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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風險;監管;對策與建議
1互聯網金融內涵
互聯網金融是一個組合體,是傳統金融與現代互聯網技術的有機結合,傳統的金融企業可以通過互聯網技術進行資金的匯聚、支付、轉移、投資和理財等功能。在大數據和云計算的技術基礎上,客戶通過互聯網金融工具可以免去到金融機構辦事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只要懂得如何在網上進行操作,客戶就能夠足不出戶解決絕大多數的業務,方便客戶的同時也能夠節省金融企業的辦公成本和用人成本,達到一個雙贏的結果。目前,中國已經出現了許多典型的互聯網金融形態,如四大國有銀行的網上銀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P2P網絡借貸、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以及金融互聯網門戶等。
2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
2.1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技術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互聯網金融軟件存在漏洞。互聯網金融軟件是依托于網絡的,當然就是存在被網絡攻擊的可能性。即使是再堅固的防火墻和防御體系,也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可能,遭到有心人的惡意攻擊即有可能產生技術風險。除此之外,計算機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硬件設備,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或認為的破壞,導致信息的篡改和丟失。二是客戶的身份存在偽造的風險。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客戶身份被偽造以至于資金產生損失。客戶身份被偽造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是客戶自身的不小心導致身份信息被泄露,可能是金融機構的防護措施不到位導致客戶身份被泄露,還有可能是被詐騙機構惡意盜取身份信息。三是未經授權的訪問。這種情況下,黑客和病毒程序,比如針對網銀的木馬程序,直接對網上銀行發起攻擊,攻擊成功后就直接盜取客戶的信息,威脅客戶的資金安全。
2.2信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就是指金融交易者在合約到期后依然沒有履行按照合約所規定的款項進行還款的義務,從而導致產生經濟損失的風險。在傳統的金融企業中,對于客戶的信用評估已經有了較為成熟的體系,信用評估的結果也較為符合現實情況,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較低。在互聯網金融中,雖然也有一定的信用評估程序,但是相對于傳統金融機構來說,互聯網金融的信用評估較為簡單,程序少,通過率高,行用風險較大。拿支付寶的花唄舉個例子,只要你在支付寶上的芝麻積分達到600分就可以開通花唄,而芝麻積分只要你在淘寶上進行交易就能夠輕松獲得,總體上來看存在較大的信用風險。
2.3法律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風險是指在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以及投資者進行業務往來的過程中沒有特定的法律作為依據,或者是沒有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中的義務而導致不良法律后果的風險。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興事物,自然也不能排除在法律之外。但是現有的法律主要是針對傳統金融行業的,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相對來說不夠完善,有很多領域都缺乏相應的法律監管,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和法律漏洞。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風險主要涉及刑事法律風險、民事法律風險和行政法律風險。
2.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主要是指互聯網金融企業或機構人員操作不當或者是操作流程存在缺陷等原因導致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損失。操作風險一旦發生,就會牽涉到交易的方方面面,有的甚至可能會無法控制,因此要注重防范操作風險的發生。造成操作風險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互聯網金融企業或者機構自身內部的操作程序存在缺陷;二是操作人員的技能素質不夠到位,在操作中存在人為的失誤;三是突然緊急發生的、我們沒有提前預料的事情,卻又無法做出及時的回應。這些原因其實主要還是由于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發展得不夠完善所導致的。
2.5資金安全風險
傳統的金融行業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的嚴格管控,由相對完善的規章制度來進行監管。同時,規定了與金融企業或機構規模相對應的存款準備金作為保障,有效地維護了客戶的資金安全。然而在互聯網金融中,在完成交易的過程中,有大量的資金滯留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手中,而對這一部分資金的使用情況,我們不能完全控制。如果非法投資者將這一部分資金挪作他用,甚至用于不正當交易,產生的風險會導致客戶的財產出現巨大的損失。
2.6洗錢犯罪風險
洗錢犯罪主要就是指將來源不合理的收益,經過一系列程序使其合法化,通過金融行業是進行洗錢犯罪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傳統的金融行業中,已經有了相對嚴謹的程序來控制洗錢犯罪,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聯合各個金融機構進行洗錢監管,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在互聯網金融中,由于其獨有的隱蔽性和虛擬性,已經逐漸成為洗錢犯罪的新方式。除此以外,我國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反洗錢犯罪缺少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無法很好的打擊互聯網金融上的洗錢犯罪活動。例如最近由于勒索病毒而名聲大噪、身價暴漲的比特幣,就為反洗錢的監管增加了一定的難度與阻礙。
3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存在的問題
3.1現有金融監管制度無法涵蓋所有互聯網金融業務
金融監管的目的是為了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也能夠確保公平有效地發放貸款,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化,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在傳統的金融行業中,已經有了一套完善的監管制度,金融機構的建立和退出都要獲得金融管理部門(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查批準,日常業務工作的進行要受到他們的監督,工作人員進入這個行業也要獲得他們合法的相關資格認證。然而在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監管信息無法完全集中、業務種類復雜、監管方面多,存在監管重疊的同時也存在著監管缺位,監管資源浪費現象比較嚴重。
3.2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不明確,執法不到位
互聯網金融行業作為互聯網與金融行業的交叉領域,專業性程度高,這樣的復雜程度迫切需要設置一個專門的機構來對其日常業務進行專門的監督管理。可是,在現存的監管制度中并沒有這樣的機構。監管重疊與監管缺位出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現存的管理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工作由哪個機構進行。因為監管主體的不明確,所以在執法過程中也就存在了要不沒有人管,要不都來插上一腳的亂象。
3.3監管手段落后,缺乏現代化科技手段
發展互聯網金融的目標就是運用現代化的手段來實現大數據、云計算和數據共享,從而提高金融企業或機構的業務處理速度,方便客戶,讓客戶可以隨時隨地處理自己的資金。在這個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證客戶的資金和信息安全。隨著現代化和信息化的程度加深,互聯網金融中所需要的科技也越來越先進。然而,在現實情況中,我們會發現用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技術和手段與當前在金融行業中的科技水平并不匹配,存在監管手段相對落后的情況。
3.4監管政策和措施存在漏洞
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政府已經出臺了不少相對應的政策法規和監管措施,但是這些政策制定出來以后改變的機會就很少,一般都會持續好長一段時間。然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又是日新月異,不斷有新的業務、新的設備、新的技術投入到使用中,這就會導致監管政策和措施落后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導致金融監管出現空白地帶,危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4加強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4.1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原則
原則具有指導性的作用,在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過程中明確原則可以為監管指明方向。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就明確提出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五大原則。第一,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第二,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第三,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第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第五,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這些原則的提出,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一大進步。
