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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消防相關法律法規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一、總體安排
(一)狠抓在職人員學法力度。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五個一”為抓手,構建學法準則,確保每名在職人員每周一次自主學法、每月一次集中學法,保證職工全年學法時間不少于12次40學時,并建立個人學法檔案,保證每季度一次法治培訓、每半年一次法治實踐、每年度一次法治考試,不斷提升公職人員法律水平。
(二)塑造領導干部法治思維
深入落實“縣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法治建設工作“總牽頭、負總責”,做到親自研究部署,親自推動落實、親自督導考核,把法治建設工作與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保證單位中心組專題集中學法每年不少于4次,會前學法每年不少于4次。
二、學習內容
(一)日常管理法律法規。全面學習《憲法》、《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辦事,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栋踩a法》2021年修訂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消防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
(三)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锻话l事件應對法》。
三、學法對象
縣應急管理局全部干部職工。
四、學習方法
采取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學習。
五、學習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推進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細化措施,處理好工學關系,確保年度學法任務的完成。
(二)領導帶頭。領導要帶頭堅持學習法律知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切實提高依法決策、科學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強化自身的法律素養和法治理念,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酒吧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指的酒吧,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開放,提供酒水飲用的服務場所。
第三條市、縣(區)安委會負責對轄區內酒吧安全管理實行綜合協調和指導,市、縣(區)的安監、*、文化、衛生、環保、工商、消防等部門(機構)依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切實加強對酒吧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酒吧的開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當地的產業結構規劃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經衛生、*消防部門依法審核驗收,取得相應的許可文件和審核意見,由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工商部門應將核發營業執照情況抄送同級安委會備案。
依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經營場所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酒吧,開業前還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開業。
第五條酒吧的經營范圍由工商部門依法核定。凡具有歌舞娛樂、游藝、表演等功能的酒吧,必須按公共娛樂場所的標準審核審批。
第六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改建、擴建、遷移服務場所,或對服務場所內部進行裝修的,應當依照開業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第七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火災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
第八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依法依規經營,嚴禁超范圍經營。
第九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經營者與每個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經常組織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改,營業期間應當每2小時組織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登記。
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制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落實消防“六禁止”:
禁止在營業期間堵塞、鎖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禁止遮擋、覆蓋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指示標志;
禁止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禁止在服務場所內使用火炬、火把、焰火等明火活動;
禁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禁止超員經營(面積不超過50㎡,經常停留人數不能超過15人,50㎡以上的按0.5人/㎡計算)。
第十一條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對酒吧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管,督促經營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經營。
(一)文化部門對酒吧定期檢查,依法查處擅自從事歌舞娛樂和演出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二)*消防部門負責對酒吧的消防安全監管,依照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依法查處。
(三)環保部門負責對酒吧的環境保護實施監管,組織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四)衛生部門負責對酒吧的衛生條件和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實施監管,定期組織開展衛生檢查,查處衛生違法行為。
(五)*部門負責酒吧治安監督工作,與經營單位或個人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依法查處酒吧經營場所“黃賭毒”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六)安監部門負責對酒吧的安全生產條件實施監管,組織安全評估評價機構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狀況進行評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當依法查處;督促其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負責牽頭組織對酒吧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
(七)工商部門負責對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資格實施監管,從嚴把好發照關;經常組織開展巡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的酒吧;對被相關職能部門吊銷許可證件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酒吧,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一)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鎖的;
(二)安全管理人員調離沒有及時補充的;
(三)應持證上崗而沒有持證上崗的;
(四)沒有制訂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或有應急預案但沒有進行演練的;
(五)違反環保規定,噪音超標的;
(六)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作的;
(七)違反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十三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未經依法許可,擅自兼營歌舞娛樂、電子游戲、營業性演出的,由文化、工商部門依照國務院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查處。
第十四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在經營期間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由*消防部門按照《消防法》和《*省實施〈消防法〉辦法》的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酒吧經營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的,由*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業,并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酒吧經營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結構、變更經營場地、對經營場所建筑內部進行裝修的;
