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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業資金需求旺盛,貸款增速較快
伴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省會經濟圈發展進程提速、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轄區小微企業得到進一步發展,資金需求旺盛。2季度巢湖中支銀行家問卷調查顯示:小型企業貸款需求增加最顯著,企業經營周轉類貸款需求明顯增加;對轄區小微企業的問卷調查顯示:小微企業資金趨緊,融資需求迫切。轄區各金融機構近年來持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力度,切實解決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2014年5月末,合肥縣域當地人機構小微企業各項貸款余額101.3億元,同比增長55.6%,增速較去年同期上升45.9個百分點。
(二)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方式不斷創新
(1)針對小微企業缺乏抵押物的特點,轄內多個金融機構推出小微企業聯保貸款,以及動產質押、應收賬款質押、林權抵押、保函等多元化抵押方式,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如巢湖中行利用槐林漁網產業集群及建筑行業應收賬款及保函量較多的現狀,適時向企業推薦保函、貿易融資等供應鏈授信產品;巢湖建行率先在轄內開展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2013年全年累計投放林權抵押貸款6戶3980萬元;廬江農商行推出漁網經營戶“手牽手”貸款,累計發放2500萬元,并推出小微企業聯保貸款,截至5月末共發放22筆、金額6540萬元。
(2)加強與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合作,通過“銀行+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小微企業”的方式,直接或間接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如巢湖中行成功為一小貸公司授信2000萬元,解決了小貸公司資金短缺問題,間接滿足了部分小微企業的授信需要。巢湖農商行目前與之合作的擔保公司已有5家,3月末擔保貸款余額8.26億元,較上年末增加2700萬元。廬江農商行與縣擔保公司、安徽興泰、國融三家擔保公司合作,共為153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資金支持,貸款金額達23871萬元。
合肥縣域小微企業民間借貸基本情況
(一)小微企業民間借貸規模穩定,利率較高,形式單一
合肥縣域民間借貸利率監測顯示,截至2014年5月末,監測的80戶企業(多數為小微企業)從個人借貸116筆,金額共計540萬元,無企業從企業借入情況,借款人包括企業股東、員工和其他自然人。
企業民間借貸加權平均利率為14.89%,是同期銀行業金融機構的2倍多。其中最高利率為50%,最低為8%。利率高低主要取決于借貸時間長短,利率最高的是過橋資金和臨時性周轉資金,此類借貸資金期限一般為1-3個月,年化利率在30%以上;借貸期限在6個月至1年以內的,多用于進貨和購買原材料以及廠房建設投資,年化利率在12%-24%之間。去年以來銀行“錢荒”對小微企業的影響比大中型企業更嚴重,縣域小微企業貸款難度加大,因此企業希望通過民間借貸形式獲取資金的愿望強烈。合肥縣域企業民間融資調查顯示,一季度末,樣本企業民間融資量僅占18家樣本企業總融資量的0.7%,借貸期限均為1-6個月內。
據調查,目前轄區小微企業民間借貸主要以信用貸款為主,5月末數據顯示信用貸款占比為98.3%。借貸達成的方式主要是“打借條”,發生借貸的雙方互相有一定了解,達成融資意向后,打借條注明金額、利率、借款人、還款時間、還款方式等,即可借入資金,手續較為簡便,簽訂正式合同方式占比不高。民間借貸主要依靠企業自身信用、實力及借款人對企業的了解達成,小微企業因自身資本金較小,獲取民間借貸的難度大于大中型企業。
(二)小貸公司自身經營面臨困難,對小微企業融資熱情有所下降
作為民間融資的“正規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上限為基準利率的四倍,經營情況受到政府監管。運行的幾年來,小貸公司一是相比銀行及民間借貸,成本支出偏高,二是經營資產質量降低,不良貸款保持較高同比增速,自身經營面臨一定困難。四縣一市的23家小貸公司中,已經出現2家退出,3家處于停業整頓狀態,非正常經營的已占總數的21.7%。小貸公司自身經營風險的凸顯直接導致其對小微企業的“惜貸”現象日益明顯。合肥縣域小貸公司5月貸款同比增速為2.8%,低于同期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25.5個百分點。據了解因風險較大,近兩年小貸公司對于小微企業的“過橋資金”貸款已明顯減少。出于降低風險的考慮,轄區小貸公司貸款結構有向大額、較長期限轉變趨勢,貸款對象中小微企業占比有所下降。2014年一季度數據顯示大于6個月的貸款占比為55.9%,較去年同期上升4個百分點,大于50萬的貸款占比88.7%,較去年同期上升0.3個百分點。
(三)民間借貸中介機構作用有限
民間借貸中介機構對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限于中介機構的資質,以及風險較難控制等原因,目前起到的作用有限。合肥縣域主要的中介機構有融資擔保公司和典當行。
問卷調查顯示轄區2013年只有110戶小微企業得到了擔保公司的支持,且55.7%的樣本企業表示“擔保公司收費增加”。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合肥縣域民營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基本不到1億元左右,規模偏小,加之行業內部普遍存在運作不規范等問題,能夠為小微企業提供的擔保能力有限。二是近年來擔保公司擔保客戶的逾期貸款和不良貸款不斷上升,擔保代償壓力加大,擔保能力呈下降趨勢;三是民營擔保公司信用度不高。自前兩年民營擔保公司風險集中暴發后,合肥縣域大部分金融機構對與民營擔保公司合作都非常謹慎,不認可民營擔保機構提供的被擔保企業的信息,同時擔保公司的資本金運用情況及信用狀況也沒有可信的公開方式,導致金融機構與民營擔保公司合作熱情明顯降溫,部分法人機構完全終止了業務合作。以肥東農村合作銀行為例,2012年前該行與19家擔保公司開展合作,2012年后,該行停止了與絕大部分民營擔保公司合作,合作擔保公司減少為5家,且主要為政府出資擔保公司。這不僅加劇了缺少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融資難,也限制了農村信用社信貸投放。四是反擔保措施要求較高。出于控制風險的需要,部分擔保公司要求貸款企業按融資額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以防范風險,從而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小微企業的可用資金,變相增加了融資成本。
轄內典當行由于資本金普遍較低,融資能力有限,加之業務發展以個人為主,在現有的房地產抵押、動產質押、財產權利質押三項主營業務中,主要以貴重飾品質押和個人住宅抵押為主,對于適合小微企業類的動產質押和財產權利質押發展不足。以巢湖中銀典當為例,注冊資本僅1000萬,其貸款資金完全來源于資本金,2013年累計典當總額僅1358萬元。
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投資管理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主要從事民間借貸活動),這些放款機構雖快速發展,但資金停留在炒的環節,多數并未進入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且成本極高。
(四)轄區政府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但對民間融資的規范化有待進一步加強
轄區政府通過多項措施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針對小微企業貸款有效抵押物不足的現狀,巢湖市政府積極協調金融機構推出貨物質押方式,由商業銀行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融資企業生產銷售產品進行收儲,以產品銷售收入保障銀行貸款資金安全;政府根據不同企業融資需求,通過聯保模式協調金融機構設計對應的金融產品;轉變銀企對接方式,以企業為主,舉辦小型銀企對接,促進“小合作”。以工業園區發展為抓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對小企業客戶和市場進行細分,積極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符合產業升級方向、具有市場競爭優勢和發展前景的小企業客戶。
從調查情況看,轄內四縣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均沒有出臺涉及民間借貸健康發展與陽光化運作的規范性文件,轄區也無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民間融資服務中心等類似組織。民間融資的規范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
小微企業融資的突出問題及風險
(一)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比較突出
今年以來,國內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增大,加之勞動用工等成本上漲,轄內小微企業經營難度加大,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同時,商業銀行對縣域分支機構的信貸管控力度加大,貸款額度(新增和收回再貸)實行全區域調劑管理,貸款獲批難度增加,時限拉長。從金融機構支持的小微企業看,主要為獲得政府扶持、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多數小微企業難以獲取貸款支持。為提高風險覆蓋水平,金融機構普遍提高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同時還要求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或抵押,導致企業貸款成本上漲。
(二)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發展程度低,服務供給不足
在銀行類金融機構獲貸難度大,迫使較多小微企業尋求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融資渠道。但目前合肥縣域僅有18家正常經營的小貸公司,正規的民間借貸中介機構僅有典當行及融資性擔保公司,且普遍規模較小。部分民間借貸組織沒有營業網點,具有隱蔽性,有資金需求的企業難以獲得信息。小微企業的借貸需求通過民間借貸組織的渠道難以獲得滿足。在有民間借貸活動的小微企業中,資金主要來源于個人,多通過熟人介紹、企業職工和股東借款等方式。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發展程度低,且與小微企業資金供需不平衡,導致本轄區內民間借貸較不活躍。
(三)民間借貸手續不規范,借款利率普遍較高
轄區目前的小微企業民間借貸多為向個人借款,因此缺乏規范的借款合同和貸前調查審核程序。除部分成長中的小企業向個人借貸有中間人擔保外,借款手續普遍不完善。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放貸行為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借貸行為建立在一種非制度信任基礎之上,約束性不強,風險較高。另外,民間借貸的借款利率一般由借貸雙方口頭約定和承諾。據監測數據顯示,民間借貸有時最高利率達到了60%。企業主一般會在得不到正規金融機構融資的情況下,才會選擇這種高成本高風險的借貸方式,一旦企業資金鏈斷裂,無法償還到期本息,債權人可能會采取集體上訪、哄搶財產等非理,影響社會穩定。
相關建議
(一)加大對縣域經濟的信貸投入,加快小微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建設
一是基層國有商業銀行要切實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功能,在保障銀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小微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及時給予信貸支持;對符合貸款要求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要適當簡化貸款手續,加快貸款投放進度;二是地方政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的擔保體系和貸款擔保基金,解決貸款擔保難問題,為金融機構創造寬松的融資環境;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貸款風險定價機制和信用評級辦法。支持銀行類金融機構組建專營機構對小微企業進行集中化經營和管理,改善服務質量。探索建立互利互保的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違約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小微企業征信服務產品,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規范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發展,豐富小微企業融資方式
