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5 0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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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準備階段(4月20日至4月24日)
1、調整充實鎮低保復核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明確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職責。
2、領導小組辦公室草擬低保復核工作實施方案,供領導小組審定。
3、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鎮政府報告低保復核工作總體安排及準備工作情況。
4、召開低保復核領導小組會議,通報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充實情況,明確各自職責,研究實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
二、動員培訓階段(4月25日—4月26日)
1、召開由低保復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紀委、審計所、財政所、民政、統計、衛生、派出所、勞動所、工商、稅務、供電所、各村支書、主任、會計及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參加的動員部署大會,部署任務,明確要求。
2、組織培訓,由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村低保工作的領導、會計進行專題培訓,在此基礎上,由低保復核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會計進行業務培訓,使各村干部和業務人員熟知低保各項政策法規和操作辦法。
3、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利用多種形式對此次低保復核工作進行宣傳,深入動員和發動城鄉居民積極參加和配合。
三、自查自糾階段(4月27日—5月8日)
1、由各村活動領導小組組織,抽調專門人員,組成低保復核工作隊伍,通過查閱檔案、入戶核查、調查走訪等方式,對照“六個核對”(通過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核對私家車登記情況;通過房管部門核對私人房產和經濟適用房情況;通過社保部門核對個人養老保險金交納情況;通過銀行部門核對個人儲蓄情況;通過證券部門核對私人持有股票、有價證券情況;通過相關部門核對水、電、氣等交納情況),對所有保障家庭收入情況進行一次復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將保障家庭的保障人數、保障金額在居(村)、鎮(辦)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在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加蓋年度審驗合格印鑒。對家庭收入發生較大變化的,應重新進行調查、核定、評議,依據低保政策規定和市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關于在全市開展城鄉低保復核工作的意見》中確定的二十類人群需退出低保范圍的要求,及時進行調整。
2、鎮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居)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現場督察和指導。
四、總結階段(5月9日—5月10日)
根據全省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和市縣惠農政策落實集中整治活動的相關要求,自“規范宣傳年“活動開展以來,市惠農政策落實督查組、市民政局和縣民政局多次對我鎮的城鄉低保政策落實,低保資金使用及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和督查,對我鎮存在的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對象分類施保不準確,拆戶、拼戶保障等問題進行了明確反饋。我鎮嚴格按照《縣民政局城鄉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對全縣城鄉低保工作進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全鎮農村低保進行了全面整改,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了扎實抓好全鎮的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工作,我鎮成立了領導小組,負責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工作,并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城鄉低保實地管理的要求,將城鄉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范圍,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干部績效考核之中,鎮黨委、鎮政府主要領導為城鄉低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城鄉低保工作負總責;包村領導為城鄉低保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具體抓好所包村的低保政策落實和規范化管理工作;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各村城鄉低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所在村的城鄉低保工作負總責,具體抓好城鄉低保政策落實和規范化管理工作。
邊查邊改,完善機制
針對我鎮存在的低保對象不準,村干部享受低保、拆戶、拼戶施保的違規現象,全鎮各村、組全面進行了農村低保動態調整工作,嚴格按照“村民個人申請、村民民主評議、評議小組評議,村委會初審、鎮人民政府審核,上報民政局審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各村組先后召開群眾會議96場次,充分發揚民主,把農村低保評審工作“陽光操作”,向廣大農戶印發了《鎮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指南》讀本3000多份,向各村、組印發了《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縣關于貫徹落實城鄉低保“調、減、免”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和《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等文件125份,使廣大農牧民群眾明白農村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有效化解了農村低保申請、評議、審批工作中諸多矛盾、糾紛,杜絕了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對象分類施保不準確、拆戶、拼戶施保現象。經這些動態調查,全鎮農村低保戶由原來的1518戶4198人減少到1211戶4198人(其中整戶停保1891人,戶內減人105人,整戶新增1465人,戶內增人531人)。初步確定一類對象271戶714人,二類對象514戶1805人,三類對象426戶1679人。
規范程序、健全資料
