穩定、收益更高卻無從談起,這就嚴重挫傷了客戶的購買興趣和信心。因此,對我國而言,對國民開展保險基本素質教育,認知銀保產品的保障型功能迫在眉睫。
(三)西方國家銷售方式演變的啟示
在直接銷售方式下,給國內銀行的啟發主要有三點:一是西方銀行在組織銷售上更加注重銷售渠道與銀保產品的匹配性,他們會根據銀行普通柜員、高級柜員、個人業務顧問、客戶經理,以及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銷售渠道的不同特點,以及客戶分布和消費傾向等的不同而合理分配銀行保險產品,使得合適的產品在合適的渠道銷售;二是西方銀行在組織銷售上更加注重不同銷售渠道的協調配合,在不同銷售渠道間實現了“無縫銜接”,讓客戶在購買銀保產品的同時,體驗到了更加專業的服務感受;三是西方銀行在組織銷售上更加注重銷售渠道的利益分配,在銀保銷售同一流程下根據不同渠道發揮的作用規定了不同的傭金,使渠道間在銀保產品銷售時更能融合為一體。
三、結語
關鍵詞:銀行保險存在問題對策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銀行、保險、證券是金融體系的三大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發展和市場環境的變化,世界范圍內金融嚴格分業經營的界限正逐漸被打破。金融全能化、超市化經營的趨勢在西方國家日益明顯,特別是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建立了新型的合作關系。例如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分支機構網絡開拓新的銷售渠道,由銀行銷售保險產品,代收保險費,代付保險金,這是國際上早已盛行,且目前在中國普遍存在的銀行保險合作形式。
我國銀行保險的現狀
國內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當時一些新設立的保險公司如泰康、新華和華安等為盡快占領市場,紛紛與銀行簽訂協議,開始嘗試聯手開拓市場,邁出了我國發展銀行保險業務的第一步。近幾年,我國的銀行保險得到了迅速發展,2001年銀行保險業務量在壽險總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到3.5%,到2002年,銀行保險已經奪取了壽險總收入20%的份額,2002年國內壽險總保費收入增長16.56%,同期銀行保險增長則達到400%,截止到2003年銀行壽險業務收入已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17.1%,成為人身險業務的三大支柱之一。
2003年1月1日后,國家放開銀行保險中“1+1”模式的限制,一個銀行的網點開始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同一網點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逐漸由險種的競爭轉向手續費的競爭。除去向銀行交納的3%-5%的手續費,在銀保業務方面保險公司幾乎是沒有利潤的,難怪現在各大保險公司的銀保部門十個有九個都說賠本賺吆喝。
我國銀行保險存在的問題
銀行保險市場激烈的惡性競爭使保費和利潤同步減少,為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負面問題。
銀保關系尚未理順
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還僅僅局限在淺層次的協議階段,遠未形成長遠的、利益共享的戰略伙伴關系,這種關系不可避免地造成雙方更多地在手續費上進行博弈。
這種狀況,在“1+1”的兼業模式下如此,在取消“1+1”模式后,這種狀況也未發生根本性轉變。目前的銀行保險還只限于單一的銀行兼業經營保險模式,是淺層次的合作,實質性的“戰略聯盟”不多。銀行保險雙方的利益很難統一,各保險公司開發的銀行保險產品很類似,相互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競爭,并沒有形成相互融合、補充的態勢,導致雙方存在較大的猜忌和互不信任。銀行利用手中的網絡、信息、客戶、良好的信譽和形象占居了銀行保險博弈中的有利位置,通過索要高額手續費方式,直接造成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險公司的營業費用、手續費、傭金分別同比增長了67.45%、212.99%和28.92%。
針對銀行費用不斷攀升的情況,曾有人對取消“1+1”模式提出質疑,但是為避免手續費的正面交鋒而退求獨家的方式并不能治本,保險監管部門應給予壽險公司更為明確的操作規程,最好能統一手續費的支付標準。如果銀行能積極介入的話,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將更具可行性。比如各家保險公司統一向銀行支付相同標準的手續費,再由銀行撥出其中一部分統一對臨柜人員進行獎勵,而不是像現在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
保險從業人員和銀行柜員的保險理念不足
客戶經理中僅僅將自己定位于銷售人員的占大多數,缺乏豐富的理財知識,沒有真正向客戶提供保障計劃。銀行職員對銀行保險業務的重視程度普遍不夠,職員的保險知識也不足。由此造成了儲戶對銀行保險產品的不信任,無法真正理解這些產品,也就難以真正接受。因此銀保產品在銷售困難的同時伴隨著較高的退保率。
營銷宣傳片面
目前我國的銀行保險產品以分紅型為主,保險公司和銀行對紅利的過多宣傳,容易誤導投保人,也偏離了保險產品的本意。
一項對銀行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表明,有48%的投保人購買分紅險是看重其紅利,28%的投保人看重其保障功能,24%的投保人則是二者兼顧。可見近一半的投保人為紅利購買分紅險,他們把購買分紅保險當作了投資理財獲取利潤的投資方式,看作是儲蓄的良好替代品。這種狀況的出現主要是因為,銀行代辦人員存在著較為集中和普遍的不當宣傳、講解問題,他們將銀行分紅保險與銀行存款、國債進行片面比較,一句“能保本有固定利息、有紅利還不上利息稅”的介紹,就把眾多的儲戶變成了銀行保險的投保人。
保險公司銷售的產品,其根本立足點還應該是保障性,銀行保險產品的保障性本來就不強,加上多數投保人并不看重,紅利就成了投保人的惟一理由。保險公司把主業放在理財而非保障,偏離了主業,以己之短搏人之長,自然是要吃虧的,保險業又一次自食了經營中短視行為帶來的惡果。投保人一旦發現自己“被騙”,勢必引起一場信用危機。投保人在潛意識中將銀行保險產品與銀行信譽聯系在一起,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銀行保險的暢銷,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銀行以自己的信譽對保險產品進行了“保證”。因而這場危機不僅會危及保險公司,還會席卷在人們心目中形象高大的銀行,有可能導致銀行保險合作出現裂痕。保險產品結構單一
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具有“同質性”。保險公司之間競相提高約定的收益率,并且由于客戶的需要,公司都爭相開發短期分紅儲蓄產品,目前多為五年期產品。另外,現有的產品中缺乏與銀行業務密切結合的產品,這樣,合作雙方不能充分發揮優勢,制約了銀保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技術手段落后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和銀行大部分沒有實現電腦聯網,各銀行機構保險全是手工操作,銀行網點受理客戶業務后,給客戶出具臨時單據,在保險公司簽署保單后,再轉交給客戶,保單流轉緩慢,導致投保到承保的周期較長,影響了客戶到銀行購買保險的積極性的同時也不利于保險業務的發展和風險防范。
人民銀行監管存在真空
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起步較晚,人民銀行在這方面的法規政策較少。《商業銀行法》僅對保險業務這項范圍進行了規定,《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也只作為普通的中間業務并進行參考分類及定義,沒有針對性地具體管理規定,缺乏操作性,有些方面甚至無章可循,出現監管真空。比如,對保險手續費的支付,收取方式缺少規定,若保險公司用現金或存單等形式支付,容易造成銀行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而人民銀行難以查處。同時,目前我國現行分業監管,而保險涉及到了混業經營的范疇,人民銀行對保險公司無法進行監管,對保險公司在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如保險公司的單獨不正當對外宣傳,難以做到有效約束。
發展我國銀行保險的對策
國內外眾多的銀行保險合作的成功范例說明,銀行保險具有互通互利性和提高我國金融業整體水平的特點。鑒于此,銀行與保險公司可以建立戰略組合框架,在資金、業務、技術等方面開展合作,以達到二者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目的。
盡快建立和完善銀行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制止和消除不正當競爭。如規定費率波動范圍、規定銀行傭金的比例及合作協議簽訂的基本內容。同時,通過各方面宣傳和教育,加強客戶的保險理念和保障意識。以法律為依托,以現實生活為宣導,使銀行保險為社會所普遍認同和真正接受。這是其獲得長足發展的必要條件。
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拓展銀行保險合作的成功模式。各壽險總公司和各銀行總行層面上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并制訂合作計劃,規范、管理雙方的合作關系。工商銀行旗下的工銀亞洲,通過參股太平人壽姐妹公司、同屬中國保險控股集團成員的太平保險,與后者形成迄今為止中國內地惟一一例有間接股權關系的銀行-保險同盟。憑借這一層“特殊”關系,在太平人壽內地復業的第一個完整財年(2002年),太平人壽攬進了11億多的保費收入,這相當于先前中資壽險公司開業五六年的戰績。其中,銀行保險幾乎占接近80%。工商銀行與太平人壽合作的成功,可以為其它保險公司提供很好的借鑒經驗。也為銀行保險合作提供了一個成功的模式。
進行營銷和產品創新,形成保險和銀行的真正融合。首先要實現產品上的有效融合,使產品成為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共同代表,使雙方找到真正的利益(而非僅僅利潤)交叉點。目前市場上銀行保險產品一般為短險,保障性較弱,新產品的開發應側重于保障性和長期性。在銀行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下,保險公司應開發集保障性、儲蓄性、投資性為一體的適合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降低躉繳產品在銀保總保費中的比重,提高十年期以上銀保產品的銷售比例。同時現有的投資連接保險和分紅人壽保險也可成為重點發展對象。有了好的產品,銷量才會上升,利潤才會增加。銀行保險雙方也才能實現雙贏。在銷售方面,要打破銀行柜臺的單一銷售模式,通過一套專業工具為客戶提供銀保業務個性化服務,向公眾普及銀行保險知識、推薦銀行保險產品、開展銀行保險咨詢。此外,還可以實施分層營銷、聯動營銷、合作營銷、客戶營銷以及產品營銷等多種銷售戰略。通過新的銷售方式,將銀行保險帶出銀行柜臺,與客戶進行更多的雙向溝通,提供適合的風險保障計劃和個性化服務。
重視銀行保險人才的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性。銀行保險人才的缺乏,是限制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一個瓶頸。對此,保險公司和銀行應加強培訓,通過培訓,提高銀行保險銷售人員的業務水平,在技術、業務上培訓出合格的銀行保險銷售人才。也可考慮保險公司人員直接進駐銀行分支,可以擔任理財顧問的角色。這是解決銀行柜員保險知識欠缺、銷售產品不積極的有效辦法,并對促進保險機構和銀行業務融合起一定的催化作用,并有利于提高客戶對產品的信任度和接受度。
加快銀行保險的信息化建設,實現實時實地操作。銀行保險的發展需要信息技術強有力的支持,銀行和保險公司必須實現聯網才能提高業務能力和業務效率,這是銀保合作的基礎和保證。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統一的操作平臺,為客戶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務。保險公司的信息部門要針對銀行的特點開發出適合銀行工作需要的操作系統,實現銀行保險業務工作的電子化操作和同銀行的電子商務合作。同時,要使銀行的電腦網絡與保險公司的電子商務網站進行連接,雙方的客戶能直接從網上獲得包括銀行、保險和證券在內的全方位的個人理財服務。
