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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互聯網對金融業產生了深厚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成為行業中的熱門。余額寶、支付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迅速崛起,并將電子產品與貨幣基金進行了很好的組合,從本質上改變了小額金融產品的市場格局。本文以余額寶為例,通過與傳統小額金融產品的比較,探尋這一領域的未來發展方向。
【關鍵詞】小額金融產品, 互聯網+, 趨勢研究
一、研究背景
我國小額金融產品起步于金融機構內部產品的組合模式,后期經歷了銀行單方面銷售模式后,進入到現銀保合作、銀券合作,最后來到了現在所處的綜合開拓階段。學者認為除了最后一個階段涉及為客戶提供財務咨詢外,其他階段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是通過結算工具幫助客戶增值的服務組合。隨著“互聯網+”社會的形成,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小額金融產品具有靈活性高、收益性、低成本的優勢,極大的挑戰者傳統商業銀行的主導位置。即便如此,此類小額金融產品對于風險的控制和收益性的保證,將成為決定其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互聯網+”時代下小額金融產品的風險及其控制
按照我國當前的相關執法法則,第三方機構是沒有代銷基金的權利。針對這一規定,很多互聯網小額金融以基金直銷的形式推行,巧妙地規避了相關部門的監管風險。與此同時為了避免市場風險的存在,很多互聯網小額金融產品在交易關系達成時,強制性的通過電子協議等形式明確了風險的歸屬。
此外,“互聯網+”時代下小額金融產品的最大優勢在于其便利的買賣流程,其自身優勢背后也隱藏極大地流動性風險。“T+0”贖回制,即用戶可以隨時消費支付和轉出。這對于資本運營一方來說是極其不愿意看到的局面。針對極其方便的資金贖回,為了控制器流動性,多數的互聯網小額金融產品針對性地擬定了交易規則,如規定了單戶投資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同時,對于“T+0”來說也并不是傳統意義的當日交易,資金當日回到傳統金融機構的賬戶當中。特別是在電子商務環境中,已經搶占先機的余額寶產品,可以用于第三方支付,很多消費者利用余額寶進行實時消費,且它擁有相對龐大的客戶群。“T+0”是指從余額寶轉到支付寶的過程,而不是轉到y行卡。同時,在消費者進行消費時需要從余額寶中支付這筆資產,但這并不意味著余額寶要在當日做出實際的支付。消費者在網購后貨款不會立即到賣家的賬戶而是在第三方平臺上,直至買家收到貨物并確認收獲后貨款才會被轉走。這一舉措很好的控制了余額寶的流動風險。此外,支付寶背后的天弘基金公司通過對數據分析總結支付寶的客戶的特點,于是利用大數據對用戶的購物支付規律、對基金流動性的影響因素進行了深度分析研究,對資金的流動性進行了提前估算。在大數據下控制余額寶的流動性風險,將它調節在可控的范圍內。
三、發展趨勢展望
小額金融產品品牌局限。在小額互聯網金融產品當中,絕大多數是不具備余額寶背后的優越資源,因而很難在短時間內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并接受。因此需要實現差異化營銷方式,尋找各自的市場縫隙,定位專屬的客戶范圍。例如,通過與保險和醫療業的三方結合,為小額的醫療支出與賠付一體化運營,抓住特定使其的客戶需求。另外,還可通過與特定產業的嘗試融合,例如與旅游產業、游戲產業的結合,在將虛擬、無形的資產領域進一步放大,將新型消費行為通過互聯網工具,有機的嵌入到小額信貸體系中來。
另外的一個重點是在強調互聯網經濟的“用戶體驗”概念的同時,保證信貸安全的前提下,發揮互聯網的數據可獲得特性、數據可挖掘特性,高效的識別風險,進而在對特定客戶的審查手續及利用過程中,最大化的減少審核流程,提升響應速率。
小額金融產品在本質上與傳統金融產品并無二異,互聯網的影響勢必導致二者的趨同化發展。因此,筆者認為小額信貸并不依附于某一類特定的運營主體,而是在服務模式上提出了新的概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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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毛燦貞.銀行理財產品選擇與評價[J],財會通訊,2015,11,25.
[4] Patricia Constante Jaime,Daniel Henrique Bandoni,Flávio Sarno.Impact of an education intervention using email for the prevention of weight gain amongworkers[J],Public Health Nutrition,2013,17,7.
作者簡介:
李志剛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院長。先后在企業、政府等多個崗位任職,在公司戰略、企業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刻洞察。
佘叢國畢業于西安交通大學,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部互聯網研究中心總監。主要從事互聯網行業研究和新業務發展戰略規劃,負責過多項中國電信戰略規劃項目,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于吉畢業于北京大學經濟系,研究生,曾擔任國家經委調研室副處長,國家體改委政策法規司處長、副司長,國家經貿委經濟法規司副司長(正司級),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副局長(正局級),國務院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局長,現擔任中國企業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陳贊成任職于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市場研究部。負責集團公司市場規劃等重大項目,長期跟蹤國際標桿運營商發展動態、國內運營商競爭格局與互聯網企業發展,在《人民郵電報》《中國電信業》等行業權威刊物上發表了多篇文章程多生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勞動經濟學博士,曾長期從事國際勞工活動和國際勞工問題研究,在企業社會責任和勞動關系等方面有較深入的研究。
目錄
引言:一個理解工業革命的新視角
第一章互聯網開啟新連接時代之門
人類社會的五種距離//011
連接的本質//015
連接的構成要素和屬性//023
連接之升維//030
第二章新連接的經濟效應
新連接對主流經濟學的影響//041
新連接的四大賦能作用//053
新連接經濟的理論認識//064
新連接重構經濟新形態//076
第三章連接“資源”:液化、共享和按需即用
新連接改變企業資源觀//091
資源的液化//097
資源的共享//103
資源的按需即用//107
第四章連接“生產”:柔性、分布式和智能化
新連接重塑生產范式//113
面向個性化需求的柔性制造//119
基于協同的分布式生產//129
數據驅動的智能制造//138
第五章連接“消費”:泛在化、可預知性和品質化
新連接促進消費釋放和升級//147
消費人群和場景的泛在化//150
基于用戶畫像的消費可預知性//155
消費需求的品質化//162
第六章新連接產業
新連接產業構成//169
新連接產品與服務//176
新連接產業運營模式//183
第七章新連接驅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新連接開啟產業轉型新模式//193
新連接驅動下的制造業轉型//198
新連接驅動下的農業轉型//202
新連接驅動下的金融業轉型//206
新連接驅動下的零售業轉型//210
新連接驅動下的民生服務業轉型//215
第八章新連接發展展望
國家戰略性基礎設施的關鍵//223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新源泉//227
新生活方式的塑造者//233
新連接面臨的挑戰//236
致謝//242
參考文獻//244
1、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
國務院辦公廳于10月27日下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文件,要求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此次專項行動。
文件指出,工商、新聞出版(版權)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互聯網侵權盜版,重點打擊利用互聯網、通信網絡和電視網絡銷售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欺詐行為。廣電部門要加強對視聽節目服務網站播放正版節目的監督工作。
把打擊利用互聯網等網絡銷售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行動上升到國家高度,相信互聯網的誠信環境會越來越好。
2、《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并開始施行
該《辦法》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5月31日頒發的,7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
《辦法》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在境內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進行了規范。《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也需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這意味著,網上開店正式進入“實名制”時代。
這是我國第一部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法規,必將對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產生積極的作用。
3、《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于6月14日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辦法》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非金融機構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機構申請,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后方能開展支付業務。
隨著網絡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支付服務的分工細化,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手機等技術廣泛參與支付業務,本辦法的實施將對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范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4、央視報道電子商務正成為銷售假冒商品的新渠道
