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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房地產 合同 管理
建設工程投資巨大、周期長,涉及單位、人員多,是一個系統工程,為了保證工程參與各方的利益,協調各方面責任,權利和義務,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工程所涉及的社會公眾利益,必須在工程開始時對有關關鍵問題進行協商,形成可以指導和規范整個工程的綱領性文件―工程建設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和類別非常多,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利和責任的分配及不同的合同風險。按計價方式的不同,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包合同一般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類;按照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圍,以及承包關系不同,合同形式又可分總包合同,獨立承包合同及發展商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合同;按照是否包料的標準,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1.1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照商定的總價簽訂的承包合同。它的特點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標價,并一筆包死。
1.2單價合同
當準備發包的工程項目的內容和設計指標一時不能確定,或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則采用單價合同形式為宜。這樣可以避免由于工程量的不精確,而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承擔過大風險。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它直接費用和施工管理費及各項獨立費用。這種合同方式主要適用于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況。
1.4總包合同
總包就是指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或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人負責組織實施,據此簽訂的合同稱為總包合同。
1.5招標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合同
這種方式是指在同一開發項目中,招標人直接把工程分包給各承包人,并由此簽訂的合同。
1.6獨立承包合同
當開發項目規模較小,技術要求較為簡單時,則招標人可將開發項目的建設任務發包給一個承包人獨立完成。
1.7包工包料合同
包工包料就是指承包人負責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設備。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2.1工程持續時間長,合同管理必須同步。
2.2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巨大,工程價值量大,合同價格高,使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在現代工程中,由于競爭激烈,合同價格中包括的利潤減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
2.3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是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的管理工作。這是由如下幾方面原因造成的。
2.3.1現代工程體積龐大,結構復雜,技術標準、質量標準高,要求相應的合同實施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3.2由于現代工程資金來源渠道多,有許多特殊的融資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項目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
2.3.3現代工程合同條件越來越復雜,這不僅表現在合同條款多,所屬的合同文件多,還表現在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圍內可能有許多分包、供應、勞務、租賃、保險合同,它們之間存在極為復雜的關系,形成一個嚴密的合同網絡。復雜的合同條件和合同關系要求高水平的項目管理特別是合同管理與支配,否則合同條件沒有實用性,項目不能順利實施。
2.3.4工程的參加單位和協作單位多,通常涉及業主、總包、分包、材料供應商、設備供應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運輸單位、保險公司等十幾家甚至幾十家。各方面負責的劃分、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的定義異常復雜,合同文件出錯和矛盾的可能性加大。合同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銜接和協調極為重要,同時又極為復雜和困難。合同管理必須協調和處理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在內容上、技術上、組織上、時間上協調一致,形成一個完整、周密、有序的體系,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3.5合同實施過程復雜,從購買標書到合同結束必須經歷許多過程。簽約前要求完成許多手續和工作,簽約后進行工程實施,要完整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相關的合同事件,從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個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前功盡棄,導致經濟損失。所以必須保證合同在工程的全過程和每個環節上都順利實施。
2,3.6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相關文件,各種工程資料繁多。在合同管理中必須取得、處理、使用、保存這些文件和資料。
2.3.7管理過程持續時間長。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工程持續時間長,這使得相關的合同,特別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期較長。它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敗。
(三)、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重要。合同管理的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履行、終結直至歸檔的全過程
3.1內容
3.1.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合同履約率。
3.1.2經常對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進行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知識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3.1.3建立建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3.1.4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數、造價、履約率、糾紛次數、違約原因、變更次數及原因等。通過統計分析手段,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提高利用合同進行生產經營的能力。
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目前,具有龐大體系、相對復雜的建設工程,其工程操作技術要求及質量指標相對較高,社會安全影響力較廣,對此,與其他相關項目合同相對比,其合同極易受到外界各種環境因素的影響,風險度更大。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不足環節
1. 簽訂矛盾性合同
基于影響力較廣的建設工程合同前提下,簽訂不完全的工程實施合同,將增加建設工程的施工難度,也不能精準地表達和定義工程合同,從而造成各種錯誤、矛盾以及缺漏等問題。同時,具有成本投資較大、工期較長、差異性較大特點的建設工程,需要求客觀緊密的合同條款。在承發包雙方簽訂工程建設的同時,職責不明、內容不清的合同約束條款現象,普遍存在,在此種狀況下的合同簽訂,在一定程度上欠缺操作性與完備性。比如:延誤或提前建設項目的施工工期,且并未預先約定一定的獎懲條例。針對較長工期的建設工程,一些材料價格在施工期間發生一定程度波動時,并未預先約定一定程度的調整策略。或即便預先約定,卻并未約定整合的范圍和幅度,進而使雙方在結算時產生矛盾爭議。
2.相對復雜的合同實施過程
持續時間較長的工程項目,其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也相應較長。因此,承包合同若得到真正的履行,需順利完成成千上萬項相關工程。項目全程中,各個環節緊密相關,稍有差錯,將一觸即發,直接造成嚴重的經濟后果。對此,建設工程項目的進行需與合同管理保持一定的同步性、連續性。
3.不平等的合同條例
