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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房屋產權證明格式
房屋產權證明
茲有我村村民: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村。房屋產權屬于__________所有。
特此證明
經辦人: 證明機構:
證明機構電話:
日期: 蓋章:
二、農村房子辦理房產證需要準備的資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準備好以上的材料。對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簡單咨詢一下。
三、農村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一) 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
(二) 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員會受理
(三) 公告
(四) 審核
(五) 收費
(六) 記載于登記簿
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有買賣房屋和房屋贈與兩種方法:
1、買賣房屋。假設房屋產權人劉某某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那么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其父母。劉某某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市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劉某某的父母為房屋共有人。如資料齊全,市國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個工作日內核發房地產權證。
2、房屋贈與。在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在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吃測繪附圖、身份證、公證書、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房產證、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到房管局申請贈與,這樣就可以添加父母作為房屋的共有人了。
(來源:文章屋網 )
一、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一、巨額財產的證明要點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司法實踐中,關于巨額財產的證明,應當緊緊圍繞本罪的構成要件組織證據。
(一)國家工作人員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是認定本罪的基礎和前提
巨額財產是一種推定犯罪,當國家工作人員對其所擁有的巨額財產或者支出不能說明來源為合法,也無證據證明其來源為合法的情況下,即可推定其巨額財產為非法所得,犯罪嫌疑人就要為此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這種推定是在一定事實基礎上的推定,這個事實基礎即犯罪嫌疑人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因此,巨額財產的證明,首先是要證明犯罪嫌疑人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沒有這個事實,巨額財產的認定基礎就不存在。
犯罪嫌疑人擁有的巨額財產可以以多種狀態存在,包括房產、家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及股票、債券、存款等動產和不動產。具體類別可以分為:(1)實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現金和有價證券等。(2)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3)轉移的財產。司法實踐中,當犯罪嫌疑人察覺到司法機關的偵查或行政監察機關的調查,巨額財產有敗露危險的情況下,轉移財產、掩蓋罪行是其本能的反應。這種情況下,根據幫助轉移財產的相關人員證明轉移財產的事實及轉移財產的內容、數量、價值,可以認定犯罪嫌疑人擁有相應數額的財產。
犯罪嫌疑人的支出也有多種表現形式,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支出,如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的消費、罰款及向他人行賄的財物等。具體類別可以分為:(1)消費。包括日常生活花銷、購物、享受服務等花費。(2)饋贈。即犯罪嫌疑人無償贈與他人的財產。(3)其他支出。包括犯罪嫌疑人用于行賄及其他非法活動的支出。
證明犯罪嫌疑人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的證據種類很多,一切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的事實都可以運用,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勘驗、檢查筆錄,搜查筆錄,查封、扣押財產清單,鑒定結論,財產、物品價格鑒定等。這些證據應當綜合運用,既要證明巨額財產或者支出確實存在,也要證明該巨額財產或者支出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聯系。
應當注意的是,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時,采取查封、凍結、扣押措施的范圍,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個人財產及其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對于與犯罪嫌疑人有關的權屬不清的財產也應予以暫扣,待收集證據后確定財產性質和歸屬;查證合法收入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法收入。
(二)責令說明是證明本罪的必要程序
發現并證明犯罪嫌疑人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后,有關機關就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說明財產來源。關于責令說明的時間和有權責令說明的機關,法律未作規定,原則上有調查、偵查職權的機關及公訴、審判機關在各自負責的階段都有權責令犯罪嫌疑人作出說明。
(三)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收入是證明本罪的關鍵
對于犯罪嫌疑人就其擁有的財產或者支出所作的說明,司法機關都應當進行認真的查證,其中,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收入是證明和認定巨額財產的關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收入一般包括工資、獎金、稿酬、繼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許的各項收入。對于犯罪嫌疑人說明的合法來源,經查證屬實的,應從全部財產數額中排除;對于犯罪嫌疑人拒絕作出說明的,司法機關也應當對其可能存在的合法來源進行查證,以確定其是否為合法收入;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收入,包括合法收入和不合法收入,司法機關也應當查證清楚,以排除家庭成員的收入與犯罪嫌疑人的財產或者支出相互混淆的情況。
