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57:39
導語:在不動產資產管理的意義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時隔不久,其繼任者查利?貝爾也因腸癌去世,這再次引起批評家們的發難,以此來證明麥當勞的食品對健康可能有害,直接導致了公司的股價大跌。與此同時,競爭者借機掀起綠色安全食品的概念,迅速爭奪麥當勞的市場份額。
在四周環繞的壓力下,麥當勞不得已也改變宣傳策略,不僅改變了食品配方,還在廣告中傳播安全綠色的主題以淡化外界關于“快餐食品有害健康”的責難。
這件事情通常簡單地歸入危機管理的范疇,而從企業資產管理的角度來看,企業這個有機體的每一個部分都會影響到整體的健康,甚至會對企業造成巨大傷害。而這些部分,并未被傳統的資產概念所接受,也未被納入企業資產管理系統。
我們要問,一個企業家的價值有多大?他應該不應該納入企業的資產管理系統?
答案顯然是肯定的,遺憾的是,這些內容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卻沒有反映。
我們該如何認識和定義企業的資產體系?
被遺忘的隱性資產
假設你想建立一個新的信息公司,提供企業管理軟件方面的服務。你的目標購買者是大公司的首席信息官(CIO)。但是,如果你打電話給100個首席信息官,他們中有多少人會在當天給你回復呢?
如果你是IBM公司,可能100個首席信息官都會給你答復:
但如果你是一家剛成立的公司,可能沒人會搭理你。你贏得客戶、開展業務的時間當然被拖延了,從而影響收入,導致利潤銳減。
你必須考慮,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建立起足夠的信任,使顧客接受你。
事實上,這種差異直接導致了企業在收益方面的差距,他們也為投資創造了條件。這就是隱性資產。
你可能正想問:到底什么是隱性資產?它和無形資產相同嗎?是不是新瓶裝舊酒?
完全不是。
確實在這幾年,更多的人談論著無形資產,幾乎完全集中在品牌、競爭力和知識產權三個方面。它們是重要的,但是隱性資產的真正含義更廣闊、更深入、更有內涵。
傳統的觀點是這樣狹隘地定義公司資產的:工廠、設備、不動產、銀行里的現金等。如果你的定義再先進一些,你也許會承認公司的品牌價值或者人力資本也屬于公司資產。然而,我們并不認為傳統的定義是準確的。我們必須從一個企業家的視角來考慮這些問題:除財務報表之外,我的公司還有哪些要素可以創造更多的客戶價值?
從創造價值的角度出發,所有能夠給企業創造更多客戶價值的要素都是隱性資產的范疇,它們包括:客戶接觸途徑、專業技能、已有的設備規模、深厚的市場渠道、廣泛的關系網絡、豐富的相關產品信息、忠實的用戶群。這些要素在追求新增長途徑方面非常重要,如果能夠創造性地利用這些要素,就能夠滿足消費者新的需求,就意味著公司將擁有更多的發展機會。
財富增長的鑰匙
為什么隱性資產如此的重要,因為它們也為投資創造了條件。一旦我們利用了一項隱性資產,便可以低成本甚至無成本地進行擴張或重復使用。這意味著,這些隱性資產――比如一個著名的商標名稱、供應鏈中的位置、獨有的軟件方案等――的邊際收益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這些并非想象,比如IBH通過重新定義客戶需求,將制造與服務進行了剝離,既改善了客戶方面的經濟效益,也同時獲得了利潤,把挑戰變成了一個可持續性增長的機遇。他們的成功秘訣就在于,充分挖掘了自己的隱性資產,把握住了別人沒有看到的商機。
對于穩步經營的公司來講,他們在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主營業務發展過程中,都積累了大量的隱性資產,其中蘊含著數十億美元的潛在價值。遺憾的是,他們都被人忽略了。
但是,企業在擴展和開發新業務的時候,隱性資產卻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如果公司能巧妙地利用這些隱性資產,就能贏得更多的客戶,創造利潤率高的業務。從這個意義上說,隱性資產是打開需求創新之門、創造利潤價值的鑰匙。
隱性資產與有形資產截然不同,那就是隱性資產具有杠桿作用,你利用它們越多,就能獲得咸倍的收益;同時,信息不斷豐富和加深,客戶網絡也會變得越廣闊。諸如此類的收益不勝枚舉。
隱性資產也能幫你建立強有力的競爭壁壘,因為它們很難被復制。在當今商業社會,一個公司可以將自己的工程、生產、分銷、甚至銷售外包出去。但是,IBM的顧客關系、可口可樂的品牌、嘉信公司的市場地位這樣的隱性資產都是花費了幾十年的努力和數十億美元建立起來的。它們是一種強有力的、獨一無二的差異化資源;而剛成立的公司因為沒有花費與之相匹配的時間和金錢,也就不可能擁有這些隱性資產。
隱性資產的類型
隱性資產可以分為多種類型,我們整理出6大類,每一種隱性資產都可能成為可持續性增長的潛在資源。接下來,我們將介紹這6大類隱性資產。
1.傳統的無形資產
這是大多數管理者都已熟悉的。它們包括:知識產權和相關內容(像電影、圖像、迪斯尼人物或英特爾公司的專利權)、方法與核心競爭力(比如豐田汽車公司獨特的生產能力)和品牌(例如維真、麥當勞、可口可樂等)。
2.客戶關系
公司的客戶關系對于發現新的顧客需求非常重要。擁有良好客戶關系的公司,就好比是城鎮中歷史最悠久、最著名、最受人尊敬的百年老店一樣。它們能夠幫助公司極大地節約時間,以更低的成本精確地開發產品和服務。沃爾瑪和可口可樂擁有很廣的顧客接觸面,因此他們的營銷活動會有廣泛的市場支持。
還有一些公司能與客戶進行獨特的互動。例如,漢諾威壓縮機公司――一個氣體壓縮機生產行業的領導者,能有機會頻繁地觀察客戶的需求和細節。這種相互作用使得漢諾威能夠隨時了解客戶的需求,發現新業務的擴展機會。
3.戰略不動產
戰略不動產是根據公司所處行業位置來定義的,擁有一個有價值的戰略性不動產就相當于在紐約第五大道占有一個絕好的地理位置。相對其他競爭者來說,這個定位能夠使公司進入新市場時獲得成本優勢。比如狄沃丈公司是一家從事房屋經紀業務的公司,長期從事經紀人的角色給了它一個進入相關房產抵押貸款和保險經紀市場的理想定位,因為狄沃夫從事的業務是整個購房過程的第一步,方便它進一步涉足其他的相關服務領域。
另一種形式的戰略不動產是擁有信息門戶網絡或服務的接入。它可以是線下的,像嘉信公司的共同基金超市;也可以是在線的,像光纜公司的數字電視機頂盒。由于擁有大量的受眾群體,這非常方便地提供了進入某一細分市場的能力。
4.公司網絡
企業網絡資產是建立在公司長期的商業機會和關鍵要素基礎之上的,擁有一系列強大的網絡資產,就像好萊塢經紀人擁有的關系資源一樣――它不僅列出了
斯蒂芬?斯皮爾伯格的辦公和家庭地址,而且還有他的私人手機號碼。
5.信息
信息資產是最容易被人們忽視和低估的隱性資產。盡管公司付出了巨大的投資,希望利用這些資源來維護過去十年間業務的相關信息,但是,很少有公司把他們作為滿足顧客新需求和創造下一階段增長的跳板。相反,美國航空公司為旅游業建立的Sabre預訂系統,就是利用了原本在公司內部使用的行程安排和跟蹤軟件,為新業務的開發大幅度降低了成本。
信息資產的另一種形式就是信息的副產品,比如沃爾瑪可以將零售方面的數據庫與制造商進行共享,發揮信息在產品改進方面的作用,然后將改進后具有競爭力的產品納入自己的銷售渠道,這樣為雙方都節約了大量的金錢。
6.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也是有價值的隱性資產,利樂公司利用其在液體包裝領域積累的知識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非常容易地將自己的產品設備植入客戶的采購清單中,這樣的專業知識為他們的客戶維持和市場推廣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隱性負債
有隱性資產,相對應的就會存在隱性負債。多數情況下,一個因素既可以是你的資產,也可能阻礙你的增長。
如果你在一家歷史悠久的大公司工作,而這些文化是在幾年甚至幾十年產品驅動的增長中形成的。但是,當增長停滯的時候,優秀的文化往往成為創新的阻力,導致組織沒有自覺的能力嘗試新的方法,陷入困境而無法自拔。
另一個增長的問題是,公司只給出了新增長點的定義,而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去實現它。在許多公司,實施新的措施要經過很多層層關卡和繁瑣的程序,尤其是在等級森嚴的組織結構中;與此同時,市場環境的變化往往比公司決策的速度更要快,實際上等同于扼殺了創新。
預算是扼殺新增長的另一種方式。在許多大公司,預算程序會事先認定任何新的增長創意都要比傳統的投資更有風險,而不管公司在傳統的投資方面也曾出現過問題,比如在海外建立了一個不賺錢的工廠,花費了上千萬研發資金推出了一個新產品,卻取得很少的投資回報等。
不只是組織結構、舊的思維、會計、評估和管理系統可能阻礙企業的增長,公司還要面對許多來自外部的負債――與外部組織的關系也可能阻礙公司的成長,這同樣需要我們加以識別、研究和克服,使它們轉化成為可以促進增長的因素。
渠道沖突是另一種外部負債的形式。這種沖突將消耗企業大量的資源在無謂的調節過程中,根本沒有創造價值。
最后,公司的投資者可能會是企業成長的重大負債。投資者可能會抵制存在風險的新想法或是戰略方向的轉移,他們期望的結果會成為一種限制公司活動的負擔。
定義新的資產系統
隱性資產和隱性負債在將需求創新轉化成利潤的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但是它們不是唯一發揮作用的元素,僅僅屬于復雜的資產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個資產系統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有形和無形資產,還包括了組織學習的能力和在業務發展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其它資產。
要激活隱性資產來促進增長,需要在觀念上有一個重大調整,重新思考曾經的慣性思維:
改變以往僅僅從產品角度看待你的業務,而必須從經濟的角度研究你的客戶。
從基于傳統工具(產品、工廠、人員)的增長到基于隱性資產(關系、市場地位、信息)的增長。
建立可以加強和改進基礎業務的增長的新模式。
開發基于結構創造性和運營規則、以顧客為中心的新模式。
開拓一個比傳統的市場空間大五到十倍的新領域。
從產品的供應商到緊密的商務合作伙伴。
