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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依法屬于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國家政策的直接貫徹執行者,其收入絕大部分為財政性資金,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理將影響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財政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在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在風險客觀存在的情況下,應引入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模式,從風險分析出發,加強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切實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不斷提高審計水平,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健康持續發展。
一、風險分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1.認識不到位,導致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遭遇阻礙
當前,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認識不足,領導重視度不夠,認為行政事業單位不具有生產功能,不以盈利為目的,不需要開展單位內部審計,只需要依靠財務制度和財務人員的會計控制活動就足以完成有效的控制,完全忽略內部審計能夠發現其他財務控制活動不能識別的一些錯誤甚至舞弊現象;另外有些單位排斥內部審計或者將內部審計等同于紀檢監察,使內部審計工作流于形式。這些錯誤的觀念,嚴重地阻礙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導致內部審計的作用無法發揮。
2.制度不完善,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意見的強制性和執行性
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健全與否,是關系到加快民主法制建設、嚴格依法辦事的重要問題。目前我國仍未制定專門規范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現有關于內部審計的依據主要是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實施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等,其法律級別明顯偏低,大多只是原則性的條款規定,比較籠統,可操作性不強,尤其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規范仍然欠缺。這種法規制度的滯后性,導致行政事業單位內審人員在實施具體的審計工作時,可依據的內部審計法規不充分、不專業,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意見的正確性,增大了審計風險,導致出具的內部審計意見沒有強制性,顯得無章可循,在執行內部審計意見時也會出現審計意見無法落到實處的現象。
3.機構設置不合理,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任務的完成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四條指出:“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領導的直接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本單位以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優化審計活動的外部環境,必須從組織形式上有效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和業務上實質性獨立。”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是其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但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隨意性大,有的行政事業單位沒有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大多只是掛靠在財務管理部門或者其他部門,有的單位雖然設置了獨立的內審機構,但是沒有配備專門的內審計人員,由單位財務人員兼職,這樣就使內審機構喪失了應有的獨立性,導致內審工作很難開展,缺乏公允性,無法起到真正的審計監督作用,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和權威性。
4.職能定位不準確,削弱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工作效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本應緊緊圍繞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中心,應在服從、服務于本部門、本單位總體目標的前提下適時開展,但從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情況來看內審工作的職能定位不準確。一方面內審內容存在缺失,依然只是圍繞著財政收支情況展開審計,對影響經濟效益的其他因素比如內控制度效益和效果、組織結構的合理性和運行效益等缺乏審計,審計內容單一、沒有側重點;另一方面內審模式和審計技術存在不足,內審工作還停留在了解基本情況和查錯防弊等初級階段,只重視事后監督,而沒有進行事前、事中的跟蹤審計,查賬的方式仍然主要是手工查賬,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利用率較低。這樣的內部審計工作常常處于例行公事的應付局面之中,從而影響了審計目標的實現,削弱了內審的工作效率,致使內審效果不理想。
5.內審人員素質不高,減弱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工作力度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大多都是財會人員,缺乏從事內審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缺乏審計實踐經驗的積累,相對于復雜多變的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無法就一些現象和有價值的線索挖掘出深層次的問題,導致發生漏判、誤判,甚至出現未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和應有的職業謹慎,循私舞弊、打擊報復、故意漏查、提供與事實不符的審計結論等現象,這些都將直接影響內部審計的質量,大大增加審計風險,既減弱了內部審計工作的力度,又起不到內審工作應該發揮的作用。
二、風險控制:防范化解審計風險,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1.深化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保障行政事業單位職能目標的實現
內部審計是在單位領導下開展,并對其報告的內部監督活動。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要提高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重視支持內審人員開展工作,為內部審計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調動內審人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內審的參謀和助手作用,使內審成為單位行政和經濟活動不可缺少、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內部審計人員也應該努力創造成績,結合單位的具體情況,寫出高質量的審計報告,提出自己的合理性建議,使領導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法律制度,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質量
目前,我國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戰略發展機遇期,為內部審計工作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和平臺。行政事業單位須依據現有的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財經法規,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結合本單位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規定單位內審機構的地位、結構、層次,用法律保障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按照內部審計規范所規定的程序、方法、內容等開展各項審計工作,將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固定下來,使內部審計工作真正做到為領導決策服務,充分發揮其內審監督作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又好又快的發展。
3.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職能
《審計法》第五條規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使其成為獨立于財務、紀檢部門的、直接隸屬于單位法人直接對單位法人負責的監督管理機構;同時要配置專職內部審計人員,這些人員不得承擔單位管理責任,只能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序、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時不受任何干擾,保持應有的客觀公正態度,圓滿完成審計任務,有效降低審計風險。鑒于成本效益的考慮,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審機構可以只設置在一級預算單位,由一級預算單位的內審部門執行對本級單位、二級單位和所有事業單位的審計,這樣既節約了財政資金,又使得內審機構的效益發揮到最大。
4.找準內部審計的位置,優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環節
行政事業單位從事內部審計要找準位置,與時俱進,轉變觀念,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更要善于強化內部管理,促進單位更好的發展。首先,要拓寬內審工作領域,由財務收支審計向經濟效益審計發展,構建一個多方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體系,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管好、用好預算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其次,要堅持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跟蹤審計,使內部審計貫穿到行政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恰當作出處理和給出建議,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效用。再次,要改進審計手段,加大內審力度,建立內容廣泛的數據資料庫,確定理想的內控模型,實行在線審計、交叉審計等,從而大大增強了內審的自我約束和監督,(下轉第130頁)(上接第127頁)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
