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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稅收風險的內涵及成因
(一)企業稅收風險的內涵
目前,稅收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兩種:一是企業涉及到稅收的相關行為并沒有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的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損失;二是企業會不可避免的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而造成企業未來利益的損失。由此可見,企業稅收的風險主要是企業在稅收上的不可預見性而導致的財務后果,但是企業的抗稅、偷稅、漏稅等主觀行為導致的稅收問題,不作為稅收風險的研究范疇,而主要是客觀環境的變動帶來的稅收風險。
(二)企業稅收風險產生的原因
企業稅收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稅收制度變動、企業業務變動兩個主要因素,具體來說,首先企業稅收制度的變動是產生稅收風險的根本性原因,是稅收風險產生的前提性條件。一般來說,稅收制度穩定,對于企業來說稅收負擔是確定的,因而不會產生任何的風險,而一旦制度變化,企業必然遭受到稅收風險,因此企業要高度重視稅收制度的變化。其次,企業業務的變動是稅收風險產生的基本原因和現實條件。由于投資、經營和銷售等生產活動的改變,使得企業業務發生變化,導致原來適應稅收制度的業務不再適應,而開始適應另外的制度環境和文本,以至于企業稅收產生了不確定性,導致企業稅收風險的產生。這兩種因素也是相互影響的,稅收制度的變動會使得企業改變業務以適應制度,而企業業務的變動也會使得制度變動,以調整資源分配,保證國家的稅收收入。這兩種因素的“和諧互動”也能夠帶來較大的社會效益,提高人們的社會保障,增加社會福利。因此,保證與稅收制度的良性互動,控制企業的稅收風險對企業的發展具有更大意義。
(三)企業稅收風險的主要類型
按照企業對風險控制的能力,可以劃分為可控性稅收風險與非可控性稅收風險;按照企業生產過程來劃分,又可以將企業稅收風險分為籌資活動的企業稅收風險、投資活動的企業稅收風險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稅收風險;按照企業對稅收風險的管理過程,可以將企業稅收風險分為稅收籌劃(安排)風險和稅收管理風險。這三種類型,也是當前企業稅收風險劃分的主要形式。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制度的完善,稅收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增加,稅收對企業的財務影響日益增強,成為產生稅收風險的重要原因,這種因素是企業無法有效控制的,屬于非可控制的稅收風險。同時,企業的管理與控制過程中,同樣會產生稅收風險,按照稅收風險的控制過程,可以將企業稅收風險分為稅收籌劃風險和稅收管理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是企業稅收未產生之前的風險,是一種潛在稅收風險;稅收管理風險是經營中產生的,是企業管理、經營和銷售等環節不到位出現的稅收風險。企業對各類風險并不是束手無策的,而是具有防范和控制的能力的,是需要系統的政策設計來管控的,但現實中企業的這種管控能力還有待提升。
二、企業稅收風險管控的現狀與不足
(一)企業對稅收風險的管控能力增強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加強,企業也日益重視稅收制度的變化。一是企業更加注重稅收籌劃。企業開始建立專職的稅收籌劃人才隊伍,招聘了財務經理,這些人熟悉稅收法規、稅收制度,專職從事稅收籌劃業務,并逐漸專業化和職業化,日益成為高收入的職業。二是部分企業建立了專業化的稅收管理部門。一些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和央企,基本都設立了專門的稅收管理部門,從事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控制等方面工作。三是對于稅收的研究加強。很多企業、行業協會、研究機構開始組織專業化的隊伍研究稅收問題,尤其是在新稅制出臺后,會通過組織財務、銷售、法律、經濟等精英人員,對稅收優惠政策、制度理念、基本內容等進行深入研究,以降低稅收制度變化給企業發展帶來的風險。
(二)企業稅收風險的粗放式管理問題突出
企業雖然開始重視了稅收風險的管理和控制,仍然存在粗放管理、被動管理的問題,在企業內部稅收控制中,往往重視事后控制,而忽略事中控制,這使得企業內部稅收風險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對于以前出現的問題也僅是“保守預防”,不去分析產生的深層次問題,就容易導致企業承擔全部稅收風險,也增加了企業處理這些風險的成本,降低了企業的收益。例如,一些企業在發票的管理問題上,不重視發票真偽的檢查,支付流程也不符合規定,稅收風險極大。同時,企業對待稅收風險,過于注重事前的稅收籌劃和安排的設計,但是實際工作中卻沒有按照方案嚴格執行,存在企業稅收的漏洞,一旦稅務機關嚴格審查,就會帶來極大的損失。由此看來,這些稅收風險的產生主要是由于企業粗放、被動管理所致,粗放管理和被動管理思維所導致,忽略了事前預防,發展中的動態化調整,必然帶來稅收風險問題。
(三)存在稅收風險的單一化控制問題
企業發展中普遍重視對某個比較重要的稅種,或者極力減輕整體稅收的負擔。單一控制一個稅種的風險,忽視其他稅種有可能增加企業整體稅收負擔。而一味控制整體企業的稅收負擔,又容易影響企業效益。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企業稅收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只是增加效益的一種途徑,并不能完全從這個角度來發展企業。因此,要充分理解有時候單一依賴看起來合理的稅收籌劃,可能會降低企業產品的競爭力、市場占有率以及銷售能力,損害企業經營者的利益,有時候甚至危及企業的信譽,這些管理思維背離了企業應有的發展目標,不符合企業效益最大化的原則,必須把稅收風險管理與企業發展結合起來進行分析。
(四)稅收風險外部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
稅收風險外部管理主要是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對于風險的解釋、提醒和管理服務,但是目前來看對于稅收風險的外部管理仍然不足,部門地區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能夠及時解釋、宣傳稅收制度的變化,并向企業提供一些建議,使得企業能夠有效的避免稅收風險。但是有些稅務人員認為稅收風險的防范是企業的事情,企業太多很難全面的幫助,企業應該自己擔負起應有的責任。這也導致一些企業得不到相關部門的幫助,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稅收制度變動時,沒有及時做出調整和反應,以至于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的效益。
三、企業稅收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對策
(一)建立動態精細的稅收風險管理機制
由于規模、效益、經營模式等變化,企業總是處于不斷發展和自我調整的過程中,企業稅收風險還受到稅收制度變化的影響,因此企業對于稅收風險的控制與管理要因時而變,要根據環境、條件和自身情況相應的及時調整管理和控制標準,主動、積極應對稅收風險。同時,也要更加注重精細化的稅收風險管理機制建設,要結合企業的經營特點、規模和管理機制以及稅收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找出影響稅收風險控制的重要的節點。可以從企業設備購置、材料加工、產品產出、經營管理、票據審查、賬務來往等各環節入手,這些環節都是對印花稅、所得稅影響較大的環節,也是稅收風險控制的關鍵。確定企業關鍵點后,企業就可以通過研判、籌劃、控制等措施,嚴格加強對關鍵環節的日常化監督管理,建立起對應的管理機制,確保稅收風險的防范和控制的精細和有效。
(二)構建防范和控制稅收風險的整體意識
稅收風險自始至終辦稅企業發展全過程,而且管理稅收風險不是某個部門的事情,涉及幾乎企業內部各個部門,是企業的整體性責任。因此,對于企業稅收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必須要形成整體管理的意識。企業管理層要建立起系統性的風險防范意識,經常性研究和探討稅收風險的控制成效,判斷未來稅收制度變動的可能,提前謀劃各種不可預測的事件發生,并能夠建立起統籌協調各部門的制度。同時,企業稅收風險與各部門也是密切相關的,僅僅依靠稅收風險管理部門很難完成,這就要求各部門、每個員工都要密切參與其中,建立起整體參與管理的理念,通過制定稅收風險防范管理的層層落實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和責任人的職責,確保稅收風險管理機制能夠有效落實到位。
(三)依靠專業人才對稅收風險進行管理
企業必須盡快引進專業化的人才,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專業化稅收風險控制標準和機制,提高稅收風險控制的水平,確保企業能夠及時的進行防范。同時,對于沒有能力引進專業人才的企業來說,也可以依托專業化的機構、高校專家等,分析、研判企業稅收防范和控制的關鍵環節,對企業的稅收風險控制機制進行評價,制定科學的控制標準。尤其是對于企業創新帶來的風險,需要依靠專家隊伍進行評價,找出因為創新帶來的稅收政策空白,及時研判因為創新帶來的稅收風險,讓企業能夠及時防范和化解稅收風險。同時要加強企業涉稅人員的培訓,企業中涉稅人員既有企業內部主觀稅務的財務人員,也包括營銷人員、采購人員以及審計人員等,必須對這些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培訓,讓他們盡可能了解稅收信息以及稅務知識,以提高企業運用稅法武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能力,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分析與防范
