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9 17:33:04
導語:在勞務協議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xx崗位擔任xx職務。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xx任務。
二、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計件工資制執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生產出合格產品。
三、勞動保險
甲方給乙方繳工傷保險費,保費比例各承擔50%。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為保證正常生產用工,乙方需扣發半月計件工資。
2、嚴格實行勞動紀律,有事提前二天請假,遲到或延期來廠者,每天罰款50元。因一人不到崗,影響他人不能正常上班者,造成他人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產、停工或做有損于甲方利益的行為,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3、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違章操作者造成工傷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浪費甲方原材料,乙方在施工現場每天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場地清潔一,料凈,如發現一次,追究責任考核100元。
5、提出解除合同者,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有熟悉同工種、崗位人員頂替。
6、上崗前必須配戴所發勞動防護用品。
7、甲方承擔伙食費,如發現有傾倒飯菜者考核50元,計過一次。
8、生產過程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等設備的小型修理和清理維護,如生產設備由于人為破壞照價賠償,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簽章):
勞務協議承諾書二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屬的xx項目,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條款。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期限
1、乙方承包甲方xx酒樓廚房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2、本合同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承包費用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承包費用為稅后人民幣xx元/月,一年的承包費用總計為人民幣xx元。人員崗位工資表見附件。
2、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承包費。
3、上述費用是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乙方所有人員的保險、工傷、意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經營菜品的需要統一采購原材料,并原材料的質量。
2、按時支付乙方承包費用,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承包費發票。
3、甲方為乙方員工提供免費食宿及必要的工作條件。
4、如甲方進行改造或經營方面進行調整,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及時調整人員,同時相應調整承包費的標準。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保證——人到甲方中廚房工作。乙方需提供有工作經驗的員工,經甲方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并嚴格執行甲方招用員工的條件。
2、乙方員工未達到甲方工作要求的,乙方有義務及時更換、增補新員工以滿足甲方工作要求,空崗期不超過7天。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對員工調換。乙方新員工入職必須按照甲方的安排辦理手續,乙方不得私自安排其私自上崗乙方員工離職必須由本人按照甲方要求的程序,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4、乙方員工上崗時需持有身份證、健康證及外地人員暫住證,乙方工作人員需持以上三證原件方可到甲方上崗工作。
5、乙方應教育和要求員工嚴格遵循安全生產規定,并在生產過程中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自檢查工作,杜絕安全隱患的存在。
6、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員工可休假一次(探親假)期為15天,甲方承擔北京至乙方員工原籍所在地的往返硬臥火車票費用,和當月承包費一并支付,在保證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休假。
7、乙方需將食品成本控制在38%以下,并以甲方計財部的月末統計數據為依據,如未達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循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按規章制度操作,遵循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設備和設施,如乙方員工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部門規定,甲方可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罰金有乙方交納或從應付乙方承包費中扣除。若情節嚴重,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調整人員,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有乙方承擔。
9、乙方應組織員工積極參加甲方培訓,并符合甲方在菜品創新方面的要求。如果乙方員工不能達到甲方關于培訓和創新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員工進行調換,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如果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鑒于,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了一份《勞務外包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外包項目承包費用調整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5日,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外包費用標準為:白班為人民幣 00元(含稅)/小時/人計算,晚班為人民幣00元(含稅)/小時/人計算。乙方服務質量不達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人員的工作進程扣除其當日費用單價。勞務人員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報酬、住宿、用餐、交通、保險、培訓、福利、管理等,均由乙方向勞務人員支付。
二、協議存續期間,乙方需確保每班次提供人數為甲方每班次總需求的%,且到崗率高于提供人數的 90% ,若到崗率低于90%,則按雙方約定扣除相應費用。
三、為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履行甲方在《勞務外包合同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期間的用工要求,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書:
1、保證金按甲乙雙方約定,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
2、保證金從乙方2020年10月勞務費用中支取。
3、保證金僅用于賠償因乙方提供的人員不足情況下造成的甲方損失,如乙方在本協議期內未按約定提供人員,按100元/每人扣除保證金。
4、本協議結束30天內,甲方按協議約定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四、本補充協議與原協議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未涉及的,以原協議為準。
五、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工資帳戶:中國建設銀行xx支行
工資帳號:
丙方全稱:中國xx建設集團(馬)有限公司巴貢2&3標項目經理部
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甲方向乙方說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職業危害及其后果、社會保險、規章制度等情況,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書,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關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工作地點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從xx年 月 日起,為期20個月。如有續約,由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點:馬來西亞沙撈越洲巴貢水電站施工現場。
本合同的貨幣單位:馬幣(rm)。匯率按1馬幣兌2.15人民幣固定計算。
