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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證員;法律責任;法律主體;防范
如何提高公證員的法律責任意識,防范公證法律責任風險, 樹立公證行業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是公證界需要思考和研究的問題。公證法責任是指公證員在行使公證職權的過程中職權的界定、使用不當,導致當事人其他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承擔的法律后果。本文主要闡述了我國公證員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并對公證員防范和免除不當或過失造成的法律責任提出了建議。
1 法律責任的概念
法律責任是指有責主體因法律義務違反之事實而應當承受的由專門國家機關依法確認并強制其承受的合理的負擔。這一概念涵蓋以下方面:第一, 有責主體即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第二,立法為有責主體設定之法律義務;第三,法律義務違反之事實;第四,違反義務事實須由專門國家機構依法確認并強制追責;第五,基于違反義務之事實而應由有責主體強制承受之法律負擔。對于公證員而言,法律責任是指公證員因行使公證職權不當,給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根據《公證法》規定,公證員的法律責任主要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2 公證員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
其效力一般高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非訴訟階段一般不宜采取證據保全措施,如果當事人事后不提訟,法院可能會陷入被動局面。即使是在訴訟階段,人民法院也不一定能及時有效地采證。反之,不論當事人愿不愿意提訟,也不論當事人是否及時采取維護自己權益的措施,證據保全公證都能更有效更快捷地為當事人凝固有效的證據、保留提訟的權利或使侵權人自動改過。可見,證據保全公證成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
(一)刑事法律責任。公證員的刑事法律責任是指公證員在辦理公證或履行其他公證職責中,違反了刑法的規定,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處罰的法律責任。首先,《公證法》第42條,規定了公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私自出具公證書的;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的;侵占、挪用公證費或者侵占、盜竊公證專用物品的;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的;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其次,從《刑法》的規定看,公證員涉及一般的犯罪主體構成沒有什么爭議,但涉及到特殊的犯罪主體問題,理論上有不同的認識,實踐中也有爭議。再次,從《刑法》的規定看,我國《刑法》并非沒有規定公證員刑事法律責任,如刑法第229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民事法律責任。公證員的民事法律責任,是指公證員在公證活動中或其他與公證有關的活動中,違反公證法律、法規、規章,給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依法應當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公證法》第43條規定:“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因過錯給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由公證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證機構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公證員追償。”“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與公證機構因賠償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見,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違反職務義務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公證賠償責任是一種替代責任,即由公證機構代替公證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行政法律責任。公證員在執行職務中一旦違反義務,不管是否應當追究其他責任或追究其他形式的法律責任如何存在爭議,都不影響其行政責任的承擔。《公證法》為公證機構設定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四種,對公證員設定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五種。《公證法》中有關公證機構及公證員行政責任的設定,對規范公證行業和公證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3 公證員法律責任的防范對策
(一)完善相關法律規范,加強民事制裁。建議修改相關法律,在法律中明確公證員被公證單位經營失敗的責任不應歸于公證員;承擔責任的程度應有一定比例上限。同時在判定公證員法律責任過程中的主體地位確定下來,并增加其他保護公證員的法律條文。由于民事責任日益重要,必須盡快出臺有關公證民事責任的法律條文,并且要在更大程度上嚴肅對公證員的民事制裁,形成以民事制裁為主、行政和刑事制裁為輔的法律責任體系。
(二)保持公證的獨立性。不論是事務所還是公證員,均應恪守獨立公證準則,堅決擺脫各種關系困擾,按照真實、合法的原則辦理公證業務。
(三)加強行業宣傳。公證員行業應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自身執業責任的宣傳,使公證員和公證機構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完善公證機構質量控制制度。建立客戶風險等級評價和管理制度;建立充分了解和評價被公證單位制度;建立質量考核評價與獎懲制度;落實復核制度;嚴格公證員簽名制度;建立技術支持與咨詢制度等等。
(五)聘請熟悉公證員法律責任的律師擔當法律顧問。無論是對處理公證過程中所遇到的棘手問題,還是對應付已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訴訟事項,尋求有經驗律師的幫助都是公證員的明智之舉。
(六)公證員應注重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辦證能力,提高防范風險的意識。