(二)發生事故、發現吸毒、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可能造成嚴重后果而不能立即整改的;
(四)被職能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
(五)組織表演活動的。
第十七條酒吧經營場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八條對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而擅自開業經營的酒吧,由工商部門依法取締。
[關鍵詞]消防防火 監督檢查 分析
中圖分類號:G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1-0164-01
一、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消防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日漸深入人心,有效開展消防防火工作對于保障人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和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為提升消防防火工作質量,必須在消防防火工作中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工作。在我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定義中,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一般是指各地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檢查和監督各個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或實施處罰等。消防防火監督檢查是公安消防機構的權利,也是其義務,由此可見監督檢查在消防防火中的重要意義。
然而,在我國現階段,監督檢查在消防防火工作中的開展依然面臨著一些障礙,導致消防防火工作質量難以提升,這也對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造成了在一定程度的威脅。因此,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加強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是新時期提升消防防火工作質量、保障人們日常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的必要抉擇。
二、監督檢查在消防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制度不完善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各行各業都獲得了巨大的提升,城市化進程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日趨完善,司法環境也得到了顯著的改善,但是,針對我國消防防火監督檢查的制度卻存在著不足。消防防火事業不斷發展,但卻尚未制定出完善的監督檢查制度?,F行的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制度的部分內容已經不適應于當前社會發展不斷變換的需求,也難以有效提高保障消防防火質量、保障人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作用。與此同時,不完善的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制度還導致一些地區忽視消防防火的重要性,進而使得當地存在一些難以發現的安全隱患,對人們日常生活造成嚴重的威脅【1】。
(二)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缺乏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工作人員,消防防火監督檢查自然難以有效開展。在我國現階段,許多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存在著政治覺悟不高、缺乏敬業精神的現象,這導致其在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夠認真、仔細,難以全面發現安全隱患。與此同時,還有一部分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和監督檢查的專業技能,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質量的提升,對有效開展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帶來障礙。另外,由于缺乏一定的思想覺悟,一些工作人員在受到不良風氣的影響后甚至走向歪路,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賄賂,對具有消防隱患的行為進行包庇,這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這將加劇社會不良風氣的傳播,并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2】。
(三)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力度不足
力度不足,是影響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質量的又一問題。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消防防火系統的內部監督效果并不明顯,但我國又尚未建立起外部監督的模式,外部監督的作用暫時難以發揮,這表明我國消防防火監督檢查的工作力度還有待加強。一般來說,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是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常用的監督形式,這兩種監督方式難以有效運用,消防事故就很難得到及時的預防和解決。
三、加強監督檢查在消防防火工作的策略
為順應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我國消防防火工作也應當結合社會的要求不斷加強和提升。目前我國多地的消防基礎設施逐漸完善,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模式也取得了一定的獨立性,這對于建立完善的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制度和落實監督檢查工作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3】。為了更好地改善監督檢查在消防防火工作中面臨的現狀,需要結合實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力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消防防火工作的質量,做好社會安全防護工作,保障人們日常生活安全。
(一)提升消防監督工作人員綜合素質
針對當前監督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的現象,消防監督機構可針對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培訓,首先加強對工作人員關于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基礎知識、技能等的掌握,提升工作人員的消防理論水平和監督檢查技能。此外,還應當結合消防監督的具體業務內容,向監督人員開展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檔案建設等消防業務辦理的培訓,讓工作人員掌握全方位的業務知識。另外,還應當盡快建立起完善的消防監督考核機制,通過多種方式的考核,引導工作人員積極認真參與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并培養監督人員工作的自覺意識,提高監督檢查工作效果。
(二)加大消防監督檢查的力度
為了提高消防工作質量,應當在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不斷規范消防監督工作流程。另外,還應當為消防監督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通過發揮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傳播媒體的作用,獲得輿論支持,廣泛推進消防防火監督檢查工作【4】。與此同時,對于已經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除了要追究事故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也要根據情況追究相關兼具檢查人員的責任。最后,要對消防防火設備的運行、人員的安全防護培訓、消防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等進行定期檢查和總結。
(三)多方面推動消防監督檢查的社會化發展
為了吸引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參與消防防火的監督檢查工作,首先需要加強消防科學知識的普及,可以從加強對中小學生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的演練出發,引導其培養出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識、習慣和技能。其次,還應當吸引企業、事業單位等積極參與,鼓勵其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以及單位內消防防火負責人、治理人的責任強化工作,提高單位全體人員的消防觀念和火場逃生技能。多方面推動消防監督檢查的社會化發展,才能更有利于消防防火工作的開展,減小火災事故對人們生命財產事故的損失,保障人們的日常生活。
參考文獻:
[1]楊民武. 淺談消防防火中分區監管機制分析[J]. 赤子(上中旬),2014,13:256.
