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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受限成智能家居產業發展瓶頸
目前國內智能家居市場的主要特征集中在市場容量小、價格高、產品性能漸趨于穩定。企業雖然有規模大小和實力強弱之分,但平均實力懸殊并不大。智能家居行業的技術和市場發展十分迅速,但在終端消費者中沒有形成絕對優勢的企業,這導致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大小企業之間的優劣勢差距。
筆者有幸接觸了一些國內智能家居企業,了解到資金受限、銷售量低、技術瓶頸、產品單一、管理模式的失衡以及缺少行業內有效的溝通是當前企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而問題的核心點在于資金受限,資金受限使得企業無法大規模的投入產品研發,從而也帶來了技術上的瓶頸,不能及時改進、更新產品、豐富產品線,無法給與經銷商系統的技術和市場培訓,也很難做到企業和經銷商共同發展。直接的結果是使經銷商利益受損,渠道商因利益使然產生背離,必然使銷售量無法大幅度的提升。此外,產品單一帶來的是銷售量增長幅度較小,即使某一產品在行業內市場占有量名列前茅,但存在的問題依然很突出。
管理模式的失衡主要體現在技術和市場的不平衡,有些企業偏向于技術的研發,對市場的反應較慢;而有些企業則過于追求市場品牌,試圖通過廣告來獲取經銷商的關注,但產品的售后服務能力差。
另外,智能家居官方行業協會至今沒有成立,各種媒體成了企業之間交流的媒介,企業雖然能夠了解到各種新產品的,但企業之間的直接交流機會較少,缺乏推動行業發展的領導者。正是因為信息的相對封閉,企業普遍存在著各自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
智能家居亟待由新市場向大眾市場轉換
2009年下半年起,外資品牌開始逐步在國內智能家居市場布局,至今外資品牌的各種媒體投放活動和整合力度明顯加大,產品更新速度增快,渠道布局加速。這種加速度促進了國內智能家居市場的開發,同時外資品牌的戰略規劃亦加速了行業的并購勢頭。
外資品牌中的霍尼韋爾、快思聰、Control4等在高端市場已經有一定的品牌影響力,但由于產品價格高,客戶群體窄,市場占有率較低。美國最具成長性的智能家居企業Control4的CEO Mr.Will West認為,只有將新市場轉換成大眾市場,才是一條已嘗試并確定能帶動商業通往成功的道路。
2010年廣州安居寶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登陸創業板。安居寶是我國樓宇對講行業的龍頭企業,伴隨著房地產行業的十年高速發展,樓宇對講從原來的高端住宅小區走進了中低端社區。因此,安居寶得到了資本市場的親睞。筆者從資本的角度看國內智能家居企業,認為必須將產品價格降低,擴大大眾市場份額,這是需要整個行業共同努力的目標。
智能家居集成市場引風險投資關注
智能家居行業是新興產業,風險投資十分看好行業的發展前景,一致認為在未來的兩至三年內智能家居行業將會有較快的發展。目前,國內智能家居生產企業銷售額低且年增長率低、產品穩定性不強、產品研發能力弱、傳統經銷商銷售模式單一。鑒于此,風險投資機構對于該項目的投資顯得格外謹慎。目前,已經在江蘇、浙江地區出現了經濟實力較強的智能家居集成商,他們具有較強的集成能力和集成理念,可以給渠道合作伙伴和終端客戶提供豐富的智能家居配置方案。
由于集成商的銷售規模遠遠大于智能家居生產企業的銷售規模,在現階段,風險投資更傾向于投資此類項目。風險資本投資集成商,主要看重以下條件:第一,管理團隊擁有豐富的行業管理經驗;第二,集成規模大,在地區市場有一定的行業地位;第三,優秀的集成能力,從客戶方案設計到施工安裝以及售后服務的“一條龍服務”。
并購整合推動企業成長和行業發展
筆者認為,現階段,國內智能家居生產企業獲得風險投資的概率不大。那么企業該如何發展?并購整合是解決現狀的方法之一。并購整合包含智能家居企業之間的整合和智能家居企業與行業外的其他企業整合。
上文曾提及智能家居沒有官方的行業協會,企業之間缺乏深度的交流與合作。由此看來,企業之間的技術、市場渠道均可以實現整合。例如:燈光控制企業、背景音樂企業、環境控制企業等可以整合成一個系統內的子產品。
經濟實力較強的企業并購規模較小的企業,減少市場無序的競爭。經銷商模式是目前智能家居生產企業的主流營銷模式,因資金受限生產企業無法給予經銷商更多的支持,經銷商趨利銷售,造成市場的混亂競爭以及渠道銷售量的不穩定。企業通過整合擴大市場的話語權。企業之間的整合目的,擴大市場份額,形成一定的規模,吸引風險投資的目光,一旦能得到資本的注入,投資者帶來的不僅是資金,而且會帶來市場、公司管理等一系列的增值服務。
關鍵詞:環保;市場化;污染;治理;
中圖分類號:X32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環保的發展單純依靠行政法律手段調控, 缺乏市場手段調控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可以說, 這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環保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而且, 這一問題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環保市場化的呼聲日漸高漲。
1、環保市場化的必然趨勢
長期以來, 環保在我國一直被看成是單純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單純地認為環境資源是一種自然形態, 不具有經濟價值。所以, 在一些人的頭腦里形成了“ 環境無價” 的觀念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過程中, 忽視了環境成本這一概念, 也沒有建立起環境資本調控經濟發展的機制, 只靠政府行為和“ 誰污染誰治理” 來保護環境。至今, 這種舊體制的束縛尚未真正解脫。有些地方認為環境污染治理是游離于經濟之外的一種公益事務, 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責任與義務由政府來承擔, 導致一些城市環保設施的運營機制違背經濟活動規律, 環境保護設施建得起、運行不起的問題普遍存在。
環保市場化的內涵和突破口
環保市場化就是要改變計劃經濟時期環境保護過多地依賴政府, 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局面。要遵循經濟規律, 建立環境保護的宏觀政策調控體系, 尋求最有利于環保的投資方式, 利用市場作用推動環保事業, 充分發揮政府的管理環境職能。在市場的引導下, 使環境保護活動成為社會公眾自覺參與、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行為, 逐步走上產業化發展的道路。
環保市場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治污集約化
長期以來, 環境染治理的一條原則就是“ 誰污染誰治理” , 實際上這是很難做得到的。如污染甚為嚴重的鄉鎮企業, 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 不可能每個企業都能建設污染治理設施來處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 這樣做的結果不僅企業負擔過重, 運行也不經濟。但其污染和破壞了環境, 是一定要承擔責任的, 也一定要有相應補償的。因此, 目前的政策將改為“ 誰污染誰付費” 。這樣才能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 才能實現集約化治污這樣才能降低成本, 發揮投資效益和規模經濟效應, 避免環境保護盲目投資、到處布點、重復建設的現象發生。
產權多元化在長期的的計劃經濟體制下, 城市環保設施的立項、投資、建設和運營大多都是政府包唱包打, 不僅建設費用而且運行費用也幾乎全由政府承擔。于是污染治理設施被視為“ 非生產利事業” , 資源利用的主體不用承擔資源價值損失的任何責任, 使環境建設在一些地方受到政府經濟實力的嚴重制約, 導致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
因此, 加快環境治理和建設的關鍵, 就是要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資體制。環保涉及國家的長遠利益,政府投入也是必要的。但環保設施建設, 特別是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要通過吸納商業資本、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等社會資金,形成政府、銀行、國內外企業和個人等多元化投資的局面。并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并存, 在企業化運作下, 政府可將環保投人引進資本運營領域, 成為營運資產, 在運營中不斷保值和升值。這樣既能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又能實現投資的滾動發展。
2.3運行、服務市場化
環境保護設施的運營, 在一些城市往往因其專業性強、規模有限、技術要求高, 加大了管理難度, 造成運行成本昂貴, 久而久之投資者因不堪重負只好關門停止運行、閑置設施還有一種情況, 就是政府投資建設的環保設施, 長期由政府給錢交由有關事業單位壟斷營運, 大多只有投入沒有產出, 使得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十分艱難。推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 就是要改變環保事業在一些地方的長期附屬地位, 使環境污染治理和環保設施的運營, 由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獨立法人來承擔要通過新機制的建立, 逐步造就一批專業化環境治理公司, 形成運營服務市場。
由于受我國現實條件和社會政策環境的限制, 環境保護在一個時期內還不可能全面實現上述“ 三化” , 但發展方向和趨勢是肯定的。在目前情況下, 應以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為突破口, 大力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 盡快在我國形成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專業化公司,以此加速我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進程。
目前在我國經濟發達地區, 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已在逐步興起。國家環保部也已在部分省市進行了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管理的試點, 取得了較好效果。環保設施運營市場化管理, 已經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界的廣泛關注, 認為這種方式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保護發展的需要, 也對企業的發展非常有利, 可使企業獲得一個長期的、穩定的環保服務市場。由此可見, 以發展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為突破口, 推進環境保護的市場化, 企業擁護、社會關注, 市場需要, 順應形勢, 這個選擇非常正確。我們應該下大決心、花大力氣把這項工作抓好, 抓出成效,促進其正常發展。
3、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3.1正確理解和處理環保靠政府和環保市場化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有些環境問題單靠市場自身的力量、單靠經濟手段, 是無法解決的, 必須有政府行政和法律的手段進行調控, 有的還得靠政府投資。但除此之外, 大量城市環保建設再也不能像計劃經濟時期那樣, 靠政府訂計劃、上項目、給投資、包運行了, 而是靠政府制訂政策, 通過政策引導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調控機制, 以此來啟動、培育和規范環保市場。由此可見,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是以機制作保障, 更好地發揮政府和市場的雙重作用, 確保國家環境治理目標的實現, 確保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 環保市場化是環保靠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的表現形式, 二者是統一的。
3.2推進環保市場化要依靠現行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改革
長期以來, 我國的環境保護由于受體制束縛, 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至今仍未市場化, 經濟杠桿起不到調節作用。另一方面, 已形成的一些管理政策和制度又與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市場化的要求不相符。因此, 在推進環境保護市場化的進程中, 應該積極制定相關的經濟政策, 有效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環保的推動作用, 為環保市場化營造必需的政策環境同時要注意對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利于環保市場化發展的現行政策及管理制度逐步進行配套和改革, 從根本上解決環保市場化中存在的問題。
不折騰點新聞出來,可能就不是錢程了。
去年年底,錢程以“體制外”的身份被文化部任命為中國交響樂團副團長,這是他在承包經營北京音樂廳、中山公園音樂堂之后的第三重角色,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個。他也因此被某新聞媒體選為“可能影響21世紀中國的100個青年人物”。由此引起的新聞熱潮還未過去, 今年春節期間,北京音樂廳、中山公園音樂堂又傳佳訊:首次實現100 %上座率,15場演出場場火爆,觀眾一票難求,要求加演。剛過完節沒幾天,錢程再次透露驚人目標:新世紀開年,北京音樂廳、中山公園音樂堂要消滅空場率,消滅空座率。
這是個什么概念?它意味著,這兩處音樂廳一年365 天不論淡季旺季必須天天有演出,每天的觀眾人數加起來要有2500人之多。目前的實際情況如何呢?2000年,它們的演出場次雖然已達700多場, 可仍有相當多天處于空白狀態,而觀眾上座率平均為60%—70%左右。盡管這份經營業績已經夠讓京城其他劇場羨慕的了,但離錢程的計劃,顯然還有不小的差距。
對于錢程的這份“雄心”,一些業內知情人士在欽佩之余表示出不同程度的擔心。一位著名指揮對記者說:“此志可嘉,但難度太大!如果不管臺目好壞,倒也能湊個全年滿場,不過同時還要保證場場爆滿,就太難了!”一位劇院經理直言:在北京幾十家劇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錢程提出這個目標是不是過于“托大”?