4 結語
不當或違法的公證行為將會造成公證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利益的損害,此時,公證機構就存在一個是否承擔責任,承擔何種責任,承擔多大責任的問題,即公證員法律責任問題。因此,本文聚焦于公證員責任中的民事責任,并就該責任的性質及歸責原則作了一深入的剖析,澄清我國目前對此問題的一些誤區,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筆者自己對于公證員法律責任防范的對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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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資金使用效率;建議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9-0261-03
隨著近年來國內各普通高校的迅速發展,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辦學條件的不斷改善,所需的資金也不斷增多,但對于欠發達地區高校在資金使用方面卻普遍存在著經費不足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欠發達地區高校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欠發達地區高校必須精打細算,加強財務管理,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有效地緩解資金壓力。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資金使用現狀①
(一)資金利用效率低下
江西現有省屬普通高校14所,其主要收支(含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等)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實現,現有的銀行賬戶應只核算少量自有資金,如科研、往來等,但事實上大部分高校銀行賬戶上仍擁有大量現金。如表1所示,2009年江西省14所省屬高校年平均現金資產達12 409.75萬元,年平均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支出占總支出的比例為79.49%,則年平均所需現金資產占總支出的比例應為20.51%,而實際上年平均現金資產占總支出的比例卻達到33%,高校平均實際擁有的現金資產比例遠遠超過所需現金資產比例。江西大部分高校都存在該現象,尤其高校4,當年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支出占總支出的比例為96.51%,年平均所需現金資產占總支出的比例應為3.49%,而其年平均現金資產占總支出的比例卻高達75.9%。換句話說,該高校大部分現金資產是閑置在銀行,資金利用效率是非常低的。
(二)資本結構不合理
高校需要大量的資金來支持自身的快速發展,在資金的來源上主要僅靠銀行貸款獲得,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辦學條件的提高,其貸款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如表2所示,江西省14所省屬高校都有不同程度的貸款,而且大部分高校貸款比例較高,甚至某些高校的貸款總額已經超過學校的資產總額。這些貸款本金及利息政府是不可能買單的,需要學校用以后的資金來支付,同時,由于這些高校普遍缺乏資金成本意識,資金利用效率較低,致使高校本來捉襟見肘的資金更加緊張。
(三)資本性支出安排不當
高校在資本性支出的安排上普遍缺乏中長期規劃,尤其是近幾年眾多高校由于規模的擴大而新建校區,在新校區建設及固定資產投資上缺乏跟自身財力相匹配的規劃,往往是集中某個時段進行大規模的建設和投資,從而造成臨時大量的資金需求,為了能短時間獲取這些資金,最終高校付出的資金成本是相當高的。
二、江西省普通高校資金使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忽視流動資金的管理
流動資金的管理是高校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高校對流動資金的管理缺乏足夠的重視,對資金使用成本及時間價值缺乏最基本的認識。高校應加強流動資金的管理,一方面要保持日常支出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要使資金使用成本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對大部分高校來說,現有銀行賬戶上的資金絕大部分是通過借貸而來的資金,這些資金都是要支付利息、付出成本的,是要犧牲高校以后的利益來償還的。
(二)缺乏中長期資金使用規劃
很多高校在進行發展建設時,缺乏一個中長期規劃,尤其是長期的資金使用規劃,缺錢就找銀行,而且時間急,金額大,往往要付出較高的資金成本。所以高校不能忽視這個問題,在使用資金時要有中長期規劃,及時掌控各個時段所需資金規模,在借貸資金上要短、中、長期借款相結合,有效的降低資金成本及緩解壓力,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固定資產及項目建設缺乏計劃性
很多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水平落后,購置固定資產及進行項目建設時僅依據某個需要或某個想法,事前根本不進行規劃、分析和論證,重復購置或建設現象嚴重,同時在編制年度(政府部門)預算時由于缺乏規劃而無法考慮下年度需要購置固定資產及項目建設的所需資金支出。此外,這些支出也不能臨時通過國庫集中支付,這樣就導致高校儲備大量現金資產,以備固定資產購置及項目建設的所需資金支出。
三、提高江西省普通高校資金使用效率的建議
(一)構建適合高校的最佳現金流量模式
高校必須改變現有資金使用的觀念,認識到資金是有時間價值的,使用借貸資金是要付出代價的。高校可參照企業建立最佳現金持有量、日常交易性需求、預防性需求所需現金流量,構建高校最佳現金流量模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高校日常交易性需求是指高校為滿足日常教學業務而產生的現金支付需要。高校計算出每月日常所需現金流量,扣除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現金流量即為高校每月所持有交易性需求的現金流量。高校預防性需要是指高校以防發生意外的現金支付需要,高校可根據上年實際的年度預算外支出估計本年度每月的預防性需求現金流量。兩者合計加合理預計增長即為最佳現金持有量(如下頁圖1所示)。
(二)加強高校全面預算管理
