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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各種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發生,不僅僅是法律和行政問題,還涉及到倫理道德問題。本文從企業倫理、公共衛生倫理和生態倫理三方面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倫理問題進行剖析,并對食品安全現狀提出了應對之策。
關鍵詞:食品安全 企業倫理 公共衛生倫理 生態倫理 對策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現代物質文明的高度發展和食品種類的豐富多樣,使得溫飽問題不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熱點。但是,近幾年來,從注水肉、假豆腐,到瘦肉精、毒大米;從吊白塊、蘇丹紅,到洗蝦粉、一滴香,從植物奶油、紅心鴨蛋,到南京小龍蝦、化學火鍋料,還有死恢復燃的“三聚氰胺”奶粉、禁而不絕的“地溝油”,不停接受的“新鮮名詞”讓公眾對我國食品安全充滿了憂慮。我國食品安全屢次出現問題,已經成為困擾國民生活的一大難題。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近些年,我國各種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發生,引發了消費者的不安和對食品消費的擔心。食品法中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理,大多是以對行為者進行罰款,或者吊銷衛生許可證為懲治措施。相比這些微小的懲罰,巨大的利益誘惑足可以讓違規者甘愿受罰。食品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食品經營環境堪憂,嚴重影響了我國食品行業的發展。有關部門不斷加大打擊和監管力度,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卻無法從根本上杜絕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
一、從倫理學的角度剖析食品安全倫理
1、企業倫理
所謂企業倫理,是指在企業管理和經營活動中所應遵循的道德規范和道德準則,其中包括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責任理論。企業應當要具有一種企業社會責任,即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
一個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消費者必然會支持該公司的產品,政府也會對其發展進行支持,使企業在優良的社會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社會也會因為企業的負責任生產而進步。因此,食品企業應該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轉變倫理思想,把為企業謀利益置于為社會謀福祉中,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2、公共衛生倫理
公共衛生倫理的目標是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保障公眾健康和社會公正,實現一個社會的健康發展。食品具有易污染、易變質、保質期較短、儲存條件要求嚴格、與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等特點。
一些道德素質低下的企業經營者,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至公眾的生命和健康于不顧,為了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的地位而不擇手段,生產銷售具有安全隱患的食品,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健康,有毒、有害食品會引起人體急慢性中毒,致癌、致畸,甚至導致死亡甚至危害生命。某些食品生產企業在食品中大量的摻雜、摻假,專門生產、制造假冒偽劣商品,危害公眾健康,甚至殘害弱勢人群。在食品的流通領域,一些超市、商店為了獲取高額利潤,不從正規渠道進貨,明知是假貨、劣質食品,卻以低價購進,以次充好,成為偽劣食品流通的代銷商,為制假者提供了市場。某些監管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利用人情關系權錢交易、收受財禮,讓制假販假有可乘之機,這也是偽劣食品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在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某些人利欲熏心,貪得無厭,為了牟取暴利,不顧公眾的利益,缺乏基本的職業道德,缺乏社會責任感,違背了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使食品安全問題愈來愈加凸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向縱深發展。
二、保障食品安全的應對之策
1、加快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法律是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政策實施的制度基礎。我國已初步形成了門類齊全、結構相對合理、具有一定配套性和完整性的食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參照發達國家更為先進的食品安全法規,我國還應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同時應該注意包括農產品與食品生產場地周邊生態環境等相應影響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建設,用法律及制度來保障食品安全。
2、建立食品安全的應急機制
在發達國家,在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的監控下,一旦有食品被認定不合格或有設計缺陷,生產廠家和銷售部門便會主動召回該類型的全部產品,同時清退消費者已付款項。我國可借鑒發達國家“食品召回”這一行之有效的措施,對國內食品企業建立食品質量不合格召回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大面積擴散。
3、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識,普及食品安全的科普教育
充分發揮媒體的的作用,利用廣播、新聞、電視、網絡宣傳綠色安全食品及優秀放心企業。正確引導公民安全消費、理性消費、科學消費。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機制,初步形成消費者共同參與的多方位宣傳教育體系。食品安全常識和法律知識要得到普及,對公民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營養知識培訓,使其掌握簡單的食品質量識別方法和適宜的食品烹調方法。促使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管理,暢通消費者投訴維權渠道,維護消費者基本權益,最終使假冒偽劣產品失去消費市場,從根本上杜絕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渠道。
食品安全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和政府管理問題,它是涉及企業倫理中的社會責任、公共衛生倫理中維護公民生命健康的利益的倫理問題。食品安全倫理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領域,我們必須要提出相應的對策,努力完善和解決好食品安全這個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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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學校體育學體育教案作品著作權保護
一、問題的提出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一種權利。目前,教育界知識產權意識不強,未進行有效保護,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比較普遍,而受害方未得到知識產權法律救濟。2002年重慶市語文教師高麗婭與自己所從教的小學之間的教案糾紛是我國首例教案著作權糾紛。原告訴稱自己的44本教案本已被被告銷毀或賣給廢品站。原告認為,教案是個人智力和創造性勞動的成果,學校檢查之后應該退還原告,被告的上述行為侵犯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教師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返還44本教案,并賠償損失8800元以及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此案的審理可謂一波三折,最后原告變更案由,以被告侵犯自己作品的著作權為訴訟理由才使本案最終審結并獲勝。本案涉及到教案是否屬于作品?教案是否是職務作品?教案本所有權與教案著作權之問的關系?等等。體育教案屬于教案中的一種,同樣屬于著作權客體。筆者企圖通過本文來喚起教育行政管理機部門、學校領導、體育教師的知識產權意識,切實保護體育教師的智力成果,激發體育教師的創新精神,進行創造性工作,以實現教學目標,提高教學質量。
二、體育教案的含義
體育教案(也稱體育課時計劃)是體育教師根據教學目標、教學對象、教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設計出的教學基本結構和過程的書面表達形式。教案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體育教師所具有的體育課程教學理念,體現了體育教師對學習領域的有關學習水平目標及其內容標準的認識和理解,凝聚著體育教師對學習對象、教學條件、組織形式和方法等鉆研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教師的教學風格。體育教案包括紙質教案或電子版教案、多媒體課件等形式。體育教案包含了教案格式、課時安排、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方法、板書設計、場地利用、教學組織、教學進程、運動負荷、課的密度、學習評價、體育繪圖、錄音資料、錄像資料、攝影資料、學習資源、參考書目、體育作業等具體內容。
三、體育教案的著作權與教案本的所有權
1.體育教案具有著作權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所保護的不是作品的思想內容,而是表達該思想內容的具體形式,或者說,著作權是通過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來達到保護作品思想內容的目的。作品的著作權伴隨著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無須履行任何注冊登記手續。
(1)體育教案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著作權法對作品的規定。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沒有對體育教案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做出明文規定,但是,通過對相關法律的解讀,可以判斷體育教案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文字作品”。