隨著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現代企業的制度基本已經建立,而企業資金中稅收占主要地位,納稅的金額越少,資金的可利用率也就越高,不然就會增加資金繳納數額,也會使企業的經濟負擔增加。企業稅收政策的主要形式是稅收籌劃,由于種種原因,同樣也存在著不同的風險,為了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隱患的發生,就需要對稅收籌劃強力控制。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述
企業稅收籌劃又叫做企業合理避稅。在遵循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現稅收減免,通過投資經營、理財等形式保證企業的合理稅收減免。其中具體包括降低稅收、推遲交稅、分批繳稅等。為了幫助企業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使用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核心競爭力。但稅收籌劃工作依然存在著不夠完善的因素,容易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二、現代企業稅收籌劃存下的風險
(一)稅收政策靈活性導致的風險稅收風險就是在征稅的過程中,因為政策的變革、企業違反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的籌劃方案,以及多種無法預估的的原因導致稅收籌劃的稅源惡化、減弱稅收調節能力,最終導致稅收收入不能滿足政府實現職能需要的一種可能性。因為稅收籌劃是在稅收發生之前依據法律法規提前規定的計劃,它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隨著政策的變動及時的進行改革。政策變動對稅收的影響是十分常見的,在政策改革之后企業的籌劃工作或者企業在實際籌劃中忽視了正在執行的相關稅法,就會一定影響稅收籌劃的效果。
(二)稅收執法缺乏監督力度現如今,在稅收執法的監督過程中,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做的還是很優秀的,但是缺乏深度和廣度。倒是同級的執法監督力度做的不夠好,在監督主體、權利、客體、內容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問題。目前為止很多責任追究僅限于口頭警告或者繳納處罰金,對執法失誤人員的影響并不大,這就影響了執法責任的實施效果。
(三)缺乏完善的稅收籌劃方案企業稅收籌劃不僅要考慮企業自身實際發展情況還需要結合市場發展規律和政府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內容進行制定,就算企業籌劃人員制定了詳細的籌劃方案,也很有可能因為實際的靈活性不夠導致籌劃效果不佳,影響到籌劃方案的穩定性,以至于給企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
(四)籌劃人員缺乏專業素質法律是稅收籌劃最不可觸碰的底線,也是企業發展應該遵循的道德紅線。比如:一些企業里有自身法律意識淡薄的職工,并且工作能力較弱,在選擇優惠的時候,沒有進行全面的考慮和分析,就極有可能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因此這種風險一旦發生,除了造成巨大的法律經濟負擔之外,還會使企業的信譽和形象變低、變差。
三、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一)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的時候,企業務必要了解到:稅收籌劃本身就是一個有多樣化風險的行為,略有不小心就會導致不可彌補的經濟損失,甚至有可能觸犯到法律法規,所以企業一定要樹立起稅收風險的意識。一個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活動的時候,可以借助網絡上面的大數據分析此次籌劃的風險性,在存在稅務籌劃風險的時候能夠做到及時修改。并且稅收籌劃很容易受到社會經濟形勢和政策改革上大環境的影響,這些影響往往都是負面的、不可逆的。所以在籌劃前一定要先考慮經濟大環境的變化趨勢,做好充足的準備,盡全力將風險最小化。由于稅法是靈活多變的,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的同時,一定要根據最新的稅法內容進行籌劃,根據最新數據進行調整,不要觸碰到法律紅線,企業需要隨機應變、積極的對籌劃方案的細節進行調整,從而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二)保障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在進行稅收籌劃活動之前,企業要很清楚的知道納稅是必須盡到的義務,我國有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的納稅活動,如若不遵守稅法規定的要求,企業要承擔很嚴重的后果,甚至企業要承擔巨額罰款并影響企業納稅信用評級,同時企業的經營效果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企業納稅人必須要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并時刻關注著稅法的調整。堅決遵守國家法律,確保納稅工作的正常進行。努力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在稅收籌劃的活動過程中,首先考慮稅收籌劃活動是否存在法律安全問題。稅收法律不僅體系大、數量多,而且還隨著時代經濟形勢的發展作出調整,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制定一個專門的稅收籌劃數據庫,把常用或者存在疑點的法律法規納入其中,這樣可以給稅收籌劃活動提供不少的便利。
(三)合理使用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意見和建議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稅收環境日益改善,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逐漸加強,稅收籌劃已進入許多企業的財務管理領域,因此出現了一些專業稅收機構,這些機構針對稅收籌劃開展業務,可以通過使用外部專業稅收機構,提升企業稅收籌劃效率,減少其帶來的稅務風險,達到提高企業更高經營效益的目的。
(四)提高籌劃人員的技能素養影響稅收減負的因素之一是稅收籌劃人員的技能素養不夠,如果籌劃人員缺乏一定程度的專業素質,或者存在違法行為,很容易造成企業的前途問題。所以,重視籌劃人員的專業培養對于企業的意義重大,提高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首先是籌劃人員必須要有深刻的法律意識,努力學習并掌握與稅法相關的法律知識,一個行之有效的籌劃方案前提是合法;其次是籌劃人員需要提高稅收籌劃的專業能力,在制定方案的時候眼光要放長遠且具備大局意識,一切以大局為重,不斷地學習專業知識,提升自己的溝通交流能力;最后,稅收籌劃人員是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規避稅收籌劃風險的關鍵人物,所以提高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是非常重要的。
[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籌劃 風險 防范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思考
1.稅收籌劃的風險及其涵義
稅收籌劃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 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的特點。合法性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是偷稅行為,必須加以反對和制止;籌劃性表示稅收籌劃必須事先規劃、設計安排;目的性表示稅收籌劃有明確的目的,即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稅收籌劃的風險,通俗地講就是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而導致的籌劃失敗所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是在經濟行為發生之前作出的決策,而稅收法規具有實效性,再加上經營環境及其他因素的錯綜復雜,使其具不確定性,蘊涵著較大的風險。美國著名保險學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將風險定義為。未來結果的變化性。稅收籌劃風險也同其它許多風險一樣,具有不確定性和客觀性兩個不對等的特征。稅收籌劃風險可以通過籌劃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之間的變動程度來衡量,變動程度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越小。
2.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
