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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企業投資的確認、計量和信息披露,財政部于1998年6月了《企業會計準則――投資》;2001年1月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簡稱“舊準則”);2006年2月重新了《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簡稱“新準則”)。舊準則對投資進行了全面的定義和分類,而新準則對投資未進行定義和分類。從舊準則對投資的定義和分類可以看出,舊準則規范的是企業全面投資行為,而新準則僅僅規范了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因此,本文僅就新舊準則在長期股權投資方面的規范進行比較。
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確定之間的差異
新舊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確定之間的最大差異是:新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按形成的方式分別為合并和非合并確認其初始投資成本,而舊準則未進行區分。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對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新準則作了如下兩個方面的規定:(1)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按取得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2)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之間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新準則規定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來加以確定。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的規定,其初始成本的確定按照交易方式來加以確定。一次交易實現的,其初始成本包括:(1)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2)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3)合并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未來事項很可能對合并成本產生影響并且其金額能可靠地計量,也并入合并成本。通過多次交易實現的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
(二)非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對非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當企業以支付現金的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新舊準則的規定完全相同: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初始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的支出。
1.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確定的差異
新舊準則對企業以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差異:(1)新準則增加了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兩種非貨幣易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前者以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后者以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2)舊準則在以非貨幣易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支付補價時,對當期損益沒有任何影響,只有在收到補價時才有可能對當期損益產生影響;而新準則無論是支付補價還是收到補價,都有可能對當期損益產生影響。(3)舊準則在確定以非貨幣易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時,強調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而新準則強調的是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4)從確定以非貨幣易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的繁簡程序來分析,新準則比舊準則要簡單得多,特別是舊準則換出資產收到補價時更加復雜。
2.以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確定差異
新舊準則對企業以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存在以下兩方面的差異:(1)新準則無論是債務人以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清償債務還是將債務轉為資本,債權人在確定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時,對當期損益都有影響;而舊準則規定債權人在確定以上述兩種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時,對當期損益無任何影響。(2)新準則在確定以上述兩種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時,強調的是公允價值;而舊準則強調的是賬面價值。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差異
(一)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適用范圍差異
新舊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適用范圍的規定存在比較大的差異:1.盡管新舊準則都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采用成本法,但新準則更強調長期股權投資在活躍的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2.舊準則在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時采用成本法,有控制時采用權益法;而新準則在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時采用成本法,在這一方面剛好完全相反。3.舊準則對采用權益法核算時的持股比例進行了限定,而新準則未進行限定。
(二)長期股權投資賬務處理差異
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新舊準則對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程序,除了新準則規定當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時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以外,其它核算程序完全相同。
新舊準則對采用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時,賬務處理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舊準則規定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無論比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是大還是小,其間的差額均通過“股權投資差額”賬戶進行核算,并分期進行攤銷;而新準則規定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2.舊準則把采用權益法核算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差額分期攤銷抵減投資收益與按稅法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的差異規定為時間性差異,并視企業所采用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分別確定;而新準則由于差額僅僅在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時產生,且差額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對其與稅法規定相抵觸時的處理未作規定。3.對投資者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改按權益法核算時的初始成本確定方面的規定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新準則做了可選擇性規定,即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或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的投資賬面價值來確定;而舊準則規定按照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來確定。
三、長期股權投資減值處理差異
(一)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比較基礎差異
新準則分別以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確定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比較基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確認以公允價值作為比較基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減值確認以現值作為比較基礎。新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處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的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的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舊準則以可收回金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比較基礎。舊準則規定企業應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定期地逐項進行檢查,至少于每年末檢查一次。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時,應將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二)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判斷標準的差異
舊準則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是否計提減值準備分別為長期股權投資有無市價提供了判斷的標準:對有市價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否計提減值準備,提供了五個方面的判斷標準;對無市價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否計提減值準備,提供了四個方面的判斷標準。
新準則對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否計提減值準備未提供判斷的標準,對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否計提減值準備提供了判斷標準,即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四、長期股權投資信息披露差異
新舊準則在長期股權投資信息披露方面的差異比較如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新舊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信息披露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信息披露主體的側重點來分析
新準則側重于披露被投資主體的財務信息;而舊準則側重于披露投資主體的財務信息。
(二)從披露信息的形式來看
舊準則側重于披露可計量的會計信息;而新準則側重于信息本身的質量特性。
五、我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國際協調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核算 演變
一、1992年以前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基于1992年以前,我國的企業會計核算依據主要是分行業會計制度,會計核算也較簡單。當時并未設置“長期股權投資”賬戶,而是直接通過“長期投資”賬戶核算。會計核算上按投資時實際支付的金額或確定的財產價值記賬。借方登記實際支付的投資額,貸方登記投資收回額,長期投資每年按規定獲得的投資收益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從被投資企業收回投資時,要按原投資數沖減“長期投資”賬戶。當收回投資大于原投資額,其多余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當收回的投資小于原投資額時,其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二、1992年~1998年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股份制經濟在全國范圍內興起,原會計制度日益顯露出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加之當今世界經濟已趨于一體,會計信息應具備國際可比性。因此我國頒布了第一部《企業會計準則》,對傳統的核算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和有意義的嘗試。
