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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的互聯網時代,以新的互聯網技術為支撐的金融手段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新的金融支付手段得以涌現。依托于互聯網技術的融資手段,由于具有快速性有效性和公開性等特點,同時還具有傳統的融資方式所沒有的優勢,使得互聯網金融成為了小微企業獲得有效貸款的重要途徑。由于小微企業的生存周期較短,傳統的金融行業和金融機構,基于風險問題不愿意為微企業投放貸款。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正好給了小微企業融資以新的機會。相對于以往的金融行業貸款渠道來說,它是一種極大的進步,互聯網金融通過運用計算機網絡、移動通信技術來實現。
一、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概念
互聯網金融主要是依托于互聯網的一種新的融資手段,其主體行為是與傳統的金融行為類似的放貸行為,其實現方式為互聯網為媒介、傳統的金融機構為主體。而貸款的發放對象,相對于傳統金融行業來說,比較寬泛。也正是基于互聯網金融的特點,互聯網金融成為了傳統金融業的有效補充,不但改變了傳統金融業所不能覆蓋所有行業的缺點,同時,還為一些新興企業,例如小微企業提供了有效的資金支持,提高了小微企業的生存能力和生存空間。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以及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最早可以追溯到本世紀初。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主要誕生于金融行業以及互聯網產業相對發達的歐美國家。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不但彌補了傳統金融領域的缺陷,同時也為金融行業在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嘗試和有益的經驗支持。按照互聯網金融的理念,以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劃。互聯網金融將成為一種普遍的融資手段,將為更多的企業提供良好完善的資金支持,并且其資金規模將會逐漸超越傳統的金融行業。由此可見,我們只有對互聯網金融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對互聯網金融的概念有正確的認識,才能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取得良好的應用和發展。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優點分析1.互聯網金融實現了大數據手段的運用。互聯網時代,金融行業如果想實現快速健康的發展,就要學會對數據進行全面的分析和整理,并將數據進行分類歸納和總結,只有掌握了這一技術,才能在互聯網時代立于不敗之地。結合金融行業的經營管理實際,以及互聯網技術的先進性和時代特點。互聯網金融實現了對大數據手段的有效運用,提出了先進的數據分析和整理概念,利用大數據技術對金融數據進行了全面的整理分析和挖掘,為互聯網金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互聯網金融與傳統的金融行業有著本質的區別。互聯網金融之所以能夠取得長足的發展,原因在于互聯網金融將服務對象列為廣大普通百姓,形成了與傳統金融的有效區分,傳統金融行業將服務確定為20%的優質客戶,而互聯網金融則將傳統金融行業所不覆蓋的80%的普通用戶作為了主要的服務對象,極大地擴大了服務范圍,提高了服務的有效性。3.互聯網金融的服務更加高效針對性更強。由于互聯網金融主要依靠計算機和網絡進行處理,其操作流程相對簡單,業務處理的速度也比較快,最重要的是銀行的互聯網系統相對來說比較完善,比傳統的人工處理要顯得效率高,并且準確率較高,極大地解決了金融服務的有效性和便捷化問題,使銀行變成了簡單的數據處理中心,提高了信貸的發放速度。4.互聯網金融的服務成本將會越來越低。由于互聯網金融利用了計算機和網絡作為主要的服務手段,使得信貸的審批和發放均采用了線上審批和線上發放的方式,既節約了審核時間又緩解了審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使得互聯網金融的審批速度非常快。同時,互聯網金融利用網絡平臺可以實現多項貸款的審批,以及多個信貸任務的審批,提高了信貸的審批速度。實現了信貸審批以及金融服務的快速化有效化和低成本化。
二、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微企業由于規模較小,并且信譽等級比較低,在具體的融資過程中,融資方式比較單一,除了依靠企業的自有資金以外,主要的融資方式為社會融資。以及融資風險比較大的社會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現有的融資方式不但工資效果不理想,還使得小微企業的融資存在較大的困難。2.和大中型企業相比,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不但融資方式相對單一,而且融資成本相對較高,由于小微企業獲得的融資資金多數都為社會非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資金,為了得到這些資金,小微企業不得不按照資金提供方的要求付出較多的融資成本。從目前小微企業獲得的社會資本來看,其中較大比例的為利息相對較高的高利貸。這些資金存在較大的風險,如果小微企業控制不好,將會因為融資而對企業產生較大影響,從而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經營管理風險。嚴重時會導致小微企業倒閉。3.小微企業在信貸中存在的問題,除了與小微企業的自身經營管理狀況有著直接關系以外,還與現有的金融體系以及融資制度有著直接的關系。雖然小微企業的數量眾多,但是從目前國有金融機構的信貸發放以及新的制度來看,現有的金融制度均向大中型企業傾斜,對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關注度不夠,導致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存在較大的困難,也正是因為這一原因,小微企業在具體的融資過程中受到了正規金融機構的歧視。
三、互聯網金融下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創新
一般認為有有下列幾種方式1.互聯網金融與小微企業直接對接。基于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互聯網金融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了針對性較強的融資方式,只需要小微企業向互聯網金融平臺提供相關的融資需求報告,并由互聯網金融平臺對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以及基本信息進行全面的審核。審核通過之后,由互聯網金融平臺針對小微企業的現狀和資金需求,有針對性的發放貸款,既解決了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問題,同時也提高了互聯網金融平臺服務的針對性。2.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創了新的大數據融資模式。由于目前互聯網金融平臺獲得了大數據手段依托,大數據技術可以實現對小微企業貸款申請以及貸款信息的批量審核,通過批量審核可以實現同時對多家小微企業進行貸款審批和發放,既提高了貸款的審核和發放速度,又提高了貸款的審批效率,使得互聯網金融平臺的貸款朝著系統化和網絡化的方向發展。3.大眾籌資融資模式。小微企業利用社會性網絡服務平臺及互聯網互聯網平臺,選擇其他的服務機構,或者具有能力,金融平臺進行針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使小微企業能夠獲得多家金融平臺的貸款,這種融資模式稱為眾籌模式。4.以電子金融機構門戶為代表的融資方式。。所謂門戶融資主要是小微企業通過網絡手段快速的獲得融資的一種方式,其網絡手段可以概括為,電話銀行自助銀行,以及其他的網絡服務手段。5.獨立于銀行之外的第三方支付。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第三方支付成為了一種安全的支付方式,對現有的支付方式和擔保方式提出了挑戰,同時,隨著第三方支付的逐漸應用和規范,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實行的支付方式。6.以傳統銀行為基礎的新式的互聯網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出現,使得傳統的商業銀行認識到了互聯網金融的優勢,許多傳統的金融行業都開始了互聯網金融平臺業務的拓展。許多傳統的商業銀行利用現有的網絡服務模式,開發出了新的行之有效的網絡融資手段,既彌補了原有的融資方式的缺點,又實現了新的融資方式的發展,使得傳統的商業銀行有力的搶占了互聯網金融的市場份額。
四、互聯網金融要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所必須解決的問題
1.互聯網金融的融資風險問題不可忽視。雖然互聯網金融在信貸審批以及信貸發放上的速度比較快,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的整體發展環境相對復雜,互聯網用戶以及小微企業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旦小微企業提供了虛假信息沒有得到及時的糾正,或者小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倒閉等情況,將會嚴重的危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2.互聯網金融不能形成對互聯網技術的過分依賴。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現有金融模式的一種轉變和創新,雖然利用了互聯網技術構建了新的互聯網融資平臺。但是互聯網金融平臺經營管理的核心是金融行為,而不是互聯網行為,只有認清這一點,并在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發展中充分肯定并突出金融的主體地位,才能保證互聯網金融走得更遠。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對小微企業的有力幫助,既解決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同時也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還提高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效率。但是,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手段,其規范性和風險性應該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在下一步的發展中,只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引導,才能提高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質量,使互聯網金融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加完善的融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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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聯網金融的興起為現有金融體系帶來了沖擊與改變,為金融創新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互聯網金融的虛擬特質也使其面臨著更多風險。互聯網金融的實質為金融行為,而金融行為的內核則是對信用進行風險定價。探究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管理機制的基本策略,對完善互聯網金融管理體系,驅動互聯網金融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 信用風險 擔保機制 內部控制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與內涵
(一)互聯網金融概念簡述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及互聯網參與主體間交互式聯系的形成,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逐漸走進民眾視野。從整體上看,互聯網金融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發展起來的虛擬化金融市場。互聯網金融市場提供的主要金融產品及服務主要包括P2P小額貸款、項目眾籌、第三方支付、大數據服務、門戶線上金融服務及線上銀行服務等。互聯網金融業務起步于第三方線上支付服務,并逐漸向吸取資金、合作貸款等業務發展,逐漸形成了具有虛擬化特點、小額化特色的金融體系。互聯網金融業務具有操作虛擬化、業務門檻低、交易成本低、專業要求低等特點,其體系下的產品與服務更容易贏得普通民眾的青睞,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體系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傳統金融體系帶來了較大沖擊。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業務,逐漸向資金吸取、貸款發放、第三方支付領域輻射,而這三類金融服務是傳統銀行業務體系的核心,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不斷深化,對傳統金融服務,尤其是銀行業務的市場地位、市場份額、市場優勢帶來了很大沖擊;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推進對利率市場化機制的形成以及金融產品創新具有重要驅動作用,互聯網金融為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外,互聯網金融雖然以互聯網平臺及信息技術為發展基礎,但其本質是承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平臺,而不是互聯網技術,這使得互聯網金融仍然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且由于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與平臺性特質,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將面臨更多維度的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成因
