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8 09:32:28
導語:在道路停車位管理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關鍵詞】 達州市 停車問題 配建標準
一、引言
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的增長,我國城市居民的私家車數量也有了飛速增加。以達州市為例,截止2013年7月底,達州市私家車擁有量達157017輛。隨著私家車的增加,小區停車位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由此引發的小區停車難的問題成為社會和物業管理的難題。
相比上漲的油價和擁擠的馬路,更讓生活在達州市的車主們揪心的是找車位。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達州市中心城區停車場主要為各單位、小區配建的停車場,城區內尚無專用的大型機動車停車場、庫、樓等社會公共停車設施。目前有39個建設項目配建了地下車庫,批建面積為137800平方米,實際作為車庫使用的面積為103250平方米,加上各小區地面配建,共計停車位4570個,但這仍無法滿足市民停車的需要。達州市城區“路窄車多”,要找個便利的停車位更是“難于上青天”!雖說在城區有路邊停車場供車主停車,但是本來就不寬敞的市區道路加上路況擁堵,根本無法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停車難的問題仍舊未解決。生活在達州,停車難,究竟難在何處呢?為了深入了解達州市居民停車的現狀,筆者對達州4個行政區的8個典型住宅小區的業主隨機發放問卷調查500份,有效回收480份,并對愿意接受訪談的業主進行深度訪談;走訪小區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人員;通過網上查資料和走訪政府有關部門了解與停車位有關的政策和制度。
二、調查結果
1、小區車位數量與車輛數量對比
從小區停車位數量與車輛數量對比(如下表1)發現,停車位供求矛盾突出,出現了嚴重的供不應求問題。在達州市,由于主城區修建時間較早,規劃并不完美,并且許多早期修建的樓盤并沒有考慮到停車這一因素,因此導致達州目前面臨停車不易的難題。在調查的8個典型小區中,62.5%的小區出現了嚴重的供求缺口,沒有出現缺口的小區都是新建小區,大部分業主都還沒有入住,所以調查的數據還無法反映真實的需求情況。此外,筆者在達州市達川區各大樓盤銷售現場,隨機走訪了20余位有購房意向的市民,其中約有六成均有購車打算,也就是說,私家車的增長還將保持高發展勢頭。
2、地上停車位車滿為患,地下停車場卻存在閑置
所謂地上停車位,是指利用小區道路、公共場地、公共綠地等空間用作的停車位。從上表可以看出,地上停車位使用率達到280%。與地上車滿為患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地下停車場卻存在閑置,除地下車庫停車位少的使用率可以達到100%外,其他小區地下車庫均有閑置現象。
3、業主對物業公司在停車管理方面滿意度不高
在被調查的480名業主中,在被問及對物業公司在停車管理方面是否滿意時,有25%的業主對住宅小區的停車管理極不滿意,65%的業主認為一般,僅有10%的業主表示滿意。而業主反映主要問題集中在停車管理不規范、處理糾紛不及時、收費不合理、車位分配不公平等方面。
4、因停車難引發的其它社會問題
停車難問題已經很困擾人了,由停車難引發的其它社會問題也讓業主覺得十分頭疼。根據被調查業主提及問題的頻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如下表2。
三、小區停車矛盾產生的原因分析
1、私家車增長過快,停車設施嚴重滯后
目前達州市私家車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有的家庭有兩輛甚至更多。私家車數量急劇增加,而停車空間卻是有限的,這種矛盾就引發了小區停車位不足的問題。達州老城區的中心廣場、人民公園、農貿市場等人流集中地附近的公路上,基本上都密密麻麻地停放著私家車。隨著私家車數量的日趨增長,公共場所和小區機動車停車矛盾日益突出,車位數不足與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之間仿佛打了一個“死結”。據調查,不論是舊小區還是新建小區,都存在停車設施滯后的現象。具體原因如下。
(1)大部分舊小區沒有停車位規劃。1998年以前,達州的私家車還屬于奢侈品,很多家庭根本沒有買車的打算,對停車位更沒有什么概念,所以90年代以前建的小區,在設計時就沒有設計停車位。但是在隨后的十幾年里,私家車數量猛增,使得停車問題很快凸顯出來,由于沒有停車位,業主只能把車停在過道或是綠化帶上,這樣給業主的生活和出行帶來了很大不便。
(2)新建小區配套設施標準偏低。1998年國家規定住宅小區必須配建停車位。達州市也于2009年6月21日在《達州市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中提出新建住宅小區必須按住宅每戶建筑面積的不同配建停車位,見表3。
停車位配建標準的出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區停車難的問題,但是這些停車位依舊滿足不了小區業主日益增長的停車需要,私家車的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標準所支持的力度,所以停車位緊缺問題依然存在。
2、小區停車位所有權歸屬不清導致收費不合理
調查結果顯示,雖然有70%的業主能接受現在情況下的車位租金,但仍有25%的業主認為停車收費太高,難以承受。現階段達州市停車位銷售并不理想,一個地下車庫動輒一二十萬,讓很多購房者難以接受。而且96%的業主所購買的車位只有短期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在停車位權屬法律模糊不清的情況下,除了可能會出現地下車庫管理、維修問題,還會導致地下停車費遠高于地面停車費,有的甚至會出現幾倍的差距。業主們考慮到地上停車費用少且停車方便,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停在地上停車位,結果是地下停車位大量閑置,地上停車位卻車滿為患,有的甚至占領消防通道,給小區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3、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產生糾紛
住宅小區停車位本來就不足,加上物業公司的管理欠缺,造成小區停車位存在諸多問題。調查發現,曾因停車問題與物業公司發生矛盾的業主就有48%,這成為小區停車矛盾的主要矛盾之一。主要表現如下。其一,在購房初期,70%的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車位分配上沒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其二,物業公司不征得業主的同意,擅自將小區公共用地改建成停車場地然后租給業主,收取租金;其三,對小區業主的亂停亂放,物業公司只采取勸說、告知等方式,對大部分業主沒有約束力,不能解決違規停車的現象;其四,物業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在接到業主投訴后,僅有20%的物業會采取積極的措施應對,大部分情況是表面答應卻毫無作為。