據12月13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查處了淘寶一家五皇冠的賣家。偵查員以顧客身份在該網店上買了兩件商品,交給相關商標權利人做鑒定,結果兩件都是假冒商標的產品。該網店負責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假冒商品的打擊力度,然而,銷售假冒商品的手段和渠道不斷翻新,從原來單一的實體門店向電子商務蔓延。事實表明,電子商務的誠信問題本質上是社會誠信問題在互聯網上的體現,要解決好這個問題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
5、《2010年國內網絡團購行業信用調查報告》正式
團購是時下最受白領喜歡的網絡消費方式。然而,有關團購網站消費保障服務和誠信體系建設備受各界關注,也引發了一些疑問。
為了讓行業主管部門和廣大消費者了解國內團購網站整體發展現狀和信用狀況,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聯合多家單位開展團購行業信用調查,并正式了國內第一份網絡團購行業信用調查報告,引起了業界的強烈反響。報告顯示,截止11月底,國內有一定規模團購網站已達1664家,網絡團購行業整體信用得分為63.3,等級為BBB,信用一般偏下。但行業內各團購網站之間的信用水平存在很大差異。目前,共有近30家團購網站參加了全國整規辦和國資委開展的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并獲得A級以上信用等級。
6、奇虎360和騰訊QQ紛爭
9月起,奇虎360公司與騰訊QQ關于用戶隱私的“口水戰”時有發生,并在11月雙方矛盾驟然升級。該事件關系到數億網民的用戶隱私權、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國內整個互聯網界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該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人士對互聯網安全、用戶合法權益和企業社會責任等問題的憂慮和思考,也引起了互聯網專家、行業協會和政府主管部門對互聯網行業的法律法規、商業倫理和誠信自律的空前關切。
7、天線視頻6名高管因涉嫌侵權盜版被捕
2010年11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批準逮捕了天線視頻法人代表、總裁及其公司其他高管6人。該公司在未經相關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經營視頻點播服務,其在影視節目中嵌入廣告違法所得收入高達數千萬元。
這是迄今為止國內互聯網和版權行業涉嫌侵犯著作權最嚴重的案件之一,社會反響很大。
8、唐駿“學歷造假”風波
7月初,科普作家、著名學術打假人士方舟子通過自己微博連續發文,質疑中國“打工皇帝”、前微軟中國總裁唐駿在其自傳中所描述的論文、學歷、以及數項發明專利、海外創業經歷等內容涉嫌造假。該風波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掀起了“重視誠信,自查自糾”的。
微博作為新興的極具影響力的網絡傳播手段,將進一步發揮網民的社會監督作用。
9、伊利“QQ星兒童奶”遭網絡惡意攻擊事件
警方證實:7月14日,蒙牛“未來星”品牌經理為了謀求不正當利益,雇傭北京一家公關顧問公司,利用互聯網制造針對伊利“QQ星兒童奶”有關性早熟的虛假信息,以不同身份故意歪曲事實,煽動網民情緒,對競爭對手有預謀地進行攻擊和誹謗。
網絡日益融入現實社會,已經成為民眾表達意見和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因此,為了防止網絡淪為某些公關公司和利益集團的私有工具,從法律和制度上對互聯網進行有效監管成為當務之急。
10、網絡論壇曝浙江多家醫院收受回扣
3月5日,浙江溫州多個論壇曝出溫州醫學院《附二醫60多位醫生涉嫌受賄》帖子,引起網民的高度關注。
論文摘要:隨著互聯網的興起,電子商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特別是在中小型企業中的發展更為迅速。但在發展中也出現一些問題,本文就結合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對策。
一、什么是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和遠程通信技術,實現整個商務(買賣)過程中的電子化、數字化和網絡化。從這里我們不難看出,電子商務應該包含兩方面的實質,電子方式和商貿活動,而借助的平臺式互聯網。
在電子商務貿易中,實物被虛擬化為信息,摒棄了考傳統的紙質、現金的操作方式而轉變為簡便的網路操作方式,通過互聯網上買賣雙方的溝通,物流的配送,最終完成交易的貿易活動。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按以下階段進行:
1、信息交流:賣方將自己商品的信息通過互聯網進行,而買家則通過互聯網對自己需要的商品信息進行選擇。賣方和買方雙方在此階段進行的是溝通階段并沒有實質的交易活動發生。
2、達成共識:這樣階段買賣雙方在溝通的基礎上對商品進行簽訂合同,無論是b2b還是b2c,這一階段都是具有實質性的,它們將完成產品的初步交易。
3、商品交換:這個階段是電子商務的成交階段,賣家將商品提供給買家,而買家則要進行資金的付給,賣家將商品通過物流配送給買家,網上交易完成。
電子商務通過互聯網而達成,在時間和空間上得到了拓展,市場空間得到擴大,流通和成本價格得到降低,為產品的交易提供了新的發展模式。
二、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電子商務是新型的商品交易模式,對此很多企業重視不夠,認為電子商務只是電子工具的簡單應用,不能促進企業的發展。對于消費者而言,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對電子商務的可信度還沒有一定的適應過程,這和中國的買方市場不無關系,在觀念上還有待提高。從政府角度看,對電子商務的管理還沒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體的問題表現:
1、企業:中國的企業大多還處于改制中,現代企業制度還未很好的建立,企業的信息化剛剛建立,相當的企業還沒有認識到電子商務的作用,對電子商務的重視不夠,部分企業礙于自身行業的發展,還無暇顧及電子商務。但我們應該看到,電子商務不光是商品交易方式的轉變,更會成為主流,中小型企業的發展要以電子商務為依托,方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勝利。
2、市場:電子商務的交易領域可以分為b2b還是b2c,即企業家的相互交易和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交易。中國市場目前還處于不規范階段,市場的監督和管制措施還未能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導致假冒偽劣商品的屢禁不止,消費者在消費觀念上自然較為薄弱,需要從觀察到購買的過程轉變還需要一定的過程。市場的穩定性影響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因此,我國的市場,要盡快培育出健全的機制,從而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3、安全:這應該是電子商務最值得探討的問題。保障電子
商務在交易過程中的安全性,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前提。作為電子商務,雖然是虛擬的網絡交易,但卻涉及實物的交換,網絡信息的泄露,將極大的影響、甚至是破壞人們正常的交易。相對我國而言,大多安全技術手段都借鑒與他國,以電子簽證為例,目前還處在ssl協議的應用上,而sel還為完全投入使用,于是,安全信息的管理問題隨之出現。
4、糾紛處理:電子商務基于互聯網而構建,由于互聯網的互聯性和開放性,雖然使信息的連接空間擴大,但同時也帶來了處理糾紛的難度。很多時候交易是跨地區和國際性的交易,但出現糾紛時,由誰來仲裁,依據的原則是什么,如何進行跨地區的仲裁等問題也出現,這也迫切的需要相應的法律規范來使電子商務的糾紛得到保障。
5、金融服務:電子商務需要在互聯網上進行交易,交易就設計資金的結算,這就需要有相應的金融服務系統與之相配合。相對于我過而言,金融服務于電子商務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多的規程還不成熟,甚至很多金融服務還未開通電子商務銀行,另外,我國各個國有專業銀行網絡選用的通信平臺不統一,不利于各銀行間跨行業務的互聯、互通和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以及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標準不一樣,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實現網上支付。
這些都嚴重阻礙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三、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對策
1、轉變觀念:無論是從政府到企業,還是到個人,都應對電子的發展有正確的認識,從觀念上進行更新。
2、集中力量優先發展國際電子商務,推動外貿企業先行一步,然后外為內用,再在國內貿易中逐步發展電子商務。首先發展b2b,然后推動b2c的發展。
3、搞好電子商務的關鍵是協調。部門分割、地區封閉,是搞不好電子商務的。盡管我國已組建了信息產業部,能有力地推進電子商務,但全國的電子商務仍非一個部門的力量所能解決的,需要其他有關部門的配合和綜合部門的參與,特別是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齊心協作。
4、做好相關的電子商務配套服務,如金融、法律、技術方面的服務,讓電子商務發展有依靠的軟件和硬件支持。
參考文獻:
[1] 張華平:我國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05年01期。
關鍵詞:第三方移動支付;風險;監管
一、 引言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中顯示,我國移動支付業務量約為12億筆,金額超過6萬億元,從2014年一季度開始這兩者的增長率就沒有低于過100%,這說明我國移動支付規模正呈現超高速增長。第三方移動支付前景看好的同時也蘊藏著不可忽視的風險。從以前通過支付寶進行信用卡套現、支付寶客戶信息被盜等問題,到現在的補辦手機SIM卡盜取支付寶資金、驗證碼木馬盜刷手機支付賬戶等問題,以及現在還未觸發的潛在問題,比如支付寶錢包和微信支付綁定銀行卡后扣款授權問題等均會引發一定風險。而移動互聯網支付競爭激烈、門檻低、追求客戶體驗度、擁有龐大的用戶數據、技術創新快、用戶長尾性、跨界性等特點決定其存在更大潛在風險。2014年3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發文,從用戶支付安全的角度出發,暫停了支付寶和騰訊的二維碼支付業務、虛擬信用卡相關業務,此舉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支付監管的質疑。目前新興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在定位和監管上比較模糊,而對傳統支付行業既得利益的保護以及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的限制則容易扼殺支付業務的創新,這對移動互聯網支付的風險評估和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對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監管改進建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 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發展存在的風險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以及移動互聯網等相關技術的快速發展,第三方移動支付以其方便、快捷、費用低等特點,受到越來越多個體的使用。但是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方式,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其存在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具體來說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主要有:
第一,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在進行商品交易時,買方與賣方經過價格樞紐形成買賣關系的過程當中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支付市場的價格體現在“支付手續費”和"支付額度"。在價格形成過程中起主要決定作用的是參與移動互聯網支付的主體,包括付款方、收款方和第三方移動支付企業。如果從買賣雙方與第三方網上支付企業的關系來看,可以將第三方移動支付價格形成主體劃分為第三方網上支付服務用戶和第三方網上支付企業兩個主體部分。
第二,認知風險。盡管近幾年第三方移動支付發展迅猛,但是根據易觀智庫對移動支付用戶的一項調研結果,發現目前我國消費者對移動互聯網支付的接受程度仍然較低。易觀智庫的調研結果顯示,僅46%的移動互聯網用戶表示曾經使用過手機購物,還有21.5%的用戶僅停留在準備嘗試還未體驗的階段,但是有接近1/3的用戶表示沒有嘗試的意愿。移動互聯網支付用戶集中在20年~30年齡階段,占總年齡結構的70%。參與本次調研的移動互聯網用戶中,在選擇互聯網支付還是移動互聯網支付的問題上,64%的用戶表示仍然通過傳統PC端的形式進行購物,大概1/4的用戶表示主要基于線上線下互動的O2O模式,使用手機購物。對第三方移動支付接受程度不高會降低整個社會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另外,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業態,大部分現有第三方移動支付用戶并沒有意識到第三方移動支付所存在的安全風險、操作風險等等,而這些認知上的缺失會阻礙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的進一步健康發展。
第三,操作風險。移動互聯網支付行業發展到當今,推動產業和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開始轉為用戶需求的推動。由于企業的業務創新和擴展更加注重用戶需求,簡化了操作步驟,忽視了風險的控制,從而導致移動互聯網支付相比一般的網絡支付風險更大。在移動互聯網支付中主要涉及手機、手機操作系統、移動支付客戶端、移動通訊網絡等,因此可以從硬件設備和軟件技術兩個方面考察技術風險的構成。硬件設備方面風險主要是指由于硬件設備的容量、配置、運行速度等方面不能滿足正常支付需要,無法應對突發事件而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例如交易正在進行過程中設備突然失靈造成交易不能正常進行,從而產生損失,或手機丟失,不法分子利用屏幕油漬痕跡破解手勢密碼,盜刷賬戶資金。軟件技術風險主要是指依附于硬件設備的軟件的自身存在阻礙交易正常運行的技術問題,包括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等,從而給第三方支付公司帶來損失的風險,例如手機系統和手機應用,自身的漏洞給手機支付帶來了內部風險,為木馬、病毒及釣魚網站等外部風險的發生提供了滋生土壤。
三、 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的指導意見及管理規定
目前中央銀行等監管部門已經出臺七個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有關的指導意見及管理規定。
第一,《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隨著我國電子商務以及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金融與先進技術、支付渠道與工具相結合,從催生出大量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為促進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健康發展,2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非金融機構支付的主體、交易行為、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等進行規定。
第二,《關于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等業務意見的函》。隨著支付寶、騰訊虛擬信用卡業務及二維碼支付等支付業務規模膨脹,其所蘊含的風險逐步引起監管層的注意。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防范可能發生的支付風險,中國人民銀行于2014年3月下發緊急文件,叫停了二維碼等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
第三,《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及《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為促進手機支付及網絡支付健康發展,防范風險,中國人民銀行于2014年3月向第三方支付機構下發以上文件草案。文件中對于手機支付以及網絡支付業務的合法以及非法邊界進行界定,同時為加強央行對資金流動的監管,防范洗錢等行為的發生,對于通過第三方賬戶支付以及轉賬的金額進行了限制。
第四,《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為保護商業銀行客戶的信息、資金及賬戶安全,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2014年4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以上通知,從保護客戶資金和信息安全出發,對一些針對性的問題進行了細化規范,例如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安全、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和行為等。
第五,《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個部門了以上指導意見,意見對于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各環節的監管責任進行了明確,其中對于互聯網支付明確規定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第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范非銀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防范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中國人民銀行于2015年7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管理辦法對于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認證、支付限額、業務范圍、監管等作了較為明確規定,特別是對通過第三方網絡支付金額以及轉賬進行限制,引起一定爭議。
四、 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
1. 缺乏針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管理規定。盡管監管機構已經出臺一系列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的管理辦法及指導意見,但是分析發現這些管理規定僅僅涉及第三方移動支付某個環節的監管規定,例如《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主要對非金融機構的支付牌照的申請等進行規定,而《關于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等業務意見的函》、《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則是主要對第三方移動支付平臺及支付環節進行規定,盡管《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于網絡支付、網絡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范金融犯罪、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的監管責任進行了劃分,但是其規定的對象是對整個互聯網金融業務各個環節監管進行的規定,而對于第三方移動支付則缺乏有針對性的詳細的管理措施出臺。另外第三方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業態,由于其存在方便、快捷、費用低的特點,因此應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發展及創新進行鼓勵,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但是作為一種新的支付形式,其主要依附于其現代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發展,因此該種支付形式也存在較大的技術操作上的風險及外溢風險,因此有必要制定針對性的管理規定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進行規范管理。
2. 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主體職責不清、監管對象不明確。首先,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主體的職責不清。根據第三方移動支付產業鏈各環節所對應監管機構,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工信部等共同監管。但是對于產業鏈各環節的監管機構,在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發生過程中,應該履行的職責,目前仍缺乏詳細的規定。盡管《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金融各環節的監管有所規定,但是由于其主要面向的是所有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因此其職責界定過于寬泛,缺乏針對性。其次,監管對象不明確。第三方移動支付是通過移動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為用戶提供與銀行或金融機構支付結算系統接口的通道支付服務,移動支付機構存在業務復雜、風險較高的特點,因此第三方移動支付應該與一般的第三方支付或非金融機構支付進行區分。但是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管理、監管等均沒有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性質進行區分,而且監管層出臺的其他一系列有關非銀支付的管理規定,也沒有對非銀支付的種類進行區分。另外根據第三方移動支付賬戶可以分為賬戶式以及通道式,賬戶式的性質更加接近“銀行”及“銀聯”,實際上具有一定的貨幣創造能力以及清算功能,而通道式則僅充當貨幣支付的通道,因此兩者的風險重點不一樣,監管的側重點也應存在區別。
