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5 16:08:45
導語:在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意見的結構,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標題。一般采用“關于……的意見”、“對……的幾點意見。
正文。一是先寫形勢或情況,導出問題,然后再寫解決問題的辦法;二是開門見山,即直截了當地寫對問題的看法和解決問題的辦法。常采用序號分條來寫。有的采用序號加小標題的寫法。
落款。在標題下面或正文以后,寫上撰寫意見的單位和時間。上級批轉時,也在標題之下寫上批轉單位和時間。
寫意見,要有針對性、可行性,文字表達要明確具體。
范例
關于賦予生產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有關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工作會議精神,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增強國營大中型生產企業的活力,使其直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擴大我國工業產品出口,促進我國工業生產技術盡快趕上國際先進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增強國營大中型企業活力的通知》(國發[1991]25號)、《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于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0]70號)的精神,應本著積極慎重的原則,對具備條件的大中型生產企業賦予自營進出口權。現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賦予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原則
(一)賦予自營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含企業集團,以下簡稱自營進出口企業),主要應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國營大中型生產企業。
(二)對產品技術密集、需要在境外進行售后服務的機電產品生產企業和機電產品出口基地企業,優先考慮賦予自營進出口權。
(三)對產品技術密集程度較高、市場變化的非機電產品生產企業,視其生產產品特性及國內外市場的需求情況,賦予自營進出口權。
(四)對生產資源性、原料性、大宗初級產品的企業,以及產品受配額限制和市場單一的生產企業,賦予自營進出口權從嚴掌握,原則上不批準其經營一類商品。
(五)已賦予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集團,其核心企業及緊密層企業不再賦予自營進出口權。已成立全資進出口貿易子公司的國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其核心企業及緊密層企業也不再賦予自營進出口權。已參加出口聯合體,出口聯營公司的企業一般也不再賦予自營進出口權。
(六)對非生產性的國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可視其行業特點,賦予相應的自營進出口權。
二、自營進出口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政企分開、自主經營的獨立經濟實體,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對其緊密層企業、總公司(含聯合公司、總廠)對直屬企業,應實行“六統一”管理。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進出口業務所需要的設施和資金,以及其他必備的物質條件。
(三)有健全的內部組織機構和與經營進出口業務相應的外貿、技術等專業人員。
(四)有自產的出口產品和出口市場。
(五)經營進出口業務能自負盈虧。
(六)生產的產品符合出口質量標準。
(七)產品技術密集的機電產品生產企業,連續兩年年均出口供貨額(含出口。下同)一般應在一百萬美元以上。
(八)一般機電產品生產企業,連續兩年年均出口供貨額一般應在四百萬美元以上。
(九)非機電產品生產企業,連續兩年年均出口供貨額一般應在四百萬美元以上。
(十)對非生產性的國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參照上述條件執行。
三、生產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需要申報的材料
(一)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可行性報告(主要應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產品出口情況、國際市場預測、自營外貿所具備的條件、自營效益分析、今后發展設想等)。
(二)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三)企業前三年出口供貨實績(非生產性國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應提供前三年委托進出口實績或其業務收匯情況)。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企業實有資金狀況(銀行或當地會計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
(六)企業進出口業務章程(包括明確的經營范圍)。
(七)企業經營的進出口商品目錄。
四、賦予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審批程序
(一)地方所屬企業,由企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貿委(廳、局)和經委(計經委、生產委)提出申請,經其共同審查取得一致意見后聯合報經貿部、國務院生產辦。
(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企業,由其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經貿部、國務院生產辦。
(三)實行國家計劃單列的大型試點企業集團直接向經貿部、國務院生產辦申請。
(四)國務院生產辦征求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其中屬機電產品生產企業征求國務院機電產品出口辦公室)的意見后,對各地區、各部門申報的企業進行審查,將符合條件企業的審查意見送經貿部。經貿部根據國務院生產辦的審查意見,進行審核批復。
五、自營進出口企業的權利
(一)有權以本企業的名稱直接對外從事進出口業務活動;國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可以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或其一家全資子公司名稱對外從事進出口業務活動。
(二)在批準的進出口業務范圍內,有權出口本企業自產產品,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的技術、設備、零部件和原輔材料。
(三)有權申請加入與其進出口業務有關的商會,參加國家、地方經貿部門組織的與企業經營范圍有關的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并得到國家對外貿易方針、政策的指導。
(四)有權享受國家在進出口貿易方面所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
六、自營進出口企業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國家對外貿易方針政策和各項法令法規,按批準的進出口業務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二)在進出口業務上必須接受國家或地方經貿部門的行業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必須承擔國家或地方下達的出口創匯任務,并保持適當的出口增長速度。
七、對自營進出口企業的獎罰
(一)企業在執行國家對外經濟貿易方針政策、各項法令法規和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方面有杰出貢獻和重大成績的,有關主管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外貿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行為,稱為間接或者行紀行為。在行紀合同中,人(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活動,其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直接對自己發生效力,這與民事行為中人以被人名義進行活動,其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直接對被人發生效力,是不一樣的。在外貿中,外貿公司國內供貨或進出口商品,當他們以自己的名義同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時,這些外貿公司在進出口合同中處于合同當事人的地位(賣方或買方),該進出口合同的民事權利和義務都由外貿公司直接承擔。對外貿公司來說,這種責任有時可能是很重的,與其所收取的傭金是不相稱的,因此,當前外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就是外貿公司以較少的收費承擔較重的責任,不盡合理。新《合同法》的頒布,使這一矛盾得到了解決。
