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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考據式的記錄和言說相比,文學作品中的歷史書寫更加藝術化、曲折化,并充滿作者的情感和心理折射,很多當代外國文學作品映照、構建著歷史,并對當代歷史進行追問和反思、豐富和校正。南京大學楊金才教授以當代英美小說為例,從歷史、記憶和創傷三方面論述了文學歷史書寫的基本格調與意義,指出文學的歷史書寫不僅彰顯了語言的藝術魅力,還為歷史披上了霓虹般的彩衣。當代英美小說的發展與理論界對歷史書寫的反思密不可分,文學理論界對文學敘事與歷史再現的關注與探討以及敘事學理論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發展都為當代英美作家書寫歷史提供了理論指導。
關注文學的歷史書寫,必然涉及到當代外國文學對歷史的反思和闡釋、文本中歷史的真實性與虛構性以及歷史與種族、身份、性別的關系等話題。對此與會者多從具體的文本分析入手,把文本置入特定的歷史語境中進行考量,探尋和闡釋作家的政治訴求和歷史意識。俄羅斯文學中素不缺乏歷史情懷,如《日瓦戈醫生》就書寫和反思了二十世紀前期俄國歷史,但南京師范大學汪介之教授認為,它著重表現的不是歷史真實本身,而是人物對歷史事件的預感、反應、評說和聯想,呈現出一種隱喻模式中的歷史投影。南京大學董曉教授認為,蘇聯文學對歷史的文本建構有三種模式:一是作家以官方意識形態話語闡釋歷史,故對歷史的文本闡釋多半沒有真實性;二是作家超越了主流意識形態話語,對歷史的本質有比較透徹的理解;三是作家以高度的主體意識,關注個人的命運悲劇,將歷史解構為藝術思維的對象并充分陌生化,從而獲得了對歷史的哲理性體悟。山東大學申富英教授以《格列佛游記》《尤利西斯》《濕地》為例,論證了現代小說對歷史虛構性認識的嬗變。
研討會上,學者對當代敘事學理論的新成果、新動向、新概念進行了評介,把敘事學理論用于文本的解析和闡釋中,探討了敘事學理論對小說藝術的影響以及各個作家的獨特風格。與會代表走出了敘事學理論主要用于分析小說的誤區,在運用敘事學理論解讀詩歌和戲劇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中央民族大學郭英劍教授對國外敘事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做了介紹。他認為當代敘事學已經有了真正的跨學科發展,未來無疑將會走向更加深入的跨學科合作。南京大學唐偉勝教授借用敘事學的“故事/話語”之分,解讀目前在國內頗受歡迎的美國小說家卡佛的作品。國際關系學院唐岫敏教授以威廉姆?L?安德魯斯的《講述自由的故事》為例,重點關注了美國黑人傳記文學的敘事和閱讀策略。安德魯斯指出黑奴敘事長期以來受到歧視,大多由于白人讀者的雙重閱讀策略使然,并提出正確的“創造性聽證”和“語境法閱讀”。他的這一認識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啟了運用多種后現論工具重新評價、審視和解讀美國黑奴敘事的先河。
2000年9月6日,由聯邦司法部部長赫爾塔·道爾布勒·格梅林所提出的備受爭議的《民事訴訟改革法案》終于在聯邦參議院會議上通過了議會這最后一道難關,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一、理念:德國民事訴訟的改革目標與原則
世界范圍內的民事司法改革實踐已經證明,任何國家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必須首先結合本國的國情確立改革的目標與原則,并在該目標與原則的指引下逐漸展開改革措施。德國改革法案的起草者在審視了德國民事訴訟制度的運行狀況之后,提出了改革的基本目標:使民事訴訟更具透明度,更加高效并且更易為一般民眾所理解。
為達到這一目標,必須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則:應當強化民事訴訟中的和解理念;通過審判作出裁判的過程應當盡可能透明,并且更易為當事人所理解;第一審程序的強化應當與上訴審程序的重構結合起來;第二審程序的進程應該加快;上訴救濟的許可不應當與案件的標的價額相掛鉤。
二、現狀:德國民事訴訟的結構性缺陷
與改革法案的起草者所勾勒的民事司法的理想藍圖相比,德國當前的民事訴訟顯然不能滿足這些要求。這些改革措施最終被證明是治標不治本,未能有效地減輕法院系統的工作壓力,對提高民事訴訟的效率、透明度以及可理解性也助益不大。相反,德國民事訴訟的結構性缺陷日益暴露,并且逐漸發展到令人難以容忍的地步。改革法案將這些缺陷歸納為:
(一)和解結案率低
通過訴訟來形成當事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糾紛解決結果,也就是快速、經濟以及有助于保持當事人和諧關系的結局顯然要比法官簡單、直接的裁判更為有利。然而,這一理念在德國當前的民事訴訟制度中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體現。在德國民事訴訟實踐中,一審案件以和解結案的比例始終不高。
(二)程序法透明度不足
德國過去十年的諸多民事訴訟改革措施,比如逐漸提高上訴案件標的額的門檻、逐漸提高州法院一審案件的標的限額、設置特殊的救濟方式以及為某些特定案件(如家事案件)制定特別的條款等,使程序規則越來越復雜,難以為普通人所理解。
(三)爭議標的價額不是獲得上訴救濟的適宜標準
以案件爭議價額作為當事人獲得上訴救濟的標準的傳統做法缺乏正當性,因為對于那些尋求司法救濟的普通市民來說,僅僅由于其案件標的額較小就無法獲得上訴救濟是難以令人信服的。事實上,一個普通市民在一宗小額糾紛中由于難以獲得公正裁判而蒙受的冤屈,遠比那些訴訟標的額巨大的公司財團因案件敗訴所承受的損失大得多。另外,金錢價值事實上也不能完全衡量糾紛在法律上的意義。由于現行的價額門檻較高,在普通法院提起的民事案件有40%以上從一開始就未能獲得上訴救濟,而最終能夠進邦最高法院獲得上訴審的案件只占所有民事案件的5%。這事實上就使那些糾紛標的價額較大的當事人在實際上獲得了不當的特權。德國的民事上訴制度因此受到了社會的廣泛批評。
(四)第二審程序中的誤導性規定
1.上訴投機。經過第一審程序的審理,當案件被上訴到州法院或州高等法院時其事實通常已經被確定了。但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案件在第二審中應當如同沒有經過一審那樣,對事實與法律問題進行重新審理。當事人在二審中提出新的證據或對一審中所提出的證據從新的角度進行闡釋不僅是合法的,而且在現實中極為普遍。久而久之,尋求上訴救濟的當事人就會對二審程序產生這樣一種印象:訴訟完全從頭開始,二審只是一審的重復。而對于那些在一審中承擔不利裁判的當事人,即使一審裁判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是準確的,并且實體法的適用也是正確的,他也會存在利用提起上訴來獲得有利裁判的投機心理。
2.規避證據義務。按照德國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有義務在適當的時候提出其攻擊與防御方法,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此義務且又無遲延的充分理由,法院將排除其主張。但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可以通過上訴來規避這一規則,即只要在二審程序中提出新的證據,新證據將會被法院所接受。
3.拖延訴訟。對于那些顯無勝訴希望的案件,當事人提起上訴往往只是為了拖延時間并達到損害對方當事人利益的目的。現行的法律缺乏一種簡易的程序來處理那些無實質意義的上訴。
(五)法官分配的失衡
德國現行法院體制在一審與二審法院之間的人員配置是難以令人滿意的。1998年,初級法院一審法官與州法院上訴法官的比例為2.81;而州法院中審理一審案件的法官與州高等法院法官的比例則達到2.41。考慮到與一審案件相比,上訴案件相對較少,并且上訴案件勝訴率不高,分配到上訴機構的法官人員顯然過多。為了更好地發揮審判人員的作用,改革法案提出應加強一審程序中的審判力量。這樣,一審法院中的法官就有更多的時間來處理案件、提出和解建議并作出容易為當事人所理解的裁判。
三、改革:德國民事訴訟的新規則
認識到民事訴訟制度(特別是上訴制度)的結構性缺陷,改革法案的起草者對近十年來德國民事訴訟的改革進行了反省,指出這些措施并未觸及德國民事訴訟制度的深層次問題,因此全局性的改革事實上是被回避了。通過提高上訴案件爭議價額來限制上訴并緩解司法制度壓力的做法,更是遭到了強烈的反對。改革法案的起草者意圖通過一場結構性的變革來推動民事訴訟制度的現代化,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依托以下幾項關鍵的改革措施:
(一)一審程序的強化
為實現在一審程序中解決民事爭議并加快程序進程的目標,必須特別重視一審程序的強化。在德國現行的法院體系之下,審理民事案件的一審法院包括初級法院與州法院,而當事人究竟應向哪一個法院取決于案件的訴訟標的額,這一區分在改革法案中得到保留。強化一審程序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法官推進訴訟職責的強化
法官推進訴訟的職責是指法官應該通過明確的指令,將法院的相關法律意見告知當事人。這將使當事人更有效率地把握訴訟的進程,并且更容易接受裁判結果。對于那些對最終裁判具有關鍵性影響的事實,當事人能夠更清楚地觀察法官是否全面地厘清并評估了這些事實。
2.ADR(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理念的貫徹
為提高案件的和解結案率,鼓勵法官努力達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糾紛解決結果,改革法案在民事訴訟中設置了“預備仲裁聽審程序”。該程序的核心內容是要求法官盡可能早地在訴訟的初期將和解提議提供給當事人,以避免用裁判的方式來解決民事糾紛,并減少案件的上訴率。另外,為了增加法庭與當事人之間的信息交流,改革法案規定法官必須命令當事人親自出庭參加訴訟。與德國傳統的司法實踐相比,該規定顯然是一個巨大的反差,因為長期以來當事人通常并不親自庭審而是由律師。而司法實踐中由律師訴訟的經驗已經表明,離開當事人的參與往往難以查清案件的事實。為了使程序更具透明度,并且更易為普通人所理解,改革法案強調應該盡最大可能使程序一啟動就將當事人包含在內。