人總行數據表明,銀行貸款只占到社會融資總規模的50%左右。當前小額公司、典當行、投資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融資組織的飛速發展,反映了民間借貸的繁榮,但其資金流向較難監控,也帶來了風險,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管。對于地下經營的民間借貸組織,政策上應提供公開化、陽光化、正規化的空間和條件,并明確業務范圍以及對其監管要求。對正規經營的中介機構,一方面政府應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風險分擔等方式促進其發展;另一方面對中介結構的資金流向加強監管,保證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從嚴控制好杠桿率,嚴格限制其債券融資、從銀行系統借款等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來源所占的比重,嚴格禁止其從公眾渠道吸收資金。
(三)正確對待民間借貸,加強規范引導
株洲市是我國南方工業重鎮,境內企業眾多,其中,小微企業在近幾年發展較為迅速。株洲市的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最大難題是融資難。為此,分析了株洲市小微企業的融資現狀,提煉了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了對策。
關鍵詞:
株洲市;小微企業;融資
中圖分類號:
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3010001
株洲為湖南省轄地級市,是中國老工業基地,是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綜合實驗區。近年來,隨著株洲市經濟迅速發展,小微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有大中型企業521家,其余均是小微企業,其中僅個體工商戶就有158813戶,同比增長14.14%。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蘆淞區、天元區、石峰區、荷塘區。小微企業對全市工業總量增長、財稅增長和就業增長的貢獻率非常大,是活躍株洲市區域經濟的重要力量,是實現經濟轉型升級的主力軍。然而融資問題成為了小微企業發展的攔路虎。因此本文就株洲市小微企業目前的融資現狀進行描述,對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的對策,希望對株洲小微企業的發展有所幫助。
1 株洲市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1.1 有強烈的融資需求
株洲要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小微企業自身要發展,勢必需要技術革新、引進專業人才、提升管理水平,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抓住商機、發展壯大,靠自有資金很難實現目標。據不完全統計,株洲有60%左右的小微企業有外部資金需求,在有貸款需求的小微企業中,75%左右的小微企業需求在100萬以下。
1.2 融資渠道單一
株洲三分之二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仍以自有資金為主,民間借貸為輔,只有6%左右的企業能通過銀行融到資。為了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株洲市設立了風險投資基金,但小微企業利用風險投資基金進行融資的機會也很小。
1.3 銀行貸款難度大,融資成本高
小微企業由于自身先天條件不足,如規模小、抵押資產少、技術含量低、抗風險能力差等,而銀行作為經濟理性人,即要保證資金的安全又要具有盈利性,往往鐘情于與大中型企業合作,針對小微企業的放貸額度很小。像工行株洲分行截止到今年5月,累計發放小企業貸款4億元,在全行貸款總額中僅占7%。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1695.81億元,也只占比18.87%。在融資成本方面,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大約比大企業高出4%-5%,成本構成主要包括利率成本、時間成本、評估費、擔保費等。
1.4 擔保公司的數量少,難以提升小微企業的信用能力
小微企業因為自身原因信用低、而銀行往往有抓大放小的偏好,這就需要中介機構能提供擔保,通過風險轉嫁的原理,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大小微企業的信用能力。但目前株洲市融資擔保公司僅有13家,同時對被擔保企業有一定限制條件,使很多小微企業無法通過擔保來提升自己的信用能力。
1.5 民間融資利率高、風險大
近年來,株洲經濟發展迅速,民間資本快速積累,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占了17%的市場份額,但是民間融資一般利率很高,株洲民間融資月利率主要在0.8%-5%之間波動,其中54%的企業融資月利率在3%左右,個體融資的利率則彈性更大.這使原本困難重重的小微企業雪上加霜,有的甚至因為還不起利息而倒閉。此外,民間融資不受現行金融體制約束,易于發生法律糾紛案件,2013年市兩級法院接辦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847宗,同比增長六成。
2 株洲市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原因分析
2.1 內部影響因素
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短、小、頻、急”。銀行往往喜歡抓大放小、嫌貧愛富,對小微企業貸款缺乏積極性。小微企業資產少、抵押能力低。銀行放貸一般分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多以不動產貸款為主,而小微企業大部份都是租憑廠戶或門面進行生產經營,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而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無需抵押擔保。但小微企業信用級別低、申請信用貸款幾乎不可能。小微企業財務核算不健全、報表數據失真。很多小微企業為節約開支,沒有專業的財務人員,甚至有些老板自己都不清楚企業是否盈利,更別說向銀行提供準確的財務報表,從而導致銀行調查成本高、放貸風險大。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低,違約情況較常見。小微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一般附加值較低、同質化程度較高,競爭能力差。“一年發家,二年發財,三年倒閉”的現象不斷重復,企業主出現跑路現象較多,融資款項無力歸還的違約情況經常發生。
2.2 外部影響因素
證券市場融資門檻高。債券和股票的發行條件都有很高的限制,就連針對中小企業的創業版也要求發行人至今連續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至今連續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至今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并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而小微企業一般沒有相應的資質,因此想通過發行債券和股票來融資的可能性非常小。金融機構針對小微企業提供的金融服務產品不能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為了響應國家倡導金融機構要積極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株洲的金融機構通過不斷創新推出新產品和新服務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比如成立了小微企業專營支行長沙銀行蘆淞支行、
民生銀行推出了城市商業合作社模式、株洲其他銀行業也
都在不斷向實體經濟靠攏。比如高新區聯合浦發銀行、建設銀行、華融湘江銀行、招商銀行成立的“科技銀行”,就專為缺乏抵押擔保的科技型、創新型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盡管這些銀行已經“放下身段”,但真正得到大銀行信貸資金的小企業仍是少數。加之貸款審批時間長、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因此仍有千千萬萬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用度較高、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小微企業處于融資“門檻”之外。政府扶持力度不夠,宣傳力度不高。為解決株洲市小微企業融資問題,株洲市人民政府專門出臺了《關于加強金融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耗資400萬建立了株洲市中小企業新型工業化公共服務平臺、設立了株洲市中小企業服務超市、株洲市民間金融服務中心等。但據不完全統計,株洲市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每年服務的中小企業數量僅為1000戶左右,且很多小微企業還不知道有這樣的服務平臺。
3 解決株洲市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
3.1 小微企業須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最本質的原因還是自身力量薄弱。要想改變金融機構的偏見,小微企業需要對自身的各個方面進行提升,包括財務核算水平、技術創新能力、人才激勵機制、誠信意識等,從而形成自已的核心競爭力。
3.2 金融機構需完善小微企業專營機構運作模式,加快創新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各小微企業專營機構要根據小微企業的特點按照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差異化的思路進一步完善相關戰略和規劃及管理體系,使小微專營機構真正成為小微金融的核心、小微金融創新的主體,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模式,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便捷的通道。
【關鍵詞】中小微企業 融資 困境 政策 解決策略
一、中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勢如破竹,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近年來由于各種社會因素的影響,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深陷融資難的“泥潭”,無法自拔。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金融體制不建全,直接融資渠道不暢
我國金融體制不健全,資本市場發育不全,直接融資渠道狹窄。就小微企業的實力和自身狀況來說,不能滿足證券市場的要求,因而不能上市通過股票籌集資金。就債券而言,目前我國發行債券控制嚴格、要求的條件比較高,而且債券品種單一,債券市場極不發達。目前無論股票市場還是債券市場主要都是大型企業的融資場所,尚且不是中小微企業融資的理想渠道。
(二)銀行貸款門檻高,審批程序復雜且耗時較長
銀行貸款是企業最常見的融資渠道,但是對貸款單位的要求和限制也是比較多的,商業銀行對大型企業比較青睞,對于小微企業來說,能獲得貸款的少之又少。由于商業銀行加強貸款額度及投放節奏管理理企業貸款審批周期較以往明顯延長,何時獲批的不確定性增加,即便是有良好信用的小微企業在授信期內,從還貸、解除擔保、重新簽訂擔保協議、申請銀行貸款到貸款到帳至少需要1個多月的時間,如果是超出授信期或新增貸款,其過程更長。
(三)一般通過民間借貸獲得融資
小微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一般是要求比較快,時間短,別的融資渠道不能滿足其要求,迫使小微企業更多地求助于手續簡便的商業信用和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正是因為民間借貸能夠在短時間內能夠為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民間借貸等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成為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補充。
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表現
一半以上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首要制約因素都是融資難。中小微企業融資份額比較低,缺乏信貸支持問題突出。近一半以上的中小微企業都有向銀行貸款的經歷,但貸款之路非常坎坷,其中有的是抵押物不足,有的是企業規模小,風險承受能力差,有的是缺乏有效信用擔保,有的是企業信用度不高,有的是企業經營存在問題等。
商業銀行貸款結構非均衡現象十分突出,處在高速擴張期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比較明顯,70%以上的中小微企業都主要靠民間融資的方式來解決資金周轉;即使那些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也不同程度需要吸收民間資本,這就極大的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成本。一半以上的企業對現行融資方式和政策不滿,迫切需要改變。
