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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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局年度工作計劃范文一
新的一年里,我們將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國家局、省局和市局公司相關文件精神為指導,積極轉變煙葉生產發展方式,緊緊圍繞“原料保障上水平”的總體要求,以基地單元建設為載體,以特色煙葉開發為重點,夯實基礎、搶抓機遇、依靠科技,注重實效、明確措施、狠抓落實,全面提升煙葉工作水平,實現轉方式、調結構、突特色、上水平、促發展的目標。現將20xx年工作計劃匯報如下:
一、種植面積、產值:穩定烤煙種植面積13.5萬畝,指令性收購計劃27萬擔,平均畝產105公斤,畝產值2800元以上。
二、結構比例:上等煙比例70%,上中等煙比例100%,桔色煙70%以上,等級合格率80%以上。
三、站點建設:新建項目3個,計劃投資1929.39 萬元;啟動項目9個,計劃投資1664萬元。
四、科技示范園區:現代煙草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科技樓總投資900萬元,20xx年計劃投資100萬元。
五、煙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
(一)烤房建設:460間,預計投入資金1518萬元
(二)機耕道建設:162.83公里,預計投入資金3256.6萬元。
(三)農機具:計劃配置470臺/套,投入資金935.3萬元。
(四)育苗設施:計劃建設8萬平方米,投入資金568萬元
(五)土地整治:0.54萬畝,預計投入資金1620萬元。
(六)水源性工程:1個,預計投入資金32072.47萬元。
六、工作建議
圍繞行業發展特點,努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加強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應有的貢獻。
總之,20xx年全縣煙葉生產收購面臨機遇和挑戰的關鍵一年,面對外出務工人員增多、本地非農就業機會增加、用工成本大幅上漲等諸多不利因素,要順利完成27萬擔的收購目標任務不僅需要全縣干部職工付出艱辛的勞動,而且要超前做好工作安排,切實做到思想早發動,任務早分解,措施早制訂。縣局(分公司)將計劃分解到各站,各站必須進一步量化到各收購倉點和生產收購人員頭上,形成層層為目標把關、人人為目標負責的管理機制。
煙草局年度工作計劃范文二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引,圍繞“四個一流”目標,突出“規范、創新、文化、幸福”四個關鍵詞,進一步夯實營銷體系、執法體系、管理體系、監督體系、人才體系“五位一體”工作布局,打造“服務武煙、法治武煙、創新武煙、陽光武煙、活力武煙和幸福武煙”。
(一)著眼終端,優化培育,努力打造服務武煙
按照“控制總量、稍緊平衡”的調控方針,堅持“控總量、調結構、穩價格、降庫存”為目標,進一步調優市場狀態,提升品牌培育、終端建設和服務客戶三個能力。
1、注重協調發展,提升品牌培育能力。要加強信息采集分析。在鞏固常態化信息采集機制的基礎上,針對市場特點,開展專題調研,及時跟蹤人口、居民收入、價格庫存、消費規格等指標,準確把脈市場商情變化,完善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機制,應用數據分析方法,堅持用數據說話、用數據分析,加強信息的整合與應用;要完善工商協同。
2、堅持以點帶面,提升終端建設能力。以“四同”為核心,努力構建“在終端著力、靠終端發力”的營銷新格局,分三個層次推進終端建設。一是做精示范戶。在96戶終端示范達標基礎上,全面推廣4s終端管理,重點提升零售戶綜合經營能力,為“信息采集、消費跟蹤、品牌培育、宣傳促銷”等現代終端功能作用打好基礎。二是拓展目標戶。通過組織現場觀摩、心得交流等形式,拓展提升目標終端戶經營意識,改進陳列習慣,促進硬件投入,提升終端形象,形成示范片、示范區,實現卷煙銷售、消費跟蹤等現代終端功能。三是跟進基礎戶。關注硬件條件相對較好的零售戶,重點發揮卷煙銷售功能,主要引導其優化環境、提升形象,切實提升客戶整體盈利水平。
3、強化內培外訓,提升服務客戶能力。一方面,要強化培訓實效。圍繞“終端建設、品牌培育、引導能力”三大培訓主題,對內開展“我的提升計劃”及“我的策劃方案”兩項活動,提高營銷人員分析能力、溝通、引導能力,對外開展現場觀摩、心得交流、計算機應用等的培訓,提升客戶經營能力,為現代終端功能的發揮夯實基礎。另一方面,要推進物流成本控制。把握“現代、經濟、適用、效率”的物流建設要求,延伸配送服務內涵,優化整合物流線路,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費用。
(二)內管外打,群防群控,努力打造法治武煙
堅持立足本地,完善 “打假破網、市場監管、內部監管”三個體系建設,優化證件管理,優化隊伍建設,推動專賣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1、構建立體打假,推進打假破網社會化。完善“部門聯合、多方參與、密切協作”的打假體系,著重用好“兩個力”,借用外力,深化多警種合作,整合內力,探索所隊一體化打假機制,形成打假合力,實現兩個“新突破”。一是在尋找案源上要有新突破。二是在互聯網案上要有新突破。
2、注重多措并舉,推進市場監管精細化。突出以非流煙的管控與查處為重點,繼續完善“打擊嚴厲、管理到位、疏導及時、服務周到”的市場監管體系:聯橫合縱打重點。聯合公安機關“打源頭”,聯合工商部門“管終端”,聯合交通部門“堵卡口”,實現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雙管齊下。進一步深化“說理式執法”應用,從行政處罰領域延伸到行政許可管理,通過網站、報紙、廣播、電視及開展送法下鄉等活動,加大許可宣傳力度,做到依法依規,寬嚴相濟。
3、突出規范經營,推進內管監督常態化。繼續以“防外流、排隱患、促規范”為目標,著重做好“兩個2、一個3”:完善兩個機制。完善每月專銷互動例會機制、專銷協同核查機制,加強專銷一線人員的協同配合;完善4:4:2內管三員聯動考核機制,做到有案必報、有案必查、有案必問責。用好兩個系統,應用好“內管信息系統”和“內管模擬分析監管系統”,提升內管數據分析的運用能力。借助三個載體。利用好“卷煙零售戶守法經營宣講會” ,引導誠信守法經營;加強與武義工商聯的聯合宣傳,有效應對“武義超市”現象;執行好“四看、八問、五查” 內管走訪標準,加強日常內管監管。要充分認識到“天價煙”整治的極端重要性,強化全員治理意識,切實防治反彈。
(三)注重精實,優化體系,努力打造創新武煙
堅持“精實管理”主線,緊扣“管理創一流”目標,不斷優化管理體系,實現創新發展。
1、深化目標管理。目標是“風向標”、“拉力器”,要把深化目標管理放在企業管理首要位置,抓住兩個環節:一是目標制訂環節務求科學合理。二是目標落實環節確保管控到位。目標落地是目標管理的關鍵,要抓好三個載體:抓目標承諾。中基層負責人簽訂“部門目標承諾書”,員工層發放“崗位目標管理卡”,促進目標執行落地。抓方案進度。堅持目標分析報告制度,尤其是注重目標的自評制度,各部門、各崗位要養成目標分析習慣,增強目標分析能力,實行“每月一小結,每季一分析,年終一評價”制度,要深度分析目標完成結果和過程,發現數據背后的工作經驗得失。
2、優化管理要素。遵循“更加規范,更富效率”為導向,按照“有效的規章制度、清晰的崗位職責、健全的標準體系、順暢的信息傳遞和嚴格的績效管理”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六有”管理要素。要梳理制度體系。各科室要對現有制度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建立一套規章制度的統一管控和更新維護機制,確保制度及時識別、便于查找。要開展職責“回頭看”。全員參與,部門把關,對現有崗位職責進行再梳理,重點工作納入崗位職責,消除職責模糊交叉地帶,并在管理體系建設系統進行錄入。
要健全工作標準。要突出以崗位對標為抓手,進一步提煉崗位干事要素指標,為干事有標準、工作上水平提供支撐。要暢通信息傳遞。重點加強“個人工作平臺”的應用,特別是深化“工作計劃”模塊,“工作協同”模塊的應用深度。以現有信息系統為抓手和參照物,不斷優化管理流程,推進流程標準化,標準信息化。要完善績效考核。1月,開展績效管理體系調整完善意見建議征集活動,2—3月,集中研討論證,力爭一季度完成定稿,績效考核與目標管理相呼應,考核圍繞目標兼顧過程要素,積分獎勵突出對主要業績和貢獻大小。要持續優化文件。堅持“統分結合,以我為主”,結合班組建設,開展“我的文件我來改”活動,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由科室內審員為主導的體系文件持續優化機制,維護體系文件動態管理。
一、專項清理整頓的范圍和內容
1、清理整頓范圍。主要是四類中介組織:一是財務會計類,包括會計(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機構等。二是工程技術類,包括土地評估事務所、房地產評估事務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工程監理機構等。三是法律服務類,包括律師事務所、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公證服務機構等。四是服務類,如招投標機構、拍賣機構、人才市場、勞務輸出中介機構等。同時,對市場發展類和行業自律類中介組織也相應進行清理整頓。
2、清理整頓內容。一是審查和確定中介組織的準入條件,凡達不到新的準入條件和標準的進行糾正,應當撤銷的予以撤銷,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登記而從業的中介組織依法取締。二是檢查中介組織的從業情況,查處或整改虛假證明、違規操作、不當競爭等違規違法問題。三是檢查中介組織的脫鉤改制情況,深化中介組織的市場化取向改革,依照政策規定在人、財、物、名稱等方面與主管部門或掛靠單位徹底脫鉤。四是檢查各審批登記部門和主管部門對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情況,督促糾正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二、專項清理整頓的步驟和時間安排
全市清理整頓工作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規范總結三個階段進行,于20*年6月底前基本結束。
1、宣傳發動階段:20*年4月,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清理整頓工作。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在20*年4月底前部署到位,提出清理整頓的工作計劃,并全面啟動,同時將整頓規范的工作計劃于4月底前報市整頓規范中介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檢查自糾階段:在2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1)政府有關監管部門要對行業協會的監管情況和中介組織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一要檢查中介組織的設立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查設立條件,特別要對中介機構的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執業人員素質、身份等進行嚴格審查,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對不符合注冊條件的,堅決不予登記;對未經登記注冊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中介組織,堅決予以打擊并依法進行取締;對未正常開展活動,嚴重違法、違規和管理混亂的中介組織,要督促其限期整改。二要檢查中介組織的脫鉤情況。依照現行政策、法律、規定,要在人、財、物、名稱等方面與主管部門或掛靠單位徹底脫鉤,并提出具體脫鉤計劃。三要檢查行業協會建立健全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中介行業要設立行業協會,尚未設立協會的要抓緊籌建;對已建立行業協會,但機構、人員、職能不健全的,要抓緊充實。要逐步推行當然會員制,對進入中介行業的執業人員和機構,都必須加入行業協會,成為個人和團體會員;四要檢查監管到位情況。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中介組織的執業行為、收費標準,以及查處違法違規事件等方面,是否依法監管進行認真的自查。