然而,一旦上述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實施,法官在一審程序中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將大大增加。為了應對因此而增加的工作量,有必要對法院的審判資源進行重新配置。改革法案認為可以通過精簡上訴法院審判人員的方式來加強一審的審判力量。
3.法院內的糾正程序
在原來的民事司法體制之下,如果一審裁判侵犯了當事人根據德國《基本法》第103條第1款可以獲得的公正審判權,只能在聯邦提起憲法上訴。為強化一審程序,同時也為了減少聯邦的案件,改革法案規定一審法院可以通過糾正程序自行糾正一審裁判。
(二)獨任法官的發展
根據德國現行法律,初級法院審理案件只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而州法院審理案件則是由3名法官組成法庭進行審理。不過在司法實踐中,在州法院審理的案件通常會交由3名法官中的一位獨任審理。相關的調查顯示,由獨任法官進行審理并不存在不可接受的難題,并且較之由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獨任審理的案件的和解率更高,而上訴率則更低。為了有效地區分合議制與獨任制的功能,改革法案規定對于那些無論在法律還是事實方面均非重大疑難的案件統一交由獨任法官審理。不過對于那些疑難案件,改革法案依然在州法院保留了合議制,以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并發揮其培訓年輕法官的作用。
(三)上訴救濟中價額標準的降低與廢除
在改革法案中,作為一項原則,所有案件的裁判都將在平等的基礎上獲得上訴救濟。為此,提起控訴的標的價額從1500德國馬克降至600歐元(約為1200德國馬克)。同時,考慮到糾紛的標的價額不是一個評價案件法律意義的合理標準,改革法案規定了許可上訴制度。這就意味著,如果該制度獲得實現,即使訴訟價額低于600歐元,只要糾紛涉及到法律原則問題或該糾紛的意義已經超越了案件本身,法官也可以允許當事人上訴。這樣,民眾獲得司法救濟的可能性就擴大了,而民事訴訟制度本身也就變得更加合理。
對于針對州高級法院在控訴審中所作的終局判決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告,德國現行法律的規定較為復雜。改革法案規定以單一的許可制來取代原有的“價額+許可”的混合標準,只要案件存在法律意義或者需要聯邦法院對案件進行最后的裁判以進一步發展法律或保證法律適用的統一性,都允許提起上告。
(四)上訴程序功能的分化
改革法案的核心之一是要把上訴程序重構為錯誤控制與糾正的機制。這就意味著,那些事實已經通過一審程序得到完全的與令人信服的認定的案件,在控訴審中將不會再對事實進行調查。在控訴審中,如果法院在審查了證據之后認為適當就應直接解決,而避免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以加快訴訟的進程。另外,改革法案還試圖通過將聯邦最高法院審判工作的重心界定在重大法律問題的厘清、發展法律以及確保法律適用的統一性等方面,并將控訴審集中于州高等法院。這樣,上訴程序對尋求司法救濟的當事人來說將更具透明度,也更有助于增進司法權的統一性。
(五)處理無意義上訴程序的簡化
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 完全積累 個人帳戶 公營管理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90年代以后各轉軌國家也各自推出了新的養老保險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或思路都借鑒了現代經濟學的新的發展成果,大多數在本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們的經驗無疑對于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國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要點
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20世紀的一大社會進步。然而,經過幾十年的運行,這一制度暴露出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對本國經濟增長的負面作用和社保機構自身的財務危機上。20世紀70年代,各國已經開始醞釀要改革這一制度。
(一)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具體的行動可以認為始于1981年的智利改革。當時智利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現收現付制為基礎,廣泛地覆蓋了養老金、撫恤金、疾病補助和津貼。隨著人口老齡化階段的到來,加上原有體制存在的不公平所導致的效率低下,社保機構的財務狀況呈不斷惡化之勢,到20世紀70年代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政府決心對原有制度進行徹底改革。經過政府的努力,1980年智利通過改革法案,1981年新體制正式實施。其具體內容包括: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每人每月將不少于工資10%的資金存入自己的個人帳戶,形成養老基金;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只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而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是法定的經營管理者。基金所有者有權選擇和更換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這迫使各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在價格和服務方面展開競爭。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準、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并要求其交納風險準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二)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實施
許多轉軌國家認為,智利的完全基金化的強制性定額繳款體制對于它們并不合適,因為這一體制存在兩個缺陷:該體制沒有真正分散風險,比如,一旦出現持續的惡性通貨膨脹,或者資本市場出現大的波動,完全積累的基金制將可能破產。更何況轉軌國家的資本市場還不完善;由于存在轉軌成本,智利模式難以在具有龐大的現收現付體制的國家內實施。
1994年,世界銀行關于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提出了一個“三支柱”方案。這一方案對于轉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的重建產生了決定性影響。該方案的主要內容是養老金的來源應該多元化,具體來說就是要通過現收現付支柱、強制性基金化支柱和自愿的輔支柱(即個人的商業保險部分)這三個支柱來保障個人未來得到穩定的養老金。贊成該方案的人士認為,由于該體系的每一個支柱分別是通過勞動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來組織和運行,因此是暴露在不同類型的風險之下,這樣,體系內總的風險得到了有效的分散。
從1998年開始,轉軌國家開始紛紛按照三支柱方案來設計本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盡管各國在具體的操作方案和制度的側重點上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別。這些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引入基金化支柱,該支柱將與經過改革的現收現付支柱并存。它們力求形成一種包含了代際聯系的優點和強制性長期個人儲蓄的優點的混合制度。
我國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緊迫性來自以下方面:我國人口老齡化階段的迅速來到。由于我國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特殊的人口政策,2030年我國的退休人員將達到高峰期,根據估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將比世界上其他大國來得都要快;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加速發展期,城市人口的增加在今后的一段時期內會非常迅速,而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覆蓋的是城市人口,這意味著加入到這一制度中的人口會越來越多;經濟體制轉軌的需要。目前許多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還多少依賴于原來所在的國有企業,這加重了國有企業的負擔,不利于下一步國有企業的徹底改革;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向
本文以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兩個方面討論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取向
(一)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
對于我國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存在三種觀點:主張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認為該制度管理成本低,互濟色彩鮮明;主張部分積累制,實際就是統帳結合,該制度與世界銀行的“三支柱”方案本質上是相同的;主張完全積累制,即社會統籌的部分也要進入到個人帳戶。對于第一種觀點,除了前面講到的人口老齡化和城市化原因使之不可行外,還有一個微觀層面的問題,即如果提高繳費率來緩解支付壓力的話,無疑要增加企業的成本,最終導致國內企業的虧損面大大提高。
