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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缺陷;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3-116-01
不斷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僅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威脅,同時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并影響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食品安全成為目前公共健康面臨的最主要威脅之一。重視食品安全,已經成為衡量人民生活質量、社會管理水平和國家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也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之一。構建一個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是我國保證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質量、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文章從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缺陷著手,論述一下其完善。
一、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存在的缺陷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
到目前為止,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主導,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構成的體系。然而,法律體系依然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在食品安全執法活動中難以從源頭上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者。
(二)缺乏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
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的另一個原因是缺乏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由于監督管理體制上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明等缺陷,由此經常會發生監管失職、執法不力的情況。
(三)執法部門權責不清,運作效率低
我國食品監督管理形成了多個部門監管的體制。目前我國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機構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農業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按照有關規定,這些機構均可以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正因為各部門權限與職責不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門可能會相互推諉,找借口置身事外。在執法時,難以合作形成合力,運作效率低下。
(四)食品安全立法技術薄弱,預防性監督難以實現
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的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善,受制于科技發展水平,相關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檢測設備都還比較落后。另外,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對在水果、蔬菜等允許的農藥殘留量的規定也遠遠低于國際食品法典規定的農藥殘留標準。
二、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思考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使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工作有法可依
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這個體系是“以食品安全基本法為龍頭,其他具體法律相配合,輔以食品安全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多種層次的法律法規體系”。具體措施如完善有關對農產品種植等源頭管理的規定,制定有關對新產品投放市場的審查及其跟蹤觀測的規定,增加對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提供原材料者的處罰措施等。
(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健全信息披露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的具體信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然而,信息公布僅僅由相關部門披露還遠遠不夠。因此,要健全信息披露機制,還應加強與之相關的各項制度建設。
(三)健全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已有的法律
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種旨在消除離開生產線、進入流通領域的潛在不安全食品危害風險的制度,其目的是預防和消除不安全食品對消費者造成的傷害。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經驗,對我國食品召回制度具體規范手段進行調整,也應推動企業主動召回為主,責令召回為輔,立法完善現有的制度。我國《產品質量法》第46條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由此可以看出,強制性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操作性強,可以快速、直接地衡量食品是否為缺陷食品,這樣即便于訴訟,又可使企業及時發現缺陷食品,防止投入市場或及時召回缺陷食品。因此,制定科學、統一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是當務之急。
(四)建立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
一方面,對相關人員在監管、執法中不力的,應追究其責任,有利于相關法律法規真正發揮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實效,也有利于執法人員強化監督和執法意識,使法律真正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對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起協助作用的社團、其他組織或個人也應追究相應的責任。
【關鍵詞】轉基因食品;安全;法律思考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4-127-01
自1983年美國科學家首次創造出轉基因煙草、馬鈴薯以來,植物基因工程技術在世界范圍內取得了飛速的發展,轉基因植物的研究和開發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矚目的進展。二十一世紀被稱為“生物技術世紀”。以轉基因技術為核心的現代生物技術對未來的經濟增長將產生巨大影響,成為關系國家前途的關鍵技術。然而,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卻一次次受到了人們的質疑,在這種背景下,世界各國不斷完善相關立法,以預防和規制這一新興的食品類型所引發的安全問題。文章從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入手,論述一下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的法律完善。