4、業主素質不高,亂停亂放現象嚴重
一些新建小區停車設施比較完善而且也能正常運行,但也存在停車難的現象。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有些業主為圖方便,將車亂停亂放,搶占他人停車位或是占用公共通道。停車問題的合理解決涉及到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配合,即需要物業管理的有條不紊,也需要業主的配合,只有這樣,才能使停車難問題得到解決。
四、治理小區停車問題的對策
1、合理控制居民私家車擁有量
以現在私家車增長速度來看,如不采取措施合理控制私家車的擁有量,短時間不可能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從歐洲的經驗來看,政府一方面應積極引導市民拼車出行,或鼓勵市民出行使用公共交通,另一方面通過增加購車稅、燃油稅、交通擁擠費等措施,提高市民私家車的使用成本,從而抑制市民私家車的擁有量。
此外,可以借鑒日本的優秀經驗,規定個人或單位在購買車時必須提供擁有固定車位的證明,這種固定車位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長期租賃的,否則交管部門將拒絕上牌照,這樣就可以通過停車位數量來限制汽車數量的增長,真正做到有位才有車,一位一車。
2、用動態發展的思路調整停車位配建標準
從根本上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相關部門用動態的、發展的思路,提高新建小區停車位配建標準,不僅滿足當前業主的需要,還要滿足業主不斷增長的停車需求。建議可以按照適當超前的原則,根據小區總產數的80%設置停車位規劃標準,由于不同類型的小區居住人群不同,可以制定不同的停車位配建標準,例如,《煙臺城市規劃管理若干規定》中規定,新建住宅劃分為三類,住宅配建停車場標準為:一類居住用地按每戶1.2―1.5個機動車位設置,二類居住地按每戶1―1.2個機動車位設置,三類居住用地按每戶0.7―1個機動車位設置。
3、多方配合引入市場機制增建停車位
當前住宅小區停車場由于產權不清、收費不合理等問題,嚴重影響了開發商建設停車場的積極性,加劇了停車難的問題。解決問題的關鍵是政府加強對建設地下停車場的支持和鼓勵,建議可以給建設地下停車位的開發商一定的政策優惠或補貼。通過減免稅費或提供資金、土地等資源鼓勵發展停車服務業,鼓勵在小區周邊空地興建機械立體停車場。日本的機械立體停車場占70%,從20世紀60年代至今,庫型從二層簡易升降式發展至目前垂直升降式、升降橫移式、巷道堆垛式等大規模集成車庫,每年安裝投運的停車位達10萬個以上,而在中國機械車立體停車場目前只占2%~3%。綜觀各國,機械立體停車系統是未來停車方式的發展方向之一。
此外,還可以由交警、城管等部門在物業管理公司的配合下在小區周邊道路規劃建設夜間停車位,充分利用市政道路資源,緩解周邊小區市民的停車難情況。
4、提升物業公司停車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停車環境
對物業公司而言,解決停車難問題的關鍵是制定好小區停車管理規范。停車管理規范制定的主旨一定是要方便業主,因此無論是制定還是執行程序都要公開,充分發動業主自己來討論規范條款。在制定好停車規范后,物業公司就嚴格按照規范實施停車管理,科學劃分地上臨時停車位,及時疏導停車位,巧妙利用車庫死角等地方,節約利用不多的停車空間,在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合理規劃小區道路停車位,滿足小區業主的停車需要。在業主管理方面,物業公司要加強對規范停車的宣傳,建議可以通過跟社區居委會合作,通過發傳單等方式對業主進行勸導和教育,促使業主自覺遵守并維護停車規范和秩序。
此外,由于小區服務具有一定的壟斷性,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針對停車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適當提高地上停車收費標準,促使業主自覺地將車停入地下停車場。
(注:本課題由四川文理學院社區服務發展研究創新團隊(編號:川文理2014112-10)支持。)
【參考文獻】
[1] 楊傳明:城市住宅小區停車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J].現代城市研究,2012(8).
[2] 戰曉靜:濟南市居住區停車位的建設與管理初探[J].住宅產業,2008(5).
[3] 王之文:對住宅小區停車問題的思考][J].吉林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3).
關鍵詞:探索 ;緩解 ;停車難問題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area of the parking situation and causes were analyzed, and through the municipal construction examples, presenting only continuous innovation, science, reasonably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problem of parking in the city.
Key words: exploration; ease; parking problem
中圖分類號 : F294.9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城市的發展,汽車總量不斷增加,停車難問題在各大中小城市日益突出。針對停車難問題,我市住建部門在市政道路建設中“見縫插針”,積極探索停車場建設之路,挖掘停車資源—2011年8月,我市塔影路“林蔭停車場”竣工,標志著荊門城區人行道辟建的首個林蔭停車場建成。隨后,我們還將嘗試,在路幅較寬、有條件的(道路兩側)人行道開辟停車場,以更有效地緩解城市停車難這一難題。
一、當前我市停車難的現狀、產生的原因和危害
目前,我市老城區交通壓力愈來愈大,停車難矛盾更為突出,每天因在道路上隨意停車造成許多道路擁堵,尤其是銀行、學校、醫院、社會辦事機構集中的路段,交通和停車更是擁堵不堪,事故頻發,此外數年前建設的住宅小區也已出現了停車難,老住宅區更是問題突出。
老城區主干道停車現狀
停車難問題較突出的主要是銀行、學校、醫院、辦事機構集中的路段,其次是些商業集中區域,如:象山大道、長寧大道、白云大道、中商購物中心、金城大廈購物中心等,有的是全天擁堵,停車位很緊張;有的是(上下班、節假日)高峰時段擁堵嚴重;有些路段有少量停車位,有些路段根本沒有停車位,造成亂停車、違章停車。
2.商務區的停車現狀
因有些商務區建設較早,停車位設施沒有相應的跟上,后來改擴建,也因周邊環境限制,停車位設置設計標準過低,停車位數量未能達到相應的數量,造成一個商業區就是一個汽車擁堵區,給周邊居民的出行帶來較大的影響,不和諧現象經常發生。
