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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單位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是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工程的變更、設計補充、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工程的分包轉讓、合同雙方的違約、爭端與中裁、保險與保函等進行管理。合同管理目的是為了更有效的進行投資控制,因此,對于上述項目的計量與支付,監理工程師要求必須有詳細的證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資料并按符合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這就要求施工單位要有詳細準確的施工原始記錄并妥善保存。
一、合同管理的依據
1、法律依據:是指與公路工程建設及合同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法(2)招標投標法(3)公路法(4)安全生產法(5)民法通則(6)擔保法(7)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9)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10)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12)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合同依據: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據是施工合同文件。其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協議書記附件(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和投標書附錄(4)合同通用條件(5)合同專用條件(6)技術規范(7)圖紙(8)工程量清單(9)投標書附表(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一般包括業主、承包人、監理工程師三方面的往來文件、信函、電傳電報、工地會議紀要、各類檢測與實驗報告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簽訂的合同中,由于監理工程師是受業主的委托,按合同規定的職責和職權實施施工工程監理。所以,監理工程師實施的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合同文件。
二、工程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是指獲得整個工程或區段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按照國際慣例將該工程按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再分包給若干家分包人承擔施工任務,一般為分包人直接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公路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該承包人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訂立的合同。分包活動中,作為發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分發包人,作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分承包人。根據交易對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兩類。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三、工程延期與工程變更
1、工程延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訂立合同的雙方均可以依據目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與工程變更,前提是這些延期與變更需有足夠的證據及取得業主的批準才能實施。延期申請應列明延期的細目及編號,闡明原因及所依據的合同條款,延期的測算方法等。最終審查批準的延期天數不少于已暫時確定的延期天數。 按照合同規定,承包人可以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條件有以下及方面:(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 延期事件發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遞交了工程延期意向通知書(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 向監理工程師提了有關延期的詳細資料,并根據監理工程師要求隨時提供有關證明。(4) 延期事件終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 監理工程師提交正式延期申請書及最后詳細資料。
2、工程變更:工程內容如果發生變更情況就一定要按照變更的合同回答進行變更施工。一般來說,具體的變更指令都是以書面為形式,通過具體的書面變更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加以確認,盡量在合同的規定范圍內進行工程變更。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是工程施工合變更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是由合同任一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變更的建議,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報業主批準后下達變更指令,然后由承包人執行,并由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對費用和工期的補償額度進行確認,承包人有權得到相應費用或工期的補償。在施工過程中主要有以下方面引起工程變更:(1)工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2)外部環境發生變化(3)業主或第三方提出變更(4)承包人提出變更(5)監理工程師提出變更(6)設計缺陷(7)承包人違約。
四、工程索賠管理
索賠按其事件性質可分為:違約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工程延期索賠、合同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索賠。在索賠過程中較為主要的是費用索賠,費用索賠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己的原因而受到損失或損害時,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申請或要求應當得到的經濟補償,費用索賠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是一種經濟補償。承包人提出費用索賠請求的條件如下:(1)索賠事件確實存在且對自身造成了影響(2)有詳細的、真實的證據資料(3)索賠的提出符合合同規定(4)索賠要求符合實際情況。其管理要點主要是指對承包人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反駁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賠要求,可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資料,提出審查意見。如果一旦與承包人協商確定的索賠值達不成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有權單方面作出決定。合理的索賠款額,監理工程師有權列入核簽的中期支付證書或最后支付證書內與已支付。
五、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分析后應進行“合同交底”,即通過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施工分部學習合同條文和合同總體的分析結果。通過技術交底將工程項目和任務分解,明確其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和關鍵工作;將安全、成本目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各施工分部及個人;嚴格制定進度目標,明確完不成任務的影響和法律后果;明確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種合同交底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得合同雙方都獲得充分熟悉合同內容的的權利,了解合同的邊沿和規定范圍,對可能發生的情況作出有效的預防和判斷。