(1)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導致的風險。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甚至企業還有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記錄較多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2)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3)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導致的風險。內部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體系是企業稅務風險防范的基礎。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制定是否合理科學,執行是否到位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稅收籌劃都是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得以充分執行前提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財務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如果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制度完善而沒有切實執行,都是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發生的隱患。比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業務沒有完全分離,會計核算混亂,必然會導致作為籌劃依據的會計信息失真,從而使稅收籌劃方案很難取得實效。
(4)籌劃方案不嚴謹導致的風險。通過對稅收籌劃失敗導致風險發生的多起個案進行分析,過分追求節稅效益,降低稅收成本而忽視對稅法的遵從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規范是一個共性的問題。這些不嚴謹的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和企業整體經營戰略,沒有從全局發展戰略的角度策劃設計,缺少稅收籌劃必備的全局觀和戰略觀,往往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的發生。
(5)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
3.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的政策建議
(1)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稅收籌劃存在潛在風險,而風險的發生必將危及企業的發展和生存,所以企業管理層必須對稅收籌劃的風險給予足夠的關注,對稅收籌劃風險的形式、狀態進行動態監控,對可能發生與預期籌劃結果不符的情況要及時反饋、適時調整,使不確定性因素給企業帶來的稅務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2)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能保證企業正確的核算和符合稅收政策的規定,作為企業會計核算的賬務處理、會計憑證、賬簿、票據都能經得住稅務部門的納稅檢查。因此中小企業應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行為,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3)貫徹成本效益原則,樹立全局觀念,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考慮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需要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減輕。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4)完善內部管理控制,及時掌握政策變化。企業會計核算中不相容業務必須分離,要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整體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比如倉庫的存貨管理與物料會計的存貨記賬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一個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從根本上防止失真會計信息的產生,從而避免稅務籌劃風險的發生。因此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科學既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基礎,也是規避稅務風險發生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證。此外,及時掌握稅收政策的更新變化至關重要,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不能僅停留在文本表面,要正確把握稅收政策實質,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合法為前提,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并熟練地運用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這對企業財務主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稅收籌劃風險案例中,企業往往由于有關稅收政策精神理解不到位,納稅操作程序不規范,導致稅務風險的發生,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可見,只有以完善的內部控制為依托,在充分把握稅法實質,熟悉納稅程序的前提下進行的籌劃才能使企業在最大程度上規避稅收風險。
所以,應當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關心稅法的制定、變化、執行,同時,稅收的征收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讓稅法深入人心。只有在此情況下,稅收征收管理才能實現上臺階。在雙方信息對等、內部核算清晰、把握籌劃成本效益原則的情況下,納稅籌劃的風險才能降到最低。
二、新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思考
隨著新稅法的審議通過,新稅法與舊稅法在稅收優惠政策、稅率、稅前扣除等方面的差異正在顯著得影響著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企業面對“兩稅合并”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相關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必須在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上做出相應調整,通過改變納稅籌劃方式和方法來適應新所得稅法。本文通過對新舊所得稅法的對比分析,提出了當前企業在新稅法下進行納稅籌劃的新思路和進行納稅籌劃的具體方法。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尚未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利用稅法給出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或者優惠政策,從中找到合適的納稅方法,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根據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是降低應稅收入,盡可能的擴大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最終達到降低應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因此,對企業來說,企業所得稅存在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隨著新所得稅法的通過與施行,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新稅法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稅前扣除標準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針對稅法的諸多變化,企業必須深入了解新稅法,并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特點,有針對性的調整和籌劃各項涉稅行為,才能保證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
1.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企業在計劃投資時,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納稅,而子公司只有稅后利潤才能按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新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從母公司集團整體稅負利益考慮,設立子公司和設立分公司并沒有區別,但如新設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此時設立子公司就較為有利。如果預計新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會發生虧損,那么設立分公司可能更為有利,因為在與總公司合并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夠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2.選擇好注冊地點
