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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網絡空間治理原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網絡要文明,文化要親民。網絡承載我國10億多網民的美好希冀,需要以優質的網絡產品展示給網民。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首屆中國網絡文明大會以系統思維加強網絡文明建設要點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你的閱讀。 首屆中國網絡文明大會將于11月19日在北京舉辦,主題為“匯聚向上向善力量,攜手建設網絡文明”。
加強網絡文明建設,是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設網絡強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任務。圍繞新時代網絡文明建設的新要求,以系統思維謀劃推進,形成與之相適應的思想觀念、文化風尚、道德追求、行為規范、法治環境、創建機制,才能實現網上網下文明建設有機融合、互相促進,形成良善有序的網絡空間。
要立標桿,定坐標。堅持黨性原則、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改進創新,標出道德高線,加強網絡空間道德建設,通過網上道德示范引領,深化網絡誠信建設,發展網絡公益事業,讓網絡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加強網絡空間文化培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網絡文化建設,深入開展網上黨史學習教育,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豐富優質網絡文化產品供給,提升網絡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要強監管,善引導。進一步規范網絡空間行為,重點抓好青少年網絡素養教育,強化網絡平臺責任,加強網站平臺社區規則、用戶協議建設,引導網絡平臺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加強互聯網行業自律,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重的價值導向,督促互聯網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發揮行業組織引導督促作用,促進行業健康規范發展,鼓勵支持各類網絡社會組織參與網絡文明建設。加強網絡空間生態治理,深入開展網絡文明引導,凈化網絡空間。走好網上群眾路線,激活群眾主體意識,引導群眾參與網絡空間文明創建。
要以系統思維加強網絡文明建設。將網絡文明建設作為社會治理的延伸,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各方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大治理格局。通過提升網絡文明建設系統性協同性針對性,全面推進文明辦網、文明用網、文明上網、文明興網,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凝聚強大的精神力量。
(一)對外方面
1.做大做強我們自己的“利益共同體”。世界上100多個發展中國家和崛起中的新興國家,與中國發展狀況更接近,與中國面臨的網絡治理問題更相似,彼此之間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在網絡治理的博弈中,中國完全是站在絕大多數國家的立場上,可以與一家獨大的美國更從容更主動地博弈。
2.對美國的盟友同樣可以爭取合作。美國的盟友不一定是我們的對手。很多根本性分歧完全是由美國霸權思維和自己單方面利益決定的,因此,很多美國的盟友與美國都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與沖突。比如歐洲和美國在互聯網治理方面存在著非常多的沖突,中國應該在不同層面,制定相應的溝通與合作機制,努力擴大自己的支持面。
3.關注美國政企各界相互制衡的關系。美國在互聯網治理方面,政府與企業和社會層面,也存在著不同的利益取向和價值觀。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美國企業在中國市場有著巨大的利益,未來甚至是超過美國市場的第一大市場,中國與很多美國企業有著更深入的利益共同點。美國政府對于網絡價值觀的政治化和軍事化,比如,“棱鏡計劃”,事實上使美國企業自身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中國網絡治理主張在不少層面完全可以與美國企業、美國學術界和智庫界達成更多的共識與理解。
4.加強研究和借鑒。網絡空間治理是全新的課題,也非常復雜,任何國家的實踐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們除了加強對美國治理模式的跟蹤研究和深度剖析之外,更要加強對歐洲、其他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治理模式的研究。比如,歐洲網絡治理,在價值主張、制度構建和具體實踐中,有非常多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內容。尤其是歐洲在互聯網技術與標準方面也受制于美國,也是“棱鏡計劃”受害者,處境與中國相同。當然,更多新興國家的治理創新和成功經驗,都值得研究和學習。中美博弈如果僅僅是一對一的博弈,很可能形成雙輸的囚徒困境。而多元力量的引入,將使中美網絡治理的博弈更加良性和具有建設性。
5.堅持擴大完善網絡治理領域全方位交流。應該自信、有底氣地積極主動拓寬和加強中美在政府層面、學術層面、產業層面、智庫層面和社會層面等的交流與合作。中美之間在網絡治理的溝通方面要大力建設“高速公路”,形成“寬帶交流”。
(一)對內方面
對內方面更是當務之急,是提升治理能力以及國際能力的基礎:
1.明確歷史使命,做好頂層設計,做到戰略清晰。對于未來10-20年要有清晰、理性的戰略判斷,對內要形成各部委、各階層相對一致的共識。在國家戰略高度,進一步推敲相關主張和建議,避免部門利益的局限和干擾。無論是基于國家利益還是全球利益,無論為了“中國夢”還是世界發展,我們都應該明晰與美國有競爭有博弈的同時,歸根到底雙方要成為命運共同體,構建更堅實的利益共同體。
2.基于發展的需要,堅持積極防御型戰略的原則,與美國的博弈有理有節。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我們無論在現實空間和網絡空間,還是實力和能力方面,都遠遠處于美國的下風。但是,時間在我們一邊,尤其是網絡空間方面的綜合實力,都處于快速上升的通道之中,所以我們堅守積極防御型戰略。秉持開放、創新、合作、多元等理念,無論在道義上,還是國際合作上,都應該有底氣,有自信,以有利于營造中國繼續良性發展為基本前提。
3.進一步發揮中央網信辦的統籌與協調機制能力。在網絡空間博弈中,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美國政府各個部門、各級官員,以及智庫和媒體,對國家的網絡治理主張都相當一致,形成了強大的合力。相比之下,我們的治理主張,處于形成的初級階段,尤其各個部委,相互之間缺乏一致性。在一些重要的博弈點上,國內學界、媒體和社會自身分化嚴重,意見不一。內部形成共識,理念進一步凝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4.中美網絡空間博弈將是長期任務,在具體博弈中,我們應該避免偏激,避免激進,避免不必要的惹是生非。尤其不拘泥于一些遣詞造句的表面爭執,而應富有智慧,注重實質,注重利益權衡。比如在數據主權、網絡主權等全球都還缺乏定論,而美國固執己見的情況下,不一味強攻,更多放下字面較勁,注重腳踏實地。在ICANN管理權移交等事宜上,應該積極進取,多獲得實質性權力是關鍵。
關鍵詞:網絡安全;問題分析;對策探討
1前言
隨著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時代的到來,特別是隨著網絡個人信息的增多,以及公眾對網絡資源的依賴,網絡安全對用戶信息(包括個人財產安全)產生嚴重的威脅和影響,信息安全問題已成為制約企業跨越性、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為此,正視網絡信息安全,從信息安全現存問題入手,分析問題的成因,制定具體的應對策略,從而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網絡環境,是當前企業信息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信息安全涉及網絡通信、密碼技術、中端設備、數據傳輸與運用等諸多學科,是一項綜合性應用課題。廣義上說,有關網絡信息保密性、完整性、真實性、可控性的技術和理論,都是網絡信息安全所關注和研究的領域。在實際應用中,網絡信息安全更多地指向構成網絡閉環的硬件、終端傳輸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如何使這些數據資源不受偶然(或者惡意)的原因破壞、失真、更改或泄露,確保系統連續可靠、正常有序地運行。
2主要問題分析