六、合同跟蹤與監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單位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是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監理工程師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合同,對每個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點、難點,考察合同實現的可能性、可能發生糾紛的地方。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將時刻關注合同履行情況,將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的內容相對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糾正措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實現項目的總目標服務。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方在開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進度計劃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并加以審核;并照分月、分段進度計劃進行實際檢查,對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時主動解決,監理工程師報建設單位同意修改進度計劃時,審批承包方修收的進度計劃,確認竣工日期的延誤。監理工程師組織各方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各方關系,分析存在問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與偏差。把好工程變更關,按正確的程序處理工程變更,當涉及合同條款的變更或需增補協議時,監理工程師將及時協調合同各方重新取得協議,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1.時間上具有延續性
工程合同的制定和實施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工作,故在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周期內,合同管理工作也應該連續地實行。工程項目的運行周期不只是包括施工期,還包括招標、投標,談判制定合同期和項目工程保修維護期,所以工程管理工作的實行一般最少要持續進行1—2年,更長的甚至可以達到7年及以上時間。
2.合同管理必須進行動態管理
由于合同的制定和實施是一個雙方反復商討、一步步磨合制定的過程,尤其是在合同的實施期內,受諸多內、外部因素的干擾,合同內容也會時常進行變更,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變更合同的內容,落實好公路合同的變更管理工作,實行動態的合同管理體制。
3.合同管理對企業經濟效益的獲得有很大影響
由于公路工程項目規模大,造價高,所以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實現最大化。據有關部門統計,在一個工程項目中,優秀的合同管理和失敗的合同管理會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差額達到工程造價的25%。
4.合同管理復雜多變,風險大
由于現代公路建設項目復雜多樣,合同關系也變得愈發復雜,合同管理受各方面因素影響,并且充滿了未知性和不可控性,很容易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合同的管理工作非常繁瑣復雜,且充滿了風險。
二、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單位要從公司到項目自上而下的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幾點: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專業人才缺乏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等綜合知識,才能勝任合同管理工作。2.重視合同交底無論是主合同還是項目協作合同,項目經理或主管人員都應在合同簽訂后,組織相關人員仔細研究合同條款,做好合同交底。主合同交底時,應羅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條款、總結出對施工方有利和不利條款及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以便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利于合同風險的事前控制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項目協作合同交底時,應羅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及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以便對施工協作隊伍的管理。合同交底要形成書面記錄,與會人員要在合同交底上簽字。原件由合同管理部門留存,其他部門以及現場管理人員留存復印件。合同交底會議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讓項目每位管理人員理解合同的中所有條款。
2.熟悉合同條款
施工合同就是施工過程的規范,無論是施工方,還是業主、監理、協作隊伍,都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我們絕不能把合同空洞化、邊緣化,認為它只是一個形式。對合同的熟悉程度往往決定著談判的成敗,所以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合同,對遇到的各種問題能將合同條款的相關規定脫口而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否則就是嚴重的失職。很多合同管理人員認為背熟所有合同條款是天方夜譚,其實,要做到這一點并不是很難,關鍵在于“記”。施工合同條款都有雷同之處,我們先要背熟通用條款,再記熟特殊條款,先理解再記憶,找出各類條款的相同點與不同點,背熟后靈活運用。此外,我們要特別重視通用條款,不要認為它只是一個形式,在訴訟過程中,通用條款往往能決定我們的成敗。
3.注重合同細節管理
施工合同糾紛多數情況下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如工程款如何撥付,設計變更單價如何審定,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如何計算、材料價格異常變動的處理辦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盡量在合同中把此類問題的解決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方式留下盲點。
4.積極參與項目的各項對外事務
我們向業主提出各種要求,報送各類資料,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由于對時間節點把握不好、報送資料缺乏法律效力等原因,總是事倍功半,很難達到預期效果。因此,合同管理人員要深入到項目部的各項對外活動中來,無論是對業主、協作單位,還是對政府部門,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正式的。合同管理人員要有所擔當,要熟悉合同,做實每個環節,與業主、協作隊伍論合同、講條款,拿起法律武器與他們較勁,保護項目的合法利益。一是對照合同,把握好報送資料的時間節點,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資料的報送工作,同時,還要弄清各項資料該何時報送才能達到最佳效果,不報送又會產生何種結果。二是要及時得到業主、監理的簽字,尤其是在一些意向性的意見上,一定要想方設法的形成文字性的資料,并請業主、監理簽字,以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為變更索賠工作做好基礎資料。
三、加強正規化合同在控制造價中的應用
1.控制項目成本
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將控制費用最小化的觀念滲透應用于工程方法、工程技術及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過對技術方法的對比、經濟分析及方案效果的綜合測評,對工程中的各種消耗進行調整控制,及時糾正各種可能出現的偏差,把工程費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計劃范圍之內。因此,項目成本管理在造價控制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對成本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只有以工程項目的建造合同成本為核心,不斷增強對項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公司的經濟效益不斷提高,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2.影響公路工程項目造價的因素
公路工程項目的實施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甚至兩年以上,因此隨著工程實施的時間越長,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變化就越大,極大地增加了管理的難度。若處理不當,很可能造成工程造價難以控制甚至無法收場。工程實施過程中涉及工程造價變化的主要因素為工期、質量、工程付款、變更、材料、施工設備價格的浮動變化、竣工結算、風險、索賠等,這些因素涉及范圍廣,涉及量大,彼此又有很多的聯系,因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尤其注意,并通過合同管理實現對造價的控制。
