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5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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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秘??凭蜆I前景
主要到各級人民法院任書記員。也可以自主選擇到各級人民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從事書記員等相關工作。
律文秘??婆囵B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律知識,熟悉文秘工作,實踐能力強的高技能技術應用人才。
培養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的,具有法律業務、文秘業務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各用人單位行業的能夠從事法律事務工作、辦公室工作的高技能型技術應用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訴訟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文書寫作、法律論辯、秘書學、文秘英語、速錄速記、公共關系學、辦公設備及辦公軟件等。
法律文秘??凭蜆I方向有哪些
法律秘書的適用范圍是相當廣泛的,比單純的秘書,就業前景更加看好。法院和檢察院需要大量的書記員,而一般法學畢業生難以真正勝任此項專職工作,特別是法院和檢察院的現代化建設,對書記員的工作要求更高,更需要法律秘書去勝任。當然,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其他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文秘人員也應當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這樣才能更好地開展工作。不僅僅法院和檢察院需要法律秘書,法律秘書也適合在其他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從事文秘工作。尤其是目前我國法院系統已對書記員從法官分離出來實行單列管理,可見其職業要求的特殊性,也可反映出法律秘書的重要性。
法律文秘專科需要掌握哪些能力
掌握書記員或通用文員等技術技能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
法律文秘??茖嵺`與實習
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研、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訓練、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文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附:大專法律文秘求職信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我的求職信。相信不會占用您太多的時間,希望您工作開心。
我是x大學專法律文秘專業20xx屆的一名學生,即將面臨畢業。
四年來,老師的教育及個人的努力下,我具備了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系統地掌握了秘書寫作、秘書語言與交際、公共關系、辦公自動化、秘書學等專業課程。同時也擁有一定的分析和設計能力。通過在校期間的試驗實習和課程設計的訓練我具備了較強的動手能力。在課外時間里我涉獵了大量書籍,不但重視本專業技能和理論知識的培養,更把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放在第一位。嚴謹的學風和端正的學習態度塑造了我樸實、穩重、創新的性格特點。
在大學的四年里,我除了在學好本專業的知識外,我對計算機知識進行了比較系統地學習和熟練地應用,取得了20xx年4月份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f技術證書。除此之外,在大學四年里我還不斷的學習英語知識。并且,我還積極參加校內的各種活動以及校外的各種社會活動,抓住每一個機會,使我在競爭中獲益;向實際困難挑戰,讓我在挫折中成長,借以去磨練自己,培養自己戰勝各種困難的信心。通過各種活動培養了我的做人做事的能力,要做事先得學會做人。相信貴公司正需要我這方面的學子,如能錄用,我將盡職盡責,盡我所能為貴公司服務,并在實踐中不斷的學習,不斷完善自我,使自己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
面對激烈的競爭,我在緊張的同時又充滿自信。我始終相信:成功屬于有準
備的人。過去的我已積累了許多,現在的我正時刻準備著去吸收新的知識,迎接新的挑戰??相信我,相信您的判斷,我能做得更好!
我熱愛貴單位所從事的事業,殷切地期望能夠在您的領導下,為貴公司添磚加瓦;同時也在您的領導下發揮出我的實力與才能,在實踐中不斷學習、進步,在能力和素質方面進一步完善自我,為貴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
歷史不曾為誰停留,而歷史又記錄了千千萬萬個走過者的故事,我想一切向往美好、積極進取的追求者終將被歷史所肯定。縱觀當今,社會充滿了競爭,無論您是否選擇我,我都祝愿貴公司的事業蒸蒸日上!
此致
敬禮!
關鍵詞:法學本科;案例教學;階梯式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在我國當前的法學本科教育領域運用甚廣。但是,由于我國并未出臺統一規范,實踐中不少法學教育工作者對案例教學存在著較為片面的認知,例如認為其僅服務于實踐技能培養,或者將其等同于舉例教學等。筆者認為,準確界定案例教學基本內涵,首要前提在于明確法學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標。在此基礎上,才能結合我國法學本科教學現狀,構建合理的案例教學模式。
1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厘清
法學教育應朝何處去,尤其是法學本科教學的目標為何,向來備受爭議。在歐洲中世紀歷史上,法學教育曾經完全脫離當地法律而存在。在意大利波倫亞法學院,教授們講授的羅馬法被認為是無國界的、永恒的。此時的法學教育不以講授職業技能為內容,而是更傾向于通過界定法律基本概念和規則來研究各地法律,傳播文化理念。而在英美法國家的歷史上,無論是在奉行學徒式教育的時期,還是在大學開設法學專業的早期,法學教育皆被認為是提供職業技能訓練。即便后來哈佛大學法學院創設案例教學之后,究竟法學教學工作應以學習經典案例中所包含的原理和原則為主,還是以訓練學生適應現實法律工作為主,也曾引發討論。相似的爭議也出現在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過程中。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法學教育剛剛復蘇之時,法學本科學歷并非從事法律行業的必備條件。不少政法干部并不具備法學教育背景,而是通過法律培訓項目等獲取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識。這導致多年來,我國法學本科教學工作一直以系統講授法學基礎知識為要義,并未將其等同于法律職業培訓。此種教學路徑暴露了一定的弊端。畢業生無法滿足社會的迫切要求、學生實際操作能力較弱、高端人才欠缺等問題頻頻出現。近年來,我國開始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不僅引入了法律診所課程,還開設了模擬法庭等課程。盡管如此,在整體教學模式未發生根本變化的前提下,如何協調學術研究和職業培訓兩種目標的沖突,仍是目前法學本科教育中的難點之一。我國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員會曾于2011年聯合提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8年又對上述計劃予以完善,將改革重點放在“厚德育、強專業、重實踐、深協同、強德行、拓渠道、促開放、立標準”等方面。而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律人才培養的重中之重,也應符合上述培養計劃的基本要義。僅強調學術研究或者僅強調職業培訓,僅注重學生基礎知識的掌握或者僅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鍛煉,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將多重目標兼而有之,才能滿足我國當前法治建設的人才需要。應注意,學術研究與職業培養等不同目標之間的關系并非不可調和。只有筑牢法學專業知識基礎,并形成對固有認知的思辨習慣,才可能為下一步實踐能力的培養提供依據。而從事法律職業,除了能懂法、會用法之外,還應具備一定的對現有法律制度的解構和建構能力,如此才能形成強大的職業發展潛力。
2當前法學本科案例教學的偏誤剖析