3.居住小區的停車現狀
一是老舊建筑區普遍沒有規劃停車位;二是新改建小區配套建設雖有規定,但很多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并沒按規劃要求建設停車位或按規定達到建停車位標準;有的雖修建了停車場但后來又改作他用;還有的小區按標準修建了停車位,但使用率不高,或因為收費太高,造成“小區車位空蕩蕩,外面路上停滿車”的怪象。
造成停車難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各方面:一是受當時經濟發展的制約,沒有長遠規劃;二是對停車場建設沒有足夠的重視,造成規劃建設滯后;三是停車經營管理體制不順;四是現有停車場規劃及設計不合理等,停車難已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一大頑疾,亟待破解。
長期以來,由于缺少停車位,很多車輛擠占城市道路,使原本狹窄的道路更加難以通行。這不僅占用公共資源,也造成交通擁堵,影響交通秩序;還有些汽車亂停亂放,擠占公共綠地和公共場所不說,還占有消防通道,造成極大地安全隱患。
面對愈來愈突出的停車難問題,如何科學、合理的使用本地區有限的停車資源、開發寶貴的土地資源來支撐日益擴大的停車需求,促進本地區城市交通和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擺在我們面前現實而又緊迫的課題。
二、創新思路,市政建設特色帶來解決難題方法之一
近些年來,我國大力發展汽車產業,城市的汽車總量不斷增加,由于城市停車場發展戰略與政策的滯后,城市的規劃建設缺乏前瞻性、預見性,許多商貿集中區、大型餐飲門口和市民生活小區內沒有設置或預留停車位,導致停車問題日益突出,在有限城市公共資源中,因地制宜在路內設置停車場,將是市政建設一大創新。
城市道路是構成優美的居住環境和城市功能的基礎,是城市社會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紐帶和動脈,也是人們感受城市特色與社會風情的重要通道,因此,城市道路的規劃、設計與建設,除了必須滿足道路交通的功能與技術要求外,還必須重視建設的創新,研究如何考慮市民出行暢通,挖掘老城區停車源,使城市道路建設更彰顯人文情懷。
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居民購置小汽車不斷增長的實際和未來發展趨勢,結合我市公共交通狀況,特別結合老城區的改造,還將在某些有條件的路段,除在老城區內規劃建設一定數量的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和停車泊位外,采取在有條件的(非機動車道)次干道內設置停車場(位),以緩解城市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盡量滿足城市的基本功能需要。
根據國內一些城市的經驗,路內(臨街)停車場的設置因地制宜,改直立站石為斜坡站石,將原人行道退后五米,開辟停車位,這樣既增設了沿街的停車泊位又保證了行人的正常通行。2011年城市次干道塔影路“綠蔭停車場”的建成
為“市政建設創新”的一塊“試驗田”。
從城市停車難的實際出發,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前提下,本著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統一管理的原則,科學設置路內停車設施,嚴格限制路內臨時性公共停車場,在若干年內使城市停車難問題得以較好地解決。
目前,沒有土地是限制停車場建設和發展的最大因素,針對老城區停車難問題,我市正通過多種渠道挖掘停車資源,在城市道路上見縫插針,以塔影路“綠蔭停車場”的修建,看這一建設創新舉措實行情況,在征求市民意見之后,大力推廣。
塔影路道路紅線寬30米,車行道14米,兩側人行道各4米,預留帶每側也有4米。按照“一街一景,一街一亮點”的改造原則,也考慮到該區域的停車要求,塔影路維修改造時,我們提出了人行道辟開林蔭停車場的建設方案。方案拿出后,我們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塔影路多次進行現場踏勘與實地丈量,對改造方案進行確定,對斜坡站石的坡度和高度進行多次論證,即在車道南側配套改造5.5米寬的林蔭停車帶,其結構為20厘米厚的C25混凝土基礎,面層采用5厘米厚AC-10型細粒式瀝青混凝土,保證道路承載力符合相應的停車標準;與車行道連接處采用花崗巖坡形站石,站石頂面比路面高約8-10厘米,避免產生積水,便于車輛上下方便;樹池是根據行道樹的樹種、大小安裝不同形式的采用圓形天然石材圍繞,既提升城市品位,又能防止車輛沖撞樹干,保證行道樹正常生長;停車帶外側設置3-4米人行通道,并按規范設置無障礙通道(設施)。同時安裝了停車限位器,確保停車安全。
關鍵詞:停車問題 改善 政策
中圖分類號: TU248 文獻標識碼: A
The Static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of Urumqi
Shang Xiaogang
Abstract: Parking system is saw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links of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urban, which not only is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as building parking supply, at the same time, plays a regulation of urban dynamic traffic, guides residents to change mode transition. The parking supply and demand situation is analysised from the parking demand traffic, the existing parking management policy is evaluated, and parking management policy and safeguard mechanism are put forward, which will have reference function for the traffic conditions of urumqi.
Keywords: parking problem,improve,policy
0 研究背景
停車難對于烏魯木齊市交通和城市環境影響日益明顯,由于機動車增長迅速,車位的增長速度遠遠滯后于車輛增速,導致烏魯木齊市停車矛盾呈現越來越突出的狀態。為緩解城市停車難和交通擁堵,規范停車秩序,提高車位利用率,本研究根據現狀停車發展狀況及問題匯總,提出相應的近期停車緩解對策建議,為烏市近三年停車改善措施提供參考。
1. 烏魯木齊市靜態交通供需情況
1.1總體供應情況