(一)擔保體系不完善
擔保體系不完善是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主要成因之一。由“余額寶”、“百度百賺”等產品引領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體系,具有在短期內快速吸取大額資金的特征。由于互聯網金融產品購買門檻低,交易程序簡便,交易費用低,發行平臺受眾基礎好,這些產品在營銷與發行上更容易與目標及潛在目標客戶群體形成對接,快速構筑起信息循環平臺,因而這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往往能夠牽制大額資金,如余額寶的資金規模一度飆升至5700億元。而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設計與發行方則不具備如傳統商業銀行一般的流動性風險敞口管理與剛性兌付能力,難以為規模如此龐大的資金鏈條匹配相應的擔保體系。除產品設計與發行方外,政府、金融機構、個人、現有擔保機構均難以為其提供與之相契合的擔保保障體系,使此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暴露在巨大的風險之中。
(二)內控機制不健全
相較于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服務商在產品設計與發行環節上,內部風險控制能力較弱,加之大額資金的杠桿效應,內控機制不健全將引致較大的信用風險。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多將吸取的大額資金投資于貨幣型基金,其本質為理財產品,卻具有剛性兌付特征,在實際操作中,此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普遍具有以新還舊的資金鏈模式。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設計與發行機構在不具備體系化、戰略化內部風險控制機制的條件下,大量進行此類操作,很容易造成類似“資產池”效應的信用風險。
(三)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為體系化的金融服務行為,而并非其所依托的互聯網技術平臺資源。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內核為信用風險定價,而互聯網金融體系的虛擬性特質加劇了信息不對稱風險,致使互聯網金融產品體系暴露在更大的風險敞口中。P2P和眾籌項目是兩類主要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雖然此類產品可依托互聯網資源整合平臺快速對接參與主體,滿足短期流動性需求,但受制于受眾群體專業知識和項目考核虛擬化瓶頸,此類產品的債權主體很難通過傳統的盡職調查、項目考察等方式綜合研判項目價值,進一步拉伸了信息缺口,致使產品信用風險大幅提升。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管理機制的基本策略
(一)強化外部監管
強化外部監管是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策略之一。針對互聯網金融體系特點,以更加宏觀的視角設計頂層監管機制,將為互聯網金融產品提供更強的制度保障,引導其形成體系化、規范化的擔保與風險預警、管理機制,從整體上規范資金鏈運轉,有效降低互聯網金融產品信用風險。
(二)健全內控機制
健全內控機制可從內部形成支撐優勢,從而完善產品現金流鏈條,使信用風險更加可控。在實踐中,應引導互聯網金融服務商完善產品設計與發行環節,在有效對接受眾群體的基礎上,強化產品現金流循環設計,做好資金流動性管理。此外,互聯網金融服務商應為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建立內部管控機制,在保證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合理匹配現金流預期,規范項目選擇,避免大規模資金缺口的產生,從產品層面管控信用風險。
(三)完善主體信用管理體系
結合互聯網平臺的大數據整合優勢,構筑以互聯網金融參與主體為對象的跨區域信用管理體系,對增強信息透明度,降低信用風險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信用風險管理內容,將與金融行為有關的基礎信息均納入數據庫,使信用管理信息輻射項目基本情況、項目主體信息、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財產持有、薪酬信息、項目主體財務及關聯信息等要素;另一方面,要結合互聯網數據管理優勢,構筑跨區域信息交流平臺,優化操作模式,保證信息時效性,形成交互式的信用信息管理循環,從而削弱互聯網金融活動中的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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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互聯網作為一項技術,在過去20多年來一直在影響著全球的金融業。不過,互聯網的影響主要集中于后臺(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沒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聯網技術發展最早、最為成熟且應用領域最廣的美國,并不存在所謂“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在中國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國金融體系中“金融壓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觀背景,以及對“互聯網金融”所涉及的金融業務的監管空白。所謂“互聯網金融”之所以迅速發展,實際上是進行了比傳統銀行更為激進的監管套利。
互聯網公司靈活而激進的運作模式,擾動了傳統金融企業固有格局,它們正在倒逼著傳統金融企業運營的市場化,以及利率的市場化。不過,中國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只是傳統金融在監管之外的一種生存形態,互聯網充其量只是一種工具。金融的本質沒變,也沒有產生可以叫做“互聯網金融”的新金融。
如此看來,“互聯網金融”恐怕是一個偽命題。對互聯網進行的研究,應該認識到其作為技術的本質,及其作為技術的普遍適用性,包括在傳統金融企業的運用。作為技術,互聯網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和客戶體驗,延展金融服務的邊界,并幫助實現“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理念,“互聯網金融”則是個似是而非的概念。
美國為何沒有“互聯網金融”
美國是金融和互聯網都最為發達的國家,但是美國卻沒有“互聯網金融”的說法。
這緣于互聯網作為技術的本質。互聯網對金融的沖擊,本質上就是機器與人力資本的沖突,其結果取決于機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這種沖突自金融誕生之初就一直在進行。在這點上,互聯網并沒有什么特別突出的地方。
互聯網的特性,就是對標準化、數字化內容傳輸的便利性和規模化。在金融領域,這類信息(如交易數據)和流程多為業務的后臺。難以標準化的人力資本(如商業關系)則儲存于個體之中,很難受到互聯網的沖擊。在歷史上,金融領域的技術進步已經對人力資本進行了多輪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難以用機器處理,而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交易市場因為交易數據是標準化海量數據,因此受到互聯網技術影響最深遠。比如股票買賣,在業務處理上就是對股票所有權的登記和轉讓。這種所有權信息以數字化方式儲存于電腦中,便于以互聯網的方式傳輸。美國的洲際交易所(ICE,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時,就是要運用互聯網技術來建立一個能源交易市場。發展到今天,洲際交易所已經將紐交所合并而成為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在交易市場上,互聯網還促生了Ameritrade和etrade等基于互聯網的股票交易平臺,降低了交易費用,為散戶進行股票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對傳統的券商交易平臺產生很大沖擊。
支付領域的數據則更加單一和標準化。以貨幣為例,除了手中現金,大部分貨幣以銀行記賬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說,我們常說的貨幣,絕大部分是數字化的借記和貸記關系。這種記賬關系以數字化方式儲存于電腦中,也非常便于以互聯網方式進行傳輸。發展中國家在推廣小額貸時,廣泛應用的智能手機的支付轉賬功能就借助了移動互聯網。
金融領域的其他信息,如信用信息和經濟、行業及公司的研究報告等也多以數字化方式制作并傳播。
那些基于互聯網的社區和互動技術,則促進了市場參與者彼此交流,使交易變得更加容易,增加了交易的流動性。這同時還加強了金融交易本來就有的網絡效應。西方交易所一直都積極采納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各種技術。交易系統不斷演化,技術創新層出不窮。在不斷地跨國和跨市場兼并后,少數全球性大型交易所(比如洲際交易所)出現,能夠多品種、多區域、24小時交易。
可以說,在過去20多年,互聯網技術全面深刻地改變了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金融業、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場的市場結構。不過,互聯網對西方金融業的影響只能說是“靜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臺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時候并沒有喧賓奪主被注意到,而金融在經濟體中執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資、配置資源、管理風險、提供價格信號、處理信息不對稱)從未改變,互聯網并沒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從這點看,它與對音樂、電影等行業的影響并無本質區別。
以洲際交易所為例,它推動了美國交易市場的巨大變化,甚至吞并了最能代表傳統金融的紐交所。但是,并沒有任何人將洲際交易所視為互聯網公司。而合并后的交易所也沒被稱為“互聯網交易所”。
再以股票的網上交易平臺為例。Ameritrade等網上交易系統和交易所系統直接相連,減少了中間環節,從而降低了費用,增強了用戶體驗。但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看,后臺交易系統的技術改進更便于實施既定的投資策略,但是他的投資收益來源依然是所司(股價變動和分紅)。
股票市場進行資源配置的功能也沒有因互聯網而有任何改變,投資者依然是根據公司運營和收益前景來決定投資與否。同樣,對研究而言,互聯網改變了研究報告的傳遞,但互聯網本身并不能產生研究報告。
互聯網作為一項技術,在美國的金融業得到廣泛應用,并且產生了深刻影響。但互聯網并沒有產生新金融。這種認識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場沒有產生所謂“互聯網金融”概念。
“互聯網金融”為何盛行中國
互聯網在中國金融業的應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由招商銀行推出的“網上銀行”。但互聯網在中國金融界真正發力,也就是最近幾年。
當前熱炒的“互聯網金融”概念更多是指P2P平臺、余額寶以及移動支付等領域。它們的發展,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國的金融體系長期處于經濟學家麥金農和肖所描述的“金融壓抑”之中,利率受到管控,資金主要由銀行體系進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場,必將試圖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產生的套利空間。這就是目前所謂“互聯網金融”在中國大行其道的基本邏輯。互聯網在其中只是個技術手段。
“互聯網金融”對中國的金融改革其實有著積極意義。這些企業和服務在客觀上推動了傳統金融企業的市場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場化。由于其業務主要是面向低凈值客戶和小微企業,它們還幫助解決了中國金融體系里小微企業貸款難的問題(這是傳統金融長期以來不愿或難以解決的問題)。
