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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際化大都市、全球城市、世界城市、信息城市、數字城市、生態城市等新的概念不斷涌現,沿海大都市帶迅速發展,城市間的協調競爭成為重要問題。城市規劃體系強調城市生態環境,注重城市形象;強調以人為本、公眾參與,建立和諧社會;強調城市遺產保護,堅持可持續發展。建筑是組成城市景觀的核心要素,處理好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兩者之間的關系,將直接對城市的形象和景觀產生很大的影響[1]。
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也是緊密結合、密不可分的。城市三維空間景觀的塑造與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種互為條件、相互制約的關系[2]。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在建筑創作繁榮的同時,也存在著令人擔憂的問題,在快速發展中,建筑師在建筑創作時對人文的關注、對環境的關注顯然不夠,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慮建筑物所處的環境。
1、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和建筑設計都是相對獨立的學科
城市規劃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種空間地域的規劃,其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提供空間結構,它涉及城市的外觀形式、性質、產業發展與布局、社會發展與設施、規模投資及城市各部分的組成、管理、政策等。城市規劃對城市空間的分析與設計,在實踐中安排城市發展規劃與建筑設計、景觀設計相對關系,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4]。建筑設計是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城市規劃是一項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科學性、專業性極強的綜合性學科,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5]。建筑設計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點和面問題。
城市規劃主要是通過建筑設計、景觀設計來實現的。城市規劃管理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行為來對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二者之間發生的矛盾加以協調解決。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間設計的削弱,導致城市空間整體環境質量逐漸下降。為克服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設計的概念,使城市設計工作得到了恢復與發展。1965年美國建筑師協會出版的《城市設計城鎮建筑》一書中也提到,今日我們不得不使用城市設計(UrbanDesign)這個詞匯,城市設計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創造一個新的分離的領域,而是要防止這一基本的環境問題被忽視或丟棄。城市設計概念的提出,是為了喚醒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重視,為了恢復城市規劃本身具有卻被長期忽視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間環境質量的職能,從而使城市規劃更好、更全面地為城市建設服務。
2、科學對待城市規劃的龍頭地位
城市規劃學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種空間地域的規劃,其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或土地利用)提供空間結構。這種規劃也稱“實體環境規劃”。但在研究對象上,城市規劃需要滿足城市綜合發展的需要與人們對生活的要求,它涉及城市的外觀形式、性質與分工、產業發展與布局、社會發展與設施、規模投資及城市各部分的組成、管理、政策等。而空間應該是更為基礎的理論,它與城市規劃的結合,是從一個側面研究城市的形態[6]。城市規劃是引導和控制整個城市建設、發展的基本依據和手段[5]。城市規劃是通過對未來發展目標的確定,制定實現這些目標的途徑、步驟和行動綱領,并通過對社會實踐的引導和控制來干預城市的發展。
城市規劃是一種社會空間和物質空間健康發展進程的社會實踐。主要是通過建筑設計、景觀設計來實現的[7]。因此城市規劃設計應該包括從策劃到維護的所有內容。在城市規劃設計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不同的類型。根據阿普爾壓德(D•APP2LeYard)的觀點,城市規劃內容日趨綜合,方法包容性更強,從單純注重形態的設計發展到綜合設計。城市規劃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區,交通流線,而且還要注重建筑物的體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間等。必須強調“城市規劃設計最基本的特征是將不同的物體(包括建筑物)進行聯合,使之成為一個有機整體,設計者不僅必須考慮物體本身的設計,而且還要考慮一個物體與其他物體之間的關系”。一個城市建設的好壞與城市規劃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關系,因為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的基礎,也是建筑設計的依據。
在我國一般一個城市規劃經批準后,要執行10年以上,我國已把城市規劃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使城市規劃具有繼承性和連續性。城市規劃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網結構、市政設施等諸方面的同時,包含了對城市空間特征塑造的思考,規劃的思想觀念和意圖最終投映在土地和空間中得以實現。
3、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相輔相承互為條件
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一直都有著難舍難分的淵源關系。城市設計是從建筑學和城市規劃學發展出來的,學科上仍屬城市規劃范疇,它是用建筑學的理論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對城市的空間進行建筑設計,同時也是一門涉及到城市規劃學、建筑學、景觀設計學、環境行為學、環境心理學以及社會學、經濟學的一門多學科交叉的新的邊緣學科[8]。從歷史發展看,工業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規劃理論與實踐,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就是城市設計活動。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所要研究的對象都是人們所處的城市,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它們都以創造一種良好的、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為目的,都要綜合協調各項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項用地,組織好交通和安排好各類工程設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會發展,考慮城市的歷史文脈等。規劃的平面布局圖,是城市設計進行城市三維空間環境塑造的基礎依據和前提;對城市空間的塑造與安排,可反饋回來對平面布局進行完善、補充和調整,使兩者都趨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脫節,其交叉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統一,出現設計和規劃之間改動很大的現象,造成時間、人力、物力、財力多方面的浪費;如果不進行改動,兩個不同的方案對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塊而言在實際中根本無法操作實施,規劃設計的方案只能落個“圖上畫畫、墻上掛掛”的結果。
一方面說明重視城市設計的思想正日益深入人心,這對提高我國城市規劃設計質量、改善城市空間環境無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強調城市設計獨立于城市規劃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規劃學科體系和理論體系的完善,還可能導致城市設計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設計積極作用的發揮。因此,必須明確城市
設計在城市規劃學科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理順其與城市規劃的關系,才能切實達到指導城市建設的目的。
從實際的操作層面上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也是緊密結合、密不可分的。城市三維空間景觀的塑造與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種互為條件、相互制約的關系。“城市規劃設計”一詞反映了我國城市規劃學科發展的歷程,規劃和設計相結合,反映了我國城市規劃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對城市功能結構的合理安排布局與對城市空間環境的塑造,是一個完整的城市規劃過程中密不可分的指導城市建設的兩個方面,若人為地將其分開,必然產生眾多的、難以解決的矛盾。城市設計只有與城市規劃相結合,走一體化的道路,才能充分發揮其空間景觀環境塑造的職能,才能真正實現設計價值觀從以規劃師為主體向以使用者為主體的轉變。城市規劃應將城市設計作為自己學科領域的一個組成部分。將城市設計納入統一的城市規劃過程,不僅因為它們所處理的內容和對象相接近或者銜接得非常緊密而無法明確劃分開來,而且還完善了城市規劃對城市社會整體的把握,同時也符合我國城市規劃發展的實際。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是一個完整的城市規劃過程中緊密結合的兩個方面,兩者互為條件、相互依存、相輔相承,共同為城市建設服務。只有走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一體化的道路,才能兼顧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設大系統達到最優化。
4、建筑設計應服從城市規劃
建筑作為城市景觀的核心要素,往往因為建筑的歷史地位、歷史背景,以及它的地理位置和出色的藝術造型等,使其成為一個城市的象征[8]。1971年《馬丘比》中規定:“城市中的每一座建筑及空間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統中的一個單元”。世界城市規劃大師伊•沙里寧也曾經說過:“通常做設計是要把它置于一棟房子中;將一棟房子置于周圍的環境中;將周圍的環境置于一個城市規劃中”[9]。建筑師在設計單體或群體建筑時,必須考慮建筑的大環境和開發地盤紅線內的小環境問題,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注重周圍環境的協調,即使是最簡單的建筑設計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5、場地設計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場地設計是為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在基地現狀條件和相關的法規、規范基礎上,組織場地中各組成要素(建筑物、交通系統、室外活動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工程系統)之間關系的設計活動。其根本目的是通過設計使場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與其它要素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從工作內容上看:場地設計即是整個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的設計活動。這一般包括建構筑物、交通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工程設施等的總體安排以及交通設施(道路、廣場、停車場等)、綠化景園設施(綠化、景園小品等)、場地豎向與工程設施(工程管線)的詳細設計[10]。