根據社會停車位的服務對象分類[1],烏魯木齊全市總社會停車位共計29.33萬個,其中配建停車場車位28.72萬,獨立公共停車場車位0.23萬,路內停車場車位0.37萬,分別占總社會停車位的98%、0.8%、1.2%。另據調查,夜間共有46萬輛客車停放在中心城,由此得車均車位為0.64個/輛,連“一車一位”都尚未達到,詳見表1。
表1社會總停車位結構表(萬車位)
行政區(車位) 配建 獨立公共 路內 合計
居住 非居住 小計
天山區 33957 19819 53776 799 1469 56044
水磨溝區 24553 11627 36180 0 939 37119
沙依巴克區 35748 15380 51128 0 486 51614
高新區 55354 22156 77510 45 243 77798
經開區 15759 17991 33750 1405 227 35382
米東區 16073 18845 34918 60 340 35318
合計 181444 105818 287262 2309 3704 293275
數據來源:烏魯木齊市停車設施普查。
圖3社會停車位結構圖
(1)居住配建水平情況
根據居住類各年代的配建水平分析發現,1996年前的居住配建水平較低,配建水平僅0.09個/戶,以后呈逐漸增長趨勢;2010~2013年新建居住小區平均配建水平為0.31個/戶,與烏市現行的1個/戶居住配建標準相距較大,有部分新建項目存在未嚴格按照報建配建標準施工建設的問題,詳見表2。
表 2各年代居住類建筑配建水平表
行政區 1996年前 1997~2001年 2002~2005年 2006~2009年 2010~2013年 合計
天山區 0.10 0.12 0.14 0.23 0.37 0.15
水磨溝區 0.06 0.11 0.12 0.20 0.32 0.17
沙依巴克區 0.08 0.07 0.15 0.13 0.35 0.13
高新區 0.10 0.13 0.15 0.20 0.25 0.18
經開區 0.05 0.05 0.13 0.18 0.38 0.18
米東區 0.14 0.09 0.07 0.12 0.26 0.16
合計 0.09 0.10 0.14 0.18 0.31 0.16
數據來源:烏魯木齊市停車設施普查。
圖4歷年居住小區平均配建水平圖
(2)公建類建筑配建水平情況
根據非居住類各年代的配建水平分析發現,1996年前的居住配建水平較低,配建水平僅0.10個/戶,以后呈逐漸增長趨勢;2010~2013年新建居住小區平均配建水平為0.26個/100平方米,與烏市現行的1個/100平方米辦公、商業配建標準相距較大,有部分新建項目存在未嚴格按照報建配建標準施工建設的問題,詳見表3。
表 3不同年份非居住類建筑配建水平表
行政區 1996年前 1997~2001年 2002~2005年 2006~2009年 2010~2013年 合計
天山區 0.11 0.21 0.15 0.20 0.25 0.15
水磨溝區 0.07 0.07 0.16 0.24 0.08 0.13
沙依巴克區 0.13 0.17 0.19 0.13 0.17 0.15
高新區 0.08 0.13 0.41 0.16 0.14 0.16
經開區 0.10 0.08 0.10 0.18 0.30 0.16
米東區 0.11 0.22 0.06 0.32 0.48 0.25
合計 0.10 0.14 0.18 0.19 0.26 0.16
數據來源:烏魯木齊市停車設施普查。
圖5歷年非居住建筑平均配建水平圖
1.2 需求及缺口情況
(1)居住需求及缺口情況
截至2013年5月,烏魯木齊市居住類停車位共計18.1萬個,停車需求(夜間停車數輛)達到37.23萬輛,居住區停車缺口為19.1萬輛,缺口比例51%,即居住區有一半以上的車輛夜間無法找到合適的停車位停放。
解決居住配建停車缺口的主要方式是利用內部道路停放,占總缺口的53%,其中停車后道路剩余通道在4米以下(消防、醫療等應急通道寬度)占總內部道路停放車輛的60%,即解決停車缺口的方式中32%存在安全隱患。
2013年4月烏市注冊小客車保有量為44萬輛,另有7萬輛外地常駐烏市小客車,因此全市共計小客車51萬輛;結合停車普數據推算,本市普查范圍內日共有46萬輛客車停放,約占全市總車輛90%左右。
其中夜間停車需求中居住類需求為39.7萬個,占總夜間停車需求的86%,非居住類停車需求為6.3萬,占總夜間停車需求的14%。居住類需求中通過居住區內部解決的停車需求為37.2萬個,占總居住類停車需求的94%,通過居住區周邊道路解決的停車需求為2.4萬個,占總居住類停車需求的6%。
(2)非居住需求及缺口情況
截至2013年5月,非居住類停車位共計10.6萬個,高峰停車需求達到17.4萬輛,非居住區停車缺口為6.8萬輛,缺口比例39%。
解決非居住配建停車缺口的主要方式是周邊人行道,占總方式38%,其次是停放在建筑內部地塊及綠化帶,各占總方式32%和30%。
(3)停車需求及缺口匯總
根據調查數據匯總結果,本次普查范圍內總停車缺口為25.9萬個,其中居住類建筑停車缺口為19.1萬個,非居住類建筑停車缺口為6.8萬個,居住、非居住停車需求分別占總需求74%和26%。
相對低廉的停車收費標準使烏市小汽車的使用成本較低,進一步加大車輛出行次數,停車價格杠桿對停車需求規模控制有限;停車收費價格以政府指導價為主,偏低的停車定價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停車行業的產業化發展;新建路外公共停車場與占道停車場收費一致,導致路外公共停車場利用率偏低。
1.3 現行停車政策評估
1現行配建標準
在2009年頒布的《烏魯木齊城市停車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對原烏市一直執行的1989年建設部、公安部《停車場規劃設計導則》中的城市建筑停車配建標準進行了更新和修訂。現行標準如下表所示,現行標準缺少區域差別化;建筑的分類存在一定缺陷,住宅、商業、醫院等分類不夠細致。
表12烏魯木齊市停車配建標準表
建筑類別 計算單位 小型汽車
賓館、酒店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5
辦公建筑 行政辦公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1.0
商務辦公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8
工業類辦公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5
商業零售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8
餐飲娛樂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3.0
市場 批發市場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6
超市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1.0
醫院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5
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5~1.0
體育館 車位/100m座位 4.0
影劇院 車位/100m座位 4.0
公園、風景區、游覽場所 車位/公頃占地面積 10.0
學校 中小學校 車位/100m師生 0.4