首先,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20%的預提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此類企業應就其收入全額征收預提所得稅。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卻可以免稅,因此外國企業可以選擇通過變更注冊地,在中國境內設立子公司以避免繳納預提稅。其次,居民企業在國內設立子公司時,可考慮設立在某些享有優惠稅率的地區而使企業集團整體受益。
3.企業法律形式選擇
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實行不同稅制。公司制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則按《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與合伙經營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股東在獲取股息收入時再交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合伙人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只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單從納稅負擔的角度出發,在新組建企業時可以選擇設立為合伙制或獨資企業。當然,公司制企業與合伙企業在投資者法律責任、法人治理結構、經營風險等方面相比具有明顯優勢,因此企業應在權衡自身發展前景、規模預測、市場風險等因素后,合理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
4.對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企業在不違反新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各項費用進行充分合理的列支,對各項可能發生的損失進行充分的估計,可以縮小稅基,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比如,新稅法規定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通過對公益救濟性捐贈的合理籌劃,可以使捐贈之后的稅款節約額大于捐贈額,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5.充分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結合新稅法的具體規定從如下方面進行籌劃。如:對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對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以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實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的辦法。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實行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低稅率政策等。上述優惠政策都存在納稅籌劃空間,對企業來說,準確掌握并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收籌劃的過程。
6.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籌劃
新稅法對反避稅問題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限制我國企業在國際虛設外資機構,借以轉移收入、轉移利潤的避稅行為和限制資本弱化的避稅行為。由于新稅法采取反避稅力度明顯加大,特別注重對關聯方轉移定價的防范,增加諸如防范避稅、防范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稅等反避稅手段,使以往主要針對外資企業的反避稅,自然延伸到內資企業,對此企業應提早做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防止被稅務行政調查而造成損失。
三、結束語
企業納稅籌必須根據稅法規定的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進行必要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從而提高企業利潤。但是企業納稅籌劃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而且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由精通稅法和企業流程制度的人員進行操作,以確保納稅籌劃的效果。此外,企業在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明確兩點原則,一方面不能以欺騙的方式騙取稅收優惠,另一方面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喪失該項稅收優惠權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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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對于房地產行業來說,一般在投資活動進行的初期就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由于稅收政策政策規范的變化比較大,而且外部客觀環境會受到市場的影響而發生波動,導致稅收籌劃的不穩定性比較大,增加了風險因素,本文將對其進行簡單分析。
一、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風險分析
(一)方案風除
所謂的方案風險是由于個體的實力的不同以及知識儲備結構的不同,使得籌劃工作者所做的設計在可實施性上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具有很大的不可預知性。在這種情況下,設計人員不但要有專業的技術素養,同時要緊跟國家政策的發展變化及信息數據庫的變更。要是設計工作人員自身素質低下,就會導致規劃方案缺乏可實施性;無法適應企業具體發展所需;很有可能會與當下的政策制度嚴重背離。在這種情況下,設計方案的風險性自然會升高。
(二)政策風險
所謂的政策風險主要是講通過國家政策節稅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所要應付的風險。該種類型的風險主要針對目標是相關政策制度的科學與否。通常情況下是因為方案設計者沒能對相關政策法規的內容進行正確的理解和把握而引起的,意識不到一些行為是觸犯法律規定的。該種風險的出現是因為相關政策規范的不穩定性,它會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步伐以及市場競爭趨勢而被不斷調整,過去合法的內容條例,經過一段時間有可能變得不合法而被調整或者取締,在這種情況下,各類風險因素便產生了。
(三)執法風險
只有在相關稅法制度的領域內進行的稅收籌劃才具有一定的意義,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標準要求。在我國,法規制度的制定權歸稅務部門所有,因此,必須獲得執法部門的許可,該類稅收籌劃才具有合法性。在具體的實踐活動中由于提出的尺度規范不一樣,原本符合法律規范的籌劃活動很有可能會被判定為違法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執法風險便開始產生。同樣的籌劃活動,完全有可能會由于執法工作者的素質不同而被作出不一樣的判定,影響整個稅收籌劃工作的結局。
(四)操作風險
在眾多的特征里面,時刻與法律密切相關是稅收籌劃活動的重要特點,但是國內稅收法規有很多需要澄清的方面,甚至一些規范條例之間矛盾重重,導致正確把握這些規范條列具有一定的難度,即便是很多專業人員也很難弄明白,在這種情況下稅收籌劃的風險性就會加大,這一點可以從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落實上體現出來。
(五)經營風險
在一定的法律規范領域內進行的稅收籌劃符合法律條例標準,具有可持續發展性。制定的稅收法規條例,在為該項活動提供保障的同時,也造成了很多束縛,比方說,具置、具體范圍領域以及運營活動的期限等等,這些都會對企業正常運行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在企業后續的運營中,生產活動出現了變動,與預期的發展目標嚴重背離,那么稅收優惠的可能性將會消失,最終使得籌劃活動無法正常進行,反而會導致稅收負擔的增加。
二、預防風險的方式
(一)積極尋求稅務機關的支持與幫助
對于一個國家來說,稅收征管權的部門具有一定唯一性,該部門負責對納稅人的疑問進行解答,引導納稅人積極納稅,另外還要負責對相關制度的咨詢給以詳細回答。負責稅收籌劃的工作者如果在規劃方案的環節中,對相關法規條例沒能做到深入理解,就必須要想方法是向稅務執法機關獲得幫助,通過詳細的咨詢,讓稅務工作者對各類違法活動進行判斷。由于地域條件不同,征管形式就存在明顯的不同,所以地方稅收執法機關掌握一定的自主裁量權。所以,具備專業的財務會計知識,明確各項法規政策是每一個稅收籌劃工作者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應該加強與稅務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以獲得更多的幫助,這是每一個稅收籌劃工作者的需求。
(二)借助“外腦”
在人才選撥方面,要提高標準要求,注重聘用人員的資歷,從根本上確保稅收籌劃的權威性和可靠性。一些經驗技術水平不合格的在職人員,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給予相應的指導與幫助,從而確保稅收籌劃更加科學合理化,將各項方案政策落實,以控制籌劃的風險損失。
(三)實現稅收籌劃與稅法、政策同步
