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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助力器,它關乎整個社會群體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任何時期任何環境下,我們作為醫保經辦機構,都應準確把握醫療保險制度對社會的發展適應狀況,研究分析存在的不足,實時改進,推動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關鍵詞:醫療保險 探索 提高 管理 社會保障
在當下經濟形勢錯綜復雜的特殊背景下,與經濟相關的一切生活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承擔著保障和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職責,更要共分擔、同冷暖,全身心投入服務社會的行動中去。面對如此的嚴峻形勢,我局醫保中心在領導的正確帶領下,圍繞“以人為本、以企為源、和諧共生”的工作理念,著力在促進社會充分就業、完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保穩定、謀發展、求創新,以提高服務而確保人民的基本醫療,以規范操作而提高醫療費用的合理使用,以加強管理而促進內部工作的有序發展。
一、目前我市醫療保險實施的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47.48萬人,其中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3.92萬人,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數43.56萬人。居民醫保參保人數57.2萬人,其中學生11.9萬人,城鄉居民45.3萬人,基本實現我市醫療保險全覆蓋。
二、反復探索,逐步提高醫療保障待遇。
1.積極穩妥做好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完善工作。2008年前,我市的醫療保險主要存在保障水平低和體制不完善兩大問題,特別是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醫保機制不接軌,沒有建立正常增長機制,沒有設個人帳戶,參保職工受益率比較低,群眾對此呼聲很高,完善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成為勢在必行的工作,為認真做好這項工作,我們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到周邊市縣取經學習,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既要提高企業職工的醫保待遇,又要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采用“分步并軌”的辦法,先由“單建統籌”過渡到“統帳結合”,在政策的設計過程中,我們通過大量的數據進行測算,為領導的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從2008年7月1日起企業職工將實行“統帳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企業職工持有的“社會保險卡”將不但具有住院功能,還可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就醫和到定點醫保零售藥店配藥。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我們還將對我市的實際情況,對在并軌過程中出現的具體情況,例如:慢性病補助、企業發放的小病包干費、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以及中斷繳納醫療保險的補繳等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以確保新的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經過幾年的不斷實踐和政策完善,2014年1月起建立了全市統一的“統帳結合”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建立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制度,以及職工大病保險制度,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另外將學生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并軌,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認真細致做好“金保工程”的業務需求工作。為保障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從事醫療保險業務的科室內部認真分析軟件編制方面所涉及到的需求,并會同相關業務科室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干對業務需求進行了多次分析和探討,并編寫業務需求報告。在軟件開發過程中經常性與技術人員進行電話溝通或當面交談。然后還對軟件進行全面測試和試運行。
3.廣泛宣傳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為讓社會各界能夠了解企業職工醫療保障政策,體會到黨和政府對廣大人民的關心,我們通過各種渠道進行醫保知識的宣傳,不僅在日常的來信來訪中宣傳新的醫保政策,還在《××日報》采用文件摘要、政策解讀、醫保知識問答等形式來進行宣傳,同時還結合全市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的培訓對勞動保障服務站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宣傳工作。
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工作。
1.我們及時轉發上級文件,組織相關定點零售藥店認真學習,限時將各種保健品和生活用品撤出店堂或進行分離式管理,并逐個進行檢查驗收,對不合格的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2.嚴格把好定點藥店“入口關”,隨著我市提高企業職工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的若干規定的實施,企保由“單建統籌”走向“統帳結合”的模式,從2008年7月1日起有30萬人將擁有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為滿足參保人員購藥的需求,我們本著“統籌規劃,總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的原則,將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增設到各現建制鎮。并在相關媒體報紙的宣傳專版上將申報條件和資格、申報程序及確定辦法進行公示。會同衛生、藥監及監察科對已申報的39家藥店逐一進行現場勘察。之后,隨著參保群體的不斷擴大,定點零售藥店也隨之不斷增加,目前全市已達148家,為百姓提供了便利。
四、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歷年以來我們圍繞嚴格辦事制度,規范業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同時針對醫保部門的特點,加強科室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首先明確給報制度、操作程序以及審批權限,嚴格規范醫療費用報銷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給報。其次針對辦事群體的特殊性,要求做到耐心、細心、愛心,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多進行換位思考,真心實意為群眾辦事。回顧以往工作,我們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查力度還不夠,由于平時忙于事務,不能做到定時稽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日常監查還不夠;二是缺乏具有監管專業知識的人才,目前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查還停留在查處冒名、掛名住院的初級階段,對醫院的醫療行為缺乏有效的檢查;三是社區衛生服務平臺還未建立起來;四是學生醫保給報率還偏低。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將逐步探索今后的工作思路。今后的主要工作思路。
1.不斷完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繼續推行服務協議管理。加強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結算制度,切實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2.認真做好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實行“統帳結合”實施工作,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操作程序。
3.不斷完善學生醫保政策,提高學生醫保的給報率。
4.認真做好現金窗口醫療費用的給報工作,規范給報手續和程序,嚴格審核審批制度。