新《合同法》在分則中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由此,我國外貿公司接受國內供貨或用貨部門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同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的行為可由新《合同法》中有關行紀合同的立法來規范。第一,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二,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委托人可以介入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以自己的名義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但行紀人與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可以選擇委托人或者行紀人作為該合同的相對人,但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知道其委托關系的,應當由委托人對該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不知道其委托關系的,應當由行紀人和委托人共同對該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彌補了外貿制方面立法的不足,使外貿公司在外貿中以較少的利益承擔較大的責任的矛盾得以解決,為推行外貿制提供了法律依據。
如何理解新《合同法》中有關行紀合同的規定在外貿制中的適用,我們來看這樣一個案例:無外貿經營權的新疆某公司委托北京某外貿公司為其從日本某公司進口設備配件,北京外貿公司又將此委托事務經新疆公司同意,轉委托給深圳某外貿公司,深圳外貿公司依據外貿合同進口了設備配件,并將其直接交給了新疆公司,新疆公司按委托協議、將貨款支付給了北京公司,北京公司又按轉委托協議將貨款支付給了深圳公司,但深圳公司未將貨款支付給日商,日商因未收到貨款,故不派遣專家為新疆公司調試設備,使設備無法正常運轉,造成損失,遂引起糾紛。在此之前,日商與新疆公司曾有過長期業務合作關系。
[關鍵詞] 新外貿法 個人外貿 外貿經營權 WTO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外貿法》)已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核心內容就是外貿經營權向所有企業組織和個人放開。對外經營權充當資本的時代正式宣告結束。它使個人從事外貿有了法律的保護,展示了個人從事外貿廣闊的發展空間。與新《外貿法》配套出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將我國對外貿易的行政許可制變成了備案登記制,消除了體制門檻。
一、新規定出臺前后,個人從事外貿的情況分析
外貿法出臺前,個人只能通過以下幾種主要方式參與外貿:第一, 個人以公司職員的身份行使公司賦予權利, 間接地參與對外貿易活動。個人不承擔外貿虧損的責任,風險性很小,但收益不高、波動性不大, 一般是領取固定工資和隨公司整體經營效益而定的獎金。第二,外貿制。外貿公司作為國內用戶和供貨部門的人,代替個人簽訂進出口合同,并收取一定的傭金或手續費用。費一般按合同標的價格1%收取。業務量越大,付給外貿公司的費就越多。第三,個人“掛靠”集體。個人以公司業務員身份與外商簽訂合同,通過所“掛靠”公司作為“抬頭”完成走帳、報關等一系列手續。由于掛靠方無需外貿部門對其經營資格的審批,也無須向有關部門登記,使得工商、海關、質檢、外匯管理、稅務等部門對所掛靠方不能直接進行有效監管,容易產生走私、騙稅、逃匯等不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因此對無外貿經營權的個人通過“掛靠”形式從事外貿是法律不容許的。 1998年國家財政部聯合幾個部門發出《清理甄別“掛靠”集體企業工作的意見》,開展全國性對集體企業清產核資、清理甄別掛靠集體企業的工作。緊隨其后2000年9月7日又發出禁止個人借權、掛靠。在法律的驅逐下,可預見個人“掛靠”集體將越來越少。
現階段新《外貿法》的實施使個人從事外貿身份合法,使其不必找外貿公司,體現了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原則。另外,外貿主體掌握自,個人可靈活地依照所做事務急緩的特點安排日程,利于事務按正常程序順利進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對外貿易經營主體的再次放寬,操作如此簡單,卻沒有引起個人從事外貿的“噴井”現象。外貿新法實施一年來,全國各地情況不盡相同。山西省外經貿部門統計,2004年下半年,山西省沒有一個自然人申請外貿進出口經營權。2005年前一季度,內蒙古僅有9人辦理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從事邊貿個體經營最集中的滿洲里市、大連浩特市竟無一人登記。外貿大省江蘇、廣東在個人經營權放開后的一個月內,個人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的人數也不多。直到2004年9月4日才出現中國大陸第一例個人外貿。這是新外貿法實施后,全國口岸辦理的首批個人外貿業務,隨后個人外貿的批次和金額逐月增加。新法實施以來廣州、深圳、黃埔等海關也已辦理了多家個體工商戶注冊備案手續,但更多的省市則反響平平,即使在江浙京滬等發達地區,也是咨詢者遠多于實踐者,更多的人還處于觀望狀態。就江蘇省而言,2005年前6個月江蘇省共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2649家,其中私營、個人企業2420家。隨著相關部門對個人外貿法律法規的不斷補充和完善,個人外貿逐步走出低潮。
二、現階段個人從事外貿的制約因素及原因分析
1.配套政策不完善。盡管新《外貿法》與原《外貿法》相比更系統、更具有操作性,但它還是非常抽象、較原則性的條文。一些新增的條款缺少具體實施程序和操作方法的規定。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點:第一,相關法規、措施對個人的經濟地位沒有作明確規定。例如歧視原則適用范圍與例外、關稅優惠、配額分配措施、最惠國義務豁免、關稅同盟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都沒有做出較為詳細的規定。第二,個人從事外貿稅收體制不完善。個體工商戶經營方式往往具有生產和流通的雙重性質,從規模管理上則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對自己生產的貨物自營出口只能享受免稅,而不能享受“免、抵、退”。盡管我國出臺相關補充規定,對只從事出口貿易的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可直接申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享受稅收“免、抵、退”。但由于納稅主體身份界定不清,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仍存在不少問題,因而個人外貿稅收體制有待完善。第三,當前出口退稅地方負擔機制不合理增加了個體從事外貿的難度。由于增值稅地方分享與分擔的嚴重分離,地方出口越多負擔越重的實際情況,必然會影響政府支持出口的積極性。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尚明曾透露:“至少有幾十個相關法規規章正在按這些文件的輕重緩急緊鑼密鼓地起草著。”由此可見整個外貿法律體系的健全還需要一些時日。
2.相關程序繁瑣,費用高。個人從事外貿必須到海關、外管局、商檢局、技術監督局、外經貿委、商會辦理相關單證、檢驗等事宜。做加工貿易還必須經外經貿委、稅務局的審查。這至少花費近1個月時間和精力,同時還需支出相關的培訓費、IC卡費、軟件費和年審費等。除此之外,到某些部門辦事還必須訂他們出版的刊物或報紙,以上費用累加起來,保守估計每年都需5萬元左右。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政策、法規逐步完善,管理辦法逐步提高,程序越來越復雜,費用也越來越高,令外貿個體難以招架,特別是對從事外貿的個人更難承受。
3.個人信譽因素。個人信譽是個人從事外貿活動的關鍵。由于個人經營對外貿易缺乏較雄厚資金,抵御風險的能力也較差。受當前個人誠信度不高等因素的影響,外商如何相信從事外貿的個人是一個難題。2002年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對各類企業信用程度評價進行了一次全國范圍的專門調查。企業經營者認為,守信用的企業按經濟類型排序依次為:國有企業(55.5%)、股份有限公司(52.6%)、外貿企業(50.2%)、有限公司(28.5%)、私營企業(25.8%)和個體企業(9.6%)。由此可見,我國以個體私營企業身份開展外貿經營活動存在很大的誠信障礙,特別是需要大量資金的領域。比如個人不太可能取得汽車經營資格。另外,由于目前國內并沒有建立信譽檔案, 因而讓交易方完全信任個人是非常困難的。即使有一部分人本身具備較高的信譽, 或者能有效地預防索賠事件的發生, 但由于信息不對稱, 造成特征隱蔽、逆向選擇也會使交易方不愿與個人交易, 而更愿意選擇大中型外貿公司或具有外貿資格的生產企業作為合作伙伴。另外,由于新《外貿法》備案登記只作為一種自動登記的方式,不需經過嚴格苛刻的驗資程序,個人資金不再成為外貿經營者取得經營權的障礙,這也加劇了外商對外貿主體償債能力的質疑。
4.客源和專業知識因素。眾所周知,客戶和外貿專業知識是做好外貿的關鍵。客戶資源建立在誠信基礎上,如果僅憑個人信譽與專業外貿公司爭奪客戶,個人競爭力還有些不足。筆者認為至少在短時間內個人從事的外貿不會對他們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同時國外公司與國內外貿公司合作注重的是公司信譽,不是某個業務員的信譽。另外,隨著我國外貿經營權的放開,具備自營進出口資格的生產企業越來越多,其對產品和技術熟悉程度往往是個人不能相比的。