加強內外監管,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銀行保險雖然能帶來各種收益,但如果不遵循一定的規則,它自身所具有的潛在風險就有可能轉化為現實風險,所以,應通過劃清銀行保險各自的職責權限,進行強有力的監管等方法有效控制風險。
保險監管部門和銀行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杜絕不正當競爭,為銀行保險發展創造公平健康的大環境。為維護金融安全,促進銀行保險健康發展,必須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的法規體系,并提高監管人員的素質,加強監管當中的協調和配合,防止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
參考文獻:
1.施建祥.發展我國銀行保險業[J].保險研究,2002(4)
在當今銀行業面臨利差收窄,與互聯網金融和民營銀行的激烈競爭的環境下,我們更需要關注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我國商業銀行有哪些影響和針對其帶來的消極影響銀行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本文旨在研究中國即將施行的款保險制度分別對我國不同類型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建議。
二、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一)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一直以來,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都是由國家提供隱形擔保,擁有良好的信譽度,但是由于承擔著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資金支持的政策性任務,造成了其經營的低效率及大量的不良資產。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后,國家信譽將從這一擔保中退出,國有商行將作為一般的金融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競爭,這對的國有商業銀行將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第一、成本增加,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短期內對國有商業銀行最直接的影響是國有商業銀行需要增加一部分存款保費支出。雖然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差別費率會相對較低,但是國有商行的存款基數大,也會有一筆不少的保費。并且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存款利率市場化會逐漸放開,按照其他國家地區利率市場化的經驗,小型銀行的利率一般高于大型銀行100-120基點。在競爭的壓力下,大型銀行將不得不增加挽留舊存款和吸收新存款的成本。第二、融資壓力增加,根據《存款保險條例》要求,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資本充足率有較高的要求,因此,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償債能力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并且資本金是否充足將會影響國有商業銀行信譽的,這給國有商業帶來了融資壓力。第三、競爭更加激烈,以前隱形的存款保險制度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保護力度遠遠大于非國有商業銀行,這對非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造成了不平等,現在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從法律上對不同類型的銀行提供了平等的保護,營造了公平競爭的環境,競爭更加激烈,這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帶來了挑戰。針對存款保險制度給國有商業銀行帶來的一系列影響,現有以下建議:第一:完善組織結構、加強內部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發展新業務、多開展中間業務、增加收入渠道,用收入的增加對沖成本的增加。第二: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和民間資本,實行員工持股等建立多元化資本金補充渠道,滿足資本充足率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造,加快風險管理現代化,變革經營目標,追求可持續利益最大化,以多種金融資產和負債為經營對象,成為具有綜合功能的金融企業,從根本上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實力,使國有商行在國家信譽退出的環境下平穩、健康運行。
(二)對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相比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而言,以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代表的中小銀行規模小、資金不充分、市場競爭力弱、信用度低攬儲困難。存款保險制度施行之后,營造的公平競爭環境為中小商業銀行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挑戰。第一,存款保險制度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的信譽度,同時也增強了存款人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的信心,有助于中小銀行與國有商行的公平競爭。第二,中小商業銀行規模小、資金不充分等特點使其承擔金融風險的能力低,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強了它們抗金融風險的能力,可以將資金投于收益好、利潤高的行業,提高營業收入水平。第三,存款保險制度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大型儲戶和企業可能會更傾向于總體信用度和規模水平更高的國有商業銀行,中小型商行的大型儲戶和企業可能會波動從而導致部分存款搬家,中小儲戶將會成為中小商行吸收存款的主要對象,因此中小型商行在產品種類、服務管理水平等市場化要素方面面臨著考驗,提升自己在中小儲戶方面的競爭優勢。由此可見,要中小商業銀行在競爭激烈的銀行業求得生存,必須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營效率,發揮自己業務靈活性的優勢,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以客戶為主導設計有針對性的理財產品,擴展表外業務增加其他服務的營業收入,轉變發展方式,成為符合了市場個性化發展的中小商業銀行。
(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影響和建議
[關鍵詞]銀行保險;經營模式;資本融合
在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銀行保險的快速擴張逐漸引起了金融服務領域的廣泛關注。銀行保險正在成為全球性的經濟現象。在銀行保險的發源地歐洲,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在部分國家的壽險總保費收入中的比例已經達到20%-35%;在法國、葡萄牙和西班牙,這一比例甚至超過60%。在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近年來銀行保險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例如,香港已經成為亞洲銀行保險發展得最為成功的地區之一,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接近25%;新加坡銀行保險在壽險新契約加權保費收入中的占比在過去幾年一直穩定在20%左右;而在馬來西亞,,2004年銀行保險在壽險新契約保費收入的占比已經超過了傳統的人渠道。不僅如此,20世紀90年代后期,銀行保險甚至在南美洲、澳洲、南非等地也得到了迅猛發展。
相比銀行保險在世界各國和地區的蓬勃之勢,中國銀行保險經過了十多年的探索,在迅速成長的過程中暴露出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引發了人們的諸多思考,也使得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走到了一個關鍵時期。
一、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狀況
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開始于1996年左右。當時,國內的泰康人壽、新華人壽等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開始嘗試涉足銀行保險。表現為,銀行以兼業形式銷售壽險業務,主要在商業銀行和壽險公司的基層網點之間開展合作,壽險公司沒有針對銀行銷售渠道開發專門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的總體規模也一直很小。
2000年以后,銀行保險在產品的開發創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2000年8月,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推出了專門的銀行保險產品——“千禧紅”。隨后,其它壽險公司相繼推出了各自的銀行產品,如中國人壽的“路路順”、“家家福”、“事事達”、“鴻泰兩全”、“鴻星少兒”、“鴻信消費信貸”;太平洋的萬能壽險、“紅利來”;新華人壽的“紅雙喜”;泰康人壽的“千里馬”、“世紀之星”、“福壽兩全保險”等。自此,銀行保險對中國壽險業務的影響與日俱增。2001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達1423.96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為44.57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3.13%;2002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達2274.83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為388.4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17.07%;2003年,中國人身險保費收入為3011億元,其中銀行壽險保費收入達764.9億元,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5.4%,同比增長96.9%。其間,銀行的保險業務甚至超過團體保險,成為中國人身保險產品的三大銷售渠道之一。除了業務規模的迅速增長外,各家保險公司和銀行在銀行保險的組織架構方面也都進行了建設和完善,以配合業務的發展。表現為,幾乎所有的中資壽險公司和少數外資壽險公司都成立了專門的銀行部門,一些公司還實行銀行保險事業部制,加強銀行業務的獨立運營和核算;此外,部分商業銀行也設立了一級或二級的保險業務部門。
然而,進人2004年,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開始進行業務結構調整,主動收縮銀行保險業務,導致銀行保險的發展速度放緩。2005年第一季度,銀行保險的保費收入甚至出現負增長,同比下降19.5%。整個2005年,銀行保險機構由2004年的76437家下降為65853家,銀行實現的保費收入為803.25億元,約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1.7%。2006年開始,銀行保險又出現了大幅增長。