5.提高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審隊伍建設
行政事業單位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的管理辦法,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品德好、業務精的內部審計工作隊伍。首先,嚴把內部審計人員入口質量關,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較高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較強的、為人正直的同志調整到內部審計崗位上來;其次,抓好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求內審人員處理審計業務時務必做到誠實、客觀和公正;再次,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培訓,使內審人員不僅具備的財務、會計、審計知識,還具備管理、法律、金融、工程、計算機等多個學科方面的知識,尤其還要加強近年實際內審工作案例的分析培訓,適時對內審人員進行審計現場指導,不斷總結內審工作實踐經驗,增強業務技能,切實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素質,以適應審計領域日益拓展的需要。
綜上所述,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是行政事業單位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一種行為,因此必須基于風險不斷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與管理進行再控制,使其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M].北京:中國石化出版社,2004.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審計 問題 措施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08)08-0167-02
關于內部審計的定義,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2001年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中規定: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其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我國于2003年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二條稱:“內部審計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內部審計是與外部審計相對而言的。它是設在部門、單位內部的審計機構和人員,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和評價,以保護資金、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促使本部門、本單位不斷加強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控制,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簡言之,內部審計就是組織機構內部的審計部門,對本組織內部進行的審計。
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行政管理費用支出過大、支出結構不合理、損失浪費嚴重、使用效益不高,歸結到一個根本問題,就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格。但如何才能保證管理制度科學、有效并落實到位呢?筆者認為,在行政事業單位推行內部控制審計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徑。隨著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入,作為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行政事業審計,它在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促進財政改革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審計實踐中,筆者發現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作用并沒有得到應有的、充分的發揮,有的工作顯得相對滯后,亟待尋找存在的問題,探索解決的對策。
1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問題
1.1 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存有偏差,內審意識不夠
首先,領導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有一種錯誤傾向,大都認為行政事業單位不具有生產功能,沒有成本核算,財務只是對本單位收支行為進行記賬活動,而且,財政實施了預算外資金和罰沒收入的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編制了部門預算、資金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物資的購買實行政府采購,財政制度日益加強,沒有必要開展內部審計;有些領導將內部審計等同于紀檢監察,認為內審是給領導添麻煩、加矛盾,對內審的職能和作用認識發生了錯位,嚴重地阻礙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另外,人們對內部審計本身也缺乏正確的認識,認為審計就是查查帳、檢查發票是否符合規定、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根本沒有把審計與高層次監督聯系起來。這些錯誤的觀點,嚴重的阻礙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1.2 缺乏固定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較弱
具體表現為組織機構不健全,專職人員少,身份職責不清。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部設置的履行獨立檢查職能的部門,其任務是檢查和評價單位的各種經濟業務活動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的財經法規。內部審計對其所檢查的經濟業務活動要提出分析、評價、建議、咨詢,其基本要求是內部審計要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是審計的靈魂。沒有獨立的內審機構,內審工作就很難開展。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審機構的設置狀況是:少部分行政主管部門設置了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大部分行政主管部門雖然也設置內部審計機構,但基本上沒有配備相應的審計人員而是與財務部門兩塊牌子一班人馬;部分部門雖然配備了審計人員,卻沒有相應的獨立審計機構,如有些單位將所屬內審機構置于監察室或紀委之下,根本談不上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崗位的不穩定同時導致了審計人員思想的不穩定,內審人員不愿做內審項目或不愿查深查透違規問題,且困難多、路障大,使得內審人員難有作為。
1.3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不能適應內審工作的要求
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并且是一項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高度的責任心,必須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理論和審計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具有較強的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但目前,由于行政事業單位一般沒有專職的內部審記人員,遇到內審時臨時抽調人員,導致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內審力量薄弱。主要表現在:首先,內審人員的數量還不能適應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需要;其次,內審人員結構不合理,多是由長期擔任財會工作或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轉任或兼任,這些人員雖然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及經驗或紀檢監察工作閱歷,但對審計工作還不勝任,而且這支隊伍也不穩定;第三,從審計人員自身來說,有的是安于現狀,有的是對內部審計工作崗位不滿意,責任意識不強,也不能及時更新和充實審計知識。這些因素嚴重降低了內審工作的質量,也削弱了內審工作的力度。
1.4 規章制度不規范,無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工作
一方面,國家審計機關沒有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制定詳細的具體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內審人員在實施具體的審計工作時,顯得無章可循,在法規的建設方面表現出明顯的滯后性,出具的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沒有法律的強制性,基本上是帶有強烈的人治色彩,常常會遭到被執行部門的抵制,使審計意見和建議難以切實落到實處;另一方面,由于行政事業單位一般都沒有建立必要的內審制度,也沒系統的審計計劃,使得內部審計基本處于盲目、無序的運作狀態。有的行政事業單位所開展的內部審計工作基本是按照領導的意圖隨意開展,如超出職責范圍審計、操作程序違規、審計方法和手段不當等,從而影響了審計的效果,同時也伴隨著較大的審計風險的產生。
1.5 內審工作內容單一,適應能力較弱,發展相對滯后
目前,雖然不少行政事業單位依據審計法規,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了一些內部審計工作,但是仔細分析將不難發現,我們的內部審計人員僅僅將工作重心放在對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上,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本、憑證及相關資料,例如,對收入進行審計時,往往只審核其所附票據是否齊全,而對其價格是否合理根本不作深入分析。由于只對單位財務數據進行審計,而不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系統的評價,也就無法發現和客觀評價單位的潛在風險,進而也就無法提出實質性和預防性的建議。這種單一會計導向型的內部審計已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新形勢的要求。另外,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制度相繼建立與完善,部門和單位的內部審計還延用以前單一的查錯防弊功能就失去了意義,部分審計人員對財政職能變革的新情況、新問題還缺乏深入細致的了解和研究,審計重點還不明確,審計方式和方法也沒有及時調整到位,使得審計工作相對于形勢的發展較為滯后。