我鎮在這次農村低保動態調整工作中,注重抓農村低保申請,審批程序,健全建立檔案資料,做到了鎮上有檔案柜,村上有檔案盒,低保對象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了低保一戶一檔,鎮、村、組有低保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記錄、低保花名冊、一村一公示板,有公示影視資料。鎮、村都成立了低保評審小組和評議小組,對評議、審核、審批情況進行了“三榜公示”。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20__年工作要點和#人辦發[20__]22號通知要求,縣人大常委會采取縣鄉人大聯動的方式,通過抽樣入戶核實、走訪座談、查閱資料等方法,對我縣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及縣民政局長##同志履職情況進行了視察調研。從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鄉鎮人大組織部分代表組成了25個調研組,抽查了50個村2個居委會中的低保4227戶8052人、五保648戶663人,涉及資金5822405元;縣人大常委會抽調部分常委會成員、縣民政局分管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兩個調研組,抽查了8個村3個居委會中的低保969戶1758人、五保112戶112人,涉及資金1220947元。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
(一)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開展情況
20__年,我縣全面開展了農村低保工作,到20__年底全縣累計保障農村困難居民47302戶78574人次,發放保障金3007.5萬元,縣財政配套資金224萬元。低保規模從當年的5189戶7124人、低保金102.6萬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__年的17552戶320__人、低保金2026萬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縣在原來城鎮定期定量生活補助對象的基礎上,將15個建制鎮的困難居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__年擴面將更多困難城市居民納入城市低保對象,共保障998戶2626人,全年發放低保金123.9萬元;20__年提標,保障人數增加到3700人,共發放低保金、取暖費、雙節補助676.2萬元。20__年,我縣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全面啟動,采取包幫并戶、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從當年供養2714人、發放供養金325.7萬元、人均發放1200元發展至20__年供養人數2811人、發放供養金702.8萬元,人均發放2500元。三年來,累計供養五保人數8239人次,發放供養金1360.9萬元。城鄉低保及五保戶供養工作的開展,為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發揮了巨大作用。從視察調研的情況看,縣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項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強了領導,強化了政策宣傳。成立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調整充實了基層工作人員,縣民政局設立了低保股,各鄉鎮成立了民政辦,配備了工作人員2-3人,保證了城鄉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運轉;制定了《##縣城鄉低保實施細則》,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為組織實施城鄉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圍繞城鄉低保保障范圍、申報審批程序、保障標準等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采取業務培訓、印發資料、召開會議、廣播電視、公布咨詢電話等有效形式,加強了低保政策的學習宣傳。
二是規范了程序,比較合理地確定了對象。各鄉鎮結合實際,按照農村低保屬地管理原則,以戶為單位,統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徑,核定家庭收入。在對象確定、申報和審批上,大多數鄉鎮堅持了“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基本完成了“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規定程序。由于我縣貧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難人口多,財政拮據配套資金少,貧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納入不現實。通過摸底調查,認真測算,本著低標準起步,小范圍啟動,再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條件和城鄉居民收入狀況,對溫飽線以下的城鄉貧困居民進行分類施保、分檔補差。對癡、呆、傻、殘民政救濟對象予以重點保障,對生存環境惡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暫時難以維系的一般貧困戶也納入保障范圍。在低保實施中縣鄉都健全了低保檔案管理制度,對城鄉貧困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分類排隊,登記造冊,實行一戶一檔,并按照縣有檔案室、鄉有檔案柜、村有低保臺賬的標準完善設施、規范管理,及時掌握收入狀況及其他相關情況,努力探索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標準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模式。
三是加強了監管,力保資金安全。為規范資金運作程序,縣財政局、民政局聯合制定了《##縣城鄉低保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縣鄉兩級建立了低保專賬,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全縣城鎮低保和部分鄉鎮農村低保、五保實現了財政一折通發放,對因年老體弱、智障、殘疾的對象,鄉鎮委托村組黨員干部及監護人、包幫人監督使用。
四是規范管理,保障“五保”供養。按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扶養人無扶養能力的;無勞動能力的;無生活來源的“三無”條件,嚴格審批程序并頒發《五保供養證書》,。分類確定包幫責任人和監護人,加強供養金管理,確保供養金及時足額到位。新、改、擴建敬老院(安置點)28處,集中供養五保戶370人,集中供養率達到了14
%。每年投資7萬元將五保對象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了五保對象看病難等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低保政策學習宣傳不到位
低保實施以來,雖然縣鄉都采取了各種方法,加強了對低保政策學習宣傳,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傳面窄,干部會開的多,群眾會不好組織開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眾知曉的少;二是學習不夠細,鄉村干部的學習僅滿足于能應付工作,學習不系統、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向群眾宣傳解釋不清。三是宣傳內容單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層面,對于補助對象、標準、項目等宣傳的少。由于宣傳不到位,造成了村組干部和群眾對農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認識,從而影響了低保工作的正常開展。一些基層干部和群眾誤認為農村低保制度是一項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給的,人人有份,只要納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現了競爭參保的現象;更有少數群眾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條件,戲稱“吃低保是國家發工資”;部分村干部在對待低保戶退保問題上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思想,該核銷的不核銷,使“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工作落不實。