[2]楊新. 關于消防防火監督檢查的探析[J]. 黑龍江科技信息,2015,27:66-67.
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就如何加強大學生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以期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環境;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偟脑瓌t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作者:姚興良 單位:無錫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
參考文獻:
1、事故類型。
(1)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2)梯臺墜落造成的人員傷亡。
(3)人員觸電造成的人員傷亡。
(4)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5)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
(6)遭遇搶劫造成的人員傷亡。
2、危害程度分析。
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可與其他有可能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二、應急組織人員和職責。
1、加油站經理(xxx)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2、加油站核算員(xxx)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3、加油站前庭主管負責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處置。
4、加油站其他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三、預防與預警。
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后,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加油站經理(或前庭主管)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員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緊急情況的類型(火災、天然氣泄露、燃油外溢、人員受傷等)。
(2)事發加油站的名稱、地址。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當傷員傷勢較輕時,可由現場臨時醫療小組就地處理;致命或嚴重的傷害應由核算員及時撥打120求助,現場工作人員應協助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2)必要時停止營業并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結束。
確認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后,由站經理向上級領導匯報,得到同意后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六、應急物資和裝備保障。
根據加油站管理規范配備的消防器材及物資,萬里樂加油站應確保應急物資的有效性。同時依托當地社會資源及聯防組織。
七、附則。
1、演練要求。
(1)每年年初,由西南片區公司負責對全站員工進行一次應急預案專項培訓。培訓計劃、材料、試卷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備案。
(2)新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萬里樂加油站的安全培訓。
(3)安全培訓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0小時,培訓要做好記錄??荚嚥扇¢]卷形式,由站經理主持。考試不合格者應重新培訓。
2、預案修訂和完善。
萬里樂加油站應急小組組織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無特殊原因,每年度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的相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實施;
(2)通過應急預案演練或經突發事件檢驗,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應急預案中組織機構發生變化或其它原因。
目前我國不僅缺乏有關危險品運輸本身的法律法規,就連現有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存在大量的銜接問題,沒有建立起危險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雖然一些有較強安全意識與安全責任感的企業對危險品運輸的操作開始重視起來,但由于沒有可供參考的具體操作方法和管理體系,使得危險品運輸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我國現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已不能適應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國內危險品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是由安監、消防、公安、質檢、環保、交通、衛生、工商等多個行政部門共同執行,層次繁多、程序復雜,有時政府部門之間的要求相互矛盾,令企業難以抉擇。如在倉儲建設和內部規劃上,國土資源部門和規劃部門要求專用危化品倉庫要有較高的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積率,而消防部門要求,?;穫}庫只能建單層,建筑物之間必須有一定的間距;安監和消防部門要求、易燃液體要經常通風,預防氣體濃度超標引起燃爆或中毒,而環保部門要求倉庫密封,不要向大氣排污。
在公路運輸方面,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專用運輸車輛都安裝了GPS,然而,實際操作中,這些設備形同虛設,企業無人監控,也沒有相關行駛記錄。另外,運輸企業也對車輛定期檢測、異地運輸車“爭食”嚴重、運輸企業經營成本較高等也頗有爭議。
我國的危險品運輸部份法規多年沒有修訂,已經與現實脫節不相適應。國內危險品運輸需加快與國際標準和發達國家先進標準的步伐。
【關鍵詞】消防;監督管理;法律制度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國的國情無法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因此在對其進行對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制度方面存在的許多問題。目前,在進行消防監督管理的時候,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給我國社會發展帶來了許多不安定的因素,還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所以,加強和完善消防監督執法制度有著非常大的必要性。
一、在當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中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為了促進社會的發展、穩定社會秩序,我們先后制定出來許多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從而有效的保證了消防工作順利進行。但是在這些法律法規當中,有絕大一部分都是在改革開發的初期制定的,其中有許多內容不符合當前社會消防監督管理的需要,這不但阻礙了我國社會發展,還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
從立法角度上說,當前的消防監督管理正處于一種“無法可依”的狀態,這也是目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面臨的主要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在我國社會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制定的消防法律制度,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制定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在消防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各種新問題也在不斷的產生,使得當前我國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變得十分的困難。由此可見,目前我國的消防立法正處于一個停滯的階段,許多新問題和新情況,用以前的法律制度很難解決。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公安機關也逐漸認識到了消防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并且已經對其開始進行相應的改革,從而打破原有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但是由于我國的消防監督執法制度不健全,在這個社會經濟“過度時期”消防法律制度出現了許多空白,這也導致了我國的消防監督管理執法力度沒有從根本利益上進行改革。