一九九三年七月一號起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三章第二十九條規定: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股票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一般來講,當長期投資的股份數低于被投資企業全部股份的25%時,意味著投資企業不足以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宜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當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股份的25%~50%時,意味著投資企業會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宜采用權益法來進行核算。當投資者擁有被投資企業50%以上的股權時,意味著投資企業實際上控制了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在一定意義上,被投資企業實際成為投資企業的子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除采用權益法核算外,同時需要編制合并報表,對長期股票投資進行反映。
下面我們主要以表格的形式來比較一下在賬務處理上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差別。
三、1998年~2006年與2006年至今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比較
為了簡潔明了,以下將1998年6月制定的準則稱為舊準則,2006年2月頒布的準則為新準則。
1.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基礎的比較
(1)新舊準則在初始投資成本計量上的相同點
非企業合并下,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支付的全部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包括支付的稅金、直接相關的費用及其他必要支出。
(2)相比舊準則,新準則另外體現了以下思想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合并對價為所轉讓資產的、承擔債務的賬面價值,以及發行權益性證券的面值。合并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不確認非現金資產轉讓損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購買方以購買成本或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合并對價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合并差額確認為商譽(在合并報表中反映)或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在母公司個別報表中反映);確認非現金資產轉讓損益。
③非企業合并下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準則下,若該交易具有商業實質,并且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則應當以公允價值及相關稅費為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基礎。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為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基礎。在舊準則下,都是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基礎。
⑤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新準則下,債權人應當將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其公允價值入賬;在舊準則下,債權人應按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成本。
2.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適用范圍的比較
3.權益法核算方法的比較
成本法核算下,舊準則和新準則的會計處理方法基本一致,在此就不多贅述。在權益法核算方法下,舊準則和新準則的核算方法有較大的區別。
(1)權益法核算方法的相同點
①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②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實質上構成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損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為損失義務的除外。
③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
(2)權益法核算方法的不同點
①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處理差異。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之后,在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發生變化后,新舊準則下的處理方法基本一致,投資企業均應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當期投資收益。但是在新準則下,投資企業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投資企業不一致時,應當按照投資企業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并據以確認投資損益。舊準則下,無此項規定。
②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差異。股權投資差額即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舊準則下的權益法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為基礎,股權投資差額按規定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新準則下的權益法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4.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的比較
①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舊準則規定由于持股比例增加或者其他原因使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產生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應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新準則規定由于持股比例增加或減少或者其他原因使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產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②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轉為成本法。舊準則規定由于減資或其他原因,使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新準則規定,由于減資使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新準則還規定由于增資使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由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變為控制,也應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對于子公司的會計處理采用成本法核算是一致的。
5.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處理
原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定期對長期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由于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而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投資的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損失。特別是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時,應先看有無剩余股權投資差額,再分別進行處理;如有剩余借方股權投資差額,應先沖減,如仍有減值,再按差額計提減值準備;如有貸方股權投資差額,應先沖減,再沖減“投資收益”。并且,計提的減值準備再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恢復時,可以轉回。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并且,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6.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核算
在舊準則下,確認股權轉讓損益應分別用成本法和權益法處理。在成本法下,相對比較簡單。在權益法下則應考慮股權投資差額的不同情況,特別是在因為投資發生減值而沖減貸方股權投資差額,且投資貸方股權投資差額尚未恢復時,應先恢復貸方股權投資差額,然后再確認投資收益( 或損失) ,相對復雜。
新準則規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而變得相對簡單。新準則規定,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四、總結
會計制度的完善是為了能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所以會計的發展與經濟的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從1992年以前的會計處理,我們發現那時的核算非常的簡單,只是簡單地記錄和核算了長期投資,損益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然而到第二段時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會計處理的需要,使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制度變得更加的具體和完整,也開始引入了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并且將企業收到的現金股利,開始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一、長期股權投資概述
長期股權投資是以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為目的而進行的投資。該投資的時間是長期持有,并通過投資對被投資單位進行控制、共同控制或起到重大影響的程度。由此可見,此投資沒有時間的約束,更不能隨意地抽回投資,并且根據投資的目的不難看出,該投資的金額也是非常之大,因此投資的風險也是很高的。
根據上述投資的目的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根據其對被投資方的影響力度不同,又可分類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各自所對應的占被投資方表決權的股份比例分別是50%以上、50%、20%~50%。注意新準則已把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投資歸納為綜合權益投資,因此所占被投資方表決權的份額不同對被投資方的影響力度是不同的。
因此,長期股權投資與其他投資(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比,其“野心”較大,不僅僅為了投資獲得收益這么簡單,它希望通過投資能夠參與企業的經營、參與企業的決策、影響企業的發展,甚至想把被投資方占為己有。根據上述長期股權投資的定義以及目的不難看出,投資方是挑戰性的企業,正所謂風險越高要求的收益也就越高,投資方追隨這樣的理念,來完成這項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是取得投資時投資金額的確認。投資方投資金額的多少并不完全確認為投資額,比如對于被投資方來說新的投資者,可能要出高的價格才能享受到一定的股權份額;對于信譽度以及知名度比較高的投資者可能不需要出高的價格,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股權份額。因此,當投資者對被投資者的影響不確定是哪種類型時,企業應當以占被投資方表決權的股份比例為前提來確認投資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一般的企業合并所占被投資方表決權的股份比例都在50%以上。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1.同一集團內投資股份50%以上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同一集團內投資股份50%以上是指在同一個集團下,投資方占被投資方股份50%以上的投資。
該投資方式,投資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控制對價的,應當在控制日按照取得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投資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控制對價的,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注意,在進行投資時價款內若包括已經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息但還沒有真正地發放出去的金額時,應該單獨進行核算,計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賬戶。