首先,高校全面預算管理可通過對高校財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來提高高校資源管理效率。要優化配置高校的財力資源,就必須樹立績效預算的理念,建立以績效為導向圍繞效益最大化的目標,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提高有限資金的使用效率,以最少的資金完成目標。其次,高校要建立健全全面預算制度,必須有大財務的觀念,注重對現有資金的調配,而不僅僅是簡單的年度收支計劃。同時高校必須要結合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對年度預算外部分進行合理估計,并將其納入預算管理,一并編制收支計劃表、現金流量表和資產負債表,反映高校在未來年度的真實財務狀況。最后,高校在編制年度預算時,要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來安排資金,這樣才能有效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例如,某高校進行某項目建設需投資4 000萬元,根據國家項目政策,只能貸款3 000萬元,學校必須有1 000萬元配套建設資金。項目的建設周期一般要用幾年,高校如果能夠根據項目建設的情況及自有資金規模,合理安排貸款規模及分期貸款,不但能夠減少貸款利息,還能充分利用學校的自有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緩解資金壓力。
(三)編制資金的中長期使用規劃
一般來說,高校會結合自身的特點編制發展規劃,使高校能夠積極應對高等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新形勢,推動學校事業全面協調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大部分高校在發展規劃中往往忽視編制資金的使用規劃,高校財務部門應積極向規劃編制部門提出建議,在編制學校發展規劃時要相應的編制配套資金使用規劃,及早確定所需資金使用去向及規模,致使將來及時籌措資金,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高校的可持續發展。高校資金中長期使用規劃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學校建設所需總資金的估算及時間安排。學校中長期資金使用規劃應包含預計教學、學科、科研、基本建設所需總資金量以及這些資金量分年投入計劃。(2)資金籌集渠道方式及比例。學校中長期資金使用規劃應明確所需資金總量的取得方式,如學校自有資金總量及比例,債務資金總量及比例,爭取政府部門的資金及比例,爭取社會資金及比例。(3)債務資金的來源及成本。學校中長期資金使用規劃還應注明債務資金的來源,如銀行貸款、教職工集資、其他借貸資金等,同時應控制債務資金的成本在學校財力可承擔范圍內。
(四)加強對固定資產及項目建設的事前規劃
高校要加強固定資產及項目建設的事前規劃,要進行充分調研、分析和論證,堅決杜絕重復購置和建設,要根據自身財力情況和輕重緩急合理的安排相關固定資產購置及項目建設,同時在編制年度(政府部門)預算時就考慮學校下年度需要購置固定資產及項目建設的所需資金,減少滿目構建而大量儲備現金資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總之,有效提高欠發達地區高校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不單單是財務部門的事情,要從學校層面來看待這個問題,需要各部門共同參與,共同努力。并通過加強高校財務管理,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促進高校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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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 Developed Areas to Improve Efficiency in the Use of University Funds Suggestions
――Example of Jiangxi College
CHANG Yuan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Ganzhou 341000,China)
關鍵詞:醫院 人事管理 工作效率 方法
組織好現代醫院這個龐大的群體,最核心、最根本的問題是提高醫院各類人員的智力、知識、能力和政治思想品德,使之與醫院各項工作的要求相匹配。因此,如何提出發展性意見、提高現代醫院人事管理工作效率,是當前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一、樹立正確的人事管理觀念
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應該轉變把人看成工具、生產要素或者機器附屬物的觀念,要去為人才提供人力資源的產品與服務,去贏得人才的滿意和忠誠。人才不是簡單地通過勞動獲得工資性收入,而是要與資本所有者共享價值創造成果。在醫院價值創造、價值評價和價值分配中一般要掌握20:80的原則。即醫院20%的員工創造了醫院80%的價值,他們決定著醫院的未來;剩下的80%員工只創造了醫院20%的價值,他們決定著醫院的穩定。管理者應從正確的人事管理觀念著手,尋求有效、穩定、持久的管理價值。
二、改進人事管理的工作理念
人事管理者應該認識到,只有當員工在實現組織的目標和個人的需要后,他們才能夠發揮高效率,從而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相反,如果不能很好地滿足醫院職工的需求,則很可能使得職工產生不良的行為和態度,如退職、缺勤、調離、濫用藥物、自尊心下降、對生活不滿意等,對日常工作及醫院管理造成一定的破壞性。因此,醫院人事管理部門要實行“以人為本,以誠待人”的工作方針,不僅自身做好疏導、協調工作,還應該把新的理念傳導給業務管理部門的領導,把醫院工作安排得既保證醫院運行需要,又能夠滿足各職工的需求。
三、加強人事管理隊伍的建設
我國醫院管理雖然不單純以盈利為目的,但隨著醫療改革及醫院股份制的推行,醫院人事管理在保證工作穩定發展的基礎上越來越注重盈利化、商業化。人力資源管理隊伍要能夠對現代醫院未來發展趨勢提供可靠的保證,這就要求醫院人事管理工作者注重自身文化知識水平,同時提高專業素養及醫院管理水平,為醫院創造更多的價值。還應該廣泛涉獵人文、心理、社會、醫療等各個領域的知識,輕松應對各種人事管理難題。
四、加強人事組織管理,推進改革建設
當前我國醫院人事管理還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和弊端,如人事管理工作空泛、與各科室缺乏溝通、對基層工作缺乏跟蹤了解、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這些均制約了現代化醫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發展,影響了人事管理工作效率。首先確立醫院人事管理的工作要點,通過加強與科室人員的溝通了解日常工作的重心,促使醫院人事管理工作做到實用有價值。其次,人事管理人員應注重對基層工作的跟蹤了解,主動參與承擔日常工作中相關的跟蹤隨訪工作,對基層職工的生活及工作做到心中有數,能夠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并給予解決。在月末進行職工工作總結時應認真評價職工的工作水平及效果,對工作范圍和缺陷做出指導和評價。最后,應逐漸完善醫院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尤其是獎金發放制度。人事管理人員應定期走訪科室工作人員,對其工作及生活意見進行統計,積極幫助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同時在給予精神獎勵的同時還要注重物質獎勵,促使醫院獎金發送制度公開、公平化。根據醫院職工需求及具體情況不同,可給予不同的激勵方式,而不僅僅局限于物質獎勵。人事管理人員還應該注重獎勵確定過程的公開,使職工對自身的獎勵滿意,既是對自身工作的嘉獎,又能夠激發更高的工作熱情。