目前,當前我國消防法律制度呈現出“無法可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對原有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產品質量以及消防工作等方面進行消防監督管理的時候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而且國家也沒有出臺新型的監督管理模式;
2、在對消防工作進行調查的時候,在監督管理工作的范圍內存在著許多問題,這也給當前的消防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3、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針對性消防監督法律規范沒有真正的形成;
4、在消防工作中缺乏相關的消防法律法規的制度;
5、目前,在對消防工作的監督管理模式進行改革的中需要中介組織的力量,來對其進行發展,但是由于缺少法律規范的指導,使得當前的消防中介組織發展十分緩慢,從而導致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
6、在目前的建筑結構中,由于各種新型的施工技術和施工材料的出現,給消防工作到了許多困難,因此迫切的需要一種新型的消防技術和設計規范對其進行指導。
二、完善消防監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方法
1、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工作的機制
火災的普遍性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社會性和群眾性。統計表明,火災的發生幾乎遍及社會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火災這一本質屬性決定了消防工作必須走社會化道路。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深人發展,單位和個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得以確立和發展,也為消防工作社會化創造了條件。因此,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明確和落實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強化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進而提高全社會防御抗御火災事故的能力。不僅防火、滅火工作需要社會化,消防“監督”本身也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社會化。
2、加強消防監督管理之間的關系
市場經濟條件下,消防工作既是市場主體(單位和個人)自身的需要,同時又關系到公共安全,從法律上講.它既有私權性質,又有公權性質。一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必將隨著財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責任的進一步明確以及國家對財產所有權保護的加強而不斷強化,另一方面,消防工作的公共安全屬性又決定了消防工作不是可以完全由單位和個人自發承擔的。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當建立和完善的主要消防監督管理法律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法律制度
明確職責實質上就是明確主體的權利義務,這是建立法律秩序,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的前提。不僅要明確政府和各類社會單位、個人的消防安全職責,也要明確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職責。只有明確單位的職責,才有可能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只有明確政府消防安全職責,才能落實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只有明確公安消防機構的職責,才能落實責任行政原則,消防監督工作的發展才有法律保障。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法律制度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的有效途徑,是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項基礎性工作?,F行消防法規對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只作了一些原則規定,缺乏系統的法律制度。應當通過立法明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主體、教育對象、內容、途徑以及其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比如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人國民教育體系;進一步明確教育、宣傳、新聞出版、文化、勞動、工會等機關和團體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和落實措施;進一步規范消防站開放工作等等
3、消防安全社會監督法律制度
在社會經濟發展工程中,人們將對自身的生命財產安越來越重視,而且許多企業單位,也將消防安全工作和各個安全放在了經濟發展的首位,這不但為我國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扎實的基礎,也為消防社會監督法律制度提供了條件。因此要想加強和完善消防監督執法制度,我們就要將社會資源和當前的消防工作相結合,以廣大的人們群眾為基礎,從而實現社會監督和自我監督,有效的推動我國消防事業的發展。
四、結束語
目前,我國政府已經逐漸的認識到當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且開始制定新型的法律制度,這也有效的加強和改進了消防監督執法制度,為我國消防事業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但是,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還是存在著一些問題,因此我們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的去改進和完善,擬定出健全的消防監督管理的執法制度,從而有效的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銳.淺析消防監督執法的現狀及對策[J].法制與社會,2012(17)
甲方:
乙方:
為配合乙方的施工的需要,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責權分明規范管理、平等自愿的原則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甲方公司之下,從事甲方公司經營范圍內的建設消防工程安裝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一條:工程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總造價:大寫
第二條:承包經營方式
1、以甲方的名義承接 建設消防工程項目,負責成立消防工程項目部,組織施工。由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等需要的手續給乙方辦理相關消防工程業務。
2、向乙方收項目資質掛靠費為本工程項目合同總額的 %(不含稅費和報建驗收資料服務費)。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
1、甲方提供給乙方合法正規有效的全套資質證明材料,書面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全權代表,在合同期內完成以甲方名義承接的本次消防工程所轄內容。
2、對乙方提供的資料審驗和及時蓋章,協助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
3、如需以甲方名義提供工程發票,其稅金由乙方承擔。