大專院校 車位/100m師生 0.5
工業 單層工業廠房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1
多層工業廠房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2
住宅 普通住宅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0.5
低層聯排住宅 車位/100m2建筑面積 1.0
2 現行停車數收費政策
根據《關于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車服務實行差別化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內容,將烏市停車收費范圍分為三類地段。收費標準一類地段白天停車由原每車每小時1.5元調整為3元;夜間停車按每小時1元計費,最高不超過10元。二、三類地段白天由原每車每小時1.5元調整為2元;夜間停車按每小時1元計費,最高不超過10元。
現行停車收費標準偏低,對道路停車收費缺少累進式收費相關政策,不利于發揮道路短時停車的功能。
1.4 現狀停車問題分析
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突出
烏魯木齊市區現有汽車總量達到46萬輛,而停車位僅有29.3萬個,車均車位僅為0.64個/輛,遠未達到“一車一位”的剛性停車需求,車位總缺口高達16.7萬個,突出的停車供需矛盾也引出了一系列的停車運行和管理問題。
二、配建標準實施較晚,挪用現象嚴重
烏市配建標準實施較晚,配建車位缺口較大。但是,烏市許多公建配建停車場不對外開發,而且部分停車場被挪用嚴重,導致配建停車場設施利用不足,進一步惡化停車矛盾。
三、公共停車場發展嚴重滯后 ,違章停車嚴重干擾動態交通
由于配建停車位的缺少,需要通過一定的公共停車場來加以彌補。但是現在烏魯木齊公共停車場發展也嚴重滯后,公共停車場僅有3155個,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此外大量的路邊違章停車泛濫,對道路交通的運行特別是慢行交通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四、停車運行、管理和法規制度有待完善
從停車運行管理來看,由于區域差別化的停車配建指標體系和利用停車收費調控動靜態交通的價格機制未形成,導致了難以通過靜態交通需求管理來實現對機動車出行需求的控制。
由于停車供需缺口巨大,導致路邊違章停車泛濫;且大量公建的配建停車場遭到挪用,限制了配建停車場發揮效能,甚至造成公共停車資源被擠占;停車管理手段也較為落后,先進的電子化停車收費系統、停車誘導未引進。
2 靜態交通管理政策目標
2.1 政策制定原則
(1)緩解現狀,規劃未來停車政策的制定一方面要立足現狀,重點緩解居住區、學校、醫院等供需矛盾突出、社會影響較大的民生停車問題。另一方面,需要提早規劃未來,預留相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加強停車需求的管理,統籌協調動靜態交通均衡發展[2-3]。
(2)區域差別化對待
對停車設施的供應、配建標準、停車價格、管理措施等要體現區域的差別化。城市中心區及區等不同區域由于土地利用特征、交通可達性的不同,應該采取不同的停車措施[4]。
(3)整體協調發展
城市停車設施的供應應與土地利用整體性協調發展,在土地開發強度較大中心區區域實施“錯時共享”。
(4)規范化管理
規范化管理包括建設合理的停車收費體系、規范停車產業發展政策、制定路內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嚴格執行建筑物停車配建標準等。
2.2 戰略目標
通過本次規劃,科學、合理并有效的發揮靜態交通在綜合交通體系中的調節作用,支持交通運行系統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永續暢達。
具體目標:采取行車-停車均衡發展的戰略,以此為核心思想指導近、遠期停放車系統的發展,與公交優先政策、機動車發展政策緊密相連,合理控制車輛的擁有和使用,建成與道路交通容量相協調、與土地利用功能相匹配的停車系統,推動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3 靜態交通管理政策及保障機制
3.1 緩解居住區停車矛盾
一、修訂細化居住區停車位配建指標
(1)根據住宅所在區域及定位,差別化提高住宅配建指標;中心區居住配建標準控制在0.6~0.8個/戶,區居住配建標準在1個/戶以上;同時對高級住宅采用較高的標準,對廉租房、保障房或普通住宅采用較低的標準。
(2)為避免居住區泊位供應過量,導致車輛擁有率進一步提高,中心區居住區實施配建上限控制。
二、規范居住區內部挖潛車位
(1)研究居住小區劃設停車位的標準,規范居住區挖潛程序,統籌考慮有車居住和無車名的需求。
(2)通過居住小區綜合改造等項目,對小區內進出道路進行拓寬改造,增設停車位的同時進出道路依然保持通暢。
(3)鼓勵小區內部增建占地較小的立體停車庫,由符合各類增設要求的居住小區提出具體方案,區政府牽頭協調并給予適當的資金補貼。
三、鼓勵路外停車位錯時停車
(1)由市政府出臺《關于推進居住小區及公建類建筑停車場車位共享的若干意見》,制定具體的操作流程及相關的配套政策,同時根據停車位提供的數量多少實施一次性補貼。
(2)由街道辦事處組織調研,確定本街道范圍停車共享方案;街道辦事處、居住小區及公建類建筑物業三家共同協商簽訂夜間停車位共享管理協議,實現停車共享。
(3)倡導車位共享理念,率先從政府機關、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進行試點實施。
四、適當增設夜間道路停車位
(1)完善小區周邊夜間時段性道路停車位的設置標準,優先滿足無配建車位的老小區及周邊300米范圍內無條件實施“車位共享”的小區。
(2)由居住小區制定本小區道路停車位增設方案,小區內部業委會達成一致后上報街道,由街道負責。
(3)完善小區周邊夜間時段性道路停車位的收費模式,具體收費標準可參考小區內部的停車收費進行操作,部分停車點可免費提供給居民夜間停車,小區物業需協助參與夜間停車的管理。
3.2 保障配建車位有序建設
一、修訂配建標準,實施指標上下限
1、建議建筑物停車指標每隔2~3年進行一次調整。
2、適度提高學校、醫院等配建指標,緩解接送學生、看病停車難問題。
3、控制中心區公建類建筑停車規模,引入配建指標上限。
二、嚴格執行配建報建及竣工驗收
建設和竣工驗收過程中增加停車主管部門參與;停車主管部門參與設計方案的審批階段的意見征詢;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是實施配建停車場專項驗收,確保配建停車場指標落實。
3.3推進獨立公共停車場(庫)建設
一、政府主導發展,促進產業化發展
(1)近期建議政府重點推動規劃內獨立公共停車場的建設,重點彌補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停車問題突出的停車缺口,建設資金優先采用公開招標及BOT引資方式進行建設,無法吸引民間資本的情況下,按照政府投資委托經營模式進行建設與管理。