4.2盡快構建完善的征信體系,建立信用黑名單
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兩個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匿名性和跨時空性,所以這就要求交易雙方的信用良好,以此來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風險。一旦有一方惡意違約或者實施詐騙行為,就會對另一方造成嚴重的資金風險。更重要的是在互聯網金融中追討資金不像傳統金融中那樣方便和有跡可循,互聯網金融中進行追討非常艱難,絕大多數是無法全額追回的。因此我們要構建完善的征信體系,同時建立信用黑名單,在信用黑名單中的客戶可能會無法進行貸款或者貸款需要相對較高的利率。
4.3培養同時掌握金融知識和互聯網技術的監管人才
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和互聯網的交叉領域,需要兩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在監管過程中,我們也需要培養同時具有金融專業知識和互聯網技術的專業人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融合兩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及時迅速地發覺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所有風險點,利用自身的知識進行監管。除此之外,由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迅速,知識體系更新快,互聯網技術變化頻率高,所以即使是已經同時掌握兩個領域的專業性人才,也要注重自身業務能力的提高和自身知識的更新。
4.4加強投資教育,樹立謹慎投資理念
互聯網金融產品一般都是虛擬產品,產品形式多樣且專業程度高,如果客戶的自身認識和投資素質太低的話,會比較容易被互聯網金融從業人員的推銷所說服,從而在不是十分了解產品內容、明確收益效果的情況下盲目進行了投資。所以,我們可以為客戶進行基礎的投資教育,傳授一些基本的投資知識,減少客戶被忽悠的情況,幫助客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5結語
在現代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中,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產品,是金融行業進行改革的必由之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對互聯網金融中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透徹地分析和研究,完善監管,保障大家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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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金融風險 監管措施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網絡與金融也形成了有機的結合,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互聯網金融明顯存在著發展不成熟和發展迅速的矛盾,使得其面臨著一系列的風險。因此,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及其監管措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互聯網金融簡述
(一)內涵
從廣義上講,互聯網金融是指互聯網在傳統金融行業中的所有應用形式。
從狹義上講,所謂互聯網金融,就是指運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以及移動通信技術等現代化的科學技術來達到資金融通目的的金融服務模式。
(二)特征
第一,縮小化。該特征主要是針對互聯網金融參與主體來說的。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快速發展,其融資成本低的優勢為投資方和融資方的直接對接創造了條件,因此,商業銀行已不占有絕對的壟斷地位。
第二,便捷化。這是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操作平臺來說的。作為一種基于互聯網的金融業態,互聯網金融是不受時空限制的,只要有網絡及相關的電子產品就可以隨時隨地的開展業務,不僅方便快捷,還有利于降低成本。
第三,多元化。這是針對互聯網金融風險來講的。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多元化趨勢還在進一步加劇。雖然可以解決商業銀行存在的一些問題,但是基于網絡的金融這一前提,就注定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因素較多。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風險類型
(一)法律風險
目前,隨著互聯網在傳統金融行業應用的更加廣泛,我國提高了對其風險監管問題的重視,制定并實施了一些如《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的相關法律。雖然這些法律的實施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約作用,但是在我國依然缺少一套系統的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的法律體系。因此,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法律風險依然嚴峻。比如,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電子合同等方面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致使我國互聯網金融在其發展中存在很大的不穩定因素。
(二)業務風險
一方面,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金融行業的業務模式也得到不斷的創新,不僅有利于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還使個人貸款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在互聯網金融業務運行過程中也存在諸多風險,這主要是由我國互聯網金融公司開辦的性質決定的。在我國,多數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是由非傳統金融機構所創立的,該類公司沒有豐富的業務經驗,缺乏相應的業務風險防范意識,致使一些網上理財或貸款公司等都存在一些業務風險問題。例如,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由于缺乏對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等的控制,在其基本業務不足的情況下,出現了一定的信用風險和資金安全風險等。
(三)技術風險
從其概念可知,互聯網金融有效運行的前提之一,就是要掌握并運用相關的網絡信息技術,否則該行業是不可能得到快速發展的。但是由于網絡信息等具有開放性的特點,因此該新型的金融行業也存在一些技術風險,并造成了一些實質性的經濟損失。據調查,2014年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在加密技術方面的不足,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的措施
(一)要建立一套有關其風險監管的法律體系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特別注意法制方面的建設,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將依法治國上升到國家戰略。因此,要有效的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監管,就必須建立并完善一套相應的法律體系,并且將該風險監管納入到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比如,各有關政府部門要根據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存在的一些風險因素及其發展趨勢,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制定,明確互聯網金融在安全、權力、義務和市場等有關方面的規定,真正的對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實施法制化建設。
(二)要明確有關其風險監管的原則
目前,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傳統的金融監管原則已不能完全適用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因此,各有關監管機構要提高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的認識,根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和特點,明確其風險監管原則。首先,要堅持綜合監管。所謂綜合監管,就是指在對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進行監管的同時,也要加強對其金融機構的功能監管,從而創新對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模式。其次,要堅持聯合監管。所謂聯合監管,就是建立與互聯網金融監管有關的聯合監管組織體系,從而有效地實施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聯合監管。最后,要堅持專門監管。所謂專門監管,就是建立專門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機構,以提高其監管質量和效率。
(三)要建立健全相關的風險監管制度