3. 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缺乏信息交流機制。第三方移動支付主體眾多、產業鏈復雜,同時在監管上又涉及到多個監管機構,另外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用戶又缺乏認知,因此強化各監管機構、移動支付各個產業鏈及用戶之間的監管信息、風險信息、客戶信息、交易信息等的交流與共享,一方面可以降低整個第三方移動支付操作風險及認知風險,另一方面又可以促進各產業鏈共同發展,降低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市場風險以及外溢風險,同時又可以避免監管機構與各產業鏈之間監管斷層的出現。但是目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機構與用戶、各產業鏈之間均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機制,而各產業鏈之間盡管存在諸如安全聯盟等信息交流機制,但是仍然缺乏大規模應用。2010年8月,支付寶與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合作啟動風險聯防計劃,通過該風險聯防計劃支付寶通過與銀行緊密合作以及信息共享,在支付發生時通過智能判斷訂單狀態,以防止用戶陷入網絡釣魚等陷阱,通過該計劃使得相關案件發生率降低98%。2011年6月,支付寶聯合多家公司,包括銀行、安全公司、第三方支付企業、電商企業等各產業鏈企業,以強化用戶支付安全為主要目的,成立了首家安全支付聯盟,各個聯盟成員之間主要通過成員間共享技術、數據、情報等信息,在防范風險的同時,實現緊密的合作。
4. 缺乏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為降低第三方移動支付面臨的風險,除需要政府的官方監管之外,也需要加強行業自律以及企業內控制度,從而形成內外結合的監管體系。但是目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既缺乏有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同時企業的內控制度也不完善,從而增加了政府監管難度。第一,缺乏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一個行業的規范健康發展,除了需要政府的官方強制監管之外,通常還需要半官方組織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從而對政府的監管進行補充。但是作為第三方移動網絡支付,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行業協會,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是目前第三方移動支付唯一的全國性自律組織,但是由于目前支付清算業務的種類眾多,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很難制定對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有針對性的行業規則和標準,從而使得目前的行業自律大打折扣。第二,第三方移動支付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形式,由于缺乏有針對性的管理規范,監管模糊,且缺乏有效的行業自律,因此使得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相關企業對內控制度重要性缺乏足夠的重視。2014年超過20G的海量用戶信息,被支付寶員工在后臺下載并有償出售給電商公司、數據公司,盡管事后被證明并沒有泄露客戶的私人信息,但是這也暴露了相關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現狀。一旦用戶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收集,并用于其他目的,其帶來的金融損失及社會影響將不可估量。
五、 加強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的建議
基于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以及現有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論文認為監管機構應采取制定針對性管理規范、明確監管機構責任,強化分類監管等措施,從而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框架,促進整個移動支付產業的高效發展。
1. 制定針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管理規范。例如2015年8月10日,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于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限額進行了限制,盡管其出發點是為了防范風險,但是被一部市場人士解讀為可能會影響非銀支付業務拓展,遏制市場創新,并可能存在偏袒銀行支付業務之嫌。
2. 明確監管機構責任,強化分類監管。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又存在不同分類,通道模式支付業務只是從事接收、發送支付數據的服務,僅僅起到支付通道作用,并不存在貨幣創造能力,其風險主要集中在操作技術層面,而賬戶模式支付業務則具有貨幣創造能力以及支付結算功能,具備類銀行及銀聯的作用,將對金融系統的穩定性構成安全隱患,因此以上兩種業務的監管重點也應存在區別。
3. 建立第三方移動支付信息交流機制。用戶缺乏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一方面因為第三方移動支付是新的支付方式,但更為重要的是消費者缺乏對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信息的了解。因此產業鏈相關企業要通過各種途徑,強化市場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信息的了解,同時監管機構應定期市場監管相關信息,逐步培養用戶以及市場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
4. 建立針對性行業自律組織,完善企業內控制度。應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企業內控制度。具體來說要加強對相關企業的員工的風險意識以及職業道德的教育及培訓,從而提高員工的內控意識,更大程度上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還應該建立企業內部責任的分工制度、權利制約制度、獎懲制度等制度,以此來提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企業的管理水平,從制度上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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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余額寶;運營模式;貨幣市場基金
本論文屬于校級科研創新基金項目(項目編號:XSKY1417ZD)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2月8日
一、“寶寶軍團”發展史
2013年6月,支付寶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開通余額寶功能,與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第一支互聯網基金。一年時間內,余額寶的資金規模便達到5,742億元,占同期貨幣基金市場規模的35%,基金市場的11%,增利寶也在短短半年時間從零躍居國內最大規模的貨幣基金。在余額寶成功的刺激下,基金業紛紛尋找互聯網平臺。百度百發、蘇寧云商零錢包、騰訊理財通等“類余額寶”產品相繼出現。據不完全統計,在2014年初,市場上僅直接取名為“XX寶”的理財產品已達20余只。一時間,互聯網理財迅速風靡。傳統金融機構也開始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之路,平安銀行推出的“平安盈”、工商銀行的“天天益”均采用T+0線上申購。2013年,互聯網金融元年開啟。然而,就在互聯網理財呈現井噴式的發展時,“寶寶”們的收益卻在2014年春節后逐漸下降,開始由當初的6%降至5%,直到如今直逼4%。有人認為,第三方支付在網上基金銷售方面應該沒有什么特別大的發展余地了。“寶寶”們站在4%年化收益率的路口,未來到底如何發展?
二、余額寶的創新運營模式
(一)基金公司和電商平臺的聯合。余額寶開創了基金公司借助電商平臺直銷基金的“一鍵式銷售”新模式。余額寶的實質就是將貨幣基金嵌入到支付寶系統之中,天弘基金是增利寶的銷售者,支付寶用戶則是購買者,支付寶作為中間通道溝通了基金公司和購買者。
但是,這又不是簡單地在淘寶上兜售基金――早在2012年,貨幣基金淘寶直營店就已正式開張,但銷售量并不理想。余額寶之所以如此成功,一方面它除了具有增值功能,同時還可用于消費,甚至可以稱為“第二代支付寶”。客戶“捎帶手”享受理財服務,并把理財服務和生活需求自然緊密地結合在了一起。在銀行系寶寶軍團中,規模最大的是興業銀行掌柜錢包,規模為519.34億元,遠遠低于余額寶的5,741.60億元。人們將資金放入到余額寶當中,不僅僅是為了理財,更是因為方便消費。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依靠支付寶強大的品牌吸引力和信用背書,成功抓住了80、90年代青年人的眼球。這些人收入不高,很少有人去購買理財產品;但是他們又是使用支付寶的主要消費群。因此天宏基金借力支付寶,成功地填補了這塊巨大的市場空缺。
(二)以“親民”路線銷售基金,回歸貨幣基金本源。傳統的貨幣基金銷售模式下,投資者在購買基金時必須開設專門賬戶,簽訂銷售協議,且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在這種模式下,貨幣基金似乎站在了讓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因此,即使貨幣基金市場一直蓬勃發展,但卻未能完全地走入普通民眾當中。
余額寶向大家呈現的,是集理財增值、消費購物、轉賬提現于一體,解決了客戶管錢、掙錢、花錢的一攬子需求。客戶不需要親自去銀行或基金公司簽訂協議,也不需要了解相關的專業知識。只要動動鼠標,不僅可以享受更全面的一站式生活平臺服務,而且更便捷地享受到理財服務。客戶接觸和感知理財服務的方式發生了變化,在傳統金融領域得不到理財服務的人將可以通過網絡體驗理財服務。
傳統的理財產品營銷總是一味地在強調“賺錢”,但我們應該意識到理財只是基本需求上的衍生需求,理財的本質是更好地服務于生活。既然如此,基金銷售的目標就是如何能夠幫助客戶更便利、更快樂地生活。余額寶正是明白了這個道理,創造最極致的客戶體驗,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也為普通人賺點“小錢”,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快樂。以前一直高高在上的理財產品,正在放低身段、尊重客戶、敬畏市場,通過余額寶感知客戶需求。也正是這種“捎帶手”的新模式,掀起了全民理財熱潮。貨幣基金正在褪去其復雜的外表,把簡單留給客戶,做極致簡約的產品,這樣才能獲得大眾的認可。
三、基金淘寶店與余額寶模式對比
2011年冬天,博時基金入駐淘寶,開啟了基金淘寶銷售的互聯網之路。然而,基金公司對淘寶直營店并沒有表現多大的興趣。截至目前,還未有一家基金公司新入駐淘寶。與余額寶相比,同樣是借助電商平臺銷售基金,為什么淘寶基金店表現平平,甚至有很多基金零交易量下架?基金淘寶店為何難以復制余額寶的成功?