《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文學和藝術作品一詞包括文學、科學和藝術領域內的一切成果,不論其表現形式或方式如何,諸如書籍、小冊子和其他文學作品;講課、演講、講道和其他同類性質作品;戲劇或音樂戲劇作品;舞蹈藝術作品和啞劇;配詞或未配詞的樂曲;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表現的作品;圖畫、油畫、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畫作品;攝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的方法表現的作品;實用藝術作品;與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學有關的插圖、地圖、設計圖、草圖和立體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一章“一般規定”中第二條: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
依據以上法律條文,體育教案以文字(包含圖形、圖畫、影像資料等)形式存在,可以復制、保存、出版。因此,體育教案無疑屬于著作權法所說的作品范疇。同時,體育教案不屬于著作權客體的排除領域。《著作權法》第4條第1款規定:“依法禁止}u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了不適用著作權法的作品范圍,包括3類:(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時事新聞。(3)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很顯然,體育教案不在著作權客體的排除領域之內,可以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
體育教案是一個完整的作品,其中的每個部分如體育繪圖、攝影資料、板書設計等可分別作為一個獨立的作品來看待,都有著作權。體育教案的任何組成要素如圖形、文字、照片、錄音、動畫、錄像等都是作品,對其利用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會造成著作權糾紛。
體育教案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判斷體育教案是不是作品,首先要看體育教案是不是具有獨創性,其次要看體育教案內容能不能以有形形式進行保存、復制。
第一、體育教案具有獨創性。獨創性是指由作者獨立構思完而成的,作品的內容或者表現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襲、剽竊、篡改他人的作品。
目前許多國家對于私人之間的通信、日記、律師的辯護詞、法官的判決詞等進行保護,其立法著眼于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而不強調作品的文學性、藝術性和科學性。在我國的著作權實務中,將節目預告表、火車時刻表等列入著作權保護范圍,也不是保護預告表、時刻表的內容,而在于這些作品的獨創性編排形式。體育教師教案是體育教師對所教授的動作要領理解與表達,對教學時間、課的密度、運動負荷等合理的安排,是體育教師個性化的智力勞動成果,具有獨創性。
新的體育教學改革更加強調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激發學生的創造精神,促使體育教師進行體育教學的創新,體育教師由傳統的“由傳統的‘經驗辛苦型’向‘研究創新型’轉變”。“年年重復舊教案”、“陳陳相襲老一套”的做法已經沒有出路了,體育教案的編寫必須兼顧諸多要素:教學對象——學生在性別、體育基礎、興趣愛好等方面的差異;《課程標準》實施后,國家不再制訂、編寫統一的教學大綱、教材,教師不可能“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地進行教學,必須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進行選擇、取舍、比較、綜合;教學空間和形式開放,必須采取有效的教學組織形式;各地地理境氣候的不同、教學器材設施條件的不足等客觀現實需要體育教師開動腦筋,因地制宜等利用好體育教學資源;在“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之下,許多體育項目需要經過改造后才能進入課堂,成為學生的體育鍛煉項目;等等。這些因素決定了體育教師必須進行創造性地工作,教案設計要切合實際,實事求是。體育教案很個性化,它凝結著體育教師對體育課的教學經驗和對某些問題的獨特見解,優秀教案不僅具有獨創性,而且可能具有很高的創造性。總之,體育教案是體育教師獨創性的無形智力成果。
第二、體育教案可以以有形形式復制。教案分紙質教案和電子版教案。體育教案以文字、圖形、圖畫、照片、錄音、錄像等形式存在,具有知識產權的容易被復制的特點,可以以抄寫、印刷、拓印、復印、錄音、錄像、翻拍、翻錄等形式進行復制、保存、出版。電子版教案的復制甚至無需成本,只需在電腦上點擊“復制”和“粘貼”按鈕就完成復制。非法復制的成本及其低廉,但給體育教案的著作權人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
因此,體育教案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所說的作品,體育教師對其教案擁有著作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便復制和出版,體育教師有權維護自己教案的版權。教育出版機構出版的體育教師教案書籍和名師教案不可以隨便盜版復制。
(2)體育教案是職務作品
體育教案雖然可以成為作品,但是該作品的著作權屬于誰,學校與教師之間有不同的認識。筆者認為,教案著作權的歸屬取決于該作品的性質。
首先,教案不屬于法人作品,法人對其法人作品享有除作品署名權以外的全部的著作權。教案是教師為課堂教學所撰寫的一種作品,是教師思想的結晶和人格的體現,它不是在學校的主持下完成的,其教案撰寫的好壞一般也不是由學校來承擔責任,因此教案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構成要件,教案不屬于法人作品。
其次,教案應屬于職務作品。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1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關于職務作品的規定中的‘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應當履行的職責。”教師撰寫教案是其本職工作之一,所以教案是職務作品。但是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的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由合同約定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但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中尚沒有明確規定教案的著作權歸屬。一般情況下,學校和教師之間對教案的著作權歸屬也沒有合同約定。
第二種情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作者除了享有署名權外,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所有。法律之所以將上述作品的著作權歸法人所有,按照當時的立法意圖,主要是因為上述條件下產生的上述作品不適宜由公民個人享有著作權,例如,工程設計包括建筑、橋梁、道路、水庫等,由具體設計人享有著作權顯然是不合適;產品設計圖為工業用途,同時受到工業產權法,如專利法、技術秘密法等的規范,由設計人享有著作權也是不合適的。地圖是國家正式出版物,與一般圖書不同,個人也不能享有著作權;企業投資生產的計算機軟件也不能由個人擁有著作權。教案顯然不能歸人上述作品。
第三種情況:其余情況下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都歸個人所有。由于教案不能歸人本文上述的兩種情況,那么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教案的著作權只能歸教師本人所有。
綜上所述,在學校和教師對教案的著作權歸屬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教案的著作權應歸撰寫該教案的教師所有。但是,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的規定,學校依然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該教案,比如說學校將其教師撰寫的優秀教案作為示范文本供其他教師作為教學的參考,就不能認為是侵犯了教師的著作權。同時,在教案完成兩年內,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其學校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教案。
2.體育教師享有教案本所有權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獨占其所有物,并依自己之意愿通過占用、使用、收益及處分等方式利用其所有物,以實現其作為物之所有人之應享利益的權利。空白教案本是一種物品,具有使用價值,其使用價值通過教師撰寫教案而不斷被消耗,結果產生了一個新的物品——體育教案本,教師成為新物的所有人。一節課要寫一份教案,教師憑借教案進行課堂教學,完成教學任務后,這份教案的使命就完成。隨著教學任務的完成(通常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結束),教案本由學校所有的物品就變成了教師所有的物品,其所有權發生了轉移,由學校“公有”變成教師“私有”。此時,教案本的使用價值主要是其所承載的無形智力成果——教案,而由原空白教案經使用轉移過來的使用價值顯得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計。從法理上講,只有將教案本的所有權和教案的著作權相結合由教師享有,才能使教師切實享有著作權。在執行教學任務期間,教師作為教案的著作權人,享有除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完全著作權,學校作為單位只享有有限的管理權和優先使用權,不享有所有權。學校對教案的一定期限的掌握和控制,是非所有人的占有行為,不能改變教師對教案的所有權。教學任務完成后(體育教案完成兩年后),教師則享有完全的著作權。
另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2款的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由于教案是一種無形財產,所以在其受到他人的侵害時,作為教案的著作權人,教師有權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提起財產侵權之訴,可以主張包括請求返還原物、請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在內的民事救濟。
學校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行使管理的職責,對教案進行檢查監督、質量評價、評優評先、優秀教案展示,但不能隨意更改、隱匿、毀滅、出賣體育教案。當體育教師教學任務完成后,其職務任務就結束了,教案本也變成了教師的所有物。此時,學校對體育教案的利用要堅持平等原則、意思自治原則、等價有償原則等民法基本原則。
四、體育教案著作權保護的建議
今后在著作權法修改時,要明確毀失著作權的(唯一)物質載體同樣構成侵犯著作權,而在訴訟程序法當中則明確證明著作權物質載體非唯一性的舉證責任由被訴的侵權人承擔。體育教師因教學或科研需要引用他人教案時要注明出處。使用他人體育教案要征求其許可使用,出版物中引用體育教案要取得許可使用權并支付一定數額的稿酬。