案例教學作為法學本科教學方法之一,也理應主動契合上述多重的培養目標。亦即,案例教學既要服務于實踐能力的培養,也要實現基礎知識的學習,甚至作為學生從事相關主題研究的載體。當前在我國,案例教學雖然在法學本科教學領域運用甚廣,但仍存在不符合上述培養目標的兩種典型傾向,具體而言:2.1將案例教學局限于實踐教學。目前,在大多數研究案例教學的論文中,這種教學方法被作為推進實踐教學的重要途徑。例如,有學者認為,通過案例進行教學活動是“學生在校期間獲取實踐經驗最直接、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方式”。亦有學者認為,案例教學是適應我國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背景下產生的,屬于法學實踐教學的具體環節。誠然,案例教學通過改編或者直接引用現實案例,引導學生接觸法律實務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但是,僅將案例教學等同于實踐教學,則極大地限縮了此種教學方法的功能。美國是較早提出在法學領域適用案例教學的國家之一。1870年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朗代爾教授在反思學徒制教育模式的基礎上,提出個案教學法。此種案例教學方法是一種融合了教師的引導和學生的參與,并提倡彼此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的一種模式。教師提前將相關的案例材料分發給學生,學生在課前仔細閱讀材料。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將通過蘇格拉底式的問答法,環環相扣、步步推進,從而引導學生尋找到案例中蘊含的法律原理和規則。該教學方法的目的在于引導學生“找法”,其指向的實為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識,是一種法律思維訓練方法,而并非訓練學生從事法律職業。因此從本質上屬于理論教學方法,而非實踐教學方法。因此,將案例教學方法直接等同于實踐教學,并不符合其最本源的目的。案例是教學的手段,但并不是目的。誠然,案例的運用可以讓學生提前接觸到實務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但除此之外,案例教學還有助于向學生更生動地展現抽象概念原則的具體內涵,甚至引導學生去發掘特定法律規定的可能爭議和現實障礙,從而提升學生的理論水平。另外,將案例教學僅限于實踐教學,似乎還暗含著一種要求,即所有案例都應當源于現實、都是真實發生的。然而,從我國當前的法學本科教學實踐看,由于真實案卷材料的匱乏,全部采用真實案件是不現實的。因此在案例教學中,改編案例或者虛擬案例的做法也并不少見,但這并不影響預期教學效果。2.2將案例教學等同于舉例教學。在教學實踐中,關于案例教學還存在另一種理解誤區,即將其等同于舉例教學。所謂舉例教學,是指教師在解釋某個法學概念或者講解某項法律原則時,引入具體的事例,作為學生理解知識點的依據。大多數法學教師在教學工作中都曾經適用過舉例教學。舉例教學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在講解特定知識點時,引用了某具體案件中的特定情形。例如,教師為了講授審判公開原則,舉出了李某某等五人案。該案件不僅包含了審判時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被告人,而且還涉及這種與個人隱私密切相關的內容,依法屬于不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通過這一案例的引入,學生們可以更準確、更直觀地了解我國當前不公開審理的幾種特殊情形。二是在講解特定知識點時,借用具體的事件或者事物予以說明。例如,教師用一本書向學生解釋物證與書證的區別。如果是以書本中所記載的文字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那么這本書屬于書證;但如果是以書的重量或者材質來證明案件事實,那么這本書屬于物證。由此可見,前一種舉例教學因使用了具體的案例,因而可以被納入案例教學的范疇。盡管如此,此種舉例教學也僅屬于“低階”的案例教學方式。相對于課本知識的傳遞,案例的作用是次要的。學生對于特定知識點的理解以文字的抽象描述為主,案例僅起輔助學習的作用。易言之,抽掉了案例,并不會決定性地阻礙學生學習該知識點。而后一種舉例教學顯然背離了案例教學的根本要義。必須承認的是,此種舉例教學方法對理解特定知識點是非常有效的,屬于一種值得繼續提倡的教學方法。不過與第一種舉例教學一樣,此種方法亦從屬于理論教學,案例在教學過程中并不具備主導地位與獨立空間。而且,這種教學方法所舉的“例子”僅限于具體的事例或者事物,不是真實的案件,甚至也不包括改編過的案例。因此將其歸入案例教學更顯得勉強。綜上所述,舉例教學與案例教學確實存在一定重合之處。但是如果僅將案例教學等同于或者局限于舉例教學,那么對案例教學的可持續發展是非常不利的。案例教學服務于學術研究,但學術研究不限于基本理論知識的獲取,還應當包含對當前法律制度的思索與建構。而舉例教學僅有助于知識的理解和吸收,無法實現進一步的研究目的。案例教學還立足于職業培訓,既能促進學生感知法律實務,又能提升學生實際操作能力。但舉例教學從屬于理論教學,與應用能力的培養不存在太大關聯,更毋論法律職業的培訓作用了。
3“階梯式”法學本科案例教學的具體構建
基于上述對法學本科教育目的的討論以及對案例教學認識偏誤的批判,筆者認為,我國當前法學本科案例教學應當朝向“多元導向、逐級遞進”的方向發展?!岸嘣獙颉?,要求案例教學應符合法學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既要服務于基礎法理的教授,又要服務于實踐能力的提升,以培養基礎扎實、具有思辨精神且滿足法律事務需求的綜合型人才為根本目標。而多重目的的實現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應局限于某一學期的教學工作,不應成為理論教學的簡單點綴?!爸鸺夁f進”要求案例教學應當貫穿于法學本科教學的始終,并根據各學年實際教學安排以及學生學習能力發展規律,以多樣化的渠道和手段進行逐步推進、步步深入,使學生逐漸掌握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解構法律的能力。筆者將滿足上述要求的教學方法概括為“階梯式”法學本科案例教學模式,根據學生所處的學習階段可以區分為“以案知法”“以案用法”和“以案構法”三個方面。3.1“以案知法”階段。這是法學本科案例教學的初級階段,主要適用于剛剛接觸法律知識學習的低年級學生。在筆者供職的法學院,法學本科學生在大學一年級主要學習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等專業基礎課程。這些專業課程將為學生打開通過法律世界的大門,教師除了傳授本專業法律知識以外,還應當培養學生主動獨立學習、自主檢索獲取各類知識的能力。與此相適應,案例教學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予以實現:一是作為解析課堂專業法律知識的依據。該方式類似于前文提及的舉例教學。教師可以在課程講授過程中,適當地穿插真實的或者改編過的案例,便于學生更準確、更直觀地理解抽象法律概念以及立法規定。二是作為學生自主獲取法律專業知識的手段。在學習上述基礎專業課程的同時,有條件的法學院還可以相應地開設專門的學科案例課程,例如民法案例分析課、刑法案例分析課等,以案例為主體,引導學生從案例中尋找相應的法律知識點,加深對專業知識的理解。在這一階段,教師在教學工作中處于主導地位,而學生則是在教師的引導下使用案例。與此同時,學生也應逐漸學會主動接觸現實中的相關案件,檢索適當法律知識,并將現實案件與書本知識進行鏈接。3.2“以案用法”階段。這是法學本科案例教學的中級階段,主要適用于已經具備一定法律知識但尚未深入接觸過司法實踐的學生。在筆者供職的法學院,法學本科二、三年級是學習專業法律知識最密集的階段。在這兩個學年,學生主要學習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經濟法、商法等專業必修課程。在大三寒假期間,學院還會組織學生進行到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等進行專業實習。三大程序法課程的開設以及專業實習的開展,要求學生開始思索法律的實踐價值。并且,通過一年多的學習,學生已經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積累,此時提升學生的法律操作能力,特別是將課本知識應用于司法實務的能力,也成為教學工作的重點之一。因此,案例教學的核心方向應當從了解法律、尋找法律轉向應用法律。零敲碎打式的舉例教學以及附屬于基礎知識學習的案例教學,雖然仍有一定的適用空間,但已經不再成為該階段案例教學的主體了。此時,案例教學主要通過開設專門的模擬法庭課程等方式予以落實。筆者供職的法學院一般于大三下學期開設模擬法庭課程。課程通常是由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教師或者外聘導師承擔,在他們的指導下,學生要完成模擬法庭的演練。此類課程為案例教學的運用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案例是課程講授的線索甚至主體部分。學生通過將法律知識運用于案例的解決,從而提升實務操作能力。不過,目前此類課程的主要問題在于集中于庭審階段的模擬訓練,但缺乏對審前程序的關注;模擬庭審的表演性太強,不少學生傾向于照本宣科,難以實質性地提升控辯技巧。對此,筆者認為我國當前模擬法庭教學工作,一方面應當從注重庭審階段的模擬轉向覆蓋訴訟全流程的培訓,將“模擬法庭”修正為“模擬訴訟”;另一方面應當從注重教學形式的呈現轉向學生實質能力的提升,摒棄對庭審演練的固執堅持,既要考查學生參與模擬的積極性,更要考查學生應用多門學科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3.3“以案構法”階段。這是法學本科案例教學的高級階段,針對的是已經基本上完成法律基礎知識學習,馬上要踏入法律職場或者繼續進行學術深造的高年級學生。在筆者供職的法學院,對于法學本科四年級學生而言,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基本結束。這一學年主要是從事畢業論文寫作以及進行就業或者考研準備。畢業論文的寫作既是對學生專業學習的總結,也是考查學生思辨能力、創新能力的重要依據。然而當前,我國法學畢業論文主要以學術論文為主,形式較為單一。并且,為了應對學校的抽檢制度,學生們將更多精力放在論文的規范性問題,忽略了創新性方面。而將案例教學引入畢業論文寫作,既提升畢業論文形式的多樣化,又有助于保障論文的創新性。案例可以作為論文問題的引入,以小見大,通過解讀和發現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或者通過將法律規定運用于具體的案例,了解我國當前具體法律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提出適當的建構方案。除此之外,案例還可以成為法律分析的樣本,對案例樣本進行統計或者分析之后的數據和信息將成為充實論文的重要論據。目前在我國,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網查閱下載都極為便利,分類檢索也較為科學,這為學生通過案例進行論文寫作提供了充足的原始材料。
注釋
[1]方流芳.中國法學教育觀察[J].比較法研究,1996,(2).
[2]周漢華.法律教育的雙重性與中國法律教育改革[J].比較法研究,2000,(4).
[3]蘇力.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挑戰與機遇[J].法學,2006,(2).趙天紅.案例研討課的困境及未來走向[J].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7,(4).
[4]班小輝.論法學案例教學方式的二元化及其互補發展[J].法學教育研究,2018,(3).
[5]冉杰.蘇格拉底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J].教育評論,2007,(6).
[6]郭明龍.案例教學:回歸/走向法教義學[J].天津濱海法學,2017,(1).
[7]張家軍.論案例教學的本質與特點[J].中國教育學刊,2004,(1).
