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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服務區被評為食品A級量化達標單位,在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我們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不斷完善軟硬件建設,強化食品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繼續鞏固餐飲衛生分級量化A級達標成果,積極推行標準化管理,嚴格按照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對食品采購、儲存、加工、銷售等環節進行嚴密監控,嚴禁采購“三無”產品,杜絕腐爛變質原料入庫,強化保管、制作、銷售環節的食品衛生,進一步強化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力求把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工作做到實處。
服務區在各部門均實行AB崗制度,真正實現無縫隙管理。為不斷加強質量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在服務區內實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了《衛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層層落實管理責任,規范食品衛生管理,特別是強化日常監管,確保不出問題。
每位新到職工必須在上崗前進行體檢,并具有健康部門頒發的健康證,所有職工每年必須接受體檢。
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我們始終嚴格執行“后一道工序是前一道工序的檢驗者”的原則,動態的實施監督管理職能,明確每一位職工在食品衛生安全鏈中的職責,使每一位職工都明白“我是前一道工序的檢驗者,本道工序的生產者,后一道工序的服務者”這一理念,做到食品加工的每一道工序都有專人負責,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有力的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廚房制定了《菜品簽字制度》,將責任細化到每個人,每日安排專人值夜班,防止夜間意外事件的發生。為強化自助餐廳餐臺管理工作,制定了《盯臺制度》,實行自助餐廳專人職守,負責餐臺清潔衛生工作,隨時查看飯菜質量,確保人群聚集場所的飲食安全。
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并要求各部門熟悉預案操作過程,以達到食品安全始終處在閉環控制狀態。并要求各廚房堅持每日做好重點(易引起化學反映的食物,如四季度、豆漿、土豆)食品及大型會餐、接待的菜肴留樣,以備自查并提供食物質量可靠的分析證據。
專人負責設備管理,確保各種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制定《餐廳安全責任制》、《廚房安全責任制》等規章制度,要求個崗位職工按正確操作方法使用電器及灶具,嚴禁違規操作,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器,以防引起火災、觸電等事故,每日營業結束后要切斷電器電源。
2 食品安全管理培訓
2.1 職工素質教育 食品衛生安全是一項良心工程,沒有良好的道德信仰是無法生產出放心的食品的,因此我們經常在服務區內部開展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使服務區內的每位職工均具備應有的職業道德修養,教育服務區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使其充分認識到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2.2 相關知識培訓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衛生管理水平,普及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衛生知識,保障服務區食品衛生安全,重點對《食品衛生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相關知識培訓》以及相關衛生規范、衛生標準、衛生要求等進行培訓,使職工對餐飲業衛生要求有了直觀的印象,對各功能區間的環境及布局,衛生制度管理、人員衛生要求、原料采購與貯存等方面的規范做法有了深入了解。
不斷強調食品衛生安全的責任性,使職工充分認識到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和飲食行業衛生相關規范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觀念,從思想和行動上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產生。積極地“請進來”,聘請專業人員對服務區內接觸食品的所有職工進行專業的教育輔導,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操作規范的培訓。同時也要“走出去”,學習其他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如組織廚師長、職工代表到肯德基、永和豆漿等品牌連鎖經營餐飲業參觀、學習等。
3 食品采購
3.1 供應商資質 食品采購是保證食品安全的第一關,供貨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確保供應商的資質合格,并對供應商進行評價,服務區采購領導小組審批。制訂《南宮服務區采購管理制度》,加強采購管理,嚴格采購程序,盡可能從大品牌的企業進貨,決不貪便宜、圖省事,隨便購進無證食品商販的食品。
3.2 簽訂合同 根據上級要求,根據服務區公開透明工作方案,服務區采購工作全面實施陽光采購工作程序。為確保食品衛生質量和安全,服務區與供貨商簽訂《南宮服務區食品采購質量保證供貨協議》,在商品及食品原材料進入服務區前供應商必須向服務區繳納質量保證金。
3.3 索證制度 嚴格食品采購管理,落實食品采購索證制度,服務區按照索證要求,在索要有關證件時,注意查驗證件的有效期限,要求供應商不得提供超過有效期限及偽造、涂改、借用的證件。通過向供應商進行索證,進一步規范進貨渠道,保證食品質量。
3.4 嚴把驗收關 對食品進行驗收是保障食品安全衛生的重要環節,必須嚴加落實,我區制定了嚴格的《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標準》等制度,入庫前的食品必須按來貨單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對不符合要求的拒絕收貨。
4 工作程序
管理就是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混亂的事情規范化,我服務區特別強調規范管理、精細化管理,對管理人員進行明確分工,教育職工要用關注的眼光去發掘細節,用發展的思維去處理細節,結合實際,對照自己的工作,在細節上多下功夫。我區把精細化管理的標準要求到個人,要求各班組制定“員工每日工作程序”,嚴格每個環節標準,每個步驟都按程序工作,使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有條不紊地進行各項工作。
一是嚴格把好食品貯存關,定期檢查,做到生熟分開、分類存放,杜絕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嚴禁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一起,保證食品的鮮進鮮出。二是嚴格把好食品的清洗、消毒關,按照《清洗、消毒的衛生要求》、《食(飲)具消毒衛生管理規范(GB14934—94)》認真執行每一道工序,防止在操作過程中出現交叉污染。三是嚴格把好廚房的安全保衛關,食品原料存放工作間要求上鎖,非工作時間廚房加工操作間也要求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嚴禁非廚房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廚房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四是嚴把除蟲滅害關,定期噴藥滅蠅,防止害蟲孽生,凈化衛生環境。通過嚴格把好原料食品從原料到成品及存放各環節關卡,消除一切食品不安全因素的產生,確保了產品衛生及質量安全可靠。
5 監督檢查
