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1 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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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及意義
我國山區面積占全國面積的2/3,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經常發生,不僅對房屋等建筑物有強大破壞性,還對我國的交通系統和水利工程等有很大的危害,每年都對國民經濟等造成了巨大損失和人員傷亡。目前常用的泥石流、滑坡的監控手段主要采用靜態RTK進行定點連續觀測或利用車載三維激光掃描儀進行坡面掃描。上述方法具有費用高、監測范圍小和應用面窄等缺點。如何利用北斗衛星的定位、通信功能及應用范圍廣、受眾多等優點結合精確、大范圍的地形監測技術設計一套集成系統,為普通用戶和專業用戶實時提供實時泥石流和滑坡發生的危險度,具有重要的實用價值。[1]本集成系統的設計結合了BDS(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及星載InSAR(合成孔徑雷達干涉測量技術)對泥石流、滑坡等危險點自動進行全天時、全天候和大范圍的監測,當用戶利用BDS系統可便捷查詢所在位置的地質災害危險等級,可大大節省專業部門的經費支出和實現地災預警的大眾化應用。
2 基于BDS結合星載合成孔徑雷達干涉測量技術的泥石流災害監測和預警系統設計方案
2.1 該系統的主要功能與應用
該系統主要是充分結合和運用了BDS、星載InSAR、高分辨率遙感衛星三者的功能,使其功能優勢互補,共同組成了本系統的關鍵核心技術部分。能夠實現全天候、全天時、廣范圍的對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通過對收集的大量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得出災害發生等級,并及時做出預警,向用戶和部門及時發送預警信息,提前防范災害的發生,減少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該系統的應用如下:
針對戶外活動的用戶:對參與野外探險、野外勘探、旅游登山等人群,他們可以運用手持用戶終端,實時地通過BDS向地面綜合控制中心發送服務請求,BDS獲取用戶所在的地理坐標數據,并發到地面綜合控制中心,地面綜合控制中心通過綜合星載InSAR發來的數據和高分辨率遙感衛星發來的土壤墑情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得出用戶所在地的災害發生潛在危險等級,并通過BDS的短報文功能及時反饋給用戶[2]。同時還可以向用戶提供其所在地的氣象條件信息和坐標數據等相關服務。
針對山區等固定居民用戶:地面綜合控制中心實時的把經過綜合分析得出的地質災害發生的潛在危險等級,一旦發現危險,及時通知當地的相關政府部門,以及時的采取災害應急響應,并提前采取防護措施。
針對交通領域:通過運用本系統實時監測交通沿線山體情況,并及時把信息反饋給地面綜合控制中心,由地面綜合控制中心進行調控,運用BDS的短報文通訊功能,可以實時通知行駛中的車輛。這樣做的優點一是大大減少了目前對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監測技術的成本,并且速度快、效率高、范圍廣;二是大大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目前交通水利、林業、農業等各部門各自為陣,浪費大量公共資源。本系統通過建立一個大型的綜合地面控制中心系統,可以實現全國的鐵路、公路各部門共享一個系統,利用BDS的短報文功能實現現場實時查詢,大大節約公共支出。
還可用于礦山、水利工程等工程設施的防護,一旦發現潛在危險,即發現山體的微小位移形變時,及時采取措施進行預防。
2.2 該系統的實施流程如下
首先用戶用手持終端通過BDS向地面綜合控制中心發出服務請求,BDS把用戶的坐標數據發給控制中心,星載InSAR獲取地質災害可能發生地的相關精確影像數據,高分辨率遙感衛星為地面綜合控制中心提供地表土壤含水量圖像信息和相關氣象條件數據,再一并發給地面綜合控制中心并存儲到大型數據庫中;[3]
接著地面綜合控制中心進行綜合分析得出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和發生后的等級水平,并把這些信息以短報文形式反饋BDS和相關政府部門;
然后BDS把收到的來自地面綜合控制中心發來的數據、氣象數據和坐標數據實時的發給用戶持有的用戶終端,用戶可根據收到的情報信息及時規避災害或采取其他下一步行動,相關部門再把收到的災情預警情報發給周邊區域,并提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應急響應。
2.3 該系統的應用前景
【關鍵詞】地質災害;監測系統;構建
0.引言
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有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一般集中在汛期發生。引發地質災害原因,一是人為因素,因修建鄉村道路時對護岸、邊坡加固不力;二是地質構造因素,巖層軟硬相間,斷層縱橫交錯,巖漿巖穿插,地表風化等是地質災害形成的內因;三是氣候異常,雨量集中,造成土壤嚴重超飽和吸水,穩定失衡;四是地形陡峭,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其中氣候、天氣因素的影響是氣象部門關注和工作的重點。我國地質災害動態監測數據庫系統的起步相對其他行業較晚,發展也較慢。為了提高地質災害防御能力,充分發揮氣象科技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建立統一的地質災害動態監測數據庫標準體系、地質災害動態監測數據庫、數據庫管理系統和動態信息系統在技術上和數據獲取方面的條件都已經成熟,也是及時和必要的。本文就地質災害監測系統的構建談幾點粗淺認識。
1.地質災害監測系統的構建
1.1系統概述
本系統是一種軟件與硬件結合的自動化網絡式管理系統。以C/S結構為主體,GIS技術為支撐,三維地理信息系統為展示分析平臺,以水文、地理為依據,空間數 據和屬性數據為基礎,集數據采集、管理、分析、表達、三維地圖全方位表達為一體,利用數據庫管理技術和高級編程語言,以災害預警及管理為主要目的,實現 圖、文、表一體化。
1.2系統構成
整個系統由終端設備、底層軟件、上層軟件三大部分組成,通信服務器接收終端通過GPRS或CDMA傳輸終端信息至中心。
1.3系統功能
基于三維地理信息系統場景對汛情信息、工情信息、防汛調度信息、山體滑坡災害信息等進行分析,為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提供功能完善的信息查詢和決策支持。
1.3.1雨量監測系統
采用“DSD1雨量遙測儀”,遙測儀采集的雨量資料通過GSM 網絡進行無線通訊,數據采集時間密度為每分鐘一次,并每十分鐘一次向中心站傳輸數據,基本保證了地質災害點雨量監測實時化的要求。中心站自動接收監測點傳輸的數據,并通過數據庫對監測點降水資料進行管理。同時建立了基于雨量點地理信息和降水資料的圖形化顯示系統和信息服務系統,在互聯網上以Web的形式提供災害點地理情況、交通情況、危害到人員安全情況、以及預防地質災害發生預案等信息,實現了地質災害點降水實況的顯示、查詢服務和雨量資料的共享。同時,在政府及國土、水利、防汛抗旱等部門的領導計算機內收藏“地質災害雨量監測站網”網址,實現了地質災害點自動雨量站數據實時顯示,便于決策部門根據網站提供的實時雨量、雨強信息,進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