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丙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屬馬來西亞巴貢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從丙方所安排的崗位、工種、工作;丙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4、乙方必須按照丙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的責任制的要求,保證按質按量地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生產(工作)條件
1、丙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丙方制訂的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有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
四、各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體檢、護照、簽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提供給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具備如下條件:
1)年齡為18-45周歲,熟練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機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體健康(經體檢合格)的男性,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要盡可能滿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須安排和組織乙方參加健康體檢、出境培訓并取得有效期為三年的"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若體檢或培訓不合格,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甲方必須向丙方擔保乙方在馬來西亞的工作時間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須按每100名勞務配備1名現場管理人員。甲方管理人員配合丙方對乙方進行工作現場管理,負責對乙方離開工作現場后的管理。
4、甲方負責乙方的后勤保障與管理,甲方應按100人配1名炊事員的標準配備炊事員,炊事員的工資由甲方承擔,中方炊事員的進、退場費用、準證費用由丙方承擔。甲方須按合理的標準提供伙食給乙方,伙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權干預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權,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甲方向丙方保證乙方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甲方派駐丙方工地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駐在工地,若要離開或更換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擔有關費用,否則按5000rm/次進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參加馬來西亞的安全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國或自己申請回國的,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交納丙方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準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馬來西亞交通費用后才準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來到馬來西亞后,需將護照、工作準證等證件交給丙方統一保管。若乙方回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丙方并獲得丙方批準,方可領取護照回國。
4、乙方在馬來西亞期間,需服從甲方及丙方的統一管理。
5、乙方須嚴格執行丙方的施工工藝,正確操作施工設備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當中發生人為的質量事故,丙方將根據有關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評估后,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棚橋復建公建及住宅工程項目,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委托 同志負責本工程木工工程補充合同的簽定、施工管理、定單價及結算的全部工作。 為保證工程安全生產、進度順利、質量合格及文明施工。甲乙雙方特簽定本工程木工工程勞務補充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及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包清工(鐵釘、鐵絲包括在內)
2、工作內容:
1)工程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模板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模板制作、支模、拆模、材料歸堆、模具清理等工作。
2)包括所有現澆過梁支模、所有構造柱及框架柱與填充墻交接處預埋模板開孔和施工過程中圖紙更改等引起的所有模板制作與安裝。
3)臨時設施部位,門窗安裝等工作,施工道路模板安裝。
4)上述工作有牽連的全部輔助、附屬工作、材物料的場內運輸、作業層的全部清理和建筑垃圾清運至場內指定點集中堆放、做好落手清工作。否則甲方將指派點工完成,由其所引起的費用將有乙方承擔并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材料上報用書面形式。
二、質量標準和施工期限
1、施工期限: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工期計劃自2007年5月2日至工程結束日止。
2、質量標準:乙方保證其承攬施工質量達到國家施工規范驗收標準,達到“合格”等級。乙方對每個施工段的施工完成后,甲方按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評定驗收。如因造成炸模的,酌情處理;乙方由于翻樣錯誤造成軸線位移及炸模后需石工鑿除修正的,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承擔;造成嚴重返工的,乙方必須承擔返工的人工及材料等費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且追加每處以100-500元不等的罰款,并在月度結算價款中扣除。
乙方自覺服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調度和指揮,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以及本項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和工程聯系單標準進行施工,同時執行有關地方標準。驗收時提出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和調整,直至符合質量標準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安全、文明施工
1、 來工地施工的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的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六條紀律”、“十大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本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嚴禁違章操作,野蠻施工,杜絕事故發生。
2、 乙方進場后,應與甲方安全科單獨簽定安全責任書,搞好文明施工。場地內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堆放材料。施工機具堆放整齊,施工場地內每天保持整潔。完工后必須清場,腳手架下,井架邊、塔吊、樓梯、道路等處每天進行清理,不得隨意堆放雜物和垃圾。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掛好胸牌,達到標化工地。(安全勞保用品有乙方自行采購)
3、 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用電管理制度,不準在作業現場或宿舍擅自使用電取暖、電燒水、電爐、電飯煲等用電器,違者甲方有權沒收用電器并視情節處以罰款; 乙方人員不得在宿舍及作業區私自生火燒飯(包括用煤爐、柴爐、煤氣灶等)。發現一次按50元/每人次 罰款。
4、 全體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每天上班作好安全交底和質量交底,嚴格按國家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標準參加施工,定期組織民工學習。
四、進度及用料管理
1、 認真執行甲方編制的月進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乙方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力量,加強內部管理、組織落實足夠的勞動力,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要求的進度完成施工任務,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和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2、 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執行,且結合各工種班組的作業順序,成立大組,絕對不能小組作業,以便鋼筋工班的流水作業。至簽約后次日,翻樣人員必須提前到位,其工資費用由乙方承擔,以盡快翻樣,進行加工制作,并及早提供所需材料的規格、型號、數量和計算書與甲方。