就國內企業(包括國內大型國企)而言,由于受到我國整體信息技術水平的限制,其網絡信息建設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都存在嚴重依賴國外技術的問題。以通信芯片和操作系統為例,我國在自主創新上還存在較大差距。如智能手機的操作系統,華為雖啟用自主研發的“鴻蒙系統”,但國外操作系統的壟斷局面還較為普遍。2018年,據相關機構的統計數據,我國國內智能手機使用美國谷歌公司安卓系統的產品占了89.3%。信息安全體系建設,不只是用信息安全產品搭建起一個信息“堡壘”,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自成體系的信息安全制度。正如“瑞星殺毒軟件”安全專家指出的,“只有有形的產品和無形的制度相互配合,才能避免核心機密被類似‘棱鏡’項目所窺視。”從目前網絡信息安全所暴露的問題看,有三個方面的因素常常引發網絡信息安全危機。
2.1自然因素(或偶發因素)引起網絡信息安全問題
主機系統和終端設施遭受自然力的破壞,如:自然災害(地震、水災、風暴、建筑物損毀等)對計算機網絡構成威脅;電源故障、設備失常、能耗崩潰等一些偶發因素,對計算機網絡構成威脅。
2.2管理應用疏漏造成網絡信息安全問題
如用戶在網絡應用過程中,因安全意識松懈、規章制度不全、管理水平低下、操作環節失誤、人為瀆職積弊等對網絡安全造成威脅。網絡信息具有寬域開放的特征,信息采集、儲存、傳輸、應用過程中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泄露、失真等信息安全隱患。近年來,智能終端等移動互聯設備更新速度驚人,新的開發應用層出不窮,各種“小程序”的出現令人眼花繚亂。而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企業或個人均存在“盲目跟風、自由購買、隨意使用”現象,網絡信息安全形勢日益嚴峻。例如,假如用戶將具備聯網功能的智能手機,接入已連接涉密網關的辦公計算機,其目的雖是給手機充電,卻無意中等于讓該智能機同時聯接了互聯網,進入了涉密網絡空間,由此給他人植入電腦病毒帶來空隙和機會。
2.3安防體系建設滯后釀成的信息安全問題
多年來,人們習慣于依賴安裝殺毒軟件來保障網絡安全,但由于沒有構建嚴密的防護體系,系統管理不嚴、人員操作不當和黑客入侵引發的系列安全問題始終未能有效解決。目前看,雖然在開發環節對操作系統的安全設置已予較高重視,并為用戶設置了一定的自具式防護,但是因網絡黑客手段不斷升級,操作系統本身的安全漏洞和缺陷,往往在“防不勝防”中逐漸被黑客所破解和攻擊。其次,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防火墻只能抵御一般性的網絡攻擊,一旦遇到升級版本的計算機病毒,將無法形成對系統的保護。這些先天性的、不可避免的漏洞和局限,將給網絡信息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從數據資源看,數據庫中的海量數據和關鍵信息,其中有些涉及個人隱私,有些則是涉及資金安全的重要信息。數據庫的安全防御措施顯然尚未建構起密不可破的層層“天網”,一旦遇到網絡入侵,難以形成對數據信息的有效保護。
3對策建議
3.1要普及網絡安全知識,營造信息安全環境氛圍
網絡信息安全教育是保守國家涉密、實現信息安全的根本,也是做好網絡信息安全的基礎和前提。這就要求各級組織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自身網絡信息安全的意識和素質,領導帶頭學,業務人員主動學,自覺成為信息安全的排頭兵,成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形成自我學習、自我教育的良好氛圍;通過共同參與、主動防范,端正思想認識,營造一個良好的網絡信息安全氛圍。
3.2要強化安全監管,健全網絡信息安全體系
網絡信息安全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完善的工作機制與高效的管理體制,籍此推動網絡信息安全的健康有序發展。從企業信息化建設需求看,首先,要完善頂層設計,明確單位信息安全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指導思想,細化信息安全的實施步驟、標準要求,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框架協議與制度規范。其次是科學規劃,理清職責,構建科學的管理體制,包括對所在單位的編制體制進行有機整合,合理調整信息從業人員的科學分工,從而理順管理體制,明確各自職責,推動網絡信息安全工作的高效運行。
3.3要優化安防系統,完善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及時更新防病毒軟件,完善具有遠程安裝、報警和集中管理的有效功能;建立內網認證系統,實現訪問控制、身份識別、機密性、不可否認服務等;建立病毒防控機制,禁止在網上隨意下載的數據往內網主機復制,禁止在聯網計算機上隨意使用來歷不明的存儲設備;緊盯網絡信息系統安全檢測設施和手段的發展前沿,提高網絡信息安全檢測監控技術,完善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防護手段,提高網絡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評估能力;加強網絡安全威脅評估,做到及時預警、預案完備、應對措施得當,對可能發生的網上意外,可能引發的輿情危機進行預測,做好預案,防止意外狀況發生。
3.4要理順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研究
應理清網絡信息安全建設的總體思路,細化信息安全防范的實施步驟與標準要求,完善網絡信息安全框架協議和制度規范。網絡信息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確保其高效有序的運行,需要完善工作機制,順暢管理體制。企業各部門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動信息安全建設的健康、有序發展。目前,國家層面已經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這對企業網絡信息安全建設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運行機制、制度保障等方面,還需各企業(用戶)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其著力點應放在“跨域融合”上,即立足于國家安全的全局,平衡好各方利益沖突,融合好各部門的利益訴求,研究解決好信息發展與跨部門、跨領域、超越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的瓶頸問題。要高度重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多頭管理、職能交叉、重復建設問題,擬訂網絡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管控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責、權、利約束,破除“有利益就上,有問題就讓”的積弊。要緊跟信息技術發展,加快發展網絡信息安全檢測和監控技術,完善網絡信息系統完全防護手段,提高對網絡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評估能力。
3.5要廣攬人才,建立一支網絡信息安全隊伍
當前,國內外各大企業對網絡空間的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并將網絡空間視作未來企業競爭的主要手段和利益空間。對于確保網絡空間安全問題,各企業的做法、手段不盡相同,但建立一支有規模、結構優、素質良的專業網絡空間安全隊伍,已是各企業、各從業人員的一致選擇。因此,確保企業在網絡空間的話語權與運行自由,必須建立一支網絡空間信息安全隊伍,包括落實國家網絡安全人才戰略,提升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能力,加強網絡信息安全專業人才的教育培訓等。要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優化教學環節,在學歷教育、職業培訓方面共同發力,通過規?;囵B,解決網絡信息安全人才不足的問題,填補信息安全細分領域人才缺口。目前,信息安全人才評價標準的難點,在于不能用同一把尺子,用傳統的人才評價方式來對其評價和衡量,因此,建立全面、系統的網絡信息安全人才評價標準,應作為我們穩定隊伍的重點來抓。
3.6要加強合作,共建安全、開放的網絡空間
大數據戰略重點實驗室聯合
中圖分類號:N04;TP39;H059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673-8578.2017.02.019
大數據,作為一個影響深遠的技術名詞,2011年第一次出現在知名技術咨詢公司高德納公布的年度新興技術成熟度曲線上。從那時起,各界對大數據的理論研究與應用實踐一直保持著前所未有的狂熱。大數據成為從少數人關注、少數人研究到整個社會高度關注的現象級詞匯。但在2016年公布的年度曲線中,大數據作為一個獨立名詞已經悄然隱去,卻出現了一系列包括公民數據科學、微型數據中心、自我實現的高級分析等與其直接相關,可判斷人類意圖的技術、物聯網等與其間接相關的大數據衍生概念。這意味著,大數據已經進入從概念推廣到全面落地的關鍵轉折期,成為一種新能源、新技術和新的組織方式,全面滲透并深刻影響著人類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用單個名詞來描繪大數據的影響與變化,既是漢語之美的集中體現,也是對未來趨勢的濃縮反映。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聯合大數據戰略重點實驗室,基于行業發展趨勢、社會關注度、媒體曝光率、搜索指數、專家推薦等多方面的考量,最終由大數據名詞專家組選出十個最具時代特征的大數據新名詞?!按髷祿笮旅~”反映了近幾年大數據領域國際關注、社會關切以及百姓關心的焦點,透過這些新名詞,能夠洞察大數據在各個領域的最新動態,客觀反映大數據的創新與發展,映射大數據的社會面貌和時代特征。
