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4 1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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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資金點多面廣,項目分散,涉及到千家萬戶,因此審計工作非常繁雜。要使這項審計取得成效,筆者認為,應把握一條“主線”、突出一個“實”字,做到“四個結合”。
所謂把握一條“主線”,就是要牢牢把握資金的流動這條主線,從賬戶入手,資金走向哪里追蹤審計到哪里。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先要從資金管理單位賬戶入手,摸清資金來源和去向及使用的總額,對原始單據進行復核、對比、分析,從中發現疑點。對工程項目要對其招投標資料、承包合同、工程預(決)算資料、工程款發票、付款情況等等原始資料進行審核;對發放給農戶的資金要認真審核發放表,重點審核表上農戶簽名是“農民字”還是“干部字”,我們對某鄉“毛竹林低改補助發放表”審核時,通過仔細核對筆跡,發現很多屬于“干部字”。通過上戶調查,證實幾張發放表金額150 000多元全是假的,都是干部冒充農民簽字;對購買種苗等材料款項,不僅要認真審核發票、合同、驗收單、檢疫證等,還要和運費、干部差旅費結合起來查,如果其它資料都齊全,而沒發生運費和差旅費,這就很值得懷疑。
所謂突出一個“實”字,就是要求審計人員一定要務實,要“沉”下去,深入實地,這是審計工作成敗的關鍵。我們搞涉農資金審計絕不能就賬查賬,要把從賬面獲取的資料,發現的疑點,深入農戶到群眾中去調查核實,取得證據。對工程項目不僅要深入實地勘查,審核其工程量和造價,而且還要走訪群眾,了解這個項目是什么資金建的,什么時候建的,防止發生甲項目套乙項目,新項目套老項目重復報賬情況。我們對某鄉審計時就發現退耕還林項目套油茶林項目,一筆種苗費兩邊重復報賬,違法所得落入個人腰包。對在外地采購的苗木、材料等有疑問的還必須派出審計人員外調或函調。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推動萬源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我局積極落實萬源市委政府關于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成立了局機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明確了由一位副局長負責聯系事宜,辦公室承擔具體事務。根據萬源市委目標管理的要求,發揮職能作用支持新農村建設,對舊院鎮大倫坎村進行了幫扶。
一、落實幫扶資金及物資,制定出我局新農村建設幫扶實施意見。深入舊院鎮大倫坎村調研,以抓農民增收為核心,圍繞當地的農業、地理環境等現狀,著力幫助拓寬農民致富路子,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大力支持和幫助,捐資25000元助其發展以茶葉、舊院黑雞為主的特色產業。通過該鎮黨委、村委的共同努力,積極籌措資金,帶領當地農戶實施工程項目,大倫坎村燒碳坪茶葉基地建設,已完成了140畝的茶苗栽植任務;黑雞產量達14萬只,其中已發展4000只以上的大戶2戶,1000只以上的大戶8戶,500只以上的大戶20戶,100只以上的大戶320戶。目前,大倫坎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舊院黑雞專業村。[自查得40分]
二、發揮職能作用支、持新農村建設,多方協調,積極為該村爭取財力、物力與信息支持,爭取項目資金。發揮部門優勢,著力政策幫扶,聯系市以工代賑辦,積極為該村的村道公路建設爭取項目資金。由鎮、村協商投資村民投勞,新建了大倫坎村紙廠河壩至安子坪泥碎公路9.6公里,完成了大倫坎村余家灣至大路坪、加油站至四季坪、滑石板至燒碳坪12.2公里的村道公路硬化。[自查得20分]
三、加強財政支農、專項農業補貼等資金的專項審計,開展涉及農業、農民的國家扶持政策實施效果調查研究。對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項高度重視,對涉及農民教育培訓的中職教育國家助學金、陽光培訓、農民工職業技能、勞務培訓等專項資金聯合相關部門進行綜合的審計調研,組成專項審計調查組,對財政撥付的各項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各部門如何規范化管理、實施,各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有交叉,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現象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以及資金使用效益如何進行審計調查,摸清財政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從財務的角度出發,進行綜合全面的評價,并以此為基礎撰寫了《加強督促監督,保證民生工程落到實處的有效途徑研究》調研文章,并為政府相關部門實施民生工程提出意見和建議。[自查得40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全力推進全市新農村建設。結合本部門的實際,發揮本單位經濟監督職能作用,尤其在鄉鎮審計中,將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作為重點進行實地核實,確保新農村建設效果。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鄉黨委政府工作目標及省、市、縣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成立土地流轉中心;進一步落實惠農減負政策,切實保障農民權益;進一步鞏固村賬站代管,加強農村審計,完善監督機制;進一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推進我鄉經濟的全面、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在進一步完善和鞏固土地延包工作的基礎上,健全土地承包糾紛調解機制。
2.不折不扣落實惠農減負政策,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監測網絡和惠農減負政策監管長效機制,加強對農民負擔的全程監控,確保減負不反彈,杜絕上訪案(事)件發生,確保全鄉大局穩定,群眾得到實惠。
3.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的管理和監督,制止和排除農村財務糾紛隱患,全面推行農村財務的審計工作,完成好離任村干部的審計工作。
4.圍繞我鄉種、養殖特色產業,組建一個養鴿協會、林業協會,以幫助農民發展經濟,發揮農民合作社的示范效應。
三、工作方法
(一)以農村財務管理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為手段,全面優化村帳鄉代管工作,強化村級財務的監督和審計工作。
1.協助村級建立并完善民主理財小組,力爭村報賬條據先由理財小組審核,加蓋民主理財審核專用章后再入帳,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能,監督好村財的收取和使用,確保村財公開、及時、全面。
2.進一步加強全鄉村帳代管的規范化水平,全面實施村賬鄉代管和賬務電算化管理,代管中心內部將實行嚴密分工,以強化帶官員職責,有一人負責內務,具體負責各村往來明細帳的電腦錄入和報賬條據的錄入,四人負責外勤,具體負責各村的財務理順及往來明細賬整理和核對,做到記賬規范、賬賬相符。