關鍵詞 法學本科教育 實踐教學體系 法律人才培養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問題的提出
美國法學家霍爾姆斯曾經說過:“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法學專業是一門應用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教學是法學人才培養的基本途徑和重要組成部分。所謂法學實踐教學旨在培養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教學方式。實踐教學體系涵蓋了實踐教學活動的目標、內容、管理、保障及評價等環節。目前,英美法系國家和大陸法系國家都非常重視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國,長期以來,法學本科教學模式受前蘇聯影響,偏重于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缺乏對學生實踐能力和基本技能的訓練,實踐中出現了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嚴重脫節的現象,所培養的學生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法律人才的需要。
對此,教育部、高教司及有關部門先后出臺系列規范性文件,對實踐教學提出了指導性意見。2007年3月,教育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各高校通過降低必修課比例、加大選修課比例、減少課堂講授時數等,賦于大學生更多的學習自。司法部在《法學教育“九五”發展規劃和2010年發展設想》中明確指出,我國的法學教育應“重點培養高層次、復合型、外向型法律人才和職業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模式。隨著我國法學教育界對實踐教學的探索和改革,法學實踐教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來看,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如何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已經成為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重要課題。
2 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實踐教學的現狀分析
2.1 實踐教學的內在價值尚未得到足夠的認識
在傳統教育理念支配下,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長期以來注重法學基本理論的傳授,忽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法學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嚴重脫節。從培養方案課程設置來看,絕大多數院校法學專業理論教學的學時數明顯高于實踐教學。目前在法學本科教學中,十六門法學主干課程的理論教學處于絕對主導地位,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社會調查等形式的實踐教學未能得到真正重視,實施的過程中存在明顯缺陷。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和定位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兩者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適應實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的需要,即成為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
2.2 實踐教學目標不清晰,課程設置缺乏規范性
首先,實踐教學目標不清晰。實踐教學目標體系是法學實踐教學體系構建的前提和依據。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系統、完整的實踐教學目標體系,影響了實踐教學體系的科學構建和有序運作。其次,實踐教學課程設置和實踐教學模式運行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各種實踐教學模式應如何具體運作,以及實踐教學的考核等都缺乏科學的、系統的理論指導。國家教育部門對法學專業實踐環節的要求也僅有極其簡單的方式列舉,對于各種方式如何開展則缺乏剛性規定,也沒有提供相關的標本模式供各院校參考。由于實踐教學缺乏系統和規范,導致實踐教學流于形式。
2.3 實踐教學缺乏強有力的保障體系
截至2010年4月,全國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普通高校已達620多所,在校法學本科生將近30萬人。與急速增長的學生數量相比,高校的實踐教學資源無法滿足實際需求,成為影響法學教育質量提升的重要因素。
首先,缺乏必備的師資。法學實踐教學對法學教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承擔實踐教學指導任務的教師,一方面要有厚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同時要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實踐中,我國法學院?!半p師型”教師嚴重缺乏。其次,缺乏必要的資金投入。相對于理論教學而言,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但目前大多數高校在實踐教學方面存在著資金缺乏的問題。此外,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一方面基地數量不足,另一方面,已經建立的實習基地,由于雙方交流合作的領域和深度仍非常有限,實效性還沒有很好地體現出來。
2.4 實踐教學缺乏科學的評價模式
完善的評估監督體系是促進法學實踐教學規范開展的重要保證。目前存在的問題是評估指標體系有待于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評估指標需要進一步合理化和細化。現階段,實踐教學在教學成果的評價模式上,一般比較注重對學生最終學習成績的考核,而忽略對學生實際操作能力與創新能力的評價。在對專業教師的評價體系中,由于“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以科研成果作為衡量標準的職稱評定等制度,導致教師將更多時間、精力投入科研,不重視實踐教學的研究與改革。這樣的評價模式不利于學生整體綜合實踐能力的提高。
3 重構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體系的思考
3.1 明確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目標體系
確立法學本科實踐教學培養目標是重構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邏輯起點。該目標應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
3.1.1 總體目標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總體目標應該圍繞著法學本科教學的目標而確立。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總體目標和要求應該是: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的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銜接。
3.1.2 具體目標
設定具體目標是科學地為實踐教學定性、定位、定量,促進實踐教學目標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必然要求。在實踐教學中,應結合不同的教學模式和教學內容設定具體目標,實踐教學具體目標可分為:基礎技能的培養;專業技能培訓;創新技能培養。
3.2 構建科學的實踐教學課程體系
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科學構建是保障實踐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教學課程體系,根據實踐教學內容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基礎技能模塊、專業技能模塊和創新技能模塊。
3.2.1 基礎技能模塊
基礎技能課程設置的目的在于培養為社會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應具備的基礎技能,具體包括語言表達能力訓練、社會調查能力訓練、寫作技能訓練、案例評析能力訓練等課程來完成。(1)語言表達能力訓練。職業屬性決定了培養的人才需要具備較強的語言組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本課程在本科較低年級開設為宜。(2)社會調查能力訓練。該課程的目的是使學生了解和認識社會,養成從法律的視角觀察和思考社會現象。本課程可安排在低年級的寒暑假為宜。(3)寫作技能訓練。該課程可采取學年論文和專業習題論文的方式進行。(4)案例評析能力訓練。通過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疑難案例的討論,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該課程可以課堂教學和專題討論為載體。
3.2.2 專業技能模塊
專業技能課程設置旨在深化基礎技能的平臺上檢驗和提升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和處理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該課程模塊一般應包括庭審觀摩、模擬庭審、法律咨詢和專業見習等。(1)庭審觀摩。通過該課程使學生了解案件審理的程序和過程,了解訴訟參與人的角色特點和功能作用。該課程安排在低年級為宜。(2)模擬庭審。該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模擬具體法律案件的處理,檢驗學生法律知識掌握的扎實程度,培養學生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能力。(3)法律咨詢。法律咨詢是指學生在專業教師的引導下,通過對社會大眾提供無償法律咨詢幫助的實踐教學形式。此課程一般安排在大三的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4)專業見習。該課程通過安排學生跟隨法律工作者進行具體案件的處理,使其熟悉規范流程,掌握實用技能。該課程安排在大三的假期為宜。
3.2.3 創新技能模塊
創新技能模塊是在上述兩個模塊基礎上,對學生知識水平、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的進一步提高。通常運用的方式包括該診所法律教育、法律援助、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課程。
(1)診所法律教育。該課程以具體的真實案例為對象,讓學生在真實案件中理解法律原理,提高職業技能。該課程一般在大三開設為宜。(2)法律援助。該課程的實施要求在專業教師參與下,學生以義務法律援助者的身份為家境貧困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一般可安排在大三、大四學期進行。(3)畢業實習。該課程重點在于提高學生對處理法律事務的流程的熟悉程度,學習和掌握辦案的方法和技巧。一般在大四第二學期進行,時間為2至3個月為宜。(4)畢業論文。該課程主要任務是全面提升本科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和科研論文的寫作能力。
3.3 加強實踐教學保障體系的建設
實踐教學保障體系包括:實踐教學的制度規范;實踐教學基地和實驗室;“雙師型”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實踐教學教材建設等。本文主要就師資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談幾點建議。
3.3.1 加強實踐型師資隊伍建設
改進的具體措施如下:(1)建立專業教師與法律工作者之間的職業互換制度。通過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的合作,可以使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到法學院系擔任一些實務性較強的課程。同時,專業教師通過從事一定時期的法律實務工作,提高其自身的實踐能力。(2)建立專業教師定期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的制度。專業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的教學工作量后,可以申請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提升自己的實務操作能力。(3)加強國際合作。通過搭建國際合作平臺,為教師提供外出學習和進修的機會,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教學水平。同時,積極引進海外的優質教學資源,充實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3.3.2 建構專業實習基地“雙贏”模式
當前實踐教學基地運行不順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法學實踐基地建立在單向性基礎之上,實務部門對實踐基地的運行積極性不高。在“雙贏”模式下,普通高校為實務部門獲取有關專業信息、進行職業培訓和選拔優秀人才提供便利條件,充分發揮高校法律人才的資源優勢,實務部門則為法學專業的學生提供學習和實踐的平臺。雙方可以在教學、科研、實踐經驗與資源優勢方面等展開全面合作,從而達到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雙贏”目的。
3.4 完善實踐教學評估體系
該體系主要包括評價原則;評價依據和標準;成績評價等。
3.4.1 實踐教學的評價原則
實踐教學的評價原則主要包括統籌性原則和差異性原則。(1)統籌性原則。首先,堅持統一考核與獨立考核相結合。實踐教學中的教學內容分別采取統一考核與獨立考核。其次,堅持對學生的考核與對教師的評價相結合。(2)差異性原則。由于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形式的多樣化,因此實踐教學評價必須考慮課程性質、教學目的、培養目標、辦學特色、人才定位等因素,采取不同的評價方法。考核方式也可靈活多樣,根據實踐教學活動形式、內容不同,豐富多樣,可采用活動記錄、總結報告、論文等書面方等綜合考核方式。