2、低保對象確定待規范
部分鄉鎮村組、居委會沒有嚴格按規定確定低保對象,“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成擺設,調查中發現大多數村都是由村兩委會的干部說了算,相當一部分村張榜公布沒落實,致使“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走過場,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的問題,使不該保的保了,該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資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將不符合條件的親戚納入低保對象的。如:洞河居委會張先余、吳時懷兩戶均是現任居委會主任的親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況比較好,不符合低保條件卻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會張開初屬供銷社下崗職工,于08年12月辦理養老統籌手續,月享受養老金1200元,同時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會王家鳳與兒子、兒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開了一個理發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職工遺屬在享受遺屬生活補助的同時享受低保補助的。如:洞河居委會田先春丈夫過世前為糧食部門職工,現享受遺屬生活補助230元,同時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財政飯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會原支書常青海,家里開商店,大兒子在縣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會有一教師的家屬也在享受低保補助;五是有個別農戶存在同時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補助的。如關廟村二組的余發典在與其兄享受低保補助的同時也在享受五保供養補助,但五保供養金發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卻是余發檢,村干部說余發典與余發檢為同一個人,但經過調研組查看余發典的身份證件發現與余發典五保供養證的名字、年齡均不相符;香爐村一組的田宗會在與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補助的同時也在享受五保供養補助;六是有不分殘疾程度、家庭收入狀況,一律把殘疾人和老年人納入低保的。而這些殘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來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條件卻在享受低保補助。七是有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將老人推向社會吃低保的。調研中發現相當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條件并不差,有開商店、開舞廳、開麻將館、外出務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贍養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贍養義務,并說“國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資金兌現環節有漏洞
按照規定,低保金發放由財政部門將低保資金直接撥到縣信用聯社低保專戶,實行社會化發放,確保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戶。當前我縣保障金發放有由信用社“財政一折通”發放、定期到鄉鎮領取和由有關人員現金等幾種形式。城鎮低保全部實現了“一折通”,而農村低保和五保目前僅有城關、蒿坪、毛壩實行了“一折通”。調查發現沒有實行“一折通”的,資金兌現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較大。如洞河鎮低保金由民政辦集中在鎮政府兌現,由于兌現時沒有公布名單、金額,工作人員給多少,低保戶就領多少,在該鎮紅巖村隨機抽查十多戶所領資金沒有一戶和民政辦發放表對得準的;該鎮民政辦在兌現20__年五保戶每戶900元震災款時,將其分列為20__年1-9月每月100元補助金發放至全鎮的五保戶,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說明這種兌現形式存在明顯漏洞。
4、動態管理工作進展慢
調查中發現有的低保戶連續幾年都在享受國家補助,但家庭經濟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規定不能再享受國家補助仍然享受;多數鄉鎮民政辦與村組、社區干部反映低保存在著“好進難退”,低保動態管理進展緩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辦與村組、社區干部要定期跟蹤隨訪低保家庭,以隨時了解最新情況。實際工作中,一方面許多低保戶采用種種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檢查工作,以冒領多領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戶,在收入達標被取消低保資格后心生不滿,認為損害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有謾罵、攻擊民政、村組、社區干部的現象,阻礙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下崗、失業、疾病等造成的貧困是暫時的,當被保者擺脫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運行機制而言,退出機制反應慢是一個普遍現象。另一方面對被保者的經濟收人動態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勞動所得、投資所得、繼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為主管的民政部門,對被保者經濟收入上的動態監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組、社區干部也很難做到有效監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線家庭不能及時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濟標準審定和“脫保”工作還存在很多困難。
5、“五保”工作需加強
一是有少數村組的五保戶監管責任未落實,有的雖然落實了監管責任但村組干部對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疏于檢查。二是五保對象多為癡、聾、傻、啞、殘,理財能力差,供養金實行銀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親自領取,由他人代領,在資金使用監管上容易出現漏洞。三是對集中供養的對象,敬老院(安置點)沒有專設管理人員,多為臨時聘請,存在責任落不實,管理不規范,服務水平低等問題,人員、編制、經費等有待解決。四是現有敬老院(安置點)太少,不能滿足目前五保人員的安置需要,要繼續加大敬老院(安置點)的建設力度。