五、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人事管理部門應針對醫院職工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工作方案,在例行會議期間向每個醫院員工定期通報,保證每個員工對自身的工作安排心中有數。每月底要求每個職工書寫工作報告,根據月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和目的書寫本月工作心得及任務完成情況。對完成任務的職工進行表揚嘉獎,對未完成任務的給予鼓勵鞭策。對工作態度不端正、存在故意怠工的給予口頭批評,要求其定期限時完成,必要時采取扣發獎金、工資的措施。要積極應用現代化工作手段武裝人事管理工作人員,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定期舉行科室人員的計算機技能培訓,規范計算機使用方法及時機,及時矯錯糾偏。每月進行一次人事管理人員工作匯報會議,要求每個工作人員就上個月的工作體會進行演講,提出新的有效的工作方法給予表揚嘉獎,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著重提醒,以杜絕錯誤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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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歷史課的教育教學質量 教師 學生 主動性 習慣 方法
當今我們的農村初中這片天地,教育雖解決了上學難的問題,但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方面變化卻不明顯。上好學,仍是農村發展的一個歷史期待。農村中學的教師,他們付出很多,學“洋思”經驗,學“杜郎口”中學經驗,學魏書生的教育思想等,他們結合農村實際情況探索著屬于他們自己有效的教育教學方式,然而我們的學生們的變化卻不像他們期待的那樣好,他們厭學,他們對學習產生逆反、抵觸心理,沒有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老師付出多,學生收獲少,那么如何解決這種問題呢?下面就談談我在教學中的幾點體會。
1.注意學生學習興趣的激發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濃厚的學習興趣可以使人的大腦處于最活躍的狀態,能夠最佳地接受教學信息。所以要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培養他們學習歷史的興趣。歷史這門學科的興趣點還是很多的,書中有大量的圖片、文字和一些歷史小知識,教師要善于運用書中提供的圖片文字資料,讓學生們真正學起來感覺到有趣,我們不必要求學生所有筆記都要抄,所有老師講的都要記下,所有書本上有的都要背,因為學習歷史最重要的是興趣。比如,兩宋歷史靖康之變,就可以適時的點出電視劇《射雕英雄傳》來,郭靖、楊康名字的由來與靖康之變的聯系,這樣學生的興趣點立刻就會被調動起來,學生們就能輕松的記住這段歷史,并且印象深刻。在講到岳飛被秦檜所害的歷史時,就可以問學生為什么后人起名少用檜字,激發起學生們的好奇心,他們興趣高漲,探求欲望強烈,也就愉快的學習了新知識。
2.注意優化課堂結構
教學中,過于緊密的課堂教學結構設計,讓一節課看起來很豐滿但卻忽視了我們的教育主體——學生,沒有充分發揮他們的主動性。他們能夠學會多少新知識呢?有多少時間是用來思考的呢?沒有。就相當于我們讓學生一股腦地的不分主次的把知識全都記住。這樣做學生們不但沒有記住,反倒起厭倦心理,不喜歡學習這門科目了。因此,打造高效課堂,必須要優化課堂結構。而課堂結構的把握,需要我們教師有豐厚的專業底蘊,去認真地把握每一節課,它既包括宏觀的結構即教學總體構想,幾部分構成,時間如何分配,也包括微觀的結構即教學每個環節如何進行,時間如何分配。課型不同,課堂結構的把握與時間安排也要不盡相同,文化課可以欣賞為主,理論性強的課可以教師講解為主,歷史典故多的課可以以學生演示為主, 但無論課堂如何安排,都要達到我們的三維目標,都要符合新歷史課程標準的要求。我們的歷史課堂要充分利用時間,學、講、練、探究等環環相扣,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歷史課堂活而不亂,讓可愛的學生們都有所收獲。只有這樣課堂結構上才是是優化的,課堂效率才會提高。
3. 注意培養學生的養成習慣和學習的主動性
美國心理學巨匠威廉·詹姆斯有一段對習慣的經典注釋:“種下一個行動,收獲一種行為;種下一種行為,收獲一種習慣;種下一種習慣,收獲一種性格;種下一種性格,收獲一種命運。”可見,一種好的習慣,好的學習習慣對學生們來說是多么的重要。我們要幫助學生們培養好的習慣,學習上指導孩子們學習的方法和思維方式,生活上要教會他們換位思考。而歷史課堂從一開始也要注重教與學習慣的培養,形成一種良好的學風,這樣對后來的教學活動的開展,對孩子們成績的提高都是大有好處的。有了好的學風,學生們的學習主動性自然就被調動起來了。
4.教學方法適合學生所在班級的特點
合適的教學方法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合適的教學方法要適合學生的實際情況,要適合教學內容,更要適合學生的認知規律。合適的教學方法是真正有效的教學。有效教學理論認為,教學有沒有效率,并不是指教師有沒有教完內容或教師認不認真,而是指學生有沒有學到什么或學生學得好不好。如果學生不想學或學習沒有收獲,即使教師教的很辛苦,也是無效率的。比如:我所教的三班、四班學生活躍,紀律又好,我就采取探究式、提問時教學,效果很好;而一班、二班學習程度不好的學生多些,相對其他方面也差一些,我就采取根據提綱自學,然后再講解的辦法,有一定的效果。所以方法的選擇也很重要。
5.要做到作業批改的及時、有效
教學實踐證明,教學活動中的信息反饋必須及時、準確,否則,便會失去反饋的意義。課堂教學效率不高的一個原因就在于反饋不及時。如果教學不注意及時反饋與糾正,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一方面會影響學生的后繼學習,另一方面又會與后繼學習的誤差互相影響,形成惡性循環,造成學習成績的下降。當學生解決疑難問題后,教師應引導學生當堂完成作業,進行嚴格的訓練,讓學生完全獨立地、快節奏地按時完成。課堂作業實際是高強度的訓練,對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很有作用,在學生完成后,教師可以針對性的講評,進行查缺補漏。課后作業也是如此,我們教師一定要及時的反饋,以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
