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2 0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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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局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
因為種種原因,我局至今未成立紀檢組,只設有廉政監督員一名。局廉政監督員嚴格執行紀檢監督責任,從多方面對局黨支部及局領導班子進行監督檢查。
(一)對選人用人方面監督
局黨支部能夠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2014年底考聘2名地方編制人員及2015年5月考調1名地方編制人員中,廉政監督員全程參與,嚴格招聘流程,把好了素質關、推薦關、考察關、公示關,保證了選人用人的公正性。
(二)對涉及群眾利益方面的監督
我局能夠密切關注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嚴格執行中、省、市氣象部門相關規定。6月9日,局黨支部召開了中層干部會,傳達學習了氣辦發〔2015〕22號文件和省局通知精神,要求嚴格按照中國氣象局要求,從6月1日起取消包括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在內的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同時,要堅決履職盡職,決不放松防雷監管。
(三)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方面
突出對領導干部、熱點崗位和各股室負責人的監督,定期開展財務、“三重一大”執行情況大檢查。嚴格項目建設流程,杜絕腐敗隱患。一是對國家氣象觀測站與業務用房項目及“三農”專項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二是進一步規范防雷技術服務收費減免審批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局有關規定,對防雷收費的減免審批嚴格按照減免流程辦理。三是在政府政務公開網上公開了基本職能、領導分工、權力清單以及辦事流程。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措施,形成了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民主決策機制,有效提高了領導班子科學、民主決策水平。
(四)對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表率方面
局黨支部書記黃建同志能夠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對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等進行講評;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財、項目“三不管”原則。以“三嚴三實”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切實落實“”制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二、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
局黨支部組能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緊密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深入開展“三嚴三實”教育活動,重點整治干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干部“”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措施,制定印發了整改方案,細化分解了整改任務,夯實了整改責任、建立了整改臺賬,逐條逐人進行了限期整改,有效地改進了干部作風。一是加強“八項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重點圍繞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情況,公務接待、車輛管理情況以及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政令暢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局領導班子匯報,對于督查中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建議。目前局內所有報銷票據均要求由經辦人填報、廉政監督員首先進行復核簽字、主要領導核實,最后才由分管財務領導簽字方可報銷,杜絕了可能存在的漏洞。二是嚴格執行考勤請休假制度及干部職工工作紀律,每天上、下午上班時均要求所有人員簽到,局領導帶頭執行。對上班遲到早退,工作時間打游戲、閑聊等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無故缺席集體活動、會議,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導致工作失誤等作風問題,一經查實,立即通報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理。三是繼續加強“庸懶散浮拖”整治,重點是解決缺乏工作激情、精神萎靡不振、松松垮垮、責任心不強、服務不到位;工作不主動,不作為、慢作為;小事不想做、大事不會做;馬虎應付、推諉扯皮、得過且過;開口談享受、閉口要回報,遇到矛盾繞著走,矛盾層層上交等問題,切實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局始終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執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在日常工作中堅持與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相結合,與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相結合,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會上,每位領導干部要對個人有關事項進行說明,在推薦考察領導干部時,看是否及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我局3名局領導都能夠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按規定向縣紀委、市局黨組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未出現漏報、遲報和瞞報現象,未發生違紀違規和不廉潔行為。
四、存在不足
(一)我局目前還未成立縣級氣象系統紀檢監察機構,僅有一名廉政監督員,存在制度缺陷。
(二)我局廉政監督員林紅同志不是專職廉政監督員,她工作的重點在業務及辦公室工作上,由于精力有限,導致對廉政監督工作有力不從心之感,也影響了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三)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仍存在對個別違反單位相關規定的行為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的情況。
五、下半年工作重點
(一)積極與縣組織部協調,健全完善組織機構,及早成立局黨組和局紀檢組,
(二)堅持把反腐倡廉和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與氣象臺站綜合改革和發展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同步落實。搞好職責分解,完善責任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三)繼續開展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勤政廉政教育、黨風黨紀和政策法規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保持黨的純潔性教育
(四)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強工作,及時處理好12345投訴平臺上群眾反映的問題,拓寬暢通渠道,保持單位和諧穩定。
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總經理對公司工程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領導公司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貫徹落實企業制訂的工程安全責任制。
2、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意識的教育,特別應重視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教育,使全體職工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思想。確定年度的遠期安全工作方針、目標。
3、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掌握工程安全狀況,經常對項目工程安全狀況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
4、負責健全安全保證體系,配備稱職的人員,有計劃地對安全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支持質檢部門工作,授予質檢部門安全否決權。