3.施工合同是合作雙方解決經濟爭議的重要依據
工程合同訂立的初衷之一就是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果任何一方出現了違約的情況,就會損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權益,那么按照合同的規定,違約方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都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依據。最終用經濟的方式進行衡量,讓違約者付出相應的經濟代價,受害方得到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是完成工程竣工結算的基本保證。
四、總結
關鍵詞: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項目;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公路工程建設近年來呈現蓬勃發展之勢。由于公路工程往往投資大、持續時間長、參與主體多、經濟關系復雜,還要受到地質、氣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導致實施建設項目的難度很大。實踐證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施工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它覆蓋了合同策劃、簽訂、實施、解決爭議、風險管理、索賠及信息管理等多個方面。因此,加強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就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的主要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概括來說,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具有以下四個主要特征:①它是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做出的法律行為,是雙方意識一致的表現;②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③合同雙方當事人地位平等;④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當事一方不履行義務,并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國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當事人的權利,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2、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意義
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體現為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施工項目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目標,都在合同中有具體的體現。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合同把技術、經濟、法律三者科學的結合在一起,是訂立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協調工作關系,以及解決合同糾紛的依據。施工項目管理的過程,就是一個完整的合同履行過程,它包括了質量、工期、資源和安全的管理,也包括了分包和預算的管理。而這些管理均是以合同管理為前提條件,離開了合同管理,施工項目管理無法進行,施工項目成本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等一整套成本管理的系統無法運行。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關系到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
3、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分析
在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投資建設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的具體要求和規定,充分保障業主方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施工合同的各關系方進行組織、協調及監督,確保整個公路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因此,就施工項目合同管理來說應當涵蓋以下幾方面:
3.1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在對合同內容進行確認后應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施工分部學習合同內容和條文規定進行“合同交底”。通過施工合同交底,將工程項目的建設任務和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各項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和質量保障措施;將安全施工、成本管理目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職能部門和項目組成員個人;制定明確的項目階段進度計劃和總工期目標,并制定具體的實施保障措施以及獎懲制度;明確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在項目施工開始前進行合同交底工作,使得合同雙方對施工合同內容獲得充分明確,熟悉施工合同內容規定的邊沿和范圍,對可能發生的不利情況作出有效的預防,明確難于預測的變化和工程風險的責任方。
3.2工期管理
施工合同簽訂后,業主方應按合同內容規定要求施工單位在開工前上報分月、分階段的具體施工計劃和施工總計劃,并結合整個項目的施工計劃加以審核和協調。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分月、分階段的施工計劃下達進度計劃,并組織專職人員進行檢查,對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現實因素進行分析、協調并盡量及時解決,確保進度計劃按時完成;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要調整整個工程進度計劃時,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并組織專項討論會。
3.3質量管理
在公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業主方對施工質量的控制通常是通過委托監理單位監督施工的方法來進行。監理單位應根據施工合同的規定的具體質量標準,對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進行控制,主要包括檢驗工程使用材料,半成品及構件的質量檢查,現場施工秩序和安全管理,按合同與設計文件規定的內容以及相關規范、規程、通用條款的要求進行質量控制;按設計規定的施工程序進行施工過程監督,并項目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業主方也應定期對施工過程進行抽查,并檢查監理單位技術人員的管理情況,全程參與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及時分析問題原因和責任,檢查處理后的項目實施效果,充分行使業主方的質量監督權和控制權。
3.4計量與支付
公路工程項目的計量與支付是根據施工單位進行的實際施工工程量按合同單價進行計價并支付的過程,不僅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的工程項目費用,還包括工程變更增加的工程項目費用及工程索賠、價格調整等產生的總費用。
(1)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的計量和支付。合同工程量清單范圍之內的工程計量必須嚴格按合同定價進行支付,并且由施工單位提供附有中間交驗申請、試驗報表等計量資料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經施工合同關系雙方簽認認可的實際工程量進行計量和支付。支付結算時還應扣除工程預付款、質量保證金等數額,凡現場手續簽認資料不齊的工程量均不予支付。
(2)變更工程量的計量與支付。由于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工期長、實施規模大等特點,建設過程中由于工程設計、技術標準、進度計劃變化等原因可能導致工程項目進行必要的工程變更,業主單位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與合同規定,確定變更工程單價后依照相關計量原則支付給施工單位相應的工程變更費用。但是,工程變更將直接影響到整個公路工程項目的造價,所以要制定建立完善的工程變更程序,控制變更規模,當達到一定額度時,要經業主、設計單位同意方能進行。
3.5工作索賠管理