(2)行業協會要在檢查自身履行行業管理、行業自律工作的基礎上,指導行業內的中介組織,對規范執業、執業人員、經營活動、財務管理、違規違紀等情況進行全面的自查。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情況,并報市整頓規范中介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對檢查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前報市整頓規范中介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規范總結階段:在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1)各審批、登記部門研究制訂對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加強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規定,制定完善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規范運行、促進發展的指導意見。
(2)行業協會要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制定和完善統一規范的行業職業準則、執業規則,制定本行業的自律規范和獎懲規則,建立本系統本行業的信用等級制度,對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機構和嚴重違法的中介機構、個人堅決實施市場禁入制度。
(3)中介組織結合自查情況,制訂和完善內部管理規章、服務標準、服務規則;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建立執業質量審核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執業人員要及時調整或清理。
(4)建立信用平臺和中介組織的誠信檔案。建立信息溝通制度,逐步實現各部門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綜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開展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誠信檔案的建設工作,及時掌握中介機構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和執行政策、規范執業、違規違紀、優質服務、人員培訓、經營活動、機構變動、經營收入、上繳稅收以及財務管理等情況。要把誠信檔案與行業的監管和資格管理結合起來,將誠信檔案記錄作為業務考核和資格管理的重要依據。建立執業者失信、處罰披露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對中介組織從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向社會披露,屢教不改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列入黑名單,增加社會的可識別性。禁止列入黑名單的中介組織在政府或社會公共事業項目中提供服務,建立使用列入黑名單的中介組織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制度。
(5)在自查自糾階段被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和管理混亂的中介組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審批登記機關依法予以取締。
三、專項清理整頓的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為保證清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由市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市發改局、經貿局、監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法制辦、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審計局、環保局、便民中心、投訴中心、招標投標中心、招投標監督辦、建管局、商貿辦、工商局、人行、工商聯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市整頓規范中介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中介組織整頓規范工作的組織部署、檢查督辦和重要事項的研究處理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各責任單位和主管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明確對中介組織實行指導、監管的具體科室,切實抓好整頓規范的落實工作。
1、市發改局牽頭負責做好面上清理整頓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建立由政府相關部門和各行業協會參加的例會制度。
2、工商部門牽頭負責工商注冊登記中介機構的清理工作,并由各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其它中介組織的清理整頓工作由登記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3、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制訂行業規劃,審查認定行業協會的規章制度。
4、各行業協會負責中介組織誠信檔案的建設工作,尚未設立協會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建立。
5、物價、財政等部門牽頭,明確中介組織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監督和規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
(一)統一思想認識。創業是勞動者通過自主創辦生產服務項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市場就業的重要形式。勞動者通過創業,在實現自身就業的同時,吸納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促進了社會就業的增加。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有利于發揮創業的就業倍增效應,對緩解就業壓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實施積極就業政策的重要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通過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優化創業環境,鼓勵和扶持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二)明確指導思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創新,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和創業環境著手,逐步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新格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強化創業服務和創業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不斷激發勞動者的創業激情,增強創業意識,鼓勵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
(三)突出工作重點。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地方的優勢產業、特色經濟,確定鼓勵創業的產業指導目錄,制定扶持政策,鼓勵創業者進入國家和地方優先和重點發展的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貿易促進型、社區服務型、建筑勞務型和信息服務型等產業或行業。鼓勵和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擴大創業領域。重點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創業。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等創業。力爭用3到5年的時間,實現勞動者創業人數和通過創業帶動就業人數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體系,使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
(四)放寬市場準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和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法律、法規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對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定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以及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市場準入條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政府部門要及時受理,公平對待,限時答復。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要按有關規定,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強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實有利于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勞動者創業。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細化操作辦法。多渠道籌集安排資金,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展開。要針對經營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場環境變化的情況,兼顧行業穩定發展和結構調整升級,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護創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鼓勵創業企業擴大就業規模。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勞務輸出地區要積極探索完善相關扶持政策。
(七)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支持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積極探索抵押擔保方式創新,對于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利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提供融資支持。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創新管理模式,提高貸款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并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三、強化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
