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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一)對全縣現存加油站、油罐車等油氣設施進行油氣回收綜合治理。2014年10月底,全縣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自主改造任務。2014年底,全縣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完成治理改造驗收工作。
(二)自本方案實施起,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及新增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并經相關責任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二、工作步驟
全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主改造階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底)
在對全縣加油站、油罐車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指導幫助各加油站點和油罐車主自主進行油氣回收治理改造。要本著先國營、后民營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期分批指導縣內加油站點及油罐車主進行自主治理改造。各油品經營單位應按照一站(車)一案的原則,逐站(車)向縣環保部門上報治理改造技術方案和施工設計圖,并在期限內自主完成治理改造。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要按照設計、備案、施工、企業申請驗收、環保部門監測的流程實施。縣商務局、縣環保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導;縣交通運輸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的督促指導工作。
(二)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底)
加油站、油罐車治理改造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有關規定要求進行。加油站及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后,各經營單位要向環保部門提交監測申請,監測達標后由縣商務局和縣環保局組織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統一現場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油氣回收治理工程設計、設備供應及施工安裝等環節,遵循市場化原則,政府部門不推薦、不介入,經營單位自主選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及施工建設單位,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中,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設備需通過具備相應資質的認證機構認證。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設計需具備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資質,施工單位需具備石油化工設備管道安裝資質。油罐車經營單位在實施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時,應選擇列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具有生產油罐車資質的廠家。
(二)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須在不影響全縣油品穩定有序供應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按時保質完成,避免因改造工作安排不當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響。
(三)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后,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后,需經過機動車安全性能檢驗、計量檢測、罐體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
(四)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五)已建加油站未按期完成油氣治理任務或排放不達標的,商務、環保部門依法實施處罰,商務部門不予通過相關成品油資質年度審核;未經檢驗合格的油罐車,交通運輸、公安部門不予通過油罐車年度審驗。新建加油站未配套建設油氣回收系統,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商務部門不予通過成品油零售經營資質審核;新登記油罐車未配套建設油氣回收系統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車輛登記。
(六)中石化、中石油、殼牌分公司等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油氣回收治理計劃和方案,落實資金,落實專人負責組織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合理安排改造計劃和施工進度。將本系統工作計劃和方案報縣商務局、縣環保局備案。
四、職責分工
成立縣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副縣長董志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系商務工作的副主任、商務局局長、環保局局長、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商務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隊、安監局、質監局、財政局主管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商務局主管副局長擔任。
商務局:負責做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加油站的摸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和驗收;負責全縣加油站治理改造時間的統籌安排,確保供油平穩;會同環保、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的宣傳引導和聯合執法。
環保局:負責制定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驗收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縣加油站及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治理后的環保監測工作;會同縣商務局組織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驗收,對已完成治理任務的加油站、油罐車加強日常監督,保證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油罐車的摸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和驗收工作。
公安局:負責在油罐車注冊登記的年審中,進行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檢測合格后發放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合格憑證。
消防大隊:負責對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批和監管。加強對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安監局:負責統籌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的安全審查、安全監管、驗收工作。做好加油站施工和安全生產監督。
質監局:負責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改造后加油設備的計量檢定、校準、油罐車罐體檢測、驗收工作。
財政局:負責全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上級政策補助資金的撥付和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進展,協調解決相關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組織有序,部門聯動,安全推進”的原則,齊抓共管,協同合作;縣商務局作為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牽頭單位,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確認改造進度,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工作推進平穩有序。