不過,“互聯網金融”企業存在的根本,還是利用監管空白而進行的監管套利,而不是互聯網。它們沒有依靠互聯網而產生任何新金融。
以P2P網上借貸平臺為例。P2P借貸平臺在美國有Virgin Money以及Kiva(2005年)、Prosper(2006年)和Lending Club(2007年)等,中國的P2P平臺則有宜信和拍拍貸等。但是,除了Virgin Money和拍拍貸的商業模式是建立在所謂web 2.0的純平臺基礎上,其他的P2P平臺都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擔保,基本都還是承擔著傳統銀行的中介功能。
與P2P平臺有著直接競爭關系的小額貸公司,其貸款規模會受到資本金的嚴格約束,而P2P平臺則規避了這種約束,在實際上進行著比傳統金融機構更為激進的監管套利。問題是,同樣是進行期限“錯”配以賺取利差,P2P平臺并沒有任何制度性的保證以應對違約、擠兌等各種風險。可以說,在P2P領域,真正能夠體現出“互聯網金融”所隱含的金融脫媒功能的平臺并不存在。相反,其監管套利活動如果發展太大反而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
最近談論最多的是阿里集團的“余額寶”,這與“互聯網金融”試圖隱含的意義就更加偏離,也更易被誤解。余額寶在本質上是貨幣基金,互聯網只是其銷售渠道。作為貨幣基金,余額寶的迅猛發展實際上倒逼了利率的市場化。對之分析,要回到貨幣基金和銀行業務的本質。
貨幣基金的產生,源于美國政府當初對利率的管控。大蕭條后,美國政府推出Q法規(regulationQ),規定銀行不可向活期存款發放利息,以防止銀行為爭奪存款而發起惡性競爭。貨幣基金的出現,就是為了規避Q法規。作為存款賬戶的近似替代品,貨幣基金可以支付利息,從而成為銀行的競爭者。
與銀行功能相似,貨幣基金也是將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放貸,包括向銀行提供資金。貨幣基金在發展起來之后受到政府的嚴格監管,在投資領域只能投向低于六個月期限的流動性好的高評級債。美國政府曾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向貨幣基金提供保險,引發銀行不滿,認為會導致儲戶將資金轉走。
貨幣基金在中國同樣是銀行的競爭對手。余額寶就是阿里巴巴與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貨幣基金。作為渠道,余額寶起到為其背后的貨幣基金融資的功能,使默默無聞的天弘基金幾乎瞬間增加了超過2500億元的規模,一躍成為中國最大的基金。
余額寶強大的融資功能,引發眾多關注及誤讀。其實,與股東、債權人和儲戶一樣,作為銀行競爭者的貨幣基金,同時又是銀行融資渠道之一,在為銀行提供融資服務。銀行與工廠相似,同樣是拿原料(資金),來做出產品賣(發放貸款),從而盈利。銀行的資金有幾個來源:股東、債權人(比如貨幣基金),還有儲戶。其中,從儲戶獲取的資金成本最低。在中國現在具有“金融壓抑”特征的金融體系下,老百姓的錢以極低利息放銀行里,銀行則從中較為輕松地賺取利差。
作為貨幣基金,余額寶吸引老百姓的錢,然后再投到銀行去,從而改變了銀行融資結構。由于資金更多來自市場而非儲戶,銀行的融資結構被改變,融資成本被提高。這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可以說是利率市場化情況下銀行不可避免要做的轉變。余額寶對銀行的沖擊,本質上是貨幣基金與銀行之間的競爭與共生關系,與所謂“互聯網金融”無關。
從基金的本質進行分析,余額寶的收益來源于其所進行的投資,比如短期國債等。余額寶的收益并非來自互聯網。如果投資不力或風險沒有控制好,其收益就會受影響。作為基金,余額寶帶來的風險與收益(這正是投資者所需求的)并不會因互聯網而改變。
與其他貨幣基金有很大不同,余額寶擁有阿里巴巴的巨大影響力,而且可以利用互聯網很便利地吸引眾多小額投資者,從而大大擴展了其客戶來源。互聯網,準確地說阿里巴巴,為天弘基金提供了一個其他貨幣基金都不具有的銷售渠道。對余額寶進行的任何討論,都必須圍繞著它本身即是個貨幣基金的事實來展開。將之作為“互聯網金融”,從而掩蓋了其作為貨幣基金的事實,已經在眾多討論中產生了誤導。
阿里巴巴挑選貨幣基金合作,亦有其道理。貨幣基金是最適合以互聯網作為渠道來進行銷售的基金產品。貨幣基金投資于流動性高且相對安全的產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質化的產品。貨幣基金因此收取費用低,在傳統的基金銷售渠道(銀行、券商等)中不受青睞,也很難向小額客戶推廣。阿里巴巴已經擁有眾多客戶,獲取基金客戶的邊際成本趨于零,從而可以迅速做大。余額寶為這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本質上是基金,互聯網只是銷售渠道。
對其他“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剖析,同樣要回歸“傳統”金融的本質,而互聯網只不過是其在技術上的運用。這些“互聯網金融”服務沒有創造出特殊的,完全區別于傳統金融的新金融。
互聯網公司慣有的以燒錢來博眼球的運作方式,與傳統金融所秉承的理念完全相反。金融在本質上是對風險進行經營,多遵循審慎原則。比如,投資可以說是以 “賺錢”為唯一目標的行業,但同樣遵循首先是不輸錢,然后才是賺錢這一原則。這與互聯網公司的經營規則有根本性沖突。這種沖突是把雙刃劍。一方面,它刺激了傳統金融企業,使其更加面向市場和客戶。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違背了基本的金融風險管理規則,可能造成行業的無序競爭,甚至積累系統性風險。
“互聯網金融”并非科學提法
迄今為止,互聯網對金融的影響都集中于技術層面。這在中國更是如此。“互聯網金融”,并不是一個科學的提法。這等于將后臺的技術改進與前臺的金融功能混為一談。
在互聯網和金融都最為發達的美國,金融業的市場結構因互聯網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其學術界和業界都從沒出現過“互聯網金融”這個說法(用谷歌對Internet Finance進行搜索,你會發現其結果全部是有關中國的)。原因就在于互聯網作為一種技術,盡管提高了效率,但并沒有產生新金融。將二者放在一起談所謂“互聯網金融”,從而將之當成一種新的金融形態的分析,是中國獨有的。而在中國,之所以會有大批所謂“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存在,根本原因是金融管制形成的監管套利空間。
更廣泛來看,在互聯網商業化發展的20多年的歷史中,互聯網能真正產生沖擊的都是渠道。那些因渠道被沖擊而消失的企業,也都是那些經營著已經商品化了的無差異產品的企業。互聯網可以將更多的內容提供者帶入市場,也可將產品推向更多使用者。所謂顛覆式創新的互聯網公司,也集中于渠道。比如谷歌,就依靠搜索而獲得巨大成功。相對于一個特定商業領域的核心功能來說,消費者關心的終究是內容。渠道本身并不能產生內容。
以互聯網沖擊最大的領域音樂為例,互聯網的下載功能改變了音樂的銷售渠道。但對一個歌手(或唱片公司)而言,創作出受歡迎的音樂永遠是獲取成功的關鍵。在金融的支付領域,互聯網使支付變得快捷方便,但它依賴的還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的整個支付系統基礎設施(比特幣就因為獲得不了中央銀行的支持而屢遭挫折)。而支付背后的經濟關系(如債務的產生和消除)更不會因互聯網本身而改變。
媒體方面,互聯網使新聞的傳播更為快捷和民主,但當新聞已經同質化后,媒體最終賴以生存的還是內容。好的內容和分析才會真正吸引顧客,這從美版的《華爾街日報》和《經濟學人》的演化就可以看出。同樣,研究報告的傳遞因互聯網而改變。但互聯網產生不了研究報告。
對一種組織形式或商業流程來說,產生一個與實體相對應的虛擬的互聯網概念是可能的,因為它們彼此的確有一定的替代性。但對某一特定商業功能,比如金融的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功能,互聯網本身很難有什么創新。比如ATM的出現,使存取款變得方便,但是存款作為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的業務本質沒有任何改變。ATM改變的只是渠道及其帶來的業務便利性。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沖擊,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發展歷程及特征
(一)互聯網金融概念及發展歷程
互聯網金融即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資金融通或者金融服務的創新金融。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包括P2P、眾籌平臺、大數據金融、網上金融和金融信息化等。1995 年世界上第一家網絡銀行創立,互聯網金融開始了蓬勃的發展,其發展大致經歷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1995-2003 年,出現了網絡銀行、網絡證券和網絡保險等形式的網上金融,在第一輪發展浪潮中,招商銀行在1997年建成了中國第一家網上銀行。第二階段:2003年至今, 從21 世紀10 年代以社交網絡、移動支付、云計算、搜索引擎等為代表的互聯網現代科技快速發展為起點,我國互聯網金融掀起了第二波發展浪潮。傳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開始涉足互聯網金融,而傳統互聯網企業更是發揮技術、商務等先天優勢開始全面布局互聯網金融。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1、便捷性。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的一大特征就是便捷性。客戶不用親自到營業網點去辦理業務,僅僅依靠一部智能手機或電腦設備,就可以隨時隨地輕松地完成資金的劃轉和信貸,使客戶獲得了極大的便利。
2、緩解金融排斥。當前經營模式下,傳統金融服務普遍針對那些中高端收入群體或大型企業,眾多低收入群體或者是小型企業通常難以享受到該種金融服務,顯現出明顯的金融排斥特征。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有效地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使金融排斥得以緩解。
3、信息相對對稱。在傳統的融資模式下,金融機構獲得投資企業的信息成本較高,尤其是對小微企業的收益與成本不匹配。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交易雙方通過互聯網搜集信息,能夠較全面且快速地了解一個企業或個人的財力和信用情況,降低了信息不對稱,同時減少了信息成本。
4、去中介化。在傳統融資模式下,資金供給方找不到好的投資項目,資金需求方無法及時得到資金支持,導致資金供求雙方信息不匹配的情況經常出現。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模式使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輕松完成信息的篩選、匹配、定價和交易,而不再依賴銀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機構撮合,去中介化作用十分明顯。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發展的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金融中介作用的替代。互聯網金融可以起到金融中介的作用,是銀行等金融中介的有效替代。而這種替代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減少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第一,交易雙方可以在網絡平臺上相互了解個人資金、信用狀況等信息,減少了傳遞過程中的信息消耗;第二,通過搜索引擎交易雙方可以在大量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最后,網上交易留下的大量交易信息與交易痕跡相當于商業銀行金融服務中的抵押和擔保,有助于降低資金融通雙方的道德風險。
2、降低交易成本。商業銀行在業務運作中會產生大量的交易成本。而互聯網金融是采取虛擬運作的方式,它不需要實體網點的支撐,依靠網絡終端設備與網絡就可以實現資金的劃轉、借貸等,因此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極大的降低了資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影響
從長期上看,互聯網金融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的替代是漫長而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支付、小微信貸和中間業務這三大領域:
1、支付。支付是商業銀行最基礎的業務,存、貸、匯等業務都是從支付業務衍生而來的。互聯網金融也是從支付業務發端,并對商業銀行在支付領域的地位產生了威脅,使商業銀行有被邊緣化的趨勢。互聯網金融中,第三方支付組織扮演了類似于傳統商業銀行的角色。在我國第三方支付組織以支付寶和財付通為首,占據了全國絕大部分市場份額。第三方支付組織接替商業銀行承擔網上支付業務,這是其對商業銀行在支付領域產生影響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組織憑借其在電子支付領域的強大優勢,對銀行形成倒逼之勢,以獲得更低的支付手續費。
2、小微信貸。小微信貸業務是以支付業務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是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又一影響。阿里小貸是我國互聯網金融小微信貸的典型代表。其成立于2010 年,主要服務對象是淘寶店家等中小企業和個人創業者。截止到2013 年5 月20 日, 阿里小貸服務小微企業25 萬家,在2013 年一季度就發放了120 億的貸款。阿里小貸的信用貸款額度為5 萬至100 萬元,日利率為萬分之五到萬分之六,這遠高于我國傳統銀行業的利率水平。