合同管理和索賠涉及經營、估價、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的知識,專業性很強,必須有專門的人員、機構來從事這項工作。不能將合同管理僅作為經營科或預算科的一種兼職工作。合同管理和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不利因素,采用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和索賠策略。合同管理和索賠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利于解決合同爭端和賠償問題,更有利于整個項目管理水平和整個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涉及諸多學科知識的工作,需要造價人員掌握有關設計、施工、定額、材料、法律等大量相關知識,同時需要良好的責任心和耐心才能處理好計價、變更、索賠等問題,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是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外在需要,也是促進建筑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因此,在建筑項目管理過程中,一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姚遠.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市場行為[J].新疆有色金屬.2009(05)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的基本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為完成公路施工的項目,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或發包方;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單位稱為承包方或承包人。合同的管理是指公路施工單位、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確保合同順利實施,有效控制施工工期,并可保證工程質量;三是合同中明確地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可公正地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
3 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招標不夠規范
目前,我國公路工程市場已逐步規范,但仍存在招標不規范的問題,如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訂的依據;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施工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2 合同方不遵守合同約定
在施工過程中,如合同一方不遵守合同約定,常會出現隨意調整合同單價或提高公路驗收標準,實際施工速度與計劃的施工速度不相符合,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或是由于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等情況,致使施工無法順利實施。
3.3 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
目前,很多公路施工企業的合同意識還很淡薄,在施工過程中并不嚴格按照合同辦事,且在出現問題后也不能依照合同處理,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地提出。另外,很多施工企業中尚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地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
3.4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合同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或是承包人合同索賠的意識非常淡薄,不了解合同索賠所需要的相關程序,致使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4 加強公路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4.1 招標時嚴格審查企業資格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2 加強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并細心研究合同條款,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另外,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4.3 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要保證公路市場正常健康發展,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則應制訂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強有效的法律機制。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而通過加強法律建設,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找到法律依據,從而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必嚴,違法必究”。
4.4 強化施工合同履行的規范管理
合同履行是公路施工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由于施工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加強履行的規范管理,則應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應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應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應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公路施工合同履行的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比較、分析,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
承包人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同時,還應加強公路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對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加強對其的業務培訓,使之成為一支具有豐富的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管理隊伍。另外,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5 結束語
在激烈競爭的公路市場上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使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而合同索賠管理,是解決承發包雙方合同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合同雙方認真履約的強有力的約束手段。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要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并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確實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路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從我國公路建設的現狀來看,施工技術的更新已經成為了一種大的趨勢,與此同時,公路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也被列為了該領域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面。隨著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持續推進,各個施工企業之間的良性競爭成為了公路施工企業獲得市場份額的主要途徑,而這種制度也使企業可持續發展目標穩步有序推進,使整個公路工程的實施更為高效科學。
1工程分包管理的優、劣勢及重要作用
1.1工程分包管理的優勢