(2)中遠期采用BOT多元化投資方式,建立投資回報機制,鼓勵全社會參與公共停車場的建設,有效吸引各種投資,解決公共停車場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簡化審批程序,采取相關激勵政策,促進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3.4規范設置及管理路內停車
一、制定路內停車設置規范
(1)參考國家相關設置規范,制定烏市路停車設置規范,對不同等級、寬度、流量情況等制定相應的道路停車位設置的標準。
(2)一類區域交通擁擠、道路容量有限,道路停車場設置應從嚴控制,優先滿足老、久小區和周邊300米范圍無可錯時停放的車場的小區的夜間挺喜歡我需求。
(3)二類區在停車需求較大的商業區、醫院、小學附近適當設置道路泊位,滿足短時停車需求;同時適當擴大也將道路泊位規模,作為緩解居住區停車難的措施。
二、加強違章停車執法
(1)建立整治管控網絡。按照定人、定段、定責的“三定”工作模式,每天安排巡查警力和清障車,開展往返反復拉網式巡查管理和集中清障。
(2)落實從嚴處罰措施,堅持對確定的重點違法行為“零容忍”,嚴格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將機動車違停納入日常工作重點,制定管理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加強日常檢查,實現長效管理。
三、新建、改建學校門口路內港灣式車位
建議學校門口圍墻等建筑適當退讓,中、小學校宜將校門前往圍墻后退3米,供停車排隊使用,新建、改建路內港灣式停車場,滿足接送學生停車需求。
3.4調整停車收費管理體系
一、制定科學合理的停車收費標準
科學分析停車資源的成本,調整現有停車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及政府定價的收費停車場,路內停車收費價格高于路外收費的15%~20%,發揮路內停車的短時停放功能,避免路內、路外收費惡性競爭,實現各類停車資源的充分利用。
二、提高醫院停車收費價格,優先滿足看病停車需求
通過收費價格的控制,轉變和提高醫院車位的收費模式和收費價格,將醫院車位從通常的管理中剝離出來,禁止醫院車位的包月,同時提高單位時間的停車價格,優先滿足來醫院看病的停車需求;而增加的收益可以作為醫院職工停車的補貼,鼓勵職工使用公共交通或者將車輛停放到醫院周邊的停車場。
三、對外開放車位收費定價市場化
充分發揮停車收費的功能,同時也可以促進停車產業化發展、緩解城市停車供需矛盾、有效利用已有停車資源、緩和城市交通問題。對于一般經營性車位,政府應該采取采取底價控制,建議不限制上限,通過市場化調節停車價格,控制中心區停車使用。
4.0 小結
解決靜態交通特別是停車問題,是近年來各個城市緩解交通擁堵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從交通需求的角度出發,系統分析了烏魯木齊市停車需求的關系,進而制定合理的停車措施措施。實驗也表明,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有效措施。
參考文獻:
[1]王立穎.大連市靜態交通管理問題與對策[J].遼寧警專學報,2012年05期
[2]李連成.我國城市停車政策現狀分析[J].綜合運輸,2012年11期
【關鍵詞】商業街;停車空間
咸寧市商業圈是在舊城的基礎上通過逐步改造而發展起來的。該區域留存著咸寧市民的諸多記憶,承載著市民對城市的情感。停車空間的合理規劃設計,是促進城市文明和繁榮的一個關鍵性要素,品質優雅、健康良好和使用便利的停車環境,對提高城市的品質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設計師們必須對此有足夠的認識,在設計上要有足夠的前瞻性,以適應時展的需要。
1、對咸寧市商業區停車空間現狀調研分析
1.1 調研范圍
本次調研范圍圈定為咸寧市淦河大道與溫泉路交匯的中心花壇一帶商業街區(如圖1所示)。目前,該區域內商場、餐飲、娛樂、金融、辦公一應俱全。
1.2 路網現狀分析
中心花壇商業區路網結構概括起來包括三種:(1)城市主干道,道路交通運行量很大。(2)商場、步行街巷。(3)旅游景區、公園、學校等可通行的機動車道路。
商業區的交通壓力主要來自于車輛的迅速增多。同時,該區域商業建筑逐步增多,餐飲等娛樂設施也逐漸成熟并且有著較高人氣。特別是上下班時間的高峰期,從溫泉路中百倉儲到淦河大道與潛山路交匯處,經常發生擁堵,導致交通秩序混亂。
1.3 停車空間分布
商業街區停車分布主要集中在淦河大道兩邊沿路人行道上,以及路邊劃線停車位。
目前該區劃道路劃線停車位約48個,人行道停車位 210 個,瑞融國際地下停車場80個,白天停車飽和度0.8 。中百倉儲地下停車場80個。白天停車飽和度0.9 。
1.4 問題總結
針對咸寧市中心商業街區的調研結果進行研究分析后總結出該區停車空間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4.1 車位嚴重不足
作為咸寧商業中心區,目前該區域包含有中百倉儲,蘇寧電器,金門商業步行街,瑞融國際,購物公園,溫泉步行街第一街、第二街,文化廣場等商業建筑,還有在建的溫泉商場改造項目中商商業街,除此之外,還有長江證券、物資局、保險公司、供銷社以及工行、建行等幾處辦公建筑也在此處,而此類辦公場所基本沒有專用停車場,人行道上的停車位很大程度上,被占用為專用停車位,從而導致流動車位少。筆者通過調研發現,物資局樓下停車區域20個,半天下來流動車輛只有8個,其余12個非流動車位,車主都是商鋪老板以及物資局上班人員停留在此。此處停車管理人員反映,很多流動車子沒有位置停車,無法滿足現有的停車需求。路邊非劃線區域也時常有泊車,嚴重影響道路通行。
1.4.2缺乏先進的停車設施
現有停車方式主要為路邊停車和人行道停放為主,缺乏新型停車方式引進。由于該商業區屬于老城區逐漸改造發展起來的,想要開辟出更多的土地面積當作停車位,顯然非常困難。應該考慮更為先進的利用縱向空間的停車方式。
1.4.3城市停車導向系統不完善
從該區域停車分布圖上可以看出,該區域目前停車位劃分還是較為合理的,機動車停車位和摩托車及非機動車停車位劃分較為科學,但是,依然可以看到摩托車或電動車時常占用轎車停車車位,停車管理人員也只能表示無奈。一方面,沒有強制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導向標識不夠明顯。在商業中心區經常可以看到車輛因找不到停車位而導致無效繞行,從而無形中增加了道路的交通流量。由于路面停車方便備受歡迎,導致商圈路面停車飽和度大,而地下停車場使用率偏低。瑞融國際地下停車場停車飽和度不高,原因在于停車誘導信息缺乏,資源共享程度低。
1.4.4規劃停車空間進出方式不盡合理
由于道路停車出入口的設置缺陷,導致車輛從人行道停車位出來與進入人行道停車的車輛發生對峙,導致道路交通堵塞。或出行車輛進入道路立即左轉穿越馬路的現象時有發生。
2、咸寧市商業區停車問題改善和對策
2.1 合理規劃與把握停車位的供給
將人行道作為停車空間,一方面,犧牲了行人的通行便利性,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也容易損壞人行道的鋪地材質;另一方面,溫泉路商業區一帶及周邊地區的行人和車輛都比較多,交通十分擁擠,如果過多設置路邊停車空間,會導致本來就比較擁擠的交通現狀更加混亂。那么,更多的車位從哪些方面來實現呢?