據記者了解,在北京音樂廳內部,部分習慣了在重壓下拼成績的工作人員也對能否實現這一目標抱有一定的疑慮。演出部一位經理說,今年春節期間消滅了空座率,和特定時期消費者的特殊需求有很大關系,若要推廣至全年,那只能是盡全力追求卻未必能達到的“理想狀態”而已。
面對疑問,錢程很自信地告訴記者,他一定會完成既定目標。
重視機制、人才和商譽
具體要怎樣才能完成這個目標呢?錢程不愿細說,他說這是商業秘密。
通過對有關人員的“旁敲側擊”,記者發現,經過7 年來的多方面積累,特別是在機制、人才和商譽上,北京音樂廳確實已具備了向100%上座率沖刺的能力。
錢程強調,在管理中要注意形成有效、科學的規則,建立嚴密、完善的系統,以保證正常運轉;要用法規去管理人,而不是用人去管理人。目前,在實踐的多年矯正下,以市場為核心的運作機制已在北京音樂廳基本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深入人心。比如,向高素質人才傾斜的獎勵制度,對工作成績進行動態跟蹤的評議制度,末位淘汰的懲罰制度,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等等。
這些年錢程不斷招兵買馬,從根本上改變了音樂廳最初人員素質偏低的狀況。他在工資結構的設計上,除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效益工資以外,還特別增加了學位工資——從專科到博士,起點是300元,上一個級別加300元,最高為1200元,特殊人才另有額外補助。對知識和能力的尊重吸引了來自北大、復旦、南開甚至哈佛的高才生。現在,音樂廳、音樂堂30多個中層管理人員中有80%是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這樣高素質的管理隊伍在京城其他劇院很難找得出來。
良好的商譽無疑是音樂廳、音樂堂最有含金量的無形資產。時至今日,這里已成為北京乃至全國的高雅音樂的陣地,和各大藝術院團、演出公司以及眾多藝術家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并在愛好音樂的觀眾中樹立了口碑。其強大的策劃、宣傳、銷售能力在業內得到了普遍認可。
從記者掌握的情況分析,下一步音樂廳、音樂堂將瞄準三大群體,拓展新的市場空間。
一是旅游者。每年涌進北京的大量中外游客,一直是京城演出商格外看好卻未能充分把握住的目標群體。“這是一塊大蛋糕,而我們現在嘗到的只是小小一角。”業內有人如此形容。尤其是自去年假日經濟興起以來,這個市場空間日益誘人。各國游客到了紐約一定要去百老匯聽聽音樂劇,到了巴黎一定要去歌劇院看看芭蕾,如果什么時候來北京的游客在逛西單逛中山公園鋰,也惦著去六部口、音樂堂聽場音樂會,音樂廳就離100%上座率進了一大步。
二是學生。面向學生的“打開音樂之門——周末普及音樂會”一向是音樂廳、音樂堂的品牌,堅持多年的低價位(30元以下)作為培育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迄今已收到顯著效果。普及音樂會的規模隨之逐年擴大,2001年將增加到100多場。在京留學生亦進入了他們的視野。 音樂廳的宣傳月刊《今日藝術》今年招了第一位“老外”編輯彼得,他的任務是直接用英語采寫,將活躍在音樂廳舞臺上的藝術家和劇目介紹給包括留學生在內的北京“老外”們。
三是工薪階層。北京音樂廳音樂沙龍最近對會員所做的調查表明,在經常性消費的觀眾群中,高學歷人群占到八成,高收入的中青年是中堅力量,企業界人士逐漸增多。據此,他們在繼續鞏固這一群體之外,將考慮采取種種措施盡可能降低成本,用較低的票價吸引更廣泛的人群步入音樂殿堂。
改善藝術生產和銷售
“皇帝不急急太監。”談起當前藝術生產和藝術銷售之間的矛盾,錢程這句話雖然難聽點,倒確是實情。由于文藝體制改革還不到位,相當多國家藝術院團仍習慣于“等、靠、要”,到市場上找飯吃的意識和能力都距現實要求尚有一段距離。有的大劇團一年才排兩三臺戲,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文化消費的增長。
經營音樂廳,其實如同經營商場,有好貨才好賺吆喝;沒有充足的可選擇的貨源,巨大的銷售能力就被迫閑置、浪費。因此,先期進入市場的音樂廳早在幾年前便開始改變單純“銷售商”的角色,而進入了藝術生產的領域,以自辦節目來改變產銷脫節的狀況。目前,音樂廳、音樂堂全年上演的臺目,有90%以上是由他們自己策劃、投資、組織的,比如觀眾耳熟能詳的《藍色多瑙河——世界名曲交響音樂會》、《泰坦尼克號——世界著名電影金曲交響音樂會》、《王洛賓與西部民歌》等等,更不用說膾炙人口的《唐宋名篇音樂朗誦會》了。
一、存量發行制度的引進
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英國、香港等境外成熟市場國家和地區,為了確保并提高其證券市場的競爭力,對證券發行方式不斷推陳出新,存量發行與儲架發行便是其中最大的亮點也是最為成功的創新之處。毋庸置疑,上述發行方式的創新,很值得我國正在建設中的創業板市場參考和借鑒。
(一)境外成熟市場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
1、美國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美國《1933年證券法》確立了證券發行注冊制度,要求所有證券除非存在豁免注冊的情形,否則都應經過注冊后才能公開出售。目前,美國發行人的證券發行可以分為兩種方式:一是由發行人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新的證券,稱為增量發行,由于公開發行事先經過注冊,因此這部分證券可以通過公開市場自由出售;二是老股東公開出售限制性證券,稱為存量發行。存量發行應該嚴格遵循《1933年證券法》和SEC規則144(Rule 144)等相關規定。 [1] [1]
在美國,發行人IPO時或者再融資時,可以單獨或者綜合運用增量發行和存量發行兩種發行方式。1980-2008年間美國企業共有8752起IPO發行。其中,包含存量發行方式的IPO共有2930起,占IPO總數的33.48%。此外,據統計,從2004年到2007年底,以IPO方式赴美上市的中國內地中小企業共57家,其中紐交所23家,NASDAQ 34家。在這些企業中,“發售新股+老股東出售”(即增量發行+存量發行)在IPO 中被普遍采用,其中NASDAQ 有24 家采用,紐交所有17 家采用。這與我國的中小企業板有重要區別,也反映出了兩個不同市場IPO 制度的重大差異。NASDAQ 中采用這一方式的24 家企業中,老股東出售股份占IPO 發售股份比例平均為15.60%,7 家超過30%,最高為38.15%(“如家”)。紐交所中采用這一方式的17 家企業中,有3家老股東出售股份占IPO 發售股份比例超過了30%,最高為46.79%(“邁瑞科技”)。 [2] [2]
根據規則144的規定,限制性證券包括以下兩類:一是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指未經注冊而由發行人或其關聯人私售的證券,主要指私募發行的證券(含上市前和上市后私募發行的部分);二是控制證券(control securities),指發行公司的關聯人所持有的證券。關聯人是指直接或間接控制發行人或被發行人控制的任何人,以及與發行人一起直接或間接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人。在實踐中,一般指持股10%以上的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根據《1933年證券法》和規則144的規定,要公開出售限制性證券(即存量發行)又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一是請求公司(發行人)將該部分證券向SEC提請注冊,注冊后可自由出售給社會公眾;二是按照規則144規定的條件進行出售。但是,如果限制性證券的持有人不屬于發行人的關聯人,那么只要其持有時間達到二年,就可以公開出售而無需遵守規則144規定的條件。此外,限制性證券的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私下轉讓的程序,即向特定投資者轉讓。由于不屬于公開出售,這種交易屬于可以豁免注冊的交易。但是在買受人受讓之后,并不改變這些證券的性質,買受人在公開出售時仍要遵守規則144的規定。 [3] [3]
具體而言,規則144下限制性證券的轉售條件包括:(1)信息披露要求。在轉售之前必須有充分的關于證券發行人的最新信息。如果發行人是報告公司(reporting company),要求在轉售行為發生前十二個月內發行人按規定提交了所有報告。 [4] [4](2)持有期間。如果發行人是報告公司,則從發行人或者其關聯人處取得限制性證券后須持有六個月以上才能轉售;如果發行人為非報告公司,則為一年。該期間從購買這些證券并足額付清股款的時候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發行人的關聯人通過公開市場購買證券的,不受本項條件的限制。(3)出售數量。前述持有期間屆滿后,每三個月可以出售的證券數額不能超過已發行證券的1%或四周內 [5] [5]平均周交易量的較大者。兩個以上的關聯人為轉售證券而成為一致行動人的,各自出售的證券應當加總計算。(4)交易方式。證券銷售應以如下方式進行:經紀商交易、直接與做市商交易、無風險的本人交易。 [6] [6]執行此類交易的經紀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傭金,賣方或經紀人都不能招攬、引誘買方購買這些證券。(5)事前申報。擬轉售的證券在三個月內超過5000股或售價總額超過5萬美元的,轉售人在向經紀商下單轉售的同時,應當向SEC和證券交易所提交144號表。 [7] [7]
2、英國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在英國,發行人的證券發行主要可以分為兩種方式:一是公募制(Public Offers),即增量發行;二是讓售制(A Make over for Sale),即存量發行。公募制(Public Offers)是發行人對社會公眾投資者普遍公開發行證券的方式。當發行人發行股票時,通常由發行人在報刊上刊登廣告,公布發行股票的公司資本、財務、經營狀況,宣布該公司發行股票的價格、數量和發行日期。投資者對其公開招股說明書加以審查和分析,認為滿意時即可在申購期認購。發行機構根據認購者人數,決定全額滿足或者部分滿足申請數額。股票發行通常由發行機構負責包銷,籌資企業付給發行機構的費用通常為股票發行價值的1.0%-4.5%。但如公募發行的數量很小,其費用有時可高至發行金額的13%以上。讓售制(A Make over for Sale)是指發行人股東在報刊上刊登廣告,宣布愿以一定價格公開讓售其股票。在實際業務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由證券中介機構全部予以認購,然后再按同一方式轉售給公眾投資者。除轉售原有股票(存量發行)外,發行人也可以同時發售新股票(增量發行),以便發行機構轉售,從而達到籌措新資本的目的。這種方式多為大公司、大企業使用。為防止發行失敗,往往也先安排包銷,然后再由包銷機構予以轉售。從股票發行公司的角度看,讓售制與公募制幾乎無什么區別。但從發行目的來看,讓售制訂在于謀求股權的分散,而公募制則主要在于籌措新資金。就發行費用而言,讓售制費用與公募發行費用大致相近。
1980年-2008年間,英國證券市場共發生了1527起IPO,其中有283起包含了存量發行,占所有IPO發行數量的18.53%。
3、日本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
日本的股票發行機制經過了1989年、1997年兩個時點的重大轉變。1989年以前日本采取固定價格發售機制,1989年至1997年間采用了差別價格的拍賣發售機制,1997年以后開始采用美國式累計訂單詢價發售機制。存量發行在日本公司的IPO中普遍采用。
1980-2008年間,日本包含存量發行的IPO共1874起,占所有IPO數量的85.85%,是所有國家和地區中存量發行最普遍的一個。
目前,許多日本公司在IPO時都采取發行新股與存量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存量發行部分被用于行使超額配售權,主承銷商根據新股發行的市場需求情況,可以向老股東要求超額發行不超過新股發行數量15%的存量股份。
4、香港地區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存量發行在香港被稱為“發售現有證券”,1980年-2008年間,香港市場股票IPO發行中包含存量發行的共有175起,占總發行量(804起)的21.77%。根據香港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 [8] [8]第7章和《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0章的規定,新申請人(發行人)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安排證券上市:A.發售以供認購;B.發售現有證券;C.配售;D.介紹上市;D.香港交易所接納的其它方式。上市發行人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安排股本證券(無論是否屬已上市類別)上市:A.發售以供認購;B.發售現有證券;C.配售;D.供股;E.公開售股;F.資本化發行;G.代價發行;H.交換、代替或轉換證券;I.香港交易所接納的其它方式。由此可見,在香港,不管是IPO還是再融資時,發行人均可單獨或者綜合運用存量發行(發售現有證券)和增量發行等多種發行方式。 [9] [9]
香港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第7.06-7.08條和《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0.07-10.10條對存量發行(發售現有證券)做了具體規范。根據上述規定,所謂發售現有證券(offer for sale)是指已發行證券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同意認購并獲分配證券的人或其代表,向公眾人士發售該等證券。如屬以招標方式發售證券,發行人須令香港交易所確信分配基準公平,而每名按同一價格申請認購同一數目證券的投資者,均獲同等對待。采用發售現有證券方式上市,必須刊發上市文件,而該上市文件須符合《主板證券上市規則》第十一章或者《創業板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所述的有關規定。此外,采用發售現有證券方式在創業板上市,還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6.07 條、 [10] [10]16.13條 [11] [11]或16.14條 [12] [12]的刊登規定。