(三)建議及意見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力度
實施農村低保制度,是黨和政府實踐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解決“三農”問題的具體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民心工程。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低保工作長期性、重要性的認識,繼續加強對城鄉低保政策的學習宣傳,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要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方式,有效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城鎮低保政策,讓廣大群眾知曉城鄉低保政策。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導向,改變人們的一些落后的傳統觀念。如低保是國家的救濟,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無能為力的表現等。要使“主動申請低保,積極走出低保”的觀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難戶對低保的性質有正確的認識,即低保不是施舍與恩賜,進低保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最終走出低保,而不是永遠躺在政府的懷抱里。
2、嚴格低保評審程序
在低保對象確定、申報和審批上,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嚴格執行“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實行層層評議,層層把關,“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務求公正、公平、公開,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戶一人,不錯保一戶一人”。民政部門要查“村評”記錄,看有無群眾代表參加;要重點監督公布環節,要公布舉報電話,要查公布內容全不全、范圍廣不廣、次數夠不夠。防止村組搞形式,走過場,把好進口關。要堅決糾正部分村在低保評議中以“村兩委會”代替應由“村委會成員、村民代 表、其他人員”組成的村級評議小組評議低保對象的問題。
3、積極推進動態管理
嚴格落實低保工作職責,加強入戶訪視,做到低保類別清、致貧原因清、補差金額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據低保家庭收入變化及時調整低保金,對超過保障標準的家庭及時、堅決停保。工作人員要克服畏難情緒,該退保的退保,該降低標準的降低標準,該追究責任的追究責任,真正把低保動態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針對部分申請低保人員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情況,有的采取虛報、偽造、隱瞞、騙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制定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打擊騙保的不良行為,以維護低保政策的嚴肅性,使政府有限的資金切實用在需要幫助的人群身上。建議在入保時同時簽訂《脫保協議》,細化低保戶的責任義務及相關法律責任,從制度上促使低保對象消除依賴思想,堅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處境,走出低保范圍。
4、完善制度加強監督
一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實施。民政部門要嚴格堅持審批制度,不因任務重、工作多而減少審批環節。要制定和完善科學的量化標準,使低保對象的界定進一步規范化、科學化。要始終堅持申報對象公開、家庭經濟收入公開、審批金額公開的原則,把農村低保工作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要強化低保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把審批關,堅決杜絕人情低保、關系低保、混吃低保、騙吃低保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全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二要加強城鄉低保資金管理,建立城鄉低保資金管理運行機制,保證城鄉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進一步規范資金發放形式,加快農村低保“財政一折通”工作進程,在盡快實現社會化發放的同時,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總結研究行之有效的發放形式,確保資金安全。三要嚴格按政策標準適時調整保障對象及補助金額,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杜絕“一保定終生”、“養懶漢”和保障標準長期不變等現象,提高農村低保的整體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實施監督的多元化管理,通過民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行政監督、社會輿論等手段進行全方位監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必要對鄉鎮民政辦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資金分批進行審計,以堵塞漏洞,查處違規違法行為。五要積極探索把城鄉低保工作與扶貧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的脫貧新途徑。各鄉鎮政府及扶貧辦、民政、農業等部門,要探索城鄉低保與相關配套政策的有機銜接,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困難群眾的長效幫扶機制,特別是低保對象在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或幫扶措施,為其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切實增強低保戶的“造血功能”。積極扶持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尋求就業渠道或脫貧項目,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工作從“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讓低保家庭早日脫貧。