3.4.2 評價依據和標準
實踐教學的評價標準和依據主要有:(1)實踐教學管理文件。實踐教學管理文件是組織實施實踐教學的依據。(2)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包括基地數量是否充足、學生人數與基地數比例以及實踐基地年均接受學生實習實踐人數是否適當,實習基地類別是否多樣及是否符合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的要求。(3)實踐內容與實施情況。主要評價實踐內容與專業課程或法律實務的結合程度是否緊密,參與學生的實踐記錄是否詳細,指導教師評閱是否認真,是否形成有一定影響的實踐成果。(4)對教師實踐教學活動的評價。通過教學內容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效果等形成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評價。(5)對學生實踐學習收獲的評價。主要考查學生在實踐教學環節對專業知識的鞏固、實踐技能訓練、職業道德培養等方面的總體評價。(6)實踐單位對學生的滿意度。具體包括實踐單位對學生專業知識的滿意度、專業實踐能力滿意度和一般職業能力滿意度,以此來評價實踐教學活動的質量和效果。(7)實踐教學經費投入程度。實踐教學經費是否能夠滿足教學計劃的需要,是否按照教學進程撥付,經費的使用是否合理等。
關鍵詞:職業導向 應用寫作教學 職業意識
《應用文寫作》是一門以培養學生實際寫作技能為目的基礎課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設起,已走過三十多年的歷史。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應用文寫作在傳遞信息、處理事務、溝通關系方面都有廣泛的實用功能,“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越是進步、發展,寫作這種古老而又常新的人際交流手段就越發顯得必要而且重要。”目前應用型和職業技術院校大多將《應用文寫作》開設為通識課或選修課,其課程設置目標是提升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培養學生勝任崗位的知識和技能。
筆者所在的獨立學院面向全院本、??茖W生開設了《應用文寫作》課程,作為一門公共通識課,意在使學生掌握大學教育不可或缺的文化知識和基本技能。但在近幾年的教學實踐中,筆者發現《應用文寫作》課程的教學效果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首先,學生重視不夠。同為公共通識課,《應用文寫作》不像《大學語文》有文學意蘊,不如《大學英語》《大學數學》為考研必備,也不比《大學體育》類的課程接人氣,學生普遍將其列入邊緣課程,學與不學一個樣,未能充分認識到該課程對于今后職業生涯的重要性;其次,教學時間有限。應用文內容龐雜,種類有幾十種,與學生學習生活、未來職場關系密切的有十多種,本科16學時的教學時間安排對于文種繁雜的應用文只能是走馬觀花、一掃而過;再次,教學方式我弧Sτ夢男醋骺緯唐重理論闡釋,教師大多都采用講授法,即按照文種的類別,依次講授其文種特點、寫作格式、例文分析、注意事項等。教法較為程式化,不能吸引學生的眼球,也弱化了應用寫作課程的實用性和實踐性。
實踐證明,優秀的職場工作者應具備良好的應用文寫作能力,尤其在現代社會職場中需要具備運用書面語言進行溝通關系、處理事務的能力。鑒于上述情況,當務之急是重新審視應用文寫作課程教學目標的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式的選擇以及固定化的考核模式,需要積極探索應用文寫作的課程教學改革,以就業和職業為導向,強調課程價值指向,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增強應用寫作課程教學的實效性,促進學生職業綜合能力的養成,包括職業的適應能力和勝任職業的能力。
一.強化職業意識,明確課程目標
為用而作是應用文寫作的源動力,實用性是應用文的基本使命。本質上,大學教育的課程設置是為提升學生的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服務的,應用文寫作作為大學生專業素質的重要能力之一,集中體現個人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當前很多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時明確要求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更不必說國家公務員選拔考試中的申論文體?;诖耍瑧梦膶懽鹘虒W需要從實用、應用的角度出發,從職業、就業的目標設置課程。
為了增強職業意識,不同專業鮮明的行業特色要在應用文寫作教學中有所體現,因而在教學內容就不能整齊劃一、一刀切,除了通用的幾種黨政公文和常見的日常事務文書計劃、總結外,不妨根據不同專業的實際需要,對教學內容進行差異化處理,梳理與專業密切相關的應用文種,羅列出教學重點。以本校為例,法學專業學生的教學重點是法律事務文書;酒店旅游專業學生的教學重點是使用頻率較高的禮儀文書,如演講稿、歡迎辭、開幕詞等;金融、會計專業學生的教學重點是經濟事務文書;廣告專業側重講授廣告詞、廣告策劃書等。雖說本校通識公共課教材統一,但教師可在教材的基礎上開展教學,還可結合專業特點,自主補充有針對性、實用性的應用文種。如工程項目的專業在教學中開設招標書、投標書,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增加網絡新聞、微博的寫作。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魯納說過:“使學生對一門學科有興趣的最好辦法勢必使之知道這門學科是值得學習的?!睂τ趯W生來說,能夠學以致用,能夠讓教學內容與未來職場息息相連,激發學生學習、寫作應用文的興趣和熱情,那么,職業意識的需要將成為學習應用文寫作的直接驅動力。
二.模擬職場任務,整合教材內容
目前,應用寫作教材的編寫基本上都是以學科知識體系為框架,按照文種類別以章節編排,黨政公文、事務文書、禮儀文書、經濟文書、法律文書、信息文書、畢業論文等是編寫的普遍體例,其中文種理論闡釋的比重偏大,從概念、特點、種類、結構到要求,進行面面俱到的介紹分析。教師若參照該體例進行講授,對學習者而言,應用文寫作的理論性與實際情景脫節致使其積極性不高;對使用者而言,缺乏有效的實踐訓練致使學難以致用。如何實現課程內容與職業崗位技能對接?如何讓應用文寫作教學內容實用又夠用?這是應用文寫作課程改革的當務之急。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德國在職業教育和培訓領域興起“職業行動導向”教學理論,其核心是“旨在實現職業教育的教學過程與工作過程融合,在專門構建的教學情境中進行職業從業資格的傳授,以使學生有能力從容應對那些對職業、對生計以及對社會有意義的行動情境?!痹摻虒W理論即通過重新組合教學各要素,為學生設置與專業對應的職業情景,以任務為導向,引導學生在動手實踐中自主學習,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職業能力。據此,重新整合教材內容,創設學生職場情景,模擬職場工作任務,從課程知識體系為中心轉變成以學生職業為中心可為解決當前寫作教學困境的有效途徑。
以筆者所在的法商學院為例,培養的學生其就業對象大多是企業,所以熟練掌握企業運營、管理過程中各類應用文種的擬寫和使用將是勝任職業崗位的基本能力。綜合考慮工作任務、職業能力、專業知識等維度,采取項目化的教學內容,突出寫作任務和寫作情景,有針對性的設置職場求職、職場策劃、職場溝通、職場事務幾個與職業密切相關的內容,在每一個項目中模擬職場任務,將學習應用寫作的知識和技能的訓練有機結合,將學習內容與職場任務高度對接。如職場事務項目中虛擬一個“新產品會議”,工作任務中首先要召開新產品研發工作會議(會前的的計劃、通知,會后的總結、簡報、紀要等),然后新產品研究信息(市場調查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產品說明書等)。通過職場任務的步步推進和典型工作場景的設置,重新整合了教材內容,兼顧了應用文寫作所需的語言技能和勝任職業所需的職業技能。
三.借力微課互聯網,創設職場情景
學習寫作理論,是應用文寫作教學的基本綱要。而應用文文種類繁多,課時偏少,如何理解、消化寫作理論?如何準確駕馭文體寫作技巧?如何實現理論到職場場景的能力轉化?作為一門行文規范程度較高、強調應用和實踐的課程,應用文寫作不妨借力信息技術和微課程的高效優勢,變革傳統重講授和例文式的教學模式。
微課程作為信息時代的產物,具有短小精悍的特點,即視頻時長短、主題集中、內容精要、視聽結合效果震撼,在短短幾分鐘內聚焦寫作理論的重難點,縮短教學講授時間,以可視化和生動化的方式呈現寫作理論和寫作案例情景。鑒于典型的寫作案例是學生陌生的、具體的職場情景是學生未曾接觸的,學生由于缺乏身臨其境的職場體驗,很難主動地將學習中的“知”轉化為實踐中的“行”。在具體的應用寫作實踐中,作者是誰?在整個事務關系中處于何種位置?文種寫給誰看?他和作者關系如何?撰寫的應用文要解決什么問題?寫好之后在什么場合使用?一系列處理寫作應用文類需要的組織、協調、應變、創造能力借助互聯網資源和現實性的職場情景視頻,可以加深學生對寫作理論知識的理解,提高學生實際寫作的技能,培養學生在職場工作中的對具體事務的判斷能力、應變能力,與他人合作處理信息的溝通能力、交際能力。
在微課教學模式下,集中高效的學習方式可以預留更多的實際寫作訓練時間,教師可以創設職場情景,把寫作任務放在情景之中,將學生劃分為不同的小組并充當不同的社會角色,以職業人的身份實戰演練。如總經理下達年度工作計劃,要求超額完成任務,設計部電腦設備陳舊請示更換新電腦,銷售部人員緊缺申請增加人手。在模擬整個職場事務中,加深學生對幾類文書的理解和運用,糾正寫作知識的偏差和疏漏,在一定意義上,微課為傳統的寫作教學課堂注入了活力。
四.評估職業角色,拓寬評價途徑
應用文寫作課程傳統的評價方式基本由一張試卷來決定,一場考試和一兩次作業的考核與測評容量有限、手段單一,致使學生臨時突擊、背誦寫作知識要點來應付,但機械記憶寫作理論知識并不能評價學生寫作能力的高下,畢竟生活和職場都是動態而真實的。因此,應用文寫作的教學需要與時俱進,建立多元、動態、科學的評估體系,即考察寫作主體在具體的生活情景和模擬的職場環境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包括行文過程中對人對事的情感態度、合作意識、進步程度等動態表現。這種評估體系重在全面評價學業成就,重視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應用的潛在能力。
以職業為導向的教學模式需要將職業意識、職業角色、職業能力貫穿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其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在對接專業培養目標和職業素養的基礎上注重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過程和解決問題的效果,教師在模擬職場情景進行寫作訓練過程中,要認真觀察學生在學習情景中的各種表現:比如學習、寫作態度是否認真主動、積極探索;任務的完成是否進入職業角色,技巧運用如何;學習、寫作的成果格式是否規范、表詞達意是否妥當等。教師要及時指導和記錄相關信息,確保評價過程的準確性。
應用文寫作的教學主場在課堂,檢驗學以致用的舞_在社會生活和職場。測評職業寫作水平即是評估是否實現了職業角色的培養,是否在角色的體驗中認知、承擔了多種職業能力的鍛煉。例如學生為校廣播臺的投稿,為院系活動提供的應用文稿,為實踐基地完成的項目稿甚至撰寫的中期論文,都可以納入課程綜合評價體系,因為只有重視寫作實踐,才能讓應用文教學的“學”與“用”真正聯姻,才能切實的為學生的就業和職業助力。
結語:應用文寫作教學的變革和創新勢在必行,為了學生能夠適應和勝任未來的職業和崗位,教師應該從課程的目標設置、教材內容的整合完善、教學方式的變革、評價體系的多元科學等一系列的教學活動要素出發,以能力的培養為中心,不斷強化職業角色意識,通過寫作訓練和實踐最終將應用寫作的技能轉化到就業和職業應用的廣闊天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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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課程建設;地方高校;法學;律師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2-0001-04
根據國家本科專業目錄,法學學科只有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這種專業設計明顯是以“寬口徑、厚基礎”為指導思想的。但是,由于當前社會服務的要求日益多樣化、個別化,所以國家高等教育政策又倡導在寬口徑培養的基礎上“高年級靈活設置專業方向”的做法[1]。根據這一政策,對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在高年級(大三開始)按方向進行培養。下面僅就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意義
(一)有助于彰顯法學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展法學教育以來,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爭議不斷。各法學院一般都將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專門人才”、“高級人才”等等。這種界定不具體,不符合法學專業的特質,也不能很好地規范法學人才的培養活動。目前,法學教育界基本形成共識,普遍認為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應當定位于法律職業人才。之所以這樣定位有如下兩個原因。首先,高等教育的“專業”是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是以學科為基礎,對應社會特定的職業需求,把相關的知識組合成若干課程的體系?!皩I”必須解決某種社會職業對于人才的規模性需求。在此方面,法學專業也不能例外。其次,法律的功能在于執行和應用。社會上執行和應用法律的活動本身是一種職業。正是社會對于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才催生和促進了法學教育。所以,法學教育必須根據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來培養人才。