5.風險因素。以個人身份開展外貿業務,具有較大風險。外貿個體不僅要承擔匯率切換的信用風險、長途海運及陸運的運輸風險等,更重要的是從事外貿個人企業、個體工商戶不是法人,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財產與出資人的個人財產是相通的,出資人就是企業的所有人,他以個人的全部財產對企業的債務負責,即個人從事外貿活動要承擔無限風險責任。另外,個人從事外貿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在進出口貿易中的相互壓價、激化惡性價格競爭,從而使額外風險和責任更趨擴大,這使得一部分人在進入外貿領域時顯得有些猶豫。
6.資金和能力因素:資金和能力是制約外貿的微觀因素。外貿行業既是資金密集型行業也是知識密集型行業。由于外貿的周期長、批量大,個人從事外貿首先必須有充足的資金(至少30~50萬元),資金過少必然導致對外貿易量不大。如果個人直接從事報關、報檢、儲運、工商、稅務、外匯等手續,不僅麻煩而且涉及費用也不比費少。其次,外貿個人還要有熟練的業務知識、較好的外語水平、還應具備了解所經營的商品和行業的國際市場發展洞察力等。由于考慮到個人實際能力等因素,現行規定除糧食、石油、煙草出口管制等產品不允許個人經營外,汽車、家具、家電等占有資金大、售后服務復雜的業務對個人有所限制。因而個人從事外貿最適合的是旅游中介、信息咨詢等服務貿易或服裝、皮革、玩具等商品的進出口業務。
7.進入大型交易會門檻高。目前個人從事的外貿經營規模較小,很難進入廣交會等上規模的交易會。廣東省外經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交會作為“中國第一展”展位有限且要求較高,個人想要進入廣交會還有一定難度。相關交易會的組委會對參展企業的年出口額有一定標準要求,個人從事外貿經營難以達到標準,從而限制了個人外貿進入交易會。
綜上所述,以上主要七種障礙因素中,最重要的障礙因素為個人信譽因素。因而如何排除主要障礙因素將是發展個人外貿的中心問題。
三、促進個人外貿發展應采取的措施
為促進個人外貿順利開展,充分發揮其在市場主體地位,釋放潛力,國家、政府應從完善立法、精簡程序、建立信用機制等方面入手為其掃清障礙。
1.健全外貿法規體系。為使個人外貿得以順利開展,關鍵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首先,以WTO基本原則為導向改進《外貿法》。稅收征管實行國民待遇原則,即要求成員國之間不能有歧視性稅收政策,這意味著不僅只是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實行國民待遇。就所得稅而言,“三資企業”在稅收政策上實行的超國民待遇而非國民待遇應逐步完善。又比如當前出口退稅“什么地方出口,什么地方承擔”的不合理機制,可用統一降低增值稅地方分享比例的辦法來達到地方分擔的目標,從而激發地方政策,支持外貿出口的積極性,同時又避免負面影響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其次,可借鑒國外先進的稅制法則,對出口貨物逐步實行統一的“免、抵、退”政策,創造條件使各類出口企業個人發揮各自優勢、平等競爭,統一全國各地稅收政策、法規,規范名目繁多的地方稅收“土政策”,實行稅收精簡,減輕納稅人納稅負擔。第三,為了加強WTO的適應性,體現“原則之外有例外,例外之中有原則”基本精神,充分利用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地位,對我國現階段尚處于發展過程中的個體私營開展外貿給予合理保護與適度的稅收保護,以最終促進中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
2.適當簡化進出口管理程序,降低管理費用。由于從事外貿的個人所涉及到的精力和費用不是個人所能輕松承受的,因此政府應實施簡明的管理辦法及適當的收費標準,使個人從事進出口貿易更方便、寬松、自由。建議對所辦理的進出口程序或手續提供便捷的網絡一站式服務。即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外貿經營權并取得進出口企業代碼的同時,可通過電腦聯網獲取外貿進出口所需的其他部門備案登記及有關企業代碼,以進一步加快實際進出口操作。
3.建立個人信用評估體系。從我國國情來看,借鑒國外的有益做法,從強制推行銀行存款實名制、個人信用實碼制著手,加快組建“政府引導、市場動作”的信用管理機構,建立信用征集、評價、擔保、查詢、和管理系統,完善信用檔案和信用信息網,充分整合各類信用資源,建立健全個人信用體系。近期政府可推行信譽擔保機制,通過銀行或其他權威機構為個人提供信譽擔保,使從事外貿的個人繞過個人信譽的障礙更好地開展活動。外貿個人也可以通過與幾個固定的交易商合作, 不斷提高個人信譽度。在有條件情況下,個人也可通過辦理具有國際公證效力的證明手續,例如“國際商事證明”、“原產地證”等,克服個人開展進出口貿易時的信用“軟肋”。
為改變目前信用約束軟化的局面,有效甄別不守信者是建立有效懲罰機制的前提。目前首要是建立對失信者的懲罰機制,而懲罰機制的建立依賴于下列基本條件:(1)立法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 (2)各行業有關信用服務組織的建立并聯網向會員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3)個人借用數據庫的良好經營和管理。政府的支持體現于:不允許公民有多個身份證,不允許公民隨便改名,保留公民的個人指紋記錄。對個人身份的確認應以指紋為判斷依據,公安部門應向全社會提供公民指紋鑒定服務,同時建立以指紋為基礎的類似美國SSN號的個人信用識別號碼,使失信者無處遁形。此外我們應修改現行相關信用管理的法律如《銀行法》,為個人信用制度的建設提供法律支持。
個人信用制度是一個非常嚴密的社會工程,它的建立與完善需要有四種制度的相互配合與支撐。首先是儲蓄實名制,它的實施有利于建立我國個人基本賬戶和個人信用資料庫。其次,全面推進金融電子化步伐,實現信息共享是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的物質基礎,是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必要前提。個人信用制度要求開放透明地實現信息共享,而信息的流動客觀上要求電子網絡發達,因此加快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是保證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的必要條件。第三,建立個人資信評估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效補充。它所要求的個人會計檔案社會化、個人會計簿記化等都是個人信用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第四,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是對個人信用制度的必要補充,是對社會經濟的有效調整,也是建立個人信用的重要方法。個人破產制度需要與個人經濟行為約束機制相結合,在豁免債務同時應當起到激勵與約束作用。
4.建立對外經濟信息咨詢服務機構和網絡服務。以各級政府外貿主管部門為依托,協調涉外機構、中介組織和高等院校,共同打造服務平臺。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可由政府選定一些有經驗的外貿公司成立咨詢小組,通過網絡為個人外貿經營者提供咨詢服務,從而達到互動、方便、快捷目的。通過以“一帶一”、“一帶多”形式領著新手做“洋生意”,從而減少個人外貿者由于資訊不通遭受的風險。同時建立和完善網絡貿易的相關規定。當前通過網絡交易的電子商務,具有交易成本低廉、集成性與協調性、優化社會資源配置與市場有效連接,且不受時間和空間的影響等比較優勢。個人外貿者可利用網絡建立或加入一個虛擬市場,將極大地促進商品的銷售,有效溝通全球、聯系客戶、鏈接產銷、收集反饋信息建立客戶管理系統,以彌補個人市場信息不足和客戶資源匱乏的缺陷。
5.充分發揮中介組織服務和協調作用。我國外貿中介組織中國國際商會和進出口商會,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由計劃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換過程中建立的組織,帶有官方色彩。隨著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逐步完善,其職能由以行政指導為主轉向服務協調為主,將真正成為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企業和外貿聯系的紐帶。各類商會、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通過改善社會信用遏制騙稅之風、減少出口低價競爭等途徑規范市場秩序,引導、幫助企業構建營銷網絡;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力度;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組織企業積極參加反傾銷應訴。與此同時,要完善出口的監測預警,把反傾銷工作重點由事后應訴轉向事前預防,力爭把可能出現的反傾銷調查解決在萌芽狀態;要繼續加強與國內有關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爭取建立良好的產業協調機制。定時籌備大中小型展會、商會,保證信息的充分度和有效性;組織中小企業或自然人參加國際知名展覽,搭建國際國內互通有效的市場供需平臺。積極宣傳個體私營協會,使其充分發揮市場導向作用。