“塊數據”以其創新性、前瞻性和預測性為大數據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區塊鏈”將區塊鏈發展和應用置于國家架構下,最終實現法律規制下的技術之治;在經過信息互聯網、價值互聯網的發展演進之后,互聯網將進入“秩序互聯網”的高級階段,構建起基于規則共識、行為共治和價值共享的互聯網新秩序;“激活數據學”將量化世界,助力人機共舞,顛覆生產和生活;5G實現萬物互聯、感知世界,驅動連接型社會的構建;“開放數據”將引領協同共治的社會治理變革,最終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善治;“數據交易”滿足數據資源市場化需求,帶來了價值與商機;“數據鐵籠”落地運行,即將開啟數據反腐的新探索;防范“數據安全”風險,需要加大對維護安全所需的物質、技術、裝備、人才、法律、機制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建設立體多維的數據安全防御體系;數據權屬不明引發利益沖突,“數權法”正成為關注焦點……
1.塊數據(block data)
大數據作為創新浪潮的重要標志正逐步滲透到人類生產生活中,然而,數據孤島、數據壟斷等問題卻限制了大數據的發展。立足實踐,塊數據作為大數據發展的高級形態,為挖掘數據價值提供了解決方案。塊數據理論極具前瞻性地分析了未來經濟和社會的變革,并對未來大數據領域的發展進行了研判。
塊數據是把各種分散的(點數據)和分割的(條數據)大數據匯聚在一個特定平臺上并使之發生持續的聚合效應。其中,各類數據是指不局限于物理空間或行政區域內涉及人、事、物等各類數據的總和;“特定平臺”既包括特定的物理空間,也包括虛擬空間;持續聚合的實質是一種關聯性集聚,關聯性集聚實現的是數據多維的跨界關聯,也是一種內在的、緊密的高度關聯。塊數據的聚合效應是通過數據多維融合和關聯分析對事物做出更加快速、更加全面、更加精準和更加有效的研判和預測,從而揭示事物的本質規律。
塊數據的產生打破了傳統信息不對稱和物理區域、行業領域對數據流動的限制,極大地改變了數據的采集、傳輸、分析和應用方式,進而給各行各業的創新發展帶來新的驅動力,推動各類產業徹底變革和再造。塊數據通過對復雜科學思維的技術化處理,讓復雜科學方法論成為可具體操作的工具,形成了一種全新的大數據方法論。塊數據強化開放共享、跨界融合,是一種利他的、共享的觀念,它將成為新數據時代的主流文化,并孕育出一種新的社會文明。從某種意義上說,塊數據的產生標志著人類真正步入大數據時代,將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啟新的征程。
2.區塊鏈(sovereignty block chain)
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曾說過:“自蒸汽機、電和算機發明以來,我們又迎來了第四次工業革命――數字革命,而區塊鏈技術就是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成果?!眳^塊鏈與互聯網的結合,將在技術上把可拷貝變成不可拷貝,或者說是有條件的可拷貝,這個條件就是從無界、無價、無序走向有界、有價、有序。當前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區塊鏈具有可記錄、可追溯、可確權、可定價、可交易的特征,為大數據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可選路徑和無限遐想。但是從2008年區塊鏈誕生以來,并沒有得到廣泛應用,其中沒有在法律層面上解決數據權屬問題是重要原因之一。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必須以尊重網絡背后的國家為前提。區塊鏈就是在堅持國家原則的前提下,加強法律監管,以分布式賬本為基礎,以規則和共識為核心,根據不同的數據權屬、功能定位、應用場景和開放權限構建不同層級的協議,實現公有價值的交付、流通、分享及增值。如果說區塊鏈具有共識的技術屬性,那么區塊鏈就是一個包括共識、共治、共享在內的統一體。從區塊鏈到區塊鏈,并不僅僅是對區塊鏈的彌補,更大的意義在于給網絡空間治理帶來了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規制。
區塊鏈的發展需要符合內外因相互作用的基本規律,既要在全球治理體系中形成共贏的價值導向,又要在法律層面尋求體系上的突破;既要在密碼標準、跨鏈技術、自主測試平臺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撐,又要在互聯網金融等重點領域實現應用創新,真正形成重構網絡空間運行秩序的力量。
3.秩序互聯網(order internet)
互聯網作為互聯互通的信息技術,對人類生產和生活發展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動作用,人類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福利的同時也面臨著許多挑戰?;ヂ摼W犯罪行為頻發,對世界互聯網安全與秩序造成極大沖擊,打擊互聯網犯罪、維護互聯網安全、建立互聯網治理體系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課題,核心是消除信息鴻溝、價值鴻溝與信任鴻溝?!袄忡R門”等網絡安全事件暴露了網絡霸權對國家的威脅與挑戰,越來越多的國家逐漸認識到,堅持和維護國家網絡,構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聯網秩序,是推動網絡空間共享共治的根本前提,也是反對網絡霸權主義、維護全球和平安全的基礎條件。從信息互聯網、價值互聯網、到秩序互聯網,新的全球互聯網規則和互聯網治理體系將被建立,人們將真正享有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
2015年2月,總理在貴州考察北京?貴陽大數據應用展示中心,在詳細了解貴陽利用執法記錄儀和大數據云平臺監督執法權力情況后,評價道:“把執法權力關進‘數據鐵籠’,讓失信市場行為無處遁形,權力運行處處留痕,為政府決策提供第一手科學依據,實現‘人在干、云在算’”。自2015年以來,貴陽市依托大數據產業發展優勢,選擇行政權力相對集中、工作內容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網絡技術運用有一定基礎的單位,啟動“數據鐵籠”計劃。
“數據鐵籠”是以權力運行和權力制約的信息化、數據化、自流程化和融合化為核心的自組織系統工程,通過優化、細化和固化權力運行流程,確保權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實現反腐工作從事后懲罰轉變為事前免疫。在本質上,“數據鐵籠”強調以大數據技術為基礎,實現權力流程數據化、權力數據融合化和權力數據監察化,通過全程采集并記錄行政行為數據,全面監控行政執法過程風險,精編天網之“經”,密織天網之“緯”,塑造天網之“魂”。
“數據鐵籠”的廣泛應用使數據反腐成為政府反腐治理的新趨勢和新模式,通過數據可以實現科學的技術反腐,將權力牢牢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實現反腐治理中摹安桓腋”到“不能腐”的飛躍。
9.數據安全(data security)
大數據的安全與發展是一體之兩翼、行動之雙輪。正如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所強調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近年來,由于數據在網絡空間傳播迅速,且當前技術手段和行政手段都無法對其實施有效監管,使得大數據安全問題日益加劇。
大數據所引發的數據安全問題,并不僅僅在于技術本身,而是在于因數據資源的開放、流通和應用而導致的各種風險和危機,并且由于風險意識和安全意識薄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差、黑客攻擊、管理漏洞以及法律的缺失和滯后加劇了風險的發生頻率和危害程度。防范數據安全風險,需要加大對維護安全所需的物質、技術、裝備、人才、法律、機制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建設立體多維的數據安全防御體系。
切實保障數據安全,加強法治建設是其中的重要環節。目前,中國在數據安全方面缺乏相應的專項立法,只有一些相關規定散見于各類法律法規當中,無法在推動數據開放共享并防止數據濫用和侵權上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應充分依據大數據發展的特點和規律,盡快構筑維護社會個體基本法權、公共利益、國家安全及可持續發展的大數據安全法律體系。
10.數權法(data security)
2016年1月1日俄羅斯在《互聯網隱私法案》中引入數據權利的“被遺忘權”。8月1日歐美隱私盾協議的實施強化了國家數據的法律地位。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頒布將數據權利的“數據修改權”納入了保護范圍。各國已經陸續開展了對數據權法律保護的布局,通過數權法保障各個主體的數據權利,維護國家數據。數權法的法律地位被提到了國家戰略層面。
1.“人肉搜索”的定義與作用機理
我們認為,“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眾多網絡用戶搜索、匯集、整理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種方式。無數網絡用戶一起從不同角度和途徑對同一事件或者同一人物進行搜索和挖掘,搜集相關個人信息。