4、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簽訂本消防工程項目后,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該項目的工程施工質量承若書和安全生產承諾書,如需甲方指派做本項目的施工項目經理,乙方需按月支付項目經理費用 元/月。
二、乙方:
1、乙方根據此協議按時按量完成業主方(此項目方)的整個工程內容包材料、包人工、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并制定該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程量及工程施工月進度表。
2、因材料欠款和工資欠薪引發的經濟糾紛和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的其合同、保險、銀行、勞動、稅務、財務、簽證等由乙方自主辦理,本項目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一切正常利潤屬乙方所有,甲方絕不得干涉。
4、在此項目的工作開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因不符合消防規范,導致報建驗收資料不齊全,不規范、不及時以及施工驗收不合格等原因被消防部門處罰的,或影響業主方整體驗收的責任,全由乙方負責。
5、認真負責整個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完全責任。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并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維護甲方公司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損譽的行為,乙方不可以將此協議轉包第三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質資料從事本合同意外的經營事項。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8、按照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辦理有關人員和設備的商業保險。
9、乙方要求發包方(業主方)所支付的每一筆本合同消防工程進度款必須轉入甲方對公賬戶。
第四條:掛靠費支付
1、簽訂掛靠協議之日支付本工程掛靠總價的 %,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簽章之日一次付清給甲方。
2、乙方如需甲方報建、驗收、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協商費用金額。
第五條:合作附件
甲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和本項目其他合作條款及甲方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解除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本消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即本合同同時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身份證:
關鍵詞:地下空間;開發管理;長沙市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前進,長沙市資源和環境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城市交通的發展、各類建筑和管線的布設使得城市表層空間已呈飽和狀態。為了促進土地資源的進一步節約集約利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立低碳、高效、便捷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空間體系,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
根據國內外城市發展經驗,當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人均收入達到500美元時,就初步具備了開發地下空間的條件。目前,長沙市區人均GDP達到4400美元,居民人均收入超過2000美元,已經具備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的經濟實力。
1 現狀分析
我國各大城市發展水平不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存在較大差異。城市發展越成熟,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系統越完善。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目前尚處于發展階段,雖然需求大,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缺位,地下空間多頭管理,開發利用水平較低。
1.1 相關法律法規缺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沒有對地下空間權進行規定?!段餀喾ā返?36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新設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損害已設立的用益物權。”確立了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層設立制度。
目前,國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專門法律法規少,且起步較晚,內容體系不夠完善。2001年,國家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建標[1997]58號)進行了修訂,主要對主管部門、地下空間規劃、工程建設作出規定。上海、杭州分別于2006年和2009年,針對地下空間的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記了規定;深圳、廣州、東莞于2009年,起草了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針對地下空間的規劃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確權登記和租售管理、使用管理等做了較為完善的規定。
長沙市目前沒有相關法規政策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進行指導。
1.2 缺乏相關規劃指導
《中國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導則》尚在征求意見階段,暫未;發展相對成熟的大城市陸續制定了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導則,并編制了相關規劃。上海市2008年制定了《上海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導則》,并完成了《上海市地下空間近期建設規劃(2007-2012年)》等總體規劃,針對重點地區編制了控制性詳細規劃。天津市2008年了《天津市地下空間規劃管理條例》。
2007年,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長沙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長政辦函2007[9]號),啟動地下空間開發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但是,目前尚無相關規劃出臺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進行指導。
1.3 地下空間開發多頭管理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國土規劃、城市規劃、建設、電信、電力、公用、人防、公安、消防、抗震、綠化、環保、水電、文物保護等各行政主管部門各司其職,分別行使管理職權。長沙市同樣沒有明確規定地下空間的主管部門,造成日益增多的地下管線、建筑物沒有統一登記,缺乏完整的信息數據,對以后地下空間的統一開發利用造成不利影響。
1.4 開發利用不成熟
目前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主要是以下幾種形式:1、各類市政管線的埋設;2、地下過街通道;3、對現有建筑物地下空間進行開發,主要是地下停車場;4、地下商業區;5;地下軌道交通,長沙市地下軌道交通正處于建設初期,預計全面完成地鐵線路的建設需要到2020年。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分布零散,規模小,發展不夠成熟,對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尚未規?;?。
2 內涵分析