1.3.2自動雨量站點
降水資料數據庫的建設為監測點地質災害分析和預報提供了基礎數據。為更好地開展地質災害預警和,氣象局與國土資源局根據地質災害點的降水強度確定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預報等級,并完善了制作流程、渠道。并根據不同級別通知報政府和相關部門,并向社會公開,同時向縣、鄉鎮、村、隱患點負責人、監測人,逐級通知到位。
1.3.3預報預警
在預報和預警手段方面,利用氣象臺提供的預報得出未來一周逐日的降水量預報,并根據降水量預報制作地質災害等級。當出現雷雨、大風等短時災害性天氣,可能誘發地質災害時,則利用雷達資料共享服務器下載的雷達PUB資料進行臨近預報分析,為各地質災害監測點提供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并通過短信平臺向責任人。
1.3.4信息
在地質災害信息方面,充分利用短信平臺、電視天氣預報欄目等手段向社會地質災害等級預報。同時,為做好天氣預報信息和預警信息的,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或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國土資源局提出有關短期預報和臨災預報,報人民政府。緊急情況時,經人民政府批準,由電視臺、廣播電視播送臨災預警信息。
1.4系統特點
1.4.1實時數據同步
本系統開發的數據匯聚平臺通過實時對終端數據的分析,采用開放式的接口進行設計,能根據災害的網絡情況及數據源靈活設置數據的流轉方向,支持多種數據路由,實現數據同步傳輸。
1.4.2科學設定預警指標
提出了臨界報警的思路,系統支持二套預警指標、四種預警級別。
1.4.3歷史資料自動生成
為加強災害的決策分析功能,系統通過極值分析引擎,希望能自動分析計算各監測站1小時、3小時、6小時、24小時等時段長的歷史極值。
1.4.4數據高度共享
采用面向服務的架構(SOA)技術,可實現用戶和應用對各種數據源(水雨情、工情、預報、社會經濟信息等)的透明操作。利用數據共享空間站提供的功能,各子系統可實現跨數據庫的數據交換和訪問,實現跨部門的信息共享,滿足防汛指揮機構“聯合作戰”對信息共享的要求。
1.4.5以防為主
在山體滑坡災害易發區建立快速、準確的降雨實時監測,通過系統對預設信息的分析,并輔之以性能可靠、操作簡便的預警響應系統,以人的生命安全為第一目標,把重點放在防災、避災上,做到災前有預警、轉移災中有救援,災后有搶險,掌握防災工作的主動權。
2.結束語
綜上所述,地質災害監測系統經過開發與應用,達到了初期的設計目標,實現了地質災害的監測管理信息化,為國土資源決策提供了依據。該系統把地質災害點的數據系統化、信息化,建成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管理,方便了地質災害信息的快速、全方位查詢。把地質災害點信息與地形、地貌圖結合起來,讓信息更加直觀,使用更加方便。系統采用了WEB架構設計,將所有的功能都集中在服務器上實現,各級用戶端通過IE瀏覽器來進行訪問、維護,不需要安裝任何軟件或插件,操作簡單方便。使用本系統,可以更方便、快捷的瀏覽、查詢地質災害信息,實現地質災害監測信息化,有效的提高地質災害監測與管理的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2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3.1.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國務院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國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連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市(地、州)、縣(市)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3.2.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2.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3.3.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3.3.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訂應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5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6.2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6.3應急技術保障
6.3.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6.3.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6.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執行。
6.6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7預案管理與更新
7.1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省(區、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7.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國務院批準。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8責任與獎懲
8.1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超級秘書網
8.2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9附則
9.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一、全區地質災害種類及重點防汛期
(一)地質災害主要災種。我區地質災害以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縫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汛期,即6到9月。
二、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及區域
(一)省級地質災害隱患3處。分別為:
1.門樓鎮上許家村泥石流;
2.門樓鎮姜家夼村泥石流;
3.高疃鎮王家莊村西北采空塌陷、地裂縫。
(二)區級地質災害隱患4處。分別為:
1.杜家崖金礦(采空塌陷、崩塌);
2.門樓馬山火山灰采礦場(崩塌);
3.福新黃家采石場(崩塌);
4.高疃老官莊采石場(崩塌)。
三、地質災害隱患防范措施
(一)門樓鎮上許家村泥石流。上許家位于山洪溝匯流處下游,地勢較低,山坡較陡,流域面積達3000多畝。同時,流經上許家村的河道偏窄,生活垃圾較多,且存在一段河道,在遇強降雨時,河道排泄難度增加,對附近居民構成較大威脅。須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疏浚橋上河道60米,橋上30米處河東側漿砌河壩,壩后填土壓實。