小微信貸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重點發展的業務。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必將縮小大型企業的存貸利差,而小微信貸的高收益特點將使其成為各大商業銀行爭奪的對象。互聯網科技企業有著強大的平臺優勢和技術優勢,他們的進入必將對我國商業銀行在小微信貸領域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3、中間業務。余額寶體現了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中基金代銷業務的爭奪。基金代銷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中間業務是銀行獲取利潤的重要渠道,已成為除存款、貸款業務之外的第三項業務,因為它屬于表外業務,不占用銀行資金,卻能帶來大量的手續費收入。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的優勢在于網點分布廣、信用度高。然而互聯網金融依托互聯網平臺優勢,逐漸開展了充話費、代交水電費等中間業務,一步步地擠占了商業銀行的利潤渠道。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傳統商業銀行系統是一場革命,也是挑戰和機遇,商業銀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進行有效的應對,一方面適應互聯網金融給傳統金融格局帶來的沖擊,一方面進行深度整合,提升客戶服務質量,拓寬業務渠道,提升業務水平,培養復合型人才,獲得新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中小企業;融資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60
1 引言
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快,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我國GDP的增長做出了極大的貢獻。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截止到去年年末,全國登記備案的中小企業超過2000萬家,個人獨資企業超過5400萬戶,中小企業利稅貢獻穩步提高。以工業領域為例,截至2015年末,全國規模以上中小工業企業36.5萬家,占總體比例97.4%;總共實現稅金2.5萬億元,占總體比例49.2%;完成利潤4.1萬億元,占總體比例64.5%。而且,中小企業成為職工就業的主要渠道,全年提供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
隨著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業務規模擴張迅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予以支持。然而,由于自身條件所限,得不到銀行等實體金融機構的間接融資,已經成為眾多中小企業主要面臨的困境。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1)金融機構融資成本過高。(2)自身信用缺失。(3)融資渠道過少。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的模式。本文通過分析互聯網金融所具有的優勢,研究互聯網金融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途徑,以及在現實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2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和優勢
2.1 信息流通性更強
互聯網金融采用云計算、大數據、社交網絡、移動支付等先進互聯網手段,打破了傳統金融機構的信息壁壘,使得中小企業在獲取貸款融資信息方面更為容易,極大程度上消除了市場信息不對稱問題。
2.2 貸款門檻更低
當前,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因為自身所限仍無法通過傳統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而互聯網貸款模式成本低、門檻低,不僅用廠房、寫字樓、設備可以抵押,而且還可以用汽車、商品房等進行抵押,靈活多樣的形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便捷。
2.3 監管相對寬松
銀行等金融機構壟斷金融領域的情況已經不復存在,大量的互聯網企業可以借機開展更多的金融業務,為中小企業及老百姓日常的金融需求提供更多服務,使得金融業務更加市場化。
3 互聯網金融現有融資模式剖析
3.1 供應鏈融資模式
供應鏈融資模式主要是一種BP網貸模式,是指企業對個人的網絡小額貸款,典型代表是阿里巴巴公司的阿里小貸。近幾年,阿里公司針對其供應商和經銷商的網絡信貸模式,具有“短期、小額、純信用”的特點。它根據積累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大數據,特別是客戶的信用數據,對企業個人進行信用評級,并以此批量發放小額貸款。
3.2 P2P網絡貸款模式
P2P網絡貸款模式是個人對個人的網貸模式,是由P2P公司創建一個供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進行信息的網絡平臺,使供需雙方可以直接聯系,為用戶提供直接的投、融資服務。
3.3 眾籌模式
眾籌模式是指發起人通過眾籌網站籌資項目,向公眾募集資金,同時用股權、產品等形式作為回報。這種模式使有創造力的人通過網絡平臺展示自己項目和創意,從而籌集資金,使每個人都有可能獲得從事某項創作或活動的資金。
4 互聯網金融融資在現實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4.1 網絡安全方面
互聯網金融對互聯網信息技術有著很大的依賴性,融資雙方進行交易時沒有實體場所,這就為金融行為增添了網絡安全隱患。對此,應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網絡安全建設,完善業務交易流程,對于交易程序中出現的漏洞,做到“早發現,早治理”。
4.2 法律法規方面
目前,我國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還很少,導致了互聯網金融融資風險比較大,所以建議在現有金融行業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互聯網本身特點,制訂出針對中小企業互聯網金融融資的法律法規。
4.3 對傳統金融領域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影響了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容易引起銀行的反感。其實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只是在銷售途徑和經營策略上改變了傳統的方式,但在產品設計和產品結構上跟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領域所經營的產品沒有區別。因此,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和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合作,實現雙方的共贏。
4.4 金融監管的空缺
互聯網金融融資雖然具有極大的潛力,但是它創新的金融形式面臨著金融監管上的空白問題。國務院、中央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都持有積極的支持態度,并且進一步探討如何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監管的方案。所以,解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空缺問題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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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金融監管;發展模式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及模式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依托于如云計算、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支付等互聯網工具來實現的資金在網絡上的融通、支付以及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不同于傳統金融的新金融態勢。這種定義方式不但包含了如社交網絡、大數據等互聯網技術以及移動通信技術開展業務,而且也涵蓋了互聯網技術以及移動通訊技術的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及融業務。利用這種定義方式不但凸顯出了在金融業中互聯網技術的巨大促進作用,也更接近互聯網技術本身作為意向信息技術本身作為一項信息科學技術的本質。
(二)互聯網金融模式
第一,互聯網支付。又稱為第三方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設備、移動終端等,依托互聯網發起支付并轉移資金的服務。具有代表性的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第二,P2P網絡借貸,即點對點信貸。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資金借貸。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或小微企業的一種商業模型。它也可以幫助借款人選擇比較適合的貸款人,典型的例子是晉商貸。第三,眾籌。這是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籌款項目并募集資金。第四,互聯網貨幣,互聯網貨幣眾多,包括QQ幣、淘金幣等。互聯網貨幣可以理解為法定貨幣的電子化補充,不可能真正替代傳統貨幣。第五,大數據金融、大數據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機構化的數據,通過互聯網、云計算等信息化方式,對數據進行專業化的挖掘和分析,并與傳統金融服務相結合,開展相關資金融通工作。
二、存在于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問題
我國互聯網金融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弊端,這對金融的監管也加大了難度。雖然對此我國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在總體上沒能形成體系,這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造成了很大困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混業經營多如過江之鯽、雜亂無章,是監管難度加大
混業經營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這既是利益使然,又是是互聯網金融高門檻高學歷,牌照不易獲取,投機取巧者多。但是,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人群道德操守參差不齊,并非所有企業都能用道德標桿嚴格要求自己,網絡貸款平臺的倒閉就是一個先例,他們在無互聯網金融牌照的情況下,隨意操作,恣意妄為,這就屬于非法經營,與此同時,又對潛在的風險缺乏相應的應急手段,再加上行業內部信息不同命等現象,這也是的內部人員缺乏自律心,不顧自己的職責,毫無行業職業道德,沒有社會責任感。
(二)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制度滯后發展
互聯網金融體系是現代信息化的產物,它不僅具有傳統金融的特征,還具備互聯網時代的信息,因此互聯網的雜亂性,導致了互聯網金融的預測難度大大增加不可知性更甚之前。以我國金融監管系統為例,目前我國主要針對的是傳統金融行業,對互聯網金融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空白,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督效果基本為零,全靠行業者的自身道德修養。互聯網的虛擬性,隱蔽性,給傳統的相應的監管部門出了一個大大的難題,用原來的監管方式就顯得捉襟見肘,因此如何有效的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督,對監督手段如何創新就被提上了日程。
(三)互聯網金融缺乏相應的制度體系來規范
就當前來看,我國的相關的法律或者只關注傳統金融或者只關注到互聯網層面,但是并沒有涉及到具體的細致行業當中。因此,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現在應當加快步伐,給相關制度建立互聯網金融護盾。比如減少互聯網金融牌照量,提高準入條件,執照入網。同時強化內部監管,增加公示度,信息透明化,杜絕內部操作現象。
三、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幾點建議
現在的重點不是限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是應當盡量揚長避短,發揮其優勢,改善其弊端,從整體上改善整個法律體系。我國金融業目前的監管體系尚不完善,而且立法相對行業發展的速度滯后,因此現在亟需改善。為了使互聯網金融能夠更好的健康發展和不斷壯大,有必要結合現實,更好的去構建適合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