我服務區始終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在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后檢查、事完評價,形成了有效的內部監管機制。
5.1 事前計劃 事前做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服務區績效考核和星級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內部的考核管理制度,對考核的內容、程序、標準及獎懲等作了詳細的界定。對所有參與考核的職工,根據考核結果,有獎有罰,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的積極性。
5.2 事中控制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普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對所有食品衛生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餐飲、后廚、超市的食品進貨、加工、銷售等環節,認真做好了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5.3 事后檢查 做好事后檢查總結工作。總結經驗,同一錯誤,避免再犯。為確保措施實施到位,服務區加大了定期檢查和日常巡查的密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讓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5.4 事完評價 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采取果斷措施立即整改,及時消除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不安全因素,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管理,扎實抓好服務區食品衛生安全的各項工作,以嚴格的管理,優質的服務,良好的形象,推進創先爭優活動開展,促進南宮服務區品牌化建設工作更好更快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泰然.餐飲服務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培訓教材.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11.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匯編.2011.
一、探索實施編制動態管理新機制的必要性
(一)當前編制管理存在的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對醫療衛生、教育就業、城市建設等社會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這對從業者的技術、水平和素質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舊有的編制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不能有效解決在編脫崗、在崗脫職、人浮于事的問題,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服務能力。主要表現在編制代謝能力、動態管理不足。這導致在編人員普遍具有“編制就是鐵飯碗,干好干壞都要發工資”的消極干事思想,影響了在編人員工作積極性和整個事業單位的形象、服務能力。一些在編不在崗人員,不僅擠占有限的編制資源,也增加財政負擔和政府運行成本。同時,基層事業單位進人受限,導致專業人才緊缺,影響單位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一是體制機制不健全。由于上級沒有出臺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相關處理規定,導致編制實名制管理存在盲區,地方財政、編制、人社等部門沒有形成人員監督管理方面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長期以來缺乏有效制約,監督管理機制較為薄弱。二是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在編人員工資、保險等均不由主管部門經手,而由縣財政直接撥付,出現在編不在崗人員后,主管部門不予處理或上報,人員信息不共享,財政部門繼續撥付工資,造成政府財政的浪費。三是輿論監督職能缺失。近幾年,隨著機構編制監督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12310機構編制舉報電話在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顯現,但社會認知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在單位績效考核時,仍有許多職工存在老好人思想,認為“不花我的錢也不用心”,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在編不在崗現象的發生,影響了績效考核的效果。
二、編制動態管理的創新性舉措
(一)清理空編,規范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對部分部門(單位)人員管理進行調研,摸清全縣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的現狀,對公職人員在企業兼職或從事其他經濟工作、因身體原因無法正常上班、單位之間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借調人員、未經組織批準自行離崗4種占編脫崗情況,依照《關于清理規范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工作的實施意見》,采取按規定回單位上班、提前退休、病退、取消編制、辭退等5項具體政策進行清理規范。清理規范活動于4月份開始,共分3個階段:一是自查自糾階段,由各級各部門對本部門(單位)在編不在崗情況進行統計,部門(單位)主要領導作出承諾,據實填寫《全縣清理規范公職人員在編不在崗統計表》;二是清理規范階段,由各級各部門對清查情況逐人逐項進行核實,根據規范對象具體情況按照相關政策進行規范,并辦理相關手續;三是公示監督階段,將清理情況在單位及縣內媒體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截至目前,全縣清理規范工作已基本完成,共規范480余名在編不在崗人員,有效規范了機關事業單位用人行為,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二)設崗競編,開展競爭上崗活動。在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對各類人員的崗位數量一并進行核定。崗位數核定后,在實施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協調人社、衛生等部門共同搞好全員競爭上崗工作,印發相關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核準后的崗位設置競崗方案,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制定崗位聘用方案,按規定程序公開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共簽訂聘用合同760余份,為實施績效工資奠定了基礎。