二、中國銀行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
不難看出,中國銀行保險雖然總體上發展較快,但業務起伏較大,目前壽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良好合作互動機制尚未建立起來。
(一)產品結構單一,影響持續增長潛力
目前,各壽險公司的銀行產品同質化現象較為嚴重,結構單一,在市場上常見的多是保險責任、保單費率基本相同,保險金額、分紅方式等略有不同的五年期、十年期躉繳型分紅產品。這些產品與銀行儲蓄產品較為相似,在業務發展初期,易于為銀行客戶接受,但從長遠來看,此類業務不僅會逐漸給銀行施加爭奪儲蓄存款、分流客戶的壓力,還可能對壽險公司維持穩定的現金流帶來不利影響,并且可能透支潛在的優質保險資源,不利于長期持續發展。
值得慶幸的是,國內保險公司逐漸開始意識到這一問題,在推出萬能保險的同時,期繳業務的比重也大幅提高。然而,與銀行業務具有一定關聯性和互補性、能充分激發銀行分銷潛力的銀行保險產品,如捆綁銷售的住宅火災保險與銀行抵押貸款等,仍屬空白。
(二)手續費惡性競爭,導致經營成本增高
目前,銀行與壽險公司的合作缺乏長期利益共享機制,更多的是在手續費上進行博弈。一方面,各銀行網點為了獲得更多的收入,主要以手續費的高低作為選擇合作公司的標準,而且有的銀行網點在手續費的支付上要求壽險公司采用不規范的操作方式。另一方面,由于銀行網點資源有限,壽險公司不惜成本,競相提高手續費率,甚至出現貼補費用進行惡性競爭,導致有的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增加了不少,但利潤卻反而下降了。在一定程度上,銀行的手續費要價過高已經使理論上壽險公司通過銀行網點降低保險產品分銷成本的結論落空。例如,2002年,國內壽險公司營業費用、手續費、傭金分別同比增長了67.45%、212.99%和28.92%。
2002年10月修改的《保險法》取消“11”限制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劇了這種惡性競爭。在實踐中,有的銀行網點同時與多家壽險公司簽訂協議,銷售多家壽險公司產品,但具體以手續費高低為標準決定推銷力度,從而加劇了壽險公司之間的手續費競爭。競爭的日趨激烈和手續費率的不斷攀升,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導致壽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明顯上升,制約了銀行業務的發展。
(三)激勵機制不暢,引發誠信問題
雖然銀行高級管理層從總體戰略考慮,愿意發展銀行保險以拓展中間業務,但是銀行的中層及基層管理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多以存款的多少作為考核基層工作的重要指標。增加保險業務并不能增加存款,銀行基層人員辦理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受到一定影響。
此外,盡管中國銀行保險在嶄露頭角之初,不乏借力于銀行較保險營銷員更好的信用和品牌這一因素,但在后來的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誤導等不誠信行為。一方面,大多數的壽險公司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處理和維系人際關系上,忽視了對銀行、郵政網點業務人員的培訓,客觀上致使這些代辦人員不了解或不甚了解產品的條款內容及宣傳要求,在對客戶說明講解的過程中,難免發生錯誤或誤導,導致退保或產生糾紛。另一方面,由于有的保險機構的經營理念存在偏差,片面追求保費規模,而銀行在利益驅動下,主觀上對誤導風險的認識不夠,也導致誤導現象的發生。誤導問題不僅影響消費者的判斷,混淆壽險公司和銀行的責任,而且損害了銀行渠道的形象,嚴重時甚至會動搖銀行保險發展的基礎。
三、中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模式選擇
中國銀行保險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上述問題雖然各有其具體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又都與目前所采取的初級經營模式有關。Sigma的研究指出,按照銀行和保險融合程度的不同,銀行保險的經營模式可以劃分為分銷協議、戰略聯盟、合資企業和金融集團四種。在金融業嚴格分業經營的制度安排下,國內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中還不涉及資本的融合,銀行保險的經營還停留在分銷協議和戰略聯盟這些相對初級的模式上。
在銀行和保險公司雙方淺層次的合作下,協議期限較短,伙伴關系變動頻繁,很難保證壽險公司未來穩定的保費收入來源,也無法實現銀行保險的低成本優勢。實際上,銀行代售保險產品的技術含量要遠遠高于傳統的保險分銷方式,銀行和保險公司雙方需要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統一的操作平臺,才能通過銀行龐大的分支機構網絡,為客戶提供方便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務。由于網點的穩定性較差,壽險公司不愿也不敢加大對銀行業務的投入,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產品的開發和創新,進而影響到銀行保險的持續發展。而從國際銀行保險的成功經驗看,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應該是長期的、穩定的、利潤共享的關系,其實現的途徑之一就是資本融合。例如,在銀行保險發展較快和較好的歐洲,銀行保險的經營模式多由緊密的股權紐帶形成。
(一)中國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政策環境
目前,依據中國金融業三部基本法規《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的規定,銀行業、保險業與證券業之間必須實施分業經營,不能從事交叉業務,也不得設立非本行業的附屬機構。《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證券法》第6條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保險法》也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僅限于壽險業和財產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不允許直接投資于企業股票,更不允許投資于商業銀行。
然而,在實踐中,金融集團的存在已經既成事實。在它們當中,最為引人矚目的當屬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的金融控股集團——中國平安。目前,平安已經形成了以保險為主,融銀行、證券、信托、投資和海外業務為一體的緊密型金融控股集團的架構。
實際上,中國《商業銀行法》第43條“……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已經為中國金融業的混業經營預留了政策空間;2006年6月下發的《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穩步推進保險公司綜合經營試點,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險資金參股商業銀行”。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日前也指出,“鼓勵、支持和引導國有大中型企業及各類社會資金投資保險業,探索和研究銀行、郵政投資保險業,不斷為保險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這些政策法規限制的放寬,使得未來中國銀行保險的資本融合成為可能。
(二)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可行模式
從國際經驗來看,在銀行保險的四種經營模式中,合資企業和金融集團是較為高級的、涉及資本融合的兩種模式,也是銀行保險較為發達的國家通常采用的模式。針對目前銀行保險經營中暴露的諸多問題,國內銀行業務的發展亟需模式和機制上的突破,壽險公司和銀行也正在積極探索銀行保險合作的新模式。
通過資本、股權等形成相互滲透或是建立合資企業即專業的銀行保險公司,正好符合上述形勢的需要。這樣做,可以從機制角度解決銀行與壽險公司的利益共享,避免銀行業務中產生的諸多問題,實現銀行向成熟的銀行保險制度轉變,有助于增強和擴大保險業的實力和影響。
采取金融集團模式則是中國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另一個可行選擇。從中國金融業的現狀來看,借鑒美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變的經驗,實行金融控股集團制是較為穩妥的選擇。2006年6月下發的《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提出,“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重組、并購等方式,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控股(集團)公司”。
(三)銀行保險資本融合的監管挑戰
在國內壽險公司和銀行積極探索銀行保險業務的同時,中國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在規范銀行保險的發展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例如,2003年4月,中國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銀行人身保險業業務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與銀行力口強信息溝通和合作,加強壽險業產品的宣傳和信息披露管理,客觀公正地宣傳銀行壽險業產品,不把保險產品作為儲蓄產品介紹,不夸大或變相夸大保險合同利益。2006年,中國保監會和銀監會又聯合下發了《關于規范銀行保險業務的通知》,從加強機構資格管理、加強業務內部管理、規范手續費管理、規范銷售人員資格管理、規范產品銷售、加強監督檢查、加強行業內外溝通與交流等七個方面對銀行保險業務提出了監管要求。
與此同時,行業自律方面也有了新的進展。2006年9月,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牽頭制定,中國人壽、中國人保、平安保險等60家保險公司簽署的《銀行、郵政保險業務自律公約》面世。《自律公約》從銷售人員資格管理、手續費支付方式、手續費比例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旨在維護銀行、郵政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制止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郵政儲匯局、信用社合作過程中的不正當市場競爭行為,防止商業賄賂,促進銀行保險業務持續和健康發展。
但是,以上這些監管規定的出臺,仍是以中國銀行保險采取較為初級的經營模式為背景的。而銀行保險一旦涉及資本融合,將產生比分銷協議、戰略聯盟模式下復雜得多的風險,這必然會給監管機構帶來許多新的挑戰,如產品的界定問題、監管套利問題、消費者利益保護問題,等等。如何進一步加強銀行和保險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配合,逐步將已經建立的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升級為一種正式的監管制度安排,實現雙方共享監管信息,建立分業監管的協調機制,避免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的出現,是監管機構在引導和規范銀行保險未來發展時所必須思考的問題。
[參考文獻]
[1]吳定富.中國保險業發展藍皮書[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6.