5、臺灣地區有關存量發行的具體制度在我國臺灣地區,存量發行被稱作公開招募(secondary distribution),《臺灣地區發行人募集和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2008年7月30日修訂,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五章專門對公開招募(存量發行)做了具體的規范。《處理準則》第61條首先從法律的角度認可了有價證券持有人的公開招募(存量發行)行為:“有價證券持有人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13] [13]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應檢具有價證券公開招募申報書(附表二十三),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后,始得為之。未依本法規定辦理公開發行之有價證券,其持有人擬申報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時,應先洽由發行人向本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在未經申報生效前,不得為之。有價證券持有人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報,于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有價證券公開招募申報書即日起屆滿七個營業日生效,并準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于依法律規定所為之拍賣或變賣程序,不適用之”。此外,為降低此類發行行為中隱藏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并確保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不受非正當損害,《處理準則》對此類發行行為在信息披露、資格條件、承銷和定價方式上做了規范,分別規定在該準則第62條 [14] [14]、63條 [15] [15]、64條 [16] [16]和65條 [17] [17]當中。
(二)我國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的必要性與法律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①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糾正當前企業“輕改制重融資”痼疾,提高證券市場的整體功能當前,由于受體制、機制、環境等多種因素影響,我國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重包裝、輕改制,重融資、輕回報,重脫困、輕發展等問題,既嚴重制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也不利于上市公司長遠發展。因此,在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糾正企業“輕改制重融資”痼疾,把一些無融資需求的好公司引進創業板市場,從而有助于提高證券市場的整體功能,對股市的長遠發展有利。
②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解決企業首次發行融資金額和市場流動性之間的矛盾《證券法》要求企業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至少應達到發行后總股本的25%(總股本在四億股以下的)這一比例,往往會導致創業板企業首次發行融資額過多,超過企業實際資金需求,引起募集資金的閑置和浪費。據統計,前三批28家創業板公司擬募資67.4億元,而合計實際募資達154.8億元,平均超募125%。采用存量發行,使原股東持股的一部分進入市場流通,就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③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滿足不同企業的上市需要資本市場是企業融資的場所,但并非所有企業上市都是為了融資。現實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其有著良好的經營現金流,其上市的主要目的可能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規范程度,為企業長遠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存量發行可以很好地滿足這類企業的上市需要。如果公司不缺錢卻上市融資,容易造成募集資金的閑置,降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④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提高風險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存量發行允許原股東在企業首次發行時就可以出售其所持股份,對于風險投資來說,便于其投資的及時退出,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扶持更多的創業企業。
⑤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有利于新股詢價制度的推行因為對于發行人募集資金項目前景而言,投資者從不同的角度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但對于目前公司而言,行業研究員均可以作出類似的估值結論,不會出現詢價相差太大的現象。引進存量發行制度,無疑有利于新股詢價制的推行,也有利于降低市場的波動風險。
2、法律可行性分析
①我國主板市場曾經采行過國有股存量發行方式,且目前境內國有控(參)股企業境外發行上市仍然采用存量發行方式,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在實踐上已有先例為完善社會保障體制、開拓社會保障資金新的籌資渠道,支持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國務院于2001年6月6日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未滿3年的,擬出售的國有股通過劃撥方式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并由其委托該公司在公開募股時一次或分次出售。國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第六條規定:“減持國有股原則上采取市場定價方式”。《辦法》實施以后, “烽火通信”、“北生藥業”、“江汽股份”和“華紡股份”四支新股IPO時,采取了增量發行和國有股存量發行向結合的發行方式, [18] [18]國有股按10%比例進行存量發行。此外,天大天財等上市公司再融資時,也采用了增量發行和國有股存量發行相結合的發行方式。 [19] [19]
2002年6月23日,考慮到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長期性和艱巨性以及證券市場的波動,國務院決定,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并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但企業海外發行上市仍然要按原《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按融資額的10%存量出售國有股。近年來,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境內公司在香港發行上市時,也均采取了增量發行和國有股存量發行向結合的發行方式。由此可見,我國主板市場曾經采行過國有股存量發行方式,且目前境內國有控(參)股企業境外發行上市仍然采用存量發行方式。因此,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在實踐上已有先例。
②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并未禁止采用存量發行方式,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在法律上沒有障礙《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第五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由上可見,我國《證券法》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發行人可以公開發行證券,符合第五十條規定的,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證券法》并未禁止采用存量發行方式。此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我們認為,該條規定也不構成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的法律障礙。其主要理由為:假設某個創業板公司在IPO時采取了增量發行和存量發行相結合的發行方式,公司增量發行新股2000萬股,原股東存量發行400萬股舊股,上述發行方案已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那么,原股東存量發行的400萬股,經過中國證監會核準公開發行后已為社會公眾所持有,其性質已變更為社會公眾股,不再屬于“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因此,不需要遵守“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基于上述,我們認為,將來在創業板市場引進存量發行制度,在實踐上已有先例,在法律上沒有障礙,因此,是切實可行的。
(三)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在我國創業板市場適時引進存量發行制度早在2005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會議中,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同志在關于繼續落實“國九條”的講話中就明確指出,2005年將 “研究推出首次發行股票公司存量發行試點。推動大型優質企業在境內發行上市,優化上市公司的市場組織結構”。因此,建議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將來在我國創業板市場中引進存量發行制度。具體而言,有兩條立法路徑可供選擇:
1、借鑒臺灣模式前已述及,在我國臺灣地區,存量發行被稱作公開招募,臺灣地區的有關法律對此并未進行詳細規定,而是在臺灣金管會的《臺灣地區發行人募集和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2008年7月30日修訂)第五章專門對公開招募(存量發行)做了具體的規范。因此,我國可以借鑒臺灣模式,將來修改《創業板發行上市辦法》時在其中增加有關存量發行的規定。
2、借鑒香港模式與臺灣模式不同的是,香港地區沒有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以及香港證監會的規章中規定存量發行制度,而是在香港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第7.06-7.08條和《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0.07-10.10條對存量發行做了具體規范。因此,借鑒香港模式也是在我國即將推出的創業板市場中引進存量發行制度的另外一條有效路徑,即將來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在其中增加有關存量發行的規定。
二、儲架發行方式的引進
(一)境外成熟市場有關儲架發行的具體制度儲架發行又稱儲架注冊(shelf registration),是指監管部門一次性核準或者注冊發行人的發行申請,然后由發行人、承銷商根據實際需要,分次擇機發行證券募集資金。儲架注冊制度能夠提高證券市場的效率,已普遍為一些發達國家所采用,除美國外,英國、加拿大、日本、 [20] [20]法國、西班牙、比利時等國都有類似的制度,發展中國家,如馬來西亞,也采用了該制度。歐盟在2003年建立了儲架發行制度。
1、美國有關儲架發行的具體制度
1983年11月,美國SEC在經過多年實踐的基礎上通過了規則415,在制度層面確立了儲架注冊制。儲架注冊制是SEC監管理念變革下在發行制度方面做出的重大改革。 [21] [21]