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承發包任何一方,擁有平等的經濟法律地位。但在工程實際承包過程中,存有一定的合同雙方權利、利益并非平等的現象。承包合同的簽訂,也存有發包人過度強調對方的任務,減少自身的約束性條例,尤其針對自身違約、賠償等各個方面的不確定約定,并在建設工程承包中施加部分苛刻。不公平條件,而對于承包商來講,基于自身工程項目的獲得情況下,勉強接受。與此同時,在工程具體實施過程中,部分承包商為了避免自身紀念館及利益受損,就采取各種不合法手段,偷工減料,造成工程嚴重的質量隱患。
4.合同管理人才欠缺,管理水平較低
基于涉及面較多、專業面較廣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需擁有具備一定專業技能知識、法律知識兼并工程管理知識的合同管理的綜合性人才。多數建設工程企業管理階層欠缺專業技能人員,或欠缺一定的相關合同管理人員培訓體系,較低的項目承包合同風險防范意識,未能真正有效的管理合同。與此同時,履行合同的全程,未進行嚴格的監控,未全面評估與總結。除此之外,針對合同文本以及相關的信息資料未進行明確的歸檔整理規定,使合同管理完全處于分散凌亂的管理狀態。部分工程企業合同管理信息的搜集、保存以及維護技術相對落后,管理合同應用設備軟件的開發與運行相對停滯,進而造成粗放合同管理。工程項目的內部信息資料未得到真正的開發與使用,未依據現代化的項目管理理念優化合同管理流程。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應對策略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部門以及相關負責人員,結合動態化的管理流程,為管理目標的預期實現,運用科學的管理策略,全面落實簽訂和履行工程合同實施管理的活動全程,也即是具有一定動態化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對此,優化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質量水平,卻八婆全面履行合同,需重點把握好以下幾方面應對策略:
1.強化項目招投標管理
建設工程的實施全程,需堅持項目施工設計圖的原則進行工程招標,最大限度的規避與減少內在潛在的不安定因素,進而使工程造價得到一定的有效控制,保障施工質量。同時,工程招標過程中,需樹立合同理念,加強合同管理,盡可能提供完善的技術性資料,創造良好的現場環境,讓投標人在潛在環境中盡量免遭風險而進行公平性的投標競爭。
2.努力培養專業化管理人員
管理部門的人員業務綜合素質提高,需加強合格性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兼備合同法律條例精通,全面掌控建設項目施工全程,及擁有現代化管理理論知識的綜合性、專業性管理人才,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所必需的。較強技術性、較高復雜度的工作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尤為重視的內容。對此,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嚴格的培訓與審核,針對審核指標通過的合同管理人員,并獲取相關從業資格,可真正上崗工作。加之逐步完善的建設市場的發展與相關法律條例,需進一步培訓教育已獲得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進一步加深業務水平。
3.強化合同索賠管理
建設工程索賠的重要參考依據是合同,相應的,有效延續合同管理主要依賴于索賠。對此,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其義務未真正落實,而造成另一方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損失一方可運用合同的相關規定程序向對方索取一定經濟或時間補償需求的行為,是索賠的要義。建立于客觀存在的損害后果前提下,進行相關的索賠,并依據一定的法律條例或合同規定進行索賠處理。
4.構建健全的合同管理體系,確保合同的實施
構建較為健全的合同管理程序,適時跟蹤管理合同的動態過程。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的簽訂管理需予以重點關注,加強合同轉變、整合以及補充等各個管理環節工作,確保統一性、連續性地履行合同。合同關鍵性變更發生時,處理合同變更的乘程序與依據需特別重視,并適時進行合同變更。針對發生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需進行及時有效的協商,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表明相應替代的條例、協議,進而進行動態掌控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管理全程得以真正落實。同時,合同預定的履行率的進一步提高,需全面有效的掌握在內,確保實現工程的最終目標。合同管理部門的設置、歸口管理合同工作也不應忽視。合同與之相關的簽訂、審查、授權、公證以及履行等各項工作需做好的同時,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合同管理體系需進一步健全,嚴格依據既定程序進行相關操作,加強合同管理的深度與廣度,全面落實合同施工的履行條約,有效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5.合同歸檔整合工作全面落實,控制合同信息化管理
順利完成簽訂合同之后,合同文本的管理工作需做好,作為合同內容的關鍵性延伸與解釋的組成部分,具體包含有:合同、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以及工作聯系單等,需完整保存,并建立相關的技術檔案備份,創造順利履行合同的有利條件。同時,建設工程動態化管理需求指標的滿足與落實,需構建合同管理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文檔編碼及檢查系統,搜集信息文檔、相關事項處理制度等,唯有如此,合同涉及到的各項信息均能得到有效處理,動態分析合同具體執行的狀況,并參照相關的分析結果,采取相應的積極策略,進而在合同管理全程中,及時的處理矛盾爭議、索賠事項,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減免社會資源的浪費。
關鍵詞: 工程監理 合同管理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中,業主不得隨意干涉工程師的工作,否則,將被視為侵權性質的違約行為;同樣,監理工程師也必須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與承包方有經濟聯系,更不能串通承包方及其人員侵犯業主利益,否則,業主將利用法律手段讓監理工程師離開工作現場。
在過去一些工程項目的監理實踐中,由于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有些業主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一種情況是,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
另一種情況是,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是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頭管理,左右為難,無所適從,反面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
再一種情況是,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
因此,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方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方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及時改進和解決。已證明監理人員判斷或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主動向業主承認錯誤并提出改進意見。當監理工程師認為是正確的和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業主委托監理方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就必須對監理方給予充分信任,對各自的職責、權限有明確的劃分。而且為完成一致的任務目標,達到預期的目的,兩者間僅分工明確是不夠的,業主與監理方還必須默契配合,無保留地合作。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尊重監理方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授予監理方必要的權力,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的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應大膽放手,將付款簽發權交給監理方等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約束業主與承包雙方遵守合同規則,避免雙方責任的分歧以及不嚴格執行合同而造成經濟損失,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監理方開工令是工程正式開工、合同正式實施的標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歷天”計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圖、單項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驗收竣工日期都以開工令之日為起點。所以,在監理方開工令以后,承包方應迅速地、不拖延地開始施工,包括人員的到場、現場條件的準備、施工機械設備和物資的轉運等。