城市規劃對場地設計的要求:一是體現在城市總體規劃對于城市用地的發展方向和布局結構的控制之上;二也是主要的,體現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具體性的,對場地設計有更直接的影響,場地設計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項細則必須做出恰當的切實反應。這些要求一般包括:對用地性質和用地范圍的控制,對于容積率、建筑覆蓋率、綠化覆蓋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紅線距離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對交通入口的方位規定等。它們會對場地設計尤其是布局形態的確定構成決定性影響。對用地性質的規劃:具體建設項目的選址上,控制性詳細規劃限定這一項目只能在某一允許區域內選擇基地地塊;對用地進行開發的場地設計,控制性詳細規劃限定該地只能做一定性質的使用。對用地范圍的控制:規劃是由建筑紅線與道路紅線共同完成的。對用地強度的控制:是通過容積率、建筑覆蓋率、綠化覆蓋率等指標來實現的。對容積率、建筑覆蓋率最大值及綠化覆蓋率最小值來限定,可將基地使用強度控制在一個合適的范疇之內。對建筑用地范圍的控制:由建筑范圍控制線來限定。即基地允許建造建筑物的區域。城市規劃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圍控制線從紅線退后一定距離。規劃中對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場地設計中也應同時予以滿足。其中,區劃法和土地細分法是真正的法規,設計指導原則只是一種引導性的控制手段。
關鍵詞:城市規劃;建筑設計;關系;區別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差異也日益凸現。城市規劃即是對城市空間進行布局控制與設計,對人與自然、人與建筑關系的協調。而建筑設計即是對室內外空間進行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控制,建筑設計是城市規劃的子項目,城市規劃更趨向于對大范圍、大局面的考慮。合理的規劃不僅節約資源,還能使城市有條不紊的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一、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關系
城市規劃是實現城市建設健康發展的依據,它能反映出城市的定位、城市的風格、城市的特色。規劃是對一個城市區域的近期與遠期產業結構、城市布局、市政設施發展的戰略謀劃,是對城市發展做的宏觀思考。具體的建筑設計方案,它只是整個城市規劃布局中的一個局部點,屬于微觀層面。城市規劃對建設項目具有指導意義,每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性詳規,建設項目是在規劃指導下的建設,它不能突破規劃的范疇。可見,城市規劃的起點和規劃的水平,直接影響著一個城市的建設。而具體的建設項目方案(包括建筑設計)的合理與否,只是城市建設中的一個點,一個局部的形象,不至于對整個城市發展造成關鍵性的影響,不會對城市總體發展帶來很大的阻礙。
1.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相輔相成互為條件
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一直都有著難舍難分的淵源關系。建筑設計是從建筑學和城市規劃學發展出來的,學科上仍屬城市規劃范疇,它是用建筑學的理論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對城市的空間進行建筑設計,同時也是一門涉及到城市規劃學、建筑學、景觀設計學、環境行為學、環境心理學以及社會學、經濟學的一門多學科交叉的新的邊緣學科。從歷史發展看,工業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規劃理論與實踐,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就是城市設計活動。
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所要研究的對象都是人們所處的城市,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它們都以創造一種良好的、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為目的,都要綜合協調各項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項用地,組織好交通和安排好各類工程設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會發展,考慮城市的歷史文脈等。規劃的平面布局圖,是城市設計進行城市三維空間環境塑造的基礎依據和前提;對城市空間的塑造與安排,可反饋回來對平面布局進行完善、補充和調整,使兩者都趨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脫節,其交叉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統一,出現設計和規劃之間改動很大的現象,造成時間、人力、物力、財力多方面的浪費;如果不進行改動,兩個不同的方案對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塊而言在實際中根本無法操作實施,規劃設計的方案只能落個“圖上畫畫、墻上掛掛”的結果。一方面說明重視城市設計的思想正日益深入人心,這對提高我國城市規劃設計質量、改善城市空間環境無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強調城市設計獨立于城市規劃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規劃學科體系和理論體系的完善,還可能導致城市設計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設計積極作用的發揮。因此,必須明確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學科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理順其與城市規劃的關系,才能切實達到指導城市建設的目的。
2.建筑設計應服從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凋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因此在城市的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對城市 的有序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建筑作為城市構成的基礎要素之一又必須服從于城市內容,他們之間在空間上是點和面的關系,好的建筑如凝固的影月,是城市的靈魂,但建筑也不能脫離城市環境,必須與城市環境相融合,城市規劃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建筑的問題,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 美國城市規劃師伊? 沙里寧曾說: “ 通常做設計是要把它置于一棟房子中; 將一棟房子置于周圍的環境中;將周圍的環境置于一個城市規劃中”。在設計單體或群體建筑時,必須考慮建筑的大環境和開發地盤紅線內的小環境問題,必須服從與整體的城市規劃設計。
二、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區別
城市規劃是在宏觀上對城市經濟、社會、空間的綜合布置具體安排和科學管理。而建筑設計是針對某單一建筑而言,是對城市規劃、法律條款、區域規定進行具體落實。對二者進行區別,對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和建設和諧社會有著重大意義,明確二者的區別以便對二者進行合理結合從而可創造出更優美、和諧、宜人的城市居住工作環境。二者的不同點具體如下:
1.確定性不同。建筑設計是由開發商提出具體的設計目標及要求,再由設計師運用相關的專業知識結合地理環境、風土人情等提供各種滿足設計目標的備選方案以供選擇,可以說建筑設計是一種由問題找答案的過程,而城市規劃卻沒有具體的備選方案。
城市規劃不是簡單的按建筑設計去找答案,而是自己要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并以此作為建筑設計的目標。同時,城市規劃還是一個不斷變化、調整的過程,對這種“短期行為”的控制則需要用到“規劃年限”,所以“規劃年限”是城市規劃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依據。
2.設計的復雜性不同。在建筑設計中大多以象征意義為主,設計師具有形象思維能力即可,而對于一個城市規劃師不僅要有形象思維,還要有高度的邏輯思維能力,才能總攬全局對城市進行系統、合理的規劃。現代的城市規劃不僅僅是對物質、工程的規劃,而是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發展規劃與環境規劃。所以對規劃師的專業要求越來越高,同時為了追求高質量、高效益的規劃,城市規劃都由各專業人員協作完成。
3.任務的綜合性。建筑設計的過程是對答案的搜索過程,設計程序也是從一般到復雜的過程。而城市規劃則不同,它從工作的開始就要考慮多目標的銜接,是城市基本要素關系的建立與處理、系統分析與綜合的過程。在面對城市居民的需求時,各要素間還存在著矛盾,因此,城市規劃必須妥善處理這些錯綜復雜的關系。又因規劃的單一性,所以城市規劃工作有“模”可套、有“法”可推。
4.目標的超前性。一般情況下,每幢建筑物設計前其性質和功能都規劃確定,建筑設計基本上是一次終極目標的靜態設計。但城市規劃卻沒有終極目標的穩定性,其規劃的整個工程都是對未來目標的探討,并在社會發展與進步中進行修改調整,它是一種動態設計。
三、加強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對策探討
1.加強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實現宏觀調控
進行城市規劃時進行深入的城市區域發展分析,了解城市的生態特征,認識城市發展的制約因素,以及城市建筑設計與人們生活、工作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研究與城市區域范圍內資源的利用和優化配置;適應生產力布局和城鎮間分工合理化的客觀需求,建立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的科學依據。確定工業、農業、交通、建筑、能源、文化、環境建設的相互作用,這涉及地理學、社會學、經濟學、建筑學、城市規劃學等學科領域,需要相關專家進行相互交流,提出相關對策。對于外來的先進理念我們應當吸取,借鑒其有益成分,避免盲目抄襲,要中外相結合,讓外來經驗技術經過加工改造、創新,為我所用。
2.要加大規劃設計深度,樹立精品意識
一方面,在城市的規劃設計中要充分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底蘊,自然風貌,因地制宜。要全面統籌的考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都要求詳細,有深度,而不是簡單的平面布局。另一方面,今后城市的各項建設都要精心設計、精心建設,樹立精品意識。尤其是建筑設計上要認真把關,要大力推廣新設計、新工藝、新標準、新技術,提高城市建設的科技含量。
3.要理順規劃管理體制,依法加強規劃管理
對于規劃管理權,要求一個城市只準設立一個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實行政府對城市規劃實施權的集中統一。建立由專家和社會各界代表組成的城市規劃委員會,作為政府城市規劃設計的決策咨詢機構。同時,城市規劃要嚴格依法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干預,隨意變更。要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不符合城市規劃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塊不得出讓、轉讓和開發建設。
四、結語
總的來說,城市規劃工作在很多方面是產生于建筑設計,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差異也日益凸現。只有在設計中將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相結合才能成就優美、和諧、宜人的城市生活環境。因此作為一個設計師,不僅要關注建筑本身的特點與個性,還要使之與城市規劃相適應,只有了解了規劃設計的特點與建筑設計之間的區別,才能更好的做好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
參考文獻:
[1]朱軍,朱榮潮 建筑設計對城市規劃設計產生的重要性[J] .管理觀察,2010.