(一)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協調和內外控制機制
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對傳統金融的準入、退出、業務范圍、內控機制等都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具有比較大的差異,因此不能“一視同仁”,應當根據具體的特征制定諸如和退出制度。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具體業務范圍,應當參照《互聯網金融禁止業務條例》的形式將各類機構和平臺不能進行、禁止涉獵的業務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同時,對于互聯網金融跨越時間和空間的特征,更應當使各個監管部門齊心合力,協調工作。
(二)動態監管機制亟需建立
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傳統金融與信息化平臺結合的新型事物,對于它的監管僅僅是建立監管框架還是不夠的,應當適時的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在動態監管問題上,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動態監管責任的劃分,以補充規定的形式定期更新各監管主體的責任分工,將新產生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置于監管框架之下,保證監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時,監管部門要時刻的關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于已經出現和尚未出現的問題以及不足之處,做好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
(三)鼓勵推動行業自律
在當前社會,很多行業都建立了行業內部的自律組織,并對行業本身的監管有重大的作用。因此在互聯網監管的同時,應當加強標準和公約的規范,加強實施信息的考核等等,推動軟法治理和柔性監管。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建立自身的自律組織,以規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實現柔性監管。與此同時,地方政府應當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遵循屬地原則,風險最后是由它兜底處理。地方應該加強數據采集、風險監測、預警、防范,做好集體性的、全體性的群體性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作者單位:聊城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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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經濟學 貨幣經濟學 互聯網金融 金融風險管理 監管體系【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技術,特別是移動支付、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等,已經開始對既有金融模式產生巨大沖擊。2013年被許多人冠以“互聯網金融元年”的稱號。目前,互聯網金融已經成為最“時髦”的詞匯之一,不僅有許多基于互聯網的新融資模式開始涌現,而且傳統金融機構也在壓力下試圖探索轉型道路。但迄今為止,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所謂互聯網金融創新,實際上只是把線下傳統金融模式披上了“互聯網外衣”。無論是“互聯網金融是個筐,什么都能往里裝”的現實,還是刻意炒作互聯網金融與現有金融體系的對抗,都無助于厘清思路,無法為新技術條件下的金融演進創造健康環境。
由于概念思路的混亂,使得人們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內涵、功能、業態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正是由于缺乏理論支撐,也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產業形態、盈利模式、風險收益特征都難以明晰,使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投資熱潮充滿了泡沫,更使得監管機制建設和制度完善無從著手。
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內涵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主要是用來描述互聯網技術在金融活動中的運用與創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技術革命是“觸發”條件,而不是主導,更重要的是這一概念體現了金融體系功能與理念的轉變。雖然人們對互聯網金融有著令人眼花繚亂的解釋和定義,每個參與者腦海中也都有一個自己認知的互聯網金融,但是我們堅持認為,要真正認清其背后的創新價值和風險特征,就必須從金融理論研究的角度著手加以分析。
與金融要素研究相關的學科體系,可以大致分為貨幣經濟學與金融經濟學,前者研究的是貨幣的功能、形式、貨幣制度、貨幣供給與需求,后者則研究經濟主體的跨期資源配置、金融資產特性、金融資產的供給與需求等。隨著現代金融業的縱深發展,在組織機構、產品等方面的創新不斷突破,但背后總是依托于一種或幾種金融功能或要素。只看表面,往往使人看不清觀察對象的實質,無法把握其內在的金融特性。基于貨幣經濟學與金融經濟學兩大視角,我們認為當前值得研究和關注的互聯網金融形式,包括五個方面重要內容:互聯網貨幣、互聯網支付、互聯網資金配置、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和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只有明確了這些概念基礎,才能夠進一步探討相應的產業形態和盈利模式,以及政策和監管的應對環境。
由此我們看到,在談到互聯網金融的時候,首先應當根據金融研究的對象要素進行適當的對號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線。無論從貨幣經濟學還是金融經濟學角度來看,相關金融領域的變化并非一蹴而就。自從上世紀末信息革命的突飛猛進式發展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巨大影響以來,金融運行、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就更加緊密地與信息技術結合在一起。可以說,無論是電子銀行的發展,還是資本市場的高頻交易,都是互聯網金融帶來的革命性變化。具體而言,可以從如下兩方面來剖析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內涵。
第一,從貨幣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貨幣經濟學來看,互聯網使電子貨幣逐漸演變出虛擬貨幣形式,進而深刻影響貨幣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認為,電子貨幣是指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設備為存在介質、以數據或卡片形式履行貨幣支付流通職能的“貨幣符號”,其具體形式包括卡基、數基存款貨幣、電子票據等。以我國為例,證券期貨保證金、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備付金、單用途預付卡等都具有初級電子貨幣的特征,但直到各類虛擬貨幣出現,才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央行的貨幣發行權。比特幣是迄今為止最為高級的虛擬貨幣形態,目前其金融屬性或許要高于貨幣屬性,因此對于整個貨幣體系的沖擊還非常有限。
客觀地說,比特幣及其各類山寨模仿者,雖然在現實中遇到多國監管者的“狙擊”,并且淪為投機者獵食炒作的對象,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體現了虛擬時代的貨幣“去央行化”嘗試。就此來看,2013年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就是比特幣造富狂熱在國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嚴格叫停而“黯然離場”的戲劇性變化。
第二,從金融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金融經濟學而言,互聯網使傳統金融體系的功能實現出現了更多新的模式、承載主體和路徑。根據羅伯特?默頓在教科書中所言,金融體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資金供求的配置(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解決金融交易中的激勵問題)、風險的管理與分散、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發現與提供信息等。此外,還應加上傳遞金融政策效應、改善公司的治理和控制。可以看到,互聯網代表的新技術發展,使得這些傳統金融功能發生了深刻變革,這也構成了互聯網金融的具體內涵和類型。
一則,從資金配置來看,基于互聯網的低成本金融創新和應用,抵消了主流金融機構在資金規模和網點上的優勢,促使傳統金融組織不斷采用新技術來改善服務渠道,這就是所謂的電子銀行、電子證券、電子保險等,還使得直接金融與間接融資的邊界更加模糊,出現更加自由化、民主化、分散化的投融資模式。互聯網不僅使得金融子行業間的混業經營加速,而且出現了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間的融合趨勢。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功能從“求大做強”,轉向重視“以小為美”,即更關注居民和小企業的金融訴求。
二則,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得現代支付清算體系的效率不斷提高,以非金融機構支付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們的生活。我們通過研究發現,支付體系的變化與GDP和CPI之間有密切的相關性,而且能夠通過大額資金流動,對于區域經濟與金融格局產生影響,還可以對貨幣流通速度、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等有所影響,成為央行追求金融穩定過程中不可忽視的要素。
三則,從風險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風險對沖需求下降,對信用風險的控制加強,單個主體的風險更易被分散,復雜的衍生品不再成為主流。但是也要看到,互聯網同樣帶給金融市場以新的系統性風險,如康奈爾大學教授Hara和Easley近期指出,大數據時代的信息給整個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威脅,尤其以高頻交易最為明顯。再如,在缺乏制度環境保障的新興經濟體中,互聯網金融更容易引發市場風險失控或投資者保護缺失。
四則,互聯網環境下的電子商務、社交網絡等,能夠發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資訊,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設金融交易信息基礎。實際上,基于互聯網數據挖掘而產生的征信手段創新,能夠培育新的信貸客戶。從此意義上講,互聯網有助于以信息支撐新型信用體系的建設。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之所以能夠做好小微企業貸款,是因為對于小企業來說,由于缺乏信用評估和抵押物,往往難以從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融資支持,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通過互聯網的數據發掘,可以充分展現小企業的“虛擬”行為軌跡,從中找出評估其信用的基礎數據及模式,由此為小微企業信用融資創造條件。
五則,作為補充性的功能,從政策傳遞和公司治理看,一方面,互聯網改變了宏觀政策的實施條件,如在新型、高效的支付技術支撐下,許多國家在貨幣政策中引入了“利率走廊”模式,即在全額實時支付系統中,設置參與者在中央銀行存款和向中央銀行貸款的兩個不同利率,從而將同業拆借利率限定在兩個利率之間。另一方面,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化,不僅有助于從新的層面促進產業與金融的結合,而且通過促進傳統金融、傳統企業與新型技術的結合,從而改善對公司管理機制的外部約束,達到更廣泛意義上的金融市場“用腳投票”。
互聯網金融的實踐考察
實際上,雖然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在大家慣用的借鑒國外經驗方面,相關的素材卻非常乏善可陳。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歐美P2P網絡借貸企業,還是在美國日益興盛的眾籌融資,以及讓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幣,或者曇花一現的直銷銀行、PAYPAL版“余額寶”等,都只是金融發展中的朵朵“浪花”,并未呈現出所謂的浪潮。