(一)余額寶直接綁定支付寶,購買程序上更加便捷。淘寶基金店的產品雖然相對于線下產品已經簡化了大部分程序,但還是需要經過篩選、加入購物車、支付等一系列流程;但余額寶一鍵便可購買;另一方面,在淘寶基金店購買基金后也不能如余額寶一樣每天打開手機便可查看收益,兩相對比,消費者心理上會更加偏愛余額寶。
(二)余額寶依靠阿里巴巴背書,基于其大數據的挖掘,充分降低其流動性風險,更能得到投資者的信任。目前進駐淘寶的基金公司不乏有名的基金公司,如富國、廣發、興業等。但與阿里相比,名氣根本不能相提并論。余額寶之所以能一炮而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阿里廣泛而忠實的客戶基礎。阿里運用其積淀近十年的大數據,通過消費者的交易過程分析其消費行為習慣,從而對趨勢做出預測。如此,余額寶才可以面對“雙十一”這樣的事情而沒有出現流動資金不足的風險。
(三)余額寶首推零錢理財概念。余額寶出現之前,大量的資金沉淀在支付寶中。余額寶出現后,零錢放在余額寶中,不僅有高于銀行存款的收益,其流動性又不受影響,這是每一個淘寶用戶都不能拒絕的“誘惑”。淘寶基金店的貨幣基金雖然也是一元起買,但其流動性不如余額寶,不能直接用于消費,投資者只能用專門的一筆資金用于投資理財,其概念明顯不如余額寶誘人。
淘寶基金店雖然也是貨幣基金銷售的一個創新渠道,但它的發展還需要人們消費習慣的逐漸改變和客戶的逐漸積累,也許是一個較長期的過程。但可以肯定的事,基金的互聯網營銷必將成為銷售基金的一條重要渠道。
四、余額寶未來發展探討
隨著銀行拆借市場資金的寬松和決策層的加強管理,余額寶收益率自2014年開始便不斷下跌,市場上唱衰余額寶的聲音也此起彼伏。更有報道稱余額寶已經遭用戶拋棄,大量資金正在逃離。余額寶真的已經走到了盡頭了嗎?在探討余額寶的出路之前,我們應該了解余額寶為什么會存在。
我國銀行過大的存貸利率空間一直是一個問題,余額寶就是發現并利用了利差。它的大部分資金通過協議存款回歸了銀行體系。因此,余額寶的生存之道就是把銀行一部分的“既得利益”拿出來歸還給儲戶,實現儲戶財富的資產增值。投資者從余額寶那里得到了高于銀行的存款利率,自然余額寶會受到追捧。因此可以說,余額寶的快速成長,源于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金融的發展不足。利差是余額寶存在的理由,錢荒又是余額寶出現的時點。可以看出,余額寶的存在離不開利率和貨幣需求。
凱恩斯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提出來一種“流動性偏好”的貨幣需求理論。流動性偏好理論表明,當其他理財產品的預期回報率高于貨幣的預期回報率,人們必將減少持有貨幣而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據此,我們可以將貨幣需求函數表述為:L=f(y,r1,r2),其中,L為貨幣總需求;y為預期收入,與L成正比;r1為貨幣的預期回報率,與L成反比;r2為其他理財產品的預期回報率,與L成反比。人們選擇是否以其他方式持有財富,取決于其他資產相對于貨幣的預期回報率,即r2-r1。當r2-r1>0時,人們會選擇以其他方式持有財富;當r2-r1
銀行是通過存貸之間的利差來實現盈利的,存款利率越少,貸款利率越高,銀行的利潤也就越大。如果不存在存款利率管制,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金融機構會通過提高利率吸收存款,直至沒有超額利潤為止。此時,當利率上升時,r2-r1將趨于穩定,表明持有其他資產的預期回報率等同于持有貨幣的預期回報率。在這種情況下,余額寶將失去競爭利率優勢。然而現實是,央行對存款利率進行管制使得r2-r1無法保持相對穩定。如今銀行存款利率本就很低,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其收益差不多為負。在這種情況下,余額寶的存在對普通人來說就有利可圖。
通過余額寶存在原因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只要利率沒有實現市場化,余額寶的利率即使下降,還是會高于銀行存款利率,人們還是會繼續選擇余額寶。而這正是余額寶會繼續生存下去的理由。當然,中國的利率市場化進程正在進行,存款利率的市場化也終有一天會實現。到那個時候,正如馬云所說,余額寶“即使是死了也死有所值”。但是,筆者仍然認為,即使到那個時候,余額寶也不會消失。
余額寶不是簡單的貨幣基金,如今的余額寶擁有了幾乎所有的支付寶功能,但又具有支付寶沒有的增值功能。一旦消費者開通了余額寶功能,就具有客戶黏性。即使沒有多少收益,但出于消費的方便,消費者還是愿意將錢放入余額寶中。這也是為什么余額寶即使收益下降,其規模仍在上升。余額寶將和支付寶一樣,成為人們消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種工具。只要人們還需要淘寶、天貓,就需要余額寶。每一支貨幣基金都有壽命,當增利寶走到盡頭的時候,也許還有其他的新的貨幣基金替代它嵌入余額寶中。余額寶代表的,已經不單單是一支基金,它就是人們的一種理財模式,甚至會成為人們的生活習慣。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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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征信;信息權益;行業自律;社會信用體系
一、引言
20世紀90年代初期,中國人民銀行開始推動金融信用領域征信,所謂征信,即對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的信用信息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1]。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我國的征信業務從線下傳統金融領域向互聯網領域延伸。有學者認為,互聯網征信是以開放式的互聯網為載體,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高科技,通過抓取、采集和整理個人以及企業在使用互聯網時所留下的數據信息,同時輔以其他渠道獲取的數據信息而進行信用評估與服務的活動[2]。隨著2015年1月央行決定放開個人征信業務的通知,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騰訊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互聯網征信公司獲準開展個人征信業務,至此互聯網征信正式納入社會征信體系。
二、我國互聯網征信行業的發展現狀
(一)互聯網征信蓬勃發展
為確保P2P融資平臺信貸信息真實、保障投資者利益,上海資信有限公司首創網絡金融征信系統,開互聯網征信之先河。截至2016年2月29日,網絡金融征信系統NFCS累計簽約機構835家,累計報數機構345家。NFCS系統收錄客戶數共5270385人,有貸款記錄的人數為1983342人,貸款賬戶累計總數為3323091筆,累計貸款金額1540億元,累計成功入庫數6644萬條①。除央行和上海資信公司外,互聯網個人征信市場也逐漸向民營征信機構開放。目前,芝麻信用管理公司已推出“芝麻信用”產品,依靠阿里巴巴和螞蟻金服互聯網金融平臺,收集用戶的網絡購物、轉賬理財、信用卡還款、社交關系等方面信息,與之匹配到信用歷史、行為偏好、履約能力、身份特質、人脈關系五個維度,從而評價用戶的信用情況。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第三方商業征信機構首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權,通過互聯網聯合懲戒失信者;拉卡拉集團依靠旗下“考拉征信”,利用其十年積累起來的便民、電商、金融及近億級個人用戶和百萬線下商戶日常經營的相關數據,形成相應信用報告。
(二)互聯網征信發展中暗藏權利沖突
在互聯網征信開展得如火如荼的背后,同時也隱藏著巨大風險。傳統征信基于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和保障公共利益的目的,主要依靠公權力開展;而信息權的設立初衷則是保護個人權益,屬于私人權屬范圍。由于信用信息與個人隱私存在重合,征信的開展必然導致公權力與個人信息權益的沖突;在信息交流更加頻繁、監管體制不夠完善的互聯網征信領域,這種沖突將愈演愈烈,其本質在于公權力與私權利、不同利益、效率與自由之間的博弈,在互聯網征信中的各個環節都有所體現。一方面,個人信息保密權與征信機構征集信息主體的信息并制作個人信用報告存在沖突;另一方面,個人信息支配權與征信機構對征信信息的使用之間存在沖突。可以說,個人征信是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兩者的博弈中一路走來的。研究互聯網征信中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問題,即尋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個人信息主體權益保護兩者間的平衡與妥協。
三、互聯網征信中存在的個人信息危機――以法律體系、系統運行、行業自律為視角
(一)法律體系不健全
針對傳統征信領域我國雖出臺了《征信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征信機構管理辦法》、《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規范文件,部分地方政府也出臺了地方性法規,但這些法規規章對個人信息權益的規定并不明確,司法實踐各地存在諸多差異,應對互聯網征信的配套措施也未能及時跟進。
首先,《條例》僅規定了征信業監督管理的框架,欠缺相關配套措施與具體規定。例如《條例》第十三條②規定了信息主體享有同意權,但對于信息主體的授權時間、授權方式均未明確規定,實踐中信息主體相對于征信中心處于弱勢地位,同意條款通常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呈現給信息主體,使得同意權形同虛設。再如《條例》第十五條③提及的信息主體的知情權,雖規定了信息提供者有報送不良信息時的告知義務,但對于告知的方式、內容和期限等均缺乏統一標準。