一、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概述
(一)轉基因食品安全潛在性危害的主要表現
其一可能產生對抗生素的抗藥性。生物之間復雜、和諧的相互關系可能會被轉基因食品的基因突變而破壞,長時間的使用有可能打破人體抗體和藥物治療的平衡,導致抗藥性對藥物的嚴重影響。其二可能會導致不良的過敏反應。轉基因技術可能對生物倫理和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可能會出現使用轉基因食品而導致過敏現象的發生;其三可能含有未被發現的致毒物質。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的認識不同國家觀點相異,學界、技術界和政府也沒有達成一致的結論。
(二)轉基因食品安全和一般食品安全相比所具有的自身特性
第一,危害潛伏周期很長。通常食品安全所產生的危害問題都比較直觀,而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威脅是潛在的,危害周期很長。第二,生態環境破壞性。一般食品安全問題僅僅是指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但轉基因食品可能導致生物倫理和生物多樣性的破壞,對生物安全帶來很大的破壞,并且危害結果很難恢復。第三,安全檢測風險性。依照目前的科技發展,科學手段尚且沒有發達到能夠像對普通食品那樣,準確檢測出到底在何種標準度下才是安全的。第四,法律規制方式的綜合性。由于轉基因食品可能帶來的巨大危害,要通過民法、刑法、行政法和經濟法等各種性質的法律責任來保障人們的安全。所以既要針對轉基因食品安全的特征,又要更加注重風險預防,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控機制,確立嚴格合理的法律制度,提供系統全面的法律保障。
二、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的法律完善
(一)盡快制定與《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條例
針對目前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效力層次低,立法體例混亂的問題,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采取轉基因食品安全專門立法與其他相關法律專門條款相結合的立法體例,作為規范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的指引性法律。在當今轉基因食品迅猛發展的環境下,將轉基因食品的法律規定依附在農業轉基因生物相關法律法規中,已經不能滿足現實的需要。應當在我國《食品安全法》的大框架和背景下,制定一部《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統一規定與轉基因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問題。
(二)明確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主體
首先,細化《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監管主體,可以在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立轉基因食品安全委員會,并下設三個常設機構,由秘書處負責國際合作交流和日常事務處理,由評估中心對檢測內容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由轉基因食品安全小組指導協調各部門對轉基因食品的綜合監管。其次,建立公眾參與制度,鼓勵社會中間層和消費者的監督。對公眾參與的預案參與、全過程參與及行為參與等機制進行立法,使得這些非政府性的監督能夠合法有效地進行,最終形成中央監管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社會中間層與消費者三位一體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模式。
(三)完善轉基因食品安全配套制度
首先,完善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制度,明確轉基因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和安全評價標準。其次,完善轉基因食品標識制度,擴大標識范圍、明確標識標準和內容。最后,完善轉基因食品召回制度,規定轉基因食品召回分級和程序。
一、轄區食品市場的基本狀況
__市轄蘿北、綏濱兩縣,有工農、向陽、興山、東山、南山、興安六個區,人口為110多萬人。全市現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233戶;食品經營企業1047戶;餐飲企業約20__余戶;有較大的注冊養殖企業2戶;有生豬屠宰企業3戶,其中有一戶大型生豬屠宰加工企業,日屠宰能力6000頭;有清真屠宰企業1戶,日屠宰牛羊10余頭;有家禽屠宰企業1戶,日屠宰1000多只。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及經營企業為滿足全市人民飲食需要發揮了突出作用,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是地方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從幾年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踐上看,我市食品市場形勢仍然不容樂觀,急需引起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視。
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
筆者在調研的過程中發現,目前食品市場監管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在某些基層食品監管工作者的頭腦中,尚存在著“只要沒有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監管工作就是做到了位”的思想認識。這種認識導致個別食品監管部門出現自主創新意識不強,工作拖拉滯后,檢查留于形式的現象。
(二)由于體制的原因,食品安全的執法主體歸屬于多個部門,監督力量分散,一方面部門之間職能交叉,重復檢查,企業不堪重負,另一方面又存在著監管“盲區”。整合監管資源,夯筑監管合力,迫在眉睫。
(三)一些在城區被打的無處藏身、經營“三無”食品的商販,把目標轉移到了農村,跑到了執法相對薄弱的偏遠地區“打游擊戰”,農民群眾飲食安全面臨嚴重威脅。
(四)由于投入太少,食品安全檢測儀器和技術缺乏,農藥殘留檢測工作難以開展。
(五)全市餐飲業中低檔飯店居多,基礎設施簡陋,衛生環境較差,社會群眾飲食安全存在很大隱患。而在一些群眾的心理,還存在著“不干不凈,吃了沒病”的陳舊觀念,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很差。
(六)食品加工企業約100余家,多數都在10人以下,設備簡陋,加工能力低、產品質量差。
三、調研得到的啟示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統一認識是前提
在日常監管工作中,食品安全沒有發生重大事故并不等于沒有問題,只是沒有造成后果而已,不注重監督的過程,只注重結果是不行的,必須要達到過程與結果的一致性。所以,各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牽頭部門,必須時刻保持清醒認識,克服懶惰思想和厭戰情緒,與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要求相一致,緊緊依靠政府,充分發揮出政府“抓手”作用。要放下架子,貼心感化,科學引領,通過組織召開食品監管理論研討會、市場形勢分析會、對照找差距座談會、征求意見反饋溝通會等形式,不斷澄清模糊認識,達到理念共識,真正把食品具體監管部門領導和執法人員的認識統一到“食品安全無小事”的政治高度上來,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協調配合是基礎