3.加強村級轉移支付、上級補助資金及一事一議獎補資金的管理、審批、使用,做到專款專用。
4.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組織好人員開展村級審計,一是繼續開展專項審計,記賬員對各自負責村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二是圍繞當前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審計,三是加強對離任村干部的審計工作。
(二)保障農民合法利益,繼續抓好惠農減負政策工作。
1.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規范部門收費,實行源頭治負。
2.力爭“一事一議”獎補項目名額,嚴格議事程序,規范議事范圍,加強審批監督權,加大資金使用監管力度,為農村公益建設排憂解難,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3.繼續鞏固落實惠農補貼政策成果,進一步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分別與村及相關部門簽訂強農惠農政策責任狀,堅持做好“四項監督”,落實好“四項制度”,用制度來約束和規范村及部門行為,確保惠農資金落實到位。
4.強化農民負擔管理,暢通涉及農民負擔的渠道,建立受理、督辦、處理和反饋制度,做到受理及時、督辦得力、處理到位。
5.制訂、匯編鄉村級財經制度,把村級財務管理、一事一議、村級事務、村干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土地補償使用和管理、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民主理財小組工作職責、涉農收費、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責任及追究、村級報刊雜志限額等事項,通過細化、亮化形成制度,發放到村,用制度規范村級行為,考核村級減負工作水平。
(三)以推進規范化建設為重點,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
圍繞我鄉養殖業、種植業等特色產業,在堅持尊重農民的意愿和選擇“引導不強迫、服務不干預、支持不包辦”的前提下,組建養鴿協會和林業協會,增加人平純收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經管站人員專業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在惠農政策落實、土地延包及村賬站代管等業務性方面,經管人員能獨當一面,協助鄉村干部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清除群眾思想顧慮,從而杜絕案件發生。
2.加強經管系統制度建設,亮化工作責任,在經管四大工作中,制定管理辦法、考核細則及一些中心工作責任狀,分別加強經管站內部人員及村會計的考核。
關鍵詞: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255-02
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如果做的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單位的施工支出,提升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確保施工單位的可持續發展。隨著國內經濟的迅猛發展,建筑行業的發展也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陷入了惡性市場競爭中,施工單位往往需要在重視施工速度的同時,強化財務管理水平,這樣才能保證施工單位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一、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只重經濟效益,忽視了財務的有效管理
一些小型建筑施工單位為了追求高的銷售量和市場份額,忽略了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很多小型建筑施工單位因為管理者的素質受限,會計核算制度欠完善,沒有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使得企業財務管理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財務管理體制的落后
目前雖說施工單位的技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體制仍然不夠完善,企業的這些不協調性,讓單位的正常發展受到了阻礙。因為現代化的施工財務支出包括人員開支、機械設備的支出和施工材料支出多方面的內容,但是在實際施工中往往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體制,這就直接阻礙了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最終降低了財務統計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三)資金管理不科學
資金管理工作主要牽涉到資金預算管理、資金交易管理、資金核算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只有做好了資金預算,才能開展正常的施工工作,一旦資金預算出了問題,就會妨礙施工工作的正常進行,使得施工經費不足,導致資金周轉不便;資金交易管理就是對施工單位運用在機械和材料采購中的資金進行管理,若是資金交易管理不當,評估市場環境欠妥,就會造成施工單位資金浪費,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資金核算管理就是施工單位在完成施工后對于所使用資金的核算,只有對資金進行了科學的核算,才能實現施工單位效益最大化;只有科學管理固定資產,才能確保施工單位固定資產不流失,才能確保施工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才能確保施工單位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四)預算控制體系欠完善
當前很多施工單位預算管理體系不夠完善,現狀并不樂觀,一些施工單位雖說預算管理體制比較明確,也編制了年度預算,但是可行性不強,執行后的實際效果并不好,預算只能為生產經營計劃提供參照,沒能實現預算的控制作用。
(五)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很多建筑施工單位缺乏專門的財務機構,有的單位甚至出現了一人在多個單位擔任兼職的現象,一些建筑施工單位甚至是請記賬公司計算財務,這樣做雖說節約了一定的人力和財力,但是會導致缺乏必要的崗位職責,缺乏原有的強制性。一些有施工單位的財務人員多由單位領導的親戚擔任,只能完成簡單的任務,不能完成真正復雜的財務管理,沒有讓財務管理工作發揮原有的作用。
二、提升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完善施工單位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