其次,傳統征信領域司法實踐存在較大差異[3],主要體現在侵權認定、舉證責任分配以及責任承擔三大方面。就侵權認定方面,筆者查閱大量涉及個人征信侵權案件的判決文書后發現,因信息主體過錯導致的不良信用記錄,征信中心與金融機構一般不承擔侵權責任,但非因信息主體過錯導致的不良信用記錄,金融機構是否侵權則在差異化判決。如在“周雅芳訴中國銀行股份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譽權糾紛案④”中,因被告上海分行未盡合理審查義務,導致原告周雅芳被第三人冒名申辦信用卡,后該第三人逾期還款造成原告不良信用記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侵犯名譽權的損害后果應當是降低周雅芳社會評價,同時認定相對封閉的征信系不會隨意傳播信用記錄,因此無損害后果,原告敗訴。而在另一案件“王春生訴張開峰、江蘇省南京工程高等職業學校、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權糾紛案⑤”中,原告被他人盜用、冒用自己姓名申辦信用卡,他人透支消費后導致其產生不良信用紀錄,最高法認為此種情形對當事人從事社會經濟活動具有重大不良影響,使當事人產生精神痛苦,妨礙其內心安寧,降低其社會評價,構成侵權,判決中金融機構也承擔20%的責任。兩案同為公報案例,但因沒有統一的認定征信機構侵權的構成要件,對不良信用記錄是否會造成損害結果認識不清,導致了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
最后,民營機構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個人征信,給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帶來新的挑戰。相對于傳統征信機構,網絡用戶更容易被互聯網征信機構的“格式條款”限制,且信息征集的范圍也被擴大,幾乎一切互聯網行為記錄都可能被征集。另外,開放互聯網征信后,征信的數據安全、信息流通需要更高的技術保障,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機構信息安全規范》行業標準的通知,但對并未納入從事互聯網征信的民營征信機構,該行業標準是否適用尚待考證。
(二)征信體系不健全
健全的征信體系是信用發揮作用的基石,但我國征信體系仍存在諸多困境。
一是互聯網征信行業混亂,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征信主體混亂。《條例》雖明確規定:“征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主要經營征信業務的機構。”但實際上互聯網征信行業素質參差不齊,市場上從事互聯網征信的機構呈現魚龍混雜的現象;
二是信用評價方法不合理。互聯網征信機構的信用評價方法還在不斷完善的探尋過程中,尚未建成成熟完備的評價方法。互聯網征信信息主體范圍較小,影響有限,其覆蓋范圍僅局限于6.68億網民的一部分。同時,互聯網征信的后果也僅僅影響著互聯網交易行為,而對線下行為影響有限。
三是互聯網征信信息孤島。一方面,行業間征信信息難以實現共享。征信信息作為贏利工具的大數據,主觀上企業不愿意共享,客觀上現有技術不足以支撐轉移共享。另一方面,互聯網征信機構與央行征信系統間難以實現共享。由于征信機構缺乏統一的征信模式和信息標準,信用信息呈現錯綜復雜、紛繁各異的特點,難以對接央行征信系統,征信體系仍處于封閉與分割的狀態。
(三)征信監管不力
除了法律體系和征信系統不健全外,個人信息權益保護還面臨征信監管不力的挑戰。筆者認為,導致征信監管不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一是監管主體單一。根據《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征信業進行監督管理,我國實行單一主體監管體制。由此可見,征信管理部門既是征信系統建設的監管者,同時又是征信系統的建設者及被監管者,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這必然導致監管不力[4]。二是監管水平落后于互聯網征信發展水平。基于互聯網個人征信固有特點,不同于傳統征信,因此適用于傳統征信的監管方式無法順利運用到互聯網征信中。三是征信監管法律法規不完善,缺乏細致的辦法、條例將監管職能具體化,僅就《條例》中的抽象性規定難以實現有效監管。由于征信是市場經濟行為,征信問題的解決僅靠政府監管遠遠不夠,也應當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四、互聯網征信個人信息保護的建議
(一)健全互聯網征信法律體系
結合我國互聯網個人征信的特點,兼顧信息權保護的需要,綜合學界現有理論,首先應確定知情同意、限制收集、限制使用[5]和信息安全等基本原則,意即個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必須取得知情同意且以必要為限,對于征集的個人信息必須保障數據安全。現行的法律法規已基本確立上述原則,但還需加快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將信息主體行使知情權、同意權的方式、內容具體化,將網絡信息合理分類完善征集范圍。其次,針對司法實踐中的不同做法,應盡快出臺司法解釋或公報案例,確定互聯網征信侵權案件的案由和歸責原則,將舉證責任分配與責任承擔方式合理化規范化。從完善法律體系角度,還應出臺《社會信用法》,彌補相關缺漏,除詳細列明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侵權責任外,還應規定征信機構及相關公權力機關信息公開,協調征信過程中個人與社會的利益沖突,個人信息權在合理范圍內讓步于征信機構,征信機構也應更好保障信息安全。
(二)規范互聯網征信系統運行
建立健全征信體系,主要從準入機制、技術層面、信息共享、人員管理幾個方面入手。完善互聯網征信機構的準入機制,在實操層面加強管理,規定從事互聯網征信業務必須經行政部門審核批準,使互聯網征信業在源頭上得到嚴格管理,并積極借鑒國外先進技術,結合我國信用現狀,提高信息評價方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同時,統一信息評價標準,以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為目標,統籌協調各行業信用信息的共享,權衡征信機構與社會的利益,對于互聯網征信,由于其仍處于不成熟的萌芽期,強行納入央行征信系統不具有可行性,應在條件成熟時再考慮納入央行征信系統[6]。對于征信人員,應嚴格遵守征信從業資格,保障征信人員整體的素質水平,加強專業培訓與法律教育,按照“最小權限原則[7]”賦予征信人員接觸數據的權限,最大程度上降低征信風險。另外,還應完善民營機構與司法機關的信息共享機制,促進芝麻信用與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失信被執行人數據的完善,便于第三方征信機構能及時掌握最新的失信被執行人數據,當即對其進行聯合懲戒。另外,促進懲戒機制具體化,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全面限制和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促進社會信用水平的提升,發揮征信的真正作用。
(三)加強互聯網征信行業自律
加強征信監管關鍵是完善監管主體,構建以征信監督管理部門的公共監管為主、以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社會監管為輔的監管體系。在現代法治國家,行業協會在社會監管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我國互聯網征信業的監管應當更多依靠行業協會的力量。近期,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牽頭組建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正式掛牌成立,其職能為指導、監督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規范化發展。只有完善的個人征信系統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金融系統的安全發展,因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內部應當設立專門的征信監管機構,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互聯網征信行業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為會員提供行業指引、創設信息共享平臺以及提供適當的爭端解決機制。協會征信監管機構可以有效分享征信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權力,搭建一座政府與征信企業溝通的橋梁。(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該論文是重慶市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互聯網金融領域個人征信制度法律問題研究》的部分科研成果。
注解:
① 數據來源于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網絡金融征信系統NFCS動態》http:///s__biz=MzA3NzExMTEwNw==&mid=411692091&idx=1&sn=a86ae787191f75674fd615a67df1200d&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②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信息,不作為個人信息。”
③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條款取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體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體的要求作出明確說明。”
④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2年第9期(總第191期)。
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8年第10期(總第144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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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侯富強.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個人信息危機與治理[J].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15(07):41