從一定程度上講,一套完善的風險監管制度對于提高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具有非常積極的影響。因此,必須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對風險監管制度的建設力度。一是要政府要制定并實施相關的政策法規,在政策上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實施有效的監管。二是政府要采取有效的鼓勵措施,支持并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建立其有關組織,建立并完善其自我監督和管理等機制。三是要充分發揮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力量,從而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社會監督,通過網站和電話等多種途徑,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管體系。
(四)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
在我國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因素中,技術風險是其重要的一項內容。因此,若要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有效地規避其技術風險因素,就需要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技術風險的監管的重視程度,加大資金和人才等的投入,建立有關的研發機構,加強對其技術的研發力度,確保互聯網金融的安全運行。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大致經過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2005年之前,準確意義還沒有出現真正的互聯網金融業態。第二個階段是2005年后到2011年左右,互聯網金融從開始正式融入金融業務領域。第三個階段從2012年開始,互聯網金融出現新常態,是一個全新的階段。因此,越來越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研究,希望可以找到適合的方法與措施對風險進行控制,從而可以使互聯網金融新領域呈現一種有序的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的類型
(一)法律風險
目前的監管制度缺失,企業風險內控制度缺失,各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法規不統一等,使得投保資金來源難以追尋,洗錢等不法行為增加了互聯網保險業的法律風險。
(二)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技術風險主要是指缺乏完全自主知識產權和無先進的互聯網金融設備支撐的互聯網金融業存在的風險。例如所有的計算機操作系統本來就存在漏洞,這就出現了黑客盜取他人信息的現象。
(三)操作風險
互聯網金融主要是運營形式的進步,從面對面到線上運營,而且開放網絡操作的安全性對于行業發展來說至關重要,雖然有諸多安全協議的保護,但操作不當容易受到來自于外網的數字攻擊,很可能造成客戶的資金方面的損失。在客戶資料存儲方面也較容易產生操作性風險,客戶信息皆為數字信息,若存儲設備的物理耐用性能、系統的運行安全性不良,容易產生泄露客戶資料事件,從而暴發操作性風險。
(四)信用風險
信息風險主要包括違約風險、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以及欺詐風險。互聯網借貸業務目前因沒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而債權的到期實現也依賴于債務人的信用,因此項目風險主要來源于違約風險。同時一旦用戶的信用信息被濫用,那么就無法對信用評估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估,信用風險就會隨之產生。如擅自挪用公款、篡改數據、私下接業務、第三方故意盜取、盜用用戶資金等。
三、互聯網金融的有效監督
(一)修訂、完善我國個人信息征信法律規范
監管機構在出臺監管法律法規以及相應規范時,應做到以下兩點:第一,無論互聯網企業抑或傳統性金融機構,從原則上來看,從事相同或相仿金融業務相關的業務或機構都一致監管;第二,對于從事線上線下業務的互聯網金融商主體,都應該做到無出入、一致的監管。對于個人信息征信方面建議:第一,建立信用信息數據庫,中國人民銀行為實現共享信用數據等信息,將個人征信系統與網絡平臺實現了嵌入式對接。第二,互聯網金融行業建立相互間的數據交換系統。第三,采取積極行動開發第三方個人征信系統,完善對信貸違約行為的嚴懲制度,擴展信息渠道,降低信用風險,推動網絡借貸市場的有效運行,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征信系統。目前,在立法者和監管當局的面前擺著一個迫切的任務,那就是怎樣使保護隱私與監管有效性相匹配,在有效的法律監管下,使互聯網金融主體之間建立起應有的信任。
(二)嚴格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市場操作
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護好投資者利益的關鍵手段,對于傳統金融在線化發展的互聯網金融及支付類互聯網金融創新,參與方只有用戶與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可參考現有的制度進行。對于借貸型互聯網金融,對融資方的信息披露可以就目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的披露內容為參考從而建立。同時,要求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機構對融資方的信息披露有進行監督的義務。監管方應制定相應的監督措施和處罰手段,可以參照證監會的信息披露監督懲罰措施。
(三)建立誠信評價系統,完善個人信息征信系統建設
信用評價與監管機構應具備統一的信用管理辦法、評價方式,對支付平臺雙方進行信用評價、分級管理等。建立全國聯網誠信系統,記錄互聯網金融參與方的誠信檔案,系統能根據誠信檔案記錄對參與方誠信做出評價。對融資方,誠信檔案主要記錄信息披露的完成情況、到期履行債務的情況,違規處罰情況等。也可以建立信用信息數據庫,也就是把網絡平臺與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建立一種嵌入式連接,簡單說就是一種信息共享方法,從而可以引出第三方個人征信系統,促進借貸違約懲罰機制的發展,由此大大減少信用風險的出現。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金融創新;風險監管
一、互聯網金融簡介
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將傳統金融行業和互聯網有機的進行結合。是借助互聯網技術、移動通訊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新興金融模式。狹義上講,是指通過計算機連接終端和網絡服務平臺所提供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所形成的虛擬金融市場。廣義上講,還包括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的實體金融機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互聯網金融相較于傳統金融的核心是并沒有改變的,金融風險也沒有改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在于,它變得更加簡單化、隨身化、便捷化和軟件化,將金融要素和非金融要素相結合捆綁,無形之中模糊了金融產品和非金融產品的界限。
二、互聯網企業對金融業的介入(以騰訊和阿里巴巴為例)
1.騰訊(財付通、微信、QQ)
騰訊是我國最大的社交平臺,2014年QQ的用戶量破8.29億成為全球第二大社交網絡,同是騰訊旗下的微信也排進前五,慢慢發展到已經不局限于社交網絡,同時也能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從2005年騰訊推出財付通作為一個在線支付平臺開始,到如今微信支付已經成為常態,逢年過節的微信紅包已經成為了祝福和招呼的必備工具,微商也越來越流行,騰訊已經走在了從一個互聯網公司向互聯網金融平臺發展的路上。
2.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最初只是一個單純的信息供應商,后來發展成為一個B2B平臺,再到成為一個巨大的綜合電子商務平臺,而現在阿里巴巴還是一個龐大的金融服務提供商。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金融平臺的普及,以余額寶為代表的網上基金投資平臺迅速崛起,以及螞蟻微貸等小微貸款平臺入駐支付寶,阿里巴巴的運營和發展趨勢就是將互聯網融入了金融領域。
三、互聯網金融的生存依據
1.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的鏡子和載體
互聯網對傳統金融模式的改變和顛覆,在于無邊界,無邊界的社會存在形式同時也改變了人們的生存方式。
互聯網對于信息整合的功能和作用是不能忽視的,整合的信息形成了具有價值的信息流。信息流的整合推動著物流的整合,再以巨大的成本優勢進行系統整合。互聯網在某種層面上推動著經濟增長模式的轉型。
以阿里巴巴為首的電商平臺,創造了無邊界的合作平臺同時,以信息流牽動物流進行整合是成功的關鍵因素。無邊界平臺克服了物理上(時間、空間)的約束,人們從要花大量的時間去實體商場購物到動動手指隨時隨地完成購物行為。這樣的商業模式極大地降低了商家的商業成本,也節約了消費者的時間成本,是一個雙贏的發展趨勢,從這種方面來說,電子商務得益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才賴以生存。
2.互聯網與金融在功能上的的高耦合性
現代金融功能理論將金融系統劃分出六項基本功能: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進行資源配置;提供清算和支付結算;提供方法進行風險管理;提供價格信息;儲備資源和分割股份;解決激勵問題。而金融常被人為最基礎的兩大功能,是上述的第一點和第二點,即“資源配置”和“支付結算”。在這兩點上,通過基因的匹配性可以看出,互聯網與金融具有很高的耦合性。
就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而言,互聯網創造了一個云數據時代,互聯網開放平等的特點,為數據的獲得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從而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通過云數據,互聯網可以有效地識別信用風險,因此以互聯網為平臺的金融,在實現“資源配置”功能時則會更有利。
就金融的“提供清算和支付結算”功能而言,現在商業銀行作為我國支付體系的主體,主要承擔著社會經濟活動中支付清算的功能,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使得銀行支付清算系統得到了更加信息化、現代化的改善和創新,效率大大提高,加快了資金的流動速度;除商業銀行之外,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成為了互聯網金融的重要形態,諸如“支付寶”、“微信錢包”等互聯網金融支付工具,推動了支付清算系統的發展和升級,同時也是金融“支付、清算和結算”功能的創新者。