對于業主和監理方來說,為了保證承包方能及早進入工地開始施工,應按合同文件的要求,為承包方的進場準備好必要的條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規定的道路、橋梁、電力、為承包方準備的住房、施工現場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項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要適時合理地簽發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復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由于承包方拒不執行監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現嚴重、安全、環保隱患,如繼續施工將出現嚴重質量、安全、環保事故或其他嚴重損失時,強制承包方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停工令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由于承包方嚴重違反規程規范和合同要求,已經出現重大質量、安全、環保,或者如果繼續施工將對本工程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時,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頓或進行事故處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質條件已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意外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施工,研究處理措施時,監理工程師可下達停工令。
復工令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認真處理并達到要求,書面遞交復工申請后,同意承包方繼續進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會經常發生進度拖延的情況,如果這種拖延影響合同竣工工期,承包方又無延期的正當理由,或有正當理由,但經雙方協商后仍可采取措施彌補已經損失的工期,這里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承包方,采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進度以滿足期限要求。但如果發生以下幾種情況時,則應將整個工程或局部工程的竣工時間作適當延期。第一,增加了工程項目,改變了工程性質或增加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質量要求。第二,施工中遇到了罕見的惡劣氣候條件。第三,由于業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妨礙了工程的進行。第四,其他不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凡遇到這四種情況時,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業主、承包方磋商以后,確定工期處長的期限,并通知業主和承包方。
另外,正確地、公正地處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分擔總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工程建設施工期有長有短,施工條件千差萬別,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未知因素也較多,因此,風險相對較大。當遇到這些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沒有明確載明應當由誰承擔的風險,并已造成損失時,雖然各方都有責任,但往往都把風險推向對方。這時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公平合理地妥善處理。一般來說,在判斷承擔風險的責任方面,應以最易克服或解決這些風險的一方承擔更多的責任。
應由業主方承擔的風險有:施工現場準備方面的問題;施工條件的變化問題;工程量的變化問題;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或設計缺陷和特殊風險等問題。
應由施工承包方承擔的風險有:投標書中的問題;承包方自己的能力問題;對新的工程項目和市場環境不熟悉問題;安全方面的問題等。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引言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契約經濟,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合同在企業對外經濟交往中越來越重要,它是甲乙雙方實行承諾保護雙方利益的表現,合同管理也因此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本人現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談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綜合管理。
1合同與施工合同管理
1.1什么是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或者說,是法人和法人之間,或法人和公民之間,或公民和公民之間為實現某種目的而確定相互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1.2施工合同管理的含義
所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指的是在承發包雙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而明確制定的雙方所需履行的權利與義務;其次是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按照合同的約定,為確保項目成功實施所采取的全部管理活動。具體管理活動體現在對項目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等進行的管理。
2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現代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是經過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實踐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已逐漸被人們認識和接受。然而,目前還有相當多的建筑業企業即承包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仍然沿用以調度為中心的現場管理模式,往往只重視項目進度和質量,造成企業項目管理的龍頭偏位,最終結果是項目投入產出的不對稱,效益從合同管理的缺陷中流失。現就常見的、比較有代表性的三個方面問題介紹如下:
2.1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責任主體錯位
該問題主要容易在承包方企業中產生,主要表現在: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企業法人遠離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企業在對某項目投標中標簽訂合同后,與項目經理簽訂內部經營責任書,把合同直接授予項目經理或項目部,企業法人對合同履行情況就不再過問了,只要求項目經理按經營責任書返回企業利潤就行了。其后果是,項目經理能力強、管理到位的,外界環境、風險等干擾因數小的項目完全可以實現利潤;但是,若遇到項目經理以一己之力無法有效克服的困難時,加上企業法人中間過程的管理控制不到位,勢必會給項目造成巨大虧損,這樣的實例相信我們都屢見不鮮。
2.2合同履行分析不到位,重視度不夠
國外好的承包商都十分重視合同履行分析,他們對待合同就像讀圣經一樣,經常研究對照,從中找出問題,趨利避害,而國內許多承發包方企業,一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三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形成“營的不用,用的不知”,即管理合同的部門具體不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長期以來,造成很多企業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識,缺少依法管理合同和兼顧全局利益的觀念。
2.3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隨意性強
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作為買方市場的發包方往往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經常會提出一些苛刻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承包商身上,因此,承發包方就會做出一些有悖法律法規的事情,如:合同條款有失公正,或直接使用不規范的合同文本情況比比皆是;簽訂“陰陽合同”,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情況屢見不鮮;借用其他承包商名義違法承包的情況時有發生;違法轉包、過度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等等。總之,承發包雙方為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發包方想盡一切辦法轉嫁風險,壓低承包方價格;另一方面,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在盡一切可能迎合發包方要求的同時,常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轉包等非正常手段來獲得利益,最終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進而產生法律糾紛。