5.強化協議服務,整合監管工作職能。加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是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監查,對定點醫院重點稽查“大處方”“大檢查”防止小病大醫、小病久醫、掛床住院等浪費現象,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嚴格按文件規定,店堂中不得經營藥品以外的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查處一件處理一件。加強對新增定點零售的把關,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批確定。
定點醫療機構自查報告(一)
為貫徹落實**市人社局《關于對**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檢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市醫保處關于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年度檢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視,認真布置,落實到位。由分管業務院長牽頭,醫務科具體負責,在全院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專項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完善醫保管理責任體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自查領導小組,對照評價指標,認真查找不足,積極整改。我院歷來高度重視醫療保險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醫保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醫保相關政策,成立了由業務院長分管負責,由醫務科和護理部兼職的醫保領導小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定期對醫師進行醫保培訓。醫保工作年初有計劃,并定期總結醫保工作,分析參保患者的醫療及費用情況。
二、嚴格管理,實現就醫管理規范標準
近年來,在市人社局及醫保處的正確領導及指導下,我院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投訴箱”,及時下發基本醫療保險宣傳資料,公布咨詢與投訴電話,熱心為參保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妥善處理參保患者的投訴。簡化流程,提供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
參保職工就診住院時嚴格進行身份識別,杜絕冒名就診和冒名住院現象,制止掛床住院。嚴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嚴禁出現“小病大養、掛床”等違規行為。對門診處方嚴格執行醫保
藥量規定,門診用藥一次處方量為7日量,慢性病最多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帶藥最多不超過7 日量。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無偽造、更改病歷現象。積極配合醫保處對診療過程及醫療費用進行監督、審核并及時提供需要查閱的病歷及有關資料。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無自立項目收費或抬高收費標準。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以科室為單位經常性組織學習市醫保處印發的《醫療保險政策法規選編》、《**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等文件,使每位醫護人員更加熟悉目錄,成為醫保政策的宣傳者、講解者、執行者。
三、加強監管,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實,嚴格操作規程。我們繼續強化落實醫療核心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程的落實,重點抓了首診負責制、三級醫師查房制、手術安全核對制度、病歷書寫及處方評審制度,保證醫療安全。繼續深入開展“優質服務示范病房”創建活動,抓好基礎和分級護理,提高綜合護理服務水平。
二是在強化核心制度落實的基礎上,注重醫療質量的提高和持續改進。逐步建立健全了院、科兩級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實行全院、全程質量控制,實施檢查、抽查考評制度,結果公開,獎優罰劣,使我院醫療工作做到了正規、有序到位。
三是醫務人員熟記核心醫療制度,并在實際的臨床工作中嚴格執行。積極學習先進的醫學知識,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術水平,提高醫療質量,為患者服好務,同時加強人文知識和禮儀知識的學習和培養,增強自身的溝通技巧。
四是把醫療文書當作控制醫療質量和防范醫療糾紛的一個重要環節來抓。對住院病歷進行評分,科主任審核初評,醫院質控再次審核。同時積極開展病歷質量檢查和評比活動,病歷質量和運行得到了有效監控,醫療質量有了顯著提高。
五是強化安全意識,醫患關系日趨和諧。我院不斷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質量責任意識,規范醫療操作規程,建立健全醫患溝通制度,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與病人的交流,耐心細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釋病情。慎于術前,精于術中,嚴于術后。
六是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方便病人就醫。通過調整科室布局,簡化就醫環節,縮短病人等候時間。門診大廳設立導醫咨詢臺,配備輪椅等服務設施,為病人提供信息指導和就醫服務,及時解決病人就診時遇到的各種困難。規范服務用語,加強護理禮儀的培訓,對患者護理服務熱心,護理細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絕生、冷、硬、頂、推現象,得到患者的好評。
四、加強住院管理,規范住院程序及收費管理
為了加強醫療保險工作規范化管理,使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得到全面落實,根據市醫保處的要求,我院在醫保病人住院48小時內上報住院申報表并做到入院收證、出院發證登記。同時,按規定的時間、種類、數量報送結算報表,參保人員各項醫療費用真實、準確,費用明細與病歷、醫囑相符。
經治醫師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強化病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首診醫師負責制,規范臨床用藥,經治醫師要根據臨床需要和醫保政策規定,自覺使用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藥品目錄》內的藥品,目錄內藥品備藥率在60%以上。因病情確需使用《藥品目錄》外的自費藥品以及需自負部分費用的醫用材料和有關自費項目,經治醫師要向參保人講明理由,并填寫了“知情同意書”,經患者或其家屬同意簽字后附在住院病歷上,目錄外服務項目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院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公開藥品價格、檢查收費標準,及時向患者提供費用清單,嚴格執行協議相關規定,讓參保人明明白白消費。
五、加強系統維護,保障系統運行安全
我院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與管理,及時排除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障礙,保證系統正常運行,根據市醫保處的要求,由熟悉計算機技術的專門管理人員負責,要求醫保專用計算機嚴格按規定專機專用,遇有問題及時與醫療保險處聯系,不能因程序發生問題而導致醫療費用不能結算問題的發生,保證參保人及時、快速的結算。 同時,保證信息數據和資料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杜絕隨意撤銷參保人員住院登記信息。
總之,我院通過嚴格對照市人社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評價參考指標》等要求認真自查,進一步強化質量管理,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圓滿完成了對參保人員的醫療服務工作,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的設置和要求,爭取這次考核達到A級的等級。
我們始終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以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為出發點,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規范化,服務理念人性化,醫療質量標準化,糾正行風自覺化,積極為參保人提供優質、高效、價廉的醫療服務和溫馨的就醫環境,受到了廣大參保人員的好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人社局及醫保處領導的大力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各項服務設施,使醫保工作真正成為參保人員可靠保障。
定點醫療機構自查報告(二)