學校對體育教案進行評優評先實施獎勵,鼓勵體育教師認真備課,精編寫教案,努力提高教案質量,反對年年重復使用同一個教案的做法。通過體育教師智力勞動成果的肯定激發體育教師進行創造性工作,開創學校體育工作的新局面。
關鍵詞:項目教學法;卓越計劃;食品質量與安全;實踐
中圖分類號:G203 文獻標志碼:B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51-0142-02
“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簡稱“卓越計劃”)是國家對企業與高等學校合作培養人才模式的一種探索,其目標是應用型人才的培養[1,2]。“項目教學法”是針對某一個專業或專業課程,教、學、用三位一體的教學方法[3]。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高度頻發,社會各階層對食品安全問題高度關注。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生的知識體系構建和實踐技能培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目前,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多設置在高等農業院校,因此,該問題成為各高校探索的重點。結合青島農業大學“應用型名校建設”的目標[2],我們提出了卓越計劃,在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教學中適時提出“項目教學法”的理念,以期提高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生的專業素養和知識水平,部分緩解我國日益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
一、項目教學法的來源
最初的項目教學法應用于跨專業的課程,它以“項目”為依托,將多門課程合起來進行教學[3]。為了使學生在解決問題中熟悉一個完整的方式,所設置的“項目”一般包含多門課程的知識。學生自己查找資料,收集文獻,制定實驗方案,并獨立開展項目的實施以及最終的評價。學生通過該項目的進行,了解并掌握整個過程及每一個環節中的基本知識要求。在整個學習過程中,老師只起到一個指導作用,不親自參與,只在項目完成后進行總結和歸納。
該方法主張先練后講,先學后教,強調學生的自主學習,主動參與。從嘗試入手,動手做實驗開始,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創造性、積極性等。學生唱“主角”,而老師轉為“配角”。這種方式實現了師生角色的互換,有利于加強對學生自學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符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的目標,符合高等農業院校“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培養理念。
二、項目教學法的特點
(一)學生積極性高
在項目教學方式下,教師不再主動講理論與結果,學生不再盲目地被動接受,而是在教師的指導下,主動去尋找得到理論與結果的途徑,最終得到了相應的理論與結果。在尋找理論和結果的過程中,學生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示和自我評價,學生的積極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在青島農業大學的實踐表明,90%的學生具有良好的積極性。
【關鍵詞】食品安全 新聞 報道 媒體 綜述
在“三鹿奶粉”、“蘇丹紅”硝煙未盡,老百姓對餐桌食品仍然提心吊膽的時候,2010年,食品安全事件又接踵而至,“地溝油”、肯德基的“橡膠門”、圣元奶粉的“早熟門”……媒體對這些事件進行了大力地報道。新聞學者們對于這些報道進行了細致地研究。本文在中國知網(CNKI)上以“食品安全”、“新聞”、“媒體”、“報道”等為關鍵詞,選取2010年發表的論文為研究對象,進行分析整理,對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及研究理論進行總結,以期為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者提供一些借鑒。
一、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范圍
在選取的22篇關于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中,有的是著重于事件報道本身,選取當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報道的研究,如《以訛傳訛成就麥當勞“橡膠門”》①;有的是著重于媒體本身,對某媒體整體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如《上海主流報紙食品安全報道分析》②;有的是著重于探討媒體責任及表現,套用理論研究媒體食品安全報道優缺點,如《框架理論視野中的食品安全報道研究》③。
從統計篇數可以看出,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者更希望通過對報道的分析,進而用理論解釋研究媒體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如何作為,承擔何種責任。
二、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內容
通過對目標文獻的分析整理,2010年食品安全報道研究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對報道本身的分析研究
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媒體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刊發大量的報道,這些報道能否做到及時、準確、公正?王寧④和李蕊⑤通過定量分析為主要方法對《人民日報》關于“阜陽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等三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報道進行了較為系統的梳理,從中探尋主流媒體在食品安全事件報道的議題設置、報道體裁、表現手法等方面的特點和不足。趙欣⑥搜集了2008年9月12日―10月23日《大公報》對“三鹿事件”的報道,通過標題、欄目、報道內容等分析《大公報》對“三鹿事件”的報道特征,認為在此次報道具有貝斯沃斯和凱莉提出的“典型的食品危機”報道的特征以及新聞報道中存在著“新聞螺旋”的觀點。
也有學者對不同媒體的報道進行對比分析,李⑦選取《人民日報》和《南方都市報》作為樣本,對兩報的報道數量、報道類型、報道主題、消息來源及版面編排等方面進行量化分析。李妍⑧選擇《人民日報》和《紐約時報》對于關于食品質量安全危機的高密度跟蹤報道為研究樣本,采用內容分析法,對其主題進行盡可能詳盡的分析,研判在不同的國家利益、文化傳統、政治制度背景下,兩家報紙在報道角度、報道手法及報道影響方面的不同。
趙等⑨以飲食、營養、食品為關鍵詞檢索中央電視臺新聞節目數據庫,共檢索出1982-2008年間相關新聞報道943條,他們分析中央電視臺新聞報道對有關食品安全信息的關注程度、關注重點及其在近年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變化,認為中央電視臺有關食品安全新聞報道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當前相關領域的現狀,但媒體關注的熱點與公共衛生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之間有所偏差。于⑩選取自2007年3月起至2008年12月,《紐約時報》關于中國消費品安全問題的報道,共計217篇。通過對所選取的報道進行批評話語分析,他認為,中國應該加快建設與綜合國力和國際威望相適應的話語權系統,改變中國在許多與自身有關的問題上面臨的話語權困境,讓世界聽到更響亮的中國聲音。
2、對報道引起反應的研究
媒體對于食品安全事件報道引起的影響,是研究者的關注熱點,大量的文獻都是關于此類的。
危瓊⑾認為,近年來報紙對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報道,已經由單純的曝光逐步呈現出理性色彩,并且呈現出多元化的報道趨勢。她通過對《人民日報》和《南方都市報》兩份不同性質報紙相關報道以及其它媒體部分報道的研究,認為媒體在處理和報道此類事件中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其表現不僅關乎社會公器角色的實現和環境監測功能的發揮,而且關乎事件的解決和社會的穩定。
然而更多的是對食品安全報道不當的批評。門玉峰⑿在其《北京市食品安全的媒體適度監督作用研究》一文中列舉了媒體對食品安全事件不當炒作的5種表現:報道內容失實、混淆關鍵概念、夸大問題程度、解釋說明不夠、和以訛傳訛。他分析了媒體在對食品安全事件進行報道時出現問題的主客觀原因,主要有媒體自身的原因,媒于信息通道的末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和危機公關意識以及評估機構沒有被納入常規的食品安全體系。這些非適度性的問題,給企業和行業造成了損失,同時也為社會和公眾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010年的2個食品安全事件“橡膠門”和圣元奶粉的“早熟門”最后都被確認為偏差,這不得引起新聞學界對于媒體食品安全報道結果的深思。
張彬⒀在《守望者還是終結者――試論面對食品安全,媒體所扮演的角色》一文中感慨,“作為媒體人,筆者曾不止一次目睹了食品安全事件毀掉一個企業甚至一個行業的事件。當無良老板、企業得到應有下場而大快人心的同時,那些枉受牽連損失慘重的誠實守信者往往只能默默承擔。都說媒體是懲惡揚善的有力武器,但面對著一家家消失的‘百年老店’,黯淡的‘質量明星’,我們除了扼腕,也不得不思考,這真的是我們想得到的結果嗎?許多食品安全問題是在鉛字、鏡頭、鎂光燈下被刻意夸大、掩蓋甚至扭曲了的。筆者看來,媒體應該是國民經濟各行業利益的守望者,而非終結者。”
3、對食品安全事件中媒體責任的探討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總則第八條,賦予了新聞媒體重要的使命: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馬志紅⒁認為,在報道食品安全問題上,媒體該發揮的作用有:(1)發揮信息傳遞功能,及時對環境進行監測和預警。(2)發揮輿論監督功能,催促政府企業履行相應職責。(3)發揮社會協調功能,維護社會的穩定。
張超⒂更加強調報道的時效性,他認為新聞輿論監督的及時、時宜和長效是保證其起到積極社會效果的要件之一。只有在媒體和公眾的共同努力和監督下,民眾才能吃到真正安全健康的食品。
溫錦清⒃詳細探討了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報道,他從三個方面著手論述:(1)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中國社會的媒體監督力度和反應速度已超過了監管部門,從而成為最及時最有效的監督;(2)在食品安全報道上,媒體要做到理智和有分寸。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3)要解決食品安全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既要依靠媒體的輿論監督,又要強化政府、企業、評估機構以及公眾的積極作用,建立一個運轉良好的食品安全信息傳播體系。媒體方面要加強新聞自律,正確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要加強記者職業道德修養,杜絕惡意炒作;要培養記者的科學素養,倡導新聞報道的科學精神。
三、食品安全報道研究所選用的新聞理論