(二)強化協同推進。商務、環保、交通運輸、安監、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為油氣回收治理審查、監測、驗收等工作建立“綠色通道”,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組織開展油氣回收相關技術培訓和服務。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消防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大型人員密集場所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素質提高為目的,組織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建設、商貿、教育、文化、衛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集中力量打一場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戰。通過專項整治,重點整改一批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關停取締一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處罰拘留一批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督促單位認真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單位員工消防安全素質,提高重點單位法定責任人對消防安全的重視程度,保障疏散設施完好和安全出口暢通,堅決遏制亡人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
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整治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由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省公安消防總隊。聯系電話:。
三、專治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
1.各類影劇院、禮堂、夜總會、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網吧、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
2.各類可提供就餐、住宿服務的旅館、賓館、飯店和營業性餐館。
3.各類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4.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的集體宿舍,醫院的病房樓、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
5.各類體育場館,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覽廳,金融證券交易場所。
6、客運車站、民用機場的候車、候船、候機廳(樓)。
7、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的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
(二)專項整治的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2.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生產、工作期間或集體住宿的老人、幼兒、住院患者、學生、員工休息時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
3.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失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4.商住樓經營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
5.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包括集體住宿的學生、幼兒、老人、住院患者和員工休息的房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6.人員密集場所常閉防火門上,應當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處于關閉狀態的警示用語;在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采用多媒體、廣播、書面等方式,告之顧客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線,并形成制度。
7.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自動消防設施而未設置的,自動消防設施不符合規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內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響火災撲救的。
8、人員密集場所的裝修裝飾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四、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專項整治第一項內容方面問題的,應責令當場改正,對不能當場改正的,應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拘留等處罰。
(二)對存在專項整治第二項、第三項內容方面問題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使用、拘留等處罰。
(三)對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整改,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該停產停業的立即責令停產停業,該改變使用性質的立即改變使用性質,以確保安全。
(四)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專項整治第四項內容方面問題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拆除護欄;對拒不拆除的,組織有關執法部門。
(五)對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和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
(六)人員密集場所的裝修裝飾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進行取樣并組織鑒定性檢查;對存在隱患無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迅速采取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果斷措施。
(七)對拒不履行執法部門作出的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處罰決定的單位,相關執法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責及程序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八)人員密集場所如屬省、盟市、旗縣區三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督促其做到“四個明確”,即明確火災隱患的基本情況、明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明確整改責任,并澄清底數,登記造冊。
(九)堅持“陽光作業”,增加專項整治活動的透明度,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做好全過程的跟蹤報道工作。各地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五、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共分組織部署、自查整改、系統檢查、監督檢查、總結驗收5個步驟進行。
(一)組織部署(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1月1日)。各盟市、旗縣區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整治工作階段計劃和具有操作性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實。
(二)單位自查(2008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0日)。各盟市、旗縣區要向全社會公布專項整治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整改的時限規定,同時,召開本地區相關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對自查整改的實施方案進行宣貫講解,并進行工作部署。在此基礎上,推動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火災隱患自查。
(三)排查摸底(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20日)。擔負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負責對本轄區的社會單位基本情況和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摸底,按照《人員密集場所基本情況一覽表》(附表2)的要求認真進行情況登記并制作本地區人員密集場所臺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2009年1月20日前,由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將本地區《人員密集場所基本情況匯總表》(附表1)報至省人員密集場所專項整治辦公室。