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我門診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醫保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醫保政策: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完善醫保管理責任體系 我單位歷來高度重視醫療保險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定期對醫師進行醫保培訓。醫保工作年初有計劃,定期總結醫保工作,分析參保患者的醫療及費用情況。 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以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醫保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醫保管理工作制度》、《處方管理制度》、《醫療保險病歷、處方審核制度》、《醫療保險有獎舉報》等制度并嚴格遵守執行。我們知道基本醫療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提高職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規范管理,實現醫保服務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在縣醫保處的正確領導及指導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管理制度、醫療保險工作制度、收費票據管理制度、門診管理制度。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投訴箱”;公布咨詢與投訴電話6961572;熱心為參保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妥善處理參保患者的投訴。簡化流程,提供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參保人員就診時嚴格進行身份識別,杜絕冒名就診現象。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無偽造、更改病歷現象。積極配合醫保經辦機構對診療過程及醫療費用進行監督、審核并及時提供需要查閱的醫療檔案及有關資料。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禁止自立項目收費或抬高收費標準。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使每位就診人員更加熟悉目錄。醫院設專人對門診和住院病人實行電話回訪,回訪率81.4%,對服務質量滿意率98%,受到了廣大參保人的好評。
三、強化管理,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質量保證
一是嚴格執行診療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首診醫師負責制度、交接班制度、病歷書寫制度、技術準入制度等醫療核心制度。二是在強化核心制度落實的基礎上,
注重醫療質量的提高和持續改進。普遍健全完善了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考核評價體系及激勵約束機制,把醫療質量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將檢查、監督關口前移,深入到臨床一線及時發現、解決醫療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三是員工熟記核心醫療制度,并在實際的臨床工作中嚴格執行。積極學習先進的醫學知識,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術水平,提高醫療質量,為患者服好務,同時加強人文知識和禮儀知識的學習和培養,增強自身的溝通技巧。四是把醫療文書當作控制醫療質量和防范醫療糾紛的一個重要環節來抓。五是強化安全意識,醫患關系日趨和諧。我院不斷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質量責任意識,規范醫療操作規程,建立健全醫患溝通制度,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與病人的交流,耐心細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釋病情。規范服務用語,加強護理禮儀的培訓,杜絕生、冷、硬、頂、推現象,對患者護理服務熱心,護理細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通過一系列的用心服務,客服部在定期進行病人滿意度調查中,病人滿意度一直在98%以上。
四、系統的維護及管理
我們重視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與管理,及時排除信息管理系統障礙,保證系統正常運行,根據縣醫保處的要求由計算機技術專門管理人員負責,要求醫保專用計算機嚴格按規定專機專用,遇有問題及時與天風軟件公司和醫療保險處聯系,不能因程序發生問題而導致醫療費用不能結算問題的發生,保證參保人及時、快速的結算。
一、基本情況
我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支付的單位共有×個,即市就業服務中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和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工傷保險參保×人,生育保險參保×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機關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人,參加失業保險×人,參加生育保險×人,參加工傷保險×人。醫療保險參保×人(其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參保率為×%)。
今年上半年,共征繳社會保險費×萬元(其中,征繳企業養老保險費×萬元、工傷保險費×萬元、生育保險費×萬元、失業保險費×萬元,征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萬元、工傷保險費×萬元、生育保險費×萬元、失業保險費×萬元,征繳醫療保險費×萬元),支付各項社會保險金×萬元(其中,支付企業養老保險金×萬元、工傷保險金×萬元、生育保險金×萬元、失業保險金×萬元,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萬元、失業保險金×萬元、生育保險金×萬元、工傷保險金×萬元,支付醫療保險金×萬元)。
2011年,有×人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含低保、五保×人),參合率為農村常住人口的×.×%。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萬元,已有×人次住院就醫,支付住院醫療費補助×萬元,人均補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的生命線,基金安全關乎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也事關黨和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會上,主要領導向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財務科長會議傳達了《通知》精神,并將任務逐一分解,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同時,成立社會保險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經辦機構負責人和相關科室科長為成員。根據《通知》要求,各經辦機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了自查計劃和整改方案,重點圍繞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規范管理
一是建立財務、會計制度。為規范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經辦機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通過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進一步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對征收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均單獨核算,分開管理,專款專用,沒有社會保險基金之間相互串用問題。在銀行建立社會保險資金財政專戶,各經辦機構征繳的社會保險基金全部存入財政專戶,做到專款專用,沒有挪用問題。設立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具有專業技術水平的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統計臺賬,加強財務管理,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做到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報表編報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手續齊備。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