為了對國內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進行規范化約束,必須制定相應的的稅法與國家規范條例,才能達到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與監控,為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基本的保障。所以,在相關稅收籌劃方案制定的過程中,先要對相關的稅法和法規條例進行了解,在此基礎上制定不同的納稅規劃,選擇最佳方案,制定出相應的策略。另外,稅法與相關政策常會隨著市場的發展變化發生變動,因此,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必須要對相關政策體系進行調整,促進方案規劃體系的不斷完善。
(四)健全會計核算制度
房地產企業要想變得合理合法化,必須依靠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其這一結構體系的完整與否對整個收稅籌劃工作的開展效果產生決定性的影響。首先,該類產業的會計核算數據是稅收籌劃工作實現科學化合理化的重要標準,同時又為稅務審核工作提供依據;另外,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也能為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一定的數據基礎;最后,該行業必須不斷的加大力度,做好各類監管工作,才能確保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結語
總而言之,稅收籌劃活動中的各類風險是無法徹底規避的,不夠我們可以利用一定的措施加以預防。面對風險,必須要做好提前分析研究,找到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方針策略,在不觸犯法律條例的基礎上,實現風險損失的控制。這樣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標,提高稅收籌劃的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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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稅收;風險;風險控制
一、稅收及稅收籌劃的定義以及兩者的關系
稅收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國家獲得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設置多種稅務,對每個行業實行有效調控,從而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目前,在我國企業是納稅的主體,也是國民經濟最活躍的一部分。但現階段我國有些企業納稅意識薄弱,偷稅、漏稅的現象比較嚴重。因此中國稅務局也不斷地調整稅務政策,這對于企業來說,稅收籌劃的空間范圍就減小了,安全性也降低了。何謂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在法律的范圍內,對企業的內部資源和外部資源進行整合,規避稅收風險,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風險的分類
在市場主體中,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任何活動的經營都需要一定的費用支出,企業稅收也不可以例外。企業稅收管理的好壞有可能給企業帶來好的影響也可能帶來不利影響 。這就需要企業合理籌劃稅收風險。稅收籌劃的風險主要分為政策風險、操作風險、執法偏差風險以及籌劃人的主觀原因引起的風險。
1.政策風險,即稅收籌劃利用國家政策脫節的風險。稅收籌劃是在國家的政策內,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實施的,那么國家政策的變化,法律的更定,都可能導致稅收籌劃存在著分配風險。而在政策風險中又可以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政策選擇風險主要是因為忽略國家法律的存在,裝法律的空子。例如,去餐館吃飯,在吃完飯后結賬時,老板就勸導顧客不要開發票,如果顧客不要發票的話,就給顧客打九折,結果顧客往往選擇打折而不要發票。那么這家餐館在交稅的時候就可以說自己經營狀況不好而少納稅。但是一旦被稅務局發現后,不但要對其罰款還有可能取消其營業資格。政策變化風險是指政策時效的不確定性。一切事物都可能是一層不變的,國家的稅收也不例外。國家會根據經濟的發展適時調整稅收政策,特別是我國稅收政策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政策變化的可能性就會很大,特別是關稅,出口退稅的變化頻率更大。為了鼓勵某些產業的發展,國家就有可能給這些產業在出口關稅上給予減免,而對稀有資源,國家就可能實行高稅率限制其出口。因此,政策的這種不確定性或時效性將會對企業的稅收籌劃(特別是企業的中長期稅收籌劃)產生較大風險。
2.操作風險。由于目前我國的稅收體制不完善,有很多存在不健全的地方,法規內容有著存在歧義的地方,即使是專業的法律人士也很難正確把握,這就給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了操作上的風險。而在實際運用中,操作風險又包括:一、對優惠政策的執行不當;二、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在我國,由于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有些領域還并未有明確的規定,這就導致有些納稅人稅收籌劃時裝法律的空子,打“球”,往往在稅收籌劃、避稅、偷稅三者的邊界上活動,這就容易導致走向偷稅的道路。或者在納稅核算時,由于納稅者對有關稅收法律的理解不正確,就會造成事實上的偷稅漏稅,從而受到法律機關的制裁。
3.執法偏差風險。在我國執行稅收的主體是國家機關部門,稅務機關處于很大的自主性,在加上稅務執行人員在素質上各不相同,這些客觀上為稅收政策執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這就會導致即使是正確的稅務籌劃也可能因為人為得主客觀原因導致籌劃的失敗。此外,還可能因為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導致稅收籌劃過程存在著風險。
三、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措施
稅收籌劃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它是一種事前準備行為,如果想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經濟中求得生存,降低發生風險的幾率,實行企業的稅收籌劃和控制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控制稅收籌劃的風險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有利于減輕企業的負擔,有利于企業整合資源,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但稅收籌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其籌劃的空間和效果是有限的。稅收籌劃是否合理,必須通過相關檢查的考驗,而規范有效的前提則是必須加強規劃會計基礎。合理正確的稅收籌劃必須考慮到企業所處的環境和未來的發展趨勢以及國家政策的變化,正確處理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關系,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的關系,為企業的發展鋪平道路。
2.加強會計基礎,提高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會計是企業籌劃的基礎,是有效制定稅收籌劃的前提,所以必須規范會計核算和會計記錄。會計記錄必須要符合相關稅法的有關規定來辦,如果會計記錄模糊就會引起相關法律部門的調查,這樣容易給企業的運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同時,籌劃人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還應具備對經濟發展的預測能力,統籌規劃的能力,協調各部門通力合作的能力。
3.建立良好的企業稅收控制環境。“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企業將公司所有工作進行層層劃分,落實到每一個子公司的每一位籌劃人員身上,明確劃分權責,避免稅收籌劃問題出現后他們之間相互推卸責任的混亂局面的發生。然后根據公司的考核制度,就其所有成員公司的工作進程嚴格履行考核、監控與激勵制度,以此來規范成員公司的財務工作,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從而加強財務集中管理,使企業發展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加強會計基礎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加強稅收政策處理的根本保障。為了能夠實現稅收籌劃的合理性,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那么,一支專業素質過硬的會計人員隊伍是必不可少的,否則,企業將很難實現經營目標。因此,企業應該通過網絡、電視、招聘會等途徑廣泛招賢納士,構建高素質財會隊伍。此外,還要對在職財會人員進行再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如此,企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就提高了,而企業的發展壯大也就能夠實現了。
4.樹立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時時刻刻存在的,應該大力重視。當然,只關注風險的存在是不夠的,還必須利用先進的技術建立一套快捷、安全、便利的稅收管理體系,這樣能夠隨時隨刻對稅收籌劃進行監督控制,及時遏制風險的發生。