工程分包管理的主要優勢主要包括:(1)此方式使整個施工隊伍的施工水平獲得了顯著的提升,而整個施工團隊也因此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施工效果。(2)工程分包的實施為統一的工程管理提供了切實的保障,如此,整個工程的運行成本也因此大幅節約,與此同時,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以及應有的經濟效益也獲得了穩固的保障。工程分包管理是一種高效的處理方式,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了足夠的資源,同時使主體結構的施工更為便捷,從而為整個工程的科學有序實施提供了堅實的保障[1]。
1.2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勢
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勢包括:(1)由于分包管理制度的實施,使整個公路施工的難度大幅增加,無形之中也增加了整個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量。(2)公路承包單位往往以自身經濟利益為重,將分包價格壓得過低,并選購一些價格便宜而質量低劣的建筑材料,以從中謀取高額的利潤,給公路工程的質量埋下了隱患。(3)施工單位不夠重視甚至忽視工程分包合同中諸多細節性的分包項目,使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嚴重低于預期。
1.3項目分包管理的重要作用
有效的項目分包管理能夠切實增強工程管理團隊的核心競爭力,并有效提升中小型施工企業的專業化水平,更為高效地促進施工企業的穩定科學發展。而對于專業分包隊伍而言,分包管理則有助于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與此同時,在現代化機械設備的使用和專業技術的操作方面也會更為嫻熟,推動施工企業獲得長效穩定的發展。
2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現狀
2.1缺少分包管理的認知
當前我國大多數施工企業仍然以自身的經濟效益為出發點分析工程的分包管理,不能切實發揮分包管理的長效優勢。分包管理所體現的是以一種合力和尖端技術的聯合保障相關工作的科學實施,因而如果企業依舊以短期經濟效益為基點,分包管理的優勢將不能得以充分發揮。
2.2不重視公路工程審計和計價工作
從當前我國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執行狀況看,執行力度的不足和關注度不夠都是亟待改善的重要方面。與此同時,分包項目的審計工作也存在疏漏,尤其是施工過程中和竣工后的審計工作,未能從實質上起到推進作用。分包管理人員對工程計價的計算始終重視度不夠,導致企業經濟效益下滑。另外,未能有效地對工程計價實施科學精準的結算和審核,最終導致經費超支的情況出現[2]。
2.3未嚴格控制工程材料質量
企業大多是以全包的方式執行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但相關的材料人員未能就材料的質量做出嚴格縝密的審核,同時,對材料市場的行情也是知之甚少。如此,在購置材料的過程中就會出現材料質量不達標或價格過高的情況。分包合同中未能明確具體的細節材料,使各個分包單位只顧各自利益而選用價格便宜但質量低下的材料,影響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
3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有效途徑
3.1完善公路工程分包招標管理制度
(1)組建專業的招標管理團隊,其中包含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和預算控制人員以及材料選購人員等,使其有效地完成工程施工設計圖紙的審核、工程成本預算和工程推進等相關的工作,保障各方面工作高效精準。(2)制定適宜的分包工程招標文件,與此同時,確保分包單位具備相關工程施工的資質,確保相關工作穩定有序實施。需要注意的是,在確定好中標的分包單位之后,招標管理團隊應盡快按照公路管理制度和公路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和簽訂相關的工程分包合同,并監督分包單位嚴格按照合同所制定的細節內容進行施工[3]。
3.2重視審計和計價結算分包工作
(1)為防范可能出現的分包工程計價重復和虛報工程量的情況,計價工作人員應以工程設計的圖紙為準嚴格審查遞交的工程計價數目和實際的工作量。與此同時,確保工程計價工作以公司設定的審查制度為準實施,并在不斷推進的過程中有效促進其管理水平的提升。確認審計合格之后即應立即放款,切不可出現超支的情況。(2)在具體結算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內的項目實施,如存在新增的項目,應反復審查確認之后再結算。審計工作關乎工程的整體質量以及最終能夠獲得的經濟效益,應予以高度重視,對施工工程的成本和原材料的質量都做到嚴格的控制,為分包管理工作的高效科學的推進提供切實的保障。
3.3完善分包合同細節項目
公路工程企業應嚴格按照既定的原則實施分包,即先簽署項目合同再具體施工。為避免出現合同糾紛,合同應以書面的形式簽訂。合同的內容應與工程的具體情況一致,包括具體的施工技術、施工工期以及施工管理等各個細節。另外,應請公司相關人員就合同的相關內容實施審核并確定合同標準,以上工作達標之后方可簽訂合同[4-5]。
3.4提升分包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
(1)完善人員培訓制度和獎懲制度,定期開展培訓工作,并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激勵工作人員,提升其業務水平。(2)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的具體實施,持續推進施工技術的改進和革新,并逐步推進各類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推廣和普及,以更為科學地推進分包管理工作。
1.1預付款計量支付
(1)開工時的預付款。所謂的開工時預付款就是指工程業主為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用于開工時所使用的費用,其是無息貸款形式,通常而言比例是合同價的10%。在工程承包商簽訂過施工合同,并且交付開工預付款保函之后,相關監理工作者應該在付款證書上給工程承包商提供工程開工時預付款總額之中的70%;在工程承包商與工程前期施工要求相符的主要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之后,再將剩余的30%價款支付清。(2)建設材料與設備的預付款。工程建設材料與設備預付款主要是由業主所負責提供的一種無息貸款,是由工程業主根據相關規定給工程承包商所提供的一定比例的建設材料與設備的預付款,從而用來支付購置所需使用的材料與設備款項。不過其有一定的預付條件,主要有:①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設備與材料一定要與相關規范要求相符合,并且得到相關建立人員的認可;②工程承包商需要出示購買或租賃所花費費用的有關證明;③施工機械設備與材料應該在工程現場進行交貨,而且應該予以妥善保存,采取的相關存儲方法一定要與相關要求相符。
1.2清單內工程的計量支付
工程量的計算主要是計算工程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在工程進場的時候,工程承包商一定要認真核算工程量清單以及有關施工圖紙,從而保證沒有勘誤的發生。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之中有遺漏項或者計算誤差,一定要根據新的清單數量對建設與監理單位進行上報并且審核。在審核通過之后,根據新的合同工程量來開展計量支付工作。
1.3工程變更的計量支付
為了有效增強對高速公路的管理,對工程整體造價進行有效控制,在工程施工中產生變更時,一定要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代表以及現場監理三方共同簽署確認之后,才可以開展計量變更。若原本清單之中沒有相同或類似單價可以利用,變更項目時需要重新對新增單價進行上報,并通過建設與監理單位的認可;若合同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就需要將變更金額算入結算合同總價之中。
1.4質量保證金的抵押與返還
所謂的質量保證金就是指工程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之中形成的約定,在應付的工程款項之中預留一部分,用來作為工程承包商在合同中所規定的缺陷任期之中對建筑工程所出現缺點予以維修的資金,通常而言都是以合同中規定價格的5%為最高限度。在缺陷期過后,工程承包商根據合同相關要求向工程發包人申請返還這一款項向。
1.5農民工工資的抵押與返還
為了使得農民工工資的及時性與可靠性得到有效確保,在進行每期工程款項支付時,都應該根據結算時價格款項的1%當作農民工工資的保障金。若在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收到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一旦查實,工程監理人就會從保障金之中取出部分款項金額,對欠薪農民工進行工資結算。此外,還應該依照工程承包人所拖欠金額的具體金額予以適當的賠償,通常而言會以所拖欠薪資的2倍作為標準予以扣除,將這項資金當作工程的違約金,而且不會再予以返還。若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間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兩次及其以上,那么不僅要予以賠償而且還要予以批評,把相關記錄交至工程主管單位,并且將其記錄到工程承包商的誠信檔案之中。
2加強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計量支付措施
2.1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水平
