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2 09:42:48
導語:在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因工程建設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議,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監理工程師所有監理活動都必須圍繞施工合同展開,合同管理是實現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工程師就是對施工合同行為的監督管理。
1.監督管理問題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實行監理的工程,業主履行合同的代表是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的角色是業主履行合同的代表。同時,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處于中心位置,承包人所有的工程活動必須通過工程師或者得到工程師認可。實踐中,有的監理人員認為,維護了業主利益,就會損害承包人的利益,這樣似乎有違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公正性,因而在監理工作中縮手縮腳,執業公正性與維護業主利益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對施工過程將要發生的權利、義務、責任協商一致的結果。當事人雙方最大、最根本的利益是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商品交換。嚴格履行合同就是維護了業主的利益,就是體現了執業公正性。監理工程師不能為了"執業公正性"而去主動幫助承包人主張權利。當然,維護不是偏袒,工程師不能超出合同的規定損害承包人利益。對承包人符合合同約定的主張要實事求是地及時處理。這樣也是維護業主利益。
2.工程變更問題
施工中,不確定的因素很多,設計文件中固有的錯、撞、碰、漏,工程設計變更在所難免。設計變更通常可由發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師三方提出。監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的管理首先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9條和《監理規范》第6、2、1條之規定,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提出的設計變更,均應有工程師審查同意后,再由發包人轉發原設計單位,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后編制設計變更文件。一要注意工作方式,尊重設計者。提出的問題要有根據符合規范。要心平氣和地與設計者溝通,千萬不要文人相輕,把關系搞僵。二要注意變更通知發出后,要及時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審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計量申報表。對變更項目計量,確定最后變更工程量、單價、總價。
3.工程索賠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受計劃經濟影響,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淡薄,有的業主很反感索賠,有的承包人不會索賠,工程索賠行為很少。部分監理工程師對索賠處理的原則、方法、技巧還比較生疏。工程建設索賠是國際慣例。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涉及索賠的條款有37條之多。顯而易見,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的提出與處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一要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二要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三要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四要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者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五要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4.合同爭議問題
由于當事人的利益不一樣,對合同條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條款不夠嚴謹和設定的條件發生變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造價等具體問題賦予了監理工程師爭議調解職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分歧久拖不決以致影響合同正常履行。一要平時注意與業主代表和項目經理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在他們發生合同爭議時,能在一個平和的氣氛中接受和平調解。二要了解分歧生產的具體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三要公平公正,是業主的原因不偏袒,是承包商的原因不姑息。四要注意工作方法。訂立合同時不怕傷和氣。而履行合同時就怕傷和氣。要防止事態擴大,致使雙方無路可退。一時不能解決的不妨先放一放,冷處理。五是調解結束要及時形成文字,諸如會談紀要補充協議等。
5.已完工程驗收問題
關鍵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途徑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 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它是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準則,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內容, 因此, 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問題
在工程建設領域內, 業主通過招標選擇施工單位, 并和中標單位簽訂承包合同, 承包人通過履行施工合同來實現業主的投資意圖。正確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對三大控制( 即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尤其是對投資控制具有特別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國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還存在一些薄弱的環節, 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 不少項目簽訂的承包合同非常簡單, 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 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標準合同要求, 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的要求;對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 簽約雙方可能還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壓力下草率簽訂合同, 為日后產生合同糾紛埋下隱患。其二, 簽約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 隨意修改合同, 或違背合同規定, 或對合同規定打折扣。如發包方不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有的業主長期拖欠工程款; 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賠措施, 也不敢擅自停工, 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廢, 對合同雙方都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其三,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合同糾紛時, 合同雙方首先采用的解決方式不是按照國際慣例請監理工程師對爭議做出公正的決定并執行這個決定, 而是想方設法用行政手段解決, 往往致使合同爭議復雜化;其四, 業主對某些專業工程指定分包單位, 在管理和撥付進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對待, 但要求總包單位和這些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在法律上, 這些分包單位是普通分包商, 對這些分包商出現的違反合同的行為, 總包單位難以約束。
二、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不斷完善和規范, 合同必將成為維系發、承包雙方的重要法律依據, 因此必須加強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筆者經過多年實踐, 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應采用規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 具有金額大、履約時間長、涉及面廣等特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內容全面、依據充分、定義嚴謹、格式合理, 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較強的適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規范文本, 有利于雙方減少合同糾紛, 能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隨著我國加入WTO, 建設單位和企業應盡快熟悉并適應國際工程管理的需要, 按國際慣例規范工程管理行為, 采用規范合同文本, 這對建筑企業提高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積極的作用。應注意的是, 訂立合同時應對專用條款的簽訂, 根據建設條件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認真斟酌, 這是訂立合同的核心。