5、制定安全獎懲辦法,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表彰獎勵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批評處罰忽視安全的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6、組織創建優質工程,制定創優工程安全保證措施和獎勵措施,組織簽訂落實各級創優工地責任狀。
7、在公司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建立全面安全管理機構,支持QC小組活動,逐步實現標準化、現代化管理。
生產副總安全責任制
1、對本公司施工工程安全技術負直接責任,協助總經理搞好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針政策、規范、規程、標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3、負責本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技術培訓。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施工驗收規范、分項工程工藝標準、安全檢驗評定標準,并負責實施;
4、負責制訂本單位工程技術發展規劃與安全升級規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季節性施工措施中保證工程安全的技術措施,并負責實施。
5、組織公司工程技術、安全交底,編制新工藝、新技術的安全保證措施,組織對新工藝、新材料的“樣板”工程安全做出鑒定。
6、參加安全大檢查,指導質檢員工作,支持質檢部門貫徹執行“三檢制”、“樣板紙”。協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安全管理。組織主要分布工程安全檢驗評定,單位工程安全檢驗評定,基礎驗槽,結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負責一般安全事故的技術處理,重大安全事故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參加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督促填寫安全事故報告,送公司質檢科。
安全員安全責任制
1、嚴格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安全檢驗評定標準,監督檢查工程安全。熟悉國家安全政策、法規、標準和設計施工圖。
2、嚴格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關,認真按安全管理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檢查,不合格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等級核定,對自己負責檢查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等級負責。做到驗收前自檢不合格,不請甲方及監理檢驗簽字。
3、參加主體結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負責施工技術資料中安全保證資料的審查。明確簡直質檢員的崗位責任,對兼職質檢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因失職造成損失的兼職質檢員實行處罰,對有突出貢獻的兼職質檢員進行獎勵。
4、參加圖紙會審的施工方案的研究,提出保證工程安全的建設性意見。參加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施工安全的鑒定和施工“樣板”安全的鑒定。
5、組織好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安全監督站和上級業務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負責督促整改。發現安全事故有逐級上報的責任,參加工程安全回訪,督促搞好工程保修。
6、參加隱蔽工程的核查驗收,做到不合格的不得在隱蔽資料上簽字,不請甲方檢驗。隱蔽工程必須當場檢查,當場記錄,不得進行隱蔽記錄后補填。
7、做好分管工號的會簽,檢查記錄,發生問題及時解決,并如實報告。按規定做好分管工號的安全情況記錄。
8、定期和不定期匯報所管工號的安全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跟蹤檢查,不發生漏檢。
9、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必須立即制止,予以糾正。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技術負責人予以檢驗。隱蔽工程必須當場檢查,當場記錄,不得進行隱蔽記錄后補填。
10、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11、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關鍵步位、薄弱環節、精心檢查,一絲不茍,幫助生產技術部門強化工作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堅持“三不放過”,絕不馬虎從事。堅持群檢和轉檢想結合,協助工長和班組搞好自檢、互檢和交檢。
12、必須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按由圖紙檢查,按工藝檢查,按標準檢查,實測實量掌握一手材料,做到發現問題早,反應問題準,解決問題快,為施工現場服務。
13、開展安全教育,使全體職工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思想。
技術員安全責任制
1、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安全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對單位工程或承擔的分布工程施工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
2、給施工班組(包括外聯隊伍)下達任務時,進行書面的技術、工藝、安全標準交底,負責交底資料簽字,在施工中負有檢查、督促執行的責任。
3、對工程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構件安全負責,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材料有上報處理的責任。負責組織施工班組的工序自檢、互檢、交接檢。
4、參加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的分項工程安全檢驗評定,對檢查評定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參加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工程結構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6、積極配合質檢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對市安全監督站和質檢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負責整改。發現安全事故立即向技術負責人和專職檢查員報告。如隱瞞不報,擅自處理,造成的后果將由自己負責。
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嚴格按圖紙及技術核定單施工。負責工程坐標,標高控制樁等的復核。做好各種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記錄手續完整,資料齊全到位。
一、工作機構與領導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上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的企業,要健全和充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下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下的企業要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部署,一年至少要召開四次以上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監察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元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宣傳教育與日常管理
(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
(二)加強職工安全教育,逐步實行全員安全培訓。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有針對性地實施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全面持證上崗。
(三)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料要及時整理歸檔,落實專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設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條件:
1、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的設置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
2、車間、員工宿舍按規范設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廠或職工超過10人作業的必須設置兩個疏散通道;
3、按規定安裝通風、通氣、排毒設施;
4、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行業標準要求;
5、特種設備具有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