四、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1.互聯網金融的風險
(1)經營主體風險
現在很多支付平臺從事的業務經營,同時會在平臺上積累很多在途資金,同時還有理財業務、資金存儲業務等,這一方面上重合了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是銀行的專有業務。所以第三方支付平臺目前所從事的業務經營,已經超出了法定的業務范圍。
(2)法律合規風險
現在P2P網貸平臺興起,而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針對個人貸款,法律界限的模糊會導致網貸平臺合法性無法得到確認、可信度無法得到評估。一些不法人員可能鉆法律的空子,通過P2P網貸平臺進行非法集資和高利貸活動。
(3)技術操作風險
網絡炒股盛行,便捷的同時也蘊含著極大的風險,如果投資者和工作人員操作不當,很可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電子支付平臺也會面臨著黑客、病毒、網絡監視等風險,當輸入銀行卡號、密碼的過程中勿進入了釣魚網站,則面臨經濟損失的風險會大大增加。
(4)貨幣政策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會導致貨幣流通速度加快,而在貨幣供應量和有效需求量不變的情況下,則容易導致物價上漲從而引發通貨膨脹,虛擬貨幣也可能通過信用擴張引起通貨膨脹。
2.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措施
(1)監管信用風險
現在的P2P貸款平臺,互聯網金融機構和與貸款人直接產生借貸關系,或直接為借貸活動擔保,這樣的情況,借貸雙方都承擔了很大的風險,如果互聯網金融機構面臨著破產的風險,則借貸雙方、投資者都會面臨巨大的經濟利益損失,同時整個行業的信用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對于這種網絡貸款平臺的信用風險問題,可以參考銀行準備金的監管方法,為網絡平臺建立類似資產損失準備金的風險儲備池,以保證在P2P平臺面臨資金風險的同時,有足夠的本金保障來應對風險,以保障借貸雙方和投資者的經濟利益。
(2)監管互聯網金融機構行為
監管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行為,包括對其參與者、管理者、經營活動、互聯網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以保證互聯網金融交易安全有效。
第一,應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經營資格進行監管。確保互聯網金融機構具備國家準許的,在規定經營范圍內的資格,并具備能力實現其經營活動及風險控制。
第二,應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投資者、股東、管理層進行監管。充分調查投資者、股東和管理層的交易和信用歷史,確保沒有不誠信、能力不足等不良記錄;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交易實行嚴格監控,保證交易合理合法,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
(3)保護金融消費者
互聯網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大多數金融消費者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運營機制、風險指標、收益渠道是存在信息缺失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有時為了營利方向的發展,無法完全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和合法權益,甚至會鉆金融消費者信息劣勢的空子來進行業務運營。因此政府機構和金融監管部門需大力強制性監管互聯網金融機構以保障其信息透明度,使消費者了解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專業業務,同時多增加消費者維權渠道,以保證消費者可以有渠道進行投訴和維權。
五、結論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在迅猛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前所未有的便捷和快速的理財和消費體驗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在機制、法律和業務范圍上的漏洞,因此有關機構和部門有效地實行普遍的、一致的、準確的監管措施是非常必要的,這才能讓互聯網金融體系和發展得以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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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原則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54
互聯網金融的實質就是互聯網與金融相結合通過互聯網撮合交易或者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活動。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的主要業務包括小微貸款,結算,信息中介和金融產品銷售。互聯網金融被認為是一種普惠金融,所有民眾可以參與到其中,但也正因如此,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相比傳統金融業更大,更不可控。相比傳統金融業,互聯網金融有提高交易效率,緩解信息不對稱,豐富投資渠道和優化資源配置等優點。因此,促進其簡單穩定發展對日后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有相當益處。
1我國互聯網金融業主要風險分析
我國互聯網金融雖發展迅速,但其仍處于初期階段。相比傳統金融業,其面臨著更多的風險,但其風險控制能力又明顯偏弱。
1.1經營主體風險
目前,由于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大量互聯網金融公司打著中介的旗號宣稱沒有資金池,但是暗中仍然維持著不小的資金池。這就是導致在短短幾年內大量互聯網金融跑路的真正原因。據統計,截止2015年我國1302家P2P平臺跑路,2015年大大集團,E租寶事件震驚整個金融界。目前,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投資者面臨著巨大的經營主體風險。
1.2技術安全風險
互聯網金融業依托互聯進行金融業務,由于涉及資金量巨大,因此對技術的要求相對較高,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業技術安全風險主要包括技術能力風險和技術應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業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大量沒有相關經驗的公司涌入。但是這些公司并沒有與之匹配的技術能力去控制可能的風險。技術能力風險指的是互聯網金融平臺存在技術缺陷導致的無法避免的風險。技術的應用風險指的是互聯網金融公司在設計系統之初由于設計構思的局限性、片面性、兼容性不足、欠完整性等問題導致此系統存在的技術缺陷。
1.3流動性風險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流動性風險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貸款人違約和集中贖回。2015年P2P平臺大大集團和E租寶均由于流行性出現問題而破產導致投資者巨大的損失,也對互聯網金融業聲譽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為了讓投資者放心投資,大多數P2P公司保證違約代賠,而一旦此平臺風控體系不完善導致大量壞賬或者實體經濟出現系統性風險將導致P2P平臺無法承受的壞賬,導致兌現困難,進而演變成集中贖回。大多數互聯網金融公司在簽訂合約或者產品銷售頁面會提出嚴格的贖回條款和限制性條件,或者對大額贖回進行延期的辦法控制集中贖回風險。通過這種方式,互聯網金融公司能有效降低集中贖回風險,但是仍然無法抵御信用喪失和系統性風險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1.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作為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具有可控性小、涉及面廣和關聯性強等特點。其發生主要源于內部流程的不健全、操作系統和平臺缺陷、員工能力缺陷和不可控的外部事件。往往操作風險將導致非常嚴重且不可預期的損失。2013年光大證券自營交易系統出現故障就是由于程序員的操作失誤未能對資金額度進行有效校驗和控制導致光大證券上證指數上午大幅上升,而到了下午又出現反彈,使跟風投資者損失慘重。
1.5貨幣政策誤差風險
根據宏觀經濟學,如果貨幣供應量和需求量保持不管,但是貨幣的流通速度加快,也就是貨幣乘數變大,會導致派生存款增加,從而推高通貨膨脹水平。目前,我國金融體系尚不完善,我國央行主要通過存款準備金制度強行控制和防范我國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也是其重要的貨幣調節政策。但是我國互聯網金融業不受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制約,一是沒有強制的流動性控制和防范措施,二是我國央行的貨幣政策將打一定的折扣由于互聯網金融業的貨幣派生水平無法有效計算和確定。目前,對我國央行的一大挑戰是如何有效計算、確定和監控我國互聯網金融業派生的貨幣數量,防范實施貨幣政策存在的潛在風險。
2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的監管原則
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業作為一個新興業態,相關部門應該對其發展給予充分空間,對其監管應該體現包容性、開放性、適應性原則。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業正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風險控制和防范能力不足,相關部門應該規范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法規,從而保證我國互聯網金融業在未來的健康穩定發展。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監管政策法規應該重視培育和防范風險并舉,鼓勵和規范并重。同時應該從促進公平競爭著手,構建司法、自律和外部監督在內的多從監管監督體系約束互聯網金融公司行為、防范和控制其風險。通過綜合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監管兩面性,本文提出以下幾點監管原則。