因為按照《1933年證券法》規定,證券發行實行注冊制,除了法定可以豁免的情況外,發行證券均需向SEC注冊,SEC對發行人的注冊聲明要進行審查,在注冊聲明生效前,不得發行證券,注冊聲明生效后,發行人需按照注冊聲明書的內容立即發行證券。這種傳統發行注冊制是美國證券法上信息披露和證券發行同步和一致性要求的邏輯結果。而儲架注冊制則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發行人在注冊聲明生效后,無需要立即實施所注冊的證券發行,而選擇在將來的一定期間內視情況發行證券。儲架注冊制為發行人帶來的利益主要有:第一,多次發行一次注冊,降低了發行證券的直接成本(包括會計、律師、承銷成本等),提高了發行效率;第二,發行人可根據實際融資需求和市場波動情況選擇有利的發行時機并確定發行條件,這不僅解決了資金閑置問題,還可以降低發行人證券發行的實際成本,因為發行人往往可以爭取到較好的發行條件(較低的債券利率);第三,由于無需在注冊生效后立即發行,發行人利用發行期間的靈活性可通過招投標方式尋求承銷費用和條件較為優惠的承銷商,承銷費用較傳統注冊制下大大降低,不僅如此通過招投標方式尋求承銷商的過程加大了承銷商之間的競爭,降低了承銷差價,這也是儲架注冊制推出后受到投行反對的一個重要原因。由于儲架注冊制給發行人帶來的成本節省利益,在推出伊始就受到發行人的歡迎。自正式采用規則415以來,SEC逐步擴大其適用范圍和增強其靈活性。1994年SEC通過降低表格F-3的適用條件擴大了外國私人發行人(foreign private issuer)適用儲架注冊制度的范圍,并允許外國私人發行人采用“普遍儲架注冊制度”。1996年SEC將適用表格S-3/F-3的市值要求由有公眾持有的有投票權的股票市值達7500萬美元修改為公眾持有的普通股(有投票與沒有投票權的均包括在內)市值達7500萬美元,儲架注冊制度因此擴大適用到較小的發行人。此外,美國儲架注冊制度適用的主體相當廣泛,除開放式基金管理公司、單位投資信托、外國政府等外,其他類型的發行人均可采用儲架注冊制度發行證券。
2、歐盟有關儲架發行的具體制度
2003年11月4日,歐盟通過了新的招股說明書指令—《關于證券公開發行或上市交易時的招股說明書的2003/71/EC號指令》(Directive 2003/71/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prospectus to be published when securities are offered to the public or admitted to trading and amending Directive 2001/34/EC)。《指令》參照美國的相關制度,建立了頗具特色的儲架注冊制度,為在受管制市場上頻繁融資的發行人在發行計劃(offer programmes)或抵押債券(mort-gage bonds)中提供“快車道”(fast-track)程序和新的登記文件系統。 [22] [22]根據該登記文件系統,招股說明書由三份獨立文件組成:發行人信息的登記文件(registration document)、關于證券信息的證券附注(securities note)及一個概要附注(summary note)。這些文件由母國主管機構審查與歸檔,并在公布后12個月內有效,而登記文件每年可以進行一次更新,一次更新將在接下來的12個月內有效。 [23] [23]這三份文件的審查可以遵循獨立程序,一旦登記文件已經主管機構審查,只需要草擬另外兩份文件并經主管機構審查就可以進行證券公開發行。若發行人草擬的登記文件未經審查,則這三分文件包括更新的信息均須經主管機構審查方可進行證券公開發行。 [24] [24]可見《指令》的規定沒有完全照搬美國的儲架注冊制度。美國儲架注冊發行文件在兩年內有效,《指令》規定的招股說明書僅在12個月內有效,這一時間限制更有利于主管機構對證券發行進行適時監管,如果出現不利情況也便于及時糾正。并且,《指令》規定登記文件可以不受次數限制地進行更新而持續有效,進一步減小了證券發行人對發行人信息重復登記的負擔,提高發行效率。
(二)我國創業板市場引進儲架發行制度的必要性與法律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①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有利于降低首次發行融資額,避免募集資金閑置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首次發行時,為達到《證券法》規定的社會公眾股25%的比例要求,經常導致企業首次發行融資額超過企業實際資金需求,大量募集資金閑置,有的甚至被大股東侵占或挪用。儲架發行采取一次核準、分次募集,可以降低首次發行融資額,有效抑制募集資金的閑置問題。
②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有利于滿足創業板公司“少量多次”的資金需求創業板公司大多為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具有單次資金需求數量少,但資金需求的頻率高的特點。儲架發行有利于中小企業根據項目進展以及市場機會,及時通過資本市場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③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有利于股票發行價格更加接近市場價格儲架發行條件下,股票分批發行,由于前一批發行的股票已經在二級市場上交易,其交易價格就成為后一批股票發行定價的重要參考,使后一批股票的發行價格更加接近市場價格。
④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有助于提高創業板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以應對境外證券市場的激烈競爭近年來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上市蓬勃發展。大量優質企業到境外上市,引發大家了對境內證券市場空心化和邊緣化的擔憂,這已引起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和證券業界的廣泛關注。簡單地限制或禁止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并不是解決該問題的合理措施,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關鍵在于提高境內證券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事實上,方便快捷的融資制度是吸引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的重要因素之一,這也是境外證券交易所在我國進行市場推廣時反復強調的一點。儲架發行制度有助于提高創業板市場融資的靈活性,增強境內證券市場的競爭力。
2、法律可行性分析
①新《公司法》和《證券法》的實施,為我國創業板市場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掃除了法律障礙原《公司法》第137條規定,新股發行條件之一為“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兩次股份發行之間需要間隔一年,影響了實施儲架發行的空間。新《證券法》取消了這一限制,從而為我國創業板市場引進儲架發行制度掃除了法律障礙。
②當前我國實行的證券發行核準制并不構成儲架發行制度的法律障礙我國證券發行監管制度已完成了由實行額度或指標控制的審批制到核準制的轉變,注冊制是今后的發展目標,但證券發行市場化改革是個長期和循序漸進的過程。從美國等國的實踐可以得出,儲架注冊制度不僅適用于證券發行實施注冊制的國家,核準制國家同樣也可以實施類似制度。如英國就是典型的核準制國家,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Listing Rules)中對儲架注冊進行了專門的規定。 [25] [25]因此,當前我國實行的證券發行核準制并不構成儲架發行制度的法律障礙,但考慮到在我國實施核準制的情況下使用“儲架注冊”的措辭可能引起誤解,有關規則中可使用“儲架發行”這一概念。
③在我國公司債發行實踐中,已經引進了儲架發行的方式 2007年8月14日,中國證監會制定并頒布了《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辦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準,分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公司應在六個月內首期發行,剩余數量應當在二十四個月內發行完畢。超過核準文件限定的時效未發行的,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方可發行。首期發行數量應當不少于總發行數量的50%,剩余各期發行的數量由公司自行確定,每期發行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由此可見,在我國公司債發行規章和具體實踐中,已經引進了儲架發行的方式。例如,2007年9月19日,我國的水電航母—長江電力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正式核準。此次長江電力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80億元(含80億元)。本期擬發行人民幣40億元,剩余40億元在獲得證監會核準之日起24個月內擇機發行。長江電力公司債券的發行,首次實行儲架發行制度。這種制度的安排更有利于企業按照實際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籌集資金,使企業能更好的運用財務杠桿,更有效的使用資金。
(三)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在我國創業板市場適時引進儲架發行制度由上可知,儲架注冊制度允許發行人有注冊說明書生效后連續多次發行證券,簡化了注冊程序,提高了融資靈活性,降低了融資成本,提高了證券市場的效率,頗受發行人歡迎。因此,建議借鑒美國等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將來在我國創業板市場中引進IPO和再融資時的儲架發行制度。當然,考慮到儲架發行制可能會影響到投資者決策信息實時性,進而影響到投資者利益保護,因此有必要對儲架發行機制的適用對象、有效期間、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和規范,以控制儲架發行制的弊端并防止儲架發行制被濫用的情況發生。
注釋:
[1]該規則由SEC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規定于1972年開始頒行,歷經多次修訂后沿用至今。其最新版本修訂于2007年12月6日,并于2008年2月15日開始實施。
[2]以百度2005年在美國NASDAQ市場IPO時的存量發行為例,百度在本次公開發行之前有存量股份28,197,559股,而本次新增公開發行3,208,696股,存量發行831,706股。(1)百度此次發行數量占發行前股份的14.33%,而其中的存量發行占整個發行數量的20.58%,占發行前股份數量的2.95%;(2)發行前持股的7名高管,在IPO發行過程中有3人通過存量發行減持股票,占總發行量的1.3%。其余機構股東和戰略股東共8名,有6名股東通過存量發行減持,占總發行量的1.86%。(3)只有一名小股東(發行前持股比例0.6%)將其存量股份在首次發行中全部拋售。
[3]規則144實際上為豁免事先注冊而直接轉售證券的行為創設了一個“安全港”。只要符合其列明的條件,發行人的關聯人轉售證券或者任何人銷售受限證券時,就可以免于事先注冊。
[4] 在美國,報告公司又稱為公眾公司,是指必須履行公開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包括:按照《1933年證券法》要求向SEC注冊生效,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股東人數超過500人且總資產超過1000萬美元時,應當向SEC注冊成為報告公司;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或者NASDAQ上市交易時,應當向SEC注冊成為報告公司。
[5] 該時間的起算點為向SEC提交144號備案表或者經紀人/做市商收到執行出售證券指令之日。
[6] 無風險的本人交易(riskless principal transaction)是指經紀商或者交易商為執行客戶訂單而以本人身份在證券市場中進行的交易。
[7]例如,2007年2月9日,盛大網絡同花旗全球市場達成協議,將通過后者出售400萬股新浪普通股,此次交易將使盛大獲得近1.3億美元現金。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盛大將根據美國SEC規則144,通過花旗作為經紀公司,出售該公司持有的總計400萬股新浪普通股,總凈收益約為1.296億美元。
[8] 2008年9月1日第八十九次修訂。
[9]例如,從2001年6月6日國務院實施《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來,凡國家擁有股份的內地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10] 香港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6.07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須于上市文件刊發當日,于創業板網頁刊登載有《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6.09條所載資料的正式通告:(1) 發售以供認購或發售現有證券;(2) 由或代表新申請人配售,其中20%或以上的配售證券直接配售予公眾人士;或(3) 由或代表上市發行人配售某類初次申請上市的證券,其中20%或以上的配售證券直接配售予公眾人士”。
[11] 香港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6.13條規定:“如屬發售以供認購、發售現有證券或公開售股,必須盡速(無論如何于寄發配額通知書或其它有關所有權文件的下一個營業日早市或任何開市前時段開始交易(以較早者為準)之前至少30分鐘)于創業板網頁刊登有關發售結果、證券配發基準(包括配發予包銷商(如有)及彼等的聯系人的證券數量))及(如適用)接納額外申請的基準的公布”。
[12] 香港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6.14條規定:“如屬以招標方式發售以供認購或發售現有證券,必須盡速(無論如何于寄發配額通知書或其它有關所有權文件的下一個營業日早市或任何開市前時段開始交易(以較早者為準)之前至少30分鐘)于創業板網頁刊登有關中標價的公布”。