[2]胡浩.銀行保險——商業銀行綜合經營叢書[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3]黃金財.歐洲銀行保險制度的現狀及發展趨勢[J].保險研究,2002,(7).
[4]黃金財.法國、意大利銀行保險制度比較研究[J].中州學刊,2002,(3).
[5]郭琳.亞洲地區銀行保險經驗借鑒[J].保險研究,2006,(1).
在養老保險方面,應當強調公平與效率兼顧,但兩者出現沖突時,應當強調公平的優先性。因為其具有國民收入再分配的職能,強調公平性,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防止不公平狀況的過度發展,實現社會的公正與安定。但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公民只有在履行繳費義務后才能獲得,它強調權力與義務的對等,同時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也有一個效率問題,所以在責任劃分上,應當堅持“公平與效率兼顧,在特殊情況下優先考慮公平”的保險原則,保證養老保險隱性債務的妥善解決。
(一)重塑企業責任
企業責任主要表現為為其職工建立的職業年金制度,體現的是雇主責任本位思想,不是政府行為,企業中養老保險應以公平與效率兼顧為原則,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而建立,為企業職工提供一定程度的退休收入保障,強調了企業在社會養老保險中的直接責任,有利于將中國養老保險體系改革成統一性和靈活性的保障制度,同時也有利于企業自身的發展經營。
(二)規范政府責任
養老保險制度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制過渡,即意味著隱性債務的浮現。對于這種轉制成本或隱性債務,由于政府沒有明確承諾自己是轉制成本或隱性債務的承擔者,也沒有明確的償債計劃并公之于眾,以至于有關研究稱之為明債暗償。政府本身就是制度的設計者,對于改革過程中與原有制度的銜接和從原有制度向現有制度的平穩過渡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基本養老保險具有國家承辦、國家保底、面向全體公民、保障基本生活、強制執行和實現社會共濟等特征,所以說基本養老保險應是政府行為。國家在老年保障制度中的責任包括三個方面:
1.法律責任。國家有制定并健全老年保障的法律體系、實施強制性的養老保險、確定企業和職工必須履行的繳費義務、保證養老金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支付、同時確定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法律規范、依法處理養老保險爭議的責任。
2.政治責任。國家有保持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正、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社會收入分配差別的責任。國家有責任對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權、基本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3.財政責任。我國一直實行低工資、重積累、輕消費的政策。這時期勞動
者只獲得維持再生產的必要的收入,而生產的剩余勞動則以利潤的形式上交財政,支援了國家建設。或者說他們勞動的剩余價值已并入國有資產中,基本不具有養老金積累,因此,國家有責任和義務償還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及債務,也就是實現保障承諾。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實現其保證社會經濟穩定與發展職能的基本手段,可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責任是責無旁貸的。
(三)加強個人責任
盡管承擔轉軌成本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考慮到計劃經濟體制下勞動生產率的低下,改革以來國民收入向個人的傾斜以及現行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退休年齡過早、替代率過高等問題,適當進行責任分解,讓各代人分擔部分制度改革成本也是合理和必要的,這樣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政府壓力。
1.改革“老人”的養老金調整機制,明確養老金的調整與物價指數掛鉤,而不是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掛鉤。基本目標是在保證老年人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全面控制支出水平的增長。當然,在適當時期提高老人的待遇水平,使他們分享社會發展成果。
2.對“中人”并入新制度前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計算,應采取累計確定法,即在制度改革時,根據每個人的實際工齡,結合過去不同年限的實際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物價指數,并給予一定的回報率進行測算。而不應該簡單地參照現有的待遇標準、工資水平及工齡進行折算。這樣,用以補充“中人”個人賬戶的成本也會有所降低。此外,還可以借鑒其他一些國家的做法。如阿根廷,承諾給每個轉向新制度的職工發補償養老金,因為補償養老金在職工整個退休期內逐漸付清,所以延遲了需要現金的時間。又如智利和秘魯,對“中人”發行認可債券承認他們過去的繳費,在退休時兌付,這種債券具有法律效力,由國家信用做擔保,因而較為安全。
3.將新人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拿出一塊來補充“老人”的養老成本,但數量應限制在盡可能低的水平,可以考慮根據“老人”的實際養老金需求數額的一個固定比例來劃撥,或者在能夠維持社會統籌養老系統正常運轉的費率核定基礎上,適當增加一個很低費率的追加繳費來劃撥,直至“老人”的養老
成本全部消化。
二、培育養老保險隱性債務中新的責任主體
中國的非營利組織自上個世紀80年代迅速崛起,獨立性日益增強,為社會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目前依據中國法律體系,非營利組織大致可分為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和未登記或轉登記社會團體,此外中國的事業單位也從廣義上納入非營利組織的范疇。中國非營利組織獨立性的增強,使社會多元化、民主化氣氛空前高漲,也使其成為解決IPD的重要力量。
(一)資金募捐力:保障IPD后備資金的保值增值
基金會作為一類重要的非營利組織,具有向社會募捐的功能,起著公資和私資間的橋梁作用,在解決IPD問題上也可起到舉足輕重作用。基金會通過法制化和規范化的手段募捐社會閑散資金,實際上是一種長期的儲備積累。把其中的穩定部分用于其志愿宗旨,既有利于資金的保值和增值,又有利于國家經濟建設,反過來又可成為國家解決IPD的堅強后盾,以備不時之需。
(二)文化制勝力:強化公眾參與解決IPD的社會認同
非營利組織因其自由結社、慈善事業和社會優先傳統而具有獨立的人文生態,將其作為培育中國新社會文化機制的搖籃,發揮文化滲透力對公共價值觀和新的社會主義新道德塑造,從而強化公眾對IPD償還的認同意識,達到共同參與解決IPD的目的。
(三)社會服務力:補充政府在IPD上的事務管理職能
非營利組織本身的奉獻精神、服務意識和愛崗敬業等價值取向,使其具有天然的廣泛參與和監督職能。在IPD的事務管理上非營利組織可以在以下方面大顯身手。不僅有效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彌補國家對IPD管理的漏洞。而且非營利組織可以通過其廣泛的民間力量不斷吸納新的農村的勞動力參與到城市中
的養老保險體系中來,從而保證了繳費與支出的平衡,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起到解決IPD問題的作用。
(四)善用農民與農民工資源
中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勞動力。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他們已經逐步轉移到其它行業,逐步走向城市,并顯現出了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對社會發展、經濟繁榮做出了很大貢獻。從IPD的問題解決上看,據相關分析,如果從現在開始有計劃的逐步將進城工作的農村年青勞動力納入養老保險體系,花十五年時間將所有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就業,他們繳費時間假
定為40年,那么最早到2040年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按照世界銀行的估計,養老保險金的支付高峰在2030年左右。到時他們的個人賬戶已經有了相當的積蓄,
而他們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則可以緩解養老保險金給付的壓力。到他們完全退休,要支取養老保險金時,養老保險金支付高峰也過去了。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認為,農村勞動力剩余問題,將為解決中國養老難題提供契機。“大量年輕勞動力的加入會推遲養老體系支付的壓力。”樊綱將此稱之為“工業化紅利”,即農村青年勞動力加入到城市中來,進入工業化體系中來。這是中
關 鍵 詞:金融人才;應用型;培養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9.2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3544(2011)06-0066-05