新《外貿法》實現了外貿經營權的全面放開和外貿經營權資格由審批制向備案登記制的轉變,外貿經營權的放開促使我國外貿主體多元化的結構更趨合理,尤其釋放了集體和私營企業的發展潛力。盡管當前個人從事外貿存在諸多障礙,但隨著政策的不斷跟進、完善,筆者認為個人外貿現存障礙將逐步消減,其優越性日益突現,個人從事外貿將迅猛發展,形成行業規模效應,成為外貿主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參考文獻:
[1]沈四寶王軍焦津洪:國際商法. 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2003,7,35-45
[2]袁少珍梁銳鋒:個人外貿方興未艾.經貿天地.2005,5,45-46
[3]趙軍:新外貿法下個人參與對外貿易的理性選擇.北方經貿.2005,8,38-40
[4]庾向群:“掛靠”集體企業脫鉤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工商管理.2005,2, 55-56
[5]劉紅胡雪萍:論我國外貿制的法律沖突及其解決途徑.中南大學學報.2004,4,198-201
[6]李明:“掛靠”公司的“罪與罰”之爭.經濟與法.2005,30, 28-29
[7]楊冬云:金融業個人信用體系的構想. 新疆職業大學學報.2004,9,20-21
[8]李曉翠:民營企業誠信建設的博弈分析.鄉鎮企業、民營企業.2006,2.66-67
[9]任麗君楊新房:外貿經營權完全放開的意義和問題探討.黑龍江對外貿易2005,4,11-12
1.外貿統制專營時期(1949~1978)與產品經濟和單一的計劃經濟的國家經濟體制相適應,當時我國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外貿各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這種外貿體制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利于使中國在國際收支中避免出現逆差,有利于將中國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被資本主義國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確定因素隔離開來,有利于控制中國進出口水平和構成,達到保護民族幼稚工業,實現進口替代戰略的目的。但是,該體制也存在著嚴重的弊端,主要是:(1)獨家經營,難以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統得過死,阻礙了企業與買方、賣方的接觸,不利于外貿企業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3)統包盈虧,不利于外貿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經營之路。而且未能體現地方、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影響他們積極性的發揮。
2.放權過渡時期(1979~1987)簡政放權是這一時期外貿體制改革的主旋律。1984年,經貿部實施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項最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數省份有權保留一定比例的外匯收入;1985年1月起,允許企業自己決定使用50%的留成外匯;(2)1984年1月,明確28種限制進口商品,允許一批機構無須經過經貿部就可進口非限制類商品,這些機構包括經貿部所屬外貿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門所屬的外貿公司,省政府經營的外貿公司。(3)1984年9月,通過外貿體制改革報告,內容包括“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實行外貿制”、“改革外貿計劃體制”和“改革外貿財務體制”等。至此,高度集權的外貿總公司壟斷全國外貿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屬外貿組織開始成為外貿活動的主力軍。經過簡政放權、擴大了省一級外貿自。外貿公司的數量顯著增加。據統計,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國共批準設立各類外貿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外貿公司仍然是它們通向國際市場的唯一選擇。中國生產企業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導致四個問題的出現: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差異極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國際價格信息沒有通過正常途徑及時傳遞給生產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勵,而不盈利或虧損的出口產品又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三是缺乏國際市場行情信息,企業不能面對國際市場尋找機會,或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改良;四是缺乏來自進口的競爭,進口管理和高關稅,使進口競爭不能起到促使國內生產企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競爭力的作用。國際經驗表明,取消這一隔層,可以大大提高中國企業的外貿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貿易體制需要消除競爭過程和經營機會中的貿易障礙,其中,最大的貿易障礙就是各種形式的壟斷,這不僅包括行業產品壟斷,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壟斷。
3.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1988—1990)外貿吃“大鍋飯”的體制多年來一直制約著外貿事業的發展。經過調查研究,國務院決定從1988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
(1)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以及全國性外貿(工貿)總公司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匯,上繳中央外匯和相應的補貼額度,承包基數三年不變;
(2)取消原有使用外匯控制指標,凡地方、部門和企業按規定所取得的留成外匯,允許自由使用,并開放外匯調劑市場;
(3)進一步改革外貿計劃體制,除統一經營、聯合經營的21種出口商品保留雙軌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為單軌制,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擔計劃,大部分商品均由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進出口。
(4)在輕工、工藝、服裝三個進出口行業進行外貿企業自負盈虧的改革試點。
三年來的實踐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長期以來外貿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局面,為解決責權利不統一的狀況邁出了一大步,從而大大調動了各方面特別是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外貿的發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決中國經營體制上長期存在的政企不分問題,讓企業逐步走向自主經營的道路。再者,它促進了工貿結合,有利于增強外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與此同時,承包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1)尚未建立外貿的自負盈虧機制。承包制仍然保留了中央財政對出口的補貼,財政補貼是一種非規范化的行政性分配,帶有主觀隨意性,也不符合國際貿易的通常做法。
(2)助長了局部利益的膨脹和不平等競爭的加劇。對不同地區的承包企業規定不同的出口補貼標準和不同的外匯留成比例,從而造成了地區間的不平等競爭,誘發了對內的各種搶購大戰和對外的競相削價銷售,造成外貿經營秩序的混亂。
(3)企業行為短期化。企業在追求利潤的刺激下,缺乏中長期投資眼光和積極性,只重承包期內任務的完成和超額完成,往往忽略了外貿長期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戰略措施,企業寧可轉產附加值低且易迅速出口、換匯成本低的產品,導致國家外向型企業產品結構長期處于低水平運行。
(4)承包期一定三年不變,未能適應國內非經營環境的變化。遇有重大的環境變化,承包企業往往難以完成承包任務。
4.外貿企業經營機制轉變時期(1991~1993)這一輪外貿體制改革重點放在微觀管理層的變革,它既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要求,也是前一階段簡政放權道路的延續。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兩項特別重要:
(1)取消國家財政對出口的補貼,按國際通行的做法由外貿企業綜合運籌,自負盈虧;