(三)績效考核,加強事業單位監管。2011年9月份成立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后,制定了《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的意見》等6個規范性文件,負責對全縣事業單位及在編人員進行考核。對單位的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終考核、編制利用率考核、投資審批效率考核、信息化工作考核、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考核6個方面。根據考核結果,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評價,并以此作為編制調整、人員聘用、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據。對在編人員的考核從個人履職情況、工作成果、民主評議等3方面展開,通過考核確定等次,核發績效工資,并以此作為人員調動的重要依據。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例,截至目前,已對9名考核優秀的醫療衛生人員進行了提拔與重用,對8名考核不稱職的人員予以取消編制或辭退。績效考核實施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積極性明顯提高,服務效能得到大幅提升,真正發揮了績效考核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四)考核定編,開展按需定編專項行動。根據事業單位的職能情況和績效考核成績,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進行適量調整,對考核等次評定為A級的衛生院,按照一定比例適當增加部分編制;對考核等次連續兩年評定為C級的適當削減部分編制。通過合理調劑,使事業編制向社會公益服務質量較高的重要單位傾斜。以營丘鎮衛生院為例,該鎮衛生院作為全縣服務半徑最大、地域覆蓋最廣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區域涉及區劃調整前的3個鄉鎮,服務人口占全縣1/10,縣編辦結合績效考核成績調整5個編制用于衛生院充實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才緊缺的現狀,促進了衛生院的業務開展,提升了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效能。
三、新機制實施后的效果與評價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突出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重點,依法管理,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確保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項整治行動,促進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努力使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發生率持續下降,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
具體目標:
1、摸清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數量。
2、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日常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建立健全完整的發貨和裝載的查檢、登記、核準等管理制度和管理臺賬,臺賬應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產量、儲存量、銷售量和流向。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開具提貨單據前應檢查車輛運輸資質、駕駛人員資質、押運人員資質,嚴禁將危險化學品交給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及車輛運送。使用單位應到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買危險化學品,嚴禁倒買倒賣。
3、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容器檢驗。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罐車(常壓和承壓罐車)的監督檢查,運輸單位必須使用具有法定資質企業生產的壓力容器,所擁有的承壓類罐車必須取得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并且定期對承壓類罐車及其安全附件進行檢測檢驗。
4、強化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經營資質、運輸車輛資質、從業人員資質的管理。運輸企業要加強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為車輛配備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安裝行駛記錄儀、“GPS”衛星定位系統,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人員和車輛相對固定。
5、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秩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標志、標識、年檢規范有效。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應具備公路運輸通行證以及明確的車輛行駛時間、路線等事項。
6、加強惡劣氣候下的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指導和監督運輸企業切實落實惡劣天氣下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預案,根據氣象變化提前采取措施,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合理安排和及時調整運輸計劃,減少和避免惡劣氣候下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
7、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處置能力。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現場施救應急指揮聯動機制,明確指揮權限、部門職責;制定處置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突發事件的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建立社會施救力量、施救物資裝備器材、專業防化單位、有關專家等信息庫;設立施救物資裝備器材儲備倉庫。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工作。各設區市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整治方案,認真部署和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力求本轄區的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企業都要參加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嚴把行政審批關口。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嚴格審核、發放有關許可證件和資格證書。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企業取得行政許可后,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不斷增強遵章守紀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檢查情況。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執法檢查機制,開展經常性的聯合執法檢查;建立地區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協查制度,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本地區或有關地區的相關部門通報,接到協查通報后,相關部門要明確人員督辦,開展相關事項調查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堅決打擊非法運輸活動。