從需求的接受者到需求的創新者。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指國家交給行政事業單位占用、使用的財產和政府為實現公共職能而建設的公用設施、公共工程以及其他各種處于公共服務領域中經濟資源的總和。行政事業單位所占用的資產是各級政權建設和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物質基礎,也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和促進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管好用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于穩固政權基礎,公平財政分配,維護財經秩序,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和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單位自的擴大,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制已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日益暴露出一些漏洞和問題。加快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以提供服務和保障為目的的,本來屬于非經營性資產的范疇。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規模的擴張,一些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結構發生了變化,一部分非經營性資產逐步轉為經營性資產。當然,由于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以及單位性質和職能的不同,一部分單位為了發展社會事業,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積極開展創收活動,彌補事業經費不足,是十分必要的。但我們必須看到,由于資產管理滯后,一些單位在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違規行為,缺乏公開公正的營運機制;有的單位除將部分“非轉經”收入用作彌補辦公經費外,相當一部分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及吃喝接待;有的單位還將經營收入不入帳而作為“小金庫”的來源。“非轉經”收入是財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不強化管理,必然導致管理的漏洞和腐敗現象的產生,同時也將導致分配不公。必須加強這方面的制度建設和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發生。
二、積極穩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的深入開展
這次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的目的明確,政策性強,意義重大。總體思路是:改革現有的管理體制,堅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所有、財政監管、單位使用”的原則。一要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實行授權經營。對行政事業單位采取自營、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出租、投資、參股、合作等形式管理的各類出租門面、出租房產,由財政部門代表政府分期分批授權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經營管理。二要對培訓中心、酒店、賓館、招待所、經租房等經營性資產,由市政府委托市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注入市投融資平臺;三要對辦公設備、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結合部門預算改革實行動態管理;四要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經營收益和處置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從今年開始,用兩至三年時間,基本完成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初步達到明確產權主體,理順產權關系,資產分類管理,收支納入預算,合理配置資源,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當前改革主要應抓好三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做好資產清理核實工作,進一步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一是要查清資產總量及明細情況。對有實物沒有建帳的,要及時入帳;對有帳目,而資產已經不存在的,要及時報財政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做到帳實相符。二是要查清權屬證明情況。這主要是針對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而言的。各單位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產權證要與實際情況相一致,不一致的要視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的措施,及時調整為一致。在這項工作上,土地、房產等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對有糾紛、有爭議的要及時予以妥善解決。另外,需要強調的是,對個人擁有完全產權的房改房,各單位要及時報財政部門核銷,不能視為國有資產;對沒有房改的公用房,要作為國有資產登記入冊,決不能搞隱瞞不報。三是對辦公設備、交通工具等動產,要盡快建立臺賬。對大額或批量的辦公設備或交通工具,要一一對照實物盤點,決不允許帳外資產存在。這既是一條工作要求,又是一項工作紀律。四是對門面等經營性資產,要弄清租賃情況,包括合同的年限、租金的多少以及上年度的租賃收入等等。屬于單位承辦的經濟實體,要做好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財政部門上報有關資料和數據。
(二)分步實施、劃轉產權、授權經營。一是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期分批進行,第一批單位為市級行政機關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第二批為其它事業單位。二是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屋、店面、商鋪等經營性資產產權,實行集中劃轉,由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分期分批接收。三是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實行授權經營。這里前面已經提過。同時,需要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原來已經出租的經營性資產,要更換合同上的出租人,由市財政部門授權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行使出租人資格;第二,今后凡是涉及到拍賣或拍租行為,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實行公開競價、陽光操作。
(三)統一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處置和經營收益,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經營性資產實現的各項收入,以及固定資產處置之后的所得收益,都是政府非稅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之后,必須全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負責經營的房產和商業門面,取得的經營收入全額上繳金庫或財政專戶,支出按部門預算要求安排。
借此機會,我強調一下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非稅收入不僅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行財政體制下,更是構成地方政府可用財力的重要支撐主體。加強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僅關系到財政改革的深入推進,更是關系到地方政府可用財力規模。希望各參會部門在思想上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在行動上要積極配合市財政部門開展工作,決不允許再有擅自保留賬戶、設立“小金庫”等行為。市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收支兩條線的監督和管理,對一些屬于非稅收入范疇但尚未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性財政資金,要克服一切困難和阻力,堅決推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第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李軍書記、袁周市長、李躍南主任、陳石主席任組長,市紀委、財政、審計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研究、決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改革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部署,并負責指導、協調、督辦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
第二,要嚴肅工作紀律。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從2009年4月起(按照筑委〔2009〕25號文件要求),凍結全市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的處置,嚴禁各單位突擊分配資產收益,嚴禁重簽或延長經營合同。對在改革過程中,工作不配合,我行我素,故意設置障礙干擾工作的,務必嚴肅查處。
第三,要加強部門配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要從大局出發,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改革順利進行。
關鍵詞:壽險投資;風險;借鑒
Abstract:InsuranceindustryofChinahasdevelopedrapidlyinrecentyears.However,therearemanyissuesabouttheinsurancefunds,suchasoperatinginlowproportion,irrationalstructuresandsoon.ThearticleanalyzesthestatusquoandproblemsoflifeinsuranceinvestmentinChina,andmakesacomparisonwiththeinvestmentofinternationallifeinsurancecompanies.