6、升降機、行車架等危險性作業場所及設施和員工宿舍設有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7、電鍍、加油站、危化品等行業的重大危險源必須采取重點監控;
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有“三同時”審查;
9、高危行業必須實施安全評價認定。
(二)現場管理:
1、生產負責人要帶頭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員工尊章守則;
3、車間、倉庫整潔,物資堆放有序,危險物品管理規范,勞動環境優良;
4、按規定配備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5、企業規模較小,廠房陳舊或租用民房作廠房和臨時搭建廠房的企業單位,存在生產環境差,安全用電不規范等,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自我落實整改;
6、含有粉塵、毒物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做好環境監測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與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不得超過單位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二。
(二)生產經營單位對發生的事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來處理。由于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災事故,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年終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與個人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五、責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企業留存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主管單位:企業(單位):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監管,規范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行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及落實: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發包方,都必須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完善所有建設手續;
2、施工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3、施工方需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員施工時一律佩戴安全帽,沒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場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轉承包;
6、施工單位或個人需為其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7、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志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消防設施,并保證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質期內,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設備,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8、特種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嚴禁無證作業;
9、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重要指標控制:
1、杜絕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數為零
2、重傷率控制在0.03%以內;
3、安全教育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無火災、電傷事故發生;
6、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100%;
三、事故處理:
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處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杜絕瞞報、遲報現象。對于情況嚴重的,將由上級安監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并進行相關處罰。
監管單位:
責任主體:
二0XX年三月 日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二)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明確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的目標責任,減少格雷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經營與文明建設。特簽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 凡進入我公司簽定協議合同的專業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網絡,做到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工程負責人就是安全責任人。
二、 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宣傳教育,進場前進行上崗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杜絕三違現象,職工安全三級教育率達100%。
三、 施工現場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定期檢測,檢測率達100%。各種機械、器具,不準帶病作業;特種,特殊工種人員培訓率達100%;堅持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必須聽從工程總包方有關責任人的同意指揮調度。施工中與其他工種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對其他工種造成事故隱患,確保工程進展順利。
四、 施工現場的電器線路必須嚴格按規范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超負荷運作。嚴禁冬天電爐取暖及明火操作,確保安全。
五、 堅持檢查制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人員(有上崗安全證)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做好臺帳記錄,重大事故立即報告領導。
六、 在施工中或建筑工地的區域內,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如家屬區。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外來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工地。進場工人發現不帶安全帽、不按安全規程操作,經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權給予200元-2019元/人次的處罰。做到無死亡事故,無急性職工中毒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事故等發生。如一旦出現事故,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逐級上報。嚴禁隱瞞不報工地,發現后按安全法及地方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七、 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施工中由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施工中由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或工藝上要求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需向建管局、環保局申報批準后方可。
八、 本責任書在簽定的協議,合同中作為附件同等生效。
甲方:蘇州第一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分公司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三)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責任人:
乙方: 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xx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xx鄉人民政府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釬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乙方:
(簽章) (簽章)
少林景區入口處,成群的游客排隊進入。塔林景區內,拍照留念者絡繹不絕。在少林寺大雄寶殿前,不少游客雙手合十,虔誠地俯首祈愿。