2.當降雨強度達到暴雨時,要啟動防災應急預案,及時將村東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
3.對河道內的生活垃圾進行集中清理,保證汛期水流通暢。
4.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如遇雨,要及時啟動防治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要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和及時匯報制度。
5.在河道險要位置設置地質災害警示牌。
(二)門樓鎮姜家夼村泥石流。姜家夼村南面地形地質條件與上許家村相似,匯水面積較大,水庫位于村南1.5公里處。存在的隱患主要為水庫旁溢洪道較窄且堵塞,河道流經村莊部分生活垃圾較多、水流不暢。須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寬水庫溢洪道,兩側砌壩,亂石護底,溢洪道建生產橋一座,建泄洪閘一處,保證汛期排洪順暢。
2.對河道內的生活垃圾進行疏通清理,保證汛期河道通暢。
3.在河道險要位置設置地質災害警示牌。
4.降雨強度達到暴雨時,對水庫壩體穩定性進行全面巡查,出現險情及時將村民撤離到安全地帶。
(三)王家莊銅礦歷史采區采空塌陷、地裂縫。王家莊銅礦現有三處采空塌陷,面積達1706平方米。須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
2.在險情影響范圍周圍設立警示牌(3—5處)。
3.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建立一支監測督察隊伍,對各種不穩定現象進行定時監測,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處理,組織人員疏散,緊急避險。
4.盡快委托資質部門對居民區范圍內進行全面勘查,查明采空區分布、規模、特征、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治方案,及時進行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四)區級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在上述四個區級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埋設警示標志,加強動態巡查,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將責任落實到村、人,嚴防地質災害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加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力度。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國土分局。各鎮街也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范工作,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針對汛期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和防治重點,制定落實各項防災減災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地質災害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監測和應急制度,明確責任、落實資金,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作。
(二)進一步強化汛期巡查,扎實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各鎮街、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的巡查,特別在強降雨期間要確保24小時連續監測和巡查。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要設立警示標志,制定具體可行的防治措施,并積極向災害隱患區(點)所在單位介紹防災知識,提高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同時,要加強對值班人員的培訓,完善群測群防網絡,對重大隱患點、危險點要責成防災責任單位提出防治和應急搶險預案,落實災害點監測、預警、應急防御措施以及預定避災地點、撤離路線等。要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的填制、發放工作,將防災明白卡發放到每個防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避險明白卡發放到受災害威脅的群眾手中,并組織應急演練。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防治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加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力度。各鎮街要結合實際,明確責任,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作。門樓鎮上許家村泥石流、姜家夼村泥石流要于2011年底前完成治理,王家莊銅礦采區采空塌陷于2011年底前查明采空區分布,摸清地下地質情況,提出防治方案。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3.1.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國務院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國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連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市(地、州)、縣(市)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3.2.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2.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3.3.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3.3.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訂應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5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6.2通信與信息傳遞加強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6.2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6.3應急技術保障