(二)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主要是了解國家政策和行業規定, 收集齊全設備和原材料的價格信息, 深入市場了解和具體項目相關的技術, 及時掌握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情況。這些工作是長期性的, 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沒有扎實的基礎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三)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在建設領域內要進一步引入法制機制, 認真執行《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對違反合同的行為, 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 都應依法接受處罰, 從而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三、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實際做法
(一)合理進行分包
在簽訂主承包合同時, 要通盤考慮, 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專長的工程或風險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 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總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 并完成自己承擔的主體工程部分的施工, 以確保整個工程項目按時保質地建成,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
(二) 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進度
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人們都熟知要抓好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和成本管理。在這三控制中, 承包商在施工中尤應特別注意進度控制, 使施工進程嚴格地按計劃進度進行, 防止工期延誤。施工進度的管理, 其重要性不僅在于使工程項目按計劃日期建成投產, 更在于它對施工質量和工程成本的嚴重影響。實踐經驗證明, 嚴重的工期延誤往往會帶來一系列的被動, 會導致施工質量難以保證, 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三) 學會使用“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是現在工程承包施工實踐中經常采用一種分包方式。由于種種原因, 總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應承擔的責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對待, 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動。按照國際慣例, 在合同關系和合同責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現在: 對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業主指定的分包商來完成, 當這個“指定分包商”沒有完成合同義務時, 業主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如果總承包商不按時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從業主方面領到的工程款時, 業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 “指定分包商”所負責實施的工程部位, 其報價列入總包商的報價書, 但此項款額由“暫定金額”項目支付。由上述特點看, 如果“指定分包商”違約, 無論是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進度, 業主均負有推脫不開的責任, 總承包商可以擺脫合同責任。在施工現場, 總包商感到最難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 所以總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時,對某些合同條文要參照國際慣例進行斟酌和簽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 對一些根本沒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務的“指定分包商”, 要向業主要求更換, 以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目標。
【關鍵詞】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
1.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開始前進行分析研究后的工程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建筑市場競爭的關鍵點已從“最低成本價格”的競爭逐漸轉變到“誠信度”的雙重競爭。缺乏誠信,對企業而言無疑是慢性自殺,必然會受到經濟規律的懲罰。所以必須維護企業的良好信譽,按要求保質保量保工期的履行完成工程承包經濟合同。
市場經濟是以法制作保障來正常運行的經濟,必須明確雙方進行合作的法律基礎是雙方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為依據進行經濟合作。既然是經濟合同,涉及到發、承包雙方的經濟利益,在經濟利益的獲取上,主要是根據工程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敘嚴密的條款,要按照工程合同條款施行。
分析業主情況,了解業主的企業性質、管理水平、管理方式、以前所熟悉的行業、委托的施工監理情況、設計單位情況、設備制造廠商情況等。進而分析工程承包方式,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分析業主供應工程永久設備的概念和范圍,由于設備和材料的劃分沒有絕對的標準,工程合同交底時有必要弄清楚設備的劃分標準;同時對設備到貨的完整性、完好性預先進行交底,使設備接受人員比較準確地接收設備,也給設備缺陷由誰來處理或者誰來支付費用界定清楚。
主要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和內容有可能發生的變化,進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減。在認定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上,由于承發包雙方的出發點不同,利益分配上沖突,勢必出現標準認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經明確的概念雙方都不要爭執,合同中含糊的條款必須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證據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賠成功。
要特別注意工程合同中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要依靠經濟法律法規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運行。但是在合同洽談過程中,交易雙方有部分條款會出現違背現行法律法規的現象。例如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是否滿足了招標活動的所有必備條件,招標文件中的邀請要約,是否全部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有,按照我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條款的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條款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合同或者部分無效的合同條款,但是協商辦理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重視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簽證辦理,沒有設計變更簽證手續的一般不要設計施工,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可以在設計人員或者監理人員及業主代表口頭同意后執行,但是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補辦手續。
合同指導還要做經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條款解釋,使他們樹立全局觀念,及時對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工程施工的協調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現象發生,重要的是避免不應該發生的經濟損失的情形發生。
2.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較長,履行條件的變化導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條款需要調整,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向企業反映,通過協商及時簽訂補充合同協議來調整雙方的經濟利益。
一般工程合同組成都事先約定由一定范圍的文件組成,除了工程合同協議書、補充合同協議書、投標、招標文件外,有關工程會議紀要、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工程聯系單、工作聯系單等是工程合同內容的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建立工程技術經濟檔案,了解工程活動尤其是變動情況,協調工程部門的施工要求和經濟部門的費用狀況,統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驟和要達到的目的。及時和監理與業主溝通,了解他們對履行工程合同的滿意程度,動態分析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情況,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來作好下一步的工作。