對于風險較大的方案要仔細深思之后在決定是否要采用,在風險管理理論中,對于大的風險應當轉移,同樣,在稅收籌劃中也應當避免使用風險較大的方案。企業要認清自己具有哪些具體的經營行為,涉及到哪些稅收問題,規劃好各種稅制問題,減輕企業在稅收規劃時的不確定因素,保證企業穩步發展。
四、結語
隨著社會突飛猛進的發展,市場經濟帶來的不確定因素越來越多,企業面臨的競爭也越來越大,正所謂有所防備才不會掉進萬丈深淵。所以對于企業來說制定符合社會發展的稅收籌劃具有深遠意義。在動物界里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同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也不另外,只有符合經濟規律的發展,符合社會變化的要求,才不會被社會淘汰。所以企業必須要學會未雨綢繆、高瞻遠矚,將企業的發展與稅收籌劃中的風險因素相結合,制定出時效的稅收籌劃方案,這樣企業才能規避發展道路上可能存在的問題,從而使自己迅速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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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稅收策劃 風險 防范策略
在一個企業中,財務管理工作是所有工作的重點,是企業發展和循環的基礎。但是,財務管理工作中也與存在很多風險,能否正確把握風險、規避風險,對企業未來的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稅收籌劃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關鍵環節,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和研究企業稅收籌劃方面的內容。我們要認真分析當前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問題,同時不斷加強研究探索,吸取經驗,實現對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有效防范。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或投資活動的適當的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的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的目標。稅收籌劃的內容包括合法節稅、稅負轉嫁籌劃以及實現涉稅零風險。雖然采用任何一種方法理論上都可以使納稅主體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收益,但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稅收籌劃也不例外。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根據主體的實際情況,運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確定每次稅收籌劃的凈收益。如果凈收益很小或者為負,則該項籌劃就不值得去做。1稅收籌劃的概念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的許可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在不妨礙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試點,或是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是遞延納稅義務一種理財行為。稅收籌劃充分利用稅法中所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以選擇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念與風險
(1)稅收策劃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各種經營和理財活動的籌劃安排,努力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的一種財務方面的籌劃活動。在企業納稅減少、受益相對增加的情況下,稅收籌劃對企業的意義更加側重于降低企業的成本,使企業在競爭中更有優勢,同時也實現了買賣雙方的互惠互利。
(2)企業稅收策劃的風險
任何一種追求經濟利益的活動通常都存在著相應的風險,企業的稅收策劃同樣存在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是指稅收籌劃的失敗及其后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企業不依法納稅的風險;第二,對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執行不到位形成的風險;第三,缺少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把握形成的風險。我國企業目前在稅收策劃方面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稅收政策不穩定
我國在稅收政策的變化方面比較頻繁,這種變化既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更多的空間,又給企業稅收籌劃帶來了一定的風險。每項稅收籌劃項目的完成都需要一個過程,如果在實施過程中稅收政策發生了變化,那么已經制定好了籌劃方案有可能違反變化后的政策,變成不合理的方案,給稅收政策的籌劃帶來了風險。
2.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
我國目前有多個征稅主體,包括:海關、財政、國稅、地稅等多個機構。在進行稅務行政執法時,各個系統經常會發生重疊,同時,受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經常會發生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的現象。在這種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經常會出現以下風險問題:稅務行政執法主體將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認定為偷稅行為,或者沒有及時追究企業違反稅務法律的誰稅收策劃行為,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產生錯誤觀念,為將來的稅收策劃風險埋下了隱患。
3.稅收籌劃項目選擇不當導致風險
稅收籌劃可以在企業投資、生產、經營等多個領域可以開展, 但由于每個企業的情況各不相同,涉及的稅收籌劃項目也有差別,就就需要企業能夠進行有合理選擇問題。如果沒有認真分析就開始了稅收籌劃,那么項目成功的概率自然比較低。
4.相關人員能力不足導致的風險
在企業的稅收籌劃中,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是保證項目成功的基礎。如果企業的會計的業務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很低,會嚴重影響信息的真實;另外,企業稅收的籌劃還需要企業領導的重視,否則難以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因此,做好稅收籌劃的人員基礎工作,對保證項目成功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策略
(1)樹立關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正確認識
想要盡量規避稅收籌劃的風險,首先需要樹立對稅收籌劃的正確認識。加大宣傳力度,糾正人們對企業稅收籌劃方面的錯誤理解。利用各種媒體對企業稅收籌劃進行宣傳,對于一些重點內容要更要加大宣傳力度。例如:稅收籌劃的概念、特點、原則以及介紹偷稅、騙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的法律概念。稅務征管工作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保證納稅人擁有了解稅收籌劃的權利。相關稅務中介機構要介紹一些企業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意識。
(2)加強相關理論研究
目前,我國企業缺少對稅收籌劃理論的研究,理論研究基礎十分薄弱,導致我國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上缺少理論指導,也導致了對風險的防范能力不足。加強相關理論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1.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稅收籌劃理論成果,并且認真研究分析,努力從研究中尋找適合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方法,從整體上促進我國理論研究水平的提高。
2.增加以稅務機關、稅務機構以及納稅人為主體的研討會次數,在會中各方積極交流觀點和意見,探討我國稅收籌劃現狀。分析國內外先進的成果和經驗,并通過不斷總結,找出未來稅收籌劃工作的規律。
1 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點
稅收籌劃即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具有3個特點:合法性、超前性和目的性。
1.1 合法性
稅收籌劃要符合國家稅法,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籌劃。在企業經濟行為發生前,規劃不同的納稅方案,選擇出符合國家稅法的稅負最低的納稅方案。降低稅收成本,增加企業經濟效益。
1.2 超前性
稅收籌劃不是在企業經營行為已經結束、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進行的,是在企業經營行為未發生前,對經營行為預先進行規劃,提出不同的納稅方案,從中選擇稅負最低的納稅方案,進而確定企業的經營行為。稅收籌劃是在事先進行的,因此具有超前性。