在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相關監理工作人員上崗之前,一定要擁有由相關單位所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在開展工程監理工作時,應該對工程整體施工相關資料與工程合同予以充分了解,而相關單位也應該對監理工作人員開展定期的考核與培訓,使得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得以有效提高。此外,工程監理單位還應該對所有從事計量支付工作的人員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核,開展公開監督管理機制,從而使得整個計量支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得以有效確保。
2.2保證計量支付工作的規范化與制度化
為了使得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工作的順利開展得以有效確保,在工程建設初期,建設單位相關部門應該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科學的計量支付管理辦法,從而給工程計量支付工作的上報時間、支付報表、支付流程以及支付依據等予以規范、詳細的規定,并且對各個單位的計量支付工作人員熟悉計量支付程序、學習相關文件等予以統一的組織,使得計量支付工作在工程開展過程中可以更加規范化與制度化。
2.3遵守計量支付原則,嚴格控制超支冒支
在開展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計量支付工作時,相關工作人員與管理人員都要嚴格根據計量支付工作的相關原則,對那些不能滿足工程合同支付條件或者與計量支付辦法相關內容不符的,一定要予以嚴格的治理,決定不可以支付有關款項;對每期計量支付臺賬進行按時更新,對工程計量支付情況予以全面、準確的了解,從而有效避免工程建設超支與冒支現象出現。在有效杜絕超支、冒支現象的基礎上,計量支付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還應該不斷提高計量支付工作的速度,盡量縮短計量支付工作的周期,使得工程承包商的資金壓力得以有效緩解。
3結束語
工程變更是公路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但這種權力只有在滿足公正、獨立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為了確保公路工程項目工程變更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務必要秉承“提高效益”、“控制投資”、“加快進度”、“保證質量”的原則來嚴格審查工程變更[2]。若審查結果不合格,那么務必要基于“互相監督、分級審批”的來加強變更工程的評審及可行性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變更工程的結算務必既要做到合理公平,又要有合同依據,換而言之,應該讓實際總投資控制在投資估算范圍之內或者概算范圍之內,并且要體現出工程變更定價受到供求、施工成本、市場競爭等因素的影響。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變更定價
2.1定價原則
⑴以合同單價為計價依據?;趪H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出臺的相關條款規定來看,當公路工程項目合同條款中存在相應的計價項目時,那么變更工程的計價依據應該按照其相應項目的合同單價[3]。這項原則適用于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由于尺寸、標高、位置、基線的改變而引起的工程規模變化、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的定價,這樣一來,既能夠防止雙方協商單價時出現爭議,又能夠確保嚴格履行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單價為合理、公平,那么這一工程變更的定價原則也是合理、公平;如果合同單價不合理、不公平,那么這一工程變更的定價原則可能會危害到承包商或者業主,上述計價原則適用于絕大多數的公路施工項目。⑵合同單價的變更原則。當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工作有巨大的改變或者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較多的情況下,若還采用原來的合同單價計價方式會出現有失公平或者對公平原則造成損害的現象,那么應該及時地去變更原有的合同單價。合同單價的變更原則為:原來的合同單價如果處于偏低的情況,那么應該適當提高合同單價;原來的合同單價如果處于偏高的情況,那么應該適當降低合同單價。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條款中對變更合同單價的雙控條件進行了規定,其內容為“通常情況下,不應該改動合同內所含項目的價格或費率,除非該項目的實際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的25%以上,或者該項目的款額高于20%的合同價格”,雖然FIDIC條款較為權威,執行者較多,但是過于嚴格,且缺乏可執行性,再加上其條款由于翻譯的原因而有較多不同的理解,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也會有多種方法[4]。例如對于FIDIC條款中的“項目”一詞就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是“變更后出現的項目”,有的認為是“被變更的項目”,但是實際上FIDIC條款原文之精神認為是“工程細目”。當該工程細目的實際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清單所列出的工程量25%以上,或者該工程細目的款額高于20%的合同總價時,應該按照新的合理單價來對超出部分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2.2單價變更方法
由于確定變更單價的方法較為復雜,很難統一分析說明,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文以某一實例進行分析,某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中有“挖方”工程細目,基于該地區當前的市場價格,以及挖方的工作內容,其合理價格組成應為:⑴利潤:每立方米0.5元;⑵間接成本:每立方米1.5元;⑶直接成本:每立方米6.5元。假定該價格為標底價,那么可以將其價格定價為每立方米8.5元。但是由于多種原因,在報價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三種報價:①第一種報價:每立方米8.5元以上,換而言之,報價要略微高于標底,或者基本與標底價格相當;②第二種報價:每立方米8.0元以上,換而言之,利潤為0,在報價過程中采取讓利策略;③第三種報價: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這是虧損價,這種報價是在其它工程細目的報價中分攤了管理費,或者采用了不平衡報價法。假定挖方工程量由于工程變更而出現了大幅度的增加,甚至比該公路工程項目合同規定的“雙控”標準還有所增加,那么每種報價方法的單價變更方法也會有所不同。①第一種報價:由于挖方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承包商的規模效益必將會有所增加,而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都會或多或少出現降低的現象,所以,應該要適當降低原有合同單價,特別是由于不平衡報價而造成合同單價超出每立方米8.5元時更應如此。②第二種報價:承包商會由于規模效益的增加而使得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或多或少出現降低的現象,但是承包商獲利是在正常范圍之內,可以維持原有的單價不變。③第三種報價:由于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的單價屬于虧損價,雖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會有所降低的現象,但是仍然會加大承包商的虧損力度,所以,應該適當增加工程變更的定價,對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可以采用每立方米8.0元及以上的單價來進行計價。
3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總價定價控制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合理分析工程變更的定價及單價之外,還應該要加大工程總投資的控制和管理,盡量要確保工程總投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5]。FIDIC條款規定:如果由于工程量估計誤差或者工程變更而讓工程竣工結算款額變化量超過15%的“有效合同價”,那么應該及時調整超出部分,以此來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平的情況,這實際就是一個有力地應對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總價定價控制的規定。