2 結合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2.1 通過綜合手段,提高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
要通過大力宣傳統一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法定性的認識,通過綜合手段提高行政事業單位領導、職工、財務人員以及具體從事內審的工作者對內審工作有正確、全面的了解,讓大家知道審計不僅僅是查查帳,它是一種有效的內部經濟監管機制,既不同于紀檢監察,也不是來給領導找麻煩的,而是領導搞好管理的好幫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不能削弱,只能加強。要把審計和強化內部經濟監督管理聯系起來。轉變人們對內部審計可有可無的思想,通過提高認識,加強內審工作的經濟監督作用。提高認識,不斷拓寬行政事業單位內審的路子,更好地發揮出內部審計保駕護航,服務本部門、本單位中心任務的作用。
2.2 建立健全獨立的內審機構,提高內審地位
內部審計首先應是“有位才有為”,因此,在行政事業單位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是搞好內部審計的基本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要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能,對本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第一,要從機構和人員上解決問題,要定編定員;第二,設置獨立的機構,不能與財務會計部門一套人馬合署辦公,即不利于監督下屬單位,也不利于監督同級財務;第三,內審機構、內審人員、內審工作必須是黨政主要領導主管,在制定計劃,確定對象,實施項目,處理問題等方面應參與和掌握。第四,內審人員要作為,要出成績,出效果,牢固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思想,積極主動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用業績和成果來證明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提高和鞏固內審地位。
2.3 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加大培訓力度,選派具有審計素質的人員,提高審計效能。第一,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的管理辦法,妥善解決好他們的激勵、待遇等問題,充分調動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第二,嚴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入口質量關,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較高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較強的、為人正直的同志調整到內部審計崗位上來;第三,抓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培訓工作,與財務人員一樣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和后續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崗位培訓,不斷更新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內容,增強業務技能,使內審人員成為既熟悉財務、會計、審計業務,又了解經濟法律、計算機等各方面知識的復合型人才,以切實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素質。
2.4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做到按章開展內部審計
制度建設是做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保障。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必須依據國家的審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的財經法規建立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按照內部審計規范所規定的程序、方法、內容等開展各項審計工作,從而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為確保制度的有效運行,首先應加強內審人員的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審計規范;其次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控制制度和責任制度,規范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行為,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切實維護內部審計工作的嚴肅性。
2.5 明確內部審計工作的思路,正確定位內審工作的落腳點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必須把定位點確立在為部門和單位領導的決策當好參謀助手,促進加強部門或單位內部管理,規范其各項財務收支行為,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上。根據這種定位,衡量內部審計工作成效的標準,也主要應看其在定位點上的作用發揮得如何,而不能單純地看查出了多少違紀違規問題和多少違紀違規金額。行政事業單位要搞好內部審計工作,要把思想從傳統計劃經濟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用市場經濟的觀點去觀察、分析和處理審計工作中所檢查出來的問題。及時向本部門、本單位的領導提出決策依據和可行性建議,為領導的決策服務,把服務寓于監督之中。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后果,立足于幫助,使之改正或找出妥善的解決辦法,恰當作出處理和給出建議。要正確地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不能只講監督不講服務,也不能只講服務不講監督,不能把二者對立起來,而是要把二者統一起來。
2.6 適應形勢需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效益審計
內部審計工作必須不斷拓寬自身的工作內容才能適應現代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隨著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逐步實施,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產生影響,也將對行政事業審計提出新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可引入效益審計的概念。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效益審計目標應當是在加大財政預算支出審計的基礎上,重點關注財政資金使用中的損失浪費問題。行政事業單位不同于建設項目、企業等,強調的是有效運用資金、充分履行職能,因此其效益審計目標是對行政事業單位是否通過有效的組織管理、經濟高效地使用人財物等資源完成既定職能任務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提出審計建議。通過行政事業效益審計,可以反映出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效益的現實水平,揭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促進其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減少財政資金的損失浪費。同時還能推動財政等職能部門,加快公共財政建設步伐,不斷深化公共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盡快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檢查制度,進而提高其資金的使用效益。
2.7 加強審計結果向審計成果的轉化和再利用
審計報告環節重點是利用好審計成果。審計工作的目的不僅在于審計查出了什么問題,提出了什么建議,更重要的在于這些問題是不是得到了整改,建議是不是被采納。只有對審計成果有效轉化和利用,才能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要加強對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實行審計決定執行、審計建議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強化監督、督促落實,確保查出的問題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只有對審計成果有效轉化和利用,才能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霍志杰.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與操作規程.天津大學出版社.
[2] 霍志杰.教育內部審計規范.天津大學出版社.
外部審計在接受審計委托前,可以對要進行審計的項目進行事先的估計,若是審計風險高于其的承受能力,可以拒絕對某個項目進行審計。然而,內部審計卻沒有這種選擇權,因為一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必要性就是為了單位更好的發展,更好的解決其經濟問題和規避風險。為了降低內部審計的風險,其內部審計的機構和審計人員只有通過不斷學習和努力來提高自己的審計水平和質量。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我們不應該為了自身利益的需求而影響到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但在現實中,由于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的內設機構,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或多或少會為了本單位的利益而使得自身的獨立性降低。因此,在很多的情況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這就造成了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行為很難做到準確的評價。
(二)內部審計制度不規范,審計程序和方法選擇不恰當在內部審計過程中,每個行政事業單位出于不同的目的,其內部審計的方法也不盡相同,所以每個行政事業單位也就會根據自身的條件制定不同的內部審計制度。現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方法模式仍是以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的,主要的審計目的是“差錯防弊”。這種內部審計方法,對于現在我國當今錯綜復雜的改革環境也已經過時。相比于企業會計核算的發展,內部審計的方式、方法已經遠遠的落后了。另一方面,在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中,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考核機制也只是流于形式。內部審計人員的工資標準與其職務或職稱相對應,而與審計工作的效率、效果和審計成本都無關。正是由于缺乏了相關的激勵機制,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考核沒有形成相應的獎懲措施,使得審計人員對工作的參與度不高,其審計工作也就缺乏了一定的公允性,這也在客觀上導致了內部審計風險的上升。