當前,將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定位于職業人才也得到了國家的承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第二條規定:“法學教育應當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狈陕殬I的種類很多,如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等,而律師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律職業。所以,以律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最能突顯法律的職業教育特質,能夠克服以往法律教育純理論化、抽象概念化和遠離法律實踐的弊端。在當今中國法學教育全面轉向職業教育的前提下,地方高校法學院開設律師方向,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法律職業的同質性和知識背景的同一性,導致律師人才與法官、檢察人才具有互換性。在中國,高水平的律師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成為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所以,可以說培養律師人才就是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才的代名詞。
(二)符合分類培養法律人才的改革思路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要求高校要分類培養法律職業人才,并把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分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高端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和“西部法律職業人才”。這明顯是以職業特點為標準對法律人才培養所做的分類。這三類人才都具有共同的特征――“應用與復合”。但是,這三類人才類型的內部也必須目標多元,規格個別化。“在全球化背景中的法學教育要完成的使命是發展一套成熟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其目標之一就是在保證基礎性法律人才培養適格的基礎上,鼓勵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特色化和多元化”[2]。當前,分類培養是國家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落實到具體高校的法學院,分類培養與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具有異曲同工之效。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是全面推進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要求[3]?!暗湍昙墝捒趶脚囵B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既是社會需求差異化、個別化、多樣化對于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也是學生自我發展差異化的必然要求。多樣化應當成為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顯著特點[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規定:“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高校必須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為本,就是要為所有學生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機會,為所有學生選擇提供有效的專門指導,要為所有學生的公平選擇提供制度保障?!睂嵤┎町惢诸惻囵B,就是對“以學生為本”理念的最好應答和詮釋。高校應當盡可能地尊重和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根據學生個性發展的現狀,制定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方案。高校對應社會需要多樣化、學生發展差異化有兩種方式:一是不設方向的“寬口徑、厚基礎”的方式;二是“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的方式。前一種是讓學生自我發展個性、自我選擇發展方向;后一種是引導學生差異化發展。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就是后一種方式。
(三)有助于突出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
當今社會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社會對于人才的需要日益呈現多元化、個性化、創意化的趨勢。因此,突出辦學特色、培養個性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導思想。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要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樹立全面發展觀念、人人成才觀念、多樣化人才觀念。要大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形成各具特色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蓖怀鲛k學特色是高校扭轉和克服“辦學千校一面、培養學生千人一面”的突破口。特色就是優勢,特色是個體存在的根據,特色更是創造力的源泉。突出辦學特色是地方高校必須長期堅持的發展道路。
地方高校突出辦學特色的路徑很多,其中對本校的長線專業進行調整并設置特色的專業方向是重中之重。在調整和設置專業方向時,地方高校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資源,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目前全國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方向的情況大體如下:一些理工、農林類院校設置了知識產權法方向;醫學類院校設置了衛生法、法醫學、司法鑒定、犯罪心理學等方向;財經類院校設置了經濟法方向;海事、海洋大學設置了海商法、海洋法方向;外語類院校設置了國際法學方向;一線城市或其他律師業務發達大中城市的大學開設了律師方向。高校根據自身優勢來調整或設置專業方向,能高效率地整合和利用資源,可使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差異化、知識背景個性化。這十分有利于滿足社會對各種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學專業設置的培養方向,一定要立足于寬口徑的法學學科之上。律師方向的設置,并不窄化專業的口徑,而要以寬口徑培養為基礎。本方向的學生在大一、大二所前修的基礎課是法學16門主干課程,其必須做司法考試準備,這能確保其知識背景的綜合性。對于律師方向學生更應當加強應用性和復合性知識的培養,更注重對其進行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的培養,這正是律師方向彰顯特色的地方。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及實踐效果
廣州大學是廣州市政府所屬的地方高校。其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始設置律師方向,每年招生40―50人,現已經有兩屆畢業生。下面以該校6來的辦學經驗為依據,論述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應當具備的基礎條件及畢業生培養質量的實踐效果等問題。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
1.區域經濟條件。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以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為直接動力,必須堅持區域特色,體現區域特色。設置律師方向的地方高校應當是位于一線城市或其他經濟高度發達、服務業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的大城市內。雖然這些城市的大量訴訟類律師業務可能由全國各地的精英人才來承擔,但是本地成千上萬家中小民營企業內部的法律事務外地來的精英人才可能不屑于做。本地方高校培養的律師人才可以填補這一職業空白。在為本地企業培養法律人才方面,地方高校明顯具有地利的優勢。
2.學校教學資源條件。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必須具有良好的律師學教學優勢,其中設有律師學院是開設律師方向的重要條件。現在,廣州等一線城市和其他經濟發達城市的大學都設立了律師學院。律師學院一般承擔三項律師教育任務:一是律師崗前培訓;二是律師繼續教育;三是律師學歷教育。另外,律師學院還承擔律師學理論與律師實踐問題研究的重任。這項任務最終也能為律師教育提供教學資源。以廣東省為例,廣州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都設有律師學院。這類高校的法學專業開設律師方向就具備了最基本的教學與科研條件。
3.社會合作條件。地方高校的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得到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行業組織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協助。首先,律師學院的設立,必須得到當地律師協會、當地司法局的支持。這些行業組織和行業管理機關不但要授予本地方高校從事律師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資質,而且必須把律師行業的培訓費劃撥給該高校作為辦學經費。這是律師方向辦學的基礎性條件。其次,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從業經驗和較高學識的著名律師做兼職教師。按律師方向培養學生,需要開設系列的律師執業技能和律師職業道德、素質方面的課程。這類課程必須由從業經驗豐富的律師來擔任。但是,著名律師往往業務繁忙,讓其長期、固定地抽出時間到高校上課幾乎不可能。這就需要為每一門課程聘任多位業務、學識水平相當的律師做兼職教師。根據廣州大學律師方向授課的經驗,每年需要70名左右的著名律師、優秀法官等做兼職教師。對這些兼職教師必須制定考核評價機制,暢通淘汰、引進機制。所有這些事項,都必須得到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最后,律師方向的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跟隨律師進行辦案實習。要完成這一教學任務,必須建立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基地。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的辦案實習,每年需要20多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培養效果
廣州大學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設律師方向以來,已經招收律師方向本科生6屆近300人,其中畢業學生80余人。下面以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為例來說明地方高校按律師方向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
1.高中畢業生報考的積極性較高。根據6年來的招生統計數據,報考律師方向的學生明顯比報考“大法學”的學生比率高①。前者的錄取分數明顯比后者高。根據招生政策,廣州大學每年必須向廣州市投放60%的招生名額,向廣州市以外廣東省地區投放20%,向廣東省外投放10%。從歷年的招生情況來看,錄取廣州市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20分,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25左右;錄取廣州市外的廣東省其他地區“大法學”學生的分數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3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35分左右;錄取廣東省外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當地一本線平均高2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要高25分左右。
2.社會對于律師方向的認同度較高。人們都普遍接受一個道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依此類推,我們也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越是特色的就越是被普遍接受的?!比珖O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并不多,相對而言,廣州大學法學院設置律師方向就成為一種特色,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2012年1月,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專程來到廣州大學考察律師學研究及律師方向學歷教育情況。另外,廣州大學律師學院及律師教育在法學教育界的知名度較高??梢哉f,律師方向的設置為廣州大學法學教育形成特色、樹立品牌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3.學生的職業技能明顯提升。廣州大學法學院為律師方向的學生開設了一批針對律師職業特點的課程,包括律師模塊課程、跨學科人文基礎課程、“全學程”實踐課程等。這些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批判和跨學科思維,注重綜合性職業知識傳授,注重實踐性技能的培養,注重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規范,注重強化實踐教學,注重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這些課程的培養,學生的上述職業能力明顯提高。