(2)改變按地方實行不同外匯比例留成的做法,實行按不同商品大類統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國外貿經營基本打破了“大鍋飯”體制,外貿企業的經營機制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外貿財政補貼的取消使外貿企業第一次被真正作為外貿經營主體和參與競爭的獨立實體而受到重視,使國內外貿企業能夠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從而在更深更廣的范圍內參與國際分工,促進市場秩序健康發展,同時,它還擴大了企業對外匯的支配使用權,有利于保持適度的進口增長,為進一步拓展對外貿易關系創造了良好條件。另外,為了保證國家收匯并防止逃匯、套匯,外匯管理部門和結匯銀行實行跟蹤結匯,加強了對出口外匯的管理。
截止至1993年底,中國有外貿經營權的各類企業(不包括已投產的8萬多家外商投資企業)達8000多家。原有的宏觀管理模式已明顯不能適應外貿發展的需要。企業自的擴大,企業產權制度的變革,也呼喚政府建立一套多形式、多層次、既靈活又統一的管理體制。為此,國家提出按現代企業制度改組國有企業,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勵外貿企業進行股份制的試點工作,鼓勵專業外貿公司實行進出口制,鼓勵工貿結合,發展實業化、集團化、國際化經營,從整體上促進全國外貿規模的發展。
5.近年來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新進展(1994~)1994年,中國政府開始了以匯率并軌為核心的新一輪外貿體制改革。主要內容有:(1)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發揮匯率對外貿的重要調控作用。國務院決定,從1994年1月1日起,實現雙重匯率并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幣浮動匯率制度,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保持合理的、相對穩定的人民幣匯率;實行外匯收入結匯制,取消現行的各類外匯留成,取消出口企業外匯上繳和額度管理制度,實行銀行售匯制,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的有條件可兌換。外匯體制改革為各類出口企業創造了平等競爭的良好環境,有助于提高我國出口商品的競爭力;大大加速外貿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更有效地發揮匯率作為經濟杠桿調節對外貿易的功能;有助于中國外貿體制與國際規則接軌。1996年12月1日,我國還宣布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規定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
(2)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完善對外貿易的宏觀管理。加強和改善客觀管理,即管方針、管政策、管規劃、管監督,在1994年《對外貿易法》頒布實施的基礎上加快制定并實施各種配套法規,將對外貿易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宏觀上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如匯率、關稅、稅收、利率等調節對外貿易。對進出口總額出口收匯和進口用匯實行指導性計劃。加快賦予具備條件的國有生產企業、商業物資企業和科研單位外貿經營權,截止1996年底,我國各類外經貿企業已達1.2萬多家(其中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5000多家),外商投資企業14萬多家。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規定外國公司、企業可以與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上海浦東新區和深圳經濟特區試辦中外合資外貿公司。外商不僅在生產領域,而且可以在流通領域進行合資合作經營。此外,1996年我國還在5個經濟特區進行生產企業外貿經營登記制試點。外貿經營權將根據我國的對外承諾,最終由審批制轉向依法登記制。
(3)加快外貿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國有外貿企業圍繞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科學管理,積極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綜合商社和設立監事會、內部職工持股等試點,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我國外貿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政府鼓勵企業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跨行業、跨地區聯合、兼并,向實業化、集團化、國際化和綜合化方向發展,逐步形成一批以外貿公司為龍頭,貿工技商結合的綜合商社和以生產企業為核心,具有多種功能的產業跨國公司。對一些小的外貿企業則根據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的原則,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進行改組,實行貿工農一體化經營。通過組建企業集團或綜合商社將分散的外貿經營權重新統一起來,成為中國對外貿易體制發展的新趨勢。國際經驗表明,依靠建立企業集團等形式而形成的行業壟斷或產品市場壟斷,以及由此出現的不完全競爭條件,是防止產業內部或國家之間過度競爭導致資源配置不當和規范國際貿易秩序的一種有效方式。
越來越多的外貿企業認識到,我國傳統的外貿收購制的經營方式必須轉變,以服務為特征的穩定、有序、高效的制必將是外貿經營的發展方向。通過1996年的深入調研,我國在推行外貿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大力宣傳推廣外貿制;其次,建立健全外貿法律制度,依法促進外貿制的實施;第三,在加快賦予生產企業外貿經營權的同時,全面擴大外貿公司內貿經營權,將外貿制的推行建立在國內外流通體制一體化的基礎之上;第四,將推行出口制與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結合起來,采取一些扶持政策,把工貿雙方的利益結合在一起。
(4)保持對外貿易政策在全國范圍的統一性,增加透明度。這是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宏觀要求,也是國際貿易規范之一。按照國際規范及中國的承諾,只實施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5)加強外貿經營的協調服務機制。進一步發揮進出口商會等中介機構的協調服務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貿行業的律師、會計和審計事務所及咨詢服務機制;加大對違法經營者的懲處力度。1996年9月經貿部成立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為實現我國對外經貿管理,經營和服務的國際化、現代化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
近20年來,改革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經營管理體制,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政企不分、中央集權,塑造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政企分開、權責分明,一直是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一條主線。
(1)外貿主體沿著“國家———地方———企業”的模式演進發展,即從1978年之前國家主辦外貿活動,轉變為80年代后地方主辦外貿活動,直至90年代由企業充當外貿活動的主角,逐步承認企業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市場競爭的微觀主體地位;
2012年的進出口情況,從企業類型來看,增速最為強勁的還是民營企業,出現下降的是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增長不明顯,而且所占比重回落到一半以下。
在進出口方面,國有企業被民營企業超速已經不是新鮮事了,每年都有一些省市的進出口統計顯示民營企業進出口值超過國有企業。太原海關的2012年山西省進出口數據顯示,民營企業首次超過了國有企業;蘭州海關對2013年1月份甘肅省的進出口統計也顯示,民營企業在進出口總值方面首次超過國有企業。這樣的狀況在2011年前也頻頻出現。從數字來看,增速減緩的同時,國有企業在進出口方面的比重在縮小。
海關總署綜合統計司的數據顯示,2012年,民營企業進出口12210.6億美元,增長19.6%,高出我國外貿總體增速13.4個百分點。其中,出口7699.1億美元,增長21.1%;進口4511.5億美元,增長17.2%。
同期,國有企業進出口7517.1億美元,下降1.2%。其中,出口2562.8億美元,下降4.1%;進口4954.3億美元,增長0.3%。
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18940億美元,增長1.8%,占我國外貿總值的49%,所占比重較2011年回落了2.1個百分點。其中,出口10227.5億美元,增長2.8%,占我國外貿出口總值的49.9%;進口8712.5億美元,增長0.8%,占我國外貿進口總值的47.9%。
從2012年民營企業增長19.6%和國有企業下降1.2%的對比來看,國有企業在進出口增速方面是趨弱的走勢。那么,從人世后十幾年的變化來看,國有企業一直是拉動我國進出口增速向下的主力,而相反,民營企業恰是拉動進出口增長的向上力量。