三、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分析
(一)緊縮的貨幣政策是導火索
2008年的金融危機對我國也產生了不小的沖擊,為了應對危機,防止經濟衰退,政府采取了寬松的貨幣政策并且放松了信貸,鼓勵人們消費和投資,但由于我國的貨幣政策的效果被過分放大,最終導致了通貨膨脹,CPI持續走高,物價節節上升。隨后國家為了控制通脹又采取了緊縮的貨幣政策,大幅收縮銀行信貸額度,使得本就難以向銀行貸款的中小微企業陷入了極大的的融資困境。為籌措資金,中小微企業只能轉向資金活躍的民間市場,但是由于民間借貸的“暴利”,中小微企業必須承受極高的借款成本。于是,一部分中小微企業在利潤銳減的情況下慘淡經營著,還有一部分則干脆將投資眼光放到房地產市場和股市上進行投機套利,脫離了實體經濟。
(二)商業銀行有差別的對待國有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
盈利是商業銀行經營的基本前提,也是商業銀行不斷發展的驅動力。貸款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盈利性資產,一方面貸款是商業銀行實現盈利性目標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貸款又是一種風險很大的資產。商業銀行為避免或盡量減少不良貸款帶來的損失,會對借款人進行信用分析,通過分析,對貸款的風險作出評估預測,并據已確定是否給予貸款[][3]。因此,商業銀行理所當然的會“偏心”國有企業和大企業,向他們提供更多的貸款,從而使銀行在享有較高安全感的同時也實現了利潤最大化。相對地,中小微企業由于自身資金實力、擔保以及經營條件的限制就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
(三)中小微企業創新能力低
在全球經濟大環境下,任何企業如果不能把握機會努力創新就難以生存。在金融危機、歐美債務危機以及人民幣升值的接連打擊下,一些出口導向型的中小微企業產品出口量已直線下降,同時還要面臨國內通貨膨脹所導致的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低價勞動力作為出口優勢而號稱“世界工廠”的中國正面臨著來自印度、越南等東南亞國家的更為低廉的勞動力的威脅。在這樣的國際經濟形勢下,中小微企業的創新就顯得更為重要。如果將主要精力放在當前業務的持續經營,不能實現創新增長,企業最終得到的利潤只會越來越少,而低下的盈利水平也會使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上加難。
(四)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
中小微企業由于抵押物不足,基本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但目前市場上擔保費用約2-3%之間,加上銀行貸款利率都上浮30%,這樣資金成本約12%左右(這些還不包括一些隱形的中介費用等),公司的利潤率一般在10%左右,極少數企業能達到20%,扣除貸款成本,企業的利潤空間就很小了,加上人工、原材料、運輸等企業成本上升,企業的利潤空間進一步的被壓縮。由此可見中小企業融資通過銀行貸款的成本過高,很難讓其順利發展,一旦資金鏈斷裂就極有可能導致破產。
(五)政府支持力度不夠,民間借貸缺乏監管
中小微企業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引導、監督和管理。政府要為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創造平等競爭、一視同仁的法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但是由于我國法制建設尚不規范,政策向國有企業傾斜以及金融市場體制的不健全,使得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因疏于管理而困難重重。尤其是對民間借貸市場來說,本來是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但是由于監管不到位而扭曲,使民間借貸市場成為了“地下錢莊”的“樂園”,導致了現在借貸雙方兩敗俱傷的局面。民間貸款的高利率不僅加大了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的潛在風險,而且也擾亂了民間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對我國金融體系的有序運行和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造成了巨大隱患。
四、關于中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
(一)強化自身素質建設
(1)加強企業自身信用建設。對于中小微企業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還不暢通的情況下,要想通過間接融資解決資本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競爭是公平競爭。它拒絕欺詐,排斥投機取巧,鄙視一切不講信譽的行為。作為中小微企業,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誠為本。
(2)積極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目前,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主要是通過銀行機構來實現的,渠道單一。企業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不僅會產生資金來源不足和資金緊張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并鼓勵和引導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以改變企業主要依賴銀行獲得資金的現狀。
(二)加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力度,優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1)發展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我國應大力發展中小型金融機構,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或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及未來的社區銀行中擴充針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業務,以滿足廣大中小微企業的需要。
(2)放寬抵押貸款條件,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銀行應進一步放寬抵押品的范圍。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可接受房產和商鋪抵押,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倉單、提單質押,基金份額、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存貨抵押,出口退稅稅單質押,資信良好企業供銷合同質押,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押、質押以及保證擔保等。還應完善抵押物拍賣市場和中介機構,降低抵押成本和減少抵押手續。
(3)業務創新,包括產品創新、服務創新、擔保方式創新等。在產品創新方面,銀行可開發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專向貸款,或者依據國家有關政策,開辟專門用于扶植高新產業、低碳行業的貸款,在貸款利率、貸款成數以及申請條件上給予適當的放寬;服務方面,銀行可改進現有的短期貸款的還款方式,增加隨借隨還的功能,在較大程度上令貸款周期與資金需求周期趨于一致,同時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擔保方式方面,銀行可在最基本的抵押、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增加諸如聯合擔保、供應鏈融資等新興擔保方式,既可以降低貸款風險,又可以使信用不完全滿足貸款條件的企業獲得需要的資金。
銀行在進行這些創新時,可能會增加管理上的成本,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樣做既可以緩解中小微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又可以拓寬貸款市場,更重要的是,順應宏觀政策導向,為銀行自身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有助于銀行今后的發展。
(4)認真落實國家對小微企業支持政策。落實小微企業貸款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引導金融機構落實“有扶有控”信貸政策,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認真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積極鼓勵金融機構到縣區和鄉鎮增設機構。強化政策扶持,鼓勵金融機構保障小微企業的有效融資需求。通過風險補償、稅收獎勵、考核獎勵等多項政策,鼓勵金融創新,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加快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貸款風險定價機制和信用評級辦法。支持銀行機構組建專營機構對小微企業進行集中化經營和管理,改善服務質量。創新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探索建立互利互保的信用擔保機制。廣泛開展銀企對接活動,提高對接成效。探索設立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基金,為小微企業有效融資需求提供補貼。
(三)發揮政府扶持和引導作用,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1)完善風險投資機制,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良好環境。風險投資是一項高風險的戰略投資。由于我國在政策環境、退出機制、企業制度、個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諸多問題,風險投資在投資總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須有與之配套的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經濟體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環境。政府應該培育我國真正的風險投資主體,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和出臺優惠政策。盡快降低中小微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門檻,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引導民間資本發展中小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民間融資。中小微企業將持續發展,大型商業銀行肯定不能滿足融資的需要。中國民間資本并不稀缺,稀缺的是民間銀行。國家可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民營經濟發達地區試點民間銀行,然后加以推廣。民間融資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簡便、快捷的民間融資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最重要渠道。凡是民間融資發達地區,就是民營經濟發達地區,民間融資不發達地區,就一定是民營經濟不發達地區。
(3)規范和引導中小微企業,構建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應構建以互擔保為主的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互擔保的優勢來自于民間擔保的產權結構、社區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機制。當面臨風險時,政策性擔保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風險轉移給政府,而互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最終由會員分擔,容易被潛在的被擔保者接受,擔保審批人與擔保申請人相互較為了解,緩解了信息不對稱問題;互擔保將銀行或政府擔保組織的外部監督轉化為互擔保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提高了監督的有效性;處于劣勢的中小微企業通過互擔保聯系起來,在和銀行談判時可以爭取到較優惠的貸款條件;互擔保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可以為政府與中小微企業溝通創造新的渠道,容易獲得政府的支持。