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是部分積累制,根據這一觀點,社會統籌部分通過現收現付制來提供最低養老保障,而個人帳戶方面通過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基金積累則既有利于提高社會儲蓄率,又有利于激勵個人的工作積極性。因此,該觀點似乎最為合理。但是,國內外學者中對此都有不同看法。費爾德斯坦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實際上資本的邊際產出大于工資總額的增長率,因此,將現收現付制部分改為基金制,將大大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郭樹清則是國內強烈主張完全積累制的代表人物,其理由是:完全的個人帳戶制使得養老保險的享用與貢獻完全掛鉤,可以徹底打破“福利大鍋飯”;完整的個人帳戶打消了人們的其他幻想,有利于繳費的順利進行;政府難以擠占;制度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可以取得最好的積累和增值效果;由于城市化進程加速,不搞個人帳戶,政府的養老保險負債會越背越大。他認為,為了體現基本養老金的互濟性,可以拿出統籌部分繳費的30%-50%平均化后再記入個人帳戶。
筆者認為,完全積累制應該是兼顧公正與效率的最好制度。特別是,轉軌國家所擔心的完全積累制不能分散風險的擔憂,可以通過現代金融工程來設計收益和風險水平固定的金融產品來化解。
(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部分積累制還是完全積累制,都面臨個人帳戶中積累的資金如何管理的問題。世界上實行個人帳戶制的國家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兩種方式,一是前面講過的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一是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對于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的具體運做方式及優點,前文已經提及,但是,斯蒂格利茨對私人管理個人帳戶提出了兩點疑慮:私人管理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發展水平要求較高,而許多國家都滿足不了這一條件,即使資本市場狀況良好,也會存在管理成本過高的問題;不能為個人提供充分的保險以避免通貨膨脹這種風險,而定額給付制可能更好。
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具體為:所有雇員和雇主每月按雇員薪金的一定比例繳納公積金到中央公積金局設立的個人帳戶,基金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中央公積金局按政府規定的利率付給利息,基本上相當于其國內主要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略高。長期以來,新加坡的個人公積金管理一直非常成功。但是對于這一公營模式也存在詬病,包括:中央公積金局將該筆巨額資金交給新加坡財政部,由財政部進行投資,政府投資難免會降低投資效率;政府掌握這筆資金的使用權進行公共項目投資,這有悖于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則。
客觀地講,兩種模式的優劣很難區別,筆者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資本市場尚不完善,而且私人投資管理水平和私人信用尚有欠缺,因此,至少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選擇公營模式可能更符合國內的情形。當然,對于具體負責運營的公共投資管理機構,政府應該通過立法來保證其經營的獨立性,同時對于其權限和責任,包括投資領域給予明確化。
除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改革之外,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簡言之,這些政策應該包括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同步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修改公司法和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條款,以及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
關于體制轉軌而發生的隱性債務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是政府已經明確表示愿意承擔其補償問題的解決。總體上看,減持國有股權和出售其他國有資產,或者直接劃撥國有股權應該是進行債務補償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合理的籌資渠道。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期。通過借鑒國外的改革經驗和考慮國內的實際情況,本文認為,我國應該建立完全積累型的個人帳戶制,社會統籌和企業與個人繳納的資金都應該進入到個人帳戶,同時,現階段應該選擇公營管理模式來對積累的資金進行投資管理。當然,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相關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兼顧公正與效率的養老保險制度對于我國在今后20年的戰略機遇期內實現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一定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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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宣翻譯 教學模式 文化輸出
在全球化背景下,外宣翻譯人才能幫助中國與其他國家間的交流,是一座對外溝通交流的橋梁,作為外語教育工作者,如何培養能夠適應現階段要求的外宣翻譯人才,深感壓力重重。本文從對目前中國外宣翻譯現狀、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革教學模式等方面入手,對外宣翻譯教學提出了一定見解。
一、中國文化輸出及外宣翻譯
語言是文化的前提,沒有語言就沒有文化;語言又受文化的影響,反映文化。文化作為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體現,已經越來越被各國所重視。國家的強大不僅是物質的強大,更是精神的強大,文化的強大,語言的強大。文化輸出要依賴語言的翻譯水平。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對外傳播,就不會被世界認同和理解,甚至會遭到敵國的惡意歪曲和攻擊,造成國際社會對中國的誤解。
外宣翻譯是翻譯的一種形式,在遵循翻譯的共性原則的前提下,可以從廣義和狹義的角度去理解。廣義的外宣翻譯包羅萬千,幾乎涵蓋所有的翻譯活動,即人們常說的“大外宣”的翻譯概念。在狹義上,外宣翻譯包括各種政治文獻翻譯、新聞文本翻譯、公示語翻譯、信息資料翻譯等。
二、外宣翻譯教學現狀
目前,我國外宣翻譯雖已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仍存在較多的問題。由于一些譯者的基本功不扎實,白字連篇,導致語法錯誤和用詞不當;還有由于一些譯者的跨文化意識不足,雖然譯本拼字無誤,語法正確,但外國讀者卻很難讀懂;有的譯者以文本為中心,將外宣翻譯等同于小說,詩歌、散文等文學翻譯,忠于原文,未在譯文中加入個人創造。
我國高校英語專業的翻譯課歷來重視文學翻譯,輕非文學翻譯。大多數高校英語專業未開設專門的外宣翻譯課程,僅開設了普通的英漢互譯課程。在該課程中,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教師更注重文學文本的翻譯,認為只要文學文本翻譯做好了,其他的文本翻譯都不重要,甚至用文學翻譯的方法籠統對待所有的文本翻譯,使得非文學文本翻譯質量日益低下。
另外,高校英語專業較為注重專業技能訓練,往往忽視了跨文化交際課程的重要性,相關課程設置較少。學生在課堂上未對該課程引起重視。教師在跨文化交際的課程中也缺乏對學生進行中外文化的細微差別的比較,這樣學生缺乏跨文化意識,進而在翻譯外宣文本時,不能用外國讀者易于接受的表達方式進行翻譯,使得翻譯文本不被外國讀者理解,未達到外宣翻譯信息交流的目的。
三、外宣翻譯教學改革探索
1、重視夯實語言基礎教學
在學生從高中過渡到大學的初期,容易被輕松自由的學習氣氛影響,無法靜下心對專業基礎課程進行潛心研究,往往錯過了大學階段第一年的夯實基礎階段。此時,教師應當在講授課本內容的同時,不斷強調基礎知識和語言運用的重要性。
在詞匯教學中,不僅停留在詞義的理解上,還需對詞匯的具體使用、搭配規則以及不同語境中的運用加以詳細解釋,更關鍵的是對學生課后鞏固訓練要加強。對學生犯的錯誤要及時糾正,避免學生犯同樣的錯誤。鼓勵學生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學會利用多種學習途徑,對有限的課堂學習內容加以補充,提高學習興趣,使學生加快提高語言基本功。
2、注重實踐環節
在進行課程設置時,應加入外宣翻譯實踐課程教師為學生提供真實的翻譯材料和仿現實的翻譯場景,涵蓋面應盡量廣泛,讓學生們帶著任務去用目的語言解決實踐問題。為學生創造接近目的語言的環境,讓學生盡可能多的接觸目的語,通過師生或生生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共同解決問題。除此之外,教師可通過各種途徑為學生尋找課外實習實訓的機會,通過線上翻譯、會議記錄翻譯、產品性能翻譯、公共場所標志語翻譯等實踐環節,讓學生親自體會外宣翻譯的過程。