3 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及建議
3.1明確責任主體和執行主體
項目經理為何不能作為項目責任主體,其主要原因:一是項目經理作為自然人不能承擔消極的或積極的合同履行的法律后果;二是合同履行后果一般體現在工程竣工后,項目部組織的暫時性,項目經理的任期性,制約著責任主體的到位;三是項目經理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對項目巨大虧損負經濟責任。 因此,合同履行主體的界定應該是:(1) 企業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責任主體(包括合同履行的最終責任),合同的最終權益也應由企業法人來享有,這樣,企業法人對項目合同的監管才能到位,項目經理負盈不負虧的問題才會得到有力約束;(2)項目經理和項目部是合同履行的執行主體,其職責是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強化全員合同意識,全面履行合同,能根據合同及時認真地開展索賠,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2要全員重視合同履行分析
合同履行分析是承包商落實合同責任,分享合同權益的關鍵性措施。通過對合同進行分類歸檔,專項細分,對照項目,解釋說明,把原始合同文本變成執行合同文件,使合同執行人員明確合同責任在哪里,便于實施全員合同控制。它體現了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
首先它要求合同管理人員能夠準確地解釋合同,通過對合同的總體分析和詳細分析,形成合同執行文件。合同總體分析重點是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文件,把合同規定落實到帶全局性問題上,合同詳細分析,就是把合同規定的內容落實到合同事件上,通過制作合同事件表把合同的責任分解到具體施工部位,工序、工種和人員崗位上。
其次它要求做好合同交底。通過管理部門逐層陳述合同意圖、合同要點及合同執行計劃,使合同責任落到實處。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經理及合同管理人員已進行合同交底,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部全體人員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計劃,各職能部門的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措施等,并逐層形成合同交底記錄。最后根據項目經理要求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發各執行人員,指導其管理活動。
3.3加強建筑市場監督和引導
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關系失衡和過度競爭問題是產生承發包方鋌而走險違背法律法規最主要原因,這需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包方、承包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夠逐漸得到解決,正常的建筑市場環境才能得以維護,才能規范、健康發展。一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發包方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對承發包方的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二是,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建立承包商誠信檔案;三是,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在招投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承發包雙方的利益,行業主管部門在招投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不要過分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
4企業如何才能更好的實施合同管理
4.1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承發包雙方企業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和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要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流程進行操作和執行,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和保障。
4.2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直接影響合同管理的質量。所以要通過培訓和健全合同管理人員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提升專業知識,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增強合同管理人員要按照規范和程序依法簽訂、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識。促進企業合同管理更好的法制化和誠信化。
4.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對合同管理好壞、得失的評估,其主要工作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辨別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并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關鍵詞:水利水電 工程建設 合同管理工作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合同管理是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我們必須重視并加強合同管理,積極借鑒國際上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逐步縮小與西方國家之間的差距,力爭把我國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做好。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以及水利水電工程參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經濟活動涉及的情況比較復雜,這就要求工程參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國家基本建設方而的業務知識,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設方而的法律知識,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嚴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合同進行動態管理,以達到預期的合同目的,實現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概述
1.1、合同
簡單來說,合同即契約,是伴隨著商品經濟而產生的,是經濟活動中社會法制化的反映,具有法律效力。
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指為完成一定的建安項目,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承包方和發包方經過商定,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書面協定。
1.2、合同管理
指水利水電建設主管及相關機構、以及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等各方,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在遵守法律法規制度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活動,監督、指導、組織和協調合同關系,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1.3、基本特征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具有合法性、嚴肅性、真實性、目的性和預見性等基本特征。
1.4、任務
充分運用監督、指導、組織和協調等手段,依法保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促使合同雙方依法履行合同的簽訂與變更、承擔違約責任、合理處理合同糾紛等義務,杜絕與制裁違規違法行為,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