食品安全問題鏈條長、牽涉面廣,涉及多個具體的行業和監管部門,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筆者經過調查研究認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牽頭部門,必須在組織協調、密切配合上找出路、想辦法,想方設法整合分散的食品監管資源,把責權統一起來。可以通過踐行“三投三動”方略,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力量。一是以熱情友情投入感動。主動走過去,熱情請進來,經常保持與工商、公安、技術監督、衛生、農業、商務等部門的聯系,努力增進人文感情,建立彼此深厚的工作友情,成為真誠互信的友好單位。二是以人力物力投入打動。在節假日期間開展大規模食品市場檢查時,主動出人出車、帶頭組織,并適當承擔部分活動經費,激發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同志的工作熱情,為加大假劣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力度起到促動作用。三是以聲勢氣勢投入帶動。通過新聞媒體大張旗鼓的宣傳食品具體執法部門的工作形象,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口碑。力求使食品安全各相關部門集中行動迅速快捷,分散行動主動自覺,形成“互聯、互補、互促、互動”的新型工作機制。
(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以法定的形式明確工作責任是關鍵
目前,食品安全監管以分段負責為主,以行業監管為輔。這種監管方式,必須明確責任,明確目標,以法定的形式明確失職的懲戒條款。一是各層次雖然都自行制定了失職責任追究制,但力度太弱。在食品安全法中應明確規定監督管理失誤,應受到嚴厲懲處。二是各級監管部門都有明確的責任劃分,但對其實現的目標規定的模糊,應以法定的形式加以明確。三是根據不同時期情況,要及時調整監管工作重點。比如夏季來臨,餐飲業即可列為監管重點;“禽流感”流行時,禽蛋產品即為重點。四是綜合監督的權威性,應以法定的形式加以確定。食品安全法應明確綜合監督的管理權限。
(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增強綜合監督權威性是重點
食品安全監管是一項開拓性新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與時俱進,狠抓落實,不斷增強監督的權威性。一是要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思想,積極取得各級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讓政府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撐腰壯膽。二是要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和領導者的責任意識,牽頭制定并以政府名義下發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相關監管部門各自的職責及承擔的責任。三是要加強檢測工作,像重視藥檢一樣重視食品檢驗機構的建設,可以組建食品檢驗覆蓋網,定期抽查,或者逐漸把藥檢所擴大為食品藥品檢驗所,投入必要的人財、物力,使之盡快開展工作。
(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機制,實施防控體系建設是保障
面對突如其來頻發的食品安全危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為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的忠誠衛士,必須做到居安思危。一是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機制;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
【關鍵詞】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體系;
【中圖分類號】R136.1【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2)09-0013-02
1構建食品安全的現狀
俗語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受到廣大人民的關注,響群眾的身體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是關系到我國經濟是否能夠健康發展的關鍵。如果不能建立科學的食品安全管理必然會影響到國家和政府在世界舞臺的形象。因此加強食品安全的管理體系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現狀不容樂觀,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不規范的食品流通環節管理秩序。食品流通環節的管理秩序的不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相當多的食品經營企業都有小而亂的特點,導致對其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及其難,對食品的包裝水平也很低下,有些小企業甚至不顧法律的規定使用未經檢驗的合格包裝物;(2)一些小的企業在食品的收購、運輸和存儲過程,還存在濫用保鮮劑和防腐劑的問題;(3)一些經營者不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牟取利潤,銷售的產品是變質的產品或者假冒偽劣食品。在城鄉結合部、農村市場和校園周邊甚至還有兜售無出廠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的假冒偽劣食品和無保質期的“三無”食品,嚴重影響到城鄉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
1.2由于新技術、新資源應用產生的食品安全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食品工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大量的新添加劑品種、新型包裝材料、新的食品資源、新工藝等資源出現,加上酶制劑和現代生物技術等新技術的涌現,導致了能夠直接應用在食品上的和間接與食品接觸的人工化學物質不斷增多。
1.3隨著食品研發出現的新問題。食品安全科技在不斷地發展,由傳統工藝制造出來的食品也不斷地被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發現有安全隱患問題,例如:油條中會有鋁的殘留在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不被人知曉的,但是當檢驗結果出現時,不得不說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消費者對能否遲到安全食品的信心。
2食品科學與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思考
2.1引入ISO22000標準幫助食品企業提高食品質量。 ISO22000標準在不斷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下,基于本標準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組織,可以通過對其有效性的自我聲明和來自組織的評定結果,向社會證實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續、穩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終產品,滿足顧客對食品安全要求;使組織將其食品安全要求與其經營目的有機地統一。因此ISO22000提供了一種幫助生產企業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履行其主題的責任有著重要的作用。長期以來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基本構成,但是相對發達國家而言相當滯后。我國已經有企業、地方、行業和國家等不同等級的食品標準,總共的數目已經超過了前項之多,其中國家標準又可能分為產品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這樣就使得我國基本形成了以基礎標準為本、產業標準和行為標準為輔,以檢驗的方法標準為主要依據的國家級食品標準體系。