通過十余年的專業建設和教學改革,我們逐步探索了適用于培養高級應用型金融專業人才的1234模式:明確一條教學主線,即以專業技術應用能力培養和職業素質養成為教學主線; 建立與專業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兩大教學體系, 即理論教學體系和實踐教學體系,在課程體系安排上,重點突出應用性和實踐性特點, 把實踐教學環節上升到與理論教學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確人才培養的三個教育階段,即專業基礎教育階段、專業強化教育階段、專業綜合提高教育階段;在教學過程中,加強四項結合,即理論與實踐結合、產學研結合、人文社科教育與專業技術教育結合、 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教育相結合。 實踐證明,1234模式是一條培養高級應用型金融人才的有效模式。
一、一條教學主線:技術應用能力培養和職業素質養成
為了把學校辦成讓學生、 家長、 社會滿意的學校,我們把“應用為本、學以致用”作為學校的“辦學理念”, 并將其貫穿于各專業人才培養的整個過程。因此,金融學專業從招生伊始,就開始探索如何培養金融學專業學生的技術應用能力和金融職業素質的養成。
金融學專業涵蓋的知識內容非常豐富,銀行、保險、證券這三個方向的專業知識是其三大支柱 [1] 。因此, 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進一步細化專業方向。目前,國內多數高校金融學專業都是不分方向的,導致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內容多而雜, 最終培養出的是一批批“樣樣通、樣樣松”的人才。雖有個別學校作了一定的改革,如將金融學專業改為保險專業、國際金融等若干專業, 這樣做的結果雖然使學生對某一個金融領域的專業知識有了深入了解, 但又導致專業口徑太窄,使學生就業時面臨困難。針對這種狀況,我校金融系成立了專門的課題組,確定了“以就業為導向,以培養能力為本位,培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動手能力強, 基礎扎實的金融領域第一線的高級應用技術人才”的目標,就金融學專業的建設提出了如下的改革方案:在大金融的平臺上,將符合市場需要的銀行、保險、證券行業某些崗位作為專業方向,構建出“一個專業多個方向”的金融學專業,最終把金融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培養成“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市場急需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2] 。經過多年的市場調研和專業論證, 我們認為在大金融學的平臺上開設投資理財方向、證券期貨方向、保險營銷方向是比較適時的,可作為目前首選的三個方向。
在這一大背景下, 我們進一步提煉了金融學專業學生應該掌握的技術應用能力和職業素質,認為金融學專業學生通過4年大學生活, 應該在基本能力、專業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三大應用能力和思想道德、專業業務、文化素質、身體心理四大綜合素質方面有較大提高。詳見表1、表2。當然,從專業的角度來看, 專業能力的培養和專業業務的養成是應用能力培養和職業素質養成的重中之重,而且,應該根據學生所選專業方向,有所側重。
二、兩大教學體系:理論教學體系和實踐教學體系
在課程體系安排上, 我們重點突出了應用性和實踐性特點, 把實踐教學環節上升到與理論教學同等重要的地位,建立起了理論和實踐兩大教學體系。從理論教學體系來看,要把握好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的學時比例,可以各占三分之一,也可以有所側重。同時,必須加大選修課比重,這既包括公共基礎課, 也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 如前所述,金融領域寬泛,涵蓋知識較多,因此,培養學生能力和素質的最好辦法就是讓其依據自己的興趣進行選擇。從實踐教學體系來看,要改變“重課堂、輕實踐”的傳統教學觀念 [3] ,所以,我們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實踐學時比重, 保證實踐學時至少占到總學時的三分之一。具體說來,除采取課內實驗、上機等形式外,還采取了課外學時和專用周的形式。如統計學、計量經濟學這類課程需要利用計算機及相關軟件進行實際操作, 可以采取課內實驗、上機等形式,加大實踐學時比重;而證券投資學、國際金融、保險學、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金融市場營銷學、金融英語這類課程安排一定的課外學時,引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效果更佳。但僅僅這樣還不夠,還應該采取專業周的形式加大實踐學時,如證券投資學、國際金融等課程可以通過開設證券投資模擬實訓、 外匯模擬交易實訓等實踐課程。部分實踐課程安排如表3所示。
為了增強學生的專業方向實踐技能, 我們增加了專業方向綜合實踐周, 如根據前面提到的專業方向,我們讓學生在理財規劃綜合實訓、信貸管理綜合實訓、保險營銷綜合實訓中選擇一個。同時,為了增強學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我們增設了創新實踐周。創新實踐包括參加創業計劃競賽、創業實踐、學術講座、實驗室開放研究項目、專業課題研究、學術論文、創新能力培訓等,該項學分由學生在校期間取得。 學校可集中開設社會實踐與調查、 學年論文、創業專用周等實踐課程,使學生可以獲得部分創新實踐學分。此外,我們還鼓勵學生有意識地自己參加其他創新實踐, 并根據上報的材料獲得一定的創新學分。如利用假期參加社會實踐;公開發表專業性論文;參加證券協會、信貸協會、保險協會等表現突出; 在各個層次的點鈔技能比賽、 證券模擬交易大賽、外匯模擬交易大賽等專業性比賽中獲獎;取得理財規劃師、證券、銀行、保險從業資格證,等等,都可以獲得創新學分,并且,規定學生大學期間至少要取得創新實踐學分10個, 多出部分可以抵扣其他實踐環節學分。見表4。
三、三個教育階段:專業基礎、專業強化和專業綜合提高教育階段
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可以分為三個教育階段:專業基礎教育階段、 專業強化教育階段和專業綜合提高教育階段。 專業基礎教育階段主要是專業基礎課的學習。可以這樣說:沒有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國際經濟學、金融學、計量經濟學、財政學、會計學、統計學這8門全國高等學校經濟類專業核心課程支撐,金融學專業就如同“無水之源,無木之本”。所以,在這個階段打好基礎是后續強化、提高專業技能的關鍵。在專業強化教育階段,國際金融、保險學、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 證券投資學等專業課程是學習的重點。在專業綜合提高教育階段,學習的重點應該放在專業方向的理論課程、專業方向的綜合實訓、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等。
如理財規劃方向理論課程我們設置了財務分析、投資分析與組合管理、理財規劃原理、理財規劃實務等課程,實踐課程設置了投資經理實訓、理財規劃綜合實訓課程等; 信貸管理方向理論課程設置了銀行會計學、個人理財、風險管理、銀行信貸管理學等課程,實踐課程設置了銀行前臺實訓、信貸管理綜合實訓課程等; 保險營銷方向理論課程設置了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學、保險營銷學等課程,實踐課程設置了保單設計與銷售、 保險營銷綜合實訓課程等。最后,通過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實現金融學專業人才素質的綜合提高。需要注意的是:金融學專業還應該加強畢業實習前的職業入門指導,所以,我們還增設了學科前沿專題講座、創業指導、應用文寫作、職業生涯規劃等課程。
在這里,要特別強調一下畢業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是對學生接受高等教育階段學習成效的一個綜合考核, 所以最好將其貫穿于整個大學三個教育階段中。建議采取課題驅動項目教學模式,即通過畢業設計(論文)課題形式來驅使學生分階段完成畢業設計(論文) [4] 。張五常教授認為, 最好的學習方式是帶著明確的要解決的問題去學。所以,如果讓學生在接受高等教育階段, 帶著一個必須要解決的問題(課題)去學,分階段地解決各個階段性小問題,并分階段檢驗其學習效果,要比單純地靠畢業設計(論文) 檢驗更具有現實意義。 課題驅動教學模式正是基于這樣一種思路提出的。它也可以分三步實施:第一步為畢業設計(論文)課題論證階段,可設在大二第二學期期末實施, 因為這時學生有了一定的經濟學基礎知識, 能夠較好地完成課題的論證,同時, 也有利于下一步帶著問題開始專業課的學習。 第二步為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中期檢查階段,可設在大三第二學期末完成。經過大三的學習,學生的專業理論課基本學完(有些院校在大四也安排專業課),具備了專業基礎知識, 且經過長達一年的資料收集和思考,可以掌握完成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理論基礎與研究現狀, 這同時也是對學生理論基礎知識掌握情況的一種綜合檢驗。 但由于這一年學生還沒有經過實習,理論聯系實際能力還不強,所以還不適宜讓所有的學生在大三期間直接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在大三第二學期,必須開展課題中期檢查,我們主要采取學年論文的形式。學年論文的撰寫內容為學生所做的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理論基礎與研究現狀綜述, 這對于提升學生畢業時的競爭力很重要。 第三步為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結題階段。經過大三的充分準備,學生應該在大四一年時間里,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結題報告。通過結題的學生除可以得到畢業設計(論文)學分外,還可以得到由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頒發的課題結項證書,證明其本人(或所在團隊)具備了一定的研究能力,成功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研究工作。
四、四項結合:理論與實踐結合、產學研結合、人文社科教育與專業技術教育結合、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教育結合