當然,由于在加工貿易方面,中國的人口紅利效應漸失。近幾年來,低端制造業外移、高端制造業回流,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增速下滑也日漸明顯。不過,在這里,暫且不去比較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在進出口方面,加工貿易有其貿易的特殊性——而更多地來觀察民營企業的增長與國有企業的趨弱,進而分析,國有企業在我國對外貿易結構中,競爭優勢在哪里,或者說在整體的進出口中更應該擔當些什么。
在全球經濟不振,歐美貿易需求萎縮的這兩年,民營企業由于“身子輕”,迅速調整,恢復較快;而國有企業無論是從公司機制還是決策、生產等,都要沉重復雜得多,也就難為得多。因此。在全球經濟出現復蘇跡象,貿易回暖的時候,能夠首先從中獲益的一定是民營企業,這在2013年之初的統計中體現得尤其明顯。
海關總署對2013年1月份的進出口統計顯示,集體、私營及其他企業進出口1240.9億美元,增長55.4%。其中出口789.2億美元,增長49.8%;進口451.7億美元,增長66.3%。國有企業進出口641億美元,增長5.1%。其中出口217.4億美元,下降0.7%;進口423.6美元,增長8.4%。同期,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1574億美元,增長19.4%。其中出口867億美元,增長15.2%;進口707億美元,增長25%。
民營企業的增速是國有企業的十倍。不過,也不用因為“55.4%”這樣的增長數字稱民營企業為進出口的黑馬。它們對市場變化的敏銳度和在貿易調整中的執行力已經決定了,在全球貿易稍有回暖的時候,它們便是反應最快的收獲者。顯然,再仔細看進口和出口分開統計的數字,國有企業出口呈現下降尤其鮮明——下降0.7%,雖然數字不大,但還是提醒了國有企業需要盡快加深改革力度,增強應對國際市場變化的能力。
另一個能夠說明在進出口方面“民進國退”的便是“中國外貿企業200強”的統計。國有企業在2012年出口企業200強中占了39個席位,與2011年持平,進口企業在200強中的位數由68減少至64。從進入前200強的數量來看,國有企業在排名中還是占有優勢,但也正在被發展迅速的民營企業逐步緊逼。國有企業首先失去了“快”的優勢,如果連“大”的實力也保不住,著實是令人焦慮的。
其實,在中國人世前,國有企業一直是我國國際貿易的主體力量,尤其是改革開放之初,國企是國際市場的最早試水者,那時候外貿經營權還有管制。但隨著外貿經營權逐步向民營經濟開放,民營經濟在這方面的增長速度就越來越驚人。在進出口方面,民營企業顯然是國有企業面對的強有力的競爭力量,這就要求國有企業的改革必須持續推進,加快深入。
關于國企改革是個大的話題,就外貿領域而言,可以從十報告中分析應深入的方向。十報告中關于對外貿易的描述:“堅持出口和進口并重,強化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協調,形成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出口競爭新優勢,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提高利用外資綜合優勢和總體效益,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強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國公司。統籌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推動同周邊國家互聯互通。提高抵御國際經濟風險能力。”
那么國有企業就應該在“增強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國公司”方面有所擔當,成為“走出去”的先鋒。國有企業改革,企業是主體,要形成“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出口競爭新優勢”,國有企業就應該改變現在金融、地產、資源等行業業績遠遠好于同是國有企業的鋼鐵、運輸、電子、紡織等行業產業的局面;改變在壟斷行業、優勢資源領域獨占的局面。在競爭中,全面提升企業的國際化水平,在國際貿易中培育國際競爭力,才能在全球化的視野下規劃企業的發展。
國有企業在外貿領域不一定要占量的優勢,更應該是打造質的地位,做引領的先鋒。在國際貿易的市場上,國有企業應該主動、有意識地與民營企業形成不同的“層”,錯層發展,有競爭,但更多的是各自搶占不同的市場空間。國有企業對于民營企業應該有更強的示范與帶動作用,比如在品牌建設與推廣傳播方面。最終,國有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真正的競爭者,應該是與之同等的其他國家的跨國公司。
入世十多年之后,品牌應該是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越來越重要的籌碼。“中國制造”普遍低端的印象應該得到改變,這是對中國企業的挑戰,更是對國有企業的挑戰。在國際市場上打造具有競爭力的品牌,是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需要實力,也需要信心。這方面,國有企業更具有優勢。但另一方面,已經習慣了國內市場中壟斷優勢的國有企業又缺乏在國際市場上樹立品牌的意識。因此,在國內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尤其是壟斷市場的開放,引入競爭者,尤其必要——至少先期可以在國內市場練兵。
一、區位優勢。*農產品市場位于*、*兩市之間、**的地理中心——民族英雄鄭成功的故鄉,與隔海相望,兩地航程僅6.5海里,區位條件優越。與市場緊鄰的沈海高速、324國道,兩大機場以及兼具對臺小額貿易口岸、對臺澎金馬直接貿易(小三通)口岸,對金門客運直航口岸三大通道功能的*石井港,共同構筑一張高效的交通物流網絡,全方位覆蓋市場,為大陸各地對臺進出口*農產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規劃優勢。市場總體規劃占地面積800畝,項目一期投資人民幣1億多元,占地8萬平方米,其中展廳5000平方米,交易大廳15000平方米。冷庫容量達2.3萬噸。市場規劃有現場交易、遠程交易、農產品物流配送、農產品拍賣、農產品儲藏與加工、信用結算、檢驗檢測、科技推廣、會展中心、后勤保障等多項功能,年交易量可達100萬噸,交易額50多億元。
三、政策優勢。*農產品市場是一個立足海峽西岸、開展對臺貿易、輻射全國的兩岸農產品集散中心和交易平臺,是農業部“定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商務部授予“試行對臺小額貿易放開船舶噸位和交易金額限制口岸試點經營單位”,并確定“每年在*農產品交易市場舉辦一次*地區農產品采購訂貨會”。作為先行先試政策的實踐平臺,*農產品市場享受國家部委辦及相關單位給予的特殊優惠,獲得對臺小額貿易經營權、開展與*地區金馬澎直接貿易往來經營權、自營和各類商品和技術進出口經營權、對臺貿易更開放措施,首批享受“雙放開政策”。
在競爭激烈的經濟環境多變的情形下,有許多企業認為市場前景一片黑暗,為之歇業或倒閉。事實是難以為繼的企業,正是把艱難看大了,把光明前景視小了。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講他小時候的一個故事。一天老師在一塊白布上涂了一個黑點,然后問同學們看到什么。同學們都說:一個小黑點!老師卻說:不,這是一塊大白布!黑點只是白布上面微不足道的一小點。曼德拉說,這故事讓他終生明白,生活中美好事物仍是無處不在。
曼德拉所講的故事說明,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競爭是永存的,經營環境變化也是層出不窮的。競爭是具有殺傷力和推動力的雙重作用的,經營者如不能不斷自我完美增強,適應環境的變化,勢必遭受競爭殺傷力的禍害。反之,經營者如能快速應變,不斷創新和自我增強,就能乘著競爭的推動力奔向市場的大舞臺,實現經營的擴展和盈利。
在廣東省近10萬家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中,在近兩年的金融危機中,有些慘淡經營、有些歇業乃至關閉了,但大多數卻能逆勢而上,在“兩岸猿聲啼不住”的環境中,“輕舟已過萬重山”,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經營成功。
南海市的安懷進出口貿易公司是一個成功例子。該公司是20世紀90年代初創立的民營外貿企業,幾位年輕人白手起家,但眼光遠大,在市場的“小黑點”與“一塊大白布”看法上,獨具慧眼,使公司的出口貿易年年有發展。在金融海嘯最烈的2009年,其出口貿易達7000萬美元,同比上年增長69%,經濟效益也獲得顯著提高。
溫州市外貿的發展與國際經濟環境較為密切。近兩年來,溫州外經貿發展較好,特別是進出口貿易增長很快,已從2000年的20.2億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27.2億美元,比上年年均增長30%。外貿順差12.9億美元。但從總體上來看,該市外向型經濟現狀,出口大于進口,一般貿易好于加工貿易,外貿專業公司好于三資企業,民營企業出口發展勢頭好于國有企業等。能取得這樣好的成績,除了得益于國內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各項外貿扶持政策等因素外,國際環境比較有利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因此,我們在探索2001年外貿出現高速增長的原因時,有必要預測2002年出口形勢。
2001年溫州市對外經濟貿易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外貿出口保持快速增長勢頭
1.出口增長迅速。2001年溫州市外貿出口增長是有史以來最快的,年度出口額也創歷史最高水平,1—11月進出口額為24.94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6.4%。