4.學生對從事律師職業的心理準備明顯增強。按律師方向招生,學生入學前就確定了律師職業的方向。經過在校四年的以律師職業方向為目標的系統培養,學生對于律師職業方向有進一步認識。在大三學年,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以上。在實習期間,學生可跟隨律師辦案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抄寫兩件律師辦案卷宗并寫出辦案心得。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學生對于律師執業的環境有了切身體會。學生在實習期間已經看到了律師職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執業難度,這反而為學生畢業后將要從事該職業提前做好了心理準備。通過四年職業教育的引導,律師方向畢業生的就業意識有明顯轉變。到基層去、到公司企業去、到發生爭議最多的地方去,往往是他們就業的選擇方向。
三、加強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課程建設的路徑
通過六年的實踐和探索,廣州大學在律師方向課程建設方面取得了如下經驗:緊密圍繞提升學生律師執業能力的需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校內外的優勢資源,適當開設跨學科課程,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大幅度增加應用型課程,對每一門課都增大傳授應用型知識的分量,實施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系列教學方法改革,全學程不間斷開展實踐教學,開發優質教學資源,為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人文素質課程設置
大學生的人文素質是通過系列課程的教學來不斷提高的。素質就是一個人的身心修養。它是一個人所具有的穩定的特定品質。它來源于知識,來源于自我參與社會實踐的體悟。一個人一旦具有了較高的人文素質,可以按著社會規則,充分運用、拓展所學知識,不斷增強個人能力。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攝取廣泛的知識,是提升個人素質的重要途徑。律師方向學生應該具有什么樣的知識結構,是一個值得通過實踐不斷研究和總結的課題。廣州大學對于律師方向學生的要求是:(1)除了完成通識類必修課程以外,還必須跨學科選修6門通識類課程。學生可從學校開設的300多門通識類課程中任選6門。(2)必須完成兩門法律方法類課程,包括法哲學、法律方法論等。
(二)增加應用型知識的專業課程
律師方向的課程體系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專業基礎課程,二專業選修課程,三是專業技能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等16門主干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即跨模塊課程,包括法社會學、比較法學、物權法學、合同法學、證據法學、經濟犯罪專題、犯罪學、刑事偵查學、司法文書寫作、稅法學、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實驗、法律邏輯學、侵權責任法學、婚姻法與繼承法學、外國法制史、比較憲法學、國際仲裁法學、世界貿易組織法學、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制度、英美商法(雙語)、司考刑法導論、司考民法導論、司考訴訟法導論、司考三國法導論、司考憲法與行政法導論、司考商法與經濟法導論、法律診所、保險法學、法哲學、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專題、法學英語、法律方法論、西方法律思想史、仲裁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學、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公司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公安學、憲法案例評析、外國刑法學、房地產法、國際刑法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金融法、海商法、刑法分則解釋學。廣州大學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律師方向學生從上述課程中任意選修30學分。
專業技能課程亦即律師模塊課程,包括中國司法制度、律師學、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比較司法制度、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比較律師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海事海商律師業務等。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從中選修8學分。
(三)課程大綱重點內容突出
如果把人才培養方案比作憲法,那么課程大綱就好比基本法。它規定了每門課程的教學目標、講授知識點、所占課時、授課方式、考核方式等內容。法學課程大綱把法學知識在有聯系的各門課程的內容之間進行切割,確定某一個法律知識點在哪一門課程里講授,此內容在另一門課程中就不要講授,以避免重復。律師方向課程的大綱應重點突出如下兩個方面內容。
1.剛性規定應用型知識點的講授數量。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規定:要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優化知識結構,深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我國傳統的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偏重于學術性知識,對于每一個問題都要講清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與該知識的應用有一定聯系,但并不是應用本身。律師方向課程必須緊密聯系社會需要,直接回答該知識如何應用。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規定:講授的內容全部都是應用型知識點,其所用占課時應當相對地增加。所謂相對地增加就是在總課時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或取消“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學術型問題的講授,把節約下來的課時用到應用型知識的講授上。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還應當規定,必須把實踐中最新出現的典型性新問題納入課堂。
2.剛性規定案例討論的內容及所占課時。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還規定:要重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法律案例教學是符合法律知識認識規律的教學方法和形式。法律本來就是將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歸納、整理而上升為一般性規定的東西。通過案例來掌握法律,最符合法律規則生成的路徑。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剛性地規定主要的專業基礎課程進行案例教學所占課時,事先規定好教學案例內容和案例個數。教師授課前,必須提前將案例發給學生,讓學生事先分組討論,上課時讓學生發表關于案例解決的方案,然后教師點評。學生通過思考案例解決方案,討論、感悟法學知識、培養對法律事實的認知和處理能力。
(四)加強課程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
1.教材建設。編寫教材是課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律師方向課程的教材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特色的案例教材;二是律師職業技能與職業素養教材。對于第一部分教材,可對刑法、民法、刑訴、民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合同法等專業基礎課編寫課堂案例研討教材。編寫此類型教材的指導思想是:要選擇較疑難的案例,對于案例的敘述部分盡量簡短,對于案例的解決方案一定有爭議,一般要有兩種以上觀點,并寫出每一種觀點的根據。教材不給學生一個固定的答案。這有利于學生開動腦筋思考,培養多角度思考問題的能力。第二部分教材主要包括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法律文書寫作技能、法庭辯論和控制技巧、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技能、案例分析技能、法律信息整合技能等課程。編寫這部分教材一定要由校內專任教師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型律師聯合編寫,切實增加教材的現實針對性和應用性。
2.教學資源建設。高校的教學資源一般特指除教材以外對于教學起重要作用的教學手段和教學資料等,包括實驗室、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視頻等。律師方向課程的最有效的教學資源是模擬實驗教學。這種實踐課程包括模擬法庭和模擬辦案流程與辦案技術。前者比較普遍,這里不作敘述。后者是法學實驗教學的發展方向。建設一個法學模擬實驗室主要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配置40至60臺電腦,與校園網聯結;二是購買法律實踐模擬軟件;三是購買案例類型庫或案件審判紀實錄像資料。律師方向的實踐課程可在電腦和網絡上通過模擬手段來完成。
(五)構建“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
所謂“全學程”法學實踐課程體系,特指為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設置的從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不間斷地進行校內模擬實習與到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的系列實踐課程的有機組合。法學專業學生的課外實踐非常重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實務部門的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積極開展覆蓋面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專業實習。廣州大學為律師方向學生開設的“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主要包括大一的讀書報告,大二的結案報告、模擬法庭,大三的法律診所、鑒定與偵查實驗、學年論文,大四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設計)等。這些實踐課程有教學大綱,嚴格考核其教學過程,有固定的教師指導。
注釋:
①這里的“大法學”指的是法學專業不分方向。報考比率是
指報考學生數與擬招生數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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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論文6000字(一):“一帶一路”倡議下國際法專業課程改革探析論文
關鍵詞“國際組織法”國際法教學法學教學課程改革研究生教育
基金項目:2018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中的安全預警與應急國際法律機制研究》(18BFX201);2019年暨南大學港澳臺僑研究生專用教材資助項目《國際組織法》(2019-4)。
作者簡介:程荃,暨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識碼: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098
“一帶一路”倡議為中國和沿線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在諸多領域開展合作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高校應當把為“一帶一路”服務作為我國法學教育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發展戰略所必須履行的時代重任。[1]由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政治制度多樣、文化多元、民族宗教因素復雜,在這樣的條件下進行國際合作,亟需法律領域的交流與創新,為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提供法律制度的支撐和保障。因此,實施”一帶一路”倡議迫切需要新型的國際法人才。
國際組織作為國際法的主體廣泛參與國際事務,是現代國際社會合作的重要形式。近三十年來,中國學界日益關注國際組織法這門學科,逐步加強國際組織法的相關研究。很多高校的國際法專業在碩士階段專門設置了《國際組織法》課程,它是國際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
國際組織對于我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和實施有著重大作用。同時,“一帶一路”也影響著國際組織和國際組織法的發展。因此,《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也需要根據“一帶一路”倡議下國際關系的新情境、國際關系及其理論的新發展,去理解和分析相關國際組織法的問題,對教學理念、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進行必要的改革。
一、國際法專業研究生課程教學理念的轉變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2011年在《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把培養涉外法律人才作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突破口,要適應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和國家對外開放的需要,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3]。因此,“一帶一路”倡議下的國際合作對國際法專業研究生課程的教學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教學應體現法學教育的雙向國際化