2.1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監管應該體現適當的風險容忍度原則
互聯網金融業作為一種普惠金融的金融創新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應用而產生。相比傳統金融業,它能覆蓋傳統金融無法覆蓋的需求。任何一個行業都需要經歷出現、發展、成熟的階段,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業正處于發展階段,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在一定范圍內給予其足夠的試錯空間。如果目前就采取較為嚴苛的監管措施將會扼殺互聯網金融業的創新,不利于我國互聯網金融業未來的發展,也將會抑制我國整體金融效率的提升。對于目前的監管原則,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堅持鼓勵創新,同時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2.2結合規則性監管和原則性監管
規則性監管指的是相關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金融也實施監管,詳細規定其各項業務流程和內容,具有強制性。原則性監管指的是相關監管部門不對監管對象做過多細節上的要求,較少地干預或者介入監管對象的業務,以引導為主,硬性規定為輔。兩種監管方式各有利弊,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的獨特階段,監管部門應該同時利用兩種方式相結合,達到既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的目的,同時又能達到防范和控制其風險的目的。
2.3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業數據的監控與分析,防范系統性風險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大數據的概念也席卷而來。相關監管部門能利用大數據通過借鑒阿里巴巴對整個互聯網金融數據進行監控和分析。通過這種方法,相關監管部門能對互聯網金融業發展、風險有一個整體的認知,加強其對互聯網金融業風險的把控能力,預防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互聯網金融業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互聯網金融通過增加金融服務供給的方式能有效減少實體經濟對傳統金融的依賴程度;同時能有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降低信息不對稱,從而降低我國金融業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將對傳統金融業造成巨大沖擊,從而導致傳統金融業的經營理念變得更加激進;互聯網金融業與傳統金融業存在潛在的風險傳染;互聯網金融業特點的業務具有流動性風險;以上都會導致我國金融業系統性風險的提升。因此,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充分理解互聯網金融業與傳統金融業之間的密切聯系,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增加和爆發。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信用風險 管理體系 構建
科學技術發展對人類社會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其中互聯網技術已經滲透至人們生活、工作當中,尤其是與金融領域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的延伸,互聯網金融能夠提供網絡支付、信息處理等服務,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優勢。但事物兩面性決定了互聯網金融市場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由于開放程度高,使得金融業務隱藏著信用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威脅著相關主體的合法利益。因此積極構建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中信用風險產生原因
(一)市場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國對金融市場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傾向于傳統金融市場,尚未出臺新的法律制度,與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難以實現對金融市場的有效監督和控制。P2P、微信支付等金融業務處于無監管環境當中。在此過程中,如果出現糾紛,難以通過法律渠道得以解決。不僅如此,第三方支付、互聯網基金等處于分散狀態當中,沒有形成整合效應。如余額寶作為阿里巴巴與天弘基金合作產品,相比較傳統銀行,信用水平仍然處于較低的水平,即便我國存款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我們依舊無法保證余額寶會出現信用違約的情況。
(二)應對預設不到位
互聯網金融一切交易都在網絡環境中開展,受到網絡自身開放性等特點的影響,極易受到黑客、病毒等方面的惡意攻擊。不僅如此,互聯網金融缺乏完善的身份驗證、識別等保障,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如果互聯網金融系統出現問題,市場中各種客戶信息都將遭到泄露。受到當前我國技術發展水平落后的影響,應用于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的所有軟件都是進口的,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的保障,進一步增加了市場信用風險。
(三)缺少交易監督制度
信息不對稱是當前互聯網金融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由于缺少對參與主體識別、信用記錄等評估,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主體參與風險。而缺少完善的交易監督制度,使得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平臺等風險頻發。通常情況下,第三方支付平臺涉及到的資金具有復雜性,資金流向不夠清晰,風險已經出現,參與主體才能夠獲知。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
(一)完善法律法規
要想從根本上避免市場信用風險,提升互聯網金融可信度,需要對參與主體進行嚴格的審核與約束。而制度作為一種高效的外部保障手段,積極完善相關制度非常必要。如風險準備金制度,嚴格設置好準入機制等。同時加強對交易全過程的監督,尤其是滯留資金的監控,及時遏制風險的產生。針對互聯網金融犯罪進行立法,嚴厲打擊互聯網詐騙等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形成和諧的金融市場秩序。目前,傳統金融向互聯網的延伸已經具備較為完善的監督體系,其風險更多的體現在金融業務方面。而互聯網企業將業務轉移到網絡當中,使得其風險更加集中在業務層面上。對此我們應進行分開監督,以此來強化監督針對性。
(二)構建預警方案
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特點來看,構建高效、及時意外事件處理方案非常必要,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外部因素產生的消極影響。當出現問題時,預警體系能夠在短時間做出響應,以此來降低金融市場信用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另外,隨著科學技術不斷發展,還需要加大對數據加密技術的研究力度,為金融市場交易全過程保駕護航,以此來保證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性。網絡安全技術發展作為降低金融市場風險的關鍵,只有真正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才能夠從根本上提升互聯網金融安全。
(三)創新風險管理方法
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還無法依靠“無形的手”進行自我調節,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的引導和支持。因此相關部門要構建與之配套征信系統,廣泛收集平臺重要信息,并將信息傳輸到數據庫當中,進行統一管理。對于互聯網企業信息要做到定期更新,向社會公開企業的信用情況,形成內部與外部雙重監督格局。創建投訴平臺,接受客戶的投訴,實時掌握市場信用狀況。采取這種方式,能夠最大限度上消除信息不對稱性帶來的風險。另外,我們還可以利用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對互聯網金融信息進行甄選,整合數據庫信息,通過上述創新性管理方法,能夠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同時,還能夠向參與主體普及信用風險防范的重要性,從思想與行動兩個層面完善。
三、結束語
根據上文所述,我國互聯網金融尚處于發展階段,缺少完善、且具體的法律法規給予相應的支持和幫助,隱藏著信用風險。一旦出現違約等問題,將會對消費者財產造成一定損失,不利于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因此我們應立足于當前市場現狀,堅持合理原則,加強對法律制度的完善,創新更多風險管理方法,提高金融企業信息透明度,拓展投訴渠道,減少信用風險的出現,從而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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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路徑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依托互聯網,利用信息技術實現資金流通的服務模式。相比于傳統的金融模式,更加現代、高效,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而加強互聯網金融的風險規制既能保障消費者的基本權益,也能夠形成良好的互聯網金融市場體系。可見,深入分析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路徑是十分必要的。