2.主要貿易地區的出口均有較快增長,其中,對韓國、東盟和俄羅斯的出口尤為突出。1—11月,我國對亞洲、北美洲、歐洲、拉丁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的出口增速放慢,服裝、鞋類、眼鏡等拳頭出口產品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打火機因為受到歐盟CR的影響,出口遭到限制。
(二)外貿出口調整增長
1.進口額總體上保持了快速增長的態勢。從各月進口額和增幅看,雖然各月間進口增幅有較大差異,但各月進口額差距并不是很大。月平均進口額比上年同期增長43.7%。
2.一般貿易進口調整增長,加工貿易進口穩定增長,外商投資進口呈恢復性增長。其中,國有企業進口38.63億美元,增長43.64%,三資企業進口12.21億美元,增長28.63%,其他企業進口15.51億美元,增長58.52%。
3.從進口的產品結構看,國內短缺的資源性商品、電器和電子產品進口增長較快。
(三)外貿體制改革繼續走向深入
1.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正逐步由審批制向登記制過渡,生產企業進出口權登記制將全面推行。目前,只有流通領域的商業企業、私營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還仍需審批。但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我國將加快改革外貿經營許可證制度,最終實現由審批制向登記制的轉變。
2.根據國內生產能力和國際市場需求情況,國家對部分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及發證機構進行了調整。并且正對進口配額商品實行新的管理辦法,包括農產品的關稅配額管理,進口商品的拍賣和有償使用等。
3.各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包括資金、信用保險、出口退稅等,為外貿企業創造較為寬松的環境,支持企業擴大出口。
4.加工貿易監管制度實行重大改革,實行計算機管理。
(四)建立和發展中國電子商務,促進外貿管理現代化
進入21世紀,電子商務將逐步成為國際貿易的主要方式。目前,我國外經貿系統發展電子商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提高政府對外經貿領域管理的電子化、網絡化水平;二是發展企業間電子商務。
從政府管理方面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溫州市外經貿系統統一使用了外經貿部電子招標系統,截至1999年1月,紡織品配額電子招標系統共進行招標32次,涉及數十種商品,參加投標的企業累計50余次,投遞標書累計約50余份。估計,平均一次投標工作可以為企業節約1萬元人民幣開支。
2.溫州市外運系統采用了外貿運輸集裝箱管理系統。該系統通過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將貨物運輸的訂艙、單證傳輸、集裝箱管理、船舶管理、貨物跟蹤、財務及結算等重要業務以網絡方式進行,使貿易伙伴可直接從網上查詢到有關貨物信息。
3.建立了一系列外經貿電子管理系統。1999年5月以來陸續建成了進出口配額執行情況反饋系統、進出口許可證發證查詢系統、紡織品配額中標企業的配額使用情況查詢系統、全國各口岸及中央企業紡織品配額簽證情況查詢系統等。此外,進出口許可證聯網申領系統已在部分企業推廣使用。
4.溫州海關采用了電子報關系統,方便外貿企業辦理進出口手續。
5.國際貿促會采用了原產地證聯網申領系統,企業可以網上申領原產地證。
二、面臨的國內外形勢及發展預測
(一)2002年溫州市對外經濟貿易運行總體看將繼續保持良好態勢
1.2002年全球經濟貿易形勢將有所改善。受美國經濟增長減速和日本經濟衰退的影響,2001年世界經濟貿易的發展速度明顯放慢,根據目前發達國家主要是美國的走勢判斷,由于減稅、降息、增加公共開支等刺激經濟的宏觀調控措施相繼出臺,美國經濟和世界經濟繼續倒退的可能性不大。預計從2002第二季度后,美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將逐步回升,全年世界經濟增長率將為3%~3.5%,世界貿易增長率可望達到5%左右。同時,國際貿易市場繼續疲軟,中國加入WTO后將面臨貿易平衡的壓力。報告分析指出,影響中國出口的最大因素是世界市場需求的漲落,而不是WTO成員的國內市場的開放度,因此,近期內中國并不能獲得很大的增加出口動力的要素;而從進口趨勢看,由于中國目前符合WTO規則的進口調控措施尚不完善,短期內可能會出現進口增長過快的情況,從而增加對外貿易平衡的壓力。
2.從溫州市外貿的幾個主要市場分析。(1)雖然美國經濟增長預計將放慢,但由于美國出臺了刺激經濟的宏觀調控措施,美國經濟陷入嚴重衰退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預計美國經濟將會在第二季度逐步回升。(2)歐盟各國的經濟受美國影響,預計2002年歐洲經濟增長將預計從2002年下半年經濟開始恢復。(3)目前大多數經濟指標都表明日本經濟仍處于衰退之中,政府正在推出相關措施,力圖使經濟走出困境。由于美國經濟減速,美國市場對日本信息產業產品的需求明顯減少,這使日本經濟復蘇的“火車頭”———信息通信技術產業頓時失去了動力,因為日本60%左右的電子產品是向美國出口的。日本經濟處于動蕩不安中,走出蕭條還需一段時間。預計從2002年下半年經濟開始恢復。(4)東南亞經濟正在擺脫金融危機的影響,預計2002年將持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3.2002年溫州市外貿運行將持續保持2001年的良好趨勢的有利因素。(1)出口商品退稅率繼續保持不變,機械設備、電器及電子產品、運輸工具、儀器儀表等四大類機電產品和服裝出口退稅率維持17%不變,服裝以外的紡織原料及制品、四大類機電產品以外的其他機電產品及法定征稅率為17%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15%;農產品以外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為13%;提高了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能力。(2)國際主要商品市場價格回升。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紡織品等價格和需求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回升,有利于出口。(3)我國已加入WTO,我們可以享受世貿成員的同等待遇,一些貿易伙伴對我國的貿易限制措施將被取消和縮小,一些針對我國的歧視性政策將被取消或修正,這必將為我國擴大出口創造更為有利的環境。
(二)雖然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總體環境在逐步好轉,但我們也應看到,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
1.2002年世界經濟形勢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一是世界經濟增長的基礎并不牢固,風險和隱患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全球性生產過剩仍然很重,除一些發達國家的少數高新技術產品外,世界大多數產品仍然供過于求。
2.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一些國家頻繁利用技術壁壘、環境壁壘、綠色壁壘等手段對商品進口設限,溫州打火機受到歐盟CR限制,眼鏡也受到反傾銷調查,這些都影響到了溫州的出口。
3.溫州市對外貿易電子商務發展還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商檢、海關、外經貿局還未聯網,外經貿企業不能通過一個網絡辦理所有的進出口手續;二是外貿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識還比較薄弱,50%的企業還沒接入互聯網,商用計算機的聯網率不足10%,即使上網的企業通過該網絡進行國際貿易的進出口公司也很少;三是電子商務的基礎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包括服務質量、價格、安全、法規以及網上支付等;四是電子商務尚缺乏國際統一的技術和制度標準。
三、對策建議
1.優化結構,擴大出口規模。(1)繼續著力營造大外貿的經營格局。溫州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多,競爭活力強,對開拓國際市場有著強烈的緊迫感。要積極扶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2)不斷擴大外貿規模,通過外貿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來促進商品出口,擴大外貿規模。要充分發揮傳統商品、大宗商品出口潛力的同時,增加出口產品的科技含量。積極調整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提高機電產品特別是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比重,加快紡織、服裝、輕工等傳統出口商品的升級換代,繼續擴大農產品的出口。全面提高出口商品的質量,積極探索符合國際慣例的新型貿易方式,擴大直接對連鎖企業和超市出口,減少進入國際中間環節,擴大出口,提高效益。(3)鼓勵生產能力富余和有發展潛力的機電、輕紡、服裝企業,以現有的設備、成熟技術、零部件和原材料等實物投入方式到國外投資設廠和開展加工貿易,帶動國內商品出口。(4)大力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雖然世界經濟總體走勢趨緩,但并不是所有需求都呈下降趨勢,要善于尋找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場。要深入實施多元化戰略,加強對新興市場的調查研究,增強市場開發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要繼續落實和穩定鼓勵出口的各項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加快推動建立我國外經貿信息服務體系。各類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尋找開拓本地區、本企業的比較優勢,培育新的出口增長點。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特別要大力拓展非洲、拉美、東歐等新興市場,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的經貿關系。