興致盎然的游客或許并不知道,身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的少林景區,目前正遭遇一場 “摘牌”危機。
不久前,少林景區因管理混亂,“距離5A級旅游景區標準差別較大”,被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要求“限期整改”,“改好了還是5A級,改不好就可能被摘掉5A級的牌子。”
2009年底至今,少林景區一直由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港中旅)入主管理,此次“摘牌”危機的出現,也引發公眾對港中旅的質疑。
整改通知
“深山藏古寺,碧溪鎖少林”,少林景區位于河南省登封市,群山環抱,風景宜人,“天下第一名剎”少林寺坐落其中。
作為“禪宗祖庭”和“少林武術發源地”,少林寺歷來備受關注。電影《少林寺》,更讓這里成為國內外游客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2012年1月4日,登封市旅游局局長錢桂玲向《望東方周刊》介紹,少林景區起步于1978年,1986年至1987年最為火爆,之后逐步加速發展。
2007年5月,嵩山少林景區經國家旅游局正式批準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
2009年12月,港中旅與登封市政府合資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稱港中旅登封公司),正式入主嵩山景區(包括少林景區、嵩陽景區和中岳景區),負責嵩山景區的管理和經營。
港中旅登封公司員工王虎(化名)告訴本刊記者,少林景區成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四年多來,從未被要求整改過,從未遭遇過“摘牌”危機,“這是第一次。”
2011年12月4日,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向少林景區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少林景區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加快整改。
“整改通知”說,2011年10月下旬,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對少林景區進行了暗訪復核,結果發現,少林景區的游覽環境、旅游接待設施、旅游秩序、管理服務方面存在一定問題,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評分較低,距離5A級旅游景區標準差別較大。
“整改通知”要求,少林景區整改工作 必須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屆時,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將組織力量檢查,視景區整改達標情況,對少林景區是否通過復核給出意見。
被暗訪并被要求整改的并非少林景區一家。此前,國家5A級景區暗訪組對24個5A級景區進行了暗訪,對13個景區提出整改意見。
在河南,共有三家5A級景區被暗訪復核,均未達標。其中,少林景區的分數最低- - - 880分,而本次5A級景區暗訪復核的分數線為950分。
2012年1月4日,國家旅游局規劃發展與財務司工作人員王曉雨向本刊記者證實,根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他們組織專家對全國5A級景區進行了暗訪復核。
對于發現問題的景區,第一步是內部發整改通知;如果整改不到位,會公開通報批評;如果還達不到標準,就會降低或取消等級。
關于少林景區,王曉雨告訴本刊記者,“目前還處于第一步。”
暗訪“印象較差”
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出具的“暗訪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10月29日,他們組織暗訪復核組,對少林景區建設管理進行了現場暗訪。
暗訪組主要查看了景區游客服務中心、停車場、旅游廁所等旅游服務設施,并考察了景區核心景點。結果發現,少林景區“管理混亂,總體印象較差”,其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未能達到5A級景區標準。
“暗訪調查報告”還明確列舉了暗訪中發現的問題:
首先,少林景區整體旅游氛圍不佳,與禪宗祖庭需要的莊嚴肅穆和5A級景區細致服務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景區入口管理十分混亂,社會車輛亂停亂放,黑車拉客現象嚴重,小商小販沿路叫賣,造成阻塞。
在景區內部,小商販圍追兜售,“僧人”擺地攤、算卦算命、叫賣現象共存。景區內部人流密集,缺乏疏導,飲食商品攤點胡亂布局,環境惡劣。
其次,景區內主要硬件設施服務需要完善。
旅游服務中心區面積狹小,管理混亂。醫務室缺醫少藥,影音室改為他用。
景區內部人車交織,游客集中集聚區缺乏公共休息設施,垃圾隨意堆放。
在游客服務方面,宣傳材料量少質差,導游管理松散,講解深度不夠。
此外,少林景區的重點文化遺產景區亟待保護。例如在塔林景區,游客高度集中,地面已經寸草不生,給塔林保護帶來潛在威脅。
港中旅登封公司另一位員工趙林東(化名)透露, “你網上搜搜,游客投訴的一大堆。”
本刊記者網上搜索發現,網友有的投訴購物時被攤主欺詐,有的反映在塔林遇到“僧人”攔路算卦,還有人說少林寺對面的十方禪院說是數羅漢,其實就是騙錢。
此前,本刊記者在少林景區也或多或少遇到上述問題。比如,買紀念品時隨意漲價,在十方禪院被一名“僧人”攔住收錢算命。
趙林東告訴本刊記者,攤販要想在景區內經營,每年要向景區繳納數萬到數十萬的租賃費,“不宰客,咋能收回本錢。”
被指“只顧著賺錢”
2009年底,港中旅入主嵩山景區之初,曾掀起過軒然大波。
2009年12月16日,有媒體披露,在少林寺方面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港中旅與登封市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書》,合資成立公司,擬定2011年上市。
第二天下午,登封市政府發表聲明,說有關“少林寺上市、賤賣國有資產”等消息純屬失實報道,并說“正在洽談協商,尚未簽訂正式合作協議”。
10天后,12月27日,由港中旅和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鄭州正式掛牌成立。
雙方出資情況是此前媒體披露的比例:港中旅登封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其中,港中旅現金形式出資占51%股份,登封市政府以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部分資產和現金合作,占49%股份。
港中旅入主登封嵩山景區兩年來究竟效果如何?港中旅登封公司多位員工告訴本刊記者:他(港中旅公司)舍不得投入,管理不夠人性化,“只顧著賺錢。”
王虎告訴本刊記者,合資公司(即港中旅登封公司)開始管理少林景區以后,除了公司成立時投入的那筆錢,沒有實質性投入,當時承諾“3年內投資8億至10億元”。 “一直不批澆樹經費,導致景區內樹木旱死了300多棵。”
有員工說,為壓縮人員開支,港中旅登封公司的管理方式很特別:禁止員工節假日加班,節省加班費;早上6點多要求員工到崗;減少員工班車班次,甚至不允許員工正常請假。
趙林東還向本刊記者透露,少林景區門口有一塊草坪需要補植,需經費1000元左右, 可港中旅登封公司領導不批準,理由是“暗訪組錄像沒有拍到,不用補植”。
對本次少林景區整改,登封市政府明確要求按一流景區標準投入、整改,但公司領導堅持按5A級標準整改,目的是“降低標準,減少投入”。
一名員工說,港中旅來登封兩年,不但沒有按承諾繼續投入資金,反而從登封匯走了7000萬元,匯錢時還受到登封銀行方面的阻攔,最后在當地領導的干預下才放行的。
不少員工認為,本次少林景區被通知“整改”,面臨“摘牌”危機,是港中旅“不重視管理,不投入、只賺錢”造成的。
歷史最好水平
港中旅登封公司有不同解釋。
1月5日上午,港中旅登封公司分管市場營銷的副總經理韓小虎告訴《望東方周刊》,兩年來,嵩山景區在游客人數和營業收入方面,“都達到了歷史最好水平。”
韓小虎介紹說,從市場營銷的角度看,這兩年“情況不錯”,并且公司現在“沒有上市的打算”。
港中旅登封公司提供的數據是,2010年,游客人數比2009年增加30%,營業收入增加50%;2011年,游客人數比2010年又增加20%,收入增加20%。
對此,港中旅登峰公司總經理錢國平1月6日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介紹,兩年來,他們的收入增加了一倍,“游客量在持續增長,利潤也在成倍增加。”
錢國平說,在營業收入方面,2009年底為9000萬元,到2010年增加到1. 7億元,2011年則接近2億元。
利潤方面,2009年末嵩山景區賬面上顯示利潤為1000萬元左右,到2010年,景區利潤增至3200萬元,2011年繼續增加到3810萬元。
并且,經過兩年經營,景區的資產質量大為改善,財務狀況明顯優化。企業從過去資不抵債的艱難狀態,變成現在輕裝上陣的良好情況,“去年公司總資產的報酬率在國內景區是最優的!”
錢國平介紹,他們對少林景區、嵩陽景區和中岳景區實施經營、營銷、財務、人員、管理“五統一”,由原來各自為政的行政式管理,轉型為規范的企業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成效良好。
關于港中旅兩年來的投入情況,錢國平介紹說,2010年投入500萬元,用于辦公設施改造、景區基礎設施維護等;2011年投入1800萬元,用于景區數字化建設、基礎設施、道路步道等的維護。“資金已經安排,有的已經實施,有的正在實施。”
在大的項目投資方面,由于受報批程序影響,未能按原計劃全部實施。目前,“旅游小鎮”項目土地已批,初步計劃一期投資12億元,未來十年投資超過25億元,“前提是這些項目順利獲得批準。”
對于員工提到的“港中旅匯走7000萬”,錢國平回應說,確實有“7000萬”的事,只不過不是港中旅自己匯走了,而是用來償還銀行的債務。
錢國平說,港中旅來到登封之前,少林景區因為拆遷欠下巨額銀行債務,每年光利息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他們經營改善后,為了減少利息開支,決定提前還清銀行債務,于是就償還了近2億元,包括這7000萬元。當時,銀行方面確實不愿意讓港中旅提前還錢,“因為想繼續收取利息”。
既然實行了“五統一”,經營收入也不斷增長,少林景區為何還會被通知“整改”?