合并時發生的審計費等各項直接相關費用應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舉例如下:
【案例1】甲企業2013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280000元向同一集團內乙企業投資,取得甲企業80%的股權,并與當日起能夠對甲企業實施控制。合并后甲企業仍維持其獨立法人資格繼續經營。2013年1月1日,甲企業的賬面所有者權益總額為500000元。則甲企業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企業(500000*80%) 400000
貸:銀行存款 28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120000
2.非同一集團下投資股份占50%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這類投資應按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以及企業控制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之和作為其初始投資成本。對未來事項做出約定且購買日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也應將其計入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注意,在進行投資時價款內若包括已經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息但還沒有真正發放出去的金額時,應該單獨進行核算,同樣計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賬戶。
與同一集團下企業控制點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差額計入的科目不同,由于同一控制下企業的投資是在同一集團之內差額的影響只是所有者權益的變化,不存在營業外收入或支出。換句話說,投資雙方沒有脫離集團,還是在同一個區域范圍內,所以對集團的影響不明顯。但是非同一控制下的投資時投資雙方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投資差額對于投資者來說可能是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兩種方式的會計核算類似,不同之處上述已經表述,這里就不再舉例說明。
(二)投資股份低于50%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控制以外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一般來說是投資方所占被投資方的表決權股權在50%以下的投資。此投資方式應當分別按照具體情況使用公允價值或歷史成本屬性計量其初始投資成本。
若投資方是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也就是使用歷史成本屬性計量)。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金額應作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處理。
若投資方是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或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協議或合同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是協議或合同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注意,若是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其股本的金額是發行股票的面值。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股本或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以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相關準則的原則確定。這里不再一一陳述。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
(一)成本法
采用該方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但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一般不調整其賬面價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資時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案例2】甲企業2015年1月購入乙企業股票20萬股(占對方總股本0.3%),每股成交價30元(其中包括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每股5元),相關稅費共計2萬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3月收到乙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100萬元。半年后,乙企業宣告每20股發放現金股利5元。次月,收到乙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5萬元,存入銀行。編制甲企業的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根據題意可知,甲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適用成本法核算。
①借:長期股權投資――乙企業(股票投資)(25×20萬+2萬) 502
應收股利――乙企業(5×20萬) 100
貸:銀行存款 602
②借:銀行存款 100
貸:應收股利――乙企業 100
③借:應收股利――乙企業 5
貸:投資收益 5
④借:銀行存款 5
貸:應收股利――乙企業 5
企業按照新會計準則規定確認自被投資單位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后,需要考慮長期股權投資是否發生減值。判斷是否發生減值則按照準則規定,當測試結果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接上例【案例2】若期末股票市價下跌為20元。
分析可知:此時賬面余額為502萬元,而可收回的金額為180萬元(20萬股*20元=400萬元),假如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并且股價持續下跌,其減值金額為102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2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102
(二)權益法
該方法主要關注的是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情況,如果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那么投資方則按照所享有的份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注意,只有在初始投資成本小于變動份額時才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因此可總結為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是按照金額較大的一方來確認的。
投資收益的確認時,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案例3】甲企業于2011按協議收購價40萬元購買乙企業的股票,占丙企業20%的股權,對丙企業有重大影響。此時丙企業的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50萬元。應編制甲企業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丙企業(投資成本) 50
貸:銀行存款 40
營業外收入 10
【案例4】承接上例【案例3】乙企業于2011年實現凈利潤10萬元;201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6萬元,3月甲企業收到現金股利;2012年末乙企業由于意外事件,全年虧損120萬元;2013年扭虧為盈,實現凈利潤6萬元。
①2011年末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丙企業(損益調整)2
貸:投資收益 2
②2012年2月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應收股利 1.2
貸:長期股權投資――丙企業(損益調整) 1.2
③2012年3月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應收股利 10000
④2012年末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投資收益 24
貸:長期股權投資――丙企業(損益調整) 24
⑤2013年末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丙企業(損益調整) 1.2
貸:投資收益 1.2
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對2001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投資準則)做了進一步修正,從準則規范的范圍到具體核算內容均發生了變化。
一、關于準則規范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涉及的范圍與投資準則相比明顯較小,僅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且不包括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存在活躍的市場、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有關核算問題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范。投資準則規范了除外幣投資的核算業務、證券經營業務、合并會計報表和企業合并以外的所有投資的核算問題,范圍較廣。
二、關于投資持有期間兩種計價方法適用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五條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第六條規定,在確定能否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當期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由此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在考慮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實際擁有的表決權的數額對其控制權及影響力的影響之外,還考慮潛在表決權因素的影響,確定的判斷標準更加客觀、全面。
而投資準則規定,投資在持有期間的計價應視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所占的股份比例以及所能產生的影響程度而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或者被投資單位在嚴格的限制條件下經營,其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則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計價。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采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計價。
顯然,對于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平時不再采用權益法,而是改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才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筆者認為這種變化是為了避免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利用權益法核算來操縱利潤,使會計核算結果更為可靠。
三、關于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與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增加了企業合并、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取得方式,取消了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使投資的取得方式更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在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上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價方法,既提高了資產價值的相關性,也保證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一致。如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以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入賬;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主要以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購買方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所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預計能夠流入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認。