可以說,在多數金融發展與競爭相對完全的經濟體中,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或者是傳統金融體系演變的結果――如金融電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體系中的補充而已――如P2P網貸等。可以預期,互聯網對金融體系的顛覆性改變,還只是一個夢想。當然,我們不否認將來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個經濟與社會組織模式的進一步虛擬化、網絡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按照我們前述的概念范疇,可以進一步簡要分析國內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形態。
國內發展過程。早在本世紀初以來,關于“網絡金融”的研究就已經初具規模,但更多地停留在電子銀行等技術性分析,雖然在許多院校成為專門課程,但并沒有產生廣泛的市場影響力。
作為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的前身,網絡金融更多是指基于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所謂網絡金融,又稱電子金融,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絡金融就是以網絡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絡金融安全、網絡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于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的。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絡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此后,隨著國外互聯網金融新模式的出現,國內也迅速出現相關創新案例。2007年,國內首批P2P網絡借貸平臺上線以來,P2P網絡借貸服務業在中國迅猛發展,呈現勃勃生機。2011年,隨著對金融體系改革與創新加快、民間資本激活等的關注,互聯網金融開始出現在人們眼前,直到2012年終于發酵成一場“狂歡”,使人們更傾向于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技術所引領的全新金融模式,將深刻改變社會生產與生活方式。到2013年6月,支付寶推出余額寶,這一舉動更是點燃了包括P2P網絡借貸在內的互聯網金融的激情。
國內發展現狀。從本質上看,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熱潮根源在于:其一,對傳統金融體系的不滿對互聯網金融熱潮起到支撐作用;其二,民間資本的積累與投資熱點缺乏,共同為互聯網金融推波助瀾;其三,實體部門的金融熱情不斷提升,傳統金融部門的邊界逐漸變得模糊。具體可以從如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關于互聯網貨幣。比特幣在進入我國之后,到2013年出現井噴式發展。雖然它的出現是一種草根服務創新,適應了互聯網時代的貨幣需求。但如果其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并積累了系統性風險,那么自然會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2013年12月5日,中國央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規定: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臺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比特幣在中國似乎比國外更加火爆,無非是基于兩方面的原因:其一,國人的投機性要遠高于西方人,這在股市、房市、大宗商品、農產品乃至藝術品的炒作案例中可見一斑。面對比特幣的誘惑,自然會有更多的投機者奔赴其中,所有的人都相信,自己不會是“擊鼓傳花”的最后一環。其二,近年來國內的民間資本與財富迅速積累,與此同時,可投資的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很有限,股市和房市的現狀,使個人財富可配置資產更加有限。比特幣為民間投資提供了一個跨國界的交易對象,因此也吸收了大量的民間資本。
第二,關于互聯網資金配置。與資金及金融資源配置相關的互聯網金融,是公眾最為關注的,也是最為活躍且潛在問題最多的。
其一,各式各樣的P2P網絡借貸是聚焦的熱點。據網貸之家的《2013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顯示,2013年P2P網貸行業成交額高達1058億元,單個平臺從年初的日均兩三百人投標,到年底時猛增為每天逾1000人投標,2013年投資群體的數量增長了2到3倍。
當然,作為多年前歐美的舶來品,國內的P2P網貸企業已經衍生出五花八門的模式,大部分與互聯網金融精神與實質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屬于披著互聯網金融“馬甲”的本土模式。無論是P2P網貸還是眾籌,其本質都是試圖運用互聯網的渠道與信息對接,實現對傳統金融體系的“脫媒”,由資金供給和需求者直接進行資金轉移。主要區別在于,前者主要是債權交易,強調“點對點”,通常需要有網貸平臺來梳理和甄別信息,后者則是股權交易,強調“一對多”,由創業者通過網絡來籌資信息。從本質上看,源于歐美的這些模式,都屬于充分運用市場自發動力的新型直接融資模式。反過來看國內的情況,大多數的P2P網貸平臺都不是作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資金供求的債權債務關系之中,體現出間接融資的特點。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歐美模式的企業,后期有大量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間融資組織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其中,甚至還有許多基于非法集資、乃至詐騙的組織也來趟渾水。
其二,國內的眾籌融資發展,也遇到了制度方面的障礙。例如:按照證券法,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屬于公開發行,都需要經過證券監管部門的核準。在監管把握中,很多眾籌平臺都刻意規避紅線約束,而平臺項目的回報內容不能是股權、債券、分紅、利息形式等。雖然有少數眾籌項目仍然試圖突破股權融資的障礙,但是多數卻由于政策不明朗,越來越像是推廣平臺。當然,隨著對歐美制度的借鑒和突破,以及我國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帶來的證券法修改可能,這類模式的前景依然可期。
其三,除了上述兩種典型基于互聯網的資金配置模式,其余多數是原有的資金配置模式的進一步延伸。例如,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額寶。實際上,多數其他各類金融產品與互聯網企業的結合模式,都屬于渠道的網絡化,加上服務功能的整合、投資者門檻的降低,實現了商業服務與金融服務功能的融合。然而,就提供高回報的投資收益率來說,其可持續性令人質疑。
第三,關于互聯網支付。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企業及其支付產品的發展,使得居民在支付環節能夠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務,甚至與更復雜的金融服務打包體驗。隨著技術的演進,零售支付的變化會進一步突破互聯網的傳統范疇,而向移動終端、移動網絡支付逐漸靠攏,這也使得零售支付更加轉向客戶需求導向創新的時代。同時,在大額資金支付方面,技術發展在于推動整體支付清算體系的統一性和順暢性,并且能夠服務于貨幣政策操作、滿足金融國際化的要求。
第四,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互聯網使得金融風險管理面臨新的挑戰,目前國內最關注的是互聯網對于傳統保險業的沖擊。進一步來看,互聯網增加了金融風險管理的復雜性。一則,對于系統性風險控制來說,互聯網時代產生了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資本市場的高頻交易融資帶來風險的迅速爆發,這在包括“光大事件”在內的各種股市烏龍事件中可以得到印證。二則,從個別金融產品交易的視角來看,互聯網雖然使得風險對沖需求下降,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各類資金配置型金融活動的風險要素,只是重組了風險與收益的結構特點。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很多互聯網金融創新反而是以承受更高的風險來換取服務便利及資金的可得性。三則,互聯網還沒有改變現有保險、擔保等風險分散機制的內在特質,只是增加了新渠道、新產品以及更多信息組織或業務組織形式。
第五,關于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應該說,國內的互聯網金融信息企業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一方面,金融信息企業發展、金融信用平臺建設還非常滯后。另一方面,也出現了部分積極的探索。如在阿里巴巴集團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中,充分運用了其電商平臺的信息支撐。而商業銀行也在積極成立電商平臺,試圖把信息、信用與業務充分結合起來。
需要注意的是,互聯網的大數據信息,短期內無法突破社會制度“軟”環境的約束,如果普遍產生的都是存在虛假質疑的數據,那么“大數據”只能帶來更大的信用風險扭曲。對此,除了長期內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外,短期內推動信息“公開透明”是唯一可選的辦法。
互聯網金融展望:新的“金融神話”?
明確整體思路。就互聯網貨幣、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來看,可以預見,由于受到各種基礎條件的約束,互聯網金融未來在我國的發展空間仍然有限。而作為P2P網貸、眾籌融資等互聯網資金配置模式,當前發展的主要前提是存在利率“雙軌”及監管的空白地帶,未來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及政府監管思路的變化,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發展路徑。
必須承認,面對互聯網技術對傳統金融體系的沖擊,各國監管部門都感到難以把握其中日新月異的變化,都在通過“補課”來完善法律和監管機制。監管者最為關注的問題是,游離于傳統金融之外的這些新型金融活動是否會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能否大幅削弱金融調控能力。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中國,未來政府和監管者的認識和思路,都將是影響各類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前景的核心因素。
互聯網金融時代,既不能安于“野蠻生長”的市場現狀,也不應該由政府簡單地進行行政干預或實施“父愛主義”式的產業促進。應該說,理論基礎、概念范疇的模糊和混亂,制約了人們的認識,也使得政府難以推動政策和制度保障機制建設。作為起點,最為重要的是跳出原有純粹基于金融或技術的單一分析視角,從信息與金融學科融合的角度,努力構建足以支撐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理論體系和政策研究框架。另外,一方面,考慮到我國的金融創新最終都會體現為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型特征,因此加強金融與信息部門的監管協調、金融與信息企業的跨行業協調,都顯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全球互聯網金融模式都尚未形成定式之時,政府部門的工作切入點,應是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包括硬件設施――如安全和保障、技術標準規范統一等,以及軟件設施――如政策和支持、金融生態環境、系統性風險防范機制等。
歸根結底,互聯網金融不是顛覆傳統金融,而是提升和優化了現有金融體系的功能展現,并且以新型互聯網金融思想為主導,以新型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為支撐,帶來了一個更注重客戶需求及個人體驗的金融時代。對于發達經濟體來說,互聯網金融昭示了“打擊”傳統金融權威的自由化夢想,而對中國來說,更表現為加快利率與機構市場化改革、提升民營資本的“金融話語權”、扭轉“資金雙軌制”的重要契機。為了迎接這一新金融時代的到來,需要推動培養全新的互聯網金融文化,如更關注小微及個體企業、強化信用與安全意識、鼓勵和支持自下而上的創新等。
面對互聯網金融的挑戰,不同市場主體理應調整自己的思路和對策。例如,對于傳統金融企業,需要加快理念變化,運用信息技術,促進業務渠道模式變革;對于非金融企業,應該在新技術條件下考慮推動產融結合;對于各類“互聯網新興金融組織”,應跳出短視,不沉溺于用互聯網面紗來掩蓋線下金融的實質,而應真正引領技術推動的草根金融創新與消費金融服務;對于支付企業、技術后臺企業,則應利用比較優勢,加快向金融中前臺的延伸,并且探索與現有金融機構的合作共贏模式。
對于“大而不強”、創新緩慢、缺乏服務導向的中國金融體系來說,互聯網金融浪潮的最大意義,是使得金融“走下神壇”,回歸市場經濟的常態,并強調開放、民主與透明,且以新技術來激發現代金融功能的“新氣象”。在此過程中,既要抑制對互聯網金融的無序狂熱,也不應過于貶低現有金融體系,刻意追求營造非此即彼的新“金融神話”。