錢國平表示,這些是長期存在的問題,有的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他們無權管理的問題,當然也有港中旅自己的問題,比如設施維護不周、服務水平不高、管理存在問題等,“目前正根據發展規劃不斷改進、完善。”
對本刊記者在登封市相關部門采訪時多次聽到對港中旅管理方面的質疑,錢國平不愿過多談及,只表示:“很多事情,不是我們不批準,而是安排了沒人做。”
利益糾葛
港中旅登封公司員工抱怨公司領導層“不批錢”,公司領導嘆息很多事情“沒人干”,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一名了解港中旅和少林景區情況的登封官方人士透露,主要因為利益。
在港中旅進駐登封之前,盡管少林景區經營狀況沒現在這么好,但每年也有近1億元的經營收入,員工不僅工資有保障,甚至還有“灰色收入”,“日子過得相當滋潤。”
港中旅來了以后,追求利潤最大化,大力壓縮成本投入,強化制度管理,導致員工、尤其是管理層收入銳減,引發了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矛盾。
最直接的表現是,員工對企業有怨言,企業對員工指揮不動。
知情人舉了一個例子:2010年景區節日擺放花盆,下面報的預算是17萬元,核查后壓至不到10萬元,招標后只花了5萬元,“一下子壓縮了10萬元的水分,有人能愿意嗎?”
這種說法遭到一名原少林景區工作人員的否認:“港中旅管理滑坡,不能怪員工,他不重投入、只求利潤的做法,早晚會出事。”
在嵩山景區調查期間,本刊記者感覺到了一些“亂象”的背后,似乎有錯綜復雜的利益糾葛。
在少林寺對面,有一座廟宇式的建筑,名曰“十方禪院”,原本是一個免費景點。可進去游覽過的游客發現,里面有很多誘人花錢的項目,比如數羅漢、算命。
少林寺外聯處主任鄭書民告訴《望東方周刊》,雖然僅一河之隔,可十方禪院與少林寺并沒有任何關系,里面身穿僧衣的男子也都不是少林寺的人,他們的收入也與少林寺無關。
據悉,十方禪院是鄭州市鹽業公司和登封市商業局合資興建的,后來“改制”給了個人,因為占了少林寺的土地一直未付租金,與少林寺還有過一場官司。
三皇寨禪院位于嵩山景區西南方,屬于少林寺的下院。前不久,那里開山炸石、毀樹建房,而少林寺不知情。
國家風景名勝區內嚴禁私挖亂建,三皇寨禪院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經過了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對此,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宣傳科長李永君告訴本刊記者,三皇寨禪院是在遺址上恢復性修建,符合《嵩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原則上按照原有權屬使用土地,不需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這種解釋與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執法大隊一名工作人員的說法有些矛盾- - -這名工作人員說,只要在國家級的風景名勝區內建房,都要報經住建部批準。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少室闕東側,原本以登封市文物局少室山文物保護所“管理服務用房”名義建成的兩層窯洞房,如今“變臉”成了一家飯店。
登封市文物局局長呂偉告訴本刊記者,那些房子當初確實是以“管理服務用房”名義建的,現在免費提供給別人經營地方小吃,“不存在租賃問題”。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嵩陽書院對面,一個大面積的違章建筑已經停工;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會善寺內,部分房間被租給其他人員使用;在登封市大禹路與環山路交叉口,一個豪華別墅區“嵩山一號”已經建成,此處也在嵩山景區保護范圍之內……
整改“力度空前”
2010年8月1日,包括少林寺、中岳廟、會善寺等在內的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正式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地處世界文化遺產核心區的少林景區,此次因管理混亂而被要求“限期整改”,無疑給登封文物保護和旅游發展工作帶來巨大震動和提升管理水平的機會。
接到整改通知后,河南省及鄭州市有關領導立即部署少林景區整改工作。
2011年12月20日,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連維良批示,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將此項工作列入“摘帽子”督查項目,并責令登封市和鄭州市旅游局向鄭州市委、市政府立軍令狀,同時要求將此事列入登封市黨政主要領導和鄭州市旅游局領導的績效樣本點。
12月28日上午,登封市召開少林景區暨全市旅游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動員大會,登封市所有市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悉數參加。
會上,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裴松憲宣讀了《少林景區暨全市旅游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總體方案》,港中旅登封公司、公安局、工商局、宗教局等單位負責人分別表態發言,并部署了具體整改工作。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節能監察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節能監察,是指節能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托的機構對能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以下簡稱被監察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節能技術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幫助被監察單位加強節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的活動。
第四條縣以上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工作,其他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有關的節能監察工作。
設區的市以上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能源利用監管機構具體實施日常的節能監察工作。
前兩款規定的實施節能監察的節能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托的能源利用監管機構,以下統稱節能監察機構。
第五條節能監察應當遵循公正、公開、效能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都有權向節能監察機構舉報和投訴。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后15日內組織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
第七條節能監察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用能項目和其他相關項目在設計、建設過程中執行節能設計規范和建成后合理用能的情況;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以及生產設備、設施、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三)執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的情況;
(四)供應能源的質量狀況;
(五)耗能產品執行能效限值標準和有關能效標識、標志制度的情況;
(六)采用節能技術措施、制定和落實節能制度的情況;
(七)能源利用檢驗、測試、評估等機構開展節能服務的情況;
(八)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節能監察機構應當根據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行政區域節能工作的實際情況,編制節能監察計劃并組織實施。
節能監察計劃及實施情況應當報上一級節能監察機構備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實施現場監察:
(一)被監察單位因技術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其主要耗能設備、生產工藝或者能源消費結構發生影響節能的重大變化的;
(二)根據舉報或者其他途徑,發現被監察單位涉嫌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
(三)需要對被監察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現場監測的;
(四)需要現場確認被監察單位落實節能整改措施情況的;
(五)節能監察計劃規定應當進行現場監察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除采取現場監察的方式以外,節能監察機構也可以采取書面監察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實施節能監察。
采取書面監察方式的,被監察單位應當按照節能監察機構規定的監察內容和時間要求如實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節能監察機構實施節能監察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節能監察人員共同進行,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并將實施節能監察的內容、方式和具體要求告知被監察單位。
第十二條節能監察機構實施現場監察時,應當制作現場監察筆錄。監察筆錄應當如實記錄實施節能監察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和現場監察的實際情況,并由節能監察人員和被監察單位負責人或者被監察單位負責人的委托人簽字確認;拒絕簽字的,節能監察人員應當在監察筆錄中如實注明。
第十三條節能監察人員實施節能監察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監察單位提供與節能監察內容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材料,并進行查閱或者復制;