在教學過程中, 加強四項結合是培養高素質金融專業技術應用性人才的有效途徑, 即理論與實踐結合、產學研結合、人文社科教育與專業技術教育結合、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教育相結合。
1. 理論與實踐結合。陸游曾在《冬夜讀書示子律》一詩中告誡自己的孩子:“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理論與實踐結合,讓學生“學中干”、“干中學”,是實現金融學專業素質提升的必要路徑。這也正是我們一直強調實踐教學體系要與理論教學體系并重的主要原因。 除設置了與理論教學體系并重的實踐教學體系外, 為了保證學生關注金融領域的熱點問題,我們還創辦了《金融快訊》刊物。該期刊每周發行一期,由指定教師負責指導、終審,由學生證券協會負責組織學生進行證券版面熱點問題的采編、初審,由學生信貸協會負責組織學生進行銀行版面熱點問題的采編、初審,由學生保險協會負責組織學生進行保險版面熱點問題的采編、初審。這樣,既鍛煉學生理論聯系實踐的能力, 也使學生的專業綜合技能得到了提升。
2. 產學研結合。 產學研結合是培養高級應用型金融專業人才的重要保證。從目前來看,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有較強的與高校合作的意愿。高校要抓住有利時機,建立起與金融企業深度合作的雙贏機制,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產學研合作,為學生創造實踐機會。 我校除了經常與金融企業合作開展各種活動之外, 還成立了一個以教師指導為輔、學生自己管理為主的金融服務公司。該公司按行業(也可以是按專業方向)設置服務中心,如設證券服務中心、銀行服務中心、保險服務中心等。其中,證券服務中心可以幫助證券公司進行股票開戶等服務,銀行服務中心可以幫助銀行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第三方存管等,保險服務中心可以進行保單推銷、講師培訓等。
3. 人文社科教育與專業技術教育結合。金融行業既要與錢打交道,也要與人打交道。金融從業人員如果沒有很強的人際交往能力和團隊精神, 就很難發展起來;如果沒有很強的自律性,就很容易步入歧途。為了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適應金融企業的從業要求,我們特別開設了禮儀實訓、演講與口才、團隊拓展訓練、職業教育等課程。此外,每個學期還安排專業性的辯論比賽、點鈔技能大賽、證券交易模擬大賽、外匯交易模擬大賽。這些比賽,由學生負責籌劃、組織、主持,老師負責指導、評判,較好地促進了人文社科教育與專業技術教育的結合。
第四,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教育結合。金融學專業方向的設置與就業崗位相關性很強, 且在入職時往往要求取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所以,金融專業人才培養一定要強調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教育相結合, 通過設置相關課程和專業指導使學生適時拿到職業資格證。如理財規劃師、銀行從業資格證、保險從業資格證、證券職業資格證等。以證券職業資格證為例,該證有效期為兩年,所以,可以在三年級時組織學生考證,相應地,證券投資學等相關課程就應該在此之前開設。在考證過程中,我們還注重發揮學生團體的傳、幫、帶作用,并專門組織輔導。
金融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我們的實踐證明,“明確一條教學主線、建立兩大教學體系、 強調三個教育階段、 加強四項結合”的1234模式是一條培養高級應用型金融專業人才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1]都紅雯,金月華,高國慶. 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定位[J]. 杭州電子工業學院學報,2002(4):12-14.
[2]吳云勇,陳凌白. 金融學專業投資理財方向建設方案[J]. 浙江金融,2008(1):41-64.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加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己經不僅僅是一項重大理論問題,而是一項越來越緊迫的實際問題。我國現在雖然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為此做出的積極努力已達十余年之久。
自1993年《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到1997年底央行存款保險課題組成立;自2004年4月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到2004年12月《存款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展開;時至2006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在的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健全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的必要性,并詳細闡述了所要重點研究的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的成員資格、存款保險的基金來源、最高賠付限額、費率制度安排等細節問題。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也促使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被納上議事日程。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降低了建立這一制度的成本和風險;銀監會成立以來我國銀行業監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創造了前提條件;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取得顯著成效,銀行不良資產的大規模政策性集中處置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此外,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也在建立之中,所有這些都表明,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所需要的主要條件都已具備。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在參加2008年11月26日舉行的“第十四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已經上報國務院……估計將于2009年推出。
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現實選擇
理論研究和國際經驗共同表明,存款保險這柄雙刃劍實際上是建立在提高存款人安全收益與降低市場約束之間權衡的結果,既有明顯優勢、又存在負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適得其反。顯然,在目前復雜的國際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一直在等待最佳時機。因此,在推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之際,還必須仔細斟酌,周密論證,以有效防范存款保險可能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從參保前,參保時和參保后三方面而言,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面臨如下現實選擇:
1、參保前的現實選擇——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強制保險是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存款類金融機構均應參加存款保險,繳納存款保險費;自愿保險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前風險越大的銀行參與的積極性越高的逆向選擇問題,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是強制性存款保險。這樣既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預期負擔的減小,也有利于強化參加存款保險的中小商業銀行在競爭中處于相對平等的地位,更可以提升公眾信心,并直接強化銀行業競爭,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
2、參保時的現實選擇——保險額度與費率斟酌。現今,金融風暴席卷全球,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健全的國家也未能幸免。而我國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在這時因為其國家的全額擔保形式而有利于維持公眾信心,促進金融穩定。與美國存款保險公司的建立過程相反,我國存款保險的施行,并非為原本暴露的儲戶風險引入新的擔保機制,而是將事實上已經存在的隱性存款保險顯性化,并逐漸把無限的國家責任變成一種內容與邊界明確的、由獨立機構承擔的有限民事責任。因此,今天儲戶對于銀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對國家擔保的信任,這一責任不可輕易放棄,所以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初期,還應延續以往的政策,進行全額兜底。在經濟形勢明朗后,資金開始從銀行流出尋找投資渠道時,再逐漸過渡到分級兜底。這樣才不至于引起恐慌。