一般來講,“人肉搜索”是通過搜索對象之前上網所留下的痕跡,對其進行查詢,或通過網絡查找與知曉搜索對象的人,進而找到搜索對象。因此,其常用的手段包括:利用搜索引擎進行搜索;從被搜索的目標對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論壇等尋找線索;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區類網站搜尋目標對象可能留下的注冊痕跡;通過被搜索目標的注冊痕跡,查其ip號,鎖定目標現實生活中的活動范圍,進而確定其真實身份等。
2.“人肉搜索”的分類
“人肉搜索”并非法律用語,它實質上是一種資料的搜集方式,因此,以資料為對象,對“人肉搜索”進行分類,似乎更為恰當。廣義上可以將“人肉搜索”分為對屬事的資料的“搜索”與對屬人的資料的“搜索”,前者是指利用網絡技術進行的“人找人”的關系型搜索方式;后者是指以網絡社區為交流平臺,集合廣大網絡用戶的力量,搜索某些人物的個人資料,并將這些個人資料公開化的網絡活動。對于后者還可以進行細分,以個人資料是否公開為標準,可分為公開個人資料與隱秘個人資料。
公開個人資料與隱秘個人資料的區分涉及到了公共領域與私人空間的范圍問題。網絡空間的無限延展性往往導致事件超出“人肉搜索”發起者的控制,對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罰過其責”的后果;對信息者和網絡服務供應商而言,則有可能構成侵權。因此,應當給人肉搜索劃定一條“警戒線”,這條“警戒線”就是私人空間,即法定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人肉搜索”必須止步于此,之后的問題應當訴諸于公力救濟。
二、“人肉搜索”導致侵權行為的原因分析
“人肉搜索”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簡單來講就是侵權,這里的侵權指的是直接侵權,具體是指信息者以及網絡信息內容提供商(icp)有可能侵犯被搜索者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至于現實中出現的對被搜索者進行恐嚇、騷擾乃至造成其人身傷害、財產損害等行為實際上是后續行為造成的損害,并非直接侵權。
“人肉搜索”為何極易導致侵權的發生,我們認為是由于我國個人資料保護領域“失范”現象嚴重——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律法規缺失以及相關執法機制與機構的不統一。以隱私權來講,我國現行法律中并沒有規定隱私權的獨立民事權利地位,只是在《婦女權益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有保護隱私權的規定,但都沒有對其做明確的定義。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公共領域與私人空間界分模糊,各種利益并未得到均衡考慮。另外,對網絡產業監管不到位以及網絡空間公眾道德感的缺失也是導致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
“人肉搜索”現象所涉及的眾多問題將發展迅猛的網絡技術與相對穩定的法律之間的矛盾暴露無遺,“人肉搜索”現象的出現凸顯了我國在個人資料保護領域相關措施的缺失,因此,我們應當以此為契機,完善我國個人資料保護體系,以求更好地保護公民個人權利。
三、規制“人肉搜索”的法律對策
其實“人肉搜索”無非是網民利用相互之間的信息進行交流,尋找一些特定信息,唯一稍顯特殊的是利用了網絡?!叭巳馑阉鳌北旧聿o對錯可言,是網絡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所必然出現的產物,因此理性的處理方法是疏導而非禁止。
網絡空間的無限延展性往往導致事件超出事件發起者的控制,對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罰過其責”的后果,程度遠遠超過其言行應負的責任;對信息者和網絡服務供應商而言,則有可能構成侵權。因此,應當給“人肉搜索”劃定一條“警戒線”,這條“警戒線”就是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人肉搜索”必須止步于此,之后的問題訴諸于公力救濟。
發展迅猛的計算機技術與相對穩定的法律之間的矛盾已存在多年,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都面臨這一難題。分析西方國家成功的經驗,結合我國現實情況,應當會對我國網絡法律制度的立法大有裨益。
比較成功的模式是美國模式和歐盟模式。美國為了鼓勵、促進網絡產業的發展,采取一種以政策性引導下的行業自律模式為主導,輔之以立法的模式。歐盟主要采用立法方式對網絡隱私權進行保護,制定了大量相關法律,如《歐盟個人數據保護指令》等。
兩種模式總體來講各有利弊,如美國模式一方面行業規則缺乏約束力,另一方面由于行業自律模式采取參與制,所以其適用范圍極其有限;歐盟模式則面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與立法的滯后性之間的矛盾,另外,網絡技術專業性極強,關于網絡的立法需要投入更多的社會成本,從而造成諸多資源的浪費,過于細致繁瑣的立法也會網絡產業的發展。
綜上所述,實現“人肉搜索”的有序化既要依靠網民的自治,又需要相關行政力量的干預和法律法規的規制,所以在建立我國相關網絡法律制度時,必須充分考慮兩種模式的利弊,一方面盡早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規范網絡行為;另一方面加強政策性引導,使網絡行業形成良性的行業規范。具體來講如下所述。
關鍵詞:電子垃圾郵件;隱私權;財產權
一、電子垃圾郵件的侵權性分析
電子垃圾郵件是指將廣告信息以電子郵件遠距離并大規模寄送的行為,其中最惡劣的情形是使用一個讓人無法輕易認出發送人是一則不請自來的廣告的標題,誘導收件人閱讀該電子郵件,并使用假造的回復地址以阻止敵意回復。[1]
(一)隱私權侵權認定
網絡用戶的電子郵箱中之所以會出現大量的垃圾郵件(除了網絡用戶在其他網站自愿訂閱電子期刊,而向訂閱網站提供自己較為準確的聯系方式--電子郵箱外),探究其因,不外乎兩種。其一是寄發垃圾郵件的網絡廣告商任意在網絡上搜集大量的電子郵箱地址,但這種行為不但費時費力,而且也不存在侵犯網絡用戶隱私權的法律問題。其二便是提供電子郵箱服務的網站向網絡廣告商大量轉賣其掌握的會員資料,包括用戶的電子郵箱的地址,從而使得網絡廣告商不費吹灰之力,"按圖索驥"地向用戶的電子郵箱寄發大量的垃圾郵件。
隱私權作為一項具體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2] 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主要是指"公民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交流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公開和利用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有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毀損的意見等。"[3]與傳統意義上的隱私權范圍僅限于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的私生活信息相比,在網絡環境中,以數據形式存在的不受傳統隱私權保護的個人信息或資料,對電子商家來說已經變成了可以賺錢的有用信息?;谟欣蓤D的商業利潤,眾多網站紛紛打起了電子郵箱用戶的主意,而網絡廣告商也正有這方面的需求,于是兩者一拍即合,從而造成了電子垃圾郵件大量泛濫的現象。
綜上所述,造成電子郵箱里出現大量垃圾郵件的行為,明顯地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即合法控制個人數據、信息材料的權利。賦予網絡用戶對自己的個人信息控制權已經成為了民事權利在網絡空間中的延伸與發展,成為了目前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務。
(二)財產權侵權認定
據統計,電子信箱中的郵件每日進出約3470萬封,其中垃圾郵件占90%,垃圾郵件平均占用的空間約占全部空間的85%,故就整體網絡的使用效率而言,垃圾郵件真是最大的殺手。[4]垃圾郵件所傳播的信息幾乎沒有什么價值可言,但每次發送動輒上百萬份,大量占用了網絡帶寬資源。大量的發送垃圾郵件還會嚴重消耗電子郵件服務器的系統資源,導致電子郵件服務器不能夠響應正常郵件的發送和接收指令,甚至導致服務器死機,帶來進一步的經濟損失。
從根本上上來講,電子郵箱是網絡服務商電腦服務器的一部分,是網絡服務商的財產,同時又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出租"給網絡用戶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內,只要擁有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就可以排他地對電子郵箱進行占有的使用。因此,用戶對電子郵箱的使用是通過合同的訂立,對網絡服務商的財產空間的一種使用,郵箱用戶對電子郵箱空間的權利并不是完全的,是受合同限制的,只對電子郵箱空間享有占用和使用的權利,同時這種權利是以合同有效存在為期限的。同時,雖然郵箱用戶對電子郵箱空間的權利并不是完整的,但是,該權利一經成立又是獨立存在的,任何人不得干擾,包括服務空間所有人--網絡服務提供商。因此,從實質上講,電子郵箱用戶對電子郵箱空間享有的權利同傳統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是基本一致的。郵箱用戶依據合同對電子郵箱空間享有用益物權,受法律保護。[5]