(三)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包括對審計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專業知識、技能、審計職業道德和工作責任等。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審計工作的參與人數也是與日俱增,這也就造成了我國審計機構的人員素質偏低,缺乏一定的審計經驗和技能,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求。而一個專業的審計機構在人員的構成上不僅僅只包括審計人員,也應包括其他領域的人才,比如懂財務的、計算機的、法律的等等。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與企業相比還是比較少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作用是對某個領導任期內的經濟工作進行相關的評價和落實國家政策的考核。如果一個內部審計機構不能對其作出正確、恰當的評價,就會對相關的個人和單位造成損失,從而使內部審計失去了意義。
(四)審計資源整合不力,資源不足與資源閑置現象并存在我國,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項目普遍偏少,這也造成了對其資金、人員等的投入嚴重不足。同時,也對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項目和工作量的認知嚴重不足,對有的項目分配資源多,有的項目分配資源少,這也就造成了資源浪費和不足并存的現象。
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措施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內部審計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進行工作的開展,所以為了充分地發揮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目的,就應該將自身特點與行業管理特性結合起來,將內部審計的范圍擴展到實際工作的各個領域,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進行綜合風險管理,形成內部完善的審計風險防范控制機制。
(一)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內部審計工作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之一,審計部門的獨立性是相對的,要想使一個單位的審計機構能夠充分的發揮其內部審計的作用,就需要完善其內部審計制度,保證其內部審計的質量。同時建立一個內部審計風險有效控制的部門,減少由于人的主觀原因而使得誤差出現,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二)利用外部環境來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在我國,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和資金等的限制,使得內部審計的效果總是不盡如人意,相比于內部,在社會上有很多成熟的會計事務所也在提供著內部審計的服務,即內部審計外包。通過將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外部化,不僅能彌補行政事業單位本身審計的不足,并且由于外部事務所的獨立性,使得審計的結論也更加的客觀和公正。
(三)切實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意識和自身素質內部審計風險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審計工作出現失誤,都會增加最終的審計風險。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人員要養成充分的風險意識,養成一種能夠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風險、預防風險、降低風險的覺悟。這也說明了行政事業單位對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的重要性,在實際工作中,要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靈活運用適當的審計方法,保證審計的質量,要是結果公正、準確。審計人員是審計工作中的靈魂人物,要切實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后續教育工作,不斷更新觀念,適應新社會環境的需求。
(四)建立風險評估機制一個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風險的產生,不僅僅是由于審計機構和人員的素質和道德水平,也有一個單位自身的運營情況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在運轉過程中的財務風險等是審計風險的重要來源,所以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最重要的途徑。與此同時,內部審計人員要加強與單位負責人的配合,及時的向單位負責人進行風險預警,對風險進行早發現,早回避,早降低。要建立一個完善的行政事業單位評估機制,內部審計人員要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政策管理目標有充分的了解,以此來確定審計的范圍和重點審計的目標,對審計的效果進行評價,得出風險控制的建議。
(五)加強法制建設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法制建設,使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此要制定完善的內部審計法規,使內部審計統一化、標準化、合理化。只有每個內部審計人員都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審計,才能有效的避免審計風險。
四、結論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強。
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是與財務監督、會計監督最為本質的區別,因而,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直接影響到部門職能職責的發揮。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部設置、履行獨立審查職能的部門,其任務主要是檢查、取證、分析和評價單位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的財經法律、法規。現階段,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是:小部分單位設置了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大多數單位未設置內部審計機構,而是同財務部門一起,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基本上不配備相應的審計人員。因而在審計過程中會受到相關部門或人員干擾和制約,難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2.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亟待進一步提升。
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審計人員綜合素養的高低與否決定了審計工作能否客觀、公正、權威的開展。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掌握和精通一定的財務、審計知識,還要掌握經濟學及其他方面的知識。但目前,從數量上看,內審人員還不適應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需要;從結構上看,內審人員年齡結構不合理,年齡較大的內審人員較多;另一方面大多數內審人員由財務人員或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兼任,這些人員雖然具有一定的財務知識及經驗,但對內審工作還不能勝任。從內審自身來說,有的內審人員安于現狀不能及時更新和充實審計知識,嚴重降低了內審工作的質量,也削弱了內審工作的力度。
3.內部審計內容單一,工作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首先,在市場經濟得到迅速發展的條件下,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不斷多元化,但從當前的內部審計工作來看,大部分的工作內容還只是限于對財務收支的審查和記錄,并只進行審計的事后監督,這明顯并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很難對單位管理中的新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其次,現代科技和計算機網絡技術已經在各個領域廣泛應用,財務處理上的差錯將會越來越少,這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單一的財務收支審計已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新形勢的要求,這就要求內部審計工作要不斷拓寬自身的工作內容,才能適應現代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監督的對策
1.建立健全獨立的內審機構。
首先,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需要正確定位,內審部門肩負著對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成效的監督和評價工作。為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原則得到充分的體現,行政事業單位有必要從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人員安排、經費及業務等多個方面加以規范,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建立起獨立于財務部門的內審機構。其次,賦予內審部門對其他職能部門監督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內部審計工作按計劃進行,保證內審人員開展工作的力度,也確保審計部門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匯報內審工作進展情況。再次,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制度的建設。在內部管理制度上明確內部審計的地位之后,要根據行政事業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符合單位自身發展的內部審計流程與具體操作方法。就執行情況要實行決定執行追究制,行政事業單位要賦予內部審計部門一定的權力,對執行不力,或者不按期執行的進行責任追究。最終實現有關部門逐漸接受內部審計,讓內部審計工作進入一個良性的循環。
2.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