對于食品安全報道的研究,不少學者都采用了“風險社會理論”,如黃旦⒄,郭麗華的《風險社會視野中的中國食品安全報道――以2006年“多寶魚”事件為例》,該文從風險社會的角度,以2006年的“多寶魚”事件為例,說明食品安全問題為什么會變成了食品安全的報道問題,這里面既有因果關系的難以確立,也有事件本身的后果無法測量,把責任全歸之于媒體是不公平的。同時,中國的媒介在報道食品安全時,也必須改變觀念,從自以為是的監督者成為客觀公正的“雷達”。
也有學者借用“框架理論”的成果,蘭州大學的萬麗麗⒅基于框架建構理論,采用內容分析和文獻分析的方法對以《人民日報》、《河北日報》、《蘭州晨報》、《東方早報》為代表的報紙媒體在2008年9月11日到2008年11月11日之間對于“三鹿問題奶粉”的報道進行了分析和研究。
結語
食品安全大于天,做好食品安全報道也至關重要。本文期望通過對2010年相關研究的整理綜述,對于后來的研究者能有所借鑒。總的來看,這些研究肯定了食品安全報道對于社會民生的有益之處,認為大多數媒體發揮了“社會觀察者”的功能,但是也對報道失誤所帶來的弊端進行了分析與批評。同時,更多的學者運用新聞理論進行分析,也正試圖尋找一條完善食品安全報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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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食品 安全性
[論文摘要]本文從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國食品安全性的現況、影響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幾個方面對食品安全性問題進行了討論,以期能夠促進我國食品安全性的改善。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隨著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食品的質量與安全的意識均在不斷地增強,功能性食品、綠色食品、轉基因食品等用語頻繁出現在媒體和日常生活中。讓城鄉居民長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食品”,已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本文從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國食品安全性的現況、影響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幾個方面對食品的安全性進行了初步的剖析。
1、食品的安全性的概念
由于科技、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食品安全性問題的內涵及輕重緩急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也不完全相同,人們對食品安全性的理解也有不同程度的差距。1996年,世界衛生組織(WHO )將食品安全性定義為“對食品按其原定用途進行制作和食用時不會使消費者受害的一種擔保”。在我國食品的安全性通常被解釋為“在規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條件下長期食用,對食用者不產生不良反應的實際把握”。所謂不良反應包括由于偶然攝入某一種食品對機體所產生的急性毒性(傷害)或長期微量攝入所產生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分析技術的提高,有些曾被認為是絕對安全、無污染的食品,后來又發現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質,長期食用可導致消費者慢性中毒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許多被宣布為有毒的化學物質,實際上在許多食品特別是在天然食品中以極微量的形式廣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圍內有益于人體健康。因此,評價一種食品是否安全,并不是根據其內在的固有毒性,而是看其是否造成實際的傷害。
2、我國食品安全性現況
我國食品工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取得突出的成績,但是仍存在不少問題,目前最嚴重的就是食品的安全性問題,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頻頻發生,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用甲醇制作毒酒,用福爾馬林浸泡海產品,在火鍋中加入罌粟殼,用生石灰做豆腐以及阜陽奶粉等事件層出不窮。僅2006年就發生過多起食品安全問題:蘇丹紅事件,超碘奶事件、變質奶事件、孔雀石綠事件等等。接連不斷的食品危機,使人們對食品的安全憂心忡忡,人們不禁要問,還有安全的食品嗎?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老百姓日常議論和關注的話題。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將會對人民的身心健康、整體生活水平、食品工業乃致整個的經濟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食品安全給我們帶來的挑戰,切實研究食品不安全問題,認真分析原因,采取積極的行之有效的對策,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構筑適合我國國情的食品安全體系。
3、影響食品安全性的因素
專家認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近年來,每年衛生部接到食物中毒報告100~200起,涉及數千人發病,百余人死亡;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如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污染毛蚶引起甲型肝炎大爆發累及30萬人。從對消費者健康的影響出發,微生物性危害是我國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也始終是各國行政部門和社會各界努力控制的重中之重。
(2)長期使用農藥、獸藥、化肥、及飼料添加劑。農藥、獸藥、化肥、飼料添加劑等化學成分對食品安全性產生的影響,已成為近年來人們關注的焦點。如棚式蔬菜,為防止病蟲,菜農往往超量噴灑農藥或使用高激素、高營養素,使農作物超常生長。由于這些化學品性質穩定,不易降解,在食物鏈、環境和人體中可長期殘留,對食品安全性以及人類健康構成了很大的威脅。
(3) 環境污染。環境污染物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危及人類健康,比如說有機污染物中的二惡英、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等工業化合物及副產物,都具有可在環境和食物鏈中富集、毒性強等特點,對食品安全性威脅極大。 在人類環境持續惡化的情況下,食品中的環境污染物可能有增無減,必須采取更有效的對策加強治理。
(4) 食品添加劑。在食品的加工、包裝、運輸以及貯藏過程中,為了保持食品的營養成分,增強食品的感官性狀,適當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劑是必要的。但是要求使用量必須控制在最低有效量的水平,否則會給食品帶來毒性,影響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體健康。目前在食品加工中廣泛存在著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現象,如使用量過多、使用不當或使用禁用添加劑等現象。
(5) 食品加工、貯藏和包裝過程。食品在高溫烹飪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毒性極強的致癌物質(如多環芳烴、雜環胺等),在加工過程中,會用到機械管道、鍋、塑料管、橡膠管、鋁制容器以及各種包裝材料等,也有可能將有毒物質帶入食品。另外,食品貯藏過程中產生的過氧化物、龍葵素等化合物,也給食品帶來了很大的安全性問題。
轉貼于
(6)食品新技術新資源的應用帶來新的食品安全隱患。隨著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大量食品新資源、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新型包裝材料、新工藝以及現代生物技術、酶制劑等新技術不斷出現,造成直接應用于食品或間接與食品接觸的化學物質日益增多,已經成為亟待重視和研究的問題。
(7)市場和政府現有措施不完善,仍存在著假冒偽劣產品,食品標簽濫用,違法生產經營等。
概而言之,食品不安全因素可能產生于人類食物鏈的不同環節,其中的某些有害成分,特別是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可因生物富集作用而使處在食物鏈頂端的人類受到高濃度毒物危害。
4、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
(1)強化政府監管,對監管不力、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有關部門實行問責制。
(2)加大對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有關當事人、責任人的處罰力度。
(3)研究、開發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對食品生產流通全過程嚴格監控,保障食品安全,同時有關信息,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4)加強環境保護,全面控制水體、空氣、土壤的污染,改變當前食品污染狀況。
(5)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無污染、安全、優質的綠色食品。
(6)切實從源頭抓起,防患于未然,消除食品污染于發源端。比如說減少農產品的污染情況,可盡量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等化學品等。
(7)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機制,確保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受害人員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市場存在的假冒偽劣食品能得到及時的收繳、查封;
(8)掌握食品安全知識,提高自我防護意識,改進飲食習慣,革除不科學、不文明的飲食方式,少吃或不吃油炸、熏烤及霉變食物等。
綜上所述,吃的營養,吃的安全,是人類生存的基本要求。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都來重視食品安全,我國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一定會穩步改善,從而使人們吃上放心食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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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農藥濫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安全,市場失靈,政府失敗
一、引言
近期發生的“毒豇豆”、“毒豆芽”、“毒韭菜”、“毒大米”等等諸多食品源頭安全事件引起了消費者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極大擔憂,并且使政府在食品安全領域管控效力備受質疑和指責。因此,如何有效防止類似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防止農藥的濫用,重新樹立公民對我國食品安全的信心成為全社會關心的話題。