筆者認為,在電子郵件服務合同有效期內,郵箱用戶對電子郵箱空間享有排他性的占有、使用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擾、侵害其對電子郵箱的使用,這種使用不僅是一般意義上的使用,而是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對電子郵箱擁有的依據自我意愿,正常、有效的使用。
網絡廣告商在給網絡用戶寄發大量的電子垃圾郵件的過程中,必然會占用網絡用戶的電子郵箱的存儲空間,可能會導致網絡用戶其它重要信息接受不到而遭到損失。其次,在某些是按照流量收費的寬帶服務協議中,網絡用戶可能因為下載這些垃圾信息而浪費流量導致損失。美國的大多數電子郵件賬戶不是按照上網時間收費的,而是按月收費,每個月的上網時間則是無限的;但是,許多其它國家情況并非如此,例如英國。在英國,用戶要為上網的每一分鐘支付費用。[6]換個角度來看,只要垃圾郵件發送者對網絡用戶有侵權行為并具有過錯,并對網絡用戶造成了損害后果且侵權行為和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那么就可以認定電子垃圾郵件的發送者侵害了網絡用戶的財產權。
二、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法律問題的相關參考
針對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相關法律問題,仔細分析其形成原因,正如上面所述,一方面是源于網絡的固有特性和巨大的利益驅動,另外網絡用戶缺乏保護隱私權的意識及相關技術保護措施的滯后也是一個重要因素。針對此問題,各國在加強網絡法律方面已經取得了共識的前提下,又紛紛采取了相關的法律措施,以保護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
(一)美國模式
與傳統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相比,對于網絡空間個人隱私權益的保護,美國更傾向于行業自律。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該問題提出了四項"公平信息準則",要求網站搜集個人信息時要發出通知,允許用戶選擇信息并自由使用信息;允許用戶查看有關自己的信息,并檢索其真實性;要求網站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未經授權的信息。此外,FTC在1999年7月13日的報告中甚至認為"我們相信有效的業界自律機制,是網絡上保護消費者隱私權的最好解決方案。"[7]
美國就規制電子垃圾郵件侵犯財產權有一種思路是,由網絡服務提供商自己來對付網絡廣告商,而不是由收到電子垃圾郵件的個人或者州、聯邦法律執法部門來處理。這種思路或許是最有希望的一種思路,因為他依賴的理論呢是,發送垃圾郵件并不侵犯這些主體的真實或者量化的財產權: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計算機容量是被無償利用的。[8]CompuServe訴Cyber Promotion案[9]中,法院認為,CompuServe處理電子郵件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有限的,Cyber Promotion所產生的多余的郵件對CompuServe系統運行有負面影響,Cyber Promotion在接到CompuServe的禁止通知后不但沒有停止,反而電子垃圾郵件的數量大大增加了,構成對動產的侵入。對動產的侵入,根據美國第二次侵權法重述第217節,是指有人對他人占有的動產進行"干涉"。"干涉"在被定義為"故意同該動產產生物理接觸。侵入可以通過一個使侵權人同他人占有的動產產生故意的物理接觸行為而發生"。[10]
(二)歐盟模式
與美國相比,歐盟采取了立法規制的方式,來保護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歐盟在1995年頒布的《個人數據處理和活動中個體權利的保護指令》,1996年頒布的《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還有1999年頒布的《Internet上各人數據保護的一般原則》、《關于Internet上軟件、硬件進行的不可見的和自動化的個人數據處理的建議》、《信息公路上個人數據收集處理過程中個人權利保護指南》等相關法規。它們一起構成了歐盟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隱私權保護的法律體系。較美國的行業自律模式相比,歐盟的做法顯得對個人網絡空間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更加有力。
三、我國為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應采取的措施
在我國無論是最高法《憲法》,還是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則》,都十分明確地規定了對公民隱私權和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法律保護。與國外相比,由于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在中國剛剛出現不久,所以在解決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方面的措施,仍顯得缺乏力度。隨著該問題的日益嚴重,筆者認為,我國應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的產生。
(一)技術上層面可采取黑名單和過濾手段
所謂黑名單,一般是指互連網上的志愿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有發送垃圾郵件記錄的IP地址數據庫,上了黑名單的IP地址或IP地址段就無法和郵件服務提供者的用戶通信,從而有效地防范了垃圾郵件。另外,人們可以運用一些辦法過濾掉垃圾郵件,比如在網頁上放一個白底白字的郵箱地址,這樣的地址被垃圾郵件發送者的程序收集到,如果向這個地址發信,那就是垃圾郵件,這樣的過濾方式就是行為過濾;內容過濾就是根據垃圾郵件中常用的詞匯和字符將郵件過濾,但這種方式容易將正常的郵件剔除。事實證明,網絡服務提供商采取這兩種方式來抵制電子廣告郵件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法律層面可借鑒中外立法經驗
首先應當制定個人隱私權保護方面的法律。由于電子垃圾郵件所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集中于網絡空間個人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因此我國應從法律上明確將隱私權作為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再進一步制定我國的《隱私權法》,從而對傳統意義上的或網絡環境中的個人隱私權都加強法律保護。
其次應當制定完善的ISP責任制度?;诿绹⒎ㄉ系慕逃?,立法者應將電子廣告郵件的內涵和外延界定在一個較為科學合理的范疇之內,比照歐盟等國家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成功經驗,制定一部較完善的《反垃圾郵件法》和相應的責任制度,即ISP責任制度和對垃圾郵件的發送者設定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多垃圾郵件發送者看中電子郵件這種費用極低的廣告營銷方式,是為了更多的贏利,因此對其設定懲罰性的經濟賠償制度合乎情理。
(三)實踐層面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為了預防垃圾郵件,用戶應當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不要響應來路不明的電子郵件,不要把郵件地址在互連網上隨意登記,不要把郵件地址告訴不信任的人等。網民可正確設置郵件過濾功能這道防火墻以有效防止垃圾郵件,如果遇到使用虛假地址或者匿名的垃圾郵件,最好安裝專業的清理軟件。
結語
總之,電子廣告郵件引發的是跨區域、全球性問題,單憑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因此技術手段的改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以及國際性的合作顯得尤為重要。我國在加強立法的同時,應不斷促進科技進步,加大宣傳力度,搞好國際合作,為解決這一問題做出最大的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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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http:///wiki/%E7%94%B5%E5%AD%90%E5%89%8D%E7%BA%BF%E5%9F%BA%E9%87%91,訪問時間2012年5月30日.
[8]馬特斯爾斯·W·斯達切爾主編,孫秋寧譯.網絡廣告:互聯網上的不正當競爭和商標[M],282頁.
[9]CompuServe,Inc. v. Cyber Promotion, Inc.,No.C2-96-1070 (S.D.Ohio,3 February 1997).