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是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監督能力提升的有效手段。行政事業單位要依據政治強、作風硬、品德好、業務精的建設目標,通過各種方法和途徑加強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嚴把內部審計人員進入的質量關。行政事業單位在招聘、引進或調入內部審計部門人員時,要錄用那些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較高、責任感和事業心較強、為人正直的人員。二是必須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能力和素質的培訓。對審計崗位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實務能力等進行全面培訓,提升他們的綜合能力和素質。三是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績效考核。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引導,使得他們能夠明確內部審計工作目標和方向,并以實際行動來實現審計監督各項工作的開展。
3.豐富內部審計內容,明確內部審計的職能和目標。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在新時期,需要在審計內容方面更加的多樣化,從以往的單一審計內容轉移到多內容審計。當前社會的發展,需要行政事業單位增加對績效、決策評議和經濟責任的審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活動是內部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領導層決策的重要依據,審計不僅是內部管理的要求,也要實現單位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內部審計要實現監督方式的轉變,從傳統的單一活動方式轉變到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少來開展工作。內部審計必須轉變思想,一切從實際出發,以為社會創造最大的效益為目標,不斷探索新方式來實現審計監督應有的作用。
4.加強監督,維護法規制度的權威。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
內部審計機構作為行政事業單位中重要的部門之一,在行政事業單位中肩負著單位內部各種預算執行以及業務活動評估情況的監督和制約工作,其獨立于被審部門,有著自行的評價權和監控權。審計是一項嚴謹的工作,由于審計組織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出現的紕漏導致審計風險的出現,對審計對象提出了錯誤的審計信息評價,導致了審計對象及其相關部門遭受了一定的損失和傷害,并由此造成審計主體承擔這種責任的風險。這些風險的出現影響了單位內部工作的正常運行,因此,避免風險的出現也成為了我們所研究探討的話題之一,分析風險出現的原因,從源頭入手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體系、政策、方法來防范審計風險的出現,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可持續的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剖析行政事業單位中內部審計風險出現的原因
由于內部審計工作覆蓋的范圍較廣,所涉及的審計內容繁瑣,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出現多方面的分化,但綜合起來我們可以歸結為主、客觀兩大方面,客觀因素包括審計對象、社會法律環境等方面, 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和在審計過程所運用的審計程度和方式、方法則屬于主管因素方面。
客觀因素:內部審計機構在行政事業單位之中應具有獨立行駛職能的權利,具有權威性,然而內部審計機構作為單位組織結構中的一部分,仍還是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所以在形式權利的過程中,難免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這一點上就不如外部審計機構,在獨立性和權威性方面有所欠缺,面對單位的一些利益關系方面不能夠客觀、公正的對審計對象進行評價。
另外,行政事業單位內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發揮體系建設仍不健全,沒有相應的工作條例和規章制度,導致審計工作在進行過程中無據可依,審計工作的開展僅能憑借個人經驗和知識進行判斷,評價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權威性不高,審計工作效能下降,使得審計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增大。
主觀因素: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自身的素質、綜合能力的高低同樣是影響審計風險出現的一大要素,在審計工作中,一名合格的審計人員應具備完善的知識體系、審計的相關經驗、審計技術技能以及專業的職業道德素質,如果審計人員在這些方面欠缺,則極容易導致審計過程中審計風險的出現,審計的漏審或查而不嚴等現象。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缺失亦是導致審計風險出現的因素, 如果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沒有保持一個公正、客觀的態度和謹慎的工作作風,亦將導致所提供的信息與事實情況的不符,影響審計質量,增大了審計風險出現的可能性。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防范途徑
(一)提高領導重視
內部審計工作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占有不可忽視的位置,但是要想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同樣需要單位主管領導的大力支持和重視,讓內部審計部門在本單位中能夠有一定行使職能的自,并讓內部審計部門可以獨立于本單位的各部門之中,只有這樣才可以真實的報告領導單位內部的實際情況,并能夠提出自己的一些合理建議,對于本單位的長期發展具有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做到有據可依
堅持依法審計是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因此,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審計機構也應該擁有一套適合自身的審計規章制度,讓審計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規范化的道路,多給內部審計人員提供交流、培訓的機會,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的認識,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以便能夠更好的從事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另外,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激勵機制和責任制度,進一步規范內部審計人員的行為規范,切勿盲目、從眾,切實將內部審計工作做好。
(三)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完善內部審計機構
完善企業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加強培訓教育,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個體素質,打造一支政治素養高、作風硬朗,業務熟練的內部審計隊伍,積極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學習、培訓,開展實務工作研討交流, 大力加強審計隊伍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 以使審計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水平能夠滿足新形勢下企業的發展需求,具體可以歸結為:首先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根據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內部審計人員的管理辦法,將獎懲機制進行科學的融合搭配,能在規定的范圍中最大程度的調動審計員工工作的熱情,另外,嚴把審計人員招聘關,務必要引入素質高、責任心強以及事業心重的高素質人才,提升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第三、做好審計內部人員的在崗培訓工作,鼓勵其不斷的學習,完善自我,提升審計人員自身業務技能。最后是制定嚴明的規則紀律,約束審計人員的一些不規則行為。
參考文獻:
內部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的重要補充,是加強內部控制、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手段及措施。行政單位內部審計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依法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性,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一種行為,是行政事業單位經濟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目前的審計實踐看,內部審計在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中尚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工作顯得相對滯后,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亟待我們尋找存在的問題,探索解決的對策。
一、內部審計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作用
內部審計能及時、連續、有針對性地指出問題所在,因而更容易收到審計效果。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完善和促進作用。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力量一般都較薄弱,通過內部審計指出問題并提出建議或改進措施,可促進被審單位完善內部核算制度。
二是監督和評價作用。通過內部審計,可對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中存在的錯誤和不規范行為進行及時糾正,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正確和合法,同時也可以衡量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行為的實施質量情況、取得的成效以及應改進的方面,為下一步工作做好準備。 三是制約和防護作用。內部審計通過對本單位經濟活動及其領導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對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揭示單位不規范行為,能確保行政事業任務的完成。同時,由于內部審計通常發現問題較及時,能較好地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并挽回損失,對干部隊伍建設也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四是橋梁和紐帶作用。