首先,在舊城擴建改造過程中,建議新建的建筑一定要配置地下停車空間,并合理規劃進出交通路線。
其次,適當的拆除部分舊的建筑,將其在規劃當中,留出足夠的廣場空間作為建筑前停車場。逐步擯棄人行道停車的方式,消除安全隱患。
再次,依據車輛通行量,量化路邊停車位的數量。在車流量較大區域,盡量不劃停車線,以舒緩交通壓力。
對于建筑的邊角處這樣一類具有不確定性的空間,可以精心對待合理設計,達到有效利用空間和改善環境的目的。
2.2 優先考慮機械式立體停車庫
機械式立體停車空間是運用機械設備作為運送停放車輛以提高單位面積停車數量的停車空間。立體停車空間具有節省空間,節能環保,取車方便等特點。車輛的全封閉式存放,也增加了汽車的防盜性和防護性。盡管立體停車庫的施工周期較長,建設資金高。但是作為停車設施的選擇,立體停車空間是一個長期性的綜合效益的選擇。隨著商業區對停車需求的增加,停車設施建設的成本可以分布到未來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停車造價中去。
2.3 建立合理的停車管理機制
通過停車誘導系統可以緩解城市商業中心區停車困難。目前停車誘導系統的整體結構,可初步分為計算機網絡、通信網、信息采集、信息維護、信息控制處理中心、電子可變信息情報板六個部分,各部分分工、協調,圍繞控制處理這個核心,共同構成有機整體。停車誘導系統包括空車位信息采集控制器、中心控制設備、數據傳輸設備、誘導顯示牌。通過各種方式向駕駛員提供停車場的位置,使用狀況,路線選擇和相關道路交通狀況等信息,可以均衡停車的空間分布,避免停車需有過于集中,可以有效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而無效繞行,減少交通流量,提高停車場的泊位利用率。
2.4 咪表停車
咪表停車是利用當代最先進的電子軟件技術和電子設別對城市泊位進行定位、計費、標準化核算的一套電子泊車管理體系。實施停車咪表及時收費是合理有償使用市政設施資源、規范收費主題、統一收費名目的好辦法。可以規范道路停車,強化交通秩序。目前在很多省級城市已經開始實施咪表停車管理,不僅有效的規范了停車收費制度,也減少占道停車的車輛,提高靜態交通設施效能,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3、停車空間布局形態概念性方案的設想
3.1 架人行天橋
淦河大道橫穿溫泉第一街與第三街即購物公園,在該十字路口還設置有公交車站。平時車流量人流量都較大,堵車嚴重。建議在一街和三街之間架起人行天橋,這樣可以很好的貫穿兩條步行街,不受主干道淦河大道的車流影響。可以緩解交通壓力,同時提高人行的安全性。另外在中百倉儲十字路口處也可以考慮建立人行天橋,實現人車分流,提高機動車流動性,解決滯留時間長的問題。
3.2 文化廣場地下空間改建用作地下停車場
文化廣場地下一層空間利用率低,空氣質量差,目前作為娛樂空間在使用,存在各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將地下一層作為停車場,中庭部分設計景觀節點。游客在停車之后直接通過中庭電梯上來,可以提高文化廣場的便利性,環境效果也會得到改善,提高人氣,活躍商業氛圍。
3.2 拆除新建
在舊城改造過程中,將停車場的設計作為重要的參考指標。例如,拆除中心醫院舊址后,新建的建筑盡可能往東南方向退出。留出足夠的廣場空間,作為路面停車。另外新建建筑設置地下兩層式停車場。另外在鄂南工貿大廈那一塊也可以開拓出空間出來,作為立體式停車場。該處臨近商業中心區,單位也較多,固定停車倆數量相對也多。該處設計立體式停車空間,既能滿足固定車輛,也能提供較多的流動車輛停車位。
結合上訴三點建議,可以在中心花壇商圈行程三個主要的相對較大和集中型的停車空間,做到將停車位盡量控制在環島之外,減緩中心區的交通流。在核心地段用人行天橋來貫通步行空間,進行人車分流,可以十分有效的減緩交通壓力。
4、結語
城市商業中心區停車問題需要當地政府、交通管理部門、車庫管理商家、交通參與者共同參與協調統一。本文對咸寧市商業中心區停車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設計建議與控制方法,希望本文的理論研究對以后的工程實踐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陳峻等著.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方法與信息誘導技術[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 2007年
[2]江文平,李克平,廖明軍.從停車特征分析入手解決商業區停車問題[J].市政技術. 2007年
[3]趙紅靜.城市商業區公共停車區域空間設計研究[D]. 山東輕工業學院. 2011年
作者簡介:
關鍵詞:舊住區;停車設施;改善措施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ars, parking becomes an serious problem in older residential areas. Through visiting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we analyze the parking problems on the older residential areas of Nanjing, and then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of technical, policy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Older residential areas;Parking facilities;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24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引言
“舊住區”是一個相對概念,具有時段性和相對性。本文對“舊住區”的定義傾向于由于建造時間長,呈現住宅功能、環境品質、公共配套、建筑結構等已不能滿足使用者的實際需求的居住區。針對八、九十年代所建的居住區,最初規劃設計時基本都沒有考慮小區機動車停車位問題,探討此類舊住區中停車問題的改善措施。
舊住區停車現狀問題
我們通過問卷調查、現場踏勘和分析研究的研究方法,以充分獲取舊住區停車現狀問題。
2.1問卷調查分析
通過對老城區居民的問卷調查,目前,舊住區的交通問題主要集中在道路寬度和停車位不足、路面破損、出入口缺乏管理等方面。舊住區由于建造年代久遠,對機動車位考慮不足,車輛占道、占用綠地的情況時常發生,影響居民出行,而自行車棚由于未封閉被盜現象尤其嚴重(圖2-1)。據問卷調查顯示,居民迫切希望改善停車場地占34.5%,加強小區出入口管理占32.9%以及期望增加自行車停車棚占32.5%(圖2-2)。
2.2現場調查分析
在對南京市老城區舊居住區停車情況進行初步調查的情況下,選擇H小區為調查對象。H小區建于20世紀80年代,是住房制度改革前所建的單位住房,迄今有20-30年房齡,建筑質量相對較好,現有住戶1300多戶,3900余居民,戶均2-3人,具有一定規模。依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等級的劃分,屬于居住小區范疇。
小區規劃總用地面積為9.4萬㎡,住宅總建筑面積為95895.7㎡,容積率達1.0。小區內現有住宅樓46棟,總體為多層板式住宅為主、局部點式的典型行列式布局形式。住宅結構以磚混為主,其中,6層住宅樓有15棟,5層住宅樓有17棟,4層住宅樓有8棟,3層住宅樓有6棟(圖2-3)。
該小區西臨城市主干道虎踞北路,北靠支路水佑崗,南接支路寧夏路。小區出入口較多,共5處,西面有2處出入口,其中的2號門為小區主入口,南面有三處出入口,分別為1號門、3號門和4號門(圖2-4)。小區內道路實行人車混行的交通系統,呈網格狀格局。因80年代住區在設計之初都沒有考慮機動車停車位,小區并無集中的機動車停車場地。目前,機動車車位主要分布在6條5-6m寬的小區道路上,約有50余個停車位,而沒有停車位的私家車占用居民活動場地和宅前道路,隨意停放,影響居民生活, 尤其是老人、小孩的安全性(圖2-5)。
其次,非機動車作為舊住區居民出行的主要工具,其停放也是該小區居民急需解決的問題。依據《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設置標準與準則》,老城區的普通住宅每100㎡建筑面積需配置1.8個機動車車位,天津新村共需約1730個非機動車車位,目前非機動車停車位約有1000余個,約有13棟住宅樓前已統一安裝封閉式非機動車停車棚,另有部分車棚是居民自行搭建,剩余20余棟沒有設置封閉式停車棚的住宅樓,自行車被盜現象則比較嚴重(圖2-5)。
舊住區停車設施改善措施