完成實踐環節后,教師務必對學生的習得進行點評,糾正錯誤、總結經驗、發揚亮點,從而加強了實踐積累。通過實踐使學生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自我檢測與評估,學校亦可將實踐環節成績納入評估體系,提高學生對實踐運用的重視,從而進一步提高扎實的基本功。
3、摒棄不利的傳統教學,提高學生跨文化意識
首先,在外宣翻譯的課堂,教師必須跳出非實踐意義的教學形式。在傳統翻譯課堂上,教師們總是花費大量的時間分析強調各種翻譯理論和翻譯標準,甚至反復考查學生對翻譯標準的記憶,導致很多英語專業、翻譯專業的學生學完了翻譯課程以后,對翻譯的認識仍然停留在理論層面上。另外,在大量的文學文本翻譯中,學生習慣于用純文學的語言。忠于原作者的視角進行翻譯,而大量的外宣翻譯不能用文藝的方式進行處理。學生們牢記各種翻譯理論知識,再用文學語言翻譯出的外宣文本,往往讓外國人貽笑大方。
眾所周知,跨文化交流現在已經越來越被廣大國人接受,在“文化輸出”的視野下,如何輸出,顯得尤為重要。
作為教師,如果自身的跨文化意識不強,又不愿多學習相關知識,沒有對異國文化與本國文化異同的敏感度,且沒有根據目的語文化與本國文化的異同在語言轉換時進行調整的自覺性,就很難對學生做出正確的跨文化引導。所以教師應利用一切資源,提高自身跨文化素養。例如出國進修、文化考察、多閱讀跨文化書籍、多與外籍人士溝通并及時作出書面總結。
在對學生進行跨文化教學的過程中,要培養學生增強“外國人和中國人文化有異”的意識,注重對學生外國文化的引入和講解,同時應當引導學生對中國文化進行深入思考,認識東西方文化差異。在翻譯時應該時刻有一種“外國人不是中國人”的意識,母語文化對異國文化不應該是一種抵制,而應該是一種推動。在中國“文化輸出”的視角下,外宣翻譯工作對外宣翻譯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作為培養外宣翻譯人才的搖籃,高校英語專業應及時對外宣翻譯課程設置進行相應調整,最教學模式進行適時改革,培養出能適應新時期新要求的外宣翻譯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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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
關鍵詞:農產品; 價格; 價格波動。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農產品價格基本上是穩定的;改革開放以來,伴隨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我國農產品價格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先后出現了 1982—1990、1990—1999、1999—2002、2002—2006、2006—2009 年等 5個完整的波動周期[1]
。 近年來,農產品價格大幅波動問題表現得尤為明顯,從“蒜你狠”到“姜你軍”,從“豆你玩”到“糖高宗”,從“藥你苦”到“棉里針”,從“蘋什么”到“玉米瘋”,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關注,研究農產品價格波動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必要性。
1 國外農產品價格調控的具體做法。
1.1 美國。
美國是全球城鎮化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 其城鎮化率超過 82%,農業人口數量遠低于發展中國家,但美國農業生產方式和生產力都處于世界最發達的國家之列,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程度高,農產品價格保持基本穩定。
1.1.1 從農產品生產的角度來看 高效的家庭農場為農產品的均衡穩定供給夯實了基礎,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了保障。 以銷售額 25 萬美元為界,將美國家庭農場劃分為小型農場和大型農場, 在全美約 205 萬個家庭農場(平均規模 193.4 hm2)中,小型農場約 180 多萬個、占 90%以上,近年來發展較快的“公司農場”也接近 10 萬個。 與傳統的分散農戶相比,農場土地實行集約化經營,農業機械化程度高, 各種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大力推廣,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高,優質農產品的生產有保障,在供求規律的作用下, 市場上農產品價格不可能大幅度波動。同時,不同區域之間的農場還非常注重分工和專業化生產,區域農業資源比較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玉米帶、小麥帶、棉花帶等產地農產品品牌效應明顯,肉牛、奶牛、豬肉、禽肉、羊及羊毛生產基地也較為集中。 以肉牛產業為例,肉牛一般多在西部的密蘇里等州放養,到了一定的階段,農場主將肉牛運往德克薩斯、 加利福尼亞和中北部玉米帶的科羅拉多等州催肥,最終將肉牛屠宰銷往世界各地市場。
1.1.2 從農產品運輸的角度來看 便捷的農產品流通體系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創造了條件。 經過數百年的發展,美國擁有高度發達的公路及鐵路運輸網絡,在農產品產地較為集中的情況下,農產品能夠快速及時地運往國內外銷售市場。由于是家庭農場式作業,農產品收獲后,可迅速地將農產品運往批發市場,由批發市場的裝卸、包裝企業進行包裝,然后再組織發貨。 據統計,美國近 80%的農產品是從產地經過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到零售商, 僅 20%左右的農產品通過車站配發市場進行銷售。此外,在農產品運輸過程中,美國專業的裝卸公司、運輸公司、加工和分類配送中心等極為發達,甚至銀行和郵局也參與其中。 與其他國家相比,美國農產品的運輸涉及的機構眾多、服務齊全,這些機構不僅有利于農產品的快速運輸,對于降低農產品的價格也有重要作用,農產品滯銷的問題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決。 以目前美國交通網絡和農產品流通機構的服務能力為例,按照常規的運輸方式, 東海岸農場主收獲的農產品可以在 2 d 內運到西海岸,部分生鮮農產品基本上可以做到當天收獲、當天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 總體上看,美國農產品運輸渠道相對較短,運輸環節較少,運輸效率遠遠高于一般國家,這對于確保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1.3 從農產品銷售的角度來看 高度發達的農產品銷售體系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了支撐。美國農產品的銷售市場主要有產銷地批發市場、 車站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大型超市)等。 一般產銷地銷售市場主要位于生產地和銷售地的中心,農產品收獲后可以快捷地銷往銷售中心,由銷售中心進行分級定價、質量檢測、包裝處理等,再將農產品銷往國內外農產品市場;車站批發市場一般位于城里,地理位置便利,來自其他產地的農產品多在車站批發市場集中,由車站批發市場銷往外地,轉運、銷售非常便易;零售市場(大型超市)往往更接近消費者,特別是近些年來,大量零售市場(大型超市) 更多地涉足批發領域, 超市農產品進價成本更低,出售價格也較以往低,更符合普通消費者的消費需求。
1.2 歐盟。
作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區域經濟體,歐盟在農業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業競爭力越來越強。 歐盟農業的發展不僅在確保歐盟內部農產品均衡穩定供給方面夯實了基礎,還為歐盟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創造了條件。 無論是 1992 年以前的歐共體, 還是 1992 年以來的歐盟,重視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已成為廣泛共識, 這為歐盟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了保障。
1.2.1 從農產品生產的角度來看 歐盟高度重視農業環保,重視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為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夯實基礎,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創造了條件。 在農產品生產方面,歐盟政府為確保高品質農產品的供應,通過提供財政補貼的方式,引導農民減少化肥、農藥和滅草劑的使用,鼓勵農民減少牛和羊的存欄量,支持農民自覺提高農產品的品質;為避免農業生產過程中的浪費行為,歐盟政府鼓勵農民放棄農業利用價值不明顯的土地, 拋棄粗放型耕作方式,鼓勵農民休耕。 表面上來看,歐盟政府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農產品的播種面積,但是,隨著大量高科技的投入,農業機械化程度顯著提高,農產品總量不降反增,保障了高品質的農產品供應,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農產品價格的大幅波動。 從長遠來看,重視農業環保,重視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整個歐盟農業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為歐盟農產品的長期穩定均衡供給創造了條件,有利于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 特別是休耕方式的實施,一方面可有效減少農產品的總量,科學調節農產品的供求,為農產品價格的穩定夯實基礎;另一方面,休耕的方式可以為土地資源的長期使用創造條件, 為未來歐盟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 此外,歐盟政府還非常重視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注重對山區、貧困地區農業發展的援助,為農產品在不同區際間的均衡供給創造條件。