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更好地與政府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溝通,協助這些部門開展審計工作,有的內審成果可被直接采納;另一方面,由于內部審計人員對本系統、單位情況更熟悉,可有針對性地提出促進規范管理的建議,避免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二、目前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幾年來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的情況來看,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還存在較多問題,包括內審認識上的問題,內審體制上、制度上的問題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單位領導對內審工作重視不夠,內審工作一直處于一種從屬地位,并沒有真正被重視起來,認為內部審計相當于“自揭傷疤”,沒有存在必要的思想普遍存在。二是內審管理體制不順。內審作為一個監督部門,需要有自己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充分履行職能。在現行管理體制中,這種關系并未理順。很多單位沒有專門的內審部門,內審組織機構不夠獨立、職責劃分不清、制度不夠完善,內審工作在開展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監督蒼白乏力,權利得不到有效制約。三是內審工作程序不規范,工作方式、方法過于簡單,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質量較低,使內審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監控作用。四是內審隊伍建設滯后,內審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給內審工作造成缺位或漏失。五是內審處罰力度不夠,發揮不出應有的威懾作用。內審的一個核心的職能就是對錯弊的處理,特別是除弊,可以防止和杜絕人為的、客觀的錯誤,這就需要進行內審處罰,而實際操作中,內審處罰有時難以落到實處。
三、加強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建議
(一)提高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主要是圍繞各類財政性資金,有計劃、有重點地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和各種專項經費使用進行審計。由于內部審計是在單位內部展開,具有對本單位情況熟悉,相互之間容易溝通等優勢,比較能夠揭示問題的所在,審計結論也往往更易被單位接受。內部審計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國家和集體財產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和促進廉政建設等方面都有著重要意義。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要轉變“內部審計是自找麻煩”的錯誤觀念,正確樹立內部審計是“自我檢查、防微杜漸,保護干部、保障安全”的理念,認真開展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健全機構完善內部審計管理體制。根據目前的現狀,規模比較大、有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單獨設立內部審計機構,配備一定的審計人員,開展獨立審計活動。不具備單獨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以主管部門為主,設立統一的內部審計機構,抽調下屬單位的財務技術骨干、配備與內部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審計人員,組建審計小組。內部審計機構要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能,對本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確保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三)制定規范的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工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有序、規范地開展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在時間上,建議采用“季審制”和“專審制”結合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在審計對象上,不僅包括各基層單位日常的經濟活動,還要包括一定投資規模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及時配合政府審計部門做一些前期工作,便于工程項目完成后能及時進入政府審計階段,以緩解當前工程項目完工后政府審計嚴重滯后的矛盾。
(四)加強內部審計隊伍素質能力建設。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門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它不僅需要內審人員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個人修養,還需要具備審計、財會、經濟、法律等其他方面的專業知識。政府審計部門應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定期開展活動,培訓專業知識、交流審計經驗等。單位內部要建立審計人員培訓制度,加快內審人員知識更新,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建立起一套復合型的內審人才隊伍,更好地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問題;應對策略
2012年11月,財政部正式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下稱《規范》),并規定該《規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行政事業單位統一執行。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中,形成不敢腐懲戒機制,不能腐防范機制,不易腐保障機制。”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就是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衡的權力約束機制。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積極實施《規范》,對推動建設服務型政府和現代國家依法治國的思想有著重要意義。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目標定位
(1)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該目標是內控的最基本目標,也是其余目標的基礎和前提。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對其社會形象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對其提高執政能力和社會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2)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該目標體現的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要保證資產的安全及其有效使用。在資產的日常管理中,不僅要保證資產的安全,預防國有資產流失,還要注重資產的使用效率。
(3)財務信息真實完整。該目標強調會計報告、預算執行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可靠性。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會計報告作為管理上的一種必需品,同時也是一種評價監督機制的執行方式,可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履行其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4)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該目標是行政事業單位保持持續公平分配資源的有效保障,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實現最高目標的制度基礎。由于行政事業單位掌控著國家的公共資源,因此在分配資金資源過程中要廉潔奉公,采取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通過程序化的業務流程,實現資源優化和合理配置。
(5)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該目標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主要通過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來衡量其工作的績效。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公共部門,屬于非盈利組織,其目標和職能就是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其業務活動主要以實現社會效益為主,而不是實現經營效益的最大化。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問題剖析
(一)內部環境問題剖析
(1)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不夠深入。行政事業單位沒有深入了解內控的精髓,認為設計內部控制制度就是建立規章制度,或僅僅將內部控制作為財務部門的一項工作,因而內部控制的實行大打折扣,而沒有意識到內部控制其實是一種需要各個部門積極參與的、動態的、環環相扣的監督機制。
(2)組織架構安排不合理,權責不清。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沒有按照其職能目標及其本身的特征合理設置,出現官僚化、行政化的運轉,導致機構效率低下、腐敗現象嚴重且權責不清晰。
(3)人力資源政策不健全。由于行政事業單位業績難以量化考核,激勵約束機制普遍不強。《規范》執行以后也很少有行政事業單位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二)風險評估體系問題剖析
(1)風險管理意識不強。行政事業單位普遍認為其從事的不是生產經營活動,其經濟活動沒有生產經營風險,忽視其在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所面臨的其他風險,導致行政事業單位風險管理意識普遍比較薄弱的問題。
(2)風險評估機制缺失。行政事業單位由于其單位性質特殊,普遍存在風險意識淡漠,不能提前識別影響單位目標實現的各類風險,對各項經濟業務行為的全流程未能進行深入細致的梳理,對關鍵控制點的把握不夠準確,從而無法有效防范來自單位內外部的各種風險。
(三)控制活動問題剖析
(1)授權審批制度不夠科學。不少行政事業單位依然存授權審批“一支筆”和“一言堂”現象,造成大權獨攬現象,特別是重大事項和大額資金支付的審批,因缺乏相互制衡容易產生腐敗。
(2)預算控制執行力度不足。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一般是根據各業務部門上年的收支決算,結合當年的具體情況進行增量預算。預算編制沒有細化到具體項目,預算支出也達不到逐筆進行核定的要求。
(四)信息溝通問題剖析
(1)信息不夠公開透明。雖然中央單位“曬賬單”行為已向信息公開透明的路上邁出了一大步,但標準不一的賬單,反而讓人看不懂數字背后的深意,看似公開透明的信息實際并不公開透明,多數公開的賬單也流于形式。
(2)信息溝通的渠道不暢通。各部門之間的橫向信息溝通渠道也不通暢,難以做到個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3)信息反饋機制不完善。行政事業單位的信息反饋機制并不完善,在面對信息公開與社會公眾預期存在偏差的質疑聲中,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給予積極回應。