6.3.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6.3.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6.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執行。
6.6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七、預案管理與更新
7.1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省(區、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7.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國務院批準。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八、責任與獎懲
8.1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8.2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九、附則
9.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通過學校、人口聚集點、隱患點和在建工程、礦山發放宣傳資料、講解突發地質災害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著力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共發放宣傳資料5000多份。5月18日—20日配合縣防震減災局組織了全縣鄉鎮干部和村干部進行了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培訓。通過集中宣傳教育,使受威脅群眾明白了所處位置地質災害類型、預警信號、撤離路線、臨時安置場所等內容,做到了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轄區管理,確保責任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格執行了轄區負責制,與鄉鎮所簽訂了《縣國土資源系統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書》,各鄉鎮政府與縣政府簽訂《縣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分工,要求各鄉鎮、在建工程、礦山企業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預案,扎實推進我縣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情況
今年汛前、汛中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三次,共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237處(滑坡218處,崩塌19處)。其中年至年7月以前的老地質災害隱患點177處(滑坡164處,崩塌13處),已納入動態調整項目,其中85處隱患點已納入避讓搬遷,42處隱患點已納入應急排危工程治理,其余50處隱患點落實監測預警;年8月年至年3月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41處(滑坡37處,崩塌4處);7月以來,我縣連降暴雨,排查出新增地質災害隱患19處(滑坡17處,崩塌2處)。對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逐點建立了監測防治檔案,特別是對威脅人數較多、險情較大的災害點納入縣級重點監測。對每個隱患點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設立地災警示標志和警示線。7月7日上午縣局召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題會,傳達落實省“7.4”視頻會議及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安排國土所干部協同鄉鎮人民政府對全縣地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將在建工程和礦山企業(重點為磚廠)一并納入排查范圍。向在建項目、礦山企業業主及施工單位發送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手冊、圖片,對在建項目、礦山企業的地災害隱患點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要求在建項目、礦山企業業主及施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并制定《突發地災害隱患應急避險預案》。
四、加強監測,扎實開展災害預警工作
每一個隱患點至少落實一名監測人員,并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進一步明確縣鄉村三級防災責任人和重點隱患點的監測責任人。每遇災害性天氣,及時將預警信息傳達到監測人員和群眾中,今年共預警信息3000余條。
五、建立臺賬,加大治理工程項目和搬遷工程推進力度
為更好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我局建立了《地質災害隱患點工作臺賬》《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工作臺賬》、《地質災害防災避讓搬遷安置工作臺賬》三本臺賬,定制張掛《縣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管理體系圖》和《縣南、中、北片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圖》。
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系統建設項目服務采購已掛網,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共計42個,其中競爭性談判20個,固定單價比選22個,已經進入招標程序。積極與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溝通,將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縣鄉基礎建設相結合,實驗中學應急避難場所項目施工單位已進場施工,8月底竣工;已將石龍鄉政府后辦公樓滑坡等三處列入治理項目。
根據江府辦[]27號文件下達的避險搬遷任務,已將29個鄉鎮85個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324戶群眾納入了避讓搬遷,現已完成263戶。地質災害搬遷工程嚴格按照災后重建的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協同鄉鎮干部聯系搬遷農戶,協調解決其搬遷困難。建立了避讓搬遷安置工作臺賬,確保地質災害搬遷工程規范高效推進。
六、建立規范值班制度,加強值班監管