我國新頒《合同示范文本》對工程中的各項業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定。特別注意按工程合同要求的時限來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當事人承發包雙方和業主委托的中間人監理工程師都應在工程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只有各自履行了義務才能保證各自享有的權利。
工程合同履行時限往往是工程進度要求和變更費用簽證辦理的矛盾焦點,現場合同管理人員要非常及時的和合同簽訂方辦理變更費用簽證手續,以免影響工程進展,造成工程利潤減少甚至虧本。
工程簽證是在工程監理根據工程合同和工程現場及施工圖紙簽署了中間人意見后,經合同簽訂雙方工程代表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計算依據。所以需要嚴格現場簽證制度作支持,要嚴格工程簽證權的限制和簽證手續程序,以免在簽證的認定上出現分歧。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相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工程現場簽證。
工程合同變更管理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處理各種工程變更,必須建立科學的工程合同變更程序,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必須依據相關程序進行工程合同變更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要及時收集和分析證據,為索賠和預防反索賠作好準備。如果工程合同的關系人一方沒有及時或者因疏忽沒有按照工程合同要求的時限來履行義務,引起另一方享有的權利得不到實現,容易引起索賠和反索賠。索賠是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主張權利的要求,主張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所以在主張的同時要舉證,提供事實證據,根據確實的事實證據和工程合同條款,工程合同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予以賠償相應的工程工期和工程費用。
3.施工完成后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合同管理還沒有完成。首先是督促工程部門及時辦理工程驗收、移交手續,及時移交工程資料,清點工程設備及其備件的領用和安裝數量,專用工具是否移交,工程物資領用數量是否相符,以上工作完成后,把相關資料轉給經濟財務部門。督促經濟結算部門根據以上資料在工程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編制工程結算書提交審核,雙方取得一致轉財務部門結清工程價款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即告結束。
4.結語
工程合同是施工階段工程造價控制的依據,加強工程合同管理實際上是對工程經濟進行有效的動態管理,作用是能及時挽回工程經濟損失。采取合同措施是實現控制施工工期、施工質量、工程成本目標的重要手段,對提高施工企業經濟效益有著重要意義。作為一個項目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全面的合同管理及相關基礎知識,在熟悉該項目工程合同的特點和相關內容的基礎上,嚴格對工程合同履行的范圍和內容及變更進行分析、控制管理,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才能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0.
[2]張同曉.淺析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面遇到的問題[J].山西建筑.2007.(33).
論文摘要:結合工程建設中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從招投標階段和合同施工過程兩個方面對合同管理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質量。
1.引言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合同已成為正常、有序地進行經濟活動的主要依據之—。作為一項重要的經濟活動,建設工程由于其投資大、持續時間長、參與主體多、經濟關系復雜,還要受到地質、氣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導致實施建設項目的難度很大。如果不事先將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使各項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實施,耍想獲得工程質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因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疑是規范建筑活動的有力工具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它覆蓋了合同策劃、簽訂、實施、解決爭議、風險管理、索賠及信息管理等多個方面。
2.工程招標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2.1合同的總體策劃。合同總體策劃的確定對整個工程項目有重大影響,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問題,是確定合同的戰略問題,它們對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控制有決定性的影響。合同總體策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實施中體現出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始準備每—份合同招標,以及準備簽訂每—份合同時,在工程結束階段時都應對合同總體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2.2招標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應進行全面分析和正確理解。主要包括:1)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2)招標條件分析;3)招標工作時閱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術文件分析。
2.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對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顧綜合性的、復雜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與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條款,對工程環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應有合同管理的實際工作經驗和經歷。一般來說,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個方面內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2.4承包工程中的風險分析。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因此,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作全面分析、預測,以采取有效的對策預防和降低風險的發生和損失。
2.5投標文件分析。投標文件的分析是招標人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參與評標的憑證,也是未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審查投標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較投標報價、評審方案和其他評標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審查投標文件,才能正確地評標、定標。
2.6合同談判。施工合同談判是合同當事人雙方就施工合同具體內容進行研究、協商的過程,也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雙方當事人力爭自己合同權益的重要機會。由于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蓋未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同時,合同雙方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因此必須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對合同進行談判和協商,進一步澄清和補充合同條款,使合同雙方在談判中進—步地溝通,詳細地交換意見。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合理分配合同風險和合同權利、義務與責任。
3.合同實施控制
建設工程施工的過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要使合同順利實施,合同雙方必須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責任。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與控制應貫徹到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3.1參與落實計劃。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如施工現場的安排,人工、材料、機械等計劃的落實,工序間的搭接關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
3.2協調各方關系。在合同范圍內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的問題,如合同責任界面之間的爭議、工程活動之間時間上和空間上的不協調。承包商與業主、與業主的其他承包商、與材料和設備供應商、與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間、工劇、組與分包商之間常常互相推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末明確劃定的工程活動的責任,這就會引起內部和外部的爭議。