關鍵詞:網絡民主;問題;對策
黨的十報告指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互聯網為廣大網民利用這一媒體參與民主生活,行使民力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賦予了民眾更多的力量,從而成為推動民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和政治民主化建設的重要平臺。這一新興的民主實現形式被叫做“網絡民主”。網絡民主一般是指公眾以網絡空間為場所,基于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數字互動,積極表達政治意愿、參與政治事務的一種新型民主形式。
一、我國網絡民主發展現狀
(一)網絡民主的發展現狀
1、網民的狀況。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13億,全年新增網民5580萬;互聯網普及率達到38.3%;中國手機網民規模達到3.56億。中國網民的數量在不斷的增加,且已經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同時網民的政治熱情高漲,對國計民生各方面的問題表現出非常高的關注,充分發揮了網絡民主的監督作用,對政府和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并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2、網絡的基礎設施。網絡民主是依托于互聯網的發展的,網絡基礎設施從某種程度上決定了網絡民主的發展。截至2011年12月,我國IPv4地址數量達到3.30億,域名總數為775萬。網站數量230萬。中國網頁數量為866億個。從網絡設備上來講,寬帶上網和移動上網設備也均有大幅增長。而且,隨著國家對網絡安全和網絡環境的治理,網站等互聯網基礎資源的質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政府的反應。政府網站功能有了很大的變化。起初的政府網站僅僅能提供信息瀏覽功能,現在除了開通在線交流、留言、下載等之外,還開通了查詢、搜索、論壇等多種功能。政府的各級領導,對網絡民主也非常重視,充分利用各種網絡形式與群眾進行溝通。如 2009年2月總理在“兩會”期間也通過中國政府網、新華網與網民在線交流。表明了我黨對互聯網在推進中國民主政治方面作用的認可。
二、我國網絡民主發展存在問題
(一)政府治理不足
1、網絡輿情調控能力低
我國有相當一部分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于來自網絡的民意表達往往顯得手足無措,缺乏應對危機、面對民意的素質和能力。我們的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還不善于和民眾通過網絡來實現對話和溝通,說明他們對于網絡輿情的調控能力低,較低的網絡輿情的調控能力,小則影響個人形象和影響力,大則影響發展大局和社會穩定。
2、電子政務互動功能不足
我國目前的電子政務建設雖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電子政務的互動功能方面還有不足。在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公布的《2008年全球電子政務準備報告》中,從政府網站建設現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及人力資源素質等三方面提出了衡量一國電子政務發展水平的“電子政務完備度指數”,并以此為標準對聯合國192個會員國進行綜合評估。該報告顯示:分析從全球實現電子政務的189個國家中得到的數據,(有3個會員國沒有電子政府)平均準備度指數為0.4514,中國的準備度指數為0.5017,全球排名第65位。
(1)政府網站的管理維護不到位。許多政府網站網站所公布的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時的問題,看不到最新的政府信息,政府網站變成了過期的報紙,或者出現登錄不進去、速度慢的問題。甚至有的政府網站失于維護根本無法訪問。(2)政府網站的資源共享有限。政府和大眾相比處于強勢的地位,所掌握的資源要大大高于普通大眾,政府應該將盡可能多的信息資源放在網站上,提高政府信息的公開化,便于人們對資源的分享和知情權的享有。(3)政府網上辦公效率不高。政府在網絡上處理一些事務,本意是減少部分環節和人員,但現實中許多事情不能在網上一次完成,還需要到有關部門親自辦理和等待有關人員的回復,反而不能起到便民的效果。
3、網絡信息化建設不夠
網絡在帶給公民平等感的同時,又產生新的不平等——數字鴻溝。 數字鴻溝,是指基于掌握和運用網絡信息技術的差別而催生的,橫亙于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貧困者之間的客觀差距。數字鴻溝的日益凸顯,導致了公民政治參與的不均衡狀態和新的階層分化。網絡民主雖然提供了這樣那樣的政治參與渠道,但是這些渠道的享有者僅僅是有能力上網的人。在我國地區差異、貧富差距導致在互聯網的利用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不均衡狀態。2011年,城鎮網名規模為3077億,占整體網民比例為73.5%農村網民規模為1.36億,占整體網民比例為26.5%。與2010年相比,農村網民占比下降0.8個百分點,這種差距在繼續加大。
(二)道德治理不足
由網絡所特有的開放性、匿名性、虛擬性等特性所決定,網絡信息無法受到傳統媒體那樣的內容審核,任何團體和個人都可以在網絡上自由傳遞信息,表達政治見解。這一平臺在提供一些真實信息的同時還摻雜有許多虛假信息,上網者可以不負責任、不受限制地發表言論,網絡技術則可能成為制造流言的最好工具。
(三)法制治理不足
通過法治才能保證網絡政治活動沿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我國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規,但是我國網絡技術發展迅速,網絡發展狀況迅猛,我國的網民從1997年的62萬發展到了2011年的5.13億;上網方式從撥號上網發展到寬帶上網、無線上網;從電腦上網到手機上網等,我們要對現有的法律法規作出相應調整來適應互聯網的快速發展。
三、發展我國網絡民主的對策
(一)加強政府治理,促進“網絡民主”秩序化
1、提高網絡輿情的調控能力
(1)摒棄封堵思想。建立新聞發言人和新聞通報制度,以面對面的方式和媒體的語言風格,加強與網絡的溝通,確保新聞和信息的權威性和一致性,最大限度地壓縮小道消息、虛假信息,主動的引導輿情。
(2)搶占輿論先機。面對網絡輿情,要有政治敏銳性,要迅速核清事實,在第一時間信息;要先說事實,慎說原因;要邊處理邊報道,不斷跟進,增強對網絡輿情的把握能力和引導能力,搶占引導先機。
(3)回應虛假信息。流言始于封鎖,謊言止于公開。針對網上強大的炒作力量,要建立與之相匹配的正面引導力量,通過有號召力的正面言論孤立非主流言論,駁斥一些消極的、失真的社會輿論,消除其負面影響,真正做到讓事實說話。
2、增強電子政務的服務和互動功能
(1)建立統一、人性化的電子服務平臺。構建統一的電子服務平臺,采用統一的操作系統、安全技術、數據格式等,方便各地方、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針對不同人群,提供全面的、有針對性的服務,優化電子服務平臺的可操作性、易操作性。
(2)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化。完善政府網站需要不斷進行技術更新,對網站的內容、模式、風格等進行細致策劃,突出不同的重點和特色,力求使之與世界接軌,成為輿論探討的主陣地。盡可能多的向公民提供非保密政府信息的檢索服務,及時更新網站內容,對公民的咨詢積極做出回應,從而促進政府工作的透明化、規范化和民主化。
(3)建立開放式決策系統。網絡作為一種互動式的交流工具,無論是在思想上還是技術上都改變了原有的“官民”關系,增進了公民與政府的溝通,公民也更愿意參與到政府的決策中來。為了順應這一趨勢,在電子政府的構建中,也應建立相應的開放式決策系統。
3、加速信息化發展進程
面對“數字鴻溝”造成的政治參與能力的巨大反差,政府須加速國家信息化的發展。一方面,要加快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推動信息產業的發展,根據統籌規劃、集中管理、聯合建設的原則,在加大政府投資力度的同時,積極鼓勵非國家性投資,加速整個社會的信息化進程。另一方面,對信息弱勢群體要采取傾斜和扶助政策,對不發達地區加大投入,普及電腦和網絡知識,通過遠程教育讓更多的人接觸和了解網絡技術,提高其吸收和利用信息資源的能力,消除“數字鴻溝”。
(二)加強道德治理,促進“網絡民主”規范化
1、提高網民的能力素質。
要在社會及學校普及網絡知識,提高我國普通公民掌握與控制網絡的能力,正確認識、了解網絡傳媒的基礎上,迅速提高自身掌握網絡運作的能力,使普通網民充分認識網絡的優勢與不足,在利用網絡帶給我們的滿足感的同時,要認清網絡中存在的不良現象與行為。
2、注重網絡德育的培養。
培養人們良好的道德素質,尤其對青少年的培養更為重要,要重點抓住學校這條主渠道,開設關于網絡道德的相關課程,引導青少年網民樹立網絡道德意識。注重對網絡禮儀的培養。網絡禮儀的塑造,是做一個文明的網民的基本要求。加強對中國主流文化的宣傳力度,用我國主流文化中所具有的獨特品格與道德風貌來影響網民,將那些落后的、非主流的、腐朽的思想趕出文明網絡空間。
(三)加強法制治理,促進“網絡民主”法制化
網絡立法是與其他傳統部門法密切聯系的,它們是一個相互銜接協調的法律系統。因此,我們,我們在制定獨立的網絡法的同時,也要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補充規定與網絡相關的內容。另外網絡立法不能過于具體或者過于寬泛,因為過于具體的法律往往會由于技術的發展,而顯得滯后,無法適應技術的發展;而帶有前瞻性的立法,如使用比較靈活的語言或大膽地對技術發展進行預測,往往會因為寬泛的定義或錯誤性的預測,使得立法在實踐中難以有效掌握和操作,簡言之,網絡立法應遵循可操作性原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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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人們可以在新媒體世界里享受信息的盛宴,然而,新媒體信息傳播更需要科學管理與法治建設。