(五)內部監督問題剖析
內部監督問題主要體現在:內部監督機構獨立性不強,督力度不足。雖然《規范》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監督,設置內部審計部門,但實際上內部審計部門往往處于“雙重領導”的狀態,即內部審計部門源于行政命令,又受控于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同時還要履行內部監督的職責,這種狀態使得內部審計部門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獨立性不足,其監督和評價結果也缺乏一定的權威性。
三、應對策略
(一)建立良好內部環境。增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意識,首要的就是要增強單位負責人的內部控制意識,可以參與一些內部控制的交流培訓會等,使其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并把這項工作納入其考核機制中,以便使其在日后的工作中以身作則,并帶領全體員工更好的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合理設置組織架構,合理分配權力與責任,行政事業單位建立的組織架構應當包括決策、執行和監督三種類型,并且確保三者之間的權責分配合理,能夠保證監督機構的獨立性。
(二)完善風險評估體系。加強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及普通工作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走出行政事業單位的運營管理無風險安全區,并適當引入競爭機制;完善風險評估機制,通過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應對和風險評估報告的風險評估機制,提醒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及時完善內部控制。
(三)落實內部控制活動。完善內部授權審批程序,行政事業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明確崗位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防止相關人員未經授權或越權違規審批業務;強化預算控制力度,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充分重視預算編制,強化預算控制力度,發揮年度預算結算報告監督作用。
(四)健全信息溝通機制。完善信息反饋機制,面對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投訴和質疑,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應對機制,在面對質疑和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地作出解釋,增強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單位的信任感。
(五)進一步強化監督機制。完善內部監督機構的建設,為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監督機構獨立性不強、監督和評價結果缺乏權威性的問題;借助外部監管力量,提高監督力度,除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內部監督作用外,行政事業單位還應當重視外部監管的監督力量,通過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管兩種力量雙管齊下,才能切實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監督力度,使監督機制真正發揮作用。如財政部、審計部和紀檢監察部。
四、結語
雖然自《規范》執行之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尚存在的一些問題,但隨著《規范》的深入落實,以及相關學者提出要求財政部等盡快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配套指引》,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執行的力度將會不斷深入。從而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健康持續發展,更好履行社會公仆的職責。(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王海紅.關于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思考[J].會計之友,2014(6).
關鍵詞:內部財務;審計;事業單位
一、必要性探究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控制與審計的任務主要是對單位內部資金的使用、經濟的活動以及內部財務控制工作開展的一項監督檢查工作。在行政單位內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是保證了國家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得以執行,從根本上使行政任務與事業計劃得以實現。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工作,可以杜絕內部財務出現漏洞,可以維護國家相關的法律政策,可以避免事業單位內部發生職務犯罪;二是能夠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對財務使用效益進行科學評估,保證了資金的安全。科學的內部財務控制與審計能蚨宰什變動進行有效的監督,對單位資金(如:國家財政撥款)的使用情況使用效益進行評估考核,從而以內部控制監督的形式保證了國家財政資金安全。
二、在財務和審計中容易出現的相關問題
(一)沒有合理的設置崗位職能
近些年,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改革以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上全被裁掉。很多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完善的內部審計部門存在,部門職能歸屬于財務部,導致了職務專業性不強、職責不清、不能充分發揮其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職能。
(二)主觀性差
對于行政事業單位而言,由于單位的特殊性質導致部分人員對健全科學內部控制的認識不夠,不能正確認識到其對于單位經濟和發展的重要意義,因而態度消極,工作懈怠,不能發揮崗位職責,導致內部控制環節疏松,經濟運行權責不明確,增加了內部經濟的風險,無法發揮內部審計控制的檢查監督作用。
(三)在授權上沒有形成一定的規范
大部分單位沒有規范體系,只是按照單位領導的交代進行工作,即授權和特別授權。臨時性工作和短期性工作使內部控制變得盲目且臨時,受個人因素影響較大,違背了民主制度的決策且不能著眼長遠,缺乏大局意識,使監督檢查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沒有按照發展需要進行管理
對于內部財務控制和審計工作人員來說,需要過硬的綜合能力素質,不僅要熟悉財經知識、法律法規、審計理論、金融、統計、稅收等知識,還要能夠掌握相關信息技術以及語言知識,能力上具備較強的觀察力、綜合分析力。但是,就目前狀況來看崗位人員專業性不強,缺乏計算機等一些新媒體技能,特別是在先進審計技術的方法上嚴重缺乏能力;并且崗位職責兼任單位內部財務人員,工作量大,無法全心顧及到內部的審計工作問題,從而導致了內部審計的工作形同虛設,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三、相關策略
(一)對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完善
制度的完善是強化內部財務控制與審計的重要保障之一。要想建立健全的制度,首先要細化責任。就是要做到制度管人,責任落實到人,尤其對于薄弱環節和重點工作,一個細化的責任分配制度可以明確責任人,工作細化量化,崗位職責明確,形成崗位間相互監督制約的良好風氣。可以由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委派,工資福利由派駐機構解決,進而保證了審計工作待遇公平公正,使其免受了利益困擾,增加內部審計的審查監督作用。
(二)提升員工的積極性
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運用兩種機制,把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出來,促進成本降低。根據相應的機制,對不能盡職盡責的,要追究其責任;對私人恩怨出現在工作中的,對偽造事件打擊報復的,對給單位、人員造成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對隱瞞會計信息資料,對拒絕內部控制審計要求的,對阻礙審計檢查監察的,要追究其責任。
(三)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
國家要想使財政和審計部門的作用充分發揮,就要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幫助行政事業單位建立有效的制度,指出漏洞,實時督查,來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政控制與審計的順利進行。規范制度的建立,用制度做事,用制度管人,規范審計工作行為,科學管理內部控制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強化執行審計控制服務,嚴格防范審計風險的發生,這些是內部審計工作所要注意的。要從抓制度入手,打好基礎,建章立制,規范標準,明確目的,統一評價,根據實際情況,審時度勢,把控風險。
(四)提升個人素質,完善團隊體系建設
人才是單位的命脈,工作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了部門存在的價值,要想充分發揮財務控制和審計的監督職能,首要的就是提升單位相關人員的素質。提升素質,分為業務能力、思想水平兩個方面。業務能力上,可以根據崗位職責組織學習,積極鼓勵自學,多進修多讀書,設立階段性考核,對于業務水平進行測試。平日里,要善于學習勤于學習,苦練內功,積極提升。在相關薄弱的業務上,可以考慮聘請專業講師進行指導學習,快速且有效有針對的提升業務能力。在思想水平方面,適當組織活動,在單位形成良好風氣,可以通過組織公益活動等方式來提升業務人員的思想道德水平。知識經濟現已成為現代社會的流行經濟之一,革命性的影響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媒體、計算機、網絡、PC端等會計財務系統的廣泛普及應用和飛速的落實發展,對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相關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強化內部控制部門人員對新興技術的掌握,快速適應新常態,探討研究信息技術軟件相關系統,發揮出計算機的優勢,從而來提升內部控制的業務水平和效率。積極的建設政治思想過硬、業務水準優良的內部財務控制與審計人才隊伍,是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控制與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礎。
參考文獻:
[1]施曉玲.論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控制[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1(16):120-121.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控制 措施