二、關于##同志個人履職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同志自20__年8月擔任民政局局長以來,能帶領局黨組一班人,圍繞縣委構建富裕、文明、和諧新##的總體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履行“解決民生,維護民利,保障民權”的職責,按照“統籌兼顧,單項突破,點上創新,面上拓展,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陽光、安全、法制、和諧”四大民政,著力加強“民生工程”建設,不斷提升民政工作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是注重了隊伍建設,轉變干部作風。##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隊伍建設和機關制度建設,圍繞學習型機關的創建,在系統內形成了濃厚的學習氛圍,從而增強了民政干部的學習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和廉政意識,干部作風發生了明顯轉變。工作中能夠接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嚴格執行人大決議、決定,認真聽取并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二是堅持了項目帶動,提升服務水平。經過篩選論證,編制上報項目17個,申報中、省投資1.16億元,已爭取到救助站、減災安居工程、社區建設、鄉鎮敬老院、災后恢復重建等項目。止20__年底投資2530萬元的縣救助站、殯儀館、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資1920萬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戶,安置2208人,民政項目建設進度加快。20__年底納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計發放低保金676.2萬元;納入農村低保17552戶320__人,累計發放低保金2026萬元,城鄉低保范圍進一步擴大。全縣城鄉低保、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全部納入農村合作醫療,累計投入287萬元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對大病對象實施了有效救助,醫療救助基本實現城鄉覆蓋。將全部五保戶2714人納入供養范圍,新、改、擴建敬老院(安置點)28所,集中供養370人,農村五保供養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災后,及時爭取國家賑災資金,下撥鄉鎮災民建房資金2296.42萬元、生活補助資金517.52萬元;發放救災糧58萬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單衣5000件;完成災民建房1088戶2827間,解決了3438人災后住房問題,災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婚姻登記、優撫撫恤、城鄉社區建設等社會事務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三是堅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陽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夠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和貫徹執行《婚姻法》、《收養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各類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和行政執法上崗考試,嚴格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的工作程序,公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辦事程序。對群眾關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撫恤金補助、社會救災救濟、社會捐贈款物等“熱點”問題,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實行“陽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民政項目建設爭取力度不大,進度緩慢。雖然編制上報了17個項目,申報中、省投資額達1.16億元,但到位資金僅20__多萬元,只占申報計劃的20%。已爭取到的在建項目進展也緩慢,如:縣城居民十分關注、迫切需要的殯儀館修了幾年還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點建設也不能滿足當前五保集中供養的需要。二是城鄉低保工作和五保供養工作急待加強。城鄉低保擴面后,民政局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低保對象確定不合理、資金兌現有漏洞、動態管理難開展等問題;五保戶供養也存在著監管責任未全面落實和集中安置點少等問題。三是民政款物的發放、管理待規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廣,工作人員經手的款物較多,工作性質既嚴肅又敏感。過去由于 交通不便,通訊不暢,金融服務差,款物的發放都是打表格,蓋章子領取。現在交通、通訊、金融服務條件大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會化發放時機已成熟,但財政一折通僅在城鎮低保發放中實行,而低保、救災等其他民政資金的發放只在少數鄉鎮實行,造成了如洞河鎮低保金發放難核實、五保震災補助挪用套取等問題。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這里,參加競選公務員的演講,回顧自己的經歷,審視自己的能力,心中久久不能平靜。如煙的往事一件件浮現在我的眼前。我走進江夏區民政局機關已有個年頭回首過去,使我對民政工作產生深深眷戀之情。經歷了三次住隊,讓我目睹山村的貧困、農民的樸實;經受特大洪水的洗禮,讓我與大家結下了,同舟共濟的患難真情;從事了八年優撫雙擁,讓我領略江夏雙擁全國“三連冠”的輝煌;走進局辦公室一年,讓我真正理解民政工作的全部內涵;原創:走上低保領導崗位以來,讓我體會到誰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回首這十幾年來民政經歷,我對自已的一貫要求就是:踏實做事,誠實做人,在做事中去體現做人。
目前,作為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主要負責低保工作,我的工作目標就是:建立一套規范化的低保運行機制,實現低保的“陽光操作”,實現低保的動態管理,實現低保的應保盡保。為了達到上述目標,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堅持一個觀點,創新兩個措施,加強三個力度,突出四個重點,樹立個做人理念,簡稱⒈⒉⒊⒋。
堅持一個觀點,就是“依法施保”的觀點。不論是取消麻木的,還是沒有退休費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據《低保條例》和現行低保政策來決定,必須將“符合低保條件才能納入”作為前提條件。
創新兩個措施。一是實行限期低保,即對有脫貧能力的低保戶,按照實際情況的不同,確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動取消,解決低保好進不好出的問題;二是實行低保戶標識制度,即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須按規定、在其門前懸掛“低保戶”標識牌,便于群眾識別,從而達到有效監督。
加強三個力度。一是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全面、正確地掌握政策;二是加強對低保專干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他們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建立一支穩定、專業、高效低保工作隊伍;三是加強對全區低保工作檢查、督辦考核力度。
縣民政局和鎮民政所的領導、支持和關心下,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社區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社區的民政工作做得有聲有色,具體工作匯報如下:
一、認真做好低保工作