[13] 即《臺灣地區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規定,于出售所持有之公司股票、公司債券或其價款繳納憑證、表明其權利之證書或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而公開招募者,準用之”。
[14]《處理準則》第62條規定:“有價證券持有人申報公開招募時,應檢具公開招募說明書,載明下列事項:一、公開招募之動機與目的。二、公開招募價格之訂定方式與說明。三、證券承銷商提出之評估報告”。
[15]《處理準則》第63條規定:“興柜股票、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之股票,其持有人申報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一、其發行公司自設立登記后,未逾三年者。二、其發行公司個別財務報表及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規定編制之合并財務報表之決算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均未達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前述合并財務報表之獲利能力不予考慮少數股權純益 (損) 對其之影響:(一) 最近年度達百分之四以上,且其最近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二) 最近二年度均達百分之二以上。(三) 最近二年度平均達百分之二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年度為佳。三、其發行公司最近年度之每股凈值低于面額或分派前之凈值占資產總額之比率未達三分之一以上者。四、其它本會認為不適宜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
[16]《處理準則》第64條規定:“有價證券持有人依第六十一條規定申報公開招募者,經向本會申報生效后,除已上市或上柜公司之股票應委托證券承銷商為之外,應委托證券承銷商包銷,并應依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于承銷契約中訂明保留承銷股數之百分之五十以上由證券承銷商自行認購。但其未來三年之釋股計劃已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準,并出具會計制度健全之意見書者,得免保留一定比率由證券承銷商自行認購”。
[17]《處理準則》第65條規定:“公開招募價格應由證券承銷商說明其價格決定方式及依據。證券承銷商出售其所承銷之有價證券,應有價證券持有人交付公開招募說明書”。
[18]例如,北生藥業2001年7月公布的招股說明書規定,本次股份公司擬公開發行股數為4532萬股,其中:新股發行412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45.78%;國有股存量發行412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4.58%。具體減持方案根據國有股股東遼寧北生集團、廣西血液中心所持股份公司的股權比例同比例減持,減持股數分別為315.06萬股和 96.94萬股”。
[19]例如,天大天財2001年8月公布的招股意向書規定,本次股份公司擬公開發行股數不超過2200萬股,具體發行數量將根據申購情況和本次增發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量以及國有股減持情況確定。其中:新股發行不超過2000萬股;國有股存量發行不超過200萬股,其具體數量為最終確定的新股發行數量的10%。國有股存量發行同新股發行采取同股同價的方式。
[20]例如,2007年1月22日,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在日本財務省進行儲架注冊,發行武士債券(Samurai)和uridashi債券,總額分別為1萬億日圓,生效日2月3日。鉆石租賃公司(Diamond Lease Co.)也已提交注冊,發行公司債券,計劃在未來兩年內發行2,000億日圓公司債券,生效日為1月30日。
[21]隨著監管的發展和市場的變化,特別是來自歐洲證券市場的競爭,19世紀70年代以來,SEC的監管理念開始發生改變,除繼續作為法律監管者外,SEC還是經濟監管者,開始關注資本形成、成本等問題。See Carl W. Schneider, 40 Years of Changes in Securities Practice: A Personal Reflection, http://sechistorical.org/collection/papers/1990/1990s_Schneider_reflection.pdf.。
[22] 《指令》前言第23段。
[23] 《指令》第9(1)條、第9(4)條。
關鍵詞:市場營銷;變化趨勢;應對策略
一、市場營銷發展新趨勢的影響因素
1.市場經濟環境
市場經濟是指經濟的發展是取決于市場的。包括消費者的消費需求,企業產品價格的高低,企業所需勞動力等。它不同于計劃經濟,市場經濟缺乏政府的管理和干預。經濟的全球化,時代的信息化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創新等這類外部的經濟環境都決定著市場營銷的發展趨勢不是一成不變的。尤其是經濟的全球化使得來自國外的資本、投資不斷進入中國市場,對我國的市場環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市場經濟的變化使得利益的結構變得多元化,進而帶動著市場營銷的中心的變化來使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2.消費結構和消費偏好
消費結構和消費偏好的變化也往往帶來市場營銷趨勢的變化。消費者遵從內心的意愿進行消費,隨著生活質量和消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消費結構和消費的偏好在不斷地變化。企業若仍想保持競爭力取得較大的利益就必須相應的改變自身的市場營銷策略。在消費的過程中,消費者之間是會產生相互的影響的,消費者對企業市場營銷策略的滿意與否直接制約或促進企業的發展。
3.企業制度
企業的市場營銷是受很多方面的因素影響的,例如經濟、市場等。企業營銷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就是市場營銷的自我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企業制度的創新變化為市場營銷的發展提供了基礎同時也為市場營銷的發展創造了途徑。企業的經營方式和行為準則以及企業的文化都是I銷創新精神和思維方式的體現。
二、市場營銷發展新趨勢
1.營銷理念的更新
傳統的市場營銷十分注重銷售業績,而忽視企業的經營特色、品牌形象的維護等。但是在新經濟時代下,企業就需要轉變這種經營理念。首先要從以銷售業績為中心轉變為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中心,注重擴大和維持長期客戶群,建立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重心的消費理念;其次是發展合作共贏理念,把以競爭為中心轉變為以合作為中心,做到資源的整合以及營銷關系的培養。注重人力資本的投資和知識資本的投資,這樣才能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營銷策略的更新
社會的發展客觀的把現代的企業營銷置身于一個國際化的環境之中。當今世界企業的快速發展加劇了企業之間的競爭。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僅僅只限于服務與產品之間的競爭,企業的品牌也成為企業加強自身社會影響力和社會競爭力的有效因素。品牌戰略的市場營銷能在消費者心里樹立企業產品的形象同時樹立企業的形象。此外,傳統的營銷策略往往從企業自身出發,在新經濟時代下企業需要轉變這種營銷策略轉為從消費者的需求出發。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制定產品。這種營銷策略能夠有助于實現企業和消費者雙贏。
3.營銷目標市場的細化
傳統的市場營銷存在著營銷結構不合理,營銷策略盲目性,營銷方式滯后性以及承受環境變化帶來的壓力等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顧客的購買心理和購買行為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消費者開始自己思考和購買需要的產品,從而減少外部因素的影響。由于市場上商品種類、價格、質量等的多種多樣,消費者開始更加注重各商品之間的比較。他們往往通過商品之間各種因素的比較來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另外,不同年齡層的顧客,不同地區的顧客以及擁有這不同價值觀的顧客對商品的選擇都存在差異性。因此,企業應該分析市場營銷的發展趨勢進行目標市場的細化。
4.營銷管理的重整
傳統的營銷管理表現在缺乏溝通管理,整合管理以及學習管理等。在新經濟時代下,市場營銷中需要做到雙向溝通。即與消費者,市場環境等的溝通。以消費者為中心建立長期的營銷管理思想模式。傳統的營銷方式注重實際效果而忽視了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內在聯系。所以現代的市場營銷應更加注重培養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雙向關系的建立以及長期的維持。
三、面對企業營銷新趨勢的應對策略
1.注重獨特企業管理制度的建立
企業管理制度也是企業文化的一種,對于企業的發展和成長具有很重要的意義。通過把市場營銷新趨勢與企業管理制度相結合的方式來建立符合經濟環境和消費者需求的營銷策略。首先企業需要對消費者的消費偏好具有及時準確的了解,并且針對相關信息建立起合適的反應機制,為企業的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和營銷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據。
2.注重企業品牌與形象
從日常我們自己的消費經驗就可以得知,擁有大品牌,好的知名度并且質量好價格優惠的產品更受人們的歡迎。企業也都致力于企業品牌的建立和品牌形象的維持。良好的企業形象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企業需要通過不斷提升產品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企業的形象來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從而在激烈的競爭中存活下去。企業應該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品牌效應。大力宣傳企業的品牌文化和企業文化,在消費者中樹立良好的口碑和形象,通過各種活動來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和良好形象。只有產品的品牌和形象深入人心,得到更多的關注和人們的信賴,才能保證產品的長期銷售和發展,才能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3.加強企業營銷網絡信息的收集
完善準確的信息整合對于企業的發展尤其重要。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網絡技術發展,網上購物已經成為一種新的潮流。網上的信息也比較雜亂復雜,但是獲取信息對企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信息對于企業來講就是機遇,就是提升產品銷售和獲取利潤的機會。如何找到合適的渠道,獲取新鮮準確的信息對于企業產品研發的定位和管理模式的制定具有先決作用。企業應該積極的將企業營銷與網絡信息進行融合,促進商品銷售渠道的多樣化。
4.社會市場營銷策略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消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綠色消費的觀念看得愈加重要。全球環保的問題的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因為環保問題跟我們的生存息息相關。綠色消費也成為了很多人的消費觀念。因此,企業應更加重視綠色營銷觀念的建設和發展。重視考慮產品在設計、生產、制造過程中的環保問題,保證在消費過程中和諧發展的營銷策略。注重環保問題是企業長期、穩定、持續發展的重要市場營銷策略。
5.以消費者需求為中心制定營銷策略
傳統的消費模式差不多都是以企業自身為主導來決定產品的設計,并不是從消費者本身出發的。但是新經濟時代的條件下,企業則應該更加注重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制定市場營銷策略,有針對性的設計他們需求的產品,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設計趨向大眾化的,能被多數人消費的產品,因為只有被大眾所接受的產品才能普遍銷售。
四、結語
本文通過對影響市場營銷的因素和市場營銷發展新趨勢的分析,提出了幾點應對的策略。面對不斷增加的市場競爭,企業只有通過把市場營銷新趨勢與企業管理制度相結合,注重企業品牌和形象,加強企業營銷與網絡信息的融合,以消費者為中心指定營銷策略等方面不斷增加自身的競爭力,實現企業的持續、穩定和快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昕.關于市場營銷發展新趨勢探討[J].百家論壇,2010.
[2]高婷.市場營銷理論發展及趨勢探討[J].長江大學學報,2013.
[3]謝趁意.探討新經濟時代市場營銷的發展趨勢[J]現代營銷旬刊,2015.