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則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以及實際情況,對乙方予以重罰,延誤一天罰款500元。以此類推。
4、摸板、方木等材料,乙方應合理使用,不得浪費。新整板及方木鋸小,必須經項目部人員認可,擅自開鋸則按所鋸材料的雙倍罰款。
五、結算標準和方式
1、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承包的工作內容,甲方按本工程實際完成的建筑面積(按定額規定計算)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叁拾伍元伍角/平方米。圍護工程鋼筋混凝土支撐按 元/立方,基礎及屋面不算面積。
2、乙方所承包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機械、工具、除垂直運輸的塔吊、升降機由甲方配置外,其他木工所需的所有機械,工具、直尺,勞保用品,包括所有相應輔助材料即鐵釘、鐵絲等。止水螺桿及螺紋加工由乙方承擔,其余由甲方承擔。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橋大廈 電話:87677523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04〕27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后,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 名員工到甲方從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制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并經職代會通過或征求工會意見后,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后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范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建工會組織并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并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并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后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于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并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00189000705250611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 話:
電 話:
財務聯系人:
財務聯系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后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并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乙方: 公司
根據公司確定,經雙方協商,在“定點定向、專業配套、雙向選擇、擇優劣汰、平等互利、相對穩定”原則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正式確認建立勞務基地企業合作關系。
第二條雙方在勞務基地合作工作中,服從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勞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勞務基地合作企業的考察確認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訂勞務基地發展規劃及有關基地開發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基地企業隊伍規模和綜合素質,并對基地企業實施動態管理。
二、甲方勞務管理部門根據國內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況,優先從基地企業中選擇入圍隊伍投標。
三、甲方在選用所需勞務分包隊伍的招投標工作中,在競爭條件相同時,優先選用勞務基地合作企業隊伍。
四、甲方勞務管理部門與基地企業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暢有序、合法規范的合作渠道,積極引進成建制施工力量強,專業特點明顯,管理素質高,人員穩定性強的基地隊伍,推動勞務基地隊伍規模逐步提高。
五、積極協助基地企業制訂發展規劃,根據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場的勞動力需求變化,引導基地企業所屬隊伍向具有綜合承包能力方向發展,并積極協助基地企業培訓隊伍各類人員,提高隊伍素質。
六、對基地企業隊伍和人員,根據北京市建筑業人力資源協會《關于施工作業隊伍市場準入標準暨施工作業資格考核評定的暫行辦法》,進行作業資格等級考評,并向基地企業反饋考評結果和有關管理建議,幫助基地企業加強管理。
七、在基地企業隊伍中,開展評選“優秀專業施工隊伍”工作。對評選出的“優秀專業施工隊伍”,積極引導參與公司大型公建項目、重點工程專業、勞務招投標。
八、積極維護基地企業在公司的各項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和糾紛。
九、對基地企業在人工費結算過程中提供優良服務,并做到優先保證基地企業工程款結算、兌付。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基地企業應優先保證甲方國內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勞務作業人員,確保人員的素質和數量。每年向甲方輸出勞務作業人員總數不低于500人。
二、加強與甲方及其所屬施工單位的溝通聯系,及時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遵守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約定。對所屬外施隊伍實施有效的、全過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屬隊伍綜合素質。同時做好本企業所屬隊伍及人員的遵紀守法,保證首都穩定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組織安排勞務作業人員的進京、返鄉工作;對進京施工人員加強勞動法規培訓教育,并與每位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施工人員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各項合法用工手續和勞務工程款結算工作以及勞務人員的勞動爭議處理、傷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勞務作業人員培訓系統,負責對所屬施工隊伍的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作業等級和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各種相關培訓和取證上崗工作,達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規定要求的標準。
六、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所屬隊伍的作業資格等級考核、優秀專業施工隊伍評選以及勞務招投標等工作。
第五條勞務基地合作企業雙方,本著“雙向選擇、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如發生下列情況,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一、雙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亂,不能有效履行本協議條款,另一方認為合作關系無存在意義的。
二、基地企業因違反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被清退出京的。
三、其他不具備基地合作條件的情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第一條聘期為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年__月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采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元,并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周后,停發工資,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后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并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于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托運費。新晨
第八條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簽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