(四)不能說明來源合法決定案件性質
對于犯罪嫌疑人擁有的財產或者支出,經責令說明來源,結合對其說明的查證情況,可以作出司法判斷和推定。
關于犯罪嫌疑人不能說明巨額財產來源合法的認定,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不能說明”包括以下情形:(1)犯罪嫌疑人拒不說明財產來源,即犯罪嫌疑人對其擁有巨額財產或者支出的事實拒絕作出解釋和說明;(2)犯罪嫌疑人分辨不出財產的具體來源而無法說明;(3)犯罪嫌疑人說明了財產來源,經過司法機關查證并不屬實;(4)犯罪嫌疑人說明了財產來源,因線索不具體等原因,司法機關無法查實。
關于犯罪數額的認定,實踐中計算巨額財產的犯罪數額時,可將犯罪嫌疑人的現有全部財產與以往所有支出的總和減去已認定的犯罪所得(如貪污、受賄數額)及合法收入,剩余的就是來源不明的財產。
二、巨額財產共同犯罪的證明與認定
巨額財產存在著共同犯罪的情形。當家庭成員中有兩名以上國家工作人員時,家庭成員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對共同共有的巨額財產都有說明來源合法的義務,司法機關應當根據其說明及查證的情況,確定其是否應當負刑事責任:
(1)當有財產共有關系的國家工作人員不能說明共同共有的超過合法收入的巨額財產或者支出來源合法,又沒有證據排除其責任時,共同共有人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巨額財產。
(2)當查明國家工作人員超過合法收入的財產或支出中有一部分屬于其家庭成員的不合法收入時,應當扣除這部分屬于其家庭成員的不合法收入;家庭其他成員也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如配偶或者子女是國家工作人員,差額巨大部分是配偶或者子女的非法所得,符合本罪特征的,應由配偶或者子女承擔相應的罪責;如果家庭其他成員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則不能認定為巨額財產。
(3)當查明國家工作人員超過合法收入的財產或支出全部屬于其家庭成員的不合法收入時,該國家工作人員并不一定能完全免除刑事責任。如果該國家工作人員的家庭成員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因其自己的不合法收入而構成盜竊、非法經營、走私等犯罪,則該國家工作人員除非全然不知情,否則,明知是其家庭成員的不合法收入而幫助隱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可構成窩藏、包庇罪。
三、對犯罪嫌疑人說明財產情況的審查判斷
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對其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如果拒不說明或者雖然作出“說明”但與事實明顯不符,又不能作出新的說明的,可以認定為巨額財產;如果說明后被查證屬實的,以查證的結果確定案件性質。對此,司法實踐中一般沒有疑問。實踐中困擾較多的問題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說明“合法”來源后,經查證后既沒有與犯罪嫌疑人的“說明”相佐證的證據,否定的證據也不充分,無法確定是否屬實,有些情況下甚至可能對犯罪嫌疑人的“說明”無從查證,這樣的案件應如何處理?對此主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對這類案件應認定犯罪嫌疑人構成巨額財產。主要理由是:國家以立法的形式規定巨額財產,實際上是將證明責任轉移給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有義務說明財產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即以非法所得論。犯罪嫌疑人“說明”后,經司法機關查證,無法證明其真偽,實質上是犯罪嫌疑人“說而不明”,仍然屬于“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其構成巨額財產。這樣符合設置本罪的立法精神。
查房產證名字的方式有:
1、到當地房產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之后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進行查詢。如果房產證在手里,直接看房產證的持證人和附記頁上面的產權人信息就知道是誰的名字了。
2、到當地房產局查詢。直接到房管局或者國土資源管理局或者房地產檔案管理局查。若要查詢的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準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檔案館或窗口查詢。不動產屬于個人隱私,除國家機關因執法需要外,非權力人本人、配偶本人或共有人本人以外將不能查詢,除此無其它查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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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1、第一 可以節約因贈送、繼承、或者售賣給子女時候產生的大筆公證 手續費用。
2、第二 如果父母不幸破產,財產被清算,也不會影響子女名下的房子。
3、第三 如果你將來離婚,子女名下的房并不會被分割。也算是提前給子女留下了一份保障。
4、第四 如果子女出現了離婚的情況,那么,這房屋是屬于子女的婚前財產,離婚時是不會被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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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27日表示,2005年我國將采取措施,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汪光燾在此間舉行的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說,2004年房地產市場秩序得到好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房屋租賃協管機制,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得到加強。初步實現房地產信用檔案信息的網上查詢,信用體系建設加快。
2005年,建設部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的監管,切實落實項目手冊備案制度、項目資本金制度、住宅小區交付使用制度,加快完善房地產中介市場規則,進一步搞活住房二級市場。
汪光燾在這次會議上還強調,明年,建設部要進一步規范發展物業管理,加強服務監督。同時,完善房地產信用檔案體系,加大失信行為的曝光力度,發揮失信懲戒機制的作用,及時查處業主違反招投標法規、違反工程建設程序等違法行為。
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