關鍵詞:城市規劃;設計;建筑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economy, city construction is also expanding, increasingly scarce land resources in the city, high-rise buildings continue to gush in city construction tide. High-rise buildings to bring more working and living space for the people, bring more green space, also brings elegant rich city planning, make the city more beautiful. However, it also brings a series of problems. Have a lot of high-rise buildings built ignoring the city design, isolated in the city environment, there is no intimacy, to produce a sense of fear. Coupled with traffic problems, high-rise building and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has become a serious problem at present city design.
Keywords: city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如何解決就要以高層建筑的產生、發展作為切入點,尋求合適的解決方案。
一、高層建筑成因分析及存在的理由
產業革命帶來了生產力發展與經濟的繁榮,大工業的興起使人口集中到城市中來,造成城市用地緊張,地價上漲,城市不斷向周邊擴展,但城市空間仍然局促。為了在較小的用地范圍內建造更多的使用面積,建筑物不得不向高空發展。也是高層建筑產生的根本原因。也可以說高層建筑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兩者相互依存,相互影響。
概括而言,高層建筑類型可以被認為是土地經濟、金融、城市運輸、投資機遇和技術進步、再加上其他原因造成的結果。簡單地講,高層建筑是在一個不大的底層上疊加許多層。從功能上,它能使可用的樓層空間向高出堆積。從商業上,它能使其所有者從土地上獲利更多,并且可以放置更多貨物、更多的人,和在一個地方收入更多租金。它在經濟上的存在是土地高價的結果,土地高價與城市交通便利密切相關,也是配套基礎設施和土地利用的必然結果。高層建筑實際上是一種商業建筑類型,它的開發將增加城市的就業及生產力,促進城市的有益發展。同時由于它的發展也推動了與之相關的建筑結構、技術、材料、交通等的發展,進而影響到整個城市的發展。
二、高層建筑對城市產生的影響
高層建筑對其所在的城市街區具有重要的影響。僅以它絕對的規模和人口總量,就對城市街區的集中化、對街上的行人以及街景本身都具有明顯的重要性。我們可以將這些歸于高層建筑的環境關系,它必須成為在一定位置上的有效的城市設計方面的主題。在這個層面上,高層建筑的發展可以由規劃者通過地方規劃來加以控制。一座高層建筑必須首先與城市達成的協議,就是那里的現狀,例如:它如何決定體量的問題,以及新的塔樓以何種尺度才能為整體聯系于城市的形象、城市的街區和周圍的建筑,最重要,它必須決定如何適應于街道的邊沿、周圍的人行道尺度、現有的土地利用以及它所在街區的特點。
由于其相對體量和高度,高層建筑對城市已有的周圍環境及尺度影響甚大。不論是獨立的或是混入在城市環境里,建筑物的體量越大,影響也就越大。不斷增大尺度的高層建筑的空前激增已引起環境條件不斷的惡化,因而變成城市生活質量的禍害。高層建筑插入到城市環境中,這些大都市里深谷剝奪了城市居民的光線、日照、和自然通風,對城市街區及其周圍小氣候環境的造成很大影響。諸如在陽光照到街面上的主要幾個小時以內,高層建筑可能投下的陰影。這些陰影可能極大地改變著該區域的性質,影響著小氣候以及遮斷視景。塔樓也可能在底部造成強力的下行風和不舒服的旋風,那是很令人討厭的。還有這些大型建筑項目的能耗過大,如空調、取暖和照明等需要較大的能量供應,從而產生大量的熱量,改變了城市原有的熱平衡關系,加劇了城市的熱島現象,惡化了市民的生存環境。
建筑的底部必須與街區的城市結構聯系,并與城市的水平尺度比例相當。其設計應該對周圍建筑的場地范圍予以密切注意。把握高層建筑的整體尺度,如:裙房、主體和頂部等主要體塊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給人的感覺。一個十分均衡勻稱的建筑體,就是要通過理解和運用有數學關系的比例系統并征對實際被感受到的各種條件要求加以調節,營造出一種自然而然的愉悅、和諧的比例感受的效果。如果一座建筑的各部分比例合理且相協調,同時能夠滿足正常人的心里要求,那么它就很容易被人們接受,也可稱之為成功的建筑。因此,建筑物的整體尺度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在設計時要注意下面的兩點:
1)各部分尺度比例的協調
不難看出一個美的高層建筑是裙房、主體和頂部三者相結合的產物。當其三者合理的處理比例尺度的問題,同時這種尺度比例關系應是統一的,這樣建筑物才會給人舒服的感覺。然后在加入適當的裝飾手法,使建筑造型生動化。總之這三部分的比例關系使高層建筑形象設計的重點;
2)高層建筑中立面細部尺度應有層次性
立面設計的結構構成必須明確劃分為水平因素和垂直因素。一般都要使各要素的比例與整體的關系相配,以達成令人愉悅的觀感效果。因此很自然的,較低矮而橫向舒展的建筑物,其窗戶開間之類,其比例必定使寬闊狀為主導,而高層建筑則以修長的因素更有利于綜合微型和巨型因素,使大中有小,小中有大。這一原則使高層建筑產生強烈的統一性和協調性。
臨近街道的高層建筑部分的尺度確定,主要考慮到街道行人的舒適度,高層建筑主體因為尺度過大,易向后退,使底層的裙房置于沿街部分,減少了高層建筑對街道的壓迫感,但如果退后尺度不當,高層建筑就變得與街道分離了,并可能變得與其環境失去聯系,還有高層建筑物之間的地面場地不要僅僅作為行車道路,而應該加入更多的街道生活,使環境豐富生動起來。
為了保持街道空間及視覺的連續性,高層建筑臨街面應與沿街的其他建筑相一致,宜有所呼應,但每個建筑都必須擁有各自的特點,這樣除了豐富空間外,還可以緩解人的視覺疲勞。對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可使周圍建筑與之相協調,但不能過多的采用保護建筑的元素,以免削弱原有保護建筑的特征。
關鍵詞:校企合作;項目教學;建筑法規
中圖分類號:G646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4-9324(2016)17-0167-02
高職教育主要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培養實踐能力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技能人才。要突出實踐能力強在人才培養中必須高度重視職業能力培養,這要求職業教育課程必須以職業能力培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如何體現職業能力是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成為當前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課題。本文以《建筑法規》課程為例,探討校企合作背景下的項目化教學設計。《建筑法規》課程是高等職業院校土木相關專業的專業基礎課,集應用性、實踐性和綜合性為一體,主要讓學生掌握工程建設中可能涉及的法規知識,從而提高學生法律意識,并能利用相關法律知識解決工程建設中的一些實際問題的課程。
一、實施基于校企合作項目化課程教學的意義
(一)提升學生學習興趣,凸顯職業能力培養
傳統《建筑法規》授課以講授為主,主要依據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條文組織教學,內容枯燥乏味,因脫離作業現場,與工作實際不能有機結合而不能引起學生共鳴,在課程教學中學生學習興趣普遍不高。而項目化教學將有關要掌握的知識、技能融合到一個個現場實際或模擬項目中,對應具體工作崗位,更具體、更形象,既突出了學生參與的主體地位,也突出了教師教學的主體地位,真正體現了教、學、做合一,更能強化學生職業能力培養。
(二)推進課程教學改革,提升教師教學能力
課程教學實施關鍵在教師,教師只有在教學方法、社會閱歷、課程設計等方面具備較高綜合能力時才能把課程教好,實現課程教學目的。而傳統的《建筑法規》教學以教材為依據,以法條講授為主,教學內容也主要以理論為主,一般不涉及實踐教學,教學效果不理想。而實施課程項目化教學能促進教師重新審視《建筑法規》課程建設與教學,重視與企業、社會接軌,注重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的結合及知識傳授能力培養,這就要求授課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要真正以學生為主體,走出傳統束縛來強化自身教學能力。
(三)強化校企深入合作,實現校企合作共贏
項目化教學需以企業真實項目為依托,以滿足崗位能力需要為出發點。這就賦予學校和教師更高要求,需要學校和授課教師要走出校門,強化與企業交流、合作與調研,獲取一線項目資源和工作崗位能力需求相關情況,以此為基礎和依據設計不同的教學項目,讓學生能親身體驗來實施教學,其中還可以聘請企業專家評價課程教學效果,如此才能徹底摒除傳統滿堂灌的弊端,起到活躍課堂氣氛,從而更有利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如此,雙方合作不僅培養了學生、成就了教師,還為企業培養了合格人才,對企業、學校、學生、教師而言都有利。