關鍵詞 : 成本管理;經濟效益財會經營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企業逐步走向全面市場化,激烈的市場競爭為經濟發展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挑戰,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處于優勢,就看其是否能在保證質優的同時,降低產品成本,這時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的成本管理會計,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必將越來越重要。已成為企事業單位制定經營決策、把握商機的重要工具。成本管理參與企業的財會經營也將成為必然,可為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做出具大貢獻。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理論
1.成本管理的對象
成本管理對象是與企業經營過程相關的所有資金耗費。既包括財務會計計算的歷史成本,也包括內部經營管理需要的現在和未來成本;既包括企業內部價值鏈內的資金耗費,也包括行業價值鏈整合所涉及的客戶和供應商的資金耗費。
成本管理的對象最終是資金流出。但是具體到每個企業的成本管理系統,成本管理的對象還是有所不同。傳統的簡單加工型小企業的成本管理僅限于進行簡單的成本計算,其成本管理對象也就限定在企業內部所發生的資金耗費。而自身處于激烈競爭的大型企業為贏得競爭,必須關注企業的競爭對手和潛在的其他所有利益相關者,因此其成本管理對象也就突破了企業的界限,凡是和企業經營過程相關的資金消耗都屬于成本管理的范圍。
2.成本管理的目標
成本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提供信息、參與管理,但在不同層面又可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兩個方面:
(1)成本管理的總體目標是為企業的整體經營目標服務,具體來說包括為企業內外部的相關利益者提供其所需的各種成本信息以供決策和通過各種經濟、技術和組織手段實現控制成本水平
(2) 成本管理的具體目標可分為:成本計算的目標和成本控制的目標。
成本計算的目標是為所有信息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包括外部和內部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外部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信息主要是關于資產價值和盈虧情況的,因此成本計算的目標是確定盈虧及存貨價值,即按照成本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財務成本,滿足編制資產負債表的需要。而內部信息使用者利用成本信息除了了解資產及盈虧情況外,主要是用于經營管理,因此成本計算的目標即通過向管理人員提供成本信息,借以提高人們的成本意識,通過成本差異分析,評價管理人員的業績,促進管理人員采取改善措施;通過盈虧平衡分析等方法,提供管理成本信息,有效地滿足現代財務經營決策對成本信息的需求。
成本控制的目標是降低成本水平。現在競爭性經濟環境中,成本目標因競爭戰略而不同。成本領先戰略企業成本控制的目標是在保證一定產品質量和服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降低企業內部成本,表現在對生產成本和經營費用的控制。而差異化戰略企業的成本控制目標則是在保證企業實現差異化戰略的前提下,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成本,實現持續性的成本節省,表現為對產品所處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發生成本的控制,如對研發成本、供應商部分成本和消費成本的重視和控制。
二、成本管理對財會經營的的重要性
在企業發展戰略中,成本控制處于極其重要的地位。一切形態的企業,要成功都要抓好成本控制,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是關系到企業競爭力高低的主要問題,也是企業獲得比其他企業更多利潤的重要保證。有效的成本管理是企業生產成本管理的中心環節,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是保證規定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也是企業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實現財會經營目標實現的強大武器。
1.加強成本管理是市場經濟對企業的客觀要求
現代企業其經濟成分日趨復雜化,經濟利益日趨多元化,股東權益不可侵犯將成為市場經濟下人們的共識。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必須更加注重約束自身的行為,規范各項成本支出,在重大決策上,提高科學性,減少盲目性,才能獲得低成本優勢,獲得高于同行業的利潤,促進自身的發展,增強企業競爭力。
2.加強成本管理是企業改革管理的內在要求
成本管理意識淡化,管理人員素質低下,組織薄弱,成本管理方法、手段僵化,組織管理協調性差,成本信息失真等現象的存在,使得很多企業產品成本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實際耗費水平。更有企業存在帳表不符,賬實不符,輕視利潤指標結轉費用等嚴重問題,給生產經營者經營決策造成極大的困難,也給資產所有者帶來了極大的風險。
三、我國企業成本管理的現實分析
我國企業普遍存在成本管理觀念落后的現象,表現在成本管理的范圍、目的及手段等方面的認識存在偏差。很多企業仍將成本管理的范圍局限于企業內部甚至只包括生產過程,而忽略了對其他相關企業及相關領域成本行為的管理。成本管理的目的局限于降低成本,較少從效益角度看成本的效用,降低成本的手段也主要依靠節約方式,不能應用成本效益原則,通過發生成本來實現更大的收益。這些落后的觀念已經不能適應競爭日益激烈的經濟環境。
傳統企業管理主要是通過兩條途徑降低產品成本,一是規模效益;二是增強與供應商及分銷商的談判能力,以期達到轉移成本的目的。但規模的大小受需求大小的制約,更何況現在的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差異正在加大,同類產品的生產規模有縮小的趨勢。企業成本簡單的從核心企業轉移到供應商或分銷商,不能降低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甚至會造成成本的增加,減少從原材料到最終消費品的增值。尤其是在今天日趨公開的市場環境下,過分的成本轉移將使企業失去好的合作伙伴。
四、強化成本管理的對策,采取措施保證成本信息有效
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內部控制已不是傳統的查弊和糾錯,其內容涉及到企業治理機構的各個方面和各個層次。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貫穿于內部控制發展的主線。成本信息的最基本要求是真實可靠,目前一些企業成本核算上的隨意性很大, 成本高低隨領導意圖而轉,造成企業利潤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把企業利潤狀況變成人為利潤。成本信息與企業經濟實際情況脫節。企業不能依據成本信息評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從這一方面要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檢查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以及促進企業貫徹既定的經營方針。
提高企業管理者和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作為企業管理者以及為管理者提供信息服務、參與經營決策的會計人員,要在實現愿望的同時盡到自己的責任,一方面是增強法制意識,一方面是增強道德自律意識,增強道德責任心和責任感,保持職業良知,實現企業經濟目標和人的道德水準的雙重提升。
五、結論
綜上所述,我國成本管理會計領域需要加以改進的問題還很多,欲使成本管理會計在我國有一個飛躍性的發展,我們必須認真總結分析成本管理會計理論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企業的管理者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腳踏實地做工作,更新其觀念,加強對成本管理方法的研究,以使成本管理會計的理論能科學地指導企業財會經營的實踐。相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現代成本管理制度的確立,成本管理會計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參考文獻
[1]黃振山,加強成本管理,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太原科技,2005
[2]金靜紅,現代企業環境對成本管理的影響,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4
[3]左洪亮,張晶,我國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財會通訊:綜合版,2004
[4]凌春華,王菊芳,現代民營企業成本管理現狀分析,企業經濟,2004
普羅帕酮治療快速心律失常的廣譜性和低廉價格比較適合于我國國情,盡管該藥在我國的一些醫療單位采用靜脈給藥的方式越來越少,但北京急救中心多年來一直在院前靜脈應用普羅帕酮治療快速心律失常。臨床觀察提示靜脈應用該藥治療快速心律失常效果較好,但尚缺乏準確的數據支持。安全性和療效是衡量一種藥物能否在臨床廣泛應用的基本要素,本研究對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救治的1439例快速心律失常病例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期望為靜脈注射普羅帕酮的安全性研究提供證據。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本研究為歷時9年的回顧性隊列研究,共納入1439例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急救時現場治療的急性快速心律失常患者,其中普羅帕酮組為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院前急救時靜脈應用普羅帕酮 (廣州明星制藥廠生產)的1205例(人次)患者,胺碘酮組為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靜脈應用胺碘酮[賽諾菲安萬特(杭州)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234例(人次)患者。
1.2 普羅帕酮和胺碘酮的使用方法
所有患者均在心電圖或心電監護下分別接受靜脈給藥治療,其中普羅帕酮初始劑量35~105 mg,注射過程中如心律失常中止則立即停止注射,如患者心律未轉復則在5~10 min后重復應用35 mg,部分病例接受3次以上重復注射。胺碘酮初始計量150 mg靜注或靜滴,然后酌情追加劑量。用藥后所有患者均接受心電圖或心電監護檢查以證實其療效。對有聯系方式的患者進行電話隨訪,以了解患者遠期預后及終點事件發生情況。
1.3 不良反應的判定和評價
將用藥過程中和用藥后患者出現的異常癥狀、體征及心電圖情況稱為不良反應,其分析內容如下。
1.3.1 不良反應的種類和性質 患者出現可以耐受并在短時間內消失的不適感,同時無血流動力學障礙者為輕微不良反應,如一過性惡心、頭暈、心悸等,或心電監測出現新的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如竇性心動過緩或停搏、逸搏、期前收縮等;對患者生命構成威脅及潛在威脅者為嚴重不良反應,如用藥后患者原有心律失常加重、出現致命性心律失常(室顫)、血流動力學惡化(如血壓下降、阿-斯綜合征、心力衰竭等)以及現場死亡。