2.2提高檢測水平。當前我國的檢測水平任然較低,不能滿足大眾對食品安全檢驗的需求。由于衛生部、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結是我國食品安全檢驗機構主要分布的政府部門,這些部門的管理方式大同小異,這就是本來就缺少的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捉襟見肘,比較嚴重地影響到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所能取得的震懾威力和監督能力。對于由于新技術、新資源應用產生的食品安全問題,我國較為先進的、靈敏的檢測方法有多聚酶鏈反應、基因探針等法師已經被應用在食源性病原體的檢驗,但是這種檢測還是主要用于研究單位,沒有在食品安全上進行推廣使用。因此提高檢測水平對于構建科學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具有重大的意義。對于檢測手段的選擇可以依據分級原理進行。國家的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要進行廣泛而全面的檢測能力的掌握,對于地方檢測機構和企業而言就要正對地方生產的食品或者企業的產品,統計其品種,正對這些產品的特性和長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針對性的檢測能力的提升,各地部門不能輕視此事,每年要投入部門資金進行此項工作的研究。
2.3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標準進行食品安全的檢驗。 根據襄陽市的食品相關企業進行檢驗,可以從中看到中國當下普遍存在的產生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企業主的食品安全意識差。根據對襄陽市的3000余家的小作坊加工點和食品加工企業進行統計和分析。得到的數據結果是:襄陽市有5家大型食品加工廠家,主要生產大米、食用油和面粉等食品,生產設備比較完善,生產的條件也滿足,而且都進行了生產功能的區分,還有良好的生產環境,各種生產場所也相當齊全;而28%的食品加工企業是中小型的食品加工企業,這些企業僅僅獲得政府出臺的食品安全法規的基本要求,取得了食品生產許可證,但是管理基礎相當薄弱,也沒有建立科學的管理系統,另外還有60%的任然采用傳統的以家庭生產為主要方式的小作坊,這些小作坊的工作條件差,生產工藝也很簡單,為了降低成本,這些企業往往不重視食品安全。因此對于檢測監督的人員而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檢驗標準,對于不合格的企業要發出警告或者懲罰,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
3小結
本文從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不足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基于這些導致食品科學與安全管理體系很難構成的因素進行分析,從而提出了要通過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檢驗制度來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畢竟食品安全問題緊靠監管部門和人民群眾的呼吁是不夠,最主要的還是食品生產企業意識到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在引進規范的標準后就需要進行分級式地提高檢測水平,從實際出發,統計自己需要的食品檢測方法,然后進行引進相關技術,這樣就可以保證在保證食品檢驗的基礎上不會出現資源的浪費,從而構建成科學而合理的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關鍵詞: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教材建設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是培養具備生物學、食品科學以及具備營養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在食品企業、商檢、衛生防疫、科研院所等領域,從事營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技術、項目管理、策劃、食品生產及教學、研究等相關工作的高級應用型人才。而學校在培養人才的過程中,教材是體現教學內容的載體,更是教學方法的載體,是教學過程中必備的基本工具。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要想培養出社會需要的應用型人才,首先應該加強適合于本專業的教材建設。
1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材的選用情況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多選擇適用于母體高校或是其他綜合性大學的相關教材,即“十一五”、“十二五”規劃教材或21世紀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這主要緣于以下3個方面:
(1)教材市場缺乏針對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系列教材,這是導致其選用適用于母體高校系列教材的主要原因。
我國獨立學院從1999年開使辦學,才經過了14年的發展,其辦學歷史相對較短,而教材編寫卻是一項十分繁雜的工作,對編者的要求比較高,要了解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目標,更要了解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生源的特點,否則編寫出來的教材很難有針對性。而獨立學院發展初期,教師隊伍還十分薄弱,甚至還不具備編寫教材的能力。這種情況導致了整個教材市場上缺乏針對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相關教材。
(2)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師隊伍的組成,是決定其選擇適用于母體高校或是其他綜合性大學的相關教材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據調查,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教師隊伍由自有專任教師、兼職教師、母體高校的教師組成。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發展初期,自有的青年專任教師尚不具備編寫教材的能力;自有的一些專任老教師,也缺少編寫教材的積極性;而兼職教師及母體高校的教師,本身還兼有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沒有時間與精力來編寫適用于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教材。最后的結果是,只能選用適用于與母體高校相一致的本科系列教材了。
(3)獨立學院為了提高有關評估工作中選用的教材水平。有關部門沒有專門針對獨立學院教材選用的評估標準,評估工作往往參照一本或二本院校來進行。獨立學院為了提高自身選用教材的水平,有時盲目地選用一些不符合獨立學院人才培養目標的“十一五”、“十二五”規劃教材或21世紀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
2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選用母體高校或其他綜合性大學的相關教材存在的問題
2.1 教育對象難于接受和理解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教育對象有其自身的特點,它所招收的學生是介于普通本科與專科之間的三本學生,生源素質與綜合性大學相比差距較大,他們對于綜合性大學教材中那些系統完整的理論知識,在理解和接受上存在一定難度,多數學生的反映是聽不懂或是聽不進去,學習積極性較差。
2.2 不利于實現培養目標
綜合性大學的教材更多地注重理論知識的學習,而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培養的是應用型人才,重點培養學生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由于教材內容的局限性,勢必導致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目標難以實現。
3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材建設的措施