3.3指導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攝,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員在工程實施中起“漏洞工程師”的作用,但不是尋求與業主、工程師、各工程小組、分包商協對立。合同管理人員的目標不僅僅是索賠和反索賠,而且還要將各方面在合同關系上聯系起來,防止漏洞和彌補損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3.4參與其他項目控制工作。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職能人員每天撿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對照合同要求的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和工程進度,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對策措施;對已完成工程作最后的檢查核對,對未完成的或有缺陷的工程責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防止影響整個工期。按合同要求,合同業主及工程師等對工程所用材科和設備開箱檢查或作驗收,看是否符合質量、圖紙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進行隱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負責驗收文件的起草和驗收的組織工作,參與工程結算,會同造價工程師對向業主提出的工程款賬單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單進行審查和確認。
3.5合同實施情況的追蹤、偏差分析及參與處理。它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及各種工程資料,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計劃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偏差;對合同屜行情況作出診斷;向項目經理及時通報合同實施情況及問題;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等。
3.6負責工程變更管理。工程變更管理是指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科,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給項目經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
3.7負責工程索賠管理。工程索賠管理包括與業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及其他方面之間的索路和反索賠。
3.8負責工程文檔管理。工程文檔管理是指對分包商發出的任何指令,向業主發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主方發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
3.9爭議處理。承包商與業主、與總(分)包的任何爭議的協商和解決都必須有合同管理人員的參與,對解決方法進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審查、分析及評價。這樣不僅保證工程施工一直處于嚴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項工作更有預見性,更能及早地預測合同行為的法律后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對施工合同的履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對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終是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
2、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水利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水利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二、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強化合同管理,按程序簽訂合同,建立合同審查制度,完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保證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規、完備、詳盡和準確無誤,從而減少因沒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問題導致的爭議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 強化合同實施細節
合同的實施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其過程是不斷的調整和變化的, 即向著合同的雙方雙贏的方向靠攏的過程。它是從合同的原始狀態,按照合同的規定,通過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加之促使其發展的要素來共同達成合同目的的過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就是要在合同實施的進展過程中對影響其達成的要素進行合理的分析, 并找出與合同履行向矛盾的偏差, 對其進行糾正。所以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對細節的管理,尤其是關系到工程質量、進度、成本的影響因素的控制。這就要求工程師和承包商在現場每日、每班都應隨時協商,落實當日進度計劃,每1~2周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召開一次例會, 對現場每天的資源配備和工程完成情況作相應的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保證計劃的執行。另外, 對信息要適時管理, 如: 每日、每周的生產記錄, 每周的生產例會紀要、現場指令、檢查檢驗各種材料設備記錄、往來信函、事故資料等。這些控制工程質量、進度日常管理手段是保證合同落到實處的必須措施。
3、合同雙方要履行各自職責,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分為發包方和監理單位的施工合同管理、承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兩個方面,合同雙方要嚴格按合同條款約定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通過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來實現,因此,發包方應給予監理人員充分信任,不過多干預,而監理人員要在授權范圍內依據“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監理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 代表業主開展對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安全等方面的監理工作,充分發揮監理職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而承包方也要按投標文件承諾和合同條款約定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具體分工,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以實現促使施工單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保證施工合同目標的順利實現。主要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按照合同要求進度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向業主移交工程;工程發生變更時,及時向業主提出索賠報告,取得相應的工期延長及經濟補償;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程計量,按時提出中期支付證書,并且按照合同規定程序進行催款工作,確保適時得到工程款。承包方應認真組織施工,保證按期按質竣工,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從而實現自身的經濟效益,并贏得良好的信譽。
4、 加強合同管理, 保證索賠提供及時、準確、有力的證據
施工索賠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目前市場競爭激烈, 承包商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 索賠更是施工單位通過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護和爭取自身的經濟利益、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承包人根據合同任何條款及其它有關規定, 向招標人索取追加付款時, 所提供的索賠證據必須具備真實性、全面性、及時性和符合特定條件, 這就有賴于完整的基礎資料, 如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種簽約、工程圖紙、技術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會議紀要、施工現場有關文件、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國家物價和工資指數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進場憑據等。如果文件資料管理不善或信息收集不暢, 很容易錯失有效的索賠。因此, 承包商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時, 還應加強技術內業和文檔的管理, 認真系統地收集積累各類基礎資料。這就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做到: (1)建立文檔系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工程的原始資料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產生, 它必須由各職能人員、具體工作負責人提供。所提供的資料要標準、全面、準確, 并注明時間, 還要建立工程資料的索引系統等。(2)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在工程施工中, 所有各方的溝通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均以書面形式作為最終依據。這是合同的要求, 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 在實際工作中, 這特別易被忽略。