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施工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因為這是施工企業發展的動力源泉。必須強化財務管理的強制性和嚴肅性,要加大宣傳力度,運用好媒體和網絡的力量,將財務管理知識進行普及,讓建筑施工單位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提高專業技能。建筑施工單位要派專人專責管理財務管理工作。建筑施工單位需要的不只是會簡單記賬的財務人員,更需要專業技能嫻熟的專業人才,并且完善制度,規范施工流程,嚴格紀律和監督,建立起一整套施工單位財務管理的制度,確保建筑施工單位內部組織結構的健全,建立合適、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為企業提供真正的財務管理制度保障。
由施工單位排除人員組成專業的財務管理小組監督并落實各項財務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金支出。
(二)建立新型的財務內部風險控制體系
施工企業要在當前現代化額信息化環境中穩定運行,存在較大的風險,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要有完善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加以保障。所以,應該借助信息技術來管理相關的信息資源,及時收集和整理資本市場、產品市場、供求情況、顧客信息、政策法規的信息,利用計算機的多模型模擬進行敏感分析,及時調控經營風險,完善投資決策。
(三)結合當前的具體環境,制定合適的控制程序
施工單位內部的財務管理一定要建立在實際的環境和企業內外部各種風險因素。rr技術的高速發展,大大加快了信息的傳播、處理和反饋速度,所以,企業在很多情況下都會改變業務和信息過程。施工單位在這個改變的過程中,應該改變傳統的控制政策,而必須重新評價它,以適應新業務發展的需要。我們應把注意力集中在評估特定業務環境下的風險,并制定相應的控制程序,而不能拘泥于特定的控制程序,并進而限制了對技術的使用。
(四)建立盈利財務管理觀念
在很多時候,時間就代表了效益和企業的生命。企業的生存要依靠效益作為支撐。施工單位的效益就是企業的產出和投入之間的差額。企業的各項收入扣除各項支出后的剩余――利潤,就是企業的效益。企業應盡量地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以使自身在市場經濟競爭的大潮中能處于有利地位,立于不敗之地。企業財務管理是對生產經營的資金方面所進行的管理,在資金管理過程中,財務人員應以是否產生效益,即是否有盈利為基本的原則安排資金活動,處理財務管理關系。但是,這并不是說企業每一筆業務都必須有盈利,企業應考慮長遠的經濟效益,不能只顧眼前利益。另外,企業還應注意避免不顧風險而片面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的傾向。在利用盈利觀念時,企業要以財富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為最高準則,按照收益與風險平衡的原則處理財務管理活動。
(五)以預算管理健全建筑施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全面預算管理是建筑施工單位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法。建筑施工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時,通過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的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準,規范預算的執行和差異分析,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按其控制的方法不同,可分為:會計系統控制和預算控制。會計系統控制是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的統一制度,通過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的合法性。預算控制(管理控制)是保證建筑施工單位經營方針、經營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經營目標的實現。會計控制與預算控制是相輔相成的。充分發揮財務管理預算和控制監督的職能。財務管理人員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可以積極參與企業戰略計劃的制定,當然這需要經營者對財務管理的支持,采取能不斷調整的滾動式預算或全面動態預算制度,為管理者提供詳盡的資料,使預算能更多地服務于企業戰略管理的需要,使預算更接近于連續進行的計劃過程。企業的管理人員應該能通過財務信息做出相應的決策。
(六)加強建筑施工單位審計工作
實踐表明,在建筑施工單位審計工作采用專項審計調查與審計相互補充,能夠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一方面,審計離不開專項審計調查,通過專項審計調查能夠取得更為廣泛的數據和證據;另一方面,專項審計調查也離不開審計,對調查中發現的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通過審計才能更深入地查處。同時,堅持做到“六個轉變”,努力提高投資審計成效。由事后審計向跟蹤審計轉變,緊抓建設程序和資金兩條主線,摸清項目各個階段開展情況及建設資金在各個環節的走向和使用情況;由以工程財務審計為主向工程財務審計、投資建設程序、制度審計和工程結算審計并重轉變;由以審計建設、施工單位為主,向既審計建設、施工單位又注意延伸審計其他相關單位轉變;由真實、合法審計向真實、合法、效益審計兼顧并突出效益審計轉變;由查處違法違紀問題為主向查處問題與為宏觀服務相結合轉變;由就地審計方式為主向送達審計為主變,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一、新形勢下工會財務經審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要求
隨著工會經費收入管理規模的不斷擴大,集中財力辦大事的整體實力得到同步提升。同時收足、管住、用好經費及專項資金,履行好工會財務管理、審計監督職責的任務越來越重,要求也越來越高。新形勢下工會財務經審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要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工會組織履行職能作用對財務經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圍繞中心,貼近職工,組織開展各具特色、富有實效的群眾性活動,為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發展匯集智慧凝聚力量,是工會組織的職責所在。開展工會活動離不開財務的事前、事中的服務保障,也離不開經審的事中、事后依法監督。隨著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對工會如何服務大局,財務、經審如何服務重點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新的要求。財務、經審工作必須適應需求,超前制定應對措施,創新工作方式,積極主動地服務大局和工會重點工作,才能有所作為。