為全面了解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我局制定了詳細的汛期值班制。要求值班人員每天按值班抽查制度抽查一定數量的隱患點,即平時,抽查不少于10%(20個隱患點);天氣預報中雨時,抽查不少于20%(40個隱患點);天氣預報大雨時,抽查不少于50%(100個隱患點);天氣預報暴雨及以上時,抽查100%,詳細了解各隱患點監測人員的到位情況、隱患點變化情況及巡查記錄落實情況等。對發現監測人員未到位、電話不暢通的,查明原因并要求其整改;對發現隱患點險情發生變化的,迅速趕往現場查看,了解具體情況并聯系地災專家現場勘查,提出新的防治建議措施。
關鍵詞:地質災害;物聯網;應急;解決方案
大唐電信集團國土資源地質災害物聯網應急解決方案根據地質災害應急業務的實際需求,綜合運用WSN、M2M、3G無線通信和云計算技術在全國范圍內建設一張完整的地質災害監測專用網絡,在各個災害易發點布設大量傳感器及專業采集儀器實時采集多種地質環境數據,運用M2M網關實現數據加密和在專用網絡(結合短距離傳感網、有線、無線、短波、衛星等多種通信方式)上的數據傳輸,將采集的各種地質環境數據匯集到各級應急中心,由中心平臺統一進行數據處理,結合地質災害專家模型,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對海量數據記錄、統計、分析,實現災害提前預測、災害遠程監控、災情動態推演、智能預案自動匹配、應急處置輔助決策等功能,最后通過應急通信平臺實現全天候應急指揮。
系統分為前端監測系統、傳輸網絡、應用平臺三個層級,整體結構如圖1所示。
圖1 系統整體結構
1 前端監測系統
前端監測系統由群測群防子系統、專業監測傳感器設備、視頻監測系統、無線感知網、M2M管理平臺等組成。圖2所示是本系統的前端監測系統總體架構圖。
圖2 前端監測系統總體架構設計
1.1 群測群防子系統
系統由前端群測群防自動化監測系統和后臺群測群防數據管理平臺構成。前端設備可以自動采集群測群防的監測數據以及圖像,并根據需求實時上傳至群測群防數據管理平臺,實現數據管理與信息。
1.2 專業監測傳感器設備
本系統用專業監測設備(如雨量計、位移計等)實現感知信息采集并將監測信息通過RS232方式傳送給無線感知網節點設備,節點通過ZigBee協議將數據信息傳輸到無線感知網網關設備。
1.3 視頻監測系統
系統由前端視頻采集設備和后臺視頻處理設備組成。前端攝像頭實時采集地質災害現場情況,并完成編解碼工作,將數據通過GPRS、3G、北斗或者有線等通信方式傳輸到后臺的視頻服務器。
1.4 無線感知網
無線感知網包括節點設備、中繼設備和網關設備。網關將匯聚的監測數據信息通過GPRS、3G、北斗或者有線等方式上傳給M2M管理平臺。
1.5 M2M管理平臺
支持不同通信方式和數據傳輸協議、適配不同傳感器數據格式、實時指標預警,實現對監測點數據采集、傳輸、控制、存儲、實時處理等功能的統一支撐。數據經過規范化處理后,通過北向接口提供給地質災害應急物聯網平臺。使用者通過手機短消息方式接收監測預警消息。
2 傳輸網絡
利用已建成國土資源主干網絡應急衛星網絡資源,依托公共網絡資源,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監測預警等物聯數據傳輸需要,搭建應急響應物聯網平臺項目的數據傳輸網絡。實現應急物聯網平臺與示范區、監測點的突發地質災害野外現場間的信息傳輸,確保應急處置、監測預警時通信聯絡的安全、可靠、暢通。
數據傳輸網絡主要由主干傳輸網和移動傳輸網絡構成,網絡架構如圖3所示。
圖3 網絡架構圖
3 應用平臺
通過省(市)級建立的地質災害應急物聯數據庫,支撐省(市)級應用系統和示范區應用的數據需求。
通過統一建設的物聯網應用支撐平臺,支撐省(市)級應用系統、示范區應用的物聯應用需求。
建設業務應用系統,實現地質災害應急物聯網平臺在基礎信息管理、監測預警與輔助決策等方面的職能。
應用系統邏輯架構如圖4所示。
圖4 應用系統邏輯架構
3.1 物聯網數據庫
物聯數據庫建設分為數據收集、數據整合、數據維護管理三個模塊。其總體框架圖如圖5所示。
圖5 地質災害應急物聯數據庫總體框架圖
3.2 物聯網支撐平臺
物聯網應用支撐平臺為各級物聯網應用提供從應用開發到應用接入使用的全過程支撐服務,針對物聯網應用特性,提供監測終端到業務應用之間的通信通道,提供機器與機器之間聯動控制的邏輯,實現不同業務應用和不同終端設備的融合,實現不同終端的統一管理,提供行業內用戶業務應用快速定制開發的能力。
物聯網應用支撐平臺的功能架構如圖6所示。
圖6 物聯網應用支撐平臺功能架構
3.3 業務應用子系統
業務應用子系統包括基礎信息管理子系統、監測預警子系統、輔助決策子系統、系統維護與運行管理子系統等系統。圖7所示是其應用系統功能架構圖。
通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物聯網系統,可以有效提高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提升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水平;實現突發災害的有效協同應對,提高災情險情監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4 方案特色
(1)本系統采用WSN(無線傳感網)技術實現各類監測數據的智能感知和匯聚,可實現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從群測群防向群專結合轉變。
(2)本系統采用動態適配技術實現異構傳感設備的統一接入和服務管理,能建立具有海量數據處理能力的地質災害監測數據融合和共享服務,實現異構、多源終端的統一接入和適配管理。
(3)本系統采用基于SOA的服務集成框架,實現平臺服務與業務應用的能力解耦,可使監測管理人員通過平臺監控服務的健康狀態和可用性;業務平臺開發方可通過平臺提供的服務開發與交付環境,完成業務服務的創建、測試與交付運行。
為全面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粵府[*]68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性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穩定大局。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治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促進和諧肇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市地質條件復雜,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中易發區約占全市總面積的一半,具有地質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率高、危害大等特點,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是我省地質災害較嚴重的地區之一。地質災害隱患潛在威脅10萬多人生命和財產安全,其中威脅100人以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51處,受威脅人數15000多人。同時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管理體制不順,監測機構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裝備落后,經費投入不足,基層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比較突出,直接影響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清醒認清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反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發性重特大型地質災害發生,避免出現群死群傷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實行“市領導包縣、縣領導包鎮、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四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每年汛期前,市、縣、鎮、村要層級簽訂防災責任書,明確各級防災責任人。