要實現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該堅持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在認真研究學習母體高校成熟的經驗與做法的基礎上,針對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學生實際,切實地加強適用于本專業的教材建設。
3.1 教材建設應堅持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標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培養的人才與母體高校相比,應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與高職高專類院校相比,又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這是應用型本科人才最為顯著的特征。因此在教材建設上,要堅持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標,應充分吸收和借鑒傳統的普通本科教材與高職高專類教材建設的優點和經驗,以就業為導向,做到理論上高于高職高專類教材、動手操作能力的培養上高于傳統的本科院校教材的適合于獨立學院的教材建設。
3.2 教材建設需要考慮生源的素質
由于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生源在層次上與普通本科院校的學生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在教材建設上應該具有針對性,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理論方面盡量通俗易懂,實踐教學方面多提供學生動手操作的機會,理論聯系實際,切實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3.3 教材建設應以優秀的雙師型教師為主
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要想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必須建立一支既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又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只有引進那些具有較高學歷、同時又具有豐富企事業單位工作經驗的教師。以這些優秀的雙師型教師為主導,保證教材建設的實用性,最終實現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
總之,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材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只有明確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結合生源的具體情況,以優秀的雙師型教師為依托,把好審核關,才能保證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材建設的質量,并實現獨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提高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張珍榮,何全旭.獨立學院教材建設的思考[J].中國高教研究,2007(2)
(一)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或者通過健康講座、廣場咨詢、科普宣傳下鄉等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有關餐飲食品法律法規、政策知識以及開展小餐飲整規工作的重要意義,讓普通老百姓知曉餐飲安全的相關知識,掌握偽劣食品鑒別能力,切實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自覺抵制無證照餐飲、露天加工制作食品及露天設置就餐場所行為,努力營造人人重視、人人關心餐飲安全的良好氛圍。要大力開展小餐飲單位從業人員餐飲安全相關知識培訓,重點突出餐飲安全法律法規、餐飲服務操作規范等知識的培訓,幫助和迫使小餐飲經營者樹立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以增強餐飲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讓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食品相關安全知識、操作規范,切實提高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二)實行分類管理,推進規范提升。小餐飲整規是一項系統而龐雜的工程,需要政府和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最終解決,需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監管部門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飲單位底數基礎上,提請地方政府結合實際,分類制定整規標準和措施,做到打扶結合、疏堵并舉。以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為重點地段,以整改不到位、條件較差的小餐飲店為重點檢查對象,既要整治問題嚴重的小餐飲店,更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嚴格餐飲服務許可準入,按照標準驗收,對經過改造后符合許可條件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達不到許可條件的餐飲單位采取備案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增加指導頻次, 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地方政府應加大財政投入,完善城市功能,統籌規劃、建設、改造適宜小餐飲單位經營的集中場所,可以在方便群眾的基礎上規劃建設小吃一條街、夜宵一條街、小吃供應點,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給優惠政策,引導經營者進入集中經營,打造小吃特色文化,打造地方品牌。監管部門要科學引導和鼓勵硬件較好、經營者綜合素質高的小餐飲店按示范單位要求進行打造,向示范單位發展。
(三)加大處罰力度,嚴處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探索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小餐飲監管,加大處罰力度,依法嚴厲查辦無證經營、使用過期食品、地溝油等違法案件,對該處罰款的處以罰款,該取締的依法予以取締,對餐飲服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使其受到的處罰與違法情節相適應,以期對違法當事人造成思想壓力,形成威懾力,促使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切實規范小餐飲單位的經營行為。
(四)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打擊合力。加強與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提高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小餐飲店監管問題牽涉面廣,涉及部門多,有食品藥品監管、工商、消防、環保、城管、住建、質監、衛生等多個職能部門。由于通常情況下其他部門多認為是食品藥品監部門的職責,或在管理上,各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各自為政,對小餐飲店監管的態度不一。因此,各職能部門應加強聯系和溝通,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在打擊無證經營、規范小餐飲問題上形成共識,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特長和經驗,取長補短,增強對小餐飲的規范整治力度,提高執法效率。