2.工會經費傾斜一線的使用原則為財務經審工作指明了方向。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是工會財務工作的指導思想。近年來,隨著“三線”建設規劃和送溫暖、送涼爽活動的有序推進,用于一線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的資金比重逐年加大,這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只有通過努力更加合理籌集和運用資金,把財務、經審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推動企業發展、服務基層、維護職工權益和工會活動的方方面面,才能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工會經費收入總量的穩步增長對財務和審查監督提出了新的挑戰。近年來,工會經費收入和各種專項資金總量迅速增長,發揮好監督的作用,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是財務經審必須承擔的重要任務。伴隨著工會工作領域的拓展延伸和經濟活動的日益廣泛,財務管理、審計監督的任務更加艱巨,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增強優勢自信、制度自信、能力自信,不斷推進工作的創新發展。
二、正確處理與把握好工會財務與經審工作的關系
工會財務與經審是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執行者,同時又是監督者、評價者。兩者相互制約,互為補充,協調發展。要正確處理好以下三個方面的關系:
1.財務管理與經審管理的關系。服務大局、服務職工,是工會財務與經審工作共同的目的和要求。工會經費獨立性原則,要求必須有一個嚴密科學的管理體系,它既包括財務的專業管理、內部控制,也包括經審組織的監督評審、服務促進。工會經費收不好,影響工會的工作開展;管不好,影響工會的整體形象;用不好,影響工會的職能發揮。兩者的目標都是規范工會經濟行為,保證經濟活動正常運行和工會資產安全完整,二者既相互統一,又相互制約,缺一不可。
2.財務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工會財務和經審工作的職能決定了財務監督是事先審查核算,審計監督是事后評價指導和改進。審計監督對工會經費的使用方向和支出結構,特別是經費使用效益評價方面,是財務監督不可替代的,它們之間優勢互補,密不可分。因此,工會財務與經審、財務干部與經審干部應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維護財務經審工作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
3“.收管用”與“審幫促”的關系。“收管用”是工會財務工作的主要任務,“審幫促”是經審工作的重要職能。要全面理解工會財務和經審的職能作用,正確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審”即審查、監督;“幫”即幫助、支持;“促”即促進、推進。實質是監督和促進工會經費的收繳與使用以及事業單位效益增長;監督和促進工會經費及財產管理;監督和促進財務制度執行和規范;對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審幫促”做好了,做到位了,就能有效地促進“收管用”。管控并舉,相得益彰。
三、切實發揮工會財務管理和經審監督職能作用
工會財務、經審都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統籌兼顧,密切配合,共同為工會工作的創新發展營造依法、健康、有序的環境。
1.切實加強工會財務工作,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責,更是工會開展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堅持“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服務職工、勤儉節約、民主管理”的經費使用原則,在參與決策中認真履行職責,體現管理監督職能。堅持科學統籌,合理安排,精打細算,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生產一線,用在職工群眾身上。工會主席是工會經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要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和重大支出決策集體研究決定制度,不斷提升管理水平。要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行為、堵塞漏洞,防止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2.切實加強工會經審工作,不斷提升審計監督效能。搞好經審監督,是保障工會經費和資產安全、規范,發揮最大效益的實際需要,是完善工會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工會自身建設的有效措施。各級工會要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匯報,解決實際問題,為開展工作創造條件。上級經審委要加強對下級經審工作的指導和日常財務管理的監督。各級經審組織要結合實際健全完善審計制度,依照規定職責、權限和程序,完成對本級和下級獨立核算單位工會經費收支預算執行及財務管理情況的審查審計,對下級審計覆蓋面每年不少于50%。要堅持日常審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不斷創新工作形式,全面發揮經審職能作用。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1-0-01
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這是一項系統而長遠的任務。農村財務管理是廣大干群關注的焦點,也是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與難點。我國在開展農村基層民主自治的基礎上,大力推進村級財政的民主管理,這對于農業稅減免后的新農村建設來說意義重大。但是近年來,農村財務問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成為激化干群矛盾、影響農村穩定、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不得不給予重視。
一、提高農村財務管理人員水平
農村財務管理過程中,人的要素必須給予重視,這里主要涉及2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部分村干部素質不高。極少數村干部貪污、挪用集體資金。有的村干部擅自出借、無償占用村集體資金,使大量借款一時無法收回。有的村干部違反財務規定,公款私存,牟取利息;或違規為企業或親友提供經濟擔保,導致村集體資產流失。有的村采用虛增被征土地、花木、大棚獲得補償款等辦法,合伙私分、挪用征地補償款。收入不交賬,多收少交,重報開支,多領補助,亂發誤工補貼,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發票報賬等。二是村會計素質不高,會計人員作為基層的財務管理工作者,文化程度不高、工作責任感不強,無證上崗,對新會計制度不熟悉,難于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要求,從而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對此,農村領導干部要提高對新農村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把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農村基層領導要以身作則,帶頭示范,堅決不說違反農村財務管理政策規定的話,堅決不做違反農村財務管理政策規定的事。