綜上所述,水利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要想把水利建設工程做好, 必須把相關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好, 只有把這些合同管理好, 才能達到建設好, 更好地發揮工程的效益。
參考文獻:
[1] 徐燕.淺論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國水運,2010(1).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施工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完成業主交給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業主應按合同規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了我國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重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它在整個項目管理過程中, 主要從三個方面體現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對項目承包的經濟效益有重大影響。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確定了雙方的項目實施目標。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和重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就是如下三項:
1.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2.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 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 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階段,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尚不發達,建設單位為了完成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合同類文件不規范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后續的工程實施過程中處于被施工單位牽著鼻子走的被動的局面,甚至出現個別為了完成建設任務違約下發聯系單或擅自調高合同進度款支付節點,最終出現工程款超支付的嚴重后果,給國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1. 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很多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以及后期的合同執行過程中,都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隨意性較大,往往容易導致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合同條款進行仔細的研究便草率簽訂,未明確違約條件及違約責任,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主體不當,甚至簽訂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這樣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便不能較好的依據法律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簽訂合同后,沒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實施,發生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使自身處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實施過程中,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收集的證據沒有收集,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從而損害了應得的利益。對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業都是容易忽略的,這主要表現在執行力度上。因為一些單位對合同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了單位缺少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缺少充足的經費保障,不能進行日常的對比審查。
2. 缺乏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當前我國大多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單位都沒有成立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建設行政主部門通常都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一些施工單位也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無法很好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時
目前建設市場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還是1999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來工程建設行業發展迅速,建設行業的相關規范也在持續更新,導致原有合同文件對目前建設市場的一些問題未約定,再加之部分建設單位管理水平有限經驗不足,導致施工合同剛簽訂就存在重大缺陷,為后續的合同順利履行造成障礙物。
4. 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 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 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 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合同簽訂過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導性意見沒有很好落實到合同中,最初對合同管理的想法過于簡單,工程實施過程中一些不確定因素沒有充分考慮,一些無法包干的風險也相當然的轉嫁給施工單位,最終導致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不勘重負消極停工,合同文件無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僅停留“點到為止”程度,沒有約定違約執行時間,造成發包人無法適時履行合同。
6. 施工索賠難
建設工程往往存在著政治上、經濟上、合同上的風險等各種風險,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的變化等都會給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經濟損失,影響其正常施工利潤,這些本可以向發包方進行依法索賠的。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際交流”,而沒有實行以合同和證據基礎上的規范化管理,實際工程中常會礙于情面而沒有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承包商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五、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1. 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簽約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出現問題的話,就會導致另一方面無法正常進行。所以想要加強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須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和簽約工作。工程的談判和簽約要求合同雙方人員都要掌握相應的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規。同時需要雙方都仔細的閱讀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規范,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進行互相之間的磋商、解決。在合同的簽訂之前,雙方當事人要根據自身情況,深入考慮、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過程當中出現一個怎樣的問題,事先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合同中的條款要相對明確、專業化,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要表達清楚,要杜絕合同中雙方權益不對等的現象發生。同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要嚴格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便于更好的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2.加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所以施工單位應引進具有這方面才能的專業人才,也可通過教育培訓來培養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還應熟悉各種法律、法規,具有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才能,精通各種合同業務。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知識面寬廣、應變能力強、工程經驗豐富的人員來承擔合同管理工作,同時也應加強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管理人員合同方面的培訓,以便他們更好的從全局上圍繞合同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3. 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4.注重合同實質性條款審核及約定