此外,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還詳細規定了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方法:
(一)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同時,為了防止企業操縱利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四、關于股權投資差額核算的比較
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而投資準則及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二)中規定,企業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分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并按規定的期限攤銷計入損益;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由上述可知:在初始投資時,判斷是否存在股權投資差額的計量基礎及核算兩個準則發生了較大變化。投資準則以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確定,且無論正差還是負差,均應單獨在賬面上反映,并將正差在一定期限內分期攤銷。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以取得投資時投資企業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定,并且僅在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情況下,其差額才單獨反映,且無需進行攤銷,直接在取得投資的當期確認為損益。
五、關于投資減值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在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項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確認的減值損失為該項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即:當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時,應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時,說明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投資準則對所有的長期投資減值均采用統一的核算要求,規定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長期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并計提減值準備。同時還規定,如果已確認損失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數額內轉回。
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投資準則僅從總體上規定了長期投資減值的處理要求,對可收回金額的確定缺乏詳細的指導,不便于實際操作,減值可以轉回又為一些企業操縱各期利潤提供了機會。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雖然根據投資持有期間不同的核算方法要求遵循不同的會計準則(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對投資減值進行處理,但其核算實質是相同的,即:確認的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將來投資的價值得以恢復,也不得轉回。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企業通過減值的計提與轉回操縱損益,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規定的減值處理更為詳細,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操作性大大增強,方便企業實際運用。
六、關于會計披露的比較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投資準則核算的范圍發生變化,要求披露的信息存在較大差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披露的信息不包括有關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內容。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要求投資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長期股權投資有關的下列信息:(1)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清單,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業務性質、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2)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當期的主要財務信息,包括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的合計金額;(3)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4)當期及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金額;(5)與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或有負債。
投資準則要求企業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與投資相關的事項:(1)當期發生的投資凈損益,其中重大的投資凈損益項目應單獨披露;(2)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其中長期股權投資中屬于對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投資的部分,應單獨披露;(3)當年提取的投資損失準備;(4)投資的計價方法;(5)短期投資的期末計價;(6)投資總額占凈資產的比例;(7)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會計政策的重大差異;(8)投資變現及投資收益匯回的重大限制。
下面通過案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異同。
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條件的變化
現行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是在投資按投資目的分類的基礎上,對長期投資中的權益投資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也就是說只要是符合長期投資確認條件的權益投資均為長期股權投資。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條件是從形成原因加以規范的。具體是: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對于不同原因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具體的確認條件又進行了規范。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以及重大影響以下,且再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屬于長期投資。對于其他方式取得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和現行制度沒有大的變化。從新準則的確認條件來看,對于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不管投資的目的如何,都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在沒有達到重大影響的,且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才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而對于沒有達到重大影響的,在活躍市場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則不屬于長期股權投資,而是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規范的金融資產。從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條件的比較可以看出新準則認定的范圍要狹窄些,也就是說,企業在執行新準則的時候,要將現行長期股權投資中的不符合新準則確認條件的要分離出去。
計量方法選擇的變化
現行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規定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其中成本法的核算范圍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無法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通常認為,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表決權資本的,則認為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無控制、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被投資企業在嚴格的限制條件下經營,其向投資企業轉移資產受到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的控制和影響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按照自身的意愿調度和使用資金。
權益法的核算范圍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
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規定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雖然方法沒有變化,但方法核算的具體范圍在發生變化。成本法的核算范圍包括:對子公司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里在重大影響以下,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投資。
權益法的核算范圍包括:對聯營企業投資;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從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核算范圍來看,新準則發生以下變化:將現行的對子公司的投資采用權益法調整為成本法(日常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但在編制合并報表時要調整為權益法。將現行的對聯營公司合營公司的投資沒有達到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情況下采用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對被投資企業是否有控制,共同控制以及重大影響的判斷沒有規定具體的投資所占被投資企業有關指標的百分比,而是企業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自行判斷。
權益法具體核算的變化
(一)初始計量
現行的制度規定,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應變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對于差額的處理,是按一定年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而新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從以上可以看出主要發生了以下幾點變化:
長期股權投資參照對象的不同:現行制度是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新準則是被投資單位的可辨認凈資產。雖然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實質上就是凈資產,但新準則規定的是可辨認的凈資產。這就意味著被投資單位的資產有可辨認資產和不可辨認資產之分。值得注意的是:新準則并未對可辨認資產進行解釋,符合會計樣條件的資產應認為是可辨認資產。
長期股權入賬的計價基礎不同:現行制度是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帳面價值。新準則規定是被投資單位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賬面價值是按歷史成本原則記量的入帳成本減去折舊或待攤以及計投的減值準備后的差額,而公允價值是以市場公平交易所反映的市場價值。可以說公允價值的引進是這次新準則在進行計量的一大亮點,也是會計改革的重大措施。
對差額的處理不同:現行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差額以后各期平均分攤記入損益。而新準則規定,對于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的份額不處理,對于小于應享有的份額,記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對差額的不同的處理方法,必然會影響到以后各期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進而對各期的利潤產生影響。