村領導不應該違規違紀插手管理財務。另外,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素質,切實提高理財水平。首先是要廣泛開展農村財務人員思想品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敢于照章辦事。其次,理財業務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財會人員作為特殊從業人員,要有良好的業務素質,應定期組織開展農村會計知識競賽活動和農村會計實務培訓工作,重點抓好新規定、新制度的培訓以及財會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后續教育。各鄉鎮也要加強對村干部、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財務知識培訓,增強其依法行使民利、保障合法權益的意識與能力。
二、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程序
農村財務管理中出現眾多問題,筆者認為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財務管理的程序不規范。中國歷來有“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這種思想也體現在村級財務管理上,只要錢用的合適,用的過程、手續、流程都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思路也導致在農村財務的使用方面出現眾多違規、甚至違法的行為,如報賬隨意、票據使用不規范、財務使用情況不公開、資金賬戶混亂等,這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極為不利。
規范村級財務工作流程須堅持“六統一”原則。一是統一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二是統一審核。實行村財務主管、村民主理財小組、鄉鎮經管站三級審核模式,否則不能入賬。三是統一記賬。由財務中心做好各村資金管理、電算化記賬和核算工作。四是統一公開。統一規定財務公開的方式、內容和時間,統一制作財務公開榜和財務公開明細表,確保財務公開及時、透明,避免因為村民不清楚村里資金去向引起的問題。五是統一審計。由鄉鎮經管站按照相關規定,對村級財務當月發生業務和村干部離任交接等進行審計。六是統一建檔。各村財務會計資料由鄉鎮經管站進行歸檔、保管,并按規定年限存放。通過以上措施,杜絕憑證不規范、公款私存、白條抵庫、貪占挪用公款現象的發生,確保村級資金安全。
三、強化農村財務管理監督機制
有權力就要有監督,農村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眾多問題與財務監督機制的不健全和落實不到位有重大關系。在實踐中出現諸如:對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多為內部監督、鄉鎮政府的監督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專業的農村審計沒能有效的發揮作用等現象,均對農村財務管理產生不利的影響。
針對以上監督缺位和監督不利現象,結合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筆者認為要從如下幾個方面有效的規范監督機制并落實監督效果。第一,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針對村干部素質不高及財務管理未達到系統化、制度化的現狀,要加強教育培訓。要真正落實村民自治權,組織學習有關“村賬制”的財經紀律、財務制度以及農村政策法規等,提高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讓村干部自己有效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自我監督。第二,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以“民主理財”形式,讓村民直接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決定經濟發展事項,體現廣大村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持農村社會穩定,從而保證廣大村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以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群眾監督。第三,加強農村審計監督。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責任和專項審計,切實做到“三年一輪審”。要按照三年一輪審的要求,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村級重大項目建設以及問題專項審計,確實強化對村干部管理使用資金的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的教育、警示、規范和懲處功能,各鄉鎮要根據審計整改意見制訂整改方案,并按時上報上級農經管理部門,以此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審計監督。第四,有效發揮鄉鎮經管站的作用,充分發揮農經部門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作用。經管站要組織業務指導和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檢查督導制度,每年檢查督促不少于2次。
農村財務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系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到構建和諧社會的鴻圖偉業。解決好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是“三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確保農民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和加快和諧新農村建設步伐的重大舉措。
參考文獻:
[1]米麗尼沙?吐爾地.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的問題[J].農村科技,2010(04).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權限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并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毀。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后方準離職。