1.2.2 從農產品運輸的角度來看 歐盟政府高度重視農產品運輸的軟件環境建設,為農產品的流通創造條件,有利于確保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 從歐盟現有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來看,農產品的運輸總體上較為便捷,特別是 1992 年以來,歐盟政府著力改善現有農產品流通體系,新建農產品運輸所需要的基礎設施。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歐盟政府在重視硬件環境建設的同時, 還高度重視農產品運輸的軟環境建設。 例如,歐盟政府高度重視儲藏補貼政策在穩定農產品價格方面的作用,在農產品集中上市的旺季,歐盟政府會向農產品生產者或經銷商發放補貼, 讓他們將農產品儲藏一段時間,然后再投入到市場中,盡量避免農產品集中進入市場導致農產品價格的大幅波動。 此外,歐盟政府還注重對涉農運輸企業的引導, 鼓勵企業盡量到政府修建的物流中心轉運農產品, 切實發揮現有物流體系在農產品轉運銷售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歐盟內部,政府制定統一的標準,對農產品包裝、質檢、轉運提供一切便利,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農產品的銷售成本,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創造條件。
1.2.3 從農產品銷售的角度 來 看 歐盟對內實行價格支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 歐盟農產品的銷售主要通過批發市場、連鎖超市等進行。 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是, 歐盟農產品對內實行價格支持的政策具有鮮明的特色,主要包括目標價格、干預價格和門檻價格 3 個方面, 目標價格主要針對農產品的生產者,門檻價格主要針對進口的農產品,而干預價格則針對歐盟內部農產品的銷售。 按照規定,當市場上農產品價格低于干預價格時, 市場管理組織將會以干預價格無限制地收購農產品, 最大限度地維護農產品生產者的切身利益。 很顯然,干預價格代表了歐盟內部市場有關農產品的最低價格,也就是農產品生產者的最低收入。從長期來看,干預政策能夠有效調動農產品生產者的生產積極性,為農產品均衡穩定供給提供保障。
1.3 日本。
日本雖為當今世界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但日本本身的資源比較匱乏,山地和丘陵占日本國土面積的 80%,土地貧瘠,火山灰、泥炭土以及泛堿土居多,可耕土地面積有限。雖然資源有限, 但日本農業的發展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其農業發展成效顯著,農產品價格總體上來看也基本穩定。
1.3.1 從農產品生產的角度來看 日本高度重視農協等涉農組織的作用,為有限土地資源的精耕細作提供保障,為確保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夯實基礎。 針對近年來日本國內老齡化日益嚴重、農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日本農戶開始成立公司、組合、農協等組織,進行大規模農業生產。與過去的分散農戶相比,各種農業組織力量更為雄厚,各種現代農業生產技術也得到了廣泛應用, 有限的農業土地資源得到精耕細作,農業生產率也有了顯著提高。 例如,日本農協充分利用自身所擁有的資源優勢,對個體農戶提供全方位的生產指導,從農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到農戶種子、農藥、化肥的選擇等均提供咨詢指導,保障了農產品的品質, 農產品單產和總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目前,日本各種農業團體接近 10 000 多個, 涉及種植業、 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為日本農業的發展提供支撐,也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夯實了基礎。
1.3.2 從農產品運輸的角度來看 高度重視以農協為代表的涉農組織的作用, 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創造了條件。 近年來,日本物流業的發展極為迅速,農產品流通的專業化程度、自動化水平都很高,而且對物流信息的處理手段也很先進。 日本的農產品從農民(農協或產地經紀人)手中,往往會經過批發商、經紀批發商、采購商,然后經超市進入消費者手中,農產品流通渠道復雜、環節多、手續繁瑣,但是,消費者所購買的農產品品質能夠得到保障。
這是由于有農協等專業涉農組織直接介入農產品的各個流通環節,農產品的檢測、包裝、存儲都能夠得到保障,農產品滯銷或損壞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為了保證農產品能夠準確及時地到達消費者手中, 日本政府對涉農產品運輸的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規定,對運輸工具、過程細節、包裝方式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總體上看,盡管日本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所需要經過的環節多, 但由于有政府的介入,各類涉農組織基本上能夠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農產品供應有保障,農產品價格也能夠保持基本穩定。
1.3.3 從農產品銷售的角度來看 農協在農產品銷售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確保農產品價格處于平穩的高位運行狀態。 在日本,農協的力量強大,可以利用加工、包裝、運輸、保險、信息網絡等現代化優勢,依賴自己龐大的組織系統,將農產品從農戶手中收購,并進行統一銷售。 隨著近年來大型連鎖超市的發展, 農產品終端銷售也越來越向超市集中。 與其他國家相比,日本農產品統一銷售的優勢也非常明顯。 農協統一銷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障農產品的質量、數量,也有利于避免小農戶難以面對農產品市場價格風險的問題, 對于調節市場上農產品的均衡供給也有顯著的作用,有利于抑制農產品價格的大幅波動。
當然, 農協統一銷售也有其顯著的弊端, 如造成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鏈條中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 按照日本《零售法》 的規定, 批發商收取 4%管理費, 中間批發商10.9%,零售商 43%,農協等 43.6%,生產者僅占 28.5%[2]。
總體上看,日本農產品的銷售專業化程度較高,市場上農產品能夠均衡穩定供給,但農產品流通環節多、手續復雜,相應最終農產品的價格也是處于平穩高位運行態勢。
2 國外農產品價格調控的經驗。
2.1 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了“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
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農業均是國民經濟的基礎, 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都是不容動搖的。 農業的發展不僅滿足城鄉居民的飲食需要,還可以為其他產業的發展夯實基礎, 農業基礎性地位的穩固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和制約著整個國家的安穩程度[3-4]。
正是認識到農業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重要性,無論是美國、歐盟,還是日本,均高度重視農業發展,對涉及城鄉居民飲食需求的農產品均衡穩定供給問題尤為關注。 美國和日本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重視現代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穩步提高農業生產率,竭力確保農產品有效均衡穩定供給,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夯實基礎。 雖然與美國和日本的側重點不同,歐盟更為重視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所采取的以休耕為代表的政策, 不僅有利于直接調節市場上農產品的均衡供給、穩定農產品的價格,也有利于農業的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因為過度耕種只會導致土地資源的枯竭。