近年來,由于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迅速發展,很多建設主體為穩妥起見,都把工程結算審核的任務委托專業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核,但是由于根據國家發改委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凈核減比例超出一定范圍的,追加審計費是需委托方承擔的,而且這部分費用無法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開支,過去老文件規定追加審計費是由施工單位承擔,但現在文件沒有約定,由于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產生的追加審計費卻要建設單位承擔,無疑會讓建設單位成冤大頭,因此大部分建設單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關于追加審計費由施工單位承擔的條款,對于已開工項目的但沒約定追加審計費的項目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來明確追加審計費的承擔事宜。這些細節的問題實實在在地影響著合同雙方的利益,因此對實質性合同條款約定要尊重客觀同時也需考慮日后的一些不確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對性質約定,要有量的指標,讓合同執行人員一看合同就知道該如何操作,什么節點是合同管理的關鍵點,從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學有效。
5.加強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業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尤其是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機構人員應熟悉《合同法》、《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建筑相關的法律知識,可外部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對全體人員普及合同法制知識,掌握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識,讓其了解合同違約的嚴重后果,讓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上報索賠價款比較感冒,哪怕索賠理由確實成立且索賠依據充分,個別建設單位也希望以變更形式支付索賠價款,由于這種畸形建筑市場大環境導致承發包索賠意均不強,反映在大家對合同索賠條款的重視度不夠,承發包更注重對方的合作態度,反映出來索賠成功否不取決于合同約定而取決于跟建設單位領導的關系的怪現象,甚至個別項目因此而發生建設單位領導因此而腐敗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確索賠條件,實行索賠規范化,是當前合同管理關鍵。基于市場變化、地下條件的不確性,發包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既約束施工單位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建設管理水平。
六、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設單位要形成高效、科學的管理機制,從投標階段就做好合同的統籌與規劃,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動性與動態性,采用精細化管理,在完成工程質量目標的基礎上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劉牧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的關系探析》,《中華民居》,2012年12期
譚海珊:《淺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措施》,《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年13期
1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結合工程造價管理提升經濟效益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業在對一個項目開展施工的時候,必須簽訂施工合同,而且項目的雙方都要知道合同對于施工來說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對一個項目的整體規劃,包括項目的質量以及安全等,同時合同也是項目按期交工,并且給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據。簽訂的合同必須完整,對施工的所有細節都要明確的標準,同時也要規范,這樣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約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還要考慮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計價的方式以及施工風險等,也要具體的寫出在工程遇到風險需要進行賠償的時候,賠償的方式以及資金等。
投標報價書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時候,對工程結算也要按照投標報價書來計算。投標報價是工程的第一環節,這個環節與企業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工程在投標報價的時候,要求有關人員知道報價的技巧,同時還能知道與報價有關的政策等,這樣可以保證報價的結果是最佳的。報價技巧可以有以下幾點:
(1)在對工程報價的時候,可以采用多方案。這種報價方案適用于某些對技術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該工程對于條款沒有明確的標注,施工的范圍也不確定,這有這樣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體上說,這種報價是在最初的招標文件的基礎上報價,如果某些條件發生變化,報價才會變化。例如材料的價格不穩定,在對材料報價的時候,就用材料的最低價格,這樣可以打消業主的疑慮,同時還能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最重要的是不會讓施工方有較大的壓力。
(2)除上述的報價方法外,對工程報價的時候,還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標前,報價人員要對報價的圖紙非常熟悉,而且還要將項目進行對比,在對比中分析業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單不能滿足業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實施的時候,可能會發生變化。如果某些項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對其報價的時候,可以適當的調低價格。相反的情況就要增加報價,這樣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經濟效益,而且還能預防在施工的時候出現的問題,在施工的現場對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標的時候,對項目的報價要知道單個項目的報價,這樣如果個別的項目在施工的時候,出現了問題,對其賠償的時候,也有依據。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時候,可能會更換,那么在對其報價的時候,可以將價格調低,相應的增加人工以及機械的報價,材料的價格在補差價的時候,以材料的市場價為標準,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獲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項目中標,那么中標的價格應該以總的投標價格為準,為了能夠讓投資出現回籠,在報價的時候,工程前期的單價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價格可以降低。
2 在施工階段運用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管理相結合提升經濟效益
(1)為了讓工程能夠在完工的時候,順利的實現預期目標,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時要合理的編制施工方案。在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時候,有編寫投標文件的人員組建施工團隊,成立一個專門的項目部,然后對項目有關的信息進行交流。保證能夠順利的編制施工方案。在進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時候,要有專業的人員對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內容進行做詳細的說明,以便施工人員知道,施工的范圍以及在施工的時候,哪些行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許的,而且也要讓施工人員知道在施工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事項。在編制施工方案的時候,要表現出合同上的權利以及義務。從多個方面出發,對施工的工藝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過程中,要對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對收集的信息做好記錄、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時間里寫好施工日記,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現場配備文職人員,專門的統計資料。收集的資料有很多個方面:首先是招標文件,圖紙以及文件有關的補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與項目施工有關的協議以及材料數量、供應等等。再次是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資金有關的問題。最后,在施工中的對項目的記錄,例如圖紙的設計、變更,項目雙方對相關有關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現場對資料的收集,可以讓施工方能夠及時的掌握信息,并且對信息進行分析,使其保持動態的狀態。