四、賬戶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戶的開設、變更和銷戶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戶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的村民委員會、村民組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村集體)的財務管理。以農為主的居委會參照執行。村辦企業執行企業財務制度。
第三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市、縣、鄉(鎮)農經管理機構承擔。
第四條鄉(鎮)應成立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財務服務中心),接受村集體的委托,統管村集體財務,財務服務中心應在金融部門為村集體分立帳戶,取消村級財務主管會計,村里只設一名報帳會計。財務服務中心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接受農經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財務服務中心會計和村級報帳會計應當經縣級以上農經、財政部門業務培訓,通過業務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第六條財務服務中心會計人員職數根據鄉鎮規模和業務量的大小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但最多不得超過3人。原已實行“村帳鄉管”在鄉(鎮)農經站工作的專業會計轉入財務服務中心,人員不足的可從現有村會計中擇優聘用,具體聘用辦法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從事農村集體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的國家干部兼任,其工資福利不得從村集體財務列支。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報酬從各村管理費中分攤列支,村集體收入較少的鄉(鎮),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會計人員報酬標準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審定。
第七條財務服務中心應幫助村集體根據收支平衡原則,提前編制年度財務計劃。財務計劃主要包括:財務收支、資金(資本)管理、生產經營、公益性建設及其他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購置、收益分配等。財務計劃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會計年度結束后,財務服務中心應當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將各村上年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書面提交村兩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審議無誤后,由村委會或集體經濟組織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八條村集體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可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兼任),建立民主理財制度。
第九條村集體必須依法、合理組織收入。收款時必須使用合法票據。一事一議籌資使用省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其他票據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所有票據應由專人保管。
第十條村集體收入主要包括:㈠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㈡集體統一經營收入;㈢發包及村辦企業上交收入;㈣土地補償收入;㈤捐贈款、救濟扶貧款;㈥上級撥款(包括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㈦投資收益;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條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應堅持規定的用途。土地補償及其它非專項用途的村集體資金,主要用于生產投資、農民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農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農村困難戶的補助以及興辦村內公益事業。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村(組)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村辦公經費。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必須專項用于所議的村內集體公益事業。村集體對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款物以及接受社會捐贈、贊助的其他款物,應當分清資金(物資)來源及時入帳,專款(物)專用。
第十二條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要按規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財務服務中心應設立專戶核算。
第十三條年初,縣(區)財政部門要根據村級規模、人口、集體經濟收入水平和農村五保戶變化等情況,提出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報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文件的形式將分配結果通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應將各村的村級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村辦公經費分別列示。村干部的固定報酬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三部分。村組干部固定工資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經費分別確定到具體人或戶,委托金融機構按季發放,實行“銀卡制”,一人或一戶一卡;村辦公經費和村干部的績效工資、獎勵工資由縣(區)財政部門于當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兩次轉入各村帳戶。縣級的村級專項補助資金專戶年終不得有余額。