為適應今后的發展需要,宜構建以互擔保機構為主、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為補充的擔保機構為基礎,以地區和市級、省級、全國三級再擔保機構為支撐的結構體系。
(4)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我們還需要進一步的努力。我國可以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制定《信用管理法》,以法律規范企業信用行為。各級政府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積極改善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還應盡快普及和全面推行《中小企業促進法》。繼續廢止和清除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真正使中小企業發展走上法制化軌道。
五、總結
為了解決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需要根據我國具體的社會、經濟、金融等在內的各項現實情況,并通過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及中小微企業本身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國中小微企業慢慢走出融資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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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對策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的統稱。環顧全球,一個國家的經濟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取決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根據新浪財經數據顯示,“全國共計6000多萬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中國GDP的貢獻率早已超過60%,其從業人員占到全部法人企業從業人員的38.7%,并提供了75%以上的就業機會,創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財政稅收。”此外,根據鳳凰網資訊顯示“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大約65%的發明專利,75%的企業創新和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已成為我國科技進步的主體和主力軍。”可見,這其中小微企業還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科技創新的主體。而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最大因素是融資困難。
一、遼寧省小微企業現狀
對于遼寧省的經濟而言,小微企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民營經濟目前已占到遼寧省經濟總量的六成以上。截至2011年底,遼寧省有民營企業183.28萬戶,其中小微企業占99% 。小微企業不僅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工作崗位,同時也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豐富的基礎原料。事實上,小微企業的發展是整個工商業不斷壯大的堅固基石和肥沃土壤,也是人們尤其是并不富裕的人們改善生活質量的重要渠道。全省的小微企業在地區分布上主要集中于經濟發展環境較好的城市,比如沈陽和大連,以小企業為主體的經濟附加值自2008年以來已經連續4年增幅高于GDP增速。遼寧銀監局局長李林在采訪中指出:“ 2011年,遼寧規模(?)以上私營企業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20.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個百分點。”盡管這類大城市雖然有較好的服務體系及人才儲備,但是融資緊張的問題仍舊十分突出。因此,有必要改善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困境。
遼寧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比較單調,其中內源融資是基礎,但是對于小微企業而言,基礎比較薄弱,后勁不足。銀行貸款是小微企業融資的首選,該種方式獲得的滿足率相對于其他渠道較高。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活躍而多樣,小微企業參與度較高,但是風險值得關注。
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1.內部因素
(1)經營管理能力低導致企業融資失敗率高。遼寧省小微企業普遍缺乏擁有高水準勞動技能的工人和經驗豐富的管理者,這便為小微企業的運營情況增加了許多未知風險。因此,大多數的小微企業成為了風險企業,其融資申請受到了金融機構的高度審視和精確審核。如此嚴厲的審批制度下,小微企業的融資失敗率加大。
(2)對于政府的扶持資金使用效率低。許多小微企業尤其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于規模較小,資金周轉相對緩慢,抗風險能力弱。又鑒于融資相對困難的情況下,容易將政府支持小微企業的專項資金用于填補資金鏈漏洞。顯然,這些小微企業理財能力過低,無法正常控制資金的流入流出。因此,該項資金對于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用途成效幾乎為零。
(3)偷逃資金案例多導致整體信用度降低。通過商業銀行信貸進行融資是小微企業融資的基本渠道之一。但其中許多小微企業的管理人員文化程度不高,信用觀念嚴重缺失,所以償還貸款的意識淡薄。最終結果是影響了小微企業的整體信譽度,從而也影響了同行業的融資籌資績效。
2.外部因素
(1)商業銀行方面。信貸資源的缺乏使小微企業融資艱難。目前商業銀行信貸額度控制非常嚴格,較大規模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重點放在了國有大中型企業,并未把小微企業列為金融服務的重點。伴隨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和金融創新的深化,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正逐步向小微企業拓展,但是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過程中所采取的策略,如對信用度低的小微企業提高授信門檻或者提高擔保比例,使這些企業的融資成本大大提高。并且有些商業銀行的總行要求壓縮新增信貸規模。在信貸資源緊俏的同時,貸款利率也居高不下,甚至某些銀行的策略是,信貸資源先支持存量客戶,基本不允許新增客戶進入。信貸資源的緊縮,使小微企業融資更加艱難。
當然,即使小微企業被獲準通過商業銀行獲取融資,其信貸的規模也將受控。而有幸獲得銀行貸款的小微企業在辦理銀行貸款的過程中,面臨直接或間接收費的單位和部門頗多,無疑會增加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2)民間融資及其他融資方面。民間融資的方式有企業間借貸、企業向個人借貸、民間票據融資等等。當前經濟形式相對走弱,民間融資只集中于熱點行業,小微企業的盈利能力有所降低,高額度的融資成本使其融資壓力增大,一旦資金鏈斷裂,企業破產也在所難免。
另外,民間借貸融資期限短、成本高的特性在加重了小微企業融資負擔的同時,很容易誘發局部金融風險,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有些民間融資機構尚不合法,小微企業在民間高息負債,極易陷入資金使用的惡性循環,從而影響到企業的長期發展能力,并為經濟持續并健康發展埋下隱患。而小微企業的產品附加值普遍較低,市場飽和度又高,企業競爭能力不強,一旦市場經濟動蕩,容易出現違約的事例。
(3)監督保險方面。小微企業融資程序是首先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商業銀行對其抵押物價值、擔保情況和信用情況進行一系列謹慎評估。目前,遼寧省小微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擔保制度尚不夠完善、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較高、受制于抵押擔保的制約等等,使得商業銀行對于小微企業的經營風險難以有效識別和掌控,因此,一些經營效益較好、償還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也因此被埋沒了。
三、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浙江省 小微企業 融資困境
江是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大省,小微企業是浙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也是浙商們創業的重要平臺。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嚴重困擾著小微企業的經營、生存和發展。如何破解小微企業融資困境,促進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是政府、企業、社會三方必須認真思考解決的問題。
一、浙江省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現狀
據統計,目前浙江省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總數超過300萬戶,具有數量大、分布廣、規模小、產業層次低、家族式經營和管理粗放、盈利水平低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浙江眾多小微企業需要依靠外源融資來推動企業經營和發展。然而多年來,特別是2008年以來,小微企業卻面臨嚴重的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主要體現在:
(一)小微企業資金普遍緊張且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隨著世界經濟低迷和國內經濟增長趨緩,浙江經濟下行的壓力逐步增大,小微企業發展環境也日趨嚴峻,其中融資難的問題尤為突出,企業資金周轉普遍困難,并導致一部分企業資金鏈斷裂。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2012年問卷調查,66.1%的小微企業認為從銀行貸款比較困難,其中8.1%感到非常困難。而在現有的金融體系和管控體制下,小微企業想要通過上市和股權、債券從金融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幾乎不可能。有資料顯示,目前小微企業直接融資的比重不到1%。小微企業融資主要還是靠間接融資,以向銀行貸款為主要融資方式。但銀行出于“經濟人”的理性,對于小微企業又普遍存在惜貸行為,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比較有限。
(二)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
由于小微企業并非銀行的優質客戶,缺乏議價能力,向銀行貸款時不得不接受一系列附加條件和費用。銀行會將借款與存款掛鉤,征收手續費或者將理財產品等附加銷售,并收取擔保費和中介費等額外費用。這樣,貸款本身的利息和費用折算成年利率加上上面所提及的費用后,實際利率一般會達到10%以上,遠高于基準利率,有調查顯示,2012年浙江有31.4%的小微企業在向銀行貸款時支付了附加費用,有 6%高于貸款利率的20%。
小微企業如轉向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等非銀行渠道融資,則成本更高。2012年,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平均利率高達19.2%。《2013年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報告》顯示,民間借貸年利率為20%至30%不等,短期融資年化利率高達50%-60%,甚至100%。政府對民間借貸又沒有更全面系統的規范,導致民間借貸秩序紊亂。若小微企業要依靠大比例的民間借款來維持經營,在其貸款回籠慢、利潤難以支付貸款利率的狀態下,不僅會很大程度地打擊企業要求自我發展的積極性,增加的經營成本和巨大風險還會讓部分企業無法生存。
(三)資金鏈斷裂有引發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隱患
在浙江,由于小微企業家族式經營、區域集群發展的特點,小微企業貸款采取互保、聯保這類方法“抱團取暖”的情況較為普遍,這固然有利于企業貸款,但其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旦有企業的資金鏈斷裂,很容易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連帶一大批企業資金出現風險,最典型的是2011年,溫州等地許多小微企業因資金鏈斷裂發生了大批民企老板“跑路”事件,僅2011年9月就有將近20起事故的發生,前后有近40名老板“失蹤”。雖然近期沒有再發生這樣涉及大批企業的,但民間“跑路”的事件仍時有發生。根據浙江省經信委統計,2013年以來浙江省各地上報倒閉、法人代表逃逸的企業累計近兩百家,涉及銀行信貸資金56億余元,民間借貸資金61億余元。