2、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國水利建設相關主管部門及單位按照相關制度與法規,對合同關系實施組織與協調,防止并制裁違法行為,處理施工合同糾紛,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的一系列活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確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學的特性,同時它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實行合同管理,使我國的工程建設有據可依,在發生糾紛時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規范我國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市場。此外,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還具有以下作用。
2.1、合同管理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重要科學依據,同時它也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質量安全管理、計劃管理等共同構成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項目管理過程,它是進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
2.2、合同對各合作主體之間具有約束規范作用,對合同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都做了明確的規定與說明,它是明確合同主體權利和義務的一種協議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證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各單位的權利實現,同時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正常發展。
2.3、水利水電企業的信譽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來保障,當前招標投標中,大多評標都會涉及企業的社會信譽和合同履約率,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約率,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
2.4、由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間接口復雜、涉及金額較大、建設周期長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材料供應商及承包商間難免會發生各種糾紛,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發生糾紛時,合同管理是其解決的重要法律依據。
3、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起步較晚,雖然近年來我國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等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合同的簽訂與履行不夠嚴肅
合同是簽訂雙方發生糾紛時,問題解決的重要依據,如果沒有有效的合同制約,糾紛發生后會比較麻煩。目前業主急于開工,與承包商草簽協議的情況經常發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一旦發生分歧,由于合同條款粗淺,草簽的協議根本不能為糾紛的解決提供有效的依據,這同時也降低了合同的執行效力。
3.2、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專業技術人才較少,目前我國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礙就是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較高,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它是一項知識面較寬#專業化程度較高的管理工作。
3.3、合同履約率較低,合同雙方中一方或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時有發生。對于投標項目,實際施工與標書內容存在較大出入,在施工中部分承包方的人員配備及其資質與合同嚴重不符,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速度緩慢,延長工期的情況也經常出現,這都極大的降低了合同管理質量。
3.4、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地下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在制定合同時,無論是承包商還是建設單位對現場的了解程度與真實情況總會存在一定出入,因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會經常變更合同款項。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到現場條件的限制,部分施工作業與合同約定有很大不同,加之施工中遇到的許多問題在合同中都沒有提供對應的解決措施,這都需要對合同進行補充。
4、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措施
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推進國際一體化,更是市場經濟的要求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切實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和實施效果,推動項目管理向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方向發展,確保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
4.1、加強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積極推行合同范本
基于合同范本具有條款完備合法、嚴密性強、可操作性強等優點,有助于權利與義務的明確,能有效防止合同漏項、缺項及非法或不平等的條款等情況的出現,因此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要大力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4.2、強化合同審查制度
建立嚴格的合同審查制度,對合同簽訂條件是否成熟、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投標企業基本情況和相應資質等內容進行嚴格審核,以確保合同能夠全面、順利的得到履行。
4.3、加強合同資料管理
建立健全合同資料管理制度,規范簽證與往來函件的發放、簽收程序和手續。
4.4、強化管理意識,完善管理體制
加強合同管理,要遵循法律程序,強化管理意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實施合同會審會簽制、合同章專用制與法人委托制等制度,降低合同管理中的盲目性。
4.5、樹立法律觀念,實施法制化管理
《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為合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各級機構和相關人員要樹立法律觀念,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學會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約束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事業健康向前發展。
總之,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穩步快速發展,我國建設了大量的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行業作為我國的一個重要基礎性行業,它與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為此,我國政府十分重視水利水電工程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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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U41 文獻標識碼:A
公路工程施工的投資往往都比較大,并且有著非常長的周期和特別廣泛的涉及面,這樣管理起來就非常的困難。因為公路工程的施工是建設項目的最后實施階段,它關系發包人、建設單位和承包人以及施工單位的利益,所以需要做好公路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但是在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本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辦法。
1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對合同單價隨意調整或者是對公路驗收的標準進行隨意的提高:這些行為都是違反合同約定的;比如在某個地方的路網工程中,公路行政主管部門是業主,而公路行政主管部門下屬的一些單位則是施工單位,這樣就會出現過多的行政干預,在施工合同簽訂之后,行政主管部門就會隨意的抬高合同中的單價,并且對公路驗收的標準也進行了提高,比如將合同中規定的三級標準的公路替換成二級公路標準,這樣就會增加建設單位的工程造價和工程投資。