西方發達國家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大多采用加強機構設置、制定完整法律措施和充分發揮第三部門的積極作用等等,并在此基礎上大規模推行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及可追溯系統來對食品安全進行全方位監控和明確責任。近幾年,我國學者結合國際成功經驗從本國具體國情出發,對此問題進行了大量的具體研究和有益探討,比如,范春光認為,應當借鑒國外經驗,建立起全過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實現食品安全的監管目標[1];學者劉亞平從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角度進行研究認為,破解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困局,不只是監管機構撤并的問題,而是要重構政府與市場關系, 反思現有監管模式[2];沈紅則通過近幾年對市場隨機抽查的結果匯總分析得出,要在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價體系、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和的網絡體系[3]這四個方面入手進行解決,除以上四個方面畢業論文提綱,學者徐曉新認為應充分發揮中介組織作用、促進消費者的參與[4];劉為軍等人指出,由于外部性、人的有限理性及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存在的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市場本身無法解決當前存在的各種食品安全問題,必須通過政府管制來解決[5]。
以上研究及實踐表明“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是政府實現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而農產品則始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源頭和基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不到保證, 食品的質量安全也不可能從真正意義上得到保障[6],因此農田管理理應成為我們監管過程中首要高度重視的問題,然而學術界對此問題的相關研究較少。根據2008年全國第二次農業普查的數據,至2006年末,我國共有農業經營戶2億多戶,農業經營單位39.5萬個[7],全國耕地面積約18.2574億畝[8],戶均耕地面積僅有9畝左右,小規模經營農戶在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如此多的散戶經營,使農田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顯然,如果沒有良好的農田管理,食品安全后續監管過程的努力只能付諸東流。因此,對農田管理相關問題的深入研究意義重大,而農田管理的一個最重要、最主要的方面就是農藥的使用。
二、農產品安全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原因分析
(一)農產品源頭的安全隱患——農藥的使用
農藥作為一種可以增加產量的藥劑為各國所普遍使用,關于它的爭議從來沒有停止過,其中最重要的是農藥濫用問題,盡管目前還沒有完整的資料客觀反映這一情況,但每年農藥中毒事件頻頻見諸報端的事實不可否認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相對于我國建國后才開始推廣使用農藥而言,國外使用農藥的歷史較早,因此,對農藥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認識更為深刻。澳大利亞學者Clevo Wilson和Clem Tisdell通過數據分析認為,農藥的使用不僅對人體會造成一定的損害,而且對環境的污染是長久的,其成本大于收益,最終將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9]。美國學者JohnS. Wilson和TsunehiroOtsuki則從公共健康的角度出發認為糧食生產必須在安全和經濟之間的進行適當取舍,要全力清除農藥濫用及制定更為嚴格的農藥使用標準[10]。加拿大則大力推行有機農業,盡量避免使用農藥[11],由此可見,農藥的負面影響是確定無疑,發展生態農業是趨勢。
但是,根據相關專家的說法畢業論文提綱,通常情況下施用農藥后因病蟲害引起的農作物的損失會保持在35%左右,而不施用農藥則損失可能會達到70%左右[12],因此,一方面,農藥的使用在保證我國糧作物供給上功不可沒,就目前來說農藥的大規模使用是必須的;另一方面,如果減少或不使用農藥,農民損失是相當大的,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農民收入還非常低的情況下不可能讓其自覺的控制農藥的使用,但這也成為了農產品安全的最大隱患。徐曉新甚至指出由于農民的素質比較低和利益趨使,農民購買并使用劇毒的農藥,這是食品安全問題最初的源頭[13]。
就我國國情而論,農藥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大范圍使用是不可避免,但重要的是如何保證農藥的使用在安全的范圍之內以及如何鼓勵農民去生產綠色有機產品從而逐步擺脫農藥對農民收入的制約,使農民保證農產品安生的情況下利益仍然能得到保障或補償。
(二)市場失靈原因——不能區分農產品品質的好壞
眾所周知,市場之所以能發揮其作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信息的生產能力,消費者在消費之前必定通過市場來獲取與之相關的可用信息來確定其是否購買某種商品。但是就我國農產品市場來說信息生產能力嚴重不足從而產生了賣者和買者的信息不對稱,其結果是不能以質定價。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就農產品本身而言,其產品本身是具有經驗品和信用品的雙重屬性[1],也就是說,從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食用后有不良反映)、口感、新鮮程度等方面的品質特性來說是經驗品,因為這些方面消費后是可以明顯感知的;但是如果從其農藥殘留(食用后人無明顯反映,但確實對人體有傷害)狀況、是否含有激素、內部營養元素的構成及含量上講又是信用品,消息者消費后一般不可感知。農產品所具有的這兩種屬性,特別是其具有信用品的特點是有利于生產者隱瞞一些負面信息而使購買者事前不能獲取與商品相關的全部資訊,從而導致信息不對稱情況的發生,出現了市場失靈。市場失靈一方面使得消費者難以區別農產品品質的好壞;另一方面促使農戶使用各種農藥去提高農產品產量、改變產品外觀觀感和提高口感度等等,而忽視其真正的內在品質,諸如高營養,無公害等等,使優質與劣質農產品相混淆,使得農民因生產安全農產品所付出的代價不能得到補償,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的發生。
就消費者而言,與其它商品一樣畢業論文提綱,對農產品品質及食用安全的評價是根據其價格[14],與此同時,消費者也偏向“價格優先”,綠色消費意識不強[15]。對于一些農產品,消費本身并不能從外觀上或其品質上區別孰優孰劣,從而視為同一檔次,所以也出現了以價格優勢為標準進行選擇的行為,盲目追求所謂的“性價比”,使市場失靈現象更為嚴重。總之,消費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從而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三)政府失敗原因——不能有效監管
政府作為市場主體之一,其主要職責便是監督、糾正市場的失靈,對可能或已經出現的市場失靈進行內部性政府管制,消除信息不對稱,使市場機制能夠順利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頻頻出現的食品特別是農產品安全問題反映了政府在管制并未達到預期目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 管制成本過高。
從理論上講,對每一種食品從田間到餐桌的每一個環節都進行全面監控,是最完全的監
控,但相關的監控成本將是政府所承擔不起的[16]。因為政府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就必須實現對農產品的全程監督、就必須對農產品進行嚴格的檢疫檢驗和要求農戶及時的信息披露,但是上文已經指出我國小農經濟的分散性使得各地方政府不可能做到到家到戶的監督,政府所做出的種種監管決策不能真正有效落實,農藥濫用現實仍較為普遍。而西方發達國家則早已完成了農業產業化轉型,大模型標準化生產成為其一大特點,加之各類第三部門的廣泛存在,使得政府監管對象集中、監管壓力較小,決策易于落實,所以其政府監管也較為成功。
第二,處罰執行成本過高。
對于一些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政府都有相應的法律處罰措施,但是,我國農產品銷售渠道非常靈活,根據我們調研的情況來看,不論村莊多么偏僻,都會有小商小販開車進村收購,然后再集中賣給其它中間商。就整個農產品收購過程來說大多沒有實現對農產品安全的檢測畢業論文提綱,即便是進行了檢驗,也是集中收集后再檢測,導致出現了問題也很難區分具體責任人,追溯到農戶個人的難度較大,從而使不少人懷有僥幸心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也正是因為這樣,國外流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以及HACCP在我國難以大規模推行。此外,緊縮農藥的使用,會減少農民的收入,其后果可能會使農民與政府監管部門產生較大摩擦,甚至會演化成對抗問題,使農產品安全更加不能保障。
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政府真正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落實對農產品的全程監督及對每一違法行為進行懲戒,其結果則很可能將高昂的監管成本轉嫁到農產品成本上,這反而促使農民想各種辦法人為去增加產量以實現預期收入,其中最為主要的辦法就是使用各種不安全的農藥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的有效組織
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需要建立中介組織。這個組織不但可以使分散的小農聯合起來,統一管理、合作經營、共同面向市場,又能夠代表農戶利益,使農戶利益和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統一,這個組織形式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17]。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解決市場失靈
首先,合作社可以通過注冊商標品牌來將自身與他人相區分。
農產品市場是一個近似于完全競爭的市場,市場中有大量的買者和賣者,每一個人所生產的產品基本同質,這樣的產品市場使單個農戶不可能去宣傳自己所提供的商品的優越性,因為不僅效果不佳,而且成本過高。但是合作社則可以發揮其規模大、標準化生產、安全高效等等方面的優勢,進行商標注冊,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反過來又促使合作社更為注重其品牌聲譽,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內在品質;另一方面讓消費者掌握更多的購買決策信息,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所帶來的決策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市場失靈給消費者和農戶造成的損失,實現優質優價。
其次,合作社能實現對農戶的利益補償,推進綠色產品的生產。