二、小微企業融資困境成因分析
(一)宏觀經濟環境欠佳
小微企業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已舉足輕重,但其擁有的真實地位和所能獲得的資源與政策待遇并不與之匹配,更與國有企業、大中型企業不可同日而語。現實中,政府看重的、要扶持的仍然是國企、央企和大中型企業。每當遇到國家宏觀政策調整、銀根緊縮時,首先受到沖擊和擠壓的是處于弱勢的小微企業,從歷次宏觀調控的情況來看也的確如此。雖然2011年以來國家陸續出臺了“國九條”、“銀十條”等政策,浙江也相繼推出了一些優惠政策,但是落實情況不理想,使企業難以感受到政府的“善意”和政策的實惠。同時,政府對小微企業的管理和服務不到位。小微企業對政府的產業扶持政策了解不多、不深,他們急切希望在稅費減負、政策信息和申請等方面得到幫助。政府對小微企業這個龐大群體的信息掌握不多,現行的企業統計監測系統也沒有覆蓋到所有小微企業,人員配置和可以動用的資源與手段十分有限。
(二)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
1.我國資本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小微企業很難從資本市場來為自己籌措資金。總的來說,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為遲緩,結構比較單一,產品種類不多,中小板和創業板雖然已創立運行,但總體規模較小、門檻高,同時對小微企業上市審核較為嚴格,程序繁瑣,能夠上市募集到資金的企業極其有限,小微企業能夠通過發行債券獲得融資的也只是少數。民間借貸在浙江有一定的市場和規模,但其融資成本過高,易演化為高利貸行為,風險較高。
2.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流程、制度體系和金融服務主要還是按照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來設置的,“門檻”較高,不符合小微企業的融資特點,使其貸款成功率大大降低。此外,小微企業貸款筆數多、單筆金額小,導致為小微企業服務的經營成本高,不如大中型企業般能為銀行帶去大量存款和中間業務收益,加上小微企業信用評級低,風險大且回報不穩定,所以銀行總是“抓大棄小”、“嫌貧愛富”,對小微企業表現出明顯的“惜貸”甚至“壓貸”傾向。
3.擔保、評估等信貸中介服務跟不上。小微企業融資離不開擔保、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但目前浙江省內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數量少,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不強,與銀行分擔風險的機制不完善,普遍既設有苛刻的條件和要求,又收取高額的擔保費用,所以小微企業尋求擔保成功的幾率不是很高。目前,民營擔保公司費用收取率一般為2到3個百分點,高的甚至達到5個百分點。據調查,2013年只有12%左右的小微企業是通過擔保公司擔保得到貸款的。
(三)企業與銀行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可以說一直是小微企業和銀行雙方都感到頭疼的一個問題。一方面,我國缺少銀行與小微企業信息溝通的平臺,人民銀行、稅務、海關等部門之間的信息系統之間不能共享信息,社會上也缺乏針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和機構,加上小微企業財務信息不完整、不透明,銀行很難通過企業以外的渠道去了解獲得企業生產經營、資信等方面的情況;另一方面,多數小微企業由于沒有專業的財務顧問,對銀行推出的信貸產品缺乏了解,不清楚產品的內容,不熟悉申請的流程和審批的過程,不知道申請要提交哪些材料,加之銀行也不知該如何有針對性地提供咨詢服務,如此就大大降低了銀企雙方信貸合作成功的幾率。
(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浙江小微企業大多起步于農村家庭工業,以家族式經營管理模式為主。企業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員工基本沒有接受過專門的培訓。企業經營者大多缺少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卻過于依賴自身的經驗和常識,在管理決策中存在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往往不太重視企業內部建章立制工作,管理松懈薄弱,尤其是財務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費用開支和現金管控不嚴格,缺少必要的財務預測、決策、控制、監管、分析等程序和環節,較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收入、成本、利潤等進行有效分析,往往財務報表不齊、不細,財務信息不完整、不透明,對外披露不及時。可以說,企業財務管理薄弱是影響企業融資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
(五)稅負重、成本高、利潤低影響企業融資還貸能力,又缺少抵押擔保
小微企業的稅負種類繁多,有資料顯示,2012年浙江小微企業繳納稅費共計14項,平均每家小微企業繳納8.2種稅。《中國小微金融發展報告2014(摘要)》顯示,自2013年8月1日國家出臺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起,仍有56.9%的受訪企業表示沒有享受到優惠。浙江省近年來減稅優惠政策涉及更多的是出口和高新技術企業,大部分企業沒有真正享受到此類政策,很多企業反映稅收的減少還跟不上企業生產經營中成本的增加。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4年一季度調查顯示,樣本企業中認為生產總成本增加的小微企業占37.09%,認為原材料價格上漲的占23.08%,認為人工費上漲的占49.55%。人工費用和原材料價格的剛性上漲,嚴重擠壓了企業的盈利空間,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能力和還貸能力,加劇了融資難。還有更值得關注的是,由于小微企業普遍規模小,固定資產少,少有符合抵押條件的物品,又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合格的擔保人,導致銀行不予融資。缺少抵押擔保成為小微企業融資路上的一只“攔路虎”。
三、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
(一)優化政策環境,改進政府公共服務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問題取決于小微企業地位的確定和提升并做出相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以切實改善小微企業的發展環境。
首先,政府應對小微企業從信貸、財政、稅收、收費及服務等全方位給予支持,制定出實質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可以為小微企業劃定合理的信貸比例,讓更多小微企業能獲得貸款支持。對有條件的、成熟的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創新企業以及具有轉型升級潛力的企業,政府可以出臺特殊的政策鼓勵其在國內或者海外上市融資,推動和擴大其股權融資。可以按照中央“推進結構性減稅”的要求,為小微型企業制定差異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合理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起征點,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等。要進一步清理和縮減涉企收費,對于行政性收費可以取消或者降低收費標準。
其次,政府應更多地擔當起服務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責任,特別是為初創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改變重大企業、輕小微企業的傾向。①加大政策宣傳和執行力度,讓小微企業經營者能主動發出申請或獲得政策優惠,防止政策被架空。②積極搭建政、銀、企三方合作平臺,讓小微企業了解幫扶政策的內容、申請及操作方式。通過項目推薦、融資對接會和開設小微企業金融超市等形式,幫助銀企雙方溝通信息,找到雙方的對接點,增進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對接幾率。③建立一套科學的、涵蓋面廣的小微企業統計監測體系,創立符合浙江小微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體系,逐漸形成小微企業的信息庫,供金融機構參考,增加企業財務信息透明度。
(二)加快企業改革創新,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固然需要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雙方的努力,但小微企業的特點決定了它在一定時期內很難有大的改變,而能變或者說需要改變的更多的是金融機構。所以,加快金融創新改革勢在必行。
1.督促各大商業銀行建立小微金融專營機構并投入實質性運作,嚴格執行兩個“不低于”的政策規定,保證有足夠的信貸資金投向小微企業。銀行應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取消與貸款有關的各種不合理的“搭車”收費等。同時,要建立一套銀行監管和考核制度,對銀行小微金融機構設立情況、信貸金額、服務滿意度、收費項目等進行監測評估和考核,督促和鼓勵銀行特別是大型商業銀行“放下身段”為小微企業服務。
2.大力發展地方中小銀行。與大型商業銀行相比,地方性中小商業銀行在為小微企業服務方面有天然優勢,能更好地為其服務。國家應適當放松金融管制力度,允許和鼓勵地方金融創新,放寬地方創立發展中小銀行的條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地方銀行。也可由政府財政出資,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政策性銀行,專門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3.創新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和服務。銀行金融機構應根據小微企業的特點和融資需求,量身打造一些信貸產品,并改進服務方式和方法。近年來,浙江省先后推出了以林權、商標權、海域使用權等為抵押品的信貸產品;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為網商創業者們批量發放具有“金額小、期限短、隨借隨還”特點的小額貸款。這些創新的小微信貸產品和服務,值得認真總結和推廣。
4.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制度及體系,突破融資“擔保難”。可由政府建立政策性的融資擔保機構,或政府部分出資并吸收社會資本共同創立擔保公司,對小微企業融資實行擔保或再擔保,以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對現有的擔保公司,要支持其擴充資本、做大規模,提高擔保實力,并規范運營。要加快建立和發展獨立的、專業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企業的財務、產權、團隊進行評估,提供第三方更具公信力的評估報告,幫助小微企業融資。
5.規范民間借貸使其健康發展。浙江民間資本豐厚,對民間資本要給予“出路”,宜疏不宜堵,堵只會激發更多問題和矛盾。政府應盡快出臺規范民間借貸的政策性意見,確立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經濟實體、重大項目建設和參與地方金融發展。
(三)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治理結構,提升小微企業自身素質和實力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很重要的是要提高企業的自身素質和實力。為此,小微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明晰企業產權,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強化管理,引入優秀人才。尤其要注重強化和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會計系統和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杜絕賬務散亂、隨意開支經費甚至做假賬等現象,保障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準確及時地披露企業財務信息,樹立良好的信用觀念和企業形象,使銀行等金融機構能及時了解企業信息,建立起互信合作關系。企業要緊緊依靠創新驅動發展,注重人才引進,增加研發投入和技術改造投入,著力提升企業技術層次和產品檔次與附加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政府則要加大對科技創新型、成長型小微企業的扶植力度,通過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加強專業化分工,促進高精尖企業間的協作,改變浙江小微企業“低、小、散、弱”的狀況,扭轉浙江省經濟始終徘徊在國內外產業分工價值鏈末端的格局。X
參考文獻:
1.王今.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及建議[J].科技信息,2012,(33).