(八)加大培訓力度。建立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創業培訓體系,擴大創業培訓范圍,逐步將所有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納入創業培訓。加強普通高校和職業學校的創業課程設置和師資配備,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創業者,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的,其按規定享受的職業培訓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開支。
(九)提高培訓質量。從規范培訓標準、提高師資水平、完善培訓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斷提高創業培訓的質量。定期組織開展教師培訓進修、研討交流活動,加強師資力量的培養和配備,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識講座、企業家現身說法等多種方式,增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根據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開發推廣創業培訓技術,不斷提高創業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安排勞動者創業所需的生產經營場地,搞好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優先保障創業場地。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或利用原有經批準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區、小企業孵化園等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為進入基地的小企業提供有效的培訓指導服務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強創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創業穩定率。
四、健全服務體系,提供優質服務
(十一)健全服務組織。依托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創業指導服務組織,開發創業指導技術,完善創業服務功能,提高創業服務效率,承擔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組織、服務和實施責任。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和各類創業咨詢服務機構的作用,共同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動創業咨詢服務工作的開展,建立由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及政府工作人員共同組成的創業服務專家隊伍,逐步形成創業服務指導專兼職隊伍。
(十二)完善服務內容。根據城鄉創業者的需求,組織開展項目開發、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建立創業信息、政策平臺,搭建創業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監管、企業與個人開發、市場運作的創業項目評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開業指導和咨詢服務。建立創業者信息管理服務系統,設立創業服務熱線,接受創業者的咨詢和投訴,提供及時有效的后續服務和跟蹤指導,注重對創業失敗者的指導和服務,幫助他們重樹信心,再創新業。
(十三)提供用工服務。為創業者、新創辦企業及其所吸納的員工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指導創業企業結合生產經營需要,落實職工教育經費,做好職工的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組織各類培訓機構按照用工需求開展定向、訂單培訓,為創業企業提供合適人才。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創業者及其招聘的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職稱評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創辦企業工作,擴大創業帶動就業的規模。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工作開展
(十四)強化政府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促進創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就業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推廣經驗典型,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全面開展。重點指導推動工作基礎較好,條件相對成熟的城市,根據本意見的要求,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相關扶持政策,在組織領導、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社會參與等方面積極探索,率先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體系,建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區要發揮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中小企業管理、教育、建設、國土資源、財政、商務、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共同參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工作小組,共同研究制定和實施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把優化創業環境、完善落實創業政策以及提高創業培訓效果、創業服務質量、創業初始成功率、創業穩定率、創業帶動就業率等作為衡量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主要工作指標,列入當地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年,是發展歷程中不平凡的一年,是經受國際國內復雜經濟變化嚴峻考驗、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全市各部門、各區縣和社會各界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和部署,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民營企業家積極承擔企業責任并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努力創造社會財富并實現社會價值,民營經濟實現了又好又快發展。
(一)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和條件不斷改善。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年9月召開的民營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市有關部門制定了16個配套文件,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和重大成果得到了全社會廣泛的認知,民營企業家承擔企業責任和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全社會形成了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條件和有利氛圍。市委、市政府組織有關方面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民營企業家和社會各界意見,認真研究各種所有制經濟競相發展的情況,決定以“民營經濟”稱謂取代“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稱謂,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了包括個體工商戶、集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在內的民營經濟的實際情況,從而為不斷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的條件和環境,形成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觀念奠定了基礎。市有關部門制定的配套文件要求,按照“非禁即入”原則,降低準入門檻,實行公平準入;按照“非禁即可”原則,擴大經營范圍,準予關聯延伸;按照優化商務環境原則,實施市場化管理,搞好社會化服務;按照強化管理和優化服務原則,擴大市場容量,增加企業主體,并形成了相應的政策制度規范。
(二)以投資融資為重點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今年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銀根緊縮困難和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我市以促進投資和擴大融資為重點,支持民營經濟克服困難持續發展。舉辦第二屆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和銀行業與中小企業融資洽談會,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以促進直接融資,發展信貸租賃信托保理票據貼現等業務以促進間接融資。支持市金融辦健全職能發揮作用,支持區縣設立金融服務機構,發展貸款擔保公司和信用聯合體,搭建融資平臺和中介服務平臺,促進企業和經濟組織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提高信用等級,擴大融資能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及其他出資人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拓展民營經濟發展新領域,拓展民營企業融資新渠道。市政府了《關于優化商務環境促進投資融資的意見》,建立市金融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將民營重點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列入融資協調工作計劃,提供基本的項目融資計劃書范本,幫助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單位編制修訂項目融資計劃書,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融資能力。貫徹落實12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多增加存款,多發放貸款,多渠道融資。