KeyWords:LifeInsuranceInvestment;Risk;UseforReference
在國際保險市場創新化、多元化、自由化的發展趨勢下,壽險業面臨的風險呈現出復雜化的特點,經營面臨更嚴峻的考驗,近年來,世界上已有多家壽險公司破產或倒閉。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的壽險業迅速發展,取得巨大成績,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壽險業的經營影響到千家萬戶,對社會穩定起著重要作用。而最近幾年壽險業的超常規發展,加上連續的銀行利率下調和投資渠道的限制,使壽險業的償付能力風險日益凸顯。
目前,國內壽險資金已獲準進入證券市場,投資的多元化使壽險業面臨的投資風險急劇增加。因此,從宏觀監管和微觀管理的層面加強壽險投資的風險控制,建立和完善壽險業的投資風險管理體系,對于壽險業提高投資效益、增強償付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壽險投資的現狀與問題
自1984年我國保險公司獲得運用保險資金的自主經營權開始保險投資業務以來,保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到2005年末,全國保險總資產已經達到13400.87億元,年均增長率為29.23%左右。但由于目前我國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成熟,保險投資的可運用空間和獲利空間均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約,投資渠道仍以風險較低的銀行存款和國債為主。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于2003年6月20日成立,并于2003年末分別在美國紐約和香港上市)。
l07isTdgeLbGfGAr
通過對該公司資產負債表2002年至2005年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出:
1.投資增長迅速,資金運用率較高。人壽股份一直保持了較高的資金運用率,伴隨著總資產的增長,投資總額也迅速增加,尤其是2004年,較上年增長了34%。但也應該看到,如此高的資金運用率在相當程度上是來自于巨額的定期存款的支持,而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并未起到關鍵作用。
2.投資結構不合理。現金和定期存款的數額穩定增長,占全部投資比重的50%以上,只是在2005年有所變化,這近似于其他所有投資方式的總和,遠遠高于美、英、德等國家的相應比例。
3.在國際保險市場上,保險資金主要投向的是股票、債券市場。資金運用的證券化程度較低,但增長速度比較快,債權性投資和股權型投資合計占全部投資的比重從2002年的33%提高到2004年的45%,2005年債權型投資顯著增長,第一次超過現金及定期存款的比例,債權投資的增長得益于發展相對成熟的債券市場以及年內保監會放松對債券投資的管制。股權型投資在這三年間增長較為緩慢,與債權投資相比比重過小,主要原因在于對股票投資的諸多限制,而目前壽險資金己獲準直接入市,因此2005年股權投資的比例顯著上升。保單質押貸款的數額和比重都有所增加,但處于極其次要的地位。[1]
4.資產類別比較單一。現金和定期存款、債權性投資和股權型投資是人壽股份的主要投資資產,保單貸款及其他投資所占比重不足2%,抵押貸款、不動產都沒有出現在人壽股份的資產負債表中。較少的資產類別無法構建合理的資產組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過于集中可能導致風險的集中。
5.我國保險投資的渠道過于狹窄,過于注重穩健性,對盈利性的重視不夠。現金和銀行存款等投資工具多是以銀行基本利率為支點的利率敏感型產品,利率的變化將會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產生重大影響。國外保險公司的資金投資率一般在85%以上,我國遠遠低于這個數據。
綜上所述,我國壽險公司的投資與國外發達國家先進壽險公司投資水平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其原因在于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隨著市場一體化改革的推進,國有保險公司內部的矛盾就逐漸暴露出來,落后的管理水平嚴重影響了投資收益。同時,專業投資管理人才的缺乏也使得保險投資的決策和經營管理受到較大的影響。在保險投資的外部環境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國家對保險投資的管制政策和法規等限制了我國保險投資的發展。這幾個方面原因導致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上缺乏靈活性,削弱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積極性。
二、壽險投資的國際比較分析
1.壽險投資的監管。從國際上來看,保險投資的監管模式主要有嚴格型與寬松性。嚴格型的監管對投資范圍、每種投資方式的比例給出較嚴格的限定,采取較為保守的計算基礎(如認可資產),并且投資政策缺乏靈活性;寬松型監管允許的投資范圍比較寬泛,對每種投資方式給與較高的比例限定或是沒有限定,采取較大基數的計算基礎(如總資產),并且投資政策的靈活性較大。
相比較而言,美、德、日都采取嚴格型的監管政策,而英國采取寬松型的監管政策。可見,即使是保險業發展成熟、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嚴格的投資監管仍是目前保險監管當局的主要選擇。英國的寬松型監管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在保險業長期的發展中所形成的嚴格而有效的同業自我監管體系。[2]不過,目前對保險投資的監管有從嚴到寬的趨勢。2002年,德國頒布了對保險公司的新的投資法令,放寬了對原有投資方式的比例限制,允許保險公司投資于新的金融產品,肯定了保險公司資產管理中的創新行為。在當今全球金融市場創新化、自由化的大趨勢下,保險公司的投資行為也在不斷的創新和發展,監管約束的放松是引導保險業投資實踐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2.壽險投資的組織模式。縱觀各國保險投資實踐,保險投資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外部委托投資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三種。
內設投資部投資模式是指在保險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投資管理部門,由其負責整個保險公司的投資活動。如美國大都會人壽公司(MetLife)就是采用了內設投資部的運作模式。外部委托投資模式是指保險公司自己不直接從事投資運作,而是將全部或部分資產委托給外部的專業化投資機構管理。使用這種模式較多是再保險公司、產險公司和一些小型壽險公司等。如安聯資本管理公司(美國)是受托管理保險資產規模最大的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模式是指在保險公司之下設立專門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資金進行專業化、規范化的運作。它是目前大型保險公司普遍使用的模式。英國的保險公司大多設有專門的子公司負責保險資金的投資與管理,投資公司與保險公司在業務上相互獨立、各司其職,在財務上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內設投資部模式是保險公司傳統上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投資市場的不斷發展,特別是投資工具的多樣化和投資管理的專業化,內設投資部門模式已經很難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現在逐漸被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模式取代。絕大多數股份化的保險公司都采取設立全資和控股資產管理公司的模式進行資產管理。多數產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部分小型壽險公司采用外部委托投資模式。相對于內設投資部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和集中統一投資模式屬于比較高級的投資模式,對市場條件、保險公司和投資公司的經營實力要求也比較高,隨著保險公司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競爭程度的提高,已成為國際保險業資金運用的主要潮流。
3.壽險投資的方式及比例。美國的壽險投資主要包括政府債券、企業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保單貸款和不動產,債券和股票投資是壽險資金的主要投資對象,具有非常明顯的證券化特征,其次是抵押貸款,保單貸款和不動產投資也占有一定比重。英國的寬松型監管對保險公司投資于普通股限制較少,普通股是長期保險公司最主要的投資品種。日本壽險公司投資資產的最大組成部分是有價證券(不包括國外證券),其中又以政府債券為主,股票和公司債券次之。總的來看,有價證券的重要性不斷上升,政府債券和公司債券的投資比重也不斷上升,反映了壽險公司對資金運用的安全性的需求。有價證券是臺灣壽險公司最重要的投資資產,其中公債及國庫券、短期投資、股票較為重要,公債及國庫券已成為壽險公司的第一大投資資產。從美、英、日、臺的壽險投資業務可以看出,證券投資比率呈不斷上升的趨勢。[3]
此外,各國對各種投資方式的比例限制有明確的規定,保險法律不僅根據各種投資方式的風險狀況確定了最高比例限制,對同一種投資方式的內部構成也有比例限制。如此限定可以避免保險公司的資產集中于某一公司以至風險過于集中,也可避免保險公司卷入其他生產經營而影響保險公司的業務專業性。對投資比例的限制有一定的靈活性,許多國家不分別規定每種資產的比例限制,而是規定幾種資產的綜合百分比,例如德國規定保險資金投資于股票與國內投資公司管理的證券資產及特別資產之和不超過保證金的20%及認可資產的25%,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可能超過最高比例限制,但監管部門會采取征稅之類的措施抑制這種行為。
三、國際壽險投資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壽險公司應重新認識和理解壽險投資風險管理,真正把加強風險管理與推進體制改革結合起來,進一步理順壽險投資風險管理關系,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風險度量與管理水平,完善壽險投資風險控制制度。縱觀發達國家與地區的壽險投資監管與實踐,可以得到以下幾點經驗。
1.壽險監管和投資相互作用、相互促進。從國際上來看,壽險投資的監管法規對壽險公司投資資產的選擇和投資風險的控制有重要的引導作用,而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壽險公司投資實踐的創新也引發了該國監管的變革。美國和德國都通過對壽險投資的嚴格監管來確保本國壽險業的穩定發展,但是目前兩國的監管都有放松的趨勢。各國都逐步從對投資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和償付能力的監管發展,關注投資中的資產負債匹配情況和資本充足率,將償付能力作為監管核心。我國壽險業雖然處于發展初期,監管也以嚴格的方式、比例限制為主,但是應逐步向償付能力監管靠攏,實現與國際接軌。
2.提高壽險投資的多元化。從國際上來看,壽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普通股、貸款、信托等幾乎所有的金融資產,現金和銀行存款則是由于考慮到流動性的原因而以很小的比例存在;同時,各國壽險公司還不斷提高對海外投資的重視程度。多元化與國際化的投資不僅幫助壽險公司分散了投資風險,還為其帶來了較好的投資收益,保證了盈利和償付能力。我國壽險資金的投資領域相對較窄,海外投資少之又少。這樣投資的風險較集中、收益相對較低,不利于滿足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公司的發展。因此,應逐步拓展壽險資金的投資渠道,并積極開展海外投資。[4]
3.提高證券投資的比重。從國際上來看,各國壽險投資的證券化特征十分明顯。從前面對中國人壽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可以看出,證券的投資比例是較少的,作為中國第一大壽險公司即是如此,其他壽險公司在這方面更是相對薄弱。債券具有高流動性和穩定的收益,應作為壽險公司債證券投資的重點。
4.完善壽險投資的風險控制。壽險公司風險控制存在于兩個層面:政府的監管和公司內部的投資管理。從國際上來看,大型壽險公司一般建立有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配備專門的投資管理人員,對資產與負債匹配、壽險產品的設計等問題作專業化的分析。我國壽險投資的資產負債失配現象比較突出,風險管理較為滯后,中國人保和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建立專業投資管理體系的重要探索,也是我國壽險投資風險管理體系未來的發展趨勢。
5.壽險投資應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就日本來說,經濟迅速增長時期,資金需求旺盛,壽險公司貸款投資的比例也較高;經濟緩慢增長時期,壽險公司對有價證券的投資比例就會相應增加。而且壽險公司也與各大企業相互持股,在經濟環境好的時候,兩者形成良好的促進關系,但是在泡沫經濟之后,兩者就會產生“企業為降低成本取消保險計劃——不購買保險,壽險公司因業務萎縮不得不減低對企業的持股”這樣的惡性循環。總結日本的經驗,壽險公司在為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時,必須注意融資方式,謹慎的作出是否直接投資或者參股的決策,并充分做好風險管理工作。同時,應該賦予壽險公司充分的經營自,調整經營思路、鼓勵業務創新,不要依賴政府的扶持。壽險資金的投資收益最終依賴于國內經濟的健康發展,只有促進經濟發展,壽險投資才能取得良好的收益。雖然壽險投資面臨諸多風險,但壽險資金仍應積極參與經濟建設,并與其相互協調,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周茜.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及風險分析[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2005,(5).
[2]魏巧琴.保險投資風險管理的國際比較與中國實踐[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5.