2.2 在行動上, 卓有成效地實施了一系列適應本國國情的農業政策。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這已經成為共識,但是如何將這種共識全面貫徹到實際行動中,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卻存在很大的差距,美國、歐盟和日本在此方面做得極為成功。 雖然美國、歐盟和日本在發展農業生產、調控農產品價格方面都采取了迥然不同的政策,但這些政策都是適合這些國家和地區實際情況的。 美國是名符其實的地大物博,資源豐富,不可能采取個體農戶耕作的方式來發展農業生產,只可能走集約化農業發展道路;在農產品運輸和銷售方面,美國交通體系和物流體系(農產品流通體系)高度發達,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水平高。 歐盟國家絕大多數屬于發達國家行列,但不同國家的實際情況不同,要確保歐盟農產品的均衡穩定供給, 確保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必須考慮到農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問題。 而資源極度匱乏的日本,要盡量減少農產品的進口,確保農產品的供應,保證農產品價格的穩定,農業生產的發展必須精耕細作,有組織地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一切農業資源的浪費。
2.3 在保障上,全方位、多角度地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保駕護航。
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涉及到農產品生產者、運輸者、銷售者以及政府等多個不同的團體和個人, 要確保農產品的均衡穩定供給,保證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不僅需要涉農產銷主體的努力,還需要高度重視政府的作 用[5]。 無論是美國、歐盟,還是日本,在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過程中政府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 市場經濟條件下,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預;但是,考慮到農產品的特殊性, 要確保農產品的穩定供給和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必須發揮政府的干預作用,切實將農產品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等環節置于政府的宏觀調控中[6]。
3 國外農產品價格調控對我國的啟示。
3.1 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農業的發展, 重視農產品的均衡穩定供給。
中央政府應繼續加大對農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確保出臺的相關系列興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強化對政策貫徹落實的監督,為農產品的穩定供給創造條件,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保障; 地方政府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興農惠農政策的同時,要充分發揮區域的資源比較優勢,科學合理地引導農業生產, 杜絕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一哄而上盲目生產的現象發生,并積極大力探索新型家庭農場的發展,創新農地流轉方式,支持、鼓勵和引導農業的集約化經營,為農產品的穩定供應和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支持[7-8];涉農生產主體(包括個體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涉農中小企業)應本著節約資源、務實生產的原則,積極采用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 在充分保障農產品產量的同時穩步提高農產品的質量,確保物美價廉農產品的有效供應,夯實農產品價格基本穩定的基礎。 針對當前城鎮化進程加快的現實,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視對土地資源的使用, 重視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為農產品的旱澇保收創造條件。
3.2 從行動上重視農業價格波動問題, 出臺有利于農產品流通的政策。
針對“農產品進城”困難的現實,要確保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需要暢通農產品流通的渠道,積極探索產地政府在城鎮開設農產品專賣店的經驗做法, 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轉運農產品中的典型經驗做法,探索“壽光模式”在產地市場實踐的經驗,千方百計為“農產品進城”暢通渠道;針對農產品流通中的效率低下問題,政府不僅要科學規劃產地物流體系,強化產地及城鎮農產品市場建設,還需要大力扶持涉農主體從事農產品的轉銷工作, 縮減農產品流通的環節,為農產品便利快捷地流通創造條件[9-10];針對農產品流通中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 政府應該強化宏觀調控政策,有效降低城鎮超市農產品上架的費用,有效分配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利益, 讓更多的利益主體參與到農產品流通的過程中來; 針對農產品流通中的違法亂紀行為,政府應該強化監管力度,高度重視農產品食品安全問題,強化農產品的產地標記意識,重視產地農產品品牌建設,切實保障農產品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3.3 完善有關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的相關配套政策。
在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過程中, 要重視農村金融發展的作用, 切實讓農村金融更好地服務于農業生產經營,有效解決涉農主體的融資訴求問題;要高度重視農業保險的發展, 不僅要全面調動涉農主體購買農業保險的愿望,還需要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保險品種,切實保障購買農業保險的利益群體的利益; 要高度重視財政稅收政策的作用, 對涉及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的主體,應從農業補貼、稅收優惠、稅收激勵等方面作出努力,切實保障農產品均衡穩定供給和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大力完善我國應對國外農業反傾銷的舉措,盡量避免我國農產品市場受到國外農產品的沖擊, 確保農產品市場的穩定[11-12];高度重視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過程相關政策、法律和法規的制定、完善工作,為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提供法律保障, 為整個農產品市場的繁榮穩定創造條件,為農產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提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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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部門對進出口產品價格管理概述
目前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對于價格核定主要包括稅收的管理和海關商品價格核定管理。
(一)稅務部門對產品價格管理
稅務部門主要是通過價格的核定加強稅收的征收管理,其主要是對于未設置賬簿或賬簿混亂或納稅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進行核定,主要是防止偷逃稅款行為的發生,核定依據有: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2.按照營業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其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海關對商品價格核定管理
海關對價格的核定管理與稅務部門價格核定類似,主要也是考慮到產品所耗用的材料成本和生產費用,同時對于價格不能確定的,通常按照以下順序依次確定價格:
1.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2.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3.根據境內生產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成本、利潤和一般費用(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境內發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計算所得的價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
二、通過外匯收支管理控制跨國企業價格轉移
(一)價格核定與外匯收支管理的關系
進出口貿易中的價格核定與外匯收支的管理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一方面,據統計,2013年1~6月份,某省貿易項下外匯收支金額約占全省外匯收支總額的85%,貿易項下外匯收支的管理成為我國外匯管理的重中之重,而價格核定在貨幣形態上表現為企業的外匯收支,外匯收支的管理離不開對企業產品價格核定的監管。另一方面,通過對企業外匯收支的分析和管理也有助于發現企業外匯收支中存在的異常變動,有助于對價格進行核定管理。
(二)外匯收支管理中價格核定的難點
跨國企業價格轉移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要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1.跨國集團內子公司受同一集團公司控制或影響,其財務和銷售策略在極大程度受到母公司的影響,企業之間產權關系和控制關系為價格轉移提供了便利和可能,加大了價格核定的難度。