(三)民營經濟規模擴大、總量增加、實力增強。民營企業經營領域不斷擴大,涉及到高科技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行業,以及銀行保險信托租賃保理基金等金融行業。民營企業家積極支持汶川地震災區抗震救災,積極參與奧運會和協辦奧運活動,在承擔企業責任的同時勇于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
二、全力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促進民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各部門、各區縣要全面貫徹落實市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的總體要求,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切實解決實際問題,不斷優化商務環境,制定新的政策制度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努力克服困難,實現持續發展。
(一)進一步放寬準入準予,拓展民營經濟發展空間。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已經出臺的政策制度措施,按照凡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未予禁止的即可準入準予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同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放寬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的企業組織注冊登記,鼓勵開辦商品市場、要素市場、專業市場和高科技企業孵化器,開辦租賃、保理、基金、小額貸款公司等投融資企業,開辦貸款擔保、信用互保、融資服務和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機構,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和市場功能健全。二是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共助、多元投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搞好津南區民營企業成長示范基地試點,與有關區縣經濟功能區規劃建設相結合,設立都市工業園、創意產業園、民營經濟園和企業孵化器,拓展民營經濟發展空間。三是建立民營經濟年度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科技重大建設項目計劃,對列入計劃項目實行提前介入、及時注冊、重點指導、全程服務,在項目審批、立項、科研、環評、土地使用和融資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確保財稅政策落實到位。
根據國家、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精神,以及職稱評審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2021年職稱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圍繞“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業做好人才評價。聚焦重點領域,發揮人才評價的先導作用,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傾斜措施。
(二)繼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自治區正在組織新一輪職稱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對于已完成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并正式下發的職稱系列(專業),可按新修訂的評審條件執行。
(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旗縣區、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對現行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措施進行全面系統梳理評估,查找出不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妨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積極穩慎地進行調整,鞏固發展民族團結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評價。堅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用人單位可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思想政治、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五)拓寬各類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在更多領域貫通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有效銜接職稱和職業資格,促進人才融合發展,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二、申報評審范圍
(一)我市所屬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材料截止時間。職稱申報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和榮譽等各項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到申報時間。申報工作結束后,不再補報相關材料(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
(二)進度安排。市直部門和單位(含自主評審單位)要及時做好組織申報工作,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報送(見附件時間安排表)。各旗縣區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級職稱組織申報工作,自評地區和單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評審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準備案工作,原則上不得跨年度評審。
四、申報評審渠道
(一)為規范職稱申報評審及推進電子證書工作,所有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首先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nmgrck.cn)中注冊,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并完成線下填寫申報工作。申報材料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申報。
(二)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
(三)中央和其他省區駐包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參加評審的,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中央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進行申報評審。
(五)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把關后,可通過以下任一單位(部門)推薦報送。
1.存放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2.工作單位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
4.有條件的旗縣區可以在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
5.包頭市考務中心社會化服務科
五、政策規定
(一)完善評價標準
1.各單位在開展職稱評審時,要體現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2.繼續設置論文條件的系列(專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業績貢獻及作品創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其人員范圍是:盟市及以上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定自治區高校、黨校、社科、衛生、農牧林業科研、會計、經濟、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檔案、圖書、文博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不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的系列(專業),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其人員范圍是:上述人員范圍以外的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各系列中級及以下職稱;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3.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
4. 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包頭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的通知》(包人社辦字〔2020〕227號)執行。
(二)創新評價方式
1.實行考評結合。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其他系列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職稱,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級職稱,按國家統一安排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的評審或認定。
3.實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中小學教師職稱采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量化評審、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自主評審地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推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的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4.推行網上申報評審。自治區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統計系列高級統計師等部分系列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評審。
(三)繼續下放評審權限