一、充分認識推進土地資源和經營性物業的集約利用的意義
1.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及不可再生性決定我們要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生產資料,為人類提供充足的生活資料,以及合適的生產和生活空間。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及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土地的無限需求迫使人類社會必須節約用地。通過實施城市土地的集約利用,可以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促進生產、生活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土地集約利用是我國土地國情的客觀要求。我國的基本國情是土地總量多,人均耕地少,優質耕地少,耕地后備資源少。我國現有耕地1915億畝, 人均耕地1159畝,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近年來 由于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災害損毀、建設占用 ,耕地總量呈不斷減少的趨勢 ,土地承載壓力空前突出。今后較長時期內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 ,要保證有必要數量的耕地來解決十幾億人的吃飯問題 ,同時又要為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提供必需的土地 ,耕地的供需矛盾將日益突出,已經影響到城市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土地資源稀缺的矛盾將日益突出。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主要靠新增土地搞建設已不可能 , 我們的出路在于內涵挖潛 , 集約利用,努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3.土地集約利用是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在可持續發展逐漸成為現代社會共識的背景下 ,可持續利用有限土地資源日益引起各國政府關注 ,并且成為學術談論和生產實踐的焦點 。在土地資源日益緊張的情況下,我們應更新過去堅持的 “增長即發展 ”傳統觀念 ,從過度依賴資金、自然資源和環境投入 ,以量的擴張實現增長轉向更多依靠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術進步 ,通過提高效率來獲得經濟增長。當前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人既是 “黃金發展時期 ”又是以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為最主要特征 “矛盾凸顯時期 ”的關鍵階段 ,而土地資源集約經營并在此基礎上達到節約利用成為破解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環境“瓶頸”的希望所在。
二、以上海為例深入了解集約利用土地面臨的形勢以及房地產品牌度情況
1.集約利用土地面臨的形勢。上海是一個人口多、土地資源相對缺乏、環境容量十分有限的特大型城市。從長遠看,土地資源總量的有限性和可用量不斷減少的趨勢不會改變,資源環境已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剛性約束。從土地資源消耗面臨的資源與環境壓力看,“十一五”期間是上海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四個中心”建設進入關鍵階段的五年,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土地資源稀缺的矛盾將日益突出。
2.上海房地產品牌度分析。上海房地產企業存在數量多、素質低、規模小的問題。上海房地產業的市場集中度比較低。2007年全市開發商中前20名企業的市場份額不到5%。市場集中度遠遠未達到寡頭壟斷的程度。在寡頭壟斷的香港房地產市場,目前最大的10家房地產集團的開發量約占香港總開發量的80%左右,CR10≥80%,美國房地產開發市場的集中度CR3≥45%。
注:此集中度為依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的集中度
三、認真研究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和不動產證券化的國際經驗
1.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國際經驗――香港的土地批租制與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對任何國家來說都是寶貴的資源。為了實現對土地資源的最佳配置,大多數國家都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但這并不意味著對其放任自流。相反,無論是自由市場經濟國家(地區),還是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國家(地區),都采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土地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與管理。其中,有的將調控的重點放在土地供給方面,即政府嚴格控制土地供給量,對土地一級市場實行高度壟斷。香港對土地交易行為本身嚴加管理,并將穩定土地價格作為調控的重要基礎。
(1)土地批租制的主要內容。香港土地面積約為1071平方公里,全部歸政府所有。土地批租的方式具體分為公開拍賣、招標和私下協議三種。其中,以公開拍賣和招標為主,大約占批租總量的70%。政府在一定時期內以一定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有償地轉讓給單位或個人,租期一般定為75年,以實現對土地資源的最佳配置。
(2)香港實行土地批租的主要目的是:土地批租能夠為政府帶來豐厚的收益。據香港有關部門統計,在財產增值期,政府從土地批租得到的收益一般可占其財政收入的35%左右,成為僅次于地方稅收的第二財政來源。政府將批租收益中的相當一部分要用于城市發展建設,如修路、整地、環境保護工程等。此外,實行土地批租還可以使政府通過控制市場上批租的土地數量,來控制經濟發展速度和發展方向,減少開發風險,使開發潛力相對穩定。
2.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高度壟斷,實行對土地的行政管理。香港政府強調對土地的行政管理,通過以下做法對土地一級市場實行高度壟斷。
(1)制定年度售地計劃。一般是在每年3月末公布來年的售地計劃,年土地批租量規定為50公頃。按規定,凡是超過售地計劃指標的,必須經過土地委員會審議、批準。
(2)在土地批租之前,必須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按區做好規劃,并將規劃的內容納入租契,以保證開發者對規劃的有效實施。另外,作為保護措施,政府對于尚未作出規劃的土地,通常以招標形式短期出租,用于露天存貨或停泊車輛,這樣既能確保地盡其用,又能帶來某些收益。如果土地沒有臨時用途,則將土地圍起來派人巡察,以防止被非法占用。
(3)地政處在批租土地之后,要對業權人是否履行土地契約進行監督。如果發生拖欠地稅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約現象,又不聽從當局警告,業權人則要受到懲罰。
(4)為了實施新市鎮建設計劃、市區重建計劃等,政府還可以根據“收回官邸條例”對私人用地進行強制征用。政府對征用的土地,要按現價向原業權人支付土地補償金,征用的土地僅限于公共用途。對此需要指出的是,香港土地交易制度的特點是業權關系遵循“認地不認人”的原則這樣便于有關部門處理因土地的使用、轉讓、抵押和出租所引起的各種關系。
3.政府以健全的土地法規維護土地交易秩序。香港政府完全依據土地法規進行土地批租和行政管理的。香港行政法規的基本特點:一是執法的針對性強,“一事一議”、“一事一法”。二是所定條例的內容既明確又具體,可操作性強。三是根據地產市場的發展、變化,及時對法規條例進行修訂、補充,以適應政府調控經濟的需要。四是法規條例的普及程度高,有利于政府依法管理。
4.不動產證券化的國際經驗。
(1)香港政府不動產證券化――領匯基金。 領匯基金全稱為領匯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 將香港政府擁有的曾屬于房委會旗下151個商場(總樓面面積1876萬平方尺 )、178個停車場( 共約7.9 萬個車位) ,并向外聘請專業的管理團隊來負責經營。香港特區政府宣布領匯基金此次上市的目的 ,是將政府資產私有化 、提高營運效率 ,同時也給一群有心投資房地產及物業的人士提供一個回報相對穩定的投資渠道 。但由于兩名香港公屋居民要求對領匯基金上市進行司法復核 ,由此引發系列司法訴訟 ,領匯基金并未能如期上市。2007年7月中下旬 ,香港終審法院就領匯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上市的合法性做出了最后裁決 ,使基金上市的合法性得到了肯定 。上市當天獲得19倍超額認購,最終定價在10.30港元的定價區間上限, 集資額約200億港元; 加上領匯貸款融資的122億港元, 房委會總計獲取收益約320億港元。
(2)領匯基金不動產證券化的基本內容分析。①形成資產池。 香港房委會置入領匯的物業組合, 包括151個綜合零售物業設施及停車場、兩個獨立零售物業設施及29個獨立停車場; 物業總面積96萬平方米, 相當于全港零售物業總面積的9.1%; 車位逾7.9萬個, 占全港商業車位總數的13.7%。領匯基金將房委會旗下的這些資產形成資產池。②產品設計。領匯是香港的首支REITs產品。 領匯發行的是權益類REITs,對于香港房委會來說, 采用權益類REITs公開上市, 相比較其他發行債券等資產證券化形勢而言,募集到的資金更加接近領匯物業的市值, 在領匯物業估值338.02億港元的背景下, 共募集到320億港元的現金流, 這說明REITs這一資產證券化形式更適合市場化的資本運作, 實現資產的市值最大化。③領匯投資信托基金屬于封閉式基金。 首先, 基金單位持有人不得贖回; 其次, 領匯、策略伙伴和香港房委會在此次發售過程中都有明確的禁售規定; 第三, 領匯基金在香港聯席交易所上市, 其價格在一定范圍內主要受供求關系的影響確定。領匯的這一設計主要是為了保證首發成功, 使公眾投資者容易接受和操作, 同時又減少了投機者惡意炒市的機會。
(3)領匯基金采用spv架構領匯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的spv采用的形式是spt( special purpose trust ) 。香港房委會下屬的領匯管理有限公司與匯豐機構信托服務( 亞洲) 有限公司簽訂信托協議, 以香港房委會準備證券化的151項零售物業和停車場設施為基礎資產成立領匯基金, 附屬香港房委會, 匯豐機構信托服務( 亞洲) 有限公司成為受托人。領匯基金上市募集到資金后, 向香港房委會收購基礎資產, 并將資產委托于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這樣, 受托人擁有這項基礎資產法律上的所有權, 而實際的收益權歸領匯基金單位持有人所有。
5.領匯基金對我們的啟示
(1)對REITs的理解。通過領匯基金的案例,我們知道,所謂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就是將商業等物業資產打包上市,然后按照這些不動產的收益(如每年租金、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資產出售給投資客。該過程一般都由專業基金公司(或投資機構)開展經營管理,并且定期向投資客派發紅利。如果說某某公司上市都是以企業名義出面的話,那么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則是用建筑物去上市。也就是把建筑物像上市公司那樣分成若干股份出售給投資客,這就是讓不動產實現證券化。在當前資金匱乏的形勢下,擁有大量物業的開發商一般都愿意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模式獲得現金。作為其他投資客可以通過證券市場的自由買賣獲得投資不動產的機會,以便從該公司不動產的租金和增值中獲得一定的收益。
(2)REITs相對于其他投資品種具有三個優勢。①投資價值相對較高。由于REITs是一種通過發行信托的機構運作,并聘請專業房地產信托管理公司采用高透明度的方式管理房地產項目,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以后隨著該房地產項目的不斷增值,信托的價值往往會高于原有物業的凈資產值。②中小投資客都能涉足。由于中小投資客者沒有足夠多的資金買下整個建筑物,但可利用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形式購買其中部分股權,享受到只有大型房地產商可以持有大型優質物業的權利。③未來投資風險相對較小。由于REITs與證券價格走勢的關聯性較低,因此受其他投資品種走勢的影響較小。在投資組合中如果摻入一定比例的REITs,倒是投資客分散投 資風險的一種有效的方法。
四、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路徑以及實行不動產證券化的運作程序
1.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路徑。土地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要求我們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必須切實轉變思路,著眼于存量挖潛、著眼于結構調整,在已開發的建設用地中注重二次開發和復合利用。這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的內在要求,是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基本手段。必須從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的角度,統籌人口、產業、基礎設施、環境和土地資源等要素的協調發展,走土地集約利用的新路。必須轉變觀念、開拓思路,以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為動力,從提高土地投入產出水平、調整土地利用類型結構、激活存量低效用地、統籌全市土地資源等方面挖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潛力。