(四)隱患整改(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2月1日)。各社會單位根據自查、檢查情況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公安派出所的整改要求,籌措資金,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對自身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單位要分別向當地教育、衛生、民政等行業主管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屬于商貿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向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公共娛樂場所要向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旅游定點賓館、飯店要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的候車、候船、候機廳(樓)等要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和其他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營業性餐館、旅館、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等單位,應當向當地專項整治辦公室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
(五)監督檢查(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各級政府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建設、商貿、教育、文化、衛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按照專項整治的要求,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盟市、旗縣區聯合檢查組要對本轄區內屬專項整治范圍的場所逐一進行監督檢查。省聯合檢查組對負責對各盟市、旗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察和對部分重要場所進行抽查。
(五)總結驗收(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0日)。各盟市、旗縣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對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有關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專項整治工作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的,要予以通報批評。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于3月上旬對各盟市、旗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并通報全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認真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正確處理消防安全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關系,把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發揚以往專項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通力協作,加強協調溝通,形成整治合力。在這次專項整治中,要針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疏散設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作出處理。凡是在此次專項整治中被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和關停取締的單位及場所,相關部門要及時吊銷其有關證照,并向社會進行公告。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加強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單位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疏散設施完好、暢通。
(三)加強宣傳教育,把握輿論導向。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積極宣傳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處理好依法嚴管與發展經濟、繁榮經濟的關系,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與打擊少數人違法經營活動的關系,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群眾舉報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及其它有關消防安全的問題一查到底,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實施跟蹤報道,堅決予以曝光。同時,要將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納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不斷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要認識吸取以往屢經治理、多有反復的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各有關單位要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相關制度,大力加強經常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監督管理新機制。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從保民生、保權益、保穩定、保增收的大局出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市《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加大綜合治理力度,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任務
全年重點圍繞六項治理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
(一)開展亂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一是加強對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農村義務教育、農民建房、計劃生育、治安戶籍管理、民政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農機監理、農民專業合作社及企業等收費,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嚴格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必須向農民出具省財政部門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二是加強涉農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收取水利工程水費、農村用電、醫療衛生服務、政策性保險、村級訂閱報刊等費用,必須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必須使用稅務機關印制的稅務發票,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向農民收取經營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三是市、縣要清理和廢除加重農民負擔的有關文件。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出臺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和攤派項目,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責任單位:市物價局、財政局、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農委、糾風辦(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主要監督農村綜合改革各項政策,下達給村級組織的財政性補助資金,發放給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補助資金落實到位,進一步規范各項惠農資金發放的時間、對象、標準、范圍、方式。發現截留、挪用、克扣等情況的,及時與相關部門配合,堅決予以查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糾風辦。
(三)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各地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加強對基層“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組織實施的指導和監督,積極引導農民按照民主程序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運作。重點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范圍、對象、標準、議事程序、所籌資金和勞務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嚴禁超標準、超范圍和違法民主程序議事,嚴禁強行籌資籌勞和以資代勞,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平調、挪用“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和勞務。同時要防止和糾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新農村建設中違背農民意愿、加重農民負擔和損害農民權益的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繼續執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要繼續發揮《農民負擔監督卡》是強農惠農政策宣傳卡、涉農收費明白卡作用,嚴禁卡外增項加碼收費。監督卡由省減負辦監制,市減負辦印制,工本費由縣區財政負擔,不得向農民收取;面向農民收取的各種費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水費等代收款項,均納入《農民負擔監督卡》統一管理;監督卡的入戶率須達100%。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對《農民負擔監督卡》嚴格審核把關。