1.3.2 不良反應的關聯性評價 分析不良反應的發生與普羅帕酮的應用是否有因果關系。根據《常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技術規范及評價標準》,其關聯性的評判內容有以下5點:①異常情況的出現與用藥存在合理的時間關系,即不良反應是在用藥過程中或用藥后出現。②異常情況符合說明書、文獻或國家中心數據庫中關于普羅帕酮可引起的情況。③停藥后, 不良反應減輕或消失。④再次使用后可能出現同樣的不良反應。⑤可排除合并用藥、患者原有疾病病情的進展以及其他治療的影響。由上述依據得出以下關聯性結論。肯定:符合1~5條;很可能:符合1、2、3、5條;可能:符合1~3條;可能無關:不符合1~5條;待評價:報表內容填寫不齊,等待補充,或因果關系難以定論,缺乏文獻資料佐證;無法評價:報表缺項太多,因果關系難以定論,資料又無法補充。
1.4 統計學方法
因為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符合Poisson分布,因此計算Poisson分布的95%可信區間,如果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的可信區間重疊,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此外,采用方差分析或精確概率計算比較不同狀態下發生不良反應的差異。以P
2 結果
2.1 研究對象的基本特征
全部患者的病歷及心電圖資料完整,其中男性616例(42.81%),女性823例(57.19%),年齡11~100歲,平均年齡64.8歲。見表1。
2.2 輕微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及關聯性評價
由表2可見,竇性心動過緩和室性期前收縮是最普羅帕酮治療組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發生率及95%可信區間為16.6‰(10.2‰,25.5‰);胺碘酮組的竇性心動過緩和室性期前收縮發生率分別為12.8‰(2.7‰,37.0‰)和4.3‰(1.0‰,23.6‰),但兩組藥物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
2.3 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及關聯性評價
由表3可見,阿-斯綜合征的發生率在普羅帕酮治療組為3.3‰(0.9‰,8.5‰),在碘酮組的發生率為8.5‰(1.0‰,30.5‰),但兩組藥物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
2.4 不良反應發生的相關因素分析
年齡越大,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越高(P=0.0101);有器質性心臟病者及非心臟病病史者不良反應的發生率較高(P=0.028 ),見4。
2.5 普羅帕酮靜注劑量分布
絕大部分的普羅帕酮靜注劑量在3支以內(95.68%),其中應用1支以內者占28.71%,用1~2支者占50.62%。見表5。
2.6 患者轉歸情況
普羅帕酮治療組患者送醫院治療的為54.11%,低于胺碘酮組(88.89%),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安全性比療效更為重要的概念在近年來不斷得到強化[4]。由于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藥物理論上都有致心律失常的作用,故該類藥物的安全性就需要格外重視。普羅帕酮屬于I類抗心律失常藥物,該類藥物被CAST試驗認為是不安全的,因而在世界上的應用明顯減少[5],取而代之的治療快速心律失常的主流藥物是Ⅲ類藥物胺碘酮[6]。而北京急救中心多年來應用普羅帕酮治療了大量快速心律失常患者,因此很有必要對這些病例進行分析,進而了解靜脈應用普羅帕酮的安全性。
3.1 普羅帕酮安全性探討
3.1.1 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 1205例患者中,輕微不良反應僅發生122項(10.12%),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有僅14人(1.16%)。且無論是輕微不良反應還是嚴重不良反應,普羅帕酮與胺碘酮相比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表2、表3)。
3.1.2 靜注普羅帕酮的半衰期 文獻報道普羅帕酮靜注后瞬間患者血濃度達高峰,并很快由中央室分布到周邊室,其清除速率常數為(6.03±1.68)/h,因此該藥靜注后分布相半衰期極短,為(0.055±0.01)h。由周邊室到中央室消除速率常數為(6.82±2.3)/h,表現中央分布容積為(0.048±0.011) L/kg,因此藥物清除也較快,其清除半衰期為(2.99±0.53) h[7]。如此短的半衰期,致使用藥后的時間越長,患者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性越小。
3.1.3 患者其他因素與不良反應的關系 本研究表明不良反應的出現與患者性別及所患心律失常類型無關,而與患者年齡及病史有關(表3)。高齡、有器質性心臟病者或其他嚴重疾病患者在用藥時容易發生不良反應,提示在用藥時對這類患者要格外謹慎。本研究中用藥后現場死亡的2例患者,一例為66歲的腎癌肺轉移患者,另一例為76歲中風后遺癥長期臥床并有嚴重壓瘡的患者。盡管患者死亡與用藥的關聯性尚難以確定,但仍需要警惕,因為普羅帕酮的負性變時、負性變導及負性肌力作用很可能使危重患者的病情雪上加霜。
3.1.4 普羅帕酮劑量與不良反應的關系 本研究顯示絕大部分患者(99.25%)的普羅帕酮用量在35~140 mg(1~4支)之間。在這個劑量范圍內,不良反應的發生率與藥物劑量無關(表5、表6)。
3.1.5 患者轉歸情況 院前急救時經用普羅帕酮靜脈治療的1205名患者中有541名患者(44.9%)留在原地休息,并沒有去醫院(表7),說明這部分患者的情況處在安全狀態,無需去醫院接受進一步診療;以后的隨訪結果也證實了這一點,所有被隨訪者均稱在救護車走后未出現新的不適感,無人去醫院或再叫救護車。與之相比,應用胺碘酮的大部分患者(88.89%)都被送醫院,兩者相比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需要說明,本研究顯示的不良反應出現率很低的原因還有兩點:首先是院前急救醫生在現場與患者在一起的時間有限,現場急救后立即送患者去醫院或返回,故未能了解后來發生的不良反應情況,而文獻報道,靜脈應用普羅帕酮的不良反應多發生在用藥后的20~40 min內[8];其二是臨床醫生未能仔細觀察病情,忽略了患者的輕微不良反應,或由于院前急救醫生往往是在現場連續工作,返回駐地時才能撰寫病歷,故有可能將患者發生的輕微不良反應遺忘,沒有將其詳細記錄在病歷上。
3.2 本研究與CAST研究結果不同的原因分析
CAST研究結論是Ⅰ類藥物因其致心律失常作用而安全性較差,而本研究表明普羅帕酮的安全性較好,導致這種差異的原因可能有二:
3.2.1 研究對象的差異 CAST的研究對象是急性心肌梗死后6~60 d、年齡小于75歲的患者[1-2],這類患者平均年齡相對較大,心功能較差。而本研究的對象則是患快速心律失常的所有患者,包括年輕者(50歲以下者265例,占21.99%)及無器質性心臟病者(568例,占39.47%),顯然后者的全身情況及心臟情況要比前者好得多,其不良反應自然要少。
3.2.2 給藥方式的差異 CAST研究是口服給藥,而本研究為靜脈給藥,由此造成的差異是:①藥物代謝的差異:口服與靜注普羅帕酮后在患者體內的藥代動力學是不同的,普羅帕酮口服的半衰期是2~10h[9],而靜注普羅帕酮的半衰期僅10 min左右[10]。此外普羅帕酮口服后在肝臟代謝生成活性產物5-羥基普羅帕酮和N-去丙基普羅帕酮,這兩種物質均能產生促心律失常作用[8],特別是前者,其負性肌力和致心律失常作用強[11],因而可以認為普羅帕酮口服的不良反應相對較大。曾有臨床報道6例室速患者靜注普羅帕酮成功復律,而在改為口服時出現了促心律失常反應[12]。而靜脈給藥就能避免肝臟的代謝效應,進而減少了不良反應的發生。②藥物劑量和給藥時間的差異:靜脈給藥多為單次用藥,劑量較小,加之半衰期短,因此不良反應少,不會對患者的長期預后及終點事件的發生產生影響。反之,口服給藥往往劑量大,持續時間長,給藥多持續數周至數月,容易造成藥物在患者體內蓄積,進而促發不良反應。
3.3 本研究的不足之處
本研究存的不足有以下幾點:①由于北京急救中心開始應用胺碘酮較晚,故本研究的胺碘酮例數相對較少。②本研究屬于病歷回顧性研究,而院前急救病歷則受到了急救醫生診療水平參差不齊的影響,如在藥物應用及病歷撰寫等方面存在缺陷、部分病歷缺乏應用普羅帕酮的單位時間劑量的記載,故使該項研究無法進行。今后應制定更加科學的院前急救操作常規并加強對病歷的審查及管理,使院前急救科研工作更上一層樓。
參考文獻
[1]The cardiac arrhythmia suppression trial(CAST)investigators. Preliminary report: effect of encainide and flecainide on mortality in a randomized trial in arrhythmia suppression after myocardial infarction[J]. N Engl J Med,1989, 321(6): 406-412.
[2]郭繼鴻.心臟抑制試驗及對臨床的啟示[J]. 醫師進修雜志,1998, 21(10): 515-517.
[3] 蔣文平. 室性心律失常藥物治療選擇[J]. 中華心血管病雜志,2006,34(10):956-960.
[4] ACC/AHA/ESC 2006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atients with atrial fibrillation: a report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Task Force on Practice Guidelines and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 Committee for practice guidelines developed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European Heart Rhythm Association and the Heart Rhythm Society[J]. J Am Coll Cardiol, 2006, 48(9): 854-906.
[5] 周曉映, 原淑鴻, 張紅漫. 普羅帕酮的不良反應概述[J]. 醫學理論與實踐,2007, 20(10): 1146-1149.
[6] ECC Committee; Subcommittees and Task Forces of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2005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Guidelines for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and Emergency Cardiovascular Care[J]. Circulation, 2005,112(24 Suppl): IV1-203.
[7]徐超, 蔣文平. 心律平藥動學和藥效學觀察[J]. 心臟起搏與心電生理雜志,1995,9(3): 127-129.
[8]譚浩. 普羅帕酮致不良反應文獻分析[J]. 天津藥學,2008, 20(2): 29-30.
[9]陳國偉, 柳俊. 普羅帕酮在抗快速心律失常中的應用原則及經驗[J]. 中國實用內科雜志,1999,19(9): 518-519.
[10]肖蘊陟, 崔俊玉, 楊麗. 靜脈應用普羅帕酮致遲發性心臟副作用三例[J]. 中國心臟起搏與心電生理雜志,2002, 16(1): 33.
[11]Zipes DP,Libby P,Bonow RO,et al. Brauwald's heart disease: A Textbook of Cardiovascular Medicine[M]. 7th edition. Saunders,2005: 713-863.
[12]敬啟平. 心律平促心律失常臨床分析[J]. 中國臨床醫生,2004,32(3): 34-35.