二、基于校企合作項目化課程教學設計與實踐
專業課程教學關鍵在于對接崗位的職業能力培養,應堅持以校企合作為支撐,以提升課程教學效果為出發點,以職業能力培養和職業素養養成為重點,并基于崗位工作任務與工作流程來實施課程教學設計。在課程設計與建設過程中,應堅持以學生為主體、以任務驅動為導向、以校企合作為支撐的課程教學設計理念,力求實現學生學習自主化、趣味化、形象化、質量化。
(一)組建主體多元化、合作多樣化的教學團隊
我們在組建課程教學團隊時,注重課程教學團隊教師由校內主講教師及企業專家組成,實施課程建設雙帶頭人制度。來自企業的課程帶頭人注重選取在施工現場有多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具有較強的實踐經驗,有利于項目教學的項目設計。課程共建中除實施共建校內外實訓基地、校中廠等培養學生外,還要邀請部分企業人員來校兼課、課程研討、講座、教學標準和評價標準制定,更要注重選派專任教師到企業實踐、調研、兼職或掛職鍛煉,為課程項目教學的項目設計、教師業務能力培養創造條件,提供機會。
(二)以校企合作為平臺,豐富項目選取與設計
《建筑法規》課程是土木工程類專業的基礎課,涉及到的就業崗位主要有施工員、造價員、資料員、機械員等員十崗位。為了更好的與這些崗位對接,對此我們選擇了負責學院在建圖書館項目企業為合作企業,以圖書館建設項目為例,設計了圖書館工程報建、圖書館工程施工許可證申領、圖書館工程項目招標、圖書館工程現場安全管理、項目監理等16個教學子項目;根據崗位面向的工作任務的不同,設計了法律關系確定、項目報建、企業資質申請與管理、執業資格考試、招標公告、項目投標、合同訂立等38個項目學習任務,此外我們還結合與我們合作的建筑企業目前在建的建設項目來進一步完善我們的項目教學案例,以便形成體系完備,集課程知識、技能于一體的項目化結構課程體系。
(三)以企業專家為主導,設計學習項目與任務
建筑法規課程是建筑企業諸如施工員、安全員等員十崗位面臨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程,也是我省建筑企業崗位資格考試的必考科目,學生就業領域非常明確,能力要求也非常明確。我們在明確課程主要職業崗位(群)及任職要求后,結合崗位能力要求確定課程學習情景,并在企業專家指導下設計了一個個操作性強的課程教學項目與任務,讓學生在課堂教學中能結合現實中的實際項目和任務來自主學習。如安全員主要涉及督促安全制度落實,協助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工傷事故上報、開展安全活動崗位職責,基于此可根據圖書館建設項目設計現場安全制度落實任務、安全技術交底任務、安全檢查任務、工傷事故上報任務及安全活動競賽策劃任務等系列任務。
(四)基于學生學習規律,建立課程教學資源包
在基于校方教師具有“理論知識較好、時間較充裕”,企業人員具有“實踐經驗豐富、工作繁忙”的特點基礎上,形成以校方課程專任教師為主導,企業專家為輔的課程教學資源建設模式。在基于遵循學生知識認知及能力掌握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校企合作,雙方共同參與課程教學資源建設,其別要注意結合企業崗位及工作過程來安排課程教學內容,設立基于真實或仿真的教學任務。任務設計要注意結合“情景模擬、案例討論、分層教學、角色扮演”等教學需求來予以取舍和整合,以及序化課程內容。整個過程還有注意融入職業資格標準。最終形成學生易于學習,教師易于操作的,由簡單到復雜的學習項目和工作任務組成的課程的教學資源包,資源包中各項目及任務的邏輯關系非常明晰,要能很好地對應課程教學邏輯關系。
(五)設計現代教學方法,踐行“教學做合一”
《建筑法規》課程應實施以項目驅動為主要的教學模式改革,該模式能較好實現培養方式由“以理論傳授為主,實踐訓練為輔”的傳統教學模式向“工學結合、教學做一體化”的現代教學模式的轉變,凸顯學生和教師雙主體地位,真正實現“知識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轉變。對此在該模式下要基于項目建設相關工作崗位的需求,并結合高職學生自身特點及認知規律,綜合運用項目驅動、案例分析、情景模擬、角色扮演、專題學習等多種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提升學生學習效果,實現學生掌握知識、技能,提高綜合素質的目的。如項目驅動教學法是針對工程建設中具體的工作任務,如企業資質申請、施工許可證申領、進場材料檢測等,在教學中實施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法,通過布置任務,讓學生參與想、講、學、做、評等步驟實施教學,引導學生自主學習,達到掌握知識,學會技能目的。
(六)實施多方參與評價,完善反饋與優化機制
實施課程項目化教學如果成功,確實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對實施中的項目化課程教學其效果的優劣須經過科學評價方能得出,不能單純由授課教師和學校管理說了算,而應取決于學生、企業、用人單位的評價。對此,在對《建筑法規課程》實施項目化教學后,還應建立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主要以學生、企業、用人單位等為主進行評價,以便真正了解課程改革后的真實效果及不足之處。作為課程項目化教學改革方應根據評價反饋的結果進行調整或改正。如項目設計不合理,須重新開展職業崗位分析與工作任務分析,進一步優化項目教學設計,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不斷反復,最終才能形成更優的能運用于課程教學中的項目與任務設計。
三、結論
關鍵詞:建筑設計;城市規劃;智能舒適;和諧現代化
1前言
所謂的城市規劃可以理解為,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為了實現社會發展與自然生態的和諧共存,為了科學配置城市有限的空間、土地和其他資源,從而對城市發展、行政商業住宅工業等區域進行總體安排與部署,以幫助城市實現長遠發展目標。
2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的不同之處
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在參與性、參與過程、規劃目標方面,均有不同。
2.1規劃目標不同
建筑設計的目標是為了賦予建筑工程項目科學舒適的性能、特色感的空間結構,因此需要設計人員綜合應用設計學科方法與知識,設計出的讓客戶滿意的建筑效果;對于城市規劃而言,規劃目標是為了保證城市所有建筑工程項目在未來長遠時間內的和諧發展。
2.2規劃過程不同
建筑設計的規劃過程中,一方面需要考慮到客戶的要求與滿意度,另一方面需要結合建筑工程項目的周邊環境、地理風貌、氣候條件等因素,設計出最佳的建筑設計方案;城市規劃的過程,需要從城市的長期發展需求出發,從城市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層次,優化城市各方面的資源配置。
2.3參與性不同
城市規劃設計有“自上而下”的規劃設計過程,同時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居民公眾參與過程。規劃需要滿足城市總體的發展導向以及居民的生產生活需求,公眾參與極為重要。而建筑設計則是由建筑設計師為主導,以滿足委托方要求,符合城市風貌和使用功能為目標,一般很少有公眾參與。
3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之間的相互影響與聯系
3.1建筑設計應當考慮到城市規劃的目標和要求
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速度的加快,農村等城市周邊人口逐漸向城市中涌入,一方面為城市帶來了大量的勞動力資源,推動了城市的進步與發展;另一方面,城市規劃也面臨著合理分配社會各項資源、幫助外來人口在城市中工作與居住,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環境與居住權利,協調城市居民在建筑空間分配、居住與活動等方面的權益關系,從而使城市在生態環境保護、建筑工程項目群體設計統一性、協調性等方面,獲得進步與完善。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應當與城市規劃方案保持一致、內容契合:一個個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構成了城市規劃總體效果,對城市規劃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建筑的工程項目需要城市規劃來輔助完成,與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密切相關。城市規劃為建筑設計提供參考與指導,建筑設計需要結合城市規劃的總體方案來進行,分析建筑用地周邊環境與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從環境保護、生態和諧、經濟發展、文化進步等角度,思考建筑設計的最佳方案。
3.2建筑設計和場地設計保持協調
對于建筑設計而言,它不單單是建筑物體整體設計,通常還涉及到場地設計,要求建筑設計和場地設計保持協調。從內容上講,場地設計是除單體設計以外的全部設計活動,包含交通、綠化、工程設施等內容;從流程上講,一般是項目的業主先給出一個目標,同時取得用地,然后委托建筑師進行設計,此時建筑師需要嚴格按照業主提出的任務在指定基地條件下工作。建筑師開展設計以前,需要對設計任務進行細化與完善,包含項目本身組成內容,同時認定這些組成內容的實際規模與類型,和項目業主進行協商,最終取得統一意見。