一、互聯網金融風險概述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實現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基礎是云計算、大數據等。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內容仍是傳統金融。也有部分學者認為,互聯網金融包括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的概念:所謂狹義概念是指借助互聯網技術和平臺,以用戶終端為操作平面的一種全新的金融發展模式。所謂廣義概念是指金融發展模式、市場等發展環境。當然也有的學者認為互聯網金融能夠帶給用戶方便、快捷的使用感受,并打破傳統金融發展模式的限制,從而實現現代化金融和信息技術的融合。無論如何定義,互聯網金融的誕生刺激了傳統金融市場,并改變了傳統的經營和交易模式。當然,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互聯網金融風險也發生了改變。準確地說,互聯網金融風險包括法律風險、監管風險、技術風險、網絡安全風險等。所謂法律風險是指我國法律體系不夠完善,跟不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監管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存在跨界性。而且傳統的監管模式主要是以分業監管為主,并不適用信息量大、虛擬性強的互聯網金融。技術風險則是在沒有足夠的技術支撐實現互聯網金融的無故障。況且互聯網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風險性。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大大增加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難度。網路安全風險是指互聯網容易遭受到各種安全威脅,影響到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穩定。之所以會造成這些問題主要是因為我國法律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缺乏專業的監管機構、互聯網金融本身的特性所決定以及互聯網誠信的缺失。總的來說,若要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則應從互聯網金融風險類型入手。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路徑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體系
我國應當重視構建完善的互聯網金融法律體系,并依據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狀況制定針對性、高效地規章制度,保證消費者權益,真正做到互聯網金融市場的規范、有序。我國也可以借鑒其它國家的法律管理制度,并結合我國國情完善法律體系。比如美國對于眾籌融資方式,先是承認眾籌方式的合法性,而后針對眾籌平臺缺乏監管的現狀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具體地說主要是從眾籌融資平臺管理入手,做好投資人的權益保護和業務風險監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準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OurBusinessStartups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當然,互聯網金融并非是只是以這一種形式存在。此外,還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小額信貸等。若要完善互聯網法律體系也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仍以眾籌融資來說,雖然美國的額法律監管體系給我們提供了足夠的參考。但是實際上,我國眾籌融資的法律體仍然不夠完善。之所以造成這種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內容細則的協商存在爭論。比如說眾籌融資的上限、項目人數上限、每人投資的上限等。二是經濟市場的不斷變化。互聯網金融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擾。對于此,我國在完善這方面的法律體系時,就可以結合問題制定法律法規。例如如果容易項目在一定的時間內沒有成功則及時退還籌款。或者說可以允許用戶在一定的時間內推出融資,以引導用戶理性消費。我國在2015年曾推出了公布了《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就股權眾籌監管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權眾籌非公開發行的性質、股權眾籌平臺的定位、投資者的界定和保護、融資者的義務等。其中明確規定了股權眾籌應當采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并通過一系列自律管理要求以滿足《證券法》第10條對非公開發行的相關規定:一是投資者必須為特定對象,即經股權眾籌平臺核實的符合《管理辦法》中規定條件的實名注冊用戶;二是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三是股權眾籌平臺只能向實名注冊用戶推薦項目信息,股權眾籌平臺和融資者均不得進行公開宣傳、推介或勸誘。總之,由點到面,我國應該逐步完善互聯網金融法律體系,并加強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完善,以真正規范我國金融市場,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二)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自從2005年,互聯網與金融結合以來,我國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越來越迅速。隨后,我國網絡借貸、P2P發展模式、第三方支付機構興起,直至2013年互聯網金融得到最快的發展。眾籌融資、網絡保險公司等以銀行、網商等為基礎的業務模式也進入了新紀元。但是我國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并不夠完善。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發展。總的來說,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可以從五個方面入手:一是要遵循金融行業的經濟實質。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是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和質量為目的。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能脫離互聯網金融的實體經濟。比如說在加強網絡借貸的監管時要始終貫徹電子商務發展為社會服務的宗旨;在加強眾籌融資的監管時要保證眾籌平臺的基本功能,杜絕非法集資,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二是要加強互聯網的監管要服務國家宏觀調控。具體的說就是要保證互聯網的監管能夠提高資源配置了,維護金融行業穩定。同時還應當利于央行的宏觀經濟調控,避免因為互聯網金融危機導致國家經濟波動,影響社會穩定。三是要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僅是要促進金融行業的良好發展,維護國家經濟穩定,還要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不被侵犯。比如說可以要求金融企業加強信息披露,并杜絕任何機構以任務方式誤導消費者。四是要維護社會市場秩序的穩定。在市場競爭體制下,公平競爭是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維持經濟市場穩定的重要手段。在互聯網金融中也應當如此,無論是何種機構,在開展業務時均要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競爭者應當合法參與競爭,不得采用一切違法手段破壞競爭,尤其是不允許存在不合理的合同條款。五是要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我管理之間的關系。或者是根據現有的監管狀況,組織專門的監管部門。比如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正式《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方案。同月21日,發改委制定了《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互聯網金融部分行為被列入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市場準入事項。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正式了《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個體網絡借貸》標準。顯然,這一系列的監管措施不僅會影響網貸金融業務,還會進一步促使我國收緊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從而保證我國互聯網金融的良性發展。
(三)提升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質量
若要真正提升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質量可以從市場、用戶等方面入手。尤其是要提高用戶的網絡安全風險意識和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水平兩個方面。只有這樣才能夠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維護經濟穩定。首先,我國應當重視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準入機制和推出機制,提高門檻限制,保證進入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企業都具備一定的資金能力、信譽等,同時還要提高對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監管。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形式較多。我國要注意審查金融產品是否具有合格,是否為違反了法規,并針對經營中的金融企業進行監管,保證金融市場的良好運行。同時,要提升互聯網金融的技術管理,對企業進行監控和審查,并加強企業信息的披露。其次,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網絡安全風險可以從加強執法和提高公民防范意識兩方面入手。對于一些違法行為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嚴格懲處。尤其是對于一些球的融合行為更要加強管理和執法。而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識可以通過建立消費者和金融企業之間有效的溝通機制和行業標準來實現。同時要加強及時的引導和宣傳,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識,并熟練掌握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方法,從而建立起一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市場。如建立自律規范和約束懲戒機制,在經營資格、業務運轉、資金管理等方面制定明確的行業自律規則,建立信譽機制,接受公眾監督,開展自律管理。并完善和補充社會征信體系,提高網絡平臺用戶的信息披露質量。總的來說,應當重視不斷提升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質量,有效規避互聯網金融的風險。