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困境;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1
一、貨幣緊縮背景下徐州小微企業融資的現狀
從2010年1月12日到2011年6月14日央行連續12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率已經達到21.5%的歷史新高,從2010年以來銀行存貸款利率上調了4次,一到三年的貸款利率達到了6.4%。隨著存款準備金率、貸款利率的不斷提高,企業銀行貸款日益困難,而小微企業的融資更是難上加難。表現在:
1.緊縮貨幣政策提高成本
緊縮的貨幣政策增加了企業融資成本。加息意味著企業為了獲得相同數量的資金就要多付相應的利息。2008年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6.23%,2009年為5.25%,2010年躍升為6.19%,而專家預計2011年這一指標將會提高到8.0%以上。而小微企業要達到12.0%以上。
2.緊縮貨幣政策改變了融資渠道的結構
隨著貨幣政策的不斷緊縮,小微企業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融資環境。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兩條:一是銀行貸款,二是民間融資。據調查,到2010年末,徐州小微企業的銀行貸款占融資額的比例為五成左右,而到2011年6月份比例還不到四成也就是說有六成以上的融資來自民間融資。
二、徐州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小微企業的信用障礙。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信用的缺失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在整個社會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的情況下,民營企業信用意識淡薄、信息披露意識差、財務信息虛假、財務管理水平低、報表賬冊不全、一廠多套報表等現象比較普遍;賴賬、通過各種手段逃廢銀行債務的現象屢見不鮮。
2.缺乏相應的擔保機制。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有相應的擔保機制,有專門的為民營企業擔保的公司。以深圳為例,早在1999年12月深圳市政府就撥款2億元支持成立了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2007年擔保金額達到5.7億,2010年達到10.3億元。而同年由民間創立的深圳中科智擔保公司2000年提供了5000萬元,2007年達到13.8億,2010年高達18.7億元。由于有擔保公司做擔保,因此相對而言深圳的民營企業的融資就容易一些。
三、徐州小微企業的融資對策
1.完善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這是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的組織保證
按照客戶市場細分理論,小微企業也不是國有大銀行的目標客戶群體。因此,必須通過新建一些中小銀行和完善現有某些銀行的功能兩條路徑,來構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組織體系。首要的是發展地方性銀行,這應成為構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的著力點。地方性銀行的機構網點主要分布在小微企業密集的地級市和縣兩級,與小微企業聯系緊密,能夠洞察民營企業的金融需求,信貸交易成本低。或許更為重要的,是地方性銀行可以實現對退出縣域金融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功能替代,占據國有商業銀行退出后的經營空間,成為縣域金融組織體系中的一支有生力量。地方性銀行的形成與發展,不僅有利于完善中國的金融組織結構,而且對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也具有積極意義。
2.政府應通過稅收優惠措施,建立和發展小微企業投資公司
小微企業投資公司通過投資持有小微企業的股份,可滿足小微企業對創業資本的需求。小微企業投資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產業或產品具有較強關聯性的小微企業,也可以是看好小微企業發展前景的其他類型的市場主體。至于公司的組織形式,既可以是合伙制的,也可以是股份制的。政府應通過稅收優惠措施促進這類公司的發展。小微企業投資公司把非正式的、自發的民間資本集中起來,再將其轉變為正式的“金融中介”融資的過程,是建立自由資本形成制度的過程。而這一制度無論對小微企業的發展,還是對市場金融體制的建立與完善,都具有重要意義。當然,建立小微企業風險投資公司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也是彌補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缺口”的有效辦法。
3.建立和完善當地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保證制度是許多發達國家對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有效途徑,美國、德國、日本等都設有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機構。美國小企業管理局對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就是提供擔保,近年來,小企業管理局還制定和實施了“債券擔保計劃”、“擔保開發公司計劃”、“微型貸款計劃”等多種資金援助計劃,支持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貸款的小企業。而我國到2000年4月,由政府出資建立的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及類似的機構有2000多家。但是,由于體制和機制存在缺陷,國有擔保公司的代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我認為,在現有的體制下,一方面政府應該積極探索尋求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的有效途徑;而另外一方面,更應該鼓勵和支持民營擔保機構的健康發展。根據調查資料顯示,無論是廣州、深圳,還是蘇州、溫州,其民營擔保機構的效率確實要好于國有擔保機構。而在徐州,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擔保機構仍然是一片空白,因此徐州應該充分利用國家的政策,大力發展民營擔保機構,逐步形成為民營企業融資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4.對民間金融疏堵并舉,以疏為主
在貨幣政策緊縮,銀行貸款越來越困難的情況下,民間融資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發展尚不完善,高利率等問題潛藏著較高風險。溫州的很多民營企業家成了“溫跑跑”,就是民間融資風險的集中爆發。因此目前我國應抓緊研究制定關于民間借貸的法規,北京大學農村金融研究所所長王曙光認為,“可以給比較規范的民間金融形式一個合法地位,讓它注冊、登記,實際上相當于給一個出口,加以規范化和合法化。”若能這樣的話,對于中小企業的融資將產生較大的推動力。
一是要對民間金融機構進行很好的梳理、分類,對于該取締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可以保留的應該采取扶持措施加以扶持。
二是抓緊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讓保留下來的民間金融機構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而不是游離于政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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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局和發展困境
(一)融資渠道少、融資難
據銀監會測算,銀行借貸的大企業覆蓋率為100%,中型企業為90%,小企業僅為20%,幾乎沒有微型企業,且銀行仍是小微企業爭取外部融資的首選渠道。全國工商聯調查顯示,規模以下的小企業90%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小微企業95%也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2013年《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中國現狀及亞洲實踐》顯示,2012年我國約四成小微企業有借款,在有借款的企業中超過80%的企業近一年內只有1—2次借款,且其中近1/3的小微企業主選擇向親友借款。三分之一全國中小微企業創造了80%的就業、60%的GDP和50%的稅收,而小微企業獲得的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例僅20%左右。
(二)貸款利率明顯偏高、融資貴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關于中小企業發展新環境新問題新對策課題研究報告顯示,近年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基本上都是上浮,幅度在20%—70%之間,小企業貸款的實際利(費)率高出大企業6個百分點左右,而國外一般高出1.5—2個百分點。據國家統計局問卷調查,2013年二季度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中,僅不到40%的企業可以從銀行獲得部分或全部貸款,平均年利息及費用率約為7.25%;不少企業依賴民間借貸,平均月利率約為1.7%—1.8%,折合年利率高達20%以上。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領域大多為微利行業,融資成本過高,限制了企業發展。
(三)稅費負擔重,成本高
據國家稅務總局抽樣調查,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總體上高于大中型企業,大約是大型企業的2.5—3.6倍。小微企業需要繳納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流轉稅附加、印花稅、契稅等幾十種稅費,一些企業主反映,如果把各種隱性稅和顯性稅加在一起,企業平均稅負在40%以上。工信部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中小企業的稅費占成本的30%以上,其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關稅等商品勞務稅在小微企業稅負結構中的占比達70%—80%。而小微企業享受出口退稅、其他退稅、政策性虧損補貼、價格補貼、其他政府補助等占企業納稅支出的比重遠低于大型企業。
(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利潤薄
近年來,在人民幣匯率持續升值、用工成本上升、能源資源價格上漲等因素作用下,企業綜合生產成本上升壓力增大,加上國際市場需求低迷,外需不振,出口型小微企業訂單大幅減少,疊加了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2012年,超過三成小微企業利潤出現下滑,小微企業整體經營情況不佳。今年上半年,小微企業獲得訂單大幅增長的僅有7%左右,持平或下滑的超過半數;且利潤增速繼續回落,利潤率進一步降低,營業利潤同比增長3.7%,增速比一季度回落2.6個百分點;主營業務收入利潤5.9%,比一季度降低0.6個百分點。在這種背景下,不少小微企業面臨經營困境,尤其是外貿小微企業的經營尤其困難,企業轉型升級顯得非常緊迫,進而增加了更加多元化的融資需求。
二、小微企業陷入融資困局和發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業信用體系不完善,銀企間信息雙向不對稱
一方面,銀行對企業信用信息掌握不全面,難以高效率、低成本地獲取企業相關信用信息,且難以及時跟蹤企業經營情況。小微企業缺乏規范可信的會計賬目,缺少信用記錄及可靠信息,銀行評估企業信用風險難度和信貸成本較大。另一方面,小微企業規模小、資金實力弱,資信不足、信用低,特別是抵押物不夠,沒有足夠的抵押或質押的資產,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擔保的意愿不高,難以達到銀行現行信貸管理體制要求的抵押擔保條件,加上眾多小微企業金融觀念比較落后,不善于運用各種金融產品和工具,加大了與金融服務對接的難度。
(二)金融領域風險加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后
當前受經濟運行下行壓力加大、國際金融市場動蕩、資本大規模跨境流動等多種因素影響,銀行業各類風險交織出現,特別是信用風險加速暴露,流動性風險顯著上升。不良貸款反彈等金融風險主要集中于部分地區和行業的小微企業,目前全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比平均水平高出近1倍,其中單戶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是平均水平的近4倍,東部地區部分省份新增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占全部企業不良貸款的比重接近七成。在利潤和風險的雙重約束下,大中型商業銀行很難選擇小微企業作為信貸對象,其信貸資金偏向于優先滿足重點項目和大中型企業,客觀上對小微企業貸款資金產生了“擠出效應”。與此同時,我國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發展嚴重滯后于小微企業的發展,金融機構格局與實體經濟嚴重不匹配。一方面,中小金融機構數量與小微企業數量之比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小型尤其是微型金融機構缺失,為小微企業服務的小型金融機構數量和掌握的金融資源都很少。截至目前,全國組建有村鎮銀行900余家,已開業的800家村鎮銀行平均注冊資本僅6800萬元,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資金規模上都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另一方面,大中型金融機構信貸資源集中,但其產品、業務、審批流程等不能滿足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