保證農產品安全,盡量少使用農藥是全社會的共識畢業論文提綱,但在中國的許多農村地區,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最緊迫的任務。經濟主導型的特征是行為主體的經濟行為以獲取最大收益為目的。綠色農產品的生產所創造的額外利潤是驅使他們安全、無公害農產品的最根本動力,因為誰也不愿意為了提高農產品安全而去放棄本可以獲取的利益。只有當一部分農民在發展綠色農業的過程中得到更大收益時,在市場利益的驅使下,就會使得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推動農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從而從更大程度上保障農產品安全。而合作社就可以做到保證綠色農產品生產的同時,補償農戶由于減少農藥的損失,并提高農民的收入。它通過為農戶提供農資產品購買、農業技術和產品銷售服務來降低成本,提高產量,增加銷售收入等方式彌補農民為生產綠色產品而產生的損失;它可以聯合農戶開發地理標志產品、地域著名產品,注冊登記農產品品牌,通過優質優價,或獲取品牌收益,來提高農民收入;而大型合作社還有較強的議價能力,使農民在農產品銷售鏈上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從而吸引更多的農戶參與到合作社中進行綠色產品的生產。
案例:隆豐農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是甘肅省民勤縣的第一家注冊合作社,該合作社主要從事的是洋蔥的生產和銷售,并且是當地最大的一家洋蔥產銷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統一購銷。為了便于與其他洋蔥生產者相區別,合作社不僅注冊了商標,而且將其商標品牌印刷在其專門定制的紅色包裝袋上,在洋蔥的銷售過程中必須用這種包裝袋。在市場上不僅中間商很容易將其識別,而且據了解,其品牌也在消費者中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認可程度逐年上升。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有利于緩解政府失敗
首先,合作社將分散的農戶有機相聯,減少了監督及執行成本。
各農戶通過合作社易于迅速集中,使得政府的農業服務部門透過合作社向農戶進行監管,節省了政府機構與分散農戶聯系的成本,而合作社進一步通過統一農資采購、統一技術規范、統一使用肥料、統一治蟲施藥和統一農產品檢測及銷售來實現對合作社成員生產全過程監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確保所生產出來的是綠色、無公害的優質產品,使政府難以靈活實施的各種監督舉措內部化畢業論文提綱,極大降低了政府監管的成本,也減少了不必要的溝通摩擦所帶來的爭執,將政府在農田管理上所面臨的種種困難得到較為有效的解決。
其次,利益相關者的一致壓力從很大程度上遏制成員農藥濫用。
雖然政府機構無法掌握分散農戶使用農藥的情況,但處于同一村莊的農戶對鄰居生產用藥情況有較為充分的信息。同時,處于一個相對狹小范圍內的農戶之間的關系是一種“熟人社會”關系:如果某合作社成員隱瞞了使用烈性農藥的情況,極有可能出現的農產品安全問題會使整個合作社的聲譽和收入遭受損失,該農戶不僅受到來自于合作社的懲罰,而且還要承受周圍人群施加的道德譴責,其社會地位受到嚴重削弱。總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具有極為廣泛的聯系基礎,能夠糾正農藥濫用問題中政府監管失敗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
案例:民勤縣金光高效農業產銷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該合作社主要從事的是蔬菜的產銷。為了保障農產品安全,合作社嚴格掌控農藥的使用,統一農藥采購及使用,并對農藥的使用請專家進行指導;合作社本身有育苗中心,一直積極探尋更為優質的品種。上級主管部門每次只隨機抽檢部分農戶便可以掌握全部成員使用農藥情況,政府也經常利用合作社定期及不定期的社員大會來宣講各種農業政策,加強與農民的聯系與溝通。
四、多中心治理——政府、合作社、其它社會組織三者缺一不可
由奧斯特羅姆等一批學者發展的多中心治理理論認為:對公共事物的良好治理不僅僅依靠于政府,而且還需要吸納更多的社會組織(第三部門)參與其中,強調自主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管理效率,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對于農產品安全,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社會組織三者缺一不可。只有明確各方職責,相互配合在創造有利的市場環境,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其的調節作用才能解決農產品安全的源頭問題。
三者關系如圖一:
圖一
政府應該在法律法規上進行完善,其主要職責是制定相應的農產品安全生產的標準以及違反該標準的嚴厲懲罰措施,使安全生產成為農戶的自律行為;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引導和強化其在安全生產上以及將分散的農戶聯合為一體的優勢,讓合作社成員形成更為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從而更利于政府的監管,并積極推進合作社的品牌建設;定期食品安全檢測公告,推優警劣;扶植其它社會組織的發展等。為農產品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
合作社作為一種有效的社會組織,更應該發揮其貼近治理對象的優勢畢業論文提綱,成為農產品安全保障的主體,發揮其在產供銷上的一切影響力,保障農產品生產源頭的安全,將政府在農田管理中管不了、管不好的方面盡量內部化,并積極擴大其影響力,帶動更多的農戶,追求更高品質;合作社也應該配合政府的監管行為,積極提供便利,自覺帶頭遵守《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規定;并且應該加強與其它社組織,如合作社聯合會、消費者協會等等協會之間的聯系,共同為農田管理出謀劃策、承擔起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主力軍。
其它社會組織,如消費者協會、養豬協會、蔬菜協會、金融保險機構等等。消費者協會應該發揮其聯系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功能,探索調節二者之間矛盾的積極解決方案,成為聯接雙方的橋梁;各種行業協會則應該積極探索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以及推廣,彌補政府在食品監管中的死角,分擔政府的工作壓力,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各種培訓提高合作社成員的生產技術能力,以及介紹引進品質高、效益高、無農藥依賴的優質農產品品種;此外,應該充分利用保險機構的風險保障機制,將一部分保質期短、易變質、產品運輸風險大的綠色農產品進行投保從而確保農戶利益并生產出更多的市場信息以利于消費者選擇。
五、總結
農田管理作為農產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農田管理中最為關鍵的問題是農藥濫用及殘留問題。但是存在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現象使農產品安全問題更為突出,農產品不能因其品質高低而獲取相應的社會認可及收益。本文認為必須明確政府、合作社、其它社會組織在確保農產品安全中的職能定位,特別是要發揮合作社為作為一個主體在解決該問題上的獨特優勢,三者相互配合、各司其職才能解決在食品安全中難于解決的瓶頸問題——監管及農民利益補償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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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消費需求
中圖分類號:F407.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2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上公布的數據顯示,消費者對食品問題的投訴中,三分之二的投訴與質量安全有關。今年國內奶業倍受負面消息的沖擊,所以選擇奶業作為基本研究對象,通過引入“食品安全信息”變量,對QAIDS模型進行擴展,進行實證研究,并利用回歸結果計算計算價格、支出、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彈性。
一、文獻綜述
就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信息的認知情況,姜勵卿(2004)、張曉勇,李剛,張莉(2004)、王新宇、楊九瀅、史茜、汪楠(2010)等做過調查分析。更為近期的調查分析來自吳維成、黃博(2011),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對牛奶制品質量安全需求做初步的探討和調查分析。至于食品安全信息對消費者選擇的影響,國內學者王志剛(2003)、周潔紅(2004)等人均做過相關調查分析。但國內研究多以某個地區的整個食品行業為研究對象,缺少針對具體行業的分析;同時,大多數學者的研究是通過調查法獲取相關數據,缺少利用消費系統模型研究食品安全信息的實證研究。本文將從以上不足的方面進行一定的探索和改進。
二、理論分析
受Swartz和Strand(1981)的觀點影響,可以假設商品數量和消費者對于產品質量的信念均會影響效用,而消費者可以得到的關于產品的信息將決定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信念。在此處,我們通過“產品質量的信念q”,把信息與需求函數聯系起來。
考慮在效用約束下追求支出最小化,可以求得包含質量信念變量 的希克斯需求函數。依照Bockstael和McConnell(1993)對質量變化的比較靜態分析,可以得出:
(1)
將上式分解,有:
(2)
衡量了需求量對食品安全信心的反應,根據鏈式法則有: 。此處只考慮負面信息,則有 ;的符號完全取決于。的方向并不確定:假定效用函數為凹函數, ,進而 ;是的正負不確定:k產品的質量變化對j產品的邊際效用的影響可以正向,也可以負向。這就使得最終的影響方向取決于產品之間的相互作用。因此,食品安全信息對該產品需求量的影響變不確定,既可能出現某類食品的負面安全信息越多,需求量反而越大,也可能出現負面信息越多需求量越小以及需求量并不因食品安全信息的多少而改變的情況。
三、計量模型――擴展的QAIDS模型
1.模型基礎:QAIDS
本研究的模型基礎是二次型的幾乎理想需求系統(Quadratic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在給定價格體系和一定效用水平的情況下,認為消費者在給定效用水平的約束下追求最小化支出。QAIDS模型假定消費者行為滿足PIGLOG的偏好特征,即通過將市場需求作為由一位代表性消費者做出的選擇來解決加總問題。此外,James Banks,Richard Blundell和Arthur Lewbel(1997)通過引入一個二次項,允許支出份額與總支出之間的關系不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
i產品支出份額可表達如下:
(3)
模型除需保持可加性、齊次性、對稱性外,還需使得
2.模型擴展:納入食品安全信息變量
傳統的模型通常暗含的假設是消費者的偏好不發生變化。但實際情況中,食品安全信息會通過改變消費者關于產品質量的信念作用于其偏好,進而使消費需求發生變化,因此將“信息”變量納入理論模型。
某類消費品在總消費支出的份額的回歸模型可以表示為:
(4)
(5)
其中,代表衡量信息的變量,確切的構成將在參數構建時具體討論,為殘差項。
在傳統的QAIDS模型中,截距項是常數,且需要求加和結果為“1”,可以看出,若仍要使可加性、齊次性、對稱性得到滿足,此時要附加條件,因此,該模型的約束條件為:
通過上面的式子以及謝潑德引理,可以推導出拓展的QAIDS模型的支出彈性、非補償性價格彈性(馬歇爾需求彈性)和補償性價格彈性(希克斯需求彈性),分別為:
(6)
(7)
其中,
3.信息參數的構建
眾學者通過對不同地區進行實證分析,認為與負面信息相比,正面信息對消費者行為的影響很小。且就現今中國的情況來看,正面信息很少見;即使出現正面信息,消費者也不一定相信。所以為了簡化計量分析,僅利用食品安全負面信息作為信息參數構建的依據。同時還注意到經濟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往往隨著時間間隔的延伸而發生變化。信息對購買行為的影響具有滯后性,且不同時間上的變量對“信息參數”的邊際影響并不一定相同。現構造如下多項式分布滯后(polynomial distributed lag,PDL)模型來測度信息參數:
為第t期內有關食品安全的信息數量,為系數,n為截距項,為殘差項,i為滯后期數。信息參數方面的數據收集于百度搜索引擎。在百度新聞的高級搜索中,分別檢索“奶 安全”、“奶 超標”,設置“只在標題中出現”,時間“2005-01-01至2009-12-31”,并排除二者重復、無關的以及正面的新聞,進行加總,得到乳業安全負面信息統計數據。
4.計量方法:迭代收斂的SUR
本文試圖通過聯立方程組和約束條件來計算出模型的各個參數值,屬于典型的聯立方程組模型,因此采用不相關回歸(SUR)。并且本文是利用迭代過程估計一個非線性模型,在可加性、齊次性、對稱性、跨方程份額之和為1的限制下,利用計量軟件STATA進行似不相關回歸,并選擇迭代至收斂。
四、回歸結果及分析
1.選擇信息滯后階數
在時間序列里確定解釋變量的個數,可供選擇的權衡標準主要有“赤池信息準則”(AIC)和“貝葉斯信息準則”(BIC)。本文綜合考慮這兩個準則。AIC、BIC選擇解釋變量的個數K,分別使以下目標函數最小化:
。
分別對信息變量進行滯后0期和滯后一期的SUR回歸,前后兩次計算AIC、BIC的值,結果匯總如下:
表三:AIC、BIC結果匯總表
加入滯后1期的信息變量后,AIC和BIC的值均變大了,以AIC和BIC為標準,不引入滯后的信息變量更有效。信息參數可以簡化為:
綜合以上檢驗結果,效率較高的回歸可以表示為:
2.穩定性檢驗
對于時間序列模型而言,模型系數的穩定性很重要。本文利用CHOW統計量進行了穩定性檢驗,分別對2008、2009年各季度進行了CHOW統計量的計算。其中對2008年第二季度的檢驗結果如下。結果證明我們可以認為城鎮居民乳制品消費結構沒有發生變化,擴展的QAIDS模型有比較好的結構穩定性。
表四:CHOW統計量計算表
3.SUR回歸結果及彈性分析
在三個回歸方程中,信息變量“info”的系數的回歸結果在5%的顯著水平上均顯著,表明“乳制品安全信息”對乳制品的需求確實存在一定作用,但“信息”變量的系數較小,統計上顯著,但經濟上并不顯著。即其他條件不變時,關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并沒有對城鎮居民的乳制品消費結構產生明顯影響。
利用公式 可以計算信息對于支出比例的彈性。結果顯示,信息對于乳制品支出比例的彈性很低,即乳制品的支出比例對于乳制品安全信息的反應很小。鮮乳品和奶粉的信息支出彈性為負,而酸奶的信息支出彈性為正,雖然這一效果并不明顯,但這意味著酸奶相對于其它乳制品,是消費者比較信賴的,對于鮮乳品和奶粉有一定的替代效應。
表五:SUR回歸結果
利用公式(6)、(7),可以計算出各季度的支出彈性、補償性價格彈性(希克斯需求彈性)。對比支出彈性、補償性需求價格彈性與信息支出彈性,可以看出,信息支出彈性要明顯小于支出彈性和補償性需求價格彈性,這意味著,相比于價格和預算支出,關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對于乳制品之間相對需求的影響很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就中國乳制品行業2005年至2009年的數據而言,乳制品安全的負面信息并沒有對城鎮居民的乳制品消費結構、相對需求產生顯著影響。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何國家不斷增強打擊查處力度,可食品安全問題仍舊頻發,消費者不會因食品安全信息調整其消費結構及對產品的需求,企業便沒有激勵改善產品質量安全,最終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五、結論及建議
理論分析認為,食品安全信息對于食品消費的作用并不確定,作用取決于食品間的相互關系;實證分析表明,食品安全信息對于食品消費的作用在統計上顯著,而在經濟上不顯著。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認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須從“信息”入手,設計激勵機制,使得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信息做出比較大的需求反應,廠商才會致力于保證和改善其產品的質量安全。
解決這一問題必須依靠國家強制力。第一,政府要結合民間信息機構,對食品安全信息進行真實、可靠的披露;第二,政府應加大力度懲罰交易過程中的欺騙者,制定法律政策,對于生產銷售劣質食品的企業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第三,由于實證檢驗結果表明,價格和預算支出對于消費者需求量的影響很大,所以政府除了應該協助實現信息真實披露,建立良好的監管機制,同一監管標準之外,更重要的是促發展,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穩固上升,進而,消費者可以擴大其預算約束,更多地將“食品安全”納入其消費的決定因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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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規定,出口,影響,政府監管
一、區分善意與惡意的標準,或者合理與不合理的規定
面對各發達國家紛紛出臺的與我國出口產品有關的食品安全規定,有很多人將其看作是發達國家限制中國發展的一種途徑,或者是為了保護本國食品工業而筑建的貿易壁壘。當然,不可否認不少食品安全規定制定的確是以阻礙我國的食品出口為目的的,但是我們還必須看到大多數食品安全規定必要性,因此,在我們竭力思考各種應對“壁壘”的方法時,應當先正確的認識食品安全規定。我認為,對于食品安全規定應該將其劃分為善意與惡意的標準或合理與不合理的規定。
(一)善意的標準或合理的規定
善意的標準或合理的規定是指對于確實能起到保護進口國人民的健康,以科學評估為基礎的,不對個別出口國帶有歧視性的食品安全標準或規定。目前來說,對于一項標準是否合理的問題可以參考的主要是SPS協議,比如該協議中對于透明度,以科學為基礎的危險管理,公平等問題的規定。從以往的貿易沖突中可以看到我方人員常抱怨發達國家的標準遠遠高于中方標準, 但是應該看到世界動、植物疫情的存在使消費者不僅關心食品的滋味更關心食品的質量及其對人體健康的潛在影響。
(二)惡意的標準或不合理的規定
惡意的標準或不合理的規定是指那些帶有歧視性的,專門針對某一國家的,未能提高進口國居民健康保護的,沒有科學基礎和依據的標準或規定。在判斷一項標準是否合理時,目前主要仍是以SPS協議為主要依據。通常以科學為基礎的風險管理,公平和非歧視原則,是我們判斷不合理規定的主要標準,也是我們抵制不合理規定的有效工具。
由于SPS協議對以科學為基礎的危險管理,公平原則都不可能完全確定出標準的界限和統一的尺度,因此,我們合理與不合理的規定的界定也很難準確,但是,我要強調是我們對于合理與不合理的規定的劃分是對食品安全規定正確認識的一種方式。食品安全規定不僅僅是一種發達國家我國出口的限制和阻礙,是其他國家阻擋中國崛起的種方法,是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有害的,更要看到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只有正確客觀的認識食品安全規定,才能更好解決我國在貿易中遇到的食品安全的問題。
二、食品安全規定對我國食品工業的影響
(一)消極影響
1、對我國食品出口造成障礙。論文格式。
食品安全規定作為一種限制出口的標準,會給我國的食品出口帶來損失是必然的。在食品安全規定不斷發展的今天,伴隨著新的標準逐一實行,我國食品出口必然會面臨新的障礙。自1995年WTO成立以來,WTO成員所做的SPS通報逐年增加,面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快速增加,而我國的食品行業明顯應對不及,被禁事件屢見不鮮,對我國的食品出口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2、給食品工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從食品安全規定出現,就不可避免的在保護進口國國民健康的同時,給出口國帶來了經濟損失。因為出口商對于食品安全的管理相對于規定的制定往往存在著滯后性,就如同食品安全規定大多是在疾病爆發或食品安全危機出現后,制定的一樣。因此,在出口商將食品安全提高到規定所要求的標準之前,在食品出口的數量和價格上,勢必會有損失。
3、增加了我國產品的出口成本。
目前,我國的食品加工業,主要以低價勞動力為基礎(如蝦仁),才能成為國際出口大戶,但為了體現價格優勢,中國的食品加工利潤已經很低,再加上食品安全檢驗和維護的成本,我國食品工業的利潤空間將被再次壓縮。而各種食品安全標準的實施使得以價格作為主要競爭力的中國食品工業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如,日本于2006 年5 月29 日起開始實施的“肯定列表制度”關于“暫定限量標準”規定的農藥就有734 種, 涉及50000 余項。對于未制訂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 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過“一律標準”, 即0101mg/ kg。以茶葉為例,“肯定列表”中的茶葉檢測指標達到276 項, 比歐盟還多。由此可見,我國的食品出口日后在食品安全檢驗和維護山投入的成本會更多。
(二)積極影響
1、迫使中國食品出口走出價格競爭陷阱。
目前我國的食品出口的優勢大多體現為價格優勢,這種優勢的建立一方面是因為我國的勞動力價格低廉,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我國食品生產和加工的技術含量低,多以初級產品為主,食品的加工鏈條短,附加值低等。另外,即使是同樣的初級產品,新鮮食品,我國的產品也往往在衛生技術方面較低,這造成了我國食品產品“低價低質”的現狀。而這種出口發展的方式顯然對我國食品行業的長期發展是很不利的,會使我國只能長期以世界食品產品的“初加工車間”身份處身于世界食品市場。論文格式。然而,我們要看到各種食品安全規定在短期抑制我國食品出口的同時,也可以迫使我國食品工業從長期考慮提升行業的生產、加工技術,走出價格優勢陷阱,創造出我國自己的技術優勢,質量優勢,品牌優勢等。
2、提升我國食品行業的生產、衛生技術水平。
由于中國各大貿易伙伴的新食品安全標準層出不窮,也使得我國的食品出口企業為了保證收益,而提升其生產、衛生技術水平,這種技術的提升對于我國整個食品行業的技術進步會產生一定的示范效應和技術溢出效應,從而實現我國食品行業生產、衛生技術水平的全面提高。
3、提高我國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促進我國食品市場的健全與完善。
國外針對我國生產的食品產品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的嚴岢性,從一定程度上也為我國消費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識起到了積極作用。當中國的老百姓在電視、報紙上看到美國、日本、歐盟對各種食品頻繁的制定各種化學成分的限制,以及對轉基因食品的限制,也便開始對這些化學名詞有了認識,更逐步開始關心自己身邊的各種食品的這些標準是否超標,超標多少,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又有多嚴重等食品安全。因為需求決定供給,只有消費者的安全意識提高,對健康食品、綠色食品的需求增大,我國的食品安全才能提高,只有消費者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更有意識的保護自己,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監管才能發揮更大的效用,推動我國食品市場快速發展和完善。