(1)加強行政管理, 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土地供應總量。從行政推動層面,制定整套推進土地資源集約利用的產業政策、價格政策、財稅政策和投資政策等,明確推進目標、推進重點和保障措施,落實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和市民的各自責任。要控制住總量 , 限制住增量 , 才能盤活存量 , 提高土地利用的質量。為此 ,首先要嚴格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除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線型工程必須占用農地外 , 其他一般工程建設項目、工業企業項目原則上不得在規劃范圍外單獨新占農地 , 而是在開發區、工業小區和城鎮用地范圍內安排 , 盡量調劑使用閑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其次,房地產項目、經營性項目原則上只能安排到存量建設用地上 , 通過舊城改造、企業搬遷騰出土地 , 以招標、拍賣等出讓方式從市場上取得。政府在部門具體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和措施的實施時,應明晰企業、社會團體和市民節約集約用地的義務和權責,提供有利于企業、社會團體和市民推行節約集約用地的公共服務平臺。
(2)充分盤活建設用地的利用潛力、開展土地清查,切實摸清各類用地的規模、分布和利用狀況,并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情況擬定具體措施,充分盤活各類建設用地的利用潛力。 首先,優先盤活閑置土地。健全閑置土地的動態監管機制和措施,對由于各種原因形成的閑置用地,采取限期開發、調整項目、整理復墾、土地回收等多種途徑促進盤活。同時,通過完善土地閑置費收取、加強閑置土地處理的有關辦法,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從制度上防止和減少閑置土地的產生。其次,激活低效土地。從激活零星、低效工業園區用地入手,鞏固開發區清理整頓成果,對存量建設用地中的批而未供、已批未用、部分閑置、低效利用等各類土地采取二次開發、主體調整、收購儲備等措施進行有效激活。第三穩步有序推進中心村建設。依托產業和基礎設施,科學布局農村居住社區,合理安排農村居住點,適當提高新建農民居住點的容積率。加大分散農村居民點的歸并整合力度,協調推進原有零星宅基地的置換和復墾。
(3)推進基礎設施用地的集約化利用。首先,推進地下市政場站設施的建設。在各類公共活動中心、以及其它城市用地緊張或者景觀環境要求較高的地區,結合地面綠地和高層建筑等項目,建設地下或半地下市政設施。推進架空線入地,有條件的逐步實施地下變電站,推進專業線纜溝的使用,結合地面建設綠地、公園和非永久性、非居住、非公共活動建筑等,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結合郊區新城和重點鎮建設,推進變電站入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建設共同溝的專項研究,努力集約化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其次,加大地下空間開發力度,搞好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第三,結合重大設施的建設,進行土地的綜合開發和利用,使其具有復合式功能。對大型綠地、大型體育、文化、休閑等設施的開發建設,結合相關規劃和實際功能需求,倡導綜合設置地下商業、娛樂、民防、物資存儲等功能;對軌道交通建設,要以樞紐車站為核心,加強周邊各類相關設施的互相連通,形成與地上密切銜接,以交通功能為主導,集商業、休閑、民防等功能于一體的地下綜合公共活動空間。
2.不動產證券化的運作程序。
(1)發起設立REITs的操作流程
①確認首次發行REITs的目標資產,建立資產池。把不動產證券化的目標即市屬國有和集體等各類經營性房地產組成資產池。作為原始權益人,我們對自己擁有的資產進行清理、估算考核,并將這些資產匯聚組合,形成一個資產池。資產池的大小視融資規模而定。②組成SPV實現真實出售。 (SPV即特設信托機構,即統一注冊的用于管理區屬國有和集體等各類經營性房地產的機構) 我們設立一個獨立信托實體――SPV(特設信托機構),然后與SPV簽訂買賣合同,將資產池中的資產過戶給SPV,并且這一交易必須以真實的交易方式進行。③SPV對不動產進行信用增級。信用增級的方式有三種:一、破產隔離,剔除原始權益人的信用風險對投資收益的影響,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等級;二、劃分優先證券和次級證券,將不動產支持證券進行分類,對優先證券的還本付息先于次級證券,從而降低優先證券的信用風險,提高其信用等級;三、金融擔保, SPV向信用級別很高的金融擔保公司辦理金融擔保,如發生違約,由金融擔保公司支付到期的證券本息。④選擇受托人,與受托人簽訂REITs信托服務協議 SPV與受托人簽訂信托協議,以準備證券化的區屬國有和集體等各類經營性房地產為基礎成立基金。⑤發行證券階段。SPV邀請信用評級機構對不動產支撐證券進行正式的發行評級,將評級結果向公眾報告。由證券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證券。⑥基金上市募集到資金后,向SPV收取出售價格。SPV從證券承銷商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再按照資產買賣合同規定的購買價格,將款項支付給原始權益人,并將資產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⑦清償本息、對聘用機構付費。我們指定一個資產管理公司或親自對資產池進行管理,負責收取、記錄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收入,并將這些款項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專用賬戶,專門用于對SPV(特設信托機構)和投資者的還本付息。
(2)發起設立REITs的建議。①組建REITs工作專門小組,政府部門領導掛帥,明確牽頭單位,由相關單位參加。負責REITs的前期調研、政策研究和方案設計等工作。②請國內房地產金融專家就REITs的發起、設計、模式等講解專業知識。③上門考察學習國內已有的REITs基金運作思路。④建議對市屬經營性房地產進行清產核資,尋找符合REITs要求(年租金收入一般為資產價格的8%)的經營性房地產。⑤初步確定發起人及其進入REITs的資產,并委托相關中介機構對目標資產的產權、收益等提出初步論證意見。⑥起草詳細的REITs基金組建方案,提交相關的信托公司和專家進行咨詢論證。
參考文獻:
[1]郭琳等:天津城市土地利用與交通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J].天津師范大學學報, 2004, (3)
一、建立風險規避機制
對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監管的關鍵在于其內部風險監管機制的形成和公司內部證券投資人才的培育。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的多樣化,是建立在一整套成熟的保費運用管理和風險規避機制上的,這一機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機制,對不同風險的投資工具的比例加以限制
從投資的三大要素即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來看,保險公司更強調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因此,準確把握各投資工具的風險大小對保費的投資是至關重要的。許多國家的保險監管機構并不是完全放開對保險資金運用領域的控制,也存在一些保費禁止和限入的投資領域和行業。
2、在保險公司內部建立完整的風險投資監控體系
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監控機制的建立,將決定保險資金的入市深度。建立科學投資決策制度,一方面可以使投資決策程序化和規范化,投資決策一般應由投資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程序進行;另一方面可以使投資決策建立在專家和專業機構確定的投資風險評估和現金流量的基礎之上,同時對資金調度、投資策略、資產分配、資產管理采取專業化管理。比如,對投保報單,可分為一般賬戶和特別賬戶分別收納和管理不同類型保單的現金流入,根據保險給付情況決定的投資期限長短、公司償付能力和風險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應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并根據市場狀況適時調整資本結構。
3、建立健全科學的監管制度,加強對保險投資行為的監管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保監會最重要的監管目標。從國外情況來看,保險監管層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也主要從定期檢查其償付能力來間接控制,通常不具體規定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式和投資比例。因此,根據險種償付風險大小的不同,科學規定不同的償付能力標準,增強監管標準的可操作性,是風險控制最基礎的工作。
除實施保監會定期和臨時性檢查制度外,英國保險業實施的指定精算師監管方式,發揮精算師對保險公司的監管作用,對風險控制也很有意義。另外還可通過獨立的保險公司資產評估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資產狀況給出評價,這一方面能夠使信息更加公開化,便于監管層精簡職能,更公正地監管保險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費者對保險公司進行選擇,客觀上對保險公司形成第三方約束。
二、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宏觀監管
保險人的償付能力是投保人利益的堅實后盾,而資金運用的失誤不僅會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更可能會引發整個社會的動蕩,給社會經濟運行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因此各國監管部門對保險資金極為重視。國家對保險資金運用監管主要從投資渠道、資金運用比例、資產負債匹配等幾個方面來實行。
1、資產負債匹配的管理
資產負債管理是在利率自由化之后應對利率風險的一種風險管理辦法。20世紀80年代后期,美、日等保險業發達國家的數家大型保險公司因為利率風險管理不當出現了破產的情況,發展利率風險的管理工具成為重要的課題,資產負債管理辦法得以產生和發展。
資產負債管理是從公司整體出發,通過分析資產和負債的風險偏好,制訂適當的資金運用策略,資產配置必須和負債配置相一致,對資金運用效果的評定業不再是簡單的投資收益率,而是考察資金的收益與所承受的負債(風險)的匹配情況。如果資金的較高收益是由于承受了更高的風險所取得,那么這種資金運用的效果并不好;如果較低的收益以非常低的風險所取得,資金運用的效果反而非常好。
2、金融衍生工具運用的管理
金融衍生工具是以現有的金融產品為基礎,它既是規避風險的方法又可以作為投機的工具。雖然許多國家允許壽險公司參與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鑒于它的高風險性,規定只能以套期保值為前提,禁止進行套利等投機易。一些國家如日本、法國。瑞士等嚴禁壽險公司將責任準備金運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工具。
3、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監管
為了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各國的保險監管部門一般通過立法,對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進行限制。韓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管制分限定渠道和限定禁止兩種方式,前者指的是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必須在監管部門列明的范圍之內;后者指的是保險資金不得投資于列明的禁止領域內,如禁止資金運用的領域有:對所屬集團企業的投資管制、禁止提供擔保和債務保證等。
4、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的監管
運用比例的限制包括投資于某種形式資產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對某一項資產投資的最高比例限制兩種。由于各國(地區)的投資工具不同,證券市場發展程度存在差異,各國監管部門規定的各項運用比例各有不
同。
另外,在對證券投資的管理上,美國將證券分為六級,第六級的風險最大,保險公司對第四至第六級證券的持有量不得超過其全部證券持有量的10%,對于第五和第六級證券的持有量不得超過全部證券持有量的3%,對于第六級證券的持有量不得超過全部證券持有量的1%。
三、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微觀管理
這里所指的“微觀管理”主要是保險市場的主體—保險機構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保險機構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分為四個步驟,即制定策略、資產分配、組合管理和資產管理。保險機構在資金運用風險管理的作用是,確定自身資金的風險偏好,制定資金運用策略,并根據策略分配資產,其難點在于增加投資回報和降低投資風險的博弈。
1、資產管理
從國際上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模式主要有三種,投資部模式、第三方投資管理公司模式、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模式。統計資料顯示,在當今世界500強中的34家股份制保險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采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模式對保險資金進行運作。國際保險業幾十年乃至上百年的發展經驗表明:第一,采取投資部模式對保險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水準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構成了較大的限制;第二,采取完全依靠第三方投資管理公司模式很難有效控制保險資金的委托風險;第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模式有效增強了保險資產管理的經營管理能力,提高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保險資金的運用風險。但這種模式對保險機構的資金實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資產分配
保險機構在確定了整體的資金運用策略和對每種產品的投資策略后,將資產在不同的渠道如股票、債券、不動產等進行合理的分配。保險機構要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的投資比例和投資限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進行資金運用渠道的選擇和資金的分配。
3、投資組合管理