二是建立內部監督制度。各經辦機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現紕漏。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建立層層報批制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繳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門間相互監督機制,征繳科與基金科每天核對應收款項與開出的票據,保證了票款賬相符,并建立了領取、收回簽章負責制。市就業服務中心失業保險科制定了計算機收繳管理制度、基金上繳制度、審核認定發放制度,銀行進賬單全部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時上解制度。各經辦機構社保基金收入及時上解到財政專戶,定期與財政專戶對賬,保證了賬賬相符。
四是建立投訴舉報制度。為維護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各經辦機構公開投訴舉報電話號碼,設舉報箱,隨時接受監督。對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業經查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各經辦機構定期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易出現問題的崗位實行隨時檢查和定期輪崗制度,嚴肅基金紀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認真加以整改。同時,分析查找在機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規范管理,嚴格監督。
(三)強化基金征繳,嚴把支出關口
為做好基金征繳,嚴把支出關口,我們不斷加大基礎工作,設立了征繳、審核、支付、監察、審計、財務、微機管理等科室,安排業務能力強、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同時,通過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和業務競賽,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經辦能力,逐步實現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的專業化。
×.嚴把收入關,確保基金征繳應收盡收。一是加強政策宣傳,做好擴面工作。通過送法到企、政策宣傳周、就業洽談會、舉辦培訓班、在新聞媒體開設專欄、發宣傳單、張貼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社會保險的目的、意義及政策規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從而提高勞動者和企業法人的參保意識,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實現應保盡保的目標,增強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將指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工作人員,與工資、評優掛鉤,做到人人有指標,充分調動全員收繳的積極性。三是大力清欠,實現顆粒歸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組,組成專門科室,抽調專門人員,深入欠費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進行稽查,對少繳、漏繳的單位,敦促及時補繳。失業保險科定期對繳費單位進行稽查,核對企業參保人數,核實繳費基數。機關事業單位加大清欠征繳力度,通過政策宣傳、電話催繳等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催繳。醫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繳備查賬,每月月末由征繳科提供當月基金欠費明細,根據明細,及時催收,保證了基金足額征繳。各經辦機構對欠費×個月單位由主任調度,欠費×個月由主管局長調度,欠費×個月的報局長親自調度,有效地敦促了企業及時繳費,產生了較好的效果。
×.嚴把支出關,確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網絡系統基礎數據和信息臺賬,采取電腦操作業務,業務流程按**市基金監督規定執行,實現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的信息化。各經辦機構建立信息網絡系統,嚴格工作程序,規范業務流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嚴格追款沖賬業務手續,凡是重復繳費的,需提供繳費收據原件,由窗口審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審核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返款。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常年堅持報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參保人員的保險費征繳、合同制人員的保險費補繳、新增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出、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金支出、個人賬戶的轉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經由初審、復審后上報局里,審批后執行等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在網絡系統建立數據庫的基礎上,又建立一套系統人工賬臺,記載參保、征繳、支付等各項內容,隨時更新,以備查驗。二是與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公安戶籍管理等部門共同把關,每年做好兩次離退休人員生存信息認定,杜絕養老金冒領,從源頭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準,認真做好失業職工的接收和檔案審驗認定,做好工齡認定和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核定工作。四是加強醫療服務監督,重點是對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檢查和考核,杜絕不合理支出。五是嚴格失業救濟金發放程序,對失業保險申領登記的失業職工實行逐級審批制度,對申請住院的失業職工實行定期走訪制度。經自查,各項社會基金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險基金支付政策,沒有擅自擴大使用范圍,沒有貪污、截留、擠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情況發生,也沒有采取欺詐手段套取、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現象。
(四)健全監督體系,實行全方位監督
基金監督體系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社會保險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對于保證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保證監督的有效性,我們主動接受行政監督、專門監督、社會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媒體監督的作用。
一是嚴格規范社保基金的管理與運行,絕不出現套取或挪用現象。實行“錢賬分離、管用分開”的管理辦法,做到經辦機構管賬不管錢、銀行管錢不管賬,確保基金封閉運行。二是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將上月報表報局養老保險科,接受監督檢查。三是市審計局、財政局加強日常監管,并將基金的使用情況列入年度審計計劃,務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錢”管好、用好。四是監察局對社保基金使用實行通報制度,市人大和市政協也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健康發展。
二、存在問題
盡管我們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環節仍有不足之處。如原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仍有未補繳;社會保險費有當期欠繳現象發生;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計算機系統軟硬件建設不能適應當前復雜的業務需要等。
三、下步打算
加強社保基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是社會保障體系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我們認為,領導重視是做好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關鍵,規范業務操作、落實目標責任制是做好社會保障基金自查與整改工作的基礎,實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監管是做好監督工作的保障,積極開展各項檢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監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據自查情況,下步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落實協議,催繳欠費
具體情況問事保。