市場中經常會出現一些陰陽合同:陰陽合同是分開的,陽合同指的是發包人在選擇承包人的時候是按照正常的招標程序來進行的,在簽訂施工合同的時候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的要求與中標承包人進行簽訂;但是在有形建筑市場之外,和承包人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這份協議是雙方承受的,雖然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備案,但是依然存在著法律效力,就被人稱為陰合同;陰陽合同在表現形式方面存在著很多的差異,最明顯的差異就是發包人不正當的利用建設工程中的有利地位,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承包人的身上。
施工企業的合同意識有待加強,并且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的缺乏:主要表現是在施工中不依照合同,或者是在施工中出現問題之后也不按照合同的規定進行解決,他們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找領導,這樣就不能正確的解決問題。有很多的施工企業都沒有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并且有著一定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也是十分的缺乏;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學合理的操作流程,自然就會影響到動態合同的跟蹤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并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它需要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并且需要對公路工程建設的全局進行綜合的考慮,所以就需要非常高素質的人才來擔任這項工作。
合同索賠工作的難以進行:公路工程建設因為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政策社會、自然環境等等,所以就容易出現一些合同索賠的事情。索賠是受損者正當的權利訴求,是法律和合同明確規定的,從本質上來講,其實就是重新分配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方向的比例。所以索賠對于承包人來講,其實就是在對自己的正當權益進行保護,但是目前因為行政過多的干預著公路市場,這樣就會影響到索賠工作,增加合同索賠的難度。
2 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要加強合同管理知識的培訓力度:因為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并且合同管理在建設的全過程中都有體現,比如工程的招投標、履行合同的過程、變更和索賠以及處理一些爭議等等,所以就需要建立起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要想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需要一些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的人才,施工企業可以定期經常的對企業的員工進行培訓,可以根據具體工程的特點,選擇合適的培訓方式,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職工的施工技術、工程的造價以及財稅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應該對一些有著較高政策觀念和合同管理理論并且有著很多實踐經驗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努力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還應該對合同管理的工作進行嚴格的規范和把握,從而有序高效的進行合同管理工作。
對招標文件進行認真的審核,對合同中重要的條款進行仔細的分析:這主要指的是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應該做的事情,合同的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對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要特別注意一些將重大風險轉移給承包商的條款,要對此提出修改的要求,如果達成了修改的協議,就需要將其作為談判紀要加入到合同條件中去。如果是一些不公平的條款,比如加重了施工企業的責任,但是卻減掉了一些必要的權利,那么就需要在投標階段就進行協商,從而對其進行必要的調整;如果沒有協商成功,那么施工企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來降低合同的風險,比如增加投標報價的費用等等。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還應該特別注意一些開脫業主責任的條款,比如沒有將索賠條款列進合同中、沒有一個拖期付款的時限、沒有利息,以及業主如果不滿意部分工程,就可以扣減工程款等等內容。如果合同中的條款存在著一定的模糊,就可以要求業主進行澄清,這些澄清的文件要將其作為合同文件的補充部分。公路的施工合同應該在一般條款的基礎上,比如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等內容,還應該包括其他的一些必要因素,比如保險、稅收、文物和專利等等。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對這些方面綜合考慮,因為在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對合同的履行產生很重大的影響。要最大限度的明確合同中的條款,不能存在著含糊其辭等情況,因為這樣會對工程的施工以及交工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甚至會埋下一些隱患。
在合同談判的時候,施工企業應該挑選一些具有較好應變能力的工作人員,還將談判的原則和主要的目標牢牢記在心中,如果是一些特別重要的問題,比如工期、質量、造價等方面,應該制定出必要的談判策略,對一些有些風險和苛刻的條款應該積極的爭取,從而簽訂出雙方權利和義務都比較平等的合同。施工企業應該給按照程序化和合法化的原則來進行合同的簽訂工作,要想減少施工過程以及交工中的糾紛,就需要保證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嚴密科學的。
復核工程量清單,認真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標階段所制定的工程量清單往往只是簡單的依據設計的圖紙,這樣就會與施工階段的設計圖紙存在著很大差異。而且公路工程往往有著十分復雜的地質條件,并且因為某些情況還需要變更工程,這樣招標工程量清單就會在很多方面和竣工工程量清單存在著不同;但是,如果在公路施工的過程中,業主只要發現單項工程量累計量大于了招標清單工程量,就會停止支付工程款;復查清單之后才繼續支付增加工作量的工程款,這樣就會出現很多的問題,比如出現一些資金積壓等狀況;因此,施工企業就需要對工程量清單進行及時的符合,如果工程量出現了變更,應該及時的向有關部門申報,這樣就可以有效的緩解施工企業的資金壓力。
公路工程的工期往往比較長,這樣長的時間跨度就會產生非常多的清單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并不能有效地溝通和交流,所以難以避免的會出現一些漏計工程量的狀況,這樣就需要做好計量臺賬的工作,從而有效的指導復核清單工程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對施工企業規定了一定的義務,比如,施工企業在施工的時候應該遵守合同要求的進度,還應該按時移交工程,工程的質量應該符合要求;需要變更工程的時候,應該及時的通知業主,從而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等等。
對索賠資料進行及時的收集和整理,及時進行索賠: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公路工程的施工索賠,這是法律賦予施工企業的權利,從而保證施工企業能夠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大大降低工程的損失。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場中,施工企業仍然是弱勢群體,這是因為競爭太過激烈,所以為了獲得機會,就可能采取一些低價中標的策略。這時,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就在于變更與索賠等條款是否能成立,這對企業的虧損和盈利也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在公路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經常的到施工現場中收集施工的相關資料,在對現場施工動態及時把握和了解的基礎上,幫助業主對因為種種原因所產生的費用進行審核,比如設計的變更以及現場簽證等等,從而保證工程總結算的順利進行。
對經驗進行總結,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每一個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員都應該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對合同管理成功的經驗進行總結,并且進行推廣,對于一些失敗的教訓應該進行深刻的反思,比如一些不嚴謹的條款等等,應該進行及時的修正,從而不斷的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結語