2.產品價格核定主要是對市場價格和產品生產成本的比對和核查,涉及到企業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企業產品涉及多種行業,其經營本身也具有相當的復雜性,要對價格進行準確核定必須要熟悉企業產品、了解企業的生產流程、地區差價、市場行情以及價格的季節變動、銷售政策等等。
3.海關、稅務等部門主要是側重對企業產品的稅款交納進行監管,海關、稅務部門之間以及與外匯管理部門在價格核定上缺乏信息共享和協調管理。因此,外匯管理部門無法準確、全面了解企業商品價格的管理情況,難以對企業價格因素對外匯收支影響進行分析和有效控制。
(三)典型調查與分析
為進一步了解企業產品價格變化與外匯收支的影響關系,我們以X公司為例,對企業進出口和產品價格進行調查研究與分析論證。
1.公司概況。該公司成立于1995年,由某跨國集團投資,主要生產電器及相關產品,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為6500萬美元。近年來,該公司加大了產品的投入,對產品生產結構進行了調整,生產能力得到進一步的加強,產品盈利水平也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2.相關數據。
3.數據說明與分析。表1:該公司近年來進、出口銷售額大幅度的增加,其中2012年出口增長幅度達94.01%,2012年進口增長幅度達60.82%。據了解,2012年該公司扭虧為盈,主要是由于該公司加大技術改造,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增加了高檔產品的生產,改變了生產和銷售結構;提高了產品出口價格;進行產品采購價格談判,控制部件及成品庫存,降低產品成本。
對該公司歷年的外匯收支額進行分析。為了更形象、直觀的說明情況,我們以年份為橫坐標、進口額和出口額為縱坐標繪制坐標圖。根據進口(圖1)和出口(圖2)的變動曲線坐標圖我們可以看出,該公司自2004年至2010年各年的進口與出口額的數軸點的變化趨勢是較為相似的,2011年至2012年各年進口與出口額的數軸點的變化趨勢較為一致,2010年至2012年各年進口與出口額的變化趨勢與2004年至2012年存在一定的變化差異。同時,我們發現2010年至2012年的利潤總額(見圖3)的變動也較為異常,因此,我們要重點關注引起2010年至2012年外匯收支、利潤總額的變化因素,并對其進行較為徹底的分析。
表2:2011年該公司人均銷售收入為87萬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0萬元人民幣/人,增幅達29.85%;2012年人均銷售收入為142萬人民幣,同比增長55萬元人民幣/人,增幅達63.22%。2012年人均銷售收入大幅度的增長主要是該公司新上了DIOS項目,該項目技術較先進,產品利潤較大。剔除DIOS項目后該公司人均銷售收入為129萬人民幣,同比增長42萬元人民幣/人,增幅達48.28%。
表3:該公司基本是與國外關聯公司進行交易,其進出口產品型號、品種較多,其中出口產品約有1400種,進口產品約有1200種,每年的產品型號、規格都在變化,難以進行直接的比較。我們抽查了可以比較的部分型號產品的出口價格,型號為GC-359SNQ.CPIQLGU產品2012年3月份、5月份出口到國外同一地區平均價格為127美元/臺,4月份出口價格為112美元/臺,價格相差13.39%;型號為GC-379BA.CSWQESA產品出口到該集團南非分公司,2011年平均價格為170美元/臺,2012年平均價格為179美元/臺,價格相差5.29%左右。
4.財務指標情況。
我們對公司的權益凈利率和毛利率指標進行了對比和測算。權益凈利率即凈資產收益率是所有比率中綜合性最強、最具代表性的指標,毛利率是盈利能力指標,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產品銷售價格和成本之間的關系。由表4我們可以得知,公司各年度的權益凈利率和毛利率指標變化幅度較大,且毛利率和權益凈利率之間沒有一定的正向比例關系,存在較大的偏差,如2012年與2008年毛利率基本相當,而2012年公司的權益凈利率比2008年增長了192.29%,2011年公司的毛利率與2010年基本相當,權益凈利率則分別是虧損63.24%、虧損27.08%。
三、相關政策建議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外匯收支的管理,我們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對企業價格核定進行有效管理,防范跨國企業價格轉移的行為發生,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改變原有價格核定單純依靠納稅部門和海關部門監管的方式,逐步建立起通過對企業外匯收支管理對價格進行核定的思想觀念,加強對企業出口產品的價格監管、核定。打破部門之間的界限,稅務、海關、外匯管理局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和聯系,建立企業價格核定管理信息的共享機制。通過部門間的聯系、溝通和信息共享,對企業的行業情況、產品的生產過程、銷售環節進行充分的了解。只有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才能為企業的數據分析提供第一手數據資料,對企業價格核定情況進行有效的管理。
(二)建立非現場監測與分析體系
1.篩選重點關注企業。按照“抓大放小、重點監管”的原則,以國際收支申報統計數據為基礎,對企業外匯收支情況進行測算。對年度外匯收支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且年度外匯收支變化率超過20%的企業重點加以關注。連續兩個年度列為重點關注名單的企業必須向外匯局報送外匯收支異常變化情況說明以及外匯局要求的其他資料(格式見表4、表5,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相關指標)。
2.分析制度。對企業報送的異常情況說明以及表4和表5的相關內容進行核實和分析,核實其提供的數據資料的準確性,分析其所述原因是否合理、充分。要通過了解企業各地區的銷售政策、各地區的購買力水平來確定各地區產品定價的合理性;要分析企業財務指標變化的原因,通過企業相關財務狀況指標的變化分析企業的經營情況;與類似企業(規模、行業)生產經營狀況、利潤等財務指標對比,對差異較大的指標重點進行分析,分析是否存在異常狀況。
3.評價制度。根據對企業報送資料和外匯局的分析情況對企業的外匯收支進行評價,對外匯收支、價格核定變化存在合理原因的要從有利于企業發展、國家宏觀調控的角度上提出相關建議;對分析后認為外匯收支、價格核定變化存在異常情況的要寫出評價報告,要求企業對相關情況予以說明,同時聯合海關、稅務、財政等相關部門對企業價格核定、外匯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主要內容:
1、增開天津等11個城市為通商口岸;
2、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
3、外國人可往內地游歷、通商、傳教;
4、清政府賠償英、法軍費各800萬兩白銀。
《》的影響:
1、中國殖民地化程度加深。
2、清政府的權力結構發生變化,設總理衙門、總稅務司、同文館。
具體到高校《外國文學》教學還面臨諸多現實的困難:第一,同樣作為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核心課程,外國文學課程的課時與中國文學課程比較而言,還是相對較少。第二,由于文化背景、地理環境、歷史進程、社會格局等方面的差異,與中國文學作品相比,學生閱讀外國文學作品時,往往產生陌生感與阻拒感,難以精準把握作品的思想內涵。第三,課程本身難度大,內容廣,理論體系性強,有限的課時難以覆蓋廣博的內容,這就導致教師上課有顧此失彼之感。第四,教學方式粗獷,外國文學課程往往以大班方式進行授課,師生互動少,課堂氛圍較為沉悶,這就很難讓學生產生持久性的學習興趣。此外,我國高校自施行2012版教學方案以來,專業課程后置、課程課時縮減已是教學常態,學生學習專業知識的時間也隨之滯后、減少,這就導致學生對相關作品的閱讀經驗積累不夠,基礎知識面也較為薄弱,難以融入課堂節奏。這些現實的教學矛盾,經常讓高校教師陷入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既要在有限教學課時中有效完成教學內容的教授,又要在課程講解過程中,盡可能設置師生互動環節,激發學生積極性,發揮學生的自主意識。這無疑需要教師在課堂教學之外,另辟教學渠道,尋求師生交流途徑,延展教學時間來彌補這一缺憾,而微博、微信、播客等新新媒介則恰好可以承擔這一重任。E媒體時代為高校《外國文學》教學改革提供了必要契機,微博、微信、播客等新新媒介第一次實現了真正意義的雙向傳播模式,新新媒介打造的網絡平臺模糊了信息傳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在自媒體的傳播過程中,人們不再僅僅是媒體受眾,而是逐漸轉變成各類話語信息的原創者、編輯者、者與分享者、評論者,甚至成為輿論的引領者。”每個人都能創造媒介的內容,信息的接受者同時也是信息的制造者與發出者,可以說,新新媒介的“交互性”功能,讓每個個體既是消費者也是生產者。“自媒體信息傳播中的受眾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是自由的信息傳播者和主動的生產者、創造者和建設者,個人在社會信息生產和交換中獲得空前的主體地位。”高校教師應合理利用新新媒介“交互性”的功能優勢,將平等的、互動的“對話精神”引用到課程教學中,創新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自主學習興趣,拓展其學術視野,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而與傳統媒體相比,E媒體得天獨厚的技術優勢,擺脫了線性傳播的時空藩籬,信息可以得到即時即地非線性傳播。高校教師可以利用新新媒介不受封閉時空限制的媒體特征,打造隱性課堂,提供給學生進行即時即地學習的平臺,讓隱性課堂作為顯性課堂的有力補充。這種雙課堂并行的教學方式不僅可以延展教學時空,彌補課程課時不足的遺憾,也可以促使課程內容形成交互性的教學體系,解決教師在顯性課堂上難以涵蓋教學內容的矛盾。