從該條款的規定來分析,可以把該條款的大意概括為“勞動者退休后向原用人單位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這里規定的爭議主體退休職工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追索的對象或者爭議的標的是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
筆者認為在爭議的標的中,最高人民法院把“其他社會保險費”與起前面的“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并列作為被追索的對象出現在一個語句中是錯誤的。
首先,這里混淆了“保險費”與“保險待遇(或者保險金)”的概念。
按原文的意思這里的“其他社會保險費”中所指的其他社會保險,應該是指除前三項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以外的其他社會保險,如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但是,該語句中前三項是“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而最后一項卻是“其他社會保險費”,把保險待遇與社會保險費同時作為追索的對象,實際上混淆了“保險費”與“保險待遇(或者保險金)”的概念。
保險待遇和保險費是兩個即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保險待遇和保險金在一定程度是意思是相同的,其細微的差別在于保險金僅指貨幣,而保險待遇則還可能包括非貨幣的待遇(如工傷職工獲得一定的護理待遇等),但它們與保險費卻是有著本質區別的。保險費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或者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的用于購買保險產品而支付的費用;而保險待遇或者保險金則是保險公司或者社會保險機構收到保險費后,按照保險合同或者法律的規定,發生保險事故或者出現保險責任的事由時,保險公司或者社會保險機構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其受益人給付的待遇。通俗講,保險費是投保人購買保險支付的錢,而保險金則是受益人在繳納保險費后應獲得的保險待遇,是支付保險費后得到的回報。我們平時講的用人單位應該為勞動者繳納“三金”“五金”實際上是不準確的,而是繳納保險費。
其次,勞動者只享有追索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沒有追索社會保險費的權利。
按照《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繳納社會保險費既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義務。既然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勞動者的義務,那么勞動者就沒有向用人單位索取社會保險費的權利。當然,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向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但絕不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索取社會保險費。有權得到社會保險費的是國家,而不是勞動者。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并特別強調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所以,追索社會保險金(或者保險待遇)才是勞動者的權利。《解釋》第一條第(三)項中所追索的前四項是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都屬于保險待遇的范疇,這符合勞動法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為了防止不能窮盡所有社會保險待遇,在列舉了三項保險待遇后,用“其他”進行補充概括。當然這種概括應該是對前述三項保險待遇以外的其他保險待遇(如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等)的概括,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釋中卻使用了“其他社會保險費”這一概念,顯然與前面所列的社會保險待遇不相一致。
第三,如果認為這里的追索“其他社會保險費”并無錯誤的話,那該條款的邏輯是非常混亂的。
就存在這樣的疑問了,為什么只規定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是勞動爭議案件,卻沒有規定追索其他保險待遇也屬于勞動爭議?為什么規定只有追索其他社會保險費屬于勞動爭議,而追索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卻不屬于勞動爭議?這里同時使用保險費和保險待遇的概念,都作為被追索的對象,其思維邏輯是非常混亂的。
第四,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
社會保險是國家實施的一種強制性保險。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有參加社會保險的義務,同時享有獲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筆者認為并不直接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因為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保險所導致的結果只是勞動者不能從社會保險統籌基金中獲得保險待遇,但勞動者仍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追索相應的待遇。《解釋》第一條第(三)項所體現的正是這樣的意思,即如果原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那么勞動者可以向原用人單位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等保險待遇,因此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但是,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保險直接損害的是國家的社會保障體制,應該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通過行政執法予以糾正,以維護國家的社會保障體制。所以,《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也規定,用人單位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也就是說,勞動者無權直接要求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更不能向用人單位索要社會保險費歸勞動者所有。既然法律規定應該由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征繳,而且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向用人單位強制征繳社會保險費,那當然就沒有必要再由勞動者以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所以,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當然,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或者請求勞動保障部門履行向用人單位征繳社會保險費的職責。