三、對策——加強政府監管在應對食品安全規定上的主導作用
(一)針對我國食品出口的主要產品,由政府建立專門的檢驗機構。
因為單一靠企業存在資金、技術等各方面的阻礙,而由多家企業聯合檢驗,根據目前我國市場的發達程度和行業的協會的發展情況,很難保證各企業不為了追逐個體的利潤最大化而產生私心,使得這種合作進入“囚徒困境”,而最終只能為該行業的發展帶來最壞的結果。因此,政府的參與在目前情況下,是最好的選擇。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食品出口中遭遇國外食品安全規定的主要是食品行業的主要出口產品,因而給我國的食品行業和國民經濟都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所以政府動用財政支出幫助這些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檢驗是值得的。
由政府出資建立專門的檢驗機構一方面可以針對國外以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為我國相應的食品行業提供檢驗,這種集中檢驗可以避免單個企業自行檢驗所帶來的成本的擴大,降低我國出口企業的成本,避免出口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削弱;另一方面針對進口國尚未對某指標提出要求的主要出口食品,政府也應特別撥出一部分款項給檢驗機構,用來檢測普通生產廠家在該產品的生產中可能帶入的有害成分,目前我國在這一方面做的很不夠,亡羊補牢固然重要,但是預先防范能夠將損失降到最低。
(二)對食品生產企業給予幫助和引導。
由于單個企業想要提高其食品安全技術,需要投入很多的資金,中小企業不具有這種能力,而大型企業即使能夠獨立完成技術的改進,也會帶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企業在短時間內需要大量的科研資金,很多企業為眼前利益著想,只要還能出口就繼續按過去的方式生產,不愿主動提高技術;二是大型企業在獲得技術后,由于企業自身利益的,為了占領最多的市場份額一般不會將其成果與其他企業分享,導致其他企業重復投入,在整個行業中造成資源的浪費。另外如果由多家企業聯合則容易陷入“囚徒困境”,最終導致低效研發,技術提高緩慢;而利用行業協會的話,因為我國的行業協會仍很不成熟,很難真正起到整和、引導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由政府出資或由組織進行新技術的研發是最有效的方法,政府出資可以減輕企業的資金壓力,政府組織可以避免企業各懷私心,低效研發。政府可以先采取出資的方法,再等該行業有所發展后,采用組織的方法;也可以兩種方法一起使用。而這種幫助和引導對食品行業的長期發展是有利的,通過適當的引導還可以改變我國食品產品低價競爭的模式,有助于我國食品行業復合競爭力的提高。
(三)為食品產業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規定信息。
與技術問題一樣,單個企業或多個企業聯合在目前我國市場發展的程度下,都不是最好的選擇,除了上面所說的原因外,信息與技術相比是一種真正的公共物品,因此,政府的介入就更有必要。目前,我國以有專門的機構為企業提供SPS和TBT的通報信息等,但其專門性和細致性還須加強。今后,政府應在提供信息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四)幫助企業和行業處理善后工作。
對于事后申訴,特別是對于不合理規定的申訴,政府應幫助企業認識這一途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是提供為這類申訴提供專門的指導和幫助。因為單個企業在財力、信息和對訴訟的了解上有限,再加上我國企業由于市場不發達,法律意識不強,國內法律建設尚不健全,以及中華民族一貫的傳統認識等種種因素的影響,一直以來對于“打官司”有種畏懼心理,對出國“打官司”就更是以避免為主,喪失了很多我們在國際貿易中應有的權力。論文格式。而另一方面,市場體制的不健全使得我國的行業組織仍然十分稚嫩,讓其獨立擔負起幫助企業申訴的責任,未免有些強人所難。以上原因造成了目前我方產品在受到指控之后,對于即使遞交抗辯報告,提供充分科學證據支持自己論點等方面做得很不夠,因此,政府的幫助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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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食品安全的風險特征
“風險社會”是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在1986年提出,是相對于早期工業化階段的一個現代化過程新階段,是反思性的現代性。“我說風險,首先是指完全逃脫人類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氣、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隨的短期和長期的對植物、動物和人的影響。[3]”風險界定依賴于辨別風險的知識和技術,它是“客觀存在與主觀認知的結合體”[4]“知識在社會和經濟上的重要性類似地增長著,隨之而來的是控制媒體塑造知識(科學研究)和傳播知識(大眾媒體)的權力。在這種意義上,風險社會同時也是科學社會、媒體社會和信息社會。[3]”知識結構、社會背景不同,對風險的定義也不相同,“風險的界定可能是一個爭論的過程”[5]。
隨著我國經濟和科技快速發展,“我國的食品藥品安全處于各類問題并存、矛盾交織和風險聚集的階段”[6]食品安全體現了典型風險特征:現代科技知識帶來的副作用,危害不確定性,以及高度依賴知識等。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政府監管部門、生產方、各類專家、媒體、普通公眾等在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背景下進行博弈。筆者試以“速生雞”事件為例,探析媒體、專家的議程和知識爭議。
二“速生雞”事件的媒體議程焦點
(一)“速生雞”事件回顧。
2012年11月23日,中國經濟網一則《肯德基麥當勞原料雞45天速成飼料能毒死蒼蠅》報道曝光了山西粟海集團的45天速生雞,飼料中參加藥劑,而粟海集團是肯德基和麥當勞的供貨商。隨后,肯德基、麥當勞通過微博發表聲明,各大媒體持續跟進,各類專家發表意見,監管部門采取行動。12月18日,央視新聞頻道“揭秘‘速生雞’”曝光山東多個養雞場對白羽雞喂養抗生素藥物。“速生雞”問題再一次發酵。21日,《21世紀經濟報道》獨家報道,稱肯德基在2010和2011年的自檢中隱瞞結果。在持續了近一個月的升溫中,媒體、各類專家、涉事企業、監管部門、公眾等都參與到“速生雞”事件的議程中。
(二)“速生雞”事件的媒體議程焦點。[ LunWenData.Com]
議程設置理論認為大眾媒介在一定階段內對某個事件和社會問題的突出報道會引起公眾的特別重視,進而成為社會輿論討論的中心議題。議程設置第一層次影響是媒介議程與公眾議程間的數量關系。網絡已成為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筆者選取“百度指數”和“論文格式”,以“速生雞”為關鍵詞,以11月24日至12月23日時間段。“速生雞”事件媒體報道數據起伏大體一致,同時窺探出公眾關注度和媒體關注度的相關性,盡管不能解釋因果關系,但“速生雞”事件已然是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隨著時間推進和事件發酵,媒體議程大致如下:
從上述統計中可看到:媒體議程趨向于“速生雞”。媒體大致對應披露者、跟進者、安撫者和沉默者四種角色:1.媒體獨家披露“速生雞”,其報道中“45天速成”、“肯德基供應商”、“飼料用藥”、“蒼蠅被毒死”等話語也成為跟進報道的議程,中國經濟網的這篇匿名報道在轉載中多被稱為“有媒體報道”,但作為第一披露者,即使新聞來源和報道者存在爭議,也能引發輿論跟進;2.跟進者多以轉載和評論的方式設定議程,議程容量迅速擴大,如記者再度調查、“速生”是否安全、專家意見、涉事企業回應、相關部門行動、檢測結果、養殖業藥物使用、股市所受影響等;3.“安撫者”指媒體重點突出相關部門處理事件的良好表現,這類新聞在后期較多出現,反映出監管部門議程的滯后;4.沉默者,截至12月23日,《人民日報》對此事還無相關報道。在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對稱現狀下,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仍是媒體,“45天速生雞”是媒體的議程焦點。媒體通過議程設置對“速生雞”事件進行再現和定義。
三、媒體、專家間的議程和定義爭議
“速生雞”事件具有一定專業性,公眾不能完全理解“速生雞”的風險,需要通過信任專家獲取風險認知。各類專家,包括食品安全領域專家、畜牧養殖業專家、監督管理部門專家、科普專家、公共知識分子等或通過媒體采訪、或通過發表博客和微博表達看法、從各自知識角度構建定義,媒體與專家、專家與專家、專家與公眾之間產生了知識和話語之爭。
12月4日,《武漢晚報》時評《“速生雞”又一個妖魔化的受害者?》認為“速生雞”與激素、營養問題等議程是傳播不當。雖然在此前后不斷有專家澄清的報道,但媒體關注仍聚焦在“速生雞”與激素等藥物的關系以及企業是否違規、相關部門采取的行動等。12月19日@新華視點V微博稱“若‘速生雞’真的無毒無害,為何急吼吼地展開調查?”。媒體大量關注本身就是建構。
科普專家云無心以“新華社大了,什么樣的記者都有”的評論表明了不認可態度。當媒體曝光并關注“45天速生雞”時,他認為這本身就是謠言,是媒體“賣萌曝”。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專家的知識和觀點需要媒體傳播,媒體也傾向于選擇專家聲音。但媒體中的“專家群體處于弱勢,其公共性也是微弱的。[7]”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朱毅在12月20日微博中稱“‘朱毅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在國內,同樣45天的速生雞會被喂養很多抗生素,這在國外很少見的。’誤讀了我的意思”。對專家觀點斷章取義、誤解等已然是新聞備受詬病之處。食品安全本身的風險特征更加劇了這一問題。
專家與媒體間的知識之爭在網絡媒體環境下更顯性化。各類專家通過博客、網站、微博等平臺資訊、表達意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事件的顯著度,加強了意見交流。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在博文《“速生雞”為何應少吃?》和《常吃速生肉是否會讓人變肉坨?》中分析“速生雞”的危害。科學松鼠會《說說肉雞的家長里短》(2012-12-18朱毅),果殼網《雞兒長得快,全靠激素帶?》(2012-11-26暗號)都試圖從科普角度對媒體的“‘速生雞'+激素”議程進行“糾正”。媒體人洪廣玉在博文《在細節上講良知》中就媒體在“速生雞”事件中的報道提出一些反思,獲得了一些專家的認同。專家間的爭議也體現出食品安全的風險特征。
媒體對專家也不盡然以新聞源對待,12月19日@新華視點V微博稱“有不少人士出來給’速生雞‘辟’謠‘,稱大家不懂科學、雞長得快不靠激素。真實不知道該相信誰!”稍早之前的“白酒塑化劑”事件,媒體對北大教授李可基關于三聚氰胺的言論可謂一邊倒批評,雖有專家對此進行辯駁,但在效果上明顯遜于媒體。隨著科學知識在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副作用和不確定風險逐漸被感知,專家一方面以知識建構風險,但專家間的爭議、與企業利益關系密切等也給公眾帶來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