要對地下空間進行開發利用,首先必須對地下空間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做出鑒定。綜合考慮相關法律法規,及地下空間開發走在前列的幾個大城市出臺的管理辦法,筆者提出如下定義。
2.1 地下空間
地下空間是指由同一主體結合地面建筑一并開發建設的地下工程(以下簡稱結建地下空間),以及獨立開發建設的地下工程(以下簡稱單建地下空間)。主要包括地下停車位、公共停車場、商業服務設施、倉儲設施、民防設施、地下交通場站等等。
2.2 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目前地下空間開發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地下空間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是相對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而言,筆者認為應定義應為:是指經依法批準建設,凈高度大于2.2米(含,地下停車庫凈高度可適當放寬)的地下建筑物所占封閉空間及其水平投影占地范圍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資源、埋藏物不屬于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起止深度以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文件為準。
3 管理對策
在明確了地下空間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內涵的基礎上,結合上述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現狀,對大城市的地下空間開發管理進行了大量研究。筆者認為應從開發原則、開發利用主管部門、用地管理及規劃許可等方面來規范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管理,為以后開發形成完善成熟的地下空間系統打好基礎。
3.1 開發原則
長沙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應貫徹統一規劃、綜合開發、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戰備效益相結合,優先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鼓勵豎向分層立體綜合開發和橫向相關空間連通開發。
3.2 主管部門
長沙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用地管理,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建設工程施工的監督管理。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職能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做好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相應工作。
3.3 用地管理
用地管理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前提和重點。只有在明確了權屬和開發權限的情況下,才能進一步做好地下空間的規劃和利用。
(1)使用權的取得
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應當取得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根據《物權法》規定,新設立的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以不損害已設立的用益物權為前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過程中,對已經依法設立的用益物權造成實際損害的,應當依法作出賠償。地下空間的出入口、通風口、排水口等的設置須取得所需利用地表的土地使用權,或取得地表土地使用權人的書面同意意見。
作為一個開發整體,結建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可隨同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取得。單建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可采用以下方式取得:①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依法采用劃撥方式取得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②屬于經營性用途的,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③地下交通建設項目及附著地下交通建設項目開發的經營性地下空間項目,其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協議方式一并出讓給地下交通建設項目的使用權人。
(2)出讓金和使用年限
地下空間用于商業、旅游、娛樂、倉儲等經營性用途的,參照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應依法辦理有償使用手續。目前長沙市尚處于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的階段,地下一層土地出讓金按地面基準地價相對應用途樓面地價的50%收?。昏b于開發利用價值逐層遞減的規律,地下二層土地出讓金可按地下一層的標準減半收??;地下三層土地出讓金按地下二層的標準減半收取,并依此類推。由同一主體結合地面建筑開發的地下停車位,用于轉讓、銷售或長期租賃有經營性收入的,應當參照上述規定收取土地出讓金。
結建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應與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保持一致。單建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土地用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相應的使用年限,例如住宅用地使用權為70年,商業用地使用權為40年。
(3)歷史地下空間補辦手續
在長沙市的相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經批準建成的地下空間項目,應以出讓方式取得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在提供權屬來源證明后,可以協議方式補辦有償使用手續。而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地下空間項目,發生用途變更或轉讓的,參照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方式,其經營性用途部分或轉讓部分應補辦出讓手續,按相關規定收取土地出讓金。
3.4 規劃許可
地下空間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應當明確地下空間使用性質、水平投影范圍、垂直空間范圍、建設規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風口和排水口的設置要求等內容。尤其是對于結建地下空間的用地權屬范圍,應當做出較為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結建地下空間地下建(構)筑物外墻不得超出地表建設用地權屬界線,且建(構)筑物邊線退讓用地界線和規劃控制線等距離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如確需超出地表建設用地界線的,超出部分應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結建地下空間的垂直用地范圍最深處一般不得超過-20米。
對于地下空間的規劃許可審批應分情況處理:結建地下空間應隨地面建筑一并向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并與地面建筑一并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而單建地下空間應單獨向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
4 結論
總之,長沙市在逐步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的過程中,同樣應當重視對地下空間開發的管理,避免開發先行、管理滯后的狀況出現。本文對地下空間開發管理的研究,主要是以地表建設用地管理為參考,結合地下空間的特殊性質,從用地管理和規劃許可兩個最重要的方面提出建議,以期對長沙市地下空間的長遠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 丁瑾.城市地下空間的管理——基于蘇州等城市調查基礎上的研究 [J].福建建筑.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