(收稿日期:2012-11-01)
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13.04.024
作者單位:100031 北京,北京急救中心醫務科(馮庚);首都醫科大學公共衛生與家庭醫學學院 流行病學與衛生統計學系(彭曉霞)
關鍵詞:魔芋種植;市場前景;經濟價值
中圖分類號:S632.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229
魔芋的生命力頑強,很少受病蟲害侵襲,種植管理難度都比較小,且魔芋塊莖及其干制品具有很強的耐貯性,運輸和加工都十分方便,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近年來,以魔芋精粉為代表的魔芋產品受到了消費者的一致歡迎,并表現出了廣闊的市場前景,因此,發展魔芋種植成為促進地區農業增收的一條有效路徑。
1 適宜的氣候和政策為魔芋種植提供前提
魔芋為半陰性植物,所需光照為一般植物的65%左右,最佳生長溫度在20~25℃之間,在海拔200~2500m的山地均可成活。近年來,六苴地區結合國家對產業政策的扶持,盤活地林資源,采用核桃林下套種魔芋,具有較好發展魔芋種植模式,特別是六苴海拔在1500~2300m之間,自然生態條件優越,光照及溫度都比較適宜,并且六苴地區現有100hm2核桃,有近一半核桃還沒掛果的情況下,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下套種魔芋,不僅商品芋率高,而且質量上佳,在同類產品中具有很強的競爭力。
2 魔芋本身的經濟價值
2.1 食用價值
魔芋的塊莖內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并且含有鈣、鐵、磷、蛋白質、維生素等重要營養元素,更為重要的是,魔芋富含葡甘聚糖,這也是決定魔芋經濟價值的最主要因素。葡甘聚糖有助于腸胃蠕動,能夠增強人體對蛋白質等營養物質的消化吸收能力。魔芋可供食用的部分是地下塊莖,其中葡甘聚糖的含量高達50%以上。葡甘聚糖有著良好的溶脹性,吸水率接近120倍,其溶于水后,可使水溶液產生明顯的凝膠性,再溶于冷水后,可得到粘稠溶液,將鮮魔芋用堿處理后即可制得魔芋豆腐,其味道清爽可口。葡甘聚糖具有可塑性、乳化性、保水性等特征,可制成各式各樣的食品添加劑,或魔芋面條等保健食品。魔芋中的葡甘聚糖還是一種特殊的膳食纖維,將其添加進不同食品之中,還可加工成各種廣受歡迎的功能食品。
2.2 藥用價值
我國重要的藥物典籍《本草綱目》中就有關于魔芋藥用價值的記載:性寒、味平、具有消腫解毒之功效。古代人民經常用魔芋來解蛇毒,或治療各種腫痛、潰瘍、燙傷等。魔芋制成精粉后,可用于控制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和總膽固醇水平,還能夠提高高密度脂蛋白,有效緩解糖尿病伴隨性便秘等癥狀。有日本學者研究指出,魔芋對腸癌、肺癌、腦瘤等多種癌癥也具有很好的預防效果,可作為出色的抗癌食品使用。正由于魔芋精粉具有降脂、防癌、活血等多種功效,被冠以“東方魔粉”之稱,在食品加工、醫藥制造、化工生產等諸多行業和領域都得到了普及應用。
2.3 加工價值
魔域屬于原料性產品,需要進行一定的加工制造之后,才能面向普通消費者,這就為發展魔芋加工產業創造了良好的契機和條件。魔芋加工離不開加工企業的參與,對此,六苴地區可在政策、稅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幫助,率先發展一批魔芋加工企業,為魔芋產業化發展提供強大推力。在魔芋加工產業發展的具體思路上,結合外部市場調研,掌握市場實際需求,計劃好魔芋精粉的加工總量,并通過精粉產量的變化來對種植規模進行調控。為了促進魔芋加工產業的良好發展,應從完善種植體系入手,增加單產能力,優化粗加工環節,從根源上保障魔芋精粉等加工品的質量;在產品定位方面,應主要圍繞精粉加工進行,努力開發契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在市場定位方面,要瞄準國內、國外2大市場,其中,在國內市場主要發展食品、保健品、化工用品等領域;而國外市場主要面向日本、北美等國家和地區,主打干性產品,包括魔芋精粉、膳食纖維等。
3 廣闊的市場前景為魔芋產業開發提供了保障
自20世紀60年代起,魔芋的保健藥用功效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注意,并在日本等國家興起了一陣魔芋研究的潮流。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魔芋已成為日本日常食品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現階段,日本共有3000多家魔芋食品企業,加工規模巨大,其產品不僅風靡日本國內,還暢銷歐美等國。再加上中國的魔芋精粉、干片等銷往日本,不受配額限制,因此市場前景十分廣闊。而近年來,魔芋產品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在歐美、東南亞等地區的消費需求逐年增大,年采購額已突破5億美元,這更是為魔芋產業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4 結 語
魔芋具有較高的食用、藥用及加工價值,經濟效益十分顯著,而六苴地區的氣候條件優越,十分適合魔芋種植,魔芋產業化開發的市場前景也十分廣闊。因此,六苴地區應大力發展魔芋種植產業,為農民增收致富開辟一條新道路。
前景。
關鍵詞 地溝油應用研究;市場前景
中圖分類號 TS2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671-(2012)031-0154-01
地溝油是指將下水道中的油膩漂浮物或者將賓館、酒樓的剩飯、剩菜(通稱泔水)經過簡單加工、提煉出的油,或指重復使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一般包括潲水油、煎炸廢油、食品及相關企業產生的廢棄油脂等。
據實驗測定,長期攝入地溝油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導致體重減輕,發育障礙,以及脂肪肝等病變。此外,地溝油所含的黃曲霉還易使人罹患肝癌等癌癥。
1 研究內容
在工業上,地溝油的主要化學成分是高級脂肪酸甘油脂,目前綜合利用的基本原理是將地溝油催化分解為高級脂肪酸和甘油,是生產橡膠、肥皂、化妝品的重要原料。
1.1 制取肥皂
1.1.1 預處理
1)餐飲廢油過濾。在低溫和高溫時,餐飲廢油是固態和黏稠液體,為了除去其中不溶性雜質,需將廢油加熱,并趁熱過濾。
2)餐飲廢油的脫水、除味。在通風櫥中,將過濾后的餐飲廢油加熱到105℃,直至無氣泡產生,以除去水分和刺激性氣味。
3)餐飲廢油的脫色。在經過前兩步處理后的餐飲廢油中加入3.5%的雙氧水,在60℃下攪拌反應20 min,再加入5%的活性白土,升溫至60℃,攪拌25 min可以達到最理想的脫色效果。
1.1.2 制作過程
盛金英在專利1603397中介紹:
1)在經過預處理的地溝油中加入比例為l:6至8的活性炭和活性白土混合物20至40重量份,升溫至120℃-150℃,攪拌1至2小時,進行
脫色。
2)以40至80目的濾網過濾,制取濾液;再在濾液中加水體積和濃度為50%的硫酸,烷基苯磺酸攪拌并升溫至100℃-120℃,反應10至15小時,出現油、水層;分離出油層液體,用90℃以上的清水震蕩洗滌,重復三次,棄泔油水,得混合脂肪酸。
3)加入一定濃度的KOH或NaOH溶液,控溫,攪拌皂化2至3小時,至pH值達到7.5-7.8止。
4)再加鹽進行一次鹽析,分離皂膠。
5)向皂膠中加入一定濃度的過氧化氫進行脫色,之后加入高效助劑和一定量的碳酸鈉,攪拌后制得皂液。
6)靜置沉淀1 d,排出底部的黑水。皂基逐漸凝固析出,取出,干燥后可壓制成不同形狀的肥皂。
1.2 調查的設計與思路
本次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調查餐館老板、肥皂生產商、消費者對地溝油制肥皂的看法,總結分析地溝油制肥皂的可行性和市場前景。
1.3 調查結果
1.3.1 餐廚垃圾流向
通過對學校食堂、部分餐館飯店的調查得知,食堂飯店每年都會與專門收購餐廚垃圾的人員簽訂協議,這一年的餐廚垃圾全歸他們所有,食堂飯店因此會獲得一定的收購費。對于餐廚垃圾的流向,相關人員則表示這些垃圾大多會被送到附近養豬場用作豬飼料,至于是否會被生產用作地溝油則不得而知。而大部分家庭會把使用過的油直接倒掉或者重復多次使用,這樣不僅導致了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有時處理不當還會污染環境。
1.3.2 地溝油制肥皂可行性和市場前景
通過上述實驗可知,地溝油制肥皂并不存在技術問題,在技術上是可行的。然而通過調查,從飯店經營者、肥皂生產商、消費者三者的角度看地溝油制肥皂的方案并不可行。主要原因有:
1)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飯店通常每天換3次油,小飯店通常每天換1次油,而街頭的商販小店常常一鍋油用好幾天才全部倒掉換新油。同時,飯店經營者表示只有收購價格高于餐廚垃圾用于豬飼料的價格才會出售,地溝油的提煉,并制成對人體無害的肥皂的生產成本較高,而肥皂的市場售價有限,因此導致地溝油生產制作的肥皂利潤空間太小;
2)對于肥皂生產商來說,名牌肥皂廠一滴也不用,比如“雕牌肥皂”,只有那些小肥皂廠以次充好,摻加一點點地溝油,但是絕對不會超過百分之十五,否則連次品都生產不出來另外。另外,生產肥皂用的油脂是動物油,也就是說是飽和脂肪酸,而地溝油大部分是植物油脂是不飽和脂肪酸;
3)通過對在超市隨機挑選的100位消費者的調查,如果銷售的肥皂是以地溝油為原料經過提煉制作的,即使標明對人體沒有危害也不會購買,主要原因是對該類產品不信任,心理上難以接受。據統計,全國一年有2 600萬噸地溝油,1公斤地溝油能夠做100塊肥皂,用肥皂問題來解決地溝油上餐桌問題,意味著全中國13億人每人一年要用掉2 000塊這樣的肥皂,每人一天要用掉6塊,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地溝油變肥皂,沒有銷售市場,對整個產業鏈的影響可以說是零,市場前景并不樂觀。
2 建議
地溝油來源廣、產量多、毒性大,靠生產肥皂難以使其得到合理利用。因此,在對地溝油的資源化利用過程中,宜將其制成使用范圍廣、可以大量消耗、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工業用品。
2.1 制備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可替代石化柴油,是一種利用可再生資源生產的清潔燃料。制取生物柴油是目前地溝油研究最有生產價值和前途,也是實際運用最廣的地溝油綜合利用項目。目前國內外主要以質量較好的植物油作為原料,使得生物柴油成本高、競爭性差,所以餐飲廢油就成為人們制取生物柴油較好的選擇原料。
2.2 制備肥料
餐廚垃圾含有豐富的蛋白質、維生素、礦物質,是有機復合肥的良好原料。將餐廚垃圾酶解、厭氧發酵等過程轉化為燃料乙醇,將乙醇發酵殘留物和其他有機成分通過發酵產生沼氣,將沼氣工程的沼渣沼液通過處理變成生物肥料。
3 結論
地溝油制肥皂作為地溝油資源化利用的方式之一,雖然在技術上可行,但是經過市場調查,綜合分析之后,由于其利用量小且為人體直接接觸,導致產業化規模生產和市場前景并不樂觀。因此要加大研發力度,重點扶持可以大量消耗地溝油且不為人體直接接觸的產業,延伸產業鏈,完善支撐,提高產業競爭力和市場需求。另外,還應建立合理的回收方法及制度,完善立法,加快全國范圍內餐飲廢油收集系統的建立,提高餐飲廢油的收集利用率。
參考文獻
[1]白松.餐飲廢油制備生物柴油[D].南昌:南昌大學生物質轉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06.
[2]王樂,劉堯剛,陳鳳飛,胡建華.地溝油的污染及變質情況研究[J].武漢工業學院學報,2007,4.
[3]盛金英.利用地溝油或泔水油生產洗衣用皂液[P].專利.
[4]趙玲,尹平河,鄧琪.餐飲業廢油脂脫色及皂化工藝[J].暨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10.
[5]Fangrui M, Hanna M A. Biodiesel Production : A Review. Bioresource Technol,1999,70:1-15.
[6]鄔智高,譚波,周立邦,余俊華.地溝油的應用研究進展[J].廣西輕工業,2010,7:
27-28.
[7]陳慧,梁寶臣,王祖.廢油脂催化轉化制取生物柴油的研究[J],分子催化,2006,20(3): 276-277.
[8]劉鵬展,歐仕益,汪勇等. 兩步法催化潲水油制備生物柴油的研究[J].中國油脂,2006,31(5):59-62.
[9]陳鋒亮,鐘耕.廢油脂預處理及制備生物柴油研究進展[J].化工進展2006,25(8):
871-875.
[10]張傳龍,紀威.餐飲業廢油脂制取生物柴油的工藝研究[J].中國油脂,20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