【論文摘要】網絡金融是傳統金融與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緊密結合而形成的一種新的金融形態,是網絡技術革命推動下所發生的最重要的經濟變革之一。
一、網絡金融的含義與特性
網絡金融是指在因特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它不同于傳統的依賴于物質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虛擬空間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因特網技術與金融理論、金融管理和金融實務相結合的產物,是適應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絡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網絡金融的內容不僅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網絡支付與結算等網絡金融實務,還包括網絡金融理論、網絡金融管理和網絡金融監管等。
網絡金融的經濟性是指網絡金融活動效益顯著,投入少而產出高,這是網絡經濟本身的特點決定的。網絡技術應用于金融業后,采用了開放技術而共享軟件,極大地降低了金融產品的開發費用和金融系統的維護費用,經營成本較傳統金融企業降低許多。網絡金融的科技性是指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廣泛運用于金融業的實踐,并對現代金融業產生深遠的影響。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信息傳遞和資源共享突破了原有的時間概念和空間界限,將原來的二維市場變為沒有地理約束和空間限制的三維市場。金融電子化、網絡化既是現代科技發展的結果,也是金融業“e”化的象征。網絡金融的信息性是指網絡金融是金融信息收集、整理、加工、傳輸、反饋的載體,同時也是金融信息化的產物。貨幣流通、資金清算、股市行情、保險、投資信托等金融信息的產生和變化都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網絡金融的人為性是指網絡金融以人為本。在網絡金融活動中,盡管強調網絡信息技術的作用,但歸根到底起關鍵作用的還是人。網絡技術的制造發明、網絡金融的應用、效果的實現都是靠人來完成的,所以,必須強調人在網絡金融中的決定性作用。網絡金融的創新性,為了滿足網絡經濟條件下客戶新的需求,增強其競爭實力,網絡金融必須進行業務創新。網絡機構的內部管理也必然實行管理創新,走向網絡化管理,網絡金融機構必須調整其戰略管理思想,重視與其它金融機構、信息技術服務站、資訊服務提供商、電子商務網站等的業務合作,以實現多贏的目的。網絡金融條件下,金融監管必然走自由化和國際合作與協調的道路。
二、網絡金融與傳統金融的比較
網絡金融是傳統金融與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緊密結合而形成的一種新的金融形態,是網絡技術革命推動下所發生的最重要的經濟變革之一。傳統金融市場的發展及金融理論的成熟是網絡金融產生和發展的基礎,而網絡金融在推動了金融創新的同時,也顛覆了傳統金融的運作模式,對傳統金融服務提出了挑戰。
1、網絡金融比傳統金融更能吸引客戶。首先,互聯網打破了金融服務的時間和空間的局限,改變了交易的方式,使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的成為可能。通過互聯網,金融機構還可以聯系到更多的交易對象,找到更多的交易機會。網絡金融拉近了金融機構與客戶的距離。其次互聯網動態雙向溝通的特性,使動態的交易互動成為可能。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自動即時生成客戶信息數據庫,通過及時的客戶需求分析,有效的細分客戶,為顧客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同時根據目標客戶群的特點制定自身的發展戰略;另一方面,客戶可以一改在傳統金融下被動接受服務的模式,按照自己的需求在互聯網上輕松地貨比三家,尋找到合適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而且還可以隨時向金融機構反饋意見和建議。再次,互聯網加劇了資本和信息的流動速度,為尋找資源最優化配置及動態均衡提供有效途徑。通過互聯網快速的、分布式的處理,人們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搜索、傳遞金融信息,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遠距離資金的劃撥。最后,網絡金融發揮信息技術的同時,提供了比傳統金融更方便、更快捷、更廉價的服務。
2、網絡金融更能滿足金融服務提供者的逐利原則。第一,如前面所述,網絡金融更能吸引客戶,因此可獲得更多的銷售收入。第二,金融企業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實現網絡金融,可大大降低其經營成本。在網絡金融條件下,金融企業無論自有資本是否雄厚,在互聯網都是平等的,因此龐大物理網點的優勢將消失,金融企業的經營成本將大大降低。利用信息網絡技術,金融企業可以改善企業的內部管理,促進企業建立更合理科學的組織機構。另外,信息網絡技術促使金融企業重組傳統的工作流程,從而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總之,網絡金融創新了金融企業的管理模式和組織結構模式,降低了運營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務的質量,提高了收入。任何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服務企業都將被潛在的高額利潤驅動,融入并推動網絡金融。長遠來看,網絡金融的重要性將超過傳統金融。
三、國內外網絡金融發展概況
美國于1971年創立的nasdap系統,標志著網絡金融這一全新的經營方式從構想進入到實際運營。1995年10月18日美國3家銀行聯合在互聯網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網絡銀行“安全第一網上銀行”,預示著網絡金融已進入迅速發展的新階段。2000年7月3日,西班牙uno-e公司同愛爾蘭互聯網銀行第一集團正式簽約,組建業務范圍覆蓋全球的第一家互聯網金融服務企業uno first group。兩家公司跨洋重組的最終目標是建立全球最大的網絡金融服務體系。9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網絡金融發展非常迅速,出現了從網絡銀行到網絡保險,從網絡個人理財到網絡企業理財,從網絡證券交易到網絡金融信息服務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網絡金融服務。網絡銀行走向成熟,網絡證券和網絡保險獲得了長足的發展,電子貨幣和網絡支付開始受到青睞。網絡金融已相對成熟、完善、并初具規模;網絡金融的服務多元化、全能化、綜合化,內容集成度相當高而且創新頻繁;網絡金融業之間競爭激烈,消費者可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網絡金融業的參與主體多樣化,除了傳統的商業銀行外,還有信用卡公司、純網絡銀行等。
20世紀80年代,中國銀行業開始全面使用計算機,金融電子化時代來臨。90年代初,我國金融專用網絡體系建設獲得了較大發展。1993年,中國政府宣布將金卡等一系列“金”字工程作為重要的國民經濟信息化工程后,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進程加快,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國建成了金融衛星通訊網絡和中國國家金融數據通信網等金融骨干網絡。基于這些主干網,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個商業銀行先后建立起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和網絡聯行系統。國內大部分城市中,本地清算系統、儲蓄通存通兌系統、對公業務系統、銀行卡自動處理系統等應用系統也先后投入運行。一個集國家宏觀金融管理和監控、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管理和對外提供金融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網絡金融體系已經初步形成。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正逐步跨入網絡金融時代。目前,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都建立了較完善的通信網絡系統。中國銀行于1996年10月率先開始網絡銀行服務。2000年6月29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國內12家商業銀行聯合共建的中國金融認證中心全面開通,正式開始對外提供發證服務。我國的網絡保險業還處于起步階段。總體而言,網絡硬件條件不錯,軟件開發方面也有一定發展,但是由于大多數公司經營管理的標 準化程度不高,隨意性較大,使得應用效率偏低。但少數公司對網絡化建設和應用的比較好。1997年11月“中國保險信息網”開始運行,成為中國網絡保險發展的里程碑。自1997年以來,網絡交易方式在我國券商中得到迅速的推廣。1997年3月,“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湛江營業部推出多媒體公眾信息網網上交易系統,揭開了我國網絡證券的帷幕。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網上理財等網絡金融業務滲透到了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網絡金融的發展逐步成為我國金融業務的主流形態,對我國金融產業的發展方向、現代化水平以及國際競爭力的提高起著決定性作用。
網絡金融改變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結構和運作模式,極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效率,使金融非中介化加劇,使金融機構的信息獲取和傳遞能力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參考文獻】
[1] 黃孝武.網絡銀行.武漢出版社.