各級國土資源、建設、水利、民政、公安、交通、農業、林業、經貿、衛生、氣象、旅游、財政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加強協調,健全互動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期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災害危險點的監測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責任人,真正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強管理,提高防治工作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在全面查明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基礎上,盡快啟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工作,確保2009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必須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在開展農業、林業開發利用時也應重視預防地質災害,確保生產安全。
(二)完善制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肇慶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肇府辦[*]149號文)的要求,突出汛期和重點防治區兩個重點,積極推進市、縣兩級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縣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建立健全市、縣(市、區)鎮、村四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不斷完善汛期值班、險情巡查、災情速報、地災評估等制度。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報警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制定人員緊急避險和財產轉移的應急預案,做到科學防災、避災和救災。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地質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地質勘查專業技術隊伍在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調查與善后處置工作中的指導作用。要啟動“一網五庫”建設(即應急指揮聯絡網,預案法規庫、搶險救災隊伍庫、物資庫、專家庫、典型案例庫),配備必需的儀器、物資裝備和交通工具等,以適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
(三)協調聯動,推進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積極推進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文、地質勘查等專業技術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加快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傳輸網絡化、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科學化和地質災害信息服務社會化的進度,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反饋機制及網絡體系,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的準確性,特別是提高三級以上地質災害預警的質量和水平。要加快地質災害預報預警體系建設,2010年完成市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2013年完成縣(市、區)級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四)加強監督,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執法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防治地質災害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依法加強監管。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控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選址建集鎮或村莊,編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現有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必須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無法避免必須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新建農房或新村建設選址,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主體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三同時”制度。嚴格控制礦產資源和地下水開發利用以及工程建設項目造成的地質災害,減少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
四、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機制
(一)加強地質環境管理隊伍和監測機構建設。增加人員編制,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盡快建立和完善市、縣(市、區)專業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二)建立防治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調查、預防和治理經費的落實。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社會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使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危險(隱患)點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理。