責任單位:市農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深入開展打假護農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行為,有效遏制區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農資行為;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提高放心農資覆蓋率;完善農資市場準入機制,健全農資質量監控體系,加強農資監管信息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農資監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保證農資質量安全。
責任單位:市農委、工商局、質監局。
(六)實施重點地區的綜合治理。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選擇一個或幾個農民負擔問題較多的鄉鎮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實行綜合治理,著力解決區域性、綜合性的農民負擔問題。在綜合治理中,對縣(區)內所有涉及農民負擔的問題要全面排查,對違規收取的錢物要如數退還,對相關責任人處理要及時到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相關制度要進一步完善。當年未達到治理目標的,要繼續實施監控,直到農民群眾滿意為止。
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糾風辦。
各縣(區)、市減負成員單位要按照任務分解認真抓好落實,并于12月底前把進展情況和年終總結報市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措施
1、切實加強減負工作的組織領導。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重點在縣區,在基層,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作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常抓不懈。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減輕農民負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農監部門專門抓、有關部門協同抓的農民負擔監管的組織領導機制,確保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整體合力不減弱。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涉農收費部門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聯絡聯系制度、工作報告制度,進一步強化“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度,逐步構建“市縣聯動、部門協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監管”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場所和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順利開展。要健全農民負擔監管考核機制,將減輕農民負擔考核結果納入部門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各項減負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控機制。一是著力抓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凡農民負擔比上年加重,農民負擔件比上年增加,農民負擔案(事)件數量比上年上升,對上級明察暗訪到的農民負擔案(事)件查處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重點監控。各級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本級有關部門實施重點監控,及時解決農民負擔熱點問題,消除引發農民負擔惡性案件、的隱患。二是進一步加強市、縣兩級農民負擔動態監測點和農民負擔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懂政策、素質高、服務意識強的農民擔任農民負擔監督員,加強對農民負擔監督員的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落實監測點補貼經費,切實發揮社會各界對預防和控制農民負擔反彈的監督作用,不斷建立健全“分級負責,點員結合,信息匯總,預警分析,動態監管”的農民負擔監測工作機制。三是檢查并督促涉農稅收、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落實情況,防止不合理負擔項目的出現。四是不斷加強減負宣傳工作,擴大農民知情權,充分利用公布的農民負擔舉報電話,形成反饋機制,并對發現的重點問題進行專項查處。
為持續推進我鎮“田園風光、生態之城”建設,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體系,進一步改善我鎮農村衛生環境、人居環境,提升農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根據《長泰縣農村垃圾治理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到2013年12月底前實現我鎮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達90%以上,轉運率達100%。特別是高速公路、省道、縣道、鎮道、村主干道兩側1公里范圍內;龍津溪兩岸500米范圍內;重要水源保護地、工業園區、旅游園區、公共活動場所等區域的收集率、轉運率均要達到100%。通過努力,進一步改善我鎮農村衛生環境面貌。
運作模式
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運行模式,建立農村垃圾長效管理機制。
1、戶分類。即由農戶負責自家房前屋后的衛生保潔,并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要求將生活垃圾收集分類后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或堆放點。
2、村收集。由各村負責將戶分類的垃圾及職責范圍內的村莊道路、綠地、池塘以及公共場所等地域內垃圾收集到鎮村指定的垃圾中轉點或堆放點。生產垃圾、建筑垃圾由各行政村負責就地處理。
3、鎮轉運。由鎮政府將各村收集的垃圾運到縣垃圾處理場。
工作要求
(一)成立領導小組。
1、鎮政府成立農村垃圾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鎮宣傳辦。鎮環衛站和各村監督員負責督促各村的垃圾清掃、轉運工作。
2、各村成立工作組,指定一名分管領導為監督員,督促保潔隊每日做好保潔工作。同時成立“保潔隊”和“理事會”,“理事會”由村退職或退休老干部、老黨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監督評議;“保潔隊”由專職人員組成,可按治理建筑垃圾、生產垃圾、生活垃圾或可回收、不可回收,可降解、不可降解等不同功能劃分若干組,各司其責。
3、各村在責任片區顯眼處,設“城鄉衛生環境整治監督牌”,將保潔員保潔路段、衛生監督員姓名、包片責任人姓名及投訴建議電話上墻公布,接受監督。
(二)充分發揮保潔隊伍作用。每個村根據需要配備若干名固定保潔員,保潔員須統一著裝,并配備專用保潔車及必要工具。制定保潔員工作守責和獎懲辦法,并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充分調動保潔員工作的積極性,做到及時清理、及時保潔,確保良好的村容村貌整潔衛生。
(三)配齊配全硬件設施。
1、每個農戶配備2個有明顯標志的專用保潔桶,每50-100戶設置一個垃圾收集池(桶)。公共場所等重點部位設置分類垃圾箱,服務半徑小于100米。各村根據要求和實際需要,將擬增加的保潔桶、收集池(桶)和分類垃圾箱的數量,于3月20日前上報鎮宣傳辦。
2、鎮配備專用垃圾運輸車,制定運輸車管理細責并簽訂正式合同,每天定時到各村收集垃圾、轉運,具體由鎮環衛站和各村負責協調督促轉運。
(四)宣傳發動。各村要在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出宣傳欄,制作各種類型宣傳畫、小冊、垃圾分類宣傳單,發放到各家各戶。制定出臺本村農村垃圾治理年度工作計劃,召開各種形式動員大會,經常性組織村民參加環境衛生集中整治義務活動,培養村民自己動手美化生活環境意識。鎮團委、婦聯等群團性組織布署全年開展青年志愿者義務勞動、衛生勸導等活動。
(五)集中整治。為扭轉我鎮春季集中整治行動工作被動局面,決定于3月25-27日,在各村深入開展聲勢浩大的春季集中整治行動,突擊整治垃圾亂倒、污水亂排、雜物亂垛、糞土亂堆、禽畜亂放等“五亂”現象,力爭農村衛生環境面貌有較大改觀。
1、鎮組織專業隊伍整治河道、交通主干道、公共場所等環境衛生,重點清除陳年垃圾。
2、各村發動群眾不少于30-60人,利用3天的時間集中清理各村房前屋后環境衛生,清理村莊內外、道路、池溏、水溝、田間地頭、公共場所垃圾。
3、鎮屆時組織督查,對組織不力、衛生打掃不徹底的,在評比中扣分,并對相應責任人給予處理。第二季度以后,工作進入常態化,各村按照即定的工作目標全力推進,狠抓落實,爭取到年底實現全鎮農村垃圾收集率90%以上,轉運率達到100%。
(六)經費保障。
1、今年鎮政府安排垃圾治理經費150萬元,專項用于農村垃圾治理各項工作。各村要把垃圾治理費用納入財政預算,預算依據按縣、鎮、村各負責擔1/3總費用為依據。
2、鎮區所在地可以參照縣城標準,向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各類營業場所、外來人口等收取衛生保潔費。