(二)后續計量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上,當被投資單位獲得利潤的時候,現行制度和新準則的規定沒什么變化。都是按照應享有的利潤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僅有一定變化是投資收益的帳面增加額不同。當初始投資成本大于對被投資單位凈資產應享有的份額時,新準則與現行制度在投資收益確認各期出現:投資當期,投資收益均為零,以后有利潤各期新準則投資收益小于現行制度的投資收益。當初始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應享有的份額時,新準則與現行制度在投資收益確認各期出現:投資當期,新準則的投資收益是其差額,現行制度投資收益為零。以后各期:新準則的投資收益大于現行制度的投資收益分配。
當被投資單位以后發生虧損時,現行制度和新準則的規定都是按應承擔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其調整的限額則可有不同。現行制度規定是以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調減至零為止。而新準則規定調整的限額是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為零為限。新準則在原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人賬面價值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一項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這一項在現代金融產品不斷增加的情況下,許多存在關聯關系的公司中會出現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
核算方法轉換的變化
條件:現行制度和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轉為權益法以及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條件均作了規定。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方面,現行制度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是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時,中止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新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和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新準則的轉換條件增加了一個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這樣條件,不是所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都轉為成本法,對于不是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在活躍市場有公開報價,有公允價值的,在新準則中不僅不轉為成本法,而且都不是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范圍,而是屬于金融工具準則的范圍。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現行制度規定投資企業對被除數投資單位的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使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新準則規定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應當改按權益法核算。新準則和現行制度對投資達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要求將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但當達到控制的,新準則規定仍按成本法,只在并合報表時調整為權益法,現行準則要求將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轉換時的初始成本確定。現行制度在核算方法發生轉換后的初始成本確定均是以轉換前核算方法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為依據,而新準則則要分情況確定,對于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與現行制度相同。對于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除可按轉換前核算方法的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確定外,而可以根據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確定投資帳面價值作為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披露的變化以及體現的新準則的制定理念
現行制度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沒有規定披露的信息。而新準則卻規定必須披露與長期股權投資有關的下列信息:子公司、合營公司和聯營公司清單,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業務性質、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當期的主要財務信息,包括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合計金額;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當期及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金額;與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或有負債。
對于以上披露的信息,現行制度只在披露關聯方交易中有所規定,沒有單獨列出,而且只限于存在交易時才予以披露。而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變化體現的新準則的制定理念包括:
財務信息對決策者需要相關的理念。從長期股權投資的界定范圍(確定)、計量到披露規定的變化上看,都是從信息質量為信息使用者進行決策有用的角度制定。如在披露中,新準則規定,對不管是否存在交易的子公司、個營公司、聯營公司均披露其相關信息。
實質重于形式的體現。從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中對子公司的投資核算方法和當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公司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的限額可以看出,新準則盡可能體現和強調實質重于形式的理念。
公允價值引進的理念。在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條件的規定中,新準則就引進了是否能取公允價值作為核算方法是否可轉換的條件之一。
(一)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的比較我國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在該方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取得股權時的成本計價,其后,除投資企業追加投資、收回投資等情形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保持不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國際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是指是指按照成本記錄投資的一種會計方法。損益表中反映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投資者在購買后從被投資者產生的累計凈利潤中收到的分配額。在該方法下,投資者以成本記錄對被投資者的投資。投資者確認的收益,僅限于投資者在購買日以后,從被投資者產生的累計凈利潤中收到的分配額。收到的分配額超過這種利潤的部分應作為投資的回收,并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沖減投資的成本。由此可見,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的區別:我國成本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一是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二是完全控制。西方成本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與我國的第一個核算前提是一致的,但是在我國成本法核算的第二個前提條件(控制)下,西方根本采用的不是成本法核算,而是權益法核算。因此,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上來看,我國對成本法核算的定義是雙重的,而西方對成本法核算的定義只是我國成本法核算定義的第一部分,即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
(二)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定義的比較我國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其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權益法的核心思想是從投資企業角度.將被投資單位經濟活動及其影響與投資企業視同一體,因此要求投資的賬面價值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的變動而變動。國際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權益法,根據這種方法,投資最初按照成本予以記錄,隨后再根據投資者在購買后占被投資者凈資產中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進行調整。損益表反映了被投資者經營成果中屬于投資者的份額。成本法核算和權益法核算是互補的兩種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所以,既然中西方成本法核算存在分歧,權益法核算必然也有區別。我國權益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重大影響、共同控制;西方權益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重大影響、控制。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定義上來看,他們都有相同的前提條件,即重大影響。但是我國定義中要求的共同控制,西方沒有共同控制的概念,所以只要分清共同控制和控制,中西方權益法核算在定義上存在的區別便顯而易見。
二、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核算范圍的比較
(一)我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我國頒布的《企業會汁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控制或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這兩種情況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成本法、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是建立在判斷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的影響程度的基礎上的。企業合并準則如果不規范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將無法解決我國現實中的企業合并問題。因此我國會計準則在制定中與我國的現狀相結合,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納入企業合并準則范圍,明確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以賬面價值為基礎進行會計處理。當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關系發生變化的時候,即由于減少投資或追加投資等各種原因,重新判斷新的影響程度,進而決定是否繼續采用原來的核算方法。一般隋況下是通過持股比例進行判斷的,為便于理解持股比例與核算方法之間的對應關系。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選擇方法是:如果持股比例在20%~50%之間應采用權益法,一旦持股比例高于或者低于這個范圍,就應采用成本法;與之相反,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若持股比例發生變化進入20%~50%的范圍就應改按權益法。
(二)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國際會計準則中也對成本法、權益法核算范圍做出了書面性的規范,準則中也涉及“重大影響”這個概念,即如果投資者直接擁有或通過附屬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者20%或以上的表決權,則認為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除非能夠清楚地表明并非如此。相反,則認為投資者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能明顯地表現出這種影響。所有權基本上或大部分為另一投資者擁有,并不排除某個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現用圖2予以說明:由上我國準則和國際準則的比較中可以看出,確定成本法、權益法上就會出現一個分界線詮釋重大影響和控制,我國在持股比例為20%~50%之間采用權益法,這一點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一致,因為對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