關鍵詞:運輸組織;貨車使用;效益;效率
隨著鐵路貨運組織改革的實施,鐵路貨運組織由原來的申報計劃、審批計劃、組織裝車的流程,逐步轉變為以市場需求為主。按照“實貨制”運輸要求,做到計劃服從、服務于市場,加強運力配置和運輸組織,做到放開裝車、隨到隨辦、隨到隨運。作為運輸組織部門的調度,牢固樹立以“實貨”為依據組織運輸的意識和全路一盤棋的大局意識,為鐵路擴大市場份額提供高效率的運力支撐,不斷提高貨車使用效率和壓縮貨車周轉時間,在做好服務貨主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減少貨車使用和壓縮貨車周轉時間,不斷提高運輸效率。
一、影響貨車周轉時間的因素
貨車周轉時間為貨車自第一次裝車完了時起至再一次裝車完了時止(即運用貨車平均每周轉一次)所消耗的時間,計算單位為天。它是考核貨車運用效率最主要的指標。其計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時間相關法,二是車輛相關法。
(一)按時間相關法,貨車周轉時間包括旅行時間、貨物作業停留時間、中轉停留時間等三部分。
(二)按車輛相關法,貨車周轉時間的計算方法:
全路:周轉時間=全路運用車數/全路工作量(注:全路工作量=全路使用車數)
路局:周轉時間=路局運用車數/路局工作量。路局工作量計算方法有兩種:一是路局工作量=分界口接入重車數+路局使用車數;二是路局工作量=分界出重車數+路局卸空車數。(注:使用車數=裝車數+增加使用車數,卸空車數=卸車數+增加卸空車數)通過以上可以看出影響路局貨車周轉時間主要有以下因素:貨物列車旅行時間、中轉停留時間、貨物作業停留時間、路局裝卸車數、分界接重車數和路局運用車保有量。
二、目前在壓縮貨車周轉時間的上的做法
(一)按照列車編組計劃和機車牽引定數,組織好貨車編組質量,嚴格控制違編列車和欠軸列車的開行。
(二)按照列車運行圖行車,貼線運行,壓縮區間運行時分,提高貨物列車運行速度。
(三)加大技術站解編力度,組織技術站快解快編,壓縮在站中轉時間;控制保留列車,減少在站中轉時間。
三、采取的措施及建議
(一)合理確定貨車運用效率系數考核目標。一是使用車輛相關法。通過采集近幾年來的歷史數據來計算。包括站段運用車保有量、站段使用車數和站段卸空車數這三個數據;二是使用時間相關法。通過站段直接采集,把站段所有作業站的貨車平均停留時間與貨車平均交出運行時間相加來計算。
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是隨著貨源結構和到達的管重變化的,隨著站段的裝車數和卸車數變化而變化,考核目標可在路局旬運輸經營計劃中確定。
(二)由于各站段的使用車和卸空車數可以統計,建議采用以下公式也可以考核站段貨車運用效率水平。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站段運用車數/(站段使用車數+站段卸空車數)。經分析,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接近于站段貨車周轉時間。通過貨車運用效率系數考核站段,就可把路局的貨車運用效率壓力傳遞到站段。則站段日常分析管內的車流情況時,管重大時,站段就要加大管重輸送和卸車力度,并及時安排裝車和排空;空車大時,站段就要加大裝車和排空力度;移交車大時,站段就要加強聯系,及時掛運,盡快交出管內。而站段的運用車保有量、裝車數、卸車數、貨車中轉停留時間和貨物作業停留時間等可不再重點考核,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已包含以上指標內容。這樣,站段只有加快貨車輸送,加大裝、卸車力度,才能完成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
(三)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的考核與調度所相關崗位一并考核。各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與相關列車調度臺、計劃調度臺、機車調度臺、貨運調度臺和特運調度臺掛鉤考核,形成合力,共同積極完成站段貨車運用效率系數,提高路局生產效率。
(四)全面提高生產效率。1、嚴控保留列車。其中管重無特殊情況不準保留,如因集中到達等原因確需保留時,路局調度應依照誰的管重保留到誰管內的原則,也就是把管重保留列車放到所屬站段管內保留,卸車壓力又盡最大限度傳遞到站段。2、站段輸送出的移交車傳遞給了路局調度,通過考核分界口重車移交率,促使路局調度積極地組織分界車。分界口重車移交率=今日分界出重車/(昨日18點移交車數+今日接入移交車數+今日裝移交車數),注:以上數據均可從路局旬運輸經營計劃中提取。3、排空是總公司均衡各路局的運用車分布,是保證完成全路裝車的基礎,也是路局生產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為防止空車在局管內無序流動和同車種對流,應按照就近排空的原則,按總公司下達的日計劃組織排空。4、提高貨車裝車質量,多裝運“三高一遠”的貨物,增加零散貨物的裝車比重,努力完成貨運收入目標。貨物噸收入率按照路局年度下達的計劃指標進行考核。
一、從事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及上市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具有司法部、中國證監會確認的證券從業資格。同時,每家律師事務所至少須有4名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執業律師,其中不少于3名律師分別承辦過涉及境外股票發行、上市(不包括B股)的法律業務。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律師事務所須于2000年8月1日前向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報送下列材料:
1、律師事務所名稱、辦公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及傳真;
2、律師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律師姓名及簡歷;
3、律師事務所及具有證券法律業務資格律師的執業證和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列舉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律師承辦過的涉及境外發行股票、上市法律業務的主要個案及所辦業務簡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和查詢信息(客戶名稱、聯系人、電話及傳真等);