(二)加大征繳力度,確保應收盡收
各經辦機構都成立稽查科,并派專人深入企業,定期、不定期對繳費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各參保單位是否有漏繳漏報現象發生,做到應收盡收。對當期欠費或拒不繳費單位,勞動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輿論措施,強制催繳,減少社會保險費當期欠費現象的發生。
(三)安裝財務軟件,提高經辦能力
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根據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衛生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與監督。
縣、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相關業務實施管理、檢查和指導。
第二章定點醫療機構的認定
第三條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查認定。
縣衛生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查認定。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縣衛生局的配合下,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查認定。
第四條定點醫療機構審查認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方便就醫原則。認定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合理布局,優先考慮方便參保人員看病就醫。
(二)結構合理原則。定點醫療機構的主體應當是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療衛生保健機構。符合條件的中醫院應當認定為定點醫療機構。
(三)動態管理原則。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質量和醫療費用控制等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并將考核評估結果作為重新認定其定點資格的依據。
(四)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查、評估,不得收取費用。
第五條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相關專業診療技術服務準入許可、專業技術人員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件。
(二)實行統一經營、統一收費、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三)具備與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相適應的規模、功能、技術人員、醫療設備和技術水平,醫療服務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四)嚴格執行國家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和收費標準。
(五)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制度和規定。
(六)具備承擔定點醫療服務要求的信息化設施(具體標準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確定)。
第六條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衛生局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受理其定點資格申請:
(一)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
(二)被取消定點醫療資格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
(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四)停業或歇業的。
第七條申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向縣衛生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經縣衛生局同意,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二)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
(三)主要業務科室和診療項目說明;
(四)近3年的醫院統計報表和醫院財務報表;
(五)縣衛生局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其它材料;
(六)上級規定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八條縣衛生局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應當組織并完成資料審查與現場考察。經審查、評估符合定點醫療機構基本條件的,由縣衛生局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認定。
第九條經認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與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簽署并遞交相應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縣衛生局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被批準并簽署服務協議承諾書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予以公布。
第十條定點醫療機構有效期限為2年。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于有效期限到期前3個月申請延續。逾期不申請延續或經審查、評估達不到定點醫療機構基本條件的,由原認定的縣衛生局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定點醫療機構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和協調工作。二級醫療機構應明確一個科室專門管理,明確專職人員管理醫療保險工作;其它醫療機構應明確醫療保險管理責任科室,并配備熟悉計算機操作及醫療保險政策、崗位相對穩定的專(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醫院工作制度、診療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確保參保人員享受優質、安全、方便、廉價的醫療服務。
第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掌握醫療保險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夠對參保人員及其家屬進行宣傳、解釋、說明。
第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在大門口醒目處公開懸掛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標牌,在收費大廳或醒目處設置“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公示欄”、“醫療保險意見箱”,公布醫療保險咨詢和投訴電話,在門診、病房的適當位置公示醫療保險基本政策、基本藥品目錄、基本診療項目及相關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將執行醫療保險政策制度情況納入科室和工作人員考核內容,定期進行考核評估,并與目標管理考核和工資福利待遇掛鉤。
第四章規范定點醫療機構診療行為
第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的原則,正確引導參保病人看病就醫,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病人建立門診和住院病歷,按照病歷(病案)管理的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記錄診療過程,妥善保存病歷(病案)資料。
定點醫療機構的臨床科室應當設立住院病人一覽表,并在適當位置標明具體參保種類的標識。
第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認真執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常見疾病診療技術規范,嚴格掌握入院、治療、手術、出院指征和標準,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標準的參保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標準的參保病人。
第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基本藥品目錄和抗生素使用指導原則等有關規定,實行梯度用藥,不得濫用藥物、開大處方,不得開“搭車”藥。
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病人的臨床用藥應當優先在基本藥品目錄范圍內選擇,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藥品目錄的自費藥物,應當告知病人或其家屬,并經本人或其親屬簽字同意。