(三)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差異比較首先,我國準則規定持股比例低于20%的時候就意味著不存在重大影響,采用成本法,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持股比例低于20%的時候無顯著影響采用成本法或者公允價值法(范圍:市場價格未定的時候采用公允價值法,市場價格不可用的時候采用成本法)。其次,持股比例一旦超過50%都達到控制狀態,核算方法就會發生改變,我國采用成本法,而國際會計準則采用權益法。這就意味著中西方會計準則在核算方法上出現差異。例如:當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控股比例超過50%的時候,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會采用成本法,而國際會計準則將會采用權益法,差異便會出現。我國在控股50%以上與國際準則出現分歧的原因是,因為控股50%能體現出另一個區別核算方法的因素,即同一控制。這個有中國特色的控股50%以上會給我國會計準則進行核算帶來方便,但勢必在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大形式下存在缺陷。
三、中西方成本法與權益法互相轉換的比較及處理
(一)中西方權益法向成本法轉換的比較 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因減少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這種情況下,直接以轉換時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成本法核算的基礎,不必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任何調整。在西方會計準則中:因減少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也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這種情況下,具體操作與我國會計準則一致。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因增加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c種情形的轉換,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由重大影響關系變為控制關
系,電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西方會計準則中:因增加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c種情形的轉換,雖然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耽誤由重大影響變成控制關系,但西方準則始終是采用權益法核算,所以這樣情況即使發生。也不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轉換。
(二)中西方成本法向權益法轉換的比較由于新減少投資,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上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投資單位因處置投資而減少了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由控制關系轉換為重大影響關系或共同控制關系,這時,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要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凈收益變動部分。計入留存收益;其他變動部分,計入資本公積應按照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凈額,如果原來產生了正商譽,則不調整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原來產生的是負商譽,則需要調整增加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將負商譽部分調整至留存收益。國際會計準則中: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新減少投資,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上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雖然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耽誤由控制關系變成重大影響,但是西方準則自始至終也是在采用權益法核算,所以這樣情況即使發生,也不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轉換。
(三)西方成本法核算與權益法核算的處理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成本法和權益法之間的轉換和我國會計準則中所列示的基本一樣,導致權益法向成本法變動或者成本法向權益法變動的原因都相同,就是控股比例的變化,不同的地方在于所用會計科目不一樣。西方成本法核算的處理如例1,洛士利公司有以下的證券組合(2007年9月30號)。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權益法 二者之間的轉換
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成長,企業并購、投資越來越多,所以對企業會計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筆者認為:應按“投資時、持有期間、處置時三個步驟結合成本法、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范圍及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范圍和相應的核算方法歸納如下:
二、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的核算分為投資時、持有期間二個步驟:
(一)投資時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初始投資成本(公允價值、賬面價值)入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應分別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兩種情況確定。下面分別說明這兩種情況:
1.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因為難有公允價值,因此采用“賬面價值”入賬;在非同一控制下,應采用“公允價值”入賬。
(2)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區別下列情況確定合并成本,并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①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②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
2.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除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二)持有期間的核算
成本法下持有期間有兩件事:現金股利的處理和期末計提資產減值:
1.現金股利的處理
根據財政部2009年6月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一律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2.期末計提減值
(1)對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準則的規定處理。(2)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應當按照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三)處置時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核心問題是確定轉讓損益:應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三、權益法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核算分為二步:投資時、持有期間的核算。
(一)投資時的核算
投資時的核算應先確定初始投資成本,然后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
1.確定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與上述成本法下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一樣,應當按照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2.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2)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視同捐贈利得),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持有期間的核算
采用權益法核算下,持有期間有二件事:確認權益、計提減值:
1.確認權益
(1)由于被投資企業凈利潤的變動,投資企業應確認投資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應注意:
1)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確認投資收益時,應對被投資單位的賬面進行調整,以調整后的凈利潤確認投資收益。調整因素有三個:
①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投資企業不一致,應按投資企業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
②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以及以投資企業取得投資時公允價值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等對被投資單位凈利潤進行調整。
③在確認投資收益時,對于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
2)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3)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被投資單位以后期間實現盈利的,扣除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后,應按與上述順序相反的順序處理,減記已確認預計負債的賬面余額、恢復其他長期權益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收益。
(2)被投資企業凈利潤以外的權益變動,投資企業應確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
2.期末計提減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計提資產減值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三)處置時的核算(確定轉讓損益)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同時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四、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或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轉換時會計處理如下: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l.追加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總的思路是:應采用追溯調整,看成是最初就采用權益法一樣。
2.處置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轉變為權益法核算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扣除已發放及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及利潤)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留存收益,對于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之日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享有的份額,調整當期損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二)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1.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投資的,應重新按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2.除此之外,因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
參考文獻:
學習目標
1.基本理論:3個段,企業合并,初始成本確定。2.成本法的后續計量。3.權益法的后續計量5步。4.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及處置
第一節 基本理論
一、3個階段
5個沒有:
1.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2.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3.沒有達到控制;4.沒有達到共同控制;5.沒有達到重大影響
二、企業合并分3個類型1.控股合并2.吸收合并3.新設合并
1.控股合并
(1)控股合并的要點:雙方的法人資格都不消失,它表現為持股比例50%