享受人口531人;三無對象3戶,社區現有低保戶254戶。一般對象528戶,每月保障額為51060元,本著低保動態管理的原則,上半年我社區共新增低保37戶,因家庭收入超過低保線,而取消低保的有7戶,無論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都嚴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門了解他生活狀況,根據調查結果,再召開社區低保評議會,然后三處張三榜,以接受社區居民的監督,將符合條件的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體現應保盡保的原則,并讓受益者經常參加社區公益性活動。比如:今年創文明城區及創衛長效管理中,組織了社區的低保戶參加社區的樓道雜物的清理和清除廣告垃圾等,為美化社區的環境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二、盡職盡責做好社區的殘疾工作
一、各村要組織人員對已享受低保的人員進行一次重新核定。在核定過程中,必須嚴格實行張榜公布制度,同時在各村委會村務公開欄如實公開低保對象的家庭情況,具體包括:戶主姓名、享受人口、享受金額、村、鄉鎮、縣民政局三級舉報監督電話等。公布時間為年5月25日至30日。各村對本村的公布情況進行拍照歸檔,并將照片和低保對象審核情況匯報于年6月1日前報鄉民政所。6月中旬起,縣民政局將組織人員對各鄉鎮農村低保對象審核工作進行核查。
二、各村在實施動態管理過程中,要防止出現輪換現象,既要保持低保對象的相對穩定性,變動不能過大,屬特困且尚未解脫困境的低保戶應維持相應低保補助,對于已脫困的農村低保對象應做好思想工作,解除低保補助。對新增低保對象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程序進行,做到逐戶調查核實,縣民政局隨機抽查,三級張榜公布,杜絕出現放寬如保條件,盲目擴大保障范圍、優親厚友等現象的發生。
三、加強農村低保宣傳,做好核退對象的思想工作。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以保障農村貧困居民最底基本生活為目的,以定期救濟救助為主要形式的保障,要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對于核退的低保對象,要認真細致地做好做通思想工作,避免因情緒產生吵鬧、上訪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并且在確定核退對象后,及時以文字形式通知對象本人(應有送達記錄并報鄉民政所存檔)。
作為自治州民政局黨組書記,我深感這一責任的重大,因為民政局是老百姓的“組織部”,是弱勢群體的娘家人。更重要的是民政局人稱"小財政",每年掌管著低保金、救災款及其他專項資金幾千萬元,同時作為民政人,我們的職責就是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認真貫徹紀檢部門的各項廉政措施,是我的神圣職責。幾年來,我們民政局黨組緊密結合克州的實際和現狀,在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夯實基礎、標本兼治、健全制度、強化責任上下功夫,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目標管理責任制,與民政業務和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始終把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檢查、監督作為我工作的一條主線。正因為我們黨組一班人及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使民政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落實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都收到了好的效果,城市低保工作日益得到規范,專項資金管理逐步完善,樹立了良好的民政形象。我局先后被州黨委、政府、紀檢委評為“先進集體”、“自治州級文明單位”、“紀檢工作先進單位”、“扶貧工作先進單位”、“糾風工作先進單位”、“提案答復先進單位”、“信息工作先進單位”、“雙擁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稱號,特別是2003年嚴肅查處阿圖什市低保違規事件后,受到自治區民政廳在全疆通報表彰并要求各地學習克州的務實作風,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也得到自治區民政廳的充分肯定。
一、低保資金及專項資金的概況:
1、低保資金:截止9月份,共下撥各縣市低保資金1027萬元,全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55戶、20636人,其中:阿圖什市6227人,340萬元,阿克陶縣5921人265萬元,烏恰縣6398人,284萬元,阿合奇縣1991人,130萬元,種羊場99人,8萬元。人均月保障補助66.6元。
2、救災救濟資金:截止9月份共下撥270萬元,(只到位春荒款夏荒款,冬令款年底到位后下撥)。
3、星光計劃項目資金:2004年第三批星光計劃項目資金共到位130萬元,已全部下撥縣市,其中:阿克陶縣45萬元,烏恰縣45萬元,阿合奇縣40萬元。
二、低保及專項資金管理中的現狀和困難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星光計劃、救災救濟政策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制度上保障城市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徑,體現了社會制度的優越性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人為本”的根本宗旨,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作為民政部門具體管理和操作難度大、困難多,特別是克州經濟滯后,困難人口居多,地方配套資金無法保證的情況下,就更加大了各方面的難度。在低保工作中具體表現在“五多”、“四不到位”、“三難”、“兩關系”、“一不滿意”即:“五四三二一”。
五多:一是在辦理低保中得不到滿足的挨罵多;二是工作人員走街串戶吃苦多;三是低保戶之間明察暗訪相互攀比多;四是工作人員受到領導和群眾的批評多;五是一線操作人員怨氣多。
四不到位:州縣兩級和街道辦、居委會一是人員編制不到位;二是人頭經費不到位(低保人均5元落實不了);三是基礎設施不到位(街道辦、居委會無辦公場所,無相應設備);四是工資報酬不到位(基層一些聘請人員工資無保障)。
三難:要求低保人員每周、每月、每季入戶三查六對,交通工具有限,下去難;各種關系的干擾把關難;做了工作群眾理解難。
兩種關系:一是來自親戚朋友的人情關系;二是來自于各級領導的打招呼,批條關系。
一個不滿意:就是做了大量工作,往往得不到領導認可和群眾的理解。
三、管理對策及措施
1、黨組重視是關鍵。針對低保及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來自于各方面的阻力和困難,民政局黨組一班人近兩年先后五次專題研究,十多次召開協調聽證會,幾十次深入縣市、街道、居委會調研。僅2003年度對阿圖什市低保入戶調查就達80余天,先后發了三個文件,出了八期信息通報,給區民政廳、自治州黨委、人大、政府、紀檢委兩次專題上報低保工作情況;抽查低保戶3755戶,11202人,查看檔案7510戶,22405人,對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432戶870人進行了停發或減發,僅去年就節約資金63萬元。對阿圖什市110名退伍軍人發放低保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對其中20人不符合規定而享受的全部予以清退糾正,追回違規發放低保金10881元。今年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哈拉峻鄉原副鄉長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條件的親戚朋友等都納入了低保,經核實,共領取低保金23450元。勞動就業農場三名工作人員,有工資也領取低保金,共領取低保金3915元。發現這一情況后,我們立即召集局領導班子成員召開碰頭會商討處理辦法并要求阿圖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紀檢部門通報情況,嚴肅處理,及時挽回損失。