3.3場地設計必須服從城市規劃
城市的規劃設計對場地設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需體現于城市規劃設計對城市總體用地發展與布局的合理控制方面;二是,需體現于控制性的詳細規劃當中。由于控制性的詳細規劃存在具體要求,會直接影響場地設計,對于用地范圍等細則需要給出正確反應,如容積率、綠化覆蓋率及建筑高度等。這些都是布局形態主要影響因素。由此可見,為了保證場地設計真正滿足城市規劃要求,其必須完全服從城市規劃。
3.4建筑設計過程中,應當參考與遵從城市規劃
建筑工程項目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建筑工程項目設計過程中需要結合城市規劃的總體方案來進行:一是,建筑設計應當參考城市規劃的總體環境。根據城市規劃的總體方案,將建筑工程項目放置于城市大環境當中,確保建筑工程與城市規劃的協調統一;建筑工程項目的色彩設計與外觀設計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風格,與其他城市規劃區域相互融合、相互襯托,既要滿足人們的感官審美要求,也要有利于城市整體空間的打造與完成。二是,建筑設計的造型應當風格獨特,同時具備一定整體性,簡單中不失復雜,不變中尋求變化。三是,建筑設計應當弘揚、傳播城市文化,將城市歷史、文化特色使用抽象的藝術設計手法融入建筑設計之中,從人們的視覺角度進行思考與設計規劃,呈現出城市形象的的整體俯瞰特色。標志性建筑是城市象征,其是否良好會直接影響城市整體形象,因此在建筑方案的設計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建筑自身,并考慮其能否和環境保持協調,也就是基于城市規劃設計正確指導,設計城市中的建筑。綜上所述,建筑工程設計與城市規劃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共同推動了城市的發展與進步,設計人員應當根據城市規劃的方案,完成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過程,避免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的矛盾與沖突,保證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和諧統一;將城市規劃的總體要求、設計標準,用于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設計與評審當中。作為建筑設計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應當不斷提升個人專業能力和設計水平,正確處理好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二者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關系,通過優化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提升建筑工程的智能化、舒適程度和現代美觀等性能,推動城市持續發展與進步,打造生態文明城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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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規劃;建筑設計;關系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是一個城市的象征,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代表著一個城市繁榮發展的重要表現,所以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筑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一個城市的形象,好的建筑設計能給人一種獨特的視覺感受,同時也讓人們從一個側面看出這個城市的發展水平,可見最好建筑設計對于整個城市規劃設計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建筑師們在對建筑設計的時候,要從整個城市規劃的方向入手,而不應僅僅從建筑本身來對建筑進行設計,要結合城市規劃的總的特點和城市的環境,讓建筑更好的與城市的特點相融合,讓建筑和城市規劃的總的布局相適應相和諧,這樣也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更好的有利于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
1、概述
1.1、城市規劃設計的含義
城市規劃設計是指對一定時期內的城市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等一系列建設的綜合部署,是對城市空間的分析和設計。簡單點說,城市規劃設計就是對人們活動的區域空間以及各區域空間之間關系的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來規劃城市布局,讓城市實現可持續的發展原則,適應城市未來發展的方向,讓城市的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發展都能有更好的發展,適應人們的生活狀態,方便人們的生活。
1.2、建筑設計的含義
建筑設計是城市規劃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規劃設計在空間上的具體表現,建筑作為城市的象征和核心的產物,必定要有它獨特的特點和意義,建筑設計決定了建筑不管是在室內還是室外的和諧統一,同時也要做到建筑群在整個城市中的協調,不但要追求室內的經濟價值和美觀,同時也要在建筑的外觀上和建筑群在城市中所起到的象征作用,要和諧美觀,是城市規劃設計在空間上具體落實。
1.3、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性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建筑的要求也是越來越多,要做好城市規劃設計,就得先做好建筑設計,可見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要想把一個城市的城市規劃設計做好,就必須先要把建筑設計做好,建筑師不單單是要從建筑本身來對建筑追求一種現代的獨特,更應該結合城市本身的人文環境和背景,來對建筑做好設計,這樣設計出來的建筑才能更好的適應城市,反應出城市的特色,也能不受城市發展的制約,甚至被淘汰,要把熱愛自然,和城市周圍環境相協調的理念貫穿在整個的建筑設計中,才能真正把城市規劃設計做好。
建筑作為一個城市的具體表現和象征,代表著一個城市的面貌和特點,所以建筑設計在對建筑進行創作的時候,應該好好的把握好建筑的形象特征,應有自己的風格,同時還應該做到簡單中體現出復雜,復雜中詮釋出特點的變化,整體性強之外,還應重視整個城市的環境,把建筑融入到城市規劃設計的大潮中去,讓建筑和城市周圍的環境相和諧,理性的規劃并傳承歷史文化的發展方向。
建筑設計不但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發揮著代表的作用,同時建筑設計還制約著城市規劃設計,因為建筑設計不僅僅是建筑單獨的設計,它還涉及到場地的選擇和設計問題,場地設計是為了滿足建筑設計的一個項目所要選擇的地方,它所伴隨著一系列的建筑群的產生,場地設計是要讓場地中的各要素能夠和諧,更好的相互作用,而其中建筑物是場地設計中的重要產物,而除了建筑物之外的要素則是要滿足場地設計的其他的組成部分,所以說建筑設計還制約著城市規劃設計,建筑設計應該考慮到城市規劃設計的大的方向,才能更好的適應整個城市規劃設計,否則如果建筑設計不考慮城市規劃的發展,而獨自設計各自的,那將嚴重制約著整個城市的規劃設計。
3、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之間的聯系
3.1、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相輔相成,互為條件
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一直存在著難舍難分的淵源關系。建筑設計主要是由建筑學與城市規劃學發展而來,學科上依然屬于城市規劃范圍,其主要就是利用建筑學理論,對城市空間展開建筑設計,并且其涉及內容也比較廣泛,主要有城市規劃學、環境行為學、景觀設計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多種學科。從歷史發展角度而言,工業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規劃理論與實踐,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就是城市設計活動。