3、各村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實施“一事一議”,向村民及外來人口收取衛生保潔費。具體標準由各村根據自身實際自行制定。清理建筑垃圾、生產垃圾收取費用可以個案處理。
4、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包括爭取環境連片整治、舊村改造、更新設備、移民安置、綠色村鎮創建、污水處理等項目資金。
5、開展村企共建,發動社會各界名人、專業大戶等捐款捐物籌集資金。
明確獎懲。
鎮將按縣里的補助標準,對驗收合格的村給予補助,并對在檢查評比中獲得前三名的,給予獎勵。
(一)檢查評比。鎮環衛站和村監督員每天對各村衛生垃圾治理工作進行督促落實;鎮每周對各村垃圾治理工作進行一次督查,發出督查通報和整改通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匯總點評;將每季縣里的考評結果結合日常的長效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各村年終績效考核內容,做如下獎懲:(考評內容及辦法見附件2)。
1、如果以鎮為單位,在年終考評中獲前三名的,除及時撥付年度環境整治費用補貼外,給予以下獎勵:
①獲得第一名的,給予3萬元的獎勵;
②獲得第二名的,給予2萬元的獎勵;
③獲得第三名的,給予1萬元的獎勵。
2、如果以鎮為單位,在考評中分數低于80分的倒數后三名,除取消當季度年度整治費用補貼外,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罰款,對該村書記、主任、衛生監督員效能告誡,并取消個人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3、對村級新增各類型設施建設,經縣里確認后按標準給予補助。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區關于城市建設管理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以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野廣告”、“牛皮癬”等亂貼亂畫問題為重點,全面深入地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使我區環境容貌得到明顯改善。確保在專項治理活動結束時,基本消除全區所有建(構)筑物立面墻體、公共設施及地面上的各類“野廣告”,并建立健全實現長效管理的工作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野廣告”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野廣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野廣告”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協調。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執法局局長擔任。
三、整治內容
全區一、二、三類道路兩側建筑、背街小巷、城中村喇叭口、市政、供電、通信、交通、廣告等設施上和地面上張貼、涂寫的各類“野廣告”以及散發各類“野廣告”的行為。
四、整治措施
(一)區城管執法局要做好對所有沿街建(構)筑物和其它載體上亂涂寫、亂張貼“野廣告”聯系電話的拍照取證工作,并將號碼及時輸入惡意信號追呼系統進行強制追呼。
(二)區城管執法局要將“野廣告”專項治理工作同日常執法管控工作結合起來,發現散發卡片、傳單式小廣告,各類招商、招工、招聘、招生以及降價促銷、提供家政服務、中介服務、售房、出租、轉讓、求租求購等商業類的“野廣告”違法行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沒收違法物品,同時,按照卡片、傳單、張貼物上提供的信息加大管理力度,依照《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禁止亂張貼亂涂寫暫行規定》(市政府令53號),從重處罰。
(三)區市容園林局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和協作,尤其要在“野廣告”治理成果的鞏固上下功夫,將轄區保潔員一線監督舉報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防止各類“野廣告”現象出現反彈,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一線保潔員舉報時,各街辦將收集的相關資料交區市容園林局,由區市容園林局統一向區城管執法局提供舉報資料。
(四)區市容園林局及各街辦要組織保潔員于每日上午8時前對“野廣告”進行清除。在工作中,要以全區道路人行道、公交站點周邊、商場、超市周邊及各類建(構)筑物立面、地面、圍墻、行道樹上的粘貼、噴涂“野廣告”為重點,天天檢查、天天清理。“野廣告”清除后的效果應與原有色調相符,不得隨意涂蓋,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
(五)各街辦要繼續加大對沿街各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的檢查,督促單位和個人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切實履行職責,及時清除責任區內建筑物立面、地面的“野廣告”。對不履行職責,清除“野廣告”不力的,將相關資料情況報區城管執法局,區城管執法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六)各街辦要負責本轄區內的城中村、喇叭口和社區的“野廣告”清理工作,對于在這些區域墻面、樓體外側、居民樓道等公共場所隨意張貼、噴涂各類“野廣告”的行為,要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并組織力量及時清除。
(七)各街辦要督促本轄區城市公共設施的產權單位自行清除公共設施(郵電、電信、傳媒、供水、供電、環衛、交通、雕塑、城市消防栓、公共休閑座椅)上的“野廣告”。
(八)區城管執法局要積極協調公安城管四大隊,加大夜間巡查力度,在對違法人員形成威懾的基礎上,主動受理社會各方面提供的各種辦理假證、假文憑、假機動車牌照、高利貸、非法行醫、出售和回收各類非法物品、走私物資、高薪聘用男女公關、情感陪護等“野廣告”違法犯罪線索,追根溯源,全力偵破,力爭鏟除一批制假販假的“黑窩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區級有關部門和各街辦要高度重視“野廣告”專項治理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進“四城聯創”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要結合本部門、本轄區的管理實際,進一步細化任務,做到責任到人,扎實推進這項工作,確保在國慶節前大見成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縣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第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步推進,優化整合,規范管理,依法取締”的工作思路,加大城區幼兒園布局調整力度和農村規范幼兒園建設。通過民辦幼兒園的規范和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嚴格規范辦園流程,滿足人民群眾教育需求,維護我縣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清理整頓的范圍、內容、目標
(一)整頓范圍:凡已取得、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學許可證》的我縣管轄范圍內已開辦的民辦幼兒園。
(二)整頓內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況、園舍和戶外活動場地、飲食衛生和接送車輛、設施設備和玩教具、幼兒園消防設施、幼兒園治安保衛和周邊治安環境等安全情況;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從業人員資格。
(三)整頓目標:1.采用疏堵結合原則,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滿足3-5周歲幼兒園的入園需要。2.對具備辦學條件、符合辦園標準,具有一定規模和較好辦學理念的民辦幼兒園,同意其設立并辦理辦學許可證;對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管理不到位,師生比不達標,教育教學方式、辦園理念簡單陳舊落后,教育環境差,園舍結構設施不具備辦園條件的幼兒園,堅決予以停辦取締。3.規范辦園行為,創設安全、良好的幼兒教育環境。
三、工作措施
1、明確責任,建立工作機制。清理整頓工作由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教育部門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會同綜治、人事勞動、衛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設、規劃、房管、文廣影視、民政、物價、工商等部門和各鄉鎮,共同開展清理整頓工作。通過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推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
2、多措并舉,分類解決問題。對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民辦幼兒園,開展聯合執法,堅決予以取締,并做好在園幼兒的分流安置;對有非法辦園苗頭,或者正在籌建中的民辦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介入,說明教育,及時叫停;對基本符合辦園要求的民辦幼兒園,要重點監控,限期整改到位,并確保辦園點暫存期間在園幼兒的安全和健康。
3、堅持標本兼治,促進健康發展。針對學前教育的薄弱環節,加強幼兒園建設,從源頭上治理無證幼兒園。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的統籌規劃,依據實有人口配置幼兒園資源。要扶持民辦幼兒園,引導民辦幼兒園規范、健康發展。要加大對經濟困難家庭兒童幫扶力度,不斷提高學前教育的公益水平。
四、領導小組
各成員單位及鄉鎮政府職責:
縣教育體育局:做好全縣開辦所有民辦幼兒園調查摸底工作,并提供辦園標準,提出清理整頓要求,會同各鄉鎮妥善做好被取締辦園資格的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安置及幼兒家長的穩定工作,幫助指導基礎條件較好的民辦幼兒園積極改善辦園條件,規范辦園行為。
縣民政局:要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事業登記。
縣公安局:負責對幼兒園周邊治安環境的清理和整治,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的落實,消除安全保衛隱患。對阻礙清理整頓工作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對幼兒園的刻制公章進行檢驗。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對幼兒園接送車輛的管理,建立嚴格的審批、檢驗制度,定期組織統計、清查和檢測,對車況、使用年限、車型、駕駛員情況等統一建立檔案,嚴格控制超員和違章駕駛。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幼兒園房舍建筑和消防安全的鑒定、檢查、監督與管理。對幼兒園消防通道、設施、安全標識、應急燈安裝,消防器材配備等情況進行指導檢查,消除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
縣房管局:負責民辦幼兒園危房技術鑒定工作。
縣建設局:負責園舍建設的質量把關。
縣規劃局:對新申請建設的幼兒園房屋進行規劃;根據幼兒園設置要求,提供科學合理的布局依據。
縣衛生局: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幼兒園的衛生保健標準進行鑒定,對幼兒園的食堂進行重點檢查,為幼兒園飲食衛生提供保障,保證幼兒園衛生條件符合規定要求。
縣交通局:在學校門口的交通要道設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標志,經常對道路、橋梁,水上交通設施進行檢查、維修,確保交通安全。定期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縣文廣局:負責定期公示全縣民辦幼兒園檢查整頓情況和分類定級評估結果。在電視臺重要時段開辟民辦幼兒園公告專欄或在人群密集地帶設置固定、長期的公示欄,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幼兒園落實執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幼兒教師的合法權益。
縣物價局:負責幼兒園收費政策的執行和落實,規范收費行為。
縣工商局:負責檢查民辦幼兒園玩器具等設備是否存在假冒偽劣或質量安全隱患,對非法舉辦的民辦幼兒園及時予以取締,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統籌管理轄區內幼兒園工作。把幼兒園安全工作作為本鄉鎮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重點內容,經常檢查、督促幼兒園抓好內部管理。加大經費投入,增加公辦幼兒園的數量和質量。
五、實施步驟
1、成立機構,制定計劃(2011年11月11日——11月16日)。成立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劉克琦同志為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張海風同志,縣政府副縣長王元香同志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小組,各部門要本著對孩子負責、對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作配合,細致深入地開展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
2、調查摸底,建立檔案(2011年11月19日——11月30日)。對全縣民辦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排查摸底,認真填寫《縣民辦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建立專項工作檔案,將所有民辦幼兒園全面納入工作范圍。
3、做好宣傳,營造聲勢(2011年11月19日——2012年1月)。充分利用各級媒體,有計劃、分階段開展宣傳,將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的目的意義講清楚,把早期教育及其科學保教的重要性講清楚,把進入保教質量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民辦幼兒園的危害講清楚,確保此項工作得到群眾的擁護、支持,得到村(居)委會、家長、辦學者的理解和認可,確保清理整頓民辦幼兒園工作的順利開展。
4、全面啟動,集中整治(2011年11月23日——2012年4月)。各職能部門依法對納入清理整頓對象的幼兒園進行整治,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分工如下:
第一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第二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第三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5、限期整頓,認真核查(2012年2月——2012年4月)。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對不達標的民辦幼兒園下達告知書,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及期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營造濃厚氛圍。通過媒體、宣傳欄、專題會議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這次清理整頓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媒體上公示申辦幼兒園的標準、程序,公布合格幼兒園及非法舉辦的幼兒園名單。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教育體育局要主動聯系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其他各部門也要按照職責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職。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所有民辦幼兒園進行清查,徹底消除存在的隱患。對被取締幼兒園各鄉鎮要做好幼兒的分流工作,做到讓家長滿意,讓社會滿意。
(三)鞏固成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本次清理整頓活動結束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教育體育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審批各類學前教育機構,未經審批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設學前教育機構,確保我縣幼兒教育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礦山宕口;治理方案;設計;宜興
中圖分類號:X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16-3465-03
Discussion on Mines Control Scheme Design in Yixing
LIN Fang1,ZHANG Jia-yang1,ZHU Xiao-yong2
(1. Department of Life Science and Techology, Xinxiang College, Xinxiang 453003,Henan,China;
2. Jiangsu Mountain and 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Ltd. Co., Nanjing 210000,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n geological environment status of mines in Yicheng town, the control scheme of three districts in the mines was prilimilarily discussed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high-quality implementation of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control project b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eliminate hidden danger of the geological disaster and improve the ecological geological environment.
Key words: mines; control scheme; design; Yixing
位于江蘇省宜興市宜城鎮西南城郊結合部的礦山采石宕口現有環境與周邊綠陰成群的青山綠水極不協調,而且成為寧杭高速公路、寧杭公路等交通沿線的最大視覺污染源,嚴重破壞了宜興市南大門的景觀,影響了區內人民工作、生活環境和宜興市開放發展及建設“綠色宜興”的整體形象,同時也造成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礦區內存在多處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隱患,隨意堆放的廢礦渣等固體廢棄物,易誘發泥石流災害,危及周邊村莊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加速周邊土壤的退化。國內外對礦區治理成功案例較多[1-6],目的是消除礦區遺留的地質災害隱患和環境污染,改善其生態地質環境。通過對宜興礦山宕口的綜合治理,可以美化宜興市的城市形象,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與生活、生產、投資環境,有效利用礦區的土地資源,進一步促進宜興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1 宜興礦山宕口地質環境現狀