對上述違規情況在全州進行了通報,并就此情況及整改措施一并報民政廳,廳黨組專題下文決定在全疆各地州通報表彰同時要求各地學習克州低保工作中的務實作風,加強此項工作的管理。
在此基礎上,制定并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30余項,其中包括《社會福利籌集、管理與使用規定》、《克州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救災救濟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領導干部離任經濟審計制度》、《星光計劃管理辦法》、《民政部門政務財務公開辦法》、《業務科室量化細化管理辦法》等。
2、宣傳輿論是基礎。宣傳輿論是做好低保和其他工作的最關鍵一環,也是最基礎性的工作。城市居民和低保戶不了解低保政策,不知道申領程序,對其他專項資金,如救災款的領取、發放程序、渠道、救助對象,對星光計劃項目的使用范圍和來源渠道,對農村老復員軍人的補助標準范圍不掌握、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不但影響自己的生活,而且無法協助民政部門進行監督。
同時城市貧困人口納入低保問題已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為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讓每一個群眾了解低保政策,杜絕申領過程中的優親厚友、憑條子、靠關系等非正常現象。2003年以來,我局先后采取多項措施,連續兩年在全州范圍內大張旗鼓地宣傳低保政策,讓群眾了解、理解、監督低保工作。
一是在《克孜勒蘇報》、克州廣播、電視上用漢、維、柯三種文字公開刊登、播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公開所有民政業務的辦事程序和法律法規依據并公開做出承諾。
二是印刷民漢兩種文字宣傳材料42300份,其中:《<實施低保條例>辦法》民文250000份,漢文10000份,低保申領程序民漢各5000份,其他宣傳材料2300份。分別發放到州、縣、鄉有關民政工作人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和社會群眾手中,使大家了解了低保政策,掌握星光項目,救災對象及各種程序及范圍。
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橫幅,錄制錄音帶,出動宣傳車,在城區、社區居委會、鄉鎮(場)辦公場所設立低保及其他項目咨詢臺等,向廣大群眾耐心宣傳、解釋相關政策。
四是通過各種學習班、培訓班進行宣傳培訓。去年以來在三縣一市舉辦低保等各類培訓、學習班12期,參訓人員600余人次。
五是加強部門協調。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定期通報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做好低保宣傳工作的重要部分。今年我們主動與財政、公安、經貿、工會、勞動、物價、統計等相關部門進行多次溝通,主動邀請紀檢、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不捂、不護,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為低保及其他工作正常開展提供了保證,加大了宣傳力度。
3、加強監督是保證。自治州低保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包括工作人員素質,辦公設施的改善都與所要開展的工作不相適應,那么在現在的基礎上,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顯得尤為重要。
一是從源頭治理為重點,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認真規范專項資金的審批程序。嚴格實行分級管理和“一支筆”簽批。規定凡開支在3000元以下的資金由民政部門主管領導審核決定,3000元以上資金由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二是分管領導定期向黨組通報專項資金使用流動情況,使大家都知道專項資金的來源去向,使用效果等資金使用情況。
三是主要領導、紀檢組領導、紀檢專干、會計人員定期下縣(市)親自了解掌握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有挪用、截留、非專款專用現象。如阿圖什市星光計劃項目資金兩期投入120萬元,按星光項目要求最少80%用于老年活動等場所設施,經民政局聯合執法檢查后發現,所占項目使用面積未達到80%的要求,責成市局限期調整了所占去的活動辦公場所。
四是要求縣市局的主要領導定期向州局匯報低保資金、救災救濟款物、星光項目、募辦福利基金以及優撫安置在鄉老復轉軍人補助金等使用及流程情況。
五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檢查,全面普查和重點抽查,基層自查和機關指導檢查相結合的方法,有效杜絕了截留、挪用、抵扣和私設小金庫等違規現象的發生。
六是在民政系統全面實行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凡涉及民政重大業務活動,一切財務活動開支均實行公開,讓大家都來監督,以增加透明度。
4、用好資金是目的。民政部門所掌管的低保、救災、星光計劃、優撫補助等多種專項資金,每一項資金都關系到社會成員、弱勢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困難群眾的救命保障,管理使用得當,會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各項事業的發展,管理使用出現偏差,出現問題則涉及人命關天,如果出現貪污、挪用、侵占那將是極大的犯罪。
如何管好,用好這些專項資金責任十分重大,作為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幾年來,我主要采取:
一是加強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線。我的原則是單位用制度約束人,領導用行動影響人。帶頭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紀律意識,時刻有管好用好專項資金的自覺意識。
二是強化班子建設,加強班子凝聚力和自我約束力。特別是建立了雙目標考核管理制度。即:《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民政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目標管理責任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遇事同大家商量,集體研究,實事求是,不唯上,不唯我。
各位領導、同志們:
近年來,我們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不斷重視加強民政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強化服務,切實增強服務居民、服務社會能力,著力維護安定團結政治大局,為促進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版權所有
一、建好機制,打牢社區建設基礎。
社區是城市構成的基本單元,是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也是開展民政工作的基礎。近年來,我們根據省、市、縣關于加強社區建設的指示精神,堅持把社區建設作為民政工作的重點,提到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大力宣傳加強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認真統一思想認識基礎上,圍繞打牢基礎,著力建好社區建設機制。