(三)政策落實不到位,“玻璃門”和“彈簧門”依然存在
2011年以來,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改善中型企業融資環境、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擴大民間投資領域等政策措施,小微企業在市場準入上已不存在法律障礙,但在部分領域尤其是壟斷行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限制和無形壁壘,有的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尚未消除缺乏必要性的過高門檻,甚至設置附加條款阻礙民間資本進入,有的政策細則中的有些條款涉及多個部門,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多頭管理的“旋轉門”現象。特別是社會廣泛關注的金融、石油、電力、鐵路、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鼓勵小微企業進入的有關政策落實不到位,“看到政策,無法享用;看到空間,無法進入;看到機會,無法把握”的情況依然存在。
三、對策建議
(一)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和體制環境
圍繞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拓寬金融服務覆蓋面,降低準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條件,落實好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好服務。
一是落實好民間投資新36條42項實施細則的配套措施。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非公經濟36條”和民間投資“新36條”都明確了“非禁即入”的原則,明確了民間資本進入的具體領域和范圍,關鍵是要全面落實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實化配套政策措施,解決好企業反映的部分行業領域進入規則、標準和條件仍不夠明確具體等問題,為民間資本進入創造必要的體制條件,營造公平公正的民間投資發展環境。
二是進一步清理和減少涉及民間投資的審批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項目外,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投資自。
三是建立社會化投資服務體系和專業化投資服務機構。構建包括政策、技術、市場在內的綜合性投資信息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準確的投資信息,降低小微企業投資風險。
四是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清理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不合理收費和高收費,對小微企業減免征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規范擔保公司、資產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的收費定價行為,通過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等方式合理降低費率,切實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五是注重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管理。在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機構的監管責任和風險處置責任,遏制民間高利貸、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同時,堅持投資收益和風險承擔相一致的市場原則,完善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及時識別和預警潛在重點風險和苗頭性、趨勢性風險隱患,提升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防止金融機構經營失敗的風險外溢形成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避免出現金融風險處置真空,做到在發展中防范和化解風險,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轉型升級。
(二)強化對小微企業的增信服務和擔保服務
一是構建小微企業信貸征信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基礎上,建立包括工商、稅務、海關、房產、公檢法等部門信息在內的小微企信用信息數據庫,實施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引導小微企業增強信用意識,推動小微企業信用程度和融資增信能力的提高。
二是建設小微企業金融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和綜合信息共享平臺。整合小微企業的注冊登記、人才技術、納稅繳費、勞動用工、用水用電、節能環保、生產經營、商品交易等信息資源,使之成為銀企雙方共享共知的信息,并通過第三方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務,形成小微企業—信息和增信服務機構—商業銀行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新機制,促進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產品及服務在平臺上的有效對接。
三是建立健全主要為小微企業服務的信用擔保機制和融資擔保體系。通過財政資金補助、免征營業稅等政策,引導擔保機構提高小微企業擔保規模,降低擔保收費。探索由地方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建立政府主導的再擔保公司,創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大力發展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業務,提高小微企業增信融資能力,暢通信貸渠道。
(三)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
一方面,加快發展小型金融機構,強化為小微企業服務的市場定位。在引導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向縣域或鄉鎮等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的同時,發揮小型金融機構點多面廣,具有信息、成本、管理等優勢,設立更多服務中小企業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建立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體系。探索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市場退出模式,推動地方金融機構設置、激勵約束、風險容忍度的差異化發展。
另一方面,進一步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有利于社會資金進入實體經濟,促進金融機構股權多元化,激發金融機構市場活力。針對小微企業多層次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加快培育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金融機構,發揮民間資本在村鎮銀行中的積極作用。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商業銀行的政策支持,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
(四)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一是引導支持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增加小微企業信貸資金來源;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推動金融機構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擴大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積極性。
關鍵詞:小微企業 融資困境 信息不對稱
0 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小微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微企業在增強市場經濟活力、提供就業機會、促進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小微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難問題,這與其發揮的巨大經濟作用極不相稱。據統計,占比僅為0.5%的大型企業所擁有的銀行貸款余額超過了銀行貸款余額總數的60%以上,而占比超過95%的小微企業所擁有的銀行貸款余額僅占銀行貸款余額總數的10%左右,并且超過八成的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得不到滿足。
融資困境已成為制約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而造成其融資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貸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銀行對生產經營規模小、財務信息不透明的小微企業實行“惜貸”政策,以規避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所以,促使小微企業走出融資困境,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本文在信息不對稱的視角下,對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成因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決其融資困境的相關路徑。
1 信息不對稱下的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分析
斯蒂格利茲和威斯(Stigliz and Weiss,1981)認為:信貸市場上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一方面,借款者擁有其使用貸款的風險程度及能否按時還貸的私人信息,若借款者不對銀行報告其真實情況,銀行在面對眾多借款者時,很難僅憑借款者的資產狀況、貸款用途與信用情況來事先確定借款者的信貸違約風險;另一方面,借款者取得貸款后,銀行并不能完全控制其貸款用途及還貸行為,借款者可能采取高風險行動,使銀行面臨信貸違約風險。因此,銀行的預期收益率不僅僅取決于貸款利率,還取決于信貸違約風險的大小,即單純依靠提高利率并不能使銀行規避風險與實現收益最大化。當銀行在事前無法完全掌握借款者的相關經營與財務信息時,提高貸款率反而使低風險愛好者退出信貸市場(逆向選擇行為);在事后,貸款率的提高會使借款者去追逐更高風險的項目,使銀行的貸款風險提高(道德風險行為)。下面用圖1來具體分析信息不對稱下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
圖1 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信貸市場均衡
圖1所示,S與D分別表示非對稱信息下的銀行貸款總供給量與小微企業的貸款總需求量。由于信貸市場中存在著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銀行貸款供給量曲線S并非貸款利率的單增函數,曲線S會向后彎曲,S與D無法相交。當貸款利率rr1時,銀行提高貸款利率不僅不能增加收益,反而提高信貸違約風險,使銀行的收益遭受損失。銀行為降低信貸違約風險,實現其利益最大化,會在貸款利率為r1時,對小微企業實行信貸配給(所有貸款申請者中,僅有部分申請者能獲得貸款,或者貸款者的貸款申請僅部分被滿足),此時,銀行的貸款供給量為M0,而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量為M1,貸款缺口為M1-M0。所以,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使得相當一部分小微企業無法取得貸款,使得小微企業出現融資困境。