一
新媒體時代,一個極小的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傳播,從而引發輿論危機,輕則因謠言而產生誤會,重則引起群眾的騷亂,甚至因為居心不良者推波助瀾而引發社會動蕩。新媒體在釋放信息能量的同時,也給管理者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2013年,新媒體傳播虛假信息案件屢屢發生,公安部依法查處個別不法分子私自建立專門用于謠言傳播和實施新聞敲詐勒索的網站,其中查處的網站有“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環球視點網”等11個“權威”網站,同時在全國范圍掀起了打擊網絡謠言與虛假信息傳播的,其中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陜西批捕22人等。
新媒體網絡傳播依托的是虛擬社會空間,但在一定意義上講,這個虛擬空間中傳遞著的是真實社交活動。新媒體網絡空間的公共秩序與現實中的公共秩序同等重要,其文明秩序和安全也需要法治保障與科學管理。因此,在一定層面上講,對新媒體進行管理是必然的。或許,當任何一種新事物的影響力擴展到社會各個層面時,都必須加以限制,以保證良性秩序的實現。
新媒體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不斷有新應用出現,這自然使人們應接不暇,政府相關部門似乎也忙成一團。關于微博的管理方案與構架剛剛建立,關于微博管理的培訓還沒有消化,微信又來了。政務微博才正式上崗沒多久,是不是馬上就要被政務微信給替代了呢?人們常說,只有變化是硬道理,只有“變”才是唯一不變的,這就是新媒體發展的常態。只是這種“變”,與政府管理機制的穩定性與階段性有著不可協調的矛盾,因此,如果想管理好新媒體,似乎首先要克服這種矛盾,以應變的姿態對付常變的對象。
今年,是政府部門嘗試應變而且以新的姿態面對新媒體發展的一年,也是新媒體法規法制建設最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問題的呈現已經非常明顯,網絡信息傳播領域中的大小案件不斷,而且政府在處理網絡信息傳播案件的方法上顯示出前所未有的判斷與決斷能力。“凈網2014”專項行動等,已經讓我們初步見識了新媒體治理中的刀光劍影,監管部門的磨刀霍霍也可以讓我們預見政府的決心與方向。
二
無論是新媒體科學管理,還是新媒體的法治建設,都要在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情況下,有效地規制網絡行為,防止其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新媒體科學管理與法治建設中關于自由與秩序的辯證關系。
在我國,現行憲法從根本大法層面明確了言論自由的界限,分別在第35條和第51條規定了言論自由與不可損害他人利益為前提的原則,新媒體作為信息傳播的載體,需遵循憲法有關規定。2013年9月,在第五屆中英互聯網圓桌會議上,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發表了以《網絡空間的自由與秩序》為題的主旨演講,闡述互聯網秩序構建的六原則:互相尊重、信息共享、傳播正能量、文明和諧、維護安全、依法治理。這道出了網絡信息與文化傳播的基本原則,這不僅是國家間的,更是每個互聯網使用者個人應該堅持的原則。這六大原則說到底還是依法治理的原則,是科學管理的原則??茖W管理最終建立在對自由和秩序的辯證理解之上,對新媒體的科學管理也應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
西方發達國家在新媒體方面運用得比較早,他們在新媒體管理上的相關經驗可供我們借鑒。如英國對網絡信息內容進行詳細分類,實行嚴格的分級和信息過濾,英國的《猥褻物出版法》和《公共秩序法》、法國的民法和商法都根據互聯網的特點進行修訂。德國第一個出臺專門針對互聯網內容管理的《信息和通信服務規范法》,日本出臺《不良網站對策法》,綜合運用法律調控、行政介入、行業自律三種方式進行管理,韓國等國家也積極制定互聯網發展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德國聯邦法院于2013年下令谷歌必須從自動搜索中刪除含誹謗性的搜索結果,對網絡傳播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開展強制性審查和監控。西方發達國家都在強化新媒體網絡信息傳播的法律方面做了實際的工作,不僅將現行法律延伸到互聯網管理,還在新媒體信息傳播方面進行細化。
近年來,我國在新媒體信息傳播科學管理與法治建設方面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首先,全國首個網站聯合辟謠平臺成立。這一平臺是2013年8月在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首都互聯網協會的指導下而成立的,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第一個在管理部門與行業組織指導下由行業領軍網站聯合建設的辟謠平臺。首個網站聯合辟謠平臺的成立是網絡大數據結構以開放平臺方式對網絡信息傳播管理的一次積極探索。
其次,在法律與科學管理的探索上,我國的司法也邁出關鍵性步伐。2012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3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
相比新媒體的發展步伐,這些努力還遠遠不夠,針對當前新媒體發展現狀,筆者認為至少在以下三個方面還需要繼續努力:
第一,政府在新媒體管理的機制體制與分層管理制度上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機構的工作機制及其功能構成等因素還需要進一步的科學探索。世界各個國家對新媒體采取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但設置專門機構與利用法律為主要手段對新媒體進行管理已是較為通行的做法,英美等國紛紛合并管理機構對新媒體上的業務進行統一管理,我國也有類似舉措。2011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推動了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2014年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強調在國家層面上統籌協調各個領域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這些努力說明中央對網絡信息傳播的重視,但是對新媒體的統一管理體制與分層管理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政府監管體制、制度設計、監管力度等仍然是我國新媒體科學管理的瓶頸之一,不僅各要素需要進行縝密安排,同時也需要增強工作彈性。
第二,新媒體領域細分的法律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新媒體是當代科技創新的產物,對于社會來說也是一場變革,因此新媒體所帶來的很多問題必然是新問題,這些新問題大多數是過去的通行法律所不能覆蓋的,很容易在管理上出現諸多漏洞,因此有必要針對新媒體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適當的時候還需要根據新媒體傳播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覆蓋性更強與適用面更廣的新媒體專門法規。當前,可以根據新媒體管理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已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法律層級,同時加強對現有法律適用于新媒體管理的延伸和司法解釋工作,可在憲法以及新媒體通則的指導下制定和完善,制定具體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從而對新媒體相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界定。其中,民法、刑法等現行法律中的相關條款,可以延伸到新媒體的管理,也可以進一步細化《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文件中涉及新媒體的方面,增強已經出臺的法規條款的可操作性,還可針對某些細節問題做專門司法解釋,以增強科學管理的法理依據和成效。
第三,加強宣傳,推動行業自律,提升網民媒介素養,從社會整體層面強化民眾對新媒體的認知。首先,在新媒體普及運用的同時,也需要普及人們對新媒體的認識,加強新媒體傳播特點與知識宣傳,提高民眾媒介素養,培養網民信息傳播的理性態度。新媒體縮短了從信息源到信息傳播的路徑和時間,以單向跟隨關系簡化了社交關系,以關注與被關注形成了獨特的信息分享與流動模式,正是這種特點容易引發信息的爆發式轉發。但是,普通網民對這些特點的認識并不深刻,在發言與轉發行為方面大多還處于新奇階段,在信息傳播時常常存在隨意、盲目跟帖和任意轉發現象,尤其是粉絲。網民需要認識到這種特點,意識到發帖、回復、轉帖等網絡行為可能引發一定的社會后果。
其次,還要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新媒體行業協會的作用,做好對企業與網民的宣傳。如英國1996年成立“網絡觀察基金會”,承擔了網絡監管的諸多工作;加拿大也有民間機構制定了若干自律性的道德規范,要求網民與企業進行自我管理;在德國,五大網絡運營商與政府簽訂自律條款,根據社會需要依法對信息進行相關管理,這些都是值得借鑒與嘗試的方法。
對新媒體的科學管理與法治建設,最終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是為了使網民更加自如地參與新媒體信息傳播。新媒體信息傳播是公共資源平臺,如果這一平臺的秩序遭到破壞,最終的受害者將是網民自身,因此,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文化生態才是網民應有的理性態度。
關鍵詞:群體創新服務層次持續發展創新創業環境