同一控制下:有人管理的情況下雙方合并,雙方的名稱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用賬面價值法進行處理,不允許出現損益類科目。
(2)控股合并與合并報表關系。只有在控制的情況下才能談得上合并報表的問題,在5個沒有段,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段談不上合并報表的問題。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都談不上合并報表的問題。合并報表的前提是在控股合并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才談得上合并報表,其他的情況都談不上,合并報表的編制一般由母公司來編制,它是根據個別會計報表調整后來編制的。
(3)編制合并報表思路。①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當中,首先母公司拿著兩家報表的復印件,將母公司復印件的報表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子公司的報表不做任何變化,在此基礎上經過5大塊抵銷來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②對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編制報表時。首先由母公司拿著兩家報表的復印件,其次對母公司復印件的報表,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改造為權益法,同時要將子公司的報表(復印件)由賬面價值改為公允價值,具體的做法是將資產方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的賬面價值改造為公允價值,同時相應的調整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當中的資本公積,在此基礎上經過5大塊抵銷來編制合并報表。
4.第3個段(控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是由控股的方式取得,又分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平日核算的是成本法,期末編制報表時要將母公司的報表復印件由成本法改造為權益法。
2.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雙方的法人資格有一個消失,它具體分為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同一控制下
(1)A對B100%的控股,如果B的法人資格消失,則屬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如果B的法人資格不消失,則稱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如果B的法人資格在,則稱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分并,如果B的法人資格消失則稱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對于同一控制的吸收合并具體的處理思路:
借:資產(被合并方的資產的賬面價值)
借: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若是借方差額)
貸:負債(被合并方負債的賬面價值)
貸:合并方支付的對價(賬面價值)
貸:資本公積―其他(若借貸不平,貸方余額)
該差額處理原則不論是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還是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都適用。
(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具體的賬務處理思路:
借:資產(被合并方資產的公允價)
借:商譽(出現借方的商譽是吃虧的情況)
貸:負債(被合并方負債的公允價值,但是負債賬面價值=負債公允價值)(一般情況下)
貸:支付對價(公允價)
貸:營業外收入(沾光)
公允的凈資產=公允資產-公允負債
中級會計所得稅當中講述的企業合并就指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而不是指其他合并。
3.新設合并是指雙方的法人資格都消失,重新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
三、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確定
舉例1.某企業用銀行存款100購買股權;2.某企業用存貨:賬面價值80,公允價100,增值稅率17%,換取股權;3.某企業用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00,累計折舊20,公允價90。換取股權;4.某企業用無形資產:賬面價值100,累計攤銷20,公允價70,換取股權;5.某企業發行權益性證券(股票)面值30,公允價70,發行費1,換取股權。
(1)五個沒有段持股比例5%。
①借:長期股權投資100(倒劑)
貸:銀行存款 100
②借:長期股權投資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③借:固定資產清理80
累計折舊20
貸:固定資產 100
借:長期股權投資90
貸:營業外收入10
貸:固定資產清理 80
④借:營業外支出10
借:長期股權投資70
累計攤銷20
貸:無形資產 100
⑤借:長期股權投資70
貸:股本 3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40
另作一步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
貸:銀行存款1
當資本公積賬戶不夠借時,借盈余公積,再不夠借時,借未分配利潤。
總結:在購買法下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都是按照公允價值入賬的,但是如果在取得長期股權投資過程當中,如果有已知股利,不應當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而應當單列,對于相關的傭金,手續費、稅金一般是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二般情況下不記入,如例5。
(2)重大影響,共同控制段(方法、原理同上)持股25%
(3)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用公允價值法也稱購買法)持股75%,(方法、原理同前面5個例子)
四、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取得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法),舉例同上面5個,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120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務處理的核心思想是:
借:長期股權投資(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持股比例來確定)
貸:支付對價(賬面價)
借貸不平,貸方差額貸:資本公積
借方差額借: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1.借:長期股權投資 90(120*75%)
借: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10
貸:銀行存款 100
2.借:長期股權投資90
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7
貸:庫存商品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100*17%)
3.借:固定資產清理80
累計折舊20
貸:固定資產 100
借:長期股權投資90
貸:固定資產清理80
資本公積10
4.借:長期股權投資90
累計攤銷20
貸:無形資產 100
資本公積10
5.借:長期股權投資90
貸:股本30
資本公積60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
貸:銀行存款 1
總結: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當中,借方記:長期股權投資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持股比例來確定的,貸方記支付的對價(賬面價),差額處理為
借: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貸:資本公積―其他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有已知股利,應當單列,不應當計入成本。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費用同前面
第二節 成本法后續計量
控制段核算方法是:平日成本法,編合并報表時由成本法改成權益法(改母公司的報表),成本法核算有憑證、報表、賬,而改造為權益法沒有憑證、賬,只有復印的報表
1.適用范圍:5個沒有段,控制段
2.賬務處理的要點:(1)只有當被投資立發放現金股利時才做賬(即發錢做賬,不發錢不做賬),而且要特別注意的是投資方賺的錢視為投資收益,不是投資方投資的錢所賺的錢,不應視為投資收益,而應視為投資成本的回收。
例:甲企業對乙企業2001年1月1日進行投資,持股比例是10%,被投資方每年末所實現的利潤是200、400、300、500,每年4月1日發放的現金股利為100、200、300、400
成本法具體處理思路:借:應收股利(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總額*持股比例)
(恢復)借/貸(沖減):長期股權投資
借/貸:投資收益
應沖減或恢復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后截止到本年末止被投資方累計發放的現金股利總額-投資后截止到上年末止被投資方累計實現凈利潤)*持股比例。
X0(假定X=3,應當沖減,但要和以前年度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予以攀比,若以前沖2,應再沖1(貸方)
若以前沖3,不恢復也不沖減
若以前沖5,應恢復2(借方)
X≤0時,不沖,但要把以前年度沖減長期股權投資予以恢復,而且僅恢復已沖減部分
哪一年賬務處理,就站在哪一年,而且要站在中間。
1.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
貸:銀行存款100
應沖減/恢復的長期股權投資=(100-0)*10%=10(沖10)
借:應收股利10(100*1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
2.借:應收股利20(200*10%)
貸:投資收益20
應沖減/恢復的長期股權投資=[(100+200)-200]*10%=10(不沖不恢復)
3.借:應收股利30(300*10%)
借:長期股權投資10
貸:投資收益40
應沖減/恢復的長期股權投資=[(100+200+300)-(400+200)]*10%=0(不沖恢復10)。
4.借:應收股利40(400*1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
貸:投資收益 30
應沖減/恢復的長期股權投資=[(100+200+300+400)-(400+200+300)]*10%=10(沖減10)。
第三節.權益法核算
1.適用范圍: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以及在期末編合并報表時,對母公司復印件的報表由成本法改造成權益法。
2.核算的要點:(1)當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總額發生變化時,投資方緊跟著馬上做賬,而且投資方認可被投資方的報表是公允價值的報表,而不是賬面價值報表。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報表之間差異在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
3.處理步驟
第一步:首先比較初始投資成本和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享有份額(公允所有者權益*持股比例)
可辨認凈資產=公允所有者權益=公允資產-公允負債
成本 份額處理
1.100 100 不處理
2.100 120借:長期股權投資20貸:營業外收入20
3.100 90不做賬
乙(被投資方原報表) 公允報表(08~01~01)
甲對乙2008年1月1日投資支付價款25萬元,2008年12月31日,乙實現利潤-10萬元,存貨出售60%,固定資產5年不考慮殘值。用平均年限法,無形資產10年
乙公司原來的利潤表(甲不認可),乙公司公允報表(甲公司認)
收入117 37 收入 117 37
費用4747 費用64 64
凈利潤70-10 凈利潤53-27
當被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不一致的時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對于被投資方做出的利潤表,投資方不認可,應當對其凈利潤進行改造,根據調整后的利潤表確認損益,如果被投資方發生了虧損,也要按照此方法改造,當被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各公允價值一樣的時候,被投資方的利潤表不用改造,投資方是認可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0.6
貸:投資收益10.6
第二步:當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時,分兩種情況
1.當賬面價值不等于公允價,首先對被投資方的利潤表進行改造,以改造后的利潤表為基礎確認損益.
2.當賬面價值等于公允價時,則無須改造,直接按照持股比例來確認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對被投資方發生凈虧損時,處理原則同凈利潤
逆流交易:甲與乙是聯營或合營企業的關系
甲(投資方) 20% 乙(被投資方)
2008年12月乙銷售給甲一批商品,成本300,售價500,乙當期凈利潤1200
獨立第三方A甲乙(丙投資80%,甲投資20%)
1.甲此時尚未將商品出售給獨立第三方,A甲此時利潤未實現,得抵銷虛假利潤,若以后銷售,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未抵銷之前1200*20%=240
借:長期股權投資 損益調整240
貸:投資收益 240
沖回: 借: 投資收益40
貸:長期股權投資 損益調整40
2.如果甲交商品出售給外部獨立的第三方,此時利潤實現了,此時無需抵銷.