4結語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公路企業合同管理,對于企業改善經營,實行經濟承包有著廣泛而普遍的適用意義。實行合同管理是整個公路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所在。然而從實際操作結果分析,有些施工企業正是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深刻認識,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監督和落實,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步喪失了原有的市場份額,而陷入經營困境,步履艱難。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
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隨意調整合同單價或改變公路設計圖紙。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施工單位)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行政干預過多,往往在簽訂合同后,開始進場施工時,業主開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對原來施工單位投標的單價進行調整,并且隨意改變公路設計圖紙。1.2文字表述不嚴謹、條款不齊全的合同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就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1.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
“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
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2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2.1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必須明確與之相應的工作流程。對于一些經常性工作,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賠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工程問題的請示報告程序等,應規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員也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2.2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2.3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認真鉆研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商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于明顯加重施工企業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的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以在投標階段與業主協商,進行修訂補充;如果未能與業主協商一致,施工企業應考慮相應增加投標報價費用以減輕合同風險。合同簽訂過程中,對業主開脫責任的條款要特別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賠條款、拖期付款無時限,無利息、沒有調價公式、業主認為對某部分工程不夠滿意,即有權決定扣減工程款、業主對不可預見的工程施工條件不承擔責任等等。對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業主進行書面澄清,該澄清文件及隨后的其它補充文件都將構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一般條款外,內容還涉及保險及稅收、文物、專利等多種關系和因素。在簽訂合同中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仔細斟酌每一條款,否則,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損失或失敗。合同條款要盡量具體明確,決不能含糊其詞留有活口,這樣不利于工程順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礙和竣工矛盾突發的隱患。施工企業應選派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和綜合應變能力的人員參與合同談判,明確談判原則及主要目標,針對工期、質量及造價等業主關注的問題,制定談判策略,積極爭取修改風險型和過于苛刻的條款,簽訂一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比較平衡,少有或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以及風險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賠資料,及時進行施工索賠
公路工程施工索賠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施工企業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場仍是買方市場,可以說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業有時為了找米下鍋、維持生產,不得不采取低價中標的策略獲得項目。此時,變更與索賠的成立與否是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成功的關鍵所在,是解決企業虧損與贏利的基本途徑。施工企業想要搞好施工索賠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充分重視,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經常深人施工現場,了解和收集施工有關資料,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動態,協助業主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為最終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2.5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要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一般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的方式。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二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簽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三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導致違約情況。在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各方的往來函件、通知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分責任的重要證據,所以對合同履行的每一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應注意完整保存
2.6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一個合理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責及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質高、學習能力強、知識面廣、責任心強,需進行在職培訓,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學習的內容有《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達到互相促進、互補不足的目的,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責權利,建立完善崗位競爭機制和獎懲機制。
3結束語
公路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和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和施工單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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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工程建設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