鑒于目前食品安全監管實行分段監管這種模式的弊端,將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于一個部門來行使已經是大勢所趨。如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就可以很好地解決多頭執法、職責交叉、執法力量分散以及執法部門互相推諉等這些問題。例如某一食品處于幾個監管環節的交叉地帶,在監管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幾個監管部門互相推諉的現象,如果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得以實現,那么這個問題會迎刃而解,擁有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那個部門將對其進行處罰。首先,食品安全中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必須要明確。筆者建議,應當改變以往行政處罰權由多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掌握的現狀,將行政處罰權歸于一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由其專門負責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處罰。一般來說,這種模式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其造成的不利影響也較小。其次,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機構設置必須要明確。目前,就這種機構設置存在兩種建議:一種是在現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外再單獨設置一個機構,將行政處罰權賦予這個部門行使;另一種是在現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中選擇一個部門,將行政處罰權交由這個部門行使。筆者贊同第二種建議,因為如果采納第一種建議,無疑會增設行政機構,這與當前政府機構改革的思路是不一致的。第二種建議不會增加新的機構,且實現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設想,無疑是明智的。因為食品安全監管所涉及的各個行政部門,其監管方式大同小異,所以只需要選擇其中的一個部門作為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機構,不需要再另外設置一個機構。那么,應當選擇哪個機構來行使行政處罰權呢?筆者認為,可以考慮選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二、對個體食品生產經營適用簡易程序
(一)增加適用簡易程序
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對一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行政處罰令人十分頭疼,例如許多流動攤販、小飲食店、小快餐店和小食品加工場,其為數眾多,而且流動性非常大,治理起來具有相當的難度。有鑒于此,簡易程序應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的適用存在有兩個條件:一是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二是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這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一旦查處,一般都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僅如此,這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因其規模小,所以違法金額都不會很大,所以,對其適用簡易程序應該沒有問題。
(二)改變具體的執法模式
至于對這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管部門,筆者認為,因為這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所涉及的環節是食品安全的流通環節,所以由工商部門主管為宜。鑒于大部分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經常早于執法人員上班時間或晚于執法人員下班時間,給執法工作造成時間上的空白,筆者建議工商部門成立專門的全天候執法隊伍,24小時巡邏執法,并在固定的時間點交班然后持續下去。這樣,就沒有時間上的空隙給不法者以可乘之機。除此以外,在實踐過程中,經常出現不法經營者從一個管轄區跑到另一個管轄區的情況,使執法者因為管轄權限的問題而只能望洋興嘆。要解決這個問題,筆者認為,應該由各管轄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針對這些個體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問題實行統一管理,允許各管轄區的執法隊伍一定程度的“越界”管轄,執法完畢后及時通告上一級主管部門。
三、加大處罰力度
(一)加大處罰力度,全面設置罰款的最低數額
處罰力度不夠是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主要原因,要全面加大處罰力度,尤其是罰款。雖然《食品安全法》在處罰力度上已經較過去有所加強,但仍然不夠。要設置高額的罰款,甚至要高到讓違法企業破產的地步,使其得不償失。還有,在一些法律法規中,已有關于起罰點的規定,但并非所有法律法規都如此,建議要全面設置罰款的最低數額,起罰點要高,讓違法者望之生畏。
(二)加大資格罰力度
在提高罰款的同時,資格罰力度也要加強。我國現有的資格罰,諸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以及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等,力度明顯不夠。這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做法,比如可以設立“永遠禁止從事食品相關行業”這樣一個罰種,從而永久性地剝奪違法者從事食品相關行業的資格,讓其品嘗貪圖不當利益帶來的后果,也讓老百姓從此不會再見到違法者又“重操舊業”這種情況。
(三)“從重”處罰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普遍沒有對從重情形作出規定,建議要作出相關規定,可以分三種:第一,“罰種”從重。這是指行政機關在根據相關法律規范對食品安全進行處罰時,可以考慮在“可并處”、“或者”等罰種的選擇上,選擇較重的那種。第二,“罰幅”從重。“罰幅”從重是指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選擇較重的進行處罰。當然,“罰幅”從重并非適用于所有的處罰種類,只有存在處罰幅度的處罰種類才能適用。在現行法律規范設定的處罰種類中,存在“罰幅”的處罰應當只有罰款。第三,“罰種”、“罰幅”同時從重。應當說,在當前食品安全行政處罰中,做到“罰種”、“罰幅”同時從重是可行的,因此,完全可以同時適用。
四、結語
關鍵詞: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
中圖分類號 F20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7)06-0165-02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在一些國家已經被視為繼人口、資源、環境之后的第四大社會問題[1]。面對頻頻暴發的農產品安全事件,相關監管部門必須加強監管,努力提升檢驗檢測水平,從技術上給予支撐,確保城鄉居民都能吃上放心健康的農產品。本文分析了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的現狀和存在問題,提出了健全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的對策建議,以供參考。