5、說明律師事務所及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律師最近兩年內是否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將對律師事務所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認可可以從事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名單并在報紙上公布。名單公布后,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不再受理其他律師事務所就上述法律事務出具的法律文件。
關鍵詞:中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重要性;培養途徑
高中生是社會主義未來主要的接班人,擔負著中華民主偉大復興的重任,提高中學生法律意識對于保證我們的健康成長、社會的穩定、家庭的和睦以及學校的寧靜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作為中學生的我們受到了更多的法律相關教育,但是中學生中的仍然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識非常的淡薄,青少年犯罪事件頻繁發生。這一現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來提高我們青少年的法律意識,使我們能夠在法律保護的前提下也自覺的遵守法律。
1法律意識基本涵義與重要性
1.1法律意識基本涵義:法律意識是指人們對法律以及與法律現象有關的諸多知識的心理態度與觀點的統稱,其作為法律文化中的一種觀念,對法律的制定與實施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探索法律現象時的各類學說、對現行法律的解釋與評價,人們具有的法律動機、自身權利與義務的了解、對法律與法律制度的掌握和運用程度、對行為合法性的評價等[1]。
1.2培養中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對學校而言,使我們學生嚴格遵守各項校規,能夠使學校風氣更好,對推動學校發展與學生進步有著重要的作用。學校伴隨時代不斷的發展而對我們思想教育內容加以逐漸的改善,對我們中學生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對學生遵紀守法與構建良好校風非常的有利,能夠使學校管理制度得到不斷的完善。對我們自身發展而言,當前時期,我們中學生群體中依然存在大量的違法犯罪現象。中學時代作為我們心理逐漸成熟的重要時期,此時我們具有更好的可塑性與較低的自控力,極易被身邊不良風氣所影響,大量的同齡人便是因為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走上了犯罪之路。所以,提高我們中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增強我們面對外界誘惑的自控力,對與有效的預防和降低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有著重要意義。
2培養中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
2.1學校方面:培養中學生法律意識非常重要的一方便是學校。學校要為我們創建較為完善的法制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知識,并且也要為我們構建一個良好的法律教育環境,老師作為學校教育的主體之一,也是培養我們法律意識的關鍵所在。教師一定要做到以身作則,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這樣才能更好地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學校在對學生進行法律觀念教育時,一定要采取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的方法,根據學校特征與學生狀況采取多種教育手段,促使學生養成正確且完善的法律意識[2]。
2.2家庭方面:家庭作為我們成長的搖籃,而父母又是我們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師。家庭對于我們而言不但是在生理上的照顧,而且也是心智與精神上的培養。我們法律意識的高低與家庭教育有著非常大的關聯,因為父母的法律觀念將是我們首要模仿與學習的,所以不管是在日常生活還是在學校教育過程中,父母均要認真地關注我們的心理變化,盡量防止不良信息對我們造成影響,及時疏導。此外家長也要從自身做起,不斷提高自身法律修養與維權意識,使家庭在培養我們法律意識中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為我們提高法律意識奠定良好的基礎。
2.3社會方面:社會是實現我們法律意識提高的最佳訓練場,良好的法制環境可以更好的培養中學生的法律意識,與之相反,一旦存在不良社會法制現象,必將使社會閱歷欠缺的我們受到影響,最終可能會出現中學生搶劫、斗毆等現象,嚴重時甚至發生殺人等社會危害極大的事故,不僅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而且可能會導致青少年前途盡失。中學生與社會風氣間是相互作用的,我們的行為會影響社會風氣的方,社會風氣也能夠對我們的行為造成極大影響。因此,社會要為我們中學生創造出最佳的法律環境,使我們的法律意識得到有效地培養[3]。
2.4個人方面:作為中學生的我們,也必須主動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并堅決不做違反法律的事情。對此我們要在平時學習過程中,多涉獵一些和法律知識有關的內容,并且在思想政治課程中,對法律知識部分認真的學習,更多的關注社會中的違法事件,不做對他人與自己有危害的事情。
2.5發揮學校、個人、家庭與社會的聯動效應:上文已經對學校、個人、家庭與社會對培養我們學生法律意識所要承擔的責任加以了敘述,介于此,父母要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為我們培養法律意識提供一個良好的模仿對象,學校和社會要為我們中學生構建出能夠幫助我們提高法律意識的環境,最后我們中學生也應當通過自身的努力,積極主動地去培養我們良好的法律意識。只有將學校、個人、家庭與社會的作用實現有效結合,才能夠使我們的法律意識得到不斷的提高,最終保證我們中學生能夠健康成長。
3結語
我們中學生一直被稱為祖國的希望與未來,但是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現象非常的嚴重,這對社會穩定與青少年健康發展產生了非常不利的影響。我們中學生作為今后創建和諧與法制社會的中堅力量與新生力量,我們法律意識的高低會對我國的法制社會建設造成極大的影響。因此,要從學校、社會、家庭以及個人四個方面共同努力,為中學生群體法律意識得到不斷提高創建一個良好的環境。
作者:呂一彤 單位:河南省安陽正一中學
參考文獻:
[1]張計彪.論思想政治課教學對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J].品牌,2015,02(02):252.