完善監管模式。對互聯網金融創新采取相對寬松而友好的態度,并不意味著監管部門可以無所作為。將來的改革重點,一是要深入研究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基礎、體系框架、風險所在等,否則就會出現“瞎子摸象”現象;二是由于在互聯網金融時代,金融混業經營更加突出,這就需要監管理念的轉變,從過去的機構監管逐漸轉向功能監管,而且加強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來適應這些新興金融模式監管跨市場、跨時空、跨種類的特點;三是盡快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
當然,對于監管規則的完善來說,也可從幾方面著手。一是對某些新型的具體互聯網金融模式,逐漸出臺有針對性的規則,如P2P網貸、眾籌等;二是使得線下已有的規則進一步在線上落實,而不是任其成為“飛地”,如互聯網理財市場;三是真正加快民間融資法律制度的完善,為互聯網融資的健康發展奠定根本性基礎。
從監管者角度來看,對眾多互聯網金融活動尚未有明確的思路,而移動金融活動的演進,則使得監管完善的迫切性更加提升。從大致思路來看,首先,針對傳統金融產品與網絡渠道的結合,應落實線下已有規則,同時結合線上特點適當完善標準和細則;其次,對于P2P網絡借貸、眾籌等新興模式,盡快出臺專門的新規則;再次,對互聯網金融中的非法投融資活動,則需從根本上真正加快民間融資法律制度的完善,如制定“放貸人條例”等,從而為網絡投融資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最后,金融消費者保護原本就是薄弱環節,互聯網金融時代的消費者面臨更多風險和挑戰,因此,針對網絡時代的技術特點,應該盡快制定面向互聯網和移動支付、投融資產品、風險管理產品等的消費者保護規則。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模式。通過借助互聯網技術、移動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它與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和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都不同,互聯網金融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要素基礎之上,用戶接受并認可以及為了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
(二)互聯網金融在國內的發展
1.互聯網支付。依托互聯網,以第三方支付為中介,通過電腦、平板、手機等設備,在買家和賣家之間進行資金中轉后再劃轉的服務,如支付寶、財付通等。
2. P2P網絡借貸。P2P全稱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縮寫,意為點對點(人對人)。P2P網絡借貸是通過網絡中介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如人人貸、陸金所、宜信等。
3.網絡小額貸款。網絡小額貸款是P2P網絡借貸的另一種借貸模式,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向旗下電子商務平臺客戶提供的小額信用貸款,如阿里巴巴、蘇寧、京東、百度等設立的小貸公司。
4.融資眾籌。融資眾籌是指通過網絡平臺為項目發起人籌集某項活動所需的定量資金,并由項目發起人向投資人提供一定回報的融資形式。
5.在線金融產品和服務。主要可分為以下形式:一是線下實體業務的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化,如網上銀行,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銷售等;二是完全通過互聯網提供業務開展的專業網絡金融機構,如眾安在線財產保險;三是提供金融業務的服務支持,但并不提供金融業務本身的,類似于金融產品和業務的搜索。
6.公募基金互聯網銷售服務。根據網絡銷售平臺的不同,基于互聯網的公募基金互聯網銷售大概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傳統基金通過互聯網為投資人提供基金銷售服務,其實質是傳統銷售渠道的互聯網化;二是基金銷售機構借助其他互聯網機構平臺進行基金的銷售,包括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網店銷售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基金銷售等模式。
二、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
1.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中國經濟的增長動力已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經濟新常態將帶來新的經濟結構、新的發展方式、新的思維方法、新的商業模式、新的金融創新模式,經濟發展將呈現新的特征。
相比傳統的資本市場直接進行融資,商業銀行介入間接的進行融資不同,互聯網金融是利用移動通信技術和互聯網技術,來實現金融的信息傳遞、支付和融資等功能的一種新興融資模式。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模式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市場規模達到12萬~15萬億元,占GDP的近20%。而互聯網金融用戶人數也超過5億,成為世界第一。根據報告,2015年,全球投入金融科技領域的資金是2011年的近8倍,“過去5年,超過400億美元的資金流入這個領域”,麥肯錫馬奔表示,數據顯示,與2015年4月1日前,僅有800家的金融科技公司相比,當前全球金融科技公司已突破2000家。
2.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互聯網金融的經濟屬性。互聯網金融是這個時代的代表,是信息社會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特殊的金融形態。在工業社會,人類社會開始進入機械化的時代;在信息社會,人類社會進入數字化的時代。工業社會標志就是蒸汽機的發明,驅動社會增長的是能源;信息社會的標志是互聯網,驅動增長的是數據。
互聯網金融的技術屬性,互聯網金融的技術基礎與傳統金融技術基礎完全不同。在數字貨幣領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術叫做區塊鏈技術,所謂區塊鏈技術是用一套數學的方法,互聯網金融實質上是在區塊鏈技術上的某一個應用,從而重建了金融。目前,在工業經濟時代,通過數據來解決問題,在未來,通過數學方法解決在互聯網上的價值創造和價值交換。
互聯網金融的組織屬性,可以理解為眾籌模式下的金融。在工業社會,一切商業活動以產業鏈條來組織,滿足如個性化的定制,碎片化的需求和場景化的服務。從這個角度出發,重組整個商業邏輯和流程,互聯網金融同樣也會被需求鏈所重組,真正地從需求當中做到點對點,由消費者發起,并影響整個上游的生產和供應。眾籌的范圍可以包括思想、股權,這是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組織屬性。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研究現狀
1.聲譽風險。互聯網金融本身民營資本色彩濃厚;資本金不足,抵御風險與償付能力相對較弱;期限錯配,流動性風險較大。而且互聯網金融缺乏長期數據積累,風險計量模型科學性有待考證。同時,缺乏隱形的政府信用做擔保和可靠的資本金補充渠道,與傳統國有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競爭,處于一定劣勢地位。
2.監管風險。目前,銀行業的監管框架是基于新巴塞爾協議設計的。新巴塞爾協議主要是針對傳統銀行的傳統風險而設計,巴塞爾協議下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資本要求、外部監管、市場約束。然而,這三大支柱對新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幾乎無效,直接導致了互聯網金融目前屬于監管缺位狀態。同時,政府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也尚不明確。
3.投機風險。從目前發展情況來看,互聯網金融募集到的資金,主要投向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等虛擬經濟領域,與實體經濟漸行漸遠,其自身風險不斷集聚。
4.信息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廣泛采用了大數據的數據挖掘與數據重構,這隨之而來帶來了兩大風險:第一,網絡系統、存儲中心本身存在漏洞引起技術風險;第二,海量客戶信息與個人隱私的信息泄露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
1.設定風險標準。互聯網金融首先從企業自律開始,梳理自身的業務流程和交易結構,行程企業標準,最后上升到行業標準。
2.接受客戶監督。互聯網金融需要接受客戶的監督;需要涉及契約是否規劃,交易雙方所簽合同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合同是否合規、合法等。針對目前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不同不規范的情況,可以請法律專家來進行審核,審核以后才能進行。
3.行業規范。行業公約規范,要有履約機制、約束機制進行考核,同時輔以輿論監督規范,讓傳統的報紙、雜志、電視等發揮其監督作用。
三、結語
今天的互聯網金融雖然還不完全成熟,也存在一定風險,但是互聯網金融必將是一個巨大的產業集群,會讓我們每個投資者(消費者),從目前的眼球關注階段進入深入參與交易階段,最后發展到人人從中受益。
摘 要:作為新興的一種金融業務發展模式,互聯網金融對當今世界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隨著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迭起,對互聯網金融的研究也廣受關注。本文通過借鑒已有研究,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概念界定及其特征分析,介紹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狀況,并提出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如今,我們早已進入了互聯網時代。互聯網不斷地改變著人們的日常活動及經濟管理活動,同時也改變著人們的思維方式。而互聯網金融從出現之初,就以驚人的速度發展,進而在各個方面影響著我國的金融體系。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同年6月,支付寶和天弘基金聯合推出基金和互聯網融合創新的理財產品“余額寶”,僅上線三個月,余額寶資金規模就已達到556多億,這也拉開了互聯網金融挑戰傳統金融業的序幕。2013年10月,百度金融理財平臺上線,短短幾個小時候,其推出的產品“百發”銷售額就突破了10億。2014年,微信紅包一經推出就引起極大關注,據統計,春節期間,參與微信紅包的用戶達到約兩億,綁定銀行卡的用戶有一億左右;而2015年春節期間,截至正月初五,微信紅包總發放量達到驚人的32.7億次。近幾年,以阿里巴巴、騰訊等為代表的互聯網公司,開始以互聯網特有的形式滲透到金融領域:P2P網絡借貸、互聯網支付以及眾籌融資等互聯網金融模式向傳統金融發起了明顯的挑戰。
傳統金融機構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沖擊,紛紛調整和創新業務類型以適應逐漸調整的金融結構。2014年1月,交通銀行和交銀施羅德與易方達合作推出了“貨幣基金實時提現”的業務。同時,民生銀行、平安銀行等也相繼推出類似產品。而貨幣基金代銷渠道的T+0贖回到賬是各種“銀行寶”的共同特點。各類產品的推出針對的就是互聯網的理財產品。傳統金融機構同樣開始涉足P2P網貸這一領域,招商銀行在試運行兩個月后,于2014年推出了其P2P網貸平臺――小企業e家投融資業務,拉開了銀行搶食P2P網貸的序幕。
隨著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大數據、云計算等依托互聯網的技術快速發展,P2P網貸、眾籌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呈現爆炸式發展,這對傳統金融業態和格局都產生了深刻影響。互聯網金融為人們帶來了全新的理財體驗,切實地為消費者增加了收益。盡管社會各個層面關于互聯網金融的討論甚至批評從未停止,但是我國金融行業大洗牌的形勢終究不可避免,一場深刻的行業變革正在發生,而互聯網金融將會促進我國金融行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進行研究,對我國金融行業的變革以及在此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都具有很大的意義。
二、關于互聯網金融的研究狀況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界定