2 信息不對稱下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具體原因分析
2.1 小微企業管理體制不健全,抵押擔保能力不足。微企業的管理體制不健全,大多數采用家族式或經驗式的企業管理方法,使得企業的決策機制缺乏科學性。其財務信息披露制度也不夠完善,造成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財務報表信息準確性不足。與大型企業相比,小微企業在生產經營規模、固定資產、可抵押擔保物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缺陷,造成其貸款抵押擔保能力不足。銀行在嚴格的貸款管理制度以及商業化經營模式的約束下,貸款類型主要是抵押與擔保貸款,在小微企業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銀行為防范信貸風險,會拒絕向其提供貸款。
2.2 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缺乏,民間金融制度不完善。小微企業的分布具有地域性的特點,而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地緣優勢會使其比較了解當地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以及財務信息,從而有效地降低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當前大型商業銀行的營運網點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基層的營運點相對較少,再加上基層地區缺乏一定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造成了資金供不應求的局面,加劇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當前我國的民間金融制度很不完善,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十分狹窄,阻礙了民間閑置資本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民間資本同樣存在較強的地緣優勢,它可以利用龐大的私人關系網絡減少資金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有助于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但是當前對民間資本的投資限制還沒有放開,這大大影響了民間資本給予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
2.3 小微企業征信體系建設滯后,政府制度性扶持缺失。完善的征信體系會有效地降低銀企間的信息不對稱。當前我國對小微企業的征信體系建設很不完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小微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銀行等金融機構無法通過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獲得其信用資料,這不僅加大了銀行獲取信息的成本,還不利于改善資金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當前政府對金融行業的管制較為明顯,金融行業存在著嚴格準入制度,而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在很大程度上與嚴格的金融準入管理制度有關。嚴格的金融管理制度會造成銀行的壟斷性及民間資本的流動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困難程度。
3 小微企業擺脫融資困境的路徑選擇
3.1 規范小微企業管理,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小微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避免經驗式與家族式的企業管理模式,形成科學化的決策機制,減少人為隨意干預,不斷提高信息透明度,以減少銀企間信息不對稱。建立銀企合作會計制度,由地方銀行網點與小微企業共同選聘優秀財會人員,到小微企業中掛職擔任會計主管,幫助小微企業完善會計制度及其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銀行匯報小微企業的經營與財務信息,使銀行對小微企業的經營風險可以進行準確評估。
3.2 組建地方性大型擔保機構,完善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由地方政府出面建立地方性大型擔保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當地企業及個人入股,通過資金與擔保資源的集中使用,來提高地方性大型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為向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創造條件。不斷完善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評估與貸款審核、批準制度,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可以有效降低非對稱信息下的銀行貸款風險,提高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3.3 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合理流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擁有人脈與地緣優勢,能夠以低成本獲取小微企業的經營與財務信息,有效地降低銀企間的信息不對稱。在加強金融監管的前提下,政府應大力發展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機構,鼓勵其增加服務營業網點,開設專門辦理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的部門,為小微企業的融資創建綠色通道。民間資本能夠有效地減少資金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它可以利用自身的人際關系網絡,比較容易或以較低成本來獲得小微企業的經營與財務信息。因此,政府要有步驟地放開金融管制,逐步降低其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通過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組建地方資本市場等舉措,來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與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以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
3.4 放寬金融市場的準入管制,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征信體系。放寬金融市場的準入管制,讓民營資本進入金融市場,實現市場參與主體與融資渠道的多元化,為小微企業走出融資困境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完善的征信體系可緩解小微企業因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融資困境。人民銀行應在小微企業的征信體系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通過與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協調,將小微企業的相關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銀行在審核小微企業的貸款申請時,可通過信用信息數據庫來獲取小微企業的相關經營與財務信息,以降低銀行的信息搜尋成本,提高信息的真實性,從而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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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增長乏力、歐洲深陷債務危機……2012年的世界經濟依然一片黯淡。
經濟外向度極高的浙江所受的沖擊更為明顯,去年10月,溫州的“跑路”老板曾一度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浙江的小微企業正面臨共同的困境。而數據顯示,小微企業又恰恰是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大作用。截至2012年1月,我省小微企業有56.9萬家,占企業總數97.0%,吸納就業1178.5萬人,占所有企業的55.5%。
2012年,對于小微企業來說是個大考之年。如何幫助小微企業安然走出寒冬,從2011年12月開始,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就全省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小微企業身陷多重困境
專題調研發現,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和自身結構性、素質性等因素的制約,我省相當部分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多種壓力,發展形勢依然嚴峻。
據介紹,壓力來自多個方面,一是生產成本提高。企業原材料購進與產品出廠價格“高進低出”明顯。二是用工形勢嚴峻。用工成本剛性增長,全省多數中小企業工資漲幅普遍在10%至30%之間。盡管工資不斷上漲,許多小微企業仍然面臨“招工難”問題。溫州市市經貿委對855家企業的調查顯示,2011年,有74.5%的企業表示用工短缺,同比提高了14個百分點。三是電力供應緊張。四是用地制約。用地成本高企,用地指標有限。瑞安等地公開招拍掛工業用地價格已達到200多萬元/畝。緊缺的工業用地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的技改投入和產能擴大。五是市場疲軟。具體體現在訂單和開工率下滑。
此外,融資難、融資貴也是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溫州855家企業調查顯示,2011年底,78%的企業反映當前資金面偏緊和很緊,比上半年提高30個百分點;超過66.2%的企業融資缺口在10%至20%,15%的企業缺口超過30%。在巨大的資金缺口下,小微企業不得不求助于民間借貸,結果民間借貸利率日益上漲,企業的融資成本逐漸增高。
幫助小微企業安然過冬
2011年10月以來,中央和浙江省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化解小微企業困境,提振企業信心,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調研組同時認為我省在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引起重視并認真研究解決。
省人大財經委相關負責人認為,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
根據小微企業分布廣泛、個體差異大的特點,對我省不同地區、行業、類型和規模的小微企業區別對待,實施分類指導,大力推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一是優化產業分布結構。引導小微企業進入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小微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技術咨詢、軟件和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業領域,以及家政、養老等生活業領域的發展;鼓勵小微企業進入服務外包、游戲動漫、文化創意、電子商務、總部經濟等新興領域,拓展發展空間。二是加快傳統制造業的改造提升。針對我省小微企業多為配套企業的實際,把傳統制造業的轉型升級落實到龍頭企業和產業集群的轉型發展上,著重支持龍頭企業向制定行業標準、創建品牌、掌握議價權發展,以此帶動面上眾多配套的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三是加快推動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支持高成長性小微企業做強做大,成為主業突出、擁有自主核心技術、具有規模效益、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引導小微企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成為大企業或龍頭企業協作配套產業鏈中的骨干企業。鼓勵小微企業適應個性化、多樣化市場需求,成為一定區域和細分市場的領先企業。四是加快推進產業集群發展。針對我省塊狀經濟占50%以上的狀況,制定小微企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加快產業集群示范區建設,培育一批以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節地節材等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產業集群。五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小微企業的落后產能,促進產業結構優化,節約資源和能源。
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