一是逐步增加社區投入。在鎮財政資金較為緊張的情況下,鎮黨委、政府每年都保持對社區的投入,每年每個社區2萬元辦公經費按時撥付到位。2005年,社區投入100多萬元,同比增長20%,先后改造了白田、桃園、泰山東村社區辦公用房。今年我們計劃再投入120萬元左右,新建鐵橋社區辦樓,改造學墩、東門、牌樓等社區辦公用房,完善社區公共設施,力爭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鎮21個社區居委會辦公條件基本達到省級示范社區要求。同時,我們還采取向縣財政爭取一點、縣駐社區部門單位支持一點,有關企業、個人捐助一點的辦法,多渠道籌集社區建設資金。2005年,縣駐社區部門單位大力支持社區工作,主動幫助社區添置各類辦公用品,款物累計達萬元,大大改善了社區辦公條件。在這里,我謹代表鎮黨委、政府對縣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為促進和鞏固社區建設,我們將逐步增加對社區的投入,也懇請縣有關部門和單位繼續關心支持社區建設,扎實推進結對共建活動,為社區建設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是研究解決社區重大問題。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社區建設任務重、困難多,還與時展不相適應。為此,鎮黨政主要領導經常深入社區了解情況,建立了社區重大問題民主決策機制,由鎮分管領導和社區辦提出有關問題處理方案,提請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每年至少解決3-5個社區實際問題。2005年,先后解決了社區人員調資,部分退休職工醫保,改善部分社區辦公用房等問題。
三是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建立一支過硬的社區干部隊伍,是促進社區工作,加快社區建設的關鍵。我們堅持通過組織考察、公開招聘等方法,調整充實社區干部隊伍,尤其重視配齊配強社區領頭人。對年紀輕、工作能力強、政治思想素質好的同志,有意識地作為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和鍛煉。同時,在社區大力營造崇尚學習的良好風氣,鼓勵社區干部參加各類培訓和函授學習,重視對計算機等現代辦公設備的掌握運用,并利用每月25日的社區例會,加強學習交流,從而大大提高了社區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2005年,全鎮共有名社區同志參加了黨校、電大函授,社區干部中,高中以上學歷的占%。
二、紓解民憂,不斷優化民政服務
關注民生,紓解民憂,是黨和政府一貫的優良傳統,也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關系到社會大局穩定。近年來,我們在正常開展扶貧濟困、捐助和慰問貧困家庭活動的同時,突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解困房建設兩個重點,把這兩項工作作為落實先進性教育的具體措施,關注弱勢群體的民心工程來抓,積極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著力優化民政服務,
貫徹落實低保政策。首先,建立組織。鎮成立了由鎮主要領導任組長,民政、社區、農經等部門負責同志為組員的領導小組,加強對全鎮低保工作的領導,從組織上、領導精力投放上,為落實低保工作政策提供強有力的保證;其次,配備專職人員。針對低保工作面廣量大的特點,我們在縣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專門配備了6名低保工作專職人員,分片負責社區低保調查等項工作。目前,全鎮低保已達1388戶3628人,其中城區1051戶,2859人,農村337戶,823人,真正做到應保盡保。再次,加強動態管理。堅持深入調查走訪,認真把握低保對象實際情況,注重加強對低保戶的思想教育,向低保戶講清停保、降保或不批準入保的政策,耐心說服解釋,徹底消除少數低保戶“終身制”思想和依賴思想。去年,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先后提標60戶,降標18戶,停保149戶,近650人,較好地落實了上級關于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扎實抓好解困房建設。實施解困房建設是縣委、縣政府關心特困家庭的一項重大舉措和實事工程。繼2002年完成首批廉租房建設和特困戶入住后,去年我們又配合縣政府新建了40套解困房。為把實事辦實、辦好,我們認真總結汲取首批廉租房入住經驗做法,嚴格制定入住條件、入住方法程序,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實施陽光操作,對156戶申報入住對象,按照個人申請、社區調查、鎮政府核實、社會公示、民政局把關審批等程序,確定了入住對象戶,并于今年元月份舉行了入住儀式。版權所有
三、創新特色,加快推進老年事業
我國正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工作作為民政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來,我們堅持不斷開拓創新,打造特色,切實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為,所有所靠,老有所醫,老有所樂”。在具體工作中,注重圍繞以下兩個方面創特色:
一是因地制宜,搭建老年活動平臺。建立了200多人的“不老松”志愿者服務隊,社區“五老”同志在參與社區管理、關心下一代、宣傳黨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開展各類為社區居民服務活動,尤其是在去年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活動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深受社會各界的好評。為進一步做好老齡工作,我們還配合縣民政局,積極實施社區老年星光計劃,先后對7個社區老年活動室進行了裝修,添置了桌椅、棋、麻將和圖書等娛樂學習用品。加強與縣駐區單位協調,向社區開放廣場、綠地、圖書室等,為老年晨練、休閑、學習、娛樂提供了有利條件。老年人晨晚練現已成為城區一道亮麗的風景。
我鎮對城鄉低保資金已實行社會化發放,由民政業務人員按照市民政局的審批結果提供花名冊和發放標準,財政所按月劃撥到河口農村信用社,暫存到低保戶的個人賬戶,民政員通知低保對象到信用社領取。無他人代領或村(居)干部代領導現象,低保金全部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審批程序規范,審批檔案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醫療救助金
我鎮的醫療救助工作是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出院后,先到新農合辦報銷,再憑新農合報銷時出具的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低保證(或其他證件)復印件一起交到鎮民政辦公室,并留下電話號碼。民政辦公室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當場填寫醫療救助金審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關科室審批。民政局審批后出文件通知鎮民政辦拿文件,民政辦拿到文件后送往鎮長簽閱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冊,交財政所,由出納支付醫療救助金。自查結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發放,個別無法走動的對象由村干部代領,民政辦打電話核實。
三、五保資金
我鎮五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劃撥其經費,無代領現象。證件全部發放到對象手中,審批程序規范:由對象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組織所在組的村民召開村民會通過后報鎮民政辦,民政辦接到報告,由鎮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無異議交市民政局審批,民政局審批后再通知民政辦拿文件,檔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