1.下放高職院校、包頭廣播電視大學高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2.下放中專(技校)、市委黨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3.下放農牧業科學研究院農牧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4.向旗縣區下放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及考核認定。
自治區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高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權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開展評審。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建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四)破格申報條件
1.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直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考評結合系列,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不參加考試,直接參加評審:
(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3)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
(4)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5)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6)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
(7)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
(8)科技成果國家級獎額定獲獎人員,或科技成果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額定獲獎人員。
2.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1)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地區工作,獲自治區科技成果二、三等獎的額定獲獎人員,或者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獎)兩項以上的額定獲獎人員;
(2)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獲得者;
(3)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二層次人選;
(4)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
3.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各申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軍隊轉業干部調入(調整、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5年內初次申報職稱,可不受職稱任職資格限制,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參評相應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5.上述通過破格申報條件取得職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職稱評聘
1.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以及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檔案、圖書、翻譯、計算機等通用性強、廣泛分布在各社會組織的職稱系列和新興職業,可實行評聘分開。
2.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開展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工作。
(2)其他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原則上按照單位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空崗數推薦申報。確需超崗位職數評審的,申報總數應控制在已設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數的5%以內(正高級、高級、中級分別計算)。申報比例以各級主管部門為單位統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受崗位數額(比例)限制參加評審。
(4)為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評聘管理,對參評人員受聘時間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5)“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基層衛生高級申報和衛生系列社會化評審申報要一并計算申報名額。
(六)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對在旗縣區及以下基層農牧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不作論文、科研成果要求。對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才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
2.打破學歷專業限制。在旗縣區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的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
3.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4.經組織選派到蘇木鄉鎮開展技術咨詢、培訓教育等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評價其實際工作業績。
5.城市中小學教師、醫生在晉升高級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的農村牧區基層工作服務經歷,鼓勵引導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服務。
(七)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中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副高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考評結合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2.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論文和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非公有制領域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批準的年限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
(八)繼續實施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職稱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將抗疫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實績。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援鄂醫療衛生人員和收治確診病患定點醫院直接參與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在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免除自治區專業實踐技能考試,提前一年參加職稱評審。其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且滿足職稱評審業績成果條件的,可不受現有職稱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具體人員范圍由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具體評審辦法另行印發。
(十)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有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十一)轉系列評審
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參加轉系列(專業)評審時,按照“先轉后評”原則,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轉評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職稱;轉系列滿1年后,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新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評審。轉系列人員參加晉升的,過去的資歷連續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
(十二)考核認定
1.在站博士后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繼續留在企業的可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國家規定需考試的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再進行認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以考代評專業除外),經考核合格,可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學專科畢業、工作滿3年的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的可認定助理級;碩士研究生畢業、工作滿2年的可認定中級;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認定中級。
(十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另行安排。