3.加強培訓工作,學習WTO規則,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帶來的新變化。
1 廣西金鑫進出口有限公司概況
1.1 公司概況
廣西金鑫進出口有限公司是自治區一級的綜合性專業外貿公司,位于廣西南寧市,現有員工21人。公司最早在1984年成立,當時隸屬廣西商會,是國有企業。2002年,在原來公司的基礎上一些小公司和自然人入股,實行股份制改革成立了新的公司,開始了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運作的步伐。
1.2 公司的經營范圍
廣西金鑫進出口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自營和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開展對銷業務和轉口貿易。經營南寧市各類超市部分商品的采購業務。產品遠銷歐洲、美國、東南亞及港、澳、臺地區,已達40多個國家。
新的《對外貿易法》于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我國對外貿易經營權由審批制變為登記制,這意味著外貿經營權的全面開放。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獲得了進出口經營權,成為推動我國出口增長的主力軍,外貿公司壟斷經營進出口貿易、一統天下的局面已不復存在。
自從失去壟斷優勢和國家政策的保護之后,專業外貿公司的先天不足暴露無疑,經營普遍陷入困境,開始通過各種改革尋找出路,有些從此倒閉,有些成功地打開了新局面,有些僅能勉強維持、茍延殘喘。
當然這種改革不是朝夕便可完成,它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各專業外貿公司的經營困境和經營劣勢也不是一下子可以扭轉的,這種劣勢表現在產權制度、管理制度、經營機制、發展戰略、歷史遺留問題等各個方面,能夠經受市場長久考驗的公司才會產生徹底的變革。廣西金鑫進出口公司在2002年較為成功地進行了股份制改革,已經實現了“政企分開、權責分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原來國有企業的各種歷史遺留問題也得到了解決,但是管理制度和經營方式仍然滯后,特別是市場營銷觀念淡薄。
2 公司的資源與能力分析
企業資源是指企業用于戰略行動及其計劃推行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的總和。與金鑫公司的出口業務相關的有五類主要資源,即: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和管理資源。金鑫公司作為一個外向型企業,出口業務面向的是國際市場,它的競爭對手不僅來自國內,而且來自世界各地,其中包括實力強大的跨國公司、在產品和價格方面具有相當優勢的其他發展中國家企業。面對如此廣闊而復雜的市場和如此眾多的競爭者以及國內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的挑戰,公司的國際營銷管理能力必定成為市場競爭取勝的利器。那么金鑫公司的企業資源是否足以支撐新營銷戰略的實施呢?其國際營銷管理能力究竟如何呢?我們需要對公司的相關資源與能力進行分析。
3 與出口業務相關的企業資源分析
公司從建立發展至今,最擅長的經營方式依然是傳統的收購——出口——成交——收匯這種傳統的模式。在這種的環境下,公司所獲得的最大技術力量物化在公司業務員的身上,這一特性大大增強了公司技術管理的難度。每一個業務員的離開,對公司造成的損失都是難以彌補的。如前所述,在公司改制之前,出口業務所經營的商品種類是相當廣泛的,除了前面提到的產品之外,還包括服裝、礦產品(金屬硅、銻錠、鋁錠等)、機械設備(礦山機械、醫療設備、柴油機組裝線、摩托車組裝線、工程和農業機械)、體育用品等。經營這些產品的骨干業務員離開公司另立門戶之后,這些出口業務就被撤消了,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幾乎是永久性的。
綜上所述,金鑫公司與出口業務相關的資源當中,惟有人力資源是相對優勢的資源,其它的相關資源要么短缺,要么物化在員工的身上。如何用好現有的優勢資源,補足短缺資源,實現新的營銷戰略定位,是一件關乎出口業務長遠發展的大事。
4 公司的出口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分析
如前所述,金鑫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中小型純專業外貿公司,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經營的產品多為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沒有生產和售后服務環節,國內沒有分公司,國外沒有辦事機構或自身能控制的產品銷售渠道;競爭手段單一,基本上是“以價取勝,以量取勝”。除此之外,筆者認為,金鑫公司出口業務要獲得持續發展,尤其需要解決以下問題。
1、出口業務處于價值鏈的不利地位。
2、缺乏差異化競爭優勢。
3、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挑戰。
4、缺乏必要的自有資金。
5 公司沒有的統一的國際營銷戰略,各種出口產品沒有明確的目標市場和市場定位。
金鑫公司目前的營銷策略是每個業務員負責某一種或某幾種產品的出口,單打獨斗、各自為戰,每個業務員都有自己的一套所謂不成文的“營銷概念”。所有的程序都是負責該商品的業務員一手操作,各種核心的營銷策略都是由一個業務員自己實施,實施的好壞全看該業務員本身的素質,國外客戶所接觸的也就是負責該商品的業務員。
這種營銷方式具有以下的弊端:1)、容易陷入盲目作戰的狀態。沒有統一的營銷戰略部署,也就無法知道公司的發展方向,也就無法制定統一的行動計劃,哪里有利可圖就奔向哪里,無法凝聚員工的向心力,讓員工陷入盲目和混亂,對公司的未來失去信心,誰都不愿意在一個沒有希望的地方長期待下去。一個國家沒有統一的戰略方針作就難以獲得持續的發展,一個企業沒有統一的營銷戰略,就容易陷入歧途。2)、容易陷入價格戰。沒有明確的目標市場和市場定位,造成與競爭對手產品市場區域重疊,使競爭變得激烈、無序和混亂,尤其容易卷入價格戰。
6 公司出口業務戰略定位實施的保障措施
6.1 公司的制度建設與文化建設
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和公司發展的需要,實現出口業務的戰略定位,必須對公司的制度進行必要的改革和建設,完全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來運作,同時推進文化建設,形成能夠激勵人、鼓舞人的企業文化。
公司的制度改革包括改革決策制度、人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激勵約束機制等等。下面重點談一談決策制度改革、財務制度改革、人力資源管理和團隊建設,因為這對于實現新戰略定位而言更為重要。
文化建設是企業建設的重要內容,企業文化反映了企業、員工、股東、社會之間的關系,企業的核心價值觀與行為準則是企業的靈魂,有激勵人、鼓舞人、凝聚人心的作用。
(下轉第149頁)
(上接第151頁)
建議金鑫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圍繞“服務”這個戰略定位來建設和倡導企業文化。
6.2 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
金鑫公司已經在運用網絡、電子商務、現代化的辦公設備等信息技術開拓業務和開展服務。若要滿足大量增加的服務功能,單靠這些顯然是不夠的,公司需要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強化信息中心職能,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統,如ERP等。
要提高服務的品質和效率,信息的及時傳遞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公司可以通過該系統同國外客戶進行信息傳遞和交流,了解客戶的需求,從而獲得和保留客源。另一方面,公司需要通過該信息系統與產品生產商、運輸合作伙伴等進行信息傳遞和交流,實時掌和控制整個服務流程。金鑫公司通過信息系統強化自己在出口業務中的信息中心職能,從而將服務功能向供應鏈的兩端延伸,實現自身的戰略定位。如果缺乏信息技術強有力的支持,信息不能及時交流和傳遞,服務的品質和效率便難以保證。
因此,若要實現戰略定位,必須加快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
參考文獻
[1]里斯,特勞特:定位[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年
[2]杰克·特勞特,史蒂夫·里夫金:極度競爭時代的生存[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5年
[3]李飛:鉆石圖定位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