三、總結
綜上所述,若要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既要重視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也要加大件監管力度,維護金融市場的良好秩序,從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這需要國家、企業、消費者三方的共同努力,不斷拓展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路徑,促進我國金融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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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思考
當前,以第三方支付、網上銀行、大數據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深刻影響著傳統金融業的經營和運行模式。
一、互聯網金融定義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與互聯網相結合的產物,參與者秉承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借助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傳統金融具備透明度強、參與度高、協作性好、中間成本低、操作上便捷等特征。
二、互聯網金融特點
(一)交易成本低、效率高
在互聯網金融中,資金交易各方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自行完成篩選、匹配和交易,運營成本較低,消費者通過對比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提高了業務透明度和用戶滿意度。由于通過計算機進行處理交易信息,業務操作完全標準化,消費者不需排隊,業務辦理速度快、客戶體驗好。
(二)覆蓋廣、發展快
消費者突破了時間和地域限制,在互聯網上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金融產品,服務更直接,依托大數據和互聯網企業,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
(三)機制靈活
互聯網企業運作機制靈活,決策依據更貼近實際,受管理制度、傳統理念影響較小,能及時適應市場變化,采取集體決策,使決策過程更為理性。
(四)延遲支付
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在消費者交易過程中代為保管貨款,充當中間人角色,通過系統實現買家在收到并查驗貨物后再將貨款支付給賣家,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潛在欺詐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主要風險
(一)監管風險
互聯網金融增加了金融系統的不穩定性,監管部門無法跟上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步伐,對互聯網金融新業務的合法性無法準確定義,由于沒有明確的信息安全監管條例,無法將用戶信息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互聯網金融交易方式的虛擬化、邊界模糊化,突破了時間和地域限制,監管機構間配合不力,不能共享信息,范圍不清,極易造成監管漏洞和重復監管,不利于有效控制金融風險。
(二)系統風險
互聯網金融依托計算機網絡系統,網絡系統缺陷、開放式系統、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的不完善、TCP/IP協議的安全性問題、計算機病毒、黑客的攻擊都會給互聯網金融帶來風險,軟硬件系統受制于國外企業,極易造成金融系統紊亂,影響國家金融系統穩定。
(三)信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交易雙方互不見面,只通過網絡發生關系,這使得對交易者的身份、真實性驗證的難度加大,身份確認、信用評價的信息不對稱增大了信用風險。當互聯網金融支付系統發生問題時,社會公眾對是否通過互聯網進行金融交易產生疑慮。
(四)結算風險
互聯網金融向客戶提供全天候、全方位服務,突破地域性限制,帶來支付、結算國際化的同時,也提高了結算風險,網絡系統故障會影響全國金融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結算,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五)法律風險
目前金融法制體系已不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造成交易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應盡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規,明確準入、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保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
四、應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一)加強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建設
改善互聯網金融運行環境,加強網絡系統的防病毒、防攻擊能力,保證系統軟硬件設備安全正常運行;設置對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訪問權限,采用多種登錄方式限制非法用戶登錄交易網站;制訂技術規范,提高監測水平;利用數字證書、短信認證、UKEY認證等多種手段為交易主體提供安全保障;重視自主產權信息技術開發,提高計算機軟硬件設備的安全防御能力,降低對國外技術、設備的依賴,保障國家金融系統安全。
(二)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互聯網金融本質也是防范金融風險,完善互聯網金融參與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風險防范制度、操作規程,充實科研力量,建立防范金融風險專業隊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降低市場選擇風險;監管機構通過建立征信系統,盡可能完善個人、企業非銀行信用信息,建立客觀全面的信用評估體系,指導客戶對互聯網金融業務做出正確選擇。
(三)加強法制建設
監管機構應及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在網絡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數字簽名、電子憑證等方面明晰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時完善現有法律法規中有關互聯網金融的部分,明確發生互聯網金融風險時,涉案人員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在數字識別、交易憑證保管、個人信息保存、明確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四)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建設
加強市場準入管理,把互聯網設備水平、關鍵技術掌握、內控和操作規程、風險管理水平作為準入條件,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開展進行嚴格管理;定期對經營主體進行現場、非現場金融監管檢查,防范金融風險,同時對互聯網金融創新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行有效扶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突破傳統金融界限,現有監管模式已不再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應打破地域限制,加強國際間合作,學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協調業務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跨國金融風險,站到全球化經濟的視角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
(五)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內部管理、組織架構、流程再造和企業文化等方面進行改革,同時適應外部環境變化,解決業務發展中的新問題,發掘客戶新需求,提高其經營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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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風險分析 防范措施
互聯網技術的普及產生了互聯網金融,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交易時間,對金融服務的市場有所拓展。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化、虛擬化、法律法規監管缺位、跨國經營等特點,導致其風險管理更加復雜,這對我國的金融穩定是一種新的挑戰。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當今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形式主要有兩種:第三方支付平臺和網絡貸款模式。其中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依托網絡,在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中,作為第三方提供資金的保管、支付清算以及信用擔保服務的平臺。例如網易寶和支付寶等。在2013年1月,我國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有223家。網絡貸款模式即為我們所說的P2P,它包括網絡貸款中介和網絡貸款公司。其中網絡貸款中介起的是中介的作用,而網絡貸款公司直接向消費者融通資金。截至2013年,據不完全統計,網絡貸款公司超過600家,交易額已經超過了500億元。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飛速發展,其遇到的風險越來越復雜,例如系統性的技術風險、包括交易主體和計算機系統的業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一)系統性的技術風險