3.1停車設施的改善原則
舊住區停車設施的改善應該從整體上進行考慮,按照整個小區的道路系統與交通組織來安排,在進行停車布局改善時應考慮以下原則:
(1)根據小區居民停車的需求以及未來發展需要估算居民停車位需求量,確定停車場(庫)的個數;
(2)合理考慮安排停車場、庫的規模、位置和服務半徑,停車點應盡量布置在居民方便存取車的范圍之內;
(3)停車場(庫)應與小區動態交通組織有緊密的連接并不應阻礙小區正常的交通;
(4)小區停車不以破壞小區景觀為代價,建議采用植草磚停車廣場、高大喬木底下停車,半地下與全地下停車庫上布置景觀綠化的停車等措施。
3.2停車設施的改善措施
3.2.1技術層面
(1)機動車停車
依據《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設置標準與準則》,天津新村共需約575個機動車車位,天津新村建在小區道路上。在小區內6條5-6米寬的小區道路上劃有機動車位數50余個,考慮到該小區老年人比例較多,并且戶型改造可能減少居住戶數,即使按575個車位配置要求的80%配置,也需要停車位460個左右。為此,借鑒國內外停車技術,提出以下解決方案。
首先,將小區內道路資源整合,將小區內進出口分開,道路改為單行線,在路寬大于5.5米的道路一側劃定2米寬的停車位,一共能提供141個停車位(圖2-6)。
其次,利用2號門入口處小區休閑花園廣場用地約2000㎡,借鑒金陵中學東側地下停車場的做法,建造地下三層機械式立體停車庫,可提供約200個車位(圖2-6)。該方法充分利用地下空間,不影響地面綠化和活動場地,但建造費用相對較高。
第三,在小區3號出口北側,拆除原先的破舊建筑,騰出近400㎡的空地,搭建四層鋼結構簡易立體停車庫,每個車位平面尺寸3m*6m,底層建于地下,地面三層車庫高度為5.8m,并不影響住宅日照,共可停放約52輛車。另外,在小區南面約128㎡的空地上建三層鋼結構簡易立體停車庫,可停放約21輛車(圖2-6)。
第四,采用立體停車庫技術,如塔庫式立體停車庫,只需占地60㎡,車庫每層約2米,每層停放2輛車,建10米高的車庫即可停放10輛車。在有條件的6處樓宇間各安裝塔庫式立體停車庫,約可增加60個停車位(圖2-6)。
采用以上四種方法,一共可提供車位474,可基本解決該小區停車難的問題。
(2)非機動車停車
依據《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設置標準與準則》,對天津新村按老城區的普通住宅每100㎡建筑面積需配置1.8個機動車車位的標準,共需約1730個非機動車車位。只需將宅前非機動車棚統一配置安裝,約可提供1548個車位,基本能達到規范標準,滿足居民需求(圖2-7)。
3.2.1政策管理層面
舊住區停車問題的改善,涉及到規劃設計、開發建設、管理使用等多個環節,不僅需要從技術措施,同時也需要政策管理層面的保障,只有通過物質建設與政策法規相結合,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首先,相關部門和物業管理部門應明確收費標準。可派遣業主代表進行內部聽證,以了解收費制度,確保收費合理。
其次,可引進現代停車管理技術,使管理規范化,在小區出入口采用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只需在出口處設一收費控制室,由一人實行控制和收費,最大限度的減少了勞動力,提高了小區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第三,加大小區違章停車的處罰力度,引導居民文明停車。通過控制車速、固定泊位等措施,做好對居民的停車服務,同時通過成立業主委員會等自治機構,在維護業主利益的同時制定一系列業主自律條款,加大對小區違章停車的處罰力度,引導文明停車,形成健康的汽車消費觀念。
結語
舊住區停車問題的改善,涉及到規劃設計、開發建設、管理使用等多個環節,需要從技術、政策、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多部門共同協商,物質建設與政策法規相結合,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通過以南京某舊住區為例,分別從技術和政策、管理層面探討了其停車設施的改善措施,希舊住區的停車布局能走一條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綜合之路。
參考文獻
[1]齊海元.寧波既有住宅區停車問題對策研究[D].杭州:浙江大學,2008.
[2]袁樂,張承.蘇州舊居住區停車問題調查研究[J].浙江建筑,2001,28(1):6-9.
[3]胡湘明.關于解決舊居住區機動車停放問題的研究[D].南京:東南大學,2007.
[4]王亦聰.改善北京老舊居住區機動車停車問題的對策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工程學院,2010.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常德市朝陽路紫河灣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xxx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車位租賃協議書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xx 市 xx 路 x 號 xx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協議范本車位租賃合同協議范本。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號 __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市 區 鎮 大道 號 棟(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月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月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月的租賃費為每月周期開始的首20日前交付。本車位實行押二交一方式,即乙方租一個月須交兩個月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RMB 元)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后,押金全額退回乙方。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月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車輛在停車場內發生被盜,乙方應自行向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負責賠償。乙方車輛在停車場內發生毀損或者失火及刮蹭,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3、乙方應將車輛 IC 卡隨身攜帶,車輛出入停車場時需嚴格遵守 IC 卡的刷卡程序操作,無 IC 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停車場。停車后如將 IC 卡放在車內所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責任乙方自負。
4、乙方所持的 IC 卡如有(非人為)故障,應及時通知現場的車管員,要求物業管理處維修及更換;如 IC 卡丟失,應立即報告甲方及該小區物業管理處,要求甲方為其及時辦理 IC 卡掛失及補辦新卡,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因乙方延誤掛失時間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解除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車位租用費及物業服務費。
2、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自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10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
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號 __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