保險機構通過審查市場上所提供的所有投資品種,選擇合適的投資資產組合,使得資金運用與保險公司得負債在期限結構、利率結構。收益率方面相互匹配。投資組合得目的是通過投資多樣化降低投資項目的非系統風險。
如債券是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債券的風險相對較小,但仍會面臨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再投資風險等,其中利率風險是債券投資的最常見也是最嚴重的風險之一。市場利率上升,將導致債券的市值下降,從而降低保險機構的收益,但此時投資收益率高,再投資風險低;市場利率下降時情況相反。
4、制定合理的資金運用策略
關鍵詞:高校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方法體系
一、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簡述
在現代高等教育體系中,固定資產始終發揮著關鍵作用,是支持高校教學與科研的重要載體,其管理成效的好壞與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質量密切相關。隨著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相應的管理制度也應有所完善與創新,使其準確反映固定資產現實狀況,確保固定資產使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近年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高度重視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創新與應用,在法律法規、標準約束、效果評價等方面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為廣大高校高質量構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提供了基本遵循與方向引導,在固定資產集中管理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現實成就,積累了豐富而寶貴的實踐經驗,初步實現了固定資產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廣大高校同樣在創新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強化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等方面進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與探索,效果顯著,最大限度降低了固定資產的有形和無形損耗,挖掘了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推動了高校固定資產使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盡管如此,受主客觀等多方面要素的影響,當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中依舊存在諸多短板,阻礙著實際管理效能的優化提升,必須給予高度重視。上述背景下,深入探討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問題,具有極為深刻的現實意義。
二、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
1.缺乏固定資產管理主體理念,約束性不足約束性是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重要特征,只有具備約束性的制度體系,才能在實踐中發揮價值作用,確保各項工作責任的落實。縱觀當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實際,普遍存在著制度體系約束性缺失、導向價值不明確等共性問題,無法在成本核算、維護管理、采購入賬等方面發揮應用作用,阻礙著固定資產管理效果的優化改進。由于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約束效果不明顯,無法從宏觀層面將固定資產管理的目標任務、方法措施、預期效果等進行嚴格界定,久而久之使資產處置流程、資產劃轉流程、資產入庫流程等形同虛設,執行過程流于形式。
2.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貫徹執行氛圍不佳在高校固定資產管理中,涉及高校內部多個部門、多個院系、多個教學與科研環節等,其中包含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部分因素具有顯著的隱性化特征,若辨識與防控不當,極易導致固定資產管理水平低下。現狀表明,部分高校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推行貫徹執行中,缺乏系統宣傳,未能形成良好的固定資產管理發展格局,甚至有的教職工對固定資產配置標準、驗收標準、賠償標準等極為生疏,對待固定資產管理持漠視態度,不能夠充分認知固定資產管理的全方位價值,嚴重降低了管理質量。此外,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缺乏目的性,盲目購置、重復購置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3.信息化程度較低,固定資產管理手段單一現代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提供了更為豐富的技術手段,使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工具與方法選擇方面具備了更為靈活的選擇空間,使得傳統模式下難以完成的固定資產管理任務具備了更大的可行性。從當前現狀來看,部分高校未能積極引進現代信息技術,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軟硬件建設程度較低,管理軟件與系統不完善,更多情況下側重于靜態信息管理,無法對固定資產相關數據信息進行共享,無法實現動態化、實時化監控,固定資產錄入及統計工作受限,賬目核對工作更是舉步維艱。
三、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路徑探討
1.強化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化意識制度的關鍵在于執行,任何背離了這一核心要義的制度均將喪失生命力。在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背景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需求持續旺盛,固定資產類型趨于豐富化、高端化、整體化,只有始終強化制度化意識,才能使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永葆生命與活力。應結合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任務,以制度化的形式將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目標、職責權限、方法要求等固定下來,使固定資產配置、驗收、搬遷、賠償等更具約束性,使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始終服務于高校行政、科研、教學、后勤等。高校內部各單位應摒棄傳統保守陳舊的思維理念,突破僵化固化行為模式,做到既看“賬本資產”,又看“實際資本”,真正將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作為教學之基、科研之本。
2.完善固定資產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為加強固定資產統一協調管理,高校應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比如固定資產管理與監督委員會。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應由高校主要校領導擔任,統一領導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提出決策建議,供校務會議、校常委會議進行決策。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責應包括:根據《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布置、監督、檢查、指導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各項工作;規劃高校資產配置,提出全校固定資產優化配置和使用權界定工作意見,審核高校有關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的配置計劃;根據授權權限,對高校固定資產的處置進行審核,報校務會議、校黨委常委會議審批;研究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3.引進信息化技術,豐富固定資產管理手段與載體當今社會是信息化社會,處于信息化社會中的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更具時代特征,應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將信息化理念融入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構建全過程,搭建基于現代計算機技術與通信技術的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將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任務與要求等嵌入平臺之中,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現代化、規范化。依托現代信息化技術,采用靈活多變的手段與方式,利用校內微信公眾號、宣傳媒介等載體,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的相關約定及調整變化情況,在高校內部營造濃厚的制度執行與落實氛圍,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將現代化固定資產管理理念進行深度融合。同時,基于信息化技術平臺,可在高校各部門、各院系之間實現固定資產管理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互享,確保固定資產錄入與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業發展的意義
2003年保監會工作會議傳出重要消息,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內眾多保險公司紛紛響應。此舉是對業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現有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實質性推動,對解決當前困擾保險業的諸多問題是一項重大利好,對于加快保險業發展、提升保險業在金融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義。
1.在產、壽險分業的基礎上,將投資這一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實施專業化經營,對于改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指標、進一步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具有現實意義,并因此改善保險業的監管環境。
2.有利于保險公司加強對投資風險的嚴格控制。保險公司作為從事風險經營的企業,面臨資產風險、產品定價風險、利率風險及其它政治、法律、技術等各類風險,不同風險的特點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有利于從法人治理、內控機制等方面對于資產風險進行嚴格控制,防止保險投資的過度風險。
3.成立專業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間的資金防火墻,有利于加強資金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小不同風險之間的相互影響。
4.專業資產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險資金的委托管理之外,還可以憑借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投資管理能力,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機構和個人的資產委托管理,從而大大增強保險集團的資金實力,對于提升保險公司的聲譽和地位,提高償付能力有深遠的意義。國際上大型保險集團的受托管理資產規模都相當大,如AXA保險集團2001年擁有保險資產4000億歐元,其受托管理資產達到5096億歐元。
5.從長遠看,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拓寬投資渠道,有利于盡快提高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力。在西方發達國家資本市場上,保險資金都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如美國資本市場,保險資金占總資金量的20%以上,日本則占到40%以上。
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門檻和業務范圍
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組織形式宜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主要股東為相關保險公司,還可以吸收1~2家內資或外資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作為戰略股東,提供相關技術保障。
關于資本規范,最低門檻宜設10億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以受托管理資產為主要業務的法人實體,由于受托管理的保險資產規模都相當大,因此,對其自有資本應有較高要求。設置這一門檻意味著自有資本在20億元以下的保險公司就不具備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利于從源頭加強監控,規范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
關于業務范圍,現行《保險法》對保險投資的限制仍然很嚴格,成立資產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突破現有業務范圍和業務模式。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從事以下幾類業務:
1.資產業務。除現有保險公司可以從事的投資業務之外,還應逐步放開實業投資及其它金融投資業務。
(1)直接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和股權投資。放開股票投資,可以充分發揮巨額保險資金在股票市場上的“定海神針”的作用,監管機構對股票投資總額及單個股票投資比例進行限制,防止過度風險。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有發展潛力的國有企業進行收購、兼并和重組,對國有資產戰略性重組本身是一種重大支持,同時也使保險資產享受重組帶來的增值收益。
(2)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伴隨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增長,道路交通、市政、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相當活躍,這些項目具有回報穩定、收益期限長、投資風險小的特點,保險資金投入這些項目,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有效解決負債和資產期限嚴重不匹配的問題。
(3)金融租賃業務。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購置不動產和汽車等大件商品日益成為消費主流,公司完全可以憑借保險業務所掌握的大量客戶資源,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從事這類融資租賃業務。
(4)收購及處理金融業不良資產。保險業由于歷史原因也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受托管理資產中也包含此類不良資產,公司可以通過債務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各種手段處理不良資產,積累一定經驗后,還可以主動去收購和處置銀行、證券等行業的不良資產,提供增值服務。
(5)外匯交易和境外投資。大型保險公司都有一定數量外匯,隨著國際政治、經濟的動蕩,匯率風險隨之增大,應允許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鎖定匯率風險;允許購買高信用等級的外國政府債券;隨著我國人世之后與國外保險市場對等開放,還應允許有實力的公司打人國際保險市場,甚至到國外資本市場購并國外同業。
2.負債(信托)業務。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產業務逐步放開之后,公司運作人資金的投資管理能力將會在實際操作中不斷增強,應允許公司面向社會接受資產委托管理,可以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及其他機構的委托資產管理。另外,還應允許公司根據需要發行金融債券,擴展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
3.中間業務。利用公司所掌握的強大的投資信息網絡和人才優勢,廣泛開展中介業務,如開展投資、財務及法律咨詢、項目融資、資產及項目評估。
對以上資產、負債和中間業務應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采取初步放開的方式。隨著我國保險資產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長,必將快速提高保險資產在資本市場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對提高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也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組織運作模式和風險控制體系
保險公司是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保險資產是公司應對各種賠付和給付的資金保障,資金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隨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擴大,如何建立和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要在法人治理、內控制度和資產負債管理等三個方面加強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
1.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即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相互制衡機制。一是股權結構優化,以保險公司為主,吸收具有豐富的證券投資和項目投資管理經驗的證券或信托投資公司作為戰略股東,有利于吸收它們的管理制度和技術、方法,高起點打造公司資產管理能力。二是加強董事會治理,設計合理的董事會結構,即優化董事會成員的專業結構、年齡結構、人數結構,以保證充分行使董事會的職能,保證決策的合理化及監控的有效性。從專業結構上看,要有一定數量的精算專家、財務審計專家、投資管理專家。三是完善董事會的工作機制,如建立重大決策委員會制度、引入董事違章追溯制度等,以保證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四是建立完善的經理層薪酬激勵和制約機制。薪酬激勵機制要長短期結合,在一般年薪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股票期權激勵,使經理人注重公司的發展的連續性,避免短期行為;同時,還要建立經理層的硬性約束機制,要設定一個解聘經理人員的明確標準,對達不到標準的經理人員要毫不留情的予以免職。
2.投資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保險資金的運用面臨著許多風險:利率風險、道德風險、操作失誤、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為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資金運用的各種風險,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資組織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
保險投資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體現在投資的前后臺分開。為了有效的防范風險,前臺投資操作部門應該與后臺投資績效評估與風險監控部門嚴格獨立開來。前后臺的分工,在風險控制上應該體現在事先預防、事中監控、事后監督上。事先預防是指前后臺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共訂投資規則;事中監控就是后臺對前臺操作進行實時監控,動態掌握情況;事后監督要求后臺監控部門組織定期檢查,以防止違反投資政策的行為發生。
健全有效的內控機制,主要體現在:(1)資金要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下屬部門按核定限額留足周轉金后備,其余資金應全部上劃到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統一使用,減少風險產生的環節,實現資金的專業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嚴格授權、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嚴格按額度大小,明確決策和使用權限。決策要自上而下、計劃和執行應自下而上,權責清晰、責任明確,每一層級都要對權限內的決策和使用結果負責。(3)分工配合、互相制約。業務部門和崗位設置應權責分明、互相牽制,并通過切實可行的互相制衡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4)建立健全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帶來許多實際操作中的問題,進而滋生風險。因此,必須建立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如資金劃撥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賬戶管理制度、會計核算管理制度等等,使各環節的操作程序化、規范化。
3.建立資產負債管理體系,全面控制投資業務風險
固定資產具有價值大、耗資多、使用年限長等特點,其相關稅負在企業整體稅負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因此,如何切實有效提升固定資產管理技巧,對減少企業財務風險,優化資產盈利結構,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圍繞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深刻剖析了固定資產管理技巧對企業節稅的影響,以供企業決策者參考。
一、固定資產取得方式選擇對企業節稅的影響
固定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技術基礎,企業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取得固定資產,不同的取得方式有不同的稅法政策,對企業稅負影響很大,所以企業應根據自身經營需求選擇不同的取得方式。
1.自建固定資產籌資方式選擇對企業節稅的影響
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往往由于自有資金不足而需要向外部籌資。外部籌資一般有兩種方式,即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首先,稅法規定負債籌資的固定資產發生借款利息支出,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情況下,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始帳面價值,其余部分均作期間費用,允許在稅前扣除。由此可見,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支出無論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最終均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從而減輕企業稅負。但稅法規定權益籌資方式發生的企業支付股息、紅利均不能計入成本,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列支。因此,企業最好是選擇負債籌資方式進行固定資產籌資,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2.租入固定資產租賃方式選擇對企業節稅的影響
企業在租賃固定資產時,要涉及到對租賃方式的選擇,不同的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會為企業帶來不同的稅負。目前主要有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種租賃方式,首先融資租賃可以迅速獲得所需資產,企業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均可在支付時直接扣除,雖然融資租賃發生的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并在稅前扣除,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企業所得稅。以經營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以其符合獨立納稅交易原則的租金可根據受益時間均勻扣除,這就給企業集團留下了很大的節稅空間,尤其是在關聯雙方適用率有明顯差別的情況下,同一利益集團內部不同納稅主體之間開展經營租賃,使得利潤從稅率相對較高的一方轉入相對較低的一方,從而節約了整個企業集團的納稅支出。因此,由于兩種租賃方式在稅收處理上不盡相同,若雙方是非關聯企業,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若雙方是關聯企業,則應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3.非貨幣性資產交易取得固定資產方式對企業節稅的影響
隨著經濟的發展,非貨幣性資產交易越來越多,通過主要采用直接出售和“以物易物”兩種方式進行。首先根據稅法規定直接出售不動產的話,需繳納一筆營業稅,因不動產金額一般較大,故影響的稅金也較大。但采用“以物易物”則要合算的多,稅法規定支付補價的一方,不需要繳納稅金,若換出資產的評估價較大,可以收到一定的補價,雖然收到補價作為企業的收益需交所得稅,但繳納的稅金也要比單純清理固定資產少,因為一般情況下,企業資產的評估價與其對外清理的市價是相差無幾的,也即企業正常處理固定資產取得的收益而繳納的所得稅基本是一個即定數。因此,為減少企業開支,企業最好是選擇“以物易物”方式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易。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對節稅的影響
固定資產折舊作為成本、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在符合國家稅法規定范圍內的企業可靈活采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實行合理節稅。因此,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進行節稅時,要重點考慮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考慮未來盈利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符合條件的企業如果預測企業未來的盈利情況是由虧損逐漸轉為盈利,也就是說企業在開始生產之初,由于受市場、技術等各種因素影響,前幾年會出現虧損,以后會慢慢盈利,則在選擇折舊方法時,就不應選擇加速折舊法,而應選擇平均年限法,這樣在盈利期間可以多提折舊,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達到節稅的效果。
2.考慮通貨膨脹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歷史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因此,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則企業按成本收回的實際購買力無疑已大大貶值,無法按現行的市價進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的重置。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以使企業加快投資的回收速度,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舊成本獲得更多的稅收利益。可見,通貨膨脹的存在對企業并非總是不利的,企業可以通過采用加速折舊法的選擇有效地利用通貨膨脹,使企業獲得“節稅”效應。