“一帶一路”倡議促使我們對法學教育國際化觀念進行新的思考。在“一帶一路”倡議實施以前,中國推動法學教育國際化的方式主要是一種單向的、“送出去”的國際化路徑。在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不但中國亟需應用型、復合型的國際法人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這方面的法律人才也十分緊缺。
因此,現階段我國的法學教育國際化應當是雙向的。不僅要將法學人才“送出去”接受國際化的培養,它同時還意味著應當立足中國,持續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留學生來華學習法學,為國際社會培養符合“一帶一路”建設需要的國際法人才。這就需要國際法專業在課程建設中,堅持以這種雙向國際化的理念推進教學改革。具體到《國際組織法》課程改革中,則應在堅持中國特色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沿線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需求,為國際法專業研究生將來服務于“一帶一路”建設奠定國際組織法方面的知識基礎。
(二)教學應注重理論性與實踐性并舉
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意味著中國需要更加積極地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努力將中國的訴求和法治觀念融入國際規則中。國際法專業的研究生課程教學應以培養能夠為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組織開展國際合作服務的高層次法律人才為目標,將“一帶一路”建設需求融入到課程教學中。
《國際組織法》教學不應把純理論知識的傳授作為核心內容,而應在講授國際組織法基本概念、原理、規則、制度的同時,更加注重培養學生運用國際組織法的原理、規則去分析和解決國際實踐中的問題,尤其是“一帶一路”倡議實施中的實際問題。只有實現研究性和實踐性并舉,才能全面提高《國際組織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中國培養的國際法專業人才在未來的實踐中既要能夠利用現有國際組織去推動國際規則的發展,也包括參與建立新的國際組織,從而產生新的國際規則。
二、當前國際法專業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教學理念的轉變,對《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的師資、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改革都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當前,如果按照“一帶一路”倡議下法學人才培養的需要來進行衡量,可以發現該課程教學中存在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
(一)課程體系缺乏中國特色
目前,國內高?!秶H組織法》課程的基本內容體系通常劃分為總論和分論兩個部分??傉摬糠职▽H組織與國際組織法的概念、性質、形態、功能、淵源、體系、發展規律等基本理論問題的探討;分論部分則對全球性組織制度、區域性組織制度、綜合性組織制度、專門性組織制度分別加以研究。在課程內容的整體安排上力圖囊括所有主要理論和制度,在各部分的比重上力求平衡。這很容易導致課程表面上看起來面面俱到,實際上對具體國際組織制度的研究和教學難以深入,更難形成明顯的中國特色,也不能反映“一帶一路”倡議對國際組織法發展的影響。
在“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國際組織法》課程亟需結合國際法的專業特色,在教學中增加中國實踐,尤其是“一帶一路”有關國際實踐的內容,反映中國踐行國際法治,對國際組織法發展的貢獻。課程內容設計上不應求大求全,應適當突出實施“一帶一路”這一重大倡議以來,中國實踐對國際組織法的影響,并力爭以此為契機形成國際組織法研究和教學的中國特色。
(二)與“一帶一路”相關的國際組織內容較少
由于受中國的國際組織法研究現狀的影響,《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過度集中于傳統形態的國際組織(主要是協定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制度的講解,忽視非傳統形態的國際組織,甚至基本上將其排除在外。而在當前形勢下,非傳統形態的國際組織對“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有著重大作用,不僅不應將其排除在課程之外,還應加強對它的研究。
而從區域組織制度方面來看,我國則對歐洲、北美區域組織的研究較多、較深入,在《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的案例選擇方面也以涉及歐美的案例為主。在與“一帶一路”密切相關的國際組織中,對東盟和上海合作組織的研究相對較多,而關于中亞、西亞、非洲國際組織的內容很少。這種狀況顯然不符合”一帶一路”倡議對法律人才的培養需求。
(三)教學方法難以適應新的生源結構
近年來,來華留學生規模持續擴大,我國已是亞洲最大的留學目的地國。2017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華留學生達到31.72萬人,占總人數的64.85%,增幅達11.58%,高于各國平均增速。[4]與2012年相比,2016年我國法學專業留學生數量增幅超過50%。[5]國際法專業是來華學習法學的碩士研究生較為青睞的專業,筆者所在學校的國際法專業近年來每年都有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留學生申請人,并有人數逐步增加的趨勢。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所帶來的生源結構的變化對《國際組織法》課程的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帶一路”沿線有關國家以及區域性國際組織的章程、國際條約等法律文件所使用的語言種類很多。在此情況下,國際法專業學生所掌握和使用的語種也日趨多樣化,傳統的中文或中、英文雙語教學已經不能完全滿足教學和研究的需要。
(四)課堂教學互動性不足
《國際組織法》課程的傳統教學方法主要是課堂講授法。國際組織法以協定性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法律制度為主要研究對象,采用課堂講授法可以系統地向學生講授國際組織法基本知識,幫助學生掌握國際組織法的理論體系,但是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課堂講授法容易導致過度強調教師在課堂上的主導地位,對于《國際組織法》這樣一門教學內容距離實際生活較遠,專業性、理論性非常強的課程來說,單純的課堂講授往往使學生感到自己完全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即使在課堂上講解案例,案例的選擇也主要取決于授課教師的偏好,很難引起學生主動參與的興趣。
(五)課程的實踐性不強
“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需要大量精通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的國際法人才。然而在國際法專業的課程體系設計、學時安排中,普遍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現象,《國際組織法》課程也不例外。與國內法教學中廣泛采用的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等多種實踐教學相比,《國際組織法》課程在實踐方面顯得十分薄弱。加之《國際組織法》與現實生活相距甚遠,學生的學習和理解主要停留在書本知識上,很難與實踐結合起來。因此,如何根據建設“一帶一路”的需要,增加、完善《國際組織法》的實踐教學環節,是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涉外法律人才亟需解決的一大難題。
三、國際法專業課程教學改革建議
國際法教學應當跟蹤國際組織發展的最新實踐,對國際組織法的基本框架和研究內容作出新的思考?!秶H組織法》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應科學地反映”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當代國際組織法及其理論、實踐的新發展。
(一)加強對非傳統形態國際組織制度的教學
協定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是多邊合作中最為重要、最值得關注的一種形態。[6]但是在目前階段,它并不是“一帶一路”倡議下的國際合作所采取的主要形式。非傳統形態的國際組織極大豐富和擴展了國際組織的職能,它們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實際上更易于適應和滿足國際多邊合作的需求。因此,在《國際組織法》課程中,需要加強對非傳統形態國際組織的法律地位、成員構成、職能范圍、組織機制、程序規則等的研究和教學。例如,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16個中東歐國家合作的主要機制是“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簡稱“16+1合作”)。[7]但是,“16+1合作”當前仍然屬于一種對話機制,并不是協定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因此,在以往的《國際組織法》教學中通常會簡單地將“16+1合作”排除在教學內容之外。而從實踐的發展來看,如果能夠采取一定措施推動“16+1合作”的發展,它對于“一帶一路”倡議實施將能夠發揮更大作用。在教學中應啟發學生聯系“一帶一路”實踐,拓寬學習思路,重視對非傳統形態國際組織制度的研究。
(二)增加中國和沿線國家的國際實踐案例
國際組織法課程并不應該是靜態的純理論教學,它應當關注國際組織及其規則、制度、體系的發展。從目前《國際組織法》課程的教學情況來看,恰當運用案例教學法,加強學生的主體地位,有利于調動學生學習國際組織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有利于拓寬學生的視野。[8]由于歐美學者在國際組織法的研究中處于領先地位,因而在教學中不論是經典案例還是熱點案例,國內教師都有偏重于選擇與歐美國家相關的案例的現象。
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參與國際組織實踐的案例不斷增多。雖然在短時間內還無法形成經典案例,但是可以從“一帶一路”實踐中選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內容打造熱點案例。比如,在講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案例的同時,增加“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內容,并讓學生對兩者的制度加以比較,激發學生對“一帶一路”相關內容的學習興趣,加強教學效果。
(三)突出相關區域性組織制度的內容
隨著區域一體化和世界多極化的趨勢,區域性國際組織在發展地區經濟與解決地區爭端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9]“一帶一路”倡議所涉及的是沿線特定區域內的若干主權國家,具有顯著的區域性特征。在《國際組織法》課程中需要從兩個方面突出“一帶一路”沿線區域性組織相關制度的內容。一方面,應加強現有的“一帶一路”沿線區域性國際組織的法律制度內容。對于東南亞國家聯盟、上海合作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非洲聯盟等原來課程中已經包括的國際組織,要結合“一帶一路”的實施加深對其研究;同時還應當將環印度洋區域合作聯盟、東非共同體等與“一帶一路”相關但是研究較少的國際組織包含到教學內容中。另一方面,在介紹相關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引導學生思考、研究“一帶一路”倡議下建立新的國際組織的可能性及其途徑,以及如何進行基本制度的構建。
(四)根據專業和學生特點開展多語種教學
語言是用來傳播、獲取知識的工具,使用單一語言還是雙語、多語種教學,其目的都是為了師生在教學過程中進行更有效地交流,使學生更好地掌握專業知識。《國際組織法》教學中的語言問題具有特殊性。教師在授課時,除了中文以外,如果能輔以英語、法語等聯合國、國際法院、歐盟等主要國際組織的官方語言,則有利于準確講解有關知識點。對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來華留學生來說,教師通常在《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中使用的中文和英語既不是其母語,也不是其國籍國的通用語言。有些留學生的中文和英語水平都有限,有些甚至完全沒有學過英語。但是,筆者在教學實踐中發現有很多非洲學生來自法語區國家,能夠熟練應用法語學習和交流;而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中亞國家的學生中除了其本國語言外,俄語水平也較好。而對于中文水平有限的來華留學生,如果老師能夠使用學生更為熟悉的語言與之交流,則有利于防止學生因為語言障礙而產生畏難情緒,可以更好地幫助學生去學習、理解專業知識。
為了適應實施“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新形勢,國際法專業教師的外語能力應向多語種方向拓展。這不但有助于教學和互動,也有利于任課教師對相關區域性國際組織法律制度的研究水平,可以作為促進《國際組織法》課程教學、科研共同進步的一項重要舉措。
(五)開發多種輔實踐教學方式
《國際組織法》的實踐教學學時安排通常是總學時的10-20%左右。由于總學時有限,實踐教學大多數都是采用邀請校外實務專家進行4-8學時的專題講座、交流?!秶H組織法》課程本身理論內容多、總學時少,這種情況下要增加實踐教學的學時是非常困難的。因此,開發多種形式的輔實踐教學是可以采用的一個在學時數以外增加學生實踐經驗的方法。目前,最切實可行的輔實踐教學方式有兩種:一是組織學生到國際組織駐中國的機構參觀,二是推薦學生前往“一帶一路”相關國際組織實習。
近年來,各國際組織與中國的聯系更為密切,很多重要國際組織紛紛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這為學生前往參觀、實習提供了更多機會?!秶H組織法》課程的任課老師應主動收集各國際組織的實習招聘信息,推薦學生申請各國際組織的實習崗位,幫助他們獲得在課堂之外、在實踐中學習《國際組織法》的機會。