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所研究的對象均是人們所處的城市,只是側重方面不同,兩者都是以創造有序、良好的生活、生產環境為目標,實現城市功能的協調性,合理安排城市各項用地,組織好交通以及各類工程設施建設,符合社會發展需求,并且滿足城市歷史文化發展趨勢。規劃的平面圖是城市設計三維空間的主要前提與基礎,對城市空間的合理安排有著重要作用。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的時候,如果交叉部分無法實現統一,就會出現規劃與設計改動幅度大,增加財力、物力、人力投入的問題;而存在較大差異的情況下,不進行大的改動,就會導致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無法落到實處,進而只能以一種書面形式存在,影響了城市發展與進步。所以,一定要確定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中的作用與地位,理順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之間的關系,才可以實現科學指導城市建設的目標,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3.2、建筑設計應服從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主要就是一種動態解決與協調各種建筑關系、建筑群整體形象的基礎,以生態、可持續理念延續城市歷史文化,促進城市的未來發展,所以,在城市發展中,城市規劃對城市的有序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建筑作為城市建設的主要構成元素,一定要服從城市規劃內容,在空間中形成點、面關系,然而建筑也無法脫離城市環境,一定要和城市環境相融合。
4、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應協調發展
進行建筑設計工作時,主觀印象往往都是設計人員難以避免的問題,設計人員也愿意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審美視覺的沖擊上,因此就忽視了細部的構造問題,并且在設計的過程中通常也都沒有綜合的考慮城市環境,這顯然是不正確的,無論是進行城市規劃設計還是建筑設計工作,相關人員都應全面的考慮兩者之間的關系,并且應注重兩者的協調發展。首先,建筑設計應能與城市的整體環境緊密的聯系起來,設計建筑物時應將其放在一個大的環境中思考,建筑的輪廓以及結構都應與已經存在的建筑相適應,防止出現建筑設計混亂的現象,從而保證城市建筑設計的整體美感;其次,建筑設計必須體現出這座城市的文明發展狀態,建筑物的整體結構還應滿足人們對于城市欣賞的實際要求;最后,應科學合理的對待城市規劃設計工作,城市規劃設計所包含的內容以及涉及的層面都是很多的,并且其也是建筑設計的依據以及不斷展開的基礎,因此,應確保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是協調發展的。
結束語
在現代社會的城市建設中,城市規劃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城市規劃不僅僅是對一個城市簡單的規劃設計,如何進行城市規劃,將直接影響著整個城市的經濟,政治,環境和社會生活,制約著城市未來的發展。這其中建筑作為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象征,因而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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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規劃 建筑 設計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概要與特點
建筑是構成城市經濟生活的主要結構支撐,是進行城市規劃最基本的單元。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城市風貌特點,建筑尤其是標志性建筑則是體現城市風貌的最好表現,優秀的城市規劃能夠完美融合建筑設計特點,而好的建筑設計能夠充分體現城市特色,兩者之間相輔相成,因此若要研究兩者之間的關系,必須先了解各自歷史與特點。
因不同的社會發展水平與經濟建設體制,各個國家對城市規劃的定義不盡相同。國內將城市規劃定義為以實現某個特定時期內的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為目標,依據可持續發展原則與規范,確定城市未來發展導向、城市功能定位與規模,綜合利用分配土地結構、城市空間以及城市建設相關項目。城市規劃主要特點是從宏觀的角度出發,把握城市建設發展的整體方向。城市規劃注重對建筑群的排列組合、功能分配,強調整體城市空間的一體化,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時,要注意城市整體空間布局與局部結構的主次分明,局部結構隸屬于整體空間,不能因局部結構的特殊要求而破壞整體空間和諧。另外,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時要注重結合自然環境、城市歷史文化的傳承,盡量做到對自然的真實表態,賦予人們對自然與歷史文化的真實感受體會,順應社會歷史的變遷潮流,既表現出歷史變遷感,又表現出城市發展的連續感。
建筑設計屬于創造性工作,遵循經濟適用、科學美觀的設計原則,是科學技術與藝術、邏輯與形象融合一體的設計工作。建筑設計最主要的特點是功能需求,其次是美觀需求。在進行建筑設計過程中,注重的是建筑本身與外部環境的協調統一,要能夠依托外部的自然地理環境體現出城市特色,在建筑結構、立面形式與裝飾色彩上既要與自然地理環境相融合,又要與城市規劃設計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確保城市整體形象的協調統一。此外,建筑本身具有一種文化屬性,建筑設計過程不僅考慮經濟性、外部空間環境與技術水平等方面的因素,還要考慮建筑設計師本身的創意與設計風格,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社會文化價值,最終達到既滿足審美需要又實現文化傳承的目的。
2.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關系分析
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城市規劃設計相當于樓身,而建筑設計相當于地基,城市規劃設計主要解決城市的面上的問題,其整體思想要靠一個個建筑單元組成的群落來體現,而建筑單元則注重于點的設計,依附于整個城市規劃設計中,是對城市規劃設計任務和功能條件的具體實施。城市規劃設計關注整個建筑群落的統一協調,建筑設計則側重考慮外部環境的制約,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整個城市的設計內容。
2.1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的約束指導性
因為建筑設計是城市規劃設計的組成部分,因此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具有約束指導的作用。城市規劃設計著眼于整個城市空間、土地資源的分配利用,對建筑設計的整體目標和任務具有指導性、約束性的特點,例如在建筑設計場地使用規劃上,綜合安排建筑設計涉及的整個環境內容,包括建筑本身、交通運輸系統、活動設施、休閑綠化園林以及工程系統等。在符合城市建設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對建筑整體環境進行詳細的規劃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偏向與城市環境整體的協調統一,忽略建筑具體的形態設計,但又要求具體建筑形態服從于整體的設計規劃,以保持城市風貌的完整統一,因此對建筑設計具有約束性的作用。
此外,城市規劃設計是一個系統整體的設計過程,考慮城市未來發展目標與長期可持續的發展目的,并沒有針對具體的建筑形態,因而對建筑設計過程與理念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城市規劃設計不僅能夠促進建筑設計過程中對土地的合理利用,而且促進建筑設計在不破壞城市風貌的條件下,朝著滿足方便舒適居民生活工作,建筑群落美觀大方,并與自然環境、城市整體文化特征共同構成和諧共存的友好生態系統的方向發展。
2.2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影響
建筑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建筑設計對城市規劃設計的影響以及對場地設計的制約上。國內建筑行業在隨著國家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諸多的問題,例如一味追求個體建筑的外在藝術效果,忽略了建筑所處的地理位置環境以及地域特色。雖然建筑單元在設計上創意十足,新穎奢華,但卻與整個城市景觀格格不入,給城市整體形象造成諸多負面影響。建筑元素是城市規劃設計的主要基礎,在進行建筑設計過程中要注意不同的建筑整體之間在立面效果、色彩以及環境的整體結合。
從內容上來說,場地設計是將建筑設計中的建筑單元內部設計除外的所有設計活動,因而其受到建筑設計不同程度的制約與影響。場地設計條件的分析主要是對建筑單元基礎資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確定建筑設計中的各種影響條件,為建筑設計成果的合理打下堅實的基礎。場地設計條件包括自然條件與建筑條件兩部分,為滿足相關的建筑設計要求,必須對場地設計條件進行改造與重新規劃,促進各個建筑要素以及各個建筑間能夠形成和諧統一的有機整體。
2.3正確處理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關系
正確處理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關系主要從科學對待城市規劃設計、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建立相關的設計方案評審制度三個方面進行。