結合前人對礦區的調查情況[5,7,8],分析了治理區內存在的多處地質災害隱患,其主要分布于采石宕口中上部高陡邊坡區域,地質災害類型主要為山體滑坡、崩塌及危巖等。
根據該礦區1∶1 000地形測量圖等相關資料,該宕口占地總面積約82 180 m2,其中宕口底部平面面積約45 060 m2,露采坡面面積約37 120 m2。露采坡面最高約106 m,坡頂線長約846 m,坡腳線長約980 m。整個坡面一般上部較陡,中下部較緩,上坡面局部陡立,甚至反坡。該宕口露采坡面頂部及坡面上存在多處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隱患。根據礦區地形地貌并結合礦區治理后的整體效果,將整個礦區分為3個治理區,各區的地質環境現狀如下。
1.1 治理一區現狀
該區現狀包括露采坡面及宕口底部平面兩部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8 731 m2,平均坡長約365 m,最大高差約62 m,平均坡度約50°,局部較陡,甚至反坡。宕口底部平面面積約5 326 m2,高差約8 m。宕口坡面巖石裂隙發育,局部巖體極不穩定,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不利于露采坡面的環境治理,必須在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的前提下,對坡面陡立區域進行適當爆破削坡降坡,以滿足露采坡面植被恢復的需要,并保證治理效果的長期穩定。
1.2 治理二區現狀
該區包括露采坡面及宕口底部平面兩部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2 753m2,平均坡長約332 m,最大高差約64 m,平均坡度約40°,局部較陡,甚至反坡。宕口底部平面面積約16 769 m2,高差約4 m,宕口底部平面堆放有部分生產廢料。宕口坡面巖石裂隙發育,局部巖體極不穩定,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不利于露采坡面的地質環境治理,必須在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的前提下,對坡面陡立區域進行適當爆破削坡降坡,以利于露采坡面植被恢復工程的施工,并保證治理效果的長期穩定。
1.3 治理三區現狀
該區包括露采坡面及宕口底部平面兩部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5 636 m2,平均坡長約278 m,最大高差約66 m,平均坡度約45°,局部較陡,甚至反坡。宕口底部平面面積約22 965 m2,地勢南部較低,北部較高,最大高差約16 m。宕口坡面巖石裂隙發育,局部巖體極不穩定,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不利于露采坡面的地質環境治理,必須在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的前提下,對坡面陡立區域進行適當爆破削坡降坡,以利于露采坡面植被恢復工程的施工,并保證治理效果的長期穩定。該區南部露采面已生長有部分植被,可不進行植被護坡與綠化。
2 治理方案設計
一、鄉鎮農村垃圾的綜合治理路線
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方法包括傳統意義上的處理方法及維持治理意義上政府與社會良性互動的政策、措施和程序,可分為軟、硬兩類方法。軟方法主要指經濟手段、科技手段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治理除包含垃圾處理外,還包括垃圾管理及政府與社會互動等層面對垃圾處理的作用,軟方法雖然不能引起量變,但對后續回收、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都會產生較大影響,應列入垃圾治理方法之一;硬方法主要指垃圾分流分類、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傳統上,垃圾處理方法主要指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三類,沒有包括分流分類與物質回收利用,前者在以消納垃圾為首要目的時代沒有受到足夠重視,后者因物質回收利用權屬經貿部門而未被垃圾處理管理部門納入垃圾處理范疇。由此可見,目前應綜合評估的垃圾治理方法有經濟手段、科技手段、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垃圾分流分類、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填埋處置八種。
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下,鄉鎮農村垃圾治理的主要準則依先后順序為無害化、資源化、節約資金、節約土地、居民滿意和減量化6項。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要求無害化和資源化,尤以無害化處理最為重要;提高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及解決垃圾處理資金短缺需要節約資金;資源節約與保護及經濟與城鄉可持續發展要求節約土地;和諧社會建設要求居民滿意;循環型社會系統建設要求資源化和減量化。在此先后順序條件下,利用層次分析法,可以得到經濟手段、科技手段、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垃圾分流分類、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填埋處置八種治理方法的權重,并由此得出以下結論:
1、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四種硬方法的權重相當,不存在誰先誰后或誰好誰差的選擇問題,只要能落地,其中任何一種或幾種都可選用。
2、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分流分類應優先于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考慮到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需要舉國機制及配套政策,非一座城市更非一個鄉鎮可以獨立推動,當地政府僅能選擇性地落實此制度,因此,當地政府的重點是因地制宜地推動垃圾分流分類,為提高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的效率效益創造有利條件。
3、經濟手段和科技手段是最為優先選用的治理方法,當地政府應高度重視,出臺垃圾收費、獎勵與懲罰等經濟措施,出臺政策鼓勵垃圾治理科技創新與進步。
綜上所述,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應大力善用經濟手段和科技手段,優先推進垃圾分流分類,因地制宜地推進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
二、鄉鎮農村垃圾的綜合治理流程
垃圾治理過程包含物流、資金流、信息流,有流動就有方向,有必要理順流程。盡管從處理效果來看,一些治理方法不存在誰先誰后的選擇問題,但從物流角度來看,還是存在排序問題的。根據上述綜合治理方案,可給出鄉鎮農村垃圾的綜合治理流程(見圖1),該治理流程包含三方面信息:一是明確垃圾治理的各個環節及其銜接關系,二是明確各環節的主要內容,三是明確各環節的責任主體和作業主體,沒有給出資金等方面的信息。
垃圾治理流程涉及政府、企事業單位、村民和社會組織。政府是垃圾治理的責任主體,同時也可參與物質回收利用、生物轉換、熱轉換和填埋處置等垃圾處理作業。企事業單位、村民和社會組織是垃圾治理的主要作業主體,應專業化、社會化和產業化。
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涵蓋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垃圾收集與轉運、物質回收利用與生物轉換、能量回收與填埋處置五個環節,可能的物流共十八種方式(見表1)。
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應建立專門的收運隊伍,定時定點收運,大件垃圾及有毒、有害、危險廢棄物也可采用電話預約收運方式。垃圾收運由生產者或生產者委托的收運單位、垃圾處理企業指定的收運單位和政府授權委托的收運單位三類承擔。生產者或生產者委托的收運單位主要承擔農資垃圾包裝物和失效農資產品的收運;垃圾處理企業指定的收運單位主要承擔無毒無害的一般廢棄物的收運(有些地區由事業單位承擔);政府授權委托的收運單位主要承擔農藥瓶等有毒、有害、危險廢棄物及家具、家電等大件垃圾的收運(有些地區由事業單位承擔)。
區(縣級市)應合理規劃鄉鎮農村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物質回收利用與生物轉換設施宜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服務區域,宜以中、小規模為主。熱轉換(能量回收)與填埋設施宜以一個或幾個鎮為服務區域,宜以大、中規模為主。鄉(鎮)政府應保證適當處理能力的物質回收利用與生物轉換設施正常營運,區(縣級市)政府應保證適當處理能力的熱轉換與填埋設施正常營運。填埋作為一種應急措施,應具備一定的填埋庫容。
三、落實鄉鎮農村垃圾綜合治理方案的重點工作
(一)建章立制,促進鄉鎮垃圾治理法治化
建立健全鄉鎮農村垃圾管理機構,編制鄉鎮農村垃圾治理規劃和管理辦法、鄉鎮保潔與垃圾處理經費管理辦法、垃圾計量管理辦法、設施建設與營運需求執行辦法、垃圾處理服務購買與分配辦法、設施建設與營運監管辦法、垃圾處理考核辦法等,完善鄉鎮垃圾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理順區(縣級市)、鄉(鎮)、村委會和居民聯動機制,建立垃圾處理服務購買與分配機制,建立行業準入與退出機制,建立垃圾處理考核機制,建立垃圾處理設施監管機制,建立經濟激勵機制和生態補償機制,促進鄉鎮垃圾治理法治化,推動鄉鎮垃圾治理穩步發展。
(二)因地制宜,推動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方案具體化
一是建立農資垃圾收運隊伍。供銷社下屬農資公司專營農資,有能力承擔農資垃圾的收運,這是農村地區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有利條件。農村地區應理順城市管理(環衛)部門與經貿部門(供銷社)之間的關系,充分利用供銷社的優勢,引導供銷社代表農資生產者回收利用農資垃圾,鼓勵供銷社代表村民回收利用農產品垃圾。