隨著時代的發展,公路工程的數量越來越多;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管理十分重要的一個方面,應該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本文簡單介紹了目前在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然后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和方法,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價值的參考意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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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總承包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意義進行分析,簡要總結了現階段在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關鍵策略與要點,望能夠為后續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
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作者:賴煒圣 單位:中交(廈門)投資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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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對策;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how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突飛猛進,各個行業的發展都是日新月異的,其中建設工程方面的發展尤為顯著。與此同時,建設工程方面的存在的各種問題也日益顯著。由于我國的法律機制尚不十分健全,因此在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方面的問題表現的尤為突出。筆者通過這幾年在建筑單位從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經驗,淺談一下目前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同時提出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和措施的一點淺薄看法。
2、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在現代工程項目管理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為與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投資)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區別于其他類型項目管理的顯著標志之一。
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價格(成本)、工期和質量(功能)等目標,規定著合同雙方責任權利關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廣義地說,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他工作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在現代工程中,沒有合同意識則項目整體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實現項目的目標。
在現代工程項目中不僅需要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和部門,而且要求參與工程項目管理的其他各種人員(或部門)都必須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整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履約時間長、合同內容龐雜。大型項目要涉及幾十種專業,上百個工種,幾萬人作業,合同內容自然龐大復雜。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甚至在有些小型項目中會出現先施工后簽訂合同的現象,或者根本沒有合同,僅僅是口頭約定。而在工程施工程中,一旦出現一方違約,則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之分。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訂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等。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抓好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是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混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利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生歧義及時溝通。
4.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
4.3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
5、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5.1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細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針對當事人缺乏訂立合同的經驗和必要的法律常識,由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陳列,以便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參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防止事后發生糾紛。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完整,調控齊全,雙方責權明確、平衡,從而風險較小,對一些不可避免的風險,分擔也比較公正合理。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各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總結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5.3 加強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任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都要加強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風險,如果不能及時透徹地分析出風險,就不可能對風險有充分的準備,則在合同履行中很難進行有效的控制,特別是對風險大的工程更要強化合同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賠制度是相互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
6、結束語
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分析;成本控制
從當前建筑市場經濟活動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觀念與誠信意識很多建筑單位依然淡薄,在市場當中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承發包雙方缺少自律行為,并且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使建筑市場的經濟秩序日趨混亂。此外,由于建筑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規則上較差,對于履行FIDIC條款的意愿不足,在參與國際競爭上錯失了非常多的機會。為此,建筑企業不僅要對內部的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優化與控制,更要積極轉變國際競爭觀念,不斷提升對國際市場規范的認識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得到穩定持續發展。
1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差,違約情況較多
當前,隨著建設項目的增多,合同條款涉及的內容日漸增多,在履行合同條約上也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據相關部門調查統計,在我國合同履約率只有40%,嚴重影響到了合同的信譽度、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更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威脅。更對規范的市場秩序造成了影響,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資等情況越來越多,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據統計,在2002年,全國約有23785家建筑企業拖欠的工程款數額達到了2445億元,全國共拖欠的工程款達3764億元。此外,鑒于建筑市場在運行上也存在問題,很多承包商施工責任意識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況非常多,嚴重威脅到了建筑市場的穩定發展[1]。