對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將危險化學品委托給沒有資質的運輸企業或車輛承運、超載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厲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建立和公布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活動的黑名單,凡列入黑名單的運輸單位和個人申請有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資質的,一律不予批準;已經取得資質的,予以撤銷。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違法、違章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罰。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吊銷相關證件;對存在違法、違章問題的異地托運人、承運人,要將違法、違章事實通報其所在地的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部署階段(200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設區市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定人員、工作計劃。各設區市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在2009年5月31日前將聯合制定的本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方案分別報省安監局、省*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并且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到本轄區內相關企業。
(二)宣傳自查階段(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各地要結合交通運輸安全宣傳工作,深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企業,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開展有關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大宣傳力度,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對照專項整治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三)全面檢查階段(2009年7月1日至10月20日)
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分階段、有重點地組織開展工作。
1、各地安監部門要對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進行一次集中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以及企業的生產經營安全條件,督促企業建立完整的發貨和裝載的查檢、登記、核準等規章制度及管理臺帳,督促企業將危險化學品委托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承運,強化源頭監管。各地安監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主要公路沿線的大中型化工企業進行調查,按照危險化學品種類的不同,分別選擇有條件的單位作為易燃易爆、劇毒溶劑等危險化學品的卸載基地。
2、各地*部門要加強道路通行秩序監管,特別是加強對禁行區域及臨水路段的管控。依托省市際公路卡口、交通運輸安全服務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加強對高速公路、國省道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常規通行路線的檢查,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資質進行嚴格檢查,嚴厲打擊超速、超載、非法改裝、無牌證、假牌證、逾期未檢驗車輛、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等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交通行為。一經查獲,依據法律法規嚴格處罰。針對超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除要依法處罰外,要立即與安監部門溝通,將違法車輛押運至就近的危險化學品卸載基地,進行卸載處理。針對無證運輸危險化學品,未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危險化學品,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擅自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的,依法從嚴處罰。
3、各地交通部門重點檢查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車輛運輸資質、駕駛人員資質、押運人員資質以及GPS安裝使用等情況,集中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以及罐體、車身是否噴涂和懸掛符合國家標準的危險化學品警告標志、反光標識等內容,并對從業人員要集中進行以危險化學品容器使用、裝載、運輸和發生事故后處置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惡劣天氣出現時,利用各收費站和公路可變信息屏進行減速、限速和安全行車提示。
4、各地質監部門要嚴格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許可證發放工作,加強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罐車、氣瓶等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對本轄區內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要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罐車罐體的定期檢驗情況和安全附件檢驗維修情況,對罐體容積與行駛證核定質量不相符的,要重新核定載質量,責令企業更換匹配的罐體。對超期未檢或檢驗檢測質量不合格的罐體及安全附件要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及危險化學品包裝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性質、用途不相適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四)總結報告階段(200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設區市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對專項行動取得的實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進行總結,并提出進一步完善專項行動的意見和措施,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2009年11月30日前,分別報送省安監局、省*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質監局。
(五)鞏固提高階段
各地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齊心協力,以此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管理和監督,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長效監管機制。
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中,省安監局、省*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將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各地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抽查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