(二)要求被監察單位就監察事項所涉及的問題如實作出解釋和說明;
(三)經被監察單位同意,可以對有關設備、設施和工藝流程等進行錄像或者拍照;
(四)根據需要對被監察單位的能源利用情況進行監測。
第十四條被監察單位對節能監察機構出具的監測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測。
被監察單位要求復測的,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在15日內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能源利用監測機構重新進行監測。復測結論證明被監察單位的異議成立的,復測費用由節能監察機構承擔;不成立的,復測費用由被監察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節能監察中發現被監察單位有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違反節能規定行為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一)被監察單位存在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強制性標準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并制作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被監察單位限期改正;
(二)被監察單位存在明顯不合理用能行為或者嚴重浪費能源行為,但尚未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制作節能監察意見書,要求被監察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改進;
(三)被監察單位存在其他不合理用能行為的,制作節能監察建議書,提出節能建議或者節能措施。
對限期整改通知書和節能監察意見書,節能監察機構應當進行跟蹤檢查并督促落實。
第十六條節能監察機構發現被監察單位有違法行為,但無權進行處理的,應當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進行處理或者向有權處理的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七條節能監察結束后,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形成節能監察報告。節能監察報告應當包括實施節能監察的時間、內容、方式、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措施、整改或者改進意見的落實情況等。
第十八條被監察單位應當配合節能監察人員依法實施節能監察,不得拒絕或者妨礙節能監察工作的正常進行。
對違法進行的節能監察,被監察單位有權拒絕,并可以向節能監察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九條節能監察機構和節能監察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不得泄露被監察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利益或者有其他影響公正執法的行為
第二十條節能監察人員與被監察單位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監察的,應當回避。
被監察單位認為節能監察人員應當回避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節能監察機構提出。
節能監察人員的回避,由節能監察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決定。
第二十一條節能監察機構實施節能監察時,不得向被監察單位收取費用。
節能監察機構不得與被監察單位存在利益關系,不得從事影響節能執法工作的經營性活動。
第二十二條被監察單位拒絕依法實施的節能監察的,由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阻礙依法實施的節能監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節能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泄露被監察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
(二)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利益的;
(三)違法向被監察單位收取費用的;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生產承諾書
三方就XXXXX工程項目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一)質量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2、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3、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并確保其真實、準確、齊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筑工程質量。
5、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使用,重大變更按規定重新報審。
6、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7、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8、按照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備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二、施工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筑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筑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后組織實施。
6、 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3、采購、租賃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前,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將嚴格進行進場驗收,不合格的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檢驗等到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安全方面: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項目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文件,工作防護設備、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檢查項目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①審查核驗制度;
②檢查驗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會制度;
⑤報告制度;
⑥教育培訓制度;
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強化和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方向,以信息技術為支撐,按照“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原則,健全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運行機制,規范基層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形成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監管網格,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逐級落實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市、市區(含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業新區,下同)、鎮(街)、村居(社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穩步建立簡明、高效、實用的網格化安全生產監管平臺,結合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有效整合基礎信息統計、隱患排查、執法檢查、應急處置和督查督辦等各種監管功能,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的精細化、業務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規范化,提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任務
(一)健全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為主”的原則,網格化分為市、市區、鎮(街)、村居(社區)、生產經營單位五級。
市直相關部門是分管行業領域實施網格化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分行業推動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全面開展。要牢固樹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一盤棋”的意識,加強協作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形成監管工作合力。