二、E媒體時代《外國文學》教學的改革途徑
當前,《外國文學》課程教學面臨著日益邊緣化的文學定位、超文本文化霸權的沖擊、E媒體時代的學生群體所展現出來的心理特點以及受新新媒介海量信息影響下形成的全新知識結構等諸多難題,因而,筆者在客觀把握《外國文學》課程特點的基礎上,試圖從以下幾方面探索E媒體與文學課程相結合的可能性,激發學生的自主學習意識,提升其學習創新能力,進而探究如何發揮新新媒介的優勢功能,打造與顯性課堂相輔相成的隱性課堂,推進大學生的素質培養。首先,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新媒介的“交互性”功能,創設平等對話的教學氛圍,創新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自主學習意識,拓展其學術視野,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由于教學內容多、難度大、理論性強等客觀因素,在緊湊的課時安排下,高校《外國文學》教學在課堂上只能采用大眾傳播模式,即一人或一個源頭同時向許多人發送訊息,但接受者只是單純接受資訊卻不能轉換為發送者。也就是說教師的訊息針對班級全體同學,學生是大眾傳播的受體,只能被動接受,很難主動表達對教學內容的訴求,更不能與教師形成靈活互動,這難免讓教師不由自主地陷入“填鴨式”機械教學與“一言堂”呆板的教學境地。新新媒介的出現,則為變革高校傳統課堂教學方式帶來了契機,其“交互性”的功能優勢,不同于傳統媒體的單向傳播與被動接受,它可以不受時空限制,為師生雙向傳播、積極交流,提供了即時即地學習的平臺。具體到《外國文學》教學過程,教師可開通課程微博、微信付諸于教學實踐。在微博交流平臺上,老師可根據學生的接受情況與課程內容的學習日歷,結合教學進程,課前,將教學內容提前在課程微博上,激發學生學習的好奇心;課后,根據學生留言的反饋,教師則可采用點對點指導、點對線的溝通方式,對學生個體訴求進行私人定制式指導。
這樣既可以在教學內容層面構建從知識點到知識板塊的組合傳播,也可緩解課程教學要求與學生訴求之間的矛盾,真正做到因材施教,走出顯性課堂師生無法充分交流的窘境。針對E媒體時代的特點,“介紹知名作家的生平背景、創作分期,可以將老照片作為必要的教學素材,讓學生對作家獲得最為直觀的印象。對于經典文本的人物分析,則不妨利用電影劇照、漫畫、照片等形式,引導學生逐步熟悉文本情境。”此外,教師微博與學生微博可形成微關系,師生便可形成相互砥礪的狀態,教師既能知曉學生的學習波動態勢加以合理疏導,也可隨時跟蹤學生的反饋情況進行積極應對,而學生的教學疑惑也可促使教師調整教學內容節奏,更新教學思維,由此形成良性的教學循環圈。其次,利用新新媒介不受封閉時空限制的媒體特征,打造隱性課堂,延展教學時空,構建顯性、隱性并行的“雙課堂”教學方式,形成課上課下教學體系的交互性格局,進而有效緩解顯性課堂緊張的教學矛盾。E媒體具有即時即地非線性傳播信息的功能,可提供給學生即時即地學習的平臺,相較于顯性課堂授課教室的固定場所限制、既定授課時數的課時規約,在由微博、微信等新新媒介打造的隱性課堂中,學生則突破了具體時空的藩籬,擁有了更自主更自由的話語權。只要有WiFi覆蓋的地方,學生便可使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登陸微博、微信與教師互動、與同學討論。即便身處校外,只有對顯性課堂教學內容有所疑惑,或者對作品有所領悟,任何一位學生都可以在線自己的觀點。一方面,教師可適當加以引導點撥,形成良好的教學互動交流;另一方面,也可能引發其他學生的感悟、共鳴或是質疑。這樣,一個問題便成了共同的關注點,如若教師就此加以生發,便可形成一傳一、一帶多的傳播格局。當信息以裂變的方式延伸到網絡端口的每個接受者,學生們已經不由自主參與到課堂內容的討論中,而這樣的方式既不會因時間因素而停止,也不會因場合元素而滯留。可以說,作為顯性課堂的有力補充,隱性課堂這種即時即地學習的平臺大大彌補了顯性課堂上教學課時不足的遺憾。
關鍵詞:大國學觀 對外漢語教學 改革 文化
為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創造漢語學習和文化交流的機會,增進國際理解與合作,實現語言和文化的多元發展,這已成為對外漢語教學業內的共識。文化是語言的靈魂和最終存在的意義,它滲透在語言教學的各個環節之中,是影響外國學生漢語學習的重要因素。因此,從“大國學觀”入手去分析、研究對外漢語教學體系,既是教學的需要,又是提高中國軟實力的時代必然。
一.“大國學觀”納入對外漢語教學的意義
在1994年底舉行的“對外漢語教學定性、定位、定量問題座談會”上,大家一致認為:針對外國人的“漢語教學”必須要結合文化教學。在這種共識下,我們向“中華之學”探尋一種本體的語言教學思路,對整個學科,整個學術環境都有著重大的意義。
二.“大國學觀”中的語言文化教學啟示
學習母語以外的語言,學習者最終能夠實現語言運用和交流的保證條件是真正了解該語言國家的文化。這里就涉及到了“大國學觀”視野下的文化與語言對應教學問題。對此共出現過四種觀點:“文化導入說”、“文化揭示說”、“文化融合說”、“文化語言有機化合說”,其中影響比較大的是“文化導入說”和“文化揭示說”。趙賢州先生最先提出“文化導入說”,認為在對外漢語教學中進行文化知識的導入時必須遵循“階段性、適度性、規范性和科學性”的原則。此后,魏春木、卞覺非、陳光磊、張英等人也先后對此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陳光磊提出文化導入有四種方法:直接闡釋法、交互融合法、交際實踐法和異同比較法。張英則認為“對外漢語文化教學的比重在整個預科教育階段是個‘變量’,并規定了“語言教學與文化教學的比重,在初級約為5∶1,中級階段約為4∶1,高級階段則要上升到3∶1”。“文化揭示說”的主要倡導者是張占一和呂必松等學者,其核心理論是“交際文化”,主張在教學中必須揭示那些隱含在語言系統中的能反映一個民族的價值觀念、是非標準、社會習俗、心理狀態、思維方式、審美情趣等文化因素。這些方法學說都是建立在“大國學觀”基礎上的一種文化意義上的延伸。
三.對外漢語教學中“大國學觀”的文化教學存在的問題
對外漢語文化教學研究的不足表現為研究取向的失衡。具體概括為以下幾點:
第一、重語言文化因素教學,文化誘引語言欠缺。
文化教學研究應包括:一.“分散式文化教學”;二.“集中式文化教學”。前者是以分散的形式隱含在語言的各個子系統中;后者則以集中的形式體現在專門的文化課教學中。前者在教學的初、中級階段占據主導地位。這時的語言教學與文化教學的關系是以語言教學為主,文化教學為輔。后者是向學生傳授跟語言密切相關的那些表層的物質文化,目的是讓學生知道在中國文化背景下“某種場合該說什么話”,使學生“知其然”。隨著學生漢語水平的提高,就應該適時地給他們開設專門的文化課。這時的語言教學與文化教學的關系則表現為以文化教學為主,教學的任務是要傳授深層的精神文化,目的是讓學生知道在中國文化背景下“那種場合為什么要說那樣的話”,也就是使學生“知其所以然”。
目前,關于語言課中的文化因素教學的研究成果頗豐,而對專門的文化課教學的研究則相對薄弱,是今后加強研究的重點。
第二、重語言交際研究,非語言交際欠缺。
“語言交際文化”與“非語言交際文化”是呂必松1992年給“交際文化”所做出的下位分類。從研究成果看,語言交際文化的研究成果所占比重很大,而非語言交際文化的研究成果尚不夠豐富。對“非語言交際文化”給予較多關注的是畢繼萬。他的《跨文化非語言交際研究及其與對外漢語教學之間關系》等文章及專著《跨文化非語言交際》對此問題進行了專門而深入的關注與論述,是對業內的一種呼喚。
第三、重文化差異研究,文化共融性的關注欠缺。
人們普遍認為,克服不同文化之間交際障礙與沖突,最好辦法是進行文化對比。“對比的重點是差異和沖突,目的是遏止負遷移;對比的原則是只比異同,不論褒貶,以共時對比為重點,著眼于解決交際中的現實問題,對比的應該是主導(體)文化”。(畢繼萬、張德鑫1994)但正如語言有個性也有共性一樣,不同民族文化之間盡管存在顯著的差異,但由于不同民族在與大自然作斗爭的過程中可能會有相同或相似的生活體驗,因此,在文化中肯定也會存在共性的因素,這是“大國學觀”意義指導下“和”的追求。
四.“大國學觀”指導下對外漢語教學策略的參考建議
與國人研習“國學”不同的是這一教學所涉及的“大國學”文化更著眼于跨文化教學。教學中“大國學”更具多元文化的性質,它不僅涵蓋了中國之學,還應該延射各國留學者的國家之廣學。因此,用這種意義上的“大國學”作為指導思想,是對外漢語教學今后創新發展的趨勢。在此提出如下幾方面的參考建議:
第一、由本及末,“大國學”文化支撐語言教學。
我們說從“大國學觀”上去指導語言文化教學,是因為語言文字是文化得以傳承和發揚的符號載體,它承載著相應社會群體的基本價值觀念及其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內涵,因此,進行文化教育是對外漢語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必須承擔的一項重任。教師要把文化作為教學的重點,確立語言和文化不可分的觀念,讓漢語教學置于中華文化背景之下,將文化的傳授自然地融入語言教學中。
第二、由淺入深、有的放矢地科學教學。
能否做好這種雙向教學任務的工作,教師的教學方式、方法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對不同類型和層次的學生,要繼承并貫徹我們教育文化中的傳統的因材施教原則。比如:漢語的語音、詞匯、語法三大基本要素不僅是語言的問題,其內部都蘊含著國學方面的信息,其中尤以詞匯所攜帶的文化信息最為充分和多樣。這時就應將文化教學內容與語言知識自然、有機地融合起來進行教學。
第三、由源入井,提升教師綜合素養與能力。
教學理念的實施最終要通過教師的教學活動來實現。教師的文化素質和專業教學水平最終決定教學結合的效果。首先,教師在提高語言專項教學技能的同時,除本族文化外,還要了解、熟悉和掌握所教授對象國家的文化;能夠妥當處理教學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文化沖突現象;通過文化比較,展現中華文化魅力時,要注意尊重學習者的民族文化尊嚴。這是文化教學順利實施的基本前提。再者,引導學習者在交際中能正確運用符合漢語表達的規則,幫助他們理解中華文化以及在此文化背景下產生的心理特征和行為方式。針對不同學生的特點尋找與文化因素相關的教學切入點,激發他們自發地學習和熱愛這一蘊含著悠久文化的語言,最終能夠準確而又得體地使用漢語。這是對外漢語教學的終極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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