(3)依照法律法規及合同條款敏銳發現索賠條件,及時整理索賠原因在時限時間內處理好工程索賠事件。工程索賠在工程施工中發生的頻率較高,涉及的因素是施工條件、施工技術、施工范圍等發生變化,而引起的費用增加或工期增加。施工單位可以根據合同文件的相應條款向業主要求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補償的過程。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引言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契約經濟,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合同在企業對外經濟交往中越來越重要,它是甲乙雙方實行承諾保護雙方利益的表現,合同管理也因此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本人現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談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綜合管理。
1合同與施工合同管理
1.1什么是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或者說,是法人和法人之間,或法人和公民之間,或公民和公民之間為實現某種目的而確定相互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1.2施工合同管理的含義
所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指的是在承發包雙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而明確制定的雙方所需履行的權利與義務;其次是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按照合同的約定,為確保項目成功實施所采取的全部管理活動。具體管理活動體現在對項目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等進行的管理。
2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現代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是經過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實踐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已逐漸被人們認識和接受。然而,目前還有相當多的建筑業企業即承包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仍然沿用以調度為中心的現場管理模式,往往只重視項目進度和質量,造成企業項目管理的龍頭偏位,最終結果是項目投入產出的不對稱,效益從合同管理的缺陷中流失。現就常見的、比較有代表性的三個方面問題介紹如下:
2.1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責任主體錯位
該問題主要容易在承包方企業中產生,主要表現在: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企業法人遠離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企業在對某項目投標中標簽訂合同后,與項目經理簽訂內部經營責任書,把合同直接授予項目經理或項目部,企業法人對合同履行情況就不再過問了,只要求項目經理按經營責任書返回企業利潤就行了。其后果是,項目經理能力強、管理到位的,外界環境、風險等干擾因數小的項目完全可以實現利潤;但是,若遇到項目經理以一己之力無法有效克服的困難時,加上企業法人中間過程的管理控制不到位,勢必會給項目造成巨大虧損,這樣的實例相信我們都屢見不鮮。
2.2合同履行分析不到位,重視度不夠
國外好的承包商都十分重視合同履行分析,他們對待合同就像讀圣經一樣,經常研究對照,從中找出問題,趨利避害,而國內許多承發包方企業,一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三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形成“營的不用,用的不知”,即管理合同的部門具體不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長期以來,造成很多企業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識,缺少依法管理合同和兼顧全局利益的觀念。
2.3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隨意性強
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作為買方市場的發包方往往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經常會提出一些苛刻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承包商身上,因此,承發包方就會做出一些有悖法律法規的事情,如:合同條款有失公正,或直接使用不規范的合同文本情況比比皆是;簽訂“陰陽合同”,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情況屢見不鮮;借用其他承包商名義違法承包的情況時有發生;違法轉包、過度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等等。總之,承發包雙方為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發包方想盡一切辦法轉嫁風險,壓低承包方價格;另一方面,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在盡一切可能迎合發包方要求的同時,常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轉包等非正常手段來獲得利益,最終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進而產生法律糾紛。
3 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及建議
3.1明確責任主體和執行主體
項目經理為何不能作為項目責任主體,其主要原因:一是項目經理作為自然人不能承擔消極的或積極的合同履行的法律后果;二是合同履行后果一般體現在工程竣工后,項目部組織的暫時性,項目經理的任期性,制約著責任主體的到位;三是項目經理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對項目巨大虧損負經濟責任。 因此,合同履行主體的界定應該是:(1) 企業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責任主體(包括合同履行的最終責任),合同的最終權益也應由企業法人來享有,這樣,企業法人對項目合同的監管才能到位,項目經理負盈不負虧的問題才會得到有力約束;(2)項目經理和項目部是合同履行的執行主體,其職責是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強化全員合同意識,全面履行合同,能根據合同及時認真地開展索賠,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2要全員重視合同履行分析
合同履行分析是承包商落實合同責任,分享合同權益的關鍵性措施。通過對合同進行分類歸檔,專項細分,對照項目,解釋說明,把原始合同文本變成執行合同文件,使合同執行人員明確合同責任在哪里,便于實施全員合同控制。它體現了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
首先它要求合同管理人員能夠準確地解釋合同,通過對合同的總體分析和詳細分析,形成合同執行文件。合同總體分析重點是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文件,把合同規定落實到帶全局性問題上,合同詳細分析,就是把合同規定的內容落實到合同事件上,通過制作合同事件表把合同的責任分解到具體施工部位,工序、工種和人員崗位上。
其次它要求做好合同交底。通過管理部門逐層陳述合同意圖、合同要點及合同執行計劃,使合同責任落到實處。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經理及合同管理人員已進行合同交底,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部全體人員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計劃,各職能部門的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措施等,并逐層形成合同交底記錄。最后根據項目經理要求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發各執行人員,指導其管理活動。
3.3加強建筑市場監督和引導
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關系失衡和過度競爭問題是產生承發包方鋌而走險違背法律法規最主要原因,這需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包方、承包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夠逐漸得到解決,正常的建筑市場環境才能得以維護,才能規范、健康發展。一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發包方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對承發包方的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二是,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建立承包商誠信檔案;三是,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在招投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承發包雙方的利益,行業主管部門在招投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不要過分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
4企業如何才能更好的實施合同管理
4.1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承發包雙方企業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和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要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流程進行操作和執行,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和保障。