關鍵詞:制鹽企業,企業網站,網絡營銷
1 前言
2009年受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影響,鹽產品下游行業(主要是氯堿行業,占鹽的需求總量的近80%)用鹽需求大量減少,多數制鹽企業效益明顯下滑,部分制鹽企業甚至出現虧損,生產經營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制鹽業出現虧損除源于外部環境影響外,鹽產品結構單一,產品附加值不高,企業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弱;食鹽產品定價偏低,企業效益中依靠專營政策盈利比重大;鹽業產能總體過剩,出現產大于銷是造成企業虧損的深層原因。論文參考網。
隨著鹽業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食鹽和小工業鹽也將全部放開,取消計劃、取消定價、取消專營,與普通商品一樣,遵循自由競爭的市場規則。這樣對制鹽生產企業來說,也可以參與到食鹽和小工業鹽的銷售流通環節中來,那么僅僅局限于兩堿化工用鹽的銷售理念與模式,顯然已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發展要求。制鹽生產企業如何才能抓住機遇,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是當前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2 傳統制鹽生產企業發展網絡營銷的動因
食鹽產品同質化程度很高,市場的競爭模式也較趨同,關鍵比的就是成本、質量、服務和物流配送。在利用傳統銷售模式搭建銷售網絡和渠道的同時,我們是否可以創新思維,借助互聯網的優勢,發展符合企業實際的網絡營銷。飛速發展的網絡經濟,正在改變我們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企業銷售從過去銷售員主動跑客戶、跑供銷,到后來的電話、傳真聯系,再到現在可以通過互聯網,運用電子商務作為工具開拓國內外市場,這是一種必然趨勢,也是時代的進步。網上購銷和傳統購銷的比較,主要有以下幾點優勢:一是方便快捷,二是節約銷售成本,三是市場銷路更廣。
據CNZZ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電子商務成為2009年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多個指標創下新高,全年交易總量較2008年增長100%以上,接近2500億元,截至2009年12月,全國電子商務的總網站數達到1.56萬家,增長32.34%,訪客量增長61.29%。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顯著增強,超過50%的企業搭建了B2B、B2C類電子商務網。分析指出,電子商務網站數量的高速增長一方面是由于互聯網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在金融危機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選擇建立低成本、易維護的電子商務網站來闖過難關。
3 制鹽企業發展網絡營銷的優勢
作為傳統的制鹽企業發展網絡營銷是否可行?答案是肯定的。傳統制鹽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開拓網絡銷售渠道,因為擁有成熟的線下業務、品牌、渠道、顧客等多方面資源的支持,更容易獲得成功,相對于沒有實體終端的純流通型電子商務企業而言更具有競爭力。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①價格成本優勢。傳統制鹽企業擁有礦產資源,生產實實在在的產品,掌握了市場主動權,能在與上游供應商(包裝物等)的談判過程中獲得更大的議價權力,而在這方面分裝加工型或純流通型B2B、B2C無法與傳統生產企業相比。同時,傳統制鹽企業在供應鏈管理,倉儲及配送體系等方面也相對完善,而且這些資源都是既有的,充分發揮這些優勢以后,能為眾多網絡客戶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物流配送服務。
②品牌及顧客群體優勢。傳統制鹽企業從事實業運營,從資金規模、品牌誠信、社會知名度方面擁有先天的優勢。當傳統制鹽企業進入電子商務領域,他們的推廣和滲透都能獲得原有品牌的支撐,也有一定的顧客基礎,更容易突破誠信和推廣障礙,獲得高速發展。
4 制鹽生產企業發展網絡營銷的途徑與模式
目前,很多制鹽生產企業已經建立了自己的企業網站,但是,網站還只是僅僅停留在對外宣傳的功能上,還沒有真正發揮營銷的功能,沒有給企業帶來效益增加財富。
要使企業網站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其一、應該從營銷的角度設計定位網站。建立網站的目的是提升產品銷售量、開拓新市場以及增進信息的交流。不能追求花哨的“功能”與“風格”,因為往往這些“功能”影響了網站的營銷效果,造成“投入越高,回報越少”的現象。比如,有的網站由于過分企求效果而導致網站速度低下,使訪問者沒耐心等待,貽失商機。論文參考網。如果能注重營銷觀念,站在客戶的角度上考慮問題,那網站的建設就成功了一半。
其二、要大力宣傳推廣網站。做好了一個網站,就相當于印好了宣傳冊子,沒有對網站進行有效的推廣,就相當于做好了宣傳冊沒有散發郵寄。沒有給別人看的宣傳冊子當然是不會給企業帶來好處的。我們要通過多渠道信息、與行業及地方性網站合作等一系列手段,有效的進行網站網絡宣傳,為網絡推廣奠定基礎。
企業開展網絡營銷,建立網站進行產品推廣和宣傳還只是第一步,我們還要做大量的工作:
①通過網站物美價廉的產品信息。
的產品質量一定要過硬,同時在價格上有一定優勢。因此要在同類產品的比拼中獲勝,質量一定要過關,同時在價格上要有吸引力。只有物美價廉的產品,方能在電子商務、網絡營銷中脫穎而出,贏得市場。
②信息真實詳盡滿足客戶需求。
③控制好信息頻率。論文參考網。
僅僅一次的信息是不能為大多數的瀏覽者看到的。如果想讓瀏覽者第一眼就能看到,不妨增加信息的次數。但過度重復的信息也會給瀏覽者帶來厭惡情緒,從而失去商務聯絡的機會。根據網絡營銷實戰的規律,每天2次,較能達到收效。
④注重信息技巧。
要有簡明扼要的信息主題,讓人一目了然;要在關鍵字的選取上吸引瀏覽者的眼球,成功的機會就大大增加。
⑤及時處理客戶的反饋意見和信息。
在電子商務中,客戶發一份詢價或對產品感興趣的email,總希望馬上就能獲得回復。在最短時間內與客戶取得聯系,客戶對產品的認同感和誠信度就會大大增強;如果不能及時處理,買家就會把注意力轉向到回復及時的商家,而痛失良機。
⑥人才的要求。
要有比較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協助管理互聯網貿易,他們既要懂電腦技術又要懂網絡商務,專職從事產品信息、更新和及時處理最新的尋盤等工作。如果開拓國外市場,還需要專門懂外貿、懂英語的外銷人才。
⑦注重網站平臺的選擇。
選擇專業的且商譽較好的電子商務網站信息。B2B類如阿里巴巴、美商網等,在這些網站信息,成功率較高,而且誠信度也較好。 B2C類如當當網、卓越網等,這些信譽較好的網站,對消費者來說是對自己利益的很好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