第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村干部實行年度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的兌現掛鉤。鄉(鎮)人民政府應于每年元月底以前(農歷春節前)完成對村干部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知各村和財務服務中心,及時兌現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十五條財務服務中心應于次年的2月底前將村辦公經費的使用和村干部績效工資以及獎勵工資的兌現情況書面報告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使用會計報表形式,具體辦法由縣(區)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村集體資金實行日常開支備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報告制。村集體日常支出,可向財務服務中心申請一定數量的備用金,備用金數額由鄉(鎮)農經站依據各村經濟狀況和規模大小等因素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寫出書面用款報告,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方可撥付。
第十七條村集體財務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一般性開支由村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大額開支由村兩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重大投資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大額開支的數額和重大投資活動的范圍由鄉鎮農經管理機構確定。開支的票據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正規發票或其他統一規范的票據。村集體各項開支的票據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印章,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后方可入帳。
第十八條財務服務中心為各村在金融部門設立的帳戶,印鑒由村集體和財務服務中心分開保管,相互監督。
第十九條村集體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財務服務中心要于季度結束后10日內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由鄉(鎮)農經站于季度結束后的15日內在各村設立的固定公開欄上統一公開,并實行財務公開回執制度,由村財務負責人和民主理財組長在回執上簽署財務公開意見,作為對鄉(鎮)農經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財務服務中心應積極創造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財務公開的內容應提供由電腦打印的本期村財務收支明細帳,分別存在村委員、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鎮)農經站備查。有條件的鄉(鎮)應將收支明細帳在固定的村務公開欄上張貼公開。
第二十條財務服務中心應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農經站,并抄送村集體。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二十一條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具體審計業務由縣(區)農經管理機構承擔,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并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村集體財務的收支審計、村集體主要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以及村集體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等專項審計。
第二十三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財務服務中心的運轉情況、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執行以及村集體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制度落實情況。
第二十四條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本辦法制定有關制度。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后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注
本區內裾實報銷30元以內8元在城區每天報銷交通費2元。
市內裾實報銷50元以內10元每天報銷交通費3元。
市外一般地區裾實報銷70元以內15元每天報銷交通費4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
經濟特區裾實報銷90元以內2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于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余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后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準,用支票匯兌,訂數與支出相吻合(發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準)。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征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后,再交學校集體研究審批(區教科所下發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校總務處),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資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設備,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后,報審批權限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后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況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院(涪陵區以為)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后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后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后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后(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并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并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