(三)消除隱患,加快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治理工程。實施搬遷避讓治理工程是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變被動救災為主動防災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按照輕重緩急,逐步對危險性大、危害嚴重、治理經費大于搬遷費用,并經具有甲級資質的地質災害評估單位評估確定搬遷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實行選址搬遷避讓。對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員集中、搬遷難度大的隱患點和危險點,要盡快進行勘查治理,及時消除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綜合治理,開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思路。統籌地質災害治理與扶貧搬遷和環境治理工作,不斷開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思路。在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把地質災害防治與土地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等工作結合起來,實現由單一治理向綜合治理的轉變。對搬遷重建需占用的耕地和農用地,可以通過原地墾復整理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是滑坡、崩塌,其時空分布與地質環境和氣候條件關系極為密切,強降雨、不合理人類工程活動是引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間上,辦事處滑坡、崩塌等突發地質災害危害嚴重;在時間上,滑坡、崩塌等突發地質災害,主要集中發生在6-9月的雨季。
年,在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群專結合的監測預防工作。期間未發生山體崩塌及責任死亡事件,確保了所有受監測隱患點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年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地區
山南坡(小區),經緯度:(34°44′56.8″ 119°21′11.3″),為老采石塘口。該段斜坡長約300米,東段南側緊鄰居民小區,坡高約30-50米,坡面形態為直型坡,坡向正南,坡角度約46°,為韌性剪切面。滑坡體大部份已被清理,但在斜坡東端有一寬約15米,長約20米厚3-5米的滑坡殘留體,距離坡底約25米,呈塊狀或破碎狀,隨時有繼續下滑的可能。該處受災害威脅群眾44人。
街道辦事處社區地質災害隱患點,位于花園項目西側,原有孤石存在崩塌和山體滑坡的危險。花園項目在沒有采取防護措施情況下在隱患點下方的山坡面上進行了新的切坡,高差約12-20米,坡度在70-80°,已經發生多處塌方,產生了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隨時有繼續下滑的可能,嚴重影響該住宅小區的安全。現已經市國土資源局同意,對該隱患點實施治理。
斜坡高10-30米左右,坡長約100米,坡面形態為直形坡,坡角距路邊約2-5米,隨時都有崩塌和石塊滑落的危險。安置小區北側山體,有崩塌和石塊滑落的危險,現已經市國土資源局同意,對該隱患點實施治理。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點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電力、建設、農林、民政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二)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監測預警
為了解和掌握地質災害的演變過程,正確分析判斷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及時作出臨災預警,加強監測不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防范地質災害的最有效途徑。針對辦事處的地質災害特點,只有發動群眾,建立起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網絡,才能及時發現險情,及時作出預報,及時撤離出人員,使災害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對形成的不穩定危險體,采取爆破排除法,然后在進行人工或機械清理不穩定危石,建安全隔離墻,墻體結構要牢固。
3、搬遷避讓
對于穩定性差、危險程度高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因為治理起來難度大、費用高,所以只能實行搬遷避讓,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質災害的高發期,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嚴格執行年度防治方案編制、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辦事處已編制并下發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汛中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開展巡回檢查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一旦發生災險情,及時上報,并迅速組織搶險救災,防止災情擴大。二是落實完善群測群防網絡,加強監測預警。對目前掌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應納入群測群防網絡,落實監測領導責任人和具體監測人,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受威脅群眾手中,加強監測,提高成功預報率。對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編制“防、搶、撤”方案,簽訂監測責任書,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四)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各有關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積極開展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重點的法規和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各級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防災減災意識及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