此外,由于單一費率可能引起的銀行追逐高風險項目行為,應對不同風險的銀行征收差別保費。這種差別保費是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安排的核心內容,它要根據每家投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資本充足率等因素定期調整,從而使得銀行的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約束銀行的風險行為,并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對問題銀行進行及時處置。
3、參保后的現實選擇——風險識別與有效監管。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后的銀行可能從事風險較大,利潤較高的項目而引發的道德風險問題,還需加強對銀行的審慎性監管并督促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促進銀行業內外兼修,降低由此引發的風險。因此,穩健的會計制度、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與保險機構共保都是必須的,他們可以通過強化銀行股東、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對銀行的監督,有效提高市場約束,減弱道德風險。
一般而言,存款保險制度的有效與否與存款保險機構能否有效識別參保者的風險狀況緊密相關。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識別及預測未來本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且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多種多樣,也使得風險識別更為艱難。即使風險被識別出來,如何讓金融機構相信其存在的問題也會讓政策當局大傷腦筋:控制經營已明顯惡化的銀行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但要那些表面上經營良好、能承擔其從事的風險行為且仍有盈利的銀行糾正其風險行為、調整其經營策略卻相當困難。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和理性而強勢的監管干預將是存款保險制度健康推行的前提。
三、小結
目前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御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并輔以適合中國現階段國情的條款,不但有利于維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而且順應了中國金融機構所有權結構變化趨勢,是符合中國實際、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重要舉措。因此,適時地出臺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經濟四面楚歌之時提升公眾的信心,有利于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曹元濤.隱性存款保險制度、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與中國的選擇[J].經濟學動態,2005;(6):19-21
[2]葛紅玲.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與金融監管體制的完善[J].管理世界,2001;(4):205-206
[3]何光輝.道德風險與存款保險額度的市場決定[J].財經研究,2006;(1):73-83
[4]錢小安.存款保險的道德風險、約束條件與制度設計[J].金融研究,2004;(8):21-27
[5]蘇寧.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J].金融研究,2005;(12):1-5
[6]魏志宏.中國存款保險定價研究[J].金融研究,2004;(5):99-105
[7]謝平,王素珍,閆偉.存款保險的理論研究與國際比較[J].金融研究,2001;(5):1-12
[8]顏海波.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所面臨的困境與選擇[J].金融研究,2004;(11):29-36
[9]張正平、何廣文.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的最新發展、運行績效及其啟示[J].國際金融研究,2005;(6):33-39
論文 摘要:存款保險制度是 金融 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次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機,促使
一、存款保險制度概述
存款保險制度,就是銀行按照規定參加存款保險,繳納保費,國家組建專門機構負責管理投保銀行的保險費和其他渠道籌資,建立起存款保險基金:當某家銀行出現倒閉破產等危機事件時,存款保險機構按照規定標準及時向存款人予以賠付,并依法參與或組織對這家銀行的清算,實現對存款人合法權益的最大保護。該制度通常與政府接管、最后貸款援助制度一起,構成處理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核心法律制度,是國際金融中心金融安全法律體系的信心來源與保證,對穩定本國金融市場安全體系起到重要作用。它的核心是防止一些存款者因某些金融機構的倒閉而對其它的金融機構失去信任,由此導致大規模的擠兌行為,引發銀行機構恐慌和大規模的金融危機。
一般情況下,為了應對破產的金融機構,存款保險機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一是由存款保險公司協助另一金融機構收購破產的金融機構,把存款者的存款轉移到收購者的金融機構之中;二是由存款保險機構支付存款人被保險的存款金額,并且清償破產金融機構的債務。存款保險公司一般會按照成本價格來選擇具體的處理方法,一股的說,對大銀行多采取安排收購和存款繼承,對小銀行則多采取后面的一種方式。
然而,存款保險也存在其不可避免的缺陷,比如說:存款者由于利益受到保護而弱化了對銀行的選擇與監督存款:同時存款保險的存在使銀行的膽子更大,產生“虧了也是保險公司的錢”的心理;除此之外,存款保險的保險費率一般與風險并不直接相關,以上因素造成的風險與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對稱的,從而不可避免的提高銀行的從業風險。存款保險制度的另一大缺陷就是它對大銀行提供的保護要明顯的高于對小銀行的保護,這容易造成存款從小銀行逐漸流向大銀行,對小銀行來講這是相當不公平的。
關鍵詞:存款保險;定價模型;費率測算;實證分析
存款保險制度作為保護銀行等存款機構金融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其與審慎監管和最后貸款人制度共同構成了金融安全網的三大要素。但存款保險內在的道德風險問題以及逆向選擇和問題也同時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1987年美國FSLLC保險基金破產的事件引發了對存款保險費率定價研究,Kane(1992,1995)以及Kane&KauSman(1992)就該事件提出了定價問題所體現的是存款保險人與納稅人之間的利益沖突。研究表明,合理的存款保險定價不僅能夠對上述三個制度內生缺陷形成有效的制約。而且可以改善市場激勵和避免銀行間的交叉補貼。另外,定價還直接關系到存款保險保費征收制度的選擇方式,即選擇單一費率制度和基于風險調整的差別費率制度。因此,存款保險定價一直被認為是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核心問題。
一、存款保險定價理論及模型研究
(一)存款保險定價模型
存款保險定價的核心問題是要估計銀行資產價值的風險。目前,較為受到肯定的兩種存款保險定價方法分別是:Melton期權定價模型和預期損失定價模型。
1、期權定價模型。
Merton(1977)創造性地將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應用于存款保險領域。將存款保險看作銀行資產價值的一項看跌期權:即存款保險等同于一個以保險期為履約期、以約定賠償為履約價、以銀行資產為基礎的看跌期權。對投保銀行來說,保險合同相當于持有一份多頭賣權,對存款保險機構來說,則持有了一份空頭賣權。但是,該模型經Marcus和Shaked(1984)、Ronn和Venna(1986)以及Duan(1994,1999)等多位學者的研究發現,期權定價模型在存款保險費率厘定方面存在不少的缺點,如銀行資產價值變動影響、現實中的“監管寬容”現象以及模型忽視了資本標準的影響。近幾年,B-S模型又在諸多學者的進一步研究的基礎上得到了新的研究成果,如Dermine和Laier(2001)考慮了銀行信貸風險的影響、Pennacchi(2001)考慮了經濟周期的影響、Byung Chun Kim和Seung Young Oh(2004)則在允許銀行在保險期內隨時破產的情況下,推導出一個完全封閉性的(exact closed-form)存款保險定價公式。
2、期望損失模型。
預期損失=預期違約概率×風險暴露×給定違約下的損失。“預期損失”是將存款保險人的損失大小表示為被保險存款的一個比例,因而它測度存款保險的成本,即每單位被保險存款的保費水平。“預期違約概率”可以運用基本分析、市場分析或評級分析來估計。其中,基本分析典型的運用CAMEL類評級:市場分析則典型地根據利率或諸如存款單、同業存款、次級債務、債券等未保險銀行債務的收益率來得到;而評級分析則利用諸如穆迪公司和標準普爾公司等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
(二)我國存款保險定價模型適用模型
1、存款保險定價模型述評。
魏志宏(2004)應用期望損失方法對我國商業銀行存款保險費率水平進行了測算,根據其分析過程和研究結論,本文認為首先預期損失方法存在較大的評估主觀性:其次。監管機構對于風險銀行的容忍程度直接影響了預期損失率的高低;另外,銀行破產清算的法律框架與執行力度在我國根本不具備現實可操作性。故魏志宏(2004)在其文章中只能對“破產銀行的資產損失率為50%”。由此可見,預期損失模型在我國基本上沒有適用價值。