城市規劃設計活動是針對社會空間以及物質空間可持續發展而進行的一項社會實踐活動,包含了對整個城市結構從策劃到維護的所有元素。在城市規劃發展過程中,設計過程逐漸將越來越多的內容與方法融合進來,實現從單一的形態設計到整個形態功能全面發展的綜合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強調將不同的元素進行組合分配,形成有機整體,不僅考慮單個物體元素的特點,而且考慮不同物體元素間的關聯,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設計過程中,一定要采取科學認真的態度。
城市規劃設計的出發點是動態協調解決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統一整個建筑區的整體形象,并將生態因素、可持續發展觀點融入到城市未來的發展、文化歷史的傳承中。建筑作為城市要素之一,在進行設計過程中必須服從于城市規劃設計內容,考慮建筑的外部大環境與整個地域特點。
城市規劃設計以及建筑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整個城市的外在形象以及長遠發展,因此必須建立一套設計方案評審檢查制度,對設計方案組織專家進行專業評審。評審過程包括建筑設計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設計內容、建筑設計方案本身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建筑設計內容是否與周圍環境形成統一的生態系統等。只有嚴格設計審查制度,才能保證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設計的有效進行。
3.總結
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密不可分,城市規劃是建筑設計的總體綱領,建筑是城市規劃實施的主體,只有明確了兩者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才能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才能跟上中國經濟建設日新月異的步伐。
參考文獻
[1]吳彥宏.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關系探究[J].江西建材, 2012,03:50-51.
【關鍵詞】城市規劃;空間結構;建筑設計
中圖分類號: TU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當前國際化大都市、全球城市、世界城市、信息城市、數字城市、生態城市等新的概念不斷涌現,沿海大都市帶迅速發展,城市間的協調競爭成為重要問題。城市規劃體系強調城市生態環境,注重城市形象;強調以人為本、公眾參與,建立和諧社會;強調城市遺產保護,堅持可持續發展。建筑是組成城市景觀的核心要素,處理好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兩者之間的關系,將直接對城市的形象和景觀產生很大的影響。
1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的關系
城市規劃設計是一門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是一門在實踐中安排城市發展規劃與建筑設計、景觀設計相對關聯的實用性學科,它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面和線問題。建筑設計是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構造及材料做法。它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點和面問題。同時城市規劃設計主要是通過建筑設計、景觀設計來實現的。城市規劃管理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行為來對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二者之間發生的矛盾加以協調解決。
2 建筑規劃設計
建筑設計廣義上指對一個建筑物或建筑群所做的全部設計工作,這需要各方面科學技術人才的密切協作,但通常我們所考慮的建筑設計是指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以及空間結構的安排,注重建筑本身與外部環境的協調,配合從而達到一定的和諧效果。其中,功能是進行建筑創作的主題,不過形式也在建筑設計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當前許多建筑師開始考慮建筑的基本要素,建筑物的外表也成為建筑設計研究的一個重點,在這種設計法則的指導下,采用結構主義而出現的一種建筑新形勢,這種建筑形式,先對建筑進行思考,然后在進行建設,比原來按照圖紙進行建設更加注重建筑對外部的影響,綜合考慮了外部空間、環境和經濟技術等多方面的因素,堅持將自己的創意和個性建立在理性之上,達到建筑功能與技術手段的和諧一致。
建筑設計時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建筑前期的規劃、設計都不能脫離經濟性這一重要指標。但是就建筑師本身卻要克制自己對金錢的依賴,充分讓建筑體現其自身個性,滿足人們的審美需要,滿足城市的文化傳承需要,相信一個成功的建筑必能引領一個時代的潮流。對于一棟建筑的評審應做到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對建筑方案本身進行評審,看他的設計是否符合任務要求,第二,要從城市規劃的角度看他是否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是否能將自身融入到周圍環境當中去,只有這樣的建筑設計產品才是真正成功的建筑作品,自然這就要求,決策者要有一種正確的價值取向。
3 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之間的關系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的增長,城市規模越來越大,城市以空間的利用和環境的建設,綠化,道路,供水系統共同組成的服務為基礎,構成人類現在的生存與生活空間。使人類能夠在任何地方都能感覺到城市的風情。城市的規劃與設計要注重城市建筑群落之間的協調,而建筑的設計要考慮對外部環境的影響,尤其是城市規劃設計的約束。
3.1 城市規劃設計約束建筑設計
城市規劃設計通過場地設計影響指導建筑設計,場地設計就是為了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在現狀條件和相關法規基礎之上,對場地內的各種元素(建筑,運輸系統,戶外活動,設施,綠化園林設施,工程系統)進行組合的活動。
場地設計工作內容是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設計活動。
一般包括建筑物的整體安排,交通設施,綠色花園,垂直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如綠色園林設施(綠化,園林小品,現場設施等),交通設施(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垂直場地和工程設施(管道項目)的詳細設計。
實際施工過程中通常先與業主確定的建設項目和土地,然后委托建筑師設計,建筑設計任務是基于業主條件的。
設計師在進行具體設計之前,要進行完善和改進的設計任務的工作,包括培養項目的內容、規模、形式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更明確的規定,然后與業主協商取得共識。城市規劃對場地的要求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控制城市土地規劃布局結構的發展方向。第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非常具體,直接影響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對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出恰當詳細的反應,一般包括:控制用地的性質和范圍,對容積率、建筑覆蓋率、建筑高度的控制,對綠化覆蓋率,建筑紅線的控制,以及對交通入口的規定等。
3.2 進行建筑設計要考慮城市規劃
建筑是一個城市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一個城市存在的基礎,城市規劃通過對建筑群體的有機組合,指導建筑設計。在進行建筑設計時,應考慮到以下問題。首先,建筑設計的造型要有自己的風格,建筑之間簡單中含有復雜,不變中含有變化,整體設計和諧。其次,要考慮到周圍大環境,使建筑本身與周圍建筑相呼應,包括建筑的色彩對比、虛實對比、線條處理等等。第三,在進行建筑設計時,應照顧到周圍的建筑,想成空間上的一體感和時間上的連續感。建筑作為城市的重要構成要素,甚至是一個城市的標志,它們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一個城市的形象,在對這樣的建筑進行設計時,不能只考慮到建筑本身,而應擴大自身視野,做到與周圍環境相適應。
4 總結