1.3 目的性
稅收籌劃的目的是通過事先籌劃,使企業降低稅負,實現稅收零風險。降低稅負是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但稅收籌劃的目標除了降低稅負以外,還有延期納稅、正確申報、降低稅收風險等目標。
2 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問題
2.1 納稅意識淡薄
依法納稅是房地產企業應盡的義務,但某些房地產企業的納稅意識淡薄,尤其在看到企業納稅數額較大時,想方設法逃避納稅,一旦稅務稽查就會產生大額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甚至會觸犯國家稅法,形成逃稅罪,給企業經營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2.2 內部缺乏稅收管理
許多房企沒有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將稅收籌劃和稅款繳納混為一談,認為稅收都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只要按期繳納稅款就可以了。公司財務部門的人員一般都具有稅收知識,但僅這些稅收知識做籌劃是不夠的,有時還會弄巧成拙,使企業多繳稅款或未按期繳納稅款,增加企業稅負。
2.3 容易產生稅收風險
由于房地產企業缺乏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在經營行為未發生之前進行納稅籌劃,造成企業沒有適用稅收優惠,而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或是應繳納稅款而未繳納稅款面臨補繳稅款、稅收罰款、加收滯納金等問題。有時甚至會觸犯稅收法規,承擔法律責任。
3 房地產企業應如何進行稅收籌劃
3.1 房地產企業可利用起征點籌劃土地增值稅
利用起征點應在項目立項之初,結合項目地段對戶型設計、建造成本、費用、銷售價格進行合理籌劃,一方面,戶型設計應為普通標準住宅;另一方面,對定價進行籌劃,使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經過籌劃后即可以免于繳納土地增值稅,減少稅負增加企業經濟效益。
3.2 利用利息增加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進行籌劃
房地產項目開發費用中利息的扣除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能按項目分攤利息、提供利息扣除憑證,利息不超過同期銀行借款利率的,利息可據實扣除;另一種情形是不能提供利息扣除憑證的或不能按項目分攤利息的,利息費用按照土地價格和開發成本的5%計算扣除。房地產企業應在資金籌集階段進行籌劃,合理估計籌資費用中的利息支出,采取扣除利息支出最大的方案,繳納土地增值稅。
3.3 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房地產企業應聘用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納稅籌劃,充分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例如,自建房屋時可采用合作建房模式,免征土地增值稅,籌資時要考慮到利息抵交企業所得稅的抵稅作用等。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合理進行納稅籌劃。
4 房地產企業應如何預防稅收風險
4.1 房地產企業進行納稅籌劃要遵守法律
首先,要有遵守法律法規的意識,熟悉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其次,要分析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熟悉本行業稅收政策,在項目立項、產品設計、產品開發、產品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納稅籌劃,選擇出既符合企業利益又遵循稅法規定的籌劃方案。
4.2 進行納稅籌劃應聘用專業籌劃人員或機構
我國稅法稅種多、計算復雜、更新快,沒有專業人員的服務很難準確把握稅收政策,如果對政策研究不到位,可能會造成多繳納、少繳納、不及時繳納或未能享受到政策優惠等問題,甚至觸犯稅法造成犯罪。
4.3 進行納稅籌劃應全面考慮
納稅籌劃時不僅局限于一個稅種繳納的多少,要考慮整個公司的綜合稅負。成功的納稅籌劃方案應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企業整體稅負相對較小,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
5 結語
二、保險行業代收代繳車船稅存在的問題(一)違規代收代繳車船稅。實際工作中,各地方稅務局向財產保險公司支付車船稅手續費的標準并不完全一致,部分地區為了吸引稅源,手續費結算標準遠高于5%的水平。筆者在調查中發現,部分保險經營機構利用地方政府的引稅政策,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跨區域解繳車船稅,并通過中介機構的銀行賬戶收取稅務局返還的高額車船稅手續費,以此作為業務費用的補充。此問題具有一定的行業普遍性,有些地區稅務局返還車船稅手續費的比例超過50%,這部分資金投入市場,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行業的正常競爭秩序,存在稅收執法及監管處罰風險,且容易誘發公司收入的賬外循環。2017年,河南等地保監局已將代收代繳車船稅列入車險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采取限制接受交強險新業務、撤銷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措施從重處罰。(二)稅款解繳崗位的監督缺位。從筆者對部分財產保險經營機構的調研結果來看,目前,地市級財產保險公司一般設置有納稅專用銀行賬戶,并配備專崗人員進行納稅申報和稅款解繳。《中國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明文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因此,各級財會機構人員兼崗應堅持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原則,但財產保險公司對代收代繳車船稅領域涉及的會計監督缺少重視較為常見,個別經營機構甚至存在稅款解繳人員編制財務入賬憑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情況,容易滋生個人舞弊行為。如某市級分公司稅務崗員工,兩年內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編制虛假財務報表及納稅憑證,貪污車船稅資金近500萬元,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三)車船稅手續費催收管理不力。一是對車船稅手續費結算工作缺乏組織、協調。由于各地方稅務局結算車船稅手續費的執行標準存在差異,加上地市級分公司層面缺乏統一組織、協調,基層保險經營機構普遍存在數量不等的應收車船稅手續費,部分地區應收車船稅手續費時間長、金額大,已經形成壞賬無法收回,導致公司整體利益漏損。如某市級分公司應收2014年以前的車船稅手續費300萬元,由于長期清收不力,目前已形成壞賬損失。二是對應收款項的催收入賬情況缺乏監控措施。多數財產保險公司僅將實際收到的資金確認為收入,對尚未清收部分不在賬內體現,既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也不能真實反映經營機構的整體收入情況,還可能引發收入的賬外循環。如某省分公司應收2015至2016年度車船稅手續費2000 萬元,截至目前,既未清收到位也未確認為收入。
(四)代收代繳成本列支隨意性大.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保險經營機構要將獲得的手續費收入用于彌補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成本開支,確保實現與稅務機關信息平臺的暢通對接。但保險經營機構對車船稅手續費支出缺乏統一的制度規范和必要的預算管理,存在隨意列支、過高比例列支該項費用的情況。一是以超高標準支出車船稅手續費,個別地區甚至達到80%。二是支付費用的對象與代收代繳車船稅無關,存在變通費用的情況。
(五)成本支出的核算規則不統一目前,財產保險行業關于支出車船稅手續費沒有統一的核算規則。部分公司將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相關支出全部記入業務管理費用,最終在主營業務成本里面反映;而另一部分公司將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相關支出記入“其他業務支出”會計科目,即在非主營業務成本中反映,不影響交強險業務的承保利潤;還有少數公司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借方發生額反映。上述較為混亂的核算規則,不僅使得財務報表中“其他業務收入”金額與實際收到稅務部門返還的車船稅手續費資金不匹配,也會抬高綜合費用率,從而影響交強險業務經營數據的準確度。
三、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車輛保險行業競爭秩序惡化。長期以來,保險行業存在的“高費用”、“高手續費”等問題不僅影響保險產品的運行效率,也嚴重擾亂了保險行業競爭秩序。特別是2016年財產保險行業商業車險費率改革以來,財險公司的業務發展更加依賴費用投放,市場亂象頻繁不斷,甚至以免除或部分返還車船稅作為擴大保險銷售業務的手段。為了解決車船稅資金來源問題,部分保險經營機構便通過異地解繳車船稅的方式獲得高額的手續費返還。(二)內控管理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頒布以來,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作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財產保險行業全面承辦代收代繳車船稅服務。由于代收代繳工作開展時間不久且不是公司的主營業務。因此,保險經營機構普遍認為,征稅只是稅務機關的事,與自身保險業務關系不大,在代收代繳車船稅工作方面關注較少,缺少必要的內控管理和風險防范意識和措施。(三)稅保缺乏有效的工作協調機制。目前,保險行業與地方稅務部門的協同效應并未充分發揮。由于保險經營機構與稅務部門的溝通效果不理想。保險行業一直處于被動的地位,對車船稅手續費結算缺少足夠的話語權。此外,雙方缺乏較為成熟的信息共享平臺。目前,稅務、交警、交通、保險機構等部門之間尚未實現涉稅信息共享,車船稅管理系統的錄入信息尚不能及時比對。