對超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之外的自費藥品實行限額,目錄外藥品費用占總藥品費用比例,鄉鎮衛生院不得超過5%,縣級醫院不得超過10%,超過控制比例須經參保人員或其親屬簽字同意。
定點醫療機構對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目錄外藥品費用占總藥品費用的比例應當控制在10%以下,超過10%必須經參保人員或其親屬簽字同意。
第二十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嚴格掌握大型設備檢查的指征,能夠用常規檢查確診的不得用特殊檢查,不得使用與診療無關的特殊檢查。
因病情需要作自費或部分報銷的大型儀器設備檢查的,應當告知病人或其家屬,并經其簽字同意。
上級醫院已經檢查并出具檢查結果報告的,下級醫院應當予以認可。同級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報告視情況予以互認,原則上不得重復檢查。
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對參保病人采取的治療措施應當在基本診療項目范圍內選擇。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診療項目的自費診療項目或部分報銷的診療項目,應當告知參保病人或其家屬,并經其簽字同意。
第二十二條醫療保險基本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應當按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實行集中招標采購或集中配送。
第二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病人出院帶藥應當執行處方規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帶藥不得超過7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過15天用量。
第二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病人因病情需要轉診的,應當執行轉診審批制度,具體辦法由縣衛生局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
第五章費用結算管理
第二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實行費用一日一清單制度,每日清單應由參保病人或其家屬簽字認可,以方便參保病人查詢及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審核。參保病人出院時,應當出具住院醫藥費用詳細清單,并經病人親屬簽字。
第二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醫療文書書寫管理的有關規定,非經親自診查,不得出具醫療文書,也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療文書,嚴禁出具假證明、假病歷、假處方、假票據。
第二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安排專人或者確定有關人員負責辦理參保病人醫藥費用結算,并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基本藥品目錄、基本診療項目及有關費用補償(報銷)標準,嚴禁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補償(報銷)標準。
第二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參保病人醫藥費用結算的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工作之便,通過編造假病歷、出具假票據等任何方式套取醫療保險基金。
第六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的要求,做好參保病人的證件查驗和身份辨認工作,認真核對參保病人的《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戶口薄、醫療保險IC卡和醫療保險手冊等證件,做到人證相符,防止冒名頂替,弄虛作假。
第三十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有權行使以下權力:
(一)向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及當事人詢問與醫療保險有關的醫療服務和費用結算等情況;
(二)調閱、查詢參保病人的病歷(案)、處方、醫囑、收費清單和收費票據;
(三)必要時,可以暫時封存參保病人的有關資料。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執行職務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主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縣衛生行政部門及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應當及時了解定點醫療機構的有關情況,加強日常監管,發現問題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上報有關信息統計報表。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應當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服務信息監測制度,及時收集、匯總、綜合、分析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參保病人的醫藥費用情況,并定期公布監測信息。
第三十三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遇到以下情況,應當開展現場監審:
(一)接到有關定點醫療機構亂檢查、濫用藥,增加參保病人負擔投訴的;
(二)在審查參保病人醫藥費用時,發現可報醫藥費用比例明顯低于同級定點醫療機構平均水平的;
(三)發現涉嫌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或采取其它方式違規套取醫療保險基金的;
(四)其它有必要進行現場監審的。
第三十四條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每年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估;考核不合格的,暫停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第七章違規處理
第三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回違反規定支出的醫療保險基金,按服務協議進行處罰,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暫停直接責任人從事醫療保險服務資格,并由衛生部門對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偽造門診、住院病歷、提供虛假檢查報告單,為參保人員開具虛假醫療發票,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
(二)允許或縱容冒名就診、掛名住院的;
(三)將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藥品串換成其它服務項目、其它藥品的、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它物品的,或故意將非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或非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列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
(四)為非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提供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的;
(五)幫助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套現的。
第三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回違反規定支出的醫療保險基金,按服務協議進行處罰,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并由衛生部門對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參加定點醫療機構年度審查或不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的;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或續簽協議的;
(三)被衛生部門注銷或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四)違反醫療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經衛生部門或勞動和保障部門責令整改而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拒不履行衛生部門或勞動保障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
(五)不履行服務協議承諾的;