六、資格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將所有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二)主管部門復核。各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予以報送;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由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時限統一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主管部門在上報材料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各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在相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三)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評審結束后,通過各自門戶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核準備案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對全區組建的高評委會和自治區直屬單位組建的中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地區組建的中初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組建的評委會不得開展職稱評審,所發職稱信息和頒發證書一律無效。
(二)完善專家評委庫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充實完善中初級級職稱評委庫,并及時報送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吸納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增加經驗豐富的基層一線專家以及非公有制組織專家的比例,對專家評委實行跟蹤考核、動態管理、隨機抽選。
(三)報送評審實施方案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申報材料的審核、整理、匯總工作,制定詳盡的評審實施方案(內容須包括申報情況、評審時間、地點、評委會組建情況、評審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況;另附申報人員花名冊、送審表、評委推薦名單等)。在開評一周前向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
(四)評審工作要求
1.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審。控制評審質量,做到好中選優,確保評審的社會公信力,切實發揮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
2.嚴格按照評審權限開展工作,不得超范圍、跨專業受理或評審職稱,不得違反規定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
3.遵守評審工作進度要求,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評審的,要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同時抓緊做好評審各項準備工作。
4.明確評委會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責任,不得干涉專家評審,強化評審考核,建立倒查追責機制。
5.加強封閉式入圍評審管理,保證評審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實行評委輪換制度,保證三分之一以上的評委實行輪換,已經連續三年擔任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委,原則上不再擔任本年度的評委;自主評審須保證一定數量的非本單位同行專家評委參加;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
6.對在旗縣、蘇木鄉鎮中小學、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等基層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委會評審時,可單獨設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
(五)職稱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和發證
1.各旗縣區、自評單位在評審(工作)工作結束10日內,將《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及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同時,將評審數據上傳職稱管理系統(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通過后,制發職稱電子證書。評審通過人員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查詢打印個人職稱電子證書。
3.從中央單位、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其在區外(軍隊)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換證的,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并統一換發職稱電子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單位,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追究相應責任。
(二)嚴肅評審紀律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對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評審結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一律不予核準備案。
3.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對未按計劃進度完成年度評審任務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申報評審職稱須簽署《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評審工作結束后,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并歸檔備案。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學術不端、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撤銷,并將人員信息記入失信黑名單,從次年起,三年內不允許職稱申報評審。
(四)優化服務水平
1.實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職稱政策相關文件和咨詢電話,在辦公場地醒目位置張貼紙質的職稱申報相關工作要求,制印《職稱申報評審一次性告知書》,認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義務。經辦人員要熟練掌握職稱工作相關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認真審核及時接收申報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2.健全職稱信息化服務體系。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做好歷年職稱評審信息數據采集整理,抓緊時間整理上報。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在實現職稱評審信息區內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跨省區互聯互通,不斷提升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五)嚴格評審收費管理
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六)嚴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保障考試安全,做好考試服務,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合格證書。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
職稱制度改革事關全局,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準確領會文件精神,嚴格職稱評審紀律,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切實增強職稱評審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組織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職稱制度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前的有關文件(含各職稱系列評審條件)規定,凡與本安排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附件1: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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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英國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的培訓考察報告
前不久,由國家經貿委經濟法規司牽頭組團,對英國政府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的基本情況和好的做法進行了實地培訓和考察。赴英期間,培訓團組先后走訪了英國貿工部、國際貿易署、競爭委員會、牛津郡政府、工商聯合會、公務員管理學院和倫敦高偉紳律師行等部門和單位,與英國政府官員、專家、學者進行了廣泛座談和交流,取得了較大收獲。
一、關于英國政府行政的基本情況
在過去五十年中,英國政府隨著社會發展和職能變化,通過多次改革,公務員人數逐步減少,行政方式不斷調整、完善,行政成本逐步降低,行政效率也得到了提高。通過培訓考察,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英國政府在行政過程中,其隊伍建設公務員管理的法制化、行政過程政府部門法律機構的咨詢與把關、行政方式合同管理的有效運用以及重視發揮獨立機構的作用等,無一不體現出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英國政府部門自覺依法行政的強烈意識和較高水平,其規范并富有特色的做法是值得學習和借鑒的。
(一)英國公務員的法制化管理
十九世紀中期,為加強英國公務員的法制化管理,有人提出:(1)公務員應該是一個穩定的終身職業;(2)公務員應該保持中立性,政黨的變更不能影響公務員隊伍穩定;(3)公務員不應承擔任何決策責任,只是執行決策。這三個觀點成為英國公務員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1931年英國通過《公務員總則》,明確“公務員的工資由議會提供”、“英國首相是英國公務員的最高領導”。1968年英國成立了公務員管理部,由首相兼任部長。在撒切爾夫人任期內,英國現代公務員管理體系逐步形成。目前,英國的公務員基本上是實行終身制,多數人員是大學畢業后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加入公務員行列,直至退休。
1.公務員的人員范圍和級別劃分。英國公務員的范圍,僅限于中央政府范圍之內,而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只是當地政府的雇傭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1979年撒切爾夫人執政之初,公務員的人數為79萬,經過近20年的改革,1997年為48.3萬人,其中高級公務員為3000人。關于公務員級別劃分,首相是公務員的最高領導,對議會負責,內閣大臣接受首相領導并對議會負責。各部門均設永久第一部長、第二部長,第一、第二永久部長初任時由首相指任,是永久公務員,以后各屆政府一般在無空缺時不做更換,第一、第二永久部長的職責是負責對所屬部門內部公務員進行指導、監督。英國公務員一般分為高級公務員和一般公務員兩類,高級公務員又分為3級,一般公務員分為8級。