雖然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但是這一概念也只是在近幾年提出,目前我國學術界和業界對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的界定仍然有很大爭議。謝平和鄒傳偉(2012)認為,區別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商業銀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融資模式是互聯網金融。鄭聯盛(2014)提出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通過互聯網技術在理念、思維、流程及業務等方面的延伸、升級與創新,其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黃海龍(2013)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和金融相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電商金融對經濟和金融的影響力是目前所有互聯網金融模式中最大的。王達(2014)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精神與互聯網技術和傳統金融相結合的新興領域,其表現出極強的創新型和動態性,互聯網金融演化和發展的速度遠遠超過了傳統金融行業的業態變遷。韓壯飛(2013)提出,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時代產生的新生態金融,互聯網金融的內涵和外延仍然在不斷地進化中。王軍(2014)提出阿里小貸、手機銀行、余額寶、移動支付、網上銀行等金融創新業務的發展形成了一種新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葉芬芬(2014)認為互聯網金融包括但不僅僅限于互聯網銷售、P2P網貸、第三方支付、眾籌融資、虛擬貨幣。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業務和互聯網技術相融合的新興領域,這種新型金融業態以移動、安全等網絡技術水平為基礎,具備“共享、平等、開放、協作”的互聯網精神,擁有便捷、通暢、低成本的優勢。耿培軍(2014)定義了互聯網金融的一種模式,他認為互聯網金融是將客戶在使用互聯網中產生的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挖掘,從而對客戶的資信、資金流動等情況進行分析,然后依托信息技術手段完成合格客戶篩選、信用級別評估及發放貸款的信貸行為。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模式,具有不同于傳統金融的特點。
(1)支付便捷,成本低
互聯網金融主要依托的是互聯網、移動支付、搜索引擎、大數據、云計算和社交網絡等技術。互聯網金融的支付手段是以無線通訊設備和移動通訊設備所組成的移動支付和以互聯網為基礎的網上支付為主。消費者在進行交易活動時,可以直接突破空間的限制,減少了傳統金融交易中的很多中間環節。這極大地提高了支付方式的便捷度,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互聯網金融不需要實體網點,節省了由此帶來的店面費用和人力成本,與傳統金融業相比,相關成本更加低廉。
(2)服務形式多樣,受眾廣泛
網絡技術的發展為互聯網金融的交易方式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由此創造了更多的交易機會。互聯網金融改變了傳統金融機構柜臺式交易的方式,增強了與客戶的溝通,因為交易方式更加快捷、人性化以及其多樣化的特點能滿足不能層次、不能需求的消費者。互聯網金融借助云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通過數據挖掘和分析,能更高效地發現潛在的客服和客服的潛在需求。目前憑借互聯網技術的支撐,互聯網金融已經融入到金融行業的各個領域。以上幾點決定了互聯網金融服務形式多樣,受眾廣泛的特點。
(3)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相對較低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基礎就是互聯網等相關信息技術,通過這些技術,能更容易辨別互聯網金融主體的金融行為。通過信息技術處理,客戶的個體信息被拼接和整合成時間連續、具有動態變化特征的金融市場信息,從而為金融交易提供了有效、全面的信息基礎,有效降低了金融交易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場信息對稱程度。另一方,客戶在進行互聯網金融交易活動時,通過互聯網這一載體,依托社交網絡、搜索引擎、移動支付等技術,能更直接、更有效地參與金融交易,交易過程的透明度更高。以上兩個方面決定了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相對較低。
(4)獨有的風險特征
首先,互聯網金融雖然發展迅速,對金融行業影響很大,但是互聯網金融仍然屬于新興行業,因此,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法律盲區和監管漏洞,有潛在的風險。其次,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進行時產生大量信息,會集中處理海量的客戶隱私信息,如果對數據處理不當,容易造成信息丟失、外泄以及客服信息的違法違規使用,存在風險。同時,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與金融相結合的產物,肯定存在相關的技術風險。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異常等都會為互聯網金融體系帶來系統性的風險。由此可見,互聯網金融風險更加復雜,特征性明顯。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就是與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了一定的信譽保證和雄厚實力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建立的交易支持平臺。第三方支付可以說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起點,發展至今,主要存在三種類型的第三方支付,第一種是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該種類型在建立之初就捆綁于大型電子商務平臺,為已有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一般是由互聯網企業引導;第二種類型主要是由傳統的金融機構引導,比如銀聯支付,匯付天下等;第三種就是直接成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的互聯網金融平臺。
第三方支付發展迅速,行業逐步完善。截至2014年12月,我國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達到269家。2014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達到8000億,同比增長50%,其中支付寶、財付通和銀聯商務在市場份額方面排名前三。2015年春節期間,截至正月初五,微信紅包收發總量為32.7億次;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寶紅包總參與人數則超過了1億;此外,春節期間包含微信、QQ、支付寶在內,騰訊和阿里兩家將一共向用戶發放超過80億元現金和代金券紅包。由此可見我國第三方支付迅猛發展。
第三方支付雖然在逐步完善發展,但仍然存在問題。第一、針對第三方支付,我國沒有明確、專門的法律法規;我國行業制度對第三方支付缺乏統一、合理的認識。監管存在盲區,增加了風險。第二,第三方支付標準不規范,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各個平臺口徑不統一。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第三方支付的發展,容易造成資源浪費等。第三,網絡安全受到挑戰,賬號被盜、客戶隱私泄露、系統風險等問題屢見不鮮。
(二)P2P網貸
P2P網絡借貸是個體對個體的網絡借貸模式,在我國發展速度驚人。到2014年,P2P網貸更是呈爆發式增長,市場規模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企業涌入到該領域。截至2014年,P2P平臺發展至1575家,成交量達到2528億,投資人數與借款人數分別達到116萬人和63萬人,較2013年同比增長364%和320%。而從目前來看,宜信、拍拍貸、人人貸是P2P行業中的佼佼者。
P2P的發展對我國各行各業的健康發展都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其能夠有效解決投資理財需求和資金需求不對稱的問題,尤其是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進行有效的緩解。從2007年我國引進P2P平臺至今,P2P網絡借貸發展迅猛,已形成一定規模。
2014年,伴隨著P2P網貸的蓬勃發展,同樣暴露出諸多問題,壞賬風波、倒閉潮、跑路潮等問題爆發出來。目前來看,P2P的市場并不完善,政策尚不明確,存在很多問題:我國還沒有實現利率市場化,這增加了線上風控的難度,致使我國多數P2P平臺參與到了中間業務,這是P2P建立時的目的有所偏差;征信體系不完善,評級方法簡單,評級標準不準確,存在較大的評估風險;監管有缺失,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P2P的監督機構,同時行業準入門檻太低,P2P平臺質量參差不齊。
(三)眾籌融資
眾籌融資是以互聯網為媒介進行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的融資平臺,是一種向多人籌集資金,為企業或者個人提供資金援助的行為。我國眾籌融資起步較晚,2011年我國才出現首家眾籌融資平臺,雖然發展較快,但是目前規模仍然較小。此外,電商企業也紛紛涉足該領域,如淘寶眾籌、京東眾籌等。
眾籌融資目前同樣存在一些問題,如監督缺失和執行機制不完善使得資金籌集、使用以及投資回報等方面不夠規范,存在多重風險。
(四)網絡銀行
網絡銀行以互聯網技術和信息技術為依托,客戶以互聯網為平臺開展開戶、銷戶、轉賬、信貸、證券交易、投資理財等金融活動。網絡銀行的優勢在于能夠保證全天候,快捷,實時為客戶服務。我國早期的網絡銀行都是依附于傳統銀行而建立的。近期才出現了沒有具體網點,純粹依托于互聯網來開展業務的網絡銀行,代表銀行有:阿里巴巴建立的浙江商網銀行和騰訊建立的深圳前海微眾銀行。
目前來看,制約不依附于傳統銀行而建立的網絡銀行發展的因素是準入門檻太高,牌照難拿,公信度不高。網絡銀行的發展同樣存在一些問題,如目前法律監管的真空狀態、詐騙和違約的風險加大。
四、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推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戰略
加快互聯網金融技術的發展,促進金融創新。增強以電子商務為載體的互聯網運轉效率。全面推進以客戶為核心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戰略,要以互聯網建設為基礎進行金融變革,對客戶資料數據進行整理、分類及分析,據“二八定律”對電子商務客戶群細分后差異化服務,不僅了解每一位客戶對互聯網金融的具體需求,而且還清晰掌握其對互聯網金融產生的利潤,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制定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服務的戰略,使互聯網金融的經營管理活動更具人性化和高效率。
(二)促進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優勢互補
促進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實現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吸收并借鑒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技術以及組織模式實現傳統金融的轉型調整;通過與傳統金融機構合作進一步提升互聯網金融的服務能力及效率。鼓勵互聯網金融運用電子商務為載體進行業務拓展,補缺傳統金融無法覆蓋的領域,如針對某些農村地區及小眾客戶群體。當然,可以促進互聯網金融與其它行業進行聯盟,實現行業間網絡化。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開發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的新產品,提升互聯網金融的核心競爭力。
(三)營造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環境
為了規避由互聯網金融本身產品造成的風險,可建立大型的互聯網金融共享型數據庫以及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及預警系統。增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經營管理及風險防范的監管,預防由其爆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互聯網金融各個產品研發階段分別進行風險識別和審核。將復雜龐大的問題進行分解,把互聯網金融的每一個子模塊實現風險管理及成本控制,多角度進行管理研發。此外,應大力開發先進的互聯網技術體系,學習并盡快掌握國際上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規范與標準,加快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與國際接軌,健全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同時建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安全制度建設體系,并健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法律規范。此外,還要建立支持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人才保障機制,培養互聯網創新人才。共同營造有利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環境。(作者單位:貴州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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