摘 要:全面建設和諧社會,農村是關鍵。實踐農村和諧社會最重要是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育。但現當今社會許多農民對法律的認識還處在表層的理解,并不能合理的利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受社會結構、經濟發展模式和區域環境的影響,農村地區農民的法律知識量少、法律信息獲取途徑單一,法律意識整體呈現表層、模糊的狀態。因此,結合農村地區的區域特征和農民群體的現實需求,探索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建議和對策是推動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以通過對農村地區農民對法律認識的研究,去觀察了解現當今農村地區農民對法律知識認知的情況,給出結論并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農村,法律意識,農民,對策
一、農村地區農民對法律認識的現狀
農民法律意識屬于群體法律意識,其以農民作為研究對象,是關于農民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對法律現象的主觀反映。X鄉位于河南省某國家級貧困縣西南面,距縣城30多公里,X鄉屬于欠發達地區,社會發展程度較低,競爭力不強,具體表現為:較差的區位條件,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落后,信息相對閉塞;經濟收入低、經濟結構單一,經濟收入除傳統農牧業生產外,主要來源于勞務輸出、小麥與玉米的種植,農業人口多、農村自主發展能力差。法律意識的形成是一個系統的過程,了解、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形成的基礎。為了解X鄉農民的法律知識量現狀,我們選擇了8種與農村生活關系密切的法律規范開展調研,包括婚姻家庭法、繼承法、教育法、青少年保護法、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土地法。調查顯示,受訪者“知道或聽說過的法律”中婚姻家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認知相對較高,但也只僅僅局限于知道這些,并不能合理的利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信息是能幫助人們形成法律感知、激發法律情感、引導人們以法律為導向安排個體行為一切法律現象。法律信息獲取途徑是法律意識形成的路徑要求,暢通的信息獲取途徑不僅能增加法律知識,形成法律感知,而且促進農民法律認同心理的形成。調研中,關于“您從什么地方或渠道了解法律知識”的調查結果顯示:農村人員中有48%選擇電視,22%聽別人說,19%的沒了解過法律知識,5.5%學校教育,由此可知河南省農村農民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是多么的匱乏。
二、農村農民對法律認識存在問題的分析
法律意識是社會需要和法律之間的中介環節和紐帶。基于特殊的地域環境和經濟發展現狀對其問題進行了研究與分析。
1、農村農民法律是意識薄弱,了解只在表層化。法律意識表層化是法律認知不系統,缺乏對法律價值和法治理念的理性認知,法律認同度較低、不穩定,難以持續有效指引個體行為。在糾紛解決機制上,人們偏好于自力救濟和社會救濟。甚至出現刻意規避法律的現象。
2、對違法行為的執行并不能切實到位,嚴格執法。執法粗暴、司法腐敗,許多村民認為除非不得已,否則不愿與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打交道。在無奈中對法律敬而遠之的。有些些地方甚至屢禁不止的粗暴“執法”、違法執法則會讓農民深感畏懼,甚至恐懼。催糧催款時,鄉政府、派出所、地方打手“聯合執法”。落實計劃生育政策時,將超生婦女“5花大綁”,如果是“超生游擊隊”,則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將家俱全數充公、房屋推倒;農民未交“買地錢”,算成違章建房,鄉政府租來推土機“行政強制執行”。
3、普法教育不佳,甚至畸形,甚至造成拳頭越大,權益就越大。村民與村民之間解決問題很多也是毆打賺取利益。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幾乎成零化狀態。很多農村地區幾十年來從來沒有被進行過法律教育,除了上學的時候偶爾課本中涉及一些關于法律問題外,離開學校后就再也不曾關注法律問題。而所在的鄉鎮也不曾就法律認識的問題對自己的村民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
4、法律費用過高以及官官相護嚴重,許多農民沒有能力支付使用法律武器的成本。農民出不訟費、法醫鑒定費、律師服務費,1場官司從1審到2審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農民耗不起時間,也耗不起住食宿費、交通費,甚至付不起舉證材料的打印費,再則農民無力沖破“官官相護”的關系網,獲得公正的判決。在我國的許多地方,能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通廣大的人士多得很。官司打來打去,打得雙方都不愿打的事例也多得是
5、農民的自主學習法律知識主觀能動性太差,很少有人去主動的去了解關于法律方面的知識,尤其是自己主動買書或查找資料去了解法律知識的人很少,幾乎微乎其微。
6、民間固有的習俗、慣例和規范有些地方比較嚴重。在農村社會“合理而不合法”的現象甚為普遍,在一些些落后的鄉土農村依然普遍沿襲、保存、使用著大量的習慣,對習慣、習俗等民間法的遵循大大超過了對法的呼喚,國家法往往還處于次要的補充地位,總是不能改變固有的陳舊觀念。
三、完善農村人民對法律知識認知的建議
當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培養的社會背景已經發生改變。以X鄉為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流動因素的加強松動了傳統的農村結構,而旺盛的法律信息、服務的需求是推動農村法制建設的內在動力。是以結合上述農村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現狀,提出要把提供農民法律意識的可行對策是與農村普法活動結合起來,加強執法行為,提高法律權威的建議。
1、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使之從深層次的去了解法律,認識法律,相信法律,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法律可以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2、加強機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力度,提高法律在人民心中的權威,嚴格執法。
3、加大普法教育,推廣法律知識,制造法律知識小手冊。使之廣大農村人民都能了解法律的意義,認識到知道法律知識對我們的重要性。
4、應當針對不同的人群對法律費用的收取進行不同規格的收費標準,使得廣大農村農民有足夠的金錢去依法獲取自己的權益。
5、加大宣傳力度,提出“了解法律就好比給我們自己買了雙重保險”的口號,提高廣大農村人民對法律知識的熱情,使之積極主動的去學習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
6、注重實踐環節、講究實效,充分發揮民間固有的習俗、慣例和規范對農民社會關系的調節功能,并在此基礎上去灌輸一些法律知識,從而潛移默化的去改變人們的思維,認識到民間固有傳統的不足。(作者單位:佛山市邁雷特數控技術有限公司)
資料文獻
[1] 朱景文,《法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5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