1 農產品檢測的概念和意義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又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對農產品(含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人品)質量安全實施監測的重要技術執法體[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是農產品安全體系的主要技術支撐,也是政府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具有以下重要意義[3-4]:一是把好入市前的關口,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引導居民安全消費,這是其最突出也是最顯著的作用;二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達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三是檢測的結果可以提供技術決策和技術服務,促進當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找準適合自身發展的項目;四是高品質的農產品可促進進出口貿易,提升國際形象。
2 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存在的問題
2010年11月10日,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驗中心舉行成立暨揭牌儀式,緊接著各縣區農檢中心也開始了籌備組建工作,截至2013年底,漢中市“十縣一區”農檢中心均已成立并開始正常運行,這標志著漢中市農檢工作步入軌道,對于提高全市農產品質量水平,增強漢中市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力,實現漢中農業率先突破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著如下的問題:
2.1 體系不健全 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的不健全主要表現為:一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體系建設薄弱,由于能力、體制、檢驗標準等原因目前沒有一家通過國家雙認證,提供的數據僅供參考,不具有權威性;二是目前的檢測主要以蔬菜、水果、茶葉、畜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為主,水產品、農業生態環境等方面檢測未覆蓋;三是檢測手段落后,缺乏先進儀器設備和檢測技術。
2.2 經費不足 農業部對省市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極為重視,為了加快建設步伐,給予了一定資金保障,但由于資金有限,不能照顧到每個縣區,漢中市城固縣、勉縣作為示范點建設走在了前面,但更多的縣區是機構成立了,卻沒有項目支持,檢測設備不齊全或者沒有。同時國家的項目資金只是檢驗室建設和儀器設備的采購,不包括后續正常運行的藥品試劑、日常維護等費用,而縣區財政一般都比較緊張,對于提供必要的運轉經費有一定困難,使得已經具備檢測能力的機構同樣舉步維艱,勉力維持。
2.3 人員缺乏 檢測設備的熟練操作,檢測方法的正確選擇,檢測數據的精準匯總,檢測結果的準確判斷,主要取決于檢測科技人才。目前,漢中市農產品質量檢測方面的具體情況為:一是個別縣區檢測機構存在人員嚴重不足,10人左右的編制,僅僅只有3~4個人,而且3~4個人還有人員是借調來的情況;二是個別縣區人員基本到位了,但是都是組建時從別的單位抽過來的,本職工作并不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缺乏農產品質量檢測的標準、檢測方法和原理、認證、風險評估等知識;三是新招來的專業技術人員經驗不足,缺乏培訓,檢測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差。高技術水平、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制約漢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發展的重要因素。
2.4 檢測方法落后及不當 在檢測方法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檢測方法單一、面窄,目前的農藥殘留主要采用WT-51和PR-3農藥快速測定儀,但是此設備主要針對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其他市場急需的實用快速檢驗方法沒有很好地開發利用;二是快速篩選測定的技術不夠成熟,測定結果只定性不定量,而且還存在測定結果干擾因素多、誤差大的現象,缺乏超痕量分析等高技術檢測手段[5];三是樣品測定方法選擇不當,如多菌靈的測定使用氣相色譜儀無法檢測,但運用高效液相色譜儀就能檢測出來;四是大型儀器的操作不熟練和不當,容易導致檢測數據無法用,檢測結果失敗。
3 對策建議
3.1 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完善檢測標準 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順利實施的先決條件[6]。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要從以下2個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政府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推進這項工作的進行;二是加強宣傳指導,摒棄傳統落后的農業生產經營觀念。另外,檢測標準是檢測工作的基礎和重要依據,完善的檢驗標準是農產品檢測機構正常運行的強有力技術支撐,可真正實現農產品檢測有標可依、有標可循。
3.2 加大經費投入,加強科研研究 一方面,國家應當加大市、縣、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力度,給予項目支持,盡快完善我國整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建設規劃;另一方面,應把各級質檢機構每年的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實驗室的日常工作運轉[7]。積極啟動一批農產品質量安全科研項目,將農產品檢測技術納入農業科技規劃并進行重點支持,同時加快研究低成本、便攜式的農藥、獸藥及其他有害物速測儀和準確敏捷的測定方法,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所存在的風險。
3.3 健全基層檢測隊伍,積極開展專業技術培訓 基層檢測隊伍的建設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通過事業單位招考、公開遴選、外單位轉入、社會招聘等多種方式,擴充基層檢測隊伍的數量,確保檢測機構不是空架子,防止“一個章子,一個牌子”現象;二是數量上去了,質量也得跟上去,擴充人員的時候要考慮專業質素問題,不能招進來了都干不了活,要人人能上手,人人上的了手。并且,對檢測人員積極開展技能培訓,一是依托省部級的楊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驗中心,采取跟班學習的方式,逐步掌握大型儀器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技術;二是利用省、市、縣短期培訓和“農產品速測大賽”、“檢測比武標兵”等一系列活動,提高檢測人員的檢測技能和檢測效率,強化檢測人員專業水平;最后,加強同級單位的交流溝通,一起開展檢測方法、儀器的學習,并加強檢測人員的培訓考核。縣區檢測機構還要加強對鎮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人員、生產大戶、企業、基地、合作社負責人的培訓,造就專業隊伍的同時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3.4 加強實驗室建設和管理 一是利用項目資金和爭取到的經費,擴充新儀器,淘汰舊設備,完善檢測硬件,減少因為儀器造成的實驗誤差。在購置設備和農藥、獸藥標品時,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選擇常用的進行購買,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二是對于已完成實驗室建設的檢測機構,要加強實驗室管理,科學放置藥品試劑,制定《實驗室質量手冊》《儀器使用說明書》和《儀器使用記錄表》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同時盡快通過項目驗收和資質認證。三是對于爭取到項目的檢測機構,要盡量爭取項目建設,同時加強速測工作,爭取到項目但還未開始建設的機構,要進行實驗室的草圖規劃,科學合理布局,杜絕不安全因素,體現實驗室環境的科學性、人文性、安全性。
參考文獻
[1]錢芳.淺談加快市縣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J].河北農業科技,2008(5):4-5.