(六)發生其它符合取消定點資格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追回違反規定支出的醫療保險基金、按定點醫療與管理部門簽訂的協議處罰外,由衛生部門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整改,可暫停或取消責任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資格,并由衛生部門對醫療機構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暫停或取消醫療機構定點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核對醫保手冊、醫保卡接診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的;
(二)將不符合住院或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住入院或提前出院,或將符合出院條件應予出院的參保人員繼續滯留住院,或將本醫療機構有條件診治的病人推諉給其它醫療機構的;
(三)不記載病歷或病歷記載不清楚、不完整、不真實的,或病歷記載與發生的醫療費不符合的,或發生的醫療費與病情不符的;
(四)不因病施治、重復檢查、重復配藥、超量開藥的;
(五)不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或分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的;
(六)醫療費用每日清單沒有參保人員或親屬簽字的;
(七)將自費藥品與列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或將自費藥品變換名稱補償(報銷)的;
(八)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備藥率或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項目占已開展的醫療服務的比例不符合規定的;
(九)向患者提供假冒偽劣或過期藥品的;
(十)參保病人自費藥品數量超過規定比例的;
(十一)內設科(診)室承包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十二)以醫保定點的名義從事商業廣告或促銷活動的。
第八章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八條實行舉報獎勵制度。任何人發現任何單位或個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均可向監察部門、縣衛生行政部門及其經辦機構、縣勞動保險保障部門及其經辦機構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者一定的獎勵,并為之保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險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認定,與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站簽訂協議,為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衛生保健機構。
第四十一條農村合作醫療村級衛生組織及鄉鎮衛生院門診點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總體要求
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制,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措施,狠抓薄弱環節,提升保障水平,推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體目標任務落實,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工作,促使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得到全面落實,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得到強化,藥品生產經營行為得到規范,醫藥產業結構得到調整優化,進一步提升全市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企業安全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發展意識明顯增強,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人民群眾對藥品消費的信心明顯增強,藥品監管能力明顯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藥品安全責任
各級政府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要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主管領導要經常深入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監管部門檢查指導藥品安全工作,抓好督導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公安、工信、監察、工商、郵政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全面依法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確保整治效果。藥品生產、經營及使用單位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堅持誠信生產、守法經營,依法從事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活動,確保生產、經營和使用的藥品質量安全。
(二)強化藥品安全整治
1.加大對藥品生產企業的整治力度。嚴格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從月日起要按照新版GMP規定對全市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年度對每家企業檢查不少于次,檢查覆蓋面要達到,“飛行”檢查方式不少于。繼續實施質量授權人和駐廠監督員制度,對基本藥物目錄品種、高風險品種和特殊藥品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建立生產企業誠信檔案和跟蹤檢查記錄,與企業簽訂藥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加強對停產、半停產企業的排查力度,必要時封存關鍵生產設備,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其設備非法生產,全力掃除監管盲區。強化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建設,認真貫徹新修訂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制度和機制,研究制定我市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推進縣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建設為契機,全面提升全市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反應能力。
2.加大對藥品流通領域的整治力度。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工作和跟蹤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防止企業通過認證后出現質量管理滑坡現象。開展流通領域抗菌藥品專項檢查,嚴格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加大對零售企業藥品分類管理監管力度。開展特殊管理藥品專項檢查,以曲馬多、安定等第二類和含麻黃堿復方制劑、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的經營為重點,規范特殊管理藥品經營行為,對違法違規銷售導致特殊管理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經營企業,一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疫苗等高風險品種經營企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凡不符合疫苗經營條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鏈管理要求的企業,一律停業整頓,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核減疫苗經營范圍。開展藥學技術人員配備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是對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藥品批發經營企業和所有使用中藥飲片的醫療機構高級鑒別師配備、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劑員配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打擊利用互聯網藥品虛假信息及通過寄遞等渠道銷售假劣藥品、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等違法行為,全面提高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3.加大對藥品使用單位的整治力度。