系統性的技術風險包括系統性安全風險、技術選擇風險和技術支持風險。
系統性安全風險是由于黑客攻擊、互聯網傳輸故障和計算機病毒等因素引起的,這會造成互聯網金融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造成技術風險。表現在三個方面: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擴散。互聯網金融的交易資料都被存儲在計算機內,而且消息都是通過互聯網傳遞的。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在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的情況下,黑客就很容易在客戶機向服務器傳送數據時進行攻擊,危害互聯網金融的發展;TCP/IP在傳輸數據的過程中比較注重信息溝通的流暢性,而很少考慮到安全性。這種情況容易使數據在傳輸時被截獲和窺探,進而引起交易主體資金損失;通過網絡計算機病毒可以很快的擴散并傳染,一旦被傳染則整個互聯網金融的交易網絡都會受到病毒的威脅,這是一種系統性技術風險。
技術選擇風險是由于在選擇技術解決方案時存在操作失誤或設計缺陷。它可能來自于技術落后,也可能來源于信息的傳輸過程中效率較低。如果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技術創新跟不上時代的發展或選擇的技術方案已經被淘汰,則會出現網絡過時、技術相對落后的狀況,從而導致互聯網金融機構或客戶錯失交易機會。技術選擇失誤對于傳統的金融業務而言,只會增加業務的處理成本,而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會影響客戶及交易機構的交易機會,最終導致互聯網金融機構失去生存基礎;如果數據在傳輸過程中的效率較低,則會出現傳輸速度降低或中斷的情況,從而延誤交易時機。
技術支持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受技術所限或為了降低運營成本而以外部技術支持解決內部的管理難題或技術問題,在此過程中,可能由外部支持自身的原因而無法滿足要求或中止提供服務,導致造成技術支持風險。還有的一方面是在互聯網金融方面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設備較缺乏,需要從國外進口,這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造成了技術支持風險。
(二)包括交易主體和計算機系統的業務風險
包括交易主體和計算機系統的業務風險有:操作風險、市場選擇風險和信譽風險。
操作風險是由交易主體操作失誤或有互聯網金融的安全系統造成的。從交易主體操作失誤方面來看,可能是由于交易主體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要求不太了解而造成的支付結算終端、資金流動性不足等操作性風險。從互聯網金融安全系統方面來看,可能是由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系統、賬戶授權使用系統、與客戶交流信息的系統等的設計缺陷而引起的操作風險。
市場選擇風險是由信息不對稱而使得客戶面臨道德風險和不利選擇的業務風險,或者是使得互聯網金融市場成為檸檬市場。互聯網的虛擬性增加了交易者信用評價和身份的等信息的不對稱,導致其在選擇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還有可能使價格低但服務質量差的互聯網金融機構被客戶接受,而高質量的機構被擠出市場。
信譽風險指互聯網金融機構不能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從而導致其無法有序開展金融業務的風險。互聯網金融依托的是互聯網技術,而互聯網技術容易發生故障或系統容易被破壞,所以勢必會引起不能滿足客戶預期需求,進而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譽,出現資金鏈斷裂和客戶流失等問題。
(三)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違反法律或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未遵守相關權利義務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立法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或比較落后,現有的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都是為傳統金融業務,對于互聯網金融不太適合。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電子合同有效性的確認、個人信息保護、交易者身份認證、資金監管、市場準入等尚未有明確規定。故在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交易主體間權利義務模糊,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穩定發展。
三、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措施
對于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各種風險,我們提出的應對措施有四個方面: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健全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制體系建設、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一)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
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包括對互聯網金融運行環境要進行改進、對數據的管理要加強、開發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改進運行環境需要從硬件和網絡運行方面對其進行改進,加大對硬件安全措施的投入,提高計算機系統的防病毒能力和防攻擊能力。保證互聯網金融的硬件環境安全。其次對網絡運行方面應用分級授權和身份認證登陸來訪對非法的用戶登陸進行限制;對數據的管理要加強可以通過利用數字證書為交易主體提供安全保障;要大力開發數字簽名技術、密鑰管理技術和互聯網加密技術,從而降低技術選擇風險,保證國家金融安全。
(二)健全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體系
健全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包括加強內部控制并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內部控制方面應該從內部的規章制度和組織機構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的業務操作規程、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制度和安全管理辦法,建立技術隊伍來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方面要從建立全面客觀的電子商務身份認證體系、個人和企業信用評估體系著手,避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選擇性風險。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制體系建設
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制體系建設包括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現行法規、制定網絡公平交易規則。加緊立法計算機犯罪、電子商務的安全性和電子交易的合法性。明確電子憑證和數字簽名的有效性,對各交易主體的權力義務進行明確的解析;對現行的不適合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適時的加大量刑力度;對交易主體的責任、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持電子交易憑證、識別數字簽名等做出詳細的規定,保證能夠有序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
(四)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在此方面應對市場準入管理進行加強并完善監管的體制。確定準入條件并對互聯網金融創新加大扶持力度;互聯網金融對分業監管模式提出挑戰,故應協調混業和分業監管模式,實行綜合監管。我國應向國外學習,及時協調可能出現的國際司法管轄權。
據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新興的移動支付和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交易規模分別為9.64萬億元和1060.78億元。電子支付交易規模超過1000萬億元。在該年,我國電商的交易規模已經達到8.1萬億元。比2012年增長27.9%。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往處于壟斷狀態的理財和信貸等金融服務逐漸以新的形態出現,銀行、網絡金融公司和互聯網企業為增強其本身的競爭力進行自主創新,從而塑造全新的金融生態圈。在這種移動支付的發展態勢下,做好金融監管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健全監管體系需要綜合政府、企業各方面力量,從實際情況出發,以保證互聯網金融平穩發展。
四、小結
總之,我們應充分了解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風險并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防范,降低交易主體的損失并保證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有序開展和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健康運行。
參考文獻
[1]王國貞.互聯網金融風險及防范對策[J].河北企業,2013,11(3):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