[2]金發忠,錢永忠.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的現狀與對策[J].農業質量標準,2003(2):26-29.
[3]王奇,李建松.云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安徽農學通報,2012,18(01):163-165.
[4]胡蘭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探討[J].西南科技大學高教研究,2004(4):28-33.
[5]鄭冰,蘇淑嫻.完善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的思考[J].安徽農學通報,2010,16(9):209-210.
[6]李遠.巴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現狀及對策[J].現代農業科技,2012(23):290-292.
一、以“問題食品”的存在為核心,積極探究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不足
一是職能部門定位不準和履職不到位,為問題食品流入市場留下了“空間”。一方面,職能定位不準。導致缺位、錯位和越位。今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提出了食品安全分段監管問題,從宏觀監管方面確立了各部門的職責和職能,完善了食品從“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監控的框架,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我們在食品安全監管實踐中發現,現行的分段監管模式仍存在一些權責不明的問題,大家都在管,結果誰也沒有管好。另一方面,部門利益導致履職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為了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環境,降低了食品生產準入門檻,為食品安全埋下了隱患。
二是執法隊伍素質和執法裝備,難以保障食品安全監管的需要。主要表現出執法者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思想誤區。有的缺乏相關的食品專業知識,掌握監管技能和質量檢測知識太少,不能適應食品質量監管工作的需要。配備的執法工具、監測檢查設備、應用器具等數量少、落后;現有裝備在實際應用中,檢測水平低下,發揮的效能也不高。
三是監管模式和監管手段的滯后,難以形成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合力。在現行多機構、分段監管模式下,還表現出食品安全信息不暢的弊端。部門之間各行其是、各自為政,沒有形成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行政審批許可、主體市場準入、監管動態等信息互通、共享,造成各部門重復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檔案或經濟戶口,增加了行政成本,造成行政管理法律資源、人力資源、監管資源的分散、浪費,沒有形成資源的有效整合。同時,在監督管理的手段上,主要采取的是上門檢查式、跟蹤走訪式、實地查看式等落后管理方法,還沒有擺脫眼看、手摸、鼻聞、口嘗的傳統做法。
二、以流通環節為核心,充分發揮工商部門在監管中的職能作用
工商機關只有立足本職,把服務與執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和諧消費的新路子、新方法,把和諧消費作為解決群眾最現實、最直接、最關心的利益問題來抓,并通過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制、規范企業行為、把好流通領域關口三個方面實現消費和諧,
一是建立一個機制。要結合工商部門的實際情況建立工商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機制。在工商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這個關系當中,企業自律是基礎。工商部門應引導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協議準入、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質量管理責任等自律制度,強化其質量責任意識,不斷提高自查自糾,自檢自管的能力,切實從源頭上確保消費安全。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披露制度,曝光失信,弘揚守信,引導企業形成信用自律機制,提高社會公信度。與此同時,工商要加強監管,有針對性的加強商品質量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引導科學合理的消費,建立相關的制度,如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企業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制度,商品信息的公示制度,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制度等,
二是突出兩個重點。突出監管商品質量和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這兩個重點。商品質量問題是影響安全健康的最根本、最基礎的問題,我們要加強對商品質量的監測以及對不合格商品的監管力度。現在工商系統有些部門配備了食品檢測車,工商所也配備了快速檢測箱等日常監測設備。在此基礎上,應繼續完善食品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堅持質量監測與市場檢查、案件查處、質量準入、消費指導、規范教育相結合,加大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力度。
三是把好三個關口。一是把好商品入市關口。進一步推進公平入市,在入市方面要求商品經營者不僅要主體合法,而且所進入市場的商品要符合法律要求和標準規定:二是把好交易行為關口。防止交易過程當中欺詐消費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開展好專項領域工作的重點整治,在食品安全、違法廣告、商標保護、商業賄賂、高危行業等方面強化監管,規范經濟秩序,實施“信用興企”工程,積極幫扶企業爭創“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維護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三是把好商品退市關口。把不合格的商品和有安全隱患的商品及時清退出市場,采取市場自行退市和工商管理部門強行退市。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真正形成“行政執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群眾參與”的市場安全消費監管體系,推動市場經濟秩序的根本好轉,促進安全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的全面形成。
三、以《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契機,開創食品安全監管新局面
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部基本法律,它的頒布為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工商部門要以法律的頒布為契機,以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市場消費安全為目標,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為重點,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開創食品安全監管新局面。
一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賦予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切實加強監管執法,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和日常巡查力度,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的監督檢查,強化對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蹤監管,嚴格規范食品銷售行為。
二是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嚴格食品質量監管。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完善和創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機制和方式,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通報和抽樣檢驗信息,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建立健全行政監管責令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針對性地依法開展市場清查。
三是完善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日常規范管理。針對商場、超市、批發企業、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食品店的不同特點及不同經營管理水平,有針對性地采取分類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