高速公路出行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主要的一種交通出行方式。截至2018年12月28日,我國高速公路總里程已達14萬km,位居全球第一,為國家的經濟建設與人民出行提供了基礎的交通保障。我國的高速公路建設需求不斷增加,工程建設難度不斷提升,給工程建設的管理帶來巨大的挑戰。高速公路的建設需要以法律法規為基礎、以合同的形式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和效率等多方面問題。在高速公路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可以根據規定進行保障工程建設的明確的責任劃分,強化工程管理的系統化升級。合同管理的應用可以落實到工程建設的前期、建設期以及后期驗收的每一個環節,使工程建設擁有更加集約化的管理,促進工程的可持續發展[1]。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管理涉及的影響因素較多,管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合同管理可以提供相應的管理依據,保障工程建設的管理系統有序運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有多個對立方與合作方,在合作與協調過程中缺少專業化的技術和保障能力,不足以應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且合作雙方都想在利益上占據優勢,在博弈之中難以做到公平、公正、優化合理,嚴重影響工程建設的穩定開展。合同管理將明確工程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相關的合同制定、簽訂與執行人員可以根據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切實保障工程建設每一個環節的貫徹落實,降低工程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與安全風險。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問題
2.1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外部因素問題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合作單位眾多,主要包括金融機構、項目管理單位、工程保險公司、物資供應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以及最重要的建設單位。高速公路工程面臨的外部影響因素主要有:首先,合同主體的專業性要求較高,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必須明確其各方面專業素質和能力資質,進行合同的敲定與管理應用;其次,工程建設周期長,不可控因素較多,技術涉及范圍較廣,造成合同的內容變動性過大,導致市場的誠信體制不夠完善,條款的履行情況需要進行動態的設計與協商,失信行為時有發生,工程進度甚至工程建設的完整性難以保障;最后,法律環境不穩定,在工程合同的制定中存在諸多漏洞,易被利用,使合作雙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執法力度不足,合同管理的法律效力無法得到足夠的發揮[2]。
2.2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內部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內部合同管理中,合同的模式較為單一、死板,無法適應市場的外部環境變化,在國際工程建設市場的發展中,其合同管理的發展模式逐漸趨于多元化,工程項目的融資手段也在不斷擴展,單一化合同管理方式已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難以幫助我國的公路建設在國際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合同的制定人員、簽訂人員、監理人員等的法律意識與工程建設意識欠缺,合同管理水平不夠,無法幫助工程建設制定明確的責任劃分,導致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無論是理論基礎還是實踐應用都無法達到相應的標準;合同管理缺少專業的管理制度,一些工程建設單位沒有執行專業化的合同簽訂流程,簽訂的內容與形式都過于草率,導致工程建設后期合同糾紛及責任推諉的現象時有出現[3]。
3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優化措施
3.1提升政府的宏觀調節能力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大環境之下,為提升公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應用優勢,最為基礎的一點就是加強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保障,提升執法的力度。在進行合同管理的推廣應用中,政府的宏觀調節作用不可忽視,為了適應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將國外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與我國的工程建設實際相結合,提升工程建設的配套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市場的信用管理法規和市場準入機制,維護市場的有序發展。政府的宏觀調節還應體現在不斷完善其執法嚴明程度,在項目前期準備、項目現場施工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全過程中的執法力度,提升監管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對不規范的工程建設予以處罰,對其施工的各環節進行真實性與準確性的現場調研,避免違法情況的出現。加大檢查力度,對工程建設各項合同簽訂進行標準化的核查,尤其是勞工合同的簽訂[4]。
3.2建立市場誠信機制
高速公路的市場誠信機制建設不僅是政府的管理任務,更是社會各界的監督責任,市場誠信機制涉及到的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合同管理,同時也關乎工程施工單位的道路建設標準。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通過合同管理的形式來保障和監督施工建設各方的誠信行為。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首先是要保障工程簽訂合同的合法性,法律依據下簽訂的合同才具有誠信意義。對工程建設的所有相關人員加強誠信教育,優化全社會公民的誠信意識,社會的穩定健康發展自然會促進公路建設行業的市場誠信保障程度。其次,要加強誠信信用機制的建立,為工程項目的各個單位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提升其公開、透明程度,通過數據的方式來進行信用的展現,信譽值低于一定程度的施工單位或個人,將依法吊銷其執照與施工資格。最后,要建立市場誠信懲罰機制,需要政府加強對合同的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執行合法性進行明確的保障與優化,對不合格的企業進行資金以及信用上的懲處,并對其進行社會曝光。
3.3提高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意識
合同管理意識的優化與升級,首先要從企業的管理部門入手,加強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意識,加強其國際化市場意識的培養,培養企業管理者的市場敏感度,在進行合同意識的培養中,可以采用典型帶動的方式進行全面的推廣。目前在重慶沿江高速公路的建設中采用了BOT模式,合同全面管理的工程模式初見成效,由點帶面的發展模式即將進行推廣。建立健全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意識要加強施工監理作用的提升,優化升級工程建設的監督制度,尤其是現場施工,必須完善現場監管人員的專業化合同管理意識,促進我國高速公路項目負責人的合同管理意識。
3.4優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
在進行合同管理優化的過程中可以借鑒國內外的合同管理模式,實行全面合同管理,減少由于合同規范的問題產生的不必要糾紛?,F代化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需要加強各單位、各部門之間的合同簽訂優化與創新,實現合同的全過程管理,根據項目的質量、效率以及投資三大目標進行工程的合同管理。在全面合同管理應用的過程中對項目和人員也需實行合同管理,明確工作人員的責任劃分,將工程建設的每一個環節都落在實處。在管理制度的完善中應明確其合同項目的組織架構,制定工程建設各階段的投資控制、質量控制以及效率控制標準,提升其合同管理的靈活性與協調性[5]。
4結語
綜上所述,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需要借鑒國內外合同管理的先進經驗,政府也應加強其宏觀調節力度,推進誠信體系的建立,規范市場運作,建設單位應提高合同管理意識,優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以專業化進步帶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參考文獻:
[1]蔣臻.提升高速公路工程計量支付與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探討[J].西部交通科技,2018(9):203-205.
[2]陳越.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與完善方法研究[J].價值工程,2018,37(22):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