2.公務員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據英國《公務員準則》及《部長工作程序規定》,各部門制定了相應的實施細則,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公務員法律制度。(1)公務員行為規范。如規定公務員應當忠于政府,保持正直、誠實、公正、客觀,幫助政府制定政策,執行決定,管理公共事務等。(2)公務員義務。如必須對議會負責,向議會和公眾通報盡可能多的關于政府政策、決定和活動的有關信息,不得欺騙和故意誤導議會和公眾,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務員準則相沖突的活動等。(3)公務員的錄用。公務員的錄用、包括其內部調動均適用《就業法》,采用與社會其他機構、單位相同的錄用程序。英國議會設立公務員服務委員會直接對議會負責,高級公務員的錄用必須得到該委員會的認可。
3.公務員的績效評價及監督。公務員績效評價首先是由本人對前一段工作進行總結,對照檢查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作出評價,并與直接上司討論同意后,報部門負責人審核,最后將評價結果報人事部門。每3個月或者6個月考核一次,年終由部門負責人作出評價報告,評價結果直接影響公務員本人收入。公務員晉升不僅僅根據工作年限,同時根據工作表現,通常由上一級主管推薦,越級提拔必須經過難度較大的考核。
(二)政府部門法律機構的地位和職責
在培訓考察中我們了解到,英國政府部門都設有專門的法律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府機關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的審查;公司登記、商標注冊的有關法律事務;根據本部門的不同職能所具有的相關法律事務。
1.法律辦公室的專業人員組成。該辦公室的專業人員進入政府機關工作,即成為政府高級專業人員,不屬于一般公務員序列。但其級別設置與其他公務員一樣,基本工資是固定的,享受特殊津貼。即使這樣,其收入與社會律師的收入還是有明顯差距(一般而言,比倫敦當地律師收入低、比外地律師收入高),其優勢主要是工作較為穩定。辦公室的編制人數根據政府機關法律事務的需要設定。在法律辦公室之外,英國政府部門通常還設有一個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公眾的投訴,類似我國的行政復議。但這個專門機構及公眾投訴的受理程序,并不是專門法律規定的,而是英國行政機關的通行做法。受理投訴專門機構的 名稱不一,有的稱為“直接聯絡部”,有的稱為“公共請求辦公室”。
2.英國貿工部法律辦公室的情況。該部設有部長1人(內閣成員)、副部長7人、常任秘書1人,下設12個部門主任,有4000多人在總部工作,還有6000多人在分屬部門工作(有些人屬于人)。該部法律辦公室下設三個咨詢處和一個調查訴訟處,其中負責咨詢的法律工作人員有96人,負責調查訴訟的有22人。法律辦公室的工作是保證貿工部依法履行職責。從法律咨詢服務上看,其主要對象是貿工部所屬各部門、部長級官員、政府其它部委法律機構等,法律辦公室要在政府制訂政策之初及時提供咨詢服務。比如,英國公司盡管享有很大的經營自由,但在以下三個方面仍然受到政府監控:(1)國內角度,如公平競爭、特殊行業的管制(電力、電信、液化氣、水、郵政、電訊、電子設備、原子能等)、消費者合法權益、進出口管理、標準化等;(2)歐盟角度,涉及私有化、企業兼并和與政府有關的法律案件,可直接提交歐盟審理;此外還包括與WTO的關系,英國公司要遵守有關規定;(3)涉及其他公共事業角度,如土地、衛生健康、金融保險等。法律辦公室通過法律咨詢服務,為決策人從法律的角度進行論證,防止越權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從而確保貿工部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上述三個方面作出決定,依法行使職權。
從行政訴訟上看,法律辦公室的工作重點是保證行政執法中法律程序得到遵守。比如,英國行政法律程序強調:公司、個人提起的訴訟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爭議部分確實存在;原告、被告均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開庭時要有2-3名法官參加,當事人雙方就證據、法律依據等展開辨論。如何遵守并做好這些程序要求,需要法律辦公室嚴格把關。在涉及歐盟法律時,法律辦公室還要特別關注英國企業商貿權益的維護。在與WTO的關系上,貿工部是作為英國的主要決策部門之一開展工作的,法律辦公室的職責是依法維護英國公司和國家利益。
(三)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合同方式
英國政府在機構改革、精簡人員的過程中,為了把公共服務職能更好地推向市場,在政府內部廣泛采用了合同方式,保證了行政管理的規范和完善。英國的學者、官員乃至行業協會均對此做法給予肯定,有的人甚至贊譽有加,這是我們在培訓考察中感受特別突出的一點。
1.合同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運用范圍。英國是高稅收、高福利國家,英國國民生產總值的40%是由政府投資產生的。國家的宏觀調控除采用稅率、利率等經濟杠桿外,主要由政府部門制定政策來實施。而政府機關落實這些政策以及對一些公共事業(如高速公路、國家級供水、供電系統、石油管線的鋪設等)的管理,一般都通過與企業簽訂合同的方式來實現。從高速公路的監管到英中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共同舉辦“深圳高科技活動”,他們均按照嚴密的法律運作機制,與當事人簽訂合同,進行規范化管理。這種合同的簽訂是政府作為平等民事主體與企業之間發生的經濟法律關系。政府通過合同明確規定企業的義務和責任,確定項目所應達到的指標,并根據嚴格的監督和檢查,分階段履行自身承擔的付費義務。
2.運用合同方式的特點。政府行政機關通過采用與企業簽訂合同的方式,合理使用公共資金,同時加強管理、監督。其特點是:第一,政府機關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公開、透明。對于國家重點扶持或者重大公共項目,通過合同規定了明確、具體、公開的項目指標,公務員只是執行合同,基本沒有自由裁量權。第二,對公務員要求較高。公務員不能僅是“通才”,而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法律知識;不僅要知曉企業是否符合條件,而且應當懂得企業如何能實現項目指標;此外,合同的談判和制定,本身就是一種法律行為,公務員要依據相應法律進行。第三,有效運用招標體制。政府采用招標方式選擇企業,企業通過競標爭取項目合同。為增強市場競爭力,企業會千方百計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從而在政府財政資金的運用中形成了一種良性競爭機制。第四,有利于實施有效的監督機制。一是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合同談判與合同簽訂職能分設,分別由不同崗位的公務員實施,避免了暗箱作,同時責任明確;二是行政機關對合同項目的監督。行政機關按照合同條款對項目的質量和進度實施監督,公眾也可以對項目進行監督和舉報,行政機關根據監督結果和公眾的舉報,對項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進行有效控制。第五,有利于對公務員的考核和評價。在項目合同管理中,公務員不僅負責合同的簽訂,而且要負責合同的履行,項目的最后落實情況,直接反映了公務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成為考核和評價公務員業績的硬指標。
總之,英國政府和公眾普遍認為,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施和公共事業管理中,通過合同方式增強了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力、對公共事業的管理能力和對市場運作的監督能力。
(四)政府部門之外的獨立機構
在英國政府組織結構中,政府部門之外的獨立機構是一個非常特別、作用突出的序列。目前,英國有130多個獨立機構,大多設立于90年代,這些獨立機構規模不大,專業性較強,人員精干,效率較高,成為英國政府行政的一個特色。
1.獨立機構的起源及性質。1968年英國工黨的一份剖析國防部組織結構的報告提出,國防部部長是通才而不是專家,由于缺乏專業技術人才,影響了國防部行政管理效果,因此建議增加專家管理。撒切爾政府采納了這個建議,在調整經濟政策、推進政府管理方式轉變時,將工商界專業性人士吸納到政府中,同時將各部門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業務獨立出來,按市場化模式運作,成立具有一定特殊職能的獨立機構。獨立機構的性質屬于行政機構,其主管人員由所隸屬的政府部門的部長(或大臣)任命,其工作人員大部分是公務員,也有一定比例的非公務員。獨立機構的經費由議會提供,以保證獨立機構區別于政府部門的相對獨立性。
實踐中,鑒于獨立機構的主管人員由所隸屬的政府部門的部長(大臣)任命,因此其應向部長(大臣)負責。但長期以來,由于獨立機構業務的專業性,在議會問及獨立機構業務范圍的問題時,一般是由獨立機構直接向議會報告,而不是由其隸屬的部門報告,因而在議會、政府部門、獨立機構之間產生了矛盾,英國議會也對此有一定爭議。因為按照英國政府的管理體制,應當由部長向議會報告(大臣)工作。為了解決這類矛盾,英國最近規定,獨立機構不能出席議會會議,所涉及問題一律由政府部門部長(大臣)向議會報告,政府部門同時對獨立機構的運營負有監管責任。
2.英國貿工部的獨立機構情況。該部主要設有6個獨立機構:公司協調機構,負責公司注冊、收集法定文件、向公司提供有用資料等方面的工作;雇傭法庭服務機構,對企業和雇員向法庭起訴提供行政幫助;破產服務機構,負責破產、清算方面的事務、為制訂破產政策提供建議;國家計量、測量辦公室,負責貿易方面的計量、測量、標定工作;專利辦公室,負責專利、商標、設計等知識產權的管理;無線通信機構,負責管理有關無線電訊業務。
二、關于英國行政法律制度和維護公平競爭的行政機制
(一)英國行政法律制度的特點
英國傳統法學中行政法不是一個單獨的部門,它雖然屬于公法的范疇,但這種公法與大陸法系國家相比,具有濃厚的私法色彩,既缺乏明確而獨立的公法體系,也沒有統一審理這類公法爭議的行政法院。我們在培訓中了解到,英國法院在受理行政訴訟時適用一般的法律規則,即行政機關和公民之間的法律關系適用公民之間法律關系適用的法律。長期以來,英國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一樣,都由普通法院管轄。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隨著行政管理的專業化和政府職能的法定化,英國法院成立了行政法庭,并明確了較高的層級管轄。
英國行政法的淵源包括:憲法原則,普通法精神,大量的習慣法和司法審查判例、國內成文法和歐共體(歐盟,下同)法。歐共體法中有關條約、法規可以直接適用,如《羅馬條約》、《歐洲共同體法1972》等,而歐共體的法令則不能直接適用,必須按其精神制定國內法。
英國法院的組織結構主要有治安法院、郡法院、巡回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上議院(最高法院)以及歐共體初級法院、歐共體法院。其中行政案件一律由高等法院的行政法庭負責審理(類似于我國的一審),當事人對審理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上訴法院,再不服還可以上訴至上議院。
英國行政司法審查制度,比較典型地體現出其行政法的特點。在這次培訓考察中,我們通過了解其具體內容和做法,對英國行政法治的基礎、特別是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英國行政司法審查制度
英國行政司法制度是指英國公民、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其他行使公共權力的組織或個人侵害時,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的法律制度。其中司法審查是英國行政法的核心問題。