各市區是本地區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按照整體規劃,全面覆蓋,規范標準,權責一致,持續完善的原則,對區域網格統一規劃,統一設置、統一要求,對網格劃分設置、人員定崗定責等環節細化明確,在人員、資金、設備配置上予以充分保障。將安監、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資源、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質監、海事等安全生產重點監管部門納入體系,提升網格整體執行能力。將各類經濟功能區、駐市區單位等及時納入屬地網格,抓好源頭治理,消除監管盲點。堅持運用網格化監管的手段推進安全監管工作,堅持運用信息化的工具整理、反饋、處置突發事件,提升工作規范化水平。
鎮(街)是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關鍵環節,是落實上級決策部署、集合基層信息的中轉站。要結合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將上級工作部署責任分解到監管網格,細化責任,明確人員,保證落實。要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明確信息平臺管理人員、信息員,保證辦公場所、經費、裝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要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提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
村居(社區)是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重要基礎。積極探索城市化社區、農業村、城鄉結合部等網格化監管的模式,在社區管理、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和信息處置等方面綜合應用網格化監管手段。通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配齊一支專業精良的監管隊伍,配備一批靈活實用的監管工具,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完善流動檢查小組、義務巡邏隊等組織,堅實安全監管工作的群眾基礎,及時上報工作信息,正確應對突況,提高迅速反應能力。
生產經營單位是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對象和落腳點。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部署、進度要求,做好安全生產基本信息登記、重大危險源普查、隱患自查自糾、整改指令落實、信息更新維護和統計上報等各項工作。要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切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二)完善網格化監管運行工作機制。
1.領導定點。在每個網格確定1名掛點領導的基礎上,上一級網格的領導到下一級網格掛點,強化對責任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檢查和指導。
2.全員定責。各級各類人員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屬地范疇和生產過程的每個環節、崗位和個人,層層簽訂責任書,明晰責任主體,分解責任指標。
3.監管定位。對每個區域、每個場所、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設施設備、每個工藝流程,逐一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明確所負責的行業領域及對象,實施有效監管。
4.排查定級。根據隱患和風險的辨識標準,確認等級,確定治理方案。
5.應急定制。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體制、機制和編制,落實隊伍、裝備、物資器材,強化演練,及時處置事故。
6.配置定量。明確各級網格和信息平臺管理人員,落實資金、裝備、物資器材和辦公場所。
7.培訓定崗。對網格負責人和網格內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8.信息定時。將執法監察、巡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匯總上報,發生事故時按規定時限逐級如實報告。
9.獎懲定格。通過督查、檢查、考核等形式,獎優罰劣,對發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標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三)穩步推進網格化監管平臺建設。建立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平臺,結合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有效整合基礎信息統計、隱患排查、執法檢查、應急處置和督查督辦等各種監管功能,加強統一指揮和調度,實現網格監管的體系化、常態化和規范化。監管平臺分內外網兩部分。外網部分,主要用于企業安全生產基本信息登記、重大危險源普查、隱患自查自糾記錄等,并能接收內網有關文件、隱患督查等信息,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內網部分,同步外網數據,繪制電子管理地圖,建立隱患、危險源和各種基礎信息的數據庫,有效整合各類信息資源,將基層和企業的信息定量、定情、定位到單元網格中,實現安全監管的精細化和數據化,并通過網格及時協調、督辦和跟蹤隱患的治理。同時,在內網設置管理、監督等模塊,細化落實監管責任。管理模塊,將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統計分析、隱患整治、專項監管、綜合監管、行政執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等日常工作納入,并建立兩個交換機制,一是要與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應急、隱患排查治理等系統建立數據交換機制;二是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建設、衛生、質監、工商等本級各有關部門建立共享的數據交換機制。監督模塊,強化對各項重點任務、重點環節的動態監督,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控制指標完成情況、重要批辦件及群眾舉報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責任追究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納入監察、督查范圍,推動工作有效落實。
各市區、市直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本地區、本行業現有信息平臺,參照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平臺架構,做好相應升級改造工作,并實現與市平臺的數據、信息對接。
四、實施步驟
按照試點先行、分步推動的原則,全面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
(一)網格化定責階段(2012年5月—7月)。按照《市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威政辦發〔2008〕91號)明確的原則,以及健全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運行機制、規范基層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的總體要求,合理劃分網格,確定各級網格、各個責任區、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和措施。開展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前期調研。
(二)網格化立制階段(2012年8月—9月)。制定上下級網格、同級網格、網格內部的運行規則、程序、制度及措施,確保網格有序運行。部署試點企業(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建筑施工企業,交通運輸企業,漁業生產企業,電力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普查、重大危險源普查。制定落實內外網數據交換方案和措施。
(三)網格化試點階段。(2012年10月—12月)。加快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外網部分基本建設到位,試點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全部錄入。內網部分基本建設到位并開始試運行,各級各有關部門數據交換機制、內外網數據交換機制、平臺運行機制基本落實到位,網格化監管取得初步成效。組織年度考核驗收,總結試點經驗,表彰先進。
(四)網格化推進階段(2013年—2015年)。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逐年制定推進計劃,逐步將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信息錄入網格化監管信息平臺。圍繞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網格化運行、保障等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的精細化、業務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規范化,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水平,網格化監管取得明顯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為組長,市安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局、質監局、海事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實施工作。各市區要配套成立相應機構,落實人、財、物投入,為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推進提供支撐。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平臺建設、督查督導和考核考評。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本行業領域網格化實施、推進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創新意識,將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安排專門力量和資金,全力抓好落實。