四、加強車船稅收繳管理的建議(一)強化監督檢查,增強合規意識。一是強化內外部監督檢查。財產保險公司應將車船稅手續費管理作為內控稽核工作的重點,定期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檢查;稅務部門需定期開展代收代繳工作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理。二是完善關鍵崗位監督機制。保險經營機構應嚴格按照不兼容崗位相互牽制和分離原則設置兼崗,針對稅款解繳及手續費清收人員落實定期輪崗及交叉復核制度。三是增強合規意識。財產保險行業應督導系統內各級分支機構依法認真履行代收代繳義務,發揮規范市場秩序的帶頭作用,將規范車船稅代收代繳行為作為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
一、強化內控機制建設
強化內控機制建設,是指內控實施部門在長期內控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并被共同認可、遵循,帶有價值取向、道德作風、思想意識、行為方式及其具體化的物質實體等因素的總和。良好的內控機制是政府部門內控機制持續有效運行的前提,是化解內部人員執法風險、道德風險的重要保障。通過構建內控環境文化、組織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營造出“內控先行、防范風險”的地稅廉潔高效體系。
內控機制建設,應充分吸收現代控制論和管理學的先進理念,并緊密結合地稅部門的業務特點,以人為本,以和諧發展為目的,實現地稅事業前進、部門管理規范、個人全面發展的共贏。
二、稅收風險隱患的現狀及表現形式
通過不斷努力,地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構建起了權責明晰的懲防體系,但由于種種原因,仍然存在諸多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干部的執法水平有所削弱
近年來,雖然各級稅務機關采取多種形式加大了稅法宣傳力度,納稅人納稅意識有所增強,但總的來看,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還不高,部分納稅人千方百計偷逃稅款的行為時有發生,他們有的通過拉關系,走后門,拉攏腐蝕稅務干部來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致使干部執法風險加大。
(二)受利益驅使存在違法亂紀行為
有些地方不顧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有的甚至出于政績和利益考慮,過高地下達稅收計劃,過分強調組織收入,對稅務機關提出不適當的要求,致使稅務機關和干部容易發生拉稅引稅等問題,從而帶來執法風險。
(三)自由裁量權濫用時有發生
盡管各級稅務機關對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作了一些規范,但在征、管、查等權力節點上還沒有作出模式化的規定,給賦有稅收執法權的干部留下了空間,也易造成執法不公形成風險。
(四)干部業務能力不夠強防范風險意識薄弱
隨著征管信息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和稅收政策法規的不斷更新,部分干部不注重知識的更新和能力的提高,對稅收會計知識、稅收政策法規學習掌握不夠,對企業情況不甚了解,業務能力不強,有可能導致稅收執法風險,有的同志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不同程度地存在索、拿、卡、要的現象,依法行政、依率計征、依法辦事的原則性沒有更好的落實,有的存在收取“人情稅”、有法不依的現象。
(五)監控機構單一化,還尚未形成全方位、全角度的監督控制機制
內控制度還不健全、不完整,尤其是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制度空白,使得內控機制未能覆蓋到地稅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對地稅部門近幾年開展的納稅評估工作,仍未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定機制;一些制度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過于原則寬泛,解決實際問題的適用性不強,這反映引起制度的制定先期沒有很好的做基層調研,只是憑想當然,缺乏群眾基礎,導致失去了存在的空間。一些制度缺乏系統性和配套性,不能形成一個既互相補充又相互制約的整體,體現在制度的制定都是各自為政,沒有做好協調溝通,如有些地方,征管部門、稅政部門、稽查部門都是關起門來制定自己的一套方案,缺乏必要的溝通,導致具體制度在實行時互相沖突、重復,甚至抵制。
三、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構筑防范稅收風險體系的建議
加強地稅系統內控機制建設的目的是通過構建責任明晰、分權制衡、流程制約、風險管理、信息化運行的權力制約機制,確保權力規范、透明、高效運行,從而有效保護干部。筆者就加強和推進地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談幾點認識。
(一)創新監控理念,突破部門利益局限
內控機制建設必須以理念創新為先導,在內控機制建設之初,有的地稅干部也存在著一些理解和認識上的偏頗,片面認為加強監控是對地稅干部的成見和不信任,甚至有抵觸情緒。因此就要引導廣大地稅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增強權力監控意識,支持和參與內控機制建設。在制度設計上要破除部門利益至上、與民爭利的做法,充分尊重和相信納稅人,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內控機制建設涉及政府部門的職能定位和權力調整,必須堅持以解放思想為先導,把理念創新貫穿于工作的全過程,勇于突破部門利益,勇于突破傳統,打破常規,勇于創新思路,大膽變革。
(二)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推動機關職能轉變
從當前機關部門情況看,內控機制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進一步削減乃至取消行政審批權力,規范那些必須保留的行政審批管理權,特別是各種自由裁量權。要按照“弱化事前審批、強化事后監督”的原則,依托信息技術,全面推行機控運作流程,逐步取消行政審批權,以減少權力尋租的源頭。
(三)突出權力制衡,推動權力公開規范運行
建立有效防范權力濫用的制衡機制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最有效措施。領導班子要敢于向一線崗位放權,稅務部門要力求向納稅人放權,在此基礎上,實現決策權、執法權和監督權的分離。特別是對稅收征管、選人用人、項目決策、大宗物品采購、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對資金調撥、財產處置、福利分配等方面,要充分體現科學分權、公開運行的要求,從而形成權力制衡內控機制,改變“花錢一支筆”、“用人一句話”、“決策一手拍”現象,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
(四)堅持制度創新,構建內控機制建設的長效機制
內控機制建立過程中,要注重長效機制建設,在徹底破除傳統習慣和做法的同時,堅持“務實、管用”的要求,在提高制度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做到“以制度管干部,靠機制促落實,用制度來把關”,將工作重心放在對稅收權力運作全過程、全方位監控管理上,將監督直接切入到在每個環節、每個崗位的稅務干部上,健全和完善征收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納稅服務、學習培訓等制度,使每個工作環節都有章可循,真正建立具有“預警”和“免疫”功能的稅收監控管理體系,確保廣大稅務干部始終處在監督制約中,以有效預防腐敗現象的滋生。
(五)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強化科學監控
以信息化平臺為依托,構建上下互動、專業分工明晰的稅收遵從風險管理體系,防微杜漸,使稅收執法風險意識警鐘長鳴。明晰各級稅務機關風險管理職責,健全風險管理組織協調機制。整合各級征管資源,明確各級風險管理職能,確立省市局在風險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在各部門之間,以風險管理聯席會議為載體,整合征管、計統、稅政、稽查等各部門的風險管理職能,在風險管理的主要環節上形成統一口徑、分類牽頭、有序整合、協同部署的橫向協調機制。各級稅務機關應對各類風險群體和風險程度進行集中分析,對跨部門和跨稅種的風險管理進行統一安排,如將所得稅匯算清繳審核、行業評估、專項檢查等納入風險管理總體規劃,整合各部門的管理要求,明確分階段風險管理工作重點。在科學設計風險目標規劃的基礎上,以風險識別排序和應對處理為重點,以減負增效為原則,創新稅源稅基管理方式方法,建立風險監控管理機制。
(六)以多方會診為核心,增強風險管理推動力
實施科學的風險管理,實現對風險事前預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是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一環。而找準風險點是風險管理的基石,應該采取崗位自查、不同崗位互查、領導幫助查找、集體排查等方法,對權力運行中存在的或潛在的廉政風險進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