4.2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直接影響合同管理的質量。所以要通過培訓和健全合同管理人員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提升專業知識,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增強合同管理人員要按照規范和程序依法簽訂、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識。促進企業合同管理更好的法制化和誠信化。
4.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對合同管理好壞、得失的評估,其主要工作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辨別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并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關鍵詞】建筑工程;分供合同;管理
市場經濟可稱為法制經濟,在某種程度上也稱為合同經濟、契約經濟。現在這個社會講求的就是合同,一個企業的成功與失敗與合同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一個企業要想長久性的發展就必須要把合同以及合同管理予以重視,合同管理必須是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全過程的。系統性是指凡是與合同內容有關的部門都要對合同進行管理。動態性是指要隨時隨刻注意合同的變化情況,若發現有對我方不利的變化時,要及時修改合同、變更合同,在必要的情況下可對合同進行適當的補充,情況嚴重時可中止以及終止合同,避免因合同管理不當而出現賠償等問題。
一、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簽訂合同階段出現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主體合格是指(1)必須為合同當事人;(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民事權利能力。主體合格不能出現以下兩種傾向:(1)屬于合同當事人但是不具備這兩種能力,這樣的主體就是不合格的。(2)具備這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的當事人,這同樣也屬于合同主體不當。
2、合同文字表達歧義。在草擬合同中,合同的內容表達不清楚不具體,容易造成歧義和誤解,為以后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在草擬合同時應準確清晰的表達出合同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也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并確認合同的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想法。
3、合同條款出現掛一漏萬的現象。制定的合同條款上不全面,存在一些漏洞。很多的違約責任都產生于這些漏洞,出現違約現象時,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處罰條款。
4、只有從合同沒有主合同。建筑工程總承辦合同就屬于主合同,該合同是能獨立存在的,從合同的成立必須依托于主合同,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
5、簽訂違法違規的合同。在《合同法》的第52條明確地規定:若簽訂的合同中涉及違法違規條款那么該合同無效,不受法律的任何保護。現在很多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都把違法的目的用合法的形式進行掩蓋,這種合同從實質上說也是無效的。
6、境外合同出現很多疑問。自從我國加入WTO后,很多企業在制定合同時都采用境外文本,因每個國家國情不同,語言表達也有很大的差別,外加上翻譯的不完全準確,導致了合同的文本出現了很多的問題,為了避免這種狀況的再次出現,在制定合同時應弄清表達的具體內容,并在合同上進行明確的說明。
(二)在合同履約階段出現的問題
1、應變更的合同未進行修改。為了使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實現有更好的保障,就必須在一段時間內對原合同進行修改,修改時必須要及時不能出現拖沓等現象。
2、未發出相應的會議記錄。及時的發出書函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但是在合同的履約階段,及時的發出書函往往受到人們的忽視,導致受到嚴重的懲罰。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的表明,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的洽商、合同的變更、有關合同的文件以及書面協議都應予以重視,并視為合同內容。
3、未辦理簽證確認。很多的建筑公司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沒有權限。現場的管理人員認為這并不重要,當出現糾紛時,會因為沒有辦法舉證而導致重大損失。
4、未在的時間范圍內。在現在的建筑行業中,出現了非常嚴重的拖工程款問題,在出現問題時未及時訴訟法律,當準備訴訟法律的時候才發現已過了訴訟時效,這樣就使造成的損失得不到賠償。若的時間超過了訴訟時效,那么就相當于建筑公司放棄了債權主張,放棄了勝訴權。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原因
(一)歷史根源
現在的很多建筑行業都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出來的,在那個時期,不管是管理的制度、管理的方式、管理的方法都有一定的計劃性。建筑施工的任務都是由上級下達給下級,在施工任務上是按照地域分工承擔,在結算時也是根據財政撥款來進行,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上級的控制范圍內實行。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前不會與發包方簽訂任何的合同,只需要一張“委托書”。這樣就導致了很多的建筑企業根本不了解合同的概念和作用,因此也談不上合同管理了。
在八十年代初,計劃經濟逐漸過渡為市場經濟,市場競爭逐漸激烈,施工任務是通過招標方式和投標方式來取得,代替了原來的上級下達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在中標后,與發包方簽署施工合同。建筑公司開始慢慢的接觸合同,漸漸明白合同的概念和作用,也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合同進行管理,但是這一切都僅僅處于初級階段,在很多方面上都存在缺陷與不足,合同的內容表達的模糊不清,簽訂的合同也不規范,這就導致了出現了很多問題。很多的建筑商因為合同的漏洞把辛辛苦苦賺的利潤全部搭進去,嚴重的甚至還賠上了老本。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筑企業施工領導就深深的意識到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相對于八十年代初期的合同管理,現在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但是還是受到了三十多年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
(二)認識根源
現在很多的企業對于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這兩對的關系認識不具體、不全面。
1、市場和合同的關系缺乏一定的認識。市場與合同是相互依存的,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支撐,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合同是市場的產物,也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沒有市場就談不上合同。很多的企業不能正確的認識市場與合同的關系,要不草率的簽訂合同,要不根本就不簽訂,當遇到糾紛時就會沒有相應的依據去協商與調節。
2、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認識不足。很多的企業沒有重視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聯系,部門之間履行的責任不落實、不溝通、不明確。其實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的溝通與處理。
三、針對問題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在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可以通過選擇素質較高的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一些的培訓、選送較好的院校進行深造、建立崗位責任制等等方式來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使管理人員的語文水平、思想水平、業務能力、法制水平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企業的合同信息化管理體系。在企業的合同信息化管理上我們可以采取制度網絡和組織網絡兩種方式。制度網絡是指企業對合同管理的每個環節都要制定相關的操作制度,對合同管理予以保障。組織網絡是指由上而下的建立各種制度,使企業的每個層次各個角落都在合同的管理范圍之內。
(三)積極參加“重合同、守信用”等活動,讓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得以提高。“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所開展的活動,能維護經濟秩序和市場秩序,從而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參考文獻:
[1]周建國.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問題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2(27):512-512.
[2]張衛花.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2(15):29-30.
[3]孫勇.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問題的探討[J].卷宗,2012(4):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