城市規劃設計是進行城市建筑的總綱,在進行城市建筑設計時,應遵循城市規劃設計的約束,在城市規劃設計的指導下進行建筑設計。另外,建筑設計是落實建筑規劃的抓手,只有通過建筑設計才能落實城市規劃的設計思想,因此,要想建設一個和諧向上的城市發展環境,建筑設計師不僅要考慮建筑本身的功能和個性,還要考慮到對周邊環境而后整個城市的影響。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市規劃 建筑設計 關系 協調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城市規劃是協調人活動的空間區域之間的關系,也是對城市空間的設計與分析。隨養我國經濟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質量不斷提升,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變的越來越嚴格,所以城市規劃存在的問題也表現得越來越突出,顯然己經成為現代城市建設的所需要履待解決的問題。城市規劃的研究是相對宏觀的,就是對城市土地建設、空進分配等方面進行具體的安排,基木任務是保證對城市建設進行科學合理的劃分,但是前提一定要以城市管理為行使依據。而城市建筑設計相對于城市規劃來說就處于微觀位置,建筑設計主要研究的對象都是城市建筑,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以城市規劃為工作向導,而建筑設計則實現了城市規劃的空間形態,而城市規劃又是基礎,所以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之間是相輔相成、相互協調的,對于現代社會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涵義
城市規劃的作用在于小斷平衡城市空間組織、城市物質性設施、城市功能這三者之間的關系,它的基本原理和力法相對獨立,它的研究對象是城市所在的區域及整個城市。所謂建筑設計,是指以工程技術條件為依據,從具體的建設任務要求出發提出設想,并以其要實現的功能為依據對建筑物的材料和構造,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進行確定。城市規劃管理是一種政府行為,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設計和城市規劃進行管理和監督,并協調兩者之間發生的矛后,促進城市建設決策者提高對城市規劃內容的認識,在構想城市建設項日的階段就形成計劃與規劃并重的思想,在城市規劃的框架之內融入建設項日的決策。
二、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的區別
設計的目標不同。城市規劃是對城市主體進行的設計,設計的目標不明確,具有可調控性,隨著城市的整體發展和人們生活的需求,是一個不斷變化、調整的過程,是一個自己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并以此作為建筑設計的目標。通常用“規劃年限”作為這種“短期行為”的控制,所以“規劃年限”是城市規劃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依據。建筑設計是對特定建筑物的微觀設計,設計的目標比較明確,建筑師根據開發商的要求,運用專業的建筑知識和設計技能并結合地理環境、風土人情等對特定的建筑進行設計方案的制定,并不斷地改進和完善這一設計方案,從而達到預期的設計目標,是一種由問題找答案的過程。
設計的過程不同。城市規劃的設計過程較長遠,需要具有.錢略發展思想整個設計過程都在不斷的定期調整和改進,時間跨度較大,包含的內容太多,同時也是對整體進行綜合權衡的過程。這就要求規劃設計師不但具備形象思維能力,而且還應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能夠把握城市發展個局,對其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發展規劃與環境規劃。通過對城市建設綜合的分析和系統的研究,制定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的設計過程是針對某一問題求解的過程,要求設計師要具備形象思維能力,只需考慮建筑本身的相關因素,而對具他事物的發展不需要作太多的考慮,建筑物只需按照預期的設計方案建成就行了。
設計的任務不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依據國家在城市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對區域內部的基礎設施、社會發展、人文景觀和經濟建設進行個面的綜合分析,然后加以長遠的規劃。從工作的開始就要考慮多目標的銜接,對整體布局和規模進行統一規劃,妥善處理各要素之間的矛盾,達到城市化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可持續性的發展要求。建筑設計的主要任務是依據建筑設計任務書,對整個建筑物從整體到局部進行不斷完善和優化,從而使得整個建筑設計達到預期的建造目標,同時也是一個對答案的搜索過程。
二、城市規劃與建筑建設之間的關系探析
二者是相對獨立的。城市規劃設計的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提供空間結構,它涉及城市的外觀形式、性質與分工產業發展與布局、社會發展與設施、規模投資及城市各部分的組成、管理、政策等。作為一門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城市規劃設計對城市空間的分析與設計,在實踐中安排城市發展規劃與建筑設計、景觀設計相對關系,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筑設計是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構造及材料做法,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
建筑設計應服從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因此在城市的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對城市的有序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建筑作為城市構成的基礎要素之一又必須服從于城市內容,他們之間在空間上是點與面的關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樂,是城市的靈魂,但建筑也不能脫離城市環境,必須與城市環境相融合,城市規劃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建筑的問題,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設計。在設計單體或群體建筑時,必須考慮建筑的大環境和開發地盤紅線內的小環境問題,必須服從與整體的城市規劃設計。
三、注重建筑設計與城幣規劃之間的協調發展
在進行建筑設計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會出現主觀印象問題,絕大部分的設計時間都用在了建筑形體的塑造上去,所以過于注重審美視覺上的沖擊,而忽視了細部構造問題,經過調查發現主要存在的問題就是在進行設計時沒有對城市環境進行綜合考慮,還記得美國的一名城市規劃設計師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通常所進行的建筑設計就是要將它放在一幢房子中去,然后耐各這幢房子放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去,最后再將環境放置于整個城市規劃工作中去”,這實質上就是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之間的關系,進行任何一項工作時都要進行充分考慮,所以在進行城市建筑設計時應該抓好主要工作。
第一,建筑設計要與城市環境相聯系。任何一個優秀的建筑物無法單獨依存的,所以在進行設計時到各建筑物放在一個大的城市環境中進行思考,無論是建筑結構、整體輪廓都要與城市己經存在的建筑相互適應、相互依存,避免建筑設計混亂的情況,時刻保證建筑設計的美感效果。第二,建筑設計要體現城市風格。每一個城市建筑都要擁有屬于自己的風格形式,同時還要體現一個城市的文明發展狀態,所以建筑的整體結構要在不變中衍生萬變,對人們的視覺造成極大地沖擊,滿足人們對于城市欣賞的要求。第三,要科學對待城市規劃設計。因為城市規劃設計中包含的內容相對較多,所以也使得城市規劃在發展的過程中,產生了更多的類型,內容以及方法更強,新時期發展下要求加強對建筑物的空間分配,所以說城市規劃設計是城市建筑展開的基礎和進行設計的依據,所以要科學對待城市規劃設計以及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之間相互協調發展的關系。
隨養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提高,城市建設工作顯的越來越重要,建筑是城市建設的主要代表,也是構成城市的主要基礎,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任何建筑設計都要在城市規劃設計的主導目標下進行,所以當前要求做好城市規劃設計與建筑設計之間的協調發展,站在發展的角度上看待現代化城市的建設發展工作,最終才能保證城市經濟、和諧健康,因此作為一個設計師,小僅要關注建筑本身的特點與個性,還要使之與城市規劃相適應,只有了解了規劃設計的特點與建筑設計之問的區別,才能更好的做好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
參考文獻
[1] 李直.做好建筑設計利于城市規劃之我見[J].華章,2011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