1.2“陰陽合同”屢見不鮮
“陰陽合同”就是指工程的發包人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下達給承包人中標通知以及相關規范,與承包人簽署施工合同的過程。除了在建筑市場規定范圍內簽訂合同以外,又與其他承包人簽訂補充協議,但是這份協議并不能通過審查備案,但實際雙方均認可,這就被稱為“陰陽合同”。當前,市場中“陰陽合同”簽訂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種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將價格壓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攤等[2]。這種行為是發包人獲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徑,更是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為此,“陰陽合同”的存在勢必會為建筑市場環境帶來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上不夠公平
在我國的《合同法》當中,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在經濟上、法律上地位平等,并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上保持平等。但是,就當前的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條款的制定大都傾斜于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規定過多,而對發包人的約束與限制則較少,在相關處罰辦法上也缺少規定。這種情況一定工程雙方出現了利益糾紛,或者是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將缺少索賠的依據,成為阻礙施工順利進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識淡漠,合同簽訂不規范
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規范簽訂合同,法律規范意識薄弱,缺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認識,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過于依賴找領導解決,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賠意見;最后,專門的管理部門間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儲備少。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2.1做好建筑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
首先,在簽訂合同條款過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條款、合同附件、協議書、通用條款等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前要先對“通用條款”閱讀準確,明確不同用于的含義,再引導雙方簽訂“專用條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專用條款”中某一項沒有做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就可以將“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當成雙方認可的合同約定。其次,要對工期、質量造價等合同內容提高重視度。按照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工程監督部門在工程驗收、質量評定上已不再是主體,這些工作將由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共同完成。為此,在合同中要能夠體現出來參與工程驗收的組織單位、人員、質量標準、驗收程序等,并要嚴格簽署文件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工程造價糾紛。鑒于工程開展中會不可避免的出現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及材料差價等變更問題,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況很難實現。合同必須要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及孫方法等做出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應對變更。最后,對工程進度撥款與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規定。通常情況下,工程進度款都是按月結算的,而款項則是按照工程進度下撥的,但是在款項申請與下撥上款項的審核不一致,在合同規定上容易引發爭議進而影響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況下,合同對竣工結算不會做出過多規定[3]。為此,要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與結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簽訂完成以后,合同雙方就在經濟上與法律上產生效益。合同還規定了雙方在利益、義務、權利與義務等,雙方必須對這些內容嚴格遵守,堅決不能違反合同條約。從一定程度上看,合同雙方利益是存在差異的,會造成合同雙方在利益上引發沖突,造成管理行為上的不統一、不協調,甚至引發矛盾與沖突。而實際上,違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違反這些合同的,并且當事人的法制意識淡薄。為此,合同履行成為了工程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的關鍵,必須采取積極的管理,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學習與培訓,明確工程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并要積極對違約的后果進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護自身權益,也不會限制對方履行各項業務,條款中的內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應該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合同擔保制度看,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及時對市場當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預測與分析是使風險降到最低的關鍵,也是順利將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還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的合同索賠風險。因為施工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同時也是合同得以延續的重要手段,是對雙方合同履行進約束與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賠對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簽署固定的合同過程中,要對各方面因素進行充分考慮,積極為合同履行創造機會;明確施工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并對合同風險作出預測,對合同變更的可能性進行預測,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當中,要能夠定期對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勘察,了解整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并要結合法律法規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3結束語
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進步,建筑行業發展也將面臨著非常多的機會,同時,隨著建筑項目的增多,建筑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臨著阻礙,為了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筑市場規范,推動建筑行業穩定持續發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簽訂上以及合同法律觀念上不斷增強,并要做好人員的專業培訓,確保合同管理能夠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
參考文獻
[1]向東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幾個問題及對策[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25):2095-2104.
[2]李佯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情況的調查與思考———以成都市為例[J].資源與人居環境,2013(2):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