(二)培樹典型,示范帶動。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將從市區、鎮(街)、村居(社區)中分別選擇一個示范典型,進行重點培養,總結推廣經驗,推動全市網格化監管實施工作全面開展。各市區要確定示范單位,采取現場觀摩、經驗交流、集中培訓等多種形式,進行示范帶動,加快網格化實施進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關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要求,發揚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作風,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樹立良好機關形象。倡導綠色辦公,節約資源、改善環境、轉變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切實遏止資源浪費,降低運行成本,為創建節約型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措施辦法
(一)經費管理
1、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建立健全各類賬目,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2、經費支出實行申報制度,股室需支出費用由股室負責人填報《支出申報單》,送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審批,辦公室根據審批意見安排專人辦理。《支出申報單》作為報銷依據,凡不按程序履行手續的一律不予報銷。
3、機關干部職工出差、下鄉差旅費,根據《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標準為:交通費據實報銷,鼓勵自乘車下鄉,特殊情況包車由分管領導審批,到縣內鄉鎮下鄉住宿費、生活補貼及其他費用實行包干報銷制度,每人300元/月(縣內下鄉兩天及以上的憑票按實報銷);到市及市內其他縣區(含相鄰省外縣)的住宿費,科局級每人每天不超過150元,其余人員每人每天不超過120元的標準憑據報銷,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到市外出差的住宿費原則上按每人每天150元憑據報銷,生活補助費市外省內每天30元、省外每天50元;到市外出差的公雜費實行包干,省內每人每天20元,省外每人每天30元,享受了公雜費補助的人員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會議期間不報銷生活補助(上級通知食宿自理且未收取會務費的除外)。實行月報制度,做到月月清。外出其他開支經局主要領導同意方可報銷(新規定出臺后按新標準報銷)。
4、機關干部(駕駛員)因工作需要借款,先由股室負責人審核后,由分管機關事務領導簽批,出納憑領導簽字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必須在一月內結清借款。
(二)車輛管理
1、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首先保證領導工作用車、緊急任務和公務用車。一般干部公務用車需經分管領導同意辦公室方可安排出車。嚴禁公車私用,嚴格控制租車。領導干部一律不配備專用車、固定車,不安排公車接送上下班,出差或下基層盡量整合用車。
2、小車駕駛員負責車輛年檢、保養等工作。車輛要經常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執行任務返回后,車輛必須及時清洗并駛回規定地點停放。
3、實行車輛維修申報制度。由駕駛員向管車人員匯報并填寫報修單,按預計維修費用金額大小報分管副局長、局長逐級審批后到指定地點修理。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按領導批示負責維修過程現場的監督,保證修理質量。更換零部件需報管車人員檢查,更換下的零部件交管車人員登記保管。維修費用有關票據由管車人員和駕駛員簽字認可,經管車人員審查登記,按報銷程序逐級審簽,維修廠家逐次直接與計財股結帳。因公出差在外修車需經隨車領導簽字,方可報銷費用。
4、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嚴禁違規行車、酒后開車、私自出車,未經局主要領導同意,嚴禁駕駛員私自出車或將車借給他人,如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5、小車實行定點加油。小車加油實行專人管理,出車前,由管車人隨車到加油站加油并填好加油卡,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簽字后報辦公室登記,逐月分車統計匯總油耗報計財股備案。行車中加油由帶車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審查登記后報銷。嚴格實行百公里油耗考核制度。
(三)公務接待
1、機關公務接待,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相關規定,堅持節儉原則,做到熱情周到,不失禮節。
2、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由業務股室向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申報后安排接待,陪同人員實行對口安排,陪同人員不超過接待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3、其他機構、團體、組織因公到訪、調研、學習、考察需書面函達后按相關規定安排接待。
4、嚴格控制出差途中工作用餐,下鄉檢查工作,原則上到學校食堂付費用餐,如非開餐時間在外就餐只能吃工作餐,原則上人均不得超過30元,不得飲酒,嚴禁接受所屬單位土特產等禮品、禮金。
5、縣內接待來賓標準每桌次原則上不超過600元,特殊情況需局主要領導同意,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進私人會所和高端餐飲場所。一般接待工作餐和會議餐不安排酒水。
(四)辦公室用品管理
1、辦公室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管理。
2、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根據金額大小逐級審批后方可購置。辦公用品購進以后,要到行政辦公室進行登記,詳細記載其購進日期、規格、型號。急需用的辦公耗材,由股室負責人向辦公室申報,由辦公室登記后安排專人辦理。
3、辦公用品的領取要進行登記,垃圾斗、紙簍、笤帚、拖把、臉盆等物品需要更新時,要以舊換新。
4、辦公用品在有關工作職責范圍內使用,由專人負責,使用人員有義務進行保養和管理,有責任保護其安全,發現損壞和丟失要及時報告,系人為損壞或因失職丟失的,照價賠償。
5、辦公用品的報廢、報損與讓售,均要經過有關人員鑒定、核實,并報領導同意,比較重要的辦公用品要經領導集體研究批準,方可辦理有關手續。辦公用品處理所得收入一律上交財務,股室不得自行支配。
5、充分利用辦公自動化成果,所需文件材料盡量通過辦公系統、QQ、郵箱等流轉,以減少紙質材料的印刷。提倡雙面打印,文件資料打印、復印等需耗紙應做好登記。
6、嚴格控制辦公設備采購,辦公日常用品由局辦公室統一定點采購,按需領用。
7、辦公用品不得隨意搬遷,遇人動,做好移交,如需調配,須經領導同意,并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如發現不經領導同意擅自挪用辦公用品者,責令退回原處,并給予通報批評。辦公室每年不少于兩次對機關辦公用品的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五)會務管理
1、精減會議,控制會議數量,能合并的就合并,單項部署工作會議時間不超過1小時,多開視頻會,少開現場會,壓縮會議規模,能不開的就不開,提高會議效率。
2、充分使用本單位的會議場所,盡量不外租場地,嚴格控制會議期間所需的種類紙張、記錄筆等,不擺放茶水、鮮花和綠色植物,杜絕以會議名義發放各類紀念品。
(六)水電管理
1、工作人員在辦公時間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減少照明設備電耗,減少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的待機消耗。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2、夏天氣溫30℃以上、冬季10℃以下才可開啟空調或取暖設備。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攝氏26度,冬季不得高于攝氏15度,做到無人時不開空調,開空調時不開門窗。公共區域的照明燈安裝自動控制開關,防止“長明燈”現象。
3、機關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節水習慣,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倡導水的循環使用,減少使用自來水;機關內盆栽澆灌采用節水灌溉方式。定期巡查用水情況,排查超耗原因。
三、紀律保障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加強對節約型機關建設活動的領導,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節約型機關建設領導小組。各股室要高度重視,圍繞創建節約型機關的目標,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強化對節能工作的日常管理,構建節能工作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把資源節約作為年度股室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2、加強督查,嚴格考核。節約型機關建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節約型機關建設工作實施動態管理,不定期開展節能檢查活動,把節約型機關建設年活動納入考核內容,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及時提醒,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凡檢查中存在突出問題的股室和個人,取消評優選先和年度考核優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