雖然期望損失定價模型相對于期權定價模型具有簡單和操作性更強的優勢,但在該模型中,存款保險機構依據各投保銀行的風險水平進行差別定價,忽視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盲目投資、虛假報告和管理不善等行為,模糊的區別定價不能解決道德風險問題。正如陳世敏(2005)應用該模型對我國商業銀行進行費率測算結果所反映的一樣,采用不同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會導致截然不同的測算結論,這種人為主觀因素影響必然會引發對存款保險費率定價合理性的質疑。而在實踐中,期望損失模型也曾導致了20世紀80年代美國存款保險體系在信貸儲蓄協會危機中維持困難(史小龍,2003)。美國現行的“與風險聯系的差別費率”模式是以默頓(Morton)提出經典的關于套期定價的存款保險定價理論為基礎的,同時在經過諸多學者對期權定價模型的不斷完善后使得期權定價模型的理論基礎和適用性都得到了實證檢驗。
另外,考慮到本論文以實現對存款保險費率水平進行精確合理測算為主要研究目的,期權定價模型無疑更加符合要求。但對上述所介紹的Merton、M-S、R-V三個模型具體選擇方面,本文更加傾向于采用基礎的Melton模型。原因有二:(1)從我國商業銀行(包括上市與非上市)歷年分紅記錄分析,分紅因素基本上對期權定價不存在影響;(2)而且M―S模型和R-V模型相對于Melton模型對商業銀行的公平價格要求更高,即要求商業銀行具有一個公平定價的外部市場――股票市場,因此需要以上市商業銀行作為測算樣本。姑且不論我國商業銀行中上市公司占較小的比重,僅我國股票市場的非有效性就不足以滿足對上市商業銀行的定價要求。
2、我國存款保險定價模型適用模型。
對于期權定價模型在理論研究中所表現出的種種缺陷,本文將采用一種全新的測算模型,計劃采用建立回歸模型的方式對其進行修正,利用資本充足率補充資本標準要求,將信用評級以及CAMELS評級所關注的商業銀行評估要求指標化,選取商業銀行的財務指標作為監管要求。就理論研究的角度而言,這種測算模型不僅僅實現了對期權定價模型缺陷的彌補,而且考慮了期望損失模型的監管評估要求,實現了對兩種模型優化利用和綜合利用。
為了將本論文所采用模型與Morton模型進行
區分,在此將Morton模型定義為“基礎模型”,修正后模型定義為“修正模型”,相應測算費率分別定義為“基礎費率”和“修正費率”。
二、期權定價模型中標準差的計算依據探討
標準差是Morton模型中影響定價水平的主要因素,目前國內在應用該模型(包括擴展和修正模型)過程中無一例外地選擇上市商業銀行股票市場價格計算標準差。本文認為這種簡單照搬期權定價模型公式的計算方法存在以下的問題:
1、截至2008年10月,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僅為14家,占全部商業銀行數量比重不足10%,如果僅以股票價格的連續復利收益率計算標準差,未上市銀行的存款保險費率如何測算?如果以類推的方式估計非上市商業銀行的股票價格,市場定價影響因素的復雜性和銀行之間的差異性也決定了估計股價的必然存在主觀臆想成分和不合理性;
2、我國股票市場的資產定價功能不強,投機性因素和投資者的非理導致商業銀行的資產價值與股權的市場價格相差甚遠,簡單的以上市商業銀行的股票價格確定商業銀行的風險大小無疑偏離了存款保險定價目的;
3、期權定價模型最初應用于對以公司股票為標的期權進行定價,目的是為投資行為確定價值判斷的依據以實現投資回報,因此自然應當采取股票收益率作為其風險高低的評價基礎,而存款保險則是對商業銀行經營風險進行評估,更多地關注商業銀行的持續贏利能力的穩定性。兩者的應用對象和目的截然不同;
4、具體到從期權定價模型在保險費率厘定領域的實際應用,該模型所采用的標準差計算都以資產的收益率作為計算依據。Turner和D'Arcyand Garven在以期權定價模型對保險定價研究時都明確指出了保險市場不能照搬股票市場模式,如果以股票收益率標準差應用于期權定價模型就忽略了保險風險的特殊性。
據此,本論文將采用樣本商業銀行扣除非經常損益后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作為標準差的計算依據。
三、存款保險費率水平修正指標的選取
(一)國際上金融機構風險評價體系簡介
目前世界上計算銀行風險調整費率的兩個常用指數是資本水平(充足率)和監管評級判斷投保金融機構的風險。在金融監管以及風險評價方面,最著名的當屬美國聯邦金融監管當局使用的“駱駝評價體系”(CAMELS),其內容包括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管理水平、贏利狀況和流動性、市場風險敏感性。此外,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CDIC)對于金融機構風險評價體系比較具有代表性,其也是從質和量兩方面考察的。質的方面主要依據CAMELS評級準則,量的觀測主要考慮資本充足性、贏利能力、資產質量和資產集中度等。
(二)Morton模型修正指標
基于B-S模型的缺點,如果對其不進行合理的修正,則就會出現對存款保險定價不合理的測度,如郭韶青(2007)利用該模型對深發展一年期人民幣存款保險的測算費率應為13.2%。因此,參照CAMELS評價體系和加拿大對金融機構風險費率確定所依據的因素,同時考慮到Morton模型的缺陷,本文將選取資本充足率和監管風險評級/評價指標作為對Morton模型的修正。在監管風險評級,評價指標中,根據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監管評級內部指引(試行)》的要求,除資本充足率之外,本文將采用凈資產收益率、流動性比率、不良貸款率、加權風險資產收益率、存貸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比例作為監管評級的二級指標。
四、修正模型的實證分析
(一)分析說明
自2003年底開始的商業銀行改革,經國家對四大國有銀行采用注資、剝離不良資產和通過股份改革實現上市等改革措施的實行,到2006年我國商業銀行在資本充足率、整體資產質量、經營業績和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考慮到之前我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負凈資產和資本充足率偏低等問題,本文選取樣本商業銀行2005-2007年度財務報告數據作為研究樣本。運用橫截面數據分析存款保險費率與各修正指標之間的關系。為了保證數據的有效性,消除異常樣本對研究結果的影響,由于中國農業銀行的某些修正指標不能獲取,且其相對于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的存款保險費率明顯過高,因此將其剔除,最后選定17家商業銀行作為回歸分析樣本。
(二)分析結果
本論文采用統計分析的研究方法,采用樣本銀行2007年的截面數據進行分析,使用Eviews5.0進行估計。為解決樣本數據在分析結果中的異方差性、序列相關性和自相關性,根據目前所進行的研究結論,本文在實證分析過程中對數據進行了自然對數和差分處理,得到以下模型方程:
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影響我國商業銀行存款保險費率的因素有資本充足率、凈資產收益率、加權風險資產收益率和客戶資產集中比率(樣本數據中以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比例表示)。其中資本充足率和凈資產收益率與存款保險費率間存在負相關關系,且資本充足率對費率的影響程度最大,因而在對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定價時應當重點關注資本充足率的影響:而加權風險資產收益率和客戶資產集中比率則與存款保險費率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即商業銀行的加權風險資產收益率和客戶集中比率上升時,其存款保險費率相應提高。
因此,在我國建立了正式的存款保險制度之后,各商業銀行如果要降低自身繳納的存款保險保費就必須要通過各種手段來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贏利能力,控制對風險項目投入,同時還必須在銀行貸款發放時秉承風險分散的監管要求,降低客戶資產集中比例。
五、我國銀行存款保險修正費率
本文根據實證分析所建立的模型方程和影響指標對Morton模型進行修正,得到的各樣本商業銀行如下的存款保險修正費率:
年計算;②假設我國將采取強制存款保險制度,即所有吸收存款的商業銀行都必須對所吸收存款投保;③無風險利率一般按照普通國債的發行利率。但國債利率受國債類型和期限的影響各不相同,同時由于我國近年對存款屢次實行加息政策,波動幅度較大,本文無風險利率按照國債的平均發行利率即以3%為準。
資料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樣本銀行網站主頁2005-2007年度財務報告教據
對上表的存款保險費率結果分析,基礎費率和修正費率水平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按照Morton模型測算,平均基礎費率水平最低的是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最高的是城市商業銀行。但是在考慮了修正指標因素后,情況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各樣本銀行之間的費率水平差異明顯縮小。這一研究結果從實證角度印證了沈福喜(2001)、山東經濟學院課題組(2005)商業銀行存款保險費率的差距不應當過大的觀點。
招商銀行成為存款保險修正費率最低的商業銀行,表明該銀行在資本充足率、經營管理水平和資產贏利能力方面表現良好,且風險控制能力較強。而基礎費率和修正費率差異最大的是深圳發展銀行,其基礎費率最高而修正后費率居中,這說明了該銀行雖然以往處于較高的風險水平,但其資產質量已經獲得很大的改善。而從深發展近兩年的年度財務報告上也可以印證這種變化,其資本充足率由2004年的2.30%提高到2008年中的8.53%,達到了資本充足率8%監管要求;同時其凈資產收益率和貸款客戶集中度水平也都處于樣本銀行的前列。而對于修正后費率水平上升的樣本銀行,則主要是由于其在2007年度的資本充足率低于2006年度的資本充足率所造成的,這也說明了資本充足率的變化在決定存款保險費率水平方面的重要性。
分析結果還驗證了修正模型的另一個重要功能,即存款保險費率不僅僅注重當前經營風險和盈利能力水平的高低,還更加關注商業銀行在以上方面的變動趨勢:當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贏利能力出現下降時,以及銀行過度涉足風險領域經營和擴大貸款集中度時,其所應當負擔的存款保險費率會迅速上升;相反地,存款保險費率會相應降低。這樣便可以為存款保險公司實現對投保機構的動態監管,同時也促使投保機構在決定經營管理策略時會更加謹慎。
六、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