總之,國際法的研究和教學應立足于“一帶一路”倡議下國際關系的新發展,將新的教學理念融入到課程建設中。在為國家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服務的思想指導下,根據本專業和學生的特點對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進行課程改革,積極推動我國法學教育的國際化,為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培養高質量的國際法人才。
國際法畢業論文范文模板(二):國際法視角下商標犯罪刑法的使用范圍的相關探究論文
摘要:商標作為產品的標識一直以來都是該產品區別于其他產品的主要標準,也是生產經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它一旦被注冊,其他任何企業都不能冒用。但由商標冒用而引發的系列犯罪現象也是層出不窮,嚴重的影響了經濟秩序,損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而刑法就針對這些商標犯罪行為做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以此來震懾和警示犯罪行為人。通常在法律條款中對商標犯罪都定位集中在了“馳名商標”這個范圍,司法部門在定性犯罪行為的時候可以依據“其他情節嚴重”或“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兜底條款予以定性和判斷,對商標予以全面的保護,但若是將假冒注冊商標罪與反向冒用等同起來,雖然這樣的說法并不恰當,但仍可以將其納入到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范圍內。而國際法中對商標犯罪并沒有一個更加科學和明確的犯罪標準。因此在適用刑法時也需要謹慎與嚴格。在此,文章就從國際法視角來分析商標犯罪刑法的使用范圍。
關鍵詞:商標犯罪;刑法;適用范圍
知識產權的本質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它包括了著作權和工業產權,其中最顯著的就是商標權。該權利的內涵、基本行為都在《刑法》、《經濟法》、《商標法》以及《知識產權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它的使用期限一般是十年為期。從法律角度上分析,商標是企業通過自己的智力發明了的產品、提供的服務等,在相關部門依法注冊的品牌名稱、圖形、聲音等來表明這些產品、服務的所有權的顯著標志,以此來識別和約束商品、服務的來源,這對于生產者、銷售者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國際上也十分注重包括商標權在內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并對其進行了相關的立法規定。比如日本、英國、美國等國家的《商標法》以及系列國際條約、公約等對都明確的規定了商標注冊的條件、行使的權利、履行的職責以及侵害形態。但基于國際形勢的日益復雜化,商標犯罪的種類和形式也愈加多樣和隱蔽,當前的我國刑法對商標犯罪的立法也逐漸暴露出了極其深刻的問題,出現了一定的模糊性、滯后性,加上國際犯罪猖獗,我國的刑法無法與國際立法相融合,法律漏洞也就讓犯罪分子更有了可乘之機,因此國際法視角下的商標犯罪刑法使用的范圍、準則與必須要與國際法接軌。
一、商標犯罪概述
(一)商標犯罪一般指的是侵犯商標權罪
我國的刑法是這樣對其進行定義的:侵犯商標權罪是違反商標法規,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破壞商標管理制度,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由于知識產權在經濟的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顯和突出,該領域很快就成了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要范圍。據相關數據顯示,在聯合國規定的十七中國際性犯罪行為中,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最嚴重、最普遍的,其中商標權罪占據大部分比例,而在我國所結案的刑事案件中,該類犯罪行為也占到了知識產權罪總和比例的80%以上。這個龐大的數據不僅說明當前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日益猖獗,也說明法律體系仍存在著很多的漏洞。
(二)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知識產權的范疇十分廣泛
但它實質上具有著在社會領域流通的商價值品屬性,因此它沒有實質的形體性,也就說明知識商品的擁有并不等同于對該商品產權的擁有,加之知識商品的傳播途徑和方式呈現出多樣化特點,致使產權的所有人難以對其進行直接的掌控,侵權行為也就越來越多。但問題的根本并出現在立法上面,而是出現在司法解釋工作的滯后性上,也就使得定罪量刑缺失了科學、系統的具體標準。比如針對商標犯罪,《經濟犯罪追訴標準》中所規定的定罪量刑和追訴標準就不科學、不標準、不符合當前的實際,有些問題也沒有做出更進一步的解釋,甚至將追訴標準與定罪標準等同了起來,這就使得定罪量刑缺失了客觀、公正與公平。而審判實踐不僅要依據實體法,也需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對其內在問題做出的司法解釋。那么在這樣的背景下,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對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具體應用將《刑法》中的相關條款進行了多次的補充與修改,以此來具化、細化對商標犯罪的規定,直至目前商標犯罪的相關刑事立法以及司法解釋也呈現出了明顯的合理性,在打擊和嚴查商標犯罪中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對刑法中有關商標犯罪中的一些專業性術語進行了解釋,使得定罪量刑的范圍、標準更加具體和詳細,極大的提高了刑法條款的可行性。
(三)修訂后的司法解釋與之前對該犯罪行為的規定有了極大的不同
其一,在定罪量刑的標準上有所降低,反向假冒犯罪行為的起刑標準是非法經營或銷售數額達5萬元以上;非法制造商標標識的為非法經營數額5玩以上或違法所得數額3萬以上。而在《追訴標準》中對應的數額分別是10萬以上和20萬以上。其二,對于“情節嚴重”的論述則包括了非法經營數額3萬以上或違法所得數額2萬以上。其三,個犯與單位犯罪的起刑標準也有了具體的規定,并且兩者之間的數額差距從5倍縮減到了3倍。其四,明確了觸犯不同罪名時的處罰原則以及進一步明確了“相同的商標”的概念,這就使得商標犯罪的形式、范圍有了更加明確地界定。比如1997年修訂的新刑法中就將侵犯商標權犯罪分為“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而在2001年的司法解釋中也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納入到了商標犯罪案件的行列中。
(四)由于時代的發展和科技的發達,商標犯罪的形式愈加隱蔽和復雜
甚至有些已經超出了刑法及司法解釋中的規定范圍,那么在執行中勢必會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這就說明刑法使用出現了滯后性和模糊性。而商標權在內的知識產權是一個國際國家都十分重視的問題,并出臺了系列國際條約、公約,而我國國情的獨特性也使得刑法有著鮮明的國家屬性特點,因此我國刑法與國際公約、條約之間在該問題的解釋、使用原則和范圍上還有一定的不同,彼此的不理解、不適用要求我國在執行過程中必須要考慮到國際接軌問題。
二、國際法視角下商標犯罪刑法的使用范圍
(一)犯罪主體的使用范圍
在我國法律中對犯罪主體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犯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主體和單位主體。而自然人主體指的是年滿18周歲(含18周歲)的公民;而單位主體則是指的是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機關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組織。侵犯注冊商標犯罪的主體也包括在內。所謂侵犯注冊商標犯罪從法律角度上講指的是從事工商活動的法人或公民違反商標管理法規、不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來獲取利益,并且非法經營數額或銷售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該行為破壞了工商管理制度、侵犯了他人商標的專用權。
(二)犯罪主觀要件的使用范圍
(1)客體要件。該犯罪行為的犯罪客體具有雙重性,一般指的是國家的商標管理活動和商標專用權主體的商標權。一旦違法行為脫離了這兩個范圍,即使是受刑罰保護的其他社會關系也不構成該類犯罪,而是其他對應的犯罪類型。另外,侵犯商標罪有著極其明顯的主觀性和作為性。商標專用權的義務主體所負的義務是不作為的義務,只要義務主體不實施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的積極行為,就是對自己義務的履行,反之就是有意而為之,違反了自己的義務,觸犯了法律。但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違反的必須是商標管理法規,若是其他并不構成商標犯罪,也是需要以它罪論處。若侵犯的商標沒有進行過注冊則不構成犯罪。
怎樣去理解商標注冊權呢?我們可以這樣將其分為:對商標的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的企業、法人、個人等主體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提交各種真實的、客觀的、完整的資料,而注冊機構也需要根據法律規定認真審核申請主體所提交的資料,并用規范的文書形式記錄在冊,完成注冊行為;對注冊商標的保護。商標一旦注冊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其他任何組織、個人都不能擅自使用、占用、冒用、偽造該商標或者相同的商標,以此來維護注冊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通常所提及的“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僅僅是違反了后者,使得注冊主體對商標的專用權受到了侵害,而沒有對前者造成直接性的侵犯。
很對人會提出疑問“既然是違反了后者,那與前者即商標的注冊有什么關聯?”。實際上,通過對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概念分析不難發現,“對商標的注冊”是整個商標管理活動的基礎,只有申請人去注冊,才會引起后續系列的行為。一旦破壞了注冊商標,也意味著刑法商標犯罪的成立。因此假冒注冊商標行為仍屬于商標犯罪行為,這在1997年修訂的新刑法中就有著明確的規定和解釋。
(2)主觀要件。這就需要從侵犯注冊商標犯罪的表現形式來分析。商標是一個企業或單位的重要資產,是區別于其他商品的主要標志。但由于商標的可轉移性并且商標所涉及法律之外的專業知識,刑事司法人員在判斷、認定商標侵犯案件中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問題愈加困難。而根據現行《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侵犯人只有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才能構成犯罪要件,若是侵犯人在不知道該商標已注冊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下而侵害了注冊主體對商標的專用權,則只承擔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講,構成犯罪的首要因素就是“動機”,即“明知而為之”。具體來講,犯罪行為人對已注冊的商標所具有的法律性質和效力存在著認知,也明白自己所要實施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這是主觀認知故意;同時犯罪行為人又積極去追求因違法行為而帶來的違法所得,這是意志上的故意。由此司法人員對犯罪行為的主觀認知就定位在了“明知”上,但《刑法》中并未對“明知”的含義、界定做出明確而具體的解釋。那么在2004年實施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解釋》中就補充了《刑法》中的“明知”范圍:1.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涂改、調換或者覆蓋的:2.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3.偽造、涂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涂改的;4.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由此也就很好理解侵犯注冊商標的表現形式,即1.未經商標注冊人許2.擅自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3.偽造他人注冊商標并將其用于商品或者擅自制造注冊商標的;4.未經持有該商標的法人同意將該商標用于自己的商品并投入市場的行為;5.商標侵權是指因侵犯其他注冊商標而侵犯其他專有權的行為。
而對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犯罪來講,他們對“犯罪實施者是否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主要是由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流通并不在法律保護的范圍內,經營者在進行交易時通常不是直接明說,那么這個“明知”的要求就過于狹窄了。實際上,明知與確定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它的范圍要廣泛的多。比如某一商品假冒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信息不明確或者不確定這個商品是屬于假冒注冊商標,但是只要是意識到這個商品具有假冒的可能性,這種行為就被納入到了“明知”的范圍。
由此來分析,商標犯罪的刑法適用范圍,在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大多數是為了盈利或者非法收益。但也有部分行為是因為要實現其他的目的。比如為了降低對方的競爭力度,打擊對方市場,毀壞對方形象和名譽等,這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也是實施商標犯罪的常有的動機和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