衛生部門要依據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及有關要求,對醫療機構使用藥品提出明確要求,列入日常管理考核目標。藥監部門要落實《河北省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暫行)》,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認真開展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對藥品使用單位檢查覆蓋面要達到。嚴格加強醫療機構等藥品使用單位特別是基本藥物使用單位的藥品購進、驗收、養護、儲存等環節的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未按藥品儲存條件存放藥品環節的監管。對因工作制度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嚴格,造成使用假劣藥品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4.加大對中藥行業的整治力度。圍繞解決中藥生產經營和使用中偷工減料、摻雜使假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中藥制劑、中藥飲片專項治理,切實抓好中藥原料前處理工作和生產環境等薄弱環節的監管,重點檢查購銷渠道、資質票據、包裝標簽等環節存在的問題,徹底消除中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隱患。建立生產成本定期報送核查制度,定期核查中藥、中藥飲片生產企業生產成本,及時發現價格成本倒掛問題。凡偷工減料一經查實的,一律收回《藥品認證證書》,個月內不受理重新認證申請,對其生產、質量負責人處以十年資格罰;凡摻雜使假一經查實的,一律吊銷該品種批準文號,收回《藥品認證證書》,個月內不受理重新認證申請,企業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處以十年資格罰,貨值超過5萬元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加大對基本藥物的整治力度。以強化監管責任、加強企業自律為核心,建立健全基本藥物質量保障體系。實施基本藥物月報、月例會、約談制度,及時掌握基本藥物的中標和生產情況,有針對性地研究排除隱患、加強質量監管措施,建立健全監管檔案,并在網站上予以公布。月日前,完成在產基本藥物生產品種的處方工藝核查。大力推進電子監管工作,從月日起,基本藥物品種全部實施電子監管碼,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上傳數據的,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取消基本藥物配送資質。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每年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含特殊藥品的基本藥物檢查不少于次,檢查覆蓋面要達到。對我省生產的基本藥物和我省增補的種按基本藥物管理的品種實施全覆蓋抽驗。
6.加大對藥品廣告的監管力度。工商部門要切實發揮廣告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藥監部門、新聞媒體要大力配合。要充分利用現有監管手段,發揮檢測設備的效能,著重加大對公眾人物代言、含有低俗內容、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廣告及保健食品宣傳療效作用、非藥品冒充藥品等嚴重違法廣告的監測力度,重點強化對都市類報刊、廣播電臺、電視頻道等媒體散發虛假違法廣告的監管工作,治理利用互聯網藥品虛假信息、非法銷售藥品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建立違法藥品廣告信息庫和虛假違法廣告藥品監管檔案,嚴格約談和行政強制措施,對違法藥品廣告次數和問題較多的企業要加大約談力度,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警告,定期曝光違法廣告產品及涉及的經營企業。對暫停銷售等行政強制措施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參與違法藥品廣告的藥店,多次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或拒不執行行政強制措施的,堅決撤銷其醫保定點資格。新聞媒體要嚴格執行廣告的審批規定,凡未經審批和沒嚴格按審批內容篡改、夸大藥品功能主治及適應癥誘導患者使用廣告產品的,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媒體主要負責人行政責任,對社會造成危害的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辦,對違法廣告的涉藥企業和刊播違法廣告的媒體,藥監部門、工商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
(三)加強醫療器械安全整治
1.加強對流通秩序的整治和規范。嚴把醫療器械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管理檔案,促進一批基礎設施完善、經營管理規范的企業做大做強。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實施醫療器械質量負責人“保證書制度”,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每半年報送一次自查報告。嚴厲打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證照和資質證明文件等違法行為,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擅自變更經營場所、倉儲場所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對新開辦企業、檢查中存在問題企業、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二類以上醫療器械專營企業和兼營醫療器械的零售藥店檢查覆蓋面全年要達到。
2.加強對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管。貫徹落實《河北省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和《市醫療器械使用單位規范化管理實施細則》,對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管理組織、人員資格、購進驗收、購銷記錄、倉儲條件、使用條件、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在用的急救、維持生命的醫療器械;植入器材等高風險醫療器械;過期、失效、淘汰的診療器械和齒科材料、體外診斷試劑等,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檢查覆蓋面全年要達到,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每年不少于1次。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日至月日)。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各縣區、各部門工作方案于月日前報市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月日至月日)。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專項整治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組織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針對突出問題和監管薄弱環節,集中組織力量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留死角,徹底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市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總結迎檢評估階段(月日至月日)。國務院將于月份對各省進行評估和檢查。省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將于月至月間對各市進行全面評估和檢查。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總結和迎檢工作,系統總結兩年來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結果、有創新,并將總結報告于月日前報市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進一步強化對全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對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縣區要結合實際重新制定或修訂藥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求深、求細、求實上下功夫,確保整治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各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將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嚴格督導考核。財政部門要保障專項藥品監督檢查和監督抽驗等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