1.司法審查的基本情況。英國行政司法審查是由高等法院對負責行使公共職責或權力的團體或個人進行的司法監督,主要是針對行政機關或法院作出決定的過程,而不是看其決定本身。高等法院有25名專職法官負責處理行政案件,具體由行政法庭進行審理。行政法庭每年審理的行政案件有5300多件,其中4400多個案件與司法審查有關。
2.司法審查的條件、依據。司法審查的條件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司法審查的對象必須是行使公共職責或職能的團體或個人。同時,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救濟方式,法院通常不會準予司法審查。二是司法審查的申請人要有“足夠的利害關系”。提出司法審查有四個依據:(1)不合法。行政機關或法院在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違反了法律規定,如無權作出決定或超越職權范圍行使權力均為不合法。(2)程序不當。即違反自然公正法則、程序不公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自然公正法則包括由不具偏見的機構進行公平審理,為每一方提供足夠機會陳述自己的觀點。(3)不合理。一般情況下,如果這個決定是合理的,法院不干涉行政機關作出的決定。(4)違反人權。行政機關或法院的決定不能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和英國人權法。
3.司法審查的程序。(1)提起訴訟。起訴人必須遵守訴前行為議定書,根據英國民事訴訟程序規定,民事訴訟開始前,必須經過一個程序,即雙方當事人相互交換信息,協商、和解。如果通過該程序能解決問題,就可以避免訴訟。申請人在提起司法審查訴訟前,也應寫信給政府機關,告訴其起訴的依據和理由,使行政機關有時間作出解釋或改變其決定。(2)許可。法官一般在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后(未聽取口頭陳述前),決定是否給予提起司法審查的許可。實際上很多司法審查案件在這一階段就被終止了,每年4400多司法審查案件中只有20xx多件正式進入審查過程。如果法院拒絕給予許可,或所給予的許可附帶一定條件,申請人可以要求法院開庭聽取口頭陳述,重新考慮其決定。如果法官聽取口頭陳述后仍拒絕給予許可,申請人可以在7天內向上訴法院上訴。如果上訴法院仍拒絕許可,申請人就不能再上訴了。一個案件從提起到許可大約要8個星期時間。(3)審理。司法審查案件一般由高等法院一名法官公開開庭審理,法官主要審查雙方提交的書面文件及證據,聽取雙方律師的陳述。如各方同意,法院可決定以不開庭方式審理案件。一個案件從許可到審理結束大約要20個星期時間。
(4)上訴。上訴法院在審查上訴申請時,只針對原審法官是否有法律適用錯誤進行審查,而不再審查案件事實本身。
(三)英國市場競爭立法和競爭委員會(CopetitionCommiion)
英國是一個判例法國家,區別于大陸法系國家的成文法。但在反壟斷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方面,英國成文法已有50多年的歷史。
1.反壟斷的政府機構。194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專門法案,成立了調查壟斷和企業合并問題的機構――壟斷與合并委員會(MMC),專門負責調查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提出的有關壟斷與其企業合并的案件(如有關通訊、燃氣、水、電力等方面),并向政府和有關管理機構提交調查報告,由政府作出決定。九十年代又在此基礎上改組成立了專門的競爭管理機構。
2.維護公平競爭立法。1998年英國通過了競爭法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將英國競爭法律制度與歐洲委員會的有關法律相銜接;二是賦予政府競爭管理機構新的權利,如有權調查卡特爾和優勢企業阻礙競爭的行為,有權對被認定有阻礙競爭行為的企業處以年營業額10%以下的罰款等;三是成立了競爭委員會上訴法庭。此外,競爭法案還規定,競爭委員會由政府提供經費,向議會負責。
3.競爭委員會。英國新的競爭法案把MMC和新成立的上訴法庭合并成立了現在的競爭委員會(CC)。其主要職責是:對政府、公平貿易辦公室和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提出的的有關壟斷和有礙公平競爭的企業合并等案件進行調查,并提出報告。該競爭法案同時明確規定,由英國貿工部對競爭委員會進行監督。競爭委員會委員有50名,任期3年,可重復連任,由國家貿工秘書負責任命。競爭委員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下設三個機構:一是由董事會主席直接負責的調查機構,負責對各案件的調查和報告的起草、提交、公布與出版;二是由董事會成員負責的上訴法庭,負責審理對公平貿易辦公室及其他管理機構作出的有關卡特爾和優勢企業阻礙競爭行為處理決定不服而上訴的案件;三是由董事會成員任行政長官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專業組、案件組、戰略計劃、上訴案件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務。
4.競爭委員會工作程序。(1)對每個案件組成專門調查組,委員會工作人員分別參加各調查組的工作;(2)進行事實調查,包括由相關利益團體提供證據、聽取被調查主體的陳述;(3)根據調查的有關情況、事實、證據進行綜合分析;(4)就是否有損公眾利益作出結論;(5)提出糾正措施,包括禁止合并、要求拆分業務、價格控制等;(6)起草、提交調查報告;(7)出版、公布調查報告,并接受議會、媒體的質疑。被調查對象和相關利益團體如果對競爭委員會的結論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如果認為競爭委員會報告不合理、行為違法或者報告的措施不當,有權推翻報告結論。
除競爭委員會外,英國還有公平貿易辦公室作為處理競爭與壟斷一般性問題的行政機構。一般說來,競爭案件首先由公平貿易辦公室進行審理,只有在案件比較復雜時,公平貿易辦公室才提交競爭委員會進一步調查。2001年,公平貿易辦公室涉及的企業合并案件有300多個,其中只有5個案件提交競爭委員會處理。
據了解,英國將于明年4月出臺新修訂的競爭法案。屆時將依法賦予競爭委員會對所調查案件的決定權,而不僅僅是提交調查報告。同時,對調查內容和標準也將作出新規定,重點是調查認定企業合并是否會導致實質性的減弱競爭;調查認定是否存在阻礙、限制或者扭曲市場競爭的可能等。
三、幾點啟示與建議
英國政府的行政方式,特別是在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方面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特色。盡管我國的國體、政體、所有制結構、法律體系以及所處的發展階段與英國相比有很大不同,但從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和手段來看,他們的許多做法和經驗,為我國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經貿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推進經貿系統依法行政等,提供了頗有價值的啟示。
(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應該結合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政府管理經濟的新方式
近年來,英國政府廣泛運用合同方式規范行政管理的做法是很有創意和特色的。我國在進行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和制度改革時,從上至下都把精減行政審批項目作為主要目標,這在近期是十分必要的。但也應該看到,我們還未能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根本轉變。因此,在下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對經貿領域取消47項行政審批后,如何有效地保證政府對經貿活動的必要調節和監管,需要進行新的探索。借鑒英國政府多種手段并舉的經驗,我們應該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堅決摒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量大面廣的政府管制、審批的陳舊方法,樹立市場經濟的新理念,使經貿行政管理職能轉變的重點,以是否符合和促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為衡量標準,真正集中到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維護公平競爭、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上來,主要依靠經濟、法律手段的靈活運用,在產業政策和經貿立法引導、稅收杠桿調節、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以及政府采購、合同招標等方面探索新途徑。
(二)加強經貿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應該高度重視公務員的隊伍建設
借鑒英國公務員管理的經驗,加強我國經貿系統公務員隊伍的培訓與監督,不斷提高經貿執法隊伍政治、業務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這是做好經貿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的組織保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務員知識更新和專業培訓制度,尤其是對具有行政審批、審核、核準、備案等職責的行政執法人員,要實行培訓考核制度。二是要加強對公員務執法隊伍的監督,通過建立經貿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各級行政管理人員的執法責任;確立內部機構的執法權限,執法責任及執法目標;制定對內部機構和執法人員完成執法職責的考核辦法,舉報、控告的受理、查處辦法等。三是應建立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應該重視強化執法監督管理體系的建設
英國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完備,各方面形成監督合力,很值得借鑒。結合我國經貿行政的實際情況,建議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內部監督方面,注意發揮行政部門內法律機構的執法監督作用。要盡快制定《經貿委系統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切實推進經貿系統的依法行政,保證經貿法規、政策和領導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訟工作;二是在外部監督方面,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監督。經貿行政執法必須經得起司法審查,同時還應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明確專門的工作程序,及時處理行政執法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投訴。英國行政法庭是一個獨立系統,不隸屬于任何地方法院,這樣更有利于保證法院行政審判的公正性。我國行政案件數量大、情況復雜,為了搞好司法審查,建議有關部門研究并推進司法改革,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行政法院系統。三是輿論監督方面,要重視現代社會行政管理的發展趨勢和特點,適應政務公開的要求,允許新聞界更多地介入經濟行政管理領域,加大新聞輿論監督的力度,褒正抨邪,反腐促廉。查字典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