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單位為了保證信息質量真實可靠,保護經營管理資產安全,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促進法律、法規能夠得到有效遵循而由單位管理層及員工共同監督實施的一個權責清晰、制衡有力、動態改進的管理過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是一項不斷推陳出新、任重而道遠的工作,內部控制是否得當直接影響到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和社會效率,是現代經營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我國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還比較薄弱,存在著諸多問題,影響了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及國家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在信息管理時代,督促各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于有效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保證國家財政資金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一、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的意義
(一)實現依法理財
行政事業單位也需要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要知道行政事業單位的大部分資金都是國家政府的撥款,而這些資金用在哪里、用了多少,必須給與明朗化。通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能夠真正的實現依法理財,約束相關人員的行為,使行政事業單位的每一筆資金都能夠用到準確的位置上,這樣才能夠使這些資金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二)保護財政資產
為了有效地保護財政資產,就更應該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通過內部控制,能夠更加科學、合理地管理其財政資產,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行政事業單位的收入與支出都能夠更加規范化、透明化,從而防治一些經濟犯罪事件的發生,保護國家與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保證會計信息質量
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制訂和執行相應業務處理程序、科學的職責分工,使會計信息資料在相互牽制條件下產生,從而及時、有效地預防錯誤和弊端的發生,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健全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造成某些重要會計資料在傳遞的過程中因相互脫節而發生問題,致使會計信息失真,會計信息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因此,科學、有效的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是保證及時提供可靠、準確會計信息的基礎。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有效的監督評價機制
一般來說,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監督評價大致分為兩塊,分別是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就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現狀來說,其自身的內部監督基本上都是由自己所設定的內部工作人員來執行,根據管理的實際需要分為定期監督和不定期監督,而外部監督則是由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來進行的。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影響,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的力量仍然不夠到位,從而使監督評價不能夠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二)預算控制比較薄弱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行政事業單位所面臨的財政問題會越來越多,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控制能力也變得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能力雖然有所增強,但仍不能夠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具體表現為:預算方法比較粗糙,甚至有些落后;預算剛性不足,致使預算不能夠達到預期的目的。
(三)對內部控制重要性的認識不夠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往往會忽略內部控制,認為內部控制并不適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這是缺乏對內部控制知識的基本了解,對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現實意義認識不夠,抱著有與沒有都無所謂、都沒有任何影響的態度。有的單位負責人簡單地將財政的部門預算控制等同于內部控制,認為有了部門預算就無所謂內部控制體系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的負責人僅僅把財會部門當成“錢袋子”,會計人員僅僅扮演“付款員”的角色,無權參與單位的重要決策乃至業務管理活動,對單位重要決策的過程和結果均不了解。更不可思議的是,有的單位干脆拒絕進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督機制
行政事業單位要想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就必須加強自身的內部審計和監督機制,使之不再流于形式,并且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比如說建立財務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以外的審計部門,并為其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強化其存在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對單位內部定期進行各項審計,并對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效果及其實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評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合規。對于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違規違章的,堅決給與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只有做到壓力和動力相結合,才能夠不斷地完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體系,進而逐步改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環境,使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加強內部控制人員的培訓
建立人員培訓長效機制,是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奠定好了基礎。通過科學有效的培訓,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人員能夠拓展、補充自身的知識以及技能,提高素質,強化能力,提升人員的服務效能,這樣才能夠從根本上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順利實施。
(三)加強部門預算制度
預算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核心,貫穿了整個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活動,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加強自身的部門預算制度。①要盡可能的實現零基預算和細化預算,明確地掌握行政事業單位每一筆資金的收納與支出,了解每一筆支出資金的用途及作用,從而科學地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②要建立規范、有效的預算調節機制。規范、有效的預算調節機制是行政事業單位強化預算制度的重要措施。③要加強責任預算考核機制,進一步強化剛性預算意識,使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在實際的環境變化當中,能夠迅速、有效地做出調整。
(四)加強內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除了上述所具體列出的預算制度之外,還有著宏觀的控制制度。大體來說,一項工作的開展,就應該存在著相應的約束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的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完成。比如說行政事業單位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等,都需要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來支持,否則就會造成混亂的現象。
(五)加強內部控制意識
意識是人的思想,而人的思想又會直接影響到人的行為,只有強化了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內部控制思想,特別是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自覺內控意識,才能夠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行政部門要通過各級財政部門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領導進行內部控制知識培訓,使他們能充分意識到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強化內部控制意識,優化內部控制環境。行政單位要按照權責明確的原則健全單位內部機構的設置及權責分配、完善內部審計機制,增強各單位的內部控制意識,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四、總結
總而言之,隨著經濟社會不斷地進步發展,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內部控制的強化工作也日益顯得重要。只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才能夠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的進步與發展,才能夠與時俱進、切實有效地履行行政事業單位的國家職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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