3.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從表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固定的情況下,無論企業采用什么折舊方法,也無論折舊年限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資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值,不同時間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金量是不等的。這樣一來,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就要考慮時間價值因素,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分析,先將企業在折舊時按年限內計算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后,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在規定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再比較各種折舊法下的折舊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三、固定資產后續支出選擇對節稅的影響
企業所得稅法明文規定,只要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計稅基礎的50%以上,且修理后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的,該項大修理支出可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即予資本化,否則應予費用化,因此固定資產后續支出選擇重點把握三個方面問題。
1.把握好時間節點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通常情況、企業大修理時間會比較長,我們可以通過制定大修理的時間節點,即將大修理期限跨越兩個公歷年度,使得每個公歷年度大修理支出金額小于取得固定資產計稅基礎50%以下,這樣,該項修理支出就可以直接費用化,達到節稅目的。
2.把握好職業判斷
大修理支出達到資本化的另一條件是“修理后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會計人員應從“謹慎性”原則考慮固定資產的后續使用年限,如果一旦達不到2年以上,則所發生的大修理支出即可費用化處理。財政部的一項會計準則和38項企業會計具體準則中多次提到職業判斷,因此作為財務人員,應當謹慎運用、合理運用、避免濫用。
抵債資產是指借款人(擔保人)無力以現金資產償還金融企業債權時,金融企業依法行使債權和擔保物權而向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償債權的非現金資產。廣義的抵債資產既包括金融企業依法取得的擁有所有權、收益權、使用權、處置權的抵債實物資產,如房產、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交通工具、商品物資等;也包括抵債的股權、應收賬款、版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權利資產。本文所稱的AMC抵債資產,是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AMC)在不良資產收購接收、處置過程中資產置換、法院裁定或協議抵債取得的抵債資產。本文就當前AMC抵債資產財務會計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討論,并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一、AMC抵債資產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抵債資產取得環節在財務核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抵債資產入賬不及時問題。從AMC抵債資產來源看,既有從剝離銀行劃轉接收的,也有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協議抵債或資產置換取得的。后一種情況,基本不存在入賬不及時的問題,但對由剝離銀行直接接收的抵債資產,由于情況復雜,有的銀行已部分處置,有的因移交過程中沒有辦理嚴格的交接手續,而AMC的項目管理人員未及時清理檔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導致未及時入賬,出現抵債資產滯留賬外的問題。二是抵債資產無法入賬的問題。無論是剝離過程中接收的抵債資產還是在處置過程中取得的抵債資產,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續或法律依據而取得的情況,對這部分抵債資產就很難正常入賬。三是抵債資產入賬價值確定問題。AMC取得抵債資產后,主要按照實際抵債部分的貸款本金和已確認的利息作為抵債資產的入賬價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協議抵償的貸款本金和表內利息之和入賬。抵債資產取得時發生的稅費,按實際發生金額記入“營業費用---業務費用”,不計入抵債資產入賬價值。但現實中會出現法院裁定或抵債協議未明確抵債金額的情況,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財金[2000]17號)第31條規定:“待處置資產應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計價”。而公允價值通常指市場交易價格,由于抵債資產種類繁多,并是非標準產品,要尋求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是非常困難的,缺乏可操作性,這給抵債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帶來困難。四是對AMC依法提起代位權訴訟勝訴后取得債務人(含連帶責任擔保人)對次債務人的應收債權在財務上沒有任何體現和反映。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規定:“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據此,AMC在會計核算中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調整,即應以取得對次債務人的應收賬款沖減原“待處置貸款”或“購入貸款”科目相應的債權。
(二)抵債資產管理環節在財務核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抵債資產實地盤點制度落實不力問題。各AMC內部管理制度均對抵債資產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進行實地盤點,以了解抵債資產保管狀況,及時調整賬務,確保賬實相符,但現實情況是,實地盤點制度落實過程中很少有財務人員參與,項目經辦人員也并非都通過實地對抵債資產現狀進行勘查,賬存抵債資產存在毀損、被盜或滅失的風險。二是少量抵債資產存在未經批準擅自留用的情況。特別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規范,存在房產、機動車輛等抵債資產未經批準擅自留用的違規行為。三是對抵債資產貶值或可能發生的損失,在會計期末未按謹慎性原則提取抵債資產減值準備,致使會計信息不對稱,不能真實反映抵債資產貶值和損耗程度。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45條規定:金融企業應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終了時對各項資產進行檢查,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其計提項目包括抵債資產。四是AMC財務部門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債資產管理臺賬”,以全面地反映抵債資產的取得、管理和處置的全過程,通過執行定期檢查、賬實核對制度,對抵債資產進行必要的監督管理。
(三)抵債資產處置環節財務核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抵債資產“以租代售”的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問題。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規定,上述租賃業務,應按資產賬面價值將其轉入“融資租賃資產”和“經營租賃資產”。對辦理租賃業務中取得的收入,按規定計入當期租賃收入。而實際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實現制原則直接將當期租賃收入沖減了“待處置(抵債)資產”科目,不符合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對承租人違約延期付款的情況,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通過“應收賬款(債權)”科目進行核算。對抵債資產處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二是抵債資產超期限處置問題。按目前AMC內部的抵債資產管理辦法,為加快抵債資產的處置,規定抵債資產(股權除外)應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處置完畢。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抵債資產都存在超期限處置問題,這固然有市場方面的原因,但財務部門缺乏必要的監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對一時無法入賬的抵債資產的處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將處置收入作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沖減“待處置貸款”或“購入貸款”。這種做法違背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不能真實地反映AMC不良資產的處置過程。
二、AMC抵債資產核算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從財務會計制度上看,由于財政部一直未出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會計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僅靠單一的財務制度遠遠不能規范AMC不良資產處置的財務行為和會計核算要求。況且,2000年出臺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主要是規范對政策性剝離的不良資產處置的財務行為,而目前AMC的業務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資產處置業務,還包括了大量商業化不良資產的處置業務,情況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財務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現有業務需要。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債資產核算管理不統一且存在諸多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從抵債資產管理制度看,財政部也未針對AMC的實際情況,出臺類似《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財金[2005]53號)的AMC抵債資產管理制度,AMC缺乏統一的抵債資產接收、管理、處置和核算的制度規范和監管標準。
(三)從AMC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看,前述抵債資產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既有執行內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債資產實地盤點制度不落實、未經審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賃和代位權確立后的會計核算處理問題等。
(四)從AMC的財務體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潤(損益)核算的問題,財政部對AMC的政策性不良資產處置的考核,主要以“兩率”(現金回收率和處置費用率)承包考核為核心。這種財務體制的安排,決定了某些財務核算失去了意義。比如抵債資產減值
準備的計提等。
三、完善AMC抵債資產核算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建議財政部及時出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會計制度》,以規范AMC商業化轉型后不良資產處置活動會計核算的需要。同時,應在AMC六年來不良資產處置財務會計核算實踐的基礎上,適時修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制度(試行)》,進一步規范AMC的財務行為。在具體業務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對抵債資產的入賬價值問題,應按合理定價原則,經過嚴格的資產評估程序來確定抵債資產的價值,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合理定價來確定入賬的“公允價值”。二是對因欠缺合法的手續或法律依據而無法入賬的抵債資產,應設立“待轉抵債資產”科目進行核算,以杜絕抵債資產滯留賬外現象發生。三是對經訴訟由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而取得對次債務人應收賬款的情形,應設立“待處置應收賬款”科目進行核算,以沖減原“待處置貸款”或“購入貸款”相應的債權。四是對抵債資產貶值或可能發生的損失,在會計期末應按重新評估認定的市場公允價值,計提“抵債資產減值準備”。五是對抵債資產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賃經營中出現的違約延期支付的情形,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通過“待處置應收賬款”科目進行核算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