3.當售價低于成本價時,實實在在確認(虧損不抵),不存在抵銷。
逆流交易總結,若未對外銷售則抵銷,若對外銷售,則不抵銷,發生虧損不抵銷。
順流交易:甲(投資方)20%乙(被投資方)
2008年甲銷售給乙一批商品,成本600,售價1000,乙當年實現利潤1400
A乙未對外銷售
1.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400*20%=280
貸:投資收益 280
借: 投資收益 80
貸: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80
2.2009年對外銷售做相反的會計處理
B.乙對外銷售,則不抵銷
順流交易總結同逆流交易
第三步:當被投資方發生虧損時,首先按賬面價與公允價是否一致,分兩種情況
甲公司對乙公司持股比例是40%.2008年末乙公司實現凈利潤-5000元,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為1040元。
1.當賬面價值不等于公允價時,要對虧損進行改造
2.當被投資方發生超額虧損
(1)首先讓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0為限
借:投資收益104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040
(2)再關注投資方與被投資方是否存在沒有明確清收計劃的長期應收款
假設有200 借:投資收益 200
貸:長期應收款 200
(3)進一步關注投資方對被投資方的虧損是否承擔額外義務
假設為1借:投資收益1
貸:預計負債 1
(4)剩余的備查登記
當以后年度被投資方實現盈利時,恢復的次序為備查賬.預計負債.長期應收款(沒有明確請收計劃).長期股權投資。
第四步:當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貨: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但是當被投資方的現金股利額超過了投資方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金額,視為投資成本的回收。
對于當年投資,當年發放現金股利,不論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的處理都是一樣的,分錄為: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清算性股利)
第五步:當其他原因而導致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總額發生變化時
例:當被投資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00變為120,投資方持股比例為20%賬務處理:
被投資方賬務處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20
貸:資本公積―其他20
投資方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4
貸:資本公積――其他4
總結:投資方賬務處理
借/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借:資本公積―其他
第四節期末計價及處理
1.發行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不能轉回)
2.處置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貨:長期股權投資各相關賬戶(成本.損益.其他權益變動)
借貸不平,用投資收益補平
最后結轉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除此之外,其他權益性投資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如可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核算。
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的定義,會計核算按企業持有權益性投資的目的將“長期股權投資”劃分為四類: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的第一類權益性投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實施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第二、三類權益性投資以及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第四類權益性投資(以下簡稱第一、二、三、四類)。會計準則規定,在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中,第一類和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二類和第三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成本法與權益法在會計核算上有很大的區別,每本教材僅僅是闡述成本法與權益法在什么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的問題,這對于學習者來講無疑比較困惑。比如說同樣是被投資企業發放現金股利,成本法的做法是增加“投資收益”,而權益法則是減少“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如果單靠記憶,很難把握兩種核算方法的精髓,更不可能達到長期記憶的目的。為此,建議從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會計核算思想上把握它們,理解它們的實質,這樣才能分清二者的區別所在,達到活學活用“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目的。
二、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會計核算思想
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會計核算思想可以這樣總結:“成本法”從字面上看,重“成本”,總是計較自己的得與失,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以自己的取、舍作為處理問題的前提,被投資單位無論發生怎樣的變化,只要自身既沒有付出又沒有收益便視而不見,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做任何處理。所以,由此可以得出,“成本法”只在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追加投資以及“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低于“長期股權投資”可收回金額即發生減值時,才會對“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做出處理。而對被投資單位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如:被投資單位是否實現盈利、發生虧損等現象都表示無所謂,給予漠視,不做“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處理。而“權益法”則不是這樣,從字面上看,“權益”,一般與權利的享有相聯系。投資單位往往會考慮自身在被投資單位所擁有的權利,認為作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在承擔相應風險的同時,更應享有被投資單位股東的權益。即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體現投資單位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有多少,投資單位認為自己與被投資單位的命運息息相關,所以,一旦被投資單位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業務帶來了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那么,投資單位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也會隨之改變,所以此時要做出賬面調整,即投資單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永遠等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
明確了這一點,成本法與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問題的處理就輕松多了,下面我們就從不同情形下二者處理經濟業務方法的區別以及二者貫徹該核算思想的具體方式分別進行闡述。
三、成本法與權益法會計核算中的區別
1、初始投資成本調整方面
在進行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后續計量之前,所有的會計教材均已經按合并方式(同一集團下、非同一集團下)和非合并方式分別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初始投資成本的核算。而在“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學習中,又一次向我們提到了投資成本,那么兩種方法下,我們什么時候需要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呢?
會計準則規定,成本法不需要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即第一類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和第四類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初始投資成本金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不需要再做調整。
而權益法需要在投資時對初始投資進行調整,所以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第四類(其后續計量按成本法核算)外,均需在初始投資成本基礎上再作調整。即需要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代表所支付的成本中包含被投資企業未被確認的商譽價值,所以不需調整初始投資成本。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則作為投資企業在投資時刻取得的收益,記入“營業外收入”,同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關系如圖1所示。
從上面的會計處理不難看出,在投資時,成本法和權益法貫徹了我們剛開始提到的會計核算思想。成本法站在自己的角度,只看付出,不看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權益。由于投資時投資單位除了初始投資時發生的投資成本,沒有發生其他支出,所以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不做調整。而權益法站在雙方命運息息相關的角度,體現占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而初始成本僅僅是投資時付出對價的公允加上直接相關費用組成,并沒有體現享有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所以,當初始投資成本與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不一致時,權益法按不同情況做出了調整。
2、持有期間被投資企業實現盈利、發生虧損以及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的會計處理問題
首先,成本法下對于被投資企業實現盈利或者發生虧損不做賬務處理。由于其沒有從被投資企業實現盈利或者發生虧損中得到收益或付出成本,所以其繼續保持獨立立場,認為被投資企業的動態都與自己無關。而權益法認為作為被投資單位股東應享有其權益,始終體現在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的份額,當被投資單位盈利時,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增多,所以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也跟著增多,于是投資企業增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虧損,則所有者權益隨之減少,則做相反處理。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借記“投資收益”。值得一提的是,當長期股權投資不足沖減時,應沖減長期應收項目。如果沖減后還有虧損,則計入預計負債,當被投資企業盈利時,則做反向調整,依次為預計負債、長期應收項目、長期股權投資。
其次,成本法下對于被投資單位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認為沒有付出成本購買權益性證券,也沒有收回以往投資,更沒有發生投資成本減值,所以“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不做處理,而是作為投資權益性證券獲得的收益處理,貸記“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而權益法認為由于被投資企業分派現金股利,分配利潤,則留下的未分配利潤減少,從而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減少,繼而帶來投資單位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份額減少。所以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借記“應收股利”。即永遠站在與被投資單位命運息息相關的角度考慮問題,體現自身享有的權益。
3、持有期間被投資企業發生其他權益變動
成本法繼續貫徹會計核算思想,在不發生投資、追加投資、投資發生減值時,對“長期股權投資”不做任何處理。而權益法則認為由于其他權益變動帶來“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發生變化,繼而帶來所有者權益發生改變,肯定會影響投資單位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份額,所以按照其他權益變動中歸屬于本企業的部分,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同時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股票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