“眾創空間”是在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浪潮中出現的新名詞,根據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中的定義,“眾創空間”是順應網絡時代創新創業的特點和需求,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的統稱。這類平臺為創業者提供了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
北京、上海、深圳、蘇州等經濟發達城市的“眾創空間”,憑借著人力資源、上下游合作伙伴等得天獨厚的優勢,發展迅速,成效顯著。北京作為全國的文化中心,中關村周圍聚集了北大、清華等眾多一流大學,北京也是國內投資機構和天使投資最集中的城市。深圳“眾創空間”的發展得益于發達完備的制造業產業鏈,強大的生產能力和豐富的供應鏈,使創客的奇思妙想能迅速轉化成實體,被創客當作創業天堂。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創業長廊”聚集了40家創新型孵化器,其中不乏創客邦、36氪等“國家級”孵化器。相比之下,大部分城市作為“眾創空間”發展中的區域有著較大的差距,“眾創空間”的建設仍處于探索期。
一、“眾創空間”發展存在的部分問題
(一)創新創業服務層次較低
根據亞博中研研究院的研究資料,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企業孵化器的發展過程大致經歷了4個階段:第一階段著眼于企業組織的創立;第二階段從單個孵化器轉向孵化系統;第三階段孵化器運作的企業化;第四階段創業孵化集團。
許多新成立的“眾創空間”大多數是處于第一和第二階段,它們能夠提供場所和基本設施,也能提供創業教育和培訓,部分“眾創空間”由于政府政策上的扶持,還能夠提供部分啟動資金。但是創新創業的服務處于低端層次,主要集中在為初創企業提供部分創業指導、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咨詢、檢驗檢測認證和技術轉移等服務,缺少“一站式”創新創業服務,而企業發展戰略、品牌經營、公司治理、風險投資等深層次的增值服務難以滿足需求。
(二)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培育不足
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的培育,前期主要依靠政策引導扶持,中后期則需要自發的興趣和有效的激勵。大學生是“眾創空間”發展的潛在力量,很多優秀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獲獎后的跟進及完善,并未很好地落實到位,這對于創新創業環境生態培育是一大損失。項目的競賽獲獎應該只是起點而不是終點,對于某些優秀大學生的創新創業項目,在可行性以及融資等一些方面存在落實的困難?!氨妱摽臻g”若能挑選并幫助其中優秀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進行評估及完善,乃至聯系投資方以買斷、合作、入股等各種方式進行扶持,將成功案例進行宣傳,這對“眾創空間”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的培育是有利的。
(三)市鱸俗髂芰Σ蛔
“眾創空間”的持續發展根本上還是取決于市場機制。通過市場進行資源配制,“眾創空間”的模式、規模、方向、形式等是由創新創業活動的成本收益機制以及供求關系決定。“眾創空間”的發展需要以企業的視角進行推進,找到符合自身特點的盈利模式。政府可適度進行引導和監管,但不能過度補貼和包辦。目前,有些城市的“眾創空間”重視場所的提供,忽視創新創業服務軟資源的輸送,不能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靠政策補貼才能生存;有些是高新產業園區、大學科技產業園區改頭換面,但仍然是傳統孵化器的運營模式,“眾創空間”的服務能力專業化程度不夠,增值服務缺失。因此,這些“眾創空間”缺乏市場運作能力,難以持續性發展。
二、GIS模型
GIS(Group Innovation Space,群體創新空間),是2014年由清華大學教授高云峰和信息通訊技術(ICT)教育專家高震合作提出的一種學習模型,是一個以松散群體參與創新活動為特征,提供想法到實現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并具備社交功能的物理空間。
(一)GIS設計原則
如何讓空間為創新服務,GIS提出三大具體設計原則:1空間動態可變、形式多樣;2去中心化和結構化,用圓桌文化、虛擬空間與開放空間等形式盡量規避群體創新空間中心化和結構化的影響;3提供創意視覺化和觸摸化的支持,GIS應有能夠基本的激發和驗證靈感的設備施設備,能夠將創新創意很好的展示以及讓人感受。
(二)GIS對“眾創空間”創新創業服務的推動
GIS以松散群體參與創新活動為特征,是一種群體創新空間模式,創新者們走出獨立的工作坊,聚集到一個全新的空間,通過網絡、各種設備、交流平臺進行設想交流,實現創意,分享成果。GIS對于“眾創空間”發展有許多值得借鑒的方面,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創新創業氛圍的營造是“眾創空間”發展的基礎。創新創業是一種主動行為,可以引導和激勵。興趣愛好、典型宣傳及適當的激勵措施是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的主要手段,熱烈的創新創業氛圍將促進“眾創空間”的發展。
2自由靈活、扁平友好是“眾創空間”的主要形式。“眾創空間”的形式多樣化,但應該是自由靈活的,創新者可以平等地行創意交流,互幫互助。結構應該扁平化,多層次的交流渠道以及權威的中心化將禁錮靈感的碰撞,創新者可多利用空間內設施設備將創意展示推進。
3完整的創新創業者路徑培育,是“眾創空間”服務的核心。“眾創空間”平臺創新創業服務的核心,是能夠培育創新創業者的完整路徑。從創意產生、指導交流、難關攻克、成果評估、成果推廣轉化等方面都能提供“一站式”服務,從而實現“創新創業新生”到“創新創業導師”的轉變。
4良好的盈利模式是“眾創空間”持續發展的關鍵。GIS的盈利模式本質上是通過產品和服務盈利。“眾創空間”不是公益性平臺,它和企業的性質類似,提供的是創新創業服務,在幫助創新創業者實現創意、完成創業的過程中,也必然要找到符合自身服務的盈利點。租賃場地、會員收費、販賣咖啡飲料等只是其中的部分內容,關鍵在于盈利要貼合服務。
三、“眾創空間”發展建議
(一)層級化引導、完善創新創業服務
在“雙創”浪潮下,各地形式多樣的“眾創空間”快速涌現,但有許多只是掛著“眾創空間”的名號,沒有相應的創新創業服務,或者創新創業服務層次很低,同質化現象嚴重,這對“眾創空間”的建設與發展是一種阻礙。從2016年起,各地政府開始頒布政策,規范和促進“眾創空間”發展與管理,對“眾創空間”的認定條件,從場所面積、入駐企業(團隊)數量、運營時間、配套服務功能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這是“眾創空間”發展的進步體現。
除了制定“眾創空間”管理制度之外,政府有關部門還應加強頂層規劃,以分級化的方式引導和完善“眾創空間”的創新創業層次。具體做法可以從辦公場所、入駐的小微企業或創業團隊的數量、配套的基礎設施、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數量、創業導師隊伍、創業創新服務功能層次、投資或籌資能力、經營績效等方面綜合制定層級制度。可以將區域內眾創空間為四級。根據影響因素制定相應的權重,分別制定四級的認定條件與績效考核標準,不同層級的扶持補助政策不盡相同。
通過層級化引導,使區域內既有能提供創業指導、法律、知識產權、財務等初步服務“眾創空間”,也有能提供“一站式”創新創業服務的“眾創空間”,也有能提供企業發展戰略、品牌經營、公司治理、風險投資等深層次增值創業創新服務的“眾創空間”。
(二)“上下互通”的渠道相結合,構建創新者培育路徑
“眾創空間”平臺內,創新者培育路徑應是多形態的,創新者的創意是否可行、有價值,可以由創新者申請,“眾創空間”組織專業人員做為評審,間隔一段時間進行項目評估,選擇一些潛力項目重點扶持,這是正式的創新者路徑,它是自上而下的。另一方面,如果創新創業者較多,難以對所有的項目進行評審評估,同時考慮到公平公正性和科學性,可以由創新創業者將自已的想法或方案置于網絡空間或者物理空間內,眾多的創新群體對各自感興趣的項目進行交流和推進,根據反饋的人氣或者交流的深度等方面作為搜索引擎,企業或者是空間內的評審重點對這些項目進行評估,以扶持或者參與的方式來幫助創意的實現,這是自下而上的路徑,保證“眾創空間”內所有的創新創業項目都有機會獲得資源支持。
(三)“眾創空間”應重視探索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
當前大部分的“眾創空間”屬于服務型企業,獨立經營,自負盈,提供創新創業服務,在幫助創新創業者實現創意、完成創業的過程中,也必然要找到符合自身服務的盈利點,才能可持續發展。當前常見的盈利模式大致有4類:投資型、會員制型、培訓型、租賃型。
1投資型。投資型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眾創空間”作為天使投資方,對創業團隊項目進行評審,按一定模式進行投資,占部分股份。另一種是“眾創空間”作為投資人的資金管理方,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2會員制型。會員通過支付一定的費用,獲得軟硬件資源的使用權,展示推進創意。
3培訓型。在眾多初創團隊中篩選出若干個項目進行創業孵化,提供導師輔導、資源對接、宣傳報道、融資支持以及園區落地,幫助學員形成了緊密的生態圈,但并不收取培訓費,主要盈利來于大型活動廣告位、贊助及部分優秀項目的融資。
4租賃型。采取"整批零租"的形式,進行二次裝修,收取租金,為創業者提供各種創業隱形服務,如完善辦公空間的各類社交功能,定期舉辦社交活動,充當中間人,為創業者和投資人、初創企業和成熟企業之間搭建業務或資本合作橋梁,向入駐企業介紹各項服務。
任何一種盈利模式,都是“眾創空間”提供的創業創新服務在市場運作上的體現,大型“眾創空間”首選是投資型,通過良好的創業創新服務,吸引并聚集一批批潛力巨大的創業團隊與創業項目,通過對其中優秀項目投資,實現“眾創空間”的可持續發展。其它如培訓型、會員制型以及租賃型等,各“眾創空間”應結合自身條件和定位以及所提供的創業創新服務合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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