二是因地制宜選擇生物轉換方法。可供選擇的生物轉換方法有飼料化、特種酶制取工業乙醇、蚯蚓(蟑螂)堆肥、堆肥和厭氧發酵制沼。餐廚垃圾飼料化處理的技術較成熟,機械化程度高,占地較小,資源化利用程度高,具有技術優勢與經濟優勢,但生態風險難以預測。特種酶制取工業乙醇目前仍停留在實驗室研究階段,有待對原料成分、操作參數等進行系統研究,商業化用于餐廚垃圾處理還有待時日。蚯蚓堆肥投資少,簡單易行,但土地利用效率低,一般只適用于餐廚垃圾分散處理,1畝地每年只能處理100t有機垃圾,生產2-4t蚯蚓和37t高級蚯蚓糞,蟑螂堆肥也具有類似特點。好氧堆肥技術簡單、成熟,廣泛用于園林綠化垃圾、秸稈等農林垃圾的處理,但占地大、周期長、臭氣難以控制、產品銷路不暢,宜控制在中小規模,缺氧堆肥(漚肥)也具有類似特點。厭氧發酵制沼占地小,資源化與減量化效果好,臭氣易控制,具有推廣前途。各地可根據有機垃圾的產量、性質、土地及資金等情況,選擇適宜的生物轉換方法,對于人口較多的自然村、行政村或更大服務區域,可采用厭氧發酵制沼,對于人口稀少或偏遠鄉村,可采用漚肥或蚯蚓堆肥等適合于小規模處理的方法。
三是建立與治理流程相適應的資金流,吸收社會資金參與,控制資金投入,確保資金鏈環環相扣。
(三)創新突破,建設鄉鎮農村垃圾治理試點
建設鄉鎮農村垃圾治理試點工程,探索垃圾處理各環節及其組合方式的優化,引入市場機制,引進社會資金及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開發與開放鄉鎮農村垃圾處理服務市場,創新垃圾處理服務模式,積累產業化經驗。由試點晉級示范,再到推廣,發揮榜樣的帶動作用,形成一戶帶一村、一村帶一鄉(鎮)、一鄉(鎮)帶一片的良好局面。
四、鄉鎮農村垃圾治理案例
(一)長沙市鄉鎮垃圾治理模式
長沙市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鎮中轉、縣處理”的垃圾清運處理模式,在偏遠山區、經濟實力差的鄉村,實行分類收集、就地填埋模式。要求農村做到“三有”:戶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鄉(鎮)有垃圾中轉站;做到“三無”: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無亂堆亂放。為了強化鄉鎮干部及村干部治理農村環境衛生的責任意識,長沙市決定每半年組織評出“十佳鄉鎮十佳村”和“十差鄉鎮十差村”,評比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同時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不講衛生的鄉鎮,在評選中將被“一票否決”。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和平安校園建設的有關要求,全力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隱患,確保廣大學生和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進一步規范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管理制度,增強廣大學生、幼兒及其家長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環境,促進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發生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對象。重點整治校車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無牌無證(校車許可證、駕駛證、行使證)、假牌假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和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搭載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二)重點時段。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
(三)重點路段。校園周邊道路、校車運行路線。
四、組織領導
建立以區領導為召集人,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全區校車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開展校車摸底、建檔、排查工作。
立即對中小學、幼兒園上下學乘車情況進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區所有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校車的數量、所有人、乘員數、駕駛人、運行時間和路線等基本情況,建立檔案。同時分析安全隱患情況,提出整改建議,并將排查結果與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及時溝通。(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11月30日)
(二)開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
1.開展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駕駛人資質審查。對查出的不合格校車要立即停運,達到報廢標準的校車立即報廢;對于車況較好、手續完備、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建立統一標識。對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禁止駕駛校車上路行駛。
加強對校車運行重點時段的巡邏管控,嚴格整治校車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鄉村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對執勤中發現的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在依法查處的同時,進行整頓,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區公安分局。完成時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加強學校對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與學校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加強校車管理。學校落實教師跟車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嚴禁租用不合格車輛,聘請不合格駕駛人。制定極端天氣的交通防范應急預案。(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完成時限:12月10日)
(三)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工作簡報和標語,宣傳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動的開展情況,營造全社會積極配合、共同參與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特別加強農村地區校車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組織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師生開展講座、座談等活動,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深入農民家中,宣傳學生交通安全的積極性,落實監護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各校開展“致家長一封交通安全公開信”、校車安全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面向中小學生、幼兒及其家長宣傳乘坐不符合規定校車的嚴重危害,學校督促家長承擔法定監護人的責任,不雇用無資質的車輛、駕駛人運送學生;聯合交通部門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學生、幼兒養成良好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交警大隊。完成時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3.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門根據有關要求,定期與校車駕駛人進行談話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課,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強化依法行駛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完成時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四)完善學校周邊交通設施,改善通行條件。
對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檢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對道路標志、標線不完善的,要及時增設或完善;對學校周邊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強疏導,使校車和學生安全通過;對學校周邊事故多發、危險路段,要進行相應的整治。(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交警隊。完成時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職能部門、各鄉鎮街道務必